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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概述大全11篇

时间:2023-06-22 09: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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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概述

篇(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的全球化、网络化、信息化使得我国的金融市场开始逐渐发展壮大,金融资本开始了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而且市场经济条件使得金融市场瞬息万变。企业在这严峻的市场中面临的风险也是大大增加,金融资产随着社会经济而不断的发生起伏,金融资产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减值的危险。那么,什么情况下就可以判定金融资产减值呢,究竟有哪些界定和判定的因素呢?金融资产减值引起了相关学界的大力讨论和关注。

一、金融资产概述

金融资产,也就是经营资产的对称。单位或个人所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无形的权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通常指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贷款等。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不能将现金、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简单地称为金融资产,而应称之为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对其持有者来说才是金融资产。投资者在市场上购买金融工具时总是会考虑到它能给自己带来的权利和义务,能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收益率。

二、金融资产减值概述

(1)何为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减值是指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金融资产减值是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对其账面价值的纠正。金融资产减值之后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然,对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是一个比较繁琐的内容,而且也不能随意的就判定减值,减值判定的因素中有很多并没有很明确的界定,很多时候都是依靠人为的主观判定,这就使得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变得比较复杂。当确认减值之后,对减值的计量就更加复杂了。虽然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各个方面都有了新的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仍然还是有一些比较模糊的界定,计量起来比较复杂。(2)金融资产减值的原因分析。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原因很多,而且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原因会有所不同。比如说:持有至到期投资由于到期日和金额是固定的,但是在这么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中,谁也不能预料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说:尚未到期时,债务人破产、债务企业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困难、债务人违约等情况都会使得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或不能完全收回金额,这就发生了减值。另外,社会环境、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重大自然灾害等都会对某些金融资产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说,企业在金融资产的投资中一定要特别注意,要分析每一个可能发生减值的因素,做出最正确的投资决策,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分析

(1)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就是在市场公平交易中买卖双方确定的价格,这是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减值的重要因素。现阶段下我国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判断上采用市场价格和估价两种方式来进行判断。很明显,估价的方法中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还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并不能说是一个比较准确的价值。估价一般是用在那些没有明确报价的金融工具上。因为我国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还不成熟,这样在估价时衡量的标准也就比较少了,估价中就会不太准确。(2)资产减值的客观依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会有一些客观的依据,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第一,债务人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第二,债务人违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第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第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第五,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髙、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第六,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第七,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3)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计量。计算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主要有三个因素:资产预计使用寿命、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资产预计折现率。对于现金流量的计算上很多数据资料是无法获得的,这样就给计量带来了许多麻烦,而计量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是资产减值计量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也是确认资产是否减值,减值的具体情况的重要标准。由于计量中很多数据获取的困难,使得企业在做资产减值计量时有了比较大的随意性,这样不利于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运作进行规范的管理,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的完善对策

(1)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因为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中有很多主观因素在里面,那么就需要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尽量能站在较为客观的立场上进行计量。首先是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提高,当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更加丰富、知识面更加广阔时,思考问题时也就比较全面,看问题也能比较深刻。其次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如果会计人员没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在进行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时为企业未来的发展考虑而进行一些虚假数据的上报,这样就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了,应该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计量。(2)完善金融资产减值的操作程序。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减值的操作程序有一定的完善,相较于以往的会计准则而言,新会计准则中有了很多的明确计算的方法和要求,要求企业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计提,计提不能驳回,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漏洞。那么,在新时期里,相关部门要发现新会计准则的漏洞,针对现实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金融资产减值的操作程序进行相应的完善处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3)加强监督。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中有很多都是依靠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来进行的主观判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尽量减少企业进行利润操作的情况,相关部门要对这一过程进行审计监督,督促企业在正常的程序范围内进行进入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不要为了企业的发展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其次是企业内部的自我监督,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金融资产也是在不断的增多。在金融资产的管理上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市场经济将会越来越难管理。市场经济要想正常健康的运转下去就需要企业、政府、学界等的支持,需要社会各界都做出自己的努力,从各个方面来规范市场经济活动。金融资产减值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必然会出现的情况,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金融资产也在这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发生着变化,在发生减值时,企业要根据相关规范来进行会计处理,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转。

参 考 文 献

[1]尹峰.金融资产减值及其会计处理刍议[J].科技创新导报.2010(18)

篇(2)

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一是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比如前述的将未到期票据向银行贴现;二是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一)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的区分

金融资产转移涉及的会计处理,核心是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其中,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鉴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的复杂性,企业有必要在分析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金融资产终止条件前,着重关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资产转移的转出方能否对转入方实施控制。如果能够实施控制,则表明转入方是转出方的子公司,从而应纳入转出方的合并财务报表。从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上,这种情况下的金融资产转移属于内部交易,不存在终止确认问题。因此,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应首先判断转入方是否是转出方的子公司。二是金融资产是整体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如为整体转移,则应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条件运用于整项金融资产;如为部分转移,则只需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判断条件运用于发生转移的部分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90%转移等。

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90%转移等。

(二)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l.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

企业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此外,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也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有时比较容易判断。比如,下列情况就表明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因而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人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对于其他一些复杂的金融资产转移,其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来判断。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从而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企业需要通过计算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在计算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波动,并采用适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为折现率。

2.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条件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损益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如为累计损失,应为减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损益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为金融资产转移损益。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在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在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按相对公允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进行分摊时,未终止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第一,企业出售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类似的金融资产,或发生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有关的其他市场交易的,应当按照最近实际交易价格确定。

第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最近市场上也没有与其有关的实际交易价格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该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确实难以合理确定的,按照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

(三)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1.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

篇(3)

一个企业在获得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等其他金融资产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的业务类型、发展特点与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金融资产做出分类,分为三大类,它的出台让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这种金融资产分类对我国非金融企业的影响如何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

一、金融资产分类概述

金融资产被分为三类,各种类型的金融资产都以持有意图和时间进行规范。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种是贷款与应收款项。贷款与应收账款是金融企业向外借出的贷款,以及非金融企业提供的劳务或者所销售的商品形成的应收款项,主要是劳务交易债权与商品销售债权。

第二种是持有至到期投资。这种类型金融资产的到期日是固定的,并且回收金额也是能够确定或者固定的,企业本身对于这类资产有着明确的意图与持有能力。企业对这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日,并收回相应的金额,是一种债权性投资,持有时间通常较长。

第三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对于企业而言主要是进行近期出售的,包括有购买的股票、债权与基金等;或者是从企业的发展战略、风险管控出发而做出的制定,这类资产的持有时间较短,主要目的是在短期获利。

