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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时间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2 16:19:3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合同时间管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合同时间管理

篇(1)

 

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各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文本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条款多,内容冗杂,但是很多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往往草率进行,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是内容上产生很大的歧义,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规范也会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业务而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合同,使得合同中内容产生不平衡的问题,工程施工起来,一旦是牵涉到经济权利,终将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

 

2.施工合同不严谨,重要条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参考。但在实际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往往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肆意避开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风险系数,导致施工合同与政策文件内容的背道而驰,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3.忽视合同严肃性,等价索赔工作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不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顽症。在最近十年间有关全国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来看,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处在完善和适应阶段。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工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数是非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中途转用,管理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管理关系

 

工程造价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比如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不要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4.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4.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3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4 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结束语

 

篇(2)

关键词:

合同管理;实践;探索;制度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营与贸易模式层出不穷,合同变成企业与个人,企业和企业之间经济合作的主要枢纽,它也成为企业管理内部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只有企业能够对经济合同进行科学的管理,才可以有效控制与规避经济活动过程中的风险,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与经济利益的重要保障,所以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目前经济活动中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剖析,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从而帮助企业提高其管理水平。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已成为企业进行依法管理、经营的重要保障,其不仅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也防止企业陷入各类纠纷,它有效的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经济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现状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国内企业发展不断进步,同时经济合同管理也不断加强,但是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中依然存在着一定问题,它不仅阻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甚至可能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根据往年有代表性的经济合同管理案例和本人实际工作经验,国内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对经济合同当事人情况了解不详实。

主要指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资格、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合同的信誉了解不彻底,即对经济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充分了解。或者在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签订经济合同的主体无法人资格或不具备法人资格,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以独立法人的资格签订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2.对经济合同文本内容审查不严格。

一是对经济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审核不严格;二是对经济合同签订目的有错误认识,未引起足够重视。为实现收益,抢工期,认为先开工,再签订合同,出现不签或事后补签合同的情况;三是对经济合同严密性、可行性及合法性审核不严格。

3.用章管理不规范,很多企业用章审批手续不规范

常以内部行政章替代合同专用章。例如,有些单位个别工作人员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对私自用印给予方便,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4.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待进一步健全。

工作流程不明确导致管理措施无法执行到位。如多个高层领导管理,内部审批权限不明确,导致工作职责模糊不清,在实际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出现推卸责任。

5.经济合同签订与执行都处在相对封闭状态,各管理部门相对独立,其执行情况无后续跟踪记录。

企业有的经济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结束,企业其它管理部门并不了解。各管理部门衔接的不好,管理也十分凌乱,审计过程中缺少经济合同签订、履行的一些文档资料,最终只能到相关部门那里寻找合同和相关附件,很容易出现错误或漏缺,还缺乏总体控制。

三、如何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

为了保障企业经济往来,保障其经济利益不受侵犯,使企业长足发展,就必须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首先要健全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服务机构,同时强化风险意识。企业应该按照其自身的条件来设置法律机构或部门,安排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法律顾问,同时与专业科室保持合作关系,在各项经济活动与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充分与其沟通咨询,从而避免出现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第二,加强经济合同基础知识的学习,定期进行培训。企业法律部门专业人员应及时关注法律法规新动态,充分了解与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同时企业还应该定期安排法律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及时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为其提供有效和切实的法律意见。第三,加强与规范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强化与实施监管制度。经济合同档案管理过程中,应该做好基本的资料登记、搜集管理工作,切实对每个环节的档案资料进行及时的整理与归档,同时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商洽信函资料及附件与合同文本一起进行统一保管,必要时进行扫描或者复印,如此一来在合同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企业就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同时企业还应该严格经济合同印章的审批使用流程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遵循用章制度,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查找用章登记信息表,避免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以及经济损失。此外,加强企业内部检查与考核制度,及时对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和总结。企业应不定期对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环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查,上级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经济合同签订与执行环节,发现有不依据条约履行的,应及时有效纠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从而维护经济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权威性。

四、结束语

经济合同是目前企业与企业间之间经济往来与合作的纽带,经济合同管理也成为了企业管理是否成功的重要衡量指标。系统的经济合同管理是目前企业达到经济效益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建立健全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法律服务机构,明确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职责与工作,不断改进与优化经济合同管理步骤,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视度,是保证当代企业长足发展的有效途径。

作者:张凤青 单位: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篇(3)

1、一般性工程项目分包:适用于技术较为简单、劳动密集型工程项目,一般将分包商做为总承包商施工力量或资源调配的补充。

2、专业项目分包:适用于技术含量较高、施工较复杂的工程项目。

(二)按发包方式可分为:

1、指定分包:业主在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由指定承包商施工部分项目的分包方式。

2、协议分包:总包单位与资质条件、施工能力适合于分包项目的分包商协商一致达成的分包方式。

(三)按分包内容可分为:

1、综合施工分包:分包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及施工内容全部由分包商来完成,通常称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2、劳务分包:分包商仅负责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由总包方负责。

