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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污染防治措施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8 16:58:2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道路污染防治措施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道路污染防治措施

篇(1)

煤炭洗选是煤炭深加工的一个重要途径,从矿井中直接开采出来的原煤因品质不同、赋存条件不同会含有许多杂质,煤炭洗选就是将原煤中的杂质剔除,或将优质煤和劣质煤进行分门别类的一种工业工艺。经过洗选过程后的成品煤通常叫精煤,它一般具有灰分低、硫分低、发热值高的性质。只有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才能。只有通过洗选加工,才能提高煤质、分离杂物,收到降低环境污染、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运输效率的综合效益。通过煤炭洗选工艺,可以提高煤炭质量,提高煤炭的利用率,减少原煤利用的环境污染,降低煤炭运输成本,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二、就煤炭洗选行业目前普遍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的防治措施

煤炭洗选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主要包括大气(煤粉尘)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等,下面按各污染类型提出防治措施,详述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系统煤粉尘防治措施

①对原煤皮带输送工段设置全密闭式的皮带通廊,设置喷雾降尘设施;

②对筛分破碎设备进行全密闭,关键产尘点设置除尘器。

2)贮运系统煤粉尘防治措施

产品储存在封闭储库内,原料煤配套建设防风抑尘网,并配套洒水抑尘措施,定期对贮存堆场洒水,使煤堆表层含水率达到7%。

3)运输道路煤粉尘防治措施

对运煤车辆应进行统一管理,煤炭在装车时必须至少低于车帮上沿10cm并表面拍实,煤炭表面含水率不得低于7%,限载限速,对厂区附近的运煤道路硬化为三级及三级以上路面,厂区及附近的道路经常洒水,运输道路两侧进行适度绿化,可起到一定的抑尘作用。

2、水污染防治 措施

洗煤用水须实现闭路循环,并配套煤泥浮选和尾煤压滤措施。具体防止措施如下:

①设置与洗煤规模相配套的循环水池,以保证煤泥水最大程度循环使用。

②在有水作业的车间设置地面排水集中回收系统。生产中会产生煤泥水的车间如主厂房、浓缩车间等在车间设置地沟和集水池等装置收集设备的跑、冒、滴、漏、事故水和冲洗地板水。并将此部分废水打入煤泥水回收系统。

③设置相应容积的事故池,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④各处水池及外排管道须做好防渗措施。

⑤加强管理,严格限制生产用新鲜水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煤炭洗选行业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机械设备如破碎机、分级筛、空气压缩机、离心泵、风机等工艺设备。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在85~110dB(A)之间。主要减噪措施如下:

①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或附有配套降噪措施的机电设备;

②平面布置利用建筑物和厂界四周防护林带来阻隔减弱声波的传播;

③对于属于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如各种风机等,应在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设备;

④对筛分破碎车间的筛分破碎设备采取加设密闭罩、吸声体等隔吸声措施;

⑤在无法采取隔声、减振、阻尼等降噪措施的作业场所的人员佩戴耳塞、耳罩等劳保产品。

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为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可在厂界四周设置阔叶防护林带,利用绿化的降噪功效提高防噪工程措施的降噪效果,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煤矸石是煤炭洗选行业的主要固体废物,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对这项工作的研究,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归纳为三类:①利用矸石发电,如煤矸石电厂。②利用煤矸石制砖,矸石热值一般控制在2 090 kJ/ kg~4 180 kJ/ kg 范围内,常与大型选矸厂配套,利用选矸厂产生的洗矸来生产烧结砖建材类。③利用煤矸石生产水泥。煤矸石在化学成分上和黏土相近,且含有一定的煤炭及热量,可替代黏土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材料或作为混合材料直接掺入熟料中增加水泥的产量。一般生产32.5复合硅酸盐水泥,混合材中可掺加15~25%的过火或煅烧过的煤矸石。④ 填铺类。用煤矸石铺路或者用于露采采坑的填埋。

目前煤矸石的常规利用途径利用率较低,大部分煤矸石不能做到完全的利用,既占用土地,又可能自燃,不仅浪费资源还会排放大量空气污染物。建议暂时无法利用的矸石选择铺路或者回填于露采矿坑内并分层压实覆土,防止自燃。

三、几点建议

目前,煤炭洗选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已基本成熟,若严格按要求操作,环境污染可以得到减缓,但由于人为操作、环保意识淡薄和科学技术发展等原因,在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就以上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大气污染方面。目前,煤炭行业扬尘污染依然严重,尤其是风天扬尘更加严重。主要原因如下:①原煤堆场防风抑尘网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大部分企业将防风抑尘网当作面子工程,将整个厂区围封起来,而不是重点将原煤堆场围封;原煤堆存高度高于防风抑尘网,使防风抑尘网起不到防风抑尘效果。②喷淋洒水频率低,不能做到使主要运输道路和煤炭表面不起尘。③车辆装卸时不能严格按要求拍实并做好防护措施,导致车辆运输二次扬尘严重。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①企业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责任感,严格执行环境环保治理措施。②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对恶意排污企业严惩不贷。③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公众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举报监督,做好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共同维护我们共有的环境。

2、固体废物方面。煤矸石是煤炭洗选行业主要的固体废物,但从资源角度说,煤矸石既是劣质燃科又是建筑材料等工业的原料。因此,如何大量的利用煤矸石,已引起国内外的广泛重视。

针对这个问题,提出如下几点建议:①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制定相关的优惠、扶植政策,并制定相关制度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提高企业开展煤矸石利用的积极性。

②)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煤矸石利用规模化。随着煤炭洗选业的发展,煤矸石的堆存量越来越大,但其利用率相对较低,煤矸石利用实现规模化发展,还需进行科研攻关,加大科研投入,摸清煤矸石的主要特性及分布,以便有效合理地利用煤矸石,节约资源。(作者单位:内蒙古乌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参考文献

[1]彭维增,刘长青.煤炭洗选和环境保护.选煤技术.1989.1.

[2]赵立门,赵安平.选煤厂煤尘防治技术.中国煤炭.2004.2.

篇(2)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以及我厅会同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等工作要求,为全省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严控拆除过程中扬尘污染。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建设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各地要加强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1.压实监管部门职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简称27号文)要求,各市要落实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国有投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部门及层级监管责任。建立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管理。同时,市级监管部门要落实辖区内县(区、开发区)监管部门“三单制台账”全覆盖,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

2.强化各方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情况。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确保经费按时拨付,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二)强化扬尘防治薄弱环节监管全覆盖

加强对各类园区(含自贸区)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加大对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含未批先建)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推进扬尘防治差别化管控

要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市本级建立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

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问题,按期整改。解决好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控制度。二是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全覆盖,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鼓励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各市应出台绿色搅拌站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扶持绿色搅拌站健康发展。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取缔无资质搅拌站,按照省大气办27号文要求,做好无资质搅拌站摸底排查上报工作。

(六)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提高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每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或者冲洗,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和效率,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运输处置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国家级装配式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三、工作要求

篇(3)

(一) 法规政策补充完善

除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某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目前也已公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补充和完善。遵循“统筹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环境噪声污染管理原则,就以下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补充。

1、规划预防

作为城市生活不可避免的环境问题,交通噪声的纾缓管理也应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统筹进行道路声源、缓冲空间、敏感受体的布局规划,从根本上预防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①科学推进城市和交通规划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交通等专项规划时,应当考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规划城市交通干线线位和噪声敏感功能区域,并及早出善的、稳健的交通系统规划,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规划阶段减少道路声源和敏感区域之间的矛盾。

