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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困惑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9 16:13:5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困惑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困惑

篇(1)

随着近年来教育改革形势的不断发展,给义务阶段小学和初中教育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在各年级的课程设置上做出了科学合理的规划,更加符合学生的个性特点和认知水平。初中政治作为一门初中生的必修课,不仅在教学内容上做出了调整,对政治教材也进行了整合。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更加符合青少年发展的需求,将道德与法律有机融合,在教学案例和课堂活动的设计上更具有人文性的特点。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修订新课程标准,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些改变都为初中政治新教材的改革保驾护航。那么,如何发挥初中政治教师的主导作用,将政治新教材的知识讲得更加透彻和明了,引导初中生在思考和探索中学习,丰富初中生的精神世界,进而提高政治课堂教学效率,就成为了初中政治教师应该深思的问题。下面,笔者根据自己的实际初中政治教学经验,主要探讨对初中政治新教材改革的看法和应对策略,为政治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深入挖掘新教材,创新教学方式

初中政治教师必须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善于及时转变教学方式,调动初中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还要深入挖掘政治新教材,按照实际学情进行教学,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提高初中生的学习效率。传统的初中政治教材注重学生品德的养成,而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更侧重于法治教育,在教材中增加了法治教育版块。那么,如何向初中生讲解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呢?需要初中政治教师多与学生沟通,选择学生喜爱的教学形式,创设高效的课堂教学情境,逐步的向初中生渗透法律知识。比如七年级下册《走进法治天地》的教学中,教师必须要改变传统单一枯燥的教学方式,注重师生双向的交流与互动,通过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拓宽初中生的学习视野,增强初中生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使初中生能够形成基本的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紧贴学生的生活,开展德育教育

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的改革并不是对人教版原教材的修编完善,而是在框架、结构、编排、立意上全部重新设计,旨在为初中生提供一套有价值、有内涵的学习资料。初中政治教师在教学中应该紧贴学生的生活实际,提高课堂的开放性,引导初中生积极参与课堂实践,将德育教育、心理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促进初中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在本质上是对生活实践知识、实用知识的学习,与日常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比如七年级上册《生命的思考》的教学中,为了让初中生学会珍惜生命、敬畏生命、守护生命,政治教师应该适当选取生活中的案例,结合初中生的生活经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激发初中生内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教师还可以通过讨论的方式,加深学生对生活的理解。由于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初中生易感染不良嗜好。对此,政治教师应该以初中生在生活中的真实困惑为突破口,将“讲授道理”转变为“探寻道路”,规范初中生的行为和思想。

三、多渠道讲解法律,渗透法治教育

作为一门对初中生进行道德与法治教育的专设课程,教师需要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重新规划教学方案,遵循初中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使初中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具有活力。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每一课内容的展开都包含着一条引领生活经验的线索,这样的设计符合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思维方式,便于初中生之间进行经验的交流和分享,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增强课堂教学有效性。新教材中包含“运用你的经验”“探究与分享”“相关链接”“阅读感悟”“方法与技能”“拓展空间”等环节,给初中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法律的知识在新教材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初中政治教师要多渠道讲解法律,创造性地使用新教材,带动教学理念与教学方式的转变,循序渐进的向初中生渗透法治教育。久而久之,学生就会自觉地去学习法律,观看法制节目,听法律讲座,阅读相关书籍等。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初中生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不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没什么大不了的。初中生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必须要严于律己,学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当代中学生。

四、围绕新课标教学,注重互动探究

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彻底改变了传统政治教材作为学生应付考试的工具的现状,更加注重整合不同领域的知识,为初中生的思想道德发展服务。政治教师必须要围绕新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活动,积极组织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将我国的法治更加鲜活地表述出来,帮助初中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引领初中生养成健全的人格。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初中生必须要掌握法律知识,将权利意识和现代法治理念植入心中,为使初中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新青年奠定基础。初中政治新课程标准提出:政治课程要引导初中生树立规则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公共精神和全球意识。还要教会初中生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认同中华文化。因此,我在教学时会着眼于初中生学习的全过程,加强对学习技巧的指导,设计有思维含量的探究问题,提高初中生的课堂参与度。还要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减少初中生的畏难情绪,使初中生乐于上政治课。综上所述,初中政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改革对于初中生的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提升初中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初中生的创新意识,使初中生学会运用多元化的视角分析问题。初中政治教师必须要清晰的了解新教材改革的内容,提高对新教材的认识,结合一线实际教学实际,对新教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开展师生互动活动,促进初中政治课堂教学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7)04-0085

随着新课改不断推进,“核心素养”已成为热点话题。恰逢由教育部审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思想品德》教材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新的教材于2016年秋季在七年级开始使用。到底如何在新教材的教学过程中更好地把“核心素养”落到实处,实现高效课堂的转变是笔者一直思考的问题,通过笔者使用新教材近一年,总结出“三步六法”教学思路,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一、阶梯一:提倡自主阅读,提升获取解读信息的能力

在讲授新课前,教师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时间阅读课本内容,通过阅读让学生发现本课知识,掌握基本逻辑思路,让后续的新课学习提供指引,通过有效阅读避免教师在讲授新课时,学生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接受从未接触过的知识,会让学生对道德与法治产生畏惧,觉得它晦涩难懂、枯燥乏味。通过自主阅读还学生宁静的课堂、真实的思维阵地。

