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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进一步规范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职能具有重大意义。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出台的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公共财政改革步伐的不断迈进,从2000年至目前,我国的财政管理推行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纵观这些改革,结合目前会计核算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来看,都已不能全面反映它们所需的要求,从而对1997年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改革势在必行。由此,2013年开始执行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应运而生。
二、新准则对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范化的体现
新准则下,会计科目体系得到了全面梳理和改进,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确认计量原则、所涉及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账务处理等进一步得到完善。在此,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阐述。
(一)进一步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概念,使会计核算基础更加合理化
1997年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所以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方式,虽然一定程度上能够切实反映单位现金流量,但却不能准确合理地反映当期收入支出的配比情况,不能如实反映单位资产和负债,从而也就不能真实体现单位的结余。比如:对年终一次性考核奖的发放,经费在当年就已拨入,而支出确是在年度结束考核后的第二年才发放,这就造成收入支出配比不相符,新准则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后,通过计提当期应发放的工资,就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出单位当年的总支出,得出的结余才是下年度真正可用结余,才有利于下年度各项业务的安排和开展。
(二)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等内容,使会计核算内容进一步完善
1997年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只核算其原值,这在会计核算上存在一定缺陷。众所周知,资产的使用存在着一定的损耗,不计提折旧,就没有反映出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对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就不能提供会计数据支持,导致虚增固定资产总量,容易造成数据失真。同理,无形资产未进行摊销也如此。
新准则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虽然是“虚提”折旧和摊销,但确是一种创新性处理方法,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进一步加强了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核算,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落到实处。
(三)明细科目设置提出要求予以规范,使会计科目设置进一步完整
增加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会计科目,并对明细科目设置提出要求予以规范,使会计科目设置进一步完整。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涉及的经济业务和事项也日益复杂,原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只注重对原值的核算,而忽视对损耗价值的核算,对此没有相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其损耗价值。无形资产也如此。
另一方面,根据新准则,新会计制度从资金来源入手,对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资金的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支出明细科目设置给予规范,还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这些设计和规范有助于政府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支出和分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策
除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本身的健全完善外,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还需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和加大外部监管力度等方面着手。
(一)加强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我国事业单位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会计人才相对较少,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推进,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即使会计准则和制度再完善,如果会计人员出问题,会计核算就会出错,甚至导致不良后果。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非常重要。一要注重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使其积极主动维护财经纪律,发挥应有的会计监督作用,二要加强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操作技能培训,使其及时掌握最新的会计知识和核算方法,熟悉运用财务软件,从而提高业务技术和操作能力。
(二)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工作内容和特点,建立一套符合自己的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控制制度,从资金收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加强财务管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集体研究决策等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机制应贯穿在单位内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同时,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规范工作流程,自觉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的高效运行。
(三)财政、审计、业务主管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预算到决算,财政部门应严格把关,尤其是加强对往来款项、专项资金、公用经费的监督管理,在资金预算批复、审核、拨付等环节上,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同时,审计、业务主管部门在进行检查和审计时,对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纠正和督促整改,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另外,对违反财经法规的单位,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结束语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颁布,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带来了变革,同时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这不仅能够促进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同时也能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能力,从而更好地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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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6-159-03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的这种社会职能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同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使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及使用具备很明显的委托关系。因此,从委托关系的角度审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对于完善其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事业单位财务委托关系
委托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是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可以指定雇佣另一个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服务,并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事业单位存在着的委托关系,尤其是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表现出很明显的委托关系的特征。
1.事业单位财务关系的目标函数。(1)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事业单位为了进行文化、教育、卫生等公益服务性经营,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以财政拨款的方式拨入资金进行运营。就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来说,上级主管部门是委托人,将其社会服务性事务委托给事业单位来经营,由事业单位来进行有关资金的运作,并从事业单位提交的财务报告中了解其经营情况以及决定下一年的资金拨入情况。事业单位是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运作事业资金以经营有关事务,事业单位有义务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财务报告,使其知晓资金运用情况并凭借财务报告获得下一年的财政资金。在此过程中,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目标函数显然不一致。事业单位希望能通过财务报告反映的财务状况争取到更多的财政资金,利用这些财政资金一方面提供社会服务,履行其职能,另一方面能为其职工争取更多的福利。上级主管部门则要考虑如何更有效率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财政资金在社会范围内更好的配置。(2)事业单位与会计人员之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具体事务是由会计人员来进行的,会计人员按照日常的资金流入、流出,作出详细的会计报表,以反映事业单位的资金运用情况。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会计人员作为人,存在事业单位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委托关系;不过,事业单位和会计人员尽管具体目标有差别,但在共同利益下其总体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主要是在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进行的分析。
