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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的内容与重点不同大型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对项目决策、建设程序的监督,防止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行为的发生;注重对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保值增值过程中责、权、利的统一;注重研究制订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程序、方式方法、处理处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统一标准和口径,以严格的程序、有力的手段,加强审计业务管理,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本文所指的项目跟踪审计,注重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在于合同的执行方面和工程造价的控制,目的在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3.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不同大型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对象一般为列入国家或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独立项目,工程规模大,审计时间长。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第三方跟踪审计项目规模相对较小,但数量多、种类杂。
二、实行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1.有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传统的项目审计是一种事后的审计监督,一般安排于项目即将交工或交工后进行,仅涵盖施工和工程结(决)算两个阶段。而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了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结(决)算和运营管理等阶段,从整个项目周期来看,传统的项目审计模式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各阶段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情况。以合同签订阶段为例,由于没有审计人员的事前参与,有些承包合同条款不严密,不规范,存在不少漏洞,如工程范围比较笼统,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费率未作详细约定,工期、质量、违约责任不清等。特别是一些闭口包干合同,对包干范围、质量要求、调整手续等没有明确约定,导致包干项目包不住,闭口合同形同虚设,最终仍按实结算,很难真正控制工程造价。由于施工项目的不可逆特性,经常出现事后审计发现问题难以得到纠正的现象。而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实施全过程监督,从前期工作阶段即参与其中,由独立第三方及时就各阶段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对工程造价进行准确审核,最终形成审计报告。从项目管理五大要素,即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环保方面考察,跟踪审计以控制成本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供全过程监督和咨询服务为手段,间接促进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与环保,充分体现了审计监督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
2.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成效传统的项目审计由于采用静态操作模式,一般仅对承包商上报的工程结(决)算报告和过程计量支付文件开展审计工作,事前和事中基本没有审计人员参与,由于介入时间晚,审计人员无法准确掌握项目全过程情况,对隐蔽工程以及工程变更、材料采购情况,往往缺少有力的审计证据。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生与承包商方面的扯皮现象,以致于影响审计结论的及时准确出具,给项目管理和审计相关各方的后续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而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采用动态监督模式,全过程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前期工作阶段即可对委托方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提出咨询意见,形成较为完善规范的合同文本;及时准确地完成对隐蔽工程、材料采购及工程变更的审计,为最终的决算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并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请委托方改进完善,从多方面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成效。
3.有利于弥补委托方的技术短板和人员不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工程技术方面的人员,以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专业为多,而上述列入跟踪审计范围的项目涉及专业多,数量繁杂,且近年来,新技术、新材料层出不穷,仅靠经营管理单位自身的技术人员,常常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通过委托独立第三方开展项目跟踪审计,有利于借助社会技术和管理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委托方的技术短板和人员不足。
三、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的主要阶段和内容
第三方跟踪审计伴随着项目实施全过程,一般可分为开工前准备、过程实施和工程结(决)算三个阶段,跟踪审计在不同的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工作内容和重点各有侧重。现以高速公路大修项目的审计内容和要点为例,作一简要分析。
(一)开工前准备阶段的审计内容和要点1.审查项目建设程序和审批手续是否合规完备;项目所需的资金是否已列入已经审批的年度预算,资金是否落实。2.审核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可靠,设计文件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3.审核概算设计文件内的工程项目有无漏项,预算中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套用是否符合规定,工程计价是否合法、合规、准确,预算调整是否规范等。4.审核招标文件是否完备,并参加招标过程重要活动,审查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5.在委托方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重要条款表述是否准确,经过审核提出书面意见,以备委托方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完善。此阶段的工作重点在于对前期工作的相关建设程序进行审计,对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进行审核,以及时掌握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合法规范,便于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过程实施阶段的审计内容和要点1.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预算开展,有无超出批准预算范围外的投资等问题。2.审查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审查各项内控制度的制定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如工程支付及变更审批制度、工程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等,保证项目运行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3.对施工承包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合同双方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工程有无违规分包、转包;施工进度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是否完备,记录是否完整;工程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变更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完善。4.中期计量支付工作审查。审查中期计量支付程序是否规范,施工单位上报的文件是否完备,监理单位有无按规定认真审核鉴证,业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有无按程序进行审核;申请付款的金额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资料是否完整,工程形象进度是否与实际相符,计量计价是否准确,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5.对材料、设备价格和质量进行审核控制。审查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相符,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无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相关制度和流程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防止施工单位所购材料、设备以次充好,对工程质量产生隐患。此阶段的工作重点在于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中期工程计量支付、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及材料设备采购与价格控制进行审计,为下一阶段的审计工作打好基础。
(三)工程结(决)算阶段的审计内容和要点1.合同内工程款的审计。由于工程规模、发包方式等的差异,目前常用的施工承包合同大致有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预算价合同等三种。以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为例,在进行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算最终的工程造价,这就要求审计时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进行严格的审核,防止出现多报工程量、重复计算工程量及错误套用单价的现象。2.工程变更的审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在所难免,而工程变更会对工程决算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要审核变更项目的审批、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核实变更增加的项目是否已包括在原有项目的工作内容中,防止重复计算。在此基础上,审核变更工程量;依据定额,根据项目变更特点,核定变更工程单价,最终确定工程变更总价。3.工程结(决)算送审报告的审计。主要审查送审资料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结算书的计价、计量、计费是否正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等。在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基础上,此阶段的工作重点在于对工程结(决)算资料进行汇总审计。审计的依据是:项目有关的施工、设计、监理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项目管理手册,现行国家及地方建筑、市政、公路等计价定额,交通部《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审计单位依据上述规范、条例、制度和合同,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核减项目及核减额,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商谈,最终形成经承包商和委托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如工程规模较大,并能形成独立资产的项目,还需要对该项目的设计、监理、检测、管理等费用进行审计,形成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四、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1.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建立健全跟踪审计管理制度是有效实行第三方跟踪审计工作的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先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从跟踪审计工作的目标、审计范围和内容、机构保障、各方职责及具体工作流程等方面建立健全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管理制度,以保证审计工作制度规范,流程清晰。其中,由于高速公路运营期的工程项目数量繁多,且存在路桥设施新旧程度和交通流量的差异,以及经营管理工作需求的不同,各单位的项目规模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有的项目如大修,总投资可能达几千万元之多,而小的零星改造工作,可能只需几万元投资,所有的项目都进行第三方跟踪审计,显然没有必要,也不经济,因此,应根据各单位项目的特点,本着“抓大放小”和“应审尽审”的原则,规定单项工程的送审标准,年初即根据已经批准的年度预算,会同审计单位编制跟踪审计计划,明确全年送审项目数量、工程概况、计划开工和交工时间,便于审计单位及早制定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
