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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重点是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抓手,以档案工作全面快速发展为核心,以为首都经济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为此,北京将开展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工程和档案馆建筑建设工程,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项目、电子文件实时采集数据库示范项目、数字档案馆项目和市档案馆扩建工程、部分区县档案馆新建工程。北京将继续加强奥运档案工作,同时,积极举办档案展览,出版档案书籍,投入奥运文化建设。
北京市发改委官员表示,《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为“十一五”时期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前瞻性方向。规划是用来约束政府行为的,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监督政府未来五年的工作。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对新闻点的挖掘,让社会公众了解档案事业,了解档案工作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因此,《规划》形成后,要进一步重视对《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抓好《规划》的实施,重点抓好《规划》中的项目实施工作。
(本刊记者 王天泉)
重庆将建政府重大决策档案
最近,重庆市市长王鸿举签发第189号政府令,公布实施《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政府办公厅(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形成政府重大决策档案。政府重大决策档案,包括政府重大决策会议纪要、会议专项记录、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报送材料,以及决策过程中涉及执行评估、督促检查、公众监督和反馈修正等有关材料。”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还作了补充规定:“按照《档案法》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决策档案完整、真实。”有关人士认为,建立政府重大决策档案,是政府决策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重庆市档案局 陈 辉)
联动
青岛市档案局与市总工会携手开展文档查阅和政策咨询联动服务。今后凡在市档案馆文档服务中心查阅档案文件的利用者,如有涉及职工权益问题,均可现场通过网络视频向市总工会的咨询服务人员提出政策咨询。同时,青岛市档案局与市总工会将根据群众的需求,定期在文档服务中心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及相关辅导。为加强对政策咨询联动服务的组织管理,青岛市档案局与市总工会联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确保文档查阅和政策咨询联动服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青岛市档案局)
对“不作为”说不
宁夏吴忠市档案局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对全局工作人员“不作为”实施督查登记制度。该局专门成立了局工作人员“不作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具体工作。督查时采取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检查及局馆领导不定期抽查、个人举报等方法进行,由督查工作承办人及时作出记录,每季度填写一次监督检查登记表。
为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财政部于1996年6月17日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该规范一直使用至今,它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等问题作出了全面规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型经济组织的出现、网络技术的应用、企业社会责任的拓展与延伸等,使得企业的会计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因此从目前的要求来看,现行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在企业的实际执行中也存在着如何与内部控制协调一致的问题(唐洋等,2012)。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企业如何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嵌入社会责任的内容,从而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成为会计管理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规章制度的发展历程
2002年,我国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发〔2002〕1号)首次提出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问题,指出上市公司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等,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2006年9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指引》,要求公司应按照指引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自身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08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旨在引导各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2010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承担的对社会、对员工和环境的责任,具体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同时要求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同时不能忘记履行社会责任(肖荣,2011)。上述的规章制度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作了相应的规范和要求,并倡导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自觉披露。
二、我国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随着政府部门对社会责任问题的日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已成为学者关注的热点,他们从不同层面致力于该问题的研究,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课题组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1)》。他们的研究结果显示,2011年中国1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阶段性特征:(1)从整体来看,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整体水平低下,平均仅19.7分,26家企业得分为0或者负分,还有68.3%的企业仍在观望;(2)从企业性质来看,国有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数领先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从行业性质来看,交通运输服务业处于卓越阶段,电力供应业处于领先阶段,电力生产业、银行业、保险业处于追赶阶段,还有11个行业处于起步阶段,但大多数行业处于旁观阶段。并且根据润灵环球责任评级的统计结果显示,2011年沪深两市2 200多家A股上市公司中只有516家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比2010年多了45家。
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是有关企业在职工保护、环境保护、商品质量、慈善捐助、社区关系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建设和履行情况。而存在的问题是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中,除去强制披露的上市公司外,我国自愿披露的企业很少。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格式,导致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受到质疑,并且大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形式单一,内容不够充分,以定性信息为主,定量信息不足。这与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企业年报的要求依然局限在公司治理和财务信息方面,没有体现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社会责任信息的要求有关。
三、社会责任视角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若干修订建议
目前我国政府部门是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制定的主导力量,因此我们认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修订中完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将社会责任的相关内容融入到会计基础工作中:
1.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中明确规定会计人员要有社会责任感。会计人员在各单位会计信息造假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一现象,其根本原因就是会计人员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而会计人员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并非是先天性的,是受到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会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主要体现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另外还要让他们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和使命。因此很有必要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部分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除了遵守职业道德外,还要有社会责任感。
2.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中新增与社会责任相关的内容。要求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应当建立与社会责任相关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必须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同时扮演好“经济人”和“社会人”的角色,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企业必须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经营成本,但从长远意义上说,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经济效益的增加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
3.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新增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比例偏低,披露的质量不高,并且现行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内容随意,缺乏强制性的审计,因而可信度偏低。企业有效地承担和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成为一个一流的国际企业不可忽视的竞争力之一。因此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应根据相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章制度,披露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信息,等到时机成熟后还可以对它们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查企业是否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内容的可信度。
(作者唐洋为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S]. 财会字[1996]19号,1996-06-17.
[2] 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课题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1)[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3] 陈文婕.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J].湖南:财经理论与实践,2010(4):96-100.
[4] 许家林,刘海英.我国央企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研究[J].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6):77-84.
[5] 肖荣.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文献综述[J].北京:中国证券期货,2011(2):140.
