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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尽管国家在平衡城乡发展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但是乡镇仍处于弱势地位,如何进一步平衡城乡发展,造福最基层的群众组织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若要提高我国乡镇居民的生活水平,首要提高我国乡镇居民的经济水平,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提高我国乡镇居民经济水平最基础的措施。
一、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必要性
乡镇财政部门是最基层的政府财政部门,在我国财政管理体系中处于最末端。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好坏,影响着我国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好坏。本段主要通过介绍乡镇财政资金的概念,阐述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必要性。所谓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从广义上来说,指的是国家通过监控、检查、稽核、制裁、督促和反映等活动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国家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财政管理的有序有效性。实际意义上的监管,则是指监管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人等,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日常资金监管由县(市、区)财政局及其派出机构乡镇财政所、分局具体负责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将所有的财政资金纳人监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从而达到更加合理地利用资金、更好地造福乡镇居民的目的。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不仅仅是提高乡镇基层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更是平衡国家城乡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目前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如果要对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手段进行优化,则必须从问题的根源着手,从我国现阶段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出发,寻找解决并优化这些问题的方法,最终达到加强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目的。
(一)目前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
尽管我国的城乡发展仍不平衡,对于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仍不完美,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仍然科学合理、规范严谨。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不断推进体制改革。“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给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不断注人新鲜血液,不仅提高了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力度,更强化了我国乡镇财政部门对居民的服务功能。
(2)形成“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所谓“四位一体”,即是指人大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四大监督手段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行监督,从而防止财政资金被私自挪用、滥用等,最终使乡镇财政资金能够被最高程度地使用于乡镇居民的日常生活中。
(3)加强上级财政监管系统对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视程度。我国的财政监管系统自上而下对乡镇部门财政监管手段采取推进措施这一举措,不仅体现出我国政府对于乡镇部门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视,更是凸显了乡镇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监管的职能。2010年3月,《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下发,不仅引导乡镇基层政府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来管理,更是确定了新形势下我国乡镇财政监管部门的工作方向和重点。
(二)目前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不断朝着科学合理、规范严谨的道路上发展,但是由于其发展并不够成熟,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出现不少问题:
(1)我国乡镇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由于我国乡镇财政部门的基层领导缺乏对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管意识,导致财政资金在分配和申报阶段足够合理,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私自挪用财政资金和虚报财政资金使用量等现象,基层领导对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管疏忽,导致我国乡镇部门财政资金的利用率低下。
(2)我国乡镇部门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不合理。财政扶持作为我国乡镇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的一大重点,不仅关系到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是跟我国乡镇发展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但是在我国乡镇部门进行财政扶持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一方面由于扶持面广,很多乡镇部门重视短期成效,前期资金投人量大,但收效甚微,导致我国乡镇部门在资金扶持方面压力增大;另一方面,扶持政策与税收挂钩,一些大型企业由于其成长趋于稳定,税收较多,其得到的扶持资金也多,反而那些处于成长初期的企业,由于税收低,得到的扶持资金也少,但是处于成长初期的企业却比相对趋于成熟的企业更需要扶持;最后,为了能够招商引资,各政府部门相互比较,导致招商引资成本高于一般水平。
(3)我国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我国乡镇部门往往只注重财政拨款环节,缺乏对于所拨款项的使用效益的关注,从而导致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
(4)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信息闭塞。一方面由于中央财政部门的一些政策公开和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之间有很大的时间差,导致信息公开不同步;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部门不完全公开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导致信息公开不全面,使得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信息闭塞。
三、如何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通过上文的介绍和分析对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现状已经有了深刻了解,在接下来的篇幅中将依据上述问题对我国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
(1)以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仅仅以分配和申报的合理性来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不仅会造成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资源浪费,更会导致我国乡镇财政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管混乱,不利于合理使用乡镇财政资金的目标。
(2)优化我国乡镇部门的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一方面,要注重企业扶持的长期效果,不应该着眼于短期效果,缓解扶持压力;另一方面,要解除扶持与税收挂钩的政策,对需要扶持的企业进行综合考虑,不能只顾着眼前的税收,应该将眼光放得长远些,扶持更有潜力的企业,这样才能促进乡镇的发展水平;最后,国家应该严格控制城镇之间在招商引资方面的不良竞争,保持招商引资有序进行。
(3)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如果想要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则必须将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使乡镇财政资金得到最大效益的使用。这就需要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制度,了解投资的资金是否得到完全的使用,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以便采取下一步措施。
