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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性或分步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的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机构,之所以既要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要约和承诺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定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
(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只管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合同只管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由于前几年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检查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十分不利;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三)正确处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地处理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地向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的宣传工作。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施工合同背离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强势心理,往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条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通过条款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将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不计工程质量奖,不计材料差价;工程价款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甚至设置复杂的计量程序等,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国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合同中语句有歧义
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的矛盾、错误、歧义等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起草合同文件,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对其不够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有歧义的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三)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脱节
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将会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的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对策与建议
(一)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
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招标人的施工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拟签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平性等进行必要的先期审查。
(二)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议上,各投标人要唱标,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检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从而起到协调关系、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三)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后期管理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好招投标项目的回访工作,可以征求承发包双方对其履行政府监督职能的意见,还可以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巩固招标投标成果。在回访过程中,要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等资料,对工程进行合同履约检查并建立考核制度,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合同履约率。建立合同履约检查,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需要。合同履约的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既是对该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通过对施工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建立工程招投标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最后整理成评价报告,分成等级,作为今后招投标活动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引导投标企业充分适应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逐步提高招投标的工作水平。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我国的建设市场也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对于之前主要表现为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市场管理体制有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各业主单位的风险意识普遍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招投标从过去的简单报价,到现在成为具备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等综合功能的极为重要的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阶段。其签订过程也就从单纯的议价变为了一个复杂的风险管理问题。
一、概述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由多个层次、多种制度构成的复杂制度体系,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机制多种多样,尽管国家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诸多法律法规,但建设工程领域依然在其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多种制度办法,并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并存。现从业主角度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1. 业主负责制
业主负责制又称业主管理制。它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业主管理为基础,以取得综合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工程发包手段,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使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利用的市场管理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业主是投资行为的主体,需要全面负责筹资还贷、建设经营等工作,以及承担投资效果。综合来看,它具备以下几点优势:
(1)有利于国家对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2)通过业主的借贷及还息行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3)业主负责制使企业享有充分的自,利于企业的自我发展;
(4)业主负责制有利于竞争机制的形成。
2. 招标承包制
招标承包制,全称招标投标承包制。它是一种有竞争的全面包干责任制,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以建设单位(业主)为主体的招标发包;二是以承包单位(承包人)为主体的投标承包。在由业主单位招标后,各承包单位投标。双方都以平等的法人地位,以各自的利益为基础,按招标提出的或商定的工程造价、工期、质量及报酬、责任签定合同,由双方按合同共同承担经济责任。这种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工程作为商品的市场交易,因此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性。它具备以下几点优势:
(1)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利益的一体化,有利于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速度,提前发挥投资效益;
(2)承包单位之间的竞争有利于为业主单位节约基建投资;
(3)结算金额提前敲定,最终结算手续得到简化,减少了不必要的纷争;
(4)招标承包制能在最大限度上促进承包方之间的良性竞争,也有利于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同时,在我国经济制度下并存的建设工程机制还包括建设监理机制、项目管理试行机制等。然而,相对于我国当前的经济现状,招标承包制是当前最为稳妥、实施单位也最多的一种制度,也是我国工程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条件。同时,对国家或集体投资总额高昂的建设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派驻纪检监察员,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机制的主体依然是以国家监理为辅的招标投标承包制,它以本身的优越性、符合竞争择优的要求,以及迎合了我国市场经济化、工程国际化等特色,占据了我国建设工程机制的主流地位。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投标准备