2.选择胜任、负责的审计单位并签订完善的委托合同是第三方跟踪审计成功实施的关键。应从中介机构的资信等级、专业力量、审计方案和以往审计业绩等多方面进行考察,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单位,并签订完善的审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工作流程和费用结算办法。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要求审计单位成立与项目相适应的审计工作组,配备相应的工程、财务和法律专业人员以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从总体上讲,对跟踪审计人员的要求主要有四点,即独立公正的审计立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专业胜任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只有具备以上素养,审计人员才能有效开展跟踪审计工作,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关于审计费用的结算,可采用基本工作费加审核提成的方式。由于跟踪审计工作量较大,对于审计单位而言,配备人员多,工作耗时长,因此,应根据预计的年度送审项目情况,双方核定基本工作费用,以保证审计单位的合理效益。同时,可根据送审项目的送审金额或核减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提成,以提高审计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随着我国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的力度加大,高速公路的建设速度及规模也不断的提高,随之而来的是建设资金的使用问题也显现出来,而跟踪审计成了必要的监控手段,为防止资产的流失起到保护的作用。
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从项目建设的程序上看主要包括开工前审计、建设期间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三大部分。审计人员对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活动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项目的不同阶段相应进行。具体审计内容如下:
一、开工前审计
开工前审计主要为建设程序的审计,包括建设项目前期程序审计,资金筹措审计、招投标审计、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审计和开工前准备工作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审计,重点从以下四个问题看:
建设项目前期程序审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及相关的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用水、用电、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申请和批复。具体
1、审计前期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投资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是政府审计比较关注和重视的审计内容之一,比如,审查有无先报批、后论证的行为,在审计实务中主要是通过查文件。看批文等具体工作得以实现的。
2、审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批单位的资质和级别的合规性。如发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批准单位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标准,审计人员应提醒建设单位重新报批。
3、审计土地征用手续是否办理,是否有土地使用证,是否签订了征地协议,是否符合国家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实施细则。审计中发现尚需手续办理不完善,建议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
二、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审计
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是项目前期的核心工作,审计人员针对资金不同来源渠道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的程序和结果的制度基础审计。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审计包括:
1、 项目资本金的审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七条要求?: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审计时重点关注建设单位的是否承诺按照批复出资额进行出资。
2、 基建投资借款的审计
基建投资借款是按规定借入的有偿性的资金,审计时重点关注借款合同的项目名称及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时间等内容,看是否满足工程所需的资金。是否严格履行借款合同,相关的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检查有无多计,少计、重计、漏计借款利息的现象,以保证项目成本的真实性。
3、 基建拨款的审计。
对于预算内拨款,审查建设单位是否符合预算拨款的规定,建设项目是否已经纳入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检查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检查资金到位的真实性及使用的合理性。
三、建设项目期间审计
建设项目期间审计主要内容为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的审计
在招标方式下,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各种款项中,只有按照合同的工程进度款,才能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置账户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应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等,审计时索取有关会计资料,将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与有关记录核对,检查内容是否一致,数字是否相同,有无漏记或错记的现象。
第一、要审计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是否按照工程合同的规定支付和及时抵冲工程进度款。
第二、要审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科目计入的各项支出是否合理,从该账户转出的报废工程、移交其他单位的未完工程是否办理批准手续,成本是否按照经监理签字并经审计的工程计量价格真实反映。如经审计某交通厅审批的某项尾工工程,批准的工程费用为158万元,经审计发现实际计列208万元,为将其他的工程列入该工程承办,审计后建议予以调减。
(二)设备投资支出的审计
审计设备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对采购成本进行审计,设备投资支出完成额构成情况和计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履行了采购合同。
(三)待摊投资支出的审计
待摊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投资完成额并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审计时认真核对总账和所属各明细账,审计其内容是否一致,各明细账户的金额之和是否与总账金额相等,对不应计入待摊投资的项目应予以剔除;关注待摊投资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的问题,提醒建设单位对该项费用加以控制,防止该项费用的发生超过工程进度。
(四)其他投资支出
其他投资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并单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的各项支出,审计时关注是否支出的内容是否在概算的批复之内。
实施跟踪审计,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半年或每年一次,这样可以减少人力和费用,提供工作效率,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供给决策者,为竣工决算审计打下的基础。
四、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后审计重点围绕竣工决算进行展开,包括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交付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对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的投资进行审计,对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等。
跟踪审计的本质是一种提前介入的实时审计。跟踪审计并不是事前审计,也不是事后审计,而是审计关口前移至审计事项发生但其尚未完成时所进行的实时审计、同步审计。跟踪审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第一,预防性。跟踪审计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它通过审计的提前介入,及时发现审计事项中的苗头性问题,在问题的萌芽阶段即提出建议,防范问题发生;第二,过程性。跟踪审计是对审计事项全过程的审计。但对全过程的审计并不是全面审计或全部审计,而是对分阶段有重点地对审计事项的过程进行审计。与以往强调“结果”不同,跟踪审计更强调“过程”;第三,动态性。跟踪审计重在“跟”,区别于以往的事后静态审计,一定要强调出“跟”的动态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跟踪审计的优势;第四,时效性。跟踪审计“跟”的目的就是及时发现问题的萌芽,在问题没有造成大的损失浪费与不良效果之前立即整改,及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第五,威慑性。此特性要充分掌握,要通过审计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最大限度发挥审计监督的威慑性,形成审计跟踪的高压态势。
二、目前跟踪审计工作开展中的几点困惑
目前,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工作开展中存在几个方面的困惑,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加大审计风险。
(一)审计监督与业务监管的界线模糊。跟踪审计要求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监督,审计成为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频繁地参与业务,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在对建设项目的审计中甚至可能排斥监理的位置,踏足决策者的位置。审计无意中参与到审计事项的决策与管理之中。审计不能缺位、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这种度的把握在实践中给审计工作者带来了不少困惑,经常会由于不能够准确地把握审计监督与决策、管理、施工监理的合理的尺度而徒增审计工作量,同时也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建议、审计整改与审计处理的博弈。跟踪审计的特点是提前介入,重在预防,要做到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这就要求在问题出现的萌芽阶段就要发现,并且有关单位应立即整改,这不同于以往的审计的事后处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损失浪费,更加避免了事后审计无法挽回损失的难题,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因此,跟踪审计不同于以往审计事后下审计决定的做法,而是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频繁地提出审计建议和审计整改要求。与审计决定、审计处罚相比较,审计的处理处罚力度有所减弱,同时由于前者的法律效力不强,一些单位并不能够很好地执行跟踪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未能做到按时按要求整改。这样,不仅影响了跟踪审计工作的效率,而且影响了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增加了审计服务功能的同时减弱了审计的监督职能。