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贷款和应收款有着比较明确的定义,但是对市场上活跃的有价金融资产并没有左慈十分明确地界定,企业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主要还是由领导层通过投资决策、风险因素及管理等决定的。

二、非金融企业受到金融资产分类的影响分析

(一)对金融资产持有种类产生的影响

对企业而言,贷款与应收款项是其涉及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的企业都持有这种类型的金融资产,并且所持有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企业的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同时企业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逐渐增加,公允价值领域增大。并且不同非金融企业对每一种金融资产的持有量有着很大的差异。

(二)对金融资产结构产生的影响

在企业流动资产中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占有较高的比例高,但并未超过6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最高值始终在80%以上。这两类金融资产所占金融资产总额比例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较高,通常在95%以上,因此当前我国非金融企业更倾向于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对企业的利润产生的影响

市场上活跃的、有价的金融资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划分为两种,即权益性金融资产与债权性金融资产,债权性金融资产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二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但是债权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比较小,所以对利润的操纵空间比较有限。利润操纵可以很大进行的情况绝大部分是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者混淆确认造成的。就当前我国非金融企业的利润来看属于盈亏各占一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净额都对企业的盈利有很大的影响。

以某电器企业为例,2010年6月1日该公司于购入另一公司股票1000万股(普通股票),5元/股,另直接支付50万元相关的其他费用。股票的公允价值在2010年12月31日达到5100元,分别对初始、后续计量,资产减值进行分析。

初始计量:①若该公司将股权投资当作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予以确认,则投资成本为公允价值,投资收益受到交易费用冲减。因此该企业在投资时: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000万元,投资收益为50万元,则银行存款为5050万元。②若把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确认,那么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为5050万元,银行贷款为5050万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可知,将该股权投资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那么受到交易费用(50万元)的冲减,将造成当期利润损失20万元;而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那么当期资产将获得50万元的增加,对利润并不造成影响。

持有期间:持有期间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主要计量是以公允价值变动、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在当期损益中要将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损益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要直接计入到所有者权益中,对资本公积造成的增减或者冲减在该金融资产确认后转出并记入当期损益当中。

如上述电器企业,采用①的处理方式,则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公允价值与成本之差,即5100-5000=10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

如果采用②的处理方式,则需要确认的资本公积为公允价值与成本之差,即5100-5050=95(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95万元,贷:资本公积为95万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可知,纳入股票投资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那么结果所获得的公允价值变动得利100万元,将提高当期利润损100万元;而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可增加到末期所有者权益95万元,或者减少150万元(5050万元成本-4900万元公允价值),对当期利润无影响。如果股票的公允价值下降,仅为4900万元,则在这种情况下将导致当期利润出现损失,损失金额达到100万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有者权益减少150万元,但对当期利润不影响。

三、结束语

金融资产的不同分类对非金融企业的利润等方面有一定的影响,管理层的利润操纵空间可变大,针对金融资产分类对非金融企业的影响,需要对会计准则进一步地完善,强化外部的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另一方面可借鉴IFRS9的而分类法,对我国现行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缺陷进行进一步地完善。

篇(4)

关键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广义视角金融资产是相对实物资产而言的,以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计价,活跃于金融市场,通过在有序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为其债权人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的金融品的总称。该定义是从经济学角度对金融资产进行定义的,相对于会计视角下的金融资产而言。

会计准则角度的金融资产是会计视角下的金融资产或狭义的金融资产,仅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不包括货币资金和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CAS22 对金融资产的划分是根据企业持有金融资产意图的不同,将其分为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由其持有目的不明确,不能被归类为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外的三类金融资产中的任何一类。可见会计准则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是指直接被认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未被划分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其他金融资产。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账务处理

(一)初始入账价值

1.购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购入时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初始入账价值。

案例1:2011 年1 月1 日,A 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B 公司于本年发行的5年期债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面值为3000 万元,票面利率6%,实际利率5%,每年年末计息,到期还本付息。实付价款为3129.81 万元。A公司初始入账: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3000

—利息调整129.81

贷:银行存款3129.81

2.其他投资重分类而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

(1)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入账价值是以转换日该债权的公允价值入账,公允价值与该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其他综合收益处理。

(2)由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日应当根据剩余权益性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根据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原权益法核算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会计处理基础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二)持有期间的股利和利息

1.持有期间收到的股利和利息

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应将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日已到付息期尚未收到的利息,作为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案例2:承例1,不考虑公允价值变动每年年末计提利息如表所示(单位:元)

2.已到付息期而未收到的利息

企业债权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到付息期而未实际收到的利息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相同。重新确认新的摊余成本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的比较确认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进而确认本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的应计未到期利息与已到付息期而未收到的利息会计处理相同。

案例3:承案例1 2011 年12 月31 日调整债权工具账面成本,且该债券年末公允价值为3040 万元。

借:应收利息 18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23.5095

投资收益156.49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3129.81-23.5095=3106.3005(万元),公允价值为3040 万元,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106.3005-3040=66.3005(万元)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6.300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6.3005

(三)期末计价

以公允价值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期末计价,本会计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终止确认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债权类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采用摊余成本法确定,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为累计应确定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原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与累计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之差作为当期公允价值变动额的调整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作为企业正常经营损益处理。

案例4:承例1.例3.2012 年12 月31 日调整债权工具账面成本,且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3050 万元。

借:应收利息18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24.685

投资收益155.315

2012年末摊余成本=3129.81-23.5095-24.6850=3081.6155(万元)

2012年末账面成本=3129.81-23.5095-24.685-66.3005=3015.315(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4.685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4.685

(四)重分类转出和转让出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转出

企业可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至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转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计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同时将账面价值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已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上升,应借记“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已确认的累计除资产减值以外的公允价值下降,应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_ 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转让出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让出售时需要进行资产的终止确认,将其账面价值转销,比较出售收取的价款与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二者之差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同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也应一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篇(5)

一、概述

2011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正式,并自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亮相内地证券市场一年半的融资融券业务将由“试点”转为“常规”。

二、概述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该项业务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的证券信用交易。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入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三、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融资融券业务主要包括资金的融通和证券的交易两部分,证券公司是借出方,投资者是借入方。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融资融券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做空机制。当投资者预计证券价格会上涨,而手头又无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先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购买证券,以此获得收益;当投资者预计证券价格会下跌,而手头又没有证券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待证券价格下跌时再买入还给证券公司,以此获得差额收益。而普通的证券交易一定要有足够的资金购买证券,而且卖出的证券必须是已经持有的证券。