1. 方法一:制定阅读自学提纲,让学生阅读找到方向

在教师讲授新课前,教师应该创设以问题为导向的阅读提纲,帮助学生有步骤、有针对性地阅读课本。教师提出的问题要注意总量要适度,不能过多,而且问题要有梯度,从简单的是什么到为什么最后到如何做,逐层递进。让学生边阅读边用笔把相关的课本观点进行归纳。带着问题来阅读比起漫无目标的阅读收到更明显的效果。例如,在《品味情感中成长》一课中,笔者在开篇就设计了几个阅读提纲:(1)美好情感对我们的意义?(2)获得美好情感的途径?(3)负面情感体验对我们成长的意义?(4)传递情感正能量的方法?(5)传递情感正能量的意义?以问题引领为导向,让学生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阅读课文,在阅读过程中用不同的符号和下划线标注问题的答案,做到心中有数。这一方法笔者从上学开学一直沿用至今,发现刚开始学生无从下笔不知所云分不清层次到现在习惯了带着问题去阅读,并且能够从问题中掌握本课的关键点,中间经历了师生之间的不断磨合,尽管学生的答案不完全正确,但是允许学生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2. 方法二:善用课本资源,拓展阅读视野

新教材中有许多辅助教学性质的环节,如分为“阅读感悟”“相关链接”“方法与技能”等, 教师可以充分相信学生的阅读能力,让他们在课堂上直面困惑甚至是质疑,将冲突、碰撞视为值得展开探讨与对话的重要议题,以及提升学生思想认识和品德修养的重要契机,引导学生思考、辩理和体验、感悟。让他们带着问题,展开新课的学习之旅。例如,在《青春有格》一课中出现的“行己有耻”“止于至善”等文言文,需要引导学生通过查找资料,掌握它的含义。

二、阶梯二:主张情境化教学,提高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

学生有了对教学内容的基本认知,下一步就应该创设具体化、生活化的问题情境带动新课学习。新教材力图促使教师和学生能够在设计的内容与问题中产生一定的体验共鸣和思想冲突,鼓励学生开放自我,展现自己真实的矛盾、困惑与情感,通过平等的交流与对话,探索行动策略,促进自我生命的成长。因此,在解决教学核心内容时,教师要改变以往“满堂灌”单向的知识传递,相反要发挥好新教材的“脚手架”功能,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学中,教师要直面学生生活中真实的困惑、矛盾、冲突,从教授“道理”转向探寻“方法”转变,通过对话的方式吸引并激发学生课堂参与、课堂互动的生命热情。

1. 方法三:挖掘教材“探究与分享”环节,读透课本

因为它是课堂活动的主体形式,在呈现材料后进行提问或者提出活动要求,引导学生思考、分享、探讨、碰撞。新教材创设的探究问题具有思考性,能够很好地帮助理解教材正文内容。因此,教学中,教师千万不要舍本逐末过分追求材料吸引眼球而忽视了教材提供给我们的优秀“资源库”,相反,我们要充分利用“探究与分享”的环节,真正落实该环节提出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变式。充分让学生领悟正文的核心思想价值。例如,《青春的情绪》一课中其探究环节,教材选取了以“陈玲”这一角色的一系列情绪变化事例为模版,并且创设三个环环相扣的问题从浅入深地讨论青春期情绪变化的特点(是什么)到产生情绪变化的原因(为什么)最后到假设你也遇到陈玲的情况如何应对(怎么样)。笔者通过落实笔头和口头表达,让学生确立正确对待负面情绪的态度,其后教师还可以引用我国古代就有“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情志理论,说明不良情绪往往是健康的大敌,椭学生确立良好、乐观的情绪,这样既是对课本的落实,同时又拓展了课本内容,提升情感态度价值观。

2. 方法四:以“热点”话题引领,读活课本

新教材中“探究与分享”环节提供的材料具有一般性参考作用,教师有时可以适当运用自己学生的实际情况,恰当地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因为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学生的文化背景不同,甚至不同班级他们的实际水平不相同,要达到高效的课堂就必须要针对具体的学生,找准他们的“刺激点”以此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例如,在《网上交友新时空》一课中,笔者节选了最近很火的一部电视剧《小别离》中的片段,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因为学生很多都看过这部连续剧,并且对主人公“方朵朵”认识较深,对其在电影中的很多故事情节都十分熟悉,通过创设问题情境“方朵朵在网上写小说俘虏几十万粉丝说明网络交往的什么特点?”“方朵朵妈妈为什么采用QQ与女儿交往,它与现实交往有什么区别?”等问题,让学生掌握网络交往的特点以及网络交往的利弊等知识。他们随着教师在课堂上节选的视频,很快就进入的讨论气氛并且有些优秀学生能够自觉整理出与本课“网络交往”的一系列观点,构建起“网络交往”的立体知识架构,极大地推进课堂教学节奏。

三、阶梯三:推崇实践探索,增强探究问题的能力

在倡导“学科素养”的今天,学是为了用,政治课是为了让学生在学习道德与法治的基础知识后,能够用它们来解决实际问题。政治课堂的基础理论多是从人们的生活而恚且又回归生活对人们的实践予以指导。联系学习和生活实际,使学生在生活中展开实践探究,对培养其核心素养更为有利。一节政治课成败的关键是学生能否做到学以致用并把它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规范。此时,教师应该帮助学生适当点拨,还学生总结提升的机会。而我们政治课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探究问题,这种探究可以对某一现象,某一观点总结出研究方法或提出策略建议,对某些结论提出新的假设。这一能力要求考生不仅能够运用判断、归纳、演绎、比较、概括等方法论证政治问题,而且能够综合运用政治学科以及相关学科的原理和方法论证和探讨政治问题,具有创新思维能力。