(4)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相关联的信息形式、内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相关的信息的透明化和及时性,及时的让乡镇居民了解到政府是如何执行中央的相关文件、了解到政府是如何利用这些财政资金,不仅可以让乡镇居民更加了解乡镇财政部门的工作,更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促进政府工作的进步。
(5)制定完善的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的法律。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制,才能使得在使用财政资金时能够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去约束一些肆意使用、私自挪用乡镇财政资金的行为。
(6)最后,在做到以上几点以后,更应该经常进行详细的总结分析,前期不管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总结,都将成为以后成功的基石。
四、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介绍了解到乡镇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组织,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财政,也是最贴近民生的财政,其处于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能否充分刊用乡镇财政资金,关系到我国乡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只有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才能使乡镇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民生,促进我国乡镇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只有加强国家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才能平衡我国城乡发展的差距。本文通过分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有的优势和问题,寻找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的方法,最终得到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希望在以后的发展中,乡镇财政资金能够得到最大化的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丁琳.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J].财政研究,2013,12:72一74
[2]宋丽静.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J[].企业技术开发,2011,21:178一179
关键词 财政资金 监管 建议
我国政府财政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资金的运作状况,因此各地区对于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还是面临监管力度薄弱、监管效果表面化、监管长期影响力较低等诸多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强我国财政资金监管的相关建议,愿与各位同仁共享。
一、项目监督有针对性
我国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任务繁重,不可能在整改监督过程中用很短的时间实现全面改观,一蹴而就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有次序地完成监督工作才是切合实际,有实效作用的办法。而要有次序地完成监督管理工作就应该首要针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例如:松原宁江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就在2016年针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了全面的项目监督,从招投标到具体的采购效果具有详细的监督计划和监督结果,实现了对政府项目的全面的、有针对性的监督。为了更好地完成项目监督工作可以成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小组,然后使用动态监控的形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撰写总结报告,反思监督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请教经济学专家完成Y金监管的更好的体系化设计,争取以项目资金管理为圆心,形成整体资金使用的体系化监督管理。
二、监管工作要制度化
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要以制度化发展为目标,确保政府资金在审批之后能够真正地为社会发展服务,而不是成为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首先,要建立监管的人事制度,确立监管人员队伍,保证监管的互相牵制,避免形成小集体组织,不利于监管制度的落实。人事制度还需要考虑到对监管工作的效果进行有效的绩效评价,实现全面的责任落实制度,保证从人事角度实现监管制度化。其次,要形成严格按照制度工作的良好风气,2016年推出的《财政部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内容详细,对政府财政资金的审批、输出等均进行了详细的支付规定,应该组织人员经常学习巩固,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纪律,用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更好地完成监督管理工作。
三、监管结果要公开化
政府财政资金监管的结果要公开,建立监督行为公开的制度就是要保证监督工作受到全体相关组织部门的监管,能够避免出现“人情监管”“不透明监管”等行为的出现,能够让监督管理人员能够正确面对自己在执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思考财政资金使用之后带来的效益问题等。只有监管结果公开,才能够让其他组织部门的建议走进来,并促使工作人员能够听取不同的建议,实现专业分析论证,找到监管漏洞出现的原因,进而实现机构改革和工作内容方法改进,实现科学民主地支付资金和监管资金。
四、监督执行协调化
政府资金的监督行为必须要综合多部门的工作力量,实现有效的动态监督,因此要实现执行工作协调处理的工作原则。首先,建立资金分配组织的协调工作小组,能够让各组织部门的领导都参与进来,对需要重点监管的资金项目进行讨论,协调好各自应该完成的工作,明确工作范围和任务的划分,统一完成计划内容,避免监督组织独立于其他各部门之外,这样很多沟通协调工作就要自己去完成,使得监督工作的效率降低。其次,要与被监督部门建立协调工作的关系,保证能够对资金去向进行监督,但是不会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步骤,保证能够完成跨组织的协调沟通。另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的实现,在财政系统必须建立连接财政业务部门、央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预算单位和经办银行的财政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因此与各部门的沟通必不可少,具体的监督工作也要考虑到与各部门建立协调管理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运作,完善监督行为。
五、制度改革深度化
我国政府财政改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而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也尤为重要,因此要重视深度改革的作用,在具体的资金监督工作过程中能够转变资金效益的观察思想,看到资金收益的长远性,推行收支分类监督的改革进程,保证预算监督执行的更为有力。其次,制度改革的深化需要更进一步地完善监督保障机制,部门从上到下改变理财观念,增强预算管理意识,逐步转变“重分配,轻管理”观念,促进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提高。
综上所述,我国财政资金监管制度的完善要重视项目监督,确立制度化建设,实现协调监督共同发展,确保监督改革工作向着更深更广的角度出发,最终实现政府资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
财政部日前印发了《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行为。《办法》对地方金融企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进行规定,其中,从事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40%,从事非银行业务的最高不得超过50%。《办法》还要求地方金融企业建立地方金融企业重要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在改制、重组、上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产权转让、设立子公司、关闭等,以及可能导致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等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地方财政部门报告。
我国
拟增加21万金融财会领域人才
中国证监会日前召开证监会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视频会议,证监会主席助理吴利军表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统筹推进11个经济重点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金融财会领域。吴利军表示,金融财会领域人才包含的四类专门人才,全部涉及到证券期货行业和监管系统,其中,首席或高级经济学家、高级风险评估师及预测专家,到2020年增加3.3万人;金融分析、国际会计、资产评估、证券投资及经纪、财务总监等高级金融分析专家,到2020年增加10万人;金融机构总部和管理部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增加5万人;具有国际资质的注册会计师、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学教授,增加2.7万人。
审计
