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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3 16:07:5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经济合同管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经济合同管理

篇(1)

2.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首先,很多高校没有明确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确定缺乏统一的管理,有的高校也主要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并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2]。其次,经济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匮乏,由于经济合同的涉及面较广,专业性较强,因此要求经济管理人员具备宽广的知识面和熟练的专业技能,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但是,当前大部分高校很少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把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看成一项简单的事务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无法保证高校在经济活动中规避风险的要求。最后,缺乏具体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我国很多高校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网络,高校现有的相关规定存在很多的问题和缺陷,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看成一项重要的高校管理工作来抓。因此,一旦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由于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失只能由学校自身来承担。

3.经济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当前,部分高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与外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够严谨,不严谨就是指签订的经济合同不准确和不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和产生歧义,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有效的经济合同,应体现双方的真实意见。不能只讲正面,不讲反面,如果经济合同本身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很难处理,最危险的还是其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财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4.经济合同履行,缺乏监督。经济合同是高校行政管理,特别是高校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如果对经济合同管理、履行缺乏监督,常常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单位视经济合同为儿戏,不依法签订经济合同,或签订后经济合同后,高兴就履约,不高兴就不履约[3]。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按法定程序办理,口头打个招呼或找个电话,草率了事。作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主体单位高校,也没有任何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致使高校在经济方面受到很大损失。

二、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1.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我国的司法体系也越来越健全,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和指引。这就要求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了解和精通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但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多于复杂,涉及的条款众多,在实际工作中,高校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我国的种类繁多的法律条款,这个时候聘任专业的法律顾问,在学校的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高校在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处理意见,也可以为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提供相关建议。所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对高校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高校从传统的教书育人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经济合同管理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和特点,统一制定具体的、明确的和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要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这是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做好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保证和前提。最终,促使高校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成为学校社会经济活动的指南和方针,并且为防范经济风险起到指导性作用。

3.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对于国家来说,人才是强国的保障,能有效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而对于高校来说,专业的技术人才,能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根本保证。经济合同管理作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而非一般的事务性工作,它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对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首先,高校应重视经济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邀请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来校指导工作;定期举办专业培训及提供对外交流的机会。其次,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特别需要引进一批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专业性高级人才,为学校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4]。

4.严格把关经济合同签订和审查。经济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能否把好经济合同的签订关和审查关,这是高校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的前提和保证。第一,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校各级领导的重视是把关经济合同签订和审查的关键,特别是组织审计、财务、招标以及合同起草单位等多部门领导进行交流和探讨并完成会签手续[5]。第二,需要负责经济合同起草和校对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细致审查,有效推进工作效率。

篇(2)

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教育及组织优化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建筑企业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施工队伍的合同,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不同建筑企业因其管理资源状况,历史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工作都具有其特色,即使是以同一标准为蓝本,在最终工程合同文本中呈现出一定的独特性。

第一条 合同制定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总部和各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根据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规范和条款,以便顺利实现经济目的的一系列活动。

第二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合同管理采用谈判权、评审权和批准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谈判人对合同的真实性负责,评审人对合同的严密性、合法性、经济合理性负责,批准人对合同的风险性和经济收益负责。

(二)法定代表人批准和授权委托相结合的原则

签订经济合同实行授权委托原则。有些经济合同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批准。

(三)招标原则

下述各类经济合同,如果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必须经过竞争性招标选择合作对方、确定合同金额、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1、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2、勘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服务合同;

3、市场调研合同;

4、前期可研评估、面积测绘合同;

5、其他采购、咨询顾问等各种经济合同。

合同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经济合同,可以采用议标谈判的方式。有关招标、议标的具体规定详见我司有关业务的《招标管理办法》。

第三条合同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条合同的适用范围

XXX公司就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而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均执行本规范。

第五条对合同的定义

(一)经济合同

是公司为开展业务,与社会上法人或自然人设立、变更、终止一定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

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包括以下几种合同类型:

1、土地(项目)转让合同;

2、合资(合作)经营合同;

3、资金借贷合同、融资合同、担保合同;

4、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发包和材料设备购合同;

5、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服务合同、市场调研合同、前期可研评估、面积测绘合同、其他采购合同、咨询顾问合同等。

(三)法定代表人

本管理办法中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合同的授权委托方式

签订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采用长效委托和短效委托结合的方式,由公司合同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七条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

(一)成本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核心部门,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两个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各相关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利用合同成本管理软件共享合同管理信息。

(二)合同管理部负责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合法性、经济合理性。

财务管理部负责合同付款方式的合理性、筹措资金、合同文件的盖章、保管、分发、牵头建立并运用合同管理软件。

(三)经办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真实性,组织合同履约。

对合同实施状况进行跟踪,必须强化履约意识。要约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约行为要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即采取仲裁或诉讼手段,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管理的流程