(三)审计效果与审计成本的权衡。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必然要加大审计成本。从理论上讲,跟踪的时间越长,跟踪的范围越广,跟踪的效果越好,相应投入的审计成本也越高。但这仅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目前审计项目多与审计资源相对不足的现状下,如何权衡跟踪审计效果与审计成本,显得尤为重要。在考虑审计成本的前提下,跟踪审计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是最优选择呢?何时跟踪,跟踪到什么程度才能达到二者的最优状态呢?是困扰审计人员的一个问题。就目前跟踪审计的开展方式来看,有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跟踪审计和不定期跟踪审计;从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来看,有全程介入、适时介入、重点环节介入等方式;从跟踪审计的重点来看,则更是不一样。哪种方式好,哪种方式能达到审计效果与审计成本的最佳组合,需要权衡考虑。
(四)审计责任与审计风险的考量。跟踪审计要求对审计事项的全过程进行适时跟进审计。这对审计的技术方法是一个挑战,但更重要的问题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之后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因为是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计人员参与了审计事项决策、管理、运行、维护等全部过程,如何合理厘清决策责任、管理责任与审计责任,需要认真考虑,加以研究。同时,在审计人员尽到审计责任的同时,又需要承担怎样的审计风险呢?暂不考虑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与知识储备之间的差距而带来的风险,由于跟踪审计的项目周期都比较长,不同时期的跟踪审计的重点和方式的选择也不一样,对跟踪审计的认识与理解也存在差异,都会加大审计风险。
三、强化跟踪审计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对关键控制点的跟踪审计力度,做到内容突出。“重点突出”是对所有审计项目的要求,跟踪审计也不例外。但由于跟踪审计是对审计事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往往容易误解而形成全面审计。突出跟踪审计重点,不仅有利于提高跟踪审计效率,而且有利于厘清审计监督与业务监管之间的界线,优化审计成本效益。对一个审计事项而言,在全程监督的同时,必须突出对该事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督。对于资金的跟踪审计,应将确定资金筹集、拨付、使用过程和环节中的关键点进行跟踪;对于项目,以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为例,则应在摸清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打出关键控制点。一般认为,建设项目关键控制点表现为这样几个环节:(1)前期决策;(2)勘察设计;(3)招标投标;(4)施工准备;(5)隐蔽工程验收;(6)各主体工程部位验收;(7)材料与设备的采购;(8)工程款的支付;(9)生产准备;(10)重大变更;(11)竣工验收等。审计人员在进行跟踪审计时,应合理选择关键控制点进行跟踪审计,提高跟踪审计效率。
1.2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相结合原则在全跟踪审计过程中,必须与工程审计相结合,才能完整反映公路建设成本,反映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周转的真实状况。要紧紧抓住资金流程这个主线,突出资金支付这一重点,全方位开展建设项目工程、财务审计监督,充分体现跟踪审计成果,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完整。
1.3强化审计监督应与加强建设管理相互促进的原则进行公路工程建设的单位应该充分考虑相关审计部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于能够促进工程建设的建议要积极采纳,在施工过程中,要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并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完善“自我诊断”、“自我疗伤”等系统功能,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通过全过程委托跟踪审计,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和廉政建设,促进公路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通过对公路等省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的审计,核实建设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资金使用、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合法性,查证工程造价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促进建设各方加强管理,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合法、真实、正确地编制工程预、结算,更好地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提高建设项目投资社会和经济效益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的难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目前而言,我国对于公路工程的全过程建筑程序等方面了解的人员相对较少,绝大部分都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给审计工作的质量带来困扰。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加强学习之外,还要借助于积极引进工程技术人员及其技术力量。(2)索赔与反索赔。笔者认为,提高索赔及反索赔管理水平及操作水平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旦发生干扰事件或者出现头,就应该采取措施应对,积极地操作索赔管理机制,不能拖延;当涉及工程变更事项或承包方单项索赔时,要掌握要领,抓住要害、突破难点,及早动手力争快速独立处理和解决;审计单位和业主方的谈判技艺、索赔策略和索赔管理水平是至关重要的,要提高整体索赔理论水平,多做内部及同对方沟通、交流,不断进行实践-总结-提高,不遗余力,才能使索赔工作上新的台阶;索赔及反索赔本身是一项风险性大、系统性强的工作,大中型项目索赔项目较长,索赔或反索赔期望值亦不宜过高。①制约因素的多样化;②承包方的反索赔往往会导致业主方的被动地位;③索赔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它的利弊得失权衡还要花一定的精力分析。(3)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要兼顾审计全过程工作的效益性评审。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要注意真实性、合理性,同时兼顾审计全过程的效益性评审工作。(4)目前,我国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通常需要设计中介机构的参与协审。对于中介机构来说,收取费用主要考虑的是劳动投入和审减金额。于是,矛盾就集中在假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做的越好,解决的问题就越多,最后在竣工结算时,其审减的费用就越少。这样,在跟踪审计中对于讲求经济效益的审核单位来说,就容易产生只记录问题而不指出问题的现象,而这显然有违跟踪审计的真实意义,不能真实体现跟踪审计价值。因此,研究合理计取跟踪审计费用也是当前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关键词: 高校;建设工程;跟踪审计
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construction projects;tracking audit
中图分类号:TU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3-0063-02
0 引言
所谓全过程跟踪审计就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通过审计,对有效控制并真实反映工程造价,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完善建设工程管理,维护教育部门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家教育部早在2007年就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的有关规定,下发了教财【2007】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文件,以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审计。
做好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在不同的阶段抓住工作的重点,具体来讲,应从以下五方面进行。
1 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检查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决策之前是否经过多方案的比较、优化以及检查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经济技术的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的分析是否客观、真实,同时要审核项目投资估算,为学校立项决策提供参考。
2 设计阶段
这一阶段审核工程设计对建设项目是否全面规划,是否清晰描述实施意图,设计质量和深度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是否实施了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是否超过概算等问题。还有设计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审核设计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收费的合理性,责、权、利及违约条款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并要强调对低劣设计质量的索赔问题。
3 工程招投标阶段
这一阶段是整个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重中之重。它应该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招标答疑文件、招投标程序等审核。审核招标文件时,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严密性,重点审核计价依据、价款结算与调整办法、合同主要拟订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时,把握好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清单项目描述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明显漏项,拦标价是否预先控制、价格水平是否合理; 审核招标答疑文件时,应看文件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 检查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时,查看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是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程序相符。
4 施工阶段
这一阶段它将为最后的竣工结算打下良好的基础。施工阶段应做好施工合同、主要隐蔽工程鉴证跟踪及工程验收、检查主要材料及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及工程材料的价格咨询、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审核索赔费用等六方面的工作。
首先,对于施工合同的审核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结算及价款调整条款的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完整。总价或单价包干合同的包干总价或包干单价须事前审计。对于隐蔽工程,现场跟踪人员主要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与鉴证,并做好相关跟踪记录。对于结算时容易产生分歧的隐蔽工程,如土方工程、路基工程、拆除工程等,应重点跟踪。
其次,在材料采购时,应注意审核甲方直接采购或甲控乙供的大宗材料、设备是否按规定组织招标,资格预审、入围名单确定以及招标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审核招投标文件及甲方直接采购的合同;对于非招标确定的甲控乙供工程材料,根据工程管理部门的书面要求,按照学校确定的品牌、规格,提供价格方面的咨询意见。
再次,对于工程进度款主要审核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将建设单位直接采购的材料设备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工程进度款的审核能避免超付现象发生,规避一定的付款风险。
另外,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确实需要设计变更的,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设计变更的批准程序,变更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重大设计变更,尤其是指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的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按审批程序报批。对工程签证的主要审核包括: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或另做合理约定),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最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积极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工作。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以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管理部门一起及时处理索赔事件。对于由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和工期延误,积极协助工程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反索赔。