审计署
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
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在桂林召开的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组第13次大会上表示,审计署将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目前,审计署正组织对节能减排资金及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节能减排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阶段性目标完成、资金管理使用、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等情况。根据审计署规划,从今年起,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审计机关每年将至少开展一项资源审计和一项环境审计,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地区的市、县级审计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项资源或环境审计;同时,逐步扩大资源环境审计领域,全面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多元化。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出台CPA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
6月21日,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0年)》。其中列出注册会计师业务11大类、262项,并将相关业务项目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报告使用者、委托人、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要求、执业准则等逐项加以说明。相较征求意见稿,新增鉴证业务8项:金融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鉴证业务;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专项鉴证;企业内部退休人员支出确认预计负债的专项鉴证;财政监督活动中依法受托的其他鉴证业务;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专项审计;物业维修基金的专项审计;足球俱乐部的专项审计;彩票管理中心的专项鉴证业务。
税收
钢材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取消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相关人士指出,这次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始料未及。这次财税部门不仅一步到位地取消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更是将范围扩大到农产品、医药和化工产品等。专家指出,财税部门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取消部分出口退税,是为了更好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此举同时也表明了政府促进结构调整的决心十分坚定。
国家税务总局
明确环保专用设备等投资抵免所得税问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函[2010]256号文件,明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照财税[2008]48号文第二条规定进行税额抵免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政策法规
发改委
下发长三角规划批复
6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全文。在规划中,长三角被定位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明确长三角城镇体系发展整体思路是“一核五副”,更具体把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无锡、苏北和浙西南地区的区域产业发展分别细化。上海和杭州则分别成为长三角地区的北南两翼现代服务业中心,上海着重发展金融、航运等服务业;杭州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电子商务。区域专家表示,长三角规划已提高到作为世界级区域城市这一国家战略的高度。
项目建设违法用地
重点整治
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10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整治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用地。通知表示,将建立“违法用地项目清单”,进而对其在投资安排、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通知表示,要鼓励建设项目节约用地,对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审批。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要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耕地开垦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纳入建设成本,足额列入投资概算。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金融
央行
宣布推进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6月19日发表谈话,“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许多国家货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而人民币汇率保持了基本稳定,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球经济逐步复苏,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经济运行已趋于平稳,有必要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
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扩大到20个省市
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此次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不再限制境外地域,企业可按市场原则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国际
安永、瑞银
赔款了结南方保健讼案
起始于2003年、因审计与投资银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未发现会计舞弊而导致的南方保健投资者诉讼案,以安永和瑞士联合银行同意向南方保健的投资者支付2.505亿美元达成和解告终。这一和解同时了结了南方保健投资者针对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审计师安永,以及向南方保健提供投行服务的瑞士联合银行的一连串诉讼。南方保健的会计舞弊案牵涉到一项人为夸大公司资产与利润的蓄意欺诈,涉及金额约为27亿美元。尽管都同意支付赔偿款,但法庭文件显示,瑞银与安永始终都否认他们在南方保健案中有任何不端行为。
欧盟
力推全球性银行税
新华社援引《爱尔兰时报》报道,欧盟委员会官员说,已授权他们在即将召开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力推在全球范围征收银行税,以支付今后政府救援破产银行产生的成本。欧盟一些成员国政府先前表示,如果征收银行税不能达成全球性共识,银行税将在欧洲范围内征收。征收全球性银行税已于6月早些时候在韩国釜山举行的二十国集团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上提及,遭到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和不少发展中国家反对。报道说,欧盟有关全球性银行税的立场已获美国总统奥巴马支持。奥巴马今年1月提议在美国征收相当于银行资产负债表0.15%的银行税,预计可在今后10年内融资1170亿美元。
对政府举债的范围、计划、规模方式、使用、监管以及偿还等方面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明确举债的法律责任,依法确立债权债务关系和偿债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果出现风险,必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决策投资失误者的责任,又要追究用债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而且是跟踪追究,终身追究,不能让责任人一走了之。应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发现风险,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由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是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凡是政府债务,包括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都纳入财政部门归口管理,由财政部门分类建账进行动态记录,统筹负责举债审查控制、偿债计划编制、偿债资金筹集、偿债资金调度工作。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督查,逐步形成人大审批、财政监管、上报上级政府备案、部门举债使用的管理机制,杜绝以财政部门或违规担保的形式举债,审计等相关部门实行跟踪监督和定期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行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为债务发行人和资金管理使用者,高效的运作效率是债券融资形成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但有的融资平台在运作中出现“政府搭台政府唱戏”的状况。因此,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代表及工作人员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其他组织关系要与原行政单位脱钩,改委派兼职制为向社会公开选聘任职制,将公司经营成果、经营业务责任与单位成员的经济利益挂钩,要明晰债务主体,分清是政府性债务,还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债务。让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化运作实体。