二、建立工程分包合同条件与规范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合同为企业之间的经济协作提供了行为准则,亦为缔约双方顺利实现各自权力提供了保障。在工程总承包与一般性独立承包过程中,我国形成了“FDIC合同条件”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两种非常规范的合同条件及管理模式。但在工程分包过程,由于合同主体的不同、合同范围及承包内容的变化,按以上两种合同条件对工程分包进行管理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为规范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履约行为,最终向业主及社会奉献出满意工程,建立规范的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规范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对加快施工技术进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工程分包合同条件及合同模式的建立与探讨

(一)建立工程分包合同条件的原则:

1、通用性:合同条件要具有通用性及服务广泛性,以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受益范围。

2、简明适用性:合同条件力求简单、明了、适用,便于操作。

3、完整严密性:合同条件内容做到全面、严谨、严密。

(二)工程分包合同条件及合同模式的探讨:

本文将从标的、权利与义务、质量、数量、价格、工期、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几个合同要素对工程分包合同条件进行探讨。

四、签订分包合同注意事项

1、分包合同签订前应得到业主批准,否则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分包虽经业主批准,但并不免除总包方相对于业主的任何责任及义务。分承包商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分承包商与业主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2、分包单位营业资料齐全,资质与分包工程相符。

3、总包单位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为转包行为,亦是违法行为(《建筑法》对转包行为有明确定义)。

4、分包合同签订原则:不与总包合同条款矛盾;平等互利,价格有利可图(不低于成本价)。

5、分包合同条款清晰、责权明确、内容齐全、严密,少留活口;价格、安全、质量、工期目标明确。当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应按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理解进行处理。

篇(4)

自从Nonaka与Takeuchi在1995首先提出了“知识型企业”的观点,自此知识管理的研究到达一个高峰。知识管理的研究与发展,不仅在学术界引起讨论,也为企业界高度关注,他们纷纷投入大笔资金导入知识管理系统模式。然而,知识管理系统模式忽略了知识的本质,无法对应企业营运设计,仓卒的导入过程,最终只能引致失败。

虽然企业组织导入知识管理的失败原因中,有过度重视信息科技甚于管理模式之趋势,但考虑到管理的对象为组织中每日大量流通的信息与知识,为能有效储存、应用、分享,应用信息科技促进知识管理模式的实现仍是最佳方案。而应用信息科技以促进知识管理的议题,多是走向研究所谓的知识管理系统(Knowledgemanagementsystem,KMS)。一般所讨论的面向主要有二,一是由管理的角度,另一个是由信息科技的角度。管理方面多是讨论如何使知识管理系统符合组织策略、提升团队工作绩效;如何应用知识管理系统使组织成员能适当取得所需知识,以组织活动为思考对象。而信息科技的角度则是以知识管理系统为主要思考对象,研究如何应用新的信息科技使系统更有效率、实现知识管理架构、知识管理功能等。

本文针对信息科技进行研究,许多知识管理系统研究案例多属于功能性导向,将知识管理系统视为作业工具,单纯地仅为辅助组织中信息流通而建置,致使建置而成的知识管理系统与一般信息管理系统大同小异。这主要是对知识管理的理解不够清楚,以IEEE对知识管理的相关解释中提到“知识与信息两者不能用同一种工具管理”,正是阐明若要以信息科技辅助实行知识管理,则必须考量知识与信息在本质上的不同,也就是深入了解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的不同。

文献探讨研究

(一)知识与信息的定义

知识有别于数据(data)与信息(information),是一种经过系统化、结构化之直觉、经验与事实。1953年希腊哲学家Plato首次对知识定义为“justifiedtruebelief”,自此开始了知识学派的讨论与研究,对于知识的本体论,许多学者皆在深刻的研究下提出不同见解。

一般多承认数据-信息-知识的三层式分级,且知识的产生须在人的心智之中,知识皆为行动的凭借。归纳得到以下三点:知识是概念性的思考架构,信息是事实性的数据讯息;经由理解过程,信息能被储存且针对特殊任务成为知识;知识以非结构性方式产生于思考过程,知识的移转则以非结构或半结构方式。

由于立足点角度的不同,对于知识的定义与分类各不相同,但大致可分组织与个人观点。以组织观点来看,知识为有效对应特殊任务的信息集合,且是用来创造价值的对象,而以个人观点来看,知识则是将信息融会贯通的所得,是个人结合背景与经验对信息的理解。因此在设计知识管理系统时,必须考虑到所管理的知识类型,若是管理组织知识,则应考虑到知识具有对应任务与创造价值的性质。若对个人知识做管理,就必须注意如何将信息正确送达个人以供参考使用,及如何正确地将个人理解后的知识再度外显分享与循环创造。

(二)知识的类型

1.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此类型之观点在于认为知识存有显性与隐性之分别,且两者并非独立,而是相辅相成、循环创造的,而在转换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某些隐性知识是绝对无法具体化的。因此Alavi与Leidner认为知识管理系统对于显性知识应以建立“知识宝库”的方式储存管理,而对于隐性知识则可透过信息科技建立“知识网络”予以传播,从而可以有效促使知识创造循环的产生。