造价确定和控制环节是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关键环节,因此,为打破信息失衡弱势,业主单位应聘请专业造价人员,在拟定工程承包合同的造价阶段做好三项工作:
1. 正确核定清单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工程造价的确定应为工程造价工作的第一个关键控制点。在这一工作阶段,造价人员首先要同业主单位细致沟通,掌握工程清单、标底编制等内容,以确定审核的工作量,对安排施工、装饰、水、加热、电、通信和其他专业的工程做一总体安排。同时,一切工作应立足工程成本进行核算,以确保最终拟定的工期以及预算能够在确保业主利益的同时满足招标的要求。
其次,要保证清单及标底编制的质量要求。业主方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技术特点,对于造价文件按顺序逐一地全部进行审查。审查工作主要包括: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工程项目之间有无错漏重复,审查主要材料和工程定额的真实性。
最后,应特别注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工作。描述的内容要结合图纸中反映的设计要求,将项目特点全面准确的做出列表。此举是正常完成这个项目招标单位成本核算的先决条件,也是减少招投标阶段补遗量的有效手段,对于拟定工程建设投标书附录中索赔金额等工作也有借鉴作用。
2. 拟定招标文件商务标条款及评标办法
造价人员在招标阶段,会对招标文件进行统一的编制及审核。在拟定了商务标中主要条款后,造价人员应全程参与制定商务标及价格标的评标因素及评标办法工作。
在造价人员和业主单位共同拟定价格标评审办法时,要将施工单位的一些作弊行为考虑在内。如:投标方可能相互串通、高价围标,也可能低于成本、恶意竞标,或者做出其他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在拟定价格评审办法时,应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加以防范。
3. 合同类型确定
最后,造价管理人员还应同业主方商议,最终确定合同类型。业主方也通过与造价人员共同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获得专业性的参考意见,为今后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招投标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
招标过程是一种有组织的商业行为,它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资金融通、合同管理融为一体,同时也将来自各方面的风险降到最低。当前,我国建筑市场面临着供大于求的状况,也就是说,基本上处于以施工方数量占优的买方市场状态。在工程的实施中,业主既拥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也具备很大的被动因素。由于业主单位对于建筑市场的了解远远不如施工企业全面、详细,往往需要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或者委托专业咨询、监理机构等方法来弥补。
1.业主单位招标注意事项
招标工作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一方面,业主可以通过公众传媒向不特定的施工承包商工程招标信息;另一方面,则向经过选择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信,我国规定邀请招标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工程情况综合说明、招标范围和要求、设计文件和图纸、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时,则需要特别对几个方面进行重点考虑,包括发包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保函或保证金的应用、选择报价形式、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对质量和工期的要求和奖罚、以及费用问题和其他一些细节等。
2.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
合同形成的过程分两步:第一步是通过投标取得中标资格,第二步是通过谈判进行签约。通过对合同文本的多次商谈修改,双方在达成最终共识后,共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
合同一旦形成,将作为双方日后必须履行的约束。因此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过程深受承包商一方的重视,他们往往会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自身的有利因素,在力求使双方责权利关系平衡的前提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四、合同管理后续工作
签订合同并非一劳永逸,而整个合同管理的过程是从合同开始洽谈开始,贯穿整个合同的草拟、签订、生效过程,并在合同执行期间发挥作用,直至合同失效,合同管理的工作才可以告一段落。因此,业主单位要改变过去的旧观念,不仅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期间的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1.系统性
虽然各个合同面临的企业组织不同,具体运行的工程项目组织形式各异,因此导致合同管理组织的形式需要根据工作的差别进行调整。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系统性的工程执行期间的合同管理,需要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全面参与共同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业主单位应在合同生效期间,从所有涉及合同条款的各部门抽调专业成员,迅速成立一个合同管理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目运行期间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业务频繁的业主单位,也可以从精简人手的角度出发,成立固定的合同管理科室,全面负责一切项目的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该小组的需要在工程运行期间不断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代表,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同时,该小组还需要处理与施工单位和其他方面(如政府部门)的合同关系,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2.动态性
所谓合同管理的动态性,就是合同管理小组在工作的过程中要做到机动灵活,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从而提高业主单位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就是基于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施工单位在执行项目的时候,可能会寄希望于靠索赔盈利,因此在进行合同管理的同时,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索赔要求较容易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各种风险承担引起的索赔、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量变化太大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等,这其中有一些是因为诸如气候、地质等因素造成的不可逆索赔,另一些则是通过科学的合同管理工作完全可以避免的。
同时,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还要注重反索赔工作。反索赔工作的重点在于严格按照合同拟定的计划施工,将突况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一旦合同被打破,出现了突况,则要优先提出索赔,划分责任界限,反驳施工方的不合理请求。
二、应对常见问题的一些建议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招投标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在合同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完善,但由于合同种类繁多,一部法律根本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所以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和招投标市场现状,制定出因地制宜的地方管理规章,就工程合同本身量体裁衣,将其每一个细节都尽可能地纳入到量化管理中。在具体的工程合同履约阶段,由合同管理部门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展或单位工程、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全面履行工程合同。同时,引入监督制度,保证管理细则的实施力度和有效性。最后,也要提倡职业道德的建设,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优”奖、对“劣”惩,推动诚信市场地健康发展。
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2.1招标过程中管理。首先,要求先行确定监理单位,这样在拟定工程招标文件时,可以由监理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前期招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在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条款上严格把关,将后续施工中会引起纠纷、含糊不清的地方一次待清楚。其次,重视工程现场踏勘工作。充分了解工地现场情况,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工程合同的编制,减少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使工程合同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
