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投稿咨询服务!

银行未来发展大全11篇

时间:2023-07-02 09:44:2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银行未来发展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银行未来发展

篇(1)

直销银行的发展方向是数字银行,数字银行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再造银行业的运营体系,从根本上实现商业银行从部门银行到流程银行的转型。目前,数字银行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其经营环境、金融功能、商业模式和发展路径还没有成熟或定型,和理想的数字银行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根据金融科技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研究数字银行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数字银行的经营环境

数字银行是在新经济和新金融环境下运营的新型银行。新经济条件下,互联网成为基础设施,个人数据成为生产资料,数据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新经济催生新金融为之服务,综合交易账户和法定数字货币是新金融最终形成的主要标志。

个人数据驱动的“新经济”正式确立

“新经济”理论在美国诞生20多年来,一直伴随着质疑和批判。在当今的在线社会,由于使用成本大幅降低,便利性大幅提高,互联网在全球大规模使用并普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基础设施。互联网基础设施上,留下了大数据沉淀,自然沉淀的数据成为生产资料。以公共服务的形式在云端对大数据进行计算,数据变得有价值、可利用。有了互联网这项基础设施,数据这项生产资料,计算这项公共服务,“新经济”才名副其实地得以确立。

“新经济”在数理环境下运行,依托于网络平台及其账户体系,边际交易成本趋近于零,交易效率有超过生产效率的趋势。相应地,经济活动的中心逐渐从生产转向交易,经济主体也从生产主体(企业)转向交易主体(个人或家庭)。“新经济”是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的济形态,在微观上则表现为数据驱动的企业业务流程。比如,阿里、腾讯和百度等互联网企业便是以平台上沉淀下来的个人数据为核心,开展相应的电商、社交网络、搜索以及衍生场景金融服务。2011年,世界经济论坛《个人数据――一种新资产的崛起》报告,将个人数据作为“最新的经济资源”,列为“新的资产类别”。专利、文艺品等人类高智力成果都已实现资产化,在新经济时代,个人大数据等低智力成果也会实现资产化。包括个人数据在内的数据资产规模呈指数级膨胀,在资产结构中逐步超越了权益性资产和实体性资产,资源稀缺性在新经济中将不再是中心议题。

账户与货币革命推动形成新金融

新经济必然有新金融为之服务,金融根植于货币,新的账户和货币形态是新金融的标志。新经济时代,网络账户是用户连接互联网的通行证,是包含用户信息价值和货币价值等个人数据的综合载体。网络账户集成了用户货币资产和金融资产,不仅能够集成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还能提供内生于网络交易的一站式集成金融服务,成为用户货币活动的大本营。中国的网络账户服务于网络交易,并衍生出支付结算和理财等金融功能。在西方发达国家,网络交易的支付结算主要由信用卡承担,并未衍生出大规模的银行账户之外的网络支付账户。目前,我国的银行账户依托于银行柜台开立,没有网络交易的基因或场景。银行账户与网络支付账户一样,都有向综合交易账户发展的趋势。

账户与货币具有天然的联系,账户革命必然伴随着货币革命。货币形态由纸币演化到电子货币之后,不同层次的货币实现了快速、低成本相互转化,现金、活期存款等预防性货币需求大幅减少。诺贝尔奖获得者西姆斯认为,随着技术进步,各种类型的资产都将有可能用来结账,成为货币。货币与金融资产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金融产品(或投资品)逐渐具有类似传统货币的交易媒介功能,即金融产品货币化。比如,在中国引发互联网金融热潮的余额宝等“宝宝类”货币市场基金,实际上就是基金货币化的一种表现形式。随着互联网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的发展,分布式记账技术解决了交易中的信任问题,实现了价值的点对点传输,进一步弱化了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强化了其价值尺度职能。数字货币是新经济中的账户货币,未来的数字货币就是一种价值符号、一个精密的记账系统。我国法定数字货币将基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体系,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申请到数字货币后,提供货币流通与应用生态体系构建服务。

数字银行的金融功能

现代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系统具有六项基本功能,即资源配置、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提供价格信息,以及储备资源和所有权分割,创造激励机制。数字银行不仅发挥信用中介功能,还将以市场信用和信息中介功能为主,朝综合化方向发展。

从信用中介到信息中介

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商业银行凭借长期积累的信用优势、信息优势和资产转换能力,承担着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风险管理和货币创造等金融中介功能。其中,信用中介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是最基本、最核心的职能。这是因为银行经营具有规模经济效益,显著降低了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缓解了信息不对称及其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大幅提升了交易的可能性。但是,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新经济确立后,数字技术削弱了银行信用中介职能赖以生存的基础,拥有丰富账户数据的网络平台已经在一些领域替代了这一职能。银行的存款资金被大量分流,支付中介和融资中介职能受到冲击和挑战,而这些冲击的实质是信息和数据的冲击。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逐步弱化,而信息中介职能逐步强化。商业银行要巩固和发展中介功能,需要从信用中介向信息中介升级。最终的理想状态是,数字银行提供交易撮合和风险管理等信息服务,不再需要资本来充当风险缓冲,从而,基于信用中介的利差收入下降,基于信息中介的服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绝对主导地位。在数字银行发展的过程中,商业银行由信用中介转型为信息中介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主要依靠电子渠道和自助渠道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的直销银行。直销银行是数字银行的初期形态,银行的资金端实现了从线下向线上的迁移,更加安全便捷地满足了长尾客户长期被压抑的投资需求。第二阶段,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推动下,基于数据获取资产的数字银行产生了,银行的资产端实现了移动化、数字化转型,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嵌入式场景金融服务,融资的成本降低了,流程简化了,风险透明了,如中国的微众银行、美国的Simple定位为平台中介,连接借贷双方,提供风险管理和贷款管理服务,就是信息中介的雏形。第三阶段,当远程开户得以实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广泛应用,法定数字货币在全社会普遍推广,社会征信体系发展完善,数字银行也会进入成熟发展阶段。这时,银行将突破信用中介模式下风险偏好、资本约束和运营模式等约束,主要作为信息中介连接资金端和资产端,双方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直接借贷和收益权转让两种模式。数字银行将通过融合了各类金融账户和生活场景账户的统一综合账户,为客户提供资源配置、支付结算、风险管理(财富管理)和价格信息。

从银行信用到市场信用

在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中,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和市场信用相继出现,至今仍发挥着各自的作用。银行信用通过存贷款机制延伸出货币创造功能,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几乎成为唯一的信用机制。新金融在我国的迅猛发展突破了银行信用,展现了市场信用的巨大魅力。这是因为,互联网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了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效率,拓展了交易可能性边界,改变了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本身就可以定义为“金融市场”,并趋向于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中介或市场情形。所以,新金融是资本市场对银行信用“脱媒”以来的第二次“脱媒”,第一次脱媒主要在传统银行的资源配置即融资功能方面,第二次脱媒则在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和价格信息提供职能方面。数字银行作为新金融的一种组织形式,同时承担了中介和市场职能。一方面,突破了传统银行信用对财务报表的依赖,侧重于观测和计算在线交易行为数据,更加依赖于数据驱动的“市场”信用。另一方面,数字银行通过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等传统影子银行模式开展货币转移型信用活动,通过交易资产、同业资产、投资资产等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影子”模式开展货币创造型信用活动,这些在本质上都是市场信用。数字银行的市场信用功能主要体现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资产(含数字货币)和债权类资产交易,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价格信息。一是个人数据资产交易。如前所述,新经济的资产结构中,数据资产将超越权益性资产。当前,个人数据产权不清,谁采集谁拥有,数据管理分散、混乱,数据开放、流通困难。个人数据资产与货币资产都是个人财产,当法律明确个人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于个人后,底忠行便能解决交易规则和定价等问题,通过建立个人大数据资产管理与运营系统,提供数据确权、汇聚、管理、交易与增值服务。二是债权类资产交易。在我国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公司和企业债券、地方政府债券等将发挥直接融资工具的作用,直接向企业和居民销售。数字银行的发展方向则是进行债券的发行销售、信息披露、市场询价和债券交易等。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外的场外债权资本市场,大量信用评级在2A以下的企业有融资需求,数字银行将承担这类非标准债权资产及其证券化工具(含理财业务)的发行、交易和流转,成为多层级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环节。三是提供价格信息。这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功能,展现了信息中介和市场信用的交易中介职能。数字银行提供资金价格和资产价格,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最优的基于完全竞争的竞价机制。这种价格形成机制解决了传统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成本约束问题,丰富和完善了传统金融的“价格信息提供”功能。

