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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1月1日,中国上市公司开始实行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在不少方面都进行了更改。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因此,研究新会计准则对建筑行业财务会计的影响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行业财务会计的特点
建筑行业是一个围绕建筑的设计、施工、装修而展开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本身及与之相关的装潢、装修等方面。建筑行业会计是以工程建筑收支为基础而设定会计科目,它与其他行业的核算流程基本相同,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生产周期较长,产品属于固定物品,使建筑行业财务会计有如下特点:
1、建筑行业会计科目主要以成本核算为主
建筑行业的财务会计分为三方面:收入、成本和税金,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都是直接与工程进度相连,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一般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因此,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主要集中在成本费用类科目。成本类科目一般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分包工程费用等部分,而相关收入类科目极少。
2、建筑行业会计中工程价款的核算方式比较独特
由于建筑产品造价高、周期长,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建筑企业有时需进行垫资施工。因此,为了不影响建筑企业的资金周转,除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的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价款外,大多采用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等方法。
此外,由于施工周期长,不少工程都是跨年度施工,因此建筑企业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年度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和工程施工费用,以确定各年的经营成果。
3、建筑行业会计一般按单项工程为对象进行成本核算
由于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一性,建筑企业不能根据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施工生产费用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算各项工程的单位成本,而必须按照承包的每项工程分别归集施工生产费用,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
二、新会计准则对建筑行业财务会计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企业存货,及公允价值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
1、新会计准则对建筑行业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旧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强调“单位价值较高”,新会计准则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增加了建筑行业企业自主判断的权利,更利于建筑行业企业资产管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同时,新会计准则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原来的“超过一年”更改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因此,对于使用寿命不到一年,但跨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设备,也可以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同时,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旧会计准则规定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以及季节性停用或者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该规定,不使用的机器设备是不允许提折旧的。但新会计准则规定,机器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提折旧,且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在必要时可予以调整,从而扩大建筑行业企业利润操纵空间。
2、新会计准则对建筑行业存货核算的影响
原会计准则中规定:建筑行业企业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不计入存货成本,但在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这一规定,允许相关的借款费用或劳务费用计入存货,使得建筑行业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金额增加,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增加,总资产合计金额增加,因此短期内建筑行业企业的权益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增加。
同时在存货计价方法上,取消后进先出法,在财务核算中,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对原发出存货采用后进后出法计价的建筑行业企业在物价上涨期间影响较大。
3、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对建筑行业财务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成本法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倡导的是会计在对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的计量上要使交易的双方做到公平与公正。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提出后,建筑行业企业的现金、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分布将会改变,流动负债也将随之变化,直接影响建筑行业企业的偿债能力。
同时,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收入推迟了建筑行业企业确认收入的时间,从而会影响当期损益和权益。但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内可能不会影响建筑行业企业的总损益和权益情况。如果该周期大于建筑行业企业的一个会计年度,则会对所涉及的各会计年度产生影响。反之,如果该周期小于建筑行业企业的一个会计年度,影响将不大。即使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内不会影响建筑行业企业的总损益和权益情况,也会改变建筑行业企业的收入结构,减少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增加了建筑行业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但是,对建筑行业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会计实务中,需要结合建筑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财务会计的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1]许奇.从投资角度看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5
近些年来,由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建筑行业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加之建筑行业国家特级资质的申报、评审工作中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以及管理工作的要求正在逐年提高,因此,整个建筑行业的会计管理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因此建筑行业会计管理工作者必须认清形势,顺应会计管理工作的时展新趋势,在充分了解建筑行业会计核算以及管理工作特点及现状的基础上调整管理工作的思路,大胆进行各种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尝试与改革,构建适应时展浪潮的新的会计管理工作框架,从而提高整个建筑行业会计管理工作的水平。
一、 建筑行业会计的特点
1、建筑行业常用的会计科目相对较少,但却相对集中。在建筑行业会计常用的会计科目中,核算的科目主要集中在成本费用类科目,而收入类科目相对较少。成本费用类科目使用频率较高的一般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制造费用及间接费用五部分。
2、分级核算在会计核算中起重要作用。一般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要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3、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一般以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为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考核。一般建筑工程造价具有构成组合计价等特点。所谓按构成组合计价,是指一项建设工程是由若干个单项工程组合而成,而每一单项工程又是若干单位工程的组合。所以,建筑工程造价具有按工程组合计价的特点。比如,要确定工程的总造价,则应首先确定单位工程的造价。
4、建筑行业一般都是按在建工程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成本结算。由于建筑行业具有施工周期较长、投入资金数额巨大等特点,因此,对于建筑行业的成品,往往给予某些假定的条件。从理论上来说,建筑业的成品应指在该企业范围内全部竣工,不再需要进行任何施工活动并具有完整使用价值的工程。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施工周期较长,如果只对具有完整使用价值的房屋、构筑物或其承包的房屋、构筑物的建筑部分或机器设备的安装部分全部竣工才进行核算和结算,就会占用很大一笔流动资金,给施工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很大的困难。所以,在核算和工程价款结算上,对于建筑业成品的含义,也往往给予某些假定的条件,即在技术上达到一定成熟阶段的建筑安装工程,就视为“成品”,又称“已完工程”,并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进度价款的结算。在实际操作中,施工企业一般会采用定期计算和确认各期已完工程的价款,并与甲方办理结算,及时收回资金的方法进行工程价款的计算和成本结算。
5、建筑行业工程施工成本的结转具有特殊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筑企业成本的结转不再沿袭过去的将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并在一起进行的方法而是将工程价款结算和收入的确认分开来处理。这样,“工程施工”帐户就能够反映自工程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工程成本和合同毛利。 转贴于
6、建筑行业协作关系复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同业主、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专业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等配合完成各阶段任务,会与这些单位发生经济往来,这些都是会计核算的工作内容,因此,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相对较为繁琐、复杂。
7、建筑行业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建筑行业会计工作人员往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会计核算,因此他们的工作环境比较恶劣,而且流动性较大,工作地点、场所往往不是固定的。另外,建筑行业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比较高,一个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但要具备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同时也要具备的相关的建筑知识,还要具有现场会计核算的工作经验。
二、 建筑行业会计管理工作的现状
