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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好与差,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现代建设工程的 共同特点是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要求高,参加单位涉及工种多,加上在市场经济中,工程建设采用竞争性招标,多数都是低价中标。因此,在工程合同实施 过程中,合同管理就更加复杂。下面就某承包商承包某水利枢纽北岸供水工程为例,阐述加强合同管理在工程决算中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
1. 工程概况
某水利枢纽北岸供水工程,承担着工区北岸的生产、生活供水,是整个水利枢纽前期 准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某承包商在投标报价及施工方案双重优势中,与业 主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合同总价为1052. 98万元,其中洞群供水系统628.07万元。由 于多种其他原因,业主要求将供水系统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该承包商实际上的合同就只 有628. 07万元。工期自监理工程师正式开工令之日起累计10个月。
2. 合同签订
2.1经过半年的信息跟踪和准备,2010年11月,业主单位才将供水标授于该承包商。由 于该工程上马仓促,招标文件只有初步设计和业主提供的一份工程量清单。在合同谈判 前,该承包商仔细研究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凭他们多年给排水工程施工的经验,认为 工程量清单中有很多漏项,如果按工程量清单完工,该供水工程将不能投人运行。鉴于这 种情况,在合同谈判中,该承包商据理力争,把他们的担心写在了合同条款中,有如下 几点:
(1)合同范围:以业主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不能以施工图为依据。
(2)器材供应:主要是三大材由业主提供,由于工程所需材料的规格、品种很多,业 主不能按时按量提供,将承担一切责任。
(3)设计变更:不管设计变更大小,一切责任均由业主负责。
(4)征地:由于该承包商是最早进场的施工单位,加上他们的施工范围很大,很多部 位还未征地,因此,提出由征地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业主负责。
(5)工程数量:凡是工程量清单以外的超量或超项,均应另计工程量,单独决算。
(6)谈判过程中双方已澄清的问题纳入合同文件中。这些澄清的问题主要是工程量清 单中某些项目所包含的范围、内容。
2.2由于在合同谈判中,该承包商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签订了很多对承包商有利的条 款,这就为以后施工管理和工程决算打下了牢固的基础,掌握了主动权。
3. 合同实施
3.1合同签订后,该承包商迅速组织人员、设备进场,以最快的速度做好了开工前一切准 备工作。2011年1月,监理工程师签发了开工令。工程开工后,虽然该承包商精心策划、 精心组织,但还是碰到了许多困难。
(1)天气:开工令下达后,就碰到了冰雪封山,到了3月底积雪才化完,接着4月、 5月又是雨季。
(2)地质:工程所处地区为湿陷性黄土,遇到雨雪根本就无法施工,加上该承包商没 有湿陷性黄土的施工经验,因此在基础工程中,不仅拖延了工期,而且还造成了一定 损失。
(3)工程量变更:施工图和工地现状与工程量清单相差很大。
(4)其他:当地百姓人为干扰和材料供应不上。
3.2由于上述四种原因,导致该工程时间过半,形象进度严重滞后。针对这种情况,他们 始终坚持以合同为依据,对外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谅解,对内及时调整人员、设备, 重新编排计划,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由于领导有力、管理有方,加上各方人员的齐心协 力,他们于2011年12月完成了整个洞群合同要求,虽然工期推迟了一个多月,但完成的 工程量却超额。完成的主要项目有9项,按年初的估算为294.63万元,实际决算为 307. 16万元,因此628. 07万元的合同价最终决算到920万元,合同外的决算价是合同价 的50. 12%,为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合同外项目的决算策略
(1)从工程开工之日起,他们对工期严格按网络计划控制,对工程量从测量放线开 始,图纸与实测相结合,层层把关,坚持做好施工和统计的原始记录,为工程竣工后合同 外项目的决算奠定了基础。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high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projec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proje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client and contractor is construction project must be abide by the legal documents, is both sides must perform technical economic fil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ffective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Key word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
引言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二、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 三、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从2004年4月1日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
(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
(3)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
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应对措施
(1) 大力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FIDIC合同条款之所以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应用,一方面是由于FIDIC合同条款本身的严密和完善,同时它能给工程管理带来便利,可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断完善,广大业主及施工企业将能提高对合同示范文本的认识,大力推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的表述形式,它必将从根本上改变合同管理的现状,减少合同中的矛盾与错误,提高合同履约率,进而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引言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倘若没有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整个建设工作的展开就会过于松散,无法有效的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因此也就给最终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带来了影响。所以,政府和企业就应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充分的发挥出政府的调配职能,以此来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本文就针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问题与优化措施展开具体的分析与讨论。