2.移动性与嵌入性知识。此种观点多是以组织角度进行知识的分类,将组织中所具有的知识,依其存在的媒介为分类标准,移动性的知识容易外显为文字,方便进行移转,嵌入性知识则难具体化表现,移转过程多为非结构方式。因此在以设计知识管理系统为考量时,需要了解不同的知识是搭载于不同的媒介上而进行流动的,以信息工具辅助管理时,就必须针对知识型态的不同,设计不同性质的信息功能来支持活动的运行。

3.程序式的知识与宣告式的知识。程序式的知识是动态的、难以言表的、透过经验建立的行为知识,如跑步、走路、弹钢琴等,宣告性的知识为静态的、容易以语言或文字具体化,如书本上记载的知识。此类型观点亦以组织立场为观点,将组织内部流动的知识予以归纳分类,有助于了解进行知识管理时,哪些知识是流动于组织中,以及哪些知识是需要管理与传播的。

总结以上三种知识分类在仔细观察后不难发现其相近之处,隐性知识类似嵌入、程序性知识,显示知识则与移动、宣告性知识性质相近,表示学者皆认同“知识”具有一段由模糊至清晰间的区域,虽然经由特定的程序或工具可以将模糊性高的知识逐渐转化为较清晰的外显知识,但也有一部分的知识是目前绝对无法完全清晰表达的。因此在设计知识管理系统时,要能了解所针对的知识是位于区域的哪一段落,才能开发出有效率的系统平台,越外显的知识越能利用信息科技分享、应用与储存,内隐性高的知识则可以透过信息科技进行外显化与宣告的动作,尤其是两者间的转移更可利用信息科技来加速转化。

(三)知识管理的定义

早在1998年时,学者FaheyandPrusak就已经对组织建立知识管理系统提出质疑,因为当时许多的知识管理案例都太过重视技术层面的应用,从而忽略了管理层面的考量,将知识视为与信息无异,而欲以结构化的方式取得、储存、传送于组织和个人之间。如此一来,知识管理系统就与信息管理系统大同小异,而组织花费大量的成本与时间所建置的知识管理系统,原来仅等同原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加强,也难怪无法确实达成知识管理的使命于组织之中。因此,为了能真正建置有效的知识管理系统,亦需要针对知识管理的定义进行归纳。

有关知识管理的论点归纳如下:知识管理对象包括组织内个别成员和整体组织,知识管理是对数据、信息、知识进行组织与转化的过程,成功因素有赖人、流程、组织规范、信息科技配合,知识管理以增进组织成员和组织的利益和发展为目的。

知识需要被管理的想法起源于组织观察学者PeterDrucker,之后有关知识管理的学术研究亦多将焦点放在组织之中。一般来说,组织为聚集众人力量来获取共同利润的集合体,而将获取利润过程中所得的经验、知识进行管理与分享,使整个组织的成员皆能有效率地学习与利用之,进而使组织的获利能力获得提升,即是组织知识管理。由于知识的储存媒介不同,多认为组织知识管理的处理对象为信息、知识、人员、程序,效果则是增进组织效率、竞争力、创造新的知识与组织利润。以组织知识管理的观点看来,所要处理的对象不只是静态的信息或知识,更包括了复杂的人与工作程序,因此在讨论组织知识管理时,信息科技通常不具有显著的地位,而注重的是组织文化与结构、领导者态度等。

(四)知识管理的程序

除了定义的归纳之外,为了达到知识管理的目的,势必对其管理动作的过程要有清楚的了解与认识。近年来,已有许多学者针对知识管理的程序活动进行研究,项目多以知识的取得、创造、蓄积、扩散等四个主题为主。

1.知识的取得。学者Cohen&Leviathan认为,企业对外界新信息的吸收与同化的能力,有助于企业进行创新。吸取的能力可以分为个人层级与组织层级,而组织层级是靠个人能力去达成的。

学者Davenport&Prusak认为,组织对外界吸收知识的不同方式,与组织对取得的知识有无潜在利益,都与增加组织竞争力有关。知识的吸取除了由公司内部创造外,还包括以“收购”的方式收购具备这些知识的组织,或是雇用拥有这些知识的人员;或是透过与大学的研究组织合作、聘雇顾问等“租用”的方式;“指派专责单位”、“融合”、“适应”及“网络”等途径取得知识。

学者Leonard-Barton提出从外部找寻专门知识的观念,认为所有的知识不一定要完全自行研发,如果公司外部已经有发展完整且为公司所需要的知识,不妨可从外部引入。所以应考量公司内部提供的技术与策略上之需要,然后思考如何从外部获得所需要的知识。

2.知识的创造。学者Nonaka&Takeuchi研究了日本公司所进行的知识创造,在他们的研究中知识转换的过程就是内隐与外显知识间的互动过程。这种知识转换的过程大致上可分为四种模式:

共同化(socialization):由内隐知识转换成内隐知识,藉由分享经验而达到创造内隐知识的过程。不用透过语言进行学习,获得内隐知识。例如学徒观察、模仿和学习老师傅的技艺,在转换过程产生共鸣的知识。

外化(externalization):由内隐转换成外显知识,将内隐知识透过隐喻、模拟、观念或假设,以语言的方式表达出来。尽管表达本身可能不够精确,却能促进成员间的对话或集体思考,将观念逐步厘清,并产生观念性知识。