1. 方法五:相信学生,提供研究学习机会

当讲授完课本内容后,教师要给课堂“留白”,给予学生对话、探讨、磋商空间。尊重学生既有的认知与经验,搭建充分的“支架”帮助学生分享。例如《在品味情感中成长》一课,特意创设PPT专题展示“寻找身边正能量”环节,通过完成研究性学习,实地调查,制作PPT,介绍我们广州的好人好事,其中一小组他们研究的“如何治理‘共享单车’”赢得全班同学的赞赏,该小组在向全班同学展示过程中充分发挥小组合作精神,克服胆怯畏惧的心理,在班集体起到榜样的积极引领作用。

2. 方法六:鼓励学生,延伸课堂探索空间

打造立体课堂政治课的教学并不能只局限在课堂有限的40分钟,政治课所倡导的德育功能目标应该从课堂延展到真实的生活。从感知、理解走向行动。笔者利用家长等社会资源组织学生走进银行,学会正确的理财观念;利用我校优秀毕业生的资源组织学生聆听学长的“青春历程”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利用校园文化活动图书义卖等活动学会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等。例如,笔者所在学校通过开展“专题时政课”带领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

四、结论

对于新教材,笔者通过在教学实践中的“三步六法”,极大地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其中,“三步”是逐层递进的三步,由浅入深的“三步”,“六法”是综合交叉的六法,由教材资源的开发运用到实际问题的探索反思构建立体的“脚手架”,帮助学生全方位地掌握学科知识,培养政治学科核心素养。由于笔者教学经验有限,对于某些问题考虑亦未够充分,希望在今后的探索中不断前行。

参考文献:

[1] 陈秉公.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规律与教学境界[J].江汉论坛,2016(11).

[2] 李美文.初中政治学科学生核心素养培养路径分析[J].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2016(18).

篇(3)

一、影响《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的因素

1.中职学生素质下降

随着中职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中职生源素质明显下降,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综合素质都比较差。

主要体现在:

(1)文化基础差、学习积极性不高;

(2)生活自理能力差、自信心不足;

(3)自制力差、不思进取;

(4)时间观念不强、法纪意识淡薄,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严重;

(5)个别学生喜欢滋事闹事、抽烟、吸毒、沉迷网络;

(6)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缺乏敬业、乐业、精业的精神,没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正确的工作态度。

2.教学内容单一

教材内容主要以纲要性知识为主,案例大多为学生不熟悉的人物,个别案例陈旧、缺乏时代感,缺少学生迫切需要了解的知识,如保险、劳动法、劳动合同样式等。

3.教学模式陈旧

教学方式比较单一,课堂教学采用“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和以课本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沿用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一言堂”的教学模式传授知识。习惯把教师和书本的思想灌输给学生,教师照书念,学生照书背,师生都围绕书本转。忽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忽视教学活动的双向性、互动性。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对职业道德的内容缺乏理解和内化,缺乏实践认知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致使不少学生感到有些事好坏难辨。

4.重专业轻道德

由于中职教育以就业教育为主,普遍存在重视专业课轻视德育课的现象。学校忽视学生思想教育课、职业道德课,大大压缩职业道德课时;学生也认为自己到中职学校就是来学习技能的,只要学好专业课,熟练掌握一门职业技能,毕业就可以找到工作,立足社会,所以对职业道德课在思想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上课内容不感兴趣,无心听课,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

5.评价方式简单

受中国传统考试制度的影响,对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测评采用理论考试,一考定夺。教育部门对中职学校还沿用普通高中的评价机制,严重制约着评价方式的变革。因此,现行评价方式缺乏科学性。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必须做到的几点

1.重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要求毕业生不但要有某一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更需掌握某一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职业道德,能够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培养的是一种理论够用、技术熟练、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必须把学生定位在即将走向第一线职业岗位的人,围绕课程内容,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符合“第一线”职业岗位要求的理论素质、道德素质、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

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

就业是中职的教育的核心问题。因此课程设置中,不能只立足于技能教学,考虑到就业市场的需求,还要瞄准某种职业道德,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并根据职业需要的知识、能力、态度来设置课程。满足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需要和部分学生升学的需要增设一些职业道德选修课,兼顾就业需要的灵活性和学生职业发展需要的选择性。

3.教学内容要体现“精”和“新”

(1)职业道德教学内容要体现“精”

“精”就是要筛选出那些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需要提高和端正的重大认识问题和特别关注的问题。例如:人际关系、人生价值、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工作就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等。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化对“依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相结合的方针政策的理解,从而提高学生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而提高他们为祖国、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和奉献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教学内容要体现“新”

中职学生处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和个人生活转折时期,是一群思想活跃、思维敏捷、善于思考、精力充沛年轻群体。在渴求知识的同时面对新的环境、新的生活、新的变化,难免会遇到问题和困惑。《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理论性、科学性、知识性和时代性特点,可以有说服力的解释和回答,显得尤其必要和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体现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4.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评价方法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重在“陶冶精神世界、关注灵魂塑造、培养健康人格”。要客观、真实地考察和评价一个人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价值趋向、内心信念、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必须建立一种多样性、全面性、综合性的考核机制,通过对学生多方面、多角度、多形式的考察,才可能是一个公正而客观的评价。可以把课堂学习考核、实践教学考核、平时言行考核、试卷基本理论知识考试结合起来。

