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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阿里巴巴金融简介, ,引用日期,2013-9-14.
{8}参见融360官网,.
参考文献
[1]谢平,尹龙.网络经济下的金融理论与金融治理[J].经济研究,2001年第4期.
[2]李美云.服务业的产业融合与发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宏观经济;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和互联网也息息相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较之传统的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交易范围更广,门槛更低,更加大众化和平民化,人们对其的印象和接受度都会有所提升,人们愿意了解和接受互联网金融,因为相比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不仅在程序和流程上简化,还降低了交易过程中的成本,让人更加信服且节约了相当大的广告费用,群众之间彼此口口相传无形中就相当于做了广告且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和良好的口碑。目前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互联网金融,一是互联网行业向金融行业发展融合成的新行业,二是金融行业向互联网行业发展形成的新行业。其实这是一种理解,只不过侧重发展的方向有所不同。互联网金融依托其强大的互联网市场,产生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研究,可以更加准确的认识市场需求,推动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有第三方支付模式,P2P信贷模式以及众筹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这种金融模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范围广的特点。虽然发展有些非常好的前景,但机遇的同时也意味着风险,因为发展过于迅速,我国还没来得及出善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对互联网的金融风险意识还不够强。
二、互联网金融对宏观经济的积极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之所以让传统金融行业的人们有了紧迫感和压力,主要是因为互联网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数量,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融资成本大大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企业的融资效率和整理经济的线性增长。下面从三个方面分析互联网对宏观经济的积极影响。
首先是互联网拥有的客户群,使得互联网经济下网络理财的客户群本身就是十分强大。由于客户需求多,用户反馈多,其实在初期的时候还是非常好改进的。互联网金融非常适合个人和企业,大量吸收个人闲散资金,为社会财务经济做贡献。然后是互联网经济下网络借贷更加促进了经济增长,现实生活中借贷,申请加拿到手里时间会比较更长,网络也是到帐速度非常惊人,通过融资很好的利用闲散资金,这就是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福音,在促进了企业发展的根本问题,也是为了后期促进企业发展的水平的提升。此外从实际生活中来看,我国有关部门对金融行业监管非常严格,对每一个环节都严严不扣,一丝不苟。这样的做法虽然安全度很高,但是资金流动速度过慢,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有关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还是非常广泛的,不仅有利于资金流动的速度,提高了闲散资金的利用率,促进了我国宏观经济的不断发展,不仅给予我们对于实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也给予银行们一定的紧张感和压力感,不过带动了我国各大银行的主动发展,这点还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
就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来看,互联网金融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不仅有别于传统金融行业,就和互联网行业也是存在很大差异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比较大,会使宏观经济的稳定受到很大的冲击。比如即将提到的存在借贷违约的风险。
(一)信用违约的风险情况比较高
借贷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种常见模式,通过网络虚拟交易的平台来进行资金的借贷,但是借贷双方并不能对彼此身份有所详细的了解并评定风险,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金去向和使用目的都没有真正的了解。若是借款人违约,那么风险和损失都将有贷款人承担,也就是说贷款人的资金可能无法挽回。并且国家对于这个方面的监管不是非常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完善,如果继续发生这样的事情,会对互联网金融造成非常大的信用打击。
(二)增加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依托互联网网络平台,相较于商业银行,成本大大降低,因此投资者会更倾向于将银行里的X转入互联网理财产品中。银行失去一定市场份额以后,会想方设法的投入到互联网金融行业中来收集资金,这样一来增加了商业银行本身的成本,也使得其正常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下去。
四、综述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更加辩证的来看互联网金融行业,它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调节市场方面有利于提高我国资金流动性和资金配置效率,不仅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供更多的理财产品和方式。另一方面却也会增加我国金融行业的风险和市场经济的稳定,因此我国有关部门要对其加以重视,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控和监管,尽可能的通过司法手段来规范市场,保证我国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友好发展。希望在不断的创新改革之下,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希望在未来,通过大家齐心协力的努力,可以创设一个良性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空间,让互联网金融朝着更加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2)-0034-04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在近年得到了迅猛发展,特别是从2012 年下半年以来,形式多样、功能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呈现“井喷”式发展,2013年更是呈现出一种超预期的发展势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快,将来一定会成为促进我国金融自由化、利率市场化的一股强大力量。并且,总理在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要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成长,在现有监管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健立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这足以表明我国格外关注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金融模式。当然,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期间必然有许多问题相继而来,例如对传统金融的影响,以及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挑战等等。本文在整理和分析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进行了综述,希望能为我国下一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创新提供借鉴。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模式
目前,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尚不清晰,而且也没有取得广泛认同,对此,各专家学者众说纷纭。自从谢平和邹传伟(2012)初次提出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许多学者就从去中介化、普惠性等多个角度对其进行界定。互联网金融根本上是一种新的金融业态或者说金融运行方式,而非传统金融技术的升级(赵南岳,2013)。互联网金融把计算机技术和资金融通业务联系起来,形成了一种不依靠中介机构的新的金融业态(刘力臻,2015);它的业务效率不断提高,节省了人们的时间,逐渐向金融的民主性靠拢,并逐步形成普惠金融,它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让社会经济中的所有人都有机会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参与到金融活动中并享受金融服务(李耀东、李军,2014)。也有学者把互联网技术、思维和精神相结合,通过分析其对金融业的影响来界说互联网金融的概念。邓舒仁(2014)觉得互联网金融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金融行业运用娴熟的互联网技术和“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以互联网思维为依附,让互联网产业主动融合金融实体产业,开发许许多多金融创新,从而产生新的金融产品、模式和机构。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主要凭借计算机、移动通讯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与金融行业合作,实现融资、支付、财富管理等功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牛强、胡艺,2015;苏颖、芮正云,2015)。综合这一方面各学者的观点,可以概括地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具有互联网精神,以互联网为平台、云数据整合为基础,从互联网的思考方式对整个商业生态重新审视,从而形成的新型的拥有相应金融功能链的金融业态(吴晓求,2015)。还有学者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的互联网化并在两者的对比中来界说,认为它是以互联网为平台,在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以及监管体系等方面与将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到传统金融业务中是有所不同的(杨东,2014)。总结各学者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界定,互联网金融可定义为以互联网(技术、精神以及思维)为基础,通过将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结合来实现资金供给的具有去中介性、普惠性的新型金融运作模式。
