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房地产业法律法规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前言
近年来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房地产交易活动不仅是房地产业发展的重点,也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规范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为住宅是群众安居乐业的基础,先安居才能乐业。而随着房地产业的火热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种种不规范的行为也逐渐显现,如炒房、囤房、投机等行为愈演愈烈,造成房价虚高、贫富分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危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今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使房地产市场需求保持增长态势,交易活动会更加繁荣。因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深化法制建设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大对房地产交易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并落实主管部门的相关责任。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又一支柱产业,从兴起至今,短短十几年时间创造出可观的经济价值,并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扩大社会就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但房地产业的过热发展也使市场交易秩序呈现多方面的问题,例如炒房团肆意购房,哄抬房价;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合同骗取银行贷款;市场中炒卖房号、囤积房源等行为早已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尽管房地产业兴起以来,我国已建立起系统的法律法规,基本形成房地产交易的法制体系,但现有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
纵观十几年来房地产业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房地产交易市场中不规范行为层出不穷,钻法律漏洞是其中一大特征,而法制建设又具有滞后性。所以各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虽多次进行查处治理,但由于缺少细化的法律法规,治理工作常面临困境。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健全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使法律法规易于操作、覆盖全面、具备较强的惩治力度,从而增加违法违规成本,严厉打击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的投机炒作、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加大治理力度
住宅商品化以来,房地产业呈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同时也饱受诟病,其原因之一就是市场中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存在。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历史短暂,从最初的异军突起到行业“洗牌”,转型时期房地产经营的法律法规、行为准则正在形成,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是必然趋势。近几年政府不断出台宏观调控政策,旨在稳定房价,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治理投机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而且宏观调控的力度也在不断增强,如二手房交易管理、产权登记管理都较原先更加严格。因此,我国应加大治理力度,通过规范管理、行业巡查、专项治理等手段,使房地产交易市场更加规范。
首先,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规范预售、销售管理。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对商品房销售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全面了解房地产市场中的预售和销售楼盘信息,对违法建设开发、虚假信息、囤积房源等各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企业给予严肃处罚。其次,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坚持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巡查。随着我国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日益火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违规操作也不容忽视。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持续进行行业巡查,规范房地产经纪单位的经营管理。最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起来,针对房地产预售许可、预售与销售、广告、展销、预售与销售合同、房地产经纪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治理联动。
三、规范市场行为
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基础上,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努力提高管理的技术水平,对交易行为形成严格的约束。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容易瞄准法律漏洞,更善于从技术层面弄虚作假,例如不法分子对产权证作假,管理部门如果不能提高防范技术,很有可能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所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推行产权证加密措施,交易现场进行实时监控,从源头治理各种不规范行为。特别是伴随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繁荣,对交易登记资料的管理也应迈入数字化轨道,将交易活动产生的大量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以便于管理人员和权利人随时查阅信息,防止虚假交易和登记问题的发生。同时,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还应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如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举措,制作专题节目,引导群众重视防范虚假交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市场行为的规范与从业人员素质密不可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善于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精神实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影响,自觉遵纪守法,树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工作理念。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从业人员要审慎对待手中的权力,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仔细检查各项交易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四、强化行业监管
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治理工作的深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还应积极推进监督管理体制的创新,将监督检查、网络信息公开、社会公众监督手段综合于一体,充分发挥内外联合监督的优势,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行为。
首先,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强化房地产市场动态巡查,以及重点楼盘销售的执法监督,及时查处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惩处。各级管理人员积极落实岗位责任制,运用多种预防手段,严格对交易环节的监督制约。其次,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服务网络,作为社会信息公开的平台,将房地产交易生成的资料信息录入系统,便于权利人随时查阅信息。同时对于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仲裁结果、违法违规单位查处等也应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使社会各界增强法律意识。最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还应充分发挥公众力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发现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举报,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反馈,从而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
中图分类号: F9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1
前言