总之,不断探索好的教学模式和有效的教学方法及评介机制,是《职业道德与法律》课重要性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具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强的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6-0083-03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载体

“高校法治教育是高校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通过在高校的学习生活,做到“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成为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仰的合格社会公民,法治教育是必须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成为“民主、文明、平等、公正、法治”内容,在大学生群体中形成共识,成为大学生群体的基本价值追求,法治教育将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大学生的教育培养活动主要依靠课堂教学完成。随着高校学分制的实施,课程安排日趋紧凑,专业性课程在课程设计中受重视程度更高,公共基础课等课程安排往往放在相对不重要的位置。“05方案”之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有机地融为了一体,形成一门综合性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性课堂法治教育只能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完成。“法律基础”部分有不少于36个学时的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可以就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公共法律、婚姻家庭等法治信仰与法律认知问题进行相对系统的学习。这种以法律信仰为导向的系统性的法治教育是偶尔的法律讲座和非法学教学课堂教师引导所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般安排为大学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程,是学生大学首先接触到的公共基础课之一。大学初始对于学生的教育安排,直接影响到大学生对高校学习生活的认知,以及基本价值观的形成。

二、“法律基础”教学实践尚不能满足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需要

(一)师资构成制约教学质量的提升

各高校在“法律基础”教学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依然是少数,相当一批教学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学教学培养。非法学专业教师完成“法律基础”部分教学主要是以教材知识性教学为主,缺乏对教材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的深度解读,特别是对法律实务缺乏足够了解,无法满足学生对法律问题的探索需要,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与法理阐释就存在一定难度。同时法学教师参与法律基础教学更多的是以完成基本教学任务为目标,主要精力集中于科研与法学专业学生教学工作,对非专业学生的“法律基础”教学工作无法投入足够精力,特别是两课合并后,法律基本部分整体课时压缩,教学内容更多的指向法律信仰与大学生日常生活相关法律内容,专业性法学教师教学深度延伸的收到局限。作为具有思政教师身份的辅导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足够的精力开展法律教学研究,虽然能够更掌握学生对法律的需求情况,特别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是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以及相对欠缺的教学经验也影响到法律基础的授课质量。

(二)法律基础课程仍存在严重的工具主义倾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基础”的授课学习受“学习工具主义认识”影响,教学目的与实际效果存在冲突。就课程设计而言,修订后的法律基础部分中大法学框架下的法律知识部分大幅度得到删减,特别是部门法与程序法等内容基本弱化,更多的是对法律体系、法律权威、家庭社会生活法律规范等范围进行阐释。但课程体系安排没有脱离传统法律工具主义范式,非法学专业学生仍需要像法学专业学生一样,全面掌握法的本质、运行、体系、思维,同时还要学习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基本法律常识。体系高度浓缩的出发点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法律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可以对法律有基本的认识,认同法律价值,形成法律信仰。但这种工具式的体系设计,给教师的授课和学生的学习都造成了无法回避的困惑,教材中高度凝练的法言法语,使授课教师需要用大量并且丰富的语言进行非专业化的解释,现在的课时设计远远无法满足要求。学生认识的“法律”与教材中的“法律”存在较大的空间差距,学生无法通过教材中专业性法律解读来回答对于现实社会、家庭成长以及学校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种种法律疑问。在2013版教材126页关于法律的规范作用的分类说明中就预测作用是这样描述的:“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及其他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这种法言就法学人士而言就是专业的严谨的法律解释,但对于没有任何法学基础的大学一年级学生而言,恐怕就是晦涩拗口不能明白的文字游戏了。”

(三)法律基础课授课方式亟需更新

法律基础教学活动过程中,一线授课教师教学方式变革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探索。体验式授课、法律诊所式授课、案例式授课等多种授课形式逐渐的引进到法律基础教学活动中。新教学方式的引进也逐渐改变法律基础教学的基本形式,特别是案例教学成为大多数授课教师的选择。但新式的教学方式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时,同样要面临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完全照搬国外专业法学教学方式,或者直接使用其他学科教学手段引导到“法律基础课”教学都需要适应课程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案例教学在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被广泛的引入,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受到学生的欢迎。但案例教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案例使用随意,代表性不强,追求奇异化效果等问题,需要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案例教学技术水平。

(四)考核形式不符合法治教育需要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根据教务部门必修课考核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同其他需要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一样,需要通过闭卷考试完成,最终成绩可以综合课堂成绩和闭卷考试成绩。在闭卷考试中,选择、判断、简单、论述、案例等高校文科常规题目均需要涉及。考核形式的要求使授课教师必须完成以记忆性知识为主的课堂授课,否则学生将无法达到考试中的记忆性考核的要求。受制于普遍存在的大班制上课,教师考核学生的日常表现只能采用考勤、抽查等简单化的措施,无法有效考察学生课堂的学习情况,平时成绩在综合考核中的作用基本无法有效发挥,失去效度。在现有考试制度下,法治教育进课堂的制度设计初衷完全无法实现。