5 竣工结算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审核验证应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和中标资料;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地质勘探报告和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书,并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单位)的公章和负责人及预算员专用章;甲方直接供应设备、材料的清单和合同书;材料差价证明资料;全套设计变更图纸、工程签证单以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决策程序的相关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质量验收合格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组织、安排现场勘测,核查实际施工情况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审计工程结算造价是否合理。
以上是我个人对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浅显之谈,在具体实施审计时,还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要根据情况灵活处理,同时与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沟通,积极配合,做好协调工作。为审计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这样,全过程审计工作才能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跟踪审计的过程性和全面性决定了高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大、周期长、环节多、环境复杂。尽管许多高校已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但建设项目众多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尚未合理界定,高校决策层、基建、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建设管理者往往把建设管理部门的造价控制职能与审计部门的造价咨询和评价职能混为一谈,把造价管理的职责理解成审计的职责,认为跟踪审计是建设管理部门下面的造价控制组。高校校长经常把建设项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施工时把工期放在首位,在规定时间内建造完成并投入使用,这样往往会导致工程时间紧、设计粗糙。校长最关心的是校舍是否安全、学生能否按时入住,而对建设项目的造价并不是很关注。施工单位往往会抓住学校这个弱点,在施工中频繁变更,漫天要价。由于跟踪审计的介入,限制了签署联系单的自由度,增加了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若因变更价格谈不拢,施工单位便以停工要挟,认为是跟踪审计影响了工程进度,矛盾便集中于内部审计部门,给跟踪审计工作造成巨大压力。
(二)跟踪审计力量有待提升
近年来,各高校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审计队伍建设,但离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需求仍有一定距离。一是审计力量的不足制约着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高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很多高校都在进行新校区建设,建设项目投资大,跟踪审计任务繁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方面受到制约,部分高校还采用纪监审合署办公的形式设立内审机构,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二是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跟踪审计要求不适应。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工程、管理、经济、法律、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现阶段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受传统结算审计思维的影响严重,知识结构以会计为主,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缺乏。据调查显示,浙江高校内审人员中74.5%的专业类型为会计师类、审计师类、经济师类等,45.5%的专业类型为会计师类,而工程师类内审人员只有4.8%,从事基建工程审计和修缮工程审计的内审人员严重缺乏。[2]三是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尚需加强。目前,许多高校由于自身审计人员少,大多数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社会审计机构选用、质量评估等具体管理办法,也没有精力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构建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构建的意义
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高校审计部门及由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对高校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连续、全面、系统的审查、监督和评价。[3]全过程跟踪审计在高校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升绩效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有利于规范管理高校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控制环节多、计价次数多、处理关系复杂等特点,传统的结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难以适应高校建设项目审计的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克服了事后监督的局限性,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重要阶段和关键环节,对建设项目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等各项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时发现、纠正建设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并向建设管理部门及时、准确、持续地反馈审计意见或建议,促进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2.有利于提升绩效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对高校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设计、招投标的跟踪审计以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有利于提高项目论证的可靠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延伸到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计,防止了因写入不合理条款而使高校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具体的施工过程,能及时对工程变更签证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材料设备价格的合理性、隐蔽工程验收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后期的审计结算确认签证,并将问题和矛盾提前解决,避免事后相互扯皮。3.有利于预防腐败造成高校基建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监督,决策、管理、监督三者之间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高校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使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建设过程,通过对物资采购、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方面的行为进行跟踪审计,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筑起了一道严密的防线,对权力形成制约,促使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一开始就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能有效预防舞弊案件的发生,使审计由“秋后算账”转变为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关键控制点
根据高校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程序,结合我国部分高校跟踪审计工作的实践,可以将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分为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等五个审计阶段。在实施审计时,可以在每个审计阶段设置审计工作关键控制点[4],有助于审计人员选准介入时机,把握审计重点和难点。1.投资立项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决策程序。审查建设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建设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较、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是否经有效批复。(2)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功能是否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投资规模是否适度。(3)审查投资估算。审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投资计划是否得当。2.勘察设计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设计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审查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内容、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是否客观、公正、严密。(2)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是否通过招投标方式征集;设计方案的论证,是否贯彻了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的原则;是否组织有关权威专家对图纸进行会审。(3)审查概(预)算编制。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否按程序进行评审,编制方法是否合适;概(预)算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有无漏项或增项;编制原则和计价依据是否现行适用;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图预算与设计概算是否符合。3.施工准备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招标文件。审查施工、监理、代建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严密,其中的暂定价、指定价等的确定依据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评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审查合同。审查合同是否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合同条款表达是否清楚。(3)审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编制说明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项、重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内容、取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是否正确、合理。4.施工实施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隐蔽工程。审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的程序和手续等;隐蔽工程验收是否由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签证,否则不予承认;隐蔽工程记录的内容是否详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审查主要材料及设备。