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民工的现状与思考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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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是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最基本、最必要的工伤保险项目理应得以优先确立。然而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农民工群体从事的多为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同时农民工流动性大,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他们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建立健全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
(一)参保率较低
至十一五末,我国2.42亿农民工总数中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仅仅突破6000万,所占比例不超过27%。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2月28日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劳动者中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6173万人,其中农民工人数为6329万人,仅仅约占参保总人数的39.1%。
(二)工伤理赔程序繁琐、耗时长
近些年来,工伤认定案件和工伤索赔案件数量日剧上升,但经办机构点少、经办人员少,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相关案件的及时处理。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从发生工伤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要经历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索赔三个阶段,其中任何一个阶段都要经历复杂漫长的过程。诉讼过程耗时长,成本高,所以很多农民工往往选择私了,然而这样,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及时维护。
(三)管理机制落后
工伤保险是由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工伤补偿三者有机构成的。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的第一道防线,阻止事故的发生胜于处理事故的结果;工伤康复则是工伤保险第二道防线,既可以改善健康状况,又可以节约制度成本,使受伤工人返回工作岗位,实现双赢状态。虽然有关国家部门已提出要抓紧工伤预防工作,但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仍偏重于对事件的处理,对于预防和康复方面没有完善的规定。
二、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现状的原因分析
(一)法制不健全
至今我国尚无一部关于农民工社会工伤保险的全国性专门法律或法规。从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到后来的《企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再到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虽然保险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群体,但我国法律对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具体处理等细节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及解释,回避了农民工群体的工伤保险问题。
(二)政府职能不到位
1.监督管理职能不到位。政府对用工单位的要求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不大、监督检查力量薄弱。
2.工伤保障职能不到位。虽然国家已明确规定了农民工工伤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但现实生活中,工伤保险强制性措施在执行方面依然存在欠缺。
3.法律援助职能不到位。政府没有主动向合法权益受损的农民工伸出援助之手,即便是劳动监查和仲裁,也是“民不举、官不纠”。
(三)参保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由于工伤保险费用自身具有单方面性,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基金,也不愿意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另一方面,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工伤保险意识也是导致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原因之一。
三、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对策
(一)完善工伤保险的法律体系
在不断完善地方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快针对农民工群体的专门性工伤保险法的立法步伐,建立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在坚持总的立法原则下,不同地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实施细则性的地方性法规。
(二) 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责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是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地方各级政府理应成为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主导者。将工伤保险全覆盖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加强政府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更好的发挥社会保障职责。
(三)创新相关制度,简化理赔程序
通过制度创新加强政府职能在工伤索赔中的作用,简化理赔程序。劳动保障部门在农民工自身不能提供证据时,直接介入事件调查,帮助农民工走出求助无门的困境,简化理赔程序。
在现有工伤认定程序的基础上, 增加相关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工伤认定人员素质,从而提高工伤保险事件的处理效率,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实现。
(四)重视农民工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农民工工伤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农民工工伤预防及事故防范的教育性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和咨询,提高农民工及用工单位的防范工伤事故的安全意识,从而最大程度上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在职业康复方面,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对于在城市指定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返乡的农民,要利用农村现有的设施,建立流动的职业康复站为农民工服务。
(五)强化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工伤保险意识
可采用媒体、公益广告及培训课堂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及农民工宣传工伤保险法律知识,并加强工伤保险预防教育,从而引起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使企业知晓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后果,使农民工懂得享受工伤保险是其合法的权利。
四、思考
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所遭受的职业伤害进行经济补偿和生活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农民工这一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而言更是尤为重要。随着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日益突出,这些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我国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工伤保险制度分散了用工单位的责任风险,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一项正确的和重要的战略决策。因此,加快我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步伐刻不容缓,完善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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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回顾农民工体育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分析农民工体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为今后关于农民工体育的科研工作方向提供参考。
研究范围与方法
本研究以中国知网为主要资料来源,以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对1979年1月~2008年12月以来以“农民工体育”、“弱势群体”、“边缘群体”、“流动人口体育”等检索词下的论文进行分析。
