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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434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671-7384(2013)12-0024-03
随着现代教育技术的迅猛发展,教育管理的信息化正逐步走向各地的中小学校,随之而来的数字化校园正深入到普通中小学校,其管理的方式和应用的技术也日臻完善。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探索,从各地应用情况来看,数字化校园的普及应用,确实能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务管理、考务管理、校本资源、部门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方便实用的管理平台,尤其是各级管理部门对校园信息的及时了解和掌控,制定每学期、每学年的规划和决策,数字校园都充当了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
但数字化校园建设发展到今天,大多数只是停留在管理功能层面上,而没有形成对教学核心业务的影响。尤其在当今,网络随时随地都会对学校师生产生影响,现今的教育教学方式无论在课堂、校园,还是在家庭和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作为承担教育重任的学校,理所当然地有责任抢占教育信息化的“新高地”。要实现这一目标,非数字化校园的科学应用莫属。因此,各地中小学校数字校园从规化到设计,再到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不仅要着眼于其管理的功能,而更应凸显其教育的本质属性。管理只是手段,而教育才是学校工作的最高要务。
以用户的核心目标,创建实用型的数字校园
作为现实校园的数字化载体,数字校园的服务对象就是现实校园的服务对象,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未来基础教育将直接为人的生存和成长服务,是关于心灵的教育,是师生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过程,是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过程,数字校园就是以这样的服务为驱动的信息化载体[1]。
基于此,数字校园要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必须以用户为核心,紧密围绕学校的核心业务与服务设计架构,忠实服务于学校的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为其提供合适的教育信息和周到的信息服务。作为学校的超级用户应是广大的学生、家长和教师,而不仅仅是少数部门的管理者。数字校园是为教师服务的,更是为学生服务的,同时也是为家长和社会服务的。
通过数字校园这个平台,让学生有了网络学习的环境,让家长有了与学校老师沟通的渠道,让教师在平台中随时能够找到教学中所需要的教学资源,让班主任能够及时掌握全班学生的学习状态、思想动态、活动评比等各方面的情况,让部门的管理者在任何互联网的用户端,甚至坐在办公室或家里就能通过数字校园了解到部门活动情况,统计分析报表。总之,数字校园能随时随地为每一位用户提供他所需要的资源和活动空间,让师生以最便捷、最健康和最有效的方式来使用、管理和维护数字校园。
以自觉的行为习惯,引导用户使用数字校园
数字校园的建设必须体现“想用户之所想”,用户最想得到的教学资源和数据,随时就可以在数字平台中提取,方便、快捷、一站式服务体现出数字校园的实用性。如家长在任何网络终端通过登录数字校园专用账户都能看到自己孩子在学校活动等各方面的表现,和班主任、课任教师交流孩子的教育问题。学校教师之间可以互相约课、听课、网上评课,互相交流教学心得,互相传阅、借鉴教学资料,互相提供优秀的教学课件和背景素材,以达到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而部门管理者,也可以有关活动通知,布置教学任务、收集各类(如每学期的计划、总结、心得等)资料,制定并统计回收相关问题的调查问卷,及时统计历次月考,期中、期末、会考以及高考的相关成绩及各种统计分析数据。
在这样的网络环境下,与学校关联的每一位成员,上至教育主管部门,下至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再到学校里的各位教师和部门的管理者,他们足不出户就能通过数字平台找到其所需要的教育资源、应用数据;所有的教育辅助手段在数字平台中都能够得以实施,每一个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状况通过专有账户就能查询。在数字校园中每一位成员都有其活动的空间,都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和自己相关的教学动态,而有了这样一种便捷、实用的工具在身旁,相信每一个用户就有了每天上数字平台的渴望和需求。让人人关注数字校园、人人使用数字平台成为校园的一种氛围和时尚,才能真正体现出我们创建实用型数字校园的成功。
以切实的应用举措,让用户离不开数字校园
再好的硬件,如果没有实用的软件支撑,硬件只是一种摆设;再好的软件,如果没有用户的关注和使用,软件也发挥不了它应有的作用。因此,数字校园的建构和应用要形成一种“新的文化氛围” [2]。这就要求学校领导重视,部门负责人配合,转变教学管理的观念,制定切实的应用举措,让用户上校园数字平台成为一种必需和习惯。为了使用户积极自觉地使用数字校园,逐步达到离不开数字校园的目的,学校应采取以下举措。
1.实现无纸化办公
对于学校的各项工作,如果既能做到节约成本,又能做到环保高效,则无纸化办公应是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为了能够真正做到无纸化办公,提高学校办公效率、协作效率、决策效率,营造高效、智能、和谐的校园办公氛围,学校应要求所有部门的文件、通知、统计报表、调查问卷等资料一律通过数字校园平台进行传送。有关部门可把任务要求发送至每一个用户平台上,用户每天可通过办公室个人电脑、手机或公共场所的触屏设施,打开个人账户,接收、浏览、下载部门发送的有关资料,关注当天校内发生的新闻信息和个人应履行的活动或要提交的资料。这种办公形式的有效实施,每年将为学校节约一笔相当可观的办公费用。
2.设置网络学习时间
对每个学生用户而言,每周固定网络学习时间,设置“周末知识点”网络活动,以年级为单位,以班主任、学科教师为依托,在网上向学生用户本周知识点复习检测卷。检测卷的内容可以是本周各学科所学知识点,也可以是生活常识、时事热点,题量难度适中,学生可以在网上提交答案,第一次提交可以设置积分,提交答案后可直接查询到标准答案和相应得分及累计积分。通过日积月累的训练,相信学生的知识面会大大拓宽,知识积累将更加丰富,由此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不再局限于课本,而是拓宽到课本以外的方方面面。学习之余,也可以让学生浏览学校教育专题网站、专题网页,了解历届优秀校友的励志故事和突出事迹, 以期让每位学生能够关注母校、热爱母校,为学校的发展奉献智慧、增光添彩。
3.设立家校互通平台
普通中小学数字校园应把平台建成教育孩子的阵地,通过数字校园这个平台,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可以了解学生在家和在校的信息,及时反馈学生的思想动向,如家长可以看到自己孩子的课表、考试成绩、学期评语等。家长也可以给班主任、科任教师留言,互相交流孩子的教育问题。班主任也可以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时间、学习状态等,科任教师可以和学生交流作业问题,向每一位学生微课程,和学生实现网上互动,课堂翻转,从而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促进学生智力全面发展。
4.为教师的成长搭桥
数字校园能协助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等方面科学发展,帮助教师教学相长。教师日积月累的教学资料、教学心得、课堂反馈,各种备课教案、试卷、课件、学科背景素材,均可以放在以数字校园为依托的个人资源库或公共资源库存储。各种网上评课、远程教研、教育随笔、、获奖作品等均可以在数字平台中展示交流,以达到互相借鉴、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因此,数字平台既是教师交流的桥梁,又是师生互动的渠道,为教师的成长积累资本,奠基搭桥。
5.为学生的发展铺路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由于每位教师所带班级较多,不能给每位学生面对面的辅导,学生有问题又找不到地方反馈,而教师也需要及时了解每章知识的教学效果,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数字校园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建立师生交流专用通道,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无论遇到学习上的问题还是思想上的问题,都可以及时反馈给科任教师或班主任。根据学生普遍提交的问题,科任教师或班主任可以视情况给予集中解答或个别辅导,以期学生能够在教师们的帮助和家长们的监督下健康成长。因此,数字校园的建设实际上也是在为学生成长铺路,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的平台,同时又能充分记录、存储学生成长的轨迹。
突破传统的教育观念,让用户品尝到教育的成果
有教无类,举一反三,温故知新,作为教育先师孔子的至理名言,几乎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理想,也是终身实践的座右铭,若按照我们现在一个老师要面对几十个学生的课堂,很难实现“有教无类”。如:学生在课堂中理解不了的内容,教师课下不可能对每位学生都要重新讲一遍,甚至几遍。但这个问题若是在数字校园中,尤其是“微课程”的有效介入,就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对学习中难于理解的相关知识点,教师可制成“微课程”,发送到每一位学生用户,学生坐在家里或在任何网络终端,都可以一遍遍观摩,直到领会为止。这种独特的教学方式,应该只有在数字校园的管理平台中才能得以实现。
与此同时,数字校园不仅要注重知识的教育,也要注意思想品行的教育,针对每一个用户,开辟教育专栏。如:理想信念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困难挫折教育、感恩关爱教育、探索创新教育,这些教育的形式可以通过学校中层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网上活动,也可以通过调查问卷、作品展示、年级论坛、班级网页等形式来展现。在所有教育活动中,学生要能看到自我个性的展示,教师能欣赏到自己的教学作品,家长能体验到教育对孩子的影响,社会能够看到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管理的教育成果,总之,让教育的真谛在数字校园这个平台中能够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这才是我们创建数字校园所应追求的最终目标。
有关普通中学数字校园教育模块分管部门和栏目设置可参见图1、图2。
图1 数字校园教育模块部门分管网络图
中图分类号:G623.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3-0161-02
引言
语言符号的根本属性问题,即任意性和象似性的争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名实之争”。该问题的实质就是语言与现实、形式与意义之间是否有内在的联系,即语言的能指与所指之间是象似的还是任意的。
从20世纪初至60年代,语言符号任意性的观点占据上风,乔姆斯基的天赋假说更是将索绪尔的“任意性”推到极致。20世纪70年代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兴起,象似说得到承认,并且研究日盛。如雅可布逊(Jakobson)、格林伯格(Greenberg)、雷科夫(Lakoff)、海曼(Haiman)等学者对语言结构的象似性都有专门的论述。
目前,两论之争逐渐形成三种观点:1)语言符号是任意性的;2)语言符号是象似性的;3)折中化趋势。
一、语言符号的根本属性
(一)语言符号的任意性
索绪尔认为任意性是语言符号的第一原则,但他也同时认为“一切都是不能论证的语言是不存在的”。所以,他把任意性分为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并指出“……符号是相对可以论证的”,这其实是对理据性的一种“复归”。
索绪尔关于语言符号任意性的论述概括而抽象,以至后世对其任意说的解读多有不同。归纳起来,可以听到两种声音:一种是从语言符号的产生过程来看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联系,一种是从语言符号的自然属性,即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相似程度来看它们之间的联系。
(二)语言符号的象似性
在分析哲学衰落,认知语言学兴起的背景下,“象似性”的概念横空出世。
1988年许国璋先生将iconicity首次在国内译为象似性后,王寅在《象似性与语言世界观》一文将语言符号象似性定义为:语言符号在音、形或结构上与其所指之间存在映照性相似的现象。语音方面,发音与其所指之间存在很多自然相似的关系,如:各种语言呈现出的语音性理据,法语中r多表粗糙、沉重、暴力等;汉语中ong,ang韵多能显示豪放和雄伟。词形方面,书写形式与意义之间有象似性现象。如中国传统的语言文字学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南朝刘勰的《文心雕龙》意在找出字形与字义的理据关系;结构方面,语言结构在某些方面会反映人们所经验的世界结构,直接映照着人们的概念结构。汉语中语序与时序之间存在较高的象似性,一般是先发生的事先讲,后发生的事后讲,直接反映了现实的时间结构。
(三)语言符号任意性和象似性的互补关系
笔者查阅了期刊网有关两论的代表文章发现,两论的争论从以下几方面展开。表语言符号任意性和象似性的观点总结。象似性研究其实是对任意性研究的补充。