谈判流程

首先,由经办合同管理部提出合同的起因,起草合同文件、组织合同谈判,经过谈判的合同文件经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并且每次谈判参加谈判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评审流程

其次,由合同管理部和财务管理部对合同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流程需要经过合同管理部的合约主管(或造价工程师)、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财务管理部经理)四个程序。

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还需要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相关业务部门和总部财务管理部评审,由经办部门向评审人提交合同的简要说明,包括: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谈判过程等。

评审人对合同的严密性、合法性、经济合理性负责:即评审人必须检查合同文件是否严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经济合理性。评审人是成本管理部的合约主管、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财务管理部经理)。

批准流程

经过评审的合同,由经办合同管理部门把《合同评审表》和合同文件一并送交总经理。一般的经济合同由总经理批准。

批准人对合同的风险性和经济收益负责:即批准人在参考评审意见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判断是否可以签订合同文件。

第九条合同起因的提出

(一)与产品研究有关的合同

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有关的咨询顾问合同等,由设计管理部提出。

(二)与工程建造有关的合同

包括:勘查合同、工程发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社会监理合同、有关的咨询顾问合同等,由工程管理部提出。

(三)造价咨询顾问合同

包括:造价咨询合同、招标合同、委托结算合同、有关的咨询估算合同等,由成本管理部提出。

(四)其他合同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条合同文件的起草和谈判

(一)合同文件的文本或起草

根据合同业务内容的不同,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起草常用合同的格式文本,无格式文本的由公司经办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必要时也可以使用政府主管部门编制的示范文本或行业内公认具有较高水准的格式文本。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文本。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文件起草完毕后,要征求法律顾问和其他相关项目部的意见。

(二)谈判的主要责任人

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经办合同管理部门是合同谈判的主要责任人。

(三)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

重大或重要的经济合同,随着谈判进展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合同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项目部、法律顾问要参加合同谈判。

(四)谈判过程中的情况通报

如果谈判过程比较复杂或谈判时间较长经办合同管理部门要把谈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给公司和其他相关项目部。

(五)合同文件起草、谈判的责任部门

1、与工程建造有关的合同

由合同管理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共同起草合同文件并组织谈判。在合同文件的起草过程中,工程管理部仅负责起草工期、质量标准等技术要求的内容,由成本管理部统合合同文件。

与造价咨询顾问有关的合同

由成本管理部起草合同文件并组织谈判。

3、与资金财务有关的合同

签约对方是国有银行等企业的,可以采用其编制的合同文件格式文本,由财务管理部谈判并争取适当增加补充条款约定;签约对方是普通企业的,由财务管理部起草合同文件并组织谈判。

与公司管理有关的合同

由综合管理部起草合同文件并谈判。

篇(3)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14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18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19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20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22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25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27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29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30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31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32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33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34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35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37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38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39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40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41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42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43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44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45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46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47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48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49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50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51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52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53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54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55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56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57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58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篇(4)

中图分类号:R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4-0000-01

引言

加强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有利于保护医疗机构、患者和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加强和谐社会的建设,还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要保障医疗资金等的安全,就必须加强医疗经济合同的管理。

一、医院经济合同

1.医院经济合同的建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以《合同法》为蓝本协商所建立的。合同的建立可以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同样,医院也有必要建立并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这样,才能为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保障。

2.医院经济合同所面临的问题

现在医院的对外和对内经济中面临许许多多的风险和问题,如质量风险、法律风险和价格风险等等,这些风险都多多少少的影响着医院合同的建立。下面我们来详细的说一下几种风险。

(1)质量上的风险。 在医院对外经济事项包括设备、物资、劳务购买,基建、维修等事情的时候,在质量上都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在经济合同中不能很好地履行和实施,质量不好,维修不到位等等,就会给医院带来很大的损失。

(2)法律上的风险。在医院从事外经济事项包括设备、物资、劳务购买,基建、维修等事情的时候,在运输或者施工等过程的时候,有些单位可能会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现象,如果不加强合同的管理,就会使医院承担法律的风险,造成医院的巨大损失。

(3)价格上的风险。医院在购买设备、物资或者雇佣人员的时候,还有就是维修设备或者是在基础建设的时候,因为价格是实时在变动的,有些价格的偏差比较大,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其价格,或者在合同中所规定价格的方式存在偏差等,就会使医院购买东西是所花费的真实费用有所增高,使其蒙受损失。

当然,除了以上几种风险之外,还有其他的风险,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总之,只有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才能使医院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

