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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建设项目不同,地铁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时间长、涉及专业广,因此,此类项目设计招标的标段也有很多类型。根据以往上海、杭州、宁波等地的招标情况,大体可归纳为总体设计、工点设计、系统设计和装修设计共四类。
1.总体设计同一期地铁项目的总体设计一般只设一个标段,目的在于方便全线设计的统筹和协调,避免建筑风格不一、设备接口不一、型号不一、规格不一等技术问题。但无论是早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还是目前单独成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建质〔2013〕160号)都没有“总体设计”这个阶段。因此,总体设计文件的深度以及中标人的职责均需通过招标文件加以约定。根据以往项目的情况,总体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介于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之间,大体相当于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总体设计单位的职责包括:制定设计原则、技术标准、功能要求和接口;组织协调分项设计单位有序开展工作;落实组织限额设计;对设计成果的总体性、完整性、统一性、适时性、经济合理性和技术进步全面负责。
2.工点设计工点设计是指对包括车站和区间在内的某个点位的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一般情况下按2站或3站以及相应的区间组合为一个工点,如2站2区间、3站2区间、3站3区间等。按照现行《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第6章的规定,车站间距在城市中心区或居民稠密地区一般为1km,在城市区一般为2km。由此可以估算长度约35km的地铁大概有18~35座车站。如浙江省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8.350km,共设22座车站;陕西省西安市地铁3号线鱼化寨至保税区段线路全长39.15km,设站26座;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全长40.417km,设站31座。以30座车站的地铁项目为例,如统一按3站3区间为一个工点,则工点设计标段将会有10个。
3.系统设计地铁项目的系统设计是指根据社会化分工,以专业为基础的某单项设计(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一般包括十大系统,即通风、空调与供暖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安检与自动售检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和门禁系统。此外,轨道工程、导向标识由于不属于工点设计的范畴,因此,一般也会归入系统设计。因为上述部分系统有时可合并为一个标段发包,如通信与信号系统一般都是合并招标的,故系统设计标段一般有4~10个。
4.装修设计装修设计只针对车站,区间一般不涉及此项招标。线路较长的地铁项目有时会招标产生一家负责装修总体设计的单位,然后再招若干家负责车站装修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的单位。一般项目则不再引入装修的总体设计单位,如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南段共13座车站,装修设计分4个标段,每个标段包括3~4个车站,标的规模(按装修费中标价)分别为8253.6206万元、9109.6668万元、5879.7961万元、7476.0721万元。
1.资质类别设计资质的现行标准是原建设部于2007年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有4个序列共185种(综合资质1种;行业资质21种;专业资质155种;专项资质8种)。但一般与地铁项目设计招标相关的资质只有以下六种:(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行业资质(;3)市政公用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资质;(4)建筑行业资质;(5)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6)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2.资质等级目前,地铁项目设计招标普遍存在资质要求“宁高勿低”的现象,这样既不利于充分竞争,也不符合法律所倡导的公平原则。需要什么样的资质等级应根据标段的发包内容、相关资质的业务承担范围,并结合市场形势综合确定。总体设计的投标人一般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甲级两种资质。最低可放宽至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两种资质。工点设计标视标段内容而定。地铁区间的资质应不低于“市政公用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因为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有关规定,“轨道交通工程”不论规模大小一律归类为“大型项目”,因此,乙级及以下资质的设计单位不能承担。地铁车站按专业归类属“建筑行业”这个系列,但资质等级要求则应根据车站形式确定。地上车站应按“一般公共建筑”基于“单体建筑面积”这一指标确定其属于哪种规模的项目,如“5000~20000㎡”这一档归类为“中型项目”,此种情况的最低资质要求可放宽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另根据表1关于国内10个地铁项目145座车站建筑面积的数据统计结果,车站单体建筑面积最小的也在5000㎡以上,即一般不考虑“小型项目”这一档的对应资质。如果是地下车站(目前国内通车或在建地铁项目的车站形式主要是地下车站。如表1的145个车站中有120个属于地下车站,约占样本总量的83%),则应按“地下工程”分类基于“总建筑面积”这一指标确定项目的规模类型。“大于10000㎡”时应按“大型项目”选择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至于车站涉及的人防工程因属于附建性质,故涉及此项设计内容的标段除按以上原则确定资质要求外,无需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资质。
系统设计标的资质要求应视标的类型和规模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市政公用行业甲级、市政公用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中的任何一项即可。但“供电”、“通信信号”、“轨道”这三类标,分别具有铁道行业(电气化)专业甲级、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铁道行业(轨道)专业甲级的单位也有能力承担,但是否将资质要求由市政行业拓宽至铁道行业则应根据招标阶段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需放宽至铁道行业资质时不应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的有关资质,因为此举有可能触及法律上的“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地铁项目的系统名称有些虽与其他类型建设项目无异,但其有自身的特点。以“供电”为例,地铁项目供电系统除满足照明及一般的动力供电外,最主要的功能是通过架空接触网或轨道供电方式为地铁车辆提供动力,因此一般不选用电力行业的有关资质,如电力行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资质。车站装修设计的资质要求一般定位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这个系列,资质等级根据单项合同额的规模而定。按照该系列各等级的业务承担范围,甲级“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丙级“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三、地铁项目设计标的技术要求
