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司法行政效能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陶行知的德育原则与方法
陶行知在生活教育实践过程中独具慧眼,在生活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坚持“教学做合一”,总结出了独具特色的德育原则和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活德育论。
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精髓和核心是生活教育论。他认为,生活教育是建立在生活基础上的生气勃勃的活的教育,对每个人无时无刻不起着作用,每个人也无时无刻不进行生活教育。他在长期教育实践中总结出生活教育的三大主张:“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并将建筑人格长城的德育思想寓于生活教育中,主张对学生进行人格教育,必须与生活和社会紧密联系,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实践中及时进行品德教育使其形成健康的人格。
(二)知情意合一。
陶行知强调,知情意的教育是统一的。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互相制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情感是促使知识转化为追求真理的信念的催化剂,情感来源于认识,没有正确认识的情感,只能是缺乏理智的感情冲动。意志使人养成追求真理的习惯并努力奉行。陶行知对“知情意合一”的论述实际上阐明了在对学生进行知识和德行教育时,要遵循学生心理认知规律和品德形成规律,知情意合一。
(三)知行合一,注重社会实践。
知识与品行合一是陶行知针对传统教育中“教、训分家”的情况提出的德育方法。他说:“整个的生活要有整个的教育,知识与品行分不开;思想与行为分不开,课内与课外分不开,做人做事与读书分不开,即教育与训育分不开。”因此,我们在具体的道德教育中应该强调知行统一,道德认知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识内化为思想,转化成行动,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陶行知认为,知识与品行在统一的基础上,还有其内在联系,即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更要注重实践,注重道德行为的训练。陶先生说:“修身伦理一类的学问最应注意的,在于实行”,“嘴里讲道德,耳朵听道德,而所行所为却不能合乎道德的标准”,“若想除去这种弊端,非给学生种种机会,练习道德行为不可”。所以,学生应该将所学的道德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在实践活动中能动地实现自身品德的发展。
(四)“集体主义”和“学生自治”相结合的方法。
陶行知主张“集体生活可以逐渐培养一个人的集体精神。这是克服个人主义、英雄主义及悲观懦弱思想的有效药剂”。集体生活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而且对学生健康心理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满足在集体之下发展民主,看重个性条件,为此他提出学生自治的观点。他认为学生自治是学生练习道德行为的有效手段,是学生自己组织起来养成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好办法。
(五)情感陶冶。
陶行知十分重视情感对人的陶冶和感化作用。他认为,教育是教人化人,化人者也为人所化。真正的教育是心心相印、心与心的交流。只有从心里发出来,才能到达心灵的深处。没有感化就没有教育,更谈不上真正起作用的德育。陶行知一贯重视通过环境、艺术、校风、学风及教师的个人魅力感化每一位学生,收到“教人化人”的成效。
二、陶行知德育方法对提高思政课德育效能的启示
(一)遵循高中生认知规律和道德品质形成规律,“知情意合一”,提高学生价值判断能力。
道德品质是一个综合性范畴,有复杂的结构,包括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四个方面。知情意属于道德意识领域,是精神性的东西,对道德品质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道德认知是品德形成的基础,道德情感对主体行为有约束作用,而道德意志对品德形成过程有持续力、选择力和控制力的作用。我们教育的对象是高中生,他们存在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念模糊、自信心不足等问题,因此,在思政课的教学中,强调“知情意合一”,注重情感的陶冶作用。这对“真人”的培养,学生正确观念、良好品性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陶行知生活德育论指导下,教学合一,教训合一。
“先生只管教,学生只管受教,好像学的事体,都被教的事体打消掉了。然而教学二者,实在是不能分离的,实在是应当合一的……教的法子必须根据于学的法子。如果让教的法子自然根据学的法子,那时先生就费力少而成功多,学生一方面也就能够乐学了”。目前,思政课教学不尽如人意,相当一部分高中生对思政理论课不感兴趣,思政课教学仍无法摆脱“课时不少、费力不小、效果不佳、声誉不高”的困境。
我想出现这种困境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做到教学合一,教训合一。也就是说,教师只管自己的教学,没有顾及学生的学习状态,即他们是否对课程感兴趣,是否有所启发,有所收获,是否能解决学生困惑等;教师只注重知识的讲解,没有渗透思想、德性的教育。
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经省厅目标考核,我局有9项工作受到了表彰,综合考评名列全省第一。实现了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双赢,我们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可。一是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网上政务公开和提高行政效能,我局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党政网和机关局域网,大力推进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和网上办公,实现办公资源共享。要求干警要熟练掌握和运用电子政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还加强司法行政网页建设,不断更新网页内容,各业务主管部门都把应告知公众的服务信息和工作动态,通过网页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为老百姓提供了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了单位形象。二是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全市司法行政的工作思路,先后完善了《市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关于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施意见》,狠抓了“六项机制”建设(执法责任机制、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执法公示机制、执法信息化机制、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执行监督机制),实行执法目标责任制,建立了检查工作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确保了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截止目前,司法行政系统没有因行政执法而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违法执法现象发生。三是广泛实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我局在全系统广泛实行政务公开,各单位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将制度在办公场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将不的文件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使社会群众充分了解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动态。推行政务公开一方面方便群众办事,一方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我们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起到了有利的鞭策作用。四是认真落实惠民举措,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勤政为民形象。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中,我局紧紧围绕“为民”主题,继续发扬司法行政机关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良好作风,积极落实惠民措施,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除了积极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外,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五个一”工程活动。即司法行政机关公开作出了一个承诺,20*年5月11日,我局在《*日报》公告,向社会公开承诺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一份责任书,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任书;基层司法行政组织设立了一部专项电话,即面向基层群众开通法律服务电话;规范了一个市场,即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每个法律服务机构联系一个困难户,即与困难户结成帮扶对子,实行法律服务“一卡通”,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资源的权利。同时我局还面向基层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各区县司法局也在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了“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建立了*市法律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法律服务各项业务,为需要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和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强化效能建设,20*年以来,我局未收到有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经费保证的被动。司法行政机关经费首要靠财务拨款,存在当地保证和上级津贴相连系的经费保证方式,缺乏不变而长效的起原机制,各地都有相当多的司法效劳收费至今尚未归入统筹规划治理。
(二)治理尚不敷标准。除财政已根本构成较为可行的治理规则和操作顺序外,其它配备、国资尚未走向标准。一局部存在分明短期性的配备置办形成了资本的极大糜费,而一局部具有专业性、适用性的长时间性配备遭到无视。