从理论基础来看,象似性理论克服了任意性理论的诟病,重新建立起认知—语言—世界的三维关系;从研究层面和研究角度看,象似性研究涉及到语言的几乎各个层面,并从历时的角度对语言进行研究,克服了任意性研究的片面性;从语料支持来看,象似性理论从汉语的角度研究语言的象似性,这是对原有语言符号学研究的有益补充,如王铭玉指出,汉语更注重形象思维,象似性倾向在中国的原始文化里就曾占有重要的地位,图腾、偶像崇拜、某些礼仪、某些魔法等都是象似性的体现。而稍具系统的象似理论则可追溯到《易经》的象似主义、庄子的言意之辩以及儒家的正名学说,尤其是《易经》的象似主义可以说是象似符号思想的集中体现。
二、指称理论视角下语言符号的本质属性
(一)指称理论
当代哲学的中心问题一直是语言的“本质”问题。20世纪哲学的“语言论转向”,使指称理论成为解决语言符号根本属性的有力论据。20世纪最有影响的指称理论如下。
1.指称的摹状词理论。语言指称的摹状词理论由弗雷格提出,该理论的核心在于把名称与摹状词同一,认为名称的指称对象通过摹状词,这导致名称没有直接与实在相关,而是直接地与相应的摹状词相关,也就是说名称实际上并不直接指称对象。这一结论将引起许多严重的哲学问题。
2.指称的历史因果论。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等人共同创立了指称的历史因果理论。该理论主张把名称和摹状词分开,他认为名称是固定标示词,摹状词是非固定标示词。名称是通过一个最初的命名式和一条历史因果链指称对象的。与摹状词理论相比,因果指称论的确揭示了指称的许多本质特征。但语言指称的许多重要现象甚至构成了因果论的反例。如,名称的指称在传递中会发生转移、中断和消失的情况,仅有外部因果关系不足以完成对对象的命名。所以,名称的传递必须在相应语境中伴随并依赖于相应的意向内容才能实现。
3.意向指称论。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语言哲学的心智转向,塞尔等人开始从心理意向性的视角探讨语言指称问题。其要点是:用一个名称指称一个对象必须有关于对象的独立的心理表征。这些表征可以通过知觉、记忆、摹状词等各种方法实现,但是它必须有足够的意向内容识别这名称被附于哪个对象。意向指称论解决了摹状词理论和因果指称论所面临的各种难题,但也存在问题,如名称的指称在现实的语言实践中会发生变化,起变化的原因是由于说话者非那名称赋予了新的意向内容,但说话者为什么要给某个名称赋予新的意向内容?这意向内容是如何产生的?说话者意向内容的转变规程是什么?意向指称都没法完满说明上述问题。
(二)指称论对任意论与象似论的启发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20世纪最具有影响力的三种指称论中,除了摹状词理论是对后面两种指称理论的铺垫外,历史因果指称论与意向指称论,对我们认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象似性有很大的帮助。如果我们把“任意性”等同于“约定俗成”、“不可论证”,而“象似性”理解为“理据性”的话,那么,从后两种指称论的描述中,我们会发现,历史因果指称论向我们证明,对对象从最初的命名到最后通过社会的“约定俗成”,这个过程是任意的。但意向指称论认为,仅有外部因果关系并不足以完成对对象的命名,因为名称的指称在传递中会发生转移、中断和消失的情况,所以,名称的传递必须在相应语境中伴随并依赖于相应的意向内容才能实现。而这些又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的理据性,即广义的“象似性”提供了依据。我们有理由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在名称传递的过程中,由无理据变为有理据,或相反,理据消失。但无论哪一种情况都为语言符号的“象似性”提供了有力的声援。
表面看来,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与象似性有点矛盾,但实际上,这两者可融合于一个统一体中,这两种性质可存在于这个统一体的不同层面上。索绪尔所指的任意性主要针对语言符号——语言系统的最基础层面而言的,即语言符号(除某些象声词和叹词外)的能指与所指不存在如同指示符号或类像符号所具有的某种自然或必然的内在联系。我们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任意性是绝对的。另一方面,这种任意性并不排斥语言在其他平面存在着某些可论证性。比如在句法层次,就表现出较多的象似性。
赵刚为了说明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原则,画了一个圆形,假设圆心是所指,圆上的各个点就是能指。他指出:“对于一个相同的概念(所指),可以有无数个能指,它所遵循的原则就是任意性原则”。从这个图我们可以看出,任意性本身也是有理据的,因为能指的任意是有限制的,不能从圆外找一个能指来指称所指,即绝对的任意性存在相对的理据性之中。任意性和象似性是语言符号的两方面,是辩证统一的。任意性是象似中的任意性,象似性是一定任意性的象似性。主张任意性的学者强调的是所指和圆上的能指不是一一对应的,是可以选择的。主张象似性的学者强调的是所指只能在圆上的能指中选择,不能从圆外找能指,所以不是任意的。所以,他们争来争去都只是在强调的是一个事物不同方面而已。
三、结论
综上所述,语言的确在某些层面、某种程度上是可论证的。但是如果把任意性与这种可论证性对立起来,放在同一个平面上去看待,就会得出因可论证性的存在而否定任意性的结论。然而这种可论证性同不可论证性即任意性不属于同一个范畴。可以说,语言符号既是任意的,又是具有象似性的。
爱因斯坦在《关于光的产生和转化的一个推测性观点》这篇论文中,把普朗克1900年提出的“量子”概念推广到光在空间中的传播情况,提出“光量子”假说:对于时间平均值,光表现为“波动性”;而对于瞬间值,光则表现为“粒子性”。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微观客体的“波动性和粒子性”的统一,即波粒二象性。如今,一个世纪过去了,这一结论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我们希望,语言符号的根本属性定位问题,也能像“光量子”的波粒二象性理论那样,将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象似性统一起来,并提出新的学说。
参考文献:
[1]顾嘉祖,王静.语言既是任意的又是非任意的——试论语言符号任意性与象似性的互补关系[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6)
[2]郭贵春,刘高岑.指称理论的演变及其语境重建[C]//现代西方语用哲学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3]华邵.语言经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4]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5]王铭玉.语言符号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6]王寅.论语言符号象似性[J].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5).
0前言
审美教育即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审美观,培养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能力的教育,是一种标准化的美学情感教育,以时代和阶级的审美观念为标准,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美术教育是我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其中审美教育是美术教育的本质属性和核心内容,因为审美教育是一种感性和理性结合的教育,既传播知识,又对人的创新能力和思维培养起促进作用,审美教育为人的个性发展和创造力提供了训练的平台。审美教育作为美术教育的本质,其重要作用的实现同样影响着美术教育形式的发展和创新。本文将从美的本质出发,探讨美术教育和审美教育的关系,最后给出几点有关审美教育如何更好借助美术教育的载体实现其本质价值。
1美的本质及美术教育的内涵
1.1美的本质
我们经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诚然,生活中处处充满美,但真正的美是什么,又有几人能说清楚呢?罗丹曾说过:“美对于我们的眼睛来说,不是缺少存在,而是缺少发现。”笔者对美的理解是:美是有着自身规律与社会实践和谐统一的理想存在。美的本质是天人合一的和谐自由的理想关系,它有一定的功利性,但是它更倾向于传达真善美的思想,它有明显的社会性、客观性、形象性、自由性、独特性,是需要人们以不同的视角阐述出来的。
1.2美术教育的内涵
美术教育是审美和教育的统一,美术教育借助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来培养人正确的审美观、艺术情操和创造美的能力,以审美来教育人。美术教育不同于德智体的教育方式,它需要参与艺术活动来提升人的气质,改善人的精神风貌,使人的身心和谐发展。美术教育的本质问题是审美能力的培养问题,在一系列美术社会活动中,培养创造美的能力。
2美术教育的目的
人类作为一群有意识的情感动物,我们的生命活动都是有目的。但是人无完人,追求完美的人既有物质生活又有精神生活,他们有极强的生活能力又懂得享受生活和娱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睦、协调,这是中国传统“和”文化,也是中国特有的审美的作用。美术教育的目的是去鼓励人们追求美、欣赏美、创造美,感受生活的善意和希望。美术教育作为一种爱的教育,让学生学会自爱和爱他,爱祖国、爱社会、爱生活、爱和平,充满爱的情感体验让他们享受美的喜悦。美术教育的公平性,使得审美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形成美好的人格。正确的审美还能帮助规范人的言行,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和谐、美好。
3美术教育审美本质是一种美学思想,属于理性范畴
将美术教育的审美本质定位在理性范畴,单纯地用思想性和精神性来诠释它,让它脱离物质性的艺术造型。美术本身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精神文明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与文学、哲学、宗教等文化形式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上层建筑。美术的审美意识理论表明美术是一种美学思想,美术的艺术思维在上层建筑中与文学、哲学、宗教等相互吸收先进思想,艺术家的美术创作首先要形成一个内心现象,即各种审美意象的建构,然后再呈现在画纸上。美术的审美本质属性就是一种审美精神,在美学艺术中,审美精神一直指引着人们向积极、美好的方向前进。审美精神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弘扬真善美,给人们的精神世界以美的享受和感动,让人们拥有更高的艺术欣赏水平和艺术创造能力。
4如何在美术教育中加强审美教育
4.1提高教师审美水平,将审美教育贯穿到美术教学中
美术教育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教师,教师自身的审美水平和教育观念关乎教学质量。美术教育是一种与时代密切联系的感性教育和人格教育,它是知识和道德的融合体,包含着现代先进的教育理念——以人为本。如果教师的教育理念没有与时俱进、审美素质匮乏落后,教学活动自然就失去了生机,无法实现美育的教学目标。所以,教师要将美育本体化,提升发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提高自己的审美情趣,提高课堂的艺术层次,每节课都让学生感受艺术的熏陶、美学的净化。
4.2发挥美术课的课程特点进行审美教育
写生、临摹、速写、工艺创作是美术课的课程特色,通过线条、色彩、明暗、轮廓的训练,让学生掌握形式美的要素特点,培养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在美术课堂上,除了要教会学生必要的美术理论知识和技巧、美术思维和创造力,让他们感受到生活和美术的紧密相连,精神食粮对人的给养;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学生的美术素养和美学品质,让学生懂得创造美、与他人分享美。美术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学生思考,激发学生实际操作,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让专业的美术知识在学校社团展板、班级黑板报、学报上得以展现和运用。
4.3丰富美术活动,增强学生美感体验
美术教育不同于德智体教育,需要学生在感受到美后,主动接受教育,因此在美术教育活动中,必须组织丰富有趣的活动,学生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活动中,收获实践带来的美感体验。学校中各种兴趣活动和校外的社会活动,让每一个学生在参与中,放飞自我,满足他们的爱美之心和表现欲,让他们在轻松地活动中升华情感、完善人格。
5结语
素质教育中美育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美育的本质审美教育就是要在美术教学的过程中将美的种子传播给人们,使人人都有发现美的机会和创造美的能力。鉴于美术教育的特殊性,美术教学时需要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去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提升审美水平,逐渐成为文化素质和审美素质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参考文献:
[1]唐巧,陈鸿.论美术审美教育在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作用[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7(4):395-397.
[2]艾春梅.浅谈美术教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J].新课程导学(七年级上),2010(10):22.