文献中关于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分类,大家也莫衷一是,同样没有达成一致的标准。许艺琼(2014)将其分为第三方支付、P2P 网络贷款、阿里小贷、众筹融资、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货币六种类型。谢平、邹传伟、⒑6(2014)则认为不包括阿里小贷和互联网金融门户而包括金融互联网化和基于大数据的征信。王曙光、张春霞( 2014) 从业务功能角度将其分为支付平台型、融资平台型、理财平台型和服务平台型。周雷(2015)从发展阶段的角度提出互联网金融的四种主要业态:第一,基础业态,即将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到传统金融业务中;第二,整合业态,就是电商与金融的结合模式;第三,创新业态,主要以P2P和众筹为代表;第四,支持业态,即互联网为传统金融提供的信息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研究,国内专家学者对此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表现在支付方式创新(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渠道创新(利用互联网来销售传统金融产品)、机构创新(互联网公司通过一些方式探索新的金融机构的运行模式)、投融资方式创新(去中介化、降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等四个方面(郭文超,2015)。互联网金融利用计算机交易,其虚拟性可以使资金流向从“一对一”转变为“多对多”,实现自主化的业务匹配,而且其动态互动的沟通方式更加注重客户体验,最终实现双向沟通(董微微,2015);这种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24小时跨市场、跨地区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满足了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宗良,2015);同时互联网金融拓展了市场交易边界,可以节省人的劳动时间(何龙,2015)。通过总结文献,互联网金融最首要的创新当属融资方式的创新即去中介化,也就是互联网金融脱媒(李瑞雪,2015)。综上所述,各专家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研究是从不同方面、运用不同的语言进行分析,但其实异曲同工。
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各种问题的出现,其风险不能忽视,它不仅面临着跟传统金融同样的风险,还面临着传统金融不存在的特殊风险。整合文献发现,主要是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探讨。宏观上,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现状来分析其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失灵导致的金融泡沫风险、利率即将下降的风险、市场结构重组的风险以及相关法律空缺和监管滞后的风险(刘力臻,2014)。张丽娟(2014)同意以上说法,并且补充到:由于互联网金融不能进行银行间同业拆借,所以无法应对大规模资金提取的风险。葛亮(2016)则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为两大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特质带来的经济风险。微观上,因为互联网金融拥有多种多样的业态,而且风险特点的差别比较大,所以有些作者是从互联网金融某个单独业态来研究其风险特点的。P2P 网贷平台操作不规范,具有政策和市场双重风险,而且缺乏法律约束,存在法律真空,致使其有卷款跑路行为,具有法律风险;近年来P2P网贷公司数量疯长,导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具有连锁风险。互联网基金理财销售行为不规范,商家看在民众不懂金融片面强调基金产品的高收益而对于风险揭示一带而过。互联网金融中网络支付的诈骗风险将大大增加(赵晓英,2015)。总体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存在以下风险:法律风险,国家缺少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法律体制,存在真空状态;经营风险,新型经营模式可能经验不足而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大环境而被淘汰;信息技术安全风险,由于计算机具有虚拟性,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泄露、病毒入侵、数据毁损等本身存在的相应问题;职业操守风险,立法和监管不当导致职员的道德风险(钟伊慧,2015);集体非理性风险,当互联网金融动荡时,其所具有的“长尾效应”很容易引发集体非理(石松、孙谦,2015)。
其次,监管路径的选择也很重要。第一,监管主体的界定。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监管中的主体地位,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对互联网金融中的相关业务具体负责、相互协调,辅助央行加强整体监管;成立网络金融监管的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加强互联网金融民间自律组织的设立,有效控制行业有序发展(王施诗、陈梦乔,2015)。第二,监管边界的确定。完善法律,画出红线,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打补丁”,明确其法律定位和业务边界(贺靖贻,2014)。
六、总结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近些年成为社会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纷纷对其进行研究,但在它快速发展的道路上存在的各种风险层次不齐,各种良莠不齐的参与者也开始涌现,如果只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忽略监管创新的发展,那么传统金融的监管就很难应对互联网金融现行发展的局面。但是如果加强金融监管,可能会阻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扼制创新的积极性,所以互联网金融监管需要以逐步放松管制、鼓励金融创新为前提,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的成功发展经验,建立在我国时代背景下符合我国经济环境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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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novation, Influence and Regulation of China’s Internet Finance
――The Reflection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WEI Hua WANG Xueqing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措施
一、文献综述
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资金融通模式。
宫晓林(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在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方式与经营模式,但长期看来,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以获取新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的现实状况
到目前为止,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次变革。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了第一轮发展。2010年后,互联网技术产生了以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为主要特征的发展,因而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了第二次变革。本文将以第二次变革中的互联网金融为分析主体。
(一)互联网金融的分类
1.网络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收付款人之间的中间人,担任了资金托管中介的职能。
2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指民间的出资人利用网络平台,在收取利息的基础上,向他人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
3.金融搜索。金融搜索是指将互联网大数据、搜索引擎技术与金融领域的专业技术相结合的新模式。
4.网络金融超市。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平台间不断加强合作,从而出现了网络金融超市。
(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现实状况
信息处理方式是互联网金融与直接、间接融资的最大不同。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其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通过移动通信设备与技术转移货币价值从而清偿债权债务关系。在过去五年中,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稳步上升,2015 年达11.8万亿元人民币。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对现状的分析可知,互联网金融在诸多方面对传统金融机构起到了冲击乃至替代效应。以下我们根据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分析原因:
(一)弱化银行中介角色
互联网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正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小型银行在传统支付结算行为中所承担的职能。
(二)交易信息对称
银行信息主要依赖贷款申请人提供和调查人员的搜集,而互联网金融P2P公同则通过社交网络获取客户信息,通过搜集与分析数据、建立并分析模型,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及能力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能更好解决小微金融客户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金融监管少
商业银行的存款负债业务接受严格的监管,存款需向央行上缴约20%的存款准备金,贷款余额需接受75%的存贷比限制。而互联网金融P2P公司不受这些限制,贷款业务扩张不受资本的约束。
(四)交易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而传统金融机构采用物理网点,管理费用等成本更大。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考
互联网金融对不同主体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挑战,因此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应对措施。
(一)大银行应采取的措施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交易量较小,目前在短期之内还不会动摇大银行运营模式。在互联网金融的变革中出现了网络银行,而我国大多商业银行都已有自己的网络银行。因此,大银行的应对措施有:
1.继续完善银行已有网络银行,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2.在互联网金融的新型模式下,商业银行可结合原有的规划,在寻找新目标客户的同时,大力加强与原有客户之间的信任与紧密度,提供低成本快捷服务。
3.关注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趋势,优化发展理念。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可通过了解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涵,将互联网科技与银行业务相结合,不断拓宽与优化服务渠道,适应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冲击。