二、加强医院经济合同管理的办法

我们知道,只有加强了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才能在合同的签订中尽可能的减少损失。下面我们来介绍几种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1.建立健全医院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我们知道,经济合同的种类十分多,其领域也十分的广泛,管理的部门也很多。在医院中,要根据相关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一套比较科学明确的管理制度,要明确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职权等等。要加强合同的签订管理,规范合同的签订等工作。严令禁止假借法人的名义或者不具备法人主体的部门来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从而确保所签订的合同是合法的、真实的。

2.制定明确的经济合同签订的流程

其流程包括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产生的纠纷以及合同登记归入档案等等环节。要严格控制合同中的各个风险点,并提高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对于合同的事前工作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在对外经济合同签订之前,先由经办部门进行拟定,再把合同书交给相关的部门进行审验,在制定数额比较大的合同的时候,需要医院法律顾问对其进行把关。如果遇到非常大的经济合同的时候,要由医院的领导集体进行探讨,当意见达成一致时,再由医院的法人代表签字,从而形成科学的决策制度。

3.重点审核经济合同中的要点

经济合同具有严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经济性,医院的有关人员要审核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是否能为医院带来经济效益,而且要考虑签订合同的对方人是否能履行合同,还有合同产生的一些争议问题和违约责任等等问题是否能够解决等等。只有经过医院相关部门认真的审核经济合同,才能使医院获得更大的利益。

4.加强在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在医院中,对于那些已经签订好的合同,在其执行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加强管理,比如可以对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和医院经济合同有关的部门是否积极地履行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要及时的解决;医院中对于要支付款项的单位检查其执行进度的检查要加强;在医院的部门中,经济合同中受益在部门要与财务部门之间经常进行核对;对于那些需要进行现场跟踪才能确定是否完成的经济业务,需要对其进行全程跟踪检查,从而保证医院的经济合同很好的被履行。有以下几种做法,我们来具体的探讨一下:

(1)在合同的履行中,应该责任到人,这样,及时出现了问题,也很好解决。

(2)合同效果和履行情况的检查分析还有验收需要进行加强,医院要全面并且适当的实行本单位义务,还有需要督促合同签订的对方要积极的履行合同,从而使得合同顺利的进行。

(3)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自身或者签订合同的对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的履行,应该采取积极地措施进行补救。当自身或者对方有违约的行为或者有违约的意图时,要积极的进行风险提示,使医院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使损失降到最低。

5.加强医院经济合同纠纷的管理

医院在经济合同的履行中难免会有一些纠纷,所以要加强相关部门对经济合同纠纷的管理。当出现纠纷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纠纷所带来的损失尽量降到最低。

三、结语

医院经济合同,是医院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发生的医院采购业务、开展医疗研究、与医患建立关系、取得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时,都可能涉及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经济合同双方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因此,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需要加强,做好风险评估,在合同制定、履行和事后的纠纷过程中,进行监督和合理的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医院健康平稳的发展,才能更好的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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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客户签订各种经济合同,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对经济合同,应建立良好的财务监管控制规范,不但对企业财务部门准确核算经济业务、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财务管理实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实现财务对经济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因此,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寻求各种渠道,主动参与经济合同的管理,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目前在企业管理实务中,许多企业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定、执行与结算过程监管缺失,财务人员在事后被动地接受业务部门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甚至没有真实经济合同的备案资料,这种经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不准确、不及时,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严重滞后,使出具的财务报表与真实的经济业务脱节。这样的财务数据既不能给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的决策支持,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投资信息,这是对现行新会计准则的严重背离,也是企业财务工作者的失职。

要改变这种现状,既需要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更取决于企业管理者改变经营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济运作流程的关键环节设置财务控制,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就是在财务领域实现国际趋同。实现新准则,首先需要改变的是财务人员与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的作用的认识,否则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只能照猫画虎。财政部于2007年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份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版“COSO(内部控制框架)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合体”的内控规范,在具体准则中对合同控制规范作了较全面的阐述。

笔者认为,财务部门如何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发挥其监管的职能作用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财务对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环节控制

(一)经济合同的签定

经济合同的签定过程,应建立授权与审批制度。业务部门与客户签定各项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同时经相应层级审批。未经授权及未经审批,无权签定合同。

企业应确定不相容岗位的分工。不相容岗位包括:一是合同的谈判与审批;二是合同的审批与执行。合同审批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事项包括:

1.标的是否符合企业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2.双方企业是否具有履行经济合同的能力,如企业资信的可靠性,筹集充裕资金的能力,取得的担保是否切实、可靠等。

3.所涉财务数据是否严密准确,包括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计算方式正确;财务等有关附件齐备;符合企业价格政策、采购政策等有关规定。

4.是否符合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资金来源合法;资金使用合法;结算方式合法等。

经审核同意签定的合同,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印章管理部门不得对未经审批的合同用印。