研究成果的统计与分析
论文的数量。研究成果的数量是反映该研究领域的研究发展速度、规模和受重视程度的重要依据。自1997年以来,截止到2008年12月份,有关农民工体育的研究论文共50余篇。
调查研究的区域分布。从区域分布来看,调查的地区有北京、上海、广东等16个省市,涉及到北京、上海等30多个城市。
现阶段对农民工体育研究所涉及的问题。一、农民工体育概念的研究。孙娟等在《对我国农民工体育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提出,农民工体育是社会体育的组成部分,是指农民工自愿参加的以健身、养生、医疗、游戏为手段,以健美、健康、康复、娱乐和休闲为目的的体育活动。
二、农民工体育研究意义。海胜华②等认为,“研究流动人口的体育问题,无论对提高民族整体素质,还是对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都有重要的意义”;鲁长芬③等认为,研究农民民工体育问题,使我们能认识到“社会转型时期社会支持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同时也足以让我们意识到体制转轨时期实施全民健身的严峻性和艰巨性。怎样维护城市农民工应有的体育权利,帮助他们摆脱困苦,唤醒他们健身的内在需求,走出目前参与全民健身的现实困境,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民健身计划’第二期工程全面推进中所必须严肃面对、认真研究和着力解决的社会问题。”
三、社会支持体系的研究。张广林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针对城镇弱势群体体育健身的行为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必须建立城镇弱势群体体育健身社会支持体系。它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社区和个人形成合力的综合支持系统。
四、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的研究。胡科在其《关于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的探讨》一文中,提出了两个问题: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是城市还是农村?农民工体育是由国家买单还是农民工自己买单?针对这两个问题,提出了造成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缺失的五个原因,并根据原因提出了单位体育是农民工体育由农村向城市社区过渡的中间环节的建议。
五、农民工体育现状的研究⑥。有关农民工体育现状的研究在所有研究成果中占的比例最高。关于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涉及农民工参与体育的程度调查研究和农民工参加体育活动的结构调查研究。
关于农民工体育研究的评价
农民工体育的研究受到关注,但受关注的程度不够。城镇农民工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弱势群体之一,虽然他们为城镇的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他们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经济收入较低,社会地位较低,而且劳动保护条件差,社会保障条件缺乏,因此,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对农民工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体育现状予以关注。农民工体育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研究成果的数量也呈逐年增加的态势。近年来,有关农民工体育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断增加,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社科项目的立项也开始出现,这说明农民工体育研究的地位得到加强和重视。
农民工体育的理论研究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农民工问题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体育界对农民工的关注却始于1997年。而从1997年至今,对于农民工体育的研究仅有50余篇文章,发表日期集中在2000年以后,这说明体育界对于社会问题的敏感程度不高,而且对于农民工体育研究和解决农民工体育来说,这些无异于杯水车薪。
研究内容涉及到的范围小。有关农民工体育的法律保障问题、农民工体育话语权问题、农民工体育与城市群众体育的融合问题、农民工体育教育体系的建立问题、农民工群体行为规范缺失与体育对策研究问题、农民工内部社会分层与体育关系的问题等,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
调查研究的地域分布过于集中。关于农民工体育的调查对象涉及到的地区,共有16个省市自治区。但这些地区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等大城市、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内陆的中等发达城市和经济欠发达城市、西部开发地区农民工的体育研究不足。
没有对农民工体育进行分门别类的调查研究。大企业单位农民工、合资企业农民工、小企业农民工、个体服务性行业农民工、事业单位农民工的工作性质是不同的,工作强度是不同的,生活方式也是不同的,因此,参加体育活动的状况是不同的,体育行为也是不同的,调查研究应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而进行,但在有关的文献中,这一点没有体现。
问题分析
首先,总体来说,体育发展相对落后于社会的发展,体育社会学理论的发展,相对落后于其母学科――社会理论的发展,因此,在发现社会问题、分析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时,体育社会学的动作是较晚的。其次,我国体育社会学的研究,体育社会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主要集中在城镇体育,对农村、落后地区体育的研究相对较少,这造成了体育社会问题研究范畴的缩小,使研究的群体主要落在了市民和发达城镇居民身上。再次,造成农民工体育研究理论滞后,农民工体育研究较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中国体育界对我国社会变迁、社会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相对于其他社会学科来说较不敏感。
最后,目前对于农民工体育没有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主要原因是我国对于农民工体育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也较为薄弱,而且这一问题没有进入大多数体育工作者的视野,因而对于农民工体育的研究还有待深入。
结论与建议
结论。第一,现阶段对农民工体育研究的主要成果集中在农民工体育概念的研究、农民工体育研究意义、社会支持体系的研究、农民工体育责任主体的研究、农民工体育现状的研究五个方面。
第二,从对论文的分析来看,体现出农民工体育研究日益受到关注、农民工体育理论研究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内容涉及到的范围小,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调查研究的地域分布过于集中、没有对农民工体育进行分门别类进行调查研究等情况。
第三,论文的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这充分说明体育科研工作者的工作是跟体育社会问题、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
第四,关于农民工体育的调查已经涉及中国的一半地区,但主要集中在省会等大城市、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对中等发达城市、欠发达城市农民工体育研究不足。
建议。第一,体育社会学对社会变化不敏感,造成体育理论及体育实践落后于社会的变化发展,致使中国体育社会学理论滞后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学的发展,因此,需要体育社会学工作者以敏锐的眼光审视社会问题,使体育社会学的研究紧跟时代步伐。
第二,农民工体育研究还远远不够,应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研究,以解决中国农民工体育的实际情况,使体育社会学理论与中国农民工体育实践紧密结合,使中国的体育社会学理论与实践齐头并进。
第三,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把研究对象所在的地域扩展到中等发达城市、欠发达城市等地域,以掌握中国农民工体育的总体状况,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构建和谐社会体育提供依据。
第四,由于我国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对各地的实际情况作深入、细致的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针对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分门别类地进行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农民工体育问题,真正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注释
①孙娟,蒋伟浩:“对我国农民工体育问题的思考”,《体育文化导刊》,2006年第8期,第7页。
②海胜华、雷国梁:“我国流动人口体育问题的研究”,《武汉体育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第1页。
③鲁长芬,王健,罗小兵等:“城市农民工参与全民健身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第10页。
【关键词】
农民工;体育参与;研究分析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在城市当中的数目越来越庞大,而群众体育研究中九必须考虑到每一个参与的群体,所以农民工群体必须受到我们的重视,关于农民工参与体育活动的文献资料来看,农民工参与体育主要受到工作,认识和经济等多方面的影响,和城市居民比较起来,参加体育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比较低,本文通过走访和了解,就农民工体育的一些问题展开论述.