(二)中小银行应采取的措施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对于小银行带来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大,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也为中小银行提供了与大银行竞争的契机。如能利用好这一模式,其将在一些新兴业务上赶超大银行。中小银行的应对措施有:
1.自建电子渠道,向网络金融转型。中小银行应主动发展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等网络途径,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具体的乃至个性化的自助式银行服务。
2.建设大数据运用平台,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相比大银行,中小银行所积累的客户信息较少。因而在大数据时代,中小银行应在充分利用已有的客户信息数据的同时,不断挖掘新客户,从而积累与增加数据。同时,中小银行也可积极与诸多政企部门共享数据。
3.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中小银行的劣势也很明显,如规模较小、资金不足。其大多是服务所在地经济的区域性银行,客户量不大,市场范围较小。因此存在风险过于集中以及难以获取资源的缺陷,不利于发展。中小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以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平台。
(三)通用应对措施
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要强化本身难以替代的绝对优势;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本身能带来帮助,要充分利用。
1.完善设施,提供优质服务。互联网金融采取线上操作虽然有它的优势,但传统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雄厚,客户忠诚度高,实体网点分布广泛。所以传统金融可以提升物理网点职工的服务态度,为用户提供更为贴心的设施与服务,以加强这方面的优势
2.加速互联网金融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任何事业的成功都少不了专业领域人才的帮助。即使商业银行拥有诸多优秀的金融经济与管理人才,但在互联网金融,即金融信息技术领域,人才仍旧是缺乏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非常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
五、结论
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暂时还不会改变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但是传统金融机构要正面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既要弥补劣势强化优势,又要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或者可与其合作从而带给客户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也要注意不同类型的传统金融机构应当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应对挑战。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2013 年,在中国金融大变革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全民热点话题,余额宝、团购理财、P2P 等互联网金融快速崛起。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开始逐步重视互联网金融部门的设立。但是2013 年后半年也有不少风头强劲的 P2P 行业也出现了不少“昙花一现”的公司———倒闭或者跑路,反映出互联网金融先天的缺陷。对于投资者,由于互联网处于虚拟状态,可能将原本极小的风险予以放大,客户信息、资金等的安全性难以保障;对于互联网金融经营者,由于入门门槛低,加之发展迅速监管制度相对缺失,出现超范围经营、踩监管红线,造成经营风险加大。互联网虽然提供大量数据供金融机构做审计决策以及风险管理决策等,但是其本身并不具有提供防范风险管理的功能。为了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以及客户资金的安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出现,金融审计业务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审计面临的挑战
(一)风险审计方法有待运用
金融风险和互联网行业本身都是高风险的行业,互联网金融作为两者相融合的产物,其高风险性不言而喻。目前,我国金融审计重点在于审查各项操作业务流程是否设置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金融机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是否能够得到真实的反映等内容,主要是采用制度基础审计的方式监控金融机构经营的各个方面。但是,正如前文所述,面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潜在的巨大风险,金融审计应当侧重于风险审计方法的运用。通过风险审计方式,降低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风险,维护客户资金安全以及经营稳定。
(二)金融审计范围有待拓宽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金融市场结构日益复杂化。我国互联网金融吸收资金所占比例越来越高,2013 年达到金融市场的13%,对传统金融机构有着一定的冲击作用。目前,金融审计的范围主要是针对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以及中间业务等进行审计。但是,互联网金融借助网络平台使得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极低,让券商、交易所等信息中介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反而增加了对于金融机构网络信息平台的需求以及监管控制的需求。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金融审计就要调整审计对象,将网络平台的审计纳入审计范围,以满足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规制的需求。
(三)金融审计技术有待提高
目前,投资者在投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时,无论是开户还是办理各种金融产品业务均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因此,互联网金融审计不仅面临着传统金融审计如何利用计算机进行有效的辅助审计,还面临着如何对互联网下的金融交易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审核和管理的挑战。
(四)金融审计法规有待完善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活力,但同时由于其发展过于迅猛而使得金融审计产生了一片空白。传统的金融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审计的需求,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金融审计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审计的工作做出明确的规范指引。
二、互联网金融审计面临挑战之突破
(一)完善风险审计方式的运用
金融审计机构应当量化互联网金融的相关风险。审计机构可以运用定量风险分析、趋势分析以及比率分析的方法,结合互联网金融内部控制的结构、目标、控制体系等指标,抓住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的重大以及可疑业务,对相关风险予以量化。然后,根据量化的金融风险标准设置互联网金融风险阀值。主要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财务风险、客户资金运作风险进行阀值设置。通过这样一个标准划分,金融审计机构在对互联网金融活动进行审计时能够得到一个量化的标准。一旦超过该标准,审计机构能够迅速发现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所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二)调整金融审计范围
互联网金融中,证券公司、协会等信息中介机构的作用被弱化,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在沟通客户与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协会之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金融机构应当调整金融审计范围,将对金融网络平台纳入审计范围内。一要增加行为审计。包括网络发帖审计、收发邮件审计、网络聊天审计、文件传输审计以及页面信息传递审计等内容。二要增加流量审计。审计机构要对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所使用的流量进行监控,通过监控金融机构使用流量的异常与否,发现可疑交易或者监控重大交易。三要增加权限管理审计。审计机构要对金融网络系统的系统权限、外发数据系统权限以及普通用户权限进行审计。
(三)提高金融审计技术
互联网金融均通过电子计算机开展金融业务,因此对于金融审计技术要求较高。一方面,要加强审计人员关于互联网金融审计有关的计算机知识。金融审计人员应当在加强自身审计业务能力的同时,也要加强运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的知识。此外,审计人员还应当对互联网下金融业务的操作模式进行相关了解,作为金融审计工作的辅知识。另一方面,要完善互联网金融审计计算机系统。审计机构应当根据互联网金融审计自身的特点进行计算机审计系统的开发,尤其是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审计系统方面的开发。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审计法规规制
对于互联网金融审计的规制主要依靠政府以及行业自律两个方面。对于政府而言,应当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互联网监管部门跨部门的审计监管制度,尽快建立相关存款保险制度,探索出能够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审计法规体系。此外,要制定相应的审计法规规范互联网金融利率以及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过程,并且加强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对行业而言,应当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对于损害投资者利益以及导致行业恶性竞争的市场主体形成行业惩罚机制,充分发挥金融行业协会、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自觉规范审计风险、接受社会监督。
三、结论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崛起对于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一方面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发展,另一方面也对传统的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只有通过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审计的各个方面,规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才能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以及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0).