(三)人才资本相对匮乏。人才资本装备相对不强,往从前龄偏大、文明水平偏向,全体人才资本比其他营业部分要弱,致使一些人员不克不及胜任当时以信息化为主导的治理方式,只精干些简略的任务,对现代配备品名、功能、特点等根本状况的调查都很匮乏,面临信息化治理就更力不从心了。尤其是西部经济欠兴旺地域的底层司法行政部分更为突出,直接影响了司法行政任务的效能。
二、强化司法行政配备治理的几点建议
治理就是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本装备,我们应该统筹久远的目光增强司法行政配备治理的科学统率。
(一)改变思维观念。向效劳型改变,配备治理要容身于效劳,为底层根底效劳,为指导决议计划效劳,为司法行政干警效劳,倡导人本至上,效劳至上的理念,树立大局认识、政治认识、法制认识、效能认识,进一步发扬现代治理本能机能,依照底层优先和效益优先的任务要求,确保治理本能机能的落实。向本质型改变,面临后勤治理人力紧缺,本质较差的状况,进步任务效率和人员综合才能显得十分紧迫,培育常识型人才是配备治理的急迫需求。
(二)落实经费保证。争夺当地当局和上级指导支撑,确保配备保证经费起原。尤其是底层司法行政机关应该从实践动身,逐渐处理制约司法行政机关任务及开展的深条理问题,要争夺中心和当地有关部分的支撑,在编制、经费、配备等方面加大对司法局的支撑力度,积极向当地党委和当局反映,把进步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备和信息化程度归入开展规划,不克不及让缺乏经费成为制约营业的“瓶颈”。一是要司法行政部分与财务部分等结合制订一致的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证规则,依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准则,明白分级、分项的财务保证机制;二是以律例方式确定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与财务预算的分派关系和逐年增进比例,制订一致规范。三是依照“进出脱钩、全额保证,注重底层、下倾保证,容身监管、高效保证”的准则,确保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证继续、均衡开展。
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一、主要目标
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突出问题,1重点突出。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2丰富载体。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3着眼根本。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全所司法行政干警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精通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适应岗位需要,提高执法公信力;严格执法执纪各项硬性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投诉,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建立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重点突出,分类实施。抓住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岗位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各项活动,做到有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2、丰富载体,扎实推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练兵、便民等活动,探索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效载体,增强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
3、着眼根本,注重长效。坚持“三项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素质培训、技能练兵、作风转变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全所司法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1、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紧贴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和落实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制度;紧贴实际全员开展技能练兵,把实战演练作为技能练兵的重要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和处置演练。每季度在全所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2、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狠抓教育培训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矛盾化解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维稳处突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3、切实丰富和谐警民关系的感情线。紧贴群众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案告知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出台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效率,密切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四、具体做法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坚持立足岗位,紧贴实战,开展练兵活动;通过认真扎实的学习讨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努力构建“和谐东塔”、“法治东塔”。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行政软环境建设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既是全市软环境的建设者,又是全市软环境的保护者,在软环境建设中,既要认真解决好自身建设的问题,又要维护好社会秩序,积极打造平安、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思想教育,重抓诚信环境。认真落实市“两办”转发的《关于2012年深化全市机关作风建设争创最优办事环境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三抓三比三争”主题实践活动(抓作风比奉献争当优秀公务员、抓环境比服务争当优秀发展标兵、抓落实比履职争当优秀岗位能手),组织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全市软环境建设大会、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等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和市局主要领导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落实举措,把司法行政机关打造成为服务发展的公正高效的群众满意机关,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法制软环境。(牵头部门:纪监室;协助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
(二)强化队伍培训,重抓干事环境。为适应争当新一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新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岗位业务培训,强化干部用心想事、用心悟事、用心做事的意识,全面提升队伍岗位履职能力、求实创新能力和服务发展能力,以开阔的视野、宽广的胸怀、更大的魄力定位发展目标,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牵头部门:政治部;协助部门:机关党委)。
(三)强化窗口工作,重抓服务环境。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优先办理、专人专办、快速办结,坚决消除软环境中的硬约束。积极打造提前介入、现场办公、上门服务、后续跟踪、规范收费的完整服务链条,努力提高办事、办证、办案等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开展机关民主评议、法律服务行业行风评议活动,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牵头部门:纪监室;协助部门: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国家司法考试处、“148”协调管理处)。
(四)强化社会管理,重抓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人群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纠纷调处责任制,明确责任,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配合市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强揽强包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力造成投资者和企业重大损失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牵头部门:基层工作处;协助部门:律师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处、帮教安置管理处、公证管理处)。
(五)强化工作责任,重抓效能环境。以创建全省最优办事环境的“六个最”即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时间最快捷、办事成本最低廉、工作成效最显著为基本要求,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目标考核办法为基本参照系,立足于整体工作创最佳、单项工作争第一,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市级机关、全省同行中的位次明显前移。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百名处长进百企”等活动,切实了解群众所思所盼,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扎实开展“服务创新奖”评选、“服务对象满意处室(不满意处室)”评比,着力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打造司法行政机关优质服务品牌。(牵头部门:纪监室;协助部门:办公室、政治部、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法律援助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基层工作处、国家司法考试处、“148”协调管理处)。
三、强化保障,确保软环境建设扎实有效