结合(combination):由外显转换成外显的知识,个人透过文件、会议、计算机网络进行知识的交换与结合。同时透过对既有知识的分类,结合有利于外显知识的传播,产生新的知识。

内化(internalization):由外显转换成内隐的知识,当经验透过共同化、外化与结合后逐渐内化成个人的内隐知识。内化的原动力在于边做边学,同时以语言、故事传达经验与知识,或将其制作成文件手册,均有助于将外显知识转换成内隐知识,并产生系统化知识。

3.知识的蓄积。当组织取得所需要的知识之后,应该将知识分类整理成易懂的形式或符号,以便提供使用。运用制作知识来源分布图,可以整理知识,或以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系统等科技辅助,进行组织知识整理与储存。Davenport&Prusak提出制作知识分布图与模型的观念以促进知识的整理与储存,并提供寻找知识的途径;虽然组织透过建立数据库系统产出知识分布图,但是除了科技运用外,知识分布图必须兼顾准确性及便利性,才能发挥其效能。

4.知识的扩散。学者Davenport&Prusak提到知识的移转与扩散的情形,每天在人们身边发生,其过程包含两个步骤:传达与吸收。因为知识移转的成功与否,除了看知识提供者,能否有效地表现出所拥有的知识外,另外知识接受者有没有能力吸收,也是相当重要的。组织应多方面加强促进知识的交流,例如茶水间谈话室、知识博览会、面谈会议、故事、录像带、师徒制等。

整理以上对于知识管理的程序探讨,将心得列举如下:知识管理的程序可分为取得、蓄积、扩散、创造;发现多数学者于讨论某一项程序时,都必定会关联到其它程序的项目而无法避免,表示出整体知识管理应是连续、不间断的行为;四个主要程序项目内的细部做法,会因组织类别不同而有不同的动作;信息科技在辅助整段知识管理的程序当中,效果最显著的部分为知识的蓄积与知识的扩散。

本文相关结论

知识管理的议题包含管理与信息科技两个面向,因此为了能有效设计出实用的知识管理系统,对于知识管理理论和程序的了解,是有必要的。本文认为,知识管理是一长期性、持续性的作业,且注重人力资本与程序运作,现将知识管理理论和其系统模式建置归纳如下:

(一)形成分享的组织文化

知识管理重在知识分享的理念,文献中许多学者均提及知识社群的概念,也是知识管理范畴最困难、专家们最想解决的部分:个人隐性知识的引发与分享。由于个人知识的分享是组织创新的关键,是以建立学习型组织,从而引发个人知识成为组织知识,并透过知识交流与理解产生创新将是管理的重点。

组织文化是知识管理成功的关键,亦是最大的障碍,当组织文化是助力时,知识管理的推动当可顺势而为,反之则当以渐进改变的方式为之。为留住个人知识及鼓励分享知识,企业界有许多做法可供参考,包括奖励创意、提案建议管理系统、强调文件化作业、月报制度、竞业禁止等,其目的都希望使个人知识尽量外化,长期形成分享与学习型的组织文化,进而提升组织竞争力。

(二)知识管理工具的善用

知识管理的推动需要工具的协助与配合,尤其是考虑到在组织流通的信息量与知识量如此庞大、传统的管理工具势必无法有效控管的条件下,因此知识管理的另一研究领域即是信息科技发展。为成功推动知识管理,善用信息科技的协助是必要的,信息基础建设的完善、电子化环境的建立或是相关信息系统的引进均是信息科技协助知识管理的部分。

(三)文件化作业的强化

篇(5)

影响会计事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的介入途径。受传统的单位组织结构和运转机制限制,会计人员往往没有在经济活动发生之前进行监督的权限。即使有,也仅限于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与参与,但这没有实现对所有经济业务的事前监督。而且在性质上,财务负责人只是进行决策参与,属于管理,而非监督;在内容上,由于这种监督处于决策阶段,宏观性较强,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能防微杜渐。严格说来,财务负责人对单位重大经济业务的决策参与一般侧重于宏观层面而非微观层面,这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不相符。

二、合同管理之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业务大多以合同的方式进行约定。签约人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保障经济业务的正常进行和签约各方的利益。即便有的经济业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经济行为在性质上也同样是合同行为,同样受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制约。从范围上讲,合同覆盖了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

经济业务进展情况的好坏,经济业务参与人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合同的约定有着直接关系。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约定性使其在经济业务中具有先导性作用,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合同应同时具有保障和规避作用,即保障权益,规避风险。保障权益就是保障签约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避风险指的是合同对于经济业务进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了全面完整地预计,并在合同中就此进行了相应的约定,从而能够有效地避免不利情况的发生;即使这种不利情况实际发生了,合同也可以通过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保障守约一方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合同所具有的规避作用也可以理解为“止讼”,即通过合同约定,使经济纠纷能够在合同自身的框架内得到解决,使合同纠纷和法律诉讼的发生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因此,合同的作用主要是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监督。