近几年,我国不断增加了支持新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力度,尤其是在可持续发展背景下,低碳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其主要指的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通过大力创新制度与科技、开发能源以及产业转型等方法来将能源消耗减少,降低废弃物排放量,进而不断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共同发展。近几年,低碳经济在我国各个领域中不断受到重视。发展低碳经济不但能够对生存环境起到保护的作用,而且还可以有效优化与调整经济结构,如此一方面可以切实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一方面还可以推动新能源的开发。房地产是高排放量以及高能耗的行业,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上升。房地产业需要加快向低碳化方向发展。
一、低碳经济对房地产经济产生的影响
1.使得房地产业成本增加
当前,因为受到我国技术发展水平影响,低碳技术水平难以得到有效提高。就目前我国打地产发展看来,如若大力运用低碳技术,容易增加房地产成本,需要不断加大相应资金来开展技术研究。此外,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传统能源得到取代,所以在研发与使用低碳技术时其成本较高。将该技术运用于房地产开发中会大大增加建筑成本。尤其是目前主要的中小规模的房地产业,在实际发展是资金并不宽裕,从而致使其难以广泛运用低碳技术。
2.使得房价抬高
目前,在我国房地产行业中,要想实现低碳经济发展,则必然要加强研发新能源与新技术的力度。如此一来,企业必然会大力宣传建筑材料以及能源的先进性与优势,从而将房价提升。而且将低碳技术运用到房地产建设中,必定会提高整体建筑质量,而其价格必定相应上升。所以在低碳经济发展下极易导致房价抬高。
3.会在短期内抑制房地产发展
发展房地产必须要由充足的能源供应作为基础,因此其不但需要用到大量能源,并且能耗极高,尤其是房地产业具有较高的排碳量。在低碳经济背景下, 如若离开了充足的能源作为支持,则必定会抑制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二、低碳经济背景下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创新发展策略
1.制定低碳地产发展政策
就目前来看,我国经济环境具有一定复杂性,并且其经济发展不确定性较强。在此背景下,如若缺乏完善的低碳地产发展政策,则要想发现低碳房地产必定会面临诸多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则容易致使违法行为增加。在发展低碳房地产时,因为其犯罪成本较低,且所获得利润非常可观,所以具有较高犯罪率。不仅如此,还会出现虚假房地产价格等现象。因此,在目前低碳经济背景下,房地产发应当要不断完善各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积极完善房地产经济管理体制
在以往发展房地产时便有诸多问题存在,加上当前所提倡的低碳经济,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房地产的发展,随之所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其面临的市场环境也日渐复杂。如若依旧采用以往的政策来管理房地产经济,则必定难以获得成效。所以,在应当要全面分析房地产市场环境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规章制度,积极健全低碳背景下房地产经济管理体制,保证在低碳经济背景下房地产得以健康发展
3.科学策划房地产业的发展目标
当前,我国体制变革速度不断加快,为了适应变革的需求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经济结构与发展方式亦有所改变。当前要求房地产实现低耗能、低排放。所以,要全面分析我国经济结构,为低碳背景下房地产如何继续发展做出策划,对于房地产低碳经济下发展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予以指导和扶持,让房地产业能够平稳发展,降低由于低碳经济而对房地产业造成的经济影响程度。
4.绿色环保材料与技术地采用
对房地产行业来说,要想在低碳背景下实现自身良好的经济管理成效,绿色环保材料与技术地采用是十分重要的一项措施。得益于我国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现阶段在房地产行业中材料与技术在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程度地提升,在这种情况下越来越多企业将其应用到自己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去,并且经实践证明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其次,以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性能源技术地成熟,将它们应用到房地产项目建设与后期使用中也是实现低碳环保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此,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要充分结合自身项目建设实际,以及相关指导要求在房地产施工中采用绿色环保材料与技术,进而实现良好的低碳经济性。
5.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低碳经济相关法律
虽然得益于我国近些年来经济社会高速增长,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迅猛增长态势,但从实际情况分析来看行业中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而在这之中房地产低碳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便是代表之一。也正是由于这方面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导致了低碳房地产因缺乏强制性以及权威性而无法得到很好地发展。例如,目前低碳经济房地产关于碳排放量并未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来予以规定;另外部分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所致,针对一些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着处罚力度不强等情况。对此,为了促使低碳经济背景下房地产经济管理发展,我们应当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所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业协会以及一些地产巨头等就房地产低碳经济法律法规进行商讨,随后将初步意见向社会公布并征集意见或建议,这样一来有助于确保所制定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性。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低碳经济背景下,房地产业必然会朝着低排放、低能耗的节能环保方向发展,@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多方坚持不懈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这个目标。
参考文献:
Abstract: China real estate economic management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mainly has: the target punch-drunk, lack of policy for stability; Mechanism imperfect, management form now;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system is not sound; Should take the following measures: make longer-term development planning, directing short-term practice;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ensure the management work earnestly implement in place; Perfect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Keywords: real estate; Economic management;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放开,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快速崛起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联动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当前房地产行业繁荣的表象上,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亦使房地产业发展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所在。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速度过快;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缺乏、抗风险能力弱;房地产产业整体素质低、产业化运行效果不佳;房价高居不下普通百姓压力大;房地产交易、中介市场规范性有待加强。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业发展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房地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之大,政策之多及集中,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增长的势头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升级的现象。以由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体实践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充满艰辛。
1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模糊不清,政策缺乏连续稳定性
