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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又称网络金融,是指金融服务提供商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金融信息中介等金融服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伴随近年来互联网用户数量的激增、移动通信技术的突飞猛进,商业性应用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呈现出参与主体日益广泛、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等特点。根据金融服务提供商的不同,可以将互联网金融业务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网上银行等平台提供的金融服务;另一类是由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兴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网络借贷、支付结算服务等。
2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有三方面的核心特征。一是在支付方式方面,以互联网移动支付为基础。二是在信息处理方面,以云计算为保障,资金供需双方信息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递,被搜索引擎收集和标准化,最终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金融市场信息序列。三是在资源配置方面,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并匹配,供需双方可以不经过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实现直接联系和交易,信息透明,定价完全竞争,因此效率很高。
3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产生的挑战
与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模式相比,这些新型网络金融服务具有支付快捷、资金配置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优势,对商业银行的冲击不仅针对支付、贷款等核心业务领域,而且还覆盖从产品设计、产品定价、市场营销到风险控制等各个业务环节,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和盈利模式都将带来巨大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挑战商业银行传统金融的中介地位。第一是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运行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进行联系和沟通,交易双方的信息收集成本、借贷双方信用等级评价成本、双边签约成本以及贷后风险管理成本等都很小。第二是降低信息不对称性。第三是加速了金融脱媒。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壮大,第三方支付机构已不满足于只做银行的网关支付平台即银行网络系统和互联网网络之间的接口,而是借助其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逐渐直接向供应链融资、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等领域扩张,这将加速了金融脱媒的进程。
(2)改变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商业银行的传统客户主要为对贷款有稳定需求的大企业客户以及高端零售客户,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是客户的基本要求,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是向客户提供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传统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基于密集知识和复杂技术的金融产品的优势将会被大大地削弱。
(3)银行支付中介功能受到冲击。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面临被边缘化的威胁,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迄今为止,央行已为20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支付宝、财付通、和快钱等产品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酒店预订、煤气、水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2012年“双十一”当天,所有平台通过支付宝达成的交易额超200亿元,天猫及淘宝的“双十一”宣称交易额为191亿元,同比增260%,支付宝交易笔数超1亿笔,最高峰时处理交易数达20.5万笔/分钟。根据前瞻网《2013-2017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截止至2013年6月底,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网民规模达数量到2.44亿,较2012年年底增长了10.8%,使用率提升到41.4%。其中,手机在线支付规模达到7911万,较2012年增长了43%,国内互联网支付行业正进入迅猛发展的阶段,也开始逐渐由线上向线下发展,这对商业银行支付中介业务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二、余额宝的产业竞争分析
波特认为,在一个行业内部的竞争状态取决于五种基本竞争作用力,这些作用力最终决定着该行业的最终利润潜力,并且最终利润潜力也会随着这种合力的变化而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一个公司的竞争战略的目标在于使公司在行业内进行恰当的定位,从而有效地抗击五种竞争作用力并影响它们朝着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方向变化。
1、 行业内竞争加剧,促进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在余额宝出现之后,各种类余额宝产品风生水起,纷纷涌现出来。如苏宁的零钱宝、新浪的微财富、腾讯的现金宝等。2015年羊年春节,腾讯利用QQ和微信平台开启的发红包的浪潮,由于发红包和接受红包需要绑定银行卡,从而增加了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用户,另外,QQ和微信本身所拥有的网民就很多,也为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先天条件,这样的竞争者对于余额宝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威胁。同时,有消息称,上海市政府跟腾讯大佬马化腾在沪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以推动上海“互联网+”产业发展。提升智慧城市服务水平、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加快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步伐,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对于竞争对手不断提升竞争力,也是为余额宝敲了警钟,余额宝本身具有支付宝这样发展相对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依靠,应该进行充分利用,使之成为持久的核心竞争力。另外,余额宝也必须创新其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其竞争能力,实现长久发展。
2、潜在入侵者增多,加剧原行业竞争
余额宝的一出现,即开创无人争抢的市场空间,超越竞争的思想范围,开创新的市场需求,开创新的市场空间,经由价值创新来获得新的空间,也就是所谓的蓝海战略。但是由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具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广阔的利润空间等优点,吸引着大量的潜在入侵者。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处于投入期,在这一时期,该行业是有利可图的,则新加入的企业开始增多,竞争变得更加激烈。
一方面,传统的金融行业有三驾马车,即银行、证券及保险。而其中银行处于核心地位,余额宝虽然是将零钱集中起来,但是这种蚂蚁搬家式确实给银行存款带来一定的威胁,近期多加银行相继推出了银行版余额宝产品,开始全面反击。但是如果四大行推出类余额宝产品将成为余额宝最大的威胁者。
另一方面,对于传统的货币市场基金,其进入门槛比较高、发展也很缓慢,如果能够像余额宝那样,借助移动互联网的东风取得快速发展仍有待时日。
3、商业银行为扭转局势,推出类余额宝产品与之竞争
随着余额宝等理财产品人气的逐步高胀,银行存款也呈现此消彼长的态势,发生大量的存款流失现象。同时,余额宝的发展速度快,由于余额宝的示范效应及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其他基金公司也会设计发行越来越多的具有竞争力的货币型基金,而这将进一步威胁银行的存款业务。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银行的存款业务将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为了有效扭转此局面,近期多加银行相继推出了银行版余额宝产品,开始全面反击。不少银行开始升级理财产品,提高理财资金运作效率针对余额宝收益率较高以及申购手续简便、门槛低的优势。虽然余额宝等理财产品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政策和体制等因素,商业银行在金融行业处于核心地位,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暂时仍无法完全取代银行的作用。如果四大行推出相应的理财产品,并且得到很好的宣传,将对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产生巨大的威胁。
4、购买者认知不足,影响余额宝等理财产品营销
低门槛的“余额宝”,吸引着资金量小、缺少投资知识的年轻投资者。尤其是在校大学生,是余额宝理财的主流。 但是,由于余额宝的客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们并不是专业理财者,甚至大多数对理财一无所知。因此在市场出现动荡或者余额宝出现问题时,余额宝用户更容易产生羊群效应,从而出现大量赎同,余额宝则会迅速陷入流动性风险。然而,根据支付宝与余额宝的用户的对比,我们发现两者之间的差距蛮大的,这也说明了余额宝具有巨大的潜在客户需要去开发。另外,我们调查发现,很多居民对于余额宝等理财产品认知不足,也不了解余额宝的风险,虽然趋利是人的本能,但是许多人属于风险回避者,对新事物存在着抗拒心理,不愿意去了解和接触,宁愿墨守成规,也不愿意去思考去改变。这时候也需要余额宝等相关企业投入宣传成本,让广大的用户更加了解余额宝等理财产品,从而扩大其业绩。同时,余额宝也需创新营销方式,减少支付宝用户与余额宝用户之间的差距。