二、本案争议的焦点
对于本案二被告人所处的犯罪阶段及犯罪停止形态,检察机关与法院存在不同认识。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二被告人系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1、关于抢劫罪所处的犯罪阶段的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四犯罪嫌疑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应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在本案当中,进入室内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尚未实施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劫取财物,也就是说,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抢劫罪的实行行为,因此本案应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
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四犯罪嫌疑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应处于犯罪的实行阶段。入室抢劫是四犯罪嫌疑人经过制定作案计划、购买作案工具、对作案地点踩点观察后决定实施的,因此在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假冒维修工进入被害人室内起,就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了,此时犯罪的预备阶段已经终止,进入犯罪的实行阶段。
2、关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未遂的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属于犯罪中止。在本案中,进入室内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系两名男子,与被害人汲某一名女子,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黄某、王某完全有条件及能力对汲某实施抢劫,且汲某的警觉并不能对二人起到强制作用,不足以阻止犯罪意志,二人只可能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才能停止继续犯罪行为,因此应当属于犯罪中止。
另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由于被害人汲某的警觉,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因自身心理问题,对自身能力估计不足害怕罪行败露而不敢下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所以应认定为未遂。
三、对争议的分析
对于本案的分歧,笔者倾向于检察机关的认识,即二被告人的行为系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下面具体阐述一下理由:
1、对于犯罪阶段的认识,本案的主要分歧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已着手实施。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是分割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的临界点,这也是正确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主要标志,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认定犯罪行为是否已着手实施,可以借助犯罪的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本质和作用的区别来分析。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为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创造现实的可能性;而实行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的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可能性为现实性。这种主客观统一的区别为正确区分两种行为提供了一个原则标准,依此标准,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分析界定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就可以正确认定着手实施犯罪与否。在司法实践中和刑法理论上常存在争议的途中行为、尾随行为、守侯行为、寻找行为,实际上都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而未着手实施犯罪,因为这些行为都是在为具体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不是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本身,因而应认定行为人为预备犯而不是未遂犯。
本案当中二被告人为实施抢劫行为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二人预谋作案计划、购买作案工具、勘察犯罪场所等一系列行为是为实施抢劫罪进行的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预备活动,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二人假冒维修工进入汲某室内假装维修管道,一直在寻找机会靠近汲某,伺机对其施以暴力、胁迫或其它强制方法劫取财物。但由于汲某警惕性很高,对二人的犯罪意图有所察觉,始终与二人保持较远距离,且勒令二人赶快离开,使二人没有机会靠近汲某,也没有实施抢劫罪的实行行为即退出汲某的房间。正因为二被告人从始至终都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所以我们认定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
2、对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分主要在于犯罪行为的停止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是犯罪分子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如何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著名的佛兰克公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标准,即“欲达目的而不能”的是犯罪未遂,“能达目的而不欲”的是犯罪中止。本案当中二被告人均是二十岁的青年,身富力强,且处在公寓内一个较为封闭的空间,当他们欲对一个女子实施抢劫时,是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在当时的情境之下是完全有可能实施抢劫行为的,被害人汲某的警惕并不能对二被告人起到强制作用,因此只有出于二人主观上的意愿自动中止犯罪,犯罪行为才能停止下来,二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如认定犯罪未遂,除了必须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得逞外,此“意志以外的原因”还必须满足“量”的条件,即足以阻止犯罪意志,也就是说,外界客观原因必须对犯罪分子停止犯罪起强制作用。刚才论述了本案的外界因素不足以阻止犯罪意志,不能起到犯罪行为停止的强制作用,因此认定犯罪未遂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本案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
二、本案争议的焦点
对于本案二被告人所处的犯罪阶段及犯罪停止形态,检察机关与法院存在不同认识。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二被告人系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1、关于抢劫罪所处的犯罪阶段的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四犯罪嫌疑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应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令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在本案当中,进入室内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尚未实施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劫取财物,也就是说,尚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抢劫罪的实行行为,因此本案应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
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四犯罪嫌疑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应处于犯罪的实行阶段。入室抢劫是四犯罪嫌疑人经过制定作案计划、购买作案工具、对作案地点踩点观察后决定实施的,因此在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假冒维修工进入被害人室内起,就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了,此时犯罪的预备阶段已经终止,进入犯罪的实行阶段。
2、关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未遂的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属于犯罪中止。在本案中,进入室内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系两名男子,与被害人汲某一名女子,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黄某、王某完全有条件及能力对汲某实施抢劫,且汲某的警觉并不能对二人起到强制作用,不足以阻止犯罪意志,二人只可能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才能停止继续犯罪行为,因此应当属于犯罪中止。
另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由于被害人汲某的警觉,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因自身心理问题,对自身能力估计不足害怕罪行败露而不敢下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所以应认定为未遂。
三、对争议的分析
对于本案的分歧,笔者倾向于检察机关的认识,即二被告人的行为系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下面具体阐述一下理由:
1、对于犯罪阶段的认识,本案的主要分歧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已着手实施。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是分割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的临界点,这也是正确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主要标志,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认定犯罪行为是否已着手实施,可以借助犯罪的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本质和作用的区别来分析。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为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创造现实的可能性;而实行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的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可能性为现实性。这种主客观统一的区别为正确区分两种行为提供了一个原则标准,依此标准,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分析界定预备行为和实行行为,就可以正确认定着手实施犯罪与否。在司法实践中和刑法理论上常存在争议的途中行为、尾随行为、守侯行为、寻找行为,实际上都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而未着手实施犯罪,因为这些行为都是在为具体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不是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本身,因而应认定行为人为预备犯而不是未遂犯。
本案当中二被告人为实施抢劫行为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二人预谋作案计划、购买作案工具、勘察犯罪场所等一系列行为是为实施抢劫罪进行的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预备活动,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二人假冒维修工进入汲某室内假装维修管道,一直在寻找机会靠近汲某,伺机对其施以暴力、胁迫或其它强制方法劫取财物。但由于汲某警惕性很高,对二人的犯罪意图有所察觉,始终与二人保持较远距离,且勒令二人赶快离开,使二人没有机会靠近汲某,也没有实施抢劫罪的实行行为即退出汲某的房间。正因为二被告人从始至终都未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所以我们认定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
2、对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分主要在于犯罪行为的停止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是犯罪分子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如何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着名的佛兰克公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标准,即“欲达目的而不能”的是犯罪未遂,“能达目的而不欲”的是犯罪中止。本案当中二被告人均是二十岁的青年,身富力强,且处在公寓内一个较为封闭的空间,当他们欲对一个女子实施抢劫时,是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在当时的情境之下是完全有可能实施抢劫行为的,被害人汲某的警惕并不能对二被告人起到强制作用,因此只有出于二人主观上的意愿自动中止犯罪,犯罪行为才能停止下来,二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也能得出同样的结论。如认定犯罪未遂,除了必须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得逞外,此“意志以外的原因”还必须满足“量”的条件,即足以阻止犯罪意志,也就是说,外界客观原因必须对犯罪分子停止犯罪起强制作用。刚才论述了本案的外界因素不足以阻止犯罪意志,不能起到犯罪行为停止的强制作用,因此认定犯罪未遂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本案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
Abstract:In the past 30 years, about 20 kinds of ideas about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of archives have come out, among which its “nature of original record” is regarded as its mainstream idea. The ideas nearly reflect the fundamental cognition from six different standpoints. After unscrambling them, the writer of this paper has realized there ismuch confusion in the research. The paper is about to deal with the strategy choices to clear the confusion from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cognition basepoint, common-view terrace and boundary, and cognition method.
Keywords:essential attribute of archives; ideas; confusion; strategy
自1981年初,姚史清先生提出“原始记录是档案质的规定性”,[1]揭开新时期档案本质属性探索序幕至今,档案本质属性观点已近20种,其中,“原始记录性”说为主流观点,其余皆为“散户”之见。30年来,各种观点在论争中不断爆发,又在爆发中不断论争,呈现出一种奇特景观:既见不同观点相互论争,又见“散户”共同挑战主流,此起彼伏,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反映了“百花齐放”的学术繁荣,也透露了矛盾错综的学术乱象,令人喜忧参半。本文以文件和档案非同一事物为前提,讨论档案本质属性研究。