1、 主管领导的权力过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往往得不到保障。现代建筑企业一般采用集团式的管理模式,集团内部的管理层级较多,且较为复杂。会计的核算和管理工作也会相应的采取集中式、分权式或集中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一般建筑企业为了加强内部资金的管理工作,都会在集团总部设立财务管理部,负责全集团所有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在分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分公司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工作,分公司的财务总监由集团总部直接委派,子公司的财务总监可自行招聘,但要报集团总部备案,项目上设立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这样的会计核算及管理模式看似科学、合理、严谨,但是,这些财务工作人员在现实工作中往往要受多重领导的管理。对于最基层的项目上的财务工作人员来说,他在表面上是受集团财务部直接领导,但实际上还要受到项目经理的领导,而项目经理权力过大,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插手项目上的会计核算工作,使得项目的成本收益核算的失真。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总监、会计核算人员也面临相同的问题。各分公司、子公司的领导会为了自身的利益直接授意或者间接要求会计核算人员在财务报表上做手脚,隐瞒公司承接工程的真实成本与收益,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真实收入与利润。而集团的财务负责人也会处于各种目的在集团总的会计核算上做文章,影响整个集团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
2、 会计核算、管理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给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建筑行业属于经验占主导的行业,故一般建筑企业的会计管理人员基本上都是年龄较大、经验比较丰富的会计人员。这些特点虽然有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或处理突发性问题是表现的比较得心应手,但接受新知识的能力明显不足,有的甚至对于新的会计准则或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等存在抵触情绪;而接受新知识能力比较强的新人往往缺少实际的工作经验,还需要长时间的历练才能完全胜任会计管理工作。有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感不强,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主动或者被动参与会计资料的造假工作,亦或对其他相关人员的造假工作不予制止,造成会计核算资料失真,给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3、 内部管控不利,各类违法违规的会计资料造假活动不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制止。虽然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建筑行业得到了很多的推广,但落实情况仍不是十分到位,“人治”的因素仍然会起到很多的作用,各种违法违规的会计资料造假活动得不到及时的发现与纠正,严重的影响了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
三、 建筑行业会计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1、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建设
做任何事,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提高建筑行业会计的管理工作,改变会计管理工作的现状,首先就必须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第一,在招聘的时候,要有意识的选择一些原则性较强,有上进心,学习能力较强,同时有具备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的人来担当会计工作。第二,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好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更新会计法规、政策与方法,多搞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与竞赛,对优秀的会计工作者要多进行各种形式的奖励,促使建筑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更加积极主动的更新会计相关知识。第三,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2、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控制机制
对于建筑行业而言,由于财务核算的特殊性,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控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企业内控会计监督控制建设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即控制环境、会计控制系统以及控制程序。控制环境是指建筑企业管理层对于企业内控制度及其重要性的整体态度、认知以及行动。具体可包括以下几点:企业管理层的经营、管理理念、经营管理方式及风格;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权力和职责的划分方法;会计控制系统,是指企业内部用于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经济业务的财务信息系统,通过这些系统,企业所有的经济业务事项最终都会反映在财务报表中。控制程序是根据各企业的性质、业务、规模的不同而不同,主要有合理、合法性控制、授权、分权控制、组织规划控制、业务程序批准控制等。加强建筑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控制制度的建设,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及治理会计舞弊现象,从根本上保证建筑企业内部会计活动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运行,提供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质量。
3、 加强企业外部审计的监督力度
一方面,政府的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应建立以判断建筑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合理合法为核心的建筑行业政府监督体制;另一方面建立业务素质高、客观公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社会信誉好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完善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加强对建筑行业会计行为的监督,依法实行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由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制度,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加强内部审计力度,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施工企业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对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大企业内部审计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会计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企业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参考文献
1、梁文东;;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监督有关问题的探讨[J];国际商务财会;2009年12期
项目合同是建筑工程十分重要的文件,关系着合作双方的经济利益分配情况。在建筑项目合同管理方面,企业不能仅局限于正面上的管理措施,还要学会从侧面不同的角度开展合同管理[1]。“审计监督”则是最近几年建筑行业常用的管理方式,通过审计监督能不断加强建筑单位的市场竞争力量。
一、合同管理,问题日趋显现
合同作为约束双方施工活动的法律文件,可为建筑项目实施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也是建筑合作双方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依据。因而,建筑单位常常将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但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1、条款,不实际。建筑单位在编制合同条款时未能全面考虑,导致了合同内条款内容与实际工程存在偏差。根据企业的状况看,虽然管理人员通过加强审核能处理好建筑项目活动的相关问题。但在合同条款的编制上常常会遇到内容不符的问题,这就给合同的执行带来不便。
2、分配,不科学。作为建筑项目工程的法律文件,合同时刻约束着建筑施工双方的行为。从建筑合同结构形式上看,企业在合同管理时未能科学划分工程任务。工程项目规模扩大、业务宽广、销售增长,其面临的合同项目更加复杂,若依旧处于这种分配模式显然行不通。
3、财务,不合理。合同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对于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要高度重视,而管理人员对合同中涉及到的财务管理内容审核不清,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则会带来损失[2]。如:合同中对于工程收益的财务收支情况未明确规定,常会造成竣工后利益分配上发生纠纷。
4、效率,不理想。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正常经营有着重要的影响,传统合同管理模式仅仅局限于小规模的建筑企业经营,对于大型企业或业务项目众多的企业则难以保持整个操作流程的畅通。由此,合同管理上的实效则造成了企业的工程施工进度无法适应现实需要,给工程作业带来了影响。
二、审计机构,优化账务形式
审计部门人员通过对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综合评估,有助于工程单位的科学经营。市场经济在不断更新调整的同时,企业账务形式正朝着“电脑帐”方向发展,审计人员需将传统的手工帐转为电脑帐,以提高审计效率。
1、改革形式。电脑帐是审计部门参与财务监督的新方式,也是衡量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若企业能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坚持电脑帐操作,逐渐摆脱传统手工帐,能够为审计部门的工作带来方便[3]。今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企业将会运用计算机核算代替人工核算,电算化的作用会更加突出。
2、提升效率。只有减轻审计部门的工作量,才能保证工程单位监督效率的提升。电脑帐的运用为会计人员创造了更好的工作平台,使会计能在电脑上完成相应的操作处理账务。审计机构人员通过把手工帐信息转为在电脑上处理,能降低审计人员的工作难度,提高了对企业内部核算的效率。
3、引进技术。建筑行业从兴起到发展,本质上都是各方面技术的更新变化过程。建筑项目的审计监督也是如此,优化审计监督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模式,能够为审计部门提供多方面的帮助。电脑帐的推广能够让建筑企业重视审计工作,保证各项合同指标都能符合国家监督要求。
4、增强竞争。对建筑行业广泛开展审计监督,根本上还是为了让企业的经营秩序规范化,保证建筑单位能具备足够的实力参与竞争。国外经营理念的先进性,使得企业认识到电脑帐的优越性。审计机构人员的监督工作也需要遵循社会发展主流,提高建筑行业竞争力量。
三、注重核算,提升监督效率
审计监督主要是通过对建筑单位的资金使用状况进行审核监督,以规范企业内部的经济活动。为了更好地适应审计监督工作,审计部门应该不断调整内部核算方式,做好对企业财务内部工作的调整控制,重点搞好财务核算方式转变,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审计部门的监督效率。建筑单位需从以下方面调整财务:
1、审核标准。审计机构通过财务核算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经济活动状况,对于审计机构制定审计、监督策略可提供参考信息。而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核算能否发挥应有的价值,根本上还是要坚持客观的核算标准。审计部门在调查建筑单位内部经济活动时,应该不断优化审核标准。
2、收支资金。资金是企业长期经营的根本,也是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的物质基础。因而,在审核监督过程中对企业内部现有的资金实施全面核算,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引导企业对资金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审计人员需要重视工程资金的分配使用。
3、监督效率。提高财务核算的效率是保证监督管理效率的基础,审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核算水平,让审计机构对工程各项资金收支情况都能及时掌握。审计单位重点工作需集中在固定资产的规划处理上,同时对整个经济收入状况有力监督,在人力安排、财力分配、物力调控等方面加强监督[4]。