目前,地铁项目设计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一章的内容大多比较简单。除设计深度、出图进度等要求外,其余内容多是现行设计规范名称的罗列。即使有业主的一些个性化要求,也多采用过于原则的表达方式。总之,给人的整体感觉就是中标人只要遵守国家的现行规范、标准即可。实际上除一些强制性要求外,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中的一部分规定是有自由度的。以站台门为例,现行《地铁设计规范》第26章对此项的措辞风格是“允许稍有选择”,即:“新建线路的车站宜设站台门,并应具有安装站台门系统的接口条件”。也即《地铁设计规范》对站台门并没有强制设或不设,但鉴于近年来多次发生此类安全事故,故建议新建线路设计站台门,因为以后再加装不仅费时费事而且成本比较高,这也是国内以往地铁设计的一个教训。如上海地铁2号线开通后不得不又在各站台加装一道矮墙式的站台门。类似教训还有很多,本文将其归纳为以下三类。
1.功能缺失(1)防踏空设计:乘客匆匆忙忙赶乘地铁,跨进车厢时却一脚踩空致绊倒受伤,为什么呢?因为站台边缘与停靠车辆车体间的空隙太宽。这是上海地铁8号线通车后遇到的最突出的、也是备受社会指责的问题。故新建线路应注意防踏空的设计。现行《地铁设计规范》对站台边缘与静止车辆车门处的安全间隙的规定是“直线段宜为70mm(内藏门或外挂门)或100mm(塞拉门)”。(2)地铁车站的厕所:以往地铁车站大多没有公共厕所,这一点不违背当时的规范要求。但按照现行《地铁设计规范》第9.2.6款和第9.8.7款的规定,“车站应设置公共厕所”且“车站内应设置无障碍厕所”,这两处“应”字表示正常情况下必须这样做。《地铁设计规范》有要求也好,没要求也罢,面对巨大的客流量,车站没有厕所终归是明显的“不足”。于是一些线路在开通运营后不得不通过对车站的局部改造加装厕所,但如此加装的厕所往往不能完全正常工作,被乘客戏称为“上1天,休2天”。(3)出入口的雨棚:设与不设都不违反规范,但不设暴露的问题很多,如“导致电扶梯等设备设施暴露于外(特别是高架车站),受日晒雨淋的影响,电扶梯故障频率高,使用寿命相对缩短;此外,由于雨天湿滑,无雨棚遮挡的电扶梯成为客伤的高发地点,影响乘客出行安全。”[1](4)无障碍通道:重庆地铁1号线开通后,有网友提问:请问设计方,乘坐轮椅的肢残朋友如何下到地铁通道去?街上路面、上下电梯扶梯均无无障碍通道,光在售票厅设置盲道有何用?尽管重庆轨道交通部门对此给出了“正在安装调试”的答复,但如果设计阶段考虑周全,理应同时投入使用。当然上述重庆项目是多年前设计的,那时的《地铁设计规范》还是2003版本,如果按照现行《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的要求,“车站设置的无障碍通道应与城市无障碍通道衔接”。
2.能力不足(1)站台长度不足: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客流量的预计不够充分导致站台长度不足。如上海轨道交通6号线在客流量猛增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加挂车厢增加运能的措施来解决,但这首先受到了站台长度的制约。(2)制动距离不足:2009年12月22日5时50分,上海地铁一号线陕西南路至人民广场区间突发供电触网跳闸故障,造成该区间列车停驶。事故调查组认定:“在2001年一号线上海火车站改造项目的配线图修改时,因设计技术人员工作疏漏,N11-1438区段编码电路配线出错,使信号系统在N11-1438轨道区段向发生事故的150号列车错误地发送65km/h的速度码,造成制动距离不足,从而发生两列列车侧面冲撞事故。”[2](3)楼梯过窄:上海地铁2号线张江高科站的楼梯设计只有1.2m宽,去掉扶手后,实际站立面宽度不足1.1米,被乘客们讽刺为“一线天”。如果我们查阅一下现行《地铁设计规范》,其中的规定是:“楼梯宽度应符合人流股数和建筑模数”,且“单向楼梯的最小宽度为1.8m,双向楼梯的最小宽度为2.4m”。即使限于某种条件或以往规范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像“张江高科站”这样一个有大客流集散的节点车站,供旅客上下的楼梯宽度几乎与一般的居民楼相当不能说不是“缺陷”。(4)电梯缺陷:2011年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上行扶梯突发故障造成1死30伤的事故。之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给出的事故原因是“电梯存在设计缺陷,同时维护保养不到位。”
3.其他缺陷2012年3月31日,从上午7点到11点,北京地铁国贸站十号线换乘一号线通道全面堵死,两三百米的路,乘客走了半个多小时。拥堵的原因除了因为国贸换乘站的滚梯临时故障之外,最主要的还是由于换乘线路设计缺陷。所以有乘客抱怨:“几乎每天都这么堵,就差安红绿灯了。”
招标地区:鄂尔多斯市
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负责弱电智能化系统供货与安装。
国家话剧院剧场及办公楼项目弱电工程招标
招标地区:北京
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专业资质)(三级);建筑框架:地上层数 6,地下层数 2,檐高 23(米)。
联系电话:010-68798117 陈超(2008年10月21日-28日)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坻分局综合检验楼弱电工程招标
招标地区:天津市
工程概况: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网络系统工程、有线电视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会议系统工程、大屏幕及触摸屏系统工程、通讯系统工程等。
联系电话:022-29237696 王起(2008年10月23日-11日1日)
广州市公安局新档案馆弱电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地区:广州
工程概况:广州市公安局新档案馆弱电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公共广播、多媒体会议系统、温湿度监控系统、基础环境工程。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证或备案证。
上海虹桥机场扩建民航空管工程空管综合业务楼弱电工程招标
招标地区:上海
资质要求:总建筑面积4995平方米。须具备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系电话:021-51125204赵诚琪 (2008年10月27日-11月18日)
采购招标
河南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医院“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
招标地区:驻马店市
采购设备:红外摄相机、高清枪机、智能高速球、红外对射防越系统等。
联系电话:0396-6269996 王萍 (2008年10月18日-28日)
道路照明路灯及灯具采购招标招标
招标地区:泉州市