②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布施行;区域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③制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居环境建设要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持续削减交通噪声对城市声环境的贡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提出环境噪声控制和削减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规划城市社会服务功能,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公共设施应当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与噪声敏感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噪声防护距离,避免环境噪声干扰周围居民。

④敏感建筑的保护

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外部环境噪声的隔声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交通等噪声污染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在其销售场所公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可能受到的噪声污染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噪声治理

各级政府机关应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对交通噪声进行舒缓治理,持续削减交通噪声对城市声环境的贡献。

①新建道路交通噪声防治

建设城市道路、高架桥等城市交通干线项目应当避免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对确需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交通干线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隔声屏障、铺设低噪声路面,建设生态隔离带或者为两侧受污染建筑物安装隔声门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或减轻交通噪声污染。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造价。

②新建噪声敏感建筑防护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新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在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城市交通干线之间保留一定的退让距离,临路一侧建筑用地红线退让距离不得少于15m。退让距离以内区域应当进行绿化或者作为非噪声敏感性应用。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隔声门窗等必要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③已有交通噪声治理

已建的城市交通干线与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过小,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市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设置隔声屏障、重铺低噪声路面或者建设生态隔离带等措施进行治理,缓解交通噪声污染。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制订年度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④交通声源降噪

建设机动车停车场、公交车候车站、客货运输场(站)的,应当合理选择位置,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敏感建筑附近的路段,应保持路面的平整,减少路桥接缝、减速带引起的车辆振动噪声。

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在用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把机动车辆的噪声检测列入机动车辆初检、年检内容。对不符合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的,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相关的检测由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在用机动车辆应装备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的设备,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装、拆除或者闲置。

大型货车以及运输建筑废弃物、建筑材料等的机动车辆,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前款规定的通行路线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并向社会公告。

(二)公共财政投入

作为公共环境污染问题,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舒缓治理需要持续的公共投入,从各层面入手不断地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程度。各级政府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保证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交通噪声的舒缓治理,公共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 声源降噪投入

道路交通声源降噪投入主要用于低噪声路面的铺设和改造、低噪声路面的日常养护和维护、车辆降噪补贴三个方面,其中前两项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后一项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交通运输部门须制定低噪声路面改造计划,逐步对降噪效果差的路面进行重新铺设,对敏感建筑附近的减速带进行改进,替换为视觉减速标识或者电子测速警示装置,改进桥梁接缝,减少车辆经过时颠簸引起的噪声增大。加强路面巡查,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并加大对已铺设低噪声路面的养护。

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把机动车辆的噪声检测列入机动车辆初检、年检内容。增加机动车降噪补贴资金,鼓励车主单位和个人对车辆进行降噪维修,包括全市柴油发动机车辆陈旧消声器的改进维修,公交车辆、货运车辆上震动发声部件进行紧固维修等。

2、 公共技术支持

①绘制噪声地图

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绘制全市精确的噪声地图,并将噪声地图向全市公布,用于指导城市各类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为整体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和敏感建筑噪声防护提供基础支持、为全市交通噪声治理工作提供考察依据,并为居民选择适宜的居住环境提供参考。

②公众技术服务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公众提供交通噪声咨询技术服务,包括环境检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评估服务等,使公众更好的理解并支持政府的交通噪声舒缓管理。

3、工程治理投入

除了声源降噪措施以外,依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对个别交通噪声影响突出的特殊处理路段实行噪声隔离和防护处理,包括加建声屏障、敏感建筑噪声防护,以及其他有助于减少噪声影响的工程措施。

(三) 面向缓和交通噪声矛盾的辅助管理手段

城市交通噪声的舒缓管理,除了切实以降低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为目的的措施以外,通过适当的辅助管理措施加深公众对生活环境的理解,有助于缓和公众与交通噪声之间的矛盾,减轻交通噪声治理的负担。

①敏感建筑噪声防护审查与验收

城市主干道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应进行交通噪声防护设计。规划部门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应提出道路交通噪声防护的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应对建筑噪声防护设计进行审查。

城市主干道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建筑竣工验收应对防噪设施和室内噪声进行专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噪声防护验收合格方可予以竣工验收备案。噪声防护验收不合格的敏感建筑物,应责成责任单位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②房产交易环节的管理

现售房地产项目,应提供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所售房产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时段的环境噪声质量,保障购房者能够正确选择适宜的生活环境。

预售房地产项目,应委托有环境噪声预测分析能力的机构出具噪声预测分析报告,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所售房产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时段的环境噪声等级,保障购房者能够正确选择适宜的生活环境。

房地产出租合同和房产交易合同中,宜注明房产最不利时段的环境噪声等级,保障承租方和买方能够正确选择适宜的生活环境。

(四)公众参与

作为有公共污染性质的环境问题,交通噪声舒缓管理需要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①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

建立良好的沟通途径,认真对待并尽力解决市民反映的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要实行噪声投诉案件限时办结制度,确保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投诉人。

②加强公众的责任意识

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道路附属隔离设施建设,保障通常、安全的机动车行驶路况,并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和教育,增强驾驶员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宣传使公众理解道路交通噪声作为城市公共环境污染的特殊性,理解政府解决噪声污染的难度和所做的工作,争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公众的主人意识,引导公众从我做起,从生活细节上减少交通噪声的产生,增强个人和家庭的防护意识,积极参与城市交通噪声的舒缓治理,并能够监督举报扩大交通噪声影响的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 刘凯. 浅谈交通噪声污染的危害与防治[J]. 中国科技信息, 2009,(16) . [2] 杨轶,蒋翼,王婷. 公路交通噪声污染分析与防治[J]. 山西建筑, 2009,(27) . [3] 刘培杰. 广州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J]. 热带建筑, 2007,(04) .

[4] 朱俊. 交通噪声污染及其防治[J]. 交通与运输, 2009,(01) . [5] 丛燕. 试论噪声的污染、影响及治理技术[J]. 新疆化工, 2008,(01) .

[6] 姚本伦. 城市交通综合整治规划体系探讨[J]. 安徽建筑, 2008,(05)

篇(4)

中图分类号: U41 文献标识码: A

城市格局的骨架是城市道路,也是集散和人行其他交通方式的主要空间,是最重要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依托。调整改造城市交通路网工程,即有城市道路改造施工。对环境所产生营运中的负面影响,也有对城市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在城市道路改造后的正面影响。本文以实例分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各阶段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采取的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城市噪声问题是四大环境问题之一,是21世纪环境治理的主要对象。随着城市路网密度日益增大,快速发展的城市经济,随之而来危害越来越严重的城市道路噪声,已成为城市噪声主要组成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危害极大,据统计,在各种噪声源影响城市环境中,占47%左右社会生活噪声,占8%-10%的工业噪声,占5%左右建筑工地噪声,占30%左右交通噪声,全国己有3/4以上的城市平均值超过70dB(A)交通干线噪声,如何保障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成为城市环境管理最迫切的问题。

一、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间

1、噪声

铺平压实、开挖土方、沥青摊铺等工序轧路机、挖掘机等运料车辆交通噪声和机械设备噪声;措施:施工单位应禁止夜间施工,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敏感点声环境避免造成影响,但因抢修、抢险或者特殊需要须进行连续作业除外。减少交通噪声影响,避免夜间运输。

2、扬尘

铺平压实、开挖土方等施工阶段会产生扬尘,造成影响大气环境;措施:弃土、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建材不露天堆放;大风天气覆盖建材和土方;开挖工地及时洒水降尘;设道路施工隔离带封闭作业。