结语

数字银行随着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新经济而兴起,是直销银行新的发展阶段,不仅实现了零售银行从网点分销到线上直销的渠道变革,而且应用金融科技手段再造银行业的运营体系。新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从企业这个生产主体转向个人或家庭这个交易主体,个人数据实现资产化,数据资产超越权益性资产,在资产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数据成为生产资料。当前,承载个人大数据的网络综合交易账户逐渐孕育成熟,当法定数字货币在全社会普遍发行、推广的时候,新金融格局便最终成型。

篇(2)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24-04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

(一)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

2005年以来,根据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始调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设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2007年1月。银监会陆续《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2007年初,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3月挂牌开业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0年6月末共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的特点

1 村镇银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具有股份制性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信贷支持力度较大,风险分散能力较强,社会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商业特性比较明显。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村镇银行可在县、乡两级设立,在县(市)级以下开展存款、贷款等银行业务。二是村镇银行坚持“主银行制度”以及股权适度分散原则,即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同时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三是放宽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我们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做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有着一定差异(见表1)。首先,两者目标类似,均立足于解决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两者实际上选择不同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道路”。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制股东资格,而采取限制负债来源(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控制制度风险;与此相反,村镇银行不限制负债来源(可以吸收存款)。而采取限制股东资格(银行是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的形式来控制制度风险。

2 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信贷组织是从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它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比较早地发展起来。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在拉丁美洲,小额信贷在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发展得最为成熟,其次是巴西、智利、萨尔瓦多等。非洲国家中包括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等。但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小额信贷而且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

从世界各国小额信贷组织不同经营模式的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具有自生能力。小额信贷组织主要通过团体担保连带责任等模式,共担风险和分散风险,以及实行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评估等,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它们都带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许多小额信贷组织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且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因此注重社会效益。

我国的现实情况与孟加拉、印尼、印度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也与日本、德国、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中国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必须走自已的道路。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开展储蓄、贷款、结算、贴现、银行卡、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如果与小额贷款公司做一个比较的话。差异就更加明显。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各地在试点中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700多家,资金来源约1300多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11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无论从已设立机构数量,还是业--务发展规模上看,后者发展速度都快于前者。

(二)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大多数村镇银行作为新设机构,社会知名度较低,公众认可程度不高,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在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导致资金来源和需求很不匹配,小额信贷投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

(三)信贷投放力度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机构,投资人和管理者往往注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服务“三农”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村镇银行人员少,对农村地区情况不熟悉,导致服务覆盖面低,贷款难以真正发放到种养殖业的农民;授信、担保网络建设滞后,业务处理手段落后,限制了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

(四)盈利能力有限

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刚刚起步,业务品种单一,很难吸收到来源于企业、政府对公客户的低成本存款:同时,同于其规模较小,为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需留存超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存放同业),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盈利能力往往低于其他商业银行。

三、我国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一)加快发展步伐

按照银监会的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根据银监会2009年7月23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再在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1294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银监会2009年6月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务院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中小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投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近期我国在已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9年3月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又于4月《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人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财税部门2010年5月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3年间,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其发放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发展,促进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现金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2 村镇银行可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享受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7个百分点。

3 村镇银行可申请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2009年将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4 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村镇银行利率政策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不得高于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2,3倍。

(三)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以及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1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广泛性。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推广微贷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加快建立覆盖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层次信贷体系。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信贷需求。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2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十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缩短流程环节,促进农户贷款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制定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合同,创新并推广标准化的涉农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尤其是复杂金融产品的必要信息,准确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健全客户评估机制,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适应性开展有效评估。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制度,不断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贷款技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较弱,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监管不足和缺失、风险处置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

篇(3)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9-0196-01

1 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1.1 打新股产品

打新股类理财产品是通过集合大量资金形成规模效应,利用资金和渠道上的优势大幅提高新股申购的中签率,申购中签的新股在二级市场出售后的价差收入即是他们主要的收益。这类产品本金亏损的最大风险就是“新股发行跌破发行价”,但中国股市新股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情况极少发生。但由于打新股理财产品的同质化比较严重,新股收益不断下滑,因此该种理财产品逐渐退出市场。

1.2 信托类理财产品

信托类理财产品是指由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全部资金,投资于指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专项信托计划。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这个产品对于投资者来说,少量资金参与投资获得较高的收益但不能赎回,流动性比较差,且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1.3 QDII理财产品

简单说即是客户将手中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被监管部门认证的商业银行,由银行将人民币资金兑换成美元,直接在境外投资,到期后将美元收益及本金结汇成人民币后分配给客户的理财产品。这一过程如果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使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的汇兑损失,由于QDII理财产品过程繁琐,使银行容易风险暴露。

1.4 结构型理财产品

结构型理财产品是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期货、互换)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我国结构型理财产品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它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市场上最具潜力的业务之一。

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的挑战

2.1 承担一定的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毕竟是我国新兴的业务,面临一定的风险不可避免,如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外汇风险等等,当然有些风险属于不可消除风险,一些非市场风险可以通过证券组合或者理财产品的重新配置进行避免,因此,商业银行在发行以上种类的理财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到即将面临的哪些风险,这是银行发行理财产品重要的一方面。

2.2 基础资产比较单一

基础资产就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无非就是股票、债券。范围较窄,不能给投资者带来众多的投资组合,这也导致2008年以来,一些银行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商业银行要提升核心竞争力,要突破理财产品同质化,做好个人理财业务研究,不断丰富银行理财产品种类。

2.3 受汇率的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只是人民币理财产品,还有更多的是外汇理财产品,而前者更多的是受利率的影响,后者则是受到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由于近几年汇率变动的频繁,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应收到重视。

3 未来的发展趋势

3.1 投资方向的多样化

目前我国大多数还是采用信贷理财产品,虽然其流动性比较差,但收益很稳定,广受投资者的喜爱。但相比而言,股票类理财产品受市场影响较大,但随着2008年证券市场的低迷,股票、基金、债券等的收益逐渐减少,加上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股票、债券已慢慢走人低迷状态,因此需要改变基础资产的单一结构,拓宽结构类产品的投资渠道。

3.2 对风险的重新认识

美国次贷危机给各个理财产品带来极大风险,我国银行对认识其风险的同时,更应懂得如何防范一些非市场风险。投资者也渐渐向更安全更稳健的理财产品投资,在收益固定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最小的风险。银行对市场风险的分析细微,在产品设计阶段,更重要的是把控制风险放在第一位。