软环境是检验司法行政工作优劣的最直接尺度,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8月中旬正式启动。近2个月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参与和协同配合,圆满完成了民主评议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政风如何群众评、行风如何大家议”正逐步成为全系统上下的共识。概括起来,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及时”、“三个狠抓”和“三个注重”。“三个及时”:一是及时研究,层层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2009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2009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司法所依据县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使全系统上下目标任务明确,思想认识统一。二是及时动员,层层进行了思想发动。省、州、县动员会议召开后,我局于8月中旬组织司法所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动员大会,迅速传达学习省、州、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动员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顺利启动民主评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及时安排,层层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并从局机关抽调了3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同志为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个狠抓”:第一,狠抓自查自纠,切实找准问题。坚持以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强化评议重点,突出“五查五看”:一查依法行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二查法律服务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情况,看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是否真正做到诚信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三查推行政务、事务公开情况,看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四查服务承诺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问题;五查群众的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看是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复、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通过“五查五看”,着力解决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干警中存在的“四大问题”:一是面对科学发展观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把握发展定位、谋划发展思路、推出发展举措上思想观念不够解放的问题;二是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机遇,着力解决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上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三是面对我县跨越式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确立的新任务,着力解决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服务效能上发展变化不够明显的问题;四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向司法行政队伍发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提高队伍素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上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并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着重从思想认识上深挖根源,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解决对策,真正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成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正确认识自己、自我教育提高的过程。第二,狠抓开门评议,广泛征求意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为载体,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共征求意见、建议11条,涉及机关作风、依法管理和业务工作三大方面。第三,狠抓整改落实,务求评议实效。坚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均给予了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都认真做好记录和说明,取得群众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待事后研究作出解释,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确实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耐心向群众说明,为群众指明反映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截止目前,仅我局机关就对今年自查的6个问题、征求的11条意见都认真研究,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原则和期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学习教育领先,提高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的自觉性。为深化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我局坚持把学习、教育和讨论贯穿于民主评议学习动员阶段始终,采取领导带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评议文件与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抓好强化认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等三个重点环节,有效提高了全系统上下积极参与、主动投入评议活动的自觉性,较好地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把思想统一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廉洁、效能型政府部门的目标上来,把合力统一到县委、县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注重立足本职,提高了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坚持把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作为落实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立足岗位、强化职能、服务崛起、促进和谐的强大动力,推动今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主动性。在民主评议工作中,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我加压,自我提高,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能力素质、创新工作发展的过程,焕发出新的精神风貌。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践上,在优化政务环境的工作中较好地做到了“四个强化”:
1、强化职能发挥,着力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自觉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较好地营造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讲究工作效率,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整合职能、加快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强化职能转变,着力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顾全大局、围绕中心、面向基层、心系群众,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努力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3、强化形象树立,着力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有新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热情服务,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政务环境,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4、强化规范运行,着力在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上有新成效。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坚定不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许多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以致用谋思路的力度不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虽有思考、有研究、有目标,但落实工作举措的力度不够,致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够快。
二是改革创新求发展的力度不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改革,成效都不够明显,工作还未到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是拓展业务强职能的力度不够。如何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大局中全面思考、全面部署研究不够。