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这主要归功于经济体制上的改革,它解放了生产力本身,极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但市场经济也给社会带来了些负面影响。如市场中的尔虞我诈、假货泛滥等现象,不但影响了市场的合理建设,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波及社会的和谐安定。
一
亚当斯密著名的“无形手”理论中提出了“经济人”的假设,“经济人”的趋利本性决定了他的理性原则:“付出最少,得到最多”。这条原则贯穿了一切商品经济活动,无论是商品经济阶段还是市场经济阶段,只要有商品交换行为,它就一定起作用。这是商品经济活动的利己本性决定的,换句话说,商品经济活动得以运行是以人的利己本性为基础的。诚如阿马蒂亚·森所说:“如果不是自利在我们的选择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常的经济交易活动就会停止。所以,无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人现象必然存在,经济理性原则必然支配着现实人们的思想,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要想实现这一原则,只能通过不等价交换的手段来完成,而不等价交换行为活动又要求行为个体采取不合理的行为,这也就决定了经济活动必然是无道德而言的,换句话说,社会道德带不来经济效益。“求效率,就不讲道德;企求道德高尚,就会失去经济效率;没有剥削,便不会有利润,更谈不上资本的增殖。可见,经济与道德、利己和利他这两种截然相背的价值取向必然导致二者的二元互斥,而经济必然性又以其自身的铁的规律在漠视着人的道德情感中为自己开道。有些学者不无偏激地说,市场经济制度是建立在“性本恶”的前提假定下的,“市场经济之被推崇,不是由于它是多么的‘高尚’或‘高级’,相反,而是因为它的‘低级’一它不要求人们都是善良的君子,相反,它是一种可以使鸡鸣狗盗之徒相互交易、相互合作(通过交易合作)发展经济的制度;因为它依赖的不是道德教化,不是人的善行,相反,它处处假定你不善,假定你不讲‘道德’,只顾私利,然后在此假定下,处处用合同、法律等制度去防小人,防范恶行,以此来保证人们较为放心地交易、竞争并合作下去。”因此经济学“不讲道德也不应该讲道德。”因此,只要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必然存在着不合理的行为,这也就是我国市场经济中难以杜绝不道德现象的原因。
可见,市场经济的本性利己与社会道德本性利他的二元互斥成为了道德建设的根本难题,因此,有些人提出了“代价论”,即市场经济,或泛义地说,经济发展的善总需以社会伦理道德的沦落的恶为代价。但这个论点受到了较多的批评。的确,假如市场经济根本不促进人们的人格与精神在某些方面的提高,那么单纯的更大的经济福利似乎不值得以伦理道德的牺牲去换取。此外,有些批评者还指出,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的本性是抽象不现实的,人的真正的本性是社会性,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人的本性是与社会制度本身联系的,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直接影响着个人的本性的发展。所以,他们认为“经济人”在社会主义国家根本不会存在,而巨他们甚至还提出了“公有人”的概念来取代“经济人”,但这很难让人信服,它无法解释人对经济利益追求的现实性。其实,亚当斯密“经济人”的本性利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以商品活动为基础的社会特定发展阶段,商品活动必然通过刺激人的这一本性来实现它自身的运转,但这只是社会发展的特定阶段才有的现象,它不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的发展必然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而且即使在市场经济时代,市场的利己性也只是作为社会的一个基础层面而言的,它不代表社会的所有层面,换句话说,社会自身发展的全面性决定了市场的道德性是不能抹煞的。
二
市场经济社会非但不会因为市场自身的功利性而排斥道德建设的可能,而且道德作为社会的产物,社会发展自身体制中内在蕴含了对经济主体的道德要求。
首先,社会发展促成了市场经济生活中独立人格的发育,以及与止匕适应的自由、权利观念的发展,为现代人的道德发展提供了新的可育班。自主、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的发展不仅引导人改善其物质生活境况,而且引导人发展真精神价值。当然,我们不可能在古朴的高尚与现代的高尚之间划出严格的界限,纯朴的高尚与现代的高尚都具有永恒的道德价值,但现代人的高尚必定是人的自由选择的价值。独立人格及自由、权利、尊严观念的发展也剥吏现代人全面介人社会公共生活从而拓展这些生活领域并发展其价值的重要促因。而目现代社会的民主化进程离开了与之同步的道德价值的社会制度也是不可想象的。
其次,社会自身发展要求市场经济对道德的积极肯定,并使其参与到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承认社会存在的“善”价值,为其提供正当合理的价值辩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道德体系寻求更高更合理的伦理价值理想,也就是说,她不是一般地强调社会功利或效率,而是强调社会的共同福利和共同富裕,强调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公正与和谐;伦理道德作为一种价值科学,其着眼点或根本价值导向总是指向社会整体的普遍价值和长远价值,高度关注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强调积极参与社会合作与实现个人自我完善的辩证统一;一定社会的伦醚德总是在社会生活实践的基础上,为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和人的自我完善提拱一种渠埔蓬驻想的价修宣求目标,道德伦理的应然性理想对于凝聚社会民心、提升社会文化精神,从而最终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构建提供必要而充分的精神资源。正是伦理道德的价值性、超越性和实践性构成了社会的价值支撑和精神力量。
最后,社会体制内在的经济生活中所要求的公平、诚实规则促成了个人支持公共生活中的社会正义这一核心价值。一个在市场经济生活中重视公平诚实规贝组的人往往倾向于在公共生活中对社会正义感的培养,而且也倾向于肯定道德德性的价值。虽然实际生活中也有反伦理地从事市场活动的人慷慨扶持公益的例子,但他们常常或者是对以往劣迹或某种其他用心的掩饰,或者是对池听经历的一种私辍的伦理上的转变的证明。所以,如果我在市场经济生活中是一个伦理的经济人,我可能在道德发展上有两种可能性。或者,我可能止步于做一个伦理的经济人,一个理智健全的通情达理的人,消极地遵守公平诚实的伦理准则,不去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但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则必定起而维护之;虽然在此同时我也抱有同情心,并且欣赏高尚的道德,但不打算身体力行之。或者,我也可能在做一个伦理的经济人的同时,积极地发展公平诚实的伦理规则,发展自己的社会正义感,发展自己的道德德性、同情心、公益心、奉献精神,以及自己对社会的共同价值的领悟,拓展自己的道德精神世界,成为一个道德的人。
三
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道德建设的要求,它是社会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与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而且,这种融于社会的适应性使社会道德本身不再是千古不变的僵死教条,而是与特定的社会阶段发展特点相结合下的新原则,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所以,我国的市场经济道德原则也正是在这一原则下建设的,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原则
在市场上,交换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能把特殊的身份带入市场,任何牛争汉荀啥破坏等价交换的原则。平等就是指作为商品交换者权利的平等,在交换规则面前平等。交换关系中的平等膺测反映在政治领域,就是民主政洽,人们在政治权利与义务上,在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如果说,在私有制条件下,由于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使得交换关系中的平等与政治上的民主萎琴育虚伪性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公有制,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的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才成为现实。这种平等关系不仅体现在经济、政治领域,而且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干群、父子、夫妻、兄弟、师生、朋友都是平等关系。平等原则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2.自主原则