3.3 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化

银行理财产品近几年才在我国飞速发展,种类繁多,在刚开始2007年就获得可嘉成绩,而2008年则一落千丈,甚至出现负收益,2009年则有些银行收益出现逆转,出现井喷式的增长。从这些收益来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众多,这些井喷式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先前的产品基数低,随着基数的不断加大以及银行业务的不断成熟,银行将更多的去关注银行理财产品的质量以及规模的良性发展,而不是一味着去追求有些甚至是负收益的理财产品数量。

篇(4)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主要是不良信贷的防范。工商银行的信贷手册里有一段名言:“我们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信贷本金的损失!”我国2002年全面实行信贷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信贷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信贷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信贷。银行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结果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贷业务中占比重大的是信贷业务,信贷具有风险较高、收益突出的特点,对整个银行的经营举足轻重。因此,研究信贷风险意义重大。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1.客观性。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

2.隐蔽性。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扩散性。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

3.可控性。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并进行分析

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纷繁复杂,从其产生来源可将信贷风险看作商业银行自身原因,借款企业原因和外部环境的原因。

1.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从银行自身来看,是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取决于商业银行化改革能否完善。自银行商业化改革以来,围绕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各商业银行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上。都相应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这些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触及产权制度,没有真正解决责、权、利问题,因此造成银行自身管理监督体系不科学,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降低不良贷款的时机。

2.借款企业的原因。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是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改革是否顺利完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中70%以上集中于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它们改革成功与否和经营状况是否好转是信贷资产质量提高的基础。

3.外部环境的原因。首先。社会信用环境缺失。由于我国当前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社会上坑蒙拐骗,欠债不还,金融欺诈的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其次,法制不健全。一系列与信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且出台的这些法律本身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与国家政策相悖。

三、防范信贷风险的相关治理措施

1.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还未形成,而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又是建立风险管理体制的基础。这样就要求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优化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提升风险控制技术水平。要确定风险管理战略,提高持久的风险掌控能力,建立覆盖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风险评估、监测及拨备计提制度和体系,培育科学、审慎、全面的风险管理文化。在商业银行内部,要逐渐树立“大风险管理”的观念,即风险管理是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职责,而不单单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任务。

篇(5)

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里根大楼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以下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它号称自“大萧条”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反映了美国朝野从政府到国会、从法律界到学术界对2007年至2009年金融危机的全面反思,在美国金融史上有望成为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比肩的金融监管里程碑,将使华尔街开启新的金融时代,同时对整个世界金融业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主要内容

《多德-弗兰克法案》涵盖内容非常广泛,可以概括为以下六大方面,其中加强系统性风险监管和消费者金融保护是其两大支柱性内容。

(一)建立新的监管协调机制

为改变多头监管下的“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痼疾,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成立新的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1]。该委员会由财政部牵头,其成员包括财政部长、美联储主席及七家金融监管机构的高级官员,主要职责在于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改革重组了银行监管机构,将储蓄机构监理署(OTS)合并到货币监理署(OCC)中,其部分职能转移到美联储(FR)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改革赋予了美联储更大的权力,改革后美联储不仅名义上拥有消费者金融的监管权力,而且将拥有监管系统性风险的职能,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各业界的大型机构均被纳入其监管范围之内。针对此前保险业没有联邦监管机构的制度空白,财政部将成立新的监管办公室,与各州监管部门联合监管保险公司。同时该法案设立了新的破产清算机制,给予FDIC破产清算授权,将FDIC的清算职能扩大到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责令大型金融机构提前做出自己的风险拨备,在超大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对其采取接管、拆分、清算等安全有序的破产清算程序。

(二)强化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非常重视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一是对有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为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美联储应当根据FSOC的建议或自行对并表资产不低于500亿美元的银行控股公司和受美联储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定一套审慎监管标准。这些审慎监管政策包括:设置最低资本充足率和最低杠杆率指标、加强风险管理、危机处置规划定期报告制度、设置集中度限制、定期压力测试、设置短期债务限制、计提应急资本、加强流动性要求、强化公共信息披露。美联储还可根据FSOC的建议或自行判断认为必要的其他审慎监管标准。更为重要的是,为防范系统性风险,FSOC将获得“先发制人”的监管授权,即在2/3多数投票通过后,可批准美联储对大型金融机构强制分拆重组或资产剥离,同时可以直接否决大型金融机构间相互购并申请。

二是引入修订版的“沃尔克规则”,对大型金融机构规模和业务范围直接限制。其内容包括:限制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的自营交易;限止银行拥有或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其投资总额不得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3%;为了避免利益冲突,禁止银行做空或做多其销售给客户的金融产品。这一建议的核心在于降低金融机构杠杆率,限制其风险敞口,使一些机构可能不得不“自废武功”,剥离或缩减部分带来丰厚利润的业务,从而在根本上避免“太大而不能倒”局面的发生。

(三)加强消费者金融保护

在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新版图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创立被称为“华尔街新警长”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CFPA)。这一机构将对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资产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上的信贷机构和各类金融中介实施监管,以保证美国消费者在选择使用住房按揭、信用卡和其他金融产品时得到清晰、准确的信息,同时杜绝隐藏费用、掠夺性条款和欺骗性的做法。该机构设立在美联储系统内,但保持独立的监管权力,可以独立制定监管条例并监督实施,拥有调查和强制执行的权力,署长由总统直接任命。

(四)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监管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加强了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一是《多德-弗兰克法案》特别加强了对场外交易(OTC)衍生产品和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的监管,将大部分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移入交易所和清算中心,实施衍生产品交易中央结算;二是要求银行分拆掉期业务,要求银行将农产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数金属掉期等风险较大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拆分到附属公司,自身仅可保留利率掉期、外汇掉期以及金银掉期等业务;三是对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实施特别的资本比例、保证金、交易记录和职业操守等监管要求;四是为防止银行机构通过证券化产品转移风险,要求发行人必须将至少5%的风险资产保留在其资产负债表上。

(五)将“影子银行系统”纳入监管框架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将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影子银行系统”纳入严格监管的大框架之下。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大型的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其他投资顾问机构,要求其在美国证监会(SEC)登记,接受强制性的联邦监管,报告交易和头寸信息,并接受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如果此类机构具有特大规模或特别风险,将同时接受美联储的系统风险监管。这令对冲基金的客户非常抗拒,因为报告交易和头寸信息将曝露其身份,从而影响询价以及市场交易。

(六)加强对投资者和股东的保护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对投资者和股东的保护。一是制定新的严格规定,以保证投资顾问、金融经纪人和评级公司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强调华尔街经纪人的受托职责,即客户利益高于经纪人的自身利益。加强SEC的监管职能,在SEC内部成立投资者顾问委员会和投资者保护办公室。针对信用评级机构,新法案在SEC中成立专门的监管办公室,每年提供监管报告;对评级机构要求更完全的信息披露,包括评级公司的内部运作、评级方法、历史表现、报酬来源等等;降低评级公司与被评级机构和承销商间的利益关联度,在评级公司人员跳槽至客户方时实施离职审查;允许投资者对“恶意和轻率”的评级行为提讼;鼓励建立内部信用评级标准,降低监管方和投资者对评级公司的依赖;对长时间评级质量低劣的机构,SEC拥有摘牌的权利[2]。二是在高管薪酬问题上为股东提供更多的话语权,包括使用人参与董事选举、对管理层薪酬拥有不具约束力的投票权;要求董事会下的薪酬委员会完全由独立人士组成;允许监管机构强行中止金融机构不恰当、不谨慎的薪酬方案,并要求金融机构披露薪酬结构中所有的激励要素。