2.2招标后期管理。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建立合同履约检查和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后期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要求。合同履约是否顺利,在很大程度上也映射出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或抽查,既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依据。通过对施工合同履约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工程招标投标后期的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整理、评价、分级并分析,作为今后招标投标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对投标单位引人市场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率高低求信誉,以信誉高低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最终推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良性发展,逐步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水平。
3.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持续冲击,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也在政府的管理和引导之下,逐渐向着规范化、有序化和经济性的方向发展,招投标目前已经成为工程建设的基本项目。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工程方与承包方在选择对方时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对此,研究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具备显著意义。
1当前工程招标与投标现状
(1)招标、投标人员对工作的不重视或不了解招标、投标是工程承包企业相互竞争以及工程与承包企业双方相互选择的主要方式,是对竞争活动公开、公正竞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许多招标、投标人员,对于该工作的重视度并不高,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很容易发生,导致招标、投标本身的竞争性存在缺陷,从而出现恶性竞争、暗箱操作的情况。例如,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员通过自身便利,将某一个企业的投标信息出售给其他企业,从而促使其他企业具备更高的竞争优势,刻意修改自己的竞标书,并从中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对此,这样的招标形式,不仅对于企业而言没有明显的帮助,而且还无法体现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作用。(2)招标、投标过程规范性不足自从2003年我国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改革之后,许多地方针对恶性竞争或各种不法行为,对工程招标、投标给予了适当的限价,要求招标企业公布招标控制价,并部分招标信息。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因为监管力度的不足,许多地方和企业仍然存在着不严格按照招标控制价的规定执行招标、投标,借助监管部门的不严格监管,导致串通对方,通过一些职务便利完成招标、投标行为,不仅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透明竞争原则,还有可能导致中标方不具备相应能力的情况出现,促使最终工程施工情况无法满足预期效果。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为了更好的实现规范化工程招标与投标,根据合同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的双方参与者都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增加法律教育。(1)对招标、投标工作者开展相关培训招标、投标工作者大多数都是工程招标、投保工作的实际操作人,有计划性、目的性的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以及法律意识,可以更好的实现规范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的招标、投标工作。企业与单位可以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的学习、培训活动中,可以在市场当中定期选择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到企业当中来为员工进行培训,促使员工能够充分的理解和掌握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使用意义以及具体使用规范等,例如书写的规范性和格式的规范性,降低因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不熟悉或缺少法律意识而出现招标、投标失误。(2)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标准工程的招标方与投标方都应当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案以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的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控制自身行为。此外,企业可以借助建立监管人员或部门的方式,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规范行为给予及时、严厉的处罚,对于不规范和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给予制止,以法律法规为根本真正规范招标、投标行为。(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在市场经济不断冲击的环境之下,一方面,政府相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以监督者、仲裁者的身份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并借助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强化社会主义法律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在实际招标、投标行为中的实行情况。另一方面,企业需要正确认识到对招标、投标行为以及合同的管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额外的管理人员或部门,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自我管理,从而促使管理更加有效。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是目前我国工程领域中最为常用和普遍的工程企业、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承包方式,同时和最终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的管理有着直接决定性关联,所以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工程的方与承包方都必须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法律程序进行招标和投标。除此之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必须严格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活动,强化合同的管理效果,从而真正促使建筑市场具备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
参考文献:
[1]张一航.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析[J].四川水泥,2015,02:68.
[2]盛菲.浅析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5,07:424.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实务
强化合同管理对于减少工程交易中的纠纷,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收益意义重大。首先要强化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看重文本管理,落实各项责任,优化管理流程与环节,确保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整体受控,有序进行,做好风险防范,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工程实施过程就是合同的实施过程。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可以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发出工程变更指令,承包商也可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变更协议一经批准,与合同一样有法律约束力。要落实合同计划,选派专人跟踪、协调参建各方建议和批评,坦诚以待,着力化解各种矛盾,打造宽松、适宜的经营环境。建立对客户的满意度调查等回访制度,全面评价项目投标组织、投标、施工组织等环节的不足,不断改进。“说得好,只是口才好;干得好,才是真的好”,要始终牢固树立“干好现场是最大的市场公关”的战略思想,坚持“以干促揽,以揽保干,相辅相成,良好互动”。比如:我单位襄渝铁路项目部通过与业主的良好的互动,已连续几年每年均能在该建设单位管内中标承揽多个后续项目,这就是对“以干促揽、良性滚动发展”的最好诠释。最后,在合同执行后必须进行合同后评价,将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利弊得失、经验教训总结出来,作为以后工程合同管理的借鉴。四、工程合同的争议处理与实务施工合同纠纷大多由于建设工程市场缺乏规范性,施工建设中合同意识不强以及工程建设的复杂特殊性等因素引起,常常产生工程款价支付主体争议、结算与审价争议、工期拖延争议、合同终止或中止争议、安全赔偿争议以及工程质量与保修争议等。在遇到工程合同争议的情况下,可根据《合同法》规定,先通过当事人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处理,若双方均不愿意和解,或调解失败,可按照相应的协议申请仲裁。若仲裁协议无效,还可采取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现代化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工程项目的建设数量在逐渐增加当中。国内很多大型的基础设施、公共安全项目以及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项目、企业承建的项目等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工程承包。工程项目的承包工作,都是建立在招投标之上的。招投标活动是否成功,将会直接决定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的质量是否良好。