三、法治教育导向下的“法律基础”教学实践探索

(一)加强对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培养

在高校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法律基础”教学师资队伍是保证“法律基础”教学水平和课堂法治教育开展的有力保证。逐渐建立专业化的“法律基础”授课队伍。改变现有“法律基础”师资多元化的现状。受制于高校人才引进指标,教师结构调控等因素,在无法迅速解决“法律基础”师资专业化的情况下,提升现有师资的学历水平,提高现有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也是一种具有实践性意义的做法。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的教学研讨交流,因为师资构成的多样性,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缺乏足够的时间与空间进行教学经验,授课方式等方面交流,教育技术无法有效提升。应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的有效结合,重点支持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研讨与授课观摩,更新观念,学习好的授课经验。支持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开展专项社会实践,使这部分教师熟悉司法实践,了解法律运行,熟悉当前社会法治问题关键所在。只有教师充分掌握法治教育的内在要求,才能在授课中开展以法治信仰为导向的教学活动。

(二)设计法治教育导向下《法律基础部分》教案

根据教学要求,在教案设计中需要涵盖“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行为规范”、“道德与法”。根据有限的课时数量,可以设计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与社会正义追求”主要阐释法治理念与法律精神问题;“大学生的宪法精神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同”主要讲授宪法及基本法律体系问题;“大学生的契约精神及法律思维”主要讲授法律权威问题;“大学生的公共生活与常见法律问题”主要讲授行为规范与法的使用问题;“大学生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主要讲授大学生走向社会以后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大学生的职业生涯中的法律问题与权益维护”主要讲授大学生职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自我保护等问题。这种教案设计既满足了教学大纲的要求,又符合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等方面的培养目标,使课程很好的做到理论与大学生学习实际的结合,提高课堂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不断推进案例教学改革

现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法律部分仅有36学时,在短时间把法律的基本问题解释清楚,同时又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的效果,特别是在目前普遍的大班制上课,体验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案例教学成为高校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的普遍选择。就案例选择而言,必须有代表性,是公认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案例的选择必须符合教学时间要求,案例短小精炼,教师可以通过口述或者电子版的形式迅速的讲述,引起学生兴趣,并进行专业性的解释。案例选择需要具有时代性,要与大学生的社会现实生活密切相关,使学生对案例具有最直观上的认同,又能通过案例教学把法的相关的问题与大学生群体密切联系起来,“马加爵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学生犯罪案例更容易获得授课群体学生过程中的重视,进而对大学生守法用法等法治观念形成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改革现有的考核形式

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可以有力的有效提升“大修”课堂中法治教育的效果。“法律基础”部分的考核应以积极促进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以及引导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守法用法为目的。在考试方式上,可以提升学生课堂实践能力和课堂学习表现比重,重点就大学生对法治信仰、法律价值、劳动就业等领域的普遍性认识及常识性问题进行考察。把传统上知识性考察改变为认知考察与知识性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以认知性考察为主。采取模拟法律评论、法律实务考察报告、典型法律案例分析、法律常识考核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习的法律基础部分进行考察,把学习的过程与考察的过程结合起来,通过考核形式的转变引导学生改变对法律基础学习目的认识,真正把实现法律基础教学的法治教育目的。

参考文献:

[1]寇玉生,尹忠恺.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研究[J].东南学术,2011,(04).

[2]张晓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研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6):88.

篇(5)

一、以灌输宪法权威为引领,教育学生树立崇尚法治、 有法必依的意识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懂规矩才知怎么做,守规矩才能得幸福。法律就是人们的行为准则,而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权威,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必须通过对宪法的学习,树立宪法至高无上,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这一基本的观念。我们要让学生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我们更应让青少年懂得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这比较好理解,但这一结论主要是就国家管理的角度而言,与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并不完全统一。事实上,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一位伟人曾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其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两块,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教学,使学生们理解并树立这样的意识: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地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从而使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帮助学生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敢于同违法宪法、法律和破坏我国法制建设的现象作斗争的思想意识。

二、以学习常用法律为契机,教育学生树立依法律己、公平正义的意识

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让学生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通过学习《民法》,使青少年更好地理解和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必须遵守”的平等、守约思想,促进平等和契约观念(诚实信用)的形成。通过学习《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诉讼法律,教育青少年把为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讼视作一种权利,明确捍卫这种权利是一种正当行为,鼓励青少年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现在和将来的社会实际生活中大胆地运用法律的武器,及时充分地利用诉讼权利,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以丰富的实践活动为平台,教育学生树立依法办事、违法必究的意识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一些诉讼法程序,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个别学生起到触动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竞赛。通过这类活动,促使学生主动去学习相关法律内容,提高学法兴趣。

3. 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通过去校外旁听法庭审理,开拓视野,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旁听审判,比在课堂上听老师泛泛讲解更有吸引力、说服力,也更深刻。庭审过程中严谨的法庭调查、激烈的案情辩论、法庭对事实的认定及对法律的适用,都会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法的神圣与威严。

4. 还可以组织学生参观监狱,进行法律普及,还可以引导学生收看诸如《今日说法》等法律电视节目,阅读法律刊物和书籍,强化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5. 利用互联网补充教学。网络的发展为法治教育提供了现代化手段,拓展了空间和渠道,我们可以利用学生喜欢上网,快速接受网络观念的优势,推动法制教育由封闭的、被动的模式向开放的、主动的、全社会参与的模式转变。

6. 在课堂上也可以采取“案例法”“体验法”“讨论法”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如将学生分成4组,每组按顺序依次提供一个电视法制节目中的典型案例或自己身边真实的法律案例供大家讨论、分析,案例不要涉及太晦涩、艰深的法律术语和富有争议性的案件,只要是能初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即可。此活动每半个月或三周开展一次。有很多案例非常符合学生实际,富有教育和警戒意义。如两高中学生在教学楼三楼走廊打闹,一人失手将另一名同学推出窗外,造成重伤,根据《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没上《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之前,绝大部分学生是不具备这种法律意识的,以为赔点钱就没事了。