(二)已签定合同的备案

合同签定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审批并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承办部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三)合同的履行

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应严密关注其实际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制定有效的费用管理控制办法。按不同项目建立明细分类账,做到核算清晰、准确。

财会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在会计期末应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区分是否履行完毕的合同及时确认收入,同时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配比制原则归集费用,结转成本。

(四)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

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作为重要的财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同时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二、对经济合同的监管必须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相结合

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独立事项,同时必须有其他相关内部管理政策的支持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企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单纯强调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进而影响全盘。在讨论财务对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如果合同签定部门、执行部门、合同审批人员,对合同的管理控制没有调整到位,那么财务的监管就如同空中楼阁,失去了管理的基础和存在的理由。

三、企业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监管

下面以企业签定的销售合同为例探讨财务及其它部门如何共同履行其对合同的监管职能。

要实现财务对销售合同的监管职能,首先企业应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建立售价控制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体制,制定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一)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加强对产品价格的控制

企业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息),折扣政策、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企业高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企业应依据市场变化定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

(二)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对于任何存在赊销的企业来说,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业务部门及财务备案。

与客户签定赊销合同时,赊销额度应控制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对签定销售合同的授权与审批

销售合同应区分现金销售合同与赊销合同,执行不同的授权审批程序。签定不同金额的销售合同须由公司不同级别的经授权人员谈判确认,并经公司不同级别的领导审批。

对现销合同财务部门需要审核的重点事项包括合同标的是否符合本企业经济利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合同定价是否符合本企业价格政策等,不需要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坚持款到发货。

对赊销客户及赊销订单,财务部门除审核现销合同需审核的项目外,还需依据已备案的客户信用评估资料及连续的应收账款管理情况确定赊销额度是否合理,对不符合公司赊销信用条件的客户,不得签定赊销合同。赊销合同应明确注明收款方式、收款期限及未能按期收到货款的违约责任。货物发出后及时记录应收账款。

(四)已签定销售合同的备案

已签定的销售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业务部门保管并具体执行,合同执行完毕应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并及时归档。

(五)应收账款的管理

赊销行为发生后,业务部门应按赊销合同收款期限及时向客户催收货款,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务部门对逾期应收款项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通报。

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已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六)销售发货及开具销售发票

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向库房下达销售发货单,通知库房发货,同时编制发票通知单连同出库单一同送达财务部门,销售发货单及发票通知单上应注明合同编号,财会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前对客户收款情况、信用情况及实际出库记录进行审查无误后,向客户开具销售发票。

四、结论

目前,在国内的很多企业管理实务中,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多方面的抑制和约束。财务核算水平较低、财务管理缺失,严重制约着企业规范化管理。应以提高企业中经济合同的财务监管职能作为一个切入点,完善与其关联的其他配套管理体系,以提升整个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进而保证财务部门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告,使经营者与投资者对财务报告数据的有用性有所期待,得以满足。

【参考文献】

[1] 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2008.6.

[2] 刘慧.如何使财务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J].今日科苑,2008.14.

[3] 石兆梅.对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的思考[J].会计之友,2007.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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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管理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因此,实行合同管理应成为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内部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完全实现的、贯穿于从签约开始全过程的控制、协调和监督。它是微观管理,但确实又是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证国民经济顺利运转和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因为任何一个经济合同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有一个约定权利和义务-履行义务-取得权利,即签约-生产(作为、服务)-清结的过程。只要这个过程的任何一链出了问题,又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纠纷。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主要问题

(1)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不落实。主要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并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全过程中去。

(2)经济合同签约率不高。有的认为是老关系,碍于情面搞口头的“君子协议”,而不签订书面经济合同;有的怕麻烦,图简单或只签内容条款不全的合同;有的则为偷逃国税(如印花税),故意不签书面合同。

(3)经济合同签订把关不严,签约随便,解约自由。视经济合同为儿戏,不依法签订经济合同,高兴就履约,不高兴就不履约。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按法定条件、法定期限和法定形式办理,打个电话或口头打个招呼,简单了事。经济合同纠纷的隐患很大。

(4)不懂法,不依法办事,违约不究,自我保护能力差。

2、原因

存在的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1)企业领导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经济合同法律意识淡化。只关注企业经济效益,忽视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忽视了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尤其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合同与合同法律这三对关系缺乏认识。(2)外部经济、法制环境不完善,影响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长期的计划价格制度使得不少企业时至今日仍对市场销势、市场价格缺乏应有的敏感与准确判断,不适应突然出现在经济关系中的市场价格波动与变化,更难形成根据市价变动而及时调整经营计划的能力。这就导致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受制于市场销势和价格,合同纠纷大量产生,合同管理难度大。我国原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力结构,使得有些领域形成了人为的行业垄断。不少大中型企业对某些行业的生产、经营存在着实际上的封锁、垄断,支配着其他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垄断的结果必然导致地区封锁,商品流通不畅,经济合同无法签订、履行,纠纷难于解决。