二、《多德-弗兰克法案》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不仅在美国金融版图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将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金融业带来一定的影响。总体而言,对我国银行业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但间接影响不容忽视。

(一)对目前业务影响有限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与消费者直接相关的零售金融以及金融衍生产品领域。而我国商业银行中,目前只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几家银行在美国设有分行,并且其分支机构业务都继承了国内商业银行的传统,很少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另外由于牌照的限制,也很少从事零售金融业务,资产规模占相应总行资产规模的比重较低。因此,《多德-弗兰克法案》与中资银行目前的业务结构相关度不高,对中资银行业务方面的影响十分有限。

(二)经营合规成本可能提高

《多德-弗兰克法案》对拥有500亿美元或以上资产的大型银行机构将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根据定义,这将包括全球资产达500亿美元,且因为拥有美国分行、处或商业贷款子公司而被视为美国银行控股公司的非美国银行,以及任何控制此类非美国银行的非美国公司。《多德-弗兰克法案》为美联储如何对非美国银行机构执行从严标准提供了相当大的灵活性。虽然目前不能确定美联储对非美国银行机构具体执行什么样的从严标准,也不清楚美联储将如何能够以较为有效的方式将这些标准适用于非美国银行机构,但有两点需要关注:一是法案规定美联储可就相关要求针对某家银行机构(包括非美国银行)或某一类别公司的风险、规模、复杂性、活动及其他因素作出量身定制的修订;二是法案规定美联储可对国民待遇及竞争机会均等原则给予适当的考虑。

我国在美国设有分行的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均远超500亿美元,属于“包括在内的银行控股公司”。一旦美联储确定的从严要求适用于所有非美国银行机构,并且其监管要求又高于我国监管要求,我国在美国设有分行的商业银行的经营合规成本将被迫提高。比如将不得不接受更高的资本要求,或者更改公司治理架构,或者为满足美国监管要求而编制解散方案,或者进行额外的压力测试等等。

此外,法案的一些规定也将会直接增加非美国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如两年过渡期后设立的金融研究办公室所需资金将来自于资产达5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机构以及系统性重要的非银行机构提供的监管费用;美联储还要求资产达500亿美元及拥有美国分行或处的非美国银行交纳对其进行检查和监管的费用。

(三)延缓相关战略推进节奏

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以及混业经营的不断发展,我国大型银行以及部分中型银行纷纷开始推进国际化、综合化战略。但《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实施将可能延缓我国银行相关战略的推进节奏。就国际化而言,法案对系统风险的严格监管可能导致银行对规模过大心有所忌,不得不压缩部分海外业务。同时,合规成本的可能提高,将会使我国银行在美国拓展业务变得更加谨慎,特别是法案着重保护的与消费者相关的零售金融业务。就境外综合化而言,法案所体现出的对全牌照趋势的排斥以及零售金融、衍生金融产品的诸多规定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面临更大的政策风险,综合化经营的成本将显著提高。

(四)间接影响不容忽视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对我国银行业的直接影响有限,但将间接影响其他国家乃至国际层面金融监管潮流,这一点必须引起重视。考虑到美国不仅处于金融领域发展前沿,而且在IMF和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监管组织具有主导性的发言权。作为世界金融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其国内金融改革法案必将深刻影响G20的全球金融改革探讨和未来的新巴塞尔协议的修订,其法案中的部分条款甚至可能直接上升为国际组织制定的所谓全球规则。特别是对大型银行更严格监管资本的规定以及“沃尔克规则”对银行从事衍生工具交易的监管等,可能意味着全球金融自由化的黄金时期已经终结,后危机时代全球正迈向更全面、更严格的金融监管体系。

三、我国银行业的应对策略及建议

我国在美国设有分行的商业银行均属于《多德-弗兰克法案》需要接受较严格监管的大型银行机构,因此,我国需要积极应对该法案带来的可能影响。

(一)深入研究《多德-弗兰克法案》

根据美国《对外资银行监管加强法》,1991年12月19日后成立的外资银行分行不能在美国开展10万美元以下的零售业务。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美国设立的分行主要提供企业存款、企业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等传统银行业务,资产和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尽管如此,对各家志在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的银行而言,仍也有必要对《多德-弗兰克法案》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密切跟踪美国监管当局的后续具体的监管细则。一是全面深入评估法案对我国银行业现有业务的影响;二是在开展经营活动时要特别注意新法的有关规定;三是密切跟踪美联储的监管文件,特别是针对非美国银行的具体监管规范,适时评估其对我国银行业海外发展战略的影响。

(二)审慎开展各类政策性风险高的业务

《多德-弗兰克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理念将由“放松监管、放任创新”转变为“加强监管、规范创新”,这将加大银行开展相关业务的政策性风险。为此,我国各家银行必须在保证合规的前提下,审慎开展以下各类业务。一是审慎开展零售金融业务。危机前消费金融工具的不透明以及危机最终部分由纳税人买单激起了民怨,迫于政治压力,法案成立了CFPA并赋予其相当大的权力,以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这将进一步加大从事零售金融业务的合规成本,特别是对监管法律及惯例了解不够透彻的非美国银行而言。二是审慎开展衍生金融产品业务。根据新法案,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银行将接受从严的资本及监管要求,并将面临多头监管。三是审慎开展“影子银行”类业务。尽管法案最终对“沃尔克规则”作了稀释性的修订,但这已表明美国监管当局开始排斥混业经营的监管取向。如果过渡开展各类“影子银行”类业务,将可能引起美国监管当局的重点关注。

《多德-弗兰克法案》赋予了美联储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将对非美国银行在美国开展业务带来更多的困难,从而给中资银行国际化战略以及境外综合化战略实施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笔者认为,我国各家银行仍应继续坚持相关发展战略毫不动摇,美国仍应是我国银行拓展业务的重要目标市场,我国银行需要做的是密切跟踪美国监管动向,综合评估各种成本,趋利避害在美国进一步拓展相关业务。一方面,虽然《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银行从事自营交易进行了诸多限制,但也应看到法案没有完全照搬“沃尔克规则”,而是作了弱化的修订,并没有完全限制混业经营,美国不会重回《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时代,适度混业经营仍是国际金融业经营发展的主流趋势;另一方面,未来阶段经济金融全球化趋势不会逆转,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跨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仍会快速增加。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过程中,美国经济金融仍将会占据主导地位。

(四)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金融危机之前,美国的金融监管政策和操作管理一直被视为标准样板而被新兴经济体的金融改革效法,加上考虑到美国在国际监管组织中处于主导性的话语权,《多德-弗兰克法案》更为深远的影响是将开启全球加强监管的新时代,这无疑将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新挑战。面对新挑战,我国银行业唯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是探索盈利新模式,提高盈利水平。监管取向的变化、资本要求的提高以及合规成本的不断增加必将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及盈利能力。二是以经济资本管理为主轴,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这一方面是合规要求使然;另一方面更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需要。三是以合规为前提,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在未来阶段,金融创新与加强监管将会相伴而行。对金融机构而言,金融创新永远是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增强生命力的制胜法宝。

篇(6)

一、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网络银行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监管制度尚不系统和全面网络技术的发展打破了传统金融的专业分工,模糊了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银行不仅提供储蓄、存款、贷款和结算等传统银行业务,而且提供投资、保险、咨询、金融衍生业务等综合性、全方位的金融业务。近年来,我国的网络银行业务监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总体上还没有形成适应网络银行特性和发展的监管体系。网络银行的监管基本上沿用的是机构监管和传统业务的管理模式,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受到影响。按机构和业务划分的传统监管模式,很难适应网络银行业务“无缝”运行的特点。不同部门在监管思路、重点和方法等方面的不同,可能会产生对同一网络银行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与风险判断的不同。