4、财务服务。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者,审计机构应该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不断优化改进自己的服务指标,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更好的经营指导策略。作为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可从核算指标、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方面优化改进,以更加细致、全面的监督企业经济活动。
四、科学规划,稳定审计秩序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积极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对于工程单位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建筑单位或者审计机构,都应该对自己的工作科学规划,确保企业内部财务活动的审查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在合同管理以及审计监督时,对于一些重点方面需要给予重视,具体包括:
1、规划明细。建筑单位在合同管理时常会忽略一些细小的财务方面,如:编制的财务报表上项目明显不清,包括:项目类别、产品数量、收支明细等,导致了合同内容的全面性不足。而审计环节中,审计人员要对这些潜在的项目明细严格审查,绝不漏掉一个经济活动。
2、规划报表。当所有的财务信息处理完后,企业会计人员需要制定一份完整的数据表格以更加直观的显示企业财务状况。在制作报表时企业常出现不同的缺陷,如:报表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等[5]。审计单位应审查合同中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全面,必须要涉及到建筑项目的各方面内容。
我国营改增试点开启至今已经有5年,本次改革行业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同时改革效果较为显著。为此,我国于2016年中旬再次扩大试点范围,建筑和生活服务等多个行业被包含在本次改革范围之中。营改增政策的调整对我国社会多个行业往往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政策的调整,本次主要对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情况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
一、营改增政策简读
2011年我国开启了“营改增”之路,我国首次下发营改增的试点方案和计划,交通行业成为首个试点。次年,国务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纳入其中,营改增试点企业减少了重复性地缴纳税务的情况,同时减少了税负。2013年我国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2014年将试点行业扩大至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等行业。由于试点行业取得了显著性效果,国务院于2016年将多个行业纳入至试点行业之中,本次减税总规模大约为6千亿元。作为财税体制的重要改革措施,对我国试点行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行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发挥着重要意义和作用。2016年我国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后,该领域成为了新增的试点行业,为建筑领域带来了发展机遇。针对建筑行业内工程承包方面而言,营改增实施前后业务内部需要增收增值税,同时税制的变化还包括多个部分,例如税率和征收税的变化、纳税人缴纳税款地点的变化等。
二、营改增对工程总承包业务影响
营改增前后对工程承包业务的影响可以从财务核算、项目管理和税负等几方面分析,以下详细分析和探究。
(一)财务核算的影响
纵观工程总承包业务情况可知,预算成本、计量等工作均是重点,我国营改增在建筑行业初步实施以来,对于工程总承办业务的财务核算往往容易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其一,改革之前,承包业务预算有确定的方法,如百分比法等,而改革之后;承包业务总成本的预算成为了核心要素,如果出现预算不准确时,往往影响了业务的收入和利润等。自改革之后,极容易出现预算利润较多而实际较少的情况;其二,在实施改革之前,工程总承包方相关经理等人员需要依据业务实际情况预算该业务的实际成本。业务接受之后,根据业务实施现状和进度计算相应的收入等;但改革之后,实施成本的预算时需要顾虑到业务承包方是否可以提供专用发票。由以上两方面的分析可见,税制改革对于承包业务财务预算往往具有着一定的影响。
(二)项目管理模式
营改增实施前后对建筑领域中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管理模式有一定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其一,关于工程承包业务项目管理情况来看,在改革之前我国在此方面管理模式较为传统且松散,管理过程严格度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业务完成的质量和进度等;其二,自改革之后,对业务项目管理的严格程度要求提高,使得相关消费受到较高的限制,能够将成本费用至于最低点,对于工程总成本业务的顺利完成有较大帮助。
(三)税负的影响
我国税制实施改革以来,虽然对工程总承包业务纳税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对于设备采购纳税情况,由于工程总承包业务具体包括的相关部分,如设计、采购、施工等行为,这些行为被划分为兼营行为还是混合销售行为,并未明确做出规定。这样以来往往导致纳税时出现了一定的纠纷。笔者按照销售货物那说方式,从税制改革的实际效果来看,税制改革对承包业务的积极影响表现较小。若承包业务不存在分包情况,则税负不会降低,容易引起小幅度的上升;若承包业务存在分包情况,只要能够获得增值税专业发票,便能进行抵扣使得税负下降。关于建筑劳务,在税制改革之前,营业额为所承包业务的全部价款及后续费用中减去支付分包单位价款后的剩余金额。
三、营改增后工程总承包方的应对策略
面对营改增对工程总承包方的几方面影响,对于承包方而言需要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其一,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学习营改增相关政策和文件,同时探究税制变革对该领域内涉及业务和工作等的影响。由于我国营改增实行仍处于探究化阶段,承包方需要从自身思想和理念的变革入手,积极发挥税制变革对企业的正面影响,尽量减少减少负面性影响;其二,对于承包方财务及相关人员而言,负责相关业务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成本加以预算,从减少税收风险入手提出有利于业务顺利完成的对策和建议。
总之,自我国进入营改增时代以来,对国内建筑领域工程总承包业务在财务核算、项目管理模式和税负等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存在有有待解决的问题,只有问题得到解决才能达到国家税制改革的真正目的。面对以上影响以及存在问题,我国工程总承包企业需高度关注相关影响同时采取一定的措施积极应对,从观念的转变到管理模式的创新等多个措施的并行,以便于更好地m应我国当前“改革时代”的发展。
参考文献:
实意义。
一、在建工程概述
在建筑行业当中,对于在建工程的论述比较宽泛,在了解在建工程的基础之上,我们首先需要对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作一个简单的了解。在建筑行业当中,固定资产主要指的是使用期限已经超过一年的建筑物,更加广泛的来说,固定资产还是可以包括其它行业的物品,例如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运输工具或是生产设备都可以看作是固定资产。而在实际的应用过程当中,不直接作用到生产过程但是价值在一千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物品也可以作为固定资产。而所谓的企业在建工程则是,企业更具自身发展需求在实际的应用过程当中对其进行建设的固有资产项目类型。例如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自行建造项目,相关的设备安装项目等。所以从企业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建工程可以说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所在,是企业获得行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内容[1]。
二、在建工程前期工作
对于企业的在建工程来说,其在实际的发展过程当中所进行投资建设也是存在相关建设问题以及发展问题。所以建筑过程之前,需要对工程的建筑前期施工进行必要的安排与建设。这样才能做到施工过程防患于未然。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对于在建工程前期工作来说,其基本施工内容将需要做到建立相关的任务小组,对施工的可行性、施工风险等进行严格的论证。对施工技术、施工安全、施工过程的环保问题、施工过程的人员搭配、施工过程之后的最终经济效益做出全面的分析,以此来确保施工过程的建筑以及施工可以最大程度的标准化、科学化。并将这些内容最终以数据的形式呈递给管理层。而企业的财务部门,虽然现阶段的工程还没有开始,但是应该做好最初的统计工作,以及基本运算让内容,以确保在施工开始的时候,可以随着施工内容的变动而随时变动,做好全面的财务监管工作。
三、加强在建工程过程管理
(一)强化在建工程资金管理
对于在建工程的资金管理应用主要以实际的应用来进行研究以及论述。就现阶段在建工程的基本内容来说,大部分工程所应用到的资金都是企业建立的一个专项资金。而这个专项资金的使用则应该按实际的使用制度进行使用,做到资金合理化应用。其次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应该建立一个完善的网络银行系统,以保证实际的施工结算资金可以做到专款专用。财务部门在对实际的施工部门进行拨款的过程当中不能盲目进行资金下放,尽可能的做到施工过程以及施工进度的全面考察。在对财务资金下放工作之后,应该需要各个部门的项目经理以及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保证资金出入监管到位。
(二)重视在建工程物资管理
1.严格物资验收管理
在建筑过程当中,对于物资的验收需要做到经济发展为重,对于物资的验收必须做到实际应用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办理,应该建立一个相关的工程资金进账管理,在实际的验收过程当中对于不能入库的大型施工设备以及施工设施应该在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并且办理完整的入库手续。对于物资的现场验收环节,需要企业当中的物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以及采购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确认并加以签字。在验收的过程当中需要认真核对物资的型号以及设备信息, 避免在入库的过程当中出现入错问题。在对物品进行实际的入库单价核算的过程当中,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进一步的完善以及审核,如果物品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那么物品在入库的过程当中应该按照不含税价格进行处理。
2.严格物资领用管理
相关的工程人员在对工程物资进行领用的时候,需要填写相关的物资领用单,在填写过程之后,相关的部门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其实际的施工项目类型以及项目施工过程对其做出一个完善且合理的领取意见,综合多方意见最终确定领取的实际应用价值,以及领取的物品,在物品领取之前以及物品领取之后多需要对领取单进行签字,以最终确定。在建工程的物资领取单通常会设置是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财务、部门、存根。在对这些内容进行确认戏之后,才可完成领取过程。对于领取单的内容填写需要尽可能的全面,清晰。需要表明物资领取的数量,类型、型号等基本信息。
3.做好剩余工程物资管理
在工程完工之后,实际的工程管理内容还将会涉及到一个剩余工程物资管理问题,因为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对于施工物资的采集都是估算得来,并且由于施工技术等问题,实际的施工内容会存在很多的废料。所在工程结束之后对于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一个环节。对于剩余物资的管理,其中没有进入到实际建筑工程成本当中的内容需要将其直接转化为生产性物资,对可以回收利用的物资需要进行全面的回收,以冲减企业在施工过程当中所具有的施工成本。
四、做好在建工程核算、决算工作
(一)细化在建工程成本核算
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往往会涉及到多种类型事物的购买安装等问题,并且在实际的应用过程当中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发展。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企业施工过程当中的成本核算。根据实际的施工过程来说,其一般情况之下会分成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等相对的几大类。其中设备投资主要涉及的内容为运费、设备安装费用等内容。待摊投资将会具有员工的实际福利、办公费用等内容。在实际的核算过程当中所具有的资本化利息问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会计制度进行施工,只有完全满足三个条件的利息才能进入到在建工程当中。核算工作还需要做到全面覆盖,以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2]。