2.事业单位财务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分析。信息不对称是指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拥有的财务信息在数量的不对称性。在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中,委托人并不清楚人是如何努力实现委托人的目标的,只能要求作为人的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告进行信息传递和反馈,通过这种方式的信息沟通,来掌握人对社会服务事务的执行情况和对财政资金的运用情况。由于事业单位直接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经营活动,对资金的运用状况非常了解,因此拥有较多的私人信息,在占有信息方面处于优势和主动地位。而作为委托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则在占有信息方面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
3.事业单位财务委托关系的缺陷。(1)逆向选择。逆向选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由于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就财务信息的了解存在不对称的现象,会导致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必然会采取一定的措施,从而出现“逆向选择”。在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使用上,事业单位明确知道自己对财政资金使用数量和质量,而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完全了解,只能凭借财务报告来判断。于是,事业单位为了能够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就可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来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而上级主管部门会凭经验认为事业单位所需的资金应该低于其财务报表反映出来的资金数量,从而减少财政资金的拨入数量。这就会导致真正需要较大数量财政资金来发展社会服务事业的部门不能按照实际需要获得资金支持。这是事业单位财务委托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这个固有缺陷带来的后果。(2)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中,由于存在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为了给自己挣得最大的利益,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提供失真的财务报告来掩饰财政资金的真实运作情况。
二、事业单位会计行为的博弈分析
1.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是指事业单位会计行为主体在内外环境的作用下,按照一定的目标,遵循一定的行为规则,利用现代会计理论、管理学原理及一定的计量方法,对事业单位因其经济活动而引起的交易、事项和情况进行处理,形成会计信息的一种实践活动。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主体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除反映事业单位的交易和事项外,还会对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资金提供重要的依据。博弈论研究的是理性的经济行为主体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在存在相互关系的经济活动中如何进行决策以及如何实现决策的均衡。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博弈是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财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博弈过程。
2.事业单位会计行为的博弈假设。(1)假设会计信息失真为故意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失真包括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而引起的非故意性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人员出于内部和外部环境压力而形成的故意性会计信息失真。本文研究的是为取得最大利益而人为的故意性会计信息失真。(2)假设会计人员的利益服从于事业单位的利益,双方虽然存在博弈,但其为合作博弈。事业单位的额外利益能不能实现,还要取决于会计人员的态度和行为,这就形成了事业单位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博弈。虽然他们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涉及到利益的冲突,而是存在利益的共享。因此,二者之间的博弈为合作博弈。(3)假设事业单位和上级行政部门都是理性的。事业单位的目标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目标是最有效地利用国有资产。双方各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他们之间的博弈是一种非合作博弈。(4)假设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占有优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对会计信息的占有优于上级主管部门,即存在信息不对称。
3.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在上述假设条件下,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是否失真就涉及到了两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均衡:会计人员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博弈均衡和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均衡。(1)会计人员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博弈:合作博弈。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和事业单位之间虽然存在利益的共享,但会计作假对会计人员来说是有风险的。会计人员如果作假被发现,其利益不但不能保障,而且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事业单位经营者和会计人员虽然存在利益上的一致性,但在会计信息故意性失真问题上,二者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博弈,而这种博弈也由于其利益一致性而具有合作博弈的特点。这里可以用博弈树图来分析事业单位经营者和会计人员之间的博弈均衡过程。假定事业单位经营者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利益用A表示,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利益用B表示,则B一定大于A,因编制失真会计信息可能被发现而需承担的成本(如罚款等)为C。再假定会计人员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利益为A1(即会计人员的工资),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利益为B1(其中包括因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从单位获得的额外利益),则B1一定大于A1,会计人员因提供失真会计信息可能被发现而需承担的成本为C1,而因不提供失真会计信息可能在单位的待遇会受到影响其成本为D。则事业单位经营者和会计人员之间的博弈如图1所示:
由博弈树图分析,会计人员和事业单位负责人最后选择哪种均衡状态,要看这种均衡状态给他们各自带来的收益大小。如果事业单位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合谋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的利益分别为B和B1,而一般情况下B和B1往往要比A和A1大很多;在被发现的情况下,二者能够获得的利益分别为B-C和B1-C1。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分析来看,如果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成本C和C1大于B和B1,双方都倾向于提供真实的信息。
(2)事业单位经营者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非合作博弈。事业单位经营者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二者在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多少和走向是否合理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其博弈关系为非合作博弈。
假定事业单位经营者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利益为R1,提供失真会计信息可能获得的利益为R2,失真会计信息被发现可能受到的惩罚成本为C1;假定上级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进行严格监管的成本为C2,不严格监管的成本为C3,则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博弈过程如图2:
如图,若事业单位选择提供真实信息时,上级主管部门监管严格的成本为C2,监管不严格的成本为C3,由于C3小于C2,所以上级主管部门会选择监管不严格;如果事业单位选择提供失真信息时,上级主管部门依然会选择使之成本较低的监管不严格。若上级监管部门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监管严格时,事业单位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利益是R1,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被查处的成本为C1,此时,事业单位会选择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如果上级监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监管不严格时,事业单位会选择能使其获得较大利益R2的提供失真信息。最后的均衡状态为(R2,C3),即事业单位选择提供失真会计信息,上级监管部门选择监管不严格。
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改进策略
1.建立会计委派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会计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也成了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大问题,广泛引起了学界的关注。这个问题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中同样存在。