市场交换的主体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利益的独立性,主仲有自身的利益,正是这种私利成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强大动为;另一方面是主体权力的独立性,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主体有权根据自身的利益与意愿来决定自己的行动,并承担行为的后果。所谓自主原则就是承认主体独立性,要求人们在相互交往过程中浮碗人他人的私利,并尊重别人的权力,尊重别人的意愿,不能随意干涉别人。作为主体自身,必须对白己的行为负责。
3.诚信原则
在商品交换中,交换的商品必须货真价实,以假充真,以劣充优,必然损害等价交换的原则。在现代,信用成为最广泛的经济关系,甚至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诚信原则成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诚即是真实,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清;诚的反面是伪,商品交换中的欺诈行为,人际关系中的虚情假意,即是伪。信即遵守诺言,言必信,行必果。诚信不仅是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是人际交往的普遍要求,所以,自古以来诚信原则就是做人的翡梦卞准则。
【中图分类号】 D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9-042-1
一、孔子“礼”的思想
(一)“礼”的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春秋战国时代,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阶段,旧的宗法等级制度及其礼仪规范陷入了严重危机,出现了所谓的“礼崩乐坏”的状态。当时孔子作为儒家的创始人,亲历目睹了这个时代的变革,感慨万千:“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臼诸侯出。”
(二)“礼”与当时的社会规范。孔子对“礼”推崇备至,把“礼”的内容也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不仅规定了伦理道德方面的各个思想范畴,也对社会管理层面的刑法制定了规范和指引,不仅如此,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被涉及到,最终礼由原本的风俗习惯转变成为一套完整的社会规范体系,成为一种调和社会矛盾,整合社会秩序,达到社会和谐的工具。
二、公民规则意识及意义
(一)规则。规则是关于人们行为的准则、标准、规定等等。更确切地说,规则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必须遵守的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保证了社会生活、工作、行为的有序规范,是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关系网络中,个体与个体之间普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要使这些联系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以保证某一局部的或整体的社会关系网络时刻处在健康、有序、发展的状态,所依靠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规则以及各个个体履行规则的意识和能力。
(二)公民规则意识。广义的公民规则意识是公民对各种社会规则或者规范的认同、自觉服从与遵守。狭义的公民规则意识是指公民在法治状态下通过对法律规范内在价值的认同,进而把法律有效地内化为其自觉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形成一种自觉的程序规则意识和自觉服从与遵守法律的自主自律意识。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其行为方式要体现理性精神和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具体地说,公民规则意识就是公民在对法律信仰、认同的基础上,积极主动、自觉地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这里既包括公民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也包括公民权理性实施的正当性;既包括公民积极主动、自觉地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也包括公民消极被动、或被迫地遵守和服从法律规则;既包括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包括公民的公德意识。
(三)培养公民规则意识的意义
1.培养公民规则意识,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运转。在现代社会,法律、制度、规则成为了维护公共生活正常运转的不可或缺之物。公民规则意识的树立和加强,使公民不仅能在外在的行为上遵守社会规则,更能在内心的道德层面自觉、自愿地维护社会规则的运行,并且对破坏社会规则的行为给予谴责。公民规则意识的强弱与否,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与文明的重要标志。
2.培养公民规则意识,是走出传统德育的困境的要求。公共性生活领域日益扩大的现代生活使得传统德育面临着向现代转型的困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守法”作为基本公民规范,表明现代公民道德教育对培养公民规则意识的重视。“守法”其含义不仅仅指任何公民应该遵守法律,而且包括遵守广泛的纪律、规章、制度。
三、借鉴孔子“礼”的思想,加强公民规则意识教育
(一)重视个人行为规则的修养。孔子认为个人行为规则最基础,他把个人修养的方法表述为“克己”。孔子要求人们时常自我反省,自我省察内心,从而自觉地抛弃错误,革新自我,提升道德境界;同时一个人在他人听不到、看不见自己言行的时候尤其要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即主体要有一种自觉和自律的道德精神。只有人人具备了内外结合的“克己”的功夫,形成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社会的安定有序才有最可靠的基础。一个公民,首先应注重自我的个人修养和提高自身规则素质,做一个按规则办事,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公民。
(二)重视家庭伦理规则。孔子强调“孝弟”作为家庭人伦规范的核心,也是“礼”的重要内容。孔子要求兄之于弟要友爱,弟之于兄要顺从,只有这样,家庭关系才能协调。家庭中伦理规则的落实,可以保障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一个公民,只有尊重家人,维护好最基本的家庭伦理规则,才能由此及彼,遵守其它的社会规则。
(三)要培养公民的理性精神。孔子人情与遵守规则遭遇两难选择时,孔子能抛弃私人情感,迁就社会规则。孔子对于规则的理性把握和踏实履行,反映了他身上强烈的规则意识。现代社会是一个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样化的个性化社会。现代复杂社会对分辨力、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的要求比前现代社会要高得多。在一个理性缺失的国度里,规则的普遍运行只能是一种奢望。理性的实质是人类思维与行为的根据,导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困境之一就是传统文化的重情感轻规则的价值取向。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广大基层社会成员在圈子社会中依赖亲缘关系和熟悉关系开展社会交往的习惯并未真正改变。因此,培养公民的理性精神,面对情感与规则的冲突和碰撞时,公民应能够理性面对现实,做出符合社会规则的选择。
参考文献:
一、厘清社会认知的内涵,完善幼儿园社会认知教育课程
我国学者庞丽娟指出,社会认知是认知的一个方面,儿童社会认知的发展受环境等外在因素的影响更大。在一般认知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后,个体社会认知能力更多地受到环境、教育等因素的作用,尤其是幼儿园教育能对儿童的社会认知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或者主要照料者往往更注重儿童认知的发展,相对忽视儿童社会认知的发展,而幼儿园教育则更为全面,且更注重幼儿对人际关系、社会环境、社会规则和社会角色等的理解。但是,目前在幼儿园课程中有关社会认知教育的内容比较匮乏。鉴于此,完善基于幼儿生活环境的社会认知教育课程就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认知是对社会性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认知,以及对这种认知与人的社会行为之间关系的理解和推断,即个人对他人的心理状态、行为动机和意向作出推测与判断的过程。因此,社会认知的内容由社会性客体及其相互关系所包括的内容所决定。在社会学中,社会性客体及其关系所包括的内容有:人与人际关系、社会环境、社会角色、社会规范和社会,学前儿童社会认知教育也应包含相应的内容。