四是充分发挥审计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的作用
2004年至2006年两年多的时间,抚顺市财政局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进行了三次集中清理和整顿。在整顿中,通过点面结合,边查边改的方法,确保清理规范银行账户及加强资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在此基础上,市局还注重新旧衔接,全力规范往来收入管理,确保财政财务工作有序运转,坚决彻底地取消了单位的不合规账户,将单位原账户体系资金与国库集中支付新体系对转;同时认真清理各预算单位往来款项,将单位特设账户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监管,有效地整合财政资源,统筹有限的政府财力。然后通过财政分配和再分配的手段,将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到最需要公共财政支持的地方,并通过最简捷的支付方式予以实现,最大程度地支持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清理和规范银行账户及加强资金管理的顺利开展,极大地净化了社会环境,有力地推进了其他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打开了突破口。截止2CC6年末,市预算单位账户除个别单位特殊需要外,其余单位仅保留一个特设账户和一个零余额账户。
加强财资金支付审核,规范预算单位支出行为
在清理、撤消、归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基础上,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抚顺市成功地建立起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即国库账户、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零余额账户、按规定保留的贝才政专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特设账户。在管理上将这五类账户统一纳入国库管理。近年来,市局对账户及资金的管理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得到改进和完善,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对预算单位特设账户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的授权支付方式的支出由分散管理变为集中审核,由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面监督。
首先确定实施审核的范围,对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和特设账户资金支出予以事前审核,实现对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流入、流出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实时监控。其次实施审核的程序,预算单位在发生支出业务时,首先由预算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到审核中心审核,审核中心经核准后,在支付凭证上加盖审核印鉴,银行看到单位印鉴和审核章后方可付款。为方便用款单位,提高支付效率,审核服务大厅还吸纳商业银行进驻,预算单位通过审核后,即可在大厅内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形成规范、安全、高效的一条龙支付体系,这种方式建立了事前监督的科学管理模式,使监督关口前移,从制度上规避了套取和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为防止腐败、建设廉洁高效政府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审核中,市财政局坚持以财政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为依据、以部门预算细目为依据、以保证各部门的职责履行为依据开展审核工作,使财政资金管理实现了公平公正。同时重点加强对特设账户及资金的审核。
审核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规范了财经秩序。审核工作不仅使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而且保证了预算单位的财务行为始终处于有效监督范围之内。有效地增强了预算单位规范财务收支的约束力和自觉性,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规违纪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增强了财政调控资金的能力。审核工作使游离于各方面的贝才政性资金集中于财政,加快了资金的流动性,有效地缓解了市财政资金流不足的问题,提高了财政支付规模,增强了财政调控资金的能力和手段。
统一了支出标准。解决了预算单位相互攀比的现象,从根本上规范了各单位特设账户和授权支付的支出行为,实现了财政管理的公平公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变了资金由预算单位层层下拨、在途时间长、支付程序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的局面,实现了财政性资金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为资金效益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蓬莱市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清理收费和罚没收入、整顿银行帐户、执行票款分离等一系列工作。经过清理、规范,财政性非税收入管理得到根本性的加强。
一、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做法,
㈠实行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全面落实“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
为了搞好“票款分离”推行工作,我市出台了《蓬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票款分离管理办法》,按照“财政统管票据、单位行政执法、委托银行收款、资金直缴财政”的征收管理原则,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开始实行银行代收制度。主要措施为:一是撤消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过渡帐户;二是按照主管部门、执收单位、资金性质、管理类别对所有收费项目编制了统一编码,输入银行代收网络和财政数据库中;三是对执收执罚单位发放《缴款通知书》,将收据分为《手工收据》和计算机打印的《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发给代收银行,《手工收据》发给经批准的现场执收单位;四是明确缴款程序:缴款人持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代收银行网点缴款,银行收款后打印《电子票据》给缴款人,信息即时传给财政局数据库,资金存入财政收款户,缴款人持《电子票据》到执收单位办理业务;五是利用代收银行已有的计算机网络,将各网点代收费信息进行归集,在财政局建立代收费信息数据库和利用收费信息的局域网。
㈡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全面实现“以票控费”
票据管理是财政控制和监管非税收入的重要手段,是管理非税收入的源头工作。我们规定,单位购买票据必须凭《收费许可证》办理《票据准购证》,按照“限量供应,验旧领新,以一兑一”的要求,核发票据。对已开具票据的收费、罚款资金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凡收缴不符的,停止供应新票据,并查明情况,限期处理。
㈢做好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促进“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落实
我市建立有专门的非税收入稽查队伍,设立有举报电话,每年都根据年初制定的稽查工作计划和群众举报案件开展稽查工作,对于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开票、资金不上缴等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的查处和纠正。通过日常和专项等各种形式的检查工作,杜绝了财政资金的流失,维护了政府形象。
二、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取得的成效
㈠有效地遏止了乱收费,杜绝了坐支挪用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由于我们取消了各执收执罚单位的收入过渡户,全面清理整顿了银行账户,严格控制了收费票据,对收费项目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推行和完善了银行代收,同时加大了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力度,使自设收费项目、自制收费票据等乱收费行为,以及收入不上缴、私设小金库、坐支挪用等违纪现象得到杜绝。目前,我市“票款分离”推行率达到了100%。
㈡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应收尽收,增加了财政收入
收费资金通过银行代收网点直接存入代收专户,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应收尽收,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2003年,全市非税收入达到13554万元。