会计从本质上看应该是一种管理手段,为管理提供及时而有效的经济信息。从前面的分析来看,财务信息失真是由于事业单位作为具有信息优势的“内部人”,对财务信息有控制权,会为了单位的整体利益及个人私利而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实际上,对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而言,其基本职责是按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及时地记录和提供会计信息。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则以会计信息作为主要的信息源,结合其他相关信息对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诊断、分析、策划、决策和控制,以此来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并有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作为准绳,这就为会计委派制的实行提供了前提。
由于事业单位为国家预算拨款单位,政府完全有权派人去监督拨款的使用情况。目前,在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已有比较成熟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管理形式,即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对这些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工资奖励、福利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定期轮岗制度。第二种是财会集中制形式,即成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各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不变的前提下,对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集中核算。这两种形式的会计委派形式都可以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从而减少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1)激励机制。激励问题在理论中处于核心地位。在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之间,如果能有一个最优的契约,使二者能实现激励相容,既能实现事业单位的最大利益,又能实现社会服务事业的最好发展,这是最好不过的了。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恰当的会计信息系统,能够为事业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实现信息的均等化。但建立这样一个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显然成本非常大。因此,较为现实的做法是,给事业单位经营者以必要的自,完善对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的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指管理者依据法律法规、价值取向和文化环境等,对管理对象之行为从物质、精神等方面进行激发和鼓励以使其行为继续发展的机制。按照激励机制的含义,事业单位的激励机制的完善应做到:一是对合理运用财政资金并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的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以各种奖酬,以奖酬作为促使其为实现作为委托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目标而努力的诱导因素。二是从精神方面对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所做的合乎上级主管部门目标的努力给予肯定和认同。
(2)约束机制。约束机制是指为规范组织成员行为,便于组织有序运转,充分发挥其作用而经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执行的具有规范性要求、标准的规章制度和手段的总称。约束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各种形式的监督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约束机制是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价值取向和文化环境等,对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之行为从物质、精神等方面进行制约和束缚以使其行为收敛或改变的机制。约束机制可以分为外部约束和内部约束两种,外部约束是通过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政策,从制度上给事业单位及其经营者一个必须执行的约束,使之合理运作财政资金并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内部约束机制是通过对事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善来约束事业单位经营者。无论是内部约束机制还是外部约束机制,要发挥作用,都需要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总之,理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从理论上给予了重大的指导,通过从委托的视角来审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对于我们找到理解财务管理问题的焦点,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改进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3.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改进措施。博弈论的精髓就在于可以防止某些事件的发生。也就是针对他人、对方有可能采取的措施来制定自己的措施。进行这些工作都是费时、费力的,需要一定的费用,会产生经济成本。博弈参与者就会根据所产生的经济成本与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进行比较,选择自己的决策。失真的会计信息的提供,其目的是想从中获得比真实会计信息能带来的更多的利益。但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一方面会产生经济成本,另一方面还会形成被发现后带来的惩罚成本。通过博弈论,对博弈各方的成本和收益状况进行分析,能够找到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1)寻找会计失真的源头。从事业单位与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可以看出,由于对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管者没有任何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所以,不管事业单位提供真实的还是失真的会计信息,上级主管部门都会选择监管不严格。对此,政府应该有强制性的制度干预,要求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必须严格监管。上级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是通过其专门的财务部门来进行的,在没有任何奖励措施的情况下,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会选择在没有收益的情况下使其成本最小的工作方法,这自然会导致监管不严。因此,对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工作者在审核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工作采取奖惩措施,当事业单位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被监管部门的财务工作者查出来时,给予监管部门财务工作者一定的奖励,当事业单位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监管部门的财务工作者没有查出来,结果事后被发现,则给予严重的惩罚。这样,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入手,以严格的监管来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发生。
从事业单位的经营者与会计人员的博弈来看,会计人员并不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但是如果会计人员与经营者合谋的情况下,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如果会计人员不与经营者合谋,会计人员在事业单位的福利状况一定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从源头出发,在故意性会计信息失真被查出时,经营者要承担会计信息失真的大部分风险。这样在风险足够大的情况下,促使经营者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事业单位经营者认为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能够带来的收益远远超过有可能带来的损失的话,则仍然会选择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人员也只有选择同意。因此,必须加大事业单位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成本,加大对发现虚假会计信息的惩处力度。
(2)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查处力度。从广义上说,会计制度泛指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引导会计活动的各种法律、规则、准则等。作为一种制度,会计制度的制定不应该是从上到下的一次性过程,而应该是一个多重的、多次的社会博弈的结果。在我国会计制度建设中,由于在较大程度上是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往往带有“自上而下”的特点,尤其是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其制定过程更是具有“直接执行”的特点。由于缺少了事业单位与规则制定者之间就会计规则进行的博弈过程,导致事业单位的某些利益不能得到体现,从而出现了事业单位为实现自身的利益而“下有对策”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为此,我们必须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过会计制度制定过程中事业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多次博弈,来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会计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使国家和事业单位自身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兼容,从而达到较为理想的均衡状态。
一种兼顾了各方利益的会计制度才是理想的会计制度,才是博弈双方都自愿执行的有约束力的契约,任何人或任何单位想通过违反制度得到什么好处,则按照制度必将从别的方面受到更大的惩罚。因此,为了保证各方利益,一旦通过博弈过程形成的会计规则制定下来,双方都要按规则行事。对于违反会计规则的行为,政府机构要维护所制定准则的权威性,对违反准则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目的是使违反准则而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者得不偿失,使其违规成本大大增加,从而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念头。这样,会计信息供给方就会愿意提供真实而相关的会计信息,使各博弈方都能得到合作利益,而不愿意提供失真会计信息而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提供会计信息的经济利益动机得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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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管制概述