审查材料招投标情况,建设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对于不需招标的其定价方式是否与审计组共同确定;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价格确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或安装前,是否根据合同约定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进行确认。(3)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查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进度款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4)审查工程变更和签证。审查工程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要严格控制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完备;签证内容、签证材料价格是否真实;签证是否及时,事后补签不予承认;是否符合签证批准权限;签证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相符。(5)审查索赔费用。审查索赔证据是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确实存在,是否反映实际情况;索赔证据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赔的工程量计算、套价、取费和工期是否合理。5.竣工验收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实际施工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与合同条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是否一致,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竣工项目的单价计量、定额套用、相关规费和税金的计价标准是否准确、合理。(2)审查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和编制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建设项目的内容与批复的概(预)算投资是否相符;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来往帐隐瞒、转移、挪用结余资金的行为,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交付的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核算是否准确;工程项目完成投资是否超概算。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运行程序
根据上述审计阶段的关键控制点,结合审计工作的常规程序[5],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运行程序可划分为三个步骤。1.审计准备(1)确定审计工作方案。高校审计部门依据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相关规定,综合单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立项,并确定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并报学校批准。(2)成立审计组。根据学校批准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高校审计部门完成社会审计机构的选聘、委托和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会审计机构和高校审计部门共同组成的审计组。2.审计实施(1)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根据立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2)下达审计通知书。向高校建设管理部门下达全过程跟踪审计立项通知书和实施细则,明确告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活动、具体送审要求以及相应的审计时效承诺等事项。(3)送交送审资料。对于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列为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活动,建设管理部门应对送审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审计时效承诺,提前送交送审资料。(4)出具审计意见书。收到建设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活动的送审资料后,审计组按照规定的审计时效承诺,及时出具审计意见书。(5)反馈意见落实情况。送审业务活动审计完成后,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将相关业务资料以及审计意见的采纳与落实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审计组备案。(6)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审计组听取被审计对象意见后,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审计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8)开展财务决算审计。在财务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财务决算送审资料后,审计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3.审计终结(1)出具造价审计意见书。高校审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意见书,用于工程款项的尾款结算和审计费用的结算。(2)出具最终审计报告。高校审计部门出具最终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跟踪审计过程中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尚未整改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3)归档审计资料。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后,审计组对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审计成果资料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三、提升运行效果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基础
为了使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建设项目,应建立一套系统的规章制度。1.建立健全校内跟踪审计规章制度高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围绕高校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在校级层面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如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界定高校审计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社会审计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范围、目标、主要内容及操作规程,形成完整、规范、操作性强的跟踪审计管理工作流程,既为建设单位制订项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据,也为审计部门提供衡量的标准;建设管理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变更联系单管理办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具体制度,与跟踪审计形成良好的制度衔接,使审计目标与建设目标协调一致,促进跟踪审计与项目管理的和谐进行。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踪审计相关规章制度当前,高校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基本上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聘请社会审计人员的形式来开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会审计的相关制度显得十分必要。高校审计部门要细化对社会审计机构选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组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委托社会审计的合同签订、过程监督、报告核实、质量评价等重要管理环节的制度建设,以确保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质量,如制定审计组岗位职责制度、重点审计环节工作流程、审计工作汇报制度、审计交叉复核制度、委托跟踪审计质量考评制度、审计组廉洁自律制度等。
(二)夯实跟踪审计队伍,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关键
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由高校审计部门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完成,但要求跟踪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审计及法律、经济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1.加强在职内部审计人员的培养高校要为在职内审人员开展职业规划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鼓励内审人员要勤下工地,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咨询、协调沟通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审计实战经验;要经常与兄弟高校及社会审计机构之间开展横向审计业务交流,为内审人员提供学习新思想、新经验、新方法的平台。2.适当引进具有实际施工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高校内部审计队伍,完善和优化内部审计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3.聘请社会审计人员或社会审计机构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组,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不仅可以减轻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踪审计的效率。为此,在开展社会审计机构的招标过程中,要加大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信誉、审计业绩和质量、审计人员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考核,选择更优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另外,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一般都具有专业倾向性,在不同的审计领域其实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技能匹配原则,选择与跟踪审计内容匹配的社会审计机构,聘请与审计任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审计人员,从而提升审计效果,保证审计质量。
(三)控制委托审计过程,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保障
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下,委托审计已成为高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控制环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频繁互动,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监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人员一旦越位,全过程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就会不复存在。因此,要强化对委托跟踪审计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控制。1.做好关键环节的直接控制把关做好建设项目的委托跟踪审计,除了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按合同履行职责外,高校审计部门还必须做好关键控制点的直接把关,如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合同审核、隐蔽工程签证、工程量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工程进度款审签、竣工结算审计等关键环节。2.加强对委托跟踪审计的复核、检查高校审计部门要组织审计组进行定期汇报,讨论、询问有关问题,促进审计的深化和补漏;对审计内容相同的项目,要组织审计组集中对账,进行横向比较,揭示差异,促进平衡。另外,高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与审计人员的业绩考评及社会审计机构的聘用、报酬挂钩。3.明确跟踪审计的角色定位高校审计部门要建立事前议事机制,使审计人员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避免口头答复的做法,对需要回答的问题,要通过议事机制来妥善处理。4.提高委托跟踪审计的时间效率高校建设项目有工期要求,每个环节具有时效性,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应先于或同步于项目建设的进度,才能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控制风险。跟踪审计要为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服务,而不是影响工程进度。