1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速公路越来越成为人们出行选择的方式,进而对高速公路的建设需求也在不断的加大。而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涉及多个施工流程,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因此,高速公路的建设需要以法律为基础,通过采用合同的形式来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建设活动能够更安全的展开。其中,对于合同管理内容的设置,应结合高速公路的建设需求,对不同环节的施工任务进行岗位的划分和职责的明确,确保能够有效的强化工程管理的系统化升级,将管理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以此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保障。此外,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展开,需要与多个施工方以及合作方进行合作,而如何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给各方带来利益损失,此时合同管理的价值就不言而喻。通过签订有关合同,就能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每一个施工环节都能有效落实,以此就能有效的降低财务风险和安全风险[1]。
2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通过对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问题的分析与了解,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帮助我们及时的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水平。下面,针对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展开具体的分析与讨论。
2.1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外部因素问题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活动的展开,需要与多个单位进行合作,不仅有项目管理单位、物资供应单位,而且还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因此就给合同管理内容的设置带来了较大的难度。而整个工程施工流程较为复杂,对各单位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各方的特长和优势,以此才能充分的发挥出合同管理的效应。但是,由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周期较长,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较大,较易发生不可控的现象,因此也就增大了合同内容的变动性。而一旦合同管理内容出现变动,就需要与各方单位进行协商,就会引发失信行为。虽然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来保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展开。但是,对工程合同制定而言,其还存在着较多漏洞,易给合同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也就影响了合同法律效力的有效发挥[2]。
2.2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内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只有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将各个施工环节落实到施工过程中。但是,就针对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模式而言,其还较为单一和死板,无法满足市场的快速变化需求。随着公路行业的不断快速发展,合同的管理模式也应更加的趋于多元化,这样才能推动整个市场发展。而我国单一化的合同管理模式,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公路行业竞争优势。此外,合同制定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专业能力的欠缺,导致在制定合同时,没有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这样不仅会引发纠纷问题,损害各方利益,而且还无法发挥出合同内容设置的保障作用。而缺乏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没有规定合同制定的流程,就会导致合同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和目的性[3]。
3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优化措施
3.1提升政府的宏观调节能力
要想充分的发挥出合同管理的应用优势,首先就应加强法律法规保障,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展开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政府就应充分的发挥出宏观调节的职能,有效的引进国外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并与我国的工程建设进行有效融合,确保能够有效的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政府还应加大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执法力度,对于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的现场监管以及项目的竣工都应做好监督与检查工作,一旦发现存在违法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停止并进行处罚,确保能够不断的规范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此外,还应做好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能够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此就能有效的提高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效率。政府有关部门还应不定期的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进行调研,核实工程各施工环节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避免出现违法情况。最后,还应加大对劳工合同签订的审查,避免施工现场出现违法用工的行为,以此来有效的保障施工人员的有效权益。
3.2建立市场诚信机制
市场诚信机制的建立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合同管理,而且还关乎着整个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单位的建设标准。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就可通过制定合同,来保护各方的利益,确保通过有关条款的约束,来规定各方的行为。对于市场诚信机制的建设,应首先保障合同的签订是依据法律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应,这样所制定的合同才有意义。公路企业还应做好有关人员的诚信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能够规范每个人的行为,以此来有效的优化整个市场环境。此外,政府还应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从多个方面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价,确保提高各个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而评价体系的制定,应确保其具有公平性和公开性,可以采用数据的方式来进行统一展现,对于信誉较低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应依法吊销其执照,剥夺其施工资格,确保能够有效的提升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此外,还应建立一定的奖惩机制,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应给予资金处罚,确保能够起到警示的作用,必要时还应对某些单位或个人进行曝光,以此来有效的保障合同制定的合法性,充分的发挥出合同制定的约束作用[4]。