三、合同管理定位——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对于合同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合同所具有的对于经济业务的先导作用,使得合同管理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单位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也把合同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指法律顾问机构)履行管理、审核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是承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法律事务和管理职能。对于企业法律顾问的资质也兼具法律和管理的知识背景要求,属于复合型人才。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之一,虽然与法律密切相关,但是其根本目的则是为本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往往不负责具体的合同起草工作。合同一般由有关业务部门负责起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只是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查。从性质上讲,合同管理属经济管理。事实上,许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在业务部门或者财务部门,而不是法律事务部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也并非法律专业人员,而是业务人员或财务人员。因为这种做法能够使合同的签订更加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更加有利于合同的事前监督。

四、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的途径

合同所具有的事前监督的性质与会计事前监督具有相通之处,为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事前监督提供了一条新途径。这是合同管理应用于会计事前监督的理论前提。

从实务上说,合同条文是具体的,每份合同都对应于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实践中,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管理合同的弊端是不切合实际,合同条文空洞,容易遗漏问题;业务部门管理合同的弊端是在对外经济业务往来中,由于存在卖方市场等原因,业务部门往往容易受制于人,在签订合同时易被对方压制,不能保持平等的合同主体地位,被迫接受对方的霸王条款。

相比较而言,财务部门管理合同则能有效地克服二者的弊端。财务部门处于单位经济活动的枢纽,熟悉单位的经济活动,能够使合同签订不遗漏问题;财务部门不与合同方直接发生关系,能够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能够在合同签订中保持平等地位,保证合同签订的公平。因此,从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来说,由财务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较适宜。财务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指定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单位合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将会计事前监督和合同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会计人员还可以根据其专长,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以合同为手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种监督是微观的、实时的、事前的从而也是有效的。会计人员通过对合同进行管理,找到了适当的进行会计事前监督的介入途径,使会计事前监督不再是会计监督的盲区。

五、合同管理——会计事前监督需解决的问题

篇(6)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的施工阶段是工程建筑最重要的控制阶段,因此,相关施工人员应该依据施工预算,通过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阶段控制好施工的资金支出。其施工合同对施工管理进行控制的主要内容包含:一是,对人员进行组织。对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与工程造价的职能工作进行控制,并科学的控制施工中的编制工作流程;二是,对资金使用进行约束。能够对工程程序的工程量进行统筹规划,并对施工成本的支出进行合理建设,并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三是,对技术实施过程中的控制,针对由于经济条件以及施工环境带来的变更进行及时的更正与审核。

2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与完工检验的保障

在进行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应该依据特定的合同说明,对工程进行建设,其必须从结构、技术以及施工工艺等方面,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规范进行建设。应该在工程进行完工之后,对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施工资料进行记录与整理,并对施工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归档,依据工程造价的编制对资料进行编制,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人身核对,对竣工阶段进行审核,并对施工项目进行合理科学的评价。

3施工合同能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在对施工合同进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其招标人的义务就是做好施工工程中的工期、工程结算款等给承包人的劳务报酬。承包人的义务就是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工程锦绣谷建设,不断的满足招标人对施工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而达到预期的施工状态以及按时完成规定的施工进度。

4施工合同能够实现施工占地的节约使用

在对建筑施工完成规划之后,施工单位就会对前建筑物进行大面积的拆迁,就会全部铲除施工占地周围的土地,造成对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所以,针对浪费土地的情况,施工单位应该对施工建设进行精确的规划,并在施工合同中进行明文规定,如此一来,在进行施工建造过程中就能够对施工地进行合理的选择,降低对原建筑物以及占地面积的破坏,从而实现施工合同对施工占地的节约使用。

二加强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的有效措施

1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促进施工合同的有效实施

对于施工建筑单位而言,为了保障施工合同的科学实施与监督管理,应该不断的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员工对工程建筑施工合同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的对员工进行专业化的合同知识培育,从而促进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对建筑进行科学、合理以及有效的施工。

2强化建筑施工人员以及施工企业的绿色环保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绿色环保理念的提出,建筑施工单位也纷纷的贯彻落实绿色环保理念。建筑单位通过对施工人员绿色环保意识的灌输,促进其在施工过程中对污染等破坏进行自觉的监督,不断的改善与解决施工场地的环境问题。与此同时,各地政府通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奖罚制度,对工程施工建筑做到环保无污染的企业进行奖励,对污染严重的施工企业进行惩罚,进而不断的提高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做到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建立健全绿色环保的法律规范

由于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管理相关的法律还不健全,对工程建筑施工工程中的管理形成了严重的影响。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前提下,施工管理的效率迟迟不见提升。以此,相关人员应该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施工合同的应用法规进行不断的完善,做到恩威并施,通过对建筑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提高,以及制度的健全,共同提高建筑施工过程中绿色环保技术,进而推动我国向环境友好型以及资源节约型的社会前进。

篇(7)

施工方以及建筑企业在对一个项目开展施工的时候,必须签订施工合同,而且项目的双方都要知道合同对于施工来说有多重要,施工合同是对一个项目的整体规划,包括项目的质量以及安全等,同时合同也是项目按期交工,并且给予工程款的主要依据。签订的合同必须完整,对施工的所有细节都要明确的标准,同时也要规范,这样才可以用是合同去约束工程施工。此外合同还要考虑其他的一些因素,包括计价的方式以及施工风险等,也要具体的写出在工程遇到风险需要进行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方式以及资金等。