5、天弘基金与阿里巴巴的合作,向传统基金行业输入新鲜血液
目前余额宝的供应商为天弘基金, 即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由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8%、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乌海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26%设立。天弘基金与支付宝合作推出余额宝这一创新举动,不仅完善了金融市场的类型,更推进了国家金融工具的创新,更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的经济体制。这一举动也是金融工具的创新,这样也让民众得到更多的福利效用,拥有更多的投资方式。通过余额宝,互联网金融更进一步地为人们所熟知,互联网金融成本低,效率高,收益可观,在时代的发展中也越来越为人们所青睐。所以余额宝在自己发展的同时,也在推进金融工具的革新上做出了巨大贡献。余额宝的出现暴露了银行的缺点,也迫使银行自身进行创新改革来更好的满足民众的需求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不但推出了自己的理财产品,还在服务上做出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所以余额宝为非余额宝用户带来了福利,使得金融体系逐步走向市场,各大金融巨头通过竞争来完善自身,推出更多惠民利民的服务,进一步保障和维护民众的利益。余额宝集中的闲置资金也可能曾是银行储蓄存款的一部分,居民储蓄存款结构在随着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发展的同时发生了相应的改变,民众也在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财能力。越来越普遍的经济多样化体现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进步。
三、结论与建议
1.帮助顾客理性分析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和收益,扩大业绩
余额宝的稳赚不赔的话题最近被常常的提起,余额宝是否真的是稳赚不赔,作为货币基金的创新形式的余额宝,无论它的形式多么的新兴,但是作为基金的一种,余额宝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在里面。而最近几天余额宝的利率在下降,余额宝是否能够一直那么高收益,这些都是一个问题。所以,民众在选择余额宝理财的同时,应该多多的学习货币市场的知识,充分了解各种理财工具的风险和收益。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理性的选择理财工具。
对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方面,应当加强其宣传力度,让民众了解其产品。据我们之前调查发现,不少居民对于余额宝比较陌生,所以余额宝应当加强其宣传力度,余额宝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具有着门槛低、流动性强、方便快捷等特点,如果余额宝能够以此进行宣传,我们想定能吸引大众的目光。
2.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影响着金融体制的改革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最近风生水起,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倒逼金融改革的一股动力。但作为新兴金融业态,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强化市场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互联网金融自己也期盼监管政策尽早明朗,所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国家政策应当予以明确,这样不仅可以给基金公司一个明确的认可程度,也给投资者在选择金融产品提供参考意见。一方面,在余额宝出现不到半年时间五大银行就宣布调高存款利率,达到央行法定利率上浮最高值二照这样的情形发展下去,央行调整利率决定机制的进程必然要加快,减少对银行的政策限制,才能充分发挥其相对优势,降低存款流失速率甚至赢回客户和资金。另一方面,传统的基金市场也在做出相应的变革,我国基金市场的发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在2003年10月获得通过,并于2004年6月1口起正式实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就进入了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规范发展阶段。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开放式基金范围有限、产品同质化等不足,因此也造成了投资者蒙受损失以及潜在投资者难以进入等问题,而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了传统基金的营销管理模式,同时具有着成本低、效率高、覆盖范围小、方便快捷等优势,促进着传统的货币基金市场政策的改革,推动着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
3.余额宝应积极与银行方面合作,实现共赢
互联网的优点是成本的边际递减效益,即参与的人越多,成本越低。所以余额宝的发展非常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然而余额宝的风生水起,使得其他的各大互联网也纷纷拉上基金公司模仿余额宝进行产品设计,推出“类余额宝”产品。余额宝还给其他金融机构带来了许多的压力,银行也开始做出改变,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推出T+0,T+1等基金投入。这一系列行为推动了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能够把民间闲散资金利用起来为因银行贷款门槛高而无法获得资金的企业进行投资,从而获得比银行更高的利率。另外,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准入门槛一般都比较高,并且变现时间也比较长,再加上有时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的收益不是很理想而风险又相对较高,所以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业务发展不是很好而“余额宝”正是弥补了银行发行同类型理财产品所有的不足,再加上其和支付宝转换的便捷性,使得‘余额宝”相比银行同类型理财产品更加具有优势。但是,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虽然符合金融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并具有着相对的竞争优势,但是由于体制和政策因素,银行仍然处于金融行业的核心地位,余额宝还需要积极的与银行巨头合作,以实现自身的稳定快速的发展。(作者单位:扬州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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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形式、特征及来源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形式
互联网金融风险既具有与传统金融相同的共性风险,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又具有互联网金融特性决定的特有风险,如法律风险、技术风险等。从概念上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由于环境因素、制度因素以及其他因素导致的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形式主要可以归纳为下面几种类型:[5]1.运营风险互联网金融的运营风险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以及操作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网络交易主体由于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出现问题未按要求履约而形成的履约风险。管理风险则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运营管理、流程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和失误导致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誉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其中信誉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信誉不良而引发的经营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存在管理漏洞、制度缺陷或人员素质不高,导致的由于互联网企业的员工操作或是消费者失误而引发的风险,比较常见的是由对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不熟练或违反内控制度操作而导致的金融损失。市场风险则主要来源于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由于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给互联网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2.技术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某些缺陷不可避免地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系统性的安全风险。如网络的安全隐患、身份认证局限、交易信息泄露、程序设计漏洞,以及软件设计缺陷、黑客侵入、计算机病毒扩散等都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虚拟交易中信息丢失,从而给交易主体带来风险。3.法律和监管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业态,目前尚未有明确的金融立法和监管条例,也没有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互联网金融行业交易主体和交易行为出现问题时,无法可依、无据可循,这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目前,除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外,其他互联网金融领域准入门槛较低,大量的互联网企业参与到金融领域中来,机构数量大幅增加,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风险。