2)杠杆效应,即投资者可以以相对少的资金,做较大的证券交易。在融资融券交易中,只要投资者提供足够的保证金,就能以较少的资金,买入较多的证券;也可以在没有证券的情况下,先行借入证券,扩大交易筹码。

3)双重关系。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即有资金或者证券的借贷关系,同时也存在证券委托交易的关系。在资金或者证券的借贷过程中,投资者要付给证券公司利息;在证券委托交易的过程中,投资者要付给证券公司手续费。

四、融资融券业务的正面影响与负面影响

正面影响:首先,该项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了资金,会给证券市场输入新鲜的资金血液,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具有明显的活跃交易的作用,对证券市场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次,卖空机制的引入将改变原来市场单边市的局面,有利于市场价格发现。再次,融资融券的引入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融资使投资者可以在投资中借助杠杆,而融券可以使投资者在市场下跌的时候也能实现盈利。负面影响:融资融券业务既能助涨,也能助跌,使得市场的波动性被增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被增大。

五、融资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

融资融券业务包括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类。根据财政部规定:关于融资业务,证券公司及其客户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证券公司融出的资金,应当确认应收债权,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客户融入的资金,应当确认应付债务,并确认相应利息费用。关于融券业务,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有关规定,不应终止确认该证券,但应确认相应利息收入;客户融入的证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确认相应利息费用。

5.1 企业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会计处理

5.1.1、企业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担保物的处理

1)以现金作为担保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它应收款-某证券公司

贷:银行存款

当交易结束,收回保证金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它应收款-某证券公司

2)当以有价证券作为担保时,由于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故而无需进行财务处理,但需进行登记复查;如该有价证券被企业定义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则应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其变动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所有者权益。

5.1.3、融资购入证券后,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

在证券的持有期间,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价,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直接冲减"投资收益"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手续费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该计入资本公积。

5.1.4、出售证券,归还证券公司融资款后,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

其它应收款-某证券公司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在这里的投资收益可根据盈利或者亏损情况,计入借方或者贷方。

5.2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会计处理

5.2.1、融资业务的会计处理

1)收到企业投资者的担保物或者担保金时,应将其确认为一项流动负债,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存入保证金-某投资企业

2)为企业投资者垫付资金,购买证券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者贷款-某投资企业

贷:银行存款

3)卖出证券,收回贷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者贷款-某投资企业

4)融资期间的利息,在确认后,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已收)或者应收利息(未收)

贷:利息收入

5)为企业投资者融资或者卖出证券的手续费收入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

5.2.2、融券业务的会计处理

1)收入的担保物应作为暂存款,计入“存入保证金-某投资企业”科目进行核算。

2)融券不属于资产的转移,所以不需要不应终止确认该证券,但需要登记,以备复查,还要在本企业内部的会计报表和账簿体系中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各期损益。

3)收回的证券也只需要登记,以备复查。

4)为企业投资者进行融券买卖产生的佣金收入,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佣金收入

结束语

融资融券业务的正式面市,为证券公司带来利好,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获利方式,但眼下我国引入融资融券业务的时间尚短,在运行模式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时,有必要借鉴国外具有成熟市场环境国家的经验和教训。

参考文献

[1]牟海霞,蒋义宏.证券公司会计第2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愚寂沣,马勋编.融资融券实务.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01.

篇(6)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不包括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关系中的套期工具)。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常是指该金融资产不满足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条件,但企业仍可在符合某些特定条件时将其按公允价值计量:

(1)该指定可以明显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计量上的不一致情况;

(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1)贷款和应收款项;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既可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可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该金融资产属于有固定到期日、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金融资产,则该金融资产还可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某项金融资产具体应分为哪一类,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决策等因素。

二、两种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对比解析

(一)初始计量的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应按公允价值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相关交易费用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应按公允价值与相关手续费之和确认为初始计量成本,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A公司2007年3月10日购买B公司发行的股票300万股,成交价为14.7元每股,另支付交易费用90万元,占B公司表决权的5%,确认为金融资产;2007年4月20日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200万元;5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

假设A公司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利用闲置资金,准备在近期内出售,以获取经济利益(以下简称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3月10日购买B公司发行的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4100000

投资收益 9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0

2007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600000

贷:投资收益 600000

2007年5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会计处理略。

如果该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下简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3月10日购买B公司发行的股票。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450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0

2007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600000

贷:投资收益 600000

2007年5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会计处理略。

(二)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人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调整其账面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调整其账面价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例2]接上例,2007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13元,A公司预计股票价格下降是暂时的。

假设该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1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100000

假设该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0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000000

(三)价值发生持续严重下跌时的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价值发生持续严重下跌时,会计处理与资产负债表日其价格波动的处理相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为初始计量金额与当前公允价值的差额。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累计损失,应予以转出。减值损失金额与转出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累计损失之间的差额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账面价值。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减值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而应当视为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例3]接上例,2007年12月31日,B公司因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受此影响B公司股票价格发生严重下跌。2007年12月31日收盘价格为每股市价为6元;2008年6月30日B公司整改完成,加之市场宏观面好转,股票收盘价格为10元。

假设该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12月31日,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900-300×6) 21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1000000

2008年6月30日,收盘价格为每股市价为1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10-300×6)

12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000000

假设该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12月31日,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4500-300×6) 270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1000000

2008年6月30日,收盘价格为每股市价为1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20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2000000

(四)处置时的会计处理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投资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和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4]接上例,2008年7月3日将该股票以每股11元的价格出售。

假设该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3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4100000

投资收益 111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41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100000

假设该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3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000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45000000

篇(7)

一、金融资产的概述

(一)金融资产的含义

金融资产属于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金融资产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资产的权利,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定义,金融资产组成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的组合等。狭义的金融资产是指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本文所分析的金融资产侧重于狭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分析。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交易为目的所持有的债券、股票、基金、权证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工具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企业的持有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就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经明确规定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能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比如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其他三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也就是说若管理者的意图不是很明确或者没有计划将其归类到前三类,那么就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例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

二、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差异

(一)初始计量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即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均直接计入初始取得成本。会计处理为: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后续计量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将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直接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或做相反分录。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其账面价值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直接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利息/应计利息

”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影响的是所有者权益,不影响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或做相反分录。

(三)资产处置方面的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被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即将其转入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科目;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被处置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科目。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被处置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本公积”、“投资收益”科目。