对案例的分析、讨论调动了学生探究法律世界奥秘的兴趣,让他们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更让他们知道应该如何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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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9-115-02

05方案整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课程的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因而在融合原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如何构建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新的课程教学内容体系、采用何种教学方式,就成为讲授本门课程的思政课教师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但是,从目前我们所了解到的某些兄弟院校和同行们在讲授这门课时也有很多困难。比如。大多数讲授《基础》课的教师都是原来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师,或者还有少数教师属于学校的政工干部、学生辅导员等,学科背景各不相同,在教学内容的取舍方面容易出现擅长的内容多讲、不擅长的内容少讲、略讲的情况。也有精于理论的侧重讲理论,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侧重讲案例等多种情况。因此。笔者认为在教学实践中至少要实现“三个转变”,才能完成《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最终打造优质《基础》课。

一、在教学内容方面,变拼盘式教学为交融、渗透式的教学

在05方案实施以来还有个别院校在这一学期专讲《思想道德修养》。下一学期续讲《法律基础》部分。俨然还是原来的两门课程两个体系。也有部分教师将整个的教材内容体系完全分割为“道德”部分和“法律”部分,在《基础》课的教学过程中只是做到了两个知识体系的简单拼凑,违背了《基础》课课改的初衷。

同时。这种简单的“拼盘”容易造成新课程教学体系的庞杂和逻辑结构的松散,影响学生知识的增广与统合、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知情意行的协调发展等。所以《基础》课新大纲是以有效指导大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深入探究教学内容之间的相互关联和逻辑关系,根据道德与法制教育的内在统一性构建起知识内容高度融合、逻辑严密、结构紧凑的新课程教学体系。

道德与法律本就具有同一性。二者都属于“规范”,道德是个人的内在自觉,而法律是一种外在约束。在较长时期内人们共同认可的道德内容也可能发展为法律法规。因此,道德是法律的基础,道德支撑着法律制度的建立,维系着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普遍认同感。在《基础》教材中,思想道德方面的内容和法律知识也是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简单举例来说,在公共生活方面,教材不仅提到了要讲社会公德,同时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人们也要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在树立家庭美德的同时,也要遵循《婚姻法》;在培育职业道德的同时,也要懂得维护自身权益,如要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所以,尽管教材在章节设置方面,可以分为“思想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三大块,但是这三大块又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有的教师在讲课时前两者侧重讲伦理学,后者侧重讲法学,而实际上《基础》课并不是简单的伦理学和法学知识的传授,而是要通过提升生动鲜活的语言和案例来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因而在备课时。教师应该在这方面多做研究。

二、在教学方式方面,变照搬或脱离教材为构建以教材为本、适应教师特点的教学体系

教材体系的主要载体是文字,主要解决教什么的问题。而教学体系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的,实现一定的教学功能的各种教学组织形式,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等组成的统一整体。因此笔者认为,教学体系的主要载体是语言,主要解决怎么教的问题。 教材作为一课之本,在教学中,教师照搬教材和脱离教材两种倾向都是不可取的。照搬教材容易流于单纯理论的讲授,枯燥乏味。同时缺乏创新。脱离教材随意确定教学内容又使教学大纲形同虚设,更谈不上在特定学时内对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全面培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三项原则,根据自己的学术背景和所掌握的案例资料,根据《基础》课程的教育逻辑体系,重新构建教学内容体系。在这一过程中要根据《基础》课教学目的的需要。围绕培养大学生的良好道德品质与法律意识这一主线,对教学内容进行创新性定位和阐释,推出体现自己教学艺术魅力的教学内容。如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就对《基础》的内容重新进行了安排。设置了十个教学专题:适应大学生活、培养优良学风;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探求人生意义、创造人生价值;保持健康心理、提高耐挫能力;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学习职业规范、培养职业道德;把握爱情真谛、树立家庭美德;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同时教材不仅是教师教学的依据,它一且进人教学过程,教师就需要根据自己的风格和学生的接受状况对其进行解读,并在教学的双向交流中与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碰撞、激活,进行再加工,赋予教材新的生命力。o思想政治课教师大多有不同的学科背景,同时又有不同的个性特征,因而在讲课时有的教师是激情澎湃,容易以情绪感染学生;有的教师则含蓄内敛,娓娓道来,容易以说理打动学生;无论教师通过案例引导学生还是通过理论的讲授传授知识,教师都要以教材为蓝本,以大纲为依据。根据自己的学术特点和个性特征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和解读,最后以自己的语言对教学内容进行二次创作。只有这样,所讲授的内容才是有血有肉鲜活生动的。

三、在教学表现方式方面,变说教式的意识形态教育为润物无声的渗透式教育

《基础》课是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唯一一门与学生生活学习联系密切的侧重应用的理论课。我们好多教师在讲授政治理论课时会偏重于理论的讲授,同时还伴之以相对乏味的语言,可想而知教学效果会如何。

在讲授《基础》课时。由于里面的内容大多是大学生比较熟悉而且有所感悟的方面,因而可以搜集一些反应大学生活的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案例和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使得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师的观点进而达到意识形态教育的目的。