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有着其必然性,互联网金融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促进了金融业务的革新。然而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一种金融业务模式,而网络环境下,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也将随之增加,一旦互联网金融出现风险,不仅会制约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是一直存在的,其要想在这个竞争激励的市场环境下更好地发展下去,就必须对互联网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是在传统金融机构上的一种重大创新,它结合了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来开展金融业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金融行业迎来了巨大的转变,有助于金融机构的改革。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风险的存在将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道门槛,如果互联网金融不能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造成影响,故此,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
(一)网络安全风险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网络安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来窃取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信息,如用户密码等,一旦密码泄露,就容易造成利益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二)资金风险
在现代社会里,依托网络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频繁,而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依托网络进行金融业务的时候,网络上的信息都可能是虚假的,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较大的信誉风险。如某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企业可以利用网络来制造一些虚假的信息,如果银行不能做好相关工作,一旦企业破产,就难以偿还贷款,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
(三)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就是金融交易双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履行金融业务要求的一种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活跃了金融市场,同时也带来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例如,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在规定期限规范的合同,然而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其经济活动在市场环境下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使得企业蒙受损失,如果企业亏损,企业就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从而造成信誉风险。
(四)竞争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的竞争性会越来越激烈,互联网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来获得客源,获得效益,从而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竞争。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互联网的出现也会恶化金融市场环境,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来扰乱金融市场,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竞争,带来竞争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它融合了互联网技术,而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影响。当下,互联网金融取得了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也越来越多,而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客户而言,一旦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会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抵触,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失去市场、失去客源。互联网风险是制约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要想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更好发展,就必须对互联网金融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只有加强互联网风险管理,才能更好地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一)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
互联网金融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新趋势,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互联网金融中来,活跃了我国金融市场,然而互联网金融的载体就是互联网,要想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人们就必须对互联网金融有着全面的认识。互联网金融用户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学习,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掌握一些基本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自觉的规避风险。作为金融机构,要加大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提高广大客户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运用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会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造成极大影响。而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就在于网络系统安全性较差,而网络安全技术是针对网络安全问题的一种有效解决途径,常见的网络安全技术有杀毒软件、身份认证技术、加密技术、防跟踪技术等,这些网络安全技术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技术保障。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加大网络安全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地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性,避免互联网金融造成恶意的攻击,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风险的发生率也在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管理是其健康发展的保障,为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里稳步发展,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就必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将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来,建立风险管理体制;其次,要全面了解市场、了解互联网金融环境,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减少互联网金融资金风险。另外,要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做好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减少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活跃了融资行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市场主体融资更加便捷,然而互联网金融风险也会随之出现。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考核社会个体信誉的重要途径,加快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的规避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对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估体系,同时实现网络实名制;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来对市场主体的信誉进行考核和评价,全面了解其信誉度,从而降低信誉风险的发生。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就目前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以至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窃取他人信息的行为越来越猖獗,严重影响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健全、完善的法律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相关部门就应当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以法律为依据,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另外,互联网金融机构还必须强化金融监管,完善相关管理体制,为互联网金融营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引导互联网金融进入一个科学轨道。
(六)加强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要想有效的避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加强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还比较匮乏,难以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而人才作为现代社会中各大市场主体致胜的关键所在,加大人才的培养有着重大作用。为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就必须重视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金融机构要注重工作人员互联网金融专业知识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强化互联网金融专业能力的培训,同时也要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另外,还必须加强互联网金融工作人员风险教育,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强化他们风险处理能力,从而更好地开展互联网金融工作,将互联网金融引入到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中去。
四、结语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当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风险管理是互联网金融管理的核心工作,加强风险管理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风险问题也不断突出,而互联网金融要想快速、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做好风险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从而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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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可以用手机在饭桌上用餐闲聊时买入理财产品;我们可以不必挤在证券公司的大厅里购买股票;我们也可以不再顶着烈日暴雨跑到银行柜台进行支付或转账……金融交易的方式变得快捷便利,这是新时代金融最直观的体现,是一场划时代的金融变革。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本质的定义仍具有争议,是互联网技术还是金融?又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业务的简单结合。它的出现是自然而然的,应运而生的――在安全的网络技术前提下,大众逐步接受了电子商务。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利用通信技术,打造集支付、投资、信息中介服务、资金融通为一体的新型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在互联网时代,金融服务方式的改变可谓前所未有。移动互联网为其提供了全新的服务网点应用空间,覆盖范围更加广阔,服务对象更加多样。通俗认为互联网金融浪潮爆发是在2013年。首先是互联网企业推出的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等金融业务。其次是电子商务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诞生如余额宝之类的理财产品。再加上由传统金融机构推出的互联网交易,构成了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最主要的三种类型。据悉,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规模在2015年已超过10万亿元。
对消费者来说,交易的效率和便捷性大幅提升。除了办理开户、资金证明等业务,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也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通过移动和电脑终端实现其他几乎所有交易业务。这种变化不仅免除了繁琐的手续,更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时间。
对金融机构而言,大幅降低了成本。第一是店铺成本。以电子终端交易取代店铺柜台,店铺数量减少,店铺规模也在缩小。特别是体现在证券行业,证券交易大厅大幅缩减,规模也明显缩小。未来金融机构将基本实现线上业务全面化,无店铺趋势会进一步强化。第二是工资和纸质成本。互联网让线上交易取代了柜台交易,电子凭证取代了纸质凭据。
总之,互联网金融不仅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方面的空白,提高了资源利用率,降低了融资成本,更实现了金融的大众化和普遍化,让金融贴近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互联网金融完善了社会与经济的功能。