采购设备:路灯灯具60套;路灯灯杆60根。
联系电话: 0595-22518425 潘先生 (2008年10月23日-11月12日)
贵州电网太阳能供电系统工程招标
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新旧标准比较,其中较明显的变化是“注册建造师”彻底取代了“具有资质的项目经理”。同时,市场上“取消注册建造师审批与注册”的谣言不攻自破。
当前注册建造师总体情况
以2014年12月份数据为例,可查的级建造师约34万人,专业分布见表1(2014年12月6日统计数据,增项专业累计)。二级注册建造师约42万人,临时注册建造师约4万人。新标准对建造师需求量变化的影响
从表2的分析可见,在2001年的旧标准中,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仅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对具有资质的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专业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余资质仅对数量提出了要求。而在2014年的新标准中,所有资质均对所需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进行了限定。
从总体行情来分析
在约34万一级建造师的市场储备前提下,建筑专业人数占了约三分之二,为第一方阵,机电、公路、市政人数为第二方阵,其余专业零星分布,为第三方阵。从标准对比来看,建筑、机电、公路、市政专业在2001年版资质标准中,仅有公路为强制专业。意味着建筑、机电、市政等专业在各类企业中分散注册,而新标准中,各项资质均对建造师专业进行了限定,杜绝了原来各类企业以建筑、市政、机电等专业建造师充人数以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现象,意味着小众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将会随着市场需量的变化水涨船高,身价暴涨。
注册建造师各专业前景分析
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水利。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
需求数量可能减少的专业:建筑。原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数量。现在要求本专业建了,不能用其他专业替换了,人数众多的建筑建需求数量会减少,至少不会增加,虽然房建企业众多,但比不上建筑一建人多。
其他小众专业:需求量会增大但不会导致专业布局的大变化。铁路、港航、民航、矿业、通信,这些专业不管是有资质的企业,还是建持证人员,都是小众的,需求数量肯定会有成倍数的增加,但本身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少,需求量变化波动不会很大,属于同步增长的情况。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 A
一、施工企业加强资质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资质管理制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业务能力等进行审查,以确认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并颁发相应资格证书的一种制度。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作为建筑业企业,若继续维持僵化的经营理念、单一的产权结构和陈旧的运行机制,则无法增强市场竞争力、技术创新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必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北。建筑施工企业通过资质管理,可以更加明确企业的市场竞争战略,确定企业市场竞争地位、产品结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科技进步水平、人力资源开发等。
因此,资质管理有助于企业加快自身结构的调整,推进企业改革。由于建筑业行业特点,产业结构单一,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多数建筑企业都是以相同的组织形式、相似的管理方法、管理水平进行着低层次的竞争。按照资质管理要求,大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可以对照资质标准,优化资源配置,促使企业在不同序列、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资质上就位,理顺母子公司关系,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优势互补,从而形成企业自身特色的经营战略,进行多元化、国际化经营。
此外,资质管理有助于企业综合实力的增强。企业的科技进步水平、资信融资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工程业绩、信誉等要素,构成了企业的综合实力,而这些也是企业资质要求的条件。企业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满足了标准要求,才能取得较高的资质等级、较宽的资质范围;而资质的等级、类别、范围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地位、竞争能力,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长远发展。同时,资质管理还有助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筑企业内部施工生产的不确定性和外部市场需求的多重性,都对企业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新的资质管理规定正是结合企业内部管理,对企业应具备的资质管理要素提出了要求,同时强调企业注重外在市场行为。如果企业在市场运作中出现劣迹,将被跟踪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在企业资质就位、升级、动态考核时将被清出市场、重新核定资质或暂停承接任务等处罚。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内强素质、外适市场,始终如一强化管理,不断打造企业良好形象,竭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发包双方就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涉及面较广、工程量较大并涉及工程投入资金相对较多,因此,此类合同的合同风险是任何从事该类合同的合同主体需要引起足够重视。而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又成为重中之重,因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是施工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由于建设工程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中,不仅要求当事人应当具有普通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且强调承、发包双方均应具有签订施工合同的相应能力和资质,同时国家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做出诸多限制性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相对于普通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建筑承包企业也应当加强施工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这项工作。