1.关于人际关系的认知
从我国国情出发,3~6岁儿童对人际关系的认知应该包括对父母长辈的关系、同伴关系和与周围人的关系的认知。人际关系是人们在生产或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是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心理上的直接联系。人一来到世上,便处于人际关系之中。形成与成人、与同伴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人际交往前,儿童对于所要交往的人与自己的关系必须有所认识与理解,在这个前提下,儿童还要学习其中包含的社会规则,如与长辈交往必须遵循的社会规范――尊重长辈。只有在这些社会认知都成功发生的前提下,儿童的人际交往行为才会符合社会规范。因此,在学前期,帮助儿童认识人际交往中社会认知的那部分内容显得尤为重要。对同伴关系的认知是人际关系认知中的重要内容。在同伴关系的影响下,儿童能够很快地学习相应的符合社会文化的行为模式。通过与同伴的交往,儿童能够学习自己在群体中所扮演的角色,明了该角色所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益。
2.关于社会环境的认知
学前儿童社会认知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认识周围的世界,主要包括对家庭、社区、幼儿园、家乡、民族和国家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认知。在设计教育活动时,应该遵循由近及远、从具体慢慢过渡到概括的原则。具体说来,与幼儿年龄相对应,要从对身边环境的认知开始,先是家庭、幼儿园,然后是社区、社区中的公共场所,再次是家乡。至于对国家、世界等概念的认知则要到学前后期才能进行。例如,为了让刚入园的小班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的环境,可以进行一些相应的教学活动,首先让他们认识幼儿园的环境,幼儿只有认识了幼儿园的环境,才能产生安全感,进而喜欢幼儿园。大班幼儿则可以对自己的家乡、民族和国家有个初步的认知,甚至能够认识世界上的主要国家及其特点。
3.关于社会角色的认知
学前儿童社会领域的学习目的就是更好地促进社会化进程,社会化将一个自然人转化为一个适应社会文化、参与社会活动、履行社会角色的社会人。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环境中扮演着多种社会角色,如母亲、女儿、幼儿园教师、家长、妻子等。特纳(J.Turner)曾经对社会角色、自我意识与社会化的关系作过这样的论述:在社会角色的互动中,行动者总是以一种能够加强自己已有自我概念的方式来表现自己。自我意识和人格的形成与发展、社会角色的获得既是社会化的目的,又是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也许要让学前儿童完全理解社会角色的含义并不现实,但是我们可以选取幼儿能够理解的相关内容帮助他们积累相关经验。在学前期对儿童社会角色认知的教育可以从如下两方面进行:对自己和他人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所表现的不同角色以及社会上不同职业的人的认知。例如,警察是幼儿非常羡慕的职业,但是幼儿对于警察的认知并不全面,很多幼儿将警察定义为是抓坏人的人,有的则认为罚款的人就是警察。因此,对于警察这个与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职业,有必要进行一番介绍,以便让幼儿正确认识警察在社会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
4.关于社会规则的认知
社会规则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理解与遵守的规范,是个体社会行为选择及定向的工具。儿童是未来社会的主人,必须了解社会规则并养成遵守社会规则的行为习惯,因此社会规则的认知是儿童社会性学习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1)基本道德规则:即对是与非、对与错、爱和憎等道德问题的认知与判断。(2)文明礼貌行为规则:个体自身的素质和修养,人际交往与言谈举止的礼仪与规则等。(3)公共场所行为规则:公共卫生规则、公共交通规则、公共财产保护和爱惜规则等。(4)群体活动的规则:学习、游戏和生活等群体活动应遵守的规则,如排队、轮流、等待、礼让等。(5)安全规则:用以保护儿童安全的行为规则。
二、整合多种教育途径,全方位进行幼儿社会认知教育
社会认知教育和认知教育有着非常多的共同点,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将社会认知教育看作是认知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只不过其认知对象是有关自我、他人、群体关系以及内在心理过程等方面。社会认知教育的途径有许多种,幼儿园教师可以在一日活动中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运用。
1.创设有利于开展社会认知教育的环境
幼儿园环境是幼儿园课程的一部分,极具教育价值。在社会领域的学习中,创设适宜的环境能大大提升学习效率。目前,在幼儿园中用来进行社会认知教育的主要是角色游戏区,这些区域的设置能让幼儿学习不同社会场所的规则,并通过角色扮演来认知不同的社会角色。通常,幼儿园可以设置的角色游戏区有娃娃家、医院、理发店、小商店、警察局、集市与餐馆等。教师还可以结合主题活动设立主题墙,通过照片、图片等介绍社会事件、家乡风貌等。对于重大的社会事件,教师可以让幼儿一起参与环境创设,让幼儿查找相关图片、报纸等,并将它们带到幼儿园与大家分享。
2.加强游戏活动,让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认知社会角色、规则以及他人的立场和观点
目前,有关如何在游戏活动中进行社会认知教育的实践性研究并不多见,有些学者甚至认为,由于幼儿是游戏的主体,他们在游戏中往往表现得比较自主,因此向他们传授社会知识会显得不合时宜,十分困难。事实上,游戏作为幼儿学习的主要形式,在社会认知教育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教师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
第一,重视在游戏活动中渗透社会认知教育。在游戏中教师往往比较忽略进行社会认知教育,而是着重培养幼儿的行为习惯,具体表现在:着重观察幼儿能否遵守规则,忽略对规则具体内容的介绍;在幼儿进行角色扮演时往往关注角色的行为,而忘记对社会中不同职业进行事先或事后的讲解。例如,很多幼儿园都有商店游戏,幼儿对收银员职业的理解往往局限在收钱的环节,其实收银员除了收钱,还要帮助顾客检查商品、解答顾客的疑问等,对这些有关社会角色的知识,教师很少会在角色游戏之前或者之后让幼儿进行讨论,幼儿并不知晓。
第二,拓宽视角,让幼儿在游戏中学习更多的社会知识。角色游戏是幼儿,尤其是小班和中班幼儿非常喜爱的游戏。最常见的角色游戏就是娃娃家,幼儿在游戏中往往自发地模仿父母的角色,获得最初的关于家庭成员职责的社会认知。现在幼儿在角色游戏中扮演的常常有警察、医生、消防员、商场工作人员、银行职员等职业角色。其实,角色扮演还可以让幼儿获得更多的社会知识。比如,有的幼儿园开展了“我是新闻播音员”的游戏,每天请一名幼儿扮演新闻节目主持人,播报前一天发生的社会事件。这种做法让幼儿既对播音员这一职业有所认识,又及时了解了社会事件。
第三,在设计游戏环节时加入与社会规则一致的游戏规则。幼儿要顺利开展游戏,必须遵守游戏规则,要遵守规则,必须对规则有所认知。例如,在社会场所,我们经常要等候,等候的时候应该不靠近目标位置,要与目标位置保持适当的距离,以防在该位置上的人员产生不安全感。教师可以将这些社会规则引入游戏。
当然,在游戏中幼儿之间的相互作用还有利于幼儿觉察他人的情绪,发现他人的行为,并由此推测他人的观点,从而更好地发展心理理论与观点采择能力。
3.重视随机教育对于幼儿社会认知发展的作用
幼儿阶段是幼儿作为活动主体迅速开发智力、掌握各种社会技能的最佳阶段,因此,在幼儿时期对其进行系统且专业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日后良好而长远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笔者从事幼儿教育多年,现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感悟,试就“如何在游戏中培养大班幼儿的规则意识”这一幼儿教育热点话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一、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意义
由于应试教育思想在我国由来已久,就连学前教育也被深深打上了“以分数衡量幼儿水平”的烙印。在这一畸形教育理念的影响与束缚下,幼儿教师以及家长往往更加倾向于对孩子的智力投资,却忽略了包括思想道德建设、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规则适应能力等方面在内的孩子的非智力因素的启蒙与教育。