三、互联网金融的存在问题
现今的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最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缺乏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首先,互联网金融的部分形式会处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灰色地带,甚至突破律法的底线。最具争议的便是众筹,因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批准的债券及股票的发行都属于非法集资,所以大部分众筹的模式为预购+团购。曾有互联网公司推出股权投资模式的众筹方式,出售原始股权,结果该业务因涉嫌非法证券活动而被监管部门取缔。
其次,互联网金融因缺乏健全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储管理制度体系而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一问题在P2P借贷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一旦出现互联网借贷平台携款逃跑,不仅给放贷人造成资金损失,更会破坏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形象,同时给整个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最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仍存在漏洞,部分企业会未来追求盈利而激进地选择一些高风险的交易方式,但同时因缺乏相应的客户信息资源保护机制,会导致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诈欺和洗钱。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也会因管理不当而造成客户信息泄露等情况。
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综合性和专业织发展
互联网金融将实现以服务为核心,提供快捷化、定制化的特色金融服务,打造全能的、标准的、专业的一站式金融平台,将资源整合和专业化经营有机结合。
(二)传统银行、信用卡汇款等支付业务被移动和第三方支付等方式替代
移动设配正逐步发展并超过传统金融机构自助设备及网点。研究表明,从2012年至2017年5年内,世界移动交易价值和总量的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35%,互联网支付替代传统支付的趋势越发明显。
总之,未来的一切都将是数据化的、移动的、在线的、相互联通的。前所未有的方便快捷将带来极致的用户体验,人们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会因为任何一点创新突破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因行业格局的改变和重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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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晔.网售原始股碰“红线”被叫停众筹安全边界在哪?新华网,2013.6.13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政策的调整,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有所改善,但小微企业融资还是存在较大困难。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迫切需要在理论界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进行有指导意义的探索。近年来,电子金融商业模式的建立以及互联网行业涉足金融行业等一系列的金融互联网化为我们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提供了新思路。[1]泛金融机构的兴起,为融资、投资等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渠道。如何抓住二者之间的纽带,实现其共同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理论意义上来说,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学研究中的新兴领域,各方面理论尚未形成体系。从实践意义角度分析,通过研究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存在的融资难问题,既可以规范当前处于混乱状态的互联网金融,又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方法。相对于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资金供需信息对称性强,可以便利与小微企业进行交易。[2]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个人投资渠道等问题也能得以解决。互联网金融无疑为小微企业融资实践注入了新的血液,促进了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本文以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的关联为研究核心,通过文献综述发现在这两个方面研究的重点和不足,在发现小微企业融资瓶颈问题中,认识到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模式,与小微企业融资相结合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已经发展起来的融资途径,探索互联网金融如何实现小微企业融资,并且提出新的途径用以改进和展望,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发展提供有益帮助。本文采用的相关研究方法如下:一是案例研究法。对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具体实例,比如P2P借贷中的阿里小贷、积木盒子、LendingClub等进行途经分析,从个别到一般实现理论深化;二是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大量书籍和文献资料,总结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并提出新的观点。
二、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融资概述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经历了网上银行、个人网上贷款、众筹等多个阶段,[3]在中小微企业的资金供应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相结合的产物,其让市场上的闲置资金通过互联网得以实现最优配置。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科技,特别是当前热门的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都对人类社会的传统金融模式产生深刻影响。[4]第一,依托强大的移动互联网技术,使得资金供需双方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自主完成信息甄别,加强了供需双方的互信,自然信息不对称就能够削弱了。第二,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使得客户自身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得到更广阔的客户,为互联网金融赢得站稳脚跟的基础。第三,相对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的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可提高其办事效率。第四,最为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在夹缝中求生存,其针对的客户大多是传统金融业中的金融服务盲区,即主要以小微企业为主,帮助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第五,当前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所以没有完备的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有效的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这就使得该行业有滋生泡沫性和风险性的可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表现:第一,小微企业自身不够壮大,不具有投资优势,无法吸引资金供给方的注意;第二,小微企业贷款不具有规模而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其市场交易成本比较大;第三,相关担保市场、信用评价市场、资产交易市场发展不足;第四,传统银行一般会向大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存在一定的信用歧视。
三、互联网金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途径探索
1、P2P网络贷款平台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路径为搭建“全国征信平台+网贷互联平台+网贷信息交易平台”。[5]首先,利用互联网积累的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和风险定价,搭建全国征信平台。其次,将所有P2P网贷平台的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实行共享,搭建一个全国性网贷互联平台。最后,在上述基础上,建立只提供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提供担保的信息交易平台。互联网金融中典型的P2P网贷平台是阿里小贷。阿里小贷以其独特的自身优势,成功运用阿里巴巴及相关企业多年积累的海量数据进行信用甄别,有效控制了小微企业的风险问题,满足了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6]另外,互联网的批量化、流水化作业大大减少了业务成本,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了持续性的资金。2、众筹服务平台众筹融资在模式上主要表现为债券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捐赠众筹等四种模式。它运用当前比较熟知的“团购+预购”形式面向网民募集资金,具体表现为项目发起人申请项目筹资,网友跟据自己的实际能力和风险偏好给予资金支持。以小额、大量、融资门槛低、项目广、依靠网络大众力量以及强度的创意、面对的法律问题比较少等优势,吸引了大量的小微企业在这个平台上筹资,为小微企业的融资开辟了新的道路。天使汇创业融资平台是典型的众筹平台,该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详细的融资指导、商业计划书模板、项目预路演、投资人约谈辅导等一站式服务,激发项目潜力,帮助项目成长。同时小微企业可以化被动为主动,规避融资风险。3、大数据金融平台大数据金融平台发展思路就是“平台+数据+金融”模式。平台可以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进而依据平台上积累的数据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目前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阿里贷就是依托阿里巴巴电商平台,借助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对客户较长时间里累积的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深层次专业化的挖掘、分析和预测。[7]此平台有两种模式:一是自己做大数据金融平台,以阿里贷为代表;二是仅仅作为一个信息处理中介,一般是互联网企业借助自己的数据处理分析优势,为相应的资金供需双方提供相应的融资、筹资信息,从而减少阻碍双方成功交易的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问题,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信息销售中介。
四、结论与展望
1、互联网金融的融资风险和困境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领域的融资服务盲区里面,加以开发和创新,为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也促进了我国小微企业这一微观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互联网的大数据技术,能够凭借大量客户曾经留下的信息,加以处理加工,提取与客户融资有关的信誉资料,了解和评估融资主体的偿债能力、信誉水平,从而降低金融机构出借资金的风险,实现了信息的双方对称,免除不必要的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监管方面,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形式,面临着监管上的空白问题。[8]在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的征信系统方面,由于该领域尚未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逃路现象。[9]并且,有一些小微企业借贷人信誉不高,一般都是大型商业金融机构和贷款公司甄别之后不愿意对其贷款的企业,因为信誉风险大,融资风险高,存在潜在坏账的可能性。2、改进措施与展望互联网金融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既有重大的意义,也有相应的风险,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小微企业自身都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在相应领域采取改进措施。第一,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融资方式之一,可能存在很大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空白区域,这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条款以及相关手续程序,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在鼓励该途径创新的情况下,加以严整和规范。第二,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还是自身内在的原因,所以小微企业需要规范自身的财务系统,避免财务状况有太大漏洞从而缺乏能得到融资机构和投资者信任的财务信息。另外,对于企业的制度设置、生产管理、信誉积累等方方面面都需要严格把关,从而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第三,互联网上提供的客户信誉信息处于分散、杂乱、可信度较低的状态,这就需要建立小微企业和互联网金融融资的相应征信系统和征信平台,实现信息的透明公开共享。第四,作为一个法律制度监管的盲区,特别容易引发金融犯罪和网络犯罪,所以需要健全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小微企业及其他主体应该树立互联网金融思维。同时,互联网金融在利用其优势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短板问题时,必须重视风险规范,从而促进该领域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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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超、骆建文: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策略[J].现代管理科学,2015(1).