建设工程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应当具有的主体条件
对建设工程的发包方而言,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但并非具备了进行一般民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就可以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以分为四级,承接业主的范围各有不同。如果发包方不具备法律、法规对其的资质要求或不具备发包条件,发包方所签订的合同将会无效或者效力待定,发包方也将面临着很大的风险。①下面我们主要依据建筑许可制度,对建设工程发包方进行审查:1、发包方是否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城市规划法》第32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发包方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其对外发包工程的基本条件。对于不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虽然不需办理规划许可证,但也应具有有关行政机关批准该项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规划许可证和有关行政机关批准建设的文件是证明建设单位具有特定工程项目发包资格的法律依据,应当严格审查。 2、发包方是否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的批准手续。《城市规划法》第31条规定:“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同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规定,国家建设用地要按规定的程序向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该条例第五章规定,兴建乡(镇)村企业要持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才能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即使是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使用土地,也要经乡政府或县政府批准,没有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任何建设工程都不能实施。因此,建设单位如果没有用地批准手续,也就没有资格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作为建设单位,只有在同时具备了报建批准手续和用地批准手续后,才能证明其在报建和用地方面具备了发包该项工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通过审查委托手续,确定发包方人的资格。因不具备建设工程发包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某些建设工程的业主有时会委托专业机构或公司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这时候,发包方与专业机构之间形成的是法律关系。施工企业承揽该类工程应注意严格审查发包人对人是否有授权?授权的具体范围是什么?人发包建设工程,应当取得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发包工程的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个人,除了持有委托手续外,还应具有前述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的手续。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上虚构建设工程项目、冒用建设单位名义发包工程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应当引起施工企业的重视和警惕。
4、对照《建筑法》审查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外分包工程主体资格的合法性。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是可以进行分包的,但法律法规对分包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和限制。在承揽分包工程时,施工企业首先要确定总承包单位已经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尚未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无权以总包人名义签订分包合同。②其次要确定分包行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并在总承包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中定有准许分包的条款。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分包应以明示的方式做出。再次要对工程是否属于工程的主体结构进行确认,建筑工程的主体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主体条件
对于作为承包方的施工单位,立法对其资质要求较之发包人更为严格。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施工企业的资质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三部分。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包括12个等级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包括60个等级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包括13个等级标准。根据该规定,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总承包;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分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只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能实行工程总承包,对所承接的工程可以实行劳务分包,但不能再进行专业分包;只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除可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外,不能签订专业承包合同,也不能再行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应严格对照该规定审查分包商的资质以确定对方是否有资格签订合同。