会计管制是指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介入会计行为,而会计行为包括企业管理当局加工生成会计信息的会计行为,也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会计信息质量承担鉴证责任的审计行为。政府和会计职业团体都是会计管制的主体。会计管制的客体主要包括会计规则、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管制分为会计信息披露管制和会计职业管制。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会计信息具有公共物品性、外部性、分布的不对称性和供给的垄断性及竞争性,导致会计信息市场失灵,这是会计管制必要性的根本出发点。各国进行会计管制的目的虽各不相同,但无非是基于稳定资本市场、纳税和管理企业、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会计管制存在的问题
1.会计管制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会计管制法律规范缺乏可操作性,会计管制法律配套的法规不完善。《会计法》相关规定比较抽象,实际操作比较具体复杂,难于掌握,缺乏定量的标准。会计管制的相关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有时相互之间甚至存在一定的矛盾。目前的会计管制法律主要限于《会计法》中相对完整的规定,其他辅质的法律、规则都还不完善。特别是缺乏适当的诉讼机制,实际操作中力度有限。
2.政府行政部门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现行《会计法》虽然规定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均负有对《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责,但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却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分工不清导致部门之间要么相互推诿、要么重复检查,使会计管制的力度大打折扣。
3.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公平竞争。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存在的众多不公平竞争也都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不公密切相关。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与其原来所举办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和大量业务往来,往往将他们管辖企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指定给这些事务所。一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违规降低审计收费标准招揽业务,在注册会计师职业服务市场竞争中,当客户与注册会计师对一些会计原则问题或其它专业问题的观点、立场不一致时,客户由于不认同注册会计师的立场而改换审计人员,在某些时候也会含有一定的贿赂成分。
三、解决我国会计管制问题的对策
1.改进会计管制必须坚持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导向。国内外会计管制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会计管制是以公司治理结构为导向进行持续改进。政府实施会计管制的目的不只是为了让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使利益相关者获得可靠的信息,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应有之意。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从公司持续、良好的经营业绩中获得。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不可能有良好的公司经营业绩,利益相关者的根本性和长远性利益也得不到保障。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才是维护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长效性保障机制,会计管制必须及时地通过自身的调整和改进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会计管制的相关法律必须得到有效实施。我国会计管制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得到良好的遵循,有法不依的情形还比较严重,必须围绕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充分利用会计管制的法律机制,除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外,应把着眼点放在“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上。应从会计信息加工、披露及鉴证等各环节狠狠打击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在涉及会计管制的有关法律中必须强化执法主体的行政和民事责任,以及执法人员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以减少以至避免这些执法主体和个人的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3.改进会计信息披露管制要优化和整合会计规则系统。实施会计管制必须有可资依据的恰当的会计规则系统作基础。财政部门作为我国会计的行政管理机关,在宏观会计管制方面负有领导责任,应维护财政部会计规则制定的权威地位,其他部门的会计规则应与财政部所的会计规则相衔接。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共同点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都属于会计范畴,都起源于企业生产管理;目标相同,不管是向内部或外部提供会计信息,都是为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能力为目的。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区别。管理会计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过程中价值形成和价值增值的预测与决策、规划与控制、分析与评价,确保资源有效利用,提升供给公共产品及服务的能力;财务管理则是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收支执行为主线,确保各种形态资产的安全完整。
具体有以下几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同:管理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仅限于内部管理人员,是保密的;财务会计信息是相对公开的,包括内外部的利益相关方都可获悉。会计对象不同:管理会计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活动;财务会计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会计主体不同:管理会计为了能提供便于管理用的信息,会计主体可以是多层次的(如可以是一个责任单元或责任中心);财务会计以行政事业单位为主体并反映其资产负债的财务状况、收支信息等。会计事项的处理规则不同:管理会计不局限于会计规则、可以不受规则限制;财务会计则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计量单位不同:管理会计可用非货币单位计量(如实物单位等);财务会计则以货币计量为主。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准备条件
修改的国家会计法规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相关条文规定,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转型并同时实施管理会计的重要外部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并消耗财政预算资金,依据《会计法》的规定用财务会计的方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消耗的来龙去脉并形成会计信息,依据《审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等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评价。财务会计工作理所当然的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也需要有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合理建立并有效实施,是实施管理会计的重要内部管理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合理建立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可为管理会计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合法、合规及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也可为管理会计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真实、客观的非财务会计信息。管理会计所使用的基本信息有的来源于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财务会计信息,有的来源于职能活动非财务信息。建立完善适应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需要的内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财务会计支持条件。管理会计所使用的基本信息来源于财务会计信息,有的是财务状况等信息的直接使用,有的是对财务状况等信息的调整与加工。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必须服务并服从于管理会计提取信息的需要。
划分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成本项目并确定成本归集方法、成本项目的类别与性能,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基础条件。根据经政府批准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即“三定规定”确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依据职能划分活动项目并确定责任单元。在责任单元内依据职能活动划分成本项目、确定成本归集方法。按照成本项目费用与职能活动任务大小的变化关系,确定成本项目的类别与性能。
三、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环节与技术方法
管理会计事前预测与决测环节及技术方法。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能应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决定了其本身应开展的常规职能活动及专项职能活动。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常规职能活动开展的特点、环境影响、历史成本及先进成本等因素,确定常规职能活动的目标成本。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常规职能活动的目标成本,采用移动平均法、时间函数法等方法可预测开展常规职能活动的成本。采用因素分析法、增长趋势预测法可预测事业收入。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根据专业咨询机构对专项公共服务产品的咨询成果,确定专项公共服务产品的目标成本,采用方案比选的方法进行专项职能活动决策。
西方非营利组织的概念是从美国的会计理论中借鉴过来的。按照美国会计理论界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的标准,凡是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的,均应归属于非营利组织,并应遵循有关的会计规则:
