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区建筑行业“文明施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为局办公室、建管处、质监站、监察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深化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建设,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持续有效推进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考勤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全区建筑企业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着力提升建筑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要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不定期地开展文体活动。要积极开展“文明班组、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培养和塑造职工讲文明、重礼仪、守规范、明操守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务工人员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努力营造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深化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按照《市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区住建局《关于印发〈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大力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严格落实现场围档设置、出场车辆冲洗等8个100%扬尘控制指标;全面执行《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档、封闭管理、内部环境道路、材料堆放、噪声及渣土处置、生产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认真做好工地围档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刊载内容比例不少于30%;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积极配合保洁单位做好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的保持工作。
(三)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一是完善文明标化工地管理办法,改进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审程序,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都纳入最终考评结果,完成由节点考核向全过程考核的转变,施工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穿整个施工阶段。二是加大《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应用力度,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体责任。三是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科技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动态监控,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建设各方主体要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全数创优夺杯活动,施工企业在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建设中“市标化工地”创出率不低于50%。
(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我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6月下旬开展“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组织全区企业及部分外地企业开展学习、参观、观摩活动,着力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继续深化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施工人员要积极参加开展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活动,把文明施工争创活动与立功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的争先创优局面。将“优胜杯”评选结果可以纳入文明标化工地、优胜企业评选的业绩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前)
制定活动方案,布置落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短信、宣传活动等形式,号召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文明施工主题活动。
(二)实施阶段(7月到9月)
1、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继续扎实推进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工作,做好现场信用信息归集和输入,各方建设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文明施工主体责任。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施工企业组织企业内部“树标杆、学标杆”示范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4、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各项应急处置,有效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5、督促指导在建建筑工程运用工地封闭围档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6、积极开展文明标化工作评审及“优胜杯”创建活动。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到9月)
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根据《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浙文明办〔2014〕8号)等相关文件和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抽查,重点检查挖土阶段项目在扬尘控制、围档美化及其他文明施工情况。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到12月)
1、对申报文明施工“优胜杯”的候选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2、对文明标化工地进行评审。
3、总结活动经验,提出新的目标与要求,把文明施工全面引向深入。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该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全面落实工作措施。
二、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场内及出入通道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C20砼硬化处理,同时工地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沉砂井、排水沟),实施土石方、基础工程还应在工地大门口处设置钢筋菱形网片或铺设麻布、棕垫等有效的清洁车辆轮胎的物件。进出工地的车辆不得带泥上路,不得污染城市路面。
三、建筑工地材料、构件、料具等必须按规定堆码整齐,不得乱堆乱码和超高堆码。砂、石等易扬尘物资应单独设置围挡堆码,并有遮盖措施,围挡高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四、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
五、建筑工地要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等,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建筑工程必须设置规范的安全防护。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采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全封闭,建筑施工临街面及人行通道或车引道必须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棚,施工用脚手架、模板、塔吊、外用电梯、卸料平台及其它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通过专家验收,使用过程中必须作好相关的记录。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防止工地运输、施工行为不规范导致的违法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督查监管,从污染源头上进行治理,严格控制抛洒滴漏、扬尘污染。通过调查摸底,对清枫和院叠加工程等在建的建筑工地进行登记,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同时,对建筑工地安装的冲洗设备进行逐一的检查,督促工地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黄土沙石进行覆盖,按要求规范施工围档,做好墙体美化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管理规定。
一、加大现场管理
通过加大宣传、规范管理、严格处罚等措施,着力解决建筑工地道口进出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滴洒抛漏现象;规范施工运输车辆,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必须做到“一拍、二盖、三扫、四冲、五运”,在出工地后按章行驶,平衡拉运,做到不超载、不超速。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卸放。
要求相关单位做好“三防”(防扬尘、防渗透乱排放、防沙石流失)措施。强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强化文明施工意识,合理安排工期。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下,严禁夜间施工;严禁将污水泥浆溢流到邻街路面,不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道等造成污染。
二、落实工地施工责任