首先,农民工对于体育的价值和功能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在走访和调查中,对于体育的价值和功能与一些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我们发现,他们对于什么是体育,体育具有什么价值很功能等常规问题并不能够清楚的回答,大多数人认为体育就是竞技体育,他们谈到体育,首先想到的就是在电视当中看到的各种比赛,谈到体育想到的就是奥运会,这个群体所占的比例非常大,这说明在整个农民工队伍当中,大家对于体育还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所以他们认为各种体育比赛和自己是存在很大差距的,自己没有机会参加比赛,而且那些项目自己也不会,所以谈到体育,对于他们而言很陌生,对于体育可以增强体质,有健身锻炼的功能和作用,他们表示认同,从这点上来看,他们对于体育的认识比较狭隘,主要集中体现在竞技体育上,对于全民健身体育没有太多的想法.这种差异性主要和他们的工作性质及来源有一定的关联性,大多数农民工都来源于农村地区,有些是利用农闲时间进城来打工赚钱,有些是长期在城市当中务工,所以他们接受的教育相对比较少,对于体育的认识不足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是健身的场所和健身的时间,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参与体育健身的农民工当中,能够持续性的进行下去主要是在晚饭之后,一些农民工在晚饭之后有了一些休息时间,他们利用这个休息时间外出活动活动,可能进行各种棋类游戏,也有可能是参加各种广场舞,也有可能是散步或者附近的体育设施运动,但是这些项目参与程度都不高,大多数农民工坦言他们的休息娱乐内容主要是晚饭之后聊天或者看电视,因为一天的辛劳使得很多农民工感觉身体疲倦,他们对于体育消耗体力的认识还是存在不足.从健身的场所来看,农民工选择营业性场所的几乎没有,大多数都是户外的免费场所,调查中接近百分之百的农民工认为营业性的场所是他们经济承受不起的,每小时数十元的投入足够一家人一天的生活费了,所以他们对于投入性的体育消费目前还是没有办法接受的,所以购买专门的体育用具或者消费体育信息目前基本上是零,这方面的调查结果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农民工进城从事的工作主要是各种体力劳动,尤其是以建筑工作等重体力劳动为主,这些劳动本身对于体力的消耗就比较大,但是对于学历的要求比较低,所以他们对于体育没有充足的认识很正常,在周围同事和朋友当中,大家的体育价值观念基本相同,所以在这种环境中,要想短时间的改变他们的体育价值观念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手段.其次是他们每天的工作都是以实际完成工作任务来核算收入的,所以大多数农民工都愿意尽可能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来提高收入,他们把除了休息时间之外的其他时间基本上都用于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他们参加体育的时间可能性.最后是很多农民工认为劳力劳动强度较大,对于身体的锻炼要比体育活动效果明显,所以认为二者可以替代.
其三,从农民工参加体育的支持度来讲,男性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相对要多余女性,目前大多数农民工在外出务工中,如果是长期务工人员,一般都是家庭式外出,所以男性在忙碌了一天之后,都有一定的时间休息,而大多数女性在忙完工作之后,还要照顾家庭和孩子,所以他们能够参加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很少,男性参加体育锻炼一般都会受到女性的支持,而女性参加体育锻炼却往往得到支持度很小,这往往也是一种无奈,在家庭任务的承担上女性要多于男性,所以女性往往忙完所有的工作之后基本上就进入了睡眠休息时间,很难有时间和精力投入,而且大多数男性都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承担者,所以男性所面对的生活压力要大于女性,这也成为女性农民工体育锻炼支持度下降的重要因素.