四是深入基层办实事的力度不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虽有很大改善,但仍有很多困难,基础差、条件艰苦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县局在争取县里支持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争取到了许多政策,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大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方面,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方面,许多工作还做得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教育,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留死角,不留旁观者,使人人都成为受教育者和积极参与者,从根本上解决极少数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认识模糊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不断增强大家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
(二)强化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查摆整改工作,既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又要实事求是,把问题找准。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归类梳理,分析原因,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今年的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市局被确定为重点评议单位,大部分县(市、区)司法局也列入当地的重点评议单位。这不仅体现了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关注,也是对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全面检验和鞭策。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新形势下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性质,是所有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公务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落实,关键是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依靠群众监督评判、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项职能,都与群众权益息息相关,我们队伍素质的优劣,行业风气的好坏,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通过我们的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我们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新变化。
其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服务“六新大宁德”建设的需要。当前,我市上下正在全力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努力打造福建新增长极、跻身全省第二方阵。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六新大宁德”建设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创先争优等活动,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有了新的进展,群众的满意度有了新的提高,也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和政风行风也还存在着一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机关工作纪律还有松懈的现象,发生了个别同志违反效能规定被督查通报、被问责告诫的问题,从整体说,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也存在执业行为不够规范、服务不优质量不高的问题。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利于我们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建设“六新大宁德”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政风行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不正之风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从这几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一些地方投诉和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司法行政在内部人财物管理、在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领域存在廉政上的风险。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试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在审批矫正对象外出、变更居住地,以及建议撤消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和日常监管等执法环节也潜在着廉政风险。再者,目前法律服务市场尚不够规范,群众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我们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评议活动,把评议代表和人民群众请进来,把政风行风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他们,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利于我们不断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推进评议工作
按照市纠风办的部署,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4月开始,到年底结束,整体评议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调查评议、整改落实和考核总结四个阶段。在工作中,要突出“四个重点”。
一要突出抓好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评议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是加强对内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充分认识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评议工作氛围。另一方面是加大对外宣传。要坚持开门纳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评议的民主性和广泛性。通过发放征询意见函、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公开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向社会各界表达我们诚恳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的诚意。要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工作成果、先进典型,对外公开司法行政优质服务承诺,增进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和认可。
二要突出抓好自查自纠。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促进部门和行业良好风气的形成,要达到这个目的,前提就是要找准问题所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对症下药。各科室、各单位要对照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政风行风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突出抓好“五查五看”,即:一查履行职责的情况,看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二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情况,看是否存在行政执法不公正、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行为;三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看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无提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四查推行政务公开的情况,看行政执法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得到有效监督;五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看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是否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要注意收集社会和公众关心的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加以梳理分析,并抓紧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要突出抓好问题整改。整改是整个评议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要把整改工作贯穿到评议工作的始终, 坚持“边评边改、以评促纠、纠建并举”,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切实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特别要强调的是,市委把今年确定为“作风转变落实年”,要求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市效能办将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全体干部职工都要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效能建设的制度规定,杜绝因为违反效能规定而在绩效考评、评议工作中被扣分的情况。同时,要按照“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督促基层、窗口单位抓好整改,各法律服务主管科室要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各法律服务单位的督查,切实纠正法律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四要突出抓好选题评议。根据司法行政职能特点,经局党组研究,今年我局确定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和“加强公证质量管理”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议题。