落实工作责任。将城市实地考察申报的建筑工地进行分解,落实到单位(科室),具体到人,督促各在建工地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在建工力求全面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建设安全、文明、规范、整洁的施工环境。同时,对未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的在建工地,也要求各相关单位(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提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管理水平。
突出工作重点。大力营造创建氛围,要求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围墙和主体建筑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图文或标语。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符合要求”的规定,要求各在建工地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按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进一步规范工地施工现场。
强化工作督查。组织建管科、勘察设计科、安监科、监察支队、质监站等相关单位(科室),分两组对市本级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对各区市县房屋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大型市政设施工程、廉租房与安置房、学校等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市本级和各区市县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检查中发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筑施工现场立即停工整改通知书;按照简易执法程序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工地监控系统的实施
1、视频监控信息系统
系统建设时,在工地车辆进出口,以及建筑工地施工区、物料存放区等位置安装监控摄像机;主要是监看门岗的环境和进出车辆的管理,和施工实时过程监管。
2、环境监测系统
每个工地监控站点需要监控施工环境,设置有一台粉尘检测仪器和一台噪声检测仪器用以对各个建筑工地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监测;粉尘、噪音超过定值后就会实时提醒当值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调整,逾期不处理即将报警数据信息上传集中监控中心进行分析处理。
3、RFID认证系统
在每个工地出入口安装一台RFID远距离读卡器,在入口和出口方向各安装一套接收天线。RFID远距离读卡器通过RS-485总线与建筑工地现场的工控机相连。各余泥运输车辆采用无源RFID标签(即RFID认证卡),在该卡上储存了各余泥运输车辆的车牌号和准运编号等基本信息。当余泥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安装在工地出入口的RFID读卡器通过射频远距离读取该泥头车的RFID认证卡中的信息,并通过RS-485总线发送给现场监管系统进行处理。
4、智能路障系统
根据建筑工地进出的重型车辆较多的特点,为确保路障可靠安全和有效,本系统设计了具备防撞功能的升降式路障。整个系统有可升降的电动道闸升降柱和工控机构成。其中,电动道闸升降柱既可通过路障控制器实现现场手动控制和无线控制,也可采用RS-485连接工控机,实行远程控制。
四、冬季建筑监管
1、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要求各单位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
2、结合实际,严格程序
各单位在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按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源点。在制定安全措施时,对照各危险源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发现隐患,落实整改
各镇(区、街道)建管所,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立即要求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一)严格施工许可管理
加强建筑工程行政审批的管理工作,对在建工程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按法律法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对未完善建设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工程,依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不予整改或继续施工的,将按照要求立案查处。
(二)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完善远程视频监控建设施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健立建筑工地视频监控中心,专人负责工地监控管理工作,对县城区在建项目和有条件的乡镇项目工程进行远程监控,充分发挥科技兴安手段,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治理活动,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按照省、市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要求,住建局制定了两年行动方案,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并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五方责任承诺制度,严厉查处开展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狠抓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升我县工程建设整体形象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组织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场会,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开展,狠抓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同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不断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城监执法工作
为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的整体形象,严厉打击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规范全县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监察管理,使我县的城市规划建设更加井然有序。
(一)强化队伍建设
我局城市建设监察执法重点管理的项目方面人手严重不足,执法车辆紧缺,管控区域增大导致违法建设一线管理人员力量不足,新增行政案件录入及管理方面人员不足,案件办理人员不足,计划报经县政府批准将城监大队执法人员扩至50人。
(二)继续维护新增违法占地零增长的目标,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加大巡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县城规划区进行网格化管理,将县城划分为五个板块,增加一线管控人员,强化巡查督查,严格控制违法建设行为发生。争取做到早返发现早处理,把违法建设损失降到最低。
(二)城市管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大管理力度。对县城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影响城市环境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打击。改变城市部分地区脏、乱、差的现象,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通畅的生活环境。
三、综治维稳工作
(一)认真督促、检查、指导局属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组织、安排局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分流领导接访的案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1、工作要求。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特区建设30周年,也是全面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关键一年。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会议、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积极融入岛内外一体化发展大局,不断深化产业发展、新城建设‘双轮驱动’和工业化、城市化‘两化并进’”的战略部署,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工作,把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促进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再上台阶。
2、主要任务。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确保完成市、区下达给我局的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控制目标和工作任务。全区建筑施工死亡总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不发生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不少于5个,“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力争不少于在建工程总量的30%,创建国家、省、市优良工程数量多于年。
二、工作重点
1、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测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督。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备案登记管理,本区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按梯逐项登记备案建立台账,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安全员上下班排查记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巡查检查制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监督检测。二是贯彻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切实落实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审查和专家论证制度。三是加强模板和外脚手架分部工程的监管。杜绝不按方案施工的野蛮行为,对一些模板工程存在扣件式钢管立柱采用搭接接长,立柱顶部未设置可调顶托、利用扣件向钢管立柱传递竖向施工荷载、脚手架连墙点设置不足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各建筑工地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非阻燃安全网,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场使用。消防设施、动火审批手续、防火安全教育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开展好全区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