最后,从参与体育锻炼的效果来看,调查中有接近一半的男性认为体育锻炼对自身身体健康效果不明显甚至没有,他们普遍认为自己身体状况和自己的辛苦劳动有直接关联性,而与自己参加的各种体育互动关联程度不高,我们调查中发现,这主要是因为参加的各种活动持续性较差,另外活动比较简单单一,活动强度不够有关.而女性认为参加体育锻炼对自己有一定的帮助,尤其是农民工当中的中青年女性,他们认为自己参加体育锻炼,一方面感觉自己在工作中精力充沛,另外一方面也感觉到自己一些小的疾病也得到有效的缓解。
综上所述,农民工的体育健身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居民体育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从目前调查的结果来看,要想短时间改变农民工人群对于体育的态度和帮助他们快速的建立起体育习惯是存在一定困难的,这一方面和城市体育配套设施资源有限有关,另外一方面也和农民工为了增加收入而投入大量时间工作有关,锻炼和生活之间存在的时间矛盾暂时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这就需要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健身场所选择和安排上,健身内容,健身手段以及宣传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意识到健身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后期必须需要思考的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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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建设者”、“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政府部门在一份份权威文件中肯定了农民工对整个中国的贡献。的确,中国的城镇化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未来的社会稳定以及下一代的希望等一系列问题,都和“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群体紧密相连。要解决农民工问题,大众传播媒介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调查样本的选择与数据处理
本次研究共发放调查问卷210份,调查对象为生活在南京市区的农民工。问卷采用了非概率配额抽样的方法,主要发放于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三大行业――建筑业、制造业和住宿餐饮业,回收有效问卷197份,占发放问卷总数的93.8%,并对其中的10人进行访谈。
回收的有效问卷中,62%为男性,38%为女性;73%的农民工年龄分布在18~50岁;81%的农民工来自南京以外的江苏其他地区,以苏中、苏北地区为主。
二、南京市区农民工的媒介接触现状
现状1:在农民工接触的大众传播媒介中,电视无论从接触的频率上还是从受欢迎的程度上,都有着明显优势;广播在农民工群体中并没有发挥最大的价值;而手机作为新媒体的代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根据2-1,有将近一半的农民工每月在购买报纸、杂志上有10元左右的支出,而在电子媒介花费上,有将近一半的人的花费在40元以上。2004年一项对南京地区农民工的调查显示,有59.7%的农民工每周用于购报的开销在3元以下①。时隔七年,对照笔者此次的调查,可见农民工在报纸上的开销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七年来他们的收入有了很大提高,如果把收入作为参照标准的话,农民工在报纸上的投入是下降的。很显然,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新媒介上的消费显著提高。
从2-2可以看出,不管是农民工接触的媒介还是喜爱的媒介,手机的人数分别是18%和22%,两项排名都仅次于电视。由于电视的直观性和较强的可视性,使得其依然最受农民工追捧,而广播、报纸、杂志、书籍等传统媒体在面对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冲击时,地位下降。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而普及的新媒体,在农民工群体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现状2:农民工群体所拥有的媒介中,手机的比例最高,但是他们在报纸的阅读方面依然不容乐观。
从2-3可以看出,被调查的农民工中,手机的拥有量占35%,超过了电视机。令人惊讶的是,电脑的拥有率达到了14%,超过了收音机的比例。通过访谈发现,电脑的购买者都是“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可见这些年轻人离开农村来到城市,在新媒体的使用上并不逊于城市同龄人。
从2-4可以发现,在阅读方面,对报纸有着较高忠诚度的人数比例较少,仅有小部分人(13%)有每天阅读报纸的习惯。
现状3:从农民工媒介接触的内容来看,他们最关注的是天气预报等公共信息,娱乐节目排第二,国际国内新闻排第三,而有利于提高自身修养的文化艺术节目和致富信息等,是农民工最不关心的内容。
从2-5的排名可以发现,农民工虽然整体上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对新闻节目不感兴趣。相反的,新闻类节目也是农民工喜爱的节目之一。
传统意义上的娱乐节目依然受到广大农民工的追捧。这与他们生活压力过大、节奏紧张相关。而关注新闻,关注发生在身边的事,已是农民工通过大众媒介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
通过深度访谈,笔者发现,农民工不关心致富、招工等实用信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媒介信息的虚假性,造成了他们对于整个大众传播媒介的不信任。这跟笔者此次调查的另一项问题的统计2-6相吻合。
从2-6可以发现,47%的农民工通过其他人介绍了解本行业,这说明人际传播在农民求职和职位晋升中占重要地位。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更青睐的找工作或者了解本行业的方式依然是传统的熟人、老乡等人际传播方式,这是值得媒介从业人员思考的问题。
现状4:从农民工媒介接触的目的来看,他们主要是为了休闲娱乐,没有更高的上层追求,极少数的人有过利用媒介维权、求职等情况。
根据笔者的调查,在对网络、手机新媒体的接触方面,有47%的农民工上网是为了交友聊天、听音乐看电影,有43%的农民工使用手机是为了上网、打游戏、听音乐。从农民工利用媒介维权的角度来看,有81%的人没有用媒介维过权。当在求职中遇到不合理、违法现象时,有39%的农民工选择忍气吞声,只有15%的农民工会向媒体求助。
现状5:虽然长期在城市生活,每天对都市百态耳濡目染,但农民工并没有表现出更喜欢城市方面的报道,而把两者加以比较可以发现,关心三农报道的比例还要高于关注城市生活的比例。
如2-7所示,45%的农民工认为两者差不多,26%的人更关心三农报道。访谈中,不少农民工提到,如果有机会看电视,讲述农民兄弟通过科学种植、钻研技术而勤劳致富的故事,他们很喜欢看,但这类节目太少。农民工走进城市,虽然在空间上远离了农村,但黄土地对他们产生的向心力却是隔不断的。
现状6:农民工最迫切的愿望,是希望媒体对他们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水平低多加报道。
如2-8所示,有31%的农民工希望媒体能在农民工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水平低方面加强报道。而笔者在访谈中提到的工资被拖欠问题,只有26%的农民工提及。可见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各种政策措施,三令五申要求企业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南京市区农民工媒介接触的特点分析