在教学工作中,我们一般是采取以下方法来提升《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1.发放调查问卷,对学生进行抽样调查。把握学生的思想动向。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我们都会给新生发放调查问卷。就学生的入学适应问题、情感心理问题、理想信念问题、法律知识方面等进行调查统计。以便在教学内容中穿插一些学生感兴趣或学生们存在的思想认识方面的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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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与电影研究的现实基础

在表象上,法律是一个科学的世界,电影则是一个人文的世界;思维上,电影重形象、感性思维,而法律重抽象、逻辑思维;语言上,前者力求修辞,模糊性、艺术化强,而后者务求简洁,确定性、严谨性强;美学上,前者个性、奔放、洒脱、自由,而后者庄重、严肃、冷峻、沉闷。所以,“在通常的情况下,人们很少会把法律和电影联系在一起。法律似乎是社会生活里一切教条、刻板、无情以及理性思维的象征,而电影则代表了人们多姿多彩、浪漫感性的生活态度。”[1]然而,在内容与功能上,法律和电影又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重叠与耦合。相对于经济基础,法律和电影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作为一种制度观念、文化现象,法律和电影必然分享着一些共通的实质因素。从实质内容上讲,所有经典的电影作品都以揭示人性为最基本的任务,而现代法治型法律同样以人为逻辑起点,以人为本、张扬人性。现实生活中的人是法律与电影联结的媒介,人是法律与电影研究最基本的支点,对人的关注构成了法律与电影研究的内容基础。从功能上讲,法律以社会生活与文化为基础,反映着社会文化,以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对人的行为发挥指引、预测、评价、强制作用,同时,法律还以其内在固有的价值观念熏陶人,教育人。电影来自于生活并高于生活,来自于生活意味着电影反映着生活及其文化,而高于生活则意味着电影对生活及文化有所敲打、有所清理、有所提升,这就决定了电影之于观众必然会起到思想示范、行为引导作用。法律和电影都能够从各自的角度对人的生活、思想与行为产生影响,成为法律与电影研究的现实基础之一。要言之,尽管“严肃者,法术,轻快者,艺术”[2],但是“法律可以利用艺术,艺术也可以利用法律”[3],法律与电影研究的现实可行性与必要性即在此中。

(二)法律与电影研究的学理背景

作为一种研究视角,法律与电影研究的学术渊源或背景在于当代方兴未艾的法律与文学研究。滥觞于上世纪70年代美国法学院的法律与文学流派尽管还未、或许也不太可能会获得主流的法律思潮地位,但作为一种交叉的思潮或视野,法律与文学的魅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引力是相当大的:在法学研究领域,法律与文学研究在英美等西方国家已蔚然成风[4],在中国也已引起了学者们的浓厚兴趣;在法学教育领域,法律与文学已经走进法学院的课堂[5]9,并可以预计会在法律课堂站稳脚跟。关于法律与文学的研究领域,一种经典的四分法认为,法律与文学可具体划分为:文学中的法律、作为文学的法律、通过文学的法律、有关文学的法律[5]18。其中,学界较为集中的关注点在于文学中的法律与作为文学的法律[6],通俗地说,也就是文学中的法律与法律中的文学两支。不管是“文学中的法律”还是“法律中的文学”,此中的“文学”的范围并不局限于狭义理解的文学名著或文学作品,而是扩展到了更为广泛的视听艺术作品[7],这些视听艺术作品包括了电影。尽管电影是继文学、戏剧、绘画、音乐、舞蹈、雕塑后的第七艺术,但是电影又是融合各种艺术的综合艺术,其中就包含了不可或缺的文学因素,即电影中的文学[8]。正是因为广义的文学包括了电影作品,而电影又包含着文学因素,所以,法律与文学研究必然包括法律与电影研究,法律与电影研究也就成为法律与文学研究的一个崭新领域,同时也成为法律与人文、法律与大众文化交叉研究的前沿地带。

(三)法律与电影研究的领域与范围

遵循法律与文学研究的学术逻辑,法律与电影研究可以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展开:其一是电影中的法律,即关于法律的电影,就是研讨电影作品中的法律问题。此一类研究的对象集中于法律电影,所谓法律电影乃是一种类型电影,即运用法律素材、讲述法律故事、反映法律问题,法律电影中的素材或主题包括了法律案件与制度(诸如影响性诉讼、争议性法案等)、法律实践(诸如审判、辩护、公诉、执法等)、法律人(诸如法官、律师、狱警、检察官、陪审团等)、法律命题(诸如正义、人权、自由、复仇、同性恋、安乐死、情理与法理、道德与法、政治与法等),它们既可能对法律制度与理念进行正面的张扬,也有可能对法律现实与困境进行激烈的批判。法律电影为法律的人文精神提供了独特而细腻的描述,法律电影是揭示法律价值、意义的必要媒介之一,研究法律电影中的法律现象有助于发掘法理与人情、法意与人心的深刻关联。其二是法律中的电影,即关于电影的法律,就是研讨法律对电影的规制、与电影相关的版权等问题。应该说此一类研究已经包括在传统法学研究之中,比如广电文艺管理法、知识产权法等都涉及电影业、电影市场的监管,电影的制作、引进、发行,以及电影作品的形式、内容等相关问题。鉴于我国文艺法制发展的滞后,法律规制电影的研究领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比如我国电影业监管、电影审查制出现许多备受诟病的弊端,《电影促进法》、《电影法》等更为系统而规范的法律的出台备受期待;电影分级制度则完全处于悬而未决状态,而“电影分级制是解决我国电影业发展瓶颈最直接和核心的法律制度”[9]。此外,法律与电影研究甚至还可以从作为电影的法律着手,运用电影的表演、叙事手法来讲述法律舞台上的法律人或法律关系主体们的角色扮演问题;同时,还可以从作为法律的电影着手,根据法学理论与影视理论探讨电影对人的思想行为、社会关系所发挥的类法律的教化与调整功用。