3.3提高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意识
企业管理部门管理意识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合同管理活动的开展水平。因此,企业就应首先从管理部门入手,不断的提高其的管理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对市场的敏感度,这样就能保障合同制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企业还应不断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各方都能有效的落实合同中各项款项,做好对施工现场的监督,以此就能有效的提高工程建设施工水平。
3.4优化合同管理模式,健全管理制度
二、石油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合同缔结风险防范
所谓合同缔结风险,它是一种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在合同缔结或是成立的过程中,其中的风险非常大。基于合同管理的法律方面来看,合同一般都是分为要约方和承诺方两个方面的,但是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在特定的合同中,两者角色都可以充当。作为石油企业,其绝大多数的合同都和招投标有关,在这个过程中,石油企业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资质的审核,资质是否合格以及过去的合同履行情况等等都是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进行考虑的问题,这些工作的开展都将有利于石油企业对于合约另一方进行全面的认识并进行理性的选择。对于合同另一方缔结合同的目的的识别是一个难度很高的问题,但是可以通过对于合同另一方的合同履行记录以及基本的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合理性、合法性的判断,若存在部分违规或是不符合相关行规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于合同的缔结方进行慎重选择。
2.合同文本风险防范
我们常说的合同文本风险,它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文本内容缺陷或不足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并引起合同方利益受损的一种合同风险,因此合同文本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技术性风险。一方面这种风险是由于合同的起草方的疏忽和遗漏或是故意性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和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意思理解不明确导致的,有时候造成这种合同纠纷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责任,有时候也可能是当事人的一方故意而为之。比如合同你内容中如果对相关的违约责任不能明确或是相关内容表述不清楚的话,那么就很可能导致合同纠纷或是利益分歧。因此石油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有效的对于合同文本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作为石油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标准合同制度,在实际中也要切实的履行这一制度。另外在合同审阅中,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内容审核,对于合同中内容不明确或是对自身利益保障不完善的地方要提出质疑并要求修改,总之要做好合同文本风险的有效防范。
3.合同履行风险防范
合同履行风险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一种风险防范,合同在形成缔结形式之后就有着一定的法律效力,而在合同中之前,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相关规定,都将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由此也就给合同另一方带来了一定的合同履行风险。在既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面前,积极履行合同内容和规定是合同双方的共同义务,一旦有一方不能够正确履行合同,那么另一方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对于合同另一方的当事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正常情况下,合同不适当履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本违约,另一种是履行不当,而其中的根本违约则主要表现为价格、货款等等方面的违约。因此作为石油企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只要另一方没有正确履行合同内容,或是给自身利益带来损害,那么石油企业则拥有直接的抗辩权,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内容或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对方进行申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直接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当今时代,我国旅游行业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而逐步发展起来,并迅速成为市场经济的关键组成部分。而旅游行业的迅猛发展带动了行业对于高素质的专业旅游管理人才的高端需求,旅游管理专业的相关院校必须积极地应对这一行业需要,通过开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结合教学来为国家培养一批高精尖的旅游管理人才。本文则主要谈论了旅游管理专业开展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的必要性以及其具体的开展策略,希望能够对相关旅游专业的教育人员有所启示。
一、旅游管理专业开展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的必要性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逐渐得到满足,其精神文化的需求开始成为人们在新时期生存与发展的主要追求趋向,而旅游行业则随着这种趋向的产生逐渐发展起来。近几年,旅游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取得了极大的进展,其对于旅游管理人才的素质产生了更高的要求,旅游管理专业要想使学生在社会中获得良好发展,就必须推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同步发展。
而从旅游管理专业开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二者结合的教学的必要性来讲,首先,其二者的结合教学的要求源于旅游管理专业的专业特点。我国的旅游管理专业教学着力于培养学生的相关旅游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对于管理问题的分析及应对知识、对旅游市场动态的调查研究能力等,而从其理论性知识的内部需求来讲,不管是要旅游市场动态还是管理问题都需要学生实际地去接触这些问题,才能够真正地达到对于这些理论知识的有效掌握。
其次,旅游管理专业实施理论与实践二者结合教学还是由当前时期旅游行业的需求所推动的。就目前来看,旅游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正在逐步地趋于完善,其专业的管理人才要能够对旅游景区、旅行社以及酒店等相关的旅游工作做到熟练的把握与操作,才能够真正地满足旅客的旅行需求,进而使旅游行业实现进一步地发展。而旅游行业对于管理专业的操作能力的要求则使得专业教学必须实现在知识应用方面的发展,所以旅游管理专业在当前时期不能够再仅侧重于对于学生的理论知识的培养,还必须做到对于实践教学方面的倾斜。