结合以上的严格规定,在施工单位具有以下情形时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1)无资质的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原因就是国家实际严格的资质管理;(2)超越资质的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根据《建筑法》第26条:“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证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3)两个施工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工程的,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否则合同无效。(4)冒用、盗用他人资质的情况,实际上是没有资质,所以合同无效。但是,对于个体建筑队、个人合伙建筑队承建的一般农用建筑,符合有关规定的,认定有效。③所以应该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主体资质,否则有可能造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无效性,从而导致一连串的不良后果。
参考文献:
1、李双录,王春福. 论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09
招标地区:上海
资质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企业单位;2.拥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联系电话:021-67742996金晓玲 (2008年12月18日-1月7日)
泰达现代服务产业区G2地块项目―弱电工程招标
招标地区:天津
工程概况:总用地面积约1.27万平米,地下二层车库、地上四层裙房以餐饮健身会所以及会议室为主,三幢主楼为31层高129.6米,主要功能为高档智能办公楼。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电视电话、楼宇自控、灯光智能控制(EIB)、保安监控、安全技术防范(含无线对讲)、门禁等弱电系统的供应安装调试。
联系电话:022-66222532张小姐 (2008年12月16日-24日)
天津市南翠屏公园智能监控及背景音乐系统招标
招标地区:天津
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资质;投标单位须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5项以上相关工程业绩,并且经营状况良好。
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弱电智能系统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地区:沈阳
工程概况:一标段包括: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含IPTV电视系统布线)、安全防范系统、背景音乐及消防广播、一卡通及停车场管理系统、机房装修(含接地及防雷)、多媒体应用系统。二标段包括:综合会议系统。
联系电话:024-24141548刘晓东 (2008年12月19日-1月12日)
采购招标
园林东路改造工程路灯采购招标
招标地区:南京
采购设备:灯架:350套; 灯具:350只。
联系电话:025-84578052倪受田 (2008年12月19日-25日)
集美大学水产学院学生公寓CD栋安防监控系统采购招标
招标地区:厦门
采购设备:安防监控系统:1套。
联系电话:0592-5822905李先生(2008年12月20日-1月6日)
公交车车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项目采购招标
招标地区:宁波
采购设备:公交车车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116套。
联系电话:0574-65225007 孙巧群 (2008年12月15日-1日14日)
北京市昌平区医院网络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是指不能形成任何合同当事人缔约时所期望的法律效果,而不是指不形成任何法律后果。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会形成返还财产、损害赔偿等民事法律后果。无效合同在性质上是自始无效和绝对无效的合同。当事人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其无效,也不得履行,即使已经开始履行的,也应立即停止履行。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规定了7种无效民事行为,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更为严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和《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均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可见,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是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订立,因违反《民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而认定无效即没有法律约束力,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甚至要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制裁的建设工程合同。《民法》和《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的规定是抽象的、具有普遍性的,而建设工程合同则有其独特性,内容丰富、复杂。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也有其特殊性,下面作具体分析。
实践中,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两方面,综合考虑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无效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建设工程的合同无效。
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我国相关法律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非常严格。《建筑法》第13条规定,根据建筑企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在取得相映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如果承包方不具备法律、法规对其资质要求或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发包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应当无效。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对承包方的资格审查主要是承包人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范围,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即,在施工中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根据合同效力补正理论,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使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取得法定资质的条件,但使用各种办法借用其他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揽工程。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严重影响了建设市场的秩序和建设工程的质量。为此,《解释》第1条第(二)项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使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借用企业资质的