近几年来,我国多次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错误的认识,导致政策目标的短期性严重,缺乏前瞻性。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长期规划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政策的不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产整个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出现上下波动,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如经济适用房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都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思路不清、目标模糊的有力说明。
近年来,国家为调控房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以及一系列的税收、金融政策,而房价并未随着政策的出台随之而降,而是稳步上升,之间虽有小幅的下跌,但之后的价格反弹恢复速度之快,着实让人看不到调控的效果。2004年以来,国家一直在调控房地产市场,直到2007年对房价调控的下的猛药,而到2008年9月却又无疾而终,之后政府出台了很多措施刺激房地产,这就直接导致了2009年房价的暴涨。
政策调控的手段过于单一、忽左忽右,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房价高涨的问题,政策的变换似乎换汤不换药,治标不治本,从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国家的行政资源,也不利于稳定民生,一会出台降税费鼓励居民买房,不到一年又出台二套房政策,让原有刚性需求购房者打了退堂鼓。购房者、开发商已经慢慢对国家的一系列调控感到麻木。左右为难的楼市调控不幸沦为被鄙视的“保经济增长的工具”,“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成为“房价”的剂,如此依赖房地产的国民经济结构在业内人士看来简直是莫大的讽刺,这种“口号图腾”如此下去未来势必吸引不了消费者的眼球了,到头来百姓得到的更多的却是伤害。
1.2 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多个年头中,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的。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例子。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
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范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间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要解决高房价的问题,就要从现在体制入手,改变现有的体制,对超量土地房产征收物业税、房产税等方式创造财政收入,这样既体现了公平性,也保证了政府有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不是依靠卖地、收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必须做大的手术,术后还得辅予药物治疗。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由于具有相关产业链较长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业发展的措施,而房地产业的率先复苏对我国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保持经济稳步增长更起到了积极作用。正因为如此,我国很多地方政府都把房地产业作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 依靠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本身也不具有长久的可持续性。各地政府之所以纷纷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这一行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但是,过分依赖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很难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我们应该以保障民生居住为首,通过加大保障房的建设,让居者有其屋,支持改善性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
1.3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上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明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国务院名义牵头颁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办的名义的,如国八条、新国十条等,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入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2 相关对策分析
2.1 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短期实践
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都面临着重大调整。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解决普通民众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品质的重大作用及其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独特地位。
在把握住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前提下,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在追求短期效应的同时更应确立长期发展目标,以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以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和谐、良性发展。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做充分祥实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出台房地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才是确保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
同时,针对性地把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分解为中短期目标以指导实践,更有利于理顺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关系和局面和对症下药。如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前提下,从短期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来看,着重点在于对房地产市场清楚界定和功能区分。对于满足消费的房地产需求要合理引导,政府要切实负起提供社会保障的职责,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于炒房类房地产投机行要从税收、金融及其它方面加以限制。
2.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法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更大的扰乱。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融资是房地产业发展链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然而,在房地产融资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许多潜在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融资结构单一、间接融资比重过大,银行面临信贷风险
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结构比较单一、间接融资比重过大。房地产开发的三个阶段(取得土地的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销售阶段)每一阶段都离不开银行资金的支持,房地产开发所需资金仍约有60%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间接融资的比重依然过大。虽然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开发商提高了贷款门槛,使融资模式出现了多元化趋势,但是短时间内仍无法改变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格局。房地产业的这种高度依赖于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必然会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一旦投资失败,银行无疑将成为房地产业风险的最大承担者。
2.对房地产融资的限制因素太多
融资,不单纯是为建设和发展聚集资金的问题,它实质上是一种以资金供求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配置过程。房地产企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做后盾,单纯的依靠内部融资是不能满足资金需求的,更多的资金要通过外部融资来获得,因此,外部融资应是房地产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形式,目前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融资、利用外资、产业基金、房地产信托等。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的融资仍然主要依靠信贷融资,其它融资方式受政策、金融体制的影响及制约较大,因此其发展比较困难,有很大的局限性。
3.银行贷款方式及金融创新太少