长此以往,部分幼儿不但任性自私,难以同他人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互动,易做出攻击性的举动,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也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纪律涣散,缺乏一定的自我控制与约束能力,更谈不上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遵守社会规则了。
鉴于此严峻形势,教育部在印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幼儿应理解并遵守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要求幼儿教育工作者“在共同的生活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在学前教育体系中加强对幼儿社会规则的教育不但势在必行,而且更是迫在眉睫。一方面有利于幼儿形成“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社会规则才能获得更好发展”的认识;另一方面对幼儿自身行为处事、待人接物等举止也将起到一定的规范及优化作用,对幼儿日后能更好地适应长远的学习和社会生活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以游戏为教育契机,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优势所在
教学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幼儿对各种各样的游戏活动往往有着浓厚的兴趣以及参与欲望。著名学者陈鹤琴认为,幼儿之所以对各种各样的游戏活动有着浓厚的兴趣,一方面是因为游戏活动蕴含有丰富的力量与能力因素,符合儿童活泼爱动、爱玩爱闹的天性;另一方面则因为游戏活动能带给幼儿生理、心理及社交上的极大,有益于满足其身心的多重需要及发展,因此,他主张游戏式的教育方式,提倡“在游戏活动中开展具体教育”。
我个人认为,在游戏中培养大班幼儿的规则意识具有较大的便利与优势条件:一方面,游戏式的教育方法集趣味性、娱乐性、创造性于一体,恰好与幼儿好奇、好玩、好动的天性相吻合,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幼儿的学习兴趣以及积极性;另一方面,游戏活动与规则教学内容的结合,还使得知识点摆脱了以往脱离幼儿日常实际、抽象、复杂等诸多弊端,变得更加生动、活泼、形象,便于幼儿更好地理解与吸收,如此一来,就为幼儿日后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则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三、在游戏中培养幼儿意识形成的具体策略
1.游戏活动必须建立在幼儿的日常生活经验之上,以便幼儿从中认识到具体规则
实践表明,所学知识内容与自身的日常生活实践联系得越密切,越能调动起幼儿强烈的探究欲望以及浓厚的学习兴趣。因此,从这层意义上来讲,无论何种形式的游戏活动都必须建立在幼儿日常的生活经验之上,促使幼儿借助熟悉的活动场景加深对于具体规则的认识与理解。
例如,在教导幼儿“遵守文明信号,不闯红绿灯”这项交通规则时,我带领幼儿先后进行了如下两个截然不同的游戏活动:
游戏一:人人遵守文明信号灯,没有出现乱闯红绿灯的行为,交通秩序井然,人们很快就能在畅通的道路环境中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游戏二:不少人不遵守信号灯规则,乱闯红绿灯,导致街上的交通拥堵不堪,很多人也因此耽误了自己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在这两个游戏活动结束之后,我又鼓励幼儿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认识。有的孩子说:“乱闯红绿灯会使街上的交通变得很糟糕,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有的孩子说:“出行时不遵守信号灯规则,会引起堵车,堵车的话别人上班、上学就会迟到了”……
这两个游戏活动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幼儿也大多有过上述经历,因此,借助这两个游戏,不但帮助幼儿充分体会到了“遵守文明信号,不闯红绿灯”这一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而且更为其很好地接受并养成遵守文明信号出行的习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幼儿教师在游戏活动中运用的语言必须具有较强的鼓励与暗示性,以便增强幼儿执行具体规则的信心与力度
教育心理学研究认为,教师的语言修养对于幼儿来说有着很大的影响与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儿童的学习效率及质量。同理,幼儿教师在游戏活动中充满鼓励与暗示性质的语言,同样对幼儿执行具体规则时的信心与力度起着不可小觑的积极促进作用。
如进行完“礼貌听讲、举手发言”的游戏之后,我有意识地运用了一些兼具鼓舞与激励性质的语言,如“通过刚才的游戏,老师相信你们很好地掌握了上课听讲时应该遵守的文明规则”“如果你能将这些规则在日后进行灵活地运用,那么,你们很快就能成为懂文明、讲礼貌的好孩子了”……
如此,幼儿通过游戏不但形成了“礼貌听讲、举手发言”的课堂规则意识,而且在老师充满鼓励与暗示性的语言下,还极大地调动自身在日后的生活中要认真遵守、认真履行这一规则的自信心,有利于优化游戏活动的教学效果,促使幼儿尽快掌握社会规则。
规则意识的形成与完善,并不是朝夕之间就可以轻松完成的任务与目标。因此,这更需要幼儿教育工作者通过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持之以恒地对大班幼儿进行规则内意识的培养与教育,相信如此方能促使幼儿将各种规则内化为心中自主的、自觉的、习惯性的良好行为,从而为他们日后更好地适应社会、推动自身取得良好而长远的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在现代社会规则意识薄弱的大环境背景下,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有很大的困难。幼儿阶段是幼儿规则意识培养的重要时期。幼儿规则意识的内化将直接体现在幼儿的行为表现上。年龄越小规则意识内化的越深,当其内化成为一种习惯时,就将终身成为幼儿行为的有力“控制器”作为其道德底线的一杆标尺。
一、由“红绿灯的等待”引发的思考
在现今社会规则背景下。就过红绿灯这一事例,大家常常能看到这些场景。
场景一:红灯亮着,而此时路上没有车或车还在远处,于是行人就纷纷无视红灯,一个个通过。这时,如果你一个人站在那里坚持等待绿灯,你就成为了“另类”
场景二:常常看见成人在等待红灯时会借机教育自己的孩子,红灯停、绿灯行(尤其是对一些小年龄的孩子),可这边嘴上这么说着,看着没车,一波行人过去,自己也就很自然的跟着过去了。此时听到孩子在说:“红灯,不能走的。”但早已被大人拉着闯过了红灯。
从上述的社会现象可以看到,环境是阻碍幼儿规则意识内化的又一屏障。不同的环境让孩子们处于了不同的状态中,让他们很矛盾,很纠结。如在园内幼儿上下楼梯很自然的右上左下,但同样的问题,在公共场所中就未必有序遵守。
二、在日常班级管理中促进幼儿规则意识内化的有效途径
1.系统稳定型班级管理
在幼儿园里,各班教师均会根据班级的自身情况制定各类班级常规。这些常规实则是一种社会秩序的缩影,同时也是幼儿规则意识培养的基础阵地。当一项规则被所有人认同并遵守时就成为了一种习惯。而改规则容易,改习惯却很难。因此系统稳定型班级管理是指结合幼儿的年龄发展特点以及《指南》《纲要》中所提出的幼儿的常规习惯的指标,制定一套适用于各班从小班到大班的日常常规班级管理。由此均不受班级老师或幼儿的变动影响。幼儿会有一个系统、统一、稳定的规则意识。
如小班幼儿刚来园时,教师都会加强幼儿的礼貌教育。来园时问早、问好,离园时再见。刚开始每天都需要不断地强化。并且这样的要求家长配合。一段时间后,孩子们就很自觉地做到了这一点。即便日后教师不再提醒但在班级的这个环境背景下,孩子们都是很自然的做到,而不是刻意遵守。并且该班级常规一直会维系到中班、大班。只要是在这个班级环境中孩子都做得很好。
2.自我体悟型班级管理
所谓的内化是需要转变为由主体出发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自我体悟型班级管理就是要让孩子们在日常的生活、游戏、学习等各类活动中通过自己的感悟,去发现规则意识的重要性。幼儿园内孩子们常常会为某次游戏失败哭鼻子,或者因为游戏中有幼儿没有遵守游戏规则而发生争执。最终没有遵守规则的幼儿会出局,或等不到大家的认同。成人介入时,也会让孩子们明白游戏前大家制定好并通过的规则,活动中应该遵守,这样才能玩的更好。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的规则意识成为了他的自我约束工具。
如中大班的幼儿开展棋类游戏,孩子们都会制定明确的游戏规则,大家都按规则进行,游戏就玩得起来,如果有幼儿破坏规则,就会被其他幼儿说其搞破坏,不跟他游戏。而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的规则意识也不断地建立与完善起来。以至于到他们长大后,玩该棋类游戏时,也是按游戏额的规则进行活动并不会改变。
3.模拟生活型班级管理
社会生活的大环境成为了孩子们矛盾、纠结的起源,孩子们接触各类社会生活,并体验与参与各类生活中他们发现很多的规则是可以破坏的并且有些“是非颠倒”的势头。当你很好的遵守时会被他人取笑,加上孩子们年纪小,易受环境和成人的影响,很自然“两面派”就诞生了。’ 在幼儿园里大家有序的开展各类活动,但到了社会生活中就随着成人无视一些社会规则。就如文章开头的“红绿灯”事例。