(二)做好定期盘点检查和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实际的成本控制来说,需要做好定期盘点检查以及计提减值准备工作,这样才能做到财务管理的合理性与全面性。根据相关的制度规定,实际的施工企业须定期或每年年底作年度总结时,对在建工程实施全面、系统检查,遵循认真、谨慎的原则,科学预测在建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损失,若发现在建工程具有发生减值的实际证据,则做好计提减值准备。若发生如下几种不同情况,则须做好在建工程计提准备:第一,长期停建且预测日后三年内不能重新施工的在建工程;第二,在建项目技术、性能等方面已经较为滞后,同时无法确定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既定的经济利益。第三,在建工程其它方面足够证明已经发生减值的实际情况[3]。
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其发展突飞猛进。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对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极为有利,尤其是对建筑企业会计的核算方式有着相当重要的影响,促进了建筑工程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因此,研究新会计准则对建筑行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行业财务会计的特点
建筑行业是一个围绕建筑的设计、施工、装修而展开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本身及与之相关的装潢、装修等方面。 建筑行业会计是以工程建筑收支为基础而设定会计科目,与其他行业的核算流程基本相同,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生产周期较长,产品属于固定物品,使建筑行业财务会计有如下特点:
(一)建筑行业会计科目主要以成本核算为主。建筑行业的财务会计分为三方面:收入、成本和税金,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都是直接与工程进度相连,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一般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因此,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主要集中在成本费用类科目。成本类科目一般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分包工程费用等部分,而相关收入类科目极少。
(二)建筑行业会计中工程价款的核算方式比较独特。由于建筑产品造价高、周期长,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建筑企业有时需进行垫资施工。因此,为了不影响建筑企业的资金周转,除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的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价款外,大多采用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等方法。此外,由于施工周期长,不少工程都是跨年度施工,因此建筑企业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年度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和工程施工费用,以确定各年的经营成果。
(三)建筑行业会计一般按单项工程为对象进行成本核算。由于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一性,建筑企业不能根据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施工生产费用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算各项工程的单位成本,而必须按照承包的每项工程分别归集施工生产费用,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
二、新会计准则对建筑行业财务会计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公允价值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对建筑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造成了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对建筑行业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旧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强调“单位价值较高”,新会计准则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增加了建筑行业企业自主判断的权利,更利于建筑行业企业资产管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同时,新会计准则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原来的“超过一年”更改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因此,对于使用寿命不到一年,但跨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设备,也可以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同时,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旧会计准则规定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等,但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不允许提折旧。但新会计准则规定,机器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提折旧,且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在必要时可予以调整,从而扩大了建筑行业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
(二)新会计准则对建筑行业存货核算的影响。旧会计准则规定:建筑行业企业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不计入存货成本,新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一规定,允许相关的借款费用或劳务费用计入存货,使得建筑行业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金额增加,流动资产合计金额增加,总资产合计金额增加,因此短期内建筑行业企业的权益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增加。同时在存货计价方法上,取消后进先出法,在财务核算中,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对原发出存货采用后进后出法计价的建筑行业企业在物价上涨期间影响较大。
(三)公允价值对建筑行业财务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体系在成本法的基础上,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倡导的是会计在对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的计量上要使交易的双方做到公平与公正。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提出后,建筑行业企业的现金、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分布将会改变,流动负债也将随之变化,直接影响建筑行业企业的偿债能力。同时,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收入推迟了建筑行业企业确认收入的时间,从而会影响当期损益和权益。但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内可能不会影响建筑行业企业的总损益和权益情况。
(四)对建筑工程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影响。对于跨年度的建造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会计上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所得税法按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谨慎性原则,会计处理需要关注企业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根据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部分或者不确认建造合同收入;税法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不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仍然按照完工进度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规定最大区别在于当工程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时,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当期确认费用以及计提建造合同减值准备,而所得税法不允许这样纳税时就会产生时间差异。本文以实例来说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建筑工程企业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影响。
例:2009年初,甲建筑工程公司(简称甲公司)与乙医药生产公司(简称乙公司)签订一项总金额为5 000万元的厂房建造合同。厂房工程2009年3月初开工,预计2010年9月底完工;预计厂房工程总成本4 000万元。至2009年12月31日,厂房建造项目已发生成本2 500万元,预计还将发生成本1 500万元;已结算厂房工程价2 300万元,实际收到2 000万元。2009年底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生产经营发生困难,2009年度出现巨额亏损,未收款项可能无法收回。假设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提,会计分录以汇总数反映,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1)甲公司的营业税处理。甲公司的营业税计税依据应为厂房建造合同双方已经结算的工程价款2 000万元应缴纳营业税金60万元(2 000×3%)。
(2)甲公司的所得税处理。甲公司应按完工进度确认厂房工程收入和成本。2009年厂房工程项目完工进度为62.5%(2 500/4 000),应确认收入 3 125万元(5 000×62.5%)、确认成本2 500万元(4 000×62.5%)。2009年税务部门应依税法确认厂房建造合同所得额565万元。
(3)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因乙公司出现巨额亏损,甲公司今后将很难收回工程价款,属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情形,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只能将已发生成本中能得到补偿部分确认为收入,将已发生的合同成本2 500万元确认为当期费用。因此2009年甲公司会计确认厂房建造合同收益应为-560万元(2 000-2 500-60)。
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差异分析:2009年该项目会计上确认收益 -560万元,税务确认所得565万元,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计1 125万元。甲公司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 125万元。
三、小结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建筑行业企业会计的影响非常广泛,本文主要探讨了四个方面:对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影响、对存货核算的影响、对公允价值的影响、对所得税的影响。需注意的是,不同的建筑工程企业也有各自的特点,建筑企业需要结合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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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6)14-0109-04
一、研究背景
“营改增”是现阶段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改革对于完善税制、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发展都有重要意义。目前,所有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均已纳入“营改增”范围[ 1 ]。从已经实施“营改增”的行业来看,基本上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都是下降的,但是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则有升有降。建筑业将是“营改增”的下一个工作重点。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建筑业税金与利润比为1:1,而我国工业企业平均水平是1:2左右;建筑行业平均毛利率为10%左右,可见建筑业属于微利且税负较重的行业。目前建筑业营业税采用按工程价款乘以比例税率的计算办法计征,这种征收方法计算简便,涉税风险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业税款计算、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因此,研究该行业“营改增”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 ]。