(1)资财供应者提供的各种资源既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经济利益上的回报。
(2)对外提供服务或商品不以营利或获取某种营利等价物作为目的。
(3)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买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资财明确的所有者利益。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将事业单位会计定义为: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概念相比,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概念能直观地体现会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联系,简洁明了,概念与内涵一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仅仅适用于国有事业单位,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则适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首先,西方非营利组织通常采用权责发生制。以西方会计界较为公认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第93号公告《非营利组织折旧的确认》要求,非营利组织的大部分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非营利组织收到资源提供者规定在将来期间方可使用的资源时,不能将其确认为收入,应确认为递延收入。收到限定用途的资源时,不能马上确认为收入,要等到这部分资源满足其所附限制条件时才可确认为收入。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具有简便易行、可直观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人工成本低等优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也日益显现。
其次,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比起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要简单得多。西方对非营利组织会计报告却比较重视。以美国为例,1993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第117号公告《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作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其内容有:
(1)鼓励非营利组织编制和公布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资产、负债和基金余额按照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未限定用途基金分类列示。
(3)收入支出表按照资产负债表中划分的各类基金来报告与其相关的收入、费用、结余。
(4)现金流量表可以按直接法和间接法编制。
(5)鼓励非营利组织对那些不要求进行会计确认的事项做出揭示等。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基建投资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西方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种基金,以及适当的补偿性收入。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像政府会计一样,严格按“基金”建立核算模式,其财务资源的管理与分配严格按照出资者的要求,将财务资源分为永久限定用途基金、暂时限定用途基金、未限定用途基金。
我国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拨款,各种捐赠和自己的创收收入所占的比例较小。对事业单位财务资源的管理分为:事业基金(在西方称为未限定用途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属限定用途基金)和结余,在事业基金中又分为一般基金和投资基等。虽然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实务中,是按照资金的用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和报告的,如经费收支根据其用途的限定情况,分为专项收入、专项支出与非专项收入、非专项支出。
在财务资源的分配方面,除专用基金的限制性较强以外,其他基金还没有按照限制的办法管理,基金所创造的收益也未严格按照限制与非限制区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部分事业单位将逐步与政府脱钩形成独立资源的会计主体。
在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中普遍认为,尽管非营利组织没有明确的所有者权益,这些组织终究也需要资本保全。否则,该组织原有的规模和服务能力便会萎缩,资产供给人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通常看来,期末净资产的财务金额大于或等于其净资产的期初财务金额,便可认为非营利组织的资本保全了。但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此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一)结果真实观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多重涵义。一般地,真实性是指会计本身所具有的如实、客观地反映特定主体所发生的事项及交易等,公允地、如实地披露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一种质量特性。显然,这里的真实性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结果――无论采用什么样的会计规则与程序,生产出来的会计信息只要符合以上标准便是真实的,对于这种理想的真实性,不妨称其为结果真实。
(二)程序理性观
当前会计信息的生产、替代均需要遵循一定的,大家共同认可的会计规则(一般体现为会计法律、准则以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笔者认为,这种会计规则既然为各方所共同认可,那么在会计循环时只要遵守了这些会计规则与程序,我们便应该认为这样的会计信息是真实的。这种真实就是程序理性。
(三)真实观的协调
当前,各国会计环境的差别导致了它们会计规则之间的巨大差异,对同样的经济业务,不同的国家通过各自的会计规则进行处理后所生成会计信息差异甚大,实质上就形成了真实性的多样化,本应是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的会计却由于这种差异而成为国际经济交往的阻碍。因此,协调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一)外在原因
1.法规不健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已初见规模。但《企业会计准则》、十三个行业《会计制度》、相继颁布的具体准则共同起作用,状况较乱。《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2.会计理论不完善。现有的会计理论在很多方面还不能满足完全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的需要。如会计期间假设,是人为地划分时期,其结果必然与客观事实有差距;货币计量假设,假设币值不变,遇到通货膨胀时,货币计量假设基础上核算的会计信息就不能如实反映客观情况。真实的现在情况;重要性原则,是将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不重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由于合并了相对不重要的事项,使会计信息与业务原貌有出入;谨慎原则在应用时,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少预计或不预计可能发生的收入,使会计信息带有了估计成分,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外部监督乏力。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下属单位,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缴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
(二) 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搞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人员失职。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导致会计核算错误,信息失真。
3.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单位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配备不合理,岗位责任制不明晰,会计交接手续不规范,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会计法规建设。
《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收支不予办理。在实施《会计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反普遍、处罚难办。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会计法》的修订工作,将修改《会计法》的不足之处,明确法律责任,特别是对将虚假会计信息提供给国家、社会、投资人,并导致损失的人员在《会计法》中规定给予重罚,详细规定处罚的具体标准,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逐步废止《企业财务通则》和众多的行业会计制度,使指导会计工作的技术标准只有《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使具体业务核算必须遵循相应具体准则的规定,防范会计舞弊,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二)加大执法力度。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美国20年代经济危机前后,虚假会计信息充斥证券市场,政府通过法律将会计责任明确界定给企业经营负责人,违法乱纪者给予重罚,较好地杜绝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这一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三)逐步完善会计理论。
会计理论与实践发展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有些原则、假设虽有缺陷,但还将继续使用。我们在发展会计理论的同时,尽量减少信息失真的程度。会计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世界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会计理论也将不断创新和发展,使提供的会计信息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委派制,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会计主管部门统一向企业派遣会计人员的制度,被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和管理由委派机关负责,使会计人员从企业中完全独立出来,不受企业负责人的制约,使会计人员“顶得住又站得住”,保证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
(五)加强监督力度。