二、旅游管理专业开展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的相关策略
当前时期,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已经成为其在行业中获得良好发展的必要保证,相关院校必须努力地推动其理论与实践二者的有机结合教学。本文下面就从两个大的方面来谈论一下结合教学的策略:
1、建立健全旅游专业实习基地
管理专业教育人员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必须帮助学生实现对各项理论知识的实际操作,而实习基地的建立则是其实际操作的必要途径。首先,旅游专业的院校必须在校内建立健全专业的实习基地。一方面,院校应该为学生建立专业的管理实践模拟实验室,使学生能够在教学中借助模拟手段及时地达到对每一阶段理论知识的实际操作演练。另一方面,院校还应该建立专业的现实实习场地,并为学生配备相关的摄像机、照相机等专业设备,同时帮助学生在实习场地中利用理论知识来进行实际的人际关系处理工作等。其次,旅游院校还应该就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需求,来与酒店、旅行社以及旅游风景区等建立必要链接,为专业的学生提供进行实训的机会,使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就能够掌握未来的执业能力。
2、充分发挥专业教师教育作用
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安排以及其具体的教学水平都决定于其教育人员,因而,在进行理论与实践二者结合教学的过程中,还必须借助于专业教师的力能来实现。首先,院校要对专业教师进行定期的继续教育,并为同专业教师之间的交流构建主题论坛等,使教师获得高素质的理论与实践二者结合教育的能力,并引导教师进行专业市场就业调查,通过薪酬奖励等使教师意识到进行二者的结合教学的必要性。其次,教师在进行具体的教学安排的过程中,还应该从具备旅游管理的摄影、导游等实践技能的比赛,引导学生考取旅游专业导游资格证、餐饮服务技能证等多种证书来帮助学生对其实践能力进行培养,进而使学生在日常的学习中达到对于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同步培养。
三、结语:
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当前的发展要求已经向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兼备的方向转变,因此,旅游专业的相关院校必须在教学中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理论与实践教学二者有机结合得以实现,进而推动专业学生在新时期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应对新业务模式带来的冲击
有个生产手机贴膜的企业,总经理是个80后,还是个富二代,他的做法和他父亲完全不一样:生产线上全用Pad作为应用终端,用Pad派单、报工;销售渠道全是线上渠道,而不用线下渠道。“我感觉我们跟他完全在两个世界。”李华焰说,类似于这个手机贴膜企业这样创新手段层出不穷的企业,传统管理软件难以有效支撑这种全新的创新模式,也给用友优普这样传统的管理软件厂商带来巨大的挑战。
某新兴的运动品牌提供商的营销模式很有特点:产品只在线上销售,线下经销商提供试码、展示服务,更为重要的是获取消费者信息,为消费者建立社群,提供线下运动指导。经销商因此可以获得消费者信息,其角色开始向运营商转变。当前市场上的软件产品很难满足这种业务模式的应用需求,这个“不差钱”的运动品牌供应商选择招聘人才自己开发软件。
面对互联网带来的商业模式变化,以及云计算、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新技术使得用户采用新的应用、交付模式成为可能,本来已经比较平稳的管理软件市场开始风起云涌,商派、管易、易店宝、有赞等新创企业推出了各自的电子商务软件产品,并且逐渐占领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到底该如何才能满足这些企业的互联网化、移动化需求,以稳固它在管理软件市场的竞争优势,成为用友优普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事实上,这两年用友集团就已经提出了互联网战略,强调要向互联网转型。为了落实互联网战略,从去年10月开始,用友优普启动了内部互联网创新模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总体负责制,项目团队封闭开发迭代,直接面向客户,根据客户的需求解决问题。这种模式极大地调动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这对于在互联网大潮下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的传统管理软件公司来说非常重要。他透露,现在用友优普有很多互联网项目在同时开展。
“现在他们非常有干劲,干起活来像上了发条一样。前几天一个团队一直干到半夜两点,使得U易联顺利迭代上线。”李华焰这样描述项目负责制带来的变化。
从跟随中找到优势
李华焰表示,尽管在传统管理软件领域,用友一直都是领跑者,很多管理软件厂商都在跟随用友的产品和市场战略,但是用友优普在互联网领域起步有点晚,在一定程度上采取跟随战略。对于从引领战略向跟随战略转变这种变化,李华焰并没有表现出很大的压力,这是因为“引领的试错成本很高,采用跟随策略就容易得多”。
因此,用友优普在研发U订货、U易联和U商城等互联网产品时,都选择了相应的产品进行对标。如今,这三个互联网产品已经成功上线,市场表现也不错,被称为用友优普的“三剑客”。
用友优普首先推出的是开放连接平台U易联。李华焰解释,先推出U易联,是因为这个产品开发成本低、开发速度快,推广容易,适应于不同规模的企业,较容易切入市场。
据悉,U易联推出后,市场反馈非常好。首先接纳U易联的是用友优普自己的经销伙伴。经销伙伴用U易联吸粉和开展营销活动,认为U易联是维系客户关系的好工具。李华焰认为,用友优普开展互联网业务还有一大优势,那就是传统管理软件业务长期积累的大量客户基础,而且这些客户非常认可用友优普这个品牌。他们会对用友优普的互联网产品保持开放、包容的态度。
接下来,新的需求产生了――U易联是基于会员的现场和移动管理,企业应该基于会员提供更多的服务。于是在半年后,用友优普开始为U商城立项。
6月15日,用友优普开始写策划书;7月初,开始对标;7月底,项目团队建立;10月中旬,产品。整个过程只花了4个月时间。
由于有了产品对标,用友优普在开发一般商城所需的商品管理、商品中心、会员中心、订单处理中心和评价体系等功能时几乎可以说是游刃有余。
“对于我们这些开发逻辑、功能复杂的ERP的研发人员来说,开发互联网产品功能是很容易的。”李华焰说,“但是运营对我们来说确实有挑战。”
在U商城的产品设计上,李华焰特别强调了是商品展示和会员运营功能,这也是诸如淘宝、京东等这样的第三方电商平台难以满足中型企业需求的地方:如果采用第三方电商平台,企业在进行商品展示、企业形象展示或营销推广时,内容和形式受限于平台提供的模板,不能充分满足企业全面展示的需求;第三方电商平台通常不能提供完整的会员信息,企业不能获取全渠道的会员信息并对会员进行有效管理和运营。
催生U8+发展的新思路
当然,李华焰所言之跟随,并非盲目跟随,而是在跟随的过程中不断分析跟随对象的优劣势,并从中找到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李华焰说,后来他们发现,这些互联网公司的产品通常关注前端,对后端关注不够;尽管有些厂商已经推出了相应的针对后端的SaaS产品,但是功能都比较单一,不能全面满足后端的应用需求。也就是说,通常来说这些互联网公司提供的电商解决方案难以支撑企业开展完整的O2O业务,或者进行线上线下业务互动,更别说进行全渠道的业务创新。
李华焰强调,有了商城所需前端的展示、接单功能,以及会员管理、运营功能后,后台管理就变得非常重要。李华焰列举了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在库存管理上,如何满足线上配送、线下门店的库存需求的前提下优化库存;第二,建立会员喜好与商品组合、促销政策之间的关联性,并以此优化促销政策;第三,根据现有渠道地理分布情况优化物流配送,处理好加盟店、直营店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分配。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型号为______,车辆号为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
2.