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例,根据网贷之家的报告显示:2015年上半年新增加的问题平台达到419家,是2014年同期的7.5倍。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具有强传染性、虚拟性、时效性和复杂性。[6]互联网金融机构是以开放的互联网作为运营平台,同时应用大数据技术与信用网络联动,一旦某个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网络节点发生风险都会传染到整个互联网金融系统。这种传染性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性,能够突破业态的限制、突破时空的界限,可能带来极大的损失,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特征决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散也是在网上进行的,具有虚拟和隐蔽性,增加了防范和治理的困难。同时,虚拟化的互联网金融交易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交易对象、交易过程模糊,增加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业务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要求高,系统的任何漏洞、安全隐患和人为的操作不当都可能带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因素通常是不易觉察的,具有超复杂性的特征。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来源
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短时间内迅速发展,几乎渗透到经济的每个角落,参与的消费者规模也迅速膨胀。一旦互联网金融的某个领域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整个经济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来源进行深入探究,有利于我们提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治理对策。第一,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瓶颈,滋生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环境。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工作在我国还处于初期阶段,已有的办法、文件只是局限于鼓励或扶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明确、具体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比如,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来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进入门槛低,企业鱼龙混杂,行业无序发展,对于破产或跑路的企业也没有合适的市场退出机制,影响了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由于没有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及相关法规,致使互联网金融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风险时有发生,大大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第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及监管法规的缺失诱发了金融风险的产生。我国目前存在的金融分业监管的形式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的一站式服务方式,因而,除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经营牌照外,其他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一直处于监管空白的状态,没有外部约束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风险和收益的选择方面,更注重收益,而忽视风险,表现在互联网金融企业忽视风险内控体系的建设,将经营的重点集中在拓展市场份额、增加企业盈利方面,从而诱发了金融风险。第三,互联网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于其对于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和应用能力,而在应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业务的同时,也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包括信息安全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安全隐患。此外,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互联网金融企业本身的资本实力、技术实力、人员素质、经营战略和管理能力都将影响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驾驭风险的能力。第四,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健全也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之一。传统金融机构控制信用风险主要依赖的是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担保措施,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很多融资行为是建立在小额、信用、分散基础上的,在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无法准确地了解融资者的信用情况,从而最终导致金融风险的产生。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治理对策
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使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应针对上述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形式、特点和来源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采取以下的治理对策:[7]
(一)完善法律法规,构建行业监管体系
首先,要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明确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主体行为的立法、互联网金融安全性方面的立法、网络交易标准和规则的立法、制约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披露的立法。同时,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构,建立起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起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门槛,同时行业自律组织要制定统一的行业自律准则,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使行业自律的内部约束与监管的外部约束互相配合,达到防范和治理风险的目的。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十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监管的五大原则,即“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同时明确了监管主体,即人民银行监管互联网支付结算业务;证监会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银监会监管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保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但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最终实现规范发展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发展意见》中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监管采用的仍然是分业监管的方式,而互联网金融本身具有多元化的发展特征,分业监管是否能够有效地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建设
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的建设是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前提和基础。首先,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亟须改善,要加大对硬件的建设和维护、对安全设施的投入,强化对信息系统的保护,也包括提高软件的设计能力,如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的安全访问、身份认证以及分级授权登陆等技术,要通过完善密钥管理来防范信息技术系统。第二,我国要努力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以防范由于技术引进带来的妨碍国家金融安全的风险。第三,在宏观层面上要建立起创新的金融安全评估机制,制定高规格的信息安全标准。
(三)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督管理