2、加强住宅质量监督。贯彻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创新监督机制,转变监督观念,规范监督模式、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行为,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合理配置监督人员,实现对监督工程全面掌控。贯彻落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试行),积极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提高我区住宅工程建设质量,满足现阶段广大住户对住宅质量、功能的客观需求。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工作,密切质量监督与质量检测的联动,加强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如楼板、砼强度、钢筋、楼层净高、渗漏等)检测抽查,充分发挥检测数据联网作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设备,规范检测行为。开展建筑材料监督抽测工作,有效地控制建筑结构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
3、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以在建工地市容管理纳入市考评委季度常规考评为契机,推进城市战役的深入开展,加强我区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一是推广使用市建设与管理局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图集》,所有在建工程推行文明施工标准化,文明施工标准化整治取得实效。二是坚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活动,完善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做好抓典型、树样板工作。三是开展以治理场容场貌“脏、乱、差”、施工扬尘、噪音扰民、未净车上路为重点的专项活动。四是开展文明施工考评活动。关键施工节点要达到文明施工要求,否则应进行停工整改,文明工地创建考评与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推进考评工作常态化。五是将工地的垃圾收集及处理纳入区市政环卫部门管理范围。
二、精心部署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
1、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并下发了《深圳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200*年2月至6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200*年7月至8月,为巩固阶段,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建筑工地达到创建的各项要求;200*年9月以后,为迎检阶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配合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申报考核工作。
2、按照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年”、“基层基础年”的统一部署,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确认、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市容专项整治、清洁深圳月等活动,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宿舍、场容场貌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深入落实。
三、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在创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扬尘控制。建筑工地施工生产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建筑工程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减少粉尘影响;在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以及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采取洒水湿润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2、防治噪声污染。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对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再进行夜间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融入到对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中。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告知性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日常每一次的监督工作中贯彻落实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密闭管理、工地出入口硬地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等措施。今年前三个季度,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共检查工地8916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97份,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建筑工地存在的违规行为,确保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务工人员提供合法保障为宗旨,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目标,全力打造平安工地,努力为务工人员提供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
通过在建筑工地张贴宣传横幅、开辟宣传专栏,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农民工“三级教育”和农民工业校的有利条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二)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施建筑工地项目法人负责制。各建筑工地项目法人要全面负责本工程平安工地的创建工作,加强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责任和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
市、区县各级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结合联合检查及日常巡查,加大对工程项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该停工的停工、该查封的查封;对于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或以包代管的施工企业,该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进行暂扣或吊销,绝不手软。
(四)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查处力度
对因安全管理不善而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从严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教育警示施工单位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安全工作认真落实。
(五)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门卫,外来人员实行登记,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无积水,材料堆放整齐,确保工地大门、围墙符合要求,生活设施符合标准。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各建筑工地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情况,维护工地良好的工作秩序。
(六)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落实
完善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为工地一线务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施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减轻企业因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矛盾纠纷,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管理
施工企业要要加强对各建筑工地的外来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并邀请公安部门对各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地要指定兼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务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建立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努力将各种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
(八)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严禁“包工头”和无资质的单位承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
(九)严格劳务用工管理