一、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密切关系
工程招投标和建设工程合同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因而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之前的重要步骤。工程招投标更加强调竞争性条款的实际成果,招标人希望使用最低的运作成本,得到符合质量规范的建设工程,实现建设目标,而投标人则是想要使用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在合理的要求和标准条件之下,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从而获取到最大限度的利润。因而招投标双方需要为达到最佳的经济利益进行角逐,这其中还未受到合同的法律规范,只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而合同是招投标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性的文件。
二、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存在着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不仅是选定工程承包商的过程,同时也是承包商之间的竞争过程。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和公正十分重要。但是现实中,很多项目工作人员没有清楚的认识到招投标的各项工作内容,容易出现一些违法招标法的情况,违背了相应的公平原则,其次,很多工程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没有全面按照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监管工作的力度不够,容易出现一些恶性竞争问题。
(二)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问题
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但其中比较重视承包方的义务,要求也较多,而对于工程的发包方要求较少,合同双方容易出现不平等、不公平的情况。其次,工程合同之中的很多条款会出现一定的歧义和差别,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也存在着,漏洞较多,影响到了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质量。
三、加强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有效方式和手段
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影响,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尤其是需要针对其中存在着的问题进行有效应对和解决。
(一)严格控制招标的前期工作
工程项目在开展招标活动之前,需要积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立自身的招标工作规范,同时还需要全面了解到招投标文件的各项情况,保证招标内容具有良好的清晰性和全面性,减少歧义和缺漏问题的存在。同时工程项目招标方,还需要在招标文件之中设置较为完整有效的保护措施,有效控制恶意竞争问题的出现。
(二)加强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
合同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依据,需要加强相应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加强相的监督管理工作,减少漏洞问题的存在。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全程参与到招标文件的审查会签工作之中,针对工程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同时这些管理人员还需要全面掌握到招投标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为合同的审查和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依据和支持,同时相关的招标人员还需要针对会影响到合同签订、履行的一些信息进行交底。
四、结束语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开展招投标活动,同时还要签订相应的施工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工作进行当中,容易出现或多或少的问题,需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加以应对,提升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的公平和公正效果。因而加强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工作,就显得很有必要,同时还要严格控制招标的前期工作,加强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为保证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建设质量提供良好前提。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对建筑市场的繁荣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工程招标和投标作为工程承包的一种方式,与合同的管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面临的现状
由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完善,招标、投标工作尚不成熟,社会大众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仍然缺乏认识,企业和单位对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仍然缺乏了解,对于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联系了解不深,现有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了解不足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工程承包企业互相竞争、工程方和工程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方式,对竞争活动的公开、公正有着具体的要求而很多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由于对工作缺乏了解,在实际的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违反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失误,导致招标、投标工作无法实现其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根本目的。例如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公布的招标文件中不该出现对投标方技术、原料、人员、和工具的倾向性要求,这种倾向性要求会极大地限制招标的范围,无形中排除许多潜在的投标方,削弱招标投标工作的竞争性和含金量,最终影响到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缺乏了解,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认识不足,倾向性的要求广泛存在于许多招标、投标工作中。
2、招投标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执行
近年来,我国的招投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哄抬标价等情况,这些情况严重地阻碍着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对此,我国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工程招标、投标进行了限价,并要求招标企业将招标控制的价格进行公布。但在当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力度不强,一方面是很多的地方仍然没有执行法律规定,不对外进行招标控制价格公布。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的违背了招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公平性和透明性,同时也使得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长期存在的“暗箱操作”导致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另一方面是很多地方对招标控制价没有实质性审查,导致招标控制价过高或过低,给投标人提供了哄抬标价的空间或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
3、合同签订不规范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一部分,仍应该符合招标投标工作对公平性和透明性的要求,符合国家对于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有招标、投标工作后的合同签订中,仍存在着大量不公平、不透明的现象。首先,合同应强调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现有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常常重点强调对工程承包方的要求和义务,而较少提及工程方的义务,对工程方违约时的赔偿也所提甚少,这种含同在含同双方中明显偏向于工程方,违背了合同公平公正的要求其次,除了合同双方对外公布以备主管部门审查的合同以外,工程的方与承包方之间常常签订有别于明面上的合同之外的私下的合同,这种私下签订的合同虽然被双方承认并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施,但在法律效应方面并不明确,特别是其中与公布的合同互相抵悟的内容缺乏必须的法律依据。一旦工程承包方与方之间关于合同内容发生纠纷,这种“公开含同”与“私下含同”的矛盾常常成为矛盾的焦点,滋生双方剧烈的对抗。
二、加强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的避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应当及时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避免问题的出现。
1、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要提高工作效率,可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2、严格控制招标的前期工作