要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运营和管理进行监控,督促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互联网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督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监管机构应对互联网金融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和大数据监控模式,监管机构应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务动态数据建立风险分析模型和程序,主动分析被监管机构的运行状态,评估其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是建立消费者监督管理机制,以发挥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主观能动性。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是消费者最关心和重视的问题,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服务中心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互联网金融企业应通过消费者服务中心定期向用户披露相关业务与产品动态。消费者中心应设立投诉中心,来帮助消费者维权。三是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
要通过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应包括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的评价与查询、信用信息的动态跟踪与反馈。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主要采集对象是掌握互联网金融机构及用户信用信息状况的机构。采集后的信息可用于查询,信用体系管理机构还应建立起信用信息分析模型,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最后对信息对象的信用状况作出评价。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的建立将促进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2015Q1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2.4万亿.艾瑞网[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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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逐渐扩展到金融领域,如移动支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云金融等。这些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蓬勃发展,并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金融模式,称之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必定会对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模式产生冲击,成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模式。
1互联网金融
1.1互联网金融的含义
从狭义上讲,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企业(通常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从广义上讲,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都可以称为互联网金融,如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第三方支付、金融电子商务等。
1.2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是将信息技术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形成的一个既不同于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传统金融的服务渠道、金融的互联网中介服务和新型互联网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在三种模式中参与程度依次递增,其中第一种模式是广义上的互联网金融服务,而后两种模式为狭义层面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2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及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2.1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1)便捷性。便捷性主要是指操作便捷,与传统银行业务复杂的流程相比,互联网金融产品可以较为方便快捷地完成操作流程,从而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此外,债券、股票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也十分便捷。
(2)低成本。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进行的网络借贷,由于贷款业务主要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上开展,通过在网上寻找客户、进行客户信用评级、完成支付、贷后风险管理等操作,省去了传统银行庞大的营业网点费用,因而成本低廉。
(3)信息充分对称。通过互联网搜集信息,使交易双方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个人或企业的信用情况及财务状况,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当借款人出现违约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通过公开违约记录、降低信用评级等方式,增加借款人的违约成本,从而减少信用风险。
2.2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可以促进银行拓展业务客户和渠道。客户和渠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各项业务的基础,而互联网金融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客户和渠道,从而促进银行的各项业务发展。然而,互联网金融给也会给银行业务带来巨大的挑战,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之间更像竞争对手。
首先,互联网金融会加剧银行存款流失。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商业银行资金筹措难度加大、成本不断提高,存款流失现象正在逐步加剧。以P2P网贷为例,网贷平台的数量和规模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态势。第三方平台网贷之家统计的的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网贷平台的数量巳高达300多家,成交量达到200亿元以上;2013年上半年,66家网贷平台的总成交额高达174.87亿元。
其次,互联网金融会分流银行信贷业务。互联网金融可以扩大信贷业务的对象范围、规模和深度。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便捷性、成本低和信息对称等特点,使得许多小微企业都可以获得融资,从而扩大了信贷业务的对象。
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替代银行的中间业务。互联网金融可以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和中介服务。商业银行基于支付功能而衍生出来的中间业务将逐渐被第三方支付弱化和替代,如支付宝、财付通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转账汇款、自动分账、收付款、代缴电费、代购火车票与机票等支付结算服务。
3结语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可以促进银行拓展业务客户和渠道,而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业务存在竞争关系。因此,互联网金融对银行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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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引言
近些年的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在发展中的风险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正规化以及合法化一直是一个难点,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就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发展的思路。互联网技术能够在低成本基础上对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加以解决,通过历史数据积累及挖掘等能够将数据真实性得到有效提升。
1.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及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1.1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分析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依托云计算以及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工具实现的资金融通和支付等业务,是新兴的金融。互联网金融的透明度相对较强,对金融领域的范围有了拓展,对金融业务也得到了丰富,其自身也有着鲜明的特征体现。互联网金融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高效率、低成本、广覆盖、风险大等方面。其中的高效率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是通过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等作为技术支撑的,能够对金融产品迅速的计算,在业务的办理效率上和以往相比有着大幅度的提升。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交易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解对方信息的,这样能够节省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所以在交易成本方面就得到了大幅度降低,对金融产品销售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再有就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大也是一个比较显著的特征,主要是因为在我国的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善,而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律约束方面也存有不足,所以使得一些网络诈骗以及金融违约的相关问题层出不穷。同时在网络安全方面也是重要的问题,比较容易受到病毒以及黑客的攻击,从而使得互联网不能正常的运转,这些方面就会对互联网金融造成很大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覆盖范围广也是重要的特征,在网络技术下,使得互联网的业务能够方便的进行实施,不会受到地域或者时间的限制,在网络下能对相关的金融产品查询或购买,所以在覆盖范围上就相对比较广。