㈢财政专户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为近几年筹措城建资金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伴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建资金缺口相应增大,我们一直在探索一条多渠道筹措城建资金的路子,举债发展成为最主要的方式之一。实行银行代收后,各商业银行都看到了我们财政资金大幅度增长的实际情况,使得举债筹措城建资金的工作进行地比较顺利,保证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目前还存在的问题
㈠票据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部分经营性收费在使用票据上的问题。监管票据是掌握执收单位资金情况的重要手段。目前,经营性收费一般使用税务票据,但是,这些执收经营性收费的单位有许多还需要财政供给资金,财政在编制预算时,由于对这些单位的综合资金状况不能全面了解,导致部门预算在执行时有脱节现象。其次是财政内部票据问题。目前财政内部票据基本分为收费票据和统一收款收据两种,由于群众对这两种票据的功能认识还比较模糊,分辨不是很清楚,容易造成混淆,一定程度上会冲击“收支两条线”改革。
㈡城市资源性收入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经营城市工作的开展,城市资源性收入管理被提上日程,经过我们几年的努力,目前土地收入管理已得到规范,但是其它城市资源性收入,如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户外广告经营权收入、公交线路经营权收入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项重点。
㈢实行“收支脱钩、收罚脱钩”后,部分执收单位积极性下降
“收支脱钩、收罚脱钩”是“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必须步骤,有利于从根本上治理乱收滥罚现象。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展,许多配套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单位的征收动力不如从前,收入出现了下滑现象。财政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这种现象还很难控制。
四、对策和建议,
㈠继续完善票据管理
对于经营性收费使用票据问题,建议能够明确规定凡需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一律使用财政票据,至于应缴纳的税金,可以由财政向税局划拨,确保财政和税务的监管都能够到位。
㈡大力组织城市资源收入,拓展城建资金收入渠道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1-0083-02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财务管理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财务愈重要。由于金融企业具有高负债、外部性强等特点,金融企业破产对社会稳定和经济体系冲击大。因此,要降低金融企业财务风险所诱发的财政风险就必须从源头上控制金融企业的财务风险。本文以河南为例,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地方金融企业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涵盖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等。截至2008年底,河南省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5587,7亿元,负债总额5243,8亿元,所有者权益343,9亿元,经营业务收入148,9亿元,经营业务支出115,8亿元,营业利润33,1亿元,净利润20亿元。总体看,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强金融资产经营管理,全省地方金融企业运行平稳,资产规模不断增加,资产质量得到一定改善,整体盈利能力有所提高,但由于历史或客观原因,这些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较差、风险比较突出,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仍不容忽视。
(一)发展不够。金融市场功能的发挥要通过金融机构提供各种中介服务来实现。经验表明,一地区金融体系的发达与否,与该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有极大关系。全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不够,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表现为:一是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少;二是经营状况不佳;三是资产质量不高,财务风险大;四是资产流动性差。
(二)包袱沉重。全省地方金融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但远远没有解决多年积累的包袱和遗留问题,各地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带来巨额债务,农信社积累的不良贷款产生的负担也集中显现。
(三)竞争乏力。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地方金融企业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由于先天不足,其生存处境不容乐观,改革重组任务艰巨。
(四)监管不足。按照中央关于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总体要求,金融机构的风险最终由地方政府来承担。但是,目前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改革和发展的主导权都在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只起辅助作用,地方金融机构出了问题,只能被动埋单。加之部分地方政府只重使用,轻管理;重事后清理,轻事前监督;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不到位,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虚化,财政部门缺乏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有效手段,致使财政金融监管效果有限。
二、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新时期的财政地方金融管理工作要以构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为核心,充分发挥财政组织分配资源、调控经济和财务监管等职能,通过支持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地方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协调、平稳发展。
(一)发挥财务监管职能,探索风险防范与化解的长效机制
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地方财政越来越多地参与并承担了地方金融事务管理和金融风险处置的工作。在当前金融改革逐步深化,地方金融企业逐步改组改制的形势下,研究如何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长效机制,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一要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操作细则。二要加大对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的分析力度,及时进行财务信息分析,督促其加强内控,防范财务风险。三要研究建立财政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应急机制。
(二)积极参与金融企业改组改制,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当前地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地方金融机构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还未根本消除。因此,财政部门一定要将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发挥财政部门在地方金融事务管理中的作用。一是切实做好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这是深化金融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二是主动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工作,增强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配备的主导权。
(三)充分利用财政职能,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一是积极探索财政出资参股地方金融机构的办法,通过直接参股,增强金融机构实力,服务地方经济,更好地发挥财政对金融机构管理和政策引导作用。当前尤其要关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引导和参与农村信用社改组改制,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以直接出资参股。要研究农信社在贫困县区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合理补偿机制,为农信社在这些地方提供金融服务创造条件。二是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可持续发展。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新形势下发展农村金融、满足广大农户金融需求的重要途径,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模式,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有关财税扶持政策。三是健全农村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各地要注重发挥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的支农作用,通过奖励、增加政府出资和给予风险补偿等手段,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机制,逐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扩大农业贷款规模。