确定这两个选题的背景和依据是:从法律援助工作来,面对的是社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便民服务始终是核心问题,这几年司法部、司法厅相继部署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创先争优年活动,省厅今年把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以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窗口建设指导标准,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推行便民服务措施上有了进步,但仍然有差距,而且发展不平衡,所以我们把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作为评议的重点。从公证工作来说,公证质量是公信力所在,加强公证质量管理,杜绝假证、防止错证,既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行风建设的要求。要突出把选题评议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相关职能科室(法援中心和公管科)要履行牵头责任,督促各法律援助中心、各公证处围绕工作目标,改进工作措施,确保选定的评议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提升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活动,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对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成果的集中展现和检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一要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树立人人都是被评议对象,个个都是政风行风建设参与者的意识,每个同志都要自觉摆正位置,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共同塑造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都要在学习提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树立形象上起表率带头作用。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局纪检组监察室,抽调相关科室同志组成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活动的具体协调实施工作,被抽调的同志要认真负责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按规定的要求,扎实有效开展。
建设服务型机关必须统筹规划,调动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扣“服务”做文章。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和检验工作的标尺,紧紧抓住评价考核这一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建立导向明确、指标科学、激励有力的评价考核体系。在评价理念上,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变侧重指令性工作考评为注重群众满意度考评,防止重“显绩”轻“潜绩”、重“主观评价”轻“客观效果”。考核评价要体现服务大局的根本任务,在“两个率先”中找准定位,明确要求,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体现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满足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实现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指标选择上,要坚持导向性、可测性、前瞻性、实效性相统一,精简优化争当排头兵考核指标。选取的指标要与国内先进水平、国际通用标准有机结合,充分体现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特征,真实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水平,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可采集,可量化,可对比。在考核方式上,要建立实绩考核与群众考评、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和定性考评,量化考核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和基层意见,定性考评要综合运用社区征询、电话调查、网络调查、服务反馈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作风、履行职责的满意程度。
完善以“四个全覆盖”为主要内容的工作体系
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十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司法行政工作的公共服务特性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十的要求,加快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工作网,更好地为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服务。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按照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的工作要求,优化调解网格划分和设置,加强网格信息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到网格不留空白,队伍不留缺口,推动调解组织网络对城乡社区的全覆盖。要进一步完善“公调”、“诉调”、“检调”等无缝对接机制,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调解员职业化建设路径,实现调解机构和人员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推进调处中心实体化运作和功能发挥,强化矛盾纠纷的预警分析和研判反馈,加强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和群众意见的跟踪回访,推动调解工作向前端延伸、向深度延伸,实现指导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覆盖。
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着眼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教育矫正体系、困难帮扶体系,实现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帮扶的全过程、全员化覆盖。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安全首位意识,进一步完善衔接交付、风险评估、动态监管、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以县级管理教育中心为龙头、以乡镇司法所为基础、以社区(单位)矫正(帮教)小组为依托的工作网络,建立与公安机关互联互通的特殊人群和重点对象数据库,加快构建全过程、一体化的安防体系。深化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和公益劳动基地、就业安置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个别化矫正,注重心理矫治和引导,加大技能培训和帮扶力度,实现对特殊人群的有效教育和帮扶。
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根据公共服务的普及性、均等性特点,构建以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司法所、村(居)司法服务站为主线,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结对服务为支撑,以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便民联系点为补充,点线面结合、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优质服务。要进一步丰富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完善政府和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适时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拓展司法鉴定业务领域,推行公证便民利民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加快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长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紧贴群众实际需求,大力推进普法阵地、重点法律、重点对象、普法队伍全覆盖,切实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要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普法网络和普法队伍,加强手机、网络等新媒体的运用,不断拓宽阵地,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聚区广泛建立法制学校,探索创新具有较强参与性、互动型的普法模式,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加强持续性、常态化普法教育,推进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大众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打造以“12348”为载体的
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品牌
品牌就是形象,是服务能力的体现。实践表明,没有工作品牌就会导致社会形象模糊,服务职能也难以彰显。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必须深化品牌意识,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上树立品牌。“12348”作为司法行政服务热线,具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充分挖掘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将其打造成司法行政的综合品牌。
高标杆定位。将其定义为司法行政机关快速反应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拓展“12348”工作内涵,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司法行政职能,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大力加强内外联动,使之成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协调部”、“服务部”,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机关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的综合功能。