3.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 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许可方:(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许可方)是——技术的专利权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专利技术许可给乙方(被许可方)使用;鉴于乙方希望使用该专利技术且愿意支付给甲方专利实施许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专科名称、性质和内容
1.1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名称为:(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该专利技术的名称)
1.2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性质为:(描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特征)
1.3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内容为:(说明该专利技术的主要内容)
1.4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应用效果:(写明应用该专利技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 专利技术的权属状况
2.1 甲方持有专利权的专利技术的有关事项如下:
(1)专利技术的名称为:
(2)专利技术的发明人为:
(3)专利技术的申请人为:
(4)专利技术的申请日为:
(5)专利技术的申请号为:
(6)专利技术的专利号为:
(7)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为:
(8)专利技术的专利权有效期限为:
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该专利技术的发明过程、完成情况、发明人基本情况、专利权人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2.3 甲方应当保证许可给乙方使用的专利技术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如因实施该专利技术引发侵权纠纷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4 甲方同意将该专利技术许可给乙方使用,并且应许可乙方使用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保证乙方能够最充分地利用该专利技术以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专利许可的情况
3.1 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许可如下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列举甲方许可使用该技术的单位名称、许可实施范围、实施期限等内容)
3.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甲方出让专利使用权和乙方取得专利使用权的程度和范围,双方可以选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3.3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独占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立即停止实施该专利技术,且不得将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4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排他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但甲方保留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
3,5 如果甲乙双方选择普通实施许可的形式,则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仅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而且还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对该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再出让给第三方的权利。
3.6 甲乙双方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生效,并不影响在合同生效前甲方与其他方订立的有关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4.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4.2 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材料
4.3 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双方约定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如4.1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情报和资料。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4.4 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______________标准(或_______规定)
4.5 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_________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__________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_______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4.6 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写明属于技术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
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4.7 乙方应保证不得泄露如4.6所述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 技术指导
5.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5.2 从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实施专利技术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5.3 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符合如下的标准:(如对时间、人数,学历、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5.4 甲方在乙方试制专利技术产品期间,应负责培训乙方的有天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如下:(如时间、地点,方式、目标等)
5.5 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圆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5.6 乙方应为进行技术指导的甲方人员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6.1 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试制产品完成后,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对该产品进行验收。
6.2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试制完成的产品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明确验收的标准和依据)
6.3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乙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视为由乙方承担。
6.5 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委派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的责任。
6.6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入门费。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试制合同产品失败,甲方应查明原因,继续协助乙方试制合同产品,仍不能试制成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入门费,并视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7 验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应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提出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计算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7.1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的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双方可以约定采用支付使用费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支付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
7.2 如双方约定采用支付使用费的方式,具体如下:
(1)支付金额:乙方支付给甲方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_______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乙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3)支付期限:乙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4)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7.3 如双方约定采用支付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则应明确约定入门费和提成费的数额及计算方法。
7.4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专利实施许可使用入门费_______元人民币;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提取,净销售额计算方法如下:(双方约定的净销售额的计算方法)
7.5 乙方应从合同产品销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费,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提成费的结算日。
7.6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_______日之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记载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的结算报告。
7.7 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报告后_______日之内,向乙方发出是否认可结算报告的通知。若甲方认为需要查核乙方的财会报表时,可按如下程序查账:(由双方约定查账的程序)
7.8 乙方应在提交的结算报告经甲方认可后_______日之内,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提成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转让专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2 甲方实施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3 l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受让的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8.4 在合同有效期内,专利权被终止的,合同同时终止,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5 在合同有效期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已经给付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8.6 甲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7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或者专利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甲方,如果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在已经许可乙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8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9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费的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应缴使用费的——%计算的违约金。
8.10 乙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范围的,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1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9.1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9.2 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的改进技术。
9.3 一方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夫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9.4 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权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9.5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9.6 对由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0.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0.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0.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0.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一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1.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被许可方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11.2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11.3 专利排他实施许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享有对专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仍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亲眷,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享有使用权。
11.4 专利普通实施许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享有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同时许可方不仅保留在该范围内的使用权,而且还保留着在该范围内对该项专利技术出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的权利,
11.5 技术秘密:指在实施转让的专利技术过程中,为了达到更好效果的使用,经许可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1.6 技术资料:指实施转让的专利技术所需的文字及图纸资料。
11.7 技术指导:许可方为被许可方使用专利技术所进行的指导,包括许可方向被许可方讲授专利技术和培训被许可方的有关技术人员等。
11.8 销售额:指被许可方销售实施专利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总金额。
11.9 净销售额:指从销售额中扣除包装费、运输费、税金、广告费、商业折扣等的金额。
11.10 使用费:因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技术,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1.11 入门费:指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许可方将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被许可方之前,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1.12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由于被许可方使用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产品,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的费用。
11.13 完整:指许可方交付的技术资料是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资料。
11.14 清晰:指图纸资料中的曲线、符号、数字、文字等足以看清。
11.15 后续改进: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专利技术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1.16 其他技术术语(其他双方认为需要说明、解释的名词和术语)
附文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管理人的培训教育:合同管理期间,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对合同管理质量具有直接影响,培训内容包括合同签约技巧、合同法律知识等;
2.监督与结算管理:合同签约旨在保障合同履行的及时性与有效性,防止发生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中合同结算属于关键内容,应该加强财务部门与生产经营部门之间的配合,充分实现合同的结算管理;
3.建立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只有兼具科学性与规范性,才能有章可循,因此,合同管理制度应该程序规范、职责明确、层次清楚;
4.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合同谈判之前,首先应该论证合同项目,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进行调查了解。对合同中的价款支付、标的数量、质量、违约等条款进行仔细斟酌;在签订合同期间,法律顾问与经营人员应该同时参与其中,避免出现合同漏洞现象;