二、建筑行业“营改增”的意义
(一)解决建筑行业“营改增”重复征税问题
2016年5月之前建筑行业的主税种是营业税,建筑业也是我国第二产业中唯一一个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在这种税制下存在重复征税问题,最末端的分包人是按照营业额全额计征营业税的,而生产所用的外购建筑设备和建筑材料所负担的增值税无法抵扣,这样就中断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建筑行业成了设备和材料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加大了企业成本,加重了企业负担。但是理论上“营改增”会解决建筑行业重复征税问题,根据增值税“税收中性”的原理,将增值税税负向下游环节转嫁,从而减轻建筑企业税负,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二)规范建筑行业流转税的征收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大型建筑行业越来越多地采用多元化经营模式,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常普遍,使得营业税和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边界难以明确,对货劳税的征收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实施“营改增”后,将规范建筑行业货劳税的征收管理[ 3 ]。
综上,建筑行业“营改增”势在必行,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我国增值税征收实行的是“以票控税”,同时建筑行业成本构成有其特殊性,建筑行业“营改增”的顶层设计未必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有必要采用案例研究来检验“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切实影响,以期实现该行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的顺利过渡。
三、例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68,以下简称中国建筑)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和咨询等为主业的大型国有控股公司。本文以中国建筑为例,根据其2014年度财务报告,测算营业收入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参考工程造价相关数据,测算不同成本项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而以销项税和进项税之差来测算本年度要缴纳的增值税,将测算出的增值税与企业2014年度实际发生的营业税对比,用两者之差再加上附加税的影响来测算“营改增”后流转税的变化,然后再估算企业所得税的变化,最后汇总得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总体税负的影响。
(一)“营改增”后销项税测算
“营改增”后对增值税进行测算,先要确定增值税销项税。由于在“营改增”之前销售收入是含税的,因此应将营业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不含增值税收入=含增值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2014年中国建筑营业收入及增值税销项税测算如表1所示。
(二)“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项税测算
与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一样,营业成本也是含税成本,也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成本。不含增值税成本=含增值税成本/(1+增值税税率)。由于建筑行业成本构成情况较为复杂,为了准确地测算增值税进项税,需要对建筑成本进行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建筑行业的营业成本即为工程成本,工程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人、料、机”,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可以抵扣的只有材料费[ 4 ]。本文根据北京住建局官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网三个网站提供的信息,各选取三个项目进行统计,并进行平均,最终得出本文测算进项税时采用的人、料、机比例为15.06%、62.69%和7.14%。
2.材料成本构成分析(表2)
建筑行业的材料成本主要包括钢材、混凝土、砌块和其他装饰装修用材料,其中钢材等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而根据财税〔2014〕57号文件[ 5 ],混凝土、砌块等部分建材适用3%的征收率。本文根据上述项目的造价信息,估算材料费用中有65%可以取得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35%可以取得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营改增”后税负变化
1.流转税税负变化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2014年度中国建筑应纳增值税=7 909 747-4 923 420=2 986 327(万元)
而根据中国建筑2014年报表资料,2014年该公司共交纳营业税为2 122 198万元,因此,预计“营改增”后交纳的增值税比之前交纳的营业税增加了864 129万元,在考虑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影响后,预计流转税共增加950 542万元,增加幅度为40.48%。
2.所得税税负变化分析
在实施“营改增”后,由于收入、成本均由含税的变为不含税的,同时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营业税金及附加也会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利润总额和所得税。具体分析见表3。
假定不考虑其他项目的变动,从表3中看出,“营改增”使利润总额下降950 542万元,假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则可以使所得税费用减少237 636万元。结合前述流转税变化的影响,“营改增”总体使企业税负增加,预计增加额为712 906万元。
四、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变化原因分析
从上述对中国建筑“营改增”后税负变化的分析得出,“营改增”会使企业流转税大幅增加,但同时也会降低企业的所得税。中国建筑作为上市公司,其收入构成、成本构成、毛利率等与其他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建筑企业应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分析“营改增”后税负变动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一)流转税税负变动分析
“营改增”之前:应交营业税=含税营业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税率(1)
“营改增”之后: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含税营业收入×适用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1+适用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含税营业成本×可抵扣成本比例×材料比例×适用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适用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 (2)
其中,含税营业成本=含税营业收入×(1-毛利率)(3)
因此,“营改增”之后流转税税负变动=(应交增值税-应交营业税)×(1+7%+3%)
=含税营业收入×[适用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1+适用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1-毛利率)×可抵扣成本比例×材料比例×适用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1+适用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适用的营业税税率]×1.1 (4)
从上述推导中看出,“营改增”之后流转税是增还是减,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适用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毛利率、可抵扣成本比例、各项适用不同增值税进项税税率的材料比例、适用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原适用的营业税税率[ 6 ]。在税率法定的条件下,税负变动主要由毛利率、可抵扣成本比例和适用不同增值税进项税税率的材料比例三个因素决定。毛利率越高,税负增加也越多。根据中国建筑2014年年报,该公司总体毛利率是12.58%,在建筑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建筑行业营业成本的构成大致一样,即可抵扣成本比例一样;而在材料费用中,钢材、混凝土等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材料比重在不同的建筑公司比例基本一致,因此可以预期毛利率较低的建筑公司特别是那些中小型建筑公司流转税增长幅度没有中国建筑流转税增长幅度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个结论的前提是所有材料都能取得合法合规的进项税抵扣凭证且不考虑不动产抵扣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税负变动分析
不考虑其他费用变化,“营改增”之后应纳税所得额变动=营业收入变动-营业成本变动-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 (5)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不含税营业收入-含税营业收入 (6)
营业成本变动=不含税营业成本-含税营业成本(7)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变动-“营改增”前交纳的营业税 (8)
(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变动关系分析
当建筑行业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1%,假定可抵扣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62.69%,可抵扣成本中有65%可以取得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35%可以取得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公式(4),流转税税负变动=含税营业收入×[6.91%-(1-毛利率)×6.56%]×1.1
根据公式(5)、(6)、(7)、(8):
应纳税所得额变动=含税营业收入×[6.91%-(1-毛利率)×6.56%]×1.1
综上可见,在“营改增”后,流转税的变动与所得税的变动成反向关系,而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流转税税负变动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变动额。如果企业当年盈利,假定适用所得税税率是25%,流转税每增加100元,则所得税会相应地减少25元,而企业总体税负会增加75元,即“营改增”后流转税上升幅度远大于所得税下降幅度,企业整体税负增加较多。因此,“营改增”后税负的变动最终还是由流转税的变动决定的。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财税〔2015〕99号文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这就意味着这类小微企业实际的所得税税率是10%,那么“营改增”后对这类企业流转税每增加100元,所得税只能减少10元,相对税负增加更多。
五、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中国建筑案例分析,可以看出“营改增”会使建筑企业流转税税负大幅上升,而所得税税负相对流转税税负只是小幅下降,因此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变动的关键在于增值税的变动。结合上述分析,为把改革后的流转税变动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以保证“营改增”的顺利实施,本文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整合纳税主体,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制度
为了减少建筑企业改革后税负波动和平衡地方利益,对于异地劳务,可以先按一定比例在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交增值税,总机构在汇总各项目部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后扣除各项目部预交的增值税,再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