1.2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从近些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来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有了进步,尤其是对社交网络以及大数据的深入运用,使得在这一应用平台的新兴产业得到了大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凸显出了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业态演变中互联网企业跨界渗透以及传统金融业在互联网业务创新方面是发展的重要轨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力方面在技术革新下以及产业形态的演进下,传统金融创新的不足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另外从市场的表现上来看,已经出现了科技聚集以及资金聚集等现象,服务模式也向着平等开放等方向发展迈进。
2.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防范措施探究
2.1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风险分析
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展情况来看,其在多方面都有着体现,主要在业务管理上的风险以及网络技术的风险和法律法规的风险等诸多层面。其中的业务管理风险主要是多种客观因素造成,对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缺陷以及事物使得风险发生,其中的市场选择风险以及操作失误风险和信誉风险是比较突出的风险因素。市场选择风险是对市场选择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面临的道德风险造成的业务风险发生。而在操作风险方面主要就是交易主体操作上的失误所造成的风险。还有就是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在信誉上的问题造成的风险发生。
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方面也较为突出,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虽然比较迅速,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还有诸多不足之处。由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型的产业,所以在立法方面还基本处在空白的阶段,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领域多元性使得法律的健全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主要是由于在政策上的不确定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的不可控因素。另外就是在互联网金融的业务纠纷方面还没有法律依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而在运营风险方面也比较突出,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主要是依托互联网,所以在网络安全上就存在着很大的隐患。互联网的开放式使得在安全上得不到有效保护。另外在当前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方面暂时没有构建个人隐私完整机制,这样就在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信息泄露风险方面大大增加了。
2.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第一,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要能够从多方面进行采取措施,首先在相关的法律完善方面要能得到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完善能够有效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能够对现行金融法律加以修订并完善,对金融消费者的社会信用建设以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等立法加强构建。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征针对性的构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制度以及对准入的条件等加以明确化。
第二,对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体系构建方面也要能进一步的加强,主要是对互联网金融自身的运行环境积极改善,对计算机系统采取安全措施的实施,可安装防火墙以及密银等安全防护功能对安全性能进行强化,只有在计算机的安全问题上得到了有效加强才能有效避免病毒和黑客的恶意攻击,对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才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另外要能够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对数据的管理也要进一步加强,设计制定合理技术应用的方案,对互联网金融技术合理化的应用。
第三,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督管理方面要加强,从具体的措施实施上来看,主要就是要能完善监管的体制并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增强金融系统内部系统互动,在安全保障基础上要能够得以提供,加强风险的监测能力对风险的防范水平加以提高。再有就是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内部监控要能得到有效强化,金融业务要能够从自身机构创新及规章制度的完善上进行强化,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的制度加强相关部门对风险监督及防范的力度。
第四,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要在内部的管理职能方面得以加强,在经营管理的水平方面进行有效提升。强化行业的自律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得到强化,行业自律有着比政府监管更显著的效果作用,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要能尽快的制定行业的自律标准,并要能行业内部构建自我约束的机制,将主动性得以充分体现,从而将风险的控制能力自主加强。同时对消费者的教育也要加强,引导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对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区别加以了解,使其自身在风险防范意识上进行加强。
3.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的解决还有诸多层面需要加强,在这一发展阶段要能将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的构建作为重要的任务,只有在风险防范水平上得到了有效提升,才能够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长久发展,才能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由于本文篇幅限制不能进一步深化探究,希望此次理论研究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作者单位: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张钰,封思贤.互联网金融与我国传统银行业的竞合关系分析[J].南方金融.2014(06)
[2]刘博,吴贤斌.互联网金融与利率市场化的发展[J].区域金融研究.2014(06)
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简称“ITFIN”)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等创新发展与应用,形成的一种“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与服务体系,是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包括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组织、金融监管等)有效应用的重要表现[1]。互联网金融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下,其数据分析、整理、利用能力大幅度提升,使产品、组织、服务、管理等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便于金融服务质量、效率等提升。目前,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普遍具有成本低、发展快、效率高、覆盖广、风险管理要求高等特征。
(二)大数据
大数据(big data)又被称为“巨量资料”(mega data),是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等创新发展下的产物,是需要依托新处理模式进行处理、分析与利用,具有海量化、多样化、高速化、时效性、价值性等特征的信息资产[2]。利用大数据思维、大数据技术能够更容易挖掘经济市场规律,掌握经济市场变化,为经济主体建设、管理、创新发展等提供信息依据,提高经济主体洞察力、决策力、监管力、创新力。
(三)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存在的关系