2.网络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问题难以把握。现行银行业是一种实行许可证制度的特殊行业,尽管竞争十分激烈,但各种方式的管制无形中为银行业创造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垄断环境,然而到了以金融自由化、网络化、全球化为特征的网上金融时代,银行业生存的环境将大大改变。由于网络金融降低了市场进入成本,削弱了现有商业银行所享有的竞争优势,扩大了竞争所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这种相对公平的竞争可能会吸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高科技公司分享这片市场,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何把握众多的网上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将是个两难的问题。

3.网络银行相关的监管信息收集困难,监管难度加大。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现有的监管,主要针对传统银行,重点是通过对银行机构网点指标增减、业务凭证、报表的检查稽核等方式实施。而在网络银行时代,账务收支的无纸化、处理过程的抽象化、机构网点的虚拟化、业务内容的大幅度增加,均使现有的监管方式在效率、质量、辐射等方面大打折扣,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难以得到保障。此外互联网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很快,监管当局对其技术和信息的掌握程度存在滞后性;同时作为监管对象的网络银行总是能够凭借网络的虚拟性、广泛性与多样性找到“监管真空”,从而规避应有的监管。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管对策

1.完善与网络银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络银行经营行为。由于我国现行监管规则不能完全涵盖网络业务方面,扩充和修改现有监管规则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不但要从刑法的角度对犯罪进行严惩,在民法方面,也要进行界定。还要对未来发展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先行立法保护。中央银行应积极参与制定“电子商务法”等法规,为网络银行的运营提供规范。同时,还应努力推动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等法规的完善工作,补充有关网络银行的条款。主要应在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数据保护、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网络管理以及网上交易的税收问题、关税问题、网上金融活动、保险活动方面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对网络银行交易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充分保护银行、客户的合法权益,应以完善的法律条文对利用电脑在网上银行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进行严惩,使网络银行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还要重视与有关国际法规的协调,做好与有关国际惯例的衔接,并积极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2.建立专门网络银行监管机构,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在防止利用网络银行进行金融欺诈方面,我国一直把监控重点放在对个人服务的零售业务上,随着网络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应适时调整监管对象,对登录网络银行的企业加强监控,尤其应对巨额资金大进大出的贸易背景进行监控。按照巴塞尔协议监管核心原则和《关于洗钱、扣押、没收犯罪所得公约》等国际条约,网络银行应进行交易跟踪,通过数据挖掘软件,对可疑的资金交易进行分析,必要时介入调查,防范利用网络银行进行非法资金交易。而我国目前对网络银行的监管仍然有传统的监管部门负责,还没有非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随着我国网络银行的不断发展,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成立专门机构,专司网络银行监管职责。

3.强化网上银行业务审批制度。审批制度对提高银行业整体风险管理能力、防止盲目扩张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银行开办的网上银行业务,大部分是在网上提供传统银行业务,但因业务载体发生了变化,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也相应发生变化,似应视为新业务品种。因此,商业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应获得人行的批准,在审批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1)遵循审慎性原则。(2)要求网络银行具有较为完备的风险识别、鉴定、管理、处置方案和计划,应急处理措施及辅助替代手段等。(3)严格跨境业务管理。

4.增强银行监管部门的技术水平,加紧培养技术人才。网络银行业务是信息技术的产物,要求监管机构也应有相应的技术能力。而我国银行整体的电子信息技术落后,网络设施薄弱。所以我国银行业应加快引进和开发先进的网络技术,大力发展网上银行的三大核心技术:Web技术、建立服务平台技术、安全保密技术。在硬件方面,要大力研发功能强大的服务器、有指纹鉴定功能的自动柜员机、可擦写的智能钱夹等先进设备。在软件方面,要大力研发网络安全系统、语音鉴别系统、电子转账系统、智能卡识别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众多软件系统集成。一方面我国银行业必须进一步加大对网络技术引进和研发的投资力度,尽快抢占新经济、新技术的制高点;另一方面要积极培养适应网络银行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篇(7)

互联网的方便快捷,经济省时给金融领域的发展带了质的飞跃,其普及应用在一定程度上使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的发展。银行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本银行业务,扩大原有的资产规模。现今,互联网金融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包括支付结算,融资和投资理财,这也是银行业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表现较为明显的三个方面。这在给银行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危机与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业务带来的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促进商业银行支付业务的发展

互联网支付主要表现为网银、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的形式,互联网与传统支付的有机结合,给银行创造了机遇,银行也因此建立了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作为最早被接受的互联网支付,在信用方面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现阶段,各种在线支付方式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要支付方式,大部分原本可以用传统的现金支付的消费结算已经逐渐被新兴的互联网支付方式取代。

(二)互联网金融促进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的发展

银行信贷业务是商银银行最重要的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利润收入。新型的互联网融资颠覆了传统的银行贷款模式,以全新的面孔迎接金融领域的新挑战。银行利用互联网也开启了新型的互联网融资方式。比如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的融e购,此电子商务平台集消费和采购、销售和推广平台、支付融资于一体,做到用户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中国工商银行将利用融e购实现全新的转型。

(三)互联网金融促进商业银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发展

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与信息的系统性,使其对投资理财客户的锁定不仅仅只是在高收入群体,还同时锁定在中低收入群体。自降门槛,有利于银行更广泛地吸纳客户的资金。同时,互联网的发展有利于商业银行开创新型的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业务带来的劣势

(一)互联网支付对商业银行支付业务的影响

第三方支付业务迅速蓬勃发展,在市场上占有较大的份额。第三方支付虽然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支付手段,但它又是一种信用中介,不仅具备网银所具备的资金传递功能,而且能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第三方支付的大规模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的业务起到了一定的威胁。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使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受到一定的影响。第三方支付为了取得竞争的优势,以收取低额手续费甚至免费的手段,和其特有的担保功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人们更多地选择第三方支付,使网银客户出现了分流。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使商业银行的存款积累减少,从而影响银行业贷款业务的发展,对银行的资产业务的开展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二)互联网融资对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融资主要以P2P借款、电商小额贷款、众筹融资等形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互联网融资的资产规模较小,其主要针对的是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方面。随着互联网在融资方面的发展,互联网融资的触角将会伸向更广阔的领域,并寻求突破跨区域放贷的限制,与传统的商业银行进行激烈的竞争。2015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了有着“互联网金融基本法”之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它的,提到了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介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也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征信机构扩大规模,有利于其贷款业务的发展,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挑战,长期发展,会使银行的贷款业务减少,商业银行的支柱业务水平的下滑,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三)互联网理财对商业银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影响

越来越多的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广为人知,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客户接受与采纳,使商业银行形成了面临提高筹资成本,加大投资的局面。据东方财富网知,于2013年6月推出的余额宝,其净资产从2013的2.01亿元迅速发展到现在的7626.07亿元,截至2016年3月末,该基金规模已经超过了6000亿元,发展迅猛。从整体上看,余额宝货币基金规模还在持续扩大。该货币基金主要用于投资国债、银行存款等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有价证券。互联网投资理财的发展,大部分客户的理财资金逐渐地流向于互联网,这不仅使商业银行加大了的筹资成本,也相应减少了银行理财的业务量,使得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业务面临挑战。