(二)加强供应链管理,保证购进项目能够充分抵扣
建筑行业材料比重较大,一般都在60%以上。但是,由于建筑行业施工地点分散以及出于降低成本考虑,造成材料供应管理不规范,很多建筑材料都是从施工地个人手里取得,无法得到增值税抵扣凭证。在“营改增”后,建筑行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增值税抵扣意识,加强供应链管理,从招投标标价到签订采购合同的全过程都要考虑到增值税抵扣问题。首先,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要优先考虑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也可将此作为招标必备条件之一;其次,要将提供增值税发票明确写进合同里;最后,为了及时抵扣,减轻企业现金流的压力,还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时间及送达时间作出约定。
(三)提高建筑企业财务核算工作水平,转变纳税思维
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差别很大,为实现建筑企业“营改增”的顺利过渡,建筑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关于建筑业“营改增”的相关法规、文件,了解、学习增值税税制、发票、申报等相关知识。由于建筑行业施工地点较为分散,客观上加大了财务核算的难度,而且建筑行业普遍结算周期较长,往往是在工程完工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取得发票,这也使得财务核算滞后。再者,营业税计算简便,征收管理远不如增值税复杂,使得一些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建筑企业对财务核算工作不重视,存在账务混乱、不全甚至不建账的问题。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必须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才能准确计算税金,减少涉税风险。
(四)通过虚拟扣税和存量固定资产扣税,扩大建筑企业“营改增”抵扣范围
建筑业增值税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进项税抵扣的范围,笔者认为建筑业进项抵扣应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部分支出可考虑实行虚拟抵扣,对于建筑企业部分占比较大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本如利息支出、无法收回的保证金支出,即使没有取得进项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也应获得进项抵扣。二是存量固定资产进项税应可以抵扣。过去的十年建筑行业发展很快,建筑企业购置了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由于我国增值税抵扣实施的是“购进扣税法”,因此这部分存量固定资产按目前政策无法抵扣,这样势必加大了建筑企业税负。考虑到2009年1月1日开始我国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因此可以将2009年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折旧额乘以购进时增值税税率来计算确定每年可以抵扣的存量固定资产进项税,这样可以平滑“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负变动。
按照目前已经出台的政策,对于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是必然的,企业只有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才能更好地应对改革。而相关部门在制定“营改增”政策时,也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以帮助建筑企业在“营改增”中顺利过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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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ki.zgsc.2015.43.168
1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性
1.1 实行分层会计核算
在一般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方式上可分为两种,一种为集权式管理,一种为分散式管理,这两种管理模式优缺点共存。建筑施工企业如果实行的是集权式管理模式,在会计核算方面只会设立一个账套,并且这个账套会由建筑企业财务核算部门实施集中式的管理以及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如果实行的分权式的管理模式,需要建筑企业分化多个部门,明确财务收支情况,使多个部门实现独立财务核算,上交报表,进而由企业的财务部门实施核算。由于建筑工程的工期长、成本高、资金流动性比较大,因此,需要使会计核算与工程施工相配套,根据企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宏观调控。实行分层会计核算可以实现对建筑企业的分层管理,反映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给企业建筑成本规划提供借鉴。
1.2 实行阶段性核算
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总金额计算具有相对的滞后性,因此,建筑企业不能在工程竣工时实施核算,这就使得建筑企业在财务方面存在风险,如果实施阶段性核算,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企业财务核算不清的难题,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促进建筑工程顺利开展,保证建筑施工高效进行。建筑企业实施阶段性核算在会计核算方面还会减轻会计部门在工程竣工后的资金核算压力,帮助建筑企业实现完整核算,提高建筑质量。
1.3 实行单独核算
建筑工程总造价的核算需要各个建筑项目分别核算才能实现,建筑企业为了明确建筑总造价,必须实施建筑项目单独核算,最后实施总核算,以此来确定总价格。建筑工程各个项目施工非常复杂且烦琐,用时长,建筑企业必须保证单个项目核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证总造价核算顺利进行,也就是由订单的成本计算项目工程的成本,并对其进行核算。
2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不符合标准
就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运行状况来看,大部分会计核算工作都不符合标准,例如,核算项目混乱、原始核算单据丢失、使用批注不明显、使用方式不规范等。另外,还存在建筑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没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结算,使建筑企业在资金结算方面存在不真实性。例如,坏账、假账、财务数据造假等。
2.2 成本管理与控制不被重视
建筑企业往往注重建筑工程的工期以及质量问题,从而忽视了成本管理与控制,这使得建筑成本长期以来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建筑企业的管理部门不重视工程成本核算,只重视建筑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这样做只是增加了资金的流动性与利用程度,并没有真正提高建筑成本的管理效率与控制。就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成本管理系统建设情况来看,企业的成本管理体系不健全,致使企业权利分散,管理制度漏洞百出。建筑企业实行的是分层核算方式,加上企业内部没有相关的权责制度支持,造成企业会计财务管理部门不能掌握施工过程中的细节以及资金流动情况,一旦财务报表与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企业的资金运转情况就会受限,很有可能造成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2.3 建筑施工企业监督力度不强
首先,企业的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这使得企业监督工作缺少必要的支持,如果建筑企业监督制度缺少实践能力就会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造成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缺乏真实性与准确性,在很多方面阻碍企业的运行与发展。
其次,企业的外部监督制度没有落实到实处。建筑施工企业的外部监督工作的实现,主要依靠我国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在大方向上规范我国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但是,由于企业的外部监督制度没有落实到实处,不能发挥其正常功能,流于形式,不能真正提高我国建筑工程会计核算的有效性。
2.4 会计核算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建筑企业得到迅速发展,这使得原有的建筑管理体系以及工作人员不能满足当前的工作需要,人才短缺现象非常严重,尤其是建筑企业会计核算人才。企业会计管理部门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无法达到企业的工作要求,这使得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效率下降,人们对企业财务部门的报表真实性产生怀疑。
3 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措施
3.1 更新会计核算管理理念
要想真正改变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管理现状,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更新企业会计核算管理理念,从观念上使企业认识到成本核算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移动企业管理重点,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在思想上避免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出现偏差。
3.2 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会计监督体系
建筑企业监督体系的完善,一方面要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促进企业内部形成制度支持,对会计核算工作实施全面的监督,使核算工作具有真实性与准确性;另一方面,企业要健全外部监督体系,根据我国建筑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挥企业会计核算管理的作用。建筑企业要组织专门的监督部门实施监督工作,对会计核算进程实施控制,切实保证企业财务运行透明。同时,我国要加大对建筑企业的管理程度,制定成熟的监督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更大范围上普及会计核算知识,在大方向上对企业会计核算实施宏观调控。当建筑企业在财务方面出现问题时,要追求法律责任,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健康发展。
3.3 加强建筑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会计核算工作人员是接触会计工作的第一人,也是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企业要从会计核算工作人员入手,加大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要想做好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方面要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加紧专业知识普及,提高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另一方面还要使会计工作人员了解我国有关的会计制度、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会计核算工作人员要从自身出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在满足自身发展的同时,满足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需要,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4 结 论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建筑行业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与安全,而且建筑行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视力度,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会计核算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有序发展。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建筑工程工期长、资金流动性大、施工分散等特点,要将会计核算与施工紧密结合,动态控制与管理会计核算,确保企业建筑进度与建筑质量。
参考文献:
[1]骆正清,曹冬云.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区域开拓经营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9):83-85.