二、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备受社会大众的关注。国内学者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纷纷展开研究,主要是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与传统金融的相比优势和劣势。
刘英,罗明雄(2013)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及其发展历程,整理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理论,分析互联网金融P2P网贷模式、众筹平台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和第三方支付模式等发展模式,并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提出了思考。黄海龙(2013)分析电商金融的形成背景,针对参与电商金融的四个要素展开详述,从电商平结不同对象的角度,将电商金融分为消费者信贷和中小微企业贷款,并对电商金融模式进行细化总结,探讨电商金融的乘数效应和对金融脱媒的影响。李有星,陈飞(2014)根据国内法律现状指互联网金融在交易过程中是有文可依的,但是在监管方面?s缺乏规范的规章制度。因此,对互联网金融实施监管已逐渐成为国内外金融监管机构的共识,确定监管主体地方化的方向,采取原则导向监管方式,积极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港”制度。王锦虹(2014)采用德尔菲法问卷调查与模糊层次分析法为基础,将专家对指标权重的两两测度结果进行模糊处理,获得指标的综合权重,从而构建测度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盈利影响,得到互联网金融对银行负债影响较大,对资产类和中间业务的影响较小等结论。罗长青,李梦真(2015)搜集2007年~2013年上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考量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影响,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银行业务的中介作用实现对信用卡业务的溢出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但互联网金融的替代效应却不显著。
综上所述,虽然国内外众多学者从多方面探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忽略对传统金融未来发展的分析。考虑到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研究传统金融的发展方向和突破创新。因此,本文在此基础上展开具体研究,为传统金融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在慢慢融入社会,第三方支付、网络银行、P2P 网贷等模式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截止2016年上半年,支付宝用户已经超过6亿。月活跃数量有29472.7万人,日活跃数量为8382.7万人,在移动支付类APP中毫无疑问的高居榜首,和同类产品相比有着明显的用户优势。
此外,2016年移动支付业务为257.10亿笔,金额为157.55万亿元,同比增长了85.82%和45.59%。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传统金融受到一系列冲击。首先,传统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空间在不断缩小。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经营成本相对比较低,在与传统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市场空间竞争时会更有优势,降低银行业务经营的利润。而且,互联网金融创新程度高、优势明显,慢慢淘汰商业银行相对落后的传统业务。其次,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已经不能再拥有绝对优势。技术使得信息更加公开,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弱,金融中介的作用也就不再明显。人们越来越习惯和愿意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消费,通过余额宝平台存放闲置资金,实现存款的高利润和高流动性。此外,商业银行客户资源慢慢向互联网金融市场流失,客户越来越依赖科技的快捷。互联网平台实现客户个性化服务体验,将金融服务与互联网通信技术融合。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商业银行虽然在主要业务上也进行市场客户细分并提供个性化服务,但是缺乏先进的技术手段,不能很好地完成信息收集、市场定位、市场营销等。互联网营销模式吸引大量的客户群,随之而来的是商业银行客户群的大量流失。
四、传统金融应对互联网金融的策略
尽管互联网金融发展蒸蒸日上,但是对于传统金融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传统金融逐步向“互联网+”方向进行创新发展,这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对传统金融的一种完善。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创新改革,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门槛在不断降低,金融服务更加透明化,社会资源也得到了有效配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得到提升。在两者的合作中,一些有活力、有朝气的小微企业受到了重视,针对小微企业传统金融行业也在不断做出改变来适应时代的变革。互联网金融具备互联网的特性,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网上交易,弥补了传统金融行业所带来的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足之处。同时传统金融行业可以借鉴电商金融对于客户的信用评估机制,对客户进行评估,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因此,在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基础上,传统金融需要进行以下各方面的改变,从而把握好发展机遇。
第一,提高对科技发展的认识,转变传统的固定观念。竞争的局面是很激烈的,但是商业银行必须认识到潜在竞争关系中的合作。在金融市场中,银行保持着其固有的核心地位。但是,如果一味盲目死守传统的经营管理,终究会被互联网金融一步一步威胁。通过转变的观念,紧跟“互联网+”时代的创新革命,针对自身业务进行创新,积极应对挑战并实现与互联网金融的双赢局面。
第二,加强客户资源重视力度,维系客户关系。商业银行应该重视与客户联系的优势,互联网金融虽然可以赢得大量的客户资源,但是却没有重视客户维系。网络技术还是不能直接让客户体会到亲近的服务和实体体验,但是商业银行却可以做到。因此,商业银行需要提高客服质量和客户金融活动的参与度,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模式来增强客户的粘性。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帮助下,合作建立全新服务平台,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开发新客户。当然,为了全面地掌握客户各方面资料,包括消费需求、交易、投资等,商?I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银行的金融产品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客户,赢得客户的满意和好评。在市场营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借鉴和学习丰富的经验,提供安全、开放的营销模式,扩大营业网点,增加覆盖面积,吸引更大的客户群。
近几年,学界对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研究方兴未艾,众多学者都进行了大量探究,其中关于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推进作用的文献也较多。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有别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而且其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下的金融无中介状态,本身具有普惠作用。焦瑾璞(2014)认为普惠金融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国家对普惠金融也越来越重视,同时也指出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的推动,其中便包括互联网金融的作用。王金龙、乔成云(2014)则探究了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内在关系,分析了各自模式所存在的优势及不足,主张三者扬长避短,协同发展。朱迎、刘海二、高见(2015)从农村金融普惠的角度,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优势,认为互联网金融能够提高农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融资可获得性及有利于改善农村的金融基础设施。在对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相关关系的大量文献中,学者们都一致认为基于金融创新的互联网金融能够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虽然大部分也都提及互联网金融在降低成本方面的优势,但很少就该角度对互联网金融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机制进行细致的分析。本文创新点正立足于此,从成本角度下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2互联网金融降低金融交易成本的作用机制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主要是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所决定的。因为普惠金融的宗旨是服务所有有金融业务需求的群体,其中当然包括传统金融无力服务也服务不好的小微群体,这部分群体得不到传统金融行业服务的原因也正是金融交易成本在双方之间居高不下,致使即使在一方有强烈需求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没有动机顾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打破了这一“僵局”,创新性的服务模式和突破时空限制的服务途径,使得那些没有机会享受到合适的金融服务的群体也能进行各种金融交易,包括在线支付、网上借贷、网络理财等都很好地填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真空”地带。从作用机制上看,互联网金融通过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从而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1)互联网金融最大限度突破时空界限,节省了网点布局与人员配备成本。互联网金融基于信息科学技术,利用移动终端实现网络支付等各种金融服务,只需要设备联网便可轻松实现各种交易。这最大限度的突破了以往金融服务模式的时空限制(特定地点、特定时间获得某种金融服务),节省了传统金融需要布局实体服务网点的建设成本和配备专业服务人员的人工成本。而原先这些成本是会被计入银行业务开展的运营成本中,在随着业务开展过程中将这些成本分摊给接受服务的群体,这样金融交易成本随之抬高。互联网金融成本使得这部分成本被最大程度地降低,从而带来交易成本的下降。(2)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交易成本。金融交易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难以避免的,尤其是传统金融模式下,金融服务机构往往无力收集到小微群体(包括农民、学生、小微企业等)的财产状况、信誉水平、偿还能力等信息。主要的原因便是小微群体相对分散,相关信息繁杂模糊,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这些服务对象进行审查时,投入的成本过高,甚至远远超出所得利润。互联网金融则可以通过生成、保留用户金融服务需求、服务记录等信息,通过云计算对海量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金融服务机构所需要的用户相关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由原来信息收集所带来的金融交易成本。(3)提高了金融支付效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进而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利用移动电子设备,通过网络传输以及云计算等方式转移货币价值,从而实现各种金融交易,高效率的支付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支付成本。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平台,金融交易可以绕过传统的金融中介在网上需求,在透明高效的环境里实现直接交易,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最大限度促进了资源配置效率,进而降低交易成本。