合同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处理契约纠纷时,普遍存在两种倾向:一是在计算违约金与赔偿金时忽视间接损失,违约方只承担有限的直接损失责任:二是过份强调调解结案,而大量的调解是以和稀泥式的折衷调和为特点,其后果不仅是使一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严重的是使违约人的违约心理得不到应有的警醒,进而产生敢于进一步违约的潜在侥幸心理,有时候,即便是公平合理的判决书、调解书,其实际执行也是多费周折,极不容易。这些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现象,无疑挫伤了企业合同管理的积极性。另外,印花税的实施也给企业的签约率带来一定的影响。三是多层次的经济合同管理网络尚未形成,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缺乏推动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金融机构还没有形成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又相互配合的多层次经济合同管理网络,使企业缺乏外部推动力。四是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缺乏激励机制。现在除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大面积推行“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明确有力的奖惩措施。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重要保证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经济国际化的趋势更加明显,国内企业发展需要融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企业经营的各个要素资源的重组流动也更多、范围更广。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在市场经济框架下,企业主体之间以及内部要素之问的合作都要处于某种契约网架之中,并依靠契约各方诚信履约来维持和维护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平稳运行。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可以使企业经济合同行为的全过程都处于动态的控制之下,使合同的签订履行更加适应企业与内外环境的互动需求,条款更加严密,权责更加相称,履行更好操作和到位,推动企业经营良好运行。

2、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维护企业权利与利益

一方面合同管理为维护企业权利和利益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有利于完善合同条款和对合同履行进行实时控制,一旦对方违约,可以及时把握并对对方违约责任进行及时追究和处理,做到尽可能减少损失。

3、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发展的预见性

合同管理的过程,也是充分利用企业自身和外部环境各种优势的过程。加强合同管理,必然要求企业合同管理的参与者和责任人员不断地研究和调查企业的优势所在,外部环境可利用的政策、机遇或有利条件所在,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对企业合同行为进行校正和完善,起到为企业经营超前预测和探索的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减少企业经济纠纷

纠纷的产生主要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合同签订不公平;二是违约处理不及时;三是合同修正沟通不一致。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三个问题,有助于提高全员合同意识、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一旦合同订立基础或环境发生变化,能够及时沟通,对合同进行修订,并可以及时处理违约行为,防止扩大,从而有效地减少合同纠纷。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同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和决策者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然后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人员确定之后,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 参加短期培训或进相关高校深造。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单位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3、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4、加强监控,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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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医疗业务的规模扩大,医院业务量、经济量不断增长,医院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越来越多。日常业务涉及部门较多,有基建工程合同、医疗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设备维修(维护)合同、药品采购合同、医用耗材采购合同、劳动聘用合同、进修合同、医疗合作合同、医疗纠纷处理合同、医保合同、贷款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体检合同、信息化建设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医院经济合同种类和数量繁多,一所较大规模的三甲医院,每年要签订经济合同的价值,约占现金支出的50%左右。签订经济合同是为了促进达成合作目标,明确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合同文档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和法律凭证,它的事前、事中、事后规范化管理,对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医院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在医疗行业中对医院的评价标准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部分发展中医院为了适应国家医疗改革,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和职工的生活水平,将主要精力放在狠抓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善经济质量,无瑕顾及医院内涵建设和环节管理。而且,医院经济合同的项目分类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风险高,管理起来难度大。在医院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医院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医院在重视学科建设、人才建设、医疗改革、成本控制的同时,对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度不够。未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未明确合同立项、起草、修订、审核、决策、签署、归集、评价、纠纷处理的机制与流程,管理层尚未充分认识到经济合同管理对医院经营管理的重要性。致使在合同管理方面比较松散,不够严谨。

(二)合同管理制度不建全

医院经济合同种类多的性质决定了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设计有难度。部分医院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定前的资信调查、征集意见、集体决议、合法合规性的研讨不深入,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合同签订前对项目主要内容研判、评估不力,合同订立阶段出现合同要素不完整、文字描述不严谨、合同内容疏漏、有违相关法律和规定、合同公章使用无规制,合同执行阶段与预期产生进度差异、金额差异、条件变更和纠纷处理等问题。

(三)合同审核流程和决策流程不规范

合同审核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每个合同的不同细节都会涉及到多个部门,比如:医疗、护理、财务、人事、总务、信息等。如果没有集体研讨且没有集体会签、审核流程,就会出现盲人摸象的现象,考虑不周到、不全面,出现认识偏差,最终给合同执行带来困难。特殊经济合同和重大经济合同不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容易存在法津风险。重大合同决策不参照三重一大进行管理,将会存在决策违规风险。组织中如果存在保留意见,将在合同执行中出现意见分歧,影响工作进度和合同预期。