3、固废

挖路面、拆花坛产生沥青碎块、水泥碎块等,碎石和铺水泥石灰会有废弃水泥石灰碎石和碎块等,沥青摊铺会有废弃沥青碎石块产生等;处置措施:分两类处置,碎石混凝土碎块、废弃水泥碎块用于填坑、铺路,运至城市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废弃沥青碎石块,防止在沿途抛洒,清运垃圾车辆覆盖防护。

4、废气

加热熔化沥青时产生含有少量氮、氧、硫杂环化合物及多环芳烃的沥青烟,会造成人体、动植物严重危害;措施:最好不要在城区内进行加热沥青,在城镇内确因建筑施工需要,须熔炼沥青需报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符合环境保护规定且使用带有废气、烟尘处理设施的沥青熔化炉。

(二)、营运期

主要环境影响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要加强公安交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要严禁上路超标不能治理的车辆,设临时在入市口外汽车尾气测量点,检测外来车辆,对市区大气环境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减轻交通噪声影响,设车辆禁鸣标志。

城市道路上分析交通噪声的影响,一般表现为几个方面的城市交通噪声危害:

1、影响城市居民的心理健康

高分贝的、长期的交通噪声影响下,容易引起人们烦恼、情绪紧张、焦虑,并严重影响睡眠和休息质量,长期下去,人们注意力就会出现不集中,容易感到疲劳,工作质量明显下降,而研究表明,高于50dB噪声刺激下,觉醒信号开始出现在睡着的人脑电波中,人的正常睡眠开始受到影响,在40dB时突发性的噪声可使10%的人惊醒,非睡眠状态下,开始损害听力若有70dB以上的噪声,会对人的听力造成轻度损伤超过85dB的噪声,若接触85dB以上噪声过长时间,会造成少量的噪声性耳聋。

2、影响生理健康

在高分贝交通噪声下长时间暴露,会引起心跳加快,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神经紧张,血压上升,容易引起心脑血管、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

3、对社会经济价值的影响

住宅价值因受到交通噪声影响,要比远离城市干道的住宅价值普遍要低,而且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在交通管制方面和防治措施方面的费用投入增加,导致社会成本大大增加。

二、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 环境影响

防护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如坡面侵蚀与泥沙沉淀等;路域自然风貌被道路带状延伸破坏,造成环境损失;营运期间的公路通车,车辆对沿线造成污染;道路施工造成环境污染。

(二)、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生态环保

避开雨季在土方开挖回填时,雨季来临前将弃土边坡处理、开挖回填完毕;采取平行作业施工取土,计划取土,边平整、边开挖、边绿化,及时进行景观再造,及时还耕;雨水充沛地区,设截水沟及排水沟,避免滑坡、边坡崩塌产生;在开挖路基雨水地面径流处时,拦截混砂设临时土沉淀池,将土沉淀池推平,待路基建成后,进行绿化;进行植草绿化路堤边坡。

②噪声防治

禁止夜间施工路段施工;与施工路段附近的敏感点,如居民区、学校协商,调整施工时间,对教学、工作和生活的干扰尽量减小施工噪声。

③大气污染防治

拌和站、堆料场设在空旷地区,附近没有集中学校、居民区等;在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300m 处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和厂,沥青加热工艺采用封闭式;定时在施工便道洒水降尘,要遮盖运输粉状材料。

④水污染防治

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禁止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得排入水体;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2、营运期

①交通噪声

对附近学校、居民区,采取修建高围墙、声屏障、临路两侧植树绿化、建筑物设置双层窗或封闭外走廊等隔声降噪措施;设置禁止鸣笛标志。

②大气污染

路边植树绿化,密植乔木、灌木,既可吸收尾气污染物,又降噪、美化环境,改善道路路域景观;严格车辆检验,限制尾气超标车辆通行。

(三)、城市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1、安装隔声屏障

隔声屏障是降低公路噪声的一种重要设施,一种针对噪声传播途径的降噪措施,其有良好的降噪效果对距公路100m范围内的受声点。研究显示,可以对处于声影区的受声点降噪5-15dB提供一个合理的声屏障,其降噪效果主要取决于噪声的传播行程差和频率成分,声屏障高度与传播行程差、接收点和声源相对于声屏障的位置有关,声屏障降噪效果同时也和声屏障的结构、形状和吸声性能有关。声屏障一般有封闭式和敞开式两种,其中又有吸声型和反射型两种。

2、高层阳台吸声降噪

受到交通噪声的高层建筑影响较大程度是由于上层阳台的地面与声波发射反射引起的,简单地说,降噪高层阳台主要是安装吸声系数较大的吸声材料在上层阳台地面,当上层阳台底面到路面声波发射时将一部分声通过吸声材料能吸收,从而达到降噪效果。降噪效果与建筑、阳台尺寸和楼层高度道、吸声材料吸声系数以及路间距离等有关,研究表明,当材料为0.6的吸收系数时最大理想降噪量可达6dB。在一定程度上高层阳台降噪可对高层建筑的降噪效果弥补声屏障不明显的弊端,但其有较大局限性,能否采用该方法进行住宅降噪有很密切关系与建筑与道路间距离以及楼层高度。

3、隔声窗

隔声窗主要是普通单层玻璃用多层复合玻璃来代替,密封性较好的窗框结构用合金材料或塑钢制作,有通风隔声窗和普通隔声窗两种,虽然普通隔声窗对噪声影响有效地控制,但室内空气流通不能保证,具有较大弊端;通风隔声窗既有较高的隔声量,又能采光、通风,隔声量一般可达25-30dB,交通噪声对临街建筑的室内声环境影响可以有效地控制。

总之,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数量的急剧增长,必须配备完善的城市交通网络,无可避免伴随着城市道路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城市道路噪声危害也日益严重,城市居民长期受到交通噪声的干扰,影响生活质量。防止和治理城市交通道路改造对环境的污染问题成为解决城市环境问题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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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对环境影响的因素

1.1 施工噪声与振动污染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期间各种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都会产生强烈的噪声和振动,对沿线和附近的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产生较大的影响和危害。施工噪声与振动污染危害主要表现为:损伤听力,干扰睡眠,干扰交谈、工作、思考,对人体生理、心理产生影响,对动物影响;振动对人、建筑物、仪器设备都会带来直接的危害。

1.2 施工废水污染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3 空气环境污染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路面铺筑沥青的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其一,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其二,露天堆场和场地的风力扬尘。其三,混合料拌和扬尘和粉尘,如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

1.4 固体废物污染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生产废物和生活废物。其危害表现为侵占土地,破坏地貌和植被,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以及影响环境卫生。

1.5 对社会环境产生影响

城镇道路工程建设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文物古迹、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对社会经济、征地拆迁、基础设施、人员交往的阻隔、文物保护、景观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2. 环境保护及防治措施

2.1 施工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在居民聚居区或其他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附近施工时,当噪声超过规定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活动对沿线居民的干扰。

2.1.1合理选址,加强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区、大型施工场地以及石灰土拌和厂、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拌和场、碎石厂在选址时应合理,应尽可能远离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最好在200m 以上。

2.1.2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工艺 例如选用钻孔灌注柱或静压桩代替冲击桩等。

2.1.3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应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2.2 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前,制定相应的预防水土污染和水土流失措施,考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不得随意丢弃生产及生活垃圾,垃圾的掩埋或处理按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排放含油废水及生活污水。使用工业废渣填筑路基,当废渣中含有可溶性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质、水污染时,应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在自然保护区、湿地及风景名胜区进行施工时,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2.2.1生活污水处理 城镇道路建设总施工营地应尽量选择有污水排放系统的地点,使生活污水进入城镇排污系统内。营地生活污水无法进入城镇排污系统内的,应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据污水的出路或受纳水体的要求及环境特征、经济技术状况等因素,可选择不同的方法或处理工艺。实际使用过程中广泛采用的是好氧生物处理法、干厕、粪池和稳定塘。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可用来浇花、冲洗地面等。