(2)建筑行业会计科目设置相对集中。施工企业通常通过承包工程项目,提供建筑安装施工、机械化吊装施工建筑施工、基础与地基工程施工等经营活动获取收入、实现利润。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主要集中在成本费用类科目中,成本费用类科目只分为间接费用和直接费用,相关收入类科目不仅数目较少而且内容简单。其中直接费用又分为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用四部分。另外,施工企业行业的不同特点,将其区分为了“临时设施摊销”、“周转材料”、“工程施工”、“机械作业”、“临时设施清理”、“临时设施”以及“工程结算”等科目。这也就决定了与其他行业中的会计科目相比,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显著不同。
(3)会计人员工作环境特殊。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必然要具有专业的会计技能,除此之外还要懂得建筑方面的相关知识,这就大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会计只需要有会计专业而已,除此之外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的工作要同一般的会计一样在办公室里对会计信息进行核算以外,还需要到工地现场上进行业务核算。
(4)工程施工成本的结转具有特殊性。建筑企业成本的结转需要将收入的确认和工程价款结算分开处理,与以往将二者合在一起处理的方式有所不同,这都是依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一建造合同》改善的,如此一来,工程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工程成本和合同毛利就能在“工程施工”账目中全部反映出来了。
2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1)完善施工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化建设。指的就是总部决策可以透明化的实行在全部分支企业中,财务核算从企业总部走向企业全部,由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实现财务核算信息化,使得企业人员可以充分共享财务信息,并以此保证信息的质量,以及执行信息的效果,除此之外,为使得财务业务与资源配置共同发展,要求信息共享要从分散走向集中,从企业内部走向外部。
(2)新会计准则执行后,对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设置提出了新要求。新会计准则相应增加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类的相关科目,同时也取消了短期投资的相关科目,并增加“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现有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由原本的“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组成,现有的“营业支出”、“营业收入”由原本的“主营业务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组成,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调整、转换提出了许多要求,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会计及时做好老制度与相关新准则之间的调账和衔接工作,做好相关调帐工作,调整帐木,并灵活转换会计科目。
(3)建立施工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制度。施工企业在建立内部监督控制机制中重要位置是由财务核算的特殊性决定的。内部监督控制主要包括会计系统、控制程序和控制环境三个方面。因各企业的规模、业务、性质的不同控制程序也会有不同的变化,需要分权控制,合理、合法的授权、控制,以及业务程序批准控制,组织规划控制等。建筑企业管理当局需要加强对严格控制内部的整体认识、态度和行动,以及此种行为的重要性,称为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可以通过某些系统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最终在会计报表中都反映出来,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如何在新会计准则下加强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1)充分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和重要性。施工企业应以财务资金的活动为核心,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财务办公、软件电子计算机等对所有分支机构实行财务监控、数据的远程交换和会计电算化,使企业业务与资源配置同步发展,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实现财务信息充分共享,为了实现财务核算的及时性要求,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业务活动与财务信息互不对称的滞后现状,采用集中式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地提升财务核算的效能,会计报表反映出的财会信息可以反映出企业资产负债状况、所有者权益变动、现金流量并了解其盈利水平等情况。这是让公众了解、评价企业决策也是政府监管部门、债权人、投资人和经营者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贯彻好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便于真实、准确的向报表使用者如:企业决策层等反映会计信息。
(2)谨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直以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都因其可靠且便于核实而被广泛使用,我国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便都是采用此方法,历史成本计量方法是指资产情况和一个主体的负债情况,但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和业务创新的日新月异,用于未来与现在的经营决策时,历史成本计量便不一定很可靠,同时也使得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方式很符合现实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求。
(3)做好新准则实施后的信息通告工作。在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企业应当上报其首份年度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列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附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反映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其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企业还应当在附注中用列表的形式详细说明通告数据的调节过程。
(4)开创职业人员的新思维,并加强其判断能力。会计人员解决新准则中面临的问题时要摒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学会用新的思维、新的观念新的方法和来不断加强职业判断能力。新准则有利于增强企业会计工作的趋同愿望,同时新规则立足于维持会计信息使用者和者的之间的良好互动,提倡关注会计领域的重难点问题,注重专业判断。
二、建筑企业会计税收的策划方法
1.确认企业收入
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收入的多少不仅直接影响着企业应缴纳所得税的数额,而且还决定了企业所获利润的总额。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为建筑企业的施工项目时间久,难以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因此规定企业可以依据当前的施工进度和工作量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2.对不用计算赋税的费用进行扣除
费用扣除主要影响企业的所得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事先列支出企业的各项费用,并预估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以此来减小税收基数。首先,充分利用国家允许的列支费用,例如折旧费、职工福利费等,以此来科学的企业的税务。其次,不要超过法律所规定的列支费用的最大限额。最后,结合税收政策和国家相关政策,例如,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建筑企业可加大研发费的投入。又如,国务院9月24日的常务会议允许“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等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利好政策。
3.对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改变
建筑企业可以改变自身的组织形式来进行税务筹划。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形式来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从而进行税收筹划。第一,组织集团股份公司,平衡税负。这种方法的主要优点在于,集团公司可以对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和注册地点以及财务管理的方式进行整体协调,从整个集团公司的利益出发,实施税收筹划,平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税负关系,以此来降低集团公司的纳税数目,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第二,建筑企业可以积极的发展高新技术,享受国家的税收补助和优惠政策。建筑企业应积极利用国家制定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重新整合企业内部的新型建筑材料和科学技术资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减低税务负担。第三,建筑企业可以以兼并或收购亏损企业的形式,享受盈亏抵补的税收优惠。法律规定,企业在收购或者兼并亏损的企业后,亏损企业未来5年的亏损额都是可以利用盈利企业的利润进行对消。但是,建筑企业要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减少税额必须先对亏损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透彻的分析和掌握,在符合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再去收购亏损企业。然后盈利企业可以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盈利来弥补亏损,有效降低税额。
4.建筑企业科学、合理的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
许多建筑企业经常会在日常财会业务处理时,混同一些费用,因此,隐性的造成了企业税额的增加。不合理的使用会计科目经常会使企业费用的列支和支出多于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度,从而增加了企业的所得税。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企业应该在减少支出之外,可以采用调整其隶属的建筑企业会计条目的方式。例如:税法中已经明确的指出,只要企业可以提供原始,真实可靠的凭证,就可以在缴纳所得税之前扣除会议费。