房地产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其特点是:开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这必然要求房地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才能更好的运转下去。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而银行现有的几种贷款方式的期限都比较短,这就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这一特点相矛盾,再加上我国金融创新少、融资方式有限,所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将十分困难。因此,我国房地产的贷款方式及其他融资方式有待拓宽和创新。
4.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影响融资渠道拓展
目前,与房地产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关房地产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仍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体系,缺乏相互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操作困难,直接影响房地产融资渠道的正常展开。例如房地产基金被业内人士认为是最好的直接融资方式,房地产证券化的概念已被大多数业内人士所接受,但是最关键的法律条文还处于真空状态,使金融创新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
二、房地产融资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我国房地产融资出现上述问题,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还不完善,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对于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应对症下药,逐步完善,真正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这些问题的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房地产金融缺乏创新工具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房地产金融创新工具较少,无论是对房地产企业贷款还是对个人住房贷款仍是采用抵押、按揭等原始方式,房地产金融创新工具非常缺乏,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而专门设计适合不同房地产企业和居民支付能力的多样化贷款品种。
2.房地产金融体系效率不高
金融体系的核心作用是将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最大限度地将金融资源从过剩方向需求方融通。目前,我国金融资源的融通循环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顺畅,金融资源并不匹配。一方面,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却存在大量闲置的资金,无法找到合适的对象进行投资。因此,我国房地产金融的资金融通效率是低下的。
3.房地产金融体系还不健全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缓慢,其体制和制度仍存在着较大缺陷,如监管机制不到位、股权分立、缺乏信用保证等,这势必会导致许多金融产品不能得到有效运用。此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不成熟,致使房地产的各种融资方式至今仍没有较大发展,从而导致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这不仅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而且又给经济运行带来一定的金融风险。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证券市场的改革力度,真正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精神和要求,推进资本市场开放和稳定发展。
4.与房地产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由于我国与房地产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所以严重影响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的规范发展及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的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在房地产市场中,消费者相对而言处于信息缺乏的一方,同时又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在市场博弈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加强对房地产和房地产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对房地产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实行监督,有利于改变消费者的不利地位,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我国房地产价格指数在2008年出现短暂下跌过后,即再次上涨。2010年中央出重拳遏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到目前为止,虽然销售量有所萎缩,但价格依然保持坚挺。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快速崛起并成为我国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带动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业发展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增长的势头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升级的现象。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体实践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充满艰辛。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现状
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单位一般都在一定程度建立了企业的经济管理制度,在基本业务管理方面算是有章可循,但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经济管理存在许多误解,这就使得企业经济管理相对薄弱,经济业务的随意性变大,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企业在这方面比较混乱。首先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秩序混乱,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扰乱单位会计工作。其次,法人内部监督机构作用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监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作用。再次,法律意识薄弱,部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投机取巧,执法不严,姑息将就,拉人情给面子的现象普遍,管理松弛,造成了一系列经济犯罪。企业经营层以及普通员工的素质不高,人力资源政策不健全。
二、房地产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错误的认识.导致政策目标的短期性严重,缺乏前瞻性。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长期规划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政策的不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产整个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出现上下波动,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如经济适用房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都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思路不清、目标模糊的有力说明。再者,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经济管理处于被动的位置,忙于具体的事务管理和救火中,缺乏长期规划,事后调控居多,造成“一放就乱。一放就涨.越管理越升温”局面的出现。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的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前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国务院名义牵头颁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办的名义的,如国11条、新国四条等,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交易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人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2.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多个年头。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细则在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误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三、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化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影响更大的扰乱。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国内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地方政府的调控行为失当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垄断地位,如土地所有权垄断、土地经营权垄断、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式的垄断等。国家控制了土地一级市场,而房屋开发只有遵循开发商模式,政府严禁城市居民或者企业以其他方式开发房屋建筑。出于掠取垄断利润的角度,房地产商以各种各样的手段压缩住房的供给数量,加大供求差距,造成房价的持续升高。另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住房需求急剧增加,城市土地体现出巨大的商业价值。于是,城市自身也成为政府投资的最大资源,政府为了获得高额税收,增大了土地成本,必然带来房价的飙升。反过来,房价的上涨,地方政府将从土地中获得更多效益,因此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很难在地方落实。