(四)未对合同进行归集管理

医院职能部门、后勤部门和临床科室根据需要组织采购和签订合同,没有归口管理部门会使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登记不全面、无统一编码、文档管理零散。医院对经济合同管理缺乏专业的统筹指导,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合同的执行风险以及履约中出现的偏离和问题,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医院容易陷入被动。

(五)没有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目前,大部分医院经济合同都未实现信息化管理,经济合同的签订,以纸质形式来完成,且合同签订数量越来越多,分类越来越细。纸质合同是一种纸质凭证,有其存在的阶段性,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数据时代渗透到每一个工作领域,纸质合同的弊端也逐渐凸现。在纸质合同管理的修订、审核环节都需要人工逐个递交,各个环节耗费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高。纸质合同还存在查阅困难、合同进度控制不能及时跟进、数据统计不精准、没有预警提示功能等问题。

三、医院经济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重视经济合同管理

经济合同是医院对外经济行为的法津依据,是有效辅助完成医疗业务活动的重要保障。医院需要将经济合同管理作为重点管理事项之一,促进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强化两个效益。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建立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律、规章制度和医院自有制度,结合医院实际业务,制定适合医院业务需要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全过程的职责与分工,合同签订前由项目牵头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相关职能部门、医院法律顾问和合同主管部门共同调查、研讨合同主要内容,评估合同的可行性。合同订立阶段,由项目牵头部门起草合同初稿,各部门参与修订、审核和谈判合同明细条款,再由院领导审核、修订、决策、审批。合同执行阶段,由项目部门、审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跟进执行进度,及时发现、汇报,并修正合同执行中存在的偏离和问题,处理合同纠纷。合同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合同公章的使用管理,需要有会议纪要、集体联签、审批记录或三重一大的决策文件,方可对拟签定合同盖章生效。

(三)规范合同审核流程与决策机制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的业务繁杂,仅靠某一个项目牵头部门或者职能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是不科学的、不全面的。医院需要建立审核流程、会签制度、决策机制。由项目牵头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到经济合同的修订和审核,各尽其责,层层把关,使合同内容全面、完整,可行性更强。在修订和审核的过程要求限定完成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由合同管理部门汇总意见,转合同起草部门修改完善合同条款,再次提交集体审核会签。决策机制是合同签定前的最后一关,也是重点确认环节,关系到经济合同业务内容是否与医院近期发展目标、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重要经济合同需要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管理,参会人员需要认真对待合同决议内容,对所发表的意见做好完整记录,审签确认。

(四)合同集中归档

医院要对经济合同进行归口管理,指定专职或兼职部门管理合同文档,按合同类别、签订时间、项目牵头部门进行顺序编码,集中归档,便于日后查阅、复印。根据医院的工作需要和合同性质,签定合同大于等于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一份原件存档,另一份原件交财务部门作为收付款凭证,项目牵头部门留一份原件或者复印件,廉洁承诺书交审计或纪检部门存档。

(五)对合同进行信息化管理

对医院经济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是医院发展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然趋势。医院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的结构框架分为:准备阶段、订立发起阶段、签署阶段、成立阶段、履行阶段、终结及查询阶段。医院可以通过购买软件或者自行研发,将OA办公自动化和经济合同信息化系统合并管理,达到工作流程与信息流程的高度融合,促进经济合同信息的闭环管理。对合同管理人员按人员职责进行分级授权,可以在信息系统进行修订、审核、审批,保留处理痕迹,可查看合同执行进度、付款情况、预警提示等。充分利用合同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避免合同误差,及时了解合同预警风险,便于合同的分类归档与统计分析。

四、结语

新时代的医院经济合同管理,需要转变传统思维,提倡科学管理方法,学习并探索行业先进管理模式。以期提高经济合同质量、控制医院运营风险、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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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亦即“契约”经济,而合同是契约经济往来的桥梁,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市场主体依法签约、履约的合同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所谓的合同管理,指的是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而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一、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二个阶段:一是合同签订阶段;二是合同的履行阶段。

1.合同的签订阶段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内容不严谨。不严谨就是指不准确及不全面,容易引起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订立合法和有效的经济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不能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如果不清楚签合同应当本着“先小人后君子”的原则,那么一旦发生违约情况则难以处理。

(3)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经济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2.在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变更没有及时履行。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为了维护单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变更要及时有效。

(2)没有及时办理鉴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鉴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则当发生纠纷时,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3)忽视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应该清楚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和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同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和决策者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然后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人员确定之后,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参加短期培训或进相关高校深造。同时从经济角度出发,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单位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措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3.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减少单位的经济损失。