1档案本质属性观点简析
1.1档案形成过程解析。欲认识档案本质属性,必先了解档案从何处来、为何而来、向何处去、为何而去等基本问题,即档案形成过程。为此,笔者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将档案形成过程的基本路线解析如下:
1.1.1本图主要依据文件生命周期理论解析档案形成的基本过程,其中,略作修改之处,是文件的工具作用和前档案的凭证作用既有共生关系,也有承续关系。即,一方面,文件为处理事务提供工具,前档案为处理事务提供凭证,同为处理事务的必然产物,只不过前者是完全的,后者是不完全的;另一方面,按照人类处理事务规律,文件工具作用发挥在前,前档案凭证作用发挥在后,并为验证文件作用是否发挥、怎么发挥、发挥怎样等提供内容、方式、时间和空间等实据。
1.1.2如图所示,档案形成过程中,先有文件和档案,后有文、档管理工作,即文、档在前,其管理工作在后,而不是相反。且档案和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分为两个阶段,前阶段为前档案(半现行文件)及其管理工作(属文档形成者职能,为其提供办事凭证和验证实据,可自管或托管),后阶段为档案(非现行文件)及其管理工作(属社会档案部门职能,为社会提供历史文化信息),可见,前者在于“利己”(为形成者服务),后者在于“利他”(为社会服务)。
1.2档案本质属性观点基本解读。以档案形成过程解读档案本质属性诸观点,大致反映出六种不同立场的基本认识,笔者试撮要简析,以商同仁。
1.2.1以文件本质属性代替档案本质属性。其代表性观点是原始记录性说。此说建于整个文件运动的认识基础之上,根据各阶段文件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一致性,确定不同阶段文件都具有原始记录性的共同本质属性。这种只见各阶段文件共性而抹杀其个性的无差别观,反映了早期广义文件概念(即文件包含档案)泛化的粗放型认识。当然,从广义文件概念来看,此论显然无可非议。但从我国社会分工来看,广义文件概念并未得到社会认同,根据主要有三:一是管理体制不同,文件和档案分属于不同的主管机关;二是法规制度不同,文件没有专门立法,现行规定只有行政性规章,档案既有专门立法,还有以档案法律为主体的法规体系;三是社会属性不同,文件尚未成为一项独立的社会事业,档案已是一项独立的社会事业。再说,档案学已是一门独立二级学科,文件学尚未形成独立学科,可见,用文件涵盖档案于理不合。如果无视我国国情,一厢情愿地主张,以致泛化广义文件概念,不仅无益于档案学理论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发展,而且,势必造成思想、理论和实践上的混乱。不利于相关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最终导致档案事业和档案学科“被边缘化”,以致档案人看不清未来前途(绝非危言耸听)。基于此,笔者不主张用广义文件概念取代我国传统文件概念和档案概念,故不敢苟同原始记录性是档案本质属性的观点,因其未将文、档区别开来,质言之,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来说,它所揭示的是文件本质属性,而非档案本质属性。但因其影响时间长、范围广,故不少人一时难以接受质疑者意见。
1.2.2以档案管理行为代替档案本质属性。其观点有保存备查性、备以查考性、归档和集中保存性、鉴定和整理、归档保存以备查考性等说。诸说均建于半现行文件和非现行文件管理工作的认识基础之上,即将管理工作的环节或目的作为档案本质属性。其令人难以接受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缺乏实践依据,前述已知,先有档案后有档案工作,换言之,没有档案就没有档案工作,因此,认识档案本质属性,只能从档案本身出发,才能抓住根本。否则,从档案工作出发,岂非缘木求鱼?二是不符合逻辑规律,如前所析,档案和档案工作之间既为因果关系,又非同类概念(档案为事物,档案工作属行为),因此,若用档案工作来揭示档案本质属性,岂非因果颠倒、逻辑混乱?如此观点,既然缺乏实践和理论的依据,就不可能科学合理地揭示档案本质属性,欲令人信服,愚以为难矣。
1.2.3以文件本质属性和档案管理行为代替档案本质属性。其观点有三属性的交集说、原始记录与归档保存备查性说。该说看到了前两类观点的认识局限和理论缺陷,试图扬长避短,吸收其合理的思想因素和理论成分,以综合归纳方式揭示档案本质属性。令人遗憾的是,该说看似优化了前两类观点,实则继续并集合了其思维短板,反而距离科学的认识观和方法论更远,完全有违立论者更新观念、发展科学之初衷。
1.2.4以档案一般属性代替档案本质属性。其观点有信息性说、结构性说、内在有机联系性说。该说虽看到了档案的某一方面的特点,但这些特点并非专属档案,不足以将档案与非档案区别开来,故未能准确揭示档案本质属性,其可信度不足道也。虽如此,但它们立足于档案本身探索档案本质属性的思维角度、路线和方法,却值得充分肯定。倘若继续朝着这个方向走下去,使视点再准确一点、视域再扩展一点、透视再深刻一点,其认识和发现将会距真理不远矣。
1.2.5近似于档案本质属性。其观点有非现行性、历史再现性、可追溯性等说。笔者以为,较之其他观点,它们更有助于揭示档案本质属性。理由如下:从档案发展史来看,档案不仅是“一个历史经验基因库”,而且,也是“一个历史思想基因库”,它具有“实用性+记忆性”的价值特性。[2]这些观点,正是基于对档案价值特性的认识而形成的理论概括,因此,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近似于档案本质属性,或者说,距离档案本质属性的科学认识也许仅有一步之遥。虽如此,但这一步之遥的目标,据笔者看来,“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想准确探寻出来,尚需博采众长的胸怀、透视云雾的眼力、艰苦跋涉的毅力和勇攀高峰的胆识,否则,只能留下“寻隐者不遇”的遗憾。
1.2.6以文件本质属性及其后续作用定位档案本质属性。其观点有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潜在有用性两说。它们从考量文件后续作用入手,来定位并揭示档案本质属性。虽然,其论述用语及含义不尽相同,但其论述方式却完全一致,即通过文件本质属性(直接历史记录、原始记录性)链接后文件特性(事后有用性、潜在有用性)的论述方式,对档案本质属性进行理论抽象和概括。倘以上解读未有违两说原意,则启示我们:研究档案本质属性应立足档案本身,文件本质属性只是认识档案本质属性的参照系,而非档案本质属性,更不能取代档案本质属性。因此,在档案本质属性研讨中,两说无疑对理论创新和深化认识有所助益。只不过,两说尚存两点疑窦:一是所谓“事后有用性”与“潜在有用性”,稍嫌活泛和玄虚,不便把握;二是将文件本质属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论述成分,似画蛇添足,有嫌冗余。
2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的困惑
解读档案本质属性诸观点,笔者对其研究甚困惑:
2.1研究对象的确当性与不当性。何为档案本质属性研究对象?有人认为,这并非问题,即使当做问题,也是伪命题,因为,答案本已清楚:“档案”。其实,除“档案”外,还有四种答案,笔者分为以下两类:
2.1.1研究对象确当。这是指研究者以档案为特定指向,通过系统分析和比较档案与非档案的质的规定性,揭示档案本质属性,使档案和非档案区别开来的认识过程。如此观点,有非现行性说、信息性说、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说、历史再现性说、可追溯性说、结构性说、内在有机联系性说、凭证性说、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潜在有用性说等。
2.1.2研究对象不当。这是指研究者以档案相关事物为特定指向,通过系统分析和比较一定的档案相关事物与一定的非档案事物的质的规定性,试图揭示档案本质属性,使档案和非档案区别开来的认识过程。如此观点较为复杂,主要存在四种情况:一种以文件本质属性代替档案本质属性,扩大了研究对象,如原始记录性说;一种以档案管理行为代替档案本质属性,异化了研究对象,如保存备查性说、备以查考性说、归档和集中保存性说、鉴定和整理说、归档保存以备查考性说;一种以文件本质属性和档案管理行为代替档案本质属性,扩大并异化了研究对象,如原始记录与归档保存备查性说;一种将文件本质属性、档案一般属性等混为一体来认识档案本质属性,混乱了研究对象,如三属性的交集说。
2.2研究思路的循环性与不循环性。档案本质属性研究可有不同的思维模式,研究中或反映了相同的思维模式,或反映了不同的思维模式,现分析如下:
2.2.1研究思路循环。这是指研究者对档案本质属性的探索被局限于某一种思维模式范围内,所形成的观点或大同小异,或实同名异,即所得结论基本上根植于同一认识基点,或者说,其思维路径围绕着一个相同的认识范畴作环形运动。如,保存备查性说、备以查考性说、归档和集中保存性说、归档保存以备查考性说,均以档案管理行为作为其思维模式;再如,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说、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潜在有用性说,均以文件后续作用作为其思维模式。因此,研究思路的循环性亦可谓之研究思维的同向性。
2.2.2研究思路不循环。是指研究者对档案本质属性的探索不为某一种思维模式所局限,其观点与其他观点或迥然不同,或大异小同,即其结论与其他观点不根植于同一认识基点,即其思维路径围绕着不同的认识范畴作放射运动。如,原始记录性说、历史再现性说、非现行性说、结构性说、内在有机联系性说、凭证性说、备以查考性说,其思维模式均不相同。因此,研究思路不循环性亦可谓之研究思维异向性。
2.3研究层面的明确性与模糊性。档案本质属性研究过程中,各种观点在认识层面上有所不同,出现了宏观层面(广义档案,下同)、微观层面(狭义档案,下同)、宏观与微观结合(广狭兼具)三种认识平台。
2.3.1研究层面明确。这是指研究者或从宏观层面,或从微观层面探索档案本质属性,虽然观点大相径庭,但认识层面明确,论述过程清晰。如原始记录性说、历史再现性说、非现行性说、凭证性说、信息性说等,均从宏观层面认识档案本质属性;保存备查性说、备以查考性说、归档和集中保存性说、归档保存以备查考性说,均从微观层面认识档案本质属性。
2.3.2研究层面模糊。指研究者探索档案本质属性的认识层面不明确,既非宏观,也非微观,由于认识层面不清,论述过程犹如“雾里看花”。如三属性的交集说、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说、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潜在有用性说,其研究层面令人难以把握。
2.4研究视角的一定性与不定性。综观档案本质属性研究各种观点,大致可分为“自然”形成、“人为”形成、综合形成三种认识视角。
2.4.1研究视角一定。这是指研究者或从自然形成,或从人为形成的视角来探索档案本质属性,虽然立场和观点对立,但视角清楚,论证集中,结论明确。如,原始记录性说、非现行性说、信息性说、历史再现性说、可追溯性说、结构性说、内在有机联系性说、凭证性说等,均体现了档案本质属性自然形成的基本认识;保存备查性说、备以查考性说、归档和集中保存性说、归档保存以备查考性说等,则反映出档案本质属性人为形成的基本认识。
2.4.2研究视角不定。这是指研究者探索档案本质属性的视角不确定,既全非自然形成,也全非人为形成,由于视角不一定,其论证和结论显得有些勉强凑合或生搬硬套。如,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说、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潜在有用性说、三属性的交集说、原始记录与归档保存备查性说等。
2.5研究方法的单一性与综合性。在档案本质属性探索中,学者们独立或综合运用了哲学、信息学、管理学、档案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方法。
2.5.1研究方法单一。这是指研究者主要运用某一种学科基本原理或某一种理论观点来研究和揭示档案本质属性。如,原始记录性说主要运用档案学基础理论;凭证性说、保存备查性说、备以查考性说、归档和集中保存性说、归档保存以备查考性说主要运用档案管理学应用理论;非现行性说主要运用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信息性说主要运用信息论学说等。
2.5.2研究方法综合。指研究者运用多种学科原理或多种理论来综合研究和揭示档案本质属性。如,直接历史记录事后有用性说、原始记录性材料内容的潜在有用性说综合运用了档案学、信息学、预测学理论,历史再现性说、结构性说、内在有机联系性说则综合运用了哲学、信息学、管理学、档案学理论,等等。
以上论析的对立关系并非绝对的,一是相对于一定的思维方式和认识特点比较而言的,二是相互之间或有某些交叉之处,三是为简便论述以期引起关注。
3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的策略选择
随着档案理论和实践发展提速,档案本质属性的基础理论作用和研究价值日益凸显出来,虽然,研究历经卅年并成就斐然,但冷静思量,面对困惑,笔者以为,现在正处继往开来的“瓶颈”阶段,继什么、如何继与开什么、如何开,需要档案学界举力聚智,谋划方略,破解难题,走出困局,开创未来。
3.1科学定位认识基点。档案本质属性认识基点就是档案本质属性研究的逻辑起点,综观诸观点,其逻辑起点较为复杂,或信息,或文件,或档案,或档案管理,或文件兼档案,或文件兼档案管理,等等,意见纷繁,莫衷一是,争论频发,各执一词。当此之时,科学定位认识基点,确定研究逻辑起点,应是探讨档案本质属性的第一要务。笔者以为,研究一事物本质属性,当以该事物本身为对象,以挖掘其产生的原因和目的为认识基点,故此,探讨档案本质属性就应以档案为对象,以档案产生的原因和目的为认识基点,否则,舍本逐末,其结果必画虎类犬。
3.2着力搭建共识平台。探讨档案本质属性应先认识档案,当前,档案概念则有广义、狭义、广狭兼具三种层面的定义。广义者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所称“档案”,狭义者如李荣忠先生所谓档案是“办理完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件”,[3]广狭兼具者,如王岚先生所言档案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或得到,并经过鉴定、整理的文献记录”。[4]这些定义层面的差异,反映了作者不同的认识平台,决定了作者探讨档案本质属性时,在认识视域、思维走向、理论抽象、语言表述等方面必然出现一定趋异性,产生对于档案本质属性的不同看法,成为各种观点纷争的分歧所在。为增强论辩科学性,使学术争鸣成为真正有意义的理论探讨,充当理论建设必不可少的助推器,档案学界应着力搭建探讨档案本质属性的共识平台。笔者提议,建立基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广义档案概念的档案本质属性认识观,这样,既可将此事物(档案)与彼事物(非档案)区别开来,也可避免将事物(档案)和行为(档案管理)混为一谈的逻辑错误,还可使档案概念周延性更强,做到应档尽档涵盖完全。
3.3积极形成共识界面。探讨档案本质属性应了解档案产生的原因和目的,现有观点反映了自然形成、人为形成、综合形成三种不同的认识,这些认识界面的差异,正是学者争论不休甚至无谓争论的重要原因之一。为避免无谓争论,档案学界应积极形成共识界面。笔者以为,档案来源于人类处理公、私事务的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文件,这些文件的工具作用和凭证作用,有着共生与承续的密切关系,既为处理事务提供工具,也为处理事务提供凭证。只是工具作用在前,凭证作用在后;当且仅当处理事务的作用发挥完毕,才从“利己”者内部流通领域进入“利他”的社会公共流通领域,转而发挥历史文化作用。[5]由此可见,就广义档案而言,凡文件均可随着其作用依序转变为档案(自然形成)。就狭义档案而言,文件转变为档案的过程经历了两次选择(鉴定),第一次在工具作用发挥完毕,从中拣留只具凭证作用的文件;第二次在凭证作用发挥完毕,再从中拣留只具历史文化作用的文件。而这两次选择,看似纯人为,实则人为和自然兼而有之,例如,选择标准虽为人定,但构成标准的内容,却是一定的主观认识与客观需要有机结合的产物,绝非凭空想象出来的纯主观性东西。再如,选择工作虽是人为,具有一定主观性,但绝非任意或随意的个人行为,因为,必须遵照一定的客观鉴定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档案质量。笔者认为,虽档案形成过程无处不有人为痕迹,但倘以人为形成观为指归,一是难免见仁见智,恐怕难成共识;二是树立“人为”标杆,难免以人治档之嫌和误导不当人工干预,不利于档案标准化建设。故笔者主张,以基于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自然形成观作为探讨档案本质属性的共识界面,这样,才能合理反映档案形成的客观规律,增强理论科学性。既可消解认识主观性,尽量避免无谓争论,又可加强实践客观性,尽量减少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等管理工作中的不当人为因素,规范档案工作行为,促进档案理论与实践健康、科学发展。
3.4合理创新认识方法。探讨档案本质属性,既要以科学认识论为指导,又要用创新方法去开路。现有观点在思维模式和研究方法上异彩纷呈,不拘一格,提供了不少可借鉴之处,也存在一定局限,引发了纷争。笔者以为,档案本质属性作为档案学基础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可谓档案学基础之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其探讨,可视为档案学基础理论建设的一项微型系统工程,现已进入探讨“深水区”,问题已充分暴露。此时,正是重新审视30年研究史,设定未来研究路线图的良机。为此,有必要借鉴“顶层设计”的理念和方式,跳出局部认识的束缚,改变此前“散兵”突击的研讨方式,重新设计和制定探讨方案。[6]具体而言,作为客观事物属性的档案本质属性,其研究应以唯物认识论和现代思维科学为指导,努力在现有同向性和异向性研究成果中,优选并整合出确能科学反映档案本质属性的标本性观点,充分运用哲学、信息学、管理学、档案学等学科的认识方法,开展以同质性为主的档案机理研讨。从这个角度认识和探讨档案本质属性,虽然,仍将遭遇各种波折,但可以肯定,“顶层设计”必将有助于未来研究廓清思路,减少失误,科学有序地向前推进。
档案本质属性研究虽历经30年,但仍方兴未艾,其原因,正如列宁所说:“真理很灵活,所以,不会僵化;又很确定,所以,人们才能为之奋斗。”[7]
参考文献:
[1] 姚史清. 什么是档案的本质属性[J]. 档案工作,1981(1).
[2][5]王仁秋,邹吉辉.略论档案价值鉴定理论的发展阶段[J].档案与建设,2010(8):32~34,35.
[3]李荣忠.“档案”定义之我见[J]. 档案工作,1980(4).
[4]王岚. 论档案定义的逻辑表述[J]. 档案学研究,1999(2).