3互联网金融降低成本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典型模式分析
(1)P2P网贷模式。P2P网贷是指个人对个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资金借贷融通行为。其流程是借款人在网上贷款需求,招标一个或多个投资者提供固定利率的贷款。通过P2P网贷平台,可以实现零散资金的充分利用:一方面能够为闲散资金的持有者创造一个更好的投资平台,使得这部分人获得较传统金融机构存款更高的利润;另一方面为有小额资金借贷需求的群体提供了良好的贷款机会,这部分群体过去往往由于无担保物、缺乏信用记录、还贷能力难以鉴定等,而被传统金融机构拒之门外。在这种模式下,借贷双方依托于网络平台,最大限度节约时间且突破了地域制约,通过专业化服务团队的运作,信息收集与处理成本也得到大幅度降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双方交易成本,契合普惠金融的理念。(2)网络理财模式。网络理财模式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理财模式,即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获取金融理财服务。基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以及云计算技术等,使得网络理财较传统理财方式有了更大的成本优势。与传统理财模式相比较,网络理财的服务供应商能够通过节省运营成本、通信成本、信息收集及利用费用等降低总运营成本,大幅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最终使得服务提供方和需求方之间的交易成本也随之降低。统计数据显示,发展虚拟网上理财网站的投资仅为建设营业网点费用的三分之一左右,日常费用只有其四分之一左右。网络理财模式的出现使得个人、家庭等的投资渠道得以拓宽,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低交易成本也致使服务门槛大幅降低,进而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强大动力。(3)众筹模式。众筹模式是指个人或团体利用互联网以及SNS传播的特性向公众展示创意,通过团购+预约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众筹不再以投资是否盈利作为投资者投资的单一标准,而是部分移向投资者(网友)的兴趣。众筹模式具有低门槛、多样性、注重创意、依靠大众力量等特征,使得原先有创意无资金的人能够启动自己的项目。在这点上,众筹模式降低了融资者的融资成本,推动了金融走向普惠性。
关于互联网金融内涵的界定,学术界存在较大争议。以下是相关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研究成果,主要是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界定互联网金融。
从静态角度看,分为产物说和模式说。产物说认为,互联网金融是现代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互结合的产物,是以网络等新技术手段为基础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而且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包括在网络的基础上对原有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原有流程、运作方法、运作模式的创新等外部环境的改善[1-3]。模式说则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代表人物有:兰秋军[4],罗宁[5]等。庄崚[6]的研究给了我们更灵活的界定,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从传统的金融机构,在立足于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向互联网拓展或者是传统的非金融类从业机构,在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把自身的业务向金融业延伸,诸如马云的“余额宝”。
而从动态角度来看,文献相对较少。叶冰[7]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通常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市场人士将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动态行为,而不是一种产物或是一种模式。王石河[8]的研究亦显示,互联网金融泛指一切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孟祥轲[9]的研究则是以证券行业为核心的,认为证券行业的互联网金融,它是在“证券交易电子化”的基础上延伸和扩展出来的“证券商业网络化”,即互联网金融是依托现代信息科技进行的金融活动,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功能。
综上所述,大多数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是倾向于从静态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技术与金融服务相结合的新兴产物,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技术作为必要支撑,可以称之为科技金融或者新技术金融。而对于动态角度的内涵界定研究相对较少,并且研究方向主要是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行为上的金融,指出互联网金融有着更大的普惠和民主金融的意义。其中的主语或者核心是参与者,是人的一种行为,而不是技术。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
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析的过程中,相关学者也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类型进行了分析。 事实上,从金融稳定的视角来看,互联网金融终归是一种虚拟化的金融交易平台,因此仍有分析其风险的必要性。
国外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种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Kim讨论了B2C电子商务中的保险问题。
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起步晚,成果较少。目前国内学者主要表现为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问题进行研究:
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借贷方面。对于第三方支付,郭世邦[12]认为由于网上支付行为的隐蔽性和网上交易记录的缺失,第三方支付构成对反洗钱体系的冲击。王振等[13]对第三方支付带来的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洗钱风险的政策建议。谢凯等[14]指出了客户支付资金流向带来的风险隐患,提出了对客户资金风险防范的措施。对于网络借贷,杨凯生[15]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投资理财类业务中,缺乏对有关产品严禁变相吸收存款的规定,缺乏对其资金来源及应用的严格要求及监督办法,也没有针对其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手段。罗宁[5]则指出,互联网企业在开展支付业务的同时,也开始向网贷业务方向发展,由于缺乏贷后监管和风险控制,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使得企业无法正常运营。
针对信用风险管理,翁舟杰等[16]认为我国P2P网络借贷未来的发展面临着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和行业自律性较差等障碍。张玉喜[17]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采用的多是新技术,更容易发生故障,任何原因引起的系统问题都会给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者带来信誉风险。李文博等[18]指出国内的信用环境和信用信息系统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很不利。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网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非常明显的虚拟特点。通过网络银行发生交易,而对交易双方的身份、真实性验证具有很大难度,增大了网络信用风险[19]。
针对技术风险管理,张郁松等[20]认为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方面,尤其是安全技术的使用上,没有相匹配的规范或标准。金融系统平台在设计与使用的过程中,没有进行充分的实验测试。李文博等[18]研究显示,互联网金融技术方面存在潜在的风险,平台的安全面临考验。张玉喜[17]则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系统性的安全风险[19]。第二,技术选择风险。第三,技术支持风险。
针对法律风险管理,新平[21]指出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游走于“合法”和“非法”之间,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也有部分学者从多个方面识别法律风险:一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网络中出现的法律法规所没涉及到的方面。二是网络金融缺乏法律规定,代表人物有:翁舟杰等[16],李文博等[18]。
综上所述,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第三方支付风险和网络借贷 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个人信用和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带来的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主要源自互联网系统的配套措施不健全导致的黑客和病毒的攻击,而法律风险则主要源自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互联网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学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以及风险防范的研究尚不完善,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方面,国外的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和监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Karne Furst[22]对美国金融市场所有商业银行进行了调查分析,得到的结论是开展电子金融服务的银行其负债来源更为广泛,收入也从利息收入更多的向中间业务收入转移,并且其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也相对较高。Anait K. Pemlhatur[23]认为,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将面临操作风险、安全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随着银行进入网上银行这一领域,一种创新的、具有前瞻性的风险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网上银行的出现,早期的自我监管措施将演变成一种日益详细的审查。