二、作为教育手段的法律与电影

(一)作为法学的教学方法

1.法律与电影教学方法的意义

教学方法是教学改革的关键和切入点[10]。提高法学教育的成效,促进并实现法学教育的转型,法学教育方法可谓是一个重要突破口,法律与电影就是这样一个突破口。作为教育手段的法律与电影,其要义在于看电影、悟法律,就是结合法学课程之内容,播放题材关联的法律电影,让法律知识和原理与法律电影互为关照,实现以理服人与以情动人的有机结合。以笔者多年所讲授的法理学课程为例,法理学难教、更难学,这可能是法学专业师生共同的感受。在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这亦为法学教育界所着重关注。我以为法理学难教,既有开课时段的原因、教材的原因,亦有教法的问题;而对学生来讲,法理学之所以难学,既有知识结构与理解能力上的原因,亦有学习方式的问题。突破法理学教与学之难,最关键的在于方式方法的问题。改革手段、创新方法不仅是最易突破的,也是最易生效的。将法律与电影引入法理学教学,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将法律电影引入法理学教学并不仅因其新鲜、娱乐、好玩,更为重要的是它所发挥的值得重视的教学作用。首先,该方法有助于增进学生的理论把握,拓宽他们的思维视野。法律与电影教学方法易于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够让他们在电影的生动氛围中开放理解力与想象力,更具象地把握法的知识与方法,增强他们对实践问题的理论分析能力,从而避免讲授式教学极可能出现的沉闷、乏味氛围以及知识理解、运用上的障碍或困惑。同时,由于法律电影所折射的法律现象、所追问的法律问题可能会远远超越书本理论知识的范围,这有助于培养学生更为独立、发散、批判的法律思维方式,从而避免基于老师、课本而形成的依附、单调、保守的思维陋习。其次,该方法有助于强化学生的现实认知,熏陶他们的人文品格。法学本科生绝大多数涉事较浅,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对生活与人际复杂性的认识,而充分反映世事人心的经典电影正可以拓展学生对社会现实的了解。同时,法律不仅是规则的体系还是意义的体系,法学不仅是社会科学还是一种人学[11],法学教育也“不仅仅是职业教育,从最深层次的意义上讲,它同时也是一种人文教育”[12]。这便意味着法律人应当具备人文素养,法科学生是未来法律人,尤其需要培养人文精神。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法律电影一般都展现着人文关怀,张扬着人的自由与人性的尊严,有助于熏陶学生的人文感知、人文品格,从而避免对法律的教条式、机械化的理解与运用。

2.法律与电影教学方法的运用

如何具体运用法律与电影教学方法呢?仍以法理学教学为例,作为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性必修课程之一,法理学的讲授课时一般占据总课时的大部分,这一硬性要求使得法律与电影教学法只能安排在实践课时里面。由于实践课时有限,加之同样需要运用的诸如主题辩论、案例讨论等其他实践教学形式的限制,这便要求教师结合课程各章节内容之重要性、难易度等因素选择性使用法律与电影教学法。该方法的具体运用:第一步:经典电影的遴选与剪辑。在教学预备阶段,教师应该根据“紧扣生活逻辑、聚焦法理主题、贴近大学生口味”等标准精心遴选经典法律电影,并可以在遴选确定了的基础上对影片进行适当剪辑,以确保特定课时内完成播放。第二步:影片播放前的教学组织与安排。如果是先观看后讲授的话,可以要求学生提前预习相关章节并提示学生注意与电影相关的知识重点,从而让学生带着理论去看电影;如果是先讲授后观看的话,可以在授课后、放映前提前设计需要学生关注、思考的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看电影。一般来讲,先讲授后观看的套路更为可取一点。第三步:观看影片。正式播放前提示学生注意记录电影叙事中的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为何,播放完毕后布置观后感或发言稿作业,并可征集发言的同学名单,为下一步教学活动做准备。第四步:影片观摩后的教学研讨与总结。这一步至关重要,影片教学的意义集中展现于这一环节。在学生完成观感或发言稿的前提下,这一环节应该主要由学生围绕事先布置的议题进行讨论或辩论,让他们充分发挥运用法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讨论或辩论过程中,还可以允许部分学生围绕事先布置议题之外的问题进行探讨,给学生发散性思考以训练的机会。讨论或辩论的具体形式可以多样化:既可采取自由发言的形式,也可采取分小组讨论与小组代表总结发言相结合的形式,还可采取主题辩论的形式;既可允许结合事先拟好的影评自说自话的形式,也可允许反驳、质疑他人观点的发言形式。当然,教师应该在该环节中担当好主持人的角色,防止偏题、跑题或无谓之争吵,而且在讨论或辩论结束后,教师对学生发言点评,并对相关理论进一步概括或升华。整个教学活动中应该避免对法律电影的过度依赖。法律电影毕竟不是法律,电影作品的虚构性、表演的戏剧性都有可能导致或出现法律上的夸张或错误,从而有可能让学生对现实法治产生失望之感或在法律知识上误导学生。因此,在研讨电影之于法律的正面意义的同时,还应该对法律电影中的法律错误或夸张进行剖析。

(二)作为高校的选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