全球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新兴产业既是科技创新的指示器,也是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在科技革新力量的推动下以其特有的生命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进入新一轮繁荣。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是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新的腾飞而做的长期战略部署,新兴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从根本上决定着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总体竞争能力。因此,深入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府制度设计、科学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本质属性与企业的策略选择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结合,其关键字突显在新兴科技、新兴产业与战略性3个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发展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现代高新科技前沿成果与产业的融合,后者是既有成熟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加重视节能减排和战略高技术研究。
低碳化、生态化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最基本要求,科技创新则是驱动新兴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通过图1并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结构特征可以看出,绿色转变与技术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本质属性,也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动力引擎和根本途径。研究企业的策略选择,必须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本质属性为出发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本质属性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减量化成本。我国的传统产业大多为高耗能、高污染的资源利用方式,企业实现绿色转变,必须付出减量化成本,主要包含:减少企业生产对资源消耗的成本、减少生产过程对环境不利影响的成本、对生产废料进行再利用和再循环的成本以及对生产废料无害化处理的成本,生产线的改造成本以及机会成本等。
第二,科技研发费用。科技创新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最重要的牵引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其核心内容是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没有技术支撑,就谈不上新兴产业的大发展。然而。获得科学技术的新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探索技术的重大改进等都需要巨大的科技研发经费。
第三,不确定性。技术创新投入是一种高风险的投入,其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市场和技术的不确定性。二是即使市场是一个有价值的市场,技术开发也取得了如期的成果,但在生产环节或者市场推广等环节存在问题,也不能获得应有的收益。三是由于现代科技前沿成果大多还并不成熟,其能否产业化,何时才能真正实现产业化,都充满了巨大的不确定性。
基于上述分析,加之技术创新具有较强的外部效应,大多的技术创新项目完成之后非常容易产生“技术外溢”。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企业就会倾向于等待接受创新企业的“技术外溢”,选择“不创新”的策略。当市场上所有的企业郝选择了这种“最优”的等待策略时,创新活动就可能陷入停滞状态。不能自行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而且,有于路径依赖和沉没成本等因素的存在,企业之间的博弈很容易于陷入“囚徒困境”,其博弈的支付矩阵如下:
在创新企业创新、博弈对手不创新的情况下,创新企业创新的效用比不创新时反而减少。这时对博弈双方来说,“创新”都是劣策略,博弈均衡解是(不创新,不创新),因此他们都不会投资进行创新,博弈便陷入了“凶徒困境”。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功能被扭曲,政府就有必要作为“第三方”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行干预,通过各种政策措施来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从而纠正因创新主体陷入博弈困境造成的市场功能扭曲。
二、国际视野及国家战略高度的政府决策行为
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要以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来选择和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研究国际视野及国家战略高度的政府行为决策。首先要研究“承诺行动”条件下的企业行为选择。假设。只有2个国家2个企业,2个企业均要开发生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种产品。A国对该国企业进行补贴。当2个企业都未获得政府的补贴时,两个企业都开发新产品会因市场饱和而亏损,但若一家企业开发而另一家企业不开发时。则开发的那家企业会获巨额利润,支付矩阵如下:
此时有2个纳什均衡:(创新,不创新),(不创新,创新1,即一家创新,而另一家不创新。下面,考虑A国对该国企业的创新行为进行补贴20个单位的情况。此时,当两家都创新时,A企业仍然盈利10单位而不是亏损,他弈支付矩阵如下:
这时只有一个纳什均衡:(不创新,创新),即B企业“不创新”和A企业“创新”的均衡,这有利于A企业,在这里,A国对A企业的补贴就是使A企业一定受技术创新(无论B企业是否技术创新)的威胁变得可置信的一种“承诺行动”。从承诺行动后技术创新的博弈分析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当企业面临国际同行的残酷竞争时,本国政府适时的支持对企业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作用是及其重要的。因此,政府支持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政府需要发挥非常主动的角色。通过补贴、设置配额及运用价格和行政干预手段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一)充分利用财税、金融工具加大支持力度
由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需要支付绿色转化成小与科研研发费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产业发展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必须由政府出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引导整个社会投入新兴产业领域。
(二)选择关键产业,给予重点补贴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11)08-0018-05
Discussion on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and Culture Attribute ofMedium Struggled Events
――The Cultural Theory of Ball Games
YU Fei1, ZENG Yu-hua2, LIU Yang2, XU Wan-lin2
(1. Sports Culture Research Base,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Xi′an 710048, Shaanxi China;
2. Sports Science Research Center, Social Sciences Institute,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Xi′an 710048,Shaanxi China)
Abstract:Based on transcendent essence of national sports culture and struggled attributeof events,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ideas for medium struggled events and culture characters of ball games. Beginning with of ball games something substance prescribed, it discusses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 and culture attribute of medium struggled events with symmetry-breaking theory. Results indicates that the ball which has the perfect symmetry become the most comprehensive medium in antagonism because it has the most stable dynamic characteristics. The ball activities are characterized with derivative attribute such as antagonism medium,non-scale of judgment standard, complicated act process. Besides, the ball games which objectively have a function that can improve human abilities of comprehending and rebuilding nature direct at medium.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study valueof ball games does not only belong to the domain of theory knowledge but also to categories of goodness.
Key words: struggled; essence; symmetry-breaking theory; feature; function; value
投稿日期:2010-09-03
作者简介:鱼飞,硕士,研究方向运动训练学。
1 对体育文化的“超越”本质及球类项目归属的思考
1.1 体育文化的“超越”本质及竞技运动项目二分法的困境 学者易建东、李力研、周伟良等在论及体育的文化属性时,都指出“超越”是最为本质的特征。其中,易剑东认为“创造和超越是体育文化最具有文化学意义的功能”[1];学者李力研则指出,“优胜劣汰”、“超越别人,战胜对手是“形成竞技运动比赛的原动力基础”[2]。显然,体育运动中的“超越”是人类机体本质力量的比较性差异,必然是通过机体 “对抗” 的方式达成。基于这一重要事实,“对抗”就成为体育理论和训练实践的基础理论问题,因为越是事物的本质特征就越能清晰的对事物归属加以辨析,但我们研究发现,目前通用的两种分类法都是值得商榷的,第一种是将项目分为对抗性项目和非对抗性项目,这种分类实质上否定了体育的超越本质,在实践上忽视对抗环境对运动员技术运用的影响,如在训练中技术良好稳定的跳高选手朱建华在比赛环境下却往往发挥失常,美国天才射击选手Matthew Emmons也是在紧张的气氛下,两次在绝对优势中与奥运金牌失之交臂。第二种分类承认体育运动的对抗实质,将运动项目分为直接对抗类(身体对抗)和间接对抗类(非身体对抗),如:格斗类是典型的直接对抗类项目,田径和体操类是间接对抗类的代表,但是,这种分类在实践中也存在重大的缺失,即:球类运动的归属缺失。根据形式逻辑的原则,母项子项之间必须互相排斥,这样,球类项目类属就不得不被肢解,如篮球、足球、水球等属于直接对抗类项目,而排球、网球等则属于间接对抗类项目。那么,为什么根据体育的“对抗”本质依旧不能将球类运动独立分类出来呢?事实上,关于球类的归属及其分类的依据问题一直是运动项目分类上的难题,而绝大多数球类运动的文献或研究都对其避而不谈,而这也是本文试图探讨的。
1.2 竞技体育项目的三分法与球类项目的“对抗”本质 事实上,上述分类都属于形式逻辑中的“二分法”,即:“如果我们把一个母项划分为这样两个子项,一个子项具有某种属性,而另一个子项恰好缺乏这种属性,这样的划分就是二分法”[3]。在理论上,直接对抗类和间接对抗类具有矛盾关系,即符合子项不相容这条规则,也合乎穷尽母项“体育项目”这条规则,但问题是,二分法中明确的只是身体直接对抗项目类具有的属性,而后者确定的只是它不具有前者的属性,即:“间接”具有哪些属性,我们是不明确的。由此,我们在形式逻辑的框架中就能发现造成球类归属“困境”的可能线索,也就是说,球类存在对抗的特“质”,只是其隐藏在混沌中,因此,只有超越二分法,对“间接”进行深入的剖析,才能找到球类运动独立存在的依据。我们认为,如果“直接对抗”意味着“以对手身体为目标”,那么“间接”就隐含两种指向,即通过预设标准或中介物比较,这样,竞技项目就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身体对抗类。参与者以身体或身体的延伸物为工具,以对方身体为直接目标,通过使对手丧失抵抗能力或取得有效得分战胜对手,如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等;二是标准对抗类项目。参与者展示自身的能力,通过客观或主观的标准尺度进行评判,确定差异,如田径、游泳、自行车、水上项目、举重、体操、跳水、马术、花样游泳、艺术体操、蹦床等;三是介质对抗项目。参与者通过对介质物更为有效的控制,战胜对手,如球类。在介质对抗类项目中,参与者控制的直接目标是介质物,而这也是球类区别于其它类属的本质规定性。可以看出,体育实践中的人们往往忽视了二分法的逻辑特征,故球类项目出现了归属的困境,基于这种原因,我们认为在以“对抗”属性为依据对体育项目进行全集分类时应该慎用二分法,而应该将各子集的外延尽量明确,这也是我们提出“三分法”的主要原因。对于本文而言,最为重要的是抓住了竞技运动最为本质的“对抗”属性,运用对抗形态的三分法将球类项目从体育项目全集中剥离出来,这将对我国球类文化以及训练理论研究产生有益的作用。事实上,由于球类的理论归属不确定,使得我国的球类基础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实践研究,理论的指导优势难以形成。根据董阳,孙麒麟的研究:1987-2005年,国内球类运动的文献数量中,运动技术水平研究占85%,而相关的文化理论研究屈指可数。在1997-2005年,球类研究主要分布在技术(25.7%)、战术(15.3%)、身体训练(34.3%)、心理(10.4%),球类文化理论的研究几乎为空白[4]。同时,球类的归属问题也影响到训练理论的研究,以 “项群训练理论”为例,其竞技运动主要分类体系中,球类就肢解和约化为同场(足球、手球、冰球、水球、曲棍球、篮球)和隔网(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类,由于没有将球类纳入同一范畴,项群训练理论在依运动成绩的判定方法分类上陷入了严重的困境,出现了五大类七亚类的庞大体系,如果面对Occam’s Razor原理锐利刀锋的拷问,这一分类显然是值得商榷的。
综上所述,体育项目依据对抗属性的“三分法”发现了隐藏着的介质对抗类项目,使球类项目有了清晰的逻辑归属,但是,这却并没有回答“为什么介质对抗类项目总是以球类项目的形式出现?”的问题,而这也是解释球类运动繁荣之谜和建构球类文化体系的关键。
2 球类活动繁盛之谜与球类的本质属性