三、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实例分析

现行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企业非常重要的两类金融资产,在核算上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在会计处理上很容易混淆。本文以股票为例,通过比较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的不同,从而进一步分析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对企业当期产生的不同财务影响。  例:2012年11月11日a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一批b公司发行的股票600万股。取得时公允价值为每股8.3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0.3元,另支付交易费用8万元,全部价款以银行存款支付;2012年11月16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的现金股利;2012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8.9元;2013年3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7.5元;2013年6月30日,该股票公允价值为每股6.4元。预计股价的下跌是非暂时性的。2013年7月30日,该股票公允价值回升至每股6.6元。此时导致前期股票价格持续下跌的客观因素已消失。2013年8月6日,甲公司出售全部股票600万股,售价每股7元,另付交易费用6万元。

该例中a公司从二级市场购买了股票,如果该公司管理层的意图是为了近期出售,以赚取差价为目的,则会计人员应将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若管理层不是为了短期获利而持有该股票,则会计人员应将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至于归为哪类金融资产,主要取决于管理层对利润等财务指标的考虑。所以笔者以这两类金融资产为例,从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资产的减值和处置等方面来具体说明它们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

(一)取得金融资产时的会计处理(见表1)

这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是对相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将发生的交易费用简化处理,直接费用化冲减当期损益,符合简明原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将发生的交易费用资本化处理,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初始确认时,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将会对企业当期个别财务指标产生不同的影响。

若将其归为前者,则甲公司的当期利润会减少8万元,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也会减少8万元,当期所得税费用也随之减少2万元(假定该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是25%),致使当期净损益减少6万元。若归为后者,则不会对该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任何实质的影响。

(二)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价格变动的会计处理(见表2)

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对该资产由于市场价格的升降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差额的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公允价值变动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当期利润。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没有将公允价值变动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一种未实现的损益,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当期利得(损失)来反映。

实际上,期末股票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差额只是一种潜在的、隐含的损益,只有等到将该股票出售之后才真正实现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很好地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大大压缩了企业利

市场价格上下波动随意调节利润的空间,另一方面,将未实现的损益通过利得(损失)来反映,很好地贯彻了全面收益观的思想,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体现。

(三)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见表3)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下跌的幅度达到甚至超过其成本的20%,或连续下跌的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导致下跌的因素是客观存在且非暂时的,就应合理地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并计提减值准备。按现行市价与其成本的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将持有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持续大幅度下跌所累积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方余额转出,不足的部分再计提减值准备,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2013年6月30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下跌至每股6.4元时,价格下跌幅度高达其成本的20%,且是非暂时性的,可以判断该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当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时,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二者对减值部分的确认和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现行市价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冲减当期损益(即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60万元;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按现行市价与其成本的差额冲减当期损益(借记“资产减值损失”)968万元。两种处理都会减少当期利润,但后者对当期利润的影响程度要大得多。

(四)金融资产市价回升时的会计处理(见表4)

当客观减值因素消失,金融资产的市场价格回升时,两类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最大区别在于对市价回升金额的确认不同。前者将市价回升形成的潜在收益计入了当期损益,而后者将市价回升形成的潜在收益计入当期利得。不同处理将产生不同的财务影响,前者会使当期利润增加120万元,而后者的当期利润不会受到影响。

(五)金融资产处置时的会计处理

处置时,两类金融资产不同的会计处理对当期损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将收到的处置款4 194万元抵减购买支出4 800万元,亏损606万元。若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前期已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968万元。导致本期实现了收益354万元。这两种处理对当期损益产生相反的影响。此种情形若是出现在年末,仅仅由于归类的不同,会对年报的利润等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四、现行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资产的确认有待完善

由于衍生金融资产是一种选择权,该权利所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时间和金额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并且其价值也会不断的变动,流入或流出企业的经济利益也无法计量。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金融资产既不符合资产定义,也不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不能作为资产确认,只进行表外披露,把未来不确定的利益和潜在风险变成可控指标,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随着法律、金融市场等环境条件的完善及计量手段的发展,衍生金融资产将由表外披露转为表内确认。

(二)金融资产的计量有待改进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计量采用了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和历史成本混合计量的方法。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时,原则上也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这样处理会导致初始计量时交易费用处理不一致;后续计量时,对于相同的金融资产,在不同企业甚至在同一企业的计量也不同等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将金融资产计量简化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两种方法,对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变动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如果其合同现金流量确定,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如果其合同现金流量不能确定,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权益中的“其他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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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参与主体多、市场化程度高、风险集中、结构复杂的金融创新,其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一直是国内外会计理论与实务界研究的难题。国际会计准则并未对资产证券化制定准则规范,主要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IAS32)、《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中作了相应规范。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还处于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试点的起步阶段,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可以参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23)等准则。

目前,随着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和深圳出台系列金融创新措施,资产证券化在我国也受到进一步的关注,研究其会计处理办法对反映其经济实质和提示风险有着重要意义。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中,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处于核心地位,其会计处理也是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的主要内容,因此本文主要以发起人的会计处理为研究对象。笔者主要结合现行准则规定探讨资产证券化中发起人的会计处理,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

(一)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确认

资产证券化中会计确认的核心问题就是发起人是否可以在将准备证券化的资产转让时,从原始权益人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将金融资产予以转销,即终止确认问题。CAS23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引入了风险与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续涉入法三种终止确认的方式,作为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标准。

对证券化资产如何判断是否进行终止确认,CAS23首先运用风险与报酬分析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根据CAS23第九条的规定,如果发起人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则运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判断,发起人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果发起人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采用后续涉入法,即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CAS23采用了风险与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与后续涉入法相结合的综合标准,但该标准在实务中未必适用,因为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以及控制权的转移难以量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中将“95%”作为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的判断标准,CAS23又进一步说明以企业面临的风险是否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来判断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发生转移,但这些标准操作起来十分困难,这都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不仅会给发起人提供一定的操纵空间,使发起机构达到调整业绩或增加资本充足率的目的,而且可能会告知不同企业相同经济性质的交易却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会计信息可比性差。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及实务中的可操作性,我国应该在会计准则中进一步明确各种方法的使用标准以减少方法选择上的随意性,并完善各种方法的具体要求。

考虑到我国目前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笔者认为对证券化资产终止确认直接采用后续涉入法更为合适。后续涉入法“以没有后续涉入”作为确认标准,放弃了基于“控制权转移”的终止确认标准,这就回避了量化问题。只要转让方对被转让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存在任何的后续涉入,不考虑其后续涉入的程度,与后续涉入有关的这部分资产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视为担保融资;不涉及后续涉入的那部分资产则应终止确认,视为销售。

(二)资产证券化的会计计量

根据现行规定,发起人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将该金融资产以账面价值从资产负债表内转出,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新金融资产和承担的新金融负债)按照转让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将收到的对价和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发起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则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转让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当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且发起人仍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即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该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转让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因转让取得的新金融资产和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与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终止确认部分的资产按照账面价值计量并保留在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中。