2.缺乏金融基础体系
虽然我国房地产经济已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基本形成制度建设与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需要进一步调整房地产信贷结构,而我国房地产贷款仍过多倾向于开发贷款;二是住房消费信贷发展的问题,住房消费贷款的大量发放给银行资产带来一定风险;三是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及比率进一步扩大,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
“低进低出”的运营方式造成资金使用率的降低,失去了公平。
3.房地产经济法律不健全
当前,我国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经济的市场管理作为一个从开发、建设到交易、后期管理的系统性过程,在我国还没有一部可以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落后,带来很多法律漏洞,不利于房地产业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改善房地产经济的有效对策
1.进一步强调政府职能
一方面,强调政府的经济职能,促进市场成熟化发展。以当前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现象来看,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还在繁荣期,房市处于有利上升阶段。但是从市场发展规律来看,近期我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了房地产调控,这种调控的目标并不是让楼市崩溃,而是引导房地产市场步入成熟、理性、稳定的发展阶段,并投入更多性价比优越的房地产产品。另一方面,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确保地价的合理发展。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对GDP的增长具有带动作用,同时房地产经济依赖于市场需求的发展,应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由于房地产业是一个土地和金融相结合的特殊产业,其中,土地是极度缺乏供给弹性的因素,而金融资源则是可以无限供给、具备流动性的因素。如果房地产业过于深入投机要素,就会在短时间内产生经济泡沫,而房地产市场如果资金链断裂,泡沫经济也会随之崩溃,必然会对关联产业产生致命影响。
2.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行业,而金融业是经营货币的单位,二者通过资金纽带,建立了互相依赖和互相促进的密切关系。一方面,金融业的介入和支持是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任何一项房地产开发,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开发直到建筑安装、销售,每一环节都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没有金融机构的参与和支持,舍弃财务杠杆的巨大作用,对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另一方面,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业的发展。由于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房地产成了金融机构贷款的最佳抵押品和投资品。当今,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都十分重视房地产金融业务,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信贷资产的比例一般占四分之一。
1.房地产金融概念、特点和职能
1.1房地产金融的概念及特点
房地产金融是指与房地产开发生产、流通、消费相联系的资金融通活动和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它具有资金融通量的巨额性、金融期限结构的长期性、金融债权的可靠性以及金融债权的流动性较弱的特点。
1.2房地产金融的职能
首先是筹资的职能。即金融机构通过动员、吸引储蓄,筹集社会资金,以满足房地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其次是融资的职能。即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市场,将筹集的社会资金合理灵活地分配、调度到房地产开发建设(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各类房地产和各房地产企业以及个人中去,支持房地产开发和消费。
最后是运用货币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职能。当房地产需求过旺、投资过热时,收紧房地产贷款;而当房地产需求不足、市场疲软时,则扩大房地产信贷,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2.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
2.1融资渠道单一,以银行贷款为主
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比较晚,融资体系不完善,而房地产企业又是资金密集型企业,其经营过程中的买地、开发、建设、出售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巨额资金,为保证正常运转,房地产企业只能依赖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模式。
据资料显示2006~2011年间,我国对房地产的银行贷款不断增加,从2006年的5263.41亿元到2011年的12563.79亿元,6年间增加了38.7%,住建部2010年调查显示,房地产企业平均每个项目61%的资金是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包括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建设单位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2.2房地产金融产品稀缺,创新能力不足
房地产金融主要包括项目融资和住房贷款。住房贷款作为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重点,要求金融机构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开发新产品来满足用户需求。虽然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有组合贷款、储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按揭贷款四种形式,然而随着现在人们收入的提高,金融机构只有不断开发符合时代潮流的新产品才能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
2.3政策法规不完善,影响融资渠道拓展
从整体上来看,目前针对房地产项目金融方面,我国尚未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房地产金融法律法规缺乏相互一致性与协调性,实际操作存在困难,严重滞后于房地产经济的发展。在房地产融资多元化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新兴的融资工具,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这些金融工具,房地产金融市场就会很容易陷入混乱的局面。另外,成熟的房地产经济是依靠市场手段来调节的,但我国现在仍然靠政府干预来规范房地产业的发展,如目前的“限购政策”,限制了一部分购房意愿,导致一部分社会闲置资金无法进入房地产行业,这样并不符合市场规律。
2.4房地产金融监管不力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类企业,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会导致部门银行或者银行内部分员工重视利益而轻视风险,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风险和监控都不够。
2.5房地产企业负债率持续处于高位
从2011年我国部分上市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情况,可以看出大部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在80%~90%之间,ST兴业的负债率则高达968%,企业的高负债率增加了其运行成本。同时,一旦运行出现问题,其影响会波及银行、建材等多个行业,不利于经济秩序的稳定。
3.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对策建议
3.1拓展融资渠道,降低对银行的依赖程度
在美国等拥有完善发达资本市场的国家,有不动产信贷、房地产信托基金、退休基金、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渠道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银行贷款只占美国房地产业资金来源的15%,而将近75%的资金来源于资本市场上的社会公众投资。这样,一方面解决了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依赖程度高的难题,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大众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使其可以享受房地产业发展多带来的经济利益。