【关键词】
全过程跟踪审计;事后审计;方法;要点
建筑审计在之前一直是利用事后审计方法,事后审计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对工程的审计、弱化了审计应有的作用、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而全过程跟踪审计这一审计方法能有效节约审计成本、防止审计确认后无法进行纠正。跟踪审计能使审计人员全程参与到建设项目中,可以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不规范行为,以便及时纠正。虽然此种审计方法相对于事后审计有诸多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具有一定风险。
1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程序与方法
建筑中使用全过程跟踪审计非常繁琐与复杂。想要在建筑工程中充分利用跟踪审计手段进行审计,需要在审计前便将全过程审计的程序与方法设计完善。建筑工程中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大致能分为三个阶段:建筑工程施工前;建筑项目工程中;建筑项目竣工后三个阶段,因此,针对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程序与方法的探讨需要从这三个方面来展开。
1.1 建筑项目开工前
(1)建筑工程开工前的审计计划
建筑工程在开工之前,审计部门首先需要对建筑项目的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进行审核,保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并要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确定能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并确定变化区间。
(2)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审计计划
审计人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核查合同的执行状态。工程是否被转让、增加或终止都需要审计人员实时把握,审计人员需要参与到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过程中,规范采购流程。
(3)建筑工程竣工后的审计计划
建筑竣工后需要对其预算执行的总结进行审计,核查竣工后的所有相关资料如工程实物数量、竣工图,并且需要对建筑成品、建筑材料、建筑工期都进行审核,并做出规范的审计报告。
(4)确定跟踪审计方法
在被审计单位同意审计方制定的审计程序后,确定跟踪审计的安排、计划、制度、手段,重点掌握建筑施工图的工程造价,以便后期审计工作的展开。施工过程中,每一次会议都需要审计人员参与其中,以便能实时掌握建筑工程的进度与实际状态。
(5)对招投标的审计
目前,一些建设单位的招标不具有科学性,不能将招标范围。招标信息公开,不能科学地评标等多种问题。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对招投标进行严格审计,对其评标方式、招标程序、过程等进行审核,杜绝违规标与假招标。
(6)对建筑项目合同审计
施工方的行为都是建立在合同之上,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施工资金、施工质量都是由合同来决定的。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前,审计人员一定要确保合同中的条例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理、双方是否公平,条例是否全面。
1.2 建筑项目施工阶段
在施工阶段的审计非常重要,审计人员需要对企业内控制度、项目变更、建设资金进行严格审查。
(1)内控制度审计
在施工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把握企业内部控制情况,发现内部控制出现纰漏或问题要及时向企业汇报。在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把握时,一方面要注意审查企业内部制度的设定是否与国家规定相符,不与国家政策冲突;另一方面是调查企业内部制度是否切实地执行,执行后是否产生应有的效果。
(2)项目变更审计
部分施工企业在进行投标时,往往投标的工程造价较低,因此获得的利润也较低。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经常想利用工程项目的变更来提高工程造价,以提高企业收益。这就要求审计人员遇到项目变更的情况时,要慎重审查,保障工程项目经过变更后依然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
(3)建设资金审核
建设资金是保障工程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审计人员也需要重点跟踪。对建设资金的跟踪可以从企业的财会部门的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工程款的交付是否按时、有无出现闲置资金过多导致资金不到位而不利于工程建设。
1.3 建筑项目完结阶段
由于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工作阶段在施工中期与前期,后期的任务与事后审计的决算审计相同,后期工作量极小。
2 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中需要注意的方面
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 防止审计人员职能偏离
全过程跟踪审计是贯穿于建筑项目全过程的,因此,审计人员需要不停地对建筑项目进行指导与建议,以便规范被审计单位的行为,在频繁介入被审计单位工作中,会逐渐导致审计人员越权,超出监督咨询建议的范围。如某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审批时,现场负责人在审批之前先向审计人员表明自己的态度后再来签署,这样做经常会导致施工方与审计方产生纠纷,对跟踪审计的有效开展产生负面影响。
2.2 慎重把握介入点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审计人员进行跟踪审计,这样就不能保证在每个阶段的介入点的准确。虽然可以使审计人员尽早介入,但前期的决策专业理论性较强,审计人员不能够科学地监督,加之目前多数建筑企业对跟踪审计的认识不足,不重视前期的跟踪,所以目前大多审计工作介入点是在工程施工阶段,这就导致审计人员无法控制施工前期的决策、设计阶段。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将跟踪审计的接入点有效把握。
2.3 慎重分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能力
全过程跟踪审计基本上涉及到了建筑工程的每一个步骤,这就要求审计部门拥有各方面的专业审计人员,使其能够胜任复杂不同的审计任务。因此,审计部门需要合理地分配审计人员,将各阶段的审计工作做好,以便提高审计能力与效率。
3 结束语
建筑审计中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一种科学的审计方式,贯穿于整个建筑工程过程,能非常有效地控制建筑质量、造价等。目前,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审计单位。审计单位要充分发挥出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效果,还需要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同时也要不断探索新的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
跟踪审计一般在工地设立现场跟踪审计组,常驻1~2人,主要进行资料收集、工程变更现场见证和了解现场施工进度情况。
进入现场后首先要按照事先确定的审计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收集工程相关资料,主要有:
1.建设项目审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阶段形成的与造价相关的各种文件、报告等资料。
2.与项目有关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工地会议纪要等资料。
3.建设单位与造价相关的审批流程、规章制度。
在收集资料的同时要根据项目特点和收集到的资料,将进场前初步拟定的审计方案,参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报有关单位批准后实施。
审计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各种现场工作制度,如:工地例会制度、岗位制度、报告制度、月进度计量支付制度和签证制度、工程变更价款确定制度、费用索赔制度、现场考勤制度、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政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同时还应建立项目质量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把质量与项目人员的绩效挂钩,对偏差超过规定的质量问题实行绩效否决。
二、项目前期建设程序审计
项目前期建设程序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其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项目法人,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的审批程序及其批复单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手续是否完整。
3.初步设计的变更情况有无依据,重大变更是否重新报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及是否有批准文件。
4.初步设计是否报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是否在开工前一次完成,有无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
5.审查项目是否形成了比较详细准确的设计概算,概算的调整是否依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标准,是否由有资质单位编制,是否报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
6.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开工前是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在项目开工前,是否到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三、招投标程序和合同审计
招投标程序和合同审计主要是对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投标程序及其合同进行审计,审查其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规行为,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招标机构,是否均通过招标确定;在招标过程中有无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否合规;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额度是否合理。
2.检查招标单位是否向招投标办事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是否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限价,是否报招投标办事机构审定;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针对某一潜在投标单位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内容;是否了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的媒体是否符合规定;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有无擅自变更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对投标单位进行了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是否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是否组织了投标单位查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答疑纪要是否已报经招投标办事机构批准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时间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评标组织,制定了评标、定标办法。
3.检查开标是否由建设单位主持,并邀请了投资方、投标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建设单位是否组建了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是否合理;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存在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情况;评标定标是否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自开标到定标的期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是否在7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各未中标单位,抄报招投标办事机构;未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是否退回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单位是否及时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是否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