1、从农民工媒介接触的类型来看,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已经越来越多地走进农民工的日常生活,在他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遗憾的是,如何更有效地利用新媒体,不管是新媒体的研发者、推广者,还是对农民工来说,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民日报》在2011年针对北京市区农民工新媒体的使用情况进行过调查②,结果显示,在106名受访者中,利用网吧和手机上网的比例最高,其中网吧为42.39%,手机为40.22%。根据CNNIC的数据,2010年全国电子商务的各类应用用户年增长率均超过45%。然而,当笔者在南京地区问及农民工网上购物、网上银行等“新鲜”事物时,很多农民工都说没有尝试过,并且不少人明确表示“很多都是骗人的”。
在笔者看来,互联网可以帮助农民工跨越地域的限制,却不能跨越阶层的限制。如果现实中的城乡二元体制等隔阂依然存在,新媒体对于农民工来说,永远只是闲暇时间用来消遣娱乐的工具,而要享受新媒体带来的福利和更高层次的内在追求,对于农民工来说依然遥不可及。
2、通过各类媒体看新闻、长见识,已成为农民工媒介接触的主要内容之一。与此同时,农民工依然对娱乐类节目“情有独钟”,他们关注的媒介信息依然呈现庸俗化倾向。
南京财经大学曾对南京市主城区的297名女性农民工进行过调查③,结果显示,在南京发行的诸多都市报中,女性农民工最喜欢阅读的是《金陵晚报》和《现代快报》,最喜欢看的电视新闻节目是《南京零距离)和《法治现场》,这些报纸和电视节目所反映的内容,大多是江苏地区,尤其是南京市区非常受关注的民生类新闻。
在看到农民工积极变化的同时,他们对于媒介所传播的信息中的庸俗化内容的高度关注,依然让人担忧。繁重的体力劳动和长时间的背井离乡,使得农民工生理和心理备受煎熬,极度空虚,而大众媒介的一些庸俗化的甚(下转第262页)(上接第215页)至不健康的内容,则往往成了他们发泄的方式。
3、从农民工对于媒介的态度来看,农民工对于媒介信息的真实性呈现着两级分化的态度:对于新闻类、科技类等信息,他们深信不疑,而对于招工、招聘信息,则认为大多不可靠。
现实生活中,各种虚假的招聘信息泛滥,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工对媒介信息真实性的判定。农民工需要的重要信息主要是就业和技术培训方面的,这与农民工群体文化水平低、无法适应各种工作的要求有很大关系。在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很多农民工都有危机意识,希望媒体多提供这些信息,而现实情况却是,大众媒介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作用。
4、农民工媒介素养现状不容乐观。农民工的媒介参与度很低,能够正确利用媒体来实现更高层次的追求、将媒介“为我所用”的则更少。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服务的能力④。农民工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应该享受和城市人相同的传播权利,他们有权用媒体传播自己的声音,利用媒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善于使用媒介是农民工在城市和谐生活的重要途径。
结论
改善农民工媒介接触的现状,需要政府、农民工、大众传播媒介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大农民工媒介设施的建设力度,保障农民工媒介接触权益的实现;农民工应积极主动争取知情权与话语权,提升自身素质,更快更好地融入整个社会,以改变整个阶层的经济地位和精神风貌;大众传播媒介应通过开展对农民工的媒介素养教育,为农民工媒介接触提供便利,向农民工提供多层次的信息,完善大众媒介的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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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农民工大量返乡,并不是农民工的自由选择,而是企业倒闭潮下的被迫后退。据统计,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非正常陆续返乡的农民工约为5000人,占总量的10%左右。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严峻,这一数量将持续增加,可能形成返乡潮。从返乡农民工的结构来看,其中多数是蓝领、普工、低学历者,“白领”约占20%,技工约占20%,高学历(含大专以上)约占1%。蓝领多、普工多、低学历者多的现状必然降低再就业优势。从返乡农民工的现状来看,基本以在家待业为主,再就业为辅,有约2%的农民工成为创业骨干,约14%的农民工已入园务工,仍有约84%的农民工在家待业、等待观望。
二、大量农民工返乡将带来的影响
农民工返乡的背后不仅仅有农民工的无奈,由于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如果失业状况持续,农民工返乡将带来经济、社会、政治等一系列深刻影响。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农民工失业给本地经济发展带来压力。一是直接导致农民减收。农民工非正常返乡在短期内经济增收受到影响。二是给本地资源和环境带来压力,人口与资源、经济匹配不当,多项承载力相对不足,将构成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负担。三是影响了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从短期来看,农民工返乡带回了少数资金,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然而,农民工难于就业导致减收必然减弱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四是制约了农业规模经营。原来将土地长期租赁给他人的农民工,现在回家要依靠土地来生活,从而影响了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从社会学视角来看,农民工失业给本地社会稳定带来压力。一是心理失衡带来的社会压力。无奈返乡的农民工自尊心受到伤害,有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导致过激行为,宣泄对社会的不满。二是价值认同带来的社会压力。很多农民工因长期生活在城市,一旦回到较落后的农村,可能会心情浮躁,滋事生非。三是不排除返乡农民工在沿海发达地区染上一些不良习气,随着返乡将影响社会风气。
从政治学视角来看,农民工失业给本地民主建设带来压力。一是民主化进程的差异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长期在外的农民工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知识和法律知识,对民权的要求也较高。如果基层干部依然实施简单粗放的工作作风,就容易造成农民的抵触、对立情绪。二是长期积累的潜在问题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农民工回乡后,对于农村容易出现的土地、山林边界权属争端等问题必将引起关注和重视,从而考验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必须有心理准备和应对方案。三是维稳治安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不排除有些农民工蓄意制造事端,或染有赌博、吸毒等陋习,从而滋生一些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这对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严峻挑战。四是农民工的更高期望对执政能力提出的挑战。越是有见识的农民工,对于地方政府的期待和要求就越高。如果地方干部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不到农民工的期望,其管理权威必将大打折扣,并伴随产生执行不力等诸多问题。
三、解决返乡农民工现状的对策