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验证、检查、监督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级财政、税务、审计机关要依法对企业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负起责任,在对所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业务上进行指导,核算上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应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依法执业,客观公正,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认识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使之在履行职责时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杜绝伪造、编造会计信息的现象的发生。不断吸收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9-0-02]
一、引言
近些年来,在我国却不断出现会计造假现象,如东方电子、蓝田股份、TCL通讯财务风波等,在国外,美国安然事件、世通事件等著名大公司因财务造假而被迫申请破产也引起了轩然大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日益增多,而且日趋严重,引起了企业会计信息危机,以至于人们对会计信息都采取不信任的态度,甚至把会计和造假联系在一起,形成了错位认识。毫不夸张地说,会计信息的作用被弱化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会计发展一大难题,也是一大障碍。
二、会计信息失真原因
(一)会计信息在核算层面失真。虽然说会计是通过一系列有逻辑关系的数字,按照一定计量原理而形成的科学,但是,当前企业往往难以在会计核算上做到规范、统一或者及时,在现金流动、债权债务、资产等会计环节的核算与处理上与客观上要求不符,甚至与科学计量背道而驰,造成核算层面的数据失真,这其中既有客观上的因素,也有主观上的因素。
1、会计规则缺陷性。近几年来,国内外所出现会计信息失真重大案件发生后,都对社会经济造成了一定冲击,随之而来,社会舆论都不可避免地谈及制定一系列的会计法律法规,甚至出现因为某一重大会计信息失真案件迫使政府出台新法律法规的情况,这就说明了会计法规体系普遍存在着缺陷性。世界上毕竟是没有完美法律法规,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性因素是客观存在的、不可避免的。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会计的发展起步晚,对会计失真也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期才有所认识,故我国在会计准则、制度存在的漏洞也大,难以反映企业正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了利润操纵空间,令假账层出不穷。
2、会计人员自身的缺陷性。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的最终体现都出于会计人员之手。在会计核算处理中,由于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信息失真,往往都是因为会计从业人员自身具有缺陷性,这也是造成核算层面失真的主观因素。
(二)会计信息在控制层面失真。会计信息具有流动性,所以会计信息在控制层面上要做好,才能既可以依靠内部控制去抓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可以依靠外在的监督去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使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可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却使这种内外兼治设想难以实现。
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许多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都不够重视,制定了的制度也只是高高挂起,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制定。企业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内部控制意识不强现象普遍,而大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也需要引起重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环境不断变迁,出现了新的经济情况、新的经济业务,如会计电算化等,旧的控制规范需要更新。可是,能够更新内部控制制度的企业很少,明显带有滞后性,而有些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本就不合理,利用财务制度去替代内部控制制度。
2、会计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企业的会计本身监督,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上级主管部门为了权衡本部门的利益,偏袒自己的下属单位,使监督弱化;税务机关以税收征管为宗旨,注重税款的加纳,忽略其他会计核算监督;审计机关重点是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不可能对所有企业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监督,从而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会计信息在报告层面失真。会计信息主要是借助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与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向使用者传递的。可是会计报表编制者所提供、披露的会计报表,经常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造成会计信息在报告层面上失真。报告层面上失真从其产生的原因来分析,可分为非故意失真与故意失真。
1、非故意失真。在报告层面上的非故意失真其实就是在工作上出现疏忽、笔误、计算错误、遗漏、失误等技术性差错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这在本文前面已经有所提及,这里就不作详细的讲解。
2、故意失真。在报告层面上的故意失真往往表现为会计操纵、会计造假。这主要是企业领导层缺乏法制观念,好大喜功或者受到利益驱使,不惜违反会计法规,暗示,甚至授意,指使财会人员在会计信息上做手脚,致使信息失真,这是会计信息失真最直接,危害最大的做法。做假账,编制假的财务报表以应付不同的监督部门;做出简单的加减核算就合并报表;肆意制造假业务等手段在报表上减少收入,增加费用,操纵利润以求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致使会计信息失去了公正性。而会计人员为了保住工作,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主要是注册会计师)为了丰厚的回利,都对企业领导言听计从,简化审计程序,对异常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根据以上的分析,对于会计信息失真存在的问题,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会计规则,加大惩罚力度。会计信息是会计规则的使用者根据一定的会计规则而产生的。如果会计信息失真,那肯定是会计信息在产生的环节上出现问题,因此,会计信息失真首先与会计规则的质量有关。
1、细化会计规则中基础工作设置要求。对资产负债表的分类、基本格式、各项收入费用的列示方式,损益表的基本格式、分类、各项收入费用的排列方式,营业报告的记载内容格式,附加明细表的分类类及列示内容以及会计公告方式都可以做出具体而强制的规定。这样既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杜绝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下的违规行为,也可以使会计信息披露更真实,更完整。
2、增强企业、会计从业者法律意识。法律可以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可是实际情况表明,我国许多企业存在着有法不依,有错不纠的做法,这大大地削弱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权威。增强企业、会计从业者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自觉性显得尤为重要。
3、提倡社会公众参与,制定高质量会计规则。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既有利于会计规则制定机构制定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会计规则,也可以让会计规则制定机构集思广益,掌握更多的会计知识。
(二)建立健全监督控制体系。在完善会计行业准则和制度的前提底下,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控制体系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基础。
1、从企业自身来说,建立合理可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使不相容的职务分开,减少相互间的勾结。然后是在汇总、分析、报告企业交易中,建立适合而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后,为了设置好的内部控制能执行,确保效果,最好就要有一个内部审计或自我评估系统。
2、从企业外部来看,注意搞好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师事务所等的自身建设,壮大注册会计队伍,发挥其特殊的会计信息监督职能,使其实实在在做到独立、公平、公正、公开并依法执业。
3、上级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特别是明确审计署与财政部的权力与责任的划分,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
(三)提高领导者及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企业领导者往往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责任人,其利用会计造假、会计操纵所获得的非法收益让他们走上不法之途,影响国家经济发展,所以领导者有提高素质的必要。但是,难以对领导者进行教育工作是提高领导者素质难以突破的关卡。目前,不妨考虑在社会上形成诚信舆论,并实行奖励机制,即对会计信息处理好,能够切实做到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公开的企业予以奖励,这对保持企业家积极、踏实的作风,对企业未来健康的发展有一定的帮助。
会计从业人员作为会计信息处理的直接参与者和制造者,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显得尤为重要,所以要切实做好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工作。一、应注意对不称职的会计人员实施调离,聘请一些业务能力更高,注意会计信息真实的会计人员,形成财会人员间的竞争态势,使企业会计信息能更真实、更准确。二、应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管理,也就是对会计人专业技术资格和年度考核工作多留意,提高职业判断的准确性。保证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的能力没有下降,能继续从事会计工作,也能处理企业不断更新的会计信息。三、应对会计人员实行在职期间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四、结束语
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本文将会计信息失真归纳为在核算层面、控制层面、报告层面三个层面上的失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现实中,我国应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对会计信息失真进行治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减少会计信息失真对我国经济的危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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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海鹏.“天下欲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危害及对策[J].北京物资流通,2009,(1).