5.处理违约纠纷:违约行为即为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强制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应该及时采用诉讼、仲裁、协商等方式,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积极维护。
二、合同管理风险识别分析
1.合同缔结风险
在合同运行期间,合同缔结风险存在情况所占比例比较高,从法律角度考虑,合同缔结主要包括两个过程:一是要约;二是承诺。对于石油企业而言,要约方与承诺方均可,在此期间,石油企业最大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方的实力判断;二是合同缔结目的。一般情况下,石油企业合同标的较大占绝大多数,同时对主营业务合同还有一定要求,合同相对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行业资质,比如兼职资质、开采资质、勘探资质等,此外,还需要调查合同对方的资质,比如与其他行业合同的履行情况及过往合同履行情况等,做好以上工作,有利于石油企业对合同相对人的真正实力予以有效识别,同时,对相对人的缔结目的予以判断,此识别行为具有较大难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相对方以往合同的缔结及履行情况,且此行为具有决定性作用;二是判断缔结合同的合理性及真实性,如果与市场行情相比,对方报价明显不符,则应该加强调查其缔约目的。
2.合同履行风险
合同成立后,在合同终止之前的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风险为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履行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适当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瑕疵情况,这种情况可能严重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期待利益,同时不适当履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不当履行与根本违约,如果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主要条款,此种行为为根本违约,比如交货方式、数量、价格等违约现象;二是完全履行,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均得以实现,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主要体现在义务与权力的执行。石油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风险的相关因素为不适当履行与根本违约,对于相关具有法律效益的抗辩权不能及时、准确的使用,比如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或为按照合同的相关约定及法律规定充分行使单方面解除权等,此外,如果对方当事人已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已根本违约,必须应用一切手段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诉讼、仲裁等。
三、合同管理中风险识别方法及有效防控
对于石油企业而言,为了更好地识别合理管理风险,应该依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对于所有合同风险不能使用统一方法进行识别,比如分析管理类合同风险时,石油企业的管理层应该给予宏观把握,基于企业合同效益,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划分,同时对制度框架进行合理设计,根据审批权限,对合同风险进行表格化管理。石油企业在合同管理时,主要参照《中国石油合同管理系统》,基于上述相关规定,从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出发,完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操作培训,不仅对合同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具有保障作用,也为合同管理提供了便利性。在合同管理时,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产建项目招标及非招标项目合同条款进行规范;二是完善合同附件;三是及时完成相关工作,比如合同申报、合同签订、合同审批、及合同履行等;四是落实合同跟踪制度,及时掌握合同运行情况,做好信息反馈,督促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的审查审批;五是协调处理公司、厂、施工方等单位合同业务方面的问题;六是强化合同订立、履行的监督与管理。签订合同之前,应该积极争取合同的起草权,进而提交给企业的相关法律顾问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根据反馈意见予以修改;履行合同时,单方面不得对合同进行擅自修改和变更,双方同意对部分内容进行改动时,必须签订相应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并给予相应管理。在合同履行期间,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督与检查工作,必要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出现合同违约现象。
1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问题
1.1企业质量有待提高
虽说我国大部分高校每年都在扩招学生,但是许多学校现存的实训条件以及教育资源都无法完全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因此开展校企合作模式是必然选择,但是旅游管理专业合作企业的质量往往不能令人满意。与高校合作的旅游企业大多数都因商业利益驱使而进行校企合作,理论培训内容少,获利目的明显,这些企业与学校合作投入的共同资金成本亦是有一定限度。此外,当地政府对高校校企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不足,因此导致一些具有崇高道德感与资金实力雄厚的优秀企业不能投身于教育事业中。
1.2校企合作模式单一化
目前,以学校行为为主体的校企合作模式普遍存在企业参与度低、参与面浅,使双方合作更趋于形式,校企双方会出现人才“供需矛盾”的现象。一般来说,旅游企业通常都是以为高校学生设置实习或就业岗位的方式来与高校展开校企合作,而高校则是在企业设置实习基地,以期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这样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体系过于单一化,极为缺乏成熟、规范,并且系统、严谨的校企合作机制与模式。
1.3人才培养实效性不强
校企合作模式所设置的教育实习基地,能够为在校学生提供相应实习岗位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符合企业人才引用的目的,然而多数旅游管理专业实习的学生会进入到旅游企业的一线岗位,经过短期培训后直接上岗,而且企业日常实践教学、学生理论应用培训的功能缺失。如此一来,便致使学生在实习基地实践理论学习机会少,而理论提升能力欠缺会直接导致专业技能的进一步提升。此外,虽说部分旅游企业设置优秀实习生奖励,但是奖励条件要求高,无法真正达到鼓励的目的,无法实现最终实现就业的目的,也可以看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实效性不强。
1.4教学体系不够完善
由于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行业需求的多样化,多数高校旅游管理专业虽然连年扩招,但是教学体系和具体内容却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固守传统的旅游人才培养方案,会导致无法调动教师首先深入到企业一线进行实践的工作热情,进而影响课堂教学效果与校内实践培训效果,教师和学生的服务技能与实践能力均无法得到提升。此外,部分高校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不够合理,某些专业课程缺失,一些课程缺乏实践教学环节或对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视度不高,培养模式过于单一化,进而致使培养出的大学生缺乏专长,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
2优化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措施
2.1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高校可以通过创建校企合作班平台,引导与组织学生自愿参与企业举办的培训活动,学生可以在正式实习之前利用寒假与暑假时间去企业内部“预实习”,如此才能更好得判断自身价值与岗位的适应度,这对于提高他们课堂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与实践应用能力大有裨益。此外,因为理论能够在实践中获得检验和提升,所以还要引导学生甘愿深入到旅游企业一线服务岗位中,实现从课堂走向课外、从理论走向实践,如此可以令学生巩固课堂中所学习到的基础理论知识,提高他们动手实践与实践认知的能力[2]。另外,高校可以在旅游管理教育实习基地、以及优秀实习生奖励计划等常规化的校企合作模式的基础上,再多尝试展开深层次、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活动,例如建立校企合作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有利于推动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的创业,也能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创业型旅游人才。
2.2健全教学实践体系