2.1 球类活动繁盛之谜及其研究评析 就体育文化的范畴而言,介质类对抗类项目集合约同于球类运动,其介质物多以球体实存,从此意义上说,回答了“为什么介质类对抗类项目总是以球体出现?”的问题,也就建立了诠释介质对抗类项目本质属性的逻辑基础。关于球类运动在人类体育的繁盛之谜,学者们的回答是不同的,目前最有影响力的是卢元镇先生的观点,他认为“球具有不稳定的结构,稍一碰动,就会发生位移。球又是一种非常容易稳定下来的物体,可以在任何位置上变动态为静态,变静态为动态。所以,它是最听从指挥的,把它变为游戏的器具,可谓得天独厚”。[5]但问题是,球体是自然界中最为普遍、根本的存在形式,其结构是“最稳定”的,从能量、动量和动量矩守恒的法则看,球体的运动状态是“最不容易”受其结构影响的,故在“任何位置上变动态为静态,变静态为动态”显然有悖物理的基本法则。学者薛岚的观点相对理性,他认为,“人类将球作为游戏的器物实为必然,球的重心特点决定其易于滚动,因为有了规则的外形,易于掌握其飞行的方向和速度,后来球又增加了弹性,这就使球的运动增加了许多变化,于是大大的增强了其趣味性,也更符合作为人类游戏工具的要求”[6]。在这一观点中,已经涉及了球体稳定的动力学特征,但球体“弹性”的历史逻辑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球体的物质性规定了其固有属性并不会增减,球体运动状态是遵循时间平移不变性的。刘建和先生则是从“游戏论”的观点探讨这一问题,他认为,球类活动受人喜爱的原因恰与游戏“研究不熟悉的使其成为熟悉的东西;将熟悉的东西做有规律的重复;在重复的过程中尽可能做些变异;选择最令人满意的变异反复进行组合,以上各条均是“为游戏而游戏,游戏本身就是目的”的特点相吻合[7]。这一观点的问题在于,它将球类活动等同与游戏,依然没有回答“为什么只有球体能够如此广泛的介入”的问题。通过分析可知,既往的观点或多或少都忽视了对球体本质及其固有属性的研究,我们认为,对球类的研究必须建立在对球体的本质及其固有属性的正确认识上,否则,我们既无法将球类从体育泛文化中剥离出来并赋予其自身的意义,也不能建立起科学的球类文化和训练体系。
2.2 对球类活动本质属性的思考 亚里士多德在《辩论篇》、《分析篇》和《形而上学》中说:“定义是表示事物的本质的短语”,他认为,“本质就是这样一种特有属性,它能推出或派生出一切其他特有属性,但是他自身却不能从任何其他特有属性中推出或派生出来。从本质推出或派生出的特有属性,就是固有属性。”[8]这提示我们,严谨的球类科学研究必须从定义入手,从本质出发去追寻其规律,否则必然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球体最言简意赅的定义是:一中同长(的平面)谓之圆,圆之立体谓之球。沿着这一物质规定性,人们一直在关注球体,人类先哲很早就注意到了球体在感官上的和谐性,曾经提出“数学和谐性是关于物理世界基本秩序的本质核心”思想的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就认为:“球体是立体中最美的形态”。人们还发现,球体具有在相同体积下是所有形状中表面积最小的特征,普里高津耗散结构“最小熵增”原理和斯蒂芬―玻尔兹曼定律则证实了这一形态特征具有理想的保守和最小耗能效果,因此,球、圆和运动走直线等也是宇宙最普遍、最根本的存在和运动形式。但遗憾的是,研究者时常忽视这些相关研究领域成果的丰富内涵,那么,球体“最美”、“最根本”、“最普遍”的形态能够“最广泛”的存在于介质运动中的必然性是什么?毕达哥拉斯学派之所以用“最美”来评价球体的原因,在古希腊罗马艺术史中是有线索的,古希腊著名雕塑家波里克勒特在《法规》一书中写道:“身体的美确实在于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对称”[9],从中可以看到,比例与对称是古希腊人“美”的观念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中世纪美学也继承了这一传统,把对称与和谐理解为美,圣・托马斯认为完整、匀称和显明是美的“三要素”[10],其中,比例或和谐倾向于描述事物组成部分之间的抽象关系,对称则侧重于事物具体的结构或形态,毕达哥拉斯学派就认为黄金分割是最美妙的比例关系,而球体则是最美的结构。众所周知,“结构决定功能,功能是结构的表达”,[11]这就提示我们,探索球体最完美的结构对称性及其功能应该是解开球类运动繁盛之谜的关键,因此,我们有必要引入“对称――对称破缺”理论对球类文化加以研究。1951年,德国数学家魏尔(Weyi)提出了对称普遍的严格的定义:如果一个操作使系统从一个状态变到另一个与之等价的状态,则系统对于这一操作是对称的,而对称破缺是指系统变换时出现的变化性和差异性。该理论认为,混沌之初,世界完全对称,没有差异亦不可不可观察。随着对称性的丧失,世界逐步分出了层次和类型差异,形成了多样化的物质世界和丰富多彩的人类文化景观,正如P・居里所言“对称破缺创造了现象”。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该理论是科学和文化研究中的奇妙方法和富有启迪性的理论前导,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把握球类文化的产生与发展等问题,根据这一理论,球体的对称和破缺具有多样性,其中最直观就是空间对称,包括形象对称和结构对称。形象对称是最直接、最普遍的对称,如球体就包含了镜面对称、中轴对称、中心对称等形式,是自然界中对称元素最多的立体形态,但是,现实活动中球类的对称又不是绝对的,如球类的缝制线、气门、色彩等非对称因素的形成及其差异使抽象的球类形象出现破缺,球类形象日趋具体化、复杂化、多样化,正是这种对称与破缺的和谐统一构成了丰富、生动、多彩的球类形象世界。比形象对称更为深层的是球体结构的对称性,它同样包含着对称与破缺的矛盾,如中国新石器早期的磨制石球、陶弹丸等实体球就具有高度的均质化对称结构特征,随着对称破缺,对称元素逐步减少,对称层次逐步加深,球类的结构形态日趋生动、多样和复杂。如:新石器中晚期南方出现了非均质结构的空心陶制球体;龙山文化期出现了实体的“胆-囊”二级结构,如充以毛发的“鞠”等;汉唐出现了充气的“胆―囊”结构的蹴鞠等;现代则形成了“胆―囊―膜”结构的球类,如“飞火流星”、“团队之星”和“普天同庆”等。结构对称的破缺也导致了球体运动功能的差异化化,使得球类活动形式趋于多样,如以滚动见长的保龄球、地掷球等;肢体可以自由控制弹性形变特征明显的篮球、排球、足球等。如艾米内特定理所指出的,在对称与破缺的理论体系中,对称现象背后有极为深刻的守恒内涵,我们这里最为关注的是“几何对称性制约着物理客体的动力学行为”[12],物体空间对称元素越多,其功能越对称,其动力学行为越稳定。这使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球体具有最为多样的空间对称元素,其结构最为稳定,其动力学行为最有规律性可循,因此也最容易被人类所认知和控制,可以说,球体在结构和动力学行为上具有的最大稳定性(而非不稳定性)的特有属性才使得球体成为介质对抗形式中最基本的介质体。而这一点恰恰也能够被体育“fair-play”的文化伦理所印证,我们知道,“play”的价值尺度是公平,故只有在运动中能够最大程度排除偶然性的物体才能够最有效的充当介质物,对于人才具有最大的确定性和可控制性,才能够最为真切的反映竞争者真实能力和水平的差异,“play”的人才可能获得最大的“fair”,相反,绝对的不确定性只能意味着人的主体性及其本质力量的消亡,一切都成为上帝的骰子,这属于“赌博”的范畴。
3 球类活动的文化属性
3.1 体育文化与球类文化属性研究的层级关系 对于球类文化的属性而言,界定其在体育文化体系中的层级关系是研究的基础,学者薛岚认为:“相对于球类运动文化,体育文化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宏观性。因此,仅从体育文化的层面考察尚不能完全反映球类运动的文化特征,球类运动的文化特征更具个性,所包涵的内容更为直接、具体。”[6]我们认为,目前球类文化属性研究在整体趋势上存在着一个重大的“歧解”,即:在逻辑层面上把球类文化作为体育文化的“部分”,而非“子类”加以研究,导致球类文化功能研究与系统的自然质、结构质和系统质层级[13]区分不对称。例如,有学者在研究球类文化的功能属性时,就忽视了研究对象所处的层级及其蕴涵的“在分类阶层中,上级特征是下级共性,下级共性是上级特性”的关系,没有从球类文化的下级形态入手归纳,而是根据体育文化的特征加以“具体化”演绎,将球类文化的功能与体育文化的“娱乐”、“健身”、“教育”、“商业”[6]等功能等同,目前,在相关的研究与教材中这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该类问题在形式逻辑的概念体系里是有严格规定的,即:“被定义项应该等于种差加临近属概念”,其中种差的一个要求就是要把被定义项与临近属概念中的其它种属区别开来,显然,目前球类文化属性研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从项目类属文化的功能角度看,体育文化的自然质功能就是“健身”、“娱乐”等,而这些也是所有体育项目自然质功能的共性特征,并不反映球类项目的种差,故无法将球类和其它项目种属的文化属性区别出来,所以,球类活动文化属性研究的问题不是球类是否具有其上位属概念的共性结构、功能与规律,而是要揭示其独特物质规定性之上的种概念,从而在抽象的、普遍的体育文化体系中建立球类文化的鲜活的、具体的、特殊的意义世界。
3.2 球类文化的本质特征和固有属性 事物的属性源自事物的物质规定性,球类文化现象的物质基础是球类介质的存在,这是我们探求球类文化特征的基础。我们认为,球类活动具有这样的本质特征,即:以球体或其衍生物为介质,以对球体更为有效的控制为手段,实现参与者活动的意图,展现出参与者超越对手的本质能力为目的的体育文化活动。从这一本质特征出发,可以派生出如下固有属性:一是对抗的介质性。由于参与者的直接目标都指向介质体,其行动目的在于争夺控球权,即使身体出现接触,也属于附带行为。脱离控球目的的身体对话一般是不允许的,如:篮球竞赛规则第8章第46条规定“从理论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同款注解还规定“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同样,足球[14]、冰球、曲棍、手球等同样有严格的条款对身体接触加以约束。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属性中还隐含着介质物的唯一性或标准化的要求,以实现竞赛的公平。二是竞赛结果的相对性。球类竞赛结果只是对参与者能力的动态比较,得分只是对抗的结果,不具有尺度性,脱离了特定的时空,行为不具有类的可比性,故球类活动一般不设置记录。三是行动过程的复杂性。相对于其它项目,球类活动的行动过程具有高度的复杂性,球类活动则必须根据或预判其它参与者的行动,动态的处理“人-球-人”关系,关注的是行动的合理性,由于介质的存在,加之人类自身感官的有限性,就决定了球类活动过程有着其它项目无所企及的偶然性和复杂性,具有强烈的戏剧性,这也诠释了球类活动具有最广泛参与性的原因。
3.3 球类文化的功能 在自组织理论看来,推动体育文化体系“耗散结构”生成与展开的两个“吸引子”是“竞争”和“公正”,前者是“利益最大化”原则驱动下的“超越”本能,它是体育内在的、本质的内容,后者遵循“道德理性”对竞争实施“公平的理性立法”[2],是外在的形式,二者共同作用实现了推动人类身体进化的本质功能,因此,研究球类文化功能属性的关键是理清球类种属“超越”活动的独特结构对人类机体进化产生的独特功能。从对抗结构看,标准对抗类项目是根据外在的评价标准来最大程度的展现自身在某一维度的能力,价值取向于行动所达到的物理极限性(更快、更高、更远、更准确等),这种特定的结构将其价值导向了对外在尺度的永恒追求,从而不断的拓展人类机体发展的可能极限,客观上具有推动物种在单一维度上持续进化的功能,如:牙买加短跑运动员博尔特将100 m记录提高到9.62 s意味着人类移动速度达到的一个新境界;中国举重选手刘春红数破记录,意味着女性的力量素质发展可能性被推向一个新高度。直接对抗类项目保留了早期人类为生存而斗争的文化基因,优胜劣汰、战胜对手是行动的最高原则,它仅对身体对抗加以定性的评价,比较的是参与者的绝对能力,由于参与者先天的身体形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15],如散打就要求其“四肢长且粗壮,肌肉发达,体脂含量少”[16],为了限制人体先天形态差异在体育竞争中导致的出现“起点”不公平,目前该类项目普遍采用了级别划分制度。级别制的采用限制了自然环境中身体形态庞大化的对抗优势,比较的是形态基本对等条件下身体内在“质”的规定性。由于“超越”的对象直接指向对手身体,故攻防快速且精准,参与者在身体、技术和战术环节任何的缺陷都会被对手准确而直接的利用获得胜利,因此,该类项目要求参与者“全面发展的身体素质”,并形成“得意技”,从而在于对手的较量中,“扬长避短,取得最佳整体效益[15]”。由此可见,直接对抗类项目追求行动胜利的内在效果,从“战胜”这一效果尺度上“超越”对手,这种对抗结构特征也决定了其自然质的文化功能,即:在身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使项目相关素质建立普遍的联系,通过综合与优化,提高内在的“质量”,实现参与者“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从而在内部协调的尺度上具有了推动人类肌体进化的功能。同样,介质对抗类项目独特的对抗结构与功能也形成了文化“种差”,能够将其与同位类属区分开来。在介质对抗类项目中,参与者“超越”行动围绕着“球类”展开,并通过“球体”建立合作和对抗关系。基于这种特殊的结构,参与者可以根据自身身体结构特点处理“人――球”关系,形成更为多元的、个性化的技战术特征,如:著名的NBA球员奥尼尔、姚明等凭借“巨无霸”的身体形态形成了独特的篮下进攻技术,而约翰逊、艾弗逊、弗朗西斯等小个队员则以灵活多变的控球、快速凌厉的突破技术体现了自身的价值;欧洲足球凭借高大的身体形态形成了快速、简练、实用的技术风格,而南美洲国家则基于自身特点走向了灵巧、多变、即兴表演式的发展之路。显然,在球类运动中,参与者个体的特点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发展空间,基于个性“形态”形成的“娴熟的控制球类技术”就成为参与者实现对抗意图并取得胜利的决定因素,这在宏观人种尺度和微观个人的技术上都有体现[17]。这样,介质对抗类项目本质的自然质功能得以实现,即:通过提高人体控制介质物的能力,使人的肌体进化和认识外在自然建立联系,从而提升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本质力量。这里,人们也许会疑惑“将控制球类等同于认识自然物的逻辑基础是什么”?我们认为,球体完美的对称性不仅意味着最稳定的动力学特征,也意味着球体是物质最原始的形态,其它的结构形态都是在球体对称破缺的过程中逐步出现的,而人类认识和利用自然的文化运动过程也是从简单到复杂的,因此,体育运动中的球类也就成为了外在自然物的文化符号。
3.4 关于球类文化的价值问题研究 一般而言,科学的球类文化体系研究并不涉及价值问题,但是近年来有学者撰文认为,球类文化的价值在于“个体价值、创造社会财富、弘扬人文精神、促进人的社会化、促进人类自身的有序生存和持续发展、促进多民族文化的融合”[6],就体育泛文化的视角看其无可非议,因为体育的功能就在于“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改善人们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文明发展。”[18]但具体到球类文化的科学研究而言,该观点就则出现了意义的虚无,因为它既没有区分出球类文化的独特价值,也无法避免功能和价值的同义反复。我们认为,该问题的出现并不在于研究的方法与手段,而是因为它已经脱离了事实认识的范畴,涉及到了价值领域。作为严谨的社会文化研究,球类活动的研究由两个领域构成:一是事实认识,它为活动提供方法和手段;二是价值观念,它为活动提供方向和动力。两者有着本质的差异,前者属于知识论“求真理”的范畴,回答“是什么”的问题,具有唯一性,后者属于“求善”的范畴,回答“应该怎样”的问题,是事物对人呈现出的意义,它不是事物的属性,也不是事物的功能,更不是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不具有唯一性。综上所述,在球类活动的专门文化属性研究中,价值研究一般不能作为球类文化的尺度和规则,而只能是方向性和解释性的,故建议不做定性的探讨。
4 结束语
“超越”是体育运动的本质属性,肌体“对抗”是其实现形式。根据“对抗”的方式,我们可以将体育运动项目分为直接、标准对抗和介质对抗类项目,其中介质对抗类项目基本涵盖了球类项目,通过这一分类使球类运动首次成为独立的体系,解决了球类运动长期“悬而未决”的归属问题,为球类运动文化与训练体系的建立创造了条件。介质对抗类项目是以“借助于介质物展开对抗行动为本质属性”的项目类属,是通过对介质物更为准确的控制以展现出超越对手的身心能力为目的体育文化活动,这一本质属性表明其技战术的核心为人对介质球体的控制。基于这一本质属性,介质对抗类属派生出以下固有属性:对抗的介质性,身体的接触均为附带行为;竞赛结果的相对性,不具有绝对记录;行动过程的复杂性等。球类成为介质对抗类项目的介质,是球体因其“最完美”的对称结构而具有“最稳定”的动力学特征,故“最大的”排除了偶然性,从而“最容易为人类所掌控”,历史地成为了体育运动竞赛介质物最基本的形态。球类文化具有独特的文化功能,其“人――球――人”结构使人本质力量的提高与自然物建立起普遍的联系,具有提高人类认识与掌握自然物的功能。同时,作者建议球类文化研究要妥善处理事实认识和价值观念领域的区别。
参考文献:
[1] 易剑东.体育文化学[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6.