三、利用“互联网+”找准银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突破口

(一)利用“互联网+”,搭建商业银行电子商务平台

在现今的经济大背景下,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聚美优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迅速,并且获得一定的成功。商业银行为应付此种挑战,利用互联网+,搭建属于本银行的专属电子商务平台。商业银行构建电商平台,更多的是希望通过电商平台掌握更多的交易信息和客户数据,充分发挥数据在金融服务、金融理财、品牌建设、服务渠道、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银行电子商务平台是借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采取网上商城模式,并以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为主导,各大商家可以入驻该平台,实现商城实物商品一对一的交易。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平台的客户信息,创造新的运作模式,突破传统的银行经营模式,实现银行的产品从线下到线上的突破。

(二)利用“互联网+”,加速网上银行转型

网上银行具有一定的高效性,灵活性,便利性,因此也深受广大商业银行和客户的推崇。但是网上银行只是作为一种工具,只是供客户操作的一个平台。资金在银行内部封闭运作,不具有获客和经营功能,与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较大的差距。网上银行,是网上的银行,换句话来说是银行只是换了经营场所。因此,网上银行转型要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特性,着力打造商业银行实体网点的应用场景。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接受网上银行转型的挑战。利用互联网+开发智能产品,充分运用互联网完整的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银行本身的客户信息系统。不仅如此,商业银行应该在原有平台上开展个性化服务,开发针对网络客户的专属产品,丰富产品,把线下的银行产品运用到线上。

(三)利用“互联网+”,建立联合征信体系,共享客户资源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金融机构介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互联网金融秉持着自身的优势,再加上日常的运营和管理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数据,其中包括客户的交易记录,信用记录,资产状况等等,从而能使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今天站稳脚跟.然而,社会上的任何一切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商业银行的帮助,包括网络信贷机构的放贷资源,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的联合支付认证等。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将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纳入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中。有利于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设计个性化产品以及进行品牌建设,也有利于商业银行高效地为互联网金融机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使社会上的闲置资金得到高效的配置。双方联合建立的征信体系,共享客户资源,最终使双方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篇(8)

一、网络银行的概念及运行特点

1.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跨行转帐、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rn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

2.网络银行的运行特点

(1)业务智能化、虚拟化。网络银行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主要借助智能资本,客户无须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可以自己在短时间内完成账户查询、资金转账、现金存取等银行业务,即可自助式地获得网络银行高质、快速、准确、方便的服务。

(2)服务个性化。因特网向银行服务提供了交互式的沟通渠道,客户可以在访问网络银行站点时提出具体的服务要求,网络银行与客户之间采用一对一金融解决方案,使金融机构在于客户的互动中,实行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服务,通过主动服务赢得客户。

(3)金融业务创新的平台。网络银行侧重于利用其成本低廉的优势和因特网丰富的信息资源,对金融信息提供企业资信评估,公司个人理财顾问、专家投资分析等业务进行创新和完善,提高信息的附加价值,强化银行信息中介职能。

二、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弊端

1.网络建设方面:就目前发展形式看,中国的网络建设还不够完善,尽管近年来中国的网络发展神速,但就宽带、上网费用、覆盖地域等都是网络发展的重头戏,我国网络与业务的实践需求、人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偏差,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再者,上网速度和宽带也是阻碍中国网络发展的主要问题,随着上网人数的激增,上网速度慢、访问速度慢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区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一些发达城市中,互联网设施水平国内领先,与国际间的差距相对较小,基本上实现了门到户的宽带连接,但一些偏远地区,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网络设施的不完善等等。

2.网络的支付问题:网络的支付问题是影响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中国的网络银行发展还不够成熟与完善,没办法保证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其突出方面就是支付问题,网络支付结算方式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很多银行都还没办法提供完全全国连网的网络支付服务,在传统和网络支付的变更过程中,银行间未能很好的合作,而且它的网络支付的覆盖面相对教小,在数据和处理过程中也未能达到统一的标准,这严重制约了网络银行的发展与应用。诚信也是影响网络银行发展的原因之一,就中国现在的信用制度来看,社会的整体信用制度还不完善,无论是商家还是普通的消费者在很多时候都是不讲信用的,所以人们对这种借助INTERNET的网络支付结算服务都是半信半疑。

3.网络的安全问题:安全性问题是网络银行在建设网上支付系统时,最为重视,也是花时间最多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侵入系统,干扰、破坏系统或盗用资金,给银行带来重大损失,给用户造成资金损失。在网络上存在的威胁有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泄露、非法使用、假冒、旁路控制和授权侵犯等等。某个实体假装成另外一个不同的实体,非法实体通过种种渠道便获取合法用户的权利和特权,在很多时候,黑客还会用木马控制用户的操作系统,其技术设计是先进的、超前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在网上交易可能会承担由于法律滞后而造成的风险。

综上所诉,网络银行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弊端和问题的,想要更好的发展它,还需要在各方面不断的完善。

4.网络的法律问题:网络银行的技术设计是先进的、超前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在网上交易可能会承担由于法律滞后而造成的风险,在中国,网络的法律问题还不完善,还存在很多漏洞,使消费者还不能很放心的使用网上交易,从而影响了网络银行的发展。

综上所诉,网络银行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弊端和问题的,想要更好的发展它,还需要在各方面不断的完善。

三、实现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对策分析

1.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

要想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是指对银行内部操作网上银行系统、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建立逐级管理和分级授权的制度。

2.加强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

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是指银行对哪些客户可以使用网上银行,客户可以使用哪些网上银行服务,以及客户操作网上银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

3.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宣传和营销

网上业务创新应该从方方面面体现,而体现的是否完美就只能从实践入手,使网络银行可以提供更具价格竞争力的金融产品。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广大商家和消费者希望金融界能提供更丰富、更方便、更快捷、更安全、更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使用新型的电子金融工具产生了强烈欲望和要求。

4.加快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需要加强网络银行的监管工作。根据网络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适用于网络银行操作运行的法律规范,严惩利用计算机在网络银行系统中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以完善对网络银行发展在法律制度上的安全保护。网络银行是无国界的,所以需要加强与国际组织以及世界各国金融司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合作,解决好对跨国、跨境金融数据流的监管问题,制定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和调控网络金融业风险责任承担的国际条约,来确保网络金融业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仁真 ,余素梅.巴塞尔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 2002,(03).

篇(9)

一、网络银行的概念及运行特点

1.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跨行转帐、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rn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

2.网络银行的运行特点

(1)业务智能化、虚拟化。网络银行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只有网址,其分行是终端机和因特网带来的虚拟化的电子空间,主要借助智能资本,客户无须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可以自己在短时间内完成账户查询、资金转账、现金存取等银行业务,即可自助式地获得网络银行高质、快速、准确、方便的服务。

(2)服务个性化。因特网向银行服务提供了交互式的沟通渠道,客户可以在访问网络银行站点时提出具体的服务要求,网络银行与客户之间采用一对一金融解决方案,使金融机构在于客户的互动中,实行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服务,通过主动服务赢得客户。

(3)金融业务创新的平台。网络银行侧重于利用其成本低廉的优势和因特网丰富的信息资源,对金融信息提供企业资信评估,公司个人理财顾问、专家投资分析等业务进行创新和完善,提高信息的附加价值,强化银行信息中介职能。

二、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弊端

1.网络建设方面:就目前发展形式看,中国的网络建设还不够完善,尽管近年来中国的网络发展神速,但就宽带、上网费用、覆盖地域等都是网络发展的重头戏,我国网络与业务的实践需求、人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偏差,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再者,上网速度和宽带也是阻碍中国网络发展的主要问题,随着上网人数的激增,上网速度慢、访问速度慢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从地域分布上看,地区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一些发达城市中,互联网设施水平国内领先,与国际间的差距相对较小,基本上实现了门到户的宽带连接,但一些偏远地区,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网络设施的不完善等等。