2.2.2机械设备冲洗、施工车辆的冲洗和机修产生的污水 应尽量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汽车维修站及施工设备维修站的废水,通常采用隔油池进行处理。

2.2.3混凝土浇筑与养护、表层装修与冲洗,砂石加工与冲洗污水 上述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建筑工地洒水防尘。另外洗车场废水除含有石油类外,还含有大量泥沙颗粒物。这就要求,洗车废水处理除油外,还要与沉淀、过滤工艺相组合,以达到节约用水、循环使用的目的。

2.3空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3.1车辆运输扬尘的防治施工中汽车行驶会产生道路扬尘污染;运输过程中会撒落粉末、灰、土等材料,对空气产生二次污染。应采取下列措施加以减轻或避免:其一,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按规定车速行驶。其二,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其三,施工单位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并且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其四,科学选择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

2.3.2沥青混凝土拌和、水泥混凝土拌和、灰土拌和 为了减轻沥青烟气对环境空气、操作人员健康、植物生长的影响,同时也为了施工管理的方便,提出下列措施:其一,合理安排沥青混凝土拌和场集中拌和。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气净化和排放设施。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 以上。其二,拌和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现场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其三,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应使用厂拌灰土,不得使用路拌石灰土。

2.3.3 道路材料的堆场和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场城镇道路施工用堆场中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一般指煤炭、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这些物料如遇大风、雨、雪天气也会造成污染,应采用下列措施:其一,堆场应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100m 以上。其二,遇恶劣天气加篷覆盖。其三,注意合理安排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挡(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防尘网,并定时洒水防止风蚀起尘。

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2.4.1 生活办公区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餐厨垃圾,应综合利用,卫生填埋。办公室的废日光灯管、墨盒、晒鼓应收集统一处理,回收利用废纸张。宿舍区产生的粪便,应设置化粪池等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

2.4.2 路基工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对地表清理构筑物拆除产生的树木、杂草、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运至弃土(渣)场。对路基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合理堆放,尽可能综合利用。同时对路基填筑中土石方运输沿路撒落,应当采取密闭运输,打扫清理。

2.4.3 路面工程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对拌和场物料运输撒落,应采取密闭运输,打扫清理。对路面浇筑沥青废料、混凝土废料,应及时收集并运送至弃渣场。对机械设备维修废配件,进行回收利用。

2.5 社会环境产生影响的减缓措施

2.5.1节约用地严格按照城镇规划提供的位置、范围进行施工,尽量节约用地。

2.5.2 减小施工对交通的影响 工程车辆和施工便道对交通的影响有时非常显著,不但影响车辆通行,甚至有可能引起纠纷,因此要事先充分合理地编制交通疏导方案,修建社会交通便线,严格按政府和交通部门审批的方案实施,尽量减小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

2.5.3 召开施工配合会 开工前在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调查沿线地下原有管线、设施、构筑物的障碍现状,及时请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召集施工中可能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如自来水、排水、燃气、电信、电力、绿化、环保、环卫、公安交通、街道组织等)对地上、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对交通疏导等问题商讨方案、统一部署、各负其责,签订协议,做出会议纪要,明确期限及执行人姓名(电话)。

3. 结语

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家大力兴建基础设施的今天,自然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生命安全,所以国家在工程建设方面把环保工作提到一定高度,必须把环保工作等同于安全、质量、进度来抓。作为基础设施中重要组成之一的城镇道路工程,它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产生了多方位影响。实践证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严格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等综合措施,可最大限度地减缓对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好地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 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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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水平下,对受交通噪声影响而导致声环境超标的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标,多采用隔声窗进行受声点防护,但安装隔声窗施工繁琐且周期较长。因此实践和探讨了一种新方式,即通过足量货币化补偿的办法,将隔声窗安装交由受影响对象自行实施。实施结果表明,该方式易于被受影响对象接受,有助于节约工期和减少环境投诉,但也存在被补偿对象不按照协议实施噪声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无法免除主体责任的隐患。建议确需采用该种方式时,应在补偿协议中规定被补偿对象的污染防治责任并监督其及时落实防治措施。

关键词 :噪声;污染防治;货币化补偿

中图分类号:TB5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1.018

收稿日期:2015-04-17

1 概况

交通噪声主要指的是机动车辆、飞机、火车和轮船等交通工具在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具有流动性大、干扰范围大等特点。控制交通噪声,首先应控制噪声源;其次是阻断噪声传播途径,最后是受声点防护,各种手段的最终目的均是为了保护受声者。对于规模较小、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标,采用声源控制或声屏障等声传播阻隔措施,投资过高,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水平下,可行性较差。而隔声窗一般可以降噪20dB以上,效果较好,且费用适中,适用性强。因此,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标受交通噪声影响而导致声环境超标时,通常采用隔声窗进行受声点防护。隔声窗实施过程中,需要逐个测量窗户,并替换成相应形式和尺寸的隔声窗,由于受声点的窗户形式和尺寸不一(尤其是农村地区),隔声窗的制作和安装无法实现标准化,过程比较繁琐,实施过程中,需要逐户约定安装时间,这些都延长了施工周期。而如果能将隔声窗的实施,通过足量货币化补偿的方式,交由受影响对象自行实施,将大大减少建设单位的工作量,节约工作时间,同时,被补偿对象也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安排,不致与自己的生产生活计划产生冲突。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笔者所在团队,在某铁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进行了实践探索。

2 目的、原则与实施方法

2.1 目的、原则

货币化补偿的目的,是为了履行建设单位的噪声防治责任,节约工期,同时兼顾受影响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实施原则为,受影响对象自愿选择隔声窗实物安装还是货币化经济补偿,货币化补偿按照隔声窗的市场综合单价和受影响对象的窗户面积确定,最终由被补偿对象自行实施噪声防护措施。

2.2 实施方法

货币化补偿实施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①根据环保验收整改意见和图纸,进行现场核对,确认需实施隔声窗的范围;②联系实施范围内的单位、村委会和居民,宣讲补偿原则;③实地逐户测量,和受影响居民及单位确定窗户面积;④由居民和单位自愿选择实物安装或货币化补偿,签署补偿协议;⑤转账付款,完成补偿,对选择实物安装的,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不论是隔声窗实物安装还是货币化补偿,现场调查、实施范围确认、原则的解释与宣讲、窗户面积的测定均是必不可少的。最终的差别就在于,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后,隔声窗实物安装的任务由建设者转移至了补偿接受者。

3 实施结果

通过1个实施小组2周的现场工作,完成11个村镇187户和2所小学的货币化补偿,补偿面积约2 700m2。实施过程中发现:

3.1 受影响居民和单位普遍选择货币化补偿方式

由于补偿单价是按市场价格确定,一方面包含了施工队伍的利润和相关税费,单价相对较高,受影响对象选择自行实施措施的货币化补偿,有一定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其可以根据自身房屋的修缮和重建计划,一并实施噪声防护措施,避免浪费。此外,在实施的具体时间上,可以根据自身的作息时间,灵活地安排实施时段。部分举家外出就业的居民,难于中断工作来配合实施隔声窗,故其乐于接受这种方式。

3.2 补偿原则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量较大

对于噪声防治措施的货币化补偿,尚没有对应的相关政策。这种补偿,实质上还是一个谈判和签署契约的过程。补偿范围是由环保验收监测结果确定的(只有验收监测超标的受声点,才进行补偿),补偿单价是考察市场价格后确定的,这些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指标,都需要向补偿对象一一解释清楚,力求公平合理。当然,直接进行实物安装,这些宣传工作量也是同样的巨大。