(四)完善金融企业财务法规政策,尽快出台操作细则
1.培训目标模糊
按财政部在《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的中级培训目标为“通过中级培训,使一部分会计人员能够对会计软件进行一般维护或对软件参数进行设置,为会计软件开发提供业务支持”。据此可以认为,对在职会计人员的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内容与大学的会计专业以及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学习的内容不同,在职会计人员主要应注重非程序性的会计软件应用及一定的系统分析能力,而不应像大学要求学生具备系统分析能力,并学会计算机语言,具有一定的程序设计能力。但实际上各地的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点进行在职人员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时缺乏明确的培训目标,只是选用教材中的一部分内容进行讲授,造成在职会计人员无法对财务软件数据系统地进行运用、分析。
2.亟待改进和更新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教材内容
目前,各地进行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的教材,基本上都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运用财政部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1999年4月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二是由当地财政部门选中的各软件公司针对本公司财务会计软件编写的中级教程。在《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中,讲课内容较多涉及到WINDOWS95的基本操作、visual foxpro数据库和access数据库等内容,却缺少在职会计人员应当掌握的非程序性内容,如会计软件总体结构的认识、了解,运用EXCEL进行企业成本计算、生产费用汇总分配、财务分析,会计软件维护的技巧与方法等内容。
3.各培训点培训学时少,教学内容不能参照《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教学大纲执行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一般各培训点的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应为120学时左右,而实际上有的培训点仅有50一60学时,甚至更少,特别是在上机过程中,布的培训点甚至出现两人共用一台微机的情况,这样,每个人的学时就更少,同时由于没有建立相应的教学大纲,也谈不上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其后果是严重影响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当然也达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4.各培训点聘请的培训教师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质量
一般说来,各培训点应该选聘参加过会计电算化中级师资培训的教师,或选聘大学具有高职称、高学历、经验丰富的专门讲授会计电算化课程的教师,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但有的培训点从节约资金角度出发,请一些根本没有师资证书或只懂一点电脑知识而不懂会计的人员充当教师,这显然不能保证教学质量要求。
5.各培训点生源大战、降价培训,降低了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质量
据考察,随着各地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工作的进行,在职会计人员的生源在逐步减少,于是各地出现了各培训点进行生源朵战和降价培训的情况,单从降价来看,看似有利于会计人员,可实际上会计人员所得到的培训知识更少,效果更差,只相当于买了一个会计电算化中级证书。
二、提高会计电算化培训质量的保障措施
1.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培训点监管力度
在当前,各财政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实时规范各培训点的行为,主要包括:(1)检查各培训点的硬件设备情况。主要检查能保障培训使用的计算机数量,特别要规定各培训点能进行中级培训电脑的最低数量,凡是低于最低数量的培训点,要限期整改,到时还达不到数量要求的可取消该培训点。(2)检查机房是否采用局域网系统,是否方便学员了解中级培训中的网络知识内容。(3)检查培训点所用财务软件。主要检查财务软件的可用性以及EXCEL软件的完整性。由于要运用EXCEL对财务数据进行财务分析,就要求运用EXCEL中的“加载宏”功能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功能。(4)检查学员情况。主要检查在学员招收中,是否有学员未参加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而直接参加中级培训的情况,并抽查了解学员的学习培训情况。(5)要求各培训点建立培训教师挂牌教学,实行竞聘上岗制度。从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考虑,一方面要求对培训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教师的职称、学历、经历以及以前的教学成果和科学研究成果;另一方面进行竞聘上岗制度,由学员选择教师进行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教学。(6)加强对各培训点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的过程管理。主要是针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根据教学课表对学员进行一定的回访工作。同时,公开财政部门主管该项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话号码,一方面有利于解答学员提出的各培训点教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与培训点相互沟通,从而规范各教学点的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工作。(7)建立各培训点的年审制度。财政部门每年可根据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点的实际情况和学员反馈的信息,在广泛调查研究后决定是否继续或取消该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点。(8)要求各培训点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由于培训内容中既有程序性操作的软件知识,又有非程序性操作的财务软件数据汇总合并等内容,因此要灵活地展示该过程,仅靠“黑板+粉笔”方式是达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财政部门应要求各培训点运用投影仪等设备,通过多媒体课件的方式进行网络教学。
2.明确在职会计人员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的教学目标要求
国库集中支付改变了我国传统的资金拨付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转变了财政监督方式,利用网络手段对预算单位的资金支付活动进行全过程和实时监控,实现了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和事后有监督,对防治腐败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实现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归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便于集中财力干大事。
一、国库集中支付取得主要成效
改革成效有目共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制度上解决了以往财政资金支付中间环节多、支付不透明、信息反馈迟缓以及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等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范化程度,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水平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一是强化监督,增强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保障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国库集中系统准确记录了各预算单位从预算指标的下达、用款计划的提报、用款额度的下达及支付全过程,强化了财政监督,透明度大大增强。直接支付,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供应商,中间各个环节见不到钱,减少了直接接触资金的机会,也就从客观上减少了违规的条件,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是通过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每一笔支付都处于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提高了支出透明度,便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是方便用款,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国库集中支付简化了拨款程序,资金在实际支付时,大部分实现直达,在途时间大大缩短,解决了资金多环节拨付的问题,大大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在未支付前,全部沉淀在国库统一管理,改变了过去财政资金多头存放的问题,便于政府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是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从机制上杜绝了无预算指标的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无论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都必须根据预算指标提报用款计划,有了用款额度,再按项目用途办理资金支付,促使预算单位重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了对本部门工作的预测和研究,改变了以往编制预算时“基数+增长”、虚列项目的盲目做法。