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之间存在密切关联性。例如,互联网金融需要在大数据技术驱动下,发现金融市场规律,实现众筹模式、数字货币模式、P2P网贷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等构建与创新,促进金融体系多样化发展,具备互联网金融成本集约、互联网金融资源开放、互联网金融渠道拓展等优势。又如,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形成海量互联网金融数据与信息,加强互联网金融数据管理与利用成为金融机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大数据应用则是满足新时代互联网金融发展需求,解决金融数据处理、管控、利用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应用模式分析
(一)基础模式分析
在互联网金融中,大数据应用基础模式属于层级框架模式。通常情况下,由数据来源层、数据整合层、数据利用层三层构成[3]。其中,数据来源层位于大数据应用模式最低端,侧重于从大数据基础设施、互联网基础设施、物联网基础设施、智能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等中收集互联网金融数据信息,为互联网金融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奠定良好数据基础。数据整合层为大数据应用模式位于数据来源层与数据利用层之间,向下能够沟通数据来源层,向上能够连接数据利用层。在实践应用中侧重于互联网金融数据整理、分析、存储、有价值信息挖掘等。数据利用层位于应用模式最顶端,侧重于为互联网金融数据使用者产品分析、服务分析、业务决策等提供信息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定、长久、创新发展。
例如,小米金融利用大数据应用模式中的基础设备进行业务数据收集,建立数据库,并通过数据整合层中的大数据挖掘技术,实现信用模型构建,从而利用大数据进行风险账户检测与监控,提升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水平。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传统三层结构的基础上,构建了“用户层+应用层+分析层+存储计算层+数据整合层+数据来源层”的大数据应用模式,可对互联网金融信用指数、风险指数、传播指数等进行分析,满足互联网金融舆情监测、内部管控、风险监督、精准营销等需求。
(二)创新模式分析
根据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等特征,结合金融市场变化趋势,金融机构在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进行了大数据应用模式创新,形成大众筹资、C2B经营、P2P网贷、第三方支付、APP服务、金融门户等多种发展模式。以金融门户为例,金融机构在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可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银行网络平台,在大数据技术应用下寻找诚信、有发展潜力、债务偿还能力的中小企业或个人,向其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一方面拓宽业务,盘活资金。另一方面解决中小企业或个人融资难问题。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应用价值分析
(一)优化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
大数据应用于互联网金融中,有利于期产品与服务的优化。例如,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利用大数据技术将电子商务交易数据、第三方支付数据、信用卡利用数据、日常生活缴费数据等收集并构建数据仓库。在此基础上,对金融客户基础数据、产品使用数据、产品咨询数据、产品交易数据等进行处理与分析,围绕“客户满意度”、“客户风险性”、“客户喜好度”、“客户参与度”等构建产品与服务预测模型,从而了解客户需求,掌握客户违约、流失的可能性。为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设计提供真实、准确、充足的信息支撑,实现产品与服务优化。
(二)实现互联网金融的精准营销
互联网金融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应用对金融投资者、金融消费者行为进行分析,掌握他们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满意程度,了解他们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情况,从而将产品与服务和金融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关联,提升彼此之间的匹配度,促进客户有效转化,最终达到互联网金融精准营销目标。
(三)拓宽互联网金融的客户范围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如何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平台渠道价值,构建互联网金融服务网络,扩大客户范围,提升客户数量,成为金融机构关注与研究的重点问题。应用大数据技术能够将互联网金融上下游企业有效聚集,形成联合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广大网民能够通过联盟平台中的搜索功能台覆盖范围,便于潜在客户挖掘与转化。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护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指借助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型金融模式。
从广义上讲,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
从狭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统一;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通过网络化方式进行,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等上的非常低,可以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可以达到与现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能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现在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了,被互联网及其相关软件技术替代了;企业家、普通百姓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风险定价、期限匹配等复杂交易都会大大简化、易于操作;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更加普惠于普通老百姓。这也是一种更为民主化,而不是少数专业精英控制的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对比
传统金融模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最基本的功能是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配比通过两类中介进行:一类是银行,对应间接融资模式;另一类是股票和债券市场,对应着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的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也产生了很大的交易成本,直接体现为银行和券商的利益。
互联网金融模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会对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将出现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市场充分有效,接近无金融中介状态。
在信息处理方面:传统金融信息处理困难而且成本很高,而互联网金融就相对容易而且信息处理成本低。
在风险评估方面:传统金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互联网金融数据丰富、完善。
在资金供求方面:传统金融是通过银行与券商中介期限和数量的匹配,而互联网金融是资金需求方与供应者之间自己的解决。
在支付方面:传统金融通过银行支付,而互联网金融是通过超级集中支付系统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进行支付。
在成本方面:传统金融交易成本极高,而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化,交易成本较少。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
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是指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
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心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是指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是指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筹集资金的模式;
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四、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去中介化特征。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平等、开放、共享、自由选择和去中心化。互联网金融不仅体现了互联网精神,也体现了普通大众和平台模式对金融的参与。那些以往只有通过中介机构在能完成的金融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瞬间即可完成交易。互联网金融不仅弱化了专业要求,也简化了交易和分工,结果是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
信息有效性特征。传统金融天然的无法消除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互联网金融却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甚至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信息创造功能,提高了金融信息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必须公开交易双方的信息才能完成交易,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道德风险大大降低。
利基市场特征。所谓的利基市场也被称为缝隙市场和针尖市场,他的本意是小众市场。互联网金融所提供和满足的正式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碎片化需求,因此具有利基市场的长尾需求特征。