4.加强监控,防范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

加强对本单位经济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落实执行好授权制度,完善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后的监督和管理,促使相关人员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合同履行的有效控制。

三、结束语

经济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和签约等内容,而转化为一种全过程、全方位和科学的管理,现代单位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经济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

单位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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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经济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院医疗事业也兴盛起来,因此经济合同已经成为了医院经济活动的重要部分。而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则是对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效益型进行审查,一般会划分为经济合同签订前审计、执行过程中的审计以及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工作。医院加大对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经济纠纷以及不必要的经济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医院的合法利益。

一、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性意义

(一)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率

目前,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工作一步步深入,医院是为患者提高医疗服务的事业性单位,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将会通过经营行为来使医院医疗设备、医疗技术达到最好的水平来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另外还可以增加医院的经济效益。但是因为很多医院是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来保障医院政策的经营运行的,所以医院的各方面管理方式和目前医疗市场竞争的大环境不相适应,随着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最大程度上保障医院的合法经营,维护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大大降低医院的经济风险概率。

(二)改善提高医院的经济收入

医院作为一个事业性单位和一个经济体,就必然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各项经济活动中去,所以针对经济合同中也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诈骗或者毁约的行为,这都会对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避免这种损失发生的概率,能够对合同上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以及对合同签订起的三个时期实行监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以及医院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进而改善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收入。

(三)有利于医疗市场秩序的平稳发展

随着我国对卫生事业的改革以及各种民营医院的兴起,很多国有医院,集团所有制医院和民营医院产生了一个共存的局面。因此,医疗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医疗市场的秩序也不太稳定,所以医院加大对医院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开展,将有利于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稳定及平稳发展,还可以净化医疗行业不良竞争的环境。

二、在对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事项

(一)对经济合同内容的审计

医院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首先要审查合同对方的姓名及住所,来确保对方身份的真实有效性,审查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是否确为对方单位的有效公章;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地审核检查,确保合同中签订的内容条款符合行业标准;其次,对经济合同款项的审查,重点审查合同价款是否有明文规定,合同价款是否有合法依据,审查运输、包装、安装等费用在合同中是否为对方所承担,是否明确约定;最后就是对经济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这个环节尤为重要,主要对合同的内容、履行的期限以及分期付款的付款方式是否真是、有效、合理合规等进行审查;除此之外,还要对合同违约的行为审核,追究合同违约人的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事项。

(二)经济合同审计过程的三个要点

1、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

医院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工作能够依法保护医院的资产,避免因为不慎签订合同给国家和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合同签订前审计要明确经济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审核医院现有的资金资源是否满足该项目的需要,对该项目资金预算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合同对方的资质是否合规、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以及合同的条款是否完整、准确、真实。在签订经济合同前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审计检查,尽量规避可能的损失出现。

2、经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在经济合同执行中要不定期的进行审查,审查合同当事人有没有依据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审查价款有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条款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严防超付合同价款。审查合同变更情况,如果对方因为特殊情况要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的时候是否按照合法的流程办理,合同内容变更或解除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程序是否到位;除此之外,审计人员要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审核,以此确保经济合同在执行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而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3、经济合同结束前的审计

医院经济合同在结束时的审计的关键包括对审计项目是否已经通过了验收,工程结算是否通过了审核,检查送来达到资料是否具有合法性。另外审计经济合同里面项目工程量及价格是否真实有效,审计结算的清理工作是否彻底,还要对经济合同中的项目预算是否合规审计,并对结余资金以及库存的医疗物资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和准确性。

三、如何避免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

医院必须建立起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医院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通过各个相关部门的通过才可以,建立起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未经审计通过的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不能支付任何的款项。医院审计部门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经济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还可以触类旁通进行制定详细的合同实施步骤。规模比较大的医院可以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另外,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审计人员的能力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适当的指导工作。

四、结束语

医院加强对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开展有益于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护医院的合法权利,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出现,对推进医院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开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医院应该加强审计工作的监督,吸取经验促进医院的发展。

作者:张英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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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经济合同从签定到付款完结,会涉及到业务、纪检、法务、行政、财务等多部门,需要逐级审批。显而易见,在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下,部门间审批流转的效率很低。

(二)部门间流转的规范性控制不够

在纸质合同流转过程中,原先需要多部门审批的,由于管理不到位,存在该审批未审批的情况,加大了合同支付风险。

(三)合同的分类、检索以及信息汇总功能较弱

由于医院合同数量多、类型杂以及执行周期长等诸多原因,导致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下,普遍存在文档管理较散乱、不统一,合同信息汇总困难等问题,特点是分期付款或后期质保金支付类的长周期合同,合同检索都会遇到困难。