4.检查中标单位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履约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它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四、工程变更现场见证
跟踪审计项目组应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报送工程变更,工程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通知跟踪审计项目组共同到现场确认,去现场之前,建设单位至少应提供以下资料:
1.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及说明。
2.承包人的变更施工方案。
3.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
4.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变更令。
跟踪审计人员要对以上资料认真分析,了解变更事项发生的地点,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涉及工程价款调整,需要现场采集哪些数据。在做到对变更事项了解后方可到现场实际测量。测量中要注意结合相关规范及计算规则,采取正确的测量方法,避免发生测量方法违反规范的情形。测量后,首先要对数据的准确性现场复核,对比施工单位自测资料,如发生误差很大的数据,应重新复核,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确认后,各方应在测量记录上签认。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五、月进度款支付审计
工程开工初期,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各方确认后作为日后计量依据之一。
跟踪审计项目组应收集的资料:工程量清单复核审批资料,工程费用支付文件、审核材料;承包方费用支付申请、费用计算书、工程计量单及预付款和甲供材料扣款表、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等证明材料。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计量、工程隐蔽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跟踪审计项目组共同参与。跟踪审计项目组在收到经业主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完成工程量和质量合格的初审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后,及时核对工程进度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材料等预付款扣款情况,对完成工程进行计量核价,出具审计意见经主审批准后,建设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二、工程施工阶段风险导向审计程序设定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全部使用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含各类所有制的企事业项目)、非税收入资金、政府债务资金等政府资金的项目。
(二)未全部使用政府资金,但政府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
(三)政府在土地、市政配套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政策的公益性项目(含政府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项目)。
(四)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县乡公路、桥涵、水利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程序
(一)下发通知书。县审计局在实施审计前,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收集证明材料。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向审计组及时提供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完整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三)实施审计。县审计局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审计方式。1.对投资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对一般项目(2000万元以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3.对与项目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审计复核。项目审计质量复核实行跟踪复核和结果报告复核。复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项目选择进行一般复核或重点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处罚事项,在作出审计决定前组织听证。
(五)审计报告。审计组向县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县审计局根据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
(六)审计结果处理。审计人员要树立“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的意识,以督促建设单位自行纠正为主,审计处理、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一般性违规行为,县审计局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予以纠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县审计局可向其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准备阶段审计
1.建设项目程序审计:主要对立项审批、各项许可、建设管理和竣工交付等内容审计,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业务,促进依法行政。
2.内控制度建设审计:主要关注内控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健全、是否落实,防止制度形同虚设,避免出现重大问题。
3.征地拆迁情况审计:主要对拆迁程序、拆迁承包合同的签订以及拆迁补偿资金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
4.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审计:主要对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文件、招标办法及施工招标中的工程量清单审计,对建设合同主要审查是否全面反映招标文件的精神、是否充分体现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是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合同的执行风险、是否明确了国家审计条款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避免虚假招标或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
5.工程造价预算审计:主要审查工程造价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准确。重点关注工程量的增减变动及真实性、合法性,杜绝虚假签证、重计工程量和偷工减料等行为;关注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增减变动及调整情况,防止不按图纸施工、不按规格、标准用材、随意变更项目等;关注增加工程情况,防止施工单位虚列增加工程、多计工程价款、随意增加工程项目、多加隐蔽工程量问题的发生;关注价格变化因素,遏制低价中标排挤出竞争对手后,采取软硬兼施手段向招标人“磨价”,如停工、拖延工期、贿赂等现象。
(二)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审计
1.合同履行情况审计:主要关注招标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中的隐蔽工程。重点加强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环节的管控,防止损失浪费及腐败现象的发生。县审计局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政府投资跟踪审计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必须由现场跟踪审计人员认可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签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签证单”,未经县审计局签发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时不认可工程造价。
2.合同外工程审计:主要对合同外工程(变更工程、增加工程、额外工程、工程索赔等)、合同未涵盖或未明确的工程项目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和涉及的工程费用进行审计。
3.建设经费支出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经费支出的合规性、会计资料的完整性、支出进度和比例是否受到合同的约束等。
(三)建设工程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1.工程结算审计。重点审查工程类别划分是否合理,有无多计工程量、高套错套定额,采用的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准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索赔等重大事项是否真实,材料差价调整、计算准确与否等。
2.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审查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核实工程建设配套设施费用,有无挤占工程投资支出;建设资金使用的手续是否健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记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20日内,按县审计局书面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工程决算资料,县审计局收到资料后要按照审计程序组织人员依法实施审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60日内(1000万以下30日内)提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
政府投资审计资金量大,专业性强,涉及门类杂,变化因素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中坚持“以工程造价审计为突破口,以跟踪审计为主要形式,以计算机审计和设备仪器辅助审计为重要手段,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开展投资审计”的原则,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县审计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建立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加强政府投资审计人员力量配备,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一是被列入审计监督范围之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必须接受县审计局的审计,未经县政府同意和县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不得审计。二是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工程价款以县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三是县审计局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决定之前,财政和建设部门对工程拨款不得超过工程实际进度的80%。
(二)实施重大投资项目跟审制。对投资多、影响大的重点项目,县审计局要提前介入,采取阶段跟踪、环节跟踪、现场跟踪等多种方式,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一是建立审计组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定期联系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定期将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基础开挖、设备材料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审计组,审计人员及时深入项目现场对重大事项进行跟踪审计,为后期竣工结算审计奠定基础。二是推行跟踪审计意见书制度。对在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跟踪审计意见书》,建立起“即查即纠”的处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及时督促整改,发挥审计处理的前瞻性、预防性和时效性作用。三是落实阶段跟踪审计报告制度。定期反映项目建设阶段状况和资金管理运行情况,做到阶段性审计报告和最终审计报告有机结合,提升审计效益。