投标报价书是合同中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部分,在工程竣工的时候,对工程结算也要按照投标报价书来计算。投标报价是工程的第一环节,这个环节与企业是否能在建筑工程中取得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工程在投标报价的时候,要求有关人员知道报价的技巧,同时还能知道与报价有关的政策等,这样可以保证报价的结果是最佳的。报价技巧可以有以下几点:

(1)在对工程报价的时候,可以采用多方案。这种报价方案适用于某些对技术要求高的工程,而且该工程对于条款没有明确的标注,施工的范围也不确定,这有这样的工程才能使用多方案。大体上说,这种报价是在最初的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报价,如果某些条件发生变化,报价才会变化。例如材料的价格不稳定,在对材料报价的时候,就用材料的最低价格,这样可以打消业主的疑虑,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最重要的是不会让施工方有较大的压力。

(2)除上述的报价方法外,对工程报价的时候,还可以采用不平衡的方式,首先是在招标前,报价人员要对报价的图纸非常熟悉,而且还要将项目进行对比,在对比中分析业主的想法。如果一些清单不能满足业主的想法,那么在正式实施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某些项目的工程量下降,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适当的调低价格。相反的情况就要增加报价,这样可以有大幅度的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还能预防在施工的时候出现的问题,在施工的现场对工程的管理也能方便。其次,在投标的时候,对项目的报价要知道单个项目的报价,这样如果个别的项目在施工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对其赔偿的时候,也有依据。如果主要的材料在施工的时候,可能会更换,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将价格调低,相应的增加人工以及机械的报价,材料的价格在补差价的时候,以材料的市场价为标准,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获得的利益多。最后,如果项目中标,那么中标的价格应该以总的投标价格为准,为了能够让投资出现回笼,在报价的时候,工程前期的单价要提高,而后期部分的价格可以降低。

2 在施工阶段运用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结合提升经济效益

(1)为了让工程能够在完工的时候,顺利的实现预期目标,就需要做好工程的交底工作,同时要合理的编制施工方案。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有编写投标文件的人员组建施工团队,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部,然后对项目有关的信息进行交流。保证能够顺利的编制施工方案。在进行交底以及施工的时候,要有专业的人员对施工的方案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做详细的说明,以便施工人员知道,施工的范围以及在施工的时候,哪些行为是可以的,哪些措施是不被允许的,而且也要让施工人员知道在施工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在编制施工方案的时候,要表现出合同上的权利以及义务。从多个方面出发,对施工的工艺合理安排。

(2)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施工中的一切信息收集,并且对收集的信息做好记录、整理,每天或者是在固定的时间里写好施工日记,如果可以要在施工的现场配备文职人员,专门的统计资料。收集的资料有很多个方面:首先是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文件有关的补充信息等。其次是施工合同,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议以及材料数量、供应等等。再次是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资金有关的问题。最后,在施工中的对项目的记录,例如图纸的设计、变更,项目双方对相关有关的交流信息等。在施工现场对资料的收集,可以让施工方能够及时的掌握信息,并且对信息进行分析,使其保持动态的状态。

篇(8)

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______管理软件系统,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购买甲方的______汽配、汽修管理系统软件(单机版/网络版),甲方提供软件的安装光盘一张、说明书一本、免费培训操作员、协助乙方进行初始化工作。

2、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初始化工作由甲方协助乙方完成;

软件免费维护____个月,由签定合同日算起;其它不是甲方提供的电脑硬件、网络维护等与甲方无关,不在免费维护范围。

3、 ______汽配汽修管理软件______________版___套(含____个站点);

总计:_______元(不含税);

4、软件付款方式:

1.预收软件款的80%为订金。

2.余额到软件安装,调试完工时既付清。

5、软件完成工作日:

甲方按时保证质量完成所做工作,乙方按合同及时向甲方付款;

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篇(9)

我国的建筑市场在经济体制变化下,开放程度加大。可是建筑市场依旧存在着竞争,困扰建筑企业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并且发展。现在很多的建筑企业已经将企业的管理重心放在项目管理上,希望通过有效的管理使项目的成本降低,以保证企业能从项目中获益。

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结合工程造价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施工方以及建筑企业在对一个项目开展施工的时候,必须签订施工合同,而且项目的双方都要知道合同对于施工来说有多重要,施工合同是对一个项目的整体规划,包括项目的质量以及安全等,同时合同也是项目按期交工,并且给予工程款的主要依据。签订的合同必须完整,对施工的所有细节都要明确的标准,同时也要规范,这样才可以用是合同去约束工程施工。此外合同还要考虑其他的一些因素,包括计价的方式以及施工风险等,也要具体的写出在工程遇到风险需要进行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方式以及资金等。投标报价书是合同中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部分,在工程竣工的时候,对工程结算也要按照投标报价书来计算。投标报价是工程的第一环节,这个环节与企业是否能在建筑工程中取得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工程在投标报价的时候,要求有关人员知道报价的技巧,同时还能知道与报价有关的政策等,这样可以保证报价的结果是最佳的。报价技巧可以有以下几点:

(1)在对工程报价的时候,可以采用多方案。这种报价方案适用于某些对技术要求高的工程,而且该工程对于条款没有明确的标注,施工的范围也不确定,这有这样的工程才能使用多方案。大体上说,这种报价是在最初的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报价,如果某些条件发生变化,报价才会变化。例如材料的价格不稳定,在对材料报价的时候,就用材料的最低价格,这样可以打消业主的疑虑,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最重要的是不会让施工方有较大的压力。

(2)除上述的报价方法外,对工程报价的时候,还可以采用不平衡的方式,首先是在招标前,报价人员要对报价的图纸非常熟悉,而且还要将项目进行对比,在对比中分析业主的想法。如果一些清单不能满足业主的想法,那么在正式实施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某些项目的工程量下降,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适当的调低价格。相反的情况就要增加报价,这样可以有大幅度的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还能预防在施工的时候出现的问题,在施工的现场对工程的管理也能方便。其次,在投标的时候,对项目的报价要知道单个项目的报价,这样如果个别的项目在施工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对其赔偿的时候,也有依据。如果主要的材料在施工的时候,可能会更换,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将价格调低,相应的增加人工以及机械的报价,材料的价格在补差价的时候,以材料的市场价为标准,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获得的利益多。最后,如果项目中标,那么中标的价格应该以总的投标价格为准,为了能够让投资出现回笼,在报价的时候,工程前期的单价要提高,而后期部分的价格可以降低。

2在施工阶段运用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结合提升经济效益

(1)为了让工程能够在完工的时候,顺利的实现预期目标,就需要做好工程的交底工作,同时要合理的编制施工方案。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有编写投标文件的人员组建施工团队,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部,然后对项目有关的信息进行交流。保证能够顺利的编制施工方案。在进行交底以及施工的时候,要有专业的人员对施工的方案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做详细的说明,以便施工人员知道,施工的范围以及在施工的时候,哪些行为是可以的,哪些措施是不被允许的,而且也要让施工人员知道在施工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在编制施工方案的时候,要表现出合同上的权利以及义务。从多个方面出发,对施工的工艺合理安排。

(2)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施工中的一切信息收集,并且对收集的信息做好记录、整理,每天或者是在固定的时间里写好施工日记,如果可以要在施工的现场配备文职人员,专门的统计资料。收集的资料有很多个方面:首先是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文件有关的补充信息等。其次是施工合同,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议以及材料数量、供应等等。再次是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资金有关的问题。最后,在施工中的对项目的记录,例如图纸的设计、变更,项目双方对相关有关的交流信息等。在施工现场对资料的收集,可以让施工方能够及时的掌握信息,并且对信息进行分析,使其保持动态的状态。

(3)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敏锐发现索赔条件,及时整理索赔原因在时限时间内处理好工程索赔事件。工程索赔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频率较高,涉及的因素是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增加。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文件的相应条款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的过程。

3结语

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的两者工作的融合,需要我们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的项目部各有关人员在施工合同签订后还必须及时掌握的工程的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工程知识,同时还需要有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作者:赵菌 单位:秦皇岛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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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of their own work experience,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role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cess, are discusse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specific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是一个系统而又繁杂的管理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质量、成本、进度)实现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于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设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履约时间长、施工项目多、工序相互交叉、影响因素多等特点。气候、交通、供水、供电、水文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业主或监理的指令等都会造成合同履行的变化,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不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经常遇到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欠缺或不妥都会给建设方或施工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来进行。企业依据合同包含的各项指标,分解与落实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这就使得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1 施工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2.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3目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目前工程建设缺乏所必须的法制观念,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有些承发包双方认为是多年的承发包关系,碍于面子,合同签订不规范,致使合同流于形式,《合同法》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不能得到体现。

3.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价格的确定不合理。《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些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发包未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执行。施工图拿到后,让一家施工单位编制一份施工图预算,然后在该预算价的基础上简单予以打折后便形成了工程合同价,且在施工合同中注明“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实际上未经过审核的预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差距甚远。

篇(11)

0引言

对于建筑工程的现场管理来说,合同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索赔工作也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因而索赔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尤其重要。所以在建筑工程的现场管理中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水平,保证合同如期正常履行,进一步保障工程按要求如期竣工。

1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确保工程项目如期竣工

索赔体现着合同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需要为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义务而担负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另一方合同当事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向违约方主张索赔,因此,索赔管理可以有效约束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行为,进一步有效降低合同纠纷的引发概率,保证承包单位或者发包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确保工程合同如期履行。

1.2提升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竞争力

就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发展程度次于发达国家,导致了一些国际合作机会的流失,同时,对于一些已经开展的工程合作,国内企业在其中也不可避免的处于弱势地位,无法有效的主张索赔权力,导致了部分经济利益的丧失。因此,必须不断提升我国企业的索赔管理水平,通过良好的合同和索赔管理促进企业竞争力的提升,保证国内企业在国际合作中占据优势。

1.3提升合同双方索赔意识

合理的索赔管理可以有效的分解工程施工中的风险,其一可以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其二可以提升企业管理合同的水平;其三可以促进企业的盈利水平,因而索赔管理工作密切关系着企业的运行和发展,必须不断完善索赔管理工作,使其成为企业运行的有效助力。