尽管农民工返乡将带来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困难和压力,但是,只要措施得力,因势利导,完全可以将返乡农民工转换成为当地就业创业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大力帮扶,实现农民工回城的希望和梦想。对于大部分返乡农民工而言,重回城市仍然是内在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有序组织、引导农民工继续回城寻找希望和梦想。一要加强与劳务主要输出地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地减少返乡人数。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对在当地参加了失业保险且工作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作用,主动收集市场信息,积极为在外转岗、歇业和失业的农民工实施就地培训、就地再就业。二要建立农民工失业返乡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的动态形势。由劳动就业部门牵头,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做好返乡农民工的登记、摸底和就业需求信息,并就返乡潮的当期状态、趋势及可能给社会治安带来的问题定期报告。三要积极做好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回城就业的竞争力。整合教育、农业、扶贫、劳动和社保等相关部门的资源、资金,为这类人群提供各种技能培训服务;认真分析预测经济复苏后的市场及返乡农民工的共性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含量高的长线专业培训。
搭建平台,支持农民工在本地就业和创业。一方面,要积极搭建就业平台,着力抓好返乡农民工的转移就业。政府部门要当好“红娘”,及时为用工单位、技能人才寻找结合点。同时,积极为企业与农民工建立“个性化”招聘平台,组织举办针对返乡农民工的专场招聘会,或采取就业直通车、送岗进村、送培训下乡、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返乡人员搞好就业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全力优化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环境。充分激励有一定积蓄的“中产阶级”和从沿海归来的“小老板”,带头创办企业或个体经济实体。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工商、
Abstract: This paper combine with the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put forward aggrandizement to migrant workers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is for reference only.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tatu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D422.6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肩负着国家基本建设的重任。建筑农民工是建筑业的主要从业人员,承担着建筑施工一线繁重的建设任务。长期以来,建筑业使用农民工不规范,缺乏针对农民工的有效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屡屡发生,阻碍了建设行业快速发展,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建立有效的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摆在政府、企业和所有农民工面前的迫切问题。
一、建筑业农民工现状
他们能够吃苦耐劳,属于我国当前收入最低阶层之一,强烈渴望提高自己的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农民工往往背负着尚留在农村的家庭对他们经济上的依赖,因此他们对收入稳定有很强的偏好,这些因素使得他们有着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朴实无华和安分守己的优良传统,在有些方面起着城市劳动力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如基建工程、重体力或手工劳动的从业人员大都是农民工;大量的农民工在城市设摊开店,从事修旧服务业、加工业、商业、饮食业等,为城市居民提供特色服务,填补城市需要而又空缺的行业;而且城市劳动力不愿意干或干不好的一些重要的脏、累、苦和危险的工作多由农民工承担。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提供的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队伍约4000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三成以上,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九成以上。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主要来自建筑业大省和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年龄一般在18岁至50岁之间,其中30岁左右的年轻人占60%以上;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约占60%以上。
但由于他们文化素质低、组织程度差,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在抗起我国建筑经济的同时,其合法权益非常容易受到侵害。
二、建筑业施工企业本民工使用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增加值约占GDP的7%。据《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06年建筑业的就业人员约有540.9万人,其中施工现场操作人员以农民工为基础。广大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的保障,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建筑劳务市场中,客观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以下几个方面:一些“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给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带来隐患;3、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给行业管理带来困难;4、工资水平低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 5、工作环境恶劣,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6、十余年不变的价格体系,最大限度地去攫取人工费差价,安全、质量等方面很少或者基本不投入,导致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如履薄冰。
三、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建筑业农民工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建筑企业通过招聘、甄选、培训、工资支付等管理形式对组织内外相关农民工进行有效运用和管理,满足建筑企业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需要,保证建筑企业目标的实现和建筑农民工发展的最大化的管理过程。
目前,加强建筑业农民的工人力资源管理十分必要,表现在:
第一,加强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源的管理是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建筑业只有通过培训和开发农民工,才能使其掌握、熟悉并提高自己的技能,以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第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源的管理是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需要。建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适应并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不断充实、更新和提高农民工的知识、技能、素质。而这一切,只有通过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才能实现。
第三,加强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源的管理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建筑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的管理活动,能够使农民工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水平,工程质量会大大改善,企业的管理水平也会有很大提高,从而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会随之提高。
第四,加强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源的管理可以提高凝聚力。建筑企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民工的人力资源管理,可以使企业的理念文化扎根于农民工的心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企业向着更高的目标发展。
四、 强化建筑业农民工管理的对策思考
从政府角度出发,完善并严格执行建筑农民工工资制度。
第一,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和工资支付信用制度,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对有可能转移、隐匿的设备、产品及其他财务,可申请法院对涉案财务依法暂扣。
第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拖欠工资行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惩罚力度较轻,导致建筑企业选择“不守法”策略。为促使建筑企业守法,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三,试行“日薪制”。目前建筑企业实际实行的是“季薪”、“半年薪”,甚至是“年薪”,这为企业最后拖欠工资留下了口子。政府应出台文件,鼓励建筑企业在部分能按日计算工程量的岗位上试行“日薪制”。工资发放时间缩短后,既可应对人员的流动和变化情况,也能更有效地激励农民工提高工作效率。
重视建筑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
第一,充分考虑频繁流动与受益的衔接。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应该考虑到农民工工作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加强各地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加强要求建筑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的力度,对于未按要求给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建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限制其投标权利,对于情节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优化执法环境
第一,明确政府各级部门职责,杜绝行政“不作为”。各级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尤其是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失职问题,要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
第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建筑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对农民工拥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是建筑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制造者。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发生争议时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从建筑企业角度出发
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第一,合理安排培训内容。一方面结合工程进度和工程项目对生产技术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另一方面针对建筑农民工特点,根据农民工实际需要设计课程体系。
第二,完善培训软硬件设施。建筑企业民工业余培训学校可建在工地生活区,与工地食堂或活动室合二为一。企业要为农民工业余学校配备教学必备设施。
第三,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学校的师资队伍由企业负责人、项目部经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能水平较高的工长、队长担任。同时企业应邀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为农民工授课。
第四,培训方式灵活多样。由于建筑农民工培训是典型的“工学结合”形式,企业即可利用政府的优惠措施,在工程任务不紧张时,开办农民工业余学校;也可给农民工指派“师傅”,现场指导农民工的操作技能;还可鼓励农民工自学成才,学习相关的技能、知识,提高学历水平。
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劳动保护
建筑企业应加强与农民工的沟通与交流,关心农民工身心健康。同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完善的生活条件,关心其身体状况和就医情况,注重对职业病的防治
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可建造一些低价位的适合农民工居住的住房,制定配套政策出卖给他们,使他们做工有单位,居住有定所。
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建筑企业应该按照《劳动法》或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的主体工资、加班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做到不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资。建筑企业还应按照法律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尤其是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争议。
做好农民工绩效考核工作
在工作上应注重对农民工工作业绩的考核,制定科学的考核制度。对于那些工作表现突出、业务精良的农民工应给予褒奖。同时允许建筑农民工可参加企业的劳模评比,对工作业绩出色的农民工,企业要提拔重用,为其他农民工树立榜样。
从建筑业农民工角度出发
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现状