对于未终止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CAS23第十四条规定“(一)企业出售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类似的金融资产,或发生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有关的其他市场交易的,应当按照最近实际交易价格确定。(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最近市场上也没有与其有关的实际交易价格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该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确实难以合理确定的,按照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

目前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允价值的取得上,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金融工具缺少活跃的市场作为公允价值的依据,操作有难度。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多为流动性较差、有稳定的预期现金流的资产,因此,笔者认为其价值用预期现金流贴现法来确定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对新增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公允价值无法确定作出规范。新增金融资产无法确定时,这些资产价值记为零,当新增金融负债公允价值无法确定时,转让方不应确认利得。

(三)资产证券化的会计信息披露

资产证券化结构复杂、参与主体多,为了更好保护投资者在内的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利益,发起人应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较为概括,笔者认为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应进一步细化,发起人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以下内容:(一)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披露:1.发起人进行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及其与企业整体业务活动的关系。2.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3.资产证券化结构安排的信息,披露结构设计情况以及结构设计中与资产相关的风险,并且对关键的风险因素进行详细说明,同时还应披露、参与主体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SPE设立的方式及其与发起人的关系。此外,由于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发展较晚,所以应当充分披露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用的信用增级手段,以使相关人员了解相关的信用风险。4.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情况,包括发行数量、面值、期限等,若在非活跃性市场中,需要采用估值模型对产品进行估值定价,对估值模型采用的假设条件、主要参数、估值方法进行详细披露。(二)对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的披露:1.与资产证券化交易相关的会计政策,即对资产证券化采用的有关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方法。2.证券化资产是整体实现销售还是部分实现销售,证券化收到的现金金额,实现销售部分和未实现销售部分各自的公允价值及分配到的账面价值,新形成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各公允价值取得的方法和相关信息。3.与后续涉入资产有关的信息。包括后续涉入资产的成因、种类、金额及与此有关的证券化条款。(三)资产证券化业务对发起人当期损益及未来现金流的影响,应披露损益确认的方法与金额;应结合对发起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分析来揭示对未来现金流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交易中,需要通过设立SPE来实现法律和会计上的“真实销售”,SPE还行使管理证券、定期向投资人还本付息的职能。那么,SPE是否属于发起人的合并报表范围? SPE有两种设立方式,一种信托型特殊目的实体,由具有经营信托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任,另一种是公司型特殊目的实体,是由发起人专门为资产证券化交易组建的子公司。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合并报表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公司型特殊目的实体显然应属于合并报表的范围。一般来说,SPE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会计主体,信托型特殊目的实体与发起人存在紧密的联系,当发起人将资产真实销售给 SPE 时,SPE 的资产仅限于从发起人处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及由该金融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业务活动仅限于购买资产证券化以及发行由此支持的证券。《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规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发起人实质获取了SPE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大部分利益的决策权与权力,因此,信托型特殊目的实体也应纳入发起人合并报表的范围。

篇(9)

与其他任何一门学科都一样,一方面,会计语言的形成离不开基本的逻辑思维方法,包括比较、分析、综合等。会计语言的形成和使用还要以有关的理论为框架,会计语言不能孤立存在,而只能置于一定的理论体系才能形成。会计语言一旦形成,就不会终止它的变化和发展,因为客观事物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反映这个过程的语言也会随之变化,不会停滞在一个水平上。另一方面,会计语言是人类语言的一部分,凡是语言,就要遵循一定的语法,会计语言也不例外。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语法就是一种词的构成与变化的规则及组词成句的规则的总和,语法包括词法与句法两部分。词法是指词的变化规律和变化形式、词在语法上的分类以及词的运用特点。而当较低一级的语法单位组成较高一级的语法单位时,即当语素组成词、词组成短语、词和短语组成单句、单句和单句组合成复句时,都要遵循一定的规律,这种规律就是句法,句法还包括句子的类型。受不同研究对象以及相应产生的不同理论体系和思维方式的影响,不同学科创造概念时运用的词汇及词汇的变化,表达理论时的方式、手段、语气、句型、修辞以及语句结构等必然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语法特征。我国会计语言有其特殊的语法特征。

一、会计语法的基本特征

语法最基本的特征是抽象性、民族性和时代性。根据唯物辩证主义的共性个性统一理论,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也体现着共性。我国会计语言的语法(以下简称会计语法)也必然具有语法的基本特征,但会深深地打上会计专业的烙印。

(一)抽象性 抽象性是指语法的规律是从大量的语法现象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共性,因而它适用于同一类别的任何语言单位。如现代汉语中指人的名词一般都可以用后面加词尾“们”的方法表示多数。

会计是一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语言,面对着各种各样的经济主体、纷繁复杂的企业交易和事项以及不断变化着的信息需求,在对此进行分类、概括和总结时,必须高度浓缩地抽象成各种会计语言。如,会计将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抽象地称为“资产”,并且将这种资源进行分类,形成了一个资产系列,包括货币资金、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在此基础上,将这种资源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了分类,并在语言表述上仍然使用“资产”这种抽象的命名。比如,根据这种资源的流动性,将其分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根据是否属于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将其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据此,可以推断,在会计上,根据企业这种资源的特点,取几个字,如固定资产的“固定”,加上“资产”二字,一般就可以指代某种资源。

会计语法的抽象性,对于初学者来说似乎是个门槛,因为比较难懂。但由于它是对现实的有效抽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带来了方便,甚至能带来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

(二)民族性民族性是指受人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影响,不同国家或民族的语言的语法有自己的特点。我国会计语法的民族性表现在多个方面。我国会计中的用字非常单一。例如,“折旧”和“贴现率”,在英语中分别用“discount”和“discount rate”来表示,后者用了相同的单词,而前者的五个汉字完全没有重复。再例如,英语中的折旧和摊销都可以用“depreciation”来表示,而我国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减损这一性质相似的事项用不同的术语表示。我国会计的用词,从字面上看,具有明显的对义性,如“资产”、“负债”本身就能给人一种相反的体会。

我国会计语法的民族性,适应了国人的语言习惯和思维方式,方便了我国会计人员的理解和交流以及会计信息的传递;但这也会导致形成中国特色的会计方言,在会计国际化的今天,可能造成我国与其他国家和民族交流的障碍,也不利于我国学习和吸收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会计思想和先进会计理论方法。