招标的前期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专业招标文件等进行仔细的了解,保障内容的全面性和清晰性,做到不漏项、不误解。同时为了防止有的单位恶意竞争,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关的保护措施。科学的评标对招标工作来说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等来进行科学的选择,找到最合适的评标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常用设备或者项目进行招标时,可以采取投票的方式或者最低评标方式来进行选择。而对于一些工程难度较大,价格较高的项目投标,可以采取综合评分方法,并增加项目经理答辩、类似项目考察等环节进行评标。
3、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督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以仲裁者、监督者的身份执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通过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加强社会主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政府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单位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作用。
4、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应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作为当今中国工程建设领域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方、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工程承包方式,与最终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有着紧密联系。在中国加强法制建设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建设是中国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应有之义,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从工程的招标开始就应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保障工程招标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从而为工程的质量奠定稳定的基础。
参考文献
Abstract: The course of Project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core curriculum for 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 with the basis and impact of a wide range of characteristics. Strong practicality of the course, the ability of students to apply theoretical knowledge to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require a relatively high. However,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s is difficult to stimulate students' enthusiasm and initiative. Therefore, in the teaching process, teachers can not be scripted, we must take a flexible teaching methods to strengthen practice teaching.Keywords: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ractical teaching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同时也是土地资源管理、土木工程和建筑学等相关专业的选修课程,具有基础性和影响面广的特点。该课程同国家政策法规紧密相关,要求教师对教学内容一定要及时更新,与时俱进。该课程的实践性强,对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不同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比较高。然而,传统的教学方式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写,学生抄;教师出题考试,学生死记硬背的呆板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也难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不能照本宣科,一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教学。
一、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该课程的重要性
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只有学生明确了本课程在所学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对本课程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才会主动地进行思考、钻研。为此在讲授本门课一开始我就对学生明确指出:工程的发包承包是在建筑市场上通过招投标完成的经济活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揭示了建筑市场的一般规律,指出了市场主体应遵循的原则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方法,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通过该课程学习,可以使学生能够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建设工程资料,完成某些特定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合同文件拟订等工作;具备参与或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参加合同谈判和进行施工索赔的能力;形成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为学生职业能力养成创造条件,为学生从事相应的岗位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任何一门科学知识讲授都具有双重任务,即传授知识的方法和传授掌握知识的方法。其中传授掌握知识的方法更为重要。笔者认为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是使学生掌握获得知识方法的关键。在教学中笔者采用了以下三种教学方法。
(一)“问答式”教学法
“问答式” 这种授课方法对调动学生听课的主动性,促进学生在课堂上积极思考,提高授课效果有很大作用。在课堂上,动员学生就教师讲课的内容主动提问题,如在某处未听懂或与教师的观点有异议时,要求学生必须及时、主动发问,只有这样教师才能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学生掌握知识的全过程是实践、理论、再实践循环提高的过程。在课堂上教师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调动学生积极思考,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讲授,在课堂上教师是为学生服务的,当学生不习惯,不愿当主人的时候教师应采取手段即用“问答式”课堂教学,把学生推上主人的位置,并帮助他们当好这个主人。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很多课程都采用的教学方法,以让学生相互讨论与交流,可锻炼学生的口才,增强学生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以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在案例讨论中,知识、思想、经验在师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生之间互相交流。本课程旨在通过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索赔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学习过程,培养学生编制招投标文件、参与招投标过程、拟定合同条文、合同履行管理以及施工索赔处理等单项或综合技能,形成“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专业核心能力,并促进学生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的养成。因此,除讲授书本知识外,要补充很多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索赔的案例以加强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也有涉及招投标及索赔的内容和案例分析,可见这种方法的重要性,因此可以在课堂上补充相关案例让学生加强练习并进一步掌握教学内容,提高学习能力。例如讲到“招标投标法规”一章时,为了使学生全面掌握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明确招标、投标以及评标中的法律规定和招标投标中的法律责任,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进行来领悟招标文件禁止的内容和招标人的保密义务、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投标的禁止性规定、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效的几种情况等法律规范条件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三)总结提高式
讲重点,在每章结束后,笔者都及时帮助学生进行总结,通过总结使学生抓住每章的重点,加深对重点内容的理解,使学生对每章内容融会贯通,加深理解。
三、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