目前改善我国的房地产业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目前债券融资额度一般为股票融资额度的3至9倍,债券市场在资本市场中占据重要位置,发展潜力比较大,政府应积极改革债券发行的审批制度使债券二级流通市场得以完善。另一方面,股票市场应改变现行的对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封杀,通过完善分红、少数股东权利制度等安排来规范房地产企业的“圈资”行为。
3.2建立完善的住房金融产品创新体系
除了传统的四大融资方式外,金融机构应该根据不同收入、年龄、心理者的不同需求来创新更能满足其要求的金融产品,并形成有效的产品研发激励机制和建立专业的研发机构。金融系统应为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以及住房金融品种的不断增加而不懈努力,在现有住房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挖掘,实施创新,设计出服务于不同群体的住房金融产品供应体系。
3.3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为确保房地产金融业的有秩序发展,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首先,将房地产金融方面的法律条款放入基础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中,如《商业银行法》等;其次,根据房地产金融业的特殊性,针对性地制定专门的政策法规对其运行进行规范,如开发商项目资金管理条例;最后,完善房地产融资模式的具体操作法规也是极其重要的。
一、引言
自从我国放开房地产市场以来,短短几十年里,房地产已发展成为我国经济体系的支柱产业,对提高人们居住条件、地方收入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房地产市场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房地产不断占据着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房地产发展过快,使得整体抗风险的能力较差,运行存在较大风险,另外,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交易及二手市场一直不够明朗。正是由于房地产关乎民生,责任重大,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各种问题,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管控力度,但效果不够明显,一些本质的问题仍然存在,房价仍处于增长的态势。可见,我国房地产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持续健康发展的房地产之路仍然任重道远。
二、房地产宏观经济管理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管理形式化,机制欠完善
近些年,政府推行了很多管控政策,但是大多执行不到位,出现流于形式的现象。一些政策存在争议,操作性不强,不能及时颁布实施细则。另外,从国家自上而下的管控方式来看,国家和地方一直职权模糊,定位不明确,两级监督未能起到应有的管控效果,经济管控形式化,机制不完善。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仍处于发展的高峰期,不仅是地方经济的支柱,也是地方财政的重要力量。政府不断抬高地价,拉高房价,开发商往往又与政府合作,内部交易为常事,房地产管控难度加大,国家宏观政策往往成为形式,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另外,房地产市场涉及土地、金融、开发商以及政府等多个部门,协调不到位,往往容易出现沟通不到位、脱节的情况,管控流于形式。在一段时期内,房地产业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当国际金融危机的时候,房地产行业通过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激励措施,对国民经济起到了的增长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也正是因为这样,好多地方政府都将房地产作为支柱,认为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作用。但是,房地产应该以人民居住为首要,这才是人民所需,是正道。为了解决房价一直居高不下的问题,首先必须从当地政府抓起,本着公平的宗旨改变房地产体制,对于计划外的房产征收一定的税收,在体现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满足政府比较稳定的财政收入。但是,体制的改革还需一段时间,需要其他辅助手段,才能予以实现。
(二)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从其他国家房地产发展的经验上看,完备的法律法规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和基础。我国当前的房地产处在迅猛发展的阶段,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应涵盖从开发、建设、交易一直到后期管理的全过程,但是目前还未出台一部适合房地产的管理法。当下,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显然不能够满足房地产快速发展的情况,从而使得法律真空愈加增多。此外,我国主要还是靠行政力量来管理房地产宏观经济,很多文件是以国务院名义签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的名义,比如国十条等,但不能体现法规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等特点。虽然已初步建立起了某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尚不够完善,造成房地产以及土地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也有部分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落实,使其应有的效力打了折扣。
(三)管理目标不清晰,政策不够稳定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管理目标一直都是限制房价过快过涨,让老百姓有房子住,实现市场供需平衡。但我国房地产市场在认识和长期规划方面很模糊,有的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错误观点,政策目标没有远期规划,加上政策目标模糊,短期与中长期规划不一致,政策缺乏稳定性,给整个房地产行业的正常运行带来困扰。政策的漏洞还让一些投资者有机可乘,干扰正常秩序,如经济适用房等。在调控过程中也出台过很多政策,但是房价反而涨得更快。房地产政策调控的方式不灵活、不持续,不能从源头上解决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政策虽然在变化但总是不能根本改变,治标不治本,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对行政资源的浪费,对稳定民生产生不利影响。刚降税费要鼓励人们买房,还不到一年时间又提出二套房限制政策,使得本来的刚性需求受到限制。由于政策摇摆不定,购房者和开发商已渐渐对调控政策变得麻木。左右摇摆的调控政策已经沦为保增长的工具,原本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俨然已成了房价暴涨的剂,过度依赖房地产的经济体系已成为莫大的讽刺,这种口号式的经济管理政策如此下去肯定不能再有效吸引消费者的目光。
三、房地产经济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制定长期目标,指导短期实践
当前正是改革的攻坚时刻,国家的经济发展正面临着结构性的调整。房地产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改善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以及促进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在立足基本国情的基础上,理顺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思路,在保证眼前效益的同时也应该确定长期的目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对当前房地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房地产业的中长期目标,方是保证房地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与此同时,把经济管理的长期目标析出中短期目标来指导当前工作,才能理顺当前复杂的市场关系并且提出针对性措施。例如,鉴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现实条件,短期内房地产市场应着重对市场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功能区分。对房地产的消费需求要科学地进行引导,政府要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而对房地产投机的行为应从金融等方面进行限制。
(二)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要实现国家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就要逐渐完善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完善的房地产法律体系,达到市场的规范化和房地产宏观经济管理的合法化。要通过法律有效约束政府出台相关经济管理政策,避免过多、过频繁或摇摆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干扰。同时,要用法律确保建立并实施房地产业全方位、多层次的宏观调控措施。此外还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保证现有法律的实施,并促成出台《房地产法》,规范开发、交易、中介以及后期服务等房地产涉及的各个环节,提升房地产政策的稳定性以及严肃性,使房地产经济管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三)健全管理机制,保障管理落实
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改革其经济管理体制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必要途径。要清醒地认识政府对市场起到的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干预,建立起对房地产业发展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还要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和职责,地方政府要在房地产业的宏观经济管理上与中央步调保持一致,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调控政策。此外还应探索财税体制改革,减小地方财政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提高地方落实国家政策的积极性。