3.3 接受补偿的对象很少真正落实噪声防护措施

以本次补偿实践为例,接受补偿后,2所小学很快组织了隔声窗采购和施工,并利用假期实施完毕,但普通居民,除了极少数因为房屋修缮和重建的原因,一并落实了隔声窗,其余居民均未实施噪声防护措施。究其原因,是因为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损耗型污染,人体对噪声有一定的适应性,在人体感觉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居民很少有动力去主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

4 噪声补偿的探讨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污染者担责”的原则,交通噪声防护的主体责任在建设单位,而不在第三方。因此,若接受货币化补偿的受影响对象未按照协议采取防治措施时,环境保护执法部门首先追究的仍是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虽然可以根据补偿时签署的协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索被补偿对象的责任,但却不能免除其自身的污染防治责任。但从目前的法律体系上讲,交通噪声污染补偿实施后,要真正履行污染防治责任,最终还是要看防治措施落实与否。

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应尽量自行主导污染防治设施的实施,确实因客观条件所限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时,应规定被补偿对象的措施落实责任,包括具体的措施形式和实施时间,并监督其及时落实到位。

5 总结和建议

本次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货币化补偿仅耗时2周,节约了建设单位的施工环节和时间,2012年实施完毕后,3年来未发现相关的噪声污染投诉现象,可见,这种措施在工程实践和处理噪声投诉问题上具有积极意义,但该方式也存在隐患,确需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时,应规定被补偿对象的措施责任,并监督其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 曲恩超,张辉,刘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现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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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互通立交;环境保护

Abstract: The important node of city interchange as a city road, and affect the city overpass on environment and its coordination with the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is an important subject.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influence of city overpass construction on the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from the three aspects of design, city interchange construction, oper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key points and measure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Key words: city; Interchang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1.概述

在交通拥堵的城市中,大规模修建立交桥是不可避免的。立交在解决城市交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目前,关于城市互通立交与环境保护的研究尚处于不成熟的阶段,在相关的设计及后期的施工、营运管理中并未充分考虑城市互通立交与周围环境的自身特点,使得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庞大的立交构造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大,在城市中这一影响尤为突出。

2.城市互通立交设计与环境保护

城市立交建成后,它与周边的建筑及环境共同构成局部区域空间形态,在规划与设计中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使之有机结合,才能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2.1互通立交总体设计

城市互通立交一般多处于交通繁忙的枢纽地带,商业繁荣,建筑林立。立交作为一大型构造物,要与周围复杂环境协调和谐困难很大。这就要求在立交总体设计中对环境做充分细致的调查,设计出各种可能的方案,通过论证比较确定适合环境的立交形式。立交与环境的关系取决于立交的规模和环境的状况及条件,以总体构思为主线,注重立交与环境的相容性使立交与环境的性质协调一致。另外还应考虑立交与周围环境的材质、色彩、风格、体量、尺度等方面得一致性、对比性和衬托性。

2.2互通立交线形设计

城市互通立交的线形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线形相互影响,同时又受到设置区域地形、地物的影响。在满足互通立交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其线形设计应充分考虑与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环境的协调统一,并遵循“以人为本”这一理念。互通立交的基本单元是匝道,线形设计的思路也应体现在匝道的平纵设计当中。首先,匝道的平面设计应避让已有的城市环境敏感点,并考虑视觉上的美感。其次,匝道的纵断面设计要处理好填挖高度和桥梁的设置,从互通立交区整体的景观效果出发,丰富区域内构造物的立面造型[1]。

2.3互通立交区景观绿化设计

城市立交景观设计是一个综合性课题,它不仅涉及到社会客观因素,也涉及到人的主观愿望,并非是纯粹的园林式景观设计,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各地的环境分别考虑。绿化应结合道路线形,配合立交形式组成较好的俯视图案效果,构图简洁,块面要大,色彩明快,以满足行车视距的要求。绿化应以交通安全防护为主,在交叉口种植不影响通透和弯道安全视距、又能引导视线的花草灌木。因大型立交多为噪音、废气的污染源,绿化种植应以生态为本,所用的植被应移栽、易活、易养、易管、耐寒耐热。同时,绿化应与互通立交区的排水系统综合考虑[2]。

3城市互通立交施工与环境保护

3.1城市互通立交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3.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最主要的是粉尘。在施工中,干燥地表的开挖、回填和钻孔均会产生粉尘,而且工程现场常堆积着大量的砂石材料,工程材料的运输、临建设施的安装拆除,均会造成施工现场的粉尘污染。又由于施工工地地表暴露,运输车辆车轮和车身会携带大量泥土,车辆在市区行驶时,运输物料的洒落以及车轮和车身的泥土跌落路面,过往车辆碾压会使运输沿线道路产生大量的扬尘,严重影响运输道路周围的大气环境,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城市互通立交周围建筑物分布密集,其不利于烟气和粉尘的疏散,采取何种措施控制烟气和粉尘的排放,并合理的安排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也是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3.1.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中的水污染问题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工程混凝土养护用废水、施工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以及工程砂石料加工废水等造成的。

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特征就是PH值偏高,可达到9-12左右。混凝土养护需水量较少,且蒸发吸收快,一般不会造成大面积的水体污染,因此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施工设备以及车辆冲洗废水的主要特征就是石油类以及悬浮物污染,再冲洗时要更加注意防止废水流入地下水;根据对一般大型沙石加工系统冲洗废水的监测表明,其废水产生量约为加工沙石方量的3倍,是一个比较大的水污染源。沙石料废水主要成分是悬浮物,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容易造成地表水水质污染加剧河道的淤积。

3.1.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城市互通立交施工中,施工场地经常难以封闭,许多工程降噪技术措施难以运用,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车辆运输及各种安装拆除作业等,均会不同程度的造成噪音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很大的范围。

3.1.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城市互通立交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施工残渣废料、占地内的拆迁建筑废料以及作业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这些弃渣如果处理不当对城市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3.2城市互通立交施工期的环境保护

3.2.1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产生尘埃运输车辆和石灰等挥发性材料堆场应采用密布网进行遮盖,减少对空气污染。对建材堆放场,以合理选址,尽量远离环境空气敏感点和地表水体。

(2)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应防止物料散漏污染。仓库四周应有排水设施,防止雨水浸湿后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3)施工场地及周围临时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湿润,减少道路扬尘,保持道路清洁和运行状态良好。

(4)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对于固定的机械设备来说,在运行敏感点上风向50m 的范围之内要加装除尘设备。

(5)拆迁过程需洒水抑尘,拆迁垃圾装卸要避免人工装卸,应采取机械作业,在进行大规模装卸作业时要进行洒水抑尘,及时清理拆迁垃圾,减少临时堆放。

3.2.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城市互通式立交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水污染量不是非常大,但是如果没有及时进行防治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的污染。针对不同类型的废水也需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进行控制。

(1)严格遵循有关部门的规定排放泥浆、施工和生活废水、油污等,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

(2)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的处理,因其悬浮物含量较大,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水沟。需进行沉降处理,待悬浮物沉降后排放,部分的废水沉降处理后也可以用作施工现场的洒水防尘。

(3)各种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集中处理,严禁乱流乱淌,防止污染水源,破坏城市环境。对于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必须采取无害化处理后排放。

3.2.3 施工期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1)城市互通式立交施工期间,噪声的主要来源是施工设备以及施工运输车辆。施工单位要选择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施工设备及车辆,并对施工设备和车辆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例如使用消音器、减音器、挡音板或隔音罩等。