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教学中,为了将学生所学知识与企业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笔者在这门课的教学中,增设了技能训练——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模拟练习。整体思路是:真题真做。教师为招标单位方,学生分成不同的几组作为企业投标方。练习依据为:(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菲迪克(FIDIC)条款(3)拟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拟招标工程预算书。(1)和(2)是本课程讲过的内容。(3)和(4)采用《施工组织》和《建筑工程定额与计价》两门课程大作业的数据资料。招标方确定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进行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的工作。为使同学们得到全面的练习,我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企业的基本情况(2)施工机械设备情况(3)从事该类工程的经验(4)企业财务情况(5)总体适合性。以上各项内容均由教师编印出表格,发给学生。投标方完成申报资格预审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技术标和商务标送达指定地点。这部分内容由指导教师按照示范文本中的具体要求、格式,打印出表格,发给学生,要求学生认真编写。最后指导教师根据投标方的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先对投标人资格和投标文件有效性进行评审,根据每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者。
总之,通过上述教学实践,使我们知道为了培养有理论、会动手、具有适应市场需求能力的合格中专毕业生,必须抓好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如果老师课堂上讲的是高深的理论,学生记的是深奥的规律,如此从书本到教师到学生循环,遇到实际问题束手无策,那注定是教学的失败。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
1.1建设工程招投标
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招标,二是投标。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就拟建设项目向社会发出通告,吸引若干个建设承包单位参与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建设工程投标,是指经过法定审查程序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书并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大致如下: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报招标监管部门审核备案招标公告接受投标单位报名资格审查(如有)发售招标文件(含招标合同文本)开、评标发中标通知书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实现某个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而签订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做好各项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根据建设工程所处的阶段不同,合同管理可分为前期合同管理和实施期合同管理。
1.3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
1.3.1从招投标的程序来看,合同管理贯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始终,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是要约邀请(招标公告)、要约(递交投标文件)和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过程,也是招投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的一个过程。
1.3.2从时间上来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招标方与中标方才会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1.3.3 从内容上来看,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发售的招标文件均应包含相应的合同文本,而招标文件也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两者之间是密不可分的。
2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间存在的问题
2.1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很多时候,招标机构相关人员往往因为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所以在招标方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他们只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合同条款的编制工作由别的机构来负责。合同编制人员往往因为缺乏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对项目的了解有限,导致理解容易出现偏差、表述不准确、考虑的问题不够全面等,最终造成了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到后期合同履行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考虑不够全面,导致合同里面没有规定,合同完工后,招标单位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招标的初衷不一致,损坏了招标方的利益,招标方还没有办法追究责任,给后续工作严重的影响。
2.2投标阶段忽视前期合同管理。
合同是招标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最主要的依据。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人们都认为,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过程,认为招投标过程是为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而签订合同是在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才会做的事情,从而导致对招标阶段的前期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如果对招标合同不够重视,就可能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全面、合理地评估工程,导致评估误差,从而影响投标的效果。这样强行将签订合同和招投标工作分离的结果,就会使招投标工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对后续工程施工留下了隐患。只有将招投标过程和签订合同有机地结合起来,后续才能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使得合同能够顺利有效地执行。
2.3 后续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相分离,违背投标承诺。
在招投标的阶段,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可能会不计后果,一味地迎合招标方的各项要求,但是,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却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甚至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投标方以中标为目的,认为在中标后,可以再与招标方进行重新一轮的摊牌,让招标方在没有办法变更合作伙伴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想法来;另外,还有可能,投标方为了中标,根本不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计算工程建设的实际成本,无论是在进度方面,还是在工程价款方面,甚至是垫资建设问题,都可以无条件答应招标单位的要求。在一味的压价、赶进度、垫资等不合理因素的困扰之下,实际实施过程中只能放弃工程质量了。结果,投标方在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将无法正确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任务,严重阻碍了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3解决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间问题的建议
3.1招标方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合同管理及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了如指掌,要积极参与到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中来,将招投标工作和签订合同有机地联系起来,对于招投标文件中没有点到的可能会影响后续合同执行的细节要及时提出来,完善招标文件,使得招标文件不能有任何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瑕疵或者漏洞;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要参与其中,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能够比较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根据合同文件、招投标时相关资料,过程中对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如果合同双方存在问题或者争议,可以进行协调,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
3.2招标方要安排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且有工程实践的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不能分离,招标方要有专人熟悉招投标过程,熟悉后续合同履行中所涉及到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把招标工作做好,把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3招标方可委托专业机构(如法律顾问单位)在国家、省、市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的基础上,结合以往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经验和教训,编制通用的建设工程合同范本供招标时使用。建设项目招标时,委托招标机构统一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已有合同范本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招标合同文本,避免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3.4合同签订时,要严格按照招投标过程中双方达成的一致的条款进行签订合同,不能对招标文件中合同实质性的条款进行随意变动。这样,在招投标阶段,才能更加明确各家的权利和义务,使得招投标工作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能够选出最有实力的投标方,同时为后续的合同的履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对合同双方的履行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并且根据每次的履行结果对投标方进行考量归类,对投标方是一个良好的促进,使得投标方在履行合同中不敢有投机取巧的心理去应付差事,能够在合同履行中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也能确保合同正常履行。