具体情形很多,《解释》并没有具体概括,司法实践中将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认定。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依据中标无效的中标结果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对于工程的招投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法律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不能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标。审判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把握。中标结果无效的情形通常包括:招标人或招标公司泄露标底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中标是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的无效。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法》明确规定了禁止承包人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所谓非法转包,是指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让给他人施工或者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行为。违法分包是指建设工程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违反合同的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其承包的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主体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具备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法规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分包合同不属于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不会导致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无效。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建设施工合同本身的特点,对无效建筑工程的处理,应根据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工程的进行情况及造成无效的原因来具体处理。
(一)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
当事人双方均不得继续履行,可按照缔约过失原则处理。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合同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工
如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合格,发包方应该按照完成的比例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折价支付工程款。如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无法补救,已完成部分应拆除,承包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已完成部分质量不合格但经修复后可满足质量要求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工程部分的工程款。
钢结构技术是建设部2005年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之一,在大型工业厂房,公共建筑中得到广泛应有。我曾经担任哈飞复合材料厂房(3万平方米)、哈飞总装厂房(2.9万平方米)等十几个大型钢结构/网架结构厂房工程的现场技术质量负责人,对大型钢结构厂房的质检工作及质量通病的防治有一些的认识。结合质检工作的实践,提出如下看法,供同行参考。
1. 现场技术工程师应充分了解工程的使用功能及设计意图,有针对性的提出专业意见,强调“专业”把关[1]。
钢结构具有强度高,自重轻,抗震性能好,施工速度快等优点,但同时也有制作精度要求高,隔音隔热效果差,耐腐蚀性能差等缺点。了解所工程的使用功能,工艺要求及设计意图,对钢结构的结构选型,材料使用提出专业意见,这对于优化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达到好的质量效果,具有较大的帮助。
主要了解厂房的采光、通风、隔音隔热要求及防火要求。了解厂房是否需要使用吊车天车等起重工具,车间内生产设备的摆设,流水线设置等等,与钢结构的跨度大小,结构选型,柱、梁主钢材的选择,单方经济指标有较大关系。一般情况下,跨度超过30M以上,没有配置吊车时,宜选择钢网架结构,较之轻钢结构,单方造价可降低5~10%。了解生产工艺布置有无特殊要求,是否会对钢结构产生影响。如震动荷载、层高、防火要求等;
2. 工程师应认真审查钢结构设计及施工资质,强调从“源头”严格把关。
轻钢结构建筑市场当前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但远未达到成熟,规模企业少,小型企业多。很多钢结构制作企业虽然有一些设计人员,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还没有设计资质;相反的是有的设计院有设计资质,但设计人员接触钢结构极少,专业水平较差;
钢结构与钢网架结构对资质要求有所不同,主要区别在二,三级施工企业。二级施工企业可以承担跨度30M以下,总重量1000T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0000M2以下的钢结构工程;二级企业对网架结构工程则控制在边长70M以下,总重量300T以下,建筑面程5000M2以下;三级企业可承担跨度20M以下,总重量500T以下,单体建筑面积5000 M2以下的钢结构工程;钢网架结构则控制在边长20M以下,总重量100T以下,建筑面积1000M2以下的工程。
钢结构资质必须通过专项审批取得,没有钢结构专项资质不能承担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钢屋架工程则一般房建资质设计施工企业都可以承担,按常规审查即可。在资质审查中,应特别注意。[2]
3.钢结构的质量控制,在设计、制作、安装等全过程中,都要以“精度控制”为主线,强调“精细”把关。
项目经理应注重抓好以下几点:
(1)钢结构的制作及安装,其测量仪器、工具应使用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校正过的标准仪器、工具,严禁使用非标仪器、工具,更加不能使用软皮尺。市场上买的钢卷尺,要交技术监督部门校验,与标准尺进行比较,找出尺差。
(2)在工艺制作过程中,要采用高精度的加工方法,要预测各工艺过程中的各种变形,采取相应的防止变形措施。如焊接产生的收缩变形,就要采取施放消除余量、采用小变形的焊接、采用自动对称焊接方法等等。
(3)预埋地脚螺栓是施工现场的重点工作项目,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精确施工。施工单位预埋完成后,在浇灌砼前,现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要对预埋螺栓进行闭合测量检查,除纵横轴线量测之外,还要进行标高检查。砼浇灌完成之后,在初凝之前要再次进行复测检查,确保精确到位。
(4)钢结构拼装一般采用平面拼装法,精度要求较高,通常要求在工厂进行预拼装,模似施工现场实际工作状态和安装进行。当拼装出现偏差时,要仔细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防腐及防火涂装控制:防腐涂装主要分为防大气腐蚀和防土壤腐蚀,涂层一般分为底漆、过渡层、中间层及面层等四层。工程师除了要控制涂层厚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多种涂装材料的基本性能,对工程进行有效控制。如沿海地区及日照长久的地区,就要注意选择防紫外线和防盐、酸腐蚀的油漆。
钢结构的防火要求较高,其耐火极限与耐火等级密切相关,同一耐火等级,梁、柱、板等不同构件的耐火极限也各不相同。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所有的构件都是刷同样厚度的防火漆,极易留下安全隐患。
(6)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检查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真正到位。
4. 质量通病的防治
4.1预埋地脚螺栓偏位:预埋螺栓时,大型厂房如若从第一条轴线量测到最后一条轴线,容易产生累计误差。宜从中轴开始往两边分;预埋地脚螺栓尽量不要与地梁钢筋焊接在一起,最好有一套独立的固定糸统,如井字型钢管固定。砼浇灌完成后要立即进行复测,发现偏差及时处理;预埋完成后,要对螺栓及时进行围护标示,作好成品保护;
4.2构件拼装偏差:构件在装车运输过程中要采取保护措施,下车堆放必须垫放平整;对大型构件的起吊位置,要经过计算确认;多台吊机同步作业时,要统一指挥,平稳起吊;为尽量消除累计误差,构件在拼装时应从中间往两边分,并加强过程量测,发现偏差后,要及时找出原因并调校好;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偏差过大,千万不能强行校正或随意扩孔,应交设计采取技术补救措施解决。中山某工地有一单层厂房,在安装钢构梁时发现偏差过大,施工方采取用绞车强拉的校正方式,结果造成失稳倒塌,好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4.3钢柱垂直偏差:钢柱吊装完成后,要在柱脚的四个方向及时加塞钢垫块,防止钢柱加荷后失稳变形。当测量校正完成之后,要及时进行二次灌浆,并要确保灌浆质量;
4.4屋面、天沟漏水:屋面漏水多发生在屋面板与采光板、通风器搭接之间,要重点检查;天沟漏水除多发生在搭接位置处,要特别注意屋面板伸入到天沟的搭接收边,防止雨水倒流进室内。同时要注意到天沟内的排水管帽应使用球型管帽,不能使用平篦管帽,以免造成排水不畅;
消
防
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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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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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绍兴市建工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消防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二、消防的主要设施、设备 三、消防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情况
经审查本工程施工单位绍兴中国轻纺城建筑安装公司,符合本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均具有资质及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均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进场机械能满足进展需要,性能良好。
四、工程主要材料签证试验情况
本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均有生产厂家提供出厂合格证、质保单及认证书,经监理核查认可,规范要求复试的原材料均由现场监理人员按规定数量进行抽样签认,送袍江试验室试验,经试验验合格后才用于工程。
五、工程质量情况
本工程消防管为DN≤100的镀锌钢管丝口连接,消火栓采用DN65的单口,所有管道走向和消火栓位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管道连接牢固,水压试验、试射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能够满足耐二级要求,灭火器配备齐全。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安装位置符合设计及消防要求,经试运行试验符合要求。
消防泵按图要求设置,手动报擎按钮设置齐全,消防泵、手动报警联动试运行正常。
所有建筑、结构都能按图施工,符合设计规定的耐火等级要求。
六、结论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显著发展,城市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于城市规模扩建以及老城区改造等方面加大了建设力度,土木工程建设成为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类情况的出现一方面为我国城市现代化发展注人了活力,同时还对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充分的实践经验。但从大量土木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方面来看,很多建筑企业在对土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管理方法不科学,管理意识不到位等,使得土木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的缺陷,社会建筑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诸多质量问题,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直接隐患。这就要求土木工程监管部门以及工程施工企业认清自己的职责所在,从强化自身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方面来提升土木工程建设的水平,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现实必要性
土木工程不同于工厂生产,工厂生产有固定的厂房和车间,土木工程施工具有一次性和复杂性特点。建筑土木工程在施工中不可能拥有工业产品的生产中应用的成套的生产设备和比较稳定的生产环境,很多的偶然性因素都影响着土木工程的施工质量。