(三)实行政府审计主导与社会中介机构参审制。为保证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的审计质量和效率,采取以政府审计为主导、中介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参与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用投资审计专家、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的预算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力度。县审计局研究制定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质量控制与考核办法、参审人员行为准则等操作规章,加强对外聘审计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县审计局要对所委托的中介机构业务质量和出具的审计结果负责。县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费用,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证,或县政府依据审减金额的5%拨付县审计局,专项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五、责任追究
(一)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有截留、侵占、挪用、骗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变更设计、虚假签证等行为的,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办理竣工结算或决算审计的,县审计局将依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和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县审计局应加强对投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及聘请的专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不当利益的;
2.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的;
3.泄露国家秘密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4.对委托中介机构或人员工作未尽督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与聘请的专业人员或受托机构串通舞弊的;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制约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瓶颈问题分析
(一)在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如何把握好角色定位和“度”的问题,面临着严峻的现实考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 审计人员工作目标定位是监督、咨询和建议。由于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以堵塞项目建设漏洞、 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机制为总体工作目标,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提前介入,作为第三者(区别于建设管理方、项目施工方的审计监督方)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工作中绝不涉及建设项目负责人、 施工和监理的角色职能。 即必须明确的是,审计机构不从事建设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仅履行对上述工作的监督职能,实现促进这些工作有效、规范地运行;对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取得联系, 并以书面形式反映和沟通,而不是直接干涉相关建设单位的具体工作。跟踪审计把握好监督者的角色定位, 具体的要求和衡量标准就是做到角色到位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这种“度”的把握在工作实践中,的确构成了对审计工作者的严峻考验,如果缺位,将面临审计监督无法独立开展工作,从而导致防火墙功能丧失、无法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甚至成为违规行为挡箭牌的风险;如果越位,将导致审计人员偏离监督、咨询、建议的工作目标定位,会在无形中介入到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领域; 如果错位,有可能排斥和替代监理的职位,涉足工程质量的直接评判监督领域。不管是错位还是越位,审计均将会有意和无意中参与到建设项目事项的具体决策和管理工作中去,从监督、咨询和建议的工作目标定位中迷失方向。因此,准确处理、把握好审计监督与管理决策、施工监理的合理关系和尺度, 是现实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中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二) 审计环境的优化是制约跟踪审计的重要环节。 首先,跟踪审计一般属于内部审计,往往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并不具备政府审计的绝对权威性和强制性。 跟踪审计是多部门参与、多单位协作的一项工作,加之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处于不断实践和探索阶段,机制、法规、制度尚未完全理顺和健全,如果建设项目各部门不理解、不配合,跟踪审计的效果和实施过程将大打折扣,因此,优化审计环境尤为重要。 决策层在对审计部门通过跟踪审计, 为单位创造和带来有形和无形价值的意识上亟待提高,在政策鼓励、人员保障、经费支持, 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上的工作提升拓展空间仍然很大。
(三)审计工作业绩标准衡量指标面临调整,且尚未形成统一和广泛认可的业绩衡量标准。现实工作中,审计人员的工作容易陷入到可有可无的自我感受和氛围中,跟踪审计的地位得不到实际的认可和保证。因为传统竣工结算审计通常把工程造价的审查、 损失浪费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出作为衡量审计业绩的标准,如使用外部审计中介机构介入, 审减额的多少往往与社会中介结构的收费挂钩,这种体现在肤浅、滞后层面上的绩衡量标准也较为直观和明确。然而,在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事前控制,防范风险”的本质特征要求下,审计成果更多的则表现为机制和制度的完善、程序的健全、管理漏洞的堵塞等方面,必然导致既成事实的可量化审计成果(如审减额)较少,如果用传统审计业绩标准衡量,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性质和金额可能都不如传统审计明显, 审计的虚无化将在表面程度上客观呈现, 权威和威慑性将受到一定的制约,审计工作业绩的衡量标准,在更高文化和业务层面上急需调整。
(四)成本—效益原则的贯彻体现需要强化,审计人员素质能力与工作需求吻合需要提升。现实工作中,跟踪审计业务范围和内容的扩大与审计成本提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与竣工决算审计相比,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无论是对象还是范围、内容、环境和要求均有很大的拓展。这必将导致审计过程付出更多的人力、精力,审计成本随之上升,即跟踪审计的广泛性、全面性、 过程性决定了其审计成本相对于传统审计要高出许多。 然而,审计成本是有一定限制额度的,既受限于审计收费的标准,也受限于审计人力资源自身条件、能力、结构和投入的数量,在较高的审计成本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确定关键环节, 有取有舍的开展工作,落实审计程序将成为常态,这就有可能造成一些关键环节的漏审,导致审计风险的加大。这种审计风险的增加,还体现在审计力量的有限制约方面,如前面提到的审计人员专业技术性和知识广泛性的限制。 跟踪审计对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仅要有精湛的审计专业技术和能力水平, 而且还要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对建设项目的新方法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熟悉,对施工程序和技术手段不了解, 就无法发挥跟踪审计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二、 促进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质量提升的对策
(一)准确把握好角色定位,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职能是“监督与服务”,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运行机制下, 审计人员需要频繁介入审计现场开展审计工作, 才能提出审计意见供被审单位进行纠偏和改进,这很容易导致审计人员偏离监督、咨询、建议的工作目标,有意或无意介入到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能范围中来。准确把握好角色定位,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首先明确审计人员不从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而是履行对上述职能的监督工作,以促进建设管理、施工、监理工作规范、有效运行为己任。 其次就具体的工作要求而言,就是要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介入不陷入,建议不包办”,现实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开展应遵循的程序是: 费用审核应直接向乙方即施工方了解情况,并深入施工现场,而面对施工程序上的问题, 审计人员不得直接面向乙方, 要由工程主管部门将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报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给出审定意见后,提交工程主管部门,由工程主管部门协商落实解决。 如果审计方直接对乙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必将产生越俎代庖的效应,导致职能越位,无意间履行了管理者职能,无意间承担和涉及到了现场管理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往往先要求审计人员表态后才予以现场签署,这就导致了审计工作的错位和越位,致使审计工作在客观上不自觉地履行了监理的工作职责。
这些问题是导致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权力制衡机制丧失的直接反映。 准确把握好全过程跟踪审计人员的角色定位。 第一,重点在于关注对建设工程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的合理控制以及程序规范、 职责条例的遵守鉴定工作上来,不涉足和干涉建设管理、施工、监理的具体工作,更不代行管理职能。 第二,同时注重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即职业道德和廉政建设, 有效防止审计人员, 确保审计人员与建设施工单位间的独立性,如果出现了涉及到审计人员的利益交易,审计工作必将形同虚设。 因此, 在确保审计独立性的前提下, 审计文化建设和精神层面的价值体现挖掘是极其重要的, 只有确保审计人员自身的独立性和精神制高点, 才能在根本上确立保障建设项目各个工作环节阳光操作的前提, 发挥审计防患于未然的先导作用。 第三,提高工程质量及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控制投资规模、降低成本,当好政府投入资金的经济卫士、项目建设单位的谋士。 第四,提高审核效率和质量,确保建设方、 施工方为主体的建设工程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体现, 从而在整体上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第五,取代被动式、查弊纠错的传统观念,将咨询服务业务的开展和意识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始终。
(二)加强跟踪审计的自身管理,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优化审计环境。 就内部审计环境而言,审计工作组成人员应当同心同德。 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的共同遵守和认同, 是确立和组成审计工作组成人员的先决条件,这也是创造和形成和谐工作环境的保障。同时,切实发挥、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群策群力推动阳光工程,除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以外,督促建设单位开展预算公开、进度公开、业务内容公开、程序公开,优化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自身管理,防微杜渐,有效发挥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免疫系统”预防功能。就外部环境而言,一是积极取得上级部门的有力支持,二是在上级部门的组织下, 积极开展有关部门包括监理部门、建设部门、施工单位的工作协调,在认识上、目标上取得一致意见,从而得到监理部门、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的认同理解和工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