四、结语
在房地产迅猛发展的同时,政府必须认真分析房地产行业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加以重视。在这个关键时期,我国政府必须正确对待,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不断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房产经济管理办法,不断改革创新我国的房产经济管理,才能保证我国的房产经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指导房地产发展。
(作者单位为北京大栅栏永兴置业有限公司)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
我国房地产业融资主要靠银行贷款和间接源自银行贷款的部分自筹资金,并不断提高自筹资金比例,2008年,自筹资金比例高达32%;次年涨至34.5%,2010年高达37.6%。这些自筹资金大多是房地产企业变通来的银行贷款。大致上,房地产企业源自银行资金过六成。房地产企业风险分担机制的融资方式尚未形成,银行承担了其中大多风险。
(二)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受限于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发展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在起步,开发商普遍凭银行资金实现地产整合,并未确实凭其资本实力和手段进行地产开发。单一的金融产品和闭塞的融资渠道使房地产业融资市场发展受阻。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普遍和资本市场相互独立存在,导致银行业务单一、资产结构失调、资金流动失衡与效率、收益不对称与风险,深入、持续地合作与房地产业很难实现。充分意识到商业银行受限于传统业务后,房地产企业谋求资本市场发展之路已是必然。
(三)有待完善占比很小的融资和债券融资
受阻于政策和法规等因素,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债权融资占比低,直接上市融资难。沪深上市的房地产企业仅百家,不足总数的0.5%;已上市的,因大业绩波动可再融资的少。房地产企业全部融资中,债权融资比重逐年降低,且占比小;外资利用绝对额增加而占全部资金比重逐年降低。相较于我国房地产金融,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成熟,房地产金融市场发达,银行贷款、企业上市、债券发行、房地产信托等都可实现其金融融资,且风险低。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金融体系未健全,政策限制太多
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也得到了很好地发展,但缺位监管及信用保证匮乏等市场体制问题依旧说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仍有待于完善,目前,金融市场发展只能靠政府硬性门槛和条款规定来规范。并且,房地产业企业自身规模、自有资金及高资产负债率等问题并不配比与其资金密集度,从而导致现有金融市场融资渠道闭塞。房地产业不能有效使用大多金融产品及融资方式,从而使资源有效配置极大受限、投融资需求契合受阻、资金融通率受制。
(二)缺乏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创新
我国一直都受限于现有房地产融资渠道,相对地,银行贷款作为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资金源,贷款品种较单一,很难契合与房地产业自身需求,因此,迫切需要创新金融产品。但是,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匮乏一直持续,房地产融资因无与其相适合的融资渠道和产品支撑而难于进行。鉴于此,根本地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难问题,迫切地需要改革、创新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及贷款方式。
(三)未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拓展也受限与我国不健全、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过多地受限于现行法律法规,而不能拓展房地产企业一级市场。比如,严格限制的股票债券发行导致房地产企业无法实现凭资本市场获取资金。另一方面,部分领域的法律真空。例如,现阶段,依旧未对产业基金专门法律法规进行限制和规范,从而导致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无法可依,很大程度上使其融资率受影响。
(四)较低的房地产企业综合素质
近年来,持续升温的房地产业发展前景,激增了我国房地产商数量。而今,我国房地产企业累计逾七万户。然而,我国房地产企业的一般特点是小规模、较低的开发能力和高风险。很多房地产企业运作随意性大,欠缺规范化操作,较大地差别与国际先进水平,行业综合素质不高,从而企业融资不易。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对策
(一)积极促进发展房地产业信托
就物业投资持有而论,房地产信托是长期的。受扶持与一定政策条件,出现很多机构投资者,使房地产投资更具长期化,从而可使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大量短期交易行为极大地降低,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更有利。与此同时,REITS基于机构投资者角度,更可突出其专业性,更理性地要求其回报率;作为房地产投资市场主体,REITS对非理性及违规投资的降低更有利。基于此,积极促进发展房地产信托势在必行。
(二)加快发展房地产企业债券
房地产企业债券的发行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结构的改善。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融资结构失调,普遍长贷缺乏而短贷多。企业债以中长期为主时,为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源相对稳定,对房企融资受影响与信贷政策,及依赖于信贷融资的降低有利,最终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结构的改善。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资金较大的需求和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使间接融资的负债成本提高,鉴于此,银行贷款由企业债券取代有利于财务成本的缩减。
(三)逐步拓展股市规模
房地产企业上市的融资规模大多较大而融资成本低,不用还本给投资者,无需将利息支付给投资者,从而使其经营成本缩减。上市后的资本运作,可提升企业服务,经增发、配股等转嫁银行风险,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当前,国家加大了房地产企业上市审批难度,上市融资的捷径是其选用时间短、成本低的借壳上市。因此,扩大房地产企业融资,不断拓展股市规模不失为有效的方法之一。
(四)创新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
就我国房地产业融资难问题来说,改革和创新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发展多元化融资很必要。多元化融资有利于融资风险的降低和资本利用率的提升。针对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为保证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笔者以为可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创新新型融资方式,如租赁权融资、权益性融资等。
四、结语
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融资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房地产企业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融资途径,一方面应提升资本利用率,并借鉴国外经验,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以逐步解决融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建华.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探析[J].金融经济(理论版),2009.
引言: 目前中国是全世界公认的房地产市场大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中国的房地产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促进国民消费、刺激扩大内需、促进拉动投资、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城市面貌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带动了建筑建材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尽管房地产行业给社会带来了如此多的益处,但是目前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还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比如,新型城镇化将导入大量就业人口到城镇,无疑,房地产行业将从中受益。但专家表示,房价太高使得人口“进不来”,阻碍城镇化发展。另一方面,“人口进不来”又阻碍了城镇化发展。
一、房地产经济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受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及种种政策的影响,房地产业近几年得到较快发展,人民居住水平明显改善,但是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房地产投资出现区域性失衡。
房地产投资大量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尤其是大城市,而中、西部及小城镇投资不足。?