(三)时代性 会计语法虽然在总体上是稳定的,但仍然在缓慢的变化。随着新组织、新交易、新事项的不断涌现,会计词汇里会出现一些新的面孔,如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后,“公允价值”便成为我国会计中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汇。在人类所创造的产品不断丰富、交易方式不断创新、会计事项不断增多的今天,这种现象会更加明显。当然,与此相随的,是另一些会计词汇的消亡。

二、会计词法的特征

我国会计语言的用词(以下简称会计词法)有其特殊的规律和特点。会计用词并不能游离于汉语语法之外,同时,由于企业财务报告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会计用词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

(一)客观性 会计所反映和传递的有关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信息是政府、企业和个人进行决策的重要基础,这就要求会计语言的书写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运用恰当的方法概括,再用准确的文字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坚决避免弄虚作假和夸大其词。其要求是符合客观存在的经济事实,其方式是如实反映,其标准是可以验证。客观性并不排斥会计信息的有限模糊性,但要求尽可能减少对会计用词和表达的主观偏好。

(二)确切性确切就是准确和恰当。会计所使用的术语概念清晰,忌含混其词;所使用词语、句子和篇章的结构严密,尽可能地减少了存在歧义或者会引发误会的场合;在所表达的内容上客观可靠。

(三)模糊性 模糊性和客观性、确切性并不矛盾。人类的语言基本上可以分为精确语言和模糊语言,会计广泛地运用了“很大、极小、多数、半数以上、很可能”等词,这些词的语义内涵并不十分清楚,因此,可以称为“会计模糊语言”。会计是反映企业的交易和事项的语言,而企业的交易和事项往往很复杂,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往往很难精确界定;另外,在很多情况下,会计并不需要把这种数量关系限定在一个数字上,这种情况下,使用模糊语言反而能达到相对精确和整体准确的效果。

(四)单一性 单一性是指一个会计术语只表达一个特定的意思,而同样的意思只能用一个术语来表达,最典型的例子是会计的六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以负债为例,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五)对义性 对义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会计术语所表述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一种矛盾或关联。交易和事项的普遍联系或对立,以及对交易和事项的最基本的分类方法――两分法,导致了会计术语的对义性。如资产和负债、自制和外购等。

三、会计句法的特征

我国会计语言对语句的运用(以下简称会计句法)也有其特殊的规律和特点。现代汉语在句法上最基本的特点是:不依赖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而借助于语序、虚词等其他语法手段来表示语法关系和语法意义。这一点,在我国会计语言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充分运用语序的变化表述会计对象 以“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为例来说明我国会计语言如何利用语序的变化来表达不同的意思。存放同业是指商业银行存放在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这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之一;同业存放是指金融机构在银行开立同业存放账户,银行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的存取款业务,同时满足客户与本银行之间各类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需求,这是银行同业业务中的一种。前者是银行实施的一种行为,而后者则是银行提供的业务。从语法上看,“存放同业”是“我”存放在同业银行(那里的货币资产)”,“我”是所有者,“同业”是保管者,对于“我”来说,这是资产。“同业存放”是同业机构存放(在“我”这里的货币资产),“同业”是所有者,“我”是保管者,对于“我”来说,这是负债。同样的四个字,只是顺序不同,便导致了会计要素分类的不同。

对于句子语序的变化引起强调重心的变化,会计上是更多地利用了这一点来表达一个概念或定义。会计对“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首先明确收入是如何产生的,接着明确其经济结果,再区别与其他经济利益流入的不同,最后说明其性质。从语法上看,各个分句呈递进关系、层次分明、过渡自然、表达滑润。如果把收入定义成“收入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这种流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虽然也能勉强表达原来的意思,但是语感粗糙,表达曲折,造成学习者思维紊乱,难以接受。

(二)有效地选择使用虚词 在汉语语法中,将意义比较实在的词,称为实词,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数次、量词、代词和副词;而将意义比较空灵的称为虚词,虚词包括介词,连词、助词和叹词等。

(1)会计中大量地使用了连词。这种使用,不但使会计在语法上层次清晰、逻辑清楚、过渡自然、表达完整;而且使会计更加客观、完整、严谨地反映了企业的交易和事项。

以201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版的《会计》教材中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概述为例: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在将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当注意把握其特征。

(1)该金融资产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

(2)企业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是指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否则将持有至到期。如果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明确;出于市场条件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3)企业有能力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界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如果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投资持有至到期。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的为该金融资产提供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其他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企业将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可赎回日较近,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这部分概述中,大量地使用了“或”、“且”、“和”、“但”、“也”、“除非”、“否则”、“如果”、“但是”、“并”、“则”、“及”等连词。读完这部分概述,能充分体会到其具有严谨的结构和清晰的逻辑。正是这些连词的运用,为实务中由于金融资产本身及持有企业的各种因素而导致的纷繁复杂的债券类投资能否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提供了可靠而完整的依据。“且”、“和”、“并”、“及”表示了金融资产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和企业必须同时进行的处理;“或”将两种同性质的情况并列起来,以供判断时选择;“但”、“但是”、“如果”、“除非”、“否则”,将复杂的交易和事项予以分类和分离,提供了“不能”的依据。

(2)会计中普遍性地使用了结构助词。尤其是大量地使用了“的”字句,将“的”字附着于词或短语之后形成名词性短语,充当修饰成分,通过从时空、逻辑、属性等方面限定一定交易和事项及其它会计范畴,界定一个概念或者描述一种事实。如会计上对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三个“的”的运用,限定了资产的概念内涵,为实务中的判断提供了标准。

(3)会计中几乎不用语气助词和叹词。语气助词如“啊”、“吗”、“吧”和叹词如“唉”、“哦”的共同特点是具有强烈的感彩。会计作为人类的商业性基础语言,与人类自然语言中表达感情的语言有实质的区别,不宜使用描绘性的文学笔调,追求的是准确性、严肃性,为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相关性,尽量杜绝个人的主观偏好。

(三)以复句和句群为主,极少使用单句 这是由于会计经常需要表述复杂的交易和事项所决定的。单句是由词或短语构成的句子,表达的意思单一;复句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意义密切关联,结构上互不包含的单句构成的句子,其意义容量比一般单句大,适于表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交易的关系,其丰富的如并列、转折、假设、条件、因果等语义关系,能够适应表述复杂的交易和事项的需要。比复句更有效的是句群,很多情况下一个句群就形成一个段落。

(四)使用非常单一的句子类型和修辞手法 会计一般只使用陈述句,基本不使用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会计语法中,修辞手法的使用非常单调,一般不使用文学上常用的比喻、拟人等。这两方面的原因与前面所说的几乎不使用语气助词和叹词的原理是一样的。但会计中经常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前面所说的资产的定义中的三个“的”字句,与其他语言不同的是,这种使用不是为了达到文学上的气势,而是为了完整地描述会计交易或事项和定义一个概念。