凡建筑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切实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对劳务用工人员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法制教育工作
通过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务用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不断增强劳务用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劳务作业人员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意识。
(十一)加强对外埠劳务分包企业进哈备案的监督管理
凡外埠进哈劳务分包企业,需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签订《哈尔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通过签订责任状对刑满释放人员和劳动教养除人员进行排查,极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十二)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建筑务工人员纠纷排查调处体系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同时,成立了专门的清欠机构,及时排查调处务工人员的各种纠纷,保证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三)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指导工作
采取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市在建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督办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未执行相关劳务用工制度情况。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区创建江苏省和全国最佳人居环境奖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我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促进各建设工地健全文明施工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完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告别不文明施工行为,让广大市民在享受城区建设成果的同时也能有一个整洁宜人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稳步提高、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从业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加大对施工扬尘的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施工环境污染。强化以下工作:
(一)加强封闭式管理。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必须全部设置围挡墙,市政工地在建成区和人流密集地区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设置围栏,并做到整洁、美观、安全、可靠。
(二)工地出入口实行硬化,车辆出入工地时要进行轮胎除泥和轮胎冲洗,运输过程中车辆装载物不得超过护栏高度、严禁抛撒滴漏。平时,对护栏破损的车辆要及时修复,禁止破损车辆上路。
(三)拆迁工地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湿式作业法,控制粉尘飞扬以减少施工现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四)生产废水的排放必须经过沉淀,严禁泥浆、污水乱排放。施工工地应及时平整,及时疏通排水道,防止长期积水、排水道堵塞和雨污水外溢观象。
(五)施工现场环境整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上墙公示,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的堆放整齐有序,不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土方集中规范堆放,余土及时外运。
(六)施工结束后,各工地要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剩余土方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工完场清。破损路面要及时进行修补,确保路面完好。
(七)工地食堂和民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经常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食堂和宿舍的整洁卫生。
(八)充分利用民工业余学校宣传教育阵地,加强职业道德、环境卫生的教育,督促民工自觉遵守纪律,告别不文明施工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区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促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对全区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建管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各地工作的实施。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文明施工促进年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建设工程开展文明施工促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利用各种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加强现场督查指导,提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创建文明工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召开文明施工推进会,以典型引路,全面强化“打围、降尘、清洁、便民”意识。各施工企业要通过组织学习会、现场设置宣传专栏等形式,做好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规范从业人员的文明施工行为,真正做到文明施工从我做起。
(三)抓住源头,确保文明施工取得实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应保障资金的落实。开工前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临时设施备案要求,改善施工生产条件,确保文明施工措施到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要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内容不齐全、与实际不符的不予办理手续。要以争创省、市文明工地为契机,结合开展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进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水平上新的台阶。
(四)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各镇、街道、园区建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提高监督检查的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的力量,对严重违反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曝光,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将不良行为的处理情况记录在施工企业信用手册,与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挂钩。
四、工作步骤
(一)计划准备阶段(2009年7月1日—2009年7月5日)
1、制定方案。各镇、街道、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促进年“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2008年“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文明施工促进年”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增强各地区、各部门和施工企业认真抓好文明施工中自觉性和主动性。
3、业务指导。局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文明施工促进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建安企业的业务指导,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抓好工地文明施工。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2009年7月至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各建安企业按照市文明施工标准,对所属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各工地项目部按月上报自查情况表,于每月25日前上报区安监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到“三定”即“定时间”“定人”“定措施”(各企业首次检查后将检查情况于7月20日上报区安监站)。
2、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施工工地按季进行全面检查按月进行抽查。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督促整改,并迅速上报安监站,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管部门,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三项行动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安监站。
3、区安监站全面检查。区安监站结合日常检查,将文明施工作为日常检查的必查内容。
4、专项检查(2009年7月-12月)。区建设局将根据不同阶段重点,通过专项检查,推动“文明施工”的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1)、文明施工专项检查计划
①7月下旬:全面普查
②8月中旬:对普查中存在有问题集中开展复查
③9月下旬:全面促进再提高检查
④10月至12月:全面巩固提高巡查,将不定期地组织沿马路抽查
以建立和完善副总理提出的“六大体系”,提高“六个能力”为目标,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狠抓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环境,为“十二五”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检查组织