国库集中支付严格的支付流程规范了操作,杜绝了预算单位用款的随意性,促进了预算单位转变理财观念,增强管理意识,逐步转变“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促使各单位财务工作从核算反映型向管理决策型转变,推动了财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完善了财政国库运行分析体系,既及时提供了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国库资金运行的信息,又为下步工作开展提供依据。一是完善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前瞻性。二是建立了资金运行情况分析和报告制度,并通过建立历史数据库,建立库款预测模型,加强对库款运行情况的预测。三是建立政府综合财务分析报告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1.支付存在的潜在风险。直接支付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这一方式方便快捷,而且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去向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审核作用未体现。根据目前集中支付改革的规定,预算单位在办理支付业务时,无需提供原始凭证,使得审核岗不能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及具体用途进行有效的监控,一是收款账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有提供虚假收款人、收款账户的可能。二是预算单位提供的供销合同的真伪难以鉴定,存在用虚假合同骗取可能。审核岗应发挥的监督作用流于形式。直接支付只能以转账方式支付,不能提取现金,而授权支付可以提取现金,因此,大多数预算单位仍然习惯改革前的做法,乐于采取授权支付方式,特别是有些预算单位还经常大量地提取现金存入原有的基本存款户,再从基本户进行支付,目的是想用款方便,脱离财政的监控。另一方面,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倾向授权支付,国库科和业务科室对计划的审批缺乏严格的把关,一般是预算单位如何申报就如何审批,支付中心没有权限,国库科下达额度后,支付中心直接下达额度汇总清算单,直接予以清算,因此大量的财政资金通过授权支付方式进行,造成直接支付比例偏低,往往是政策明确要求实行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也以授权支付方式支付,从而使集中支付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有的预算单位不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支付随意性较强,经常错过银行当日的清算时间,特别是出现大额的资金支付时,使银行的财政备用金不够垫付,势必自行垫付资金。这样既影响了预算单位正常用款,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银行财政业务的积极性。大部分单位会计和出纳资金安全意识淡薄,密码设置过于简单,个别单位使用的甚至还是支付局设置的初始密码,增加了资金运转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由于人少事多,不得不一人多岗,难以实行岗位分设、内部制约和AB角制度。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1.合理界定直接支付范围,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加大直接支付力度。明晰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划分细则,按照部门预算确定用款计划,从源头上确定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严禁将应该实行直接支付或转账支付的项目改为提取现金或变相实行授权支付。认真督促各单位在预算指标内,按资金用途分月编报用款计划,并根据批复后的用款计划申请用款。支付中心有权对违反规定额度不予以清算,责令改正,真正做到按部门预算编制用款计划。
2.强化监管,预防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控制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有效审核。针对财政资金支付存在的风险问题,一方面要从技术上寻求突破,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调查,我们建议使用一套印鉴防伪系统,对预算单位申请书的印鉴进行扫描,从技术上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另一方面要重视国库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人员力量,建立内部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岗位分设、印鉴分管等控制制度,实行受理初审、复核、审批三级岗位责任制,做到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确保支付安全。二是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政府采购在监督招投标时,负责核实供应商、劳务提供者资质及账户的真伪,并提供给支付中心,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
3.开展财政综合整治,清理“小金库”,逐步取消单位实拨资金账户。更加注重银行账户的规范化管理,从严设置账户,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实现账户管理的规范化。通过采取账户审批、备案、年检等管理措施,将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让其走在阳光下。按照“规范、统一、高效、精简”的要求,清理合并实拨资金账户,逐步杜绝财政资金的体外运行。
4.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促使预算单位遵守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制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做到权责明确,违规必究。
5.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安排相关会计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学习。一是对支付中心工作人员、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银行业务人员等进行培训,让其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政策及软件操作,减少操作失误,提高效率。二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全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而有效防范风险。
6.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构建财政管理信息“大平台”,支付中心、业务科、国库、预算单位以及银行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支付软件,扩大系统功能,提高网络运行的稳定性和速度,加快信息传递,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预算执行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部门职能,确定各自财务管理职责。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财务规章制度,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制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开支标准,审核批复预算,筹集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国有资产和财务活动,检查指导财务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绩效考评;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配合财政部门制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小学财务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制订中小学开支标准,审核、编制预算,管理、监督中小学财务活动,建立中小学内部控制制度,审核、监督中小学重大项目的实施,分析中小学财务状况,加强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中小学绩效考评;中小学校主要职责是执行财务制度和办法,编制单位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分析各项财务活动,完成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管学校为独立的一级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专职财务经办员,开展本区域和所属单位的各项财务活动,乡镇中心学校所属中小学校可指定一名兼职财务经办员,具体办理本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工作。中小学校要建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教学设施的购置和领用台帐。要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帐,凡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物品都要进行入帐,建立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盈亏和报废制度。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所属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强化预算管理,提高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水平