[本文系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10LZU

JBWZY012)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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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让我们意识到财务系统的稳固性是多么重要。次级贷款的证券化大大增加了金融工具的风险,当风险潜藏到一定程度后,坍塌的不仅仅是企业的金融资产,而且是全球范围内的财务金融系统。如今,金融危机正在逐渐好转,如何管理好金融工具,如何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在为企业带来增值的同时规避风险,是值得深思并改进的课题。而对金融工具的科学分类正是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基础。只有合理的分类,我们才能对金融工具进行合理的计量与确认,才能有效地进行资产管理。2009年11月12日,IASB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9《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工具做了全新的分类。

一、背景与实施进程

IASB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进和简化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促使IASB将大幅修改金融工具准则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替代现有的《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B将改进项目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分类和计量;(2)第二阶段为减值方法,(3)第三阶段为套期会计。

2009年7月14日,IASB了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9年9月14日。2009年11月12日,在总结反馈意见的基础上,IASB了IFRS 9,完成了第一阶段计划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IFRS 9征求意见稿的范围包括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负债,但是由于对金融负债的有关建议存有疑虑,IFRS 9的范围仅限于金融资产。预计IFRS 9将于2010年增加有关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金融工具终止确认、减值和套期会计的新要求。因此,IFRS 9最终将完全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

对于IFRS 9未涵盖的属于IAS 39范围的金融工具,提前采用IFRS 9的主体将继续采用IAS 39的其他会计要求(如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减值、套期会计等)。

二、IFRS 9关于金融工具分类的概述

分类的关键在于分类标准的选取,而分类标准的选取又必须服从分类的目的,对金融工具分类的目的在于根据一定的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金融工具,根据不同的性质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便准确地对其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而准确的计量和披露与投资者的潜在利益最相关。

IFRS 9将金融工具按计量属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中,只有在具备贷款的基本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情况下,才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余的均要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当期损益;以及以公允价值――其他综合收益(FV-OCI)模式列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计入当期损益。一经选择,后续不得改变。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保留了公允价值选择权,即允许主体在初始确认时将任一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前提是这项指定可以消除或者显著降低确认或者计量的不一致性(有时也称“会计不匹配”)。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重分类(除非商业模式变化)。同时,简化了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指出,所有的金融工具,包括那些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特征的混合工具,都将适用同一种分类方法,即混合工具要么以公允价值计量,要么以摊余成本计量,不再进行分拆处理。

下面用图1说明金融工具是如何分为这两大类别的。

三,IFRS 9相比IAS 39的进步之处

1.分类层次简化了。IAS 39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为两类: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相比过去复杂的分类,IFRS 9仅将金融工具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这就提高了准则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对财务工作者来说,更加便于实际工作中的会计处理;对财务信息使用者来说,更加容易理解金融工具。

2.分类标准客观化了。IAS 39在判断一项债务性金融工具是否应该以摊余成本计价时,要考量该金融工具的持有目的和在活跃市场中是否有公开报价等因素。这需要管理层的主观判断,从而导致了管理层人为操纵损益的情况屡有发生。然而在IFRS 9中,是否具备贷款的基本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分类标准则客观不少。贷款的基本特征即是该金融工具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则是主体的商业模式在持有或发行金融工具时产生合同现金流,因此,合同收益率依赖于管理层在实际中如何管理金融工具而不是管理层的持有目的。

3.强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重要性。虽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风险累积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取消公允价值、回归历史成本的呼声此起彼伏,但金融工具活跃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中,衡量的是预期未来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历史成本并没有计量基础。

公允价值始终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反映了金融工具真实、可靠的内在价值,尽管公允价值计量导致盈余和资本的波动且存在精确性问题,但随着金融市场的日渐成熟和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不断完善,公允价值的精确性问题将逐步得以解决。

4.新增了FV-OCI模式。IFRS 9允许不是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投资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人其他综合收益(即FV-OCI)。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计人当期损益,降低了利润因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带来的波动性,使财务报表数据更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实际经营业绩。

5.嵌入衍生工具的统一分类计量。主合同的非衍生工具和嵌入的衍生工具采用同一种计量方式,避免了混合计量,降低了确认的复杂性。例如,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典型的嵌入衍生工具同时具有债券型投资性质和期权投资性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IAS 39的做法是将其拆分进行确认和计量,现在根据IFRS 9,由于可转债不具有贷款的基本特征,所以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不需拆分处理。

四、IFRS 9不足之处(可改进之处)

1.金融工具是在复杂的融资活动中产生的,过于简化的分类应用到实际会计活动中,不一定能提供决策者所需要的精确的、有用的会计信息。

2.IFRS 9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并且又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不用计提减值准备。如此一来,若资本市场大幅度波动或遇到金融危机,那么大部分金融工具的市场流动性会突然枯竭,公允价值急剧缩水,持有这些金融工具的企业将不得不一次性计提大额的减值损失,从而进一步助长了市场的波动性,损害了投资者的信心,不利于金融稳定的目标。

五、新分类标准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与挑战

截止2008年12月31日,27家上市金融企业持有贷款和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192 614.15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0.97%;持有至到期投资金额合计为39 924.29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7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33 896.12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4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额合计为4 966.47亿元,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8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将绝大部分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贷款和应收账款在金融资产中占有绝对优势,少部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与我国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评价手段有关,利润的相关指标是衡量公司绩效的主要标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因此,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会使利润产生较大的波动性。为了降低利润的波动性,上市公司多将金融资产计入其他三个类别。

目前我国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在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除少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大部分由于市价不能确定,使用成本法。而IFRS 9施行后,规定金融资产只能以公允价值计价。因此,如何取得公允价值,如何以公允价值合理计量将面临着巨大挑战。目前对公允价值的估值主要采用市值计价和模型计价的方法。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市值计价所选取的市场数据信息不能公允地反映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和风险导向,而使用内部信息进行模型计价又会给会计主体生成巨大的利润制造空间。因此,我国需要不断完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在以市值计价的规则基础上,区分金融资产所在的市场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资产仍将以资产变现价值(即资产在财务报表日出售的价格)计量,如果不存在活跃的市场环境,金融资产的价值可以用以反映固有风险(即市场风险)的比率贴现后的同类现金流的现值计量;另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使它涵盖一个更广泛的财务报告体系框架。这个框架整合市值计价与模型计价的优点,使金融资产的估值在保证相关性的同时提高可靠性,让公允价值更加合理地计量金融工具。最后,改进政府部门的监管机制,设定公司业绩评价指标时要更加多元化,如此才能促使上市公司的报表更加真实可靠,金融工具的计量价值在一个信息更加真实的环境下才会更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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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较旧准则有了较大的变化,对上市商业银行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新准则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进行核算,并要求所有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按照不同的持有目的将金融工具分成四类,不同的分类又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处理方法对当期损益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列举了旧准则下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手段,通过分析认为,新准则下银行的盈余管理空间缩小,但是盈余管理行为仍将存在。