(一)检点内容和依据
1、按照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中小学校安加固工程等民生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巡查、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住宅工程通病治理措施,做好住宅分户验收工作。
2、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建工〔〕30号)、《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建工〔〕11号)、《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建〔〕6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防火安全检查。
3、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建〔〕5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省厅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检查。
4、按照《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员会关于加强在建工地市容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考委〔〕24号)、《关于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考委〔〕16号)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建工〔〕10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战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与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工〔〕17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
5、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要求开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即日起到月25日,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建设、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劳务单位联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以项目为单位在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送区质安站。
2、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任监督员从即日起到月25日,对各自监管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3、我局将于月28日至月日组织开展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起重机械、劳务管理大检查。
4、为整合提高监管力度,区建设局将邀请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人劳局联合检查。
5、我局将在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分析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检查程序
1、各检查组分别听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2、各检查组检查内业资料和项目备案人员到位情况。
3、各检查组检查现场。
4、各检查组口头反馈检查情况。
5、各检查组检查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委(以下简称区整治办),具体实施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迎世博和世博期间对全区工地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全区工地以规范、文明的施工形象,迎接世博会的召开。
二、指导思想
以营造和谐施工环境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环保便民的理念,提高建筑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建筑工地文明形象,以文明施工、规范施工迎接世博会的召开,进一步贴近“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
三、目标、内容和区域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区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具体要做到“七个100%”,即:
1.标准化围墙100%封闭、完好、整洁;
2.标准化围网100%封闭、完好、整洁;
3.墙外环境100%整洁;
4.建筑渣土、垃圾100%遮盖;
5.出工地车辆100%冲洗;
6.拆房工程100%围挡封闭、洒水压尘;
7.闲置建设空地100%绿化;如作停车场,必须采取硬地化处理。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整治内容:全区在建工程施工造成的声、光、尘污染;施工现场门、墙、网及墙外环境。
整治重点:市重大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市政道路和管线、拆房工程、迎世博600天外立面整治工程等。
四、整治原则和方法
(一)整治原则
1.建设单位牵头原则。建设单位要做好环境保护综合评价、负责协调工程周边关系、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整治费用的到位。
2.部门协作原则。整治工作在区整治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3.联合执法原则。区整治机构统筹组织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统一目标、统一行动,分阶段对核心、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现场检查,确保此类场所及其周边地区管理规范、秩序稳定。
(二)整治机制
本次整治以创建“环保便民工地”为载体,设立举报制度,对投诉反映违反文明施工标准的工地实行现场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同时定期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到工地进行巡访,并欢迎社会媒体对工地的文明施工和整治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三)职责分工
整治工作由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整治办指导协调。区级层面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区内建筑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市政道路和管线工程:区建设交通委;
迎世博600天建筑立面整治工程:区市政委;
拆房工地: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闲置建设空地:区规划土地局;
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环保局、卫生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四)整治方法
全区整治工作以创建“环保便民工地”为载体,根据市建设交通委有关文件精神,创建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建设工地的“整改、申报”。即由建设单位牵头按照“环保便民工地”的标准(见附件)实施具体整改,达标后向工程受监部门申报。
2.受监机构的“受理、评定”。即工程受监机构收到工地达标申报资料后,提出具体评定意见。
3.区整治办的“复核、发牌”。即区整治办根据工程提交的申报资料和受监部门的评定意见,对符合标准的工地发放“环保便民工地”牌。
4.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全市在建工地将接受市整治办专管队伍“环保便民”施工情况现场巡查;市、区整治办将对我区不按规定挂牌的工地进行通报,对于已挂牌但不符合“环保便民”要求的工地进行摘牌,并提交有关部门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五、具体整治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9年5月—2009年6月)
召开全区大会,全面动员部署;调研排摸,明确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分别签定责任状,明确目标,制定实施计划。
工作目标:参照市“环保便民工地”各类工程的样板确定工作目标。
(二)重点整治阶段(2009年7月—2009年9月)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影响文明施工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改善建设工程形象,创造安全有序和文明和谐的施工氛围,充分展示建设工程新面貌,有效推进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工作目标:所有在建工程100%达到“环保便民工地”标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4月)
通过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保持整治声势和力度,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各类施工扰民行为出现反弹,努力维护文明和谐的施工氛围。
工作目标:全区已达标工地继续保持“环保便民”标准,新开工工程创建“环保便民工地”。
县城主要在建工地创文考察自评情况汇报
龙门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我局在收到贵办下发的《关于对龙门文明创建实地考察点进行自评的通知》后,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龙门县城的①龙城第五小学新建工程、②紫薇星商住楼、③裕林豪庭、④美华都城南区、⑤汇宝西林美岸一期B段和⑥上林华府等主要工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按照建筑工地考察测评标准,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工地的围挡和公益广告的挂设,落实安全设施,做好文明施工和现场扬尘管理,对工地进出车辆做好冲洗,禁止带泥上路。经现场检查,以上各工地均能按要求做好创文和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并且做好建筑围挡和工艺广告的挂设。其中美华都城南区部分围挡存在脱落的现象,已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复,龙城第五小学新建工程、紫薇星商住楼和汇宝西林美岸一期B段等部分工地已经安排广告公司制作新版的公益广告,并于本周末之前完成围挡挂设。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