随着建筑市场的规模扩大和市场竞争加剧,建筑行业集中度愈发明显,迅速成长出一大批规模大、效益好的龙头企业。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建筑企业面临着营利能力和管理能力差、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随时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力。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中做大做强,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生存、发展、壮大,就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理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推行,绩效考核指标的落实,财务管理精细化等措施,降低各项责任成本费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已成为当前施工企业的重要课题。
一、建筑行业经营管理的特点
1.流动性突出
建筑施工企业涵盖面非常广泛,其工程项目分布点多、面广、线长,分支机构分布省内外,甚至世界各地,施工项目的流动性十分突出。施工机构随着建筑物或构筑物坐落位置变化而整个转移生产地点。同时,从事施工活动的项目经理部也是变动的,即非常设的。一个项目结束时项目经理部随即解散,新项目开始时,新组建的项目经理部也即组成并工作。人员的变动,包括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变动是经常的。
2.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施工成本控制难度大
施工项目周期通常超过一年,有些隧道、桥梁、超高层建筑工程施工期甚至长达三至五年,整个工程全周期成本与期初成本预算相比会存在较大变动。建筑材料价格在项目周期内也会可能存在较大波动。在不同的行业和地区施工,涉及的行业、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同,人工成本和施工要求也不同。这些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在成本控制上存在较大变数,难以完全仅依靠期初预算控制,对成本过程控制有较高的要求。
3.会计核算管理的特殊性
建筑业一般按单项工程为对象核算和控制成本,但是如何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准确的归集责任成本却是一个难点。因为建筑施工企业实际经营中存在项目间主辅材混用、施工机械设备折旧分摊、施工人员交叉作业等特点,属于开放式生产经营,导致人财物等责任成本难以准确归集,给财务成本精细化管理增加了难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观念落后,对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认识不足
许多施工企业比较重视商务合约的签订、施工进度的达成率和工程质量的管理,认为抓好运营是关键,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为财务部门属于后勤部门,主要工作限于付款、报销、发工资之类的文案工作。对财务管理观念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财务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财务管理在经营分析、资金运用以及经营风险监控等方面的作用,多数企业未给予足够重视。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职能弱
虽然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有自己的财务管理办法,但要么内容过于简单,往往侧重于成本费用支出类及审批流程等制度规定,要么不够科学完整,对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等为企业带来价值的工作没有充分落实。有的施工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形同虚设,往往是公司领导一支笔制度,无法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3.项目成本控制难度大,责任成本难以落实
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在实际管理中存在材料混用、施工人员混合作业,项目成本间难以准确精细的核算。成本核算对象周期长,责任成本难以落实到人。很多施工企业对成本预算的制定和实施流于形式,普遍存在成本预算和成本控制两张皮的现象,而由于工程的现场环境、施工条件和工期的变化,导致材料价差、设计变更、签证变更、施工纠纷等方面与初期工程预算差异较大,难以做好动态成本控制,最终可能造成亏损。
4.资金管理不顺畅,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大
施工企业的特点是施工地点不固定,造成资金分散,影响了资金的调配和使用效率。一边是下属单位资金闲置,沉淀严重;另一边是新开工项目为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筹集资金,增加融资成本。
另外由于工程款项往往数额巨大,结算纠纷较多,以及对甲方的资金实力缺乏及时监控,容易造成较大资金回笼风险。一些企业对工程款催收不及时,未建立相应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和资金回笼奖惩机制,造成资金占用和呆坏账的发生,易产生严重的经营风险,影响企业运营。
三、加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1.财务管理工作与企业经营紧密结合
在企业实行经营责任制下,财务管理工作不能仅仅作为管理者的出纳角色,而是要以企业经营目标为工作的出发点,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此,要将企业的运营纳入财务管理的内容,积极参与经营决策,将财务管理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在管理层和横向部门会议上,在项目资金安排、成本控制、审批授权、内部控制流程上起主导作用,及时针对财务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
2.建立科学完善的财务制度体系
对于内部经营责任制,目的是明确企业、管理层、员工三者的责权利关系,达到三方共享经营成果。而对于财务管理工作,要结合经营责任制中的各项考核指标,尤其是财务指标,如年度营业收入、经营利润率,资金占用成本、费用控制率等指标,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财务核算规范。财务核算是实现经营责任制的基础工作,在核算科目的设立,核算成本项目、成本要素的设置都要考虑责任成本的要求,及时准确实现财务数据的动态获取。财务核算的设置不能闭门造车,要与业务部门沟通配合,使之能够提供核算所需的基础数据。要建立项目责任成本动态控制、责任成本精细化核算、资金监控、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措施。在制度建立上,要涵盖企业经济活动方方面面,从人员委派、薪酬制度、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要加以规范。此外,建立制度是为了企业运行有法可依,但最终制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才是制度的最终目的。为此,企业高层尤其是主管领导要营造良好的制度氛围和文化,率先成为制度遵循者,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保证各项财务制度的有效落实。
3.实现责任成本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开支
责任成本在财务上的体现,就是按照经营责任制方案的要求,在核算上要求各部门在申请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前,必须分清其成本所属核算对象和责任归属。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避免成本相互混用造成成本核算不清的情况,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纳入责任成本管理范畴,不能存在考核和不考核项目同时并存的情况。在各项成本要素核算时,责任成本管理要分解到位,保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材、项目管理等成本要素都能独立核算到经营承包单元,避免出现项目间成本项交叉混淆,财务主观分摊的情况发生。同时要求现场管理人员主动做好人、财、机的需求计划,避免物资相互借用和人员交叉混合作业发生,充分调动员工的成本控制积极性。
4.建立信息平台,做好财务经营分析
经营责任制下,建筑企业责任项目多,承包人员对财务数据准确度和及时性要求高,这对财务精细化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此,除了指导业务人员提供准确的成本数据基础资料和对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外,还要建立与精细化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以保证各项经营责任制下的财务基础数据,能够在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记录完成,并形成实时动态财务数据报表。这样可以保证经营责任的各项数据能够按月及时与经营责任人核对沟通,对数据差错得以及时发现和修正,以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要形成财务分析汇报机制,定期将动态经营财务数据完成情况向管理层汇报,找出偏差和存在的问题,做好动态指标过程管控,提高项目经营管理水平。
5.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建立应收款回收制度
财务管理活动的核心之一是资金运营,资金是企业的血液。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可以有效防止资金闲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转部分外部融资为内源性融资,减少了融资规模,降低了资金成本,改善了企业资本结构,同时还实现了企业对资金的有效监控。
同时,要高度重视现金流管理,企业要树立“现金为王”的经营理念,以现金流来作为经营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现金流分析预测,严格控制现金流入和流出。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工程款资金回笼绝对额和时间设置专项考核,作为经营责任制中财务指标考核中必要的重要节点,按月做好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并汇报管理层,对可能发生的呆坏账要及时汇报,并能落实责任人。对于材料、人工和分包工程支出,按重要性和金额大小建立分级授权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将现金流管理贯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6.加强财务内控工作,建立持续监督机制
施工企业要加强财务内控工作,除了进行全面的制度建设,同时要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尤其是在经营责任制下,各项考核指标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更需要对各项财务数据进行独立审核。施工企业点多面广,持续监督必不可少,要把内部审计和财务监察相结合,在财务管理上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防护网。这样对经营责任制下的建筑企业,兼经营管理的积极灵活性和财务监督管理为一体。
四、结束语
财务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高质量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精细化的责任成本核算规范,及时准确的财务分析,高效的资金运用水平,有效的财务内控监控体系。在企业实行经营责任制下,加强财务管理能有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企业带来可观收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宋胜利: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影响因素及管理对策.经济研究导刊,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