2、房地产投资出现结构性失衡。
主要表现为投资主要集中于一般商品房、高端住宅、写字楼等,而供中低收入阶层居住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严重不足。一方面,高收人者投机炒房,低收人者却无力购房;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增长迅速,但空购率也在不断提高,出现了所谓“二元结构”,一旦矛盾集中爆发,后果不堪设想。?
3、房地产投资增长起落过大,不利于经济平稳增长。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房地产投资同固定资产投资一样,大起大落。
4、炒房团体日益壮大。
炒房是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投资行为。由于政策影响,房市攀升,一些人借机囤积房源,转手获利,这一类的特殊投资行为被称为炒房,它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炒房有一般性炒房,也有违法性炒房。违法炒房行为也是炒房团(炒房者)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市场,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的集中表现,它们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炒房团的危害:其一,抬高了劳动力成本,削弱了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其二,进一步加剧社会贫富差距。其三,透支社会财富、抑制社会有效需求。其四,削弱整个社会的风险承受能力。其五,扭曲了整个国家的产业结构。其六,不利于城乡二元结构的融合。
其七,不利于发达地区的产业升级和企业家创业精神的发扬。其八,促使地方政府产生房地产依赖症。
二、房地产经济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集中在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自2003年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调控工作从未停歇过,每年都会出台相关政策力图调控房价。但是数年来,为何中国多数城市目前的房价是屡调屡涨,越调越高,下面就简要列举目前的房地产经济管理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1、管理目的模糊不清,缺乏明确的相关政策
近些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以控制房屋供需平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为目的,然而缺乏一些相应的合理规划,缺乏长远目光。在国家政策方面,存在短期政策手段与长期规划相背离现象,为投机倒把者留下漏洞。
2、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的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前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交易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人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3、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十几个年头。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三、房地产经济管理建议?
(一)制定长期发展规划, 指导短期实践?
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解决普通民众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品质的重大作用及其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独特地位。在把握住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前提下,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在追求短期效应的同时更应确立长期发展目标。以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以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和谐良性发展。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做充分实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出台房地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才是确保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体系?
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协调配合,注重分类指导,提高房地产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中介服务和持有等环节的税收政策。强化房地产经营风险防控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问责机制,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法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
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仅河南省年开发建设面积就达到1.6亿平方米,开发投资额1500亿元,房屋设计、建造日益复杂多样;各地房管部门都把市场和权属登记管理做为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正朝着“以图管房”的方向推进;日益完善的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日渐增强,都要求房地产这种不可移动、长久耐用、价值巨大的特殊商品做好权属登记和管理工作,房产测绘做为基础,就对其正确性和基础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产测绘的重要性及其现实意义
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不断攀升,一线城市房价已达每平方米数万元,二线、三线城市房价每平方米也已达万元左右,这样,商品房供购双方都高度关注房产测量结果,一个准确、公正、公开的房产测量体系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构建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有着积极的作用。第二,房产测量结果作为房产管理部门的永久资料档案,是处理产权纠纷、进行市场交易的可靠依据。第三,房产测量结果是进行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资料。
二、房地产测绘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建立保障了房产测绘依法运行
2002年12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对从事测绘活动和进行测绘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2001年8月修改施行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对房地产测绘在房地产管理中的作用做了界定;2000年《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明确了房产测量的目的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的资料,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范围及精度要求,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施行使房产测绘市场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房地产业的发展对房产测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1992年全国范围内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到1998年全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房屋已经商品化,房地产市场已经形成对房地产测绘提出更高要求
(一)房地产测绘需及时进行修测补测。随着房屋建筑规格品种日趋多样化,以及市场行为所带来的产权、结构变化,和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土地、房屋变更,应及时对房产变化进行修测补测。每个修测补测周期应在3-5年,以保证房地产测绘成果和现状保持一致。
(二)房地产测绘从业人员既要懂测绘,更要懂房地产。房管的测绘的另一要求,就是从业人员一方面要熟练的掌握测绘技术;另一方面要掌握房地产的业务知识,要熟练掌握房地产相关业务法律法规,以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房地产测绘科学技术变化
房地产测绘主要是运用专业仪器和测绘技术,来测定房屋面积的专业活动。基本内容有:平面控制测量、要素测量、房产分幅图、分丘图、分户图绘制、面积测算、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
房地产测绘的比例尺相对较大,分丘图多为1:500,分户图多为1:200。房产面积测算主要采用几何图形法计算。近年来,随着数字化办公水平的提升,房地产测绘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测绘设配和测绘手段正在不断地更新和变革:从过去传统的手工操作变为自动化和半自动化操作,从过去的皮尺、经纬仪、平板仪、钢尺到测距仪、电子经纬仪、全站仪、电子平板仪、GPS定位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