高质量建设。制定“12348”平台建设的整体方案,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分别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对专线系统进行维护升级,统一形象标识,规范服务用语,改善服务环境。加强与“110”、“12315”、“12345”等便民热线的协调联动,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高效率运行。打造服务品牌,关键在于服务效率。要按照“一号受理、各级联动、方便群众、服务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12348”服务平台的值班、管理、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受理、即办、交办、协办、督办、办结、反馈、回访等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热线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和司法行政信息库,实行热线服务网上受理、网上转办、网上办结,提高服务效能。
改进以“三化”为主要特征的服务手段
司法行政资源分布散,工作条线多,基层司法所同志兼职多、任务重,传统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难以满足形势任务的要求,必须优化服务手段,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注重信息化支撑。将信息化作为服务的重要支撑,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数字司法”。按照科技引领、信息主导的思路,发挥好情报信息服务的实战功能,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应用,实现“管理流”、“工作流”与“信息流”的有机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共用,切实把网上信息资源转化为现实战斗力。要进一步发挥好信息系统的功效,突出加强对矛盾纠纷、接待咨询、援助案件等信息的及时研判分析,掌握动态情况,强化监测反馈,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效能。
㈠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机关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好机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一步加强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新一轮思想解放,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司法行政工作,以先进的理念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保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抓好党性观念、职业道德、党风廉政和形势任务教育,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㈡强化职能服务理念,整合资源让群众更加满意。围绕全县“六查五比四不让,提升绩效保发展”和“激情海西显活力,融入主轴争先锋”以及“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齐创和谐我先行,齐助发展当先锋”主题,坚持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点,整合服务资源,强化决策权威,推行绩效考核,综合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在促进科学发展上,立足部门职能,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考谋划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发展营造环境、消除障碍、攻坚克难,为全县“保增长、促转型”工作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全力做好经济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创造性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扎实做好各类特殊人群的教育工作,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推进法治作出司法行政部门应有的贡献,同时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基层基础建设中遇到的难题;三是在提高群众满意率上,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真正把执法为民、服务为民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切实解决好评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针对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满意。
㈢真诚实意服务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共度难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强化对重点困难行业的帮扶力度,强化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强化对资源要素的保供力度,努力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在全县继续开展“千日卫法维权”和“公正办事,依法办证”活动,律师、公证工作要主动跟进,积极主动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开展技术进步、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政府涉法接待工作,引导企业依法解决利益诉求,努力疏导化解各类经济矛盾,帮助企业在危机中把握机遇,应对金融危机、解决经济纠纷、挽回经济损失。要充分发挥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在推进企业市场准入、扩大融资、提供财税支持和改善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㈣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意见,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关注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主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所具有服务社会、贴近基层、联系群众职能优势的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积极投身农村改革发展中去,继续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三比”活动,进一步实施“3333”行动,为农业生产、农民维权、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繁荣农村法治文化。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纠纷调解、帮教安置工作,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进步,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县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中,紧紧围绕落实“三必”目标要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重点做好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农民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数、接待数的指标考核,确保全县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递增不低于8%。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评价机制,在应援尽援基础上努力实现应援优援,最大程度地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㈤实实在在服务基层,着力提升基层一线实战能力。以开展优秀县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为契机,着眼于基层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增强基层一线实战能力的目标,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装备和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教育“四大实战平台”。开展以理论学习、法规培训、业务技能竞赛、办公自动化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一线实战能力。高标准推进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内全县30%的司法所达到省优秀司法所标准,并抓好列入全省示范司法所建设以及全市5个示范司法所之一的高砂司法所创建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鼓励基层创新,提高基层战斗力,努力将县司法局建成“一线实战单位”,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㈥探索新型调解模式,创造性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面对新形势下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要牢固树立调解优先原则,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整合调解资源,创新调解模式,进一步规范大调解领导管理体制,形成全县统一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体系。在全县普遍开展诉调、检调、公调对接工作,积极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不断探索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各类新型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和建立各类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侧重加强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民工讨薪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的调处,创造性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