[2] 李力研.野蛮的文明[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
[3] 金岳霖.形式逻辑[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3.
[4] 董扬,孙麒麟.我国球类运动科研现状分析[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6,32(5):61-62.
[5] 卢元镇.中国体育文化纵横谈[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5:67.
[6] 薛岚,董大肆.论球类运动的文化属性[J].体育科学,2006,26(12):20-25.
[7] 刘建和.运动竞赛学[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0:36.
[8] 周礼.周礼全集[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
[9] 叶朗.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17.
[10] 缪朗山.美学译文集(第1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109.
[11] 王德胜.对称和对称方法[J].东南大学学报,2003(3):39-45.
[12] 贵起权.对称破缺与宇宙设计[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23(1):28.
[13] 杨文轩,杨霆主编.体育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45.
[14] 刘庆伟.足球竞赛规则演变的正义性分析[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0,33(1):136-138.
[15] 体育学院通用教材: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92.
关键词: 本质安全;开关电源;DSP;数字控制
Key words: intrinsic safety;switching power supply;DSP;digital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N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2-0051-02
0 引言
本质安全型开关电源在正常工作以及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所产生的电火花和热效应均不足以引燃矿井环境中存在的可燃性气体;电源中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之间要有可靠的电气隔离;本质安全型开关电源要包含多重的限能保护电路。为此本文设计一种基于DSP的本质安全型数字电源(下文简称本安电源)。
1 本安电源放电特性分析
电路主要包括电阻性、电容性、电感性三种形式,三种电路的放电特性各不相同。在研究本安电源设计时,必须了解电容性电路放电的全过程,弄清电路放电规律[2][3],图1为电容性电路实验原理图。
电路包括放电回路电阻R,火花放电间隙G,由图1得到回路电压方程为uc=uR+ug,即:uc-igR=ug(1)
式中:ug为火花放电电压,uc为电容电压,uR为回路电阻电压。放电电流为:ig=ic=-C■(2)
对式(1)做微分处理,然后将式(2)带入得到微分方程:■+■=-■■(3)
假设电压的指数模型为:ug=A1+A2e■(4)
式中:A1、A2为未知系数。
将式(4)带入式(3)中得:■+■=-■e■(5)
根据电容性电路火花放电电压临界条件:ug(0)=E、ug(T)=uT,式中T是每次火花放电时间,uT为每次放电结束时刻的放电电压。将电容性电路火花放电电压临界条件带入式(4)中得:A1+A2=EA1+A2e■=uT解得A1=■A2=■(6)
将式(6)带入式(5)中得:
■+■=■■e■(7)
根据电流初始条件:t=0时,ig=0,可将放电电流解出,解得放电电流为:ig=■te■(8)
将式(6)带入式(4)中可得放电电压为:
ug=A1=■+■e■(9)
则放电能量为:W=■ugigdt=■(■+■e■)■te■dt=■(■+■-E?琢)-(T?子0+?子■■)■?琢-■?琢2(10)
式中?琢=e■,?子0=RC,
放电能量是决定是否引燃的因素之一,只有电路放电总能量小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下的最小点燃能量,才不会引燃气体。根据式(10)当单次放电时,uT=0,则有:
W=■CE2[■+■T]=■CE2?茁(11)
式中:?茁=[■+■T]
令n=■,则有?茁=■+■+■(12)
因为n>0,由式(12)可得:?茁>■,从以上递推可以看出,电容单次放电的最小放电能量为电容储存的总能量的一半,因此,电容最终放电的能量总小于电容所储存总能量。
2 本安电源总体结构设计及工作原理
根据井下一般的用电标准,本文所设计的是输入为交流127V,输出为直流24V的本安型数字电源,其总体结构设计如图2所示。
本安电源电路主要由输入整流滤波电路、DC/DC变换器、二级过流保护电路以及二级过压保护电路组成。当127V交流电通过整流滤波电路转化为直流电后,由DC/DC变换器将整流后的直流电压变换为24V直流电压,所输出的直流电压经过第二级过流过压保护电路[4]进行限能保护,最终实现本质安全直流输出。其中控制DC/DC变换器的PWM信号由DSP数字控制芯片发出,同时DSP芯片本身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
3 本安电源电路硬件设计
3.1 本安电源主回路的设计 本安电源主回路采用反激式拓扑结构,选用DSP芯片TMS320F2812作为控制芯片,由芯片发出PWM信号,经驱动电路光耦TLP250放大控制变换电路中开关管Q1的通断,并通过对电流、电压信号的采集反馈来调节PWM信号,该电源主回路的原理如图3所示。
整流滤波后电流直接送给变压器T1原边,图3中C1和R5构成吸收回路,可在Q1关断时吸收由高频变压器初级漏感产生的尖峰电压,保护Q1不受损坏,平滑直流信号,旁路可能存在的高频信号;R4、R6为过流检测电阻,检测电压输入到TMS320F2812中来控制输出矩形波;次级绕组输出经过二极管D3整流以及电容器C2的滤波后,通过采样电阻R10,R11分压,与TL431内部基准2.5V比较,将误差电压送入光耦,再通过光耦的导通能力来控制PWM芯片TMS320F2812进而来控制开关管导通和关断的时间从而实现恒流。此外,采样电阻R12,R13分压与TL431内部基准2.5V比较,将误差电压送入光耦,再通过光耦的导通能力将信号反馈到PWM芯片TMS320F2812进而来控制开关管导通和关断的时间,从而实现恒压。
3.2 二级过流过压保护电路的设计 根据对本质安全电路的要求,在电源主电路的输出端要设计第二级过流保护电路。并且在过流保护电路后接上三端稳压器,这样可使过流保护电路的输出端能够输出稳定直流电。如果在电源电路工作时,由于元器件损坏而使电路出现故障导致输出的电压超过规定值,输出电压就会迅速升高,这种情况可能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在电路中要加入第二级过压保护电路,常用的是晶闸管短路保护。图4为二级过流过压保护电路原理图。
图4(a)为二级过流保护电路,当输入进来的电流小于所设限流I时,电阻R17上的电压小于Q4的开启电压,这时Q4工作在截止状态。电阻R16将输入电压分压,使Q2的源极S和栅极G之间产生足够的电压差,这样便可使Q2导通,这时过流保护电路正常工作。当输入进来的电流比所设限流I大时,电阻R17上的电压比Q4上的开启电压要大,这时Q4是工作在导通状态的。此时输入电压直接加在Q2的栅极G上,Q2的源极S和栅极G的基本无电压差,这样便可使Q2截止,导致电路断开,使电路工作在保护状态,Q2和Q3功能相同,给电源电路提供双重保护。图4(b)为二级过压保护电路,在电路工作正常的情况下,Dz2、晶闸管SCR都处在截止状态,电路所输出的电压直接为负载供电;当直流稳压器以为一些不定因素导致输出过高电压时,稳压管Dz2进入导通状态,为电容C6充电,此时有正向电压和电流流过晶闸管SCR,使晶闸管SCR触发导通,同时由于输出端对地短接,从而使输出电压迅速下降,起到保护作用。
4 结论
本文设计了一款基于DSP的反激式数字本安电源,电源的各部分电路均符合国标GB3836.4-2000中对本质安全电路的规定。经过实验测试,该电源工作正常,保护及时,实验结果与数据理论一致。
参考文献:
An Empirical Study on Value Network Attributes of Hightech
Enterprises and Intellectual Capital Configuration
DAI Haiyan,WU Xiaoyun
( School of Business,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Abstract: This paper explored the effects of structural attributes of value network on intellectual capital configuration, clarifying the mechanism and routine, as well as the moderating effects of strategic openness and cultural distance. Using Chinese hightech enterprises as the sample, with multivariate linear(hierarchical) regression, the results suggested that:network centrality both significantly had positive effects on breadth and stability; network density had the same effects as network centrality; strategic openness significantly and positively moderat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etwork centrality and breadth, as well as relationship between network centrality and stability; cultural distance significantly and positively moderat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etwork density and breadth, while negatively moderat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etwork density and stability.