可获得性特征。互联网金融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拓展了传统金融模式下的市场边界。首先,通过互联网平成的交易节约了交易双方的信息成本、搜寻成本和合约成本,因此,互联网金融降低了金融消费者的综合成本和机构运营成本;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采用水平分工模式,互联网金融机构没有复杂的机构设置,决策灵活有效,从根本上克服了传统金融的低效率问题。可获得性是普惠金融的本质,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具有普惠金融特征。
五、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的建设。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其监管体系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度、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
总之,互联网金融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之上发展越来越完善,补充原传统金融的不足,扩大金融业务范围,增加金融企业营销渠道,方便客户资金融通办理各项业务,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互联网金融将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平台,其发展方向令人期待。(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1
引言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可以说很大一方面是为了迎合现代人对网络的依赖,在现今社会,互联网几乎无处不在,生活中到处都有互联网的影子,由于互联网的普及,商家在电子商务上发现了商机从而生产出许多电子产品,如各种类型的手机,平板,电脑等,人们使用这些电子产品进行娱乐,交流,工作,如今,这些电子产品已经成为人们手中不可或缺的物件,由此可知,互联网技术的出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至于在理财方面,传统银行技术已经跟不上人们的生活节奏,由此而诞生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模式,如今,互联网金融这一词汇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而在金融界中,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成为各相关人士最重视的问题,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给很多商家带来了商机和便利,相对于传统银行,互联网金融更加方便简洁,从而弥补了传统银行的一些不足,不仅使传统银行因此而进行创新,并且由于融资方面快捷了许多,缓解了不少小型融资困难的企业,电子商务也由此发展。如今,虽然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国际上的竞争依然很激烈,并且,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还存在很多问题,面临很多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及其现状
从字面上理解,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模式,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了互联网技术资源丰富,互动性强且开放平等的特点,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金融交易的模式,也就是金融业务的服务体系,当然,包括互联网其他功能的使用,如,市场体系,产品体系,组织体系等,尤其是在人们已经安全灵活的使用电子商务之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经熟悉后便能够很好的被人们所接受并使用。然而互联网金融早已出现在西方国家,并且现今发展较为成熟,人们已经普遍使用,且发展了一套成熟的法律监管系统,但在我国,这项技术发展比较晚,在很多体系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监管法律方面,因此前景还不容乐观,很多犯罪分子利用这种不成熟的形势进行网络诈骗,危害整个社会,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被限制了,要解除这种限制,就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及各项制度,同时,清除网上各种虚假个人信息,清洁网络环境,建立并加强个人信誉制,从这些方面扫除互联网金融发展障碍[1]。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模式有着很明显的互联网特征,正是这些特征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首先最突出的特点是方便快捷,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现代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做事情也越讲究高效快捷,而互联网金融可以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简单快速的交易,如P2P,支付交易等,这种特征正好满足社会的需要,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交易,这种方式既节省人力物力,又方便快捷,不受时空限制。再者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快,作为全球最大的零售交易平台,阿里巴巴集团通过与淘宝,天猫,聚划算等网络销售公司合作,支付宝交易在10年突破3亿,之后在两年的时间里网上交易数额达38亿。阿里巴巴的例子很好证明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之快。最后一项优势的特征是使用范围广,正是因为互联网超越时空的限制,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利用这种优势吸引更多人群使用[2]。
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1.拓宽业务渠道和客户
相对于以前,银行服务的人群大多数是工作者,年龄基本上是中年人及青年工作者,而受互联网的影响,传统银行服务的对象将转向大量使用互联网的人群,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出现后商家以此推出各种新型网络交易模式,人们只需要通过互联网就能在任何时间地点轻松进行各项交易,这种新型的模式拓宽了传统银行的业务渠道,并且传统银行的金融业务模式也由此发生变化,从而吸引更多使用人群。
2.改变金融格局,冲击传统银行业务
传统银行是充当金融交易的中介职能,互联网金融则大大的降低了银行的这种职能和业务,传统银行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进行交易的业务如今只需要通过互联网和app简单操作就能完成,从人工上看很大的节省了人力和时间。目前许多中小型企业利用这项技术开展多种形式和途径的借贷理财等经营模式,这些企业的拓展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银行的业务[3]。
3.提高资源分配效率
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云计算,大数据,微贷这三大技术使企业可以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而建立起小型企业和需要借贷的个人客户之间的信用交易平台,有效解决个人和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这种简单高效的交易方式极大的降低了交易的成本,提高资源分配效率。
四、结束语
金融行业是我国的经济的核心,银行又是进行金融业务的重要场所,所以银行的稳定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传统银行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但这种新时期由互联网衍生出的产物在很多方面都迎合了现代人类的需要,但由于这项技术在我国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在法律监管层面上还没形成完善的体系,导致许多网络犯罪现象出现,这些负面现象的出现也恰恰说明传统银行的作用无可替代,但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也不能小觑,在未来的发展中,传统银行要巩固现在的地位需要顺应时代的需要,与互联网金融有效结合,达到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大力发展,人们生活、学习等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而互联网与金融行业进行融合也是当前讨论比较广泛的问题之一。在2013年以余额宝作为标志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式发展,随之也就出现各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是结合当前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的一种新型金融投资模式,当前人们比较熟悉的金融机构主要有蚂蚁花呗、人人贷等,以上都属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内容。但就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情况而言,这种新型金融模式不但给传统的金融模式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风险,基于这样的发展形势,本文就如何将项目管理应用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进行相应的探究,希望以此能够为降低金融管控风险提供参考性意见,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顺利、健康发展。
1项目管理基础
所谓项目管理,具体而言就是管理学中的一项技术,而且是针对比较特殊的行业、产品等进行的一种管理方式和手段。一般来说,项目内容本身就具有模糊的性质特征,没有统一性的管理方式进行相应操作,一个项目从开发阶段直至结束都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因此这就需要将管理方式与手段两者融合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另外项目管理还具有目的性特征,因此要想切实实现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的预判,应该结合项目的实际操作情况来对项目环节的标准进行测试和评定,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还要对项目在不同管理阶段进行严格的监控。