(2)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的作业时间等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污染较大的施工作业可放在昼间进行。对距居民区150m 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应停止施工。如因施工需要,需连续夜间施工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审批。

(3)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区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

(4)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支持,同时在出现问题时能及时解决。

(5)如果在最近边界线处测得的承包商施工机械噪音或施工噪音超过75分贝或条例的低限,那么施工须立即停止。在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或使用轻噪音的机器将噪音降至允许范围之前施工不得恢复。

3.2.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现场清场废弃物的处理中,清场的树木、杂草以及拆迁废弃物等要及时进行清运处理。

(2)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和多余废弃建材,集中收集,加强管理,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然后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集中处理。

(3)在施工人员办公居住区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设施,同时加强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4)制定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建立登记制度,防止中途倾倒事件发生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撒落,以免影响城市环境。

4.城市互通立交营运管理与环境保护

4.1城市互通立交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城市互通式立交营运期主要是汽车噪音和尾气、粉尘,对周围环境和空气质量产生影响,对周围工作和生活的人们产生了长期的影响和苦恼。

4.2城市互通立交营运期的环境保护

(1)噪声防治措施:①控制通行车型及车速;②加强交通管制,禁止超载运输及鸣笛;③对立交周围已有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防治措施,消除或减轻临街的交通噪声干扰;④靠近道路附近居民集中区,路边可在空地植树,种隔声树带或建设非噪音敏感建筑物;⑤立交车流量较大,绿化应与一般路段有所区别,绿化应考虑隔声效果。

(2)空气环境污染防治:①加强行政管理,行车排放控制,减少和消除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强车用燃料的管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②运输含尘量大的物品要用蓬遮盖;③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立交周围,特别是环境敏感区附近密植乔木、灌木,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又可起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以及改善公路路域景观的作用[3]。

5.结论

城市互通立交作为城市道路的重要节点,其对城市交通及周围环境的影响不言而喻,不能仅仅停留在将其作为城市道路系统的附属部份进行探讨,而应在城市互通式立交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中,注意互通式立交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并采取相关的措施使城市互通式立交在发挥运输功能的同时,对沿线城市环境的负影响为最小,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参考文献

[1]罗媛媛, 周晨, 张天眷. 城市互通立交绿地的景观设计[J].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6(2) :133-135

[2]于恩亚,孙家驷. 城市立交景观设计初探[J]. 重庆交通学院学报,2006,25(6) :46-49

[3]王彦军,陈向红,杨勇波.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区的景观设计[J]. 中外公路,2009,29(4)

[4]陈燕燕,张志强.高速公路立交绿地景观设计方法概述[J]. 交通标准化,2010,(230) :120-123

篇(8)

工程的景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景观环境公路工程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U448文献标识码: A

1 前言

随着我国公路交通的飞速发展,公路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景观风貌造成的影响,对施工区域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冲击,也引起了多方的关注。特别是生态环境脆弱的西北地区,公路工程的施工对景观环境的影响极可能是不可逆的。本文通过分析公路施工对景观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景观环境防治措施,为公路工程的景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以减少公路施工给景观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2 沿线环境特征

宁夏回族自治区某一级公路工程位于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平均海拔(800~1500)m,最高海拔3556m。可利用草场46×103km2,主要为荒漠、半荒漠草原。沙漠面积34×103km2,主要是腾格里、乌兰布和两大沙漠。为典型的大陆型气候,以风沙大、干旱少雨、日照充足、蒸发强烈为主要特点。年降雨量(80~220)mm,年蒸发量(2900~3300)mm。日照时间3316h,年平均气温7.2℃,无霜期(120~180)天。

本项目在地理区域上属温带荒漠干旱区,由于受降水稀少、蒸发量大、风大沙多、土壤贫瘠、地上地下水源相对缺乏且分布不均等自然条件的制约,植被具有显著的荒漠区域植被特点,表现为区系贫乏、种类稀少、结构简单、分布稀疏。形成了以旱生、超旱生、盐生和沙生的灌木、半灌木为主的建群种和优势种。随着气候干旱风沙频繁,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地表植被退化严重,生物多样性脆弱。土壤盐渍化面积同趋扩大、加重。由于沙漠化面积的逐步扩大,而引发产生的沙尘暴频率和强度越来越高。

3 公路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其主要出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表现为建设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工程的开挖对水体、植被等生物环境的影响,以及由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机械噪声、汽车尾气、施工营地、工程现场形成的污染对沿线环境和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

根据拟建公路的工程、公路沿线地区的生态、噪声、空气等环境特点,对拟建公路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筛选,从而确定了严重影响、一般影响和影响较小因素,其结果见表1。

受拟建公路影响的环境因子筛选 表1

工程活动

环境因子 前期

工作 施工期 营运期

自然环境 水土流失

植被破坏

空气质量

噪声

土壤质量

土地利用

地表水

社会环境 工业 + +

农、牧业 +

交通 +

社会经济 + +

公众健康

居民生活质量 +

拆迁

注:明显影响 一般影响 影响较小“+”表示有利影响

3.1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公路工程对植物资源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阶段,运营阶段对植物资源的影响极小。

在道路施工期间,施工方投入大量物资和劳动力,人员较多,活动范围较大,对施工区周围植物资源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施工方的活动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对动物的干扰,施工中对所经过的滩涂、草地挖方和填方将对两栖和爬行类,特别是对两栖类动物小生境的破坏等。工程建设用地将永久征收一定数量的灌草丛,使资源面积减少。道路施工时取弃土石方、人流和车流进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过程洒落的水泥,都会对周围植物的生长带来直接影响。该项目区处在荒漠区域,植被结构简单、分布稀疏,大量施工机械,人员的进入,如不加以防范会对已经脆弱的植被结构造成毁灭性的损害。

营运期也可能因公路对生态环境的分割会对野生动物产生阻隔影响,主要表现为因生境碎化,可能使个别动物所需的生境面积缩小,或迁移它处,从而导致公路沿线周围环境的动物数量有所减少。

3.2对生态效能和景观风貌的影响

公路建设将使施工区域内草场资源减少,特别对于分布在荒漠化、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这些区域的草场资源可以防治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防风固沙、降低噪音、改善环境。工程建设一旦开始还会造成一定数量的生物量损失,造成地质结构、地表植被的破坏,工程建设势必会降低施工区域的生态环保效能。

公路工程的实施对景观风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阶段。西北地区公路建设沿线地植被主要以生态脆弱的人工种植林为主,施工期间,路基土石方开挖填筑、取弃土场开挖、施工便道修建及施工过程碾压、附属场地整平和基础的开挖等都将使得原地貌遭受扰动破坏,改变局部地形地貌,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材料堆场、施工营地和运输通道等临时工程在施工期间对地表植被遭到破坏,地表,严重影响景观整体性。

3.3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道路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都会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主要包括:空气环境、水环境、及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产生扬尘、粉尘等对空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该项目区域;运营阶段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碳氧化物、氮氧化物及多环芳烃化合物等)会产生大气污染。

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间跨河桥梁施工、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等;运营期间机动车行驶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公路沿线收费站的洗车废水和生活污,降雨时将随着雨水被冲刷至附近的沟渠,会对沿线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废料、工程土石方废弃物、拆迁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若不妥善处置,不仅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等,还会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4 公路工程景观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4.1公路工程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防治措施