Key words:value network; intellectual capital configuration; network centrality; network density
高技?g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先锋和主导作用,且往往与合作伙伴形成价值网络。智力资本作为重要的无形资源,对价值网络内企业的竞争优势获得不可或缺。
有限的智力资本怎样配置以对单个企业或价值网络整体的竞争优势产生影响,有哪些因素会影响智力资本的配置以及如何影响,这是新时代背景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基于社会网络理论、资源基础观和智力资本观,探讨价值网络的结构化属性如何影响智力资本配置,厘清作用机制,同时分析有哪些因素会对结构化属性影响智力资本配置的关系产生调节作用。
1 相关研究述评
Bontis等认为人力资本间接影响绩效[1],Cohen和Kaimenakis指出硬智力资产、功能智力资产和软智力资产均正向影响绩效[2]。李冬伟和汪克夷发现创新资本和流程资本为正向影响绩效[3],Berzkalne和Zelgalve则验证了VAICTM与人力资本效率、结构资本效率正相关[4],Cleary和Quinn也指出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关系资本均正向影响绩效[5]。蒋天颖和王俊江发现人力资本直接影响创新绩效[6],张慧颖和吕爽则发现结构资本正向影响渐进式创新[7]。
已有研究既有定性研究也有定量研究,大多集中于知识密集型产业或企业,关注智力资本子维度对绩效或创新的作用,但缺乏对价值网络情景下的研究以及智力资本配置的探讨。
2 理论与假设提出
2.1 网络中心性与智力资本配置
智力资本配置广度指价值网络内智力资本配置的项目类型或多样性[8];智力资本配置稳定性指智力资本配置的长期持续投入[9]。
网络中心性指价值网络内企业直接联系的其他企业数量或规模。具有较高网络中心性的企业,接触到更多类型的智力资本,感知各方需求信息,协调并匹配到相应的研发、营销等环节,延伸到不同项目。
假设1:网络中心性正向影响配置广度。
较高网络中心性所对应的联系,使合作伙伴认同配置方案。横向上加强网络内部企业资源的双边和多边依赖,纵向上巩固路径依赖[10],保证各方持续地投入智力资本于合作项目,提高配置的稳定性。
假设2:网络中心性正向影响配置稳定性。
2.2 网络密度与智力资源配置
网络密度指价值网络内部行动者之间相互联系的程度[11]。较高的网络密度易形成需求差异化,扩大配置所涉及的项目类型。同时智力资本可快速流动并分布到不同的时间段、空间范围或业务环节。
假设3:网络密度正向影响配置广度。
较高的网络密度产生信任,减少机会主义,降低交易成本。企业基于自身声誉和网络声誉,作出资源承诺[12]。同时减少智力资本的外流,确保智力资本的可得性和配置的连续性。
假设4:网络密度正向影响配置稳定性。
2.3 战略开放性的调节作用
战略开放性指企业在战略规划、实施和控制时主动利用组织外部的资源,以更好地实现战略的作用和效果[13]。
较高程度的战略开放性将拓展网络中心性影响智力资本配置时所涉及的范围,同时所获得的其他资源也将强化配置时的需求感知、有效匹配和精准响应。同时要求企业必须长期投入智力资本以支持研发与创新等,提高资源承诺[12]。
假设5a:战略开放性正向调节网络中心性与配置广度之间的关系;
假设5b:战略开放性正向调节网络中心性与配置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2.4 文化距离的调节作用
文化距离指国家间国家文化系统和文化规范的不一致[14]。文化距离越大,将增加匹配范围,增强网络密度对配置广度的正向影响。然而,文化距离所带来的多样性和异质性,?⒓哟笸?络内部企业对彼此了解的障碍和隔阂,机会主义行为增加,由此弱化配置的长期承诺[15]。
假设6a:文化距离正向调节网络密度与智力资本配置广度之间的关系;
假设6b:文化距离负向调节网络密度与智力资本配置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综合上述讨论,提出研究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和数据收集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方法,选取上海、浙江、山东、天津、北京、河北等地。正式调查前做了预调查,完善了问卷。由企业高管填写问卷。共发放问卷500份,实际有效问卷211份,有效回复率为42.2%。样本信息如表1所示。
3.2 变量测量
网络中心性(NC):借鉴Wichmann等的研究[16],用程度、封闭性、中间性衡量。
网络密度(ND):借鉴Felipe和Vanitha的研究[11],用企业间相互联系的程度、沟通程度、信任程度衡量。
智力资本配置广度(RB):借鉴Klingebiel和Rammer、Sirmon等的研究[8,17],用配置的类型、多样性衡量。
智力资本配置稳定性(RS):借鉴Robson等的研究[9],用持续提供、贡献承诺衡量。
战略开放性(SO):借鉴Rosell的研究[13],用主动利用外部资源、外部企业参与企业运营、外部资源影响企业决策及战略衡量。
文化距离(CD):借鉴Tae和Park、Sousa和Tan的研究 [14,18],用文化多样性、文化吸收、不确定性避免衡量。
控制变量:研究对成立时间(FAGE)和企业性质(FNAT)进行控制,两个控制变量均以选择题的形式让被访者给出所在区间和企业所属性质。
3.3 信度和效度检验
Cronbachs α系数均大于0.7,KMO值为0.845,单一标准化因子载荷都在0.6以上,6个变量的AVE值都大于
0.5,且对角线上AVE值都大于不在对角线的变量间相关系数的平方(如表2所示),表明测量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聚合效度和区分效度。具体拟合指标:χ2= 494.58,df= 215,χ2/df=2.3004,RMSEA=0.079,NFI=0.92,NNFI=0.94,CFI=0.95,表明拟合优度较高。
4 统计结果
4.1 描述性统计值与Pearson相关系数
对控制变量即成立时间和企业性质作虚拟变量处理,各产生3项虚拟变量,表2给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值(均值、标准差),以及Pearson相关系数矩阵。
4.2 回归分析结果
4.2.1 网络属性与智力资本配置
研究采用多元(层级)回归分析方法,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1-1和模型1-2表明网络中心性和网络密度均正向显著影响智力资本配置广度,假设1和假设3均得到支持。模型2-1和模型2-2表明网络中心性和网络密度均正向显著影响智力资本配置稳定性,假设2和假设4均得到支持。
4.2.2 战略开放性和文化距离的调节作用
如表4所示,模型3-1和模型3-2表明战略开放性正向调节网络中心性与智力资本配置广度之间的关系,文化距离正向调节网络密度与智力资本配置广度之间的关系,假设5a和假设6a均得到支持。模型4-1和模型4-2表明战略开放性正向调节网络中心性与智力资本配置稳定性之间的关系,而文化距离负向调节网络密度与智力资本配置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不显著,假设5b得到支持,假设6b不支持。
5 讨论和结论
5.1 结果讨论
5.1.1 网络属性对智力资本配置的影响
网络中心性均正向显著影响配置广度和稳定性,网络密度也均正向显著影响配置广度和稳定性。网络中心性和网络密度这两个网络属性,均对智力资本配置产生正向影响。
5.1.2 战略开放性和文化距离的调节作用
战略开放性均正向显著调节网络中心性与配置广度之间、网络中心性与配置稳定性之间的关系;文化距离正向显著调节网络密度和配置广度之间的关系,而负向调节网络密度与配置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不显著。
对假设6b未得到支持的原因进行分析:由于网络内部企业之间连接关系产生的沟通交流,抵消了文化距离差异带来的过多不确定性,文化距离的调节作用得到缓和;由于高技术企业往往具有高的专用性投资,导致价值网络内部企业形成合作专用性投资,将鞭策这些企业着眼长期决策和回报,提高智力资本投入和配置的韧性,也缓和了文化距离的调节作用。
5.2 管理建议
(1)合理构建价值网络的结构属性。高技术企业在价值网络形成过程中应主动筛选合作伙伴,保证构建的网络有良好的结构化参数。
(2)充分关注网络内外部因素。给予网络内外部因素足够关注,既要有战略层面的规划,也需掌控影响权重大的环境因素。
(3)形成智力资本、内部网络和配置“三重”结构。智力资本所包含要素、价值网络、配置都应当有合理的结构,依据RBV的观点,这将提高因果模糊性,增强高技术企业和网络整体的竞争优势。
5.3 研究局限和未来展望
苯乙烯改性醇酸树脂兼有聚苯乙烯和醇酸树脂两种材料的特性,用以制漆时得到的漆膜具有优良的耐水性、耐化学品性、电绝缘性。耐候性稍差。聚苯乙烯为热塑性材料,因此苯乙烯改性醇酸树脂漆膜对溶剂敏感,其敏感程度随苯乙烯含量下降而降低。由于共聚消耗了一部分双键,所以改性醇酸树脂的氧化交联度减低,其程度随苯乙烯含量的增加而增加,但干燥时间缩短。
化学改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如改性剂起羧基作用、改性剂起羟基作用以及利用双键反应的化学改性等。化学改性中尤以利用双键反应的化学改性最为重要,其中以苯乙烯类改性最为典型,主要有共聚法和预聚物法两大类。
一、苯乙烯改性醇酸树脂的方法
1、共聚法
乙烯类单体改性醇酸树脂常采用共聚法。按照共聚法中苯乙烯的加入时间及加入方式不同,可分为前苯乙烯化和后苯乙烯化两种方法。
(1)前苯乙烯化法
前苯乙烯化法主要包括植物油的苯乙烯化法、脂肪酸的苯乙烯化法和单甘油酯的苯乙烯化法三种。对以上几种苯乙烯改性方法的工艺要点分述如下。
a、植物油苯乙烯化法
该法的工艺要点为:首先,苯乙烯单体和油在引发剂存在下反应,生成共聚油这种均一产物,该产物可直接代替植物油制备醇酸树脂。苯乙烯化的植物油,先用甘油(季戊四醇或其他多元醇)醇解生成脂肪酸单甘油酯,然后用苯酐等多元酸进行酯化。
b、脂肪酸的苯乙烯化法
该法的工艺要点为:先将苯乙烯和引发剂滴加进盛有D C O酸的反应釜中,进行脂肪酸的苯乙烯化反应,然后真空蒸馏除去剩下的苯乙烯,再向反应釜中加入甘油等多元醇,在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醇解,最后加入配方量的苯酐等多元酸进行酯化。
c、单甘油酯的苯乙烯化法
该法的工艺要点为:以适当配比的含共轭双键和非共轭双键的混合植物油为原料,如DCO和亚麻油(或豆油)、桐油和亚麻油(或豆油),加入LiOH等醇解催化剂,并用一部分甘油、季戊四醇等多元醇进行醇解,生成单甘油酯;然后加入苯乙烯、二甲苯和引发剂,在适宜温度下进行单甘油酯的苯乙烯化反应,生成苯乙烯化单甘油酯;再用多元酸(如苯酐)及剩余的甘油酯化,生成苯乙烯化醇酸树脂。
(2)后苯乙烯化法
后苯乙烯化法又称为醇酸树脂的苯乙烯化法。该法的工艺要点是:首先合成含共轭双键的基础醇酸树脂,然后用基础醇酸树脂和苯乙烯单体(有时还包括少量丙烯酸类单体),在引发剂存在及合适温度条件下,进行共聚反应(即醇酸树脂的苯乙烯化),直至得到我们所要求的粘度。该法的工艺特点是工艺过程容易控制,利用常规醇酸树脂的生产设备即可进行改性醇酸树脂的工业化生产。
苯乙烯与含共轭双键的脂肪酸、植物油或醇酸树脂能发生共聚反应。苯乙烯与含双键的脂肪酸共聚容易,与含非共轭双键的脂肪酸则共聚很慢。例如,桐油脂肪酸中90%含共轭双键,共聚时容易成胶;脱水蓖麻油(DCO)中25%左右的脂肪酸含共轭双键,共聚极慢,发生共聚反应的同时,苯乙烯将自聚成聚苯乙烯(Ps)而与油相分离。在共聚过程中,通常发生如下反应,它们按不同机理进行。
2、预聚物法
预聚物法主要有聚苯乙烯羟基预聚物法和羧基预聚物法两种。
(1)聚苯乙烯羟基预聚物改.眭法
该法以聚苯乙烯二醇改性为代表,它主要是通过在聚苯乙烯分子链的末端上引入羟基反应性基团,然后通过化学反应将聚苯乙烯聚合物引入醇酸树脂中。聚苯乙烯二醇在改性中起到了双重作用:第一,它所提供的活性羟基,代替了常规醇酸树脂合成所用的甘油或其它脂肪族多元醇;第二,长链聚苯乙烯的引入赋予改性醇酸树脂以较高的硬度、良好的耐水性和耐化学品性。此类改性工艺较复杂,难以工业化生产。
(2)聚苯乙烯羟基预聚物改性法
此法的工艺要点为:首先由苯乙烯和(甲基)丙烯酸等丙烯酸单体合成带活性羧基的预聚物,然后该预聚物可以直接代替部分多元酸(如苯酐等),在植物油的醇解物的酯化过程或两步法脂肪酸酯化过程中进行酯化反应,这样,带羧基的苯乙烯预聚物将接入到醇酸树脂分子链上,该法又称作共酯化法。这样,改性醇酸树脂将集中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聚苯乙烯(PS)三种物质的优点,所得树脂的耐候性、柔韧性和耐溶剂性优于单纯以苯乙烯改性的醇酸树脂。但此类改J眭工艺复杂,改性产品价格较贵。
二,醇酸树脂的苯乙烯化改性的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