4结语
现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还存在着很多不按规程办事的情形,也已经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实施。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的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托,相互影响。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解决我国建设工程中依然存在的不科学的问题,使得我国建设工程能够安全 、健康地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目前我国绝大部分职业院校工程类专业都已开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课程囊括三个模块的内容,分别是:建筑法规(包括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总的来说,本课程所涉及到的内容均以文字性的表述为主,因此课程内容的讲授势必会稍有枯燥。这就要求课程必须改革,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推荐标准要求:实施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一部分院校纷纷探索出各种各样的适合本课程的教学方法,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等,其中主要以案例教学法在本课程中运用最多,效果最好。
2. 案例教学方法及其优点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案例本质上没有特定的解决之道,教师在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不像是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在教学中应能对本领域的知识融会贯通。案例教学法起源于上世纪20年代,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当时是采取一种很独特的案例型式的教学,通过此种方式,有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实施之后,颇具绩效。这种案例教学法到了上世纪80年代,才受到师资培育的重视,国内教育界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则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事。
通常情况下案例教学法有一个基本的假设前提,学生能够通过对这些假设或实际出现的案例情景来进行学习,在必要的时候回忆出并应用这些知识与技能。案例教学法非常适合于专业人员的一些技能训练,而这些案例还可使学生在个人对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高承担风险的能力。为使案例教学更有效,学习环境必须能为学生提供案例准备及讨论案例分析结果的机会,必须安排学生面对面地讨论或通过电子通讯设施进行沟通。然后学生分析案例、进行沟通并坚持自己的立场,当然,学生的参与度对案例分析的有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案例教学法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能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传统的教学只告诉学生怎么去做,而且其内容在实践中可能不实用,相比之下会显得非常乏味无趣。但案例教学没人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办,而是要自己去思考、去创造,使得枯燥乏味变得生动活泼。第二,能引导学生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也就是说,通过这种教学方法,能让学生解决实际出现的一些问题,它体现的是能让学生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具备这样或那样的能力。第三,课堂气氛得到改善。学生对文字性内容的学习表现得比较枯燥,课堂上容易睡觉,但是如果将课堂上引入一系列的案例,让学生来分析、讨论这些案例,学生的兴趣立刻就会被调动起来,课堂气氛变得活跃,教学效果也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3. 全程案例教学法的提出与实施
如上所述,案例教学法有很多优点,但它还是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比如说,传统的案例教学方法对案例的介绍相对比较孤立,缺乏必要的连贯性,学生很难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系统性的把握。
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所涉及到的内容又是从整个工程项目策划开始到工程竣工为止全寿命周期的知识,这就要求学生能对整个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知识进行把握。因此我们的做法是将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必须开展的工作和可能发生的事件设计成一系列案例,在课堂上以某一实际工程项目的工作过程为主线、以相对应的案例为载体实施教学。根据实际案例,学生也可以深入理解实际工程在任何一个阶段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采用这种基于同一项目的“全程案例教学法”使整个课程的案例教学具有一致性与连贯性,使学生条理化、系统化的深入理解必须的理论知识和切实增强必备的实践技能。
为了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更好地培养学生对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工作过程中各种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能力,从而有效地提高本课程教学质量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组老师深入校企合作的多个实训基地调研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和工作过程,优化教学内容,编制适合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程监理专业学生学习的课件,这些都基于工程项目工作过程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内容,收集、整理和优选案例,优化了每章节、每次课的案例教学课件。并且在招标、投标、开标等实训任务环节设计角色扮演、分组讨论等其他多样化的辅助教学方法,当然本部分的内容也基于同一项目其他环节的同一案例情景。
通过调研与总结,最后提炼出一个实际工程仿真项目,即对一个实际工程进行改装深化,将实际发生过的或有可能发生的事件编撰成一系列的案例来组织教学:本工程为广州市金穗国际城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长城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乐乐路166号。项目分为三期工程:一期工程为沿街4栋19层商品房工程,二期工程为6栋30层商品房工程,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三期工程为一栋写字楼(钢结构)、一座三星级大酒店和一座大型医院。目前参建的施工单位有广州从城建设有限公司、广州新八建集团公司、广州金晟建筑有限公司,虚拟的事件涉及单位有:海天建设集团三公司、仁和公司、广州三建、广厦广州六建等公司,涉及到咨询服务类的公司有江南监理有限公司、广鸿招标有限公司、方圆勘察有限公司、天宏设计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商有新东方建材有限公司、广强幕墙安装公司、中山绿源木材加工有限公司、华强水泥厂等(注:以上公司名称均采用化名的方式)。
通过设计,共编撰出建筑法共5个案例、招投标法共4个案例、招投标过程共6个案例、投标技巧共2个案例、联合体投标共3个案例、综合评标共3个案例、咨询服务及收费共3个案例、合同法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共3个案例、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共5个案例、合同履行的原则共2个案例、合同履行抗辩权共3个案例、合同的保全共2个案例、建筑工程合同共5个案例、合同其他案例共6个(其它合同的解除、标的物提存、担保、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的类型各1个案例)、工程索赔共4个案例,还有招标文件编制案例、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案例、投标文件编制案例、工程索赔报告编制案例累计60个基于以上同一项目的案例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具体案例详情请查看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网站。
4. 结束语
“基于同一项目的全程案例教学法”是在教学过程中对传统案例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按照工程项目实施程序编排教学内容和顺序,使教学内容和过程贴切工程项目工作实际;按选定工程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编撰案例,与课堂教学内容顺序一致,二者相辅相成。根据课堂教学内容设置同一项目的60个案例,每个案例均提出相应的若干问题,案例连贯性好,课堂上以此案例为载体,师生互动,经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实践,教学效果良好。
此课程改革的下一个目标是对课程考核方式也加以改革,改变以往以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等知识型的考核方案,向案例分析题为主的能力型考核方案发展,这样更有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刘文娴. 建筑工程招投标课程案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J].中华建设.2013年05期.