模拟生活型班级管理是指班级常规与外界生活相连接,在一些生活环节中模拟公共环境,这也就是通常所见的幼儿园角色区的创建。一般角色区的创建是以促进幼儿社会生活和交往能力为目的。但从班级管理的角度上来说,也要关注到幼儿在角色区中的社会规则意识的反馈。借此教师也能做出针对性、个性化的引导。
三、结合班级日常管理,内化幼儿规则意识的策略
1.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当幼儿从内心对自己正确的行为感到自豪时,他才会很有约束力,持续性的去维持一种行为成为习惯。对此教师借助班内的一些班级常规开展了“我做到”“我坚持”“我榜样”系列活动,将规则内化的过程从“要我做”到“我要做”。
“我做到”:与幼儿一起商讨确立了班级常规的十公约,当公约一致通过后,幼儿自我对照执行,这些公约要做到很容易,大部分幼儿都能很快到达“我做到这个阶段”。
“我坚持”:当孩子们都做到之后,持续一段时间就出现了“倦怠期”,会反反复复出现各种违规,这一时期实施不当活动就会无效。这也是一种行为成为一种习惯的重要过程。
“我榜样”:事实上对孩子们来说要做到并不难。难得时孩子们年龄下自我约束力弱,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改变。也就如上文所提到的关于“红绿灯”的案例、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孩子们就有所动摇。内化也是让孩子们产生“自我中心”的过程,让孩子们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是正确的,我是在给别人做好榜样。
2.从“我要做”到“我乐做”
当达到了“我要做”这一阶段后,持续性就很重要,当孩子感受了过程中的乐趣后,他们的持续时间就会很长。孩子们的内化是需要有亲身体验感受的。很多日常生活都是他们体验的场地。教师的跟进导引,能有效的帮助幼儿将体验进行梳理从而有效内化。
例如:关于排队这件事。虽然表面上看它与消极等待有关,但实际上那是一种过度极端想法。适度的排队是有必要的。在日常生活中等待无处不在,坐公交要等待;购物付款要等待;医院看病要等待。让孩子们正确理解等待这一社会规则,在幼儿园的一日生活中就有很多体验。如厕、洗手、拿球。要树立孩子一个正确的规则意识,还是需要o孩子一个正面积极的认知。就如等待最终是为了更快更好的完成一件事。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便利的。
3.从“我乐做”到“做我的”
当幼儿乐意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其持续性是很长的,渐渐的这个“我乐做”就成为了一种习惯。要改变一个行为很容易,但要改变一种习惯却很难。大家都很明白一个有序的社会,让大家感到安全而舒适。规则意识的内化是实现这一社会现象的基础。对幼儿来说,他们将成为社会下一代的主力军,从小让他们把遵守规则作为一种良好的习惯在培养,那就成为了他们的生活态度,他们的内化就到位了。内化的最终,是不易受外界的影响,做我自己该做的。长远的来想,就能由他们来逐渐的改变社会上的现况,影响整个社会规则意识内化。
在整个实施中,教师与家长对幼儿的导引过程,也是被幼儿做导引,家园一致共同行动起来的影响力是强大的,最终幼儿规则意识的内化也是受益与整个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226-01
一、依法治国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提出依法治国,指出依法治国不仅要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更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1]由“法制”走向“法治”,中国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以法来治理国家的应有之义,一方面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和法治理论。这些是法律制定者和研究者的工作;另一方面需要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这些就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应有义务了。
深层次来看,弘扬法治精神以及建设法治文化的根本前提就是公民具有法律思维,具有规则意识。需要认识清楚的一个事实是,法律思维的养成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的养成需要从最基本的启蒙教育开始,到义务教育,到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甚至是一种终生教育。但是培养法律思维最重要的阶段就是学生阶段,其中以高等教育阶段尤为重要。高等教育之前,学生接触社会面较窄,具有基本的生活规则意识即可;但是在高等教育之后学生逐渐走入社会,接触形形的社会规则,只有培养其良好的法律思维才能保证其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能够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二、现阶段学生法律思维的欠缺
对于高等教育之前的学生说法律,基本上只能是一个代名词,甚至是一个形而上的词。很难有小学、初中、高中学生能够对法律有比较深入的认识。但是基本的规则,他们是熟悉的。这些基本的社会规则中,很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法律规则。因为法律规则是最基本的道德规则,学生基本上都需要受到较强的德育,德育的过程其实也就是道德规则教育的过程,潜移默化的也就含有一定的法律思维的培养。
但是现阶段,我国学生的法律思维明显欠缺,最基本的表现就是不遵守规则。[2]不遵守校级校规,缺课逃课,考试作弊的大有人在;就遵守社会规则而言,乱闯红灯、随意插队等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以大欺小、打架斗殴、伤害抢劫等事件也时有发生。严重者更成为社会公共话题,曾经出现的一群初二女生在厕所故意伤害一名女生,造成其重伤;复旦大学黄洋投毒室友致其死亡;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让所有民众将视线聚焦到这样一群不遵守规则,不遵守法律的特殊人群身上。学生上述违反规则的行为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的法律思维欠缺。
三、依法治国视域下培养学生法律思维
1.以依法治国带动法律思维培养。依法治国的提出,是树立以法律治理国家的基本治国方式。[3]这是树立全国民众对法律的尊重、信仰,在他们的心中建立法律的权威地位。这恰恰就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良好契机。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但是当社会的民众皆以法律为尊,以法律来办事,诸事讲求法律,那么学生自小长成的过程中,家长的法律思维会影响孩子,老师的法律思维会影响学生,逐渐的学生的法律思维就得以建立。更为重要的是以媒体为传播手段,促进“依法治国”治国方式的宣传,通过大规模的媒体宣传:标语、横幅、栏目,将法律刻印在学生的脑海中,如此也是一种树立法律思维的方式。
2.多种形式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分阶段、分年龄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不同的法律思维培养。小学阶段,是启蒙阶段,主要以教导基本的社会规则为主。比如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级校规等,这里面就包含了基本的法律思维。初高中阶段,主要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树立青少年维权意识为培养方向。青少年阶段心理变化巨大,容易受到外来思想煽动,同时也极有可能因为自身分辨能力薄弱违法犯罪。所以此阶段应以大量的法律启蒙课程和鲜活的事实案例,通过正反面典型给予学生直观的法律印象,知道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高等教育阶段,须严格的按照国家的课程设置要求,通过开设《思想品德与法律修养课程》提供学生基本的法律常识;开设法律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修;对于法学院学生,强化法律实训课的开设,让学生切实走进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直接地接触法律,了解法律,锻炼法律思维;在全校范围内开设模拟法庭等法律活动,以活动的形式培养法律思维。
四、结语
依法治国的提出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重要契机,通过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面的合作将更为有利于综合培养其法律思维。且法律思维的培养需分阶段、分年龄区别对待;培养过程中需善于利用法律实训、法律案例等实际生活中可以看得见、触摸得到的事实来实际培养其法律思维。
参考文献:
规则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幼儿期是萌生规则意识和形成初步规则的重要时期,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经说过:“教育是什么?往简单方面说只需一句话,就是培养良好的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在良好的规则意识和执行规则的能力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社会领域就明确指出:要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帮助幼儿理解行为规则的必要性,学习遵守规则;对幼儿进行规则意识的培养,帮助他们形成规则意识,也是培养健全人格、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的必要环节。
一、结合幼儿一日生活,建立常规,树立幼儿规则意识
将教育融于幼儿的一日生活,让孩子在快乐的幼儿园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执行规则,是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基本策略。幼儿从早晨入园到晚上离园,一天的生活当中,上下楼、如厕、盥洗、进餐、午睡等等每个环节都离不开规则,培养幼儿规则意识,首先应该让幼儿知道,规则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我们了解并遵守。由于孩子年龄小,理解能力有限,教师对孩子的教育要细致,要明确、要有耐心,要让孩子在理解的基础上逐步加深印象,要给孩子养成的时间,只有通过不断的强化,不断地累积,结合严格的要求,才能让孩子做到持之以恒。再有,教师在培养过程中,可以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或将规则编成小儿歌,或设立各种主题的小评比,调动幼儿内在因素,激发幼儿的上进心,逐步让幼儿变被动为主动,自觉遵守各项规则,如:进餐时的“文明餐桌”、午睡时的“安静宝宝”。逐步在一日生活中树立幼儿规则意识。
二、利用形式多样的游戏,帮助幼儿了解各种规则
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幼儿的游戏与学习是分不开的,富有情趣的游戏对孩子有很大的吸引力,幼儿期是一个人身体、智力、情感和社会性飞速发展的时期,由于幼儿大部分时间是在幼儿园度过的,因此,在幼儿规则意识的形成培养中,充分利用幼儿的各类游戏,将幼儿的规则学习与培养有机地融入于幼儿的游戏中,可以帮助幼儿了解规则,巩固规则。
如:表演游戏“公共汽车”,幼儿扮成年龄、身份不同的乘客,在有情景的社会性游戏中,幼儿模仿生活中人们的语言、行动,体验人们对周围事物的感受,实践着社会所要求的行为规则,幼儿在反复的游戏中了解了乘车的规则与礼仪,并逐渐会把社会的规则要求变成自己的主动行为,进而迁移到生活当中去。区角游戏中,利用环境暗示法,让环境说话,让环境的设置告诉幼儿参与这个游戏应遵守的规则,如用插卡标志,限定游戏人数;用安静图标,告诉大家要安静等,这种环境暗示没有任何的强制、命令和压抑,可以帮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教育。
三、创设环境,营造氛围,帮助幼儿巩固增强已有的规则意识
环境对孩子的教育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创设环境,营造氛围也是培养幼儿规则意识的策略之一。我们在幼儿生活学习的活动室、游戏场、走廊、楼梯根据需要巧妙地利用标志、符号、图片帮助幼儿巩固已有常规,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如:上下楼梯的小脚印,形象地提醒幼儿上下楼梯走右边;楼梯转台的不要拥挤的图片,告诉幼儿上下楼梯不拥挤;饮水机前的等待线,告诉幼儿喝水时不拥挤,要会等待;幼儿物品的摆放标志,告诉幼儿物品取放要归位;游戏场上的安全文明游戏图片,提醒幼儿玩耍时不奔跑,以及大型玩具的正确玩法……这些标志,幼儿在游戏活动中天天看到,这些标志不仅在无声地提醒孩子,同时,看到这些标志,幼儿也会互相提醒,按标志的要求去做,久而久之,在这种潜移默化中,很好地强化了幼儿的规则意识。
四、设计主题教学活动方案,帮助幼儿深入理解社会生活中的规则,提升幼儿规则意识。
教学活动是幼儿获得知识、情感、技能的重要途径。教师有目的地设计主题教学活动,可以帮助幼儿进一步深入理解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因此,结合五大领域教学,我们将规则意识教育渗透于各科教学中,将规则意识培养与培养文明小公民结合起来,具体细化为交通安全规则、文明礼仪规则、学习习惯养成等,根据不同的教学主题,针对不同的规则要求,教师精心设计教案,利用多媒体、录像、图片、故事、诗歌等形式形象地为幼儿直观、形象、生动地介绍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规则,让幼儿明白,遵守规则是文明的表现,是光荣的,不遵守规则,不仅是不文明的表现,同时,还会给别人造成麻烦,是应该受到大家的谴责的。小朋友不仅要了解社会规则,还要遵守社会规则,同时还要监督爸爸妈妈等周围的亲人朋友遵守社会规则。例如交通规则主题活动《马路上》,教师利用拍摄到的视频片段,引导幼儿不仅了解了红绿信号灯的作用,知道了过马路时行人要看人行横道信号灯,要走斑马线,而且在看视频中,大家还发现了很多成人的不文明的行为:随意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孩子们在教师的引导下.讨论得知,如果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就会“堵车、碰车、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只有人人遵守交通规则,道路才会畅通,大家才会安全,让幼儿进一步深入理解了交通规则和我们每个人是息息相关的,遵守交通规则不仅重要,而且尤为必要。在主题活动《各种各样的标志》中,教师引导幼儿回忆在哪些地方见过这些标志?这些标志的作用是什么?在回忆、讨论、共享中幼儿了解了在各种场合中出现的标志,是在提醒着大家遵守必要的规则,我们大家都要自觉遵守。
规则意识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需要幼儿园、社会、家庭的共同配合。“播下行为,收获习惯,播下习惯,收获性格”。希望我们的孩子都能全面、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考文献:
[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江苏教育出版社
[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解读.冯小霞.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3]《学前教育》、《幼教博览》、《幼儿教育》杂志。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由于大学生各种各样心理问题以及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在高校和社会上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2003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笔者对12所大学,6528名大学生的心理问卷调查显示,大学生群体中大部分人心理是比较健康的,有一般心理困扰,如恋爱、学习、交往的占26,6%,对正常学习生活明显产生影响、有心理障碍的约占7,8%,患精神疾患的学生不到1%。绝大部分学生不是心理障碍,而是走向成长过程中的出现的心理困扰,是心理“亚健康”状态,如果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给予主动关心、及时调节、加以引导,这些成长中的心理问题是可以克服的。
二、体育运动对大学生心理“亚健康”缓释作用
1. 加快适应过程
大学生不同年级有不同的心理困扰,特别是对于刚入学的大一学生来说,主要的心理困扰是适应的问题,生活适应问题,学习适应问题,人际交往适应。体育运动的基本手段是身体练习,各种身体练习都是人类生活技术、劳动技术、军事技术的提炼结合,它们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大学生掌握体育的身体练习,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生活自理的信心,对他们适应社会的需要是极其重要的,甚至能影响他们的一生。体育教学也要求学生只有自觉积极主动的参加体育锻炼,才能有效的提高体育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是典型的自律学习方式,对其他学科的学习有很好的诱导作用。体育运动最具特点的作用是强烈的自身参与和频繁的人际交往,在形式多样的学校体育活动、体育竞赛和体育教学中,大学生们得到许多和别人交往的机会,会学习到有关的交往技术和能力,得到必要的实践和训练,能够很快的适应学校生活,也为以后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2. 推动自我意识的发展