2.网络的支付问题:网络的支付问题是影响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中国的网络银行发展还不够成熟与完善,没办法保证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其突出方面就是支付问题,网络支付结算方式仍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很多银行都还没办法提供完全全国连网的网络支付服务,在传统和网络支付的变更过程中,银行间未能很好的合作,而且它的网络支付的覆盖面相对教小,在数据和处理过程中也未能达到统一的标准,这严重制约了网络银行的发展与应用。诚信也是影响网络银行发展的原因之一,就中国现在的信用制度来看,社会的整体信用制度还不完善,无论是商家还是普通的消费者在很多时候都是不讲信用的,所以人们对这种借助INTERNET的网络支付结算服务都是半信半疑。

3.网络的安全问题:安全性问题是网络银行在建设网上支付系统时,最为重视,也是花时间最多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侵入系统,干扰、破坏系统或盗用资金,给银行带来重大损失,给用户造成资金损失。在网络上存在的威胁有以下几个方面:信息泄露、非法使用、假冒、旁路控制和授权侵犯等等。某个实体假装成另外一个不同的实体,非法实体通过种种渠道便获取合法用户的权利和特权,在很多时候,黑客还会用木马控制用户的操作系统,其技术设计是先进的、超前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在网上交易可能会承担由于法律滞后而造成的风险。

综上所诉,网络银行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弊端和问题的,想要更好的发展它,还需要在各方面不断的完善。

4.网络的法律问题:网络银行的技术设计是先进的、超前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在网上交易可能会承担由于法律滞后而造成的风险,在中国,网络的法律问题还不完善,还存在很多漏洞,使消费者还不能很放心的使用网上交易,从而影响了网络银行的发展。

综上所诉,网络银行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多弊端和问题的,想要更好的发展它,还需要在各方面不断的完善。

三、实现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对策分析

1.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

要想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是指对银行内部操作网上银行系统、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建立逐级管理和分级授权的制度。

2.加强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

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是指银行对哪些客户可以使用网上银行,客户可以使用哪些网上银行服务,以及客户操作网上银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

3.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宣传和营销

网上业务创新应该从方方面面体现,而体现的是否完美就只能从实践入手,使网络银行可以提供更具价格竞争力的金融产品。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广大商家和消费者希望金融界能提供更丰富、更方便、更快捷、更安全、更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使用新型的电子金融工具产生了强烈欲望和要求。

4.加快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需要加强网络银行的监管工作。根据网络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建立适用于网络银行操作运行的法律规范,严惩利用计算机在网络银行系统中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以完善对网络银行发展在法律制度上的安全保护。网络银行是无国界的,所以需要加强与国际组织以及世界各国金融司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合作,解决好对跨国、跨境金融数据流的监管问题,制定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和调控网络金融业风险责任承担的国际条约,来确保网络金融业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仁真 ,余素梅.巴塞尔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 2002,(03).

篇(10)

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兴化农商行)于2013年11月成功申请认证微信公众号,成为江苏省农信社首批上线试运行的微信银行。

兴化农商行副行长杨树桐告诉记者:“我们希望通过内容运营和便捷服务提供,将客户从大众社交平台吸引到银行在社交平台上运营的微信群中,更好更快地为客户服务。”

科技支撑 实现系统开发最大化

经过前期科技人员的不懈努力和研发,兴化农商行微信平台主要具备多点接入、上下行消息双通道、异步消息处理能力、菜单+流程式服务、图文营销消息合并推送、插件式业务接口、多种客户信息绑定、自定义客户分组、支持语音、支持二维码、客户推荐关联、微信在线客服(微信呼叫中心)、一站式集成后台管理等多种功能,确保微信银行各项业务的最大化开展。

据记者了解,兴化农商行的微信平台可以做到仅部署一套软件,就可以接入多个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处理多个微信公众平台的客户信息、消息收发、业务处理。不同的平台既可以共享相同的业务流程,又可以运行各自不同的业务流程;支持微信公众平台的高级客服接口,实现消息主动发送,能够突破微信公众平台群发消息的限制,可以实现任意个人、群组、数量的消息推送处理。

本着以客户最佳体验度为标准,兴化农商行微信银行在功能设置、操作流程、安全性等方面加大研发力度,简化程序,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渠道,让客户可以随时随地了解金融信息和产品,扩大客户受众群,方便客户意见的反馈,实现客户与金融机构间实时、同步的交流,为客户带来更加安全、便捷的时尚“微”生活新体验。

客户如需使用兴化农商行微信银行,无需安装APP,仅需手机微信客户端即可安全方便地使用微信银行系统。对于微信客户的识别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码、账号、手机号码等多种绑定方式。客户端提供账户绑定功能,用户可以自行完成身份验证并绑定账户信息。另外,该行微信银行平台将服务功能和订阅功能有效整合在一个账号中,客户无须按业务种类分别添加多个银行服务号,只需关注该行微信公众号即可享受金融服务功能和产品信息的接收、反馈功能,化繁为简,减少了客户的操作难度。

在平台设置上,兴化农商行更是摆脱腾讯平台自身处理的限制,另辟蹊径,支持异步消息回复,突破5秒钟限制,确保用户不会断开连接,从而更好地留存用户消息,有效提高客户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操作。

贴心服务 实现业务功能全面化

出门在外,急需转账?业务繁忙,无暇对账?人生地不熟,找不到网点?申请贷款,不懂手续?

目前,兴化农商行微信银行针对个人和公司客户推出了“账户管理”“信用卡”“特色业务”等三大功能。

相对于传统电子产品移动终端交互体验,微信银行的交互方式更为丰富,二维图形、图片发送以及地图搜索定位功能都可以在客户服务和业务办理的不同场景中发挥不同的作用。系统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会自动甄别、跳转至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页面,跨越地域、时间限制,实现无缝链接,能够随时随地满足客户查询、汇款、理财、生活缴费等业务需求。客户还可以定制微信银企对账服务,每个对账日,客户足不出户就可收到其企业账户的对账消息。

外地客户往往都有银行网点难寻的困恼,寻找方式大都是上网查找或者电话咨询具体地址,但因本身不熟悉地形,路名、街道名难以识别,经常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兴化农商行微信银行能够提供网点查询功能,客户如需进行网点查询,系统可以根据客户所在位置查询出离客户最近的9个网点,并且据此使用地图进行导航,更加直观和形象。

目前,兴化农商行微信银行最大的亮点当属“特色服务”。当客户有贷款需求时,只需在“特色服务”一栏中轻轻点触“我要贷款”,该行所有贷款品种、服务对象、贷款额度、借款人条件、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申请材料要求等一应俱全。客户可以直接自主选择相关产品进行申请,也可直接拨打电话“96008”进行贷款预约,相关客户经理会在收到申请信息三个工作日内与客户联系,进行上门服务,受理结束后客户可对申请情况进行评价。

信息安全是金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之一,微信银行依附于网络而生,更是信息安全失守的高发区。对于微信银行在安全性上面临的置疑,兴化农商行在微信银行筹建初期就把系统安全作为构建平台的基础,也将继续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安保服务,配合专业团队,量身打造,让客户毫无后顾之忧,轻松享受“微”生活。

篇(11)