现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从总体方面和具体核算方面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总体性问题:纵向视角的分析
现行《准则》和《制度》是1997年颁布,从1998年开始正式实施的,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中,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业务具有规模小、比重低和形式单一等特点,因此,会计规则中对于这类业务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总体来看,《准则》和《制度》对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业务核算的规定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单一的列举方式:未完全涵盖事业单位的多种投资形式
在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核算方面,《准则》和《制度》采用列举的方式,按照投资的形式分为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在此基础上按照货币、材料、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四种投资品形式,列举了以每种投资品进行投资时的账务处理方式。但是,随着事业单位改制的进一步深入,事业单位的投资品和投资形式也进一步增加,这种列举方式无法涵盖所有投资形式的缺点就凸显了出来,这导致制度规定无法跟上经济实践的变革,只能亦步亦趋地进行被动补充。
2.简化的科目设定:未满足实际核算需要
在我国目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仅在《制度》中规定:“对外投资”科目用以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对于投资收益(损失),并没有设置专门的科目予以核算,仅将其作为“其他收入”科目核算的一个明细项;对于备抵科目,《准则》和《制度》中并没有提及。这种简化的做法符合当时对外投资业务在事业单位整体业务中所占比重不高、方式较为单一的实际,但难以满足当前工作的实际需要,造成事业单位在对外投资核算方面口径偏粗、无法细化的问题。
3.简单的处理方式:未详细规定非货币投资评估增减值的处理
从性质上来讲,事业单位是要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因此,事业单位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其投资品也多为自己的产品—技术、服务等,即:投资多为非货币投资形式。因为非货币性投资品的计价会有成本价、市场价和合同确认价等多种形式,这些价格与对外投资的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异,就出现了非货币性投资评估增减值的问题。对于这种评估价值差异,《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记账。对于投资品账面价值与评估确认价之间的差额,《制度》规定:对于以无形资产、材料对外投资的,对于评估增减值,分别在投资当期计入或冲减“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对于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要求在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账面价值的同时,将评估增减值计入或冲减“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这种规定是建立在合同确认价与市场价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的,仅仅将公允价值等同于合同确认价。但是,一旦事业单位和被投资方出现“合谋”,导致合同确认价严重偏离市场价,就会出现严重的会计计量问题。
4.静态的计量手段:无法反映投资价值变动
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形式和渠道日趋多样化,随之而来的就是投资在持有期间价值的频繁变动,对于这类问题,《准则》和《制度》没有进行相关规定,这导致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能长期偏离市场价值。
除此以外,在当前形势下,事业单位的投资收回也不全是货币形式,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材料等多种非货币形式,那么,对于这部分非货币形式的投资的收回,事业单位应以何种价值入账,现行制度也没有详细的规定。
(二)在具体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横向视角的分析
事业单位现行的《准则》和《制度》在对外投资核算方面的规定是按照投资品类别进行规范的,在相关规定中,对于每种投资品形式的投资,《准则》和《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货币形式投资:对外币形式的投资存在制度真空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事业单位也和企业一样越来越多地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对外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增多。这样,以外币形式进行的投资活动也就越来越频繁了,因此,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折算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人民币对外币值不稳的情况下,这一问题显得特别突出,但制度对于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以何时、何种汇率进行折算等问题,却没有相关规定,出现了制度约束的真空地带。
2.材料形式投资:不同纳税人增值税的处理规定迥异
《制度》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这种规定是将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的行为视同销售,并按照销售价(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计算缴纳了增值税。
会计体制创新要从宏观的国家方面与微观的企事业方面进行探索,国家确定的会计体制要有利于建立企事业的会计体制,而企事业单位建立的会计体制也要能与国家的会计体制相衔接,使之能保证经济的顺利进行。
2、会计制度创新
会计制度创新是对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所应遵循规范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会计制度创新的内容主要有:(1)建立会计制度,其理论基础、原则、内容、方法、特点(系统性,目标性,规范性,技术性,时间性,强制性,社会性等)及其关系的创新。(2)会计制度体系,其性质、构成(按其制定的单位及其适用范围分为国家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地区会计制度和企业、事业会计制度,按其内容分为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按其内容范围分为综合会计制度、专项会计制度、部门会计制度和其他制度中会计制度)及每种会计制度的内容、作用的创新。(3)企业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4)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5)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种类、内容、作用、制定程序与其他会计制度相互关系的创新。(6)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其内容、作用、质量、要求、规范、程序、手续、职责、考核等的创新。(7)会计信息系统制度,信息系统的建立、范围、内容和质量,信息的输入、加工、整理、传递、贮存和输出的创新。(8)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建立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要实行财务公开,披露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去向(接受单位或个人)、渠道、内容、要求、作用和保护等的创新。(9)财务管理系统制度。企业推行管理信息化,相应要求推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立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性质、特点,系统的范围、内容、要求、子系统、环节、程序、整合、时间、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措施和奖罚等的创新。(10)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会计监督的范围、内容、标准、要求、程序、责任人员、岗位责任、检查和奖罚等的创新。(11)学习制度。以人为本要重视对人的培养,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学习的范围、内容、要求、形式、人员、考核、时间和奖励等的创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事业单位不能够依靠财政拨款维持基本的生活和办公需要,造成了经费紧缺。因此,如何减少事业单位的浪费现象,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利用事业单位的优势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经济效益成为了现阶段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重点。
一、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现状分析
在计划经济时代,事业单位就其性质来说,是由国家委派为社会提供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和卫生等方面工作任务的部门,他们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主要的经费由国家承担。由于这种国家拨款的方式使很多的事业单位都不需要对其本单位进行必要的预算,因为他们只要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就会获得预算内的拨款,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考核以及财务的管理并不是他们的重点。各级事业单位由于对其的放任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并且使管理呈现混乱局面。
但是,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措施对其进行改革,而由于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强,财务会计制度本身存在漏洞,使得拨款缺乏监督,资金的裸泳、随意使用、盲目使用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这就在无形中加强了财政负担。
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管理改革的原因
1、财务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个单位的基础是资金,健全的财务制度是一个单位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保证。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健全的财务制度,特别是在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决定单位兴衰成败的关键性因素。因为现在很多事业单位的性质都正在发生变化,过去依靠政府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正在减少,而相对来说,事业单位要依靠市场生存,所以,如何提高自己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如何使资金发挥最佳效果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整套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成为必然选择。