一、盈余管理概述

关于盈余,经济学界和会计学界有不同的理解,经济学上的盈余既一般的经济收益概念,以所耗实物资本得到回收为计量基础;会计学上的盈余概念称为会计收益,又称为净利润或盈利,它是以财务资本维护为基础所确定的。本文采用会计学上的盈余概念。

盈余管理一直是会计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何谓“盈余管理”?关于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存在着诸多不同的意见,其中属Kathehne.Schipper和William R・Scott的定义最具权威性。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William R・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由上面的两个权威的定义可以概括出盈余管理应该具备的涵义:首先,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管理者;其次,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企业对外报告的盈余信息(会计收益);第三,盈余管理的目的是使管理者自身利益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第四,盈余管理通过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的和非会计的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

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一定时期的净利润与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利得和损失等密切相关。企业要对盈余进行管理,就要在会计准则的框架下对收入、费用等进行控制。

二、旧准则下商业银行盈余管理

工商企业的盈余管理手段主要有: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在物价持续变化时,企业可以根据对物价走势的预期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来调节利润;变更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公司间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润转移;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由于经营业务特殊性,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也有其特殊性,工商企业采用的盈余管理方法往往在商业银行并不适用。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

1.控制贷款呆帐准备支出

贷款是银行的主要资产,出于经营稳健性的考虑,银行需要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是利润的减项,因此多提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减少当期利润,少提贷款损失准备则可以增加当期利润。银行往往通过改变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安排贷款呆帐的核销时间来控制贷款损失准备的支出。《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2)第48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并估计各项贷款可能发生的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具体比例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自行合理确定。

2.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盈余管理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特殊性,衍生金融工具合同的价值并不等于当前公允价值,也不能代表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随着与衍生金融工具合同相关的标的价格的变动,衍生金融工具将对银行产生或有利或不利的影响,这些影响在不同期间有较大的变动,从而对银行的利润或现金流量产生较大的影响。

3.通过投资调整当期盈余

在各类投资中短期投资的盈余管理效果最好,在银行取得短期投资时以其成本入账,取得时包含的未发放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而不作为投资收益,在持有期间所获得的利息也不计入投资收益,而是冲减投资成本,短期投资只有在处置时才按账面价值和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这种处理方式下银行管理者便可以根据银行当期的盈余状况,决定是否抛售短期投资,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三、新准则使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空间缩小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这些准则的颁布对上市商业银行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影响之一就体现在上市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方面。

由于新准则中《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两项准则的实施使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空间缩小。

1.贷款呆帐准备的计提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商业银行根据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由银行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和收回的可能性自行判断、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这种计提方法带有较明显的主观判断。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指出: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商业银行的资产减值主要表现为贷款损失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银行对关注类贷款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用现金流量贴现法或以前年度贷款损失平均率法来计提减值准备。在此方法下,无论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还是贴现率的确定,都较单纯以贷款五级分类直接给出计提比例更加客观化,也尽量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数据整理自各银行2007年中报以及2007年年报

数据整理自各银行2006年中报以及2006年年报

表1和表2选取了国内几家主要的上市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分别在2006年9月、2007年4月、2007年1月启动IPO,无法取得上述三家银行2006年的中报,所以在表2中剔除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兴业银行),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在实施新会计准则后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率明显变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率小幅增加,而深圳发展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变动率增加幅度较大。可以看出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多数上市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的计提趋向稳定,利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有所减少。

2.衍生金融资产表内化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新会计准则的最亮点在于改变了衍生金融工具表外披露的情况,在旧会计准则体系下,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一直被列为“表外项目”,但是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业务的发展,尤其是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后,市场利率、汇率不断变化甚至发生剧烈的变动,银行对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风险的需求日益迫切。如果将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列在表外披露,银行往往倾向于隐瞒不利的交易事项,只披露有利的事项,将风险“藏”在表外,无法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方面向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新会计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从表外移入表内,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商业银行为了规避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市场风险,往往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假设2006年初银行以200万购入一批固定利率债券,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该批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20万,为了规避利率风险,2007年初银行签定了一项衍生金融工具合同,初始净投资为零,并将其指定为对该债券的套期工具,2007年末,该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20万,相应地,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下降20万。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当债券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20万(损益减少),此时,若衍生工具在表外披露,该项交易使银行亏损20万;若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衍生工具公允价值上升了20万(计入衍生工具价值变动,使当期损益增加20万),显然第二种处理更客观真实的反映了交易的实际情况,而第一种处理方法只记录标的资产的价值变动,而忽视衍生工具的价值变动,在一定程度上给银行的经营管理者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3.投资核算方法的改变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改变原来将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的分类方法,而是按持有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四类。

旧准则下银行的短期投资主要是政府债券和政策性债券,在新准则下根据持有的目的,将上述两种债券纳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会计核算上的最大差别在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

当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帐户,直接影响当期损益;而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帐户,在发生当期不影响损益,只有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才影响损益。因此银行管理当局可以根据银行的盈余状况,决定是否抛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而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但是,在旧准则下所有的短期投资都可以被管理当局利用进行盈余管理,而在新准则下,只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被利用进行盈余管理,所以,新准则下银行盈余管理的空间缩小了。

数据整理自2007年各上市商业银行年报

注:交易性金融资产比率=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四、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新准则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套期保值》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空间缩小了,但是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仍然存在,盈余管理行为也不会消失,如何防范和减少盈余管理行为仍然是监管当局迫切需要的问题。

1.新准则下贷款损失准备依据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计提,银行贴现率的选定是否客观,是监管机构需要关注的一个方面,建议银行监管机构给出一个基准贴现率,供银行参考。

2.增加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国外的研究表明,财务报告的透明度越高,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就越小,因此,增加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在某种程度上能抑制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

参考文献:

[1]威廉姆・R・司可脱.财务会计理论[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版

[2]魏明海:盈余管理基本理论及其研究述评[J].会计研究,2000(9)

[3]企业会计准则研究组.2006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金融工具和财务报表分册[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版

[4]王晓枫:金融企业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版

[5]石晓军王海峰:试析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工具[J].财会月刊,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