众所周知,合作企业充当的是高校在外人才培养基地,因而充分发挥的是高校“第二课堂”的作用,这可以令学生近距离接触到合作企业的生产一线岗位,提高他们理论联系实践应用的能力,而学生在返回学校时及时进行思考与总结,如此便能意识到自身在实践应用过程中所缺乏的理论知识的欠缺,进而有助于他们积极乐观学习态度、良好学习效率的培养。另外,要求教师科学增加实践教学活动的难度与强度,做好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工作,尽可能促使校内外的科研教育资源都完全转化成实践教学资源,并且将合作企业的教育实习基地列为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引导与组织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去企业实习与实践,从而在实习过程中增强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等。最后,高校可以与企业一同参与到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来,积极探索“实习+工作”的订单式育人计划,如此才能有效促进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能力的提升。高校亦可以高薪聘请合作企业优秀高管担任学校特聘讲师,健全企业教授流动站,讲授企业需求人才的特质与要求、举办培训学生商务礼仪、职场规划、以及行业最新动态知识等专题讲座,以便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能更加切合企业的职位要求。
2.3打造校企合作品牌
打造校企合作品牌优势明显,有利用优秀的校企合作平台,高校可以放心得引导学生利用周末与寒暑假去企业实习,在“半工半读”的条件下,学生不仅能够获得专业技能的提升,还能获得相对丰厚的实习薪资,以此来减轻自己的家庭经济负担。其后,高校可以邀请校企合作领导与毕业的优秀校友,共同开展“知名企业入驻高校”、“优秀校友和你谈就业、创业、实习”等形式,为每一位学生展开科学的职业规划教育活动,从而令学生不出学校便能深层次认识到何为职业兴趣、职业技能、以及职业发展,并且有效培养他们崇高的社会责任感。然后,高校还可以与合作企业联手打造独特的校企合作品牌,例如通过举办校园十佳歌手、专业技能实训大赛活动、优秀校友带你走向工作等丰富多彩、同时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如此才能促使高校文化与企业文化之间的充分融合,才能将优秀的文化理念种子洒进每一位学生的心中,如同“润物无声”般感染与启迪学生的心灵,促进他们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4完善人才对接体系
高校可以借助校企合作平台的企业资源,派遣与组织优秀教师进入到企业一线工作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实践认知能力,以及科研、教学与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提升他们的职业素养能力与教学质量。之后,高校应当创建理论知识储备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强、教学实践能力高、综合素质能力优秀的师资团队,这可以为今后培养出高素质、专业基本扎实的优秀人才提供师资保障[3]。此外,高校与企业应该共同巩固校企合作平台的基础,并且积极创新与完善校企合作模式与体系,更新与健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定期组织学生到优秀合作企业内部去参观与学习,同时邀请企业进入校园、走进学生日常生活中去,如此才能实现企业与高校双方、协同育人的目的。最后,亦是极为重要的一点,便是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与思想引导工作力度,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现有的校企合作平台与教育资源,促进自身发展成才;同时亦要定期举办大学生感恩教育活动,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感恩社会、奉献社会。
2.5提高校企合作旅游企业质量
前文提到合作旅游企业的质量参差不齐,而为了改善这一现状,高校可以从以下方式着手:第一,必须进一步提升旅游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质量,如此才能令用人单位满意,自然而然便扩大了学校的影响力,这为今后吸引优秀旅游企业来校展开洽谈合作提供了不小的帮助。第二,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可以充分利用丰富的校友资源,与国内外优秀企业获得联系并建立真诚友好的合作关系,一同将学生打造成国家与社会都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第三,激发社会企业参与高校办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并且呼吁更多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旅游企业感恩社会、反哺社会,支持高校企业协同育人计划,为学校优秀学生提供些许实习机会与工作岗位。
3结论
综上所述,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体系,能够为国家与社会培养出一大批真正有素质、有能力、有理想的旅游人才,因此高校必须坚持走这一发展路线。针对旅游管理专业当前阶段校企合作模式存在的企业质量问题、校企合作模式单一化、以及人才培养实效性不高等问题,高校应当从培养应用型人才与满足企业需求的角度出发,将提升学生的道德感、创新精神与实践应用能力列为工作重心,并且从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健全教学实践体系、打造校企合作品牌、完善人才对接体系、以及增加校企合作企业质量等措施入手,如此才能真正提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实效性,才能有效促进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学习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确定为可撤销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在一年内请求撤销合同。对于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合同法规定,此类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为无效合同,未损害到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但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请求撤销。
原经济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该规定未对违法的程度加以限制,造成原来大量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被确认为无效。合同法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才能被确认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一般性规定的合同,不再被确认为无效。人民法院也不能以合同违反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为由确认合同无效。但是,对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有关外汇、外贸管理方面的规定),在未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之前,有司法解释的,应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无效。无司法解释的,也应根据具体情况,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理由确认合同无效。如果机械地以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一概宣告合同有效,在当前对于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重大利益的有关立法活动滞后的情况下,将会产生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判断某一法律条款是否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虽然强制性规定通常使用“必须”、“不得”、“禁止”、“应当”等措词,但是,由于合同法颁布较晚,此前的许多法律、行政法规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的成份,使用了大量“必须”、“不得”、“禁止”、“应当”,其中有许多并非合同法立法本意上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仅以条文存在上述措词就认为属强制性规定,将会造成大量的合同被确认为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意图。不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笔者认为,法律条款使用“禁止”、“不得”、“必须”等措词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强制性规定;使用“应当”的,不一定属于强制性规定;未使用“禁止”、“不得”、“必须”、“应当”等措词,不一定不是强制性规定。判断某一法律条款是否强制性规定,应从该部法律的立法目的、违反该条款对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考虑,不能仅以条款是否使用“禁止”、“不得”、“必须”、“应当”等措词作为判断标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合同法理论,有必要对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几种传统上属于无效的合同行为的效力进行重新审视。
1、旧机动车交易未过户。以往,对于机动车交易未过户的,一般都认定买卖合同无效。现在,根据合同法规定,买卖双方经过要约、承诺,意思表示一致时,买卖旧机动车的合同行为即成立。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均未规定买卖旧机动车未过户的,买卖合同无效或不生效,买卖旧机动车不过户的合同行为也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因此买卖旧机动车的行为应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甚至旧机动车连环交易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每一个买卖合同也都应被认为是有效合同。机动车入户登记和过户登记行为均是公安机关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加强车辆管理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公安机关的车辆登记是确认车辆所有权的登记,其不发生物权公示或物权变动的效力。当事人如无特别约定,应自交付时起机动车所有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