当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教学手段单一、不重视实践教学、考核形式单一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亟待改革。
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实践性很强,涉及到诸如工程造价和技术、工程法律等,对学生和教师都有较高的要求。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手段单一,学生积极性不高。
当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主要还是传统的以“讲授法”为主,教师一味地讲,学生一味地听,学生主要出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课堂上,学生的积极性很难被调动起来,学生缺少参与、体验的机会,师生之间也缺少互动。课堂气氛比较沉闷,有的学生甚至呼呼大睡。这种“一言堂”的独角戏的教学方法必须得到改革,否则教学目标无法实现,教学效果不可能令人满意,师生关系也不会融洽。
2、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
当前,建筑专业课程设置的教学学时分配上占主要部分的是理论教学,实践学时分配少之又少。教师可以通过带领学生参观当地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等辅教学,来让学生了解开标、评标和定标的程序过程;可以要求学生去咨询公司实习,了解招投标文件的编制程序;可以要求学生去施工单位实习,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实施;教学还可以通过角色扮演教学法来让学生熟悉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全面系统地掌握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让学生学会如何将书上的理论知识很好地应用于实际业务中。
3、考试形式单一。
通常而言,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试题型多为填空、简答及论述题等,主要考察的内容无非是教材中的一些条款、程序等理论知识,而对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涉及较少,关于他们在实践中的灵活运用的测试就少之又少,学生只需死记硬背来应付考试,这也无形中误导了学生对实践能力的轻视,这样的考核显然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反映出不出学生的真实学习效果。
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师要在该课程的实际教学中,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结合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设计出合理、科学的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实践教学多样性方面进行大胆的研究和创新。
1、案例教学。
该课程可以结合现有的工程实例,采用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来探讨经典案例的实施,可以采用动启发和开放式的方法,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能力。教师在应用该方法时一定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如何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最后要对学生的探讨成果进行归纳、拓展和升华。这种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学生为主体”的原则,颠覆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主的模式。案例教学法能科学地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与技术服务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教学内容的职业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师主导下的学生分组讨论,能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性及求知欲。既让学生学会了专业基本技能,又提高了学生的职业综合素质,实现了传统教育的澶变。
2、开放式教学。
教师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来加深学生对课程的理解和掌握,应组织学生参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观摩实景的招标会议。学校要加强校企合作和实施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可以邀请相关专业领域的企业专家、工程师等来学校做讲座,以他们的亲身经历来讲述理论知识,必然会给学生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在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时,可以邀请以工学结合为突破,邀请相关企业共同参与,突出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
3、加强课程实践教学。
要结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特点,优化教学手段,注重能力培养。提升专业培养计划的科学性,合理分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学时和学分,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易于接受理论知识。教师在实施项目教学法时,应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尝试让学生协助老师完成科研项目的部分工作,这样既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知识,还可以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要注重校企合作,校企共建实习基地,建立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生产与教学合一型”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开展实习和见习活动提供方便,为培养人才市场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打造良好的实践教学平台。
4、改革考核方式,适应职业资格考试。
为了让学生适应建筑类执业资格考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充分采集、运用全国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中的典型案例,要把自己的教学内容和这些考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教学内容与这类考试的要求相一致,让学生在参加工作后能够顺利通过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
三、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建筑工程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业需求的迅猛增长,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当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只有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不断提高这门课程的教学水平和效果,才能为社会输送既具备优秀的招投标能力,又能很好地驾驭合同管理的复合型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阮雪琴等.高职院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改革初探[J].当代职业教育,2014(11):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