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恢复林缘景观,以减少公路营运对环境的污染。对林区边缘、隧道口和涵洞口采用加密绿化带,并尽可能的扩大绿化面积,以有效的防止灯光和噪音对野生动物不利的影响,并保障行车安全。在野生动物的重点分布区,尽量多设置以方便动物通过和迁徙的构筑物,公路两侧应建有效的保护设施。严格管理措施,限制噪声,减少尾气污染等。加强隧道口、涵洞口和桥下植被的自然景观恢复,以更有利于动物通行。加强对承包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有关法规、野生动植物的简易识别及保护方法。加强施工的生态监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措施和行为,防止捕猎和乱砍滥伐,加强动植物检疫和环境监测。

4.2公路工程对生态效能和景观风貌影响的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在荒漠化严重区域,开挖回填时应有监理人员现场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弃土(渣)场进行取弃料作业,不允许乱取土,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排乱放,更不允许排入河中。路基施工和弃土(渣)场施工前,应将占用地的表土层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对于坡面工程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防护措施加以防护。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在沿线有野生保护动物分布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4.3公路工程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经常洒水可有效的控制扬尘。运送砂石料的运输车辆,用帆布、盖套等遮盖,以防物料飞扬,沿途撒漏。水泥混凝土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站拌方式,拌和站应离居民区和敏感点至少250米,另外拌和站须配备除尘设备。沥青混合料应采用集中厂拌方式,其拌和机应配备有除尘设备,拌和厂应离居民区和敏感点不少于1公里。公路中桥梁结构应多采用预制构件。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应远离地面水,并提供环行排水沟和渗水坑,以防意外溢出污染地面水。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建立临时化粪池进行集中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修建道路排水工程时,应建造临时绕行渠道,以便继续使用灌溉渠和排水沟。有河沟的地方修建桥梁时,应注意避免施工钻桩的水或石渣直接污染水源。

(3)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居住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垃圾及时清理,妥善处置。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应及时平整,清场要彻底,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回填,不可利用部分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起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处理场处置。营运期在服务区、停车区和收费站等区域设置垃圾收集桶和垃圾收集池收集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别送往临近的城镇现有垃圾处理场处置。

5 结语

在我国西北地区,生态一直比较脆弱,特别是荒漠化严重地区。公路的建设,施工周期长,动用大量重型机械,施工人员众多,对路线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分析公路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因素,对于工程建设过程认识、控制和保护当地脆弱的环境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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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航道、建设工程等)施工、房屋拆迁、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市区范围内的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条线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尘污染的物料运输、公共场所保洁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园林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植物栽种和养护、裸土的绿化和铺装施工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施工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水利工程施工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各类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尘污染建设项目的防治方案。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尘污染的费用作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工程概(预)算。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尘污染建设项目的防治责任,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评要求组织实施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开工条件的场地,并保证相关防尘污染资金落实到位。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将尘污染防治方案连同其他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工地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作业记录台帐、费用列支计划和使用清单,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工程施工应当采用连续、密闭的围档施工,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其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档,其余地区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档,围档的材质、色调应当统一并保持整洁,且不得擅自占道;

(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但依法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施工工地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四)施工工地内设置洗轮槽,完善排水设施,并配备车辆清洗设备,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轮槽清洗,不得带泥上路;

(五)施工中使用水泥、石灰等易产生尘的建筑材料时,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档或围墙、采用防尘布盖等防尘措施;

(六)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

(七)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

(八)限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等机械设备;

(九)遇有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十)施工时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得低于2000目/100厘米2)或防尘布;

(十一)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和清理建筑垃圾,应采用密闭方式,禁止高空抛洒;

(十二)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十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

第八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二)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第九条拆除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区域,应采用硬质封闭围栏,高度不低于2.0米,除不具备条件进行洒水喷淋或采取洒水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危及施工安全的外,施工单位应对拆除部位进行洒水喷淋降尘。拆除施工中,禁止从高处抛洒建筑垃圾。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应停止房屋爆破拆除施工或房屋主体拆除施工。

鼓励施工单位采取机械化拆除方式,缩短作业时间。

第十条堆放易产生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的地面应硬化处理;

(二)采用围墙、围档或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其他防尘设施;

(三)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四)临时性的废弃物堆,应当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尘网等,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应当构筑围墙或在废弃物堆表面种植植物;

(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六)出口处设车辆清洗专用场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现有堆放易产生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道路保洁作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保洁等级为一级的道路至少每2日冲洗1次。鼓励利用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冲洗水源,污水处理厂周边五公里范围内道路冲洗应当采用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冲洗水源,污水处理厂要做好尾水供水工作;

(二)城市快速通道、高架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其他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

(三)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第十二条城市道路路面破损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进行修复。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的修复,尽量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第十三条城市绿化和养护作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城市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当进行绿化,避免泥地;

(二)气象部门建筑施工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

(三)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树穴和种植土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四)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作业,具备条件的,在绿化用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第十四条对综合性的尘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实施联合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尘污染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市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十六条建立尘污染控制定期通报制度。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尘污染投诉和检查发现的尘污染问题通报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反馈。

第十七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尘污染防治纳入本市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和保洁作业技术规范定期考核范围。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工地尘污染防治纳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尘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采取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等单位,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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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08-0096-01

1.城市建设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我国在城市建设施工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部分建设单位过度追求施工效率和经济效率,往往忽视了环境保护这一重要环节,最终导致建设施工污染问题成为我国最大环境污染问题之一。

1.1空气污染

目前,随着城市建设中大量建筑物的开始新建,空气中明显增多了很多有害烟尘,这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导致的。城市建设施工中的扬尘污染,严重威胁着城市空气的质量状况,给居民生活造成了困扰,成为目前施工环境污染中的最大问题。其中,空气颗粒物(TSP)污染是造成我国多数城市空气污染严重的首要因素。研究发现,TSP的成分复杂,来源众多,且同时受到煤烟尘、建筑物尘和风沙尘土的影响。建设施工中的粉尘主要来于建筑施工材料,如在搬运搅拌石灰、水泥、沙土等原料时会导致大量的粉尘外扬,进人空气当中回不断向四周扩散,也就降低了空气质量。此外,在平整场地、拆毁旧房以及改造交通道路和路边各种管网工程的路面开挖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措施不完善,部分施工单位采用粗放式施工的方式,对料堆遮挡不严密,容易造成渣土外溢或起尘。

1.2噪音污染

城市建设施工的噪音给周围居民的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困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水平。噪音污染源主要包括:建筑物室内外进行装修时升降机、切割机、电锯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建筑施工中混凝土搅拌、浇注和输送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建筑工地挖掘、装卸和运输产生的噪声,如打桩、搅拌、浇灌、吊运、平整等都会产生噪音。此外,

在特殊情况下,因工程工期和施工部门等问题造成的昼夜施工,更是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成为建筑施工过程中投诉率最高的环境问题。

1.3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指的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办公废料、土方活动、包装废料和装修废料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具体表现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防止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外部常常会一些固体包装材料,但材料使用时,外包装便失去了功能而遭到废弃,这些外包装多为高分子材料,极难分解,对环境的危害极大。同时,废液容器、工业棉纱、复印机废墨盒、废电瓶、施工废料、废电池等工程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也十分严重。

1.4水体污染

在建设施工中,施工人员要铺设好下水道,就得在施工地的土壤打下很深的地基,这就会对水质造成污染,建设施工所带来的水污染,主要在于地基钻探、基桩、灌浆等工序的抽排地下水带来大量悬浮物而导致城市下水道淤塞并污染江河水。此外,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水也会造成环境污染,主要有清洗废水和施工材料废水。在建设施工后期会对工程环境进行清理工作,如墙体、玻璃等部位会残留很多粉尘或施工粉尘等物质,由于没有做好废水回收工作,清洗结束后废水就会流向地面,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还会导致排水管道的堵塞。