一些国家面临的老龄化挑战

一是人口规模萎缩危及国家安全能力。发达国家生育率下降已形成普遍趋势,将出现劳动年龄人口和总人口共同下降的局面。目前,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正在缩减。到2030年,除美国外,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都将出现停滞或缩减的态势。同时,越来越多国家的总人口也将开始下降。除非移民或出生率激增,否则,到本世纪末,日本和一些欧洲国家的总人口将会减半。目前,俄罗斯平均每位育龄妇女只生1.1个子女,使得俄罗斯民族正面临着“无人为继”的生存危机。适度规模的人口是国家安全的基石,也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人口规模萎缩趋势将威胁和破坏发达国家维持安全的能力,甚至民族的存续。

二是劳动力老化和提前退休重叠,劳动力面临长期短缺。人口老龄化还意味着劳动力老化。根据联合国的统计与预测,1980年,西欧和日本的年龄中位数分别为34.5岁和32.6岁,到2030年,假设生育率不变的话,这两个地区和国家的年龄中位数将分别飙升到45.6岁和51.6岁。在意大利、西班牙和日本,将有超过一半的成年人年龄大于正式退休年龄。此外,当前几乎在所有国家都存在提前退休趋势。这两方面的趋势共同推动劳动力供给日益降低,劳动力长期短缺现象逐步凸现。

三是实体经济增长潜力下降,速度放缓。一方面,全社会用于养老的经济支出加大,增加宏观经济运行负担,对经济增长形成外生性影响。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还通过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给经济增长带来内生性影响。这两方面因素共同导致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潜力的下降。欧盟的预测显示,在当前老龄化趋势继续延续且政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欧盟25国的平均GDP年度增长率将从2007―2020年的2.4%降至2030―2050年的1.2%。

四是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难以维系,公共财政负担沉重。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金、健康保健、护理费用大幅增加。欧洲委员会预测,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与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度相关,预期寿命每提高1岁,公共养老金支出占GDP的比例上升0.5%。近年来,英国养老金已经占到公共支出的40%、GDP的10%,每年养老金缺口达570亿英镑。与此同时,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医疗费用和长期照护费用支出也必然增加。以日本为例,1980年到1990年医疗费用增长的1/4是人口老龄化导致的,2000年到2005年,日本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支出上升了92%,使日本政府公共财政负担沉重。

五是老年群体成为发达国家重要的政治压力群体。在发达国家,老年人往往比其他年龄组的人在政治参与方面更为活跃,他们投票率普遍较高,关心公共事务,关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福利制度和公共政策,甚至为了提升政治影响力而成立专门的政党。例如,德国灰党、乌克兰养老金领取人党、俄罗斯养老金领取人政党等,已经成为影响国家政治进程的重要压力群体,也成为选举制国家各大政党争取的重要政治力量。

采取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财政支出压力。针对人口老龄化给养老和医疗保障带来的挑战,发达国家普遍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力度。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主要通过适度降低养老金待遇水平、延长缴费年限、加强待遇与缴费之间的精算联系、发展职业年金等手段,降低公共养老金支付压力,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主要通过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开发治疗老年疾病的低成本医疗技术和药物、扩大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渠道、提高个人付费比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补充医疗保险、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提供成本等措施,缓解政府和社会医疗保险的财政压力。英国、荷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都鼓励发展职业年金和私人养老金,为老年人提供多支柱的养老保障,有效分担了公共养老金支付压力。德国、日本、荷兰、以色列等国家,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解决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失能老年人护理费用激增、医疗保险支付难以为继的问题。

二、改革退休制度,逐步延迟退休年龄。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发达国家普遍改革退休制度,适当提高退休年龄,提出“寿命更长,工作更长”的思想。如美国从2002年开始,对不同出生队列的人采用不同的调整方式,把退休年龄逐步由65岁延长到67岁。英国计划先将女性退休年龄用10年时间逐步延长到65岁。德国计划把退休年龄从65岁升至67岁。

除提高退休年龄外,一些国家还采取措施鼓励人们延后领取养老金。一是奖惩并举。比如,德国现在规定,如果提前领取养老金,每提前1年减少3.6%的养老金给付,如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再领取,每年增加6%的养老金给付。二是增高提前领取养老金的门槛。比如,意大利原来规定只要缴纳37年保费,到54―56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现在则改为需要缴纳40年保费,最早到57岁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三、重视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劳动生产率。经济持续增长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保障。为此,必须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加大教育、培训和研发投入,提高劳动生产率。许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希望借此提升人力资本。欧洲设立的2010年就业指导目标规定,要使85%的年轻人完成高等职业教育,25―64岁人群终身学习的参与率要达到12.5%以上。日本颁布了《促进终身学习的相关法》,为个人终身学习提供便利和激励。同时,一些国家还非常重视研发费用的投入。瑞典和芬兰在欧盟国家中研发投入最高,占到GDP的3.5%左右,德国研发投入占GDP的2.5%。这些国家,在老龄化程度较重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四、制定扶持政策,强化家庭养老功能。面对失能老年人口照料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机构照料服务成本增高、政府负担日益沉重的现实,发达国家大多倡导老年人回归家庭,实行居家养老,并给予居家老年人的照料者各种支持。美国、德国、日本为家庭照料者提供喘息服务,减轻他们的压力,给他们休息调整的机会,并对照料提供者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此外,还包括在经济上予以支持,给予照料提供者税费优惠和现金补贴。比如,韩国政府对与老年人同住的子女实行遗产税和收入税部分减免的措施,并提供家庭津贴,使家庭照料老年人这一传统得到较好保持。在日本,子女照顾70岁以上低收入老人,可享受减税优惠等。德国在2012年实施了《家庭护理休假法》,该法规定,被护理老人的家属可以享受护理休假,确保能够安心护理亲人。家属可以获得的护理假期最长为2年。

五、鼓励生育,缓解人口过度老龄化。发达国家认识到,生育率下降和预期寿命延长是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原因。为此,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许多发达国家开始努力提升其生育率水平,力求从根本上改善人口年龄结构,防止人口过度老龄化。各国实行的政策包括:一是采取弹性工作制、实行带薪产假,减轻女性在工作与家务间的冲突。比如,韩国政府规定,子女不满6岁时,女性可以有1年时间在家养育子女,每月可领取40万―50万韩元的底薪,并保留职位等。日本职业妇女如果在家照顾幼儿,则有“留职有薪”方案,妇女可领工作时40%的薪水在家专心育儿。在法国,孕妇一共有16周产假,至少有2周可以在生育前使用,剩下的14周生育前后都可使用,休产假的政府员工拿100%工资。父亲可以有11天的陪产假,休假期间工资照拿。二是通过提供生育津贴、税收优惠等减轻家庭养育孩子的经济负担。如西班牙政府规定,劳动妇女所生的子女在3岁之前每个月都可以享受政府给予的100欧元补助。如果这个家庭生育第二胎,对于第二胎子女给予每年3000欧元补助。第三胎子女将获得每年6000欧元补助。 三是给予生育多子女家庭名誉奖励。如,2008年5月,俄罗斯向多生育的妇女授予“父母荣誉勋章”。四是对生育子女家庭提供诸如免费或低费的托儿服务、保姆训练等服务。瑞典规定,幼儿园收费与家长的收入挂钩,瑞典父母只需支付不多于每月总收入的3%的托育费。

发达国家虽然在鼓励生育方面开出了种种优惠,但总体收效甚微,生育率水平依然持续低迷,人口老龄化程度仍不断提升。比如,日本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 生育率从1990年的1.57一直下降到2010年的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