2现阶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2.1工程合同中失误和纰漏频发

由于相互合作的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忽略了合同在施工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导致了现阶段合同管理观念不强,进一步造成了合同中存在诸多失误和纰漏,最终导致了损失和赔偿,举例来说,施工单位在获得建设单位拟定的合同后并未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进行逐条查阅和权衡分析,忽略了原有合同中存在的失误和纰漏,草率的签订了合同,导致在施工进程中遇到材料价格波动、工期延误等现象时无法依据合同妥善处理,进一步引发了合同双方的纠纷,导致了不必要的工程停滞以及经济损失。

2.2合同管理中缺乏风险预判能力

大部分情况下,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相关人员并不具有预判风险的能力,往往会忽略合同中隐藏的风险,进一步引发工程施工进程中相关人员不能及时对风险采取防范及处置措施,更不能有效的转移风险,造成了工程合作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2.3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意识薄弱

现阶段工程合同管理中索赔意识的薄弱阻碍了合同发挥其效用,举例来说,目前大部分承包单位在施工中遇到纠纷时往往忽略法律途径、不依据工程合同中相关条款主张索赔,而倾向于采取私下协商的处理方式,这种做法恰恰说明了现阶段承包单位的索赔意识薄弱。

2.4专业化合同管理人才极度缺失

合同管理作为一种复杂而又繁琐的工作,涉及到诸多专业学科和专业技术知识,因此,该项工作对于相关人才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合同管理人才不仅仅要具备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工程施工、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如果涉及到一些国际合作,还要求相关人员了解国际法律以及外语,就目前来看,国内专业化合同管理人才处于极度缺失的情况。

3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的策略

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可以主张工程合同中拟定的相关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义务,依据国内经济合同法,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需要为自身原因导致的无法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合同义务而担负法律责任。因此,为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必须在实际施工中基于合同做好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还要提升相关人员素养。

3.1基于合同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为有效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必须基于合同做好施工质量管理,结合现场来说,在现场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中,合同必须规定承包单位提交涉及到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所有相关材料,此外还要明确未经监理的批准,隐蔽工程不可以直接覆盖进行下道工序,要通过合同管理有效的控制隐蔽工程质量。以现场竣工验收为例,合同必须规定承包单位及时提交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并由发包单位依法组织项目负责人、监理等参与竣工验收,即将竣工验收这个环节牢牢控制在合同管理范畴内。通过合同有效的管理项目质量的方方面面。

3.2基于合同做好施工现场进度管理

为有效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必须基于合同做好施工进度管理,结合现场来说,必须利用合同做好开工计划、进度计划并明确竣工时间。通过合同约束承包单位尽快开工,否则承包单位需要承担延期的责任,同时通过合同约束承包单位依照进度计划开展施工的各个阶段,通过各个阶段的时间把握有效的控制总体工期,同时通过合同约束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保证项目能够如期交付。

3.3基于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为有效规范及优化合同管理,必须基于合同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结合现场来说,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对各自安排到现场的工人健康安全负责,同时要求承包单位为自己单位安排到现场的工人购买保险;合同还应该明确承包单位为自己单位投入施工的材料、设备、机械等购买保险。

3.4提升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素养

虽然国内建筑领域中合同管理的发展时间不长,国内建筑领域的合同管理水平仍然在不断发展进步,因此,在培养合同管理相关人才时,不仅仅要培养他们在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培养他们在工程施工、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培养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人才。

4规范及优化合同中索赔管理的策略

索赔是工程合同中重要的权力主张之一。索赔和工程合同的关系密切,具体来说,也可以将索赔过程看作是承包单位或者发包单位主张合法权利的过程,在法律层面来看,索赔体现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从另一个层面来看,也可以把索赔理解为对工程合同不足的补充,由于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在履行合同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诸多未知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引发合同产生不可预知的缺陷,因而,索赔作为一种后期调节手段可以起到变更或者是补充合同的作用,弥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合同缺陷。就合同管理和索赔相互之间的作用来看,无论由于客观因素或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合同一方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都必须以工程合同中拟定的相关条款为依据主张相应的索赔,合同依据包含明示条款以及默示条款。施工进程中管理人员要基于合同条款,依据现场情况收集索赔依据、计算索赔金额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索赔申请,同时还要注重合同中索赔管理工作中的技巧,不断规范及优化这项工作。同时应该不断强化索赔观念,将索赔观念贯彻落实在施工的全过程,真正实现全过程、全范围、多维度的合同管理工作。就发包单位的角度来谈,应该尽可能的预判工程风险,提早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纠纷;就承包单位的角度来谈,应该在签订合同时仔细查看合同,逐条分析条款,及时发现合同中隐藏的风险,避免不经查阅、盲目的签订合同,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熟悉各项合同条款,及时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向发包单位主张索赔,保障企业经济利益。此外,在合同订立后由第三方机构,诸如银行、仲裁机构等等参与管理,第三方机构由于立场中立,所以能够提高合同及索赔管理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利用法律的手段更有效的保障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的利益。

参考文献:

[1]范俊.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索赔[J].山西建筑,2018,44(26):23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