2、预算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很多在预算阶段就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第一,部分事业单位编制预算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实现对资金使用的控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是因为制度规定不得不编制预算,因而他们对待财务预算编制的态度不认真,完全是应付。第二,很多事业单位在编制单位财政预算的时候都没有采用科学的方法,而是仓促对其编制完成,使其因为缺乏一定科学的方法而降低了准确性。预算编制方法的简单、粗放使其并不能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速度与规模。第三,事业单位执行预算时,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有的单位相关部门隐瞒开支,而导致各种腐败现象。
3、收入、支出与成本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事业单位对其本单位的财务管理不及时,常年不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收,这样即使存在问题,也不能够及时的发现纠正。第一,事业单位的日常开支存在着违规作弊现象,很多单位行政收费、事业收费以及其他性质的收费相互混同,这样就使得资金的来源、使用无处可查。第二,对于各种支出和收入账目计算不清晰,比如当购置了固定资产,采用一次性计入,那么这样就往往会引起当月结余减少。第三,很多的固定资产的附加值减少的情况由于没有进行及时核实而在财务会计账目中得不到充分反映。
三、事业单位财务质素管理创新策略
1、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法制建设
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法制建设一方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是保证会计规则秩序的应有之义。首先,相关部门应该很据《会计法》出台系统的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进行规范,保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受到监督,这样就极大的维护了会计法规,有效的保护了国家财产,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国家可以设立基金,对于那些保护国家财产的实绩进行宣传并且奖励,而对那些违法行为则追究到底,以打击挪用公款,公款吃喝现象。
2、健全财会管理体制,强化财会控制意识
现阶段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现状有着历史根源,所以,对其的管理和纠正就必须从单位内部加强财务管理的控制意识,将各项法规建设全方位的渗透到财会管理工作中,从而有效的帮助事业单位形成财会信息收集、信息归档、信息决策、信息奖惩体系,以最终实现事业单位内部的科学管理。第一,财政部门应该根据事业单位所提交的预算报表,在公共财政政策指导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各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能够有条理,有层次。第二,财务部门对事业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督,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做到事前论证、始终控制和事后问效的功能。第三,改革财务报告体系。随着社会的发扎,事业单位的投资主体走向多元化,因此,应该使事业单位现行的资产负债表、专项资金收支表、收入支出情况表等与企业单位的财务纰漏制度接轨,以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效。
3、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财务管理工作是想象法规性、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实现高效的管理就必须依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因此,作为事业单位应该选聘懂业务、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进行。对于已经进入到工作岗位上的相关软应该加大对其的培训力度,使其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使财务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结语
在知识经济时代,财务管理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绩效考评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建设等方式保证财务管理的各项政策得以实施。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169-01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会计信息逐渐成为社会财富分配的依据、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管理当局业绩评价标准和管理当局解脱经济管理责任的手段。因此,如何制定和完善会计规范和监管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要依赖于会计行为的优化,笔者从寻租理论的视角,通过对会计寻租的治理来达到优化会计行为,从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会计目标,完善资本市场。
一、政府与企业的契约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面临着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有关契约设计、制度安排、组织创新等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新问题。交易费用和契约分析使经济学的研究进入了更为现实的世界和非市场的领域,提高了经济学理论对现实存在的经济组织和经济现象的解释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与契约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时期,政府和企业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但是,这种契约关系是一种不完备的契约关系。这就使得我国的资源配置呈现出一种准契约配置的特征,严重地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资源配置效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契约配置与非契约配置并存。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运用契约关系配置经济资源,另一方面仍然存在非契约配置现象,在某些领域仍然存在国家计划与命令配置, 契约关系的谈判、签订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受行政支配。(2)在契约选择上受到限制。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以后,尽管企业在法律上具有法人财产权、成了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某种意义上有了选择契约的自由,但这些契约主体仍然受到某种计划控制或某种行政职能部门及某个地方政府严格控制。(3)契约主体模糊、契约条款本身不健全、或缺乏有效的履行机制。
因此,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资源配置的契约制度,进而消除政府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消除在渐进式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寻租现象。要达到这些目标必须要靠不断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就意味着要不断界定和明晰产权,形成关于创新的激励机制,降低寻租和“搭便车” 等机会主义的可能性,降低交易费用,不断实现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对无效率的经济组织的替换,最终促进经济的不断增长。
二、会计制度变迁
在经济体制转轨中,完善经济资源配置的各项制度,必须从契约配置入手。经济的契约化,必然导致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依赖于契约演进的进程。制度变迁一般是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的组合所作的边际调整。
在会计制度变迁过程中,应允许和鼓励通过创造更多的消费者剩余而创造租金的那些竞争形式,打击那些志在获取和保留现存租金的竞争。避免建立会创造出租金的制度,亦即会引起寻租行为的制度和制度制定机构。会计制度的变迁,涉及到社会各利益团体利益的合约,涉及到社会生产关系。于是,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从寻租理论出发,优化会计行为,应首先考虑改革会计制度制定主体,改革会计监管模式。
三、改革会计制度制定的主体
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某些领域,制度结构的温和变化也会产生有益的效果。如让一个委员会而不是一个单一的管理者来授以特许证,那就可以通过增加委员会人数的方式来抑制寻租行为。类似的,负责规则几个产业的委员会就比较不容易被一个单一的产业所俘虏,因而更有可能对分散的消费者和消费保护者的利益负责。
会计制度制定主体也面临着同样问题。我国会计制度历来以政府为制定主体。尽管在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考虑到会计准则涉及许多技术问题,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到相关利益主体的经济利益,成立了国内外咨询专家组,并在正式颁布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但实质上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主体仍然是政府,是政府模式的典型代表。由于政府的权威性以及政府内成员利益的基本一致性使得会计制度的制定成本和实施成本均很低,但是,由于政府掌握的知识存量和企业信息比经营者都少,而且信息存在着不完备性,这样就使得政府要制定一个完备的、符合企业真实情况的会计制度的成本较高。清华大学谢德仁教授将会计制定权划分为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制定权和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从社会福利最优考虑,应该将一般通用的会计规则制定权授予政府,将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授予经营者。
四、改革会计制度执行中的监管模式
在经济社会中,除了法律规范之外,还存在着监管。会计监管是指以解决经济活动中的会计信息披露为目的,政府机构、民间组织(职业性会计团体)和自律性团体(行业协会)依照人大制定的法律和法规,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各种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的会计监督和管理。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当中,我国的会计监管主体包括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审计署等部门,各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监管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能重叠,导致监管部门的职能异化,以至于不分主次,这些弊端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导致了无效的监管。而且,中注协作为一个行业协会,并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同步体制改革,实行脱钩,它还带有明显的政府色彩,依附于财政部。会计师协会等民间组织还没有有效的参与到会计监管过程当中,未形成对会计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
改革会计监管模式,就是要使中注协作为一个行业协会,为行业的发展和行业的社会承认,研究会计规律和发展会计技术,制订行规,建立行业自律,对会计行业进行监督,并强制实施自律规则,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来实现对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行为的监管。
总之,会计监管主体在履行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应充分体现效率原则,尽量避免职责的重叠和交叉监管。只有做到各司其职,落实责任,才能有效地树立会计监管的权威和公信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