在运动场上每个成员的地位、角色和作用是与他自己的运动能力和特性相适应的,是以了解自己与他人,并承认差别为前提的。运动场上所处的地位、角色,以及与该地位、角色相适应的行为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该角色所要履行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应与群体规范一致,适应群体。运动过程中有助于自我教育,在比较正确地认识自我的基础上,便会自觉或不自觉的修正自己的认识和行为,培养和提高社会所需的心理品质和各种能力,使自己成为符合社会需要,能适应社会的人。帮助学生尽快认清和找到自己的角色定位,调解自我心态的能力得以提高,心理水平不断提高,体育运动可以有效的引导大学生认识到,我是谁,我能够做什么的社会角色定位。通过运动场上的角色学习,还可以使学生体会到经过个人努力是可以成功扮演各种角色的,从而体验出人的主观努力是可以改变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在现在社会里,这一点尤其重要。
3. 帮助理解遵守社会规范的意义,形成尊重权利观念
道德、法律和社会规范意识与观念是大学生成长过程中必须遵守和自觉形成的,是适应社会的主要方面。规范教育是青少年进入社会前必不可少的社会化过程,体育运动可以向人们提供社会规范教育的场所和实践社会规范的模拟机会, 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是在一定的规则和规范中进行的,必须确立明确而细致的行为规范,这是进行各种体育运动必不可少的前提,是体育活动得以延续下去的必要条件。体育教学要有课堂常规、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标准。体育比赛有竞赛规程、比赛规则、运动员守则、体育竞赛道德标准等。体育游戏也必须确立明确的游戏规则与行为规范,这种自治的结果使得游戏与比赛更为公平。在教师和自己在内化完成这一过程中,是对社会法规和伦理道德学习的模拟过程,有助于理解遵守社会规范的社会意义和重要性,有利于形成尊重权利的观念,重视相互尊重与合作的价值。这种模拟实践有着非常明显的社会化效果。
4. 培养意志品质,提高挫折承受力
体育运动一般都具有艰苦、疲劳、激烈、紧张、对抗以及竞争性强的特点,它的最具特殊的作用是使学生在体育运动和体育竞赛的竞争与失败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意志、毅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并从中体味到人生的哲理,提高心理调适水平。学生在参加体育运动时,总是伴随着强烈的情绪体验和明显的意志努力,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吃苦耐劳、坚持不懈、克服困难的思想作风,还可以通过体育竞赛的反复输与赢,培养学生的心理抗击打能力,提高挫折承受力。就个体而言,善于自我心理调节,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是保证心理健康的基础,也是维护身心健康的最有效的途径。
三、结论
体育运动对社会所具有的第一个重要功能便是促进人的社会化。特别对在校大学生来说,体育运动不仅可以为他们提供社会生活所需要的行为能力、行为方式与规范等,加速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过程,推动自我意识的发展,而且还可以帮助理解遵守社会规范的意义,形成尊重权利观念,使他们学到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中的规则。体育还可以使他们学习到互相尊重,养成良好的社会态度,发展自主性和对道德问题的判断力,促进他们个性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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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河南人民广播电台信息广播主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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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的人享有人生出彩机会
一个人的成功虽然与个人因素有关,但是,社会结构的宏观力量也是巨大的,在一个人奋斗的道路上社会的约束力量不可忽视。卢梭有句名言:“人生而自由,然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讲的就是社会的约束力量,包括社会规则、社会规范、社会习惯、社会体制等等。这些因素对于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影响往往是至关重要的。当我们强调“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时,更大程度上指的是,怎样创造一种社会规则、社会规范、社会机制、社会体制使得社会上人人都有参与的机会,怎样在人们实现人生梦想的道路上做到公平公正。目前的社会规则、社会机制、社会体制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
什么是社会机制或社会体制的公平公正呢?我们历来强调三种公平公正 :第一,权利的公正,人人都有同样的参赛权利,不能因为地域不同、民族不同、观念不同就剥夺某些人、某些社会群体的社会权利;第二,机会的公正,在参赛的机会上大家的概率是一样的;第三,规则的公正,竞争要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比赛过程要符合规则。如果做到这三种公正,就可以说是实现了出彩机会的共享。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社会学系教授李强/《前线》2013年第5期)
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
在今天的中国,能听到各种声音。我们迎来了表达的“黄金时代”,但仍有许多声音未被倾听。一方面,有些声音被淹没在强大的声场之中,难以浮出水面;另一方面,也有些声音只是“说也白说”,意愿虽表达,问题未解决。这些,都可谓无效表达,有人称之为“沉没的声音”。
无效的表达,不是没有表达,更不是不愿表达。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上的弱势群体,也是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在社会层面,他们既缺乏影响公共舆论的资源,又鲜有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甚至无法得到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样薄弱。因此,尽管可能人数不少,他们的声音却很难在社会中听到。当表达权已成为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重视这些声音,是协调利益关系、理顺社会心态的起点。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正经历着急剧社会转型的国家,广大群众的声音被聆听、被重视,尤为重要。
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让舆论哗然的事件,都肇始于被忽视的声音。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事实表明,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尽可能多地倾听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兑现社会公众的表达权,对于维稳大有好处。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也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人民日报评论部/《人民日报》2011-05-26)
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使整个社会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急功近利、心浮气躁、焦虑迷茫、失衡偏激、怨天尤人等不良社会心态不同程度存在,给社会稳定、国家发展、个人幸福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使人们正确认识社会和自我,进而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育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需要从多方面着力。从个体角度看,当前特别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培育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所倡导的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和“两点论”、“两分法”等,是分析问题、认识事物的科学方法。当前,一些人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往往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以偏概全,得出一些偏激、片面的结论。这种偏激失衡的心态与缺乏辩证思维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