相对于国外学者的风险管理方法,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管理方法的研究主要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的风险管理进行分析。
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其中对于第三方支付研究的大部分文献都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沉淀资金的管理方面,熊建宇[24]建议国内要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巴曙松[25]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业务对现有监管体系的冲击提出了建议:第一,实行准入制度,严格信用管理;第二,积极应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宏观货币创造顺周期风险;第三,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积极监管;第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沉淀资金安全管理。王一飞[26]认为,在资金管理方面,互联网理财品风险控制需要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对于机构对所发行产品自身的风险控制,二是机构帮助理财品消费者管理风险。何虹[27]则从资金管理和消费者两个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进行了分析。
针对法律风险管理,王元月[28]研究表明,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监管缺位的情况下,网络化的民间借贷给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亟待纳入监管范围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出应加大网络金融的立法力度,尽快制定《信息和通讯服务规范法》、《数据保护法》、《电子资金划拨法》等,清晰界定网络借贷金融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王占军[29]便主张在风险管理方面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政策,出台《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一系列专门规则,积极防范互联网金融交易风险,以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而在监管的现实操作中,应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掌握网络金融业务经营状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能力,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15]。
针对技术风险管理,殷志勇等[19]指出应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水平,健全银行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并且制定发展网络金融的总体规划和统一的技术标准。针对信誉风险管理,何虹[27]则提出我们有必要构建有效的横向合作监控体系,这是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防范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的基本途径。
综上所述,要实现网络金融的有效风险管理,首先需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包括金融法律体系的修正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基础性法律立法,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加大监管力度。其次应营造科学有序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国际间网络金融监管的合作,通过国际间的网络金融监管合作加强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洗钱等国际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管,形成能有力保障网络金融健康运行和对全球网络金融负责的监管体系。最后我们应该鼓励传统行业大胆尝试互联网金融,使传统行业迎来新的契机。
四、互联网金融案例分析
我们着手互联网金融的案例分析是通过碎片化理财产品——余额宝余额宝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够得到较高的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就可以直接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支付宝转账等支付功能。对互联网金融的涵义界定、风险识别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解读。
从根本上说,余额宝就是用户购买基金的收益,只是淘宝打着高收益的旗号,让广大的客户将大量闲置资金存在余额宝内,同时高收益伴随着风险,这与基金是一样的,存在亏损的可能,需要互联网金融企业重视余额宝的风险。由于余额宝属于2013年的新生产物,学术界对于余额宝的风险类型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且研究成果尚少。以下是学者针对余额宝的风险及风险管理问题的相关文献综述:
《福布斯》《福布斯》杂志是美国最早的大型商业杂志,也是全球最为著名的财经出版物之一。《福布斯》为双周刊杂志,每期刊登60多篇对公司和公司经营者的评论性文章,语言简练,内容均为原创。《福布斯》着重于描写企业精英的思维方式,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倡导“企业家精神”;不停留在新闻事实的报道上,着力于洞悉新闻背景、把握动态信息和行业趋势,深入探讨和研究企业运作的经济环境。期刊杂志将学术界对余额宝风险类型研究归结如下:第一,货币市场风险;第二,与银行竞争风险;第三,纠纷风险;第四,在监管方面: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马红漫[30]研究显示,余额宝具有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风险以及信用控制风险。虽然如此,但他认为余额宝在互联网金融的实践中,一定是最耀眼的先驱者。李静瑕等[31]指出余额宝存在投资风险和IT 风险:投资风险首先表现在基金投资标的的风险,其次是流动性风险的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合理的投资期限配置、科学的投资考核、合理的引导宣传等针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防范。
针对余额宝风险类型,相关研 究学者提出了余额宝的风险管理方法。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李庆治[32]认为,余额宝公司应通过制度安排规避监管风险,通过客户筛选控制市场风险,并借助大数据降低流动性风险。针对法律风险管理,赵鑫[33]指出,虽然余额宝解决了支付宝中沉淀资金的问题,但是余额宝却面临着监管风险、政策风险、竞争风险以及银行风险,也会面临亏损的风险,需要立法部门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
综上所述,余额宝的风险与互联网金融相同,主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技术风险。而针对余额宝这个新兴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各个学者研究视角丰富。要规避余额宝的风险,需要建立健全与互联网金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防止监管真空,控制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通过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措施,使得余额宝这个新兴的互联网产品能够长久地生存下去。
五、评析与展望
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近年来互联网业、金融业和电子商务业之间的划界日渐模糊,行业融合深化,已经形成“互联网金融”蓝海,市场前景巨大。但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全面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面临诸多新生产物不可避免的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现有文献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经验证据。现有研究表明,首先,互联网金融被众多学者定义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行为。其次,互联网金融除了具有传统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还面临由互联网信息技术引起的技术风险、由虚拟金融服务引起的业务风险以及由法律法规滞后引起的法律风险。再次,面对诸多风险,电商企业以及政府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电商企业应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部控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应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并且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
对于未来研究的展望,我们认为应重点关注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以及互联网金融应沿着怎样的方向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一,互联网金融界定依旧模糊,没有统一的含义界定。现在研究虽然对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及风险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但互联网金融的界定尚未得出一个统一的结果,且界定侧重于某一个方面。对于一个新生事物的界定对于此后一系列的相关研究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同时应给互联网金融一个全面统一的定义。
第二,面对互联网金融日益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其风险识别及风险管理对于自身的持续性发展将日益显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很明显,且它的收益也很明显,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是正反相应而生的,若它没有了风险,也表明其收益将减少或消失。因此,我们的研究应侧重于将互联网金融的收益与风险相权衡,实现二者的动态均衡,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建立在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因此,基于互联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探讨促进互联网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前瞻性的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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