科学规范编制中小学预算是加强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并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都要统一编入财政预算。中小学预算要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编制,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预算的汇总工作。中小学预算要清晰反映学校所有收支情况,所有支出项目如政策规定的教师工资、班主任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制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等都要列入预算,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来源可靠,公开透明,不得在预算之外留有任何收支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要细化到中小学校,教育部门要将批复的预算及时批转到中小学校。加强中小学校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
三、规范收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财务稽核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等等。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的标准、范围和项目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学校收取费用必须出据正规票据,及时入帐,属于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要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严禁“坐支”和私设“小金库”。中小学的各项收入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到校,不得挤占、挪用或截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平调学校收入,不得摊派各项费用。
要严格规范各项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预算,预算一经批准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财政部门不得办理无预算的拨款,学校不得办理无预算的支出。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个人方面的支出必须有政策依据,坚决制止不按规定乱发各种津补贴。公用经费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要严格公用支出的审批程序,各项公用支出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大额支出和项目支出必须向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专项经费必须按规定的项目使用,不得改变项目用途,不得挪作他用,确需变更用途的项目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批准,属于政府采购规定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否则,财政部门拒付资金。
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学校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变更、捐增、报废、报损等必须按程序报批。资产处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不得自行安排支出。中小学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抵押、担保。
一、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
财政部门要依据政府采购需要和集中采购机构能力,研究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产品分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尤其是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及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和支付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活动。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严格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实现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
二、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
财政部门要严格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采购评审、采购合同格式和产品验收等环节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求;要建立统一的专家库、供应商产品信息库,逐步实现动态管理和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要会同国家保密部门制定保密项目采购的具体标准、范围和工作要求,防止借采购项目保密而逃避或简化政府采购的行为。
集中采购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组织采购活动,规范集中采购操作行为,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组织实施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采购费用和其他费用,也不得将采购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再委托给社会机构组织实施采购。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要重视和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在集中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现有集中采购机构完全按行政隶属关系接受委托业务的格局,允许采购单位在所在区域内择优选择集中采购机构,实现集中采购活动的良性竞争。
三、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部门、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间的相互衔接,通过改进管理水平和操作执行质量,不断提高采购效率。财政部门要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整合优化采购环节,制定标准化工作程序,建立各种采购方式下的政府采购价格监测机制和采购结果社会公开披露制度,实现对采购活动及采购结果的有效监控。集中采购机构要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操作水平,通过优化采购组织形式,科学制定价格参数和评价标准,完善评审程序,缩短采购操作时间,建立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
四、坚持政策功能,进一步服务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是建立科学政府采购制度的客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支持国家宏观调控,贯彻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等经济政策,认真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进口产品审核等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范围,积极研究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凡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要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采购效果评价体系,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五、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
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预防腐败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要通过动态监控体系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要完善评审专家责任处罚办法,对评审专家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以及在评审工作中敷衍塞责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快建立对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的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六、坚持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手段。各地区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科学制订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发展建设规划,以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要抓好信息系统推广运行的组织工作,制定由点到面、协调推进的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