2项目管理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的应用
近几年来,互联网慢慢的渗透进我们的生活,随着互联网信息的广泛应用由此也产生了互联网支付、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网络销售金融产品等等的一系列新型金融模式,也就是互联网金融。中国的经济发展己然进入了新常态,这也恰恰代表着互联网金融也进入了新常态,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比普通金融服务效率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其交易成本和多元化更加吸引着人们,也适应人们的需求,提升了微型金融和农村金融的普惠性水平,在这些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现如今,互联网金融已经被政府最高决议层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可见一斑,同时也是传统金融的有力补充。但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和逐步扩大,互联网金融相较其他行业而言,其风险性也是远远高出传统金融的,其风险的产生特征表现为突发性强、隐蔽性强、传染性快,而且一旦出现风险就会直接波及到其他传统金融行业,甚至有可能会引发区域性的金融风险。举个例子:在p2p融资模式中,客户资金未在第三方的监管下运行,这会导致大量的客户资金被非法挪用或者从事其他非法的高利贷现象。北黑客攻占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导致客户的信息泄露后果不堪设想,这就直接诱发互联网金融企业出现挤兑现象等等诸如此类。因此而言互联网那个金融非常有必要进行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排查分析,找出积极应对措施和有效的防范机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健康新型的政府监管框架,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长远发展。
1互联网金融概述
顾名思义,互联网金融就是区别于传统金融建立在互联网体系上的一种衍生金融,目前来说我们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衍生金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在一些学者看来,互联网金融也就是一种依附于网络技术平台与先进通讯技术等现代化科技下来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型服务,其主要运营模式大致分为,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即p2p、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等。
2互联网金融特点与风险分析
2.1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金融的特征相符,但是由于其依附于互联网产生的原因,其开放性和兼容性是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互联网金融具有极其丰富的网络特征,其产生的网络效应也是非常显著的,其具有的网络特点包括开发、平等、互动等等,而互联网金融就是通过网络平台互动加之于合理的服务与合同而形成的产品效应由用户数量来决定的新兴消费着经济。即便如此,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还是有着相同点,虽然业务展开依附于网络平台但其核心未变,核心还是为了给用户提供金融服务,最不同的地方应该在于,互联网金融追求的是用户体验,是金融行业为了更加满足客户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金融服务模式。
2.2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2.2.1网络技术存在风险
因为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运行的金融产业,其一系列操作都要依附于网络平台,通过网络传输来处理用户的交易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就产生了无形的风险,其风险之大我们无法估算。由于当前的网络技术还不是特别完善和成熟,即便发展迅速,但仍存在很多安全隐患,由于计算机技术的不成熟就会接踵而来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等一些网络原本就存在的问题,对互联网金融造成巨大影响。另外,网络软件和设备硬件的损坏瘫痪、网络信息的泄露篡改等都会直接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如此一来互联网金融会面临比较大的难题,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性能开发都是巨大的挑战。
2.2.2操作性风险
正是因为互联网金融依附于网络所以对操作者技术性的要求很高,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在技术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来说包括操作不当或者网络原因操作失败的一些内部流程、工作人员的流失、本身系统上存在的缺陷以及外部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互联网金融造成一定损失的可能性。操作性风险存在着可控性较小却涉及面广泛,与此同时关联性较强等特征。
2.2.3法律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经济新常态下新兴的一种网络金融服务,国家对其定义不是很明确,对于分业经营、监管模式、监管主体等具体分化依旧很模糊,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处在一个相对无人监管的领域。
2.2.4虚拟风险
众所周知互联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性的,依附于互联网的互联网金融含无疑问也具有这方面的特点,在这一特征下,互联网金融就会处在一种真假难辨的真实性怀疑层面,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很大疑问这就使得交易中信息的不对等,从此让很大的不法分子钻了漏洞,虚假身份进行网络诈骗、洗钱套现等等行为屡见不鲜,同时对于沉淀资金监管不周,增加了支付风险。
3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3.1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市场监管就是市场准入监管,也就是事前监管。因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很大程度上说就是金融业积极应对新常态下信息化进程加快的一种转型,是对传统金融的一种补充。因此,互联网金融有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监管自然不能全部否决。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力度和认真应对,保证交易的真实可靠,安全。
3.2完善法律体系
由于互联网涉及面广且在我国的法律监管领域是不明确的存在,可以称得上是灰色地带,不能很好地通过严格的法律进行监管,同时也因为我国的网络发展时间短也不是很成熟所以导致法律层面上的空缺,界定也不是很全面,针对以上情况,最应该做的应该是完善法律体系,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的完善,明确监管部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消灭在监管过程中的灰色地带,同时也应该出台相关的司法文件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强有力的保障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安全,为网络互联网金融的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的环境。
3.3个人信息系统的完善
金融最基本的功能是融通资金,将资金从盈余者转移到短缺者手中。目前,有两种模式在资金供需双方之间进行融资金额、期限和风险收益的匹配:一类是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即间接融资模式;另一类是股票和债券等的金融市场,即直接融资模式。这两类融资模式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巨大交易成本。
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的迅速发展,使得在金融体系中出现了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作为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将对中国现行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强烈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互联网金融还没有准确的定义。一般从广义上讲,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理论上任何涉及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的实现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
在认识互联网金融时要区别两个词:金融的互联网化与互联网的金融化。金融的互联网化就是将金融业务通过互联网来完成,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互联网的金融化就是互联网企业为商户提供更多的金融增值服务和投融资服务。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使得互联网的分享、公开、透明等理念让资金直接、高效地在各个主体之间游走,同时运用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和风险控制等手段降低违约率,从而使得金融中介的作用不断弱化。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一种努力尝试摆脱金融中介的行为。互联网金融具体特征包括:
信息化和虚拟化。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实现资金融通,无需交易双方面对面进行交易,实现了交易的虚拟化。对于融资平台来说,资金供需信息直接在网上,资金需求者在网上寻找资金需求者的信息,供需双方直接在互联网上联系、获取信息,最终实现交易,不需要经过银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