土木工程施工现场是露天工地,受地质、气候条件影响非常大,施工周期也会由于其他原因被拉长,各工种间交叉及穿插作业的情况比较普遍,各种工序的交接及中间产品等非常繁杂。若不对隐蔽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只依靠事后的观察和调整,无法进行有效判断,从而难以保证土木工程施工质量。以上种种因素对工程质量都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二、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管理问题
土木工程施工中的质量体现就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核心部位,土木工程施工质量对于工程建筑整体发挥其基本效能具有直接的制约性影响,并且对工程建筑内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当前阶段,我国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土木工程建设已经屡见不鲜,市政建设中对于土木工程施工队伍的资质要求和素质要求方面存在较大的偏差,导致土木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技术缺陷,甚至一些不具备土木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使建筑质量远远达不到基本质量要求还有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控制施工成本,在施工材料的选择方面使用劣质低价的材料,使得建筑物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土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工程师、项目监理、技术员等必须具备专业化的施工资质,然而我国在进行全方位大规模土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表现出施工监理人员的缺失,具有专业化的施工监理人员“供不应求”,一些小监理公司通过挂靠大型施工企业,在不具备独立工程监理资质的条件下参与工程现场的施工监理,一些监理人员工程施工技能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无法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对工程质量做到全方位监管,使得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却无法及时得到解决,监理市场秩序混乱,无法对土木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管。
三、土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科学建议
(一)建立健全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土木工程建设需要从工程效能的提升方面来提升工程质量的基本管理要求,理论上对于土木工程施工建设的基本要求是降低工程成本投人,采用多元化工程管理方法,完善工期衔接等方面。因此,土木工程施工的过程必须在项目施工之前充分做好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建设,从制度方面约束土木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应基于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方针政策,实施可行性分析,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将质量体系作为施工全过程的内部行为准则,并予以坚决贯彻落实。
(二)加强土木工程施工环境的具体建设
土木工程施工过程应当重视施工场地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以合理有效的措施来应对土木工程施工对于施工区域附近居民正常生产生活方面的影响。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培养科学合理的施工理念,对环境因素的两个方面进行重点防治一是外部环境对于工程质量影响着其中包括天气因素、季节因素、交通因素等情况对于土木工程施工条件造成的影响,切实做好“因地制宜”的特殊环境防范措施,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特殊情况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结论
招标地区:天津
工程概况:第一包:河西监狱监控;第二包:西青监狱监控;第三包:李港监狱监控;第四包:梨园监狱监控;第五包:港北监狱监控。
联系电话:022-24538288 万昊周 (2008年6月12日-7月2日)
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楼土建及水电工程(不含弱电)招标
招标地区:大理
工程概括: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21层、总高度85.50米。建筑面积约43000m2。
联系电话:0872-2127668 张春亭(2008年6月16日-6月27日)
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期弱电系统工程招标
招标地区:杭州
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和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
联系电话:0371-89081153 张长永(2008年6月16日-7月3日)
烟台市芝罘区社会福利中心消防报警系统工程招标
招标地区:烟台
资质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建造师的注册证书。
联系电话:0535-2111956 张晶(2008年6月16日-7月7日)
采 购 招 标
威海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DLP大屏幕显示系统招标
招标地区:威海
采购设备:DLP大屏幕显示系统,项目预算62.4万元。
联系电话:0631-5188996 王少波(2008年6月12日-7月1日)
水电站通信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地区:青海
采购设备:400端口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1套;48VDC-220VAC/1000VA逆变器:2个;500端口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1套;STM-4(SDH622M)光端机:4套;PCM基群复用设备:4套;综合配线设备(72芯光配/60系统数配):2套;高频开关组合电源若干套。
联系电话:0974-8566044 孙玉泰(2008年6月12日-7月10日)
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教师村网络系统及电梯监控项目
招标地区:东莞
采购设备:网络系统及电梯监控系统一套。
联系电话:0769-22317363-8119 付先生 (2008年6月15日-7月16日)
黑龙江垦区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地区:黑龙江
采购设备:X波段双偏振全相参多普勒天气雷达1部,小型数字天气雷达15部,MTSAT静止气象卫星云图接收处理系统6套。
联系电话:0451-55195715 宋先生 (2008年6月16日-7月7日)
江西监控设备系统采购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