1.5光污染

城市建设施工中的光污染主要源于建筑物表面釉面砖、涂料、磨光大理石、玻璃幕墙等材料形成的反光。由于玻璃重量轻、抗震性能好、通风采光性能好,且在艺术风格上具有丰富的表现力,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城市建设过程当中,但长期生活在建筑物表面光亮强的环境下,会对人体眼角膜和虹膜造成伤害,甚至出现失眠心悸、头昏脑胀、食欲不振等严重后果。

2.建设施工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在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工程进度、质量、成本控制,轻环境和生态保护;重施工各部门的协调,轻与周围居民的协调;重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轻现场的环境管理的现象。随着大众环境法制意识的增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管理部门、施工企业、社会公众等的广泛关注,而一些情况下环境保护问题成为施工企业与居民之间产生纠纷的突出原因。因此,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中的环境问题正日显重要性和迫切性。

2.1防治空气污染措施

为了降低粉尘、扬尘的污染程度,提高空气质量,施工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倡文明施工,在拆卸过程中严禁敞开式作业,而且还要采取防尘、降尘的有效措施;二是采取整移、定向爆破等高科技手段进行拆迁或建设施工,减少扬尘的产生;三是必须对那些运输易扬、撒落的建筑和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对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撒落的建筑材料和垃圾应及时清扫;四是对建设过程中的土壤处应合理规划施工工序,缩短用地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并做好植树种草绿化美化工作;五是采用高科技手段敷设各种地下管网工程,避免开挖路面影响市容市貌和产生扬尘。

2.2防治噪音措施

防治建设施工噪音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协调与配合,为此,在防治过程中应采取如下措施:第一,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自觉性,执行环保法规作为建设工程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第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连续施工作业;三是采取必要的隔音措施,如安装隔音罩、隔音网等;四是提高建设施工技术水平,改进施工设备,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如液压打桩机或采用噪声比较小的震动打桩法和钻孔灌注法等。

2.3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措施

首先,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当天产生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并将其堆放到指定区域;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再生、可重复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再生的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吊落方式清运高处施工的垃圾。

其次,对固体废物中渣土污染的防治措施:合理控制获取土方过程的速度和力度;对箱式运土车进行覆盖;将渣土堆放在指定范围;尽量避免渣土远距离运输;及时运走渣土垃圾。

2.4防治水污染措施

在城市建设施工中,施工人员首先要处理好在地基钻探、基桩、灌浆等工序中抽排地下水带来的大量悬浮物质,防治其直接通往地下水道,造成淤塞、污染。同时,还要合理处理那些清理玻璃、墙体的废水,沉淀过滤其中的杂质,然后再排放。

2.5防治光污染措施

一是通过技术手段减少光污染,如采用镀膜玻璃或加色加图案的低反射率玻璃;二是限制在交通路口、繁华地段、住宅小区使用玻璃幕墙;三是在我国没有出台取消玻璃幕墙的相应政策、法规前,建筑设计部门应将光污染考虑到设计中,尽量采用新材料、新技术。

3.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必然会给城市环境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例如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光污染和光污染等。为此,建设单位必须提高认知,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在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同时,把建设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最终实现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统一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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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蕾.生态城市建设作用机理与模拟仿真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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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黄金节点。目前乌鲁木齐的发展目标是建成西北地区特色鲜明、绿色健康、宜居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为此,要不断解决乌鲁木齐的短板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为乌鲁木齐的经济发展奠定基础。而扬尘作为乌鲁木齐市非采暖季的主要大气污染来源,已经引起了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

1、阐述扬尘

所谓扬尘指的就是地面上的尘土在风力、车辆、人为等外力带动下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是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扬尘污染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道路保洁等人为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据调查,乌鲁木齐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施工工地、堆场料场等扬尘源点,是造成非采暖季期间PM10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本文以乌鲁木齐市道路、施工工地这两类最主要的扬尘污染源入手,就扬尘污染现状和防治对策进行探讨。

2、扬尘的危害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模拟实验,模拟在散装水泥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空气的影响,实验五分钟之后,大气污染浓度检测仪显示:PM10的浓度达到956微克/立方米,由此可见扬尘对空气污染造成的严重影响。而扬尘不仅会使空气污浊、危害环境,对身体也有很大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许多传染疾病的病原体都是附着在扬尘表面进行传播的,对皮肤、眼睛特别是肺的伤害极大,可引起肺部功能异常甚至引发肺癌等疾病。第二,扬尘会形成大气中的颗粒物大大降低空气能见度,从而形成雾霾以及浓烟等。第三,扬尘会通过空气的流动附着在路边的植物上,严重影响植物的生长和城市的美观。此外,空气中的扬尘会与空气中的雾气、蒸汽等形成雨雪,其中的酸性物质会对一些金属、建筑材料造成损害。

3、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现状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乌鲁木齐市为期6个多月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4月1日至10月31日,达标天数209天,同比增加31天。但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问题仍然屡禁不绝,全市通报的重点扬尘污染问题总数有277个,其中道路扬尘问题76个、工地扬尘问题92个,占通报总数的60%,是我市最主要的扬尘污染源。全年PM10浓度仍然高出国家标准二级浓度限值0.53倍,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3.1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据统计,至2016年底,乌鲁木齐城市道路总里程突破1832km,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91.6万辆,加上过境车辆突破100万辆,其中柴油大货车就达7万多辆。机动车污染排放不仅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我市复合型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此外,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和装载的散装物料抖落遗撒,加上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扬尘,在乌鲁木齐市也时有出现。

3.2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乌鲁木齐市2016年在建项目有600余个,监管部门虽然提出了“七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新要求,但部分工地落实力度仍然不足。首先,许多建筑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工地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许多行为和处理方式都不科学。工地仍然存在硬化处理不及时、易产生扬尘的材料未严密覆盖、洒水降尘力度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土石方开挖阶段,扬尘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其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有待加强,执法处罚力度略显不足,使得扬尘污染环节存在许多漏洞。此外,渣土车的管理存在缺陷,许多车辆带有大量泥土在道路上行驶,甚至有的车辆密闭不严使得车内砂石、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四处飘撒,不仅给道路清理增加困难,还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3扬尘污染防治体系有待完善

虽然目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仍有一些责任单位和个人未充分认识到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未有效发挥,对扬尘污染源点缺乏统一的监管,同时缺乏一些有效的管理法律和标准规范,扬尘防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4、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4.1 道路交通扬尘防治对策

针对道路交通扬尘可以通过减少道路积灰量来有效降低扬尘的危害。湿扫作业机械化清扫是当前减少道路扬尘的重要方式,不仅大大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还能有效降低二次污染。同时,增加道路洒水频次,能有效减少扬尘的流动。除此之外,因为绿植能够对周边马路上过往车辆释放的部分颗粒物起吸附作用,能通过增加绿化带面积来减少道路扬尘。

4.2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对策

首先各级领导要加强扬尘防治的重要性认识,有效监督各部门的工作,使其各司其职、强化责任互相配合。同时要强化监督的力度,利用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督的力量规范建筑施工单位的行为,对扬尘污染进行全面监控。同时还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适当增加夜间检查频次,推广在线监测设备的使用并充分发挥其连续监管作用,对整改落实不力、长期反弹的工地,要严厉处罚。

4.3 加强扬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和工作考核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施工工地、渣土车等各类扬尘源点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作用,本着“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制定并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加强行业部门环保履职考核,层层监督到位。

结束语

总之,治理扬尘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行业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完善工作体系,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扬尘污染的防治方法和技术,更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从根源上消除扬尘污染,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才能得到根本改善。

【参考文献】:

[1] 魏秀芝,左嘉,魏宝梅.南昌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情况报告[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