二、电子化合同管理流程模型

(一)合同文本模版的规范性

根据合同的类型,由法务人员拟定不同的合同文本模版,[1]从条款应用的完备性、内容周严性、规定具体性进行把握,可以加快合同签订的效率,保证合同的严谨。

(二)各部门审核通过的强制性

作为一项突出优势,电子化合同从程序上对审核流程进行限定,即只有所有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够进入付款程序,这样有效避免了未规范化审核的合同直接进行了付款,大大降低了支付风险。下图是财务部门的合同管理操作界面,只有完成所有审核的合同才能进入财务人员的操作界面。

(三)建立电子化合同台帐,合同流转清晰明了

合同电子化台帐是对合同基础信息的逐项录入,生成合同基本信息数据表。根据合同名称、编号,可以查询到所需的信息,这样合同的当前流转环节、合同进度以及付款期限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财务付款环节的准确性。

(四)建立起规范的电子化档案管理模式

通过全过程封闭式电子化管理,对合同执行科室,合同主体资格相关内容,合同期限,合同金额,付款计划等内容进行电子登记,存入合同电子稿,确保合同档案内容齐全,增强合同行为可追溯性,合同档案内容可以实时追踪,随着合同种类、数量大幅度增加,电子化档案管理具有传统合同档案管理无可比拟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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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地处江河湖泊最前哨,干部职工工作在水利最基层。由于地域的特殊性,使得信息交流不畅,加上职工总体文化水平不高、法制意识不足,经济合同管理存在诸多漏洞。笔者试结合江苏省盐城市斗龙港闸管理所(以下简称“斗龙港闸”)经济工作实际,就经济合同管理发表一些粗浅的看法。

1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经济合同管理现状

在多年水利经济发展工作中,斗龙港闸经济合同管理已摸索出一些路数。一是合同签订程序逐步规范。专门规定了合同签订的具体程序,同时明确经济合同签订后须报财务部门备案核查。二是合同管理部门得到明确。专门明确所综合办公室作为经济合同管理部门。三是合同检查制度逐步推行。规定每月第一周集中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确保合同执行效益最大化。

斗龙港闸近年经济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合同主体审查不严。法人单位的职能科室和其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内部承包制的法人单位部门都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以合同当事人的身份签订合同。二是对合同文本把关不严。有时会有合同基本条款不全、基本条款表述不清晰的情况。三是对合同重要环节随意性较大。有的合同期限长达10-20年,甚至还出现过无限期合同。签订合同时常常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四是对签订后的合同管理不严。常出现主合同资金入帐,追加合同资金不入单位大帐、纳入“小金库”的情况。有时不通过领导班子集体民主研究决策,便对合同随意进行修改。

2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对策措施

2.1抓好建章立制,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基础性工作

要建立合同签订制度。严格规定合同“调研、草拟、商谈、研究、审查、签订、修改”7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步骤及要求,从工作程序上严把合同签订关。还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规定合同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协管部门、经办人员的具体职责、工作内容和办事程序,从责任落实上严把合同管理关。

2.2抓好“三验”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前各项准备

一验对方合同主体资格。认真检查对方法人资格证书,必要时可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二验对方财务、经营、信誉状况。通过工商、税务、审计部门和与其相关的单位,全方位了解对方现阶段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掌握其以往的信誉情况,供决策者参考。三验对方签约人资格。认真检查签约人是否为对方合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是否拥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3抓好“三查”工作,做好合同文本拟定

一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要认真检查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等8个基本条款是否齐全,切实做到万无一失。二查合同条款是否表述清晰。合同8个基本条款应措词准确、表述清晰。在基本条款不能详尽阐述利益保护之时,要考虑补充附加条款。三查合同内容是否有违法之处。《合同法》规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合同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的一些合同条款往往较多牵涉到其它方面的权益或者违反某些法规,确实把握不准的要向法律专业人士请教。

2.4建立合同审查机制,把好合同签订最后“关口”

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要建立合同审查机制,明确规定合同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即须通过主管单位审查后方可签订。审查要侧重于“合同内容是否恰当、合同期限是否合理、合同标的管理权限、合同签订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四个方面。

2.5组织学习培训,丰富经济人员合同管理专业知识

要积极“请进来”。积极同当地法律服务部门联系,请有关专家或法律工作者到单位讲课或举办培训班,紧密联系经济工作中的具体案例有针对性地讲解合同法律知识,帮助全体人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还要大胆“走出去”。选送经营管理骨干到专业学校或有关法律服务单位有针对性地学习系统的合同法律知识,回来后再以培训班或讲座的形式传授给相关人员,不但可以“以点带面、局部推动整体”,而且还为单位专门培养了法律人才。

2.6抓好“载体”活动,推动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