1.养老保险。目前各地存在3种办法:一是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二是对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采取“双低”的办法。农民工基本沿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但降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门槛,参保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2%和4%;三是少数城市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务工人员或非城镇户籍职工实行综合保险。如20xx年9月1日上海开始实施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了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目前各地也存在3种办法:一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广东等地采取这种方式。二是参加综合保险,上海、成都等个别地方采取这种方式。三是参加农民工大病住院保险,如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的,享有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待遇。
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参加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不过,农民工个人不缴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
难点在养老保险
实际上,国发[20xx]5号已经明确提出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应当说,目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没有法律障碍,关键是如何加强执法问题。
目前,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都有,国家应当允许农民工选择参加其中之一,并且应当允许农民工体验之后作出新的选择。同时研究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互衔接的具体办法,以及研究制定农民工医疗服务结算办法,保障农民工灵活就近就医的需要。
目前,比较困难的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办法。
③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第23页。
④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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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歧视,就是不以能力、贡献、合作等为依据,而以诸如身份、性别、种族或社会经济资源拥有状况为依据,对社会成员进行“有所区别的对待”,以实现“不合理”的目的,其结果是对某些社会群体、某些社会成员形成一种剥夺,造成一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社会歧视是社会上的某一群体或社会上人们所共有的针对某一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否定性和排斥性的社会行为或制度安排。
农民工没有城市居民的合法身份,在城市中社会地位低下,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没有固定住所,缺少在工业化城市里生存和发展的知识和技能,只能从事城市里地简单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非法状态地工作。他们作为弱势群体在未能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之前只能以都市“边缘人”方式存在。目前,农民工社会歧视现状调查存在如下几个方面:
1、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违反劳动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企事业单位在用工的时候不缴各类保险基金,也不给农民工节假日。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差,安全生产缺乏防范措施,劳保福利待遇差,生老病死保障少等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我国大量农民工的涌入给城市道路交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巨大的冲击。
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调查。各类社会保险缺位,劳动法和合同法不健全。面对农民工对工伤、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并非完全无所作为。这几年,全国各地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也在进行积极探索。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大中城市都先后制定了农民工参保办法,各地做法各有特色,最大问题是效果难如人意。农民工社会保障推进艰难,除了企业主逃避责任之外,关键原因是法律不健全。
3、农民工的子女教育调查。农民工子女既不同于农村的伙伴,又不同于城市的孩子。经济收入的悬殊、文化背景的差异,都具体体现在每一个孩子身上。尽管受到城市的接纳和关注,尽管能坐在教室里,但农民工子女受到什么样的教育,他们能否身心健康地成长,这个问题还没有被足够重视。
二、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原因
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之前,一般都怀着对城市的向往之情,他们羡慕城市的繁华与热闹,羡慕城里人的生活。他们来到城市的目的就是赚钱,并幻想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幸福生活。但是,当他们来到了城市之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好。面对着城市,使他们有一种巨大的心理反差,特别是城里人抱着一种对他们的根深蒂固的偏见与歧视,让他们在城市中缺乏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对城市产生疏离感,使他们无法真正融入城市,而成为徘徊于城市边缘的独特的群体。在这样社会环境下,农民工滋生了求富、自卑、求安全、逆反等社会心理,往往会做出被城里人看不起的事情。
农民工的社会歧视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身份歧视原因。在中国,“农民”一词既是指职业,又指身份,其实更侧重于身份。从身份上说,农民即使进了城,只要没有城市户口,就还是农民工,还是“二等公民”,就不能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机会或者优惠和帮助。从职业上说,农民就意味着从事田间劳作,这一般都为城市居民所瞧不起。
2、社会保障制度的歧视原因。在我国,现在的社会保障制度涵盖的范围主要还是城市居民,而农民却被排斥于外。使生活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工无法享受到一系列的市民有的权益。如最低生活保障线、医疗事故保险等,使其有病不敢看,生活没有安全感。
3、就业政策歧视原因。就业制度的歧视包括农民工在求职、就业、管理等方面遇到的不平等待遇。如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总量控制,职业、工种限制,先城后乡控制,强制性收取管理费、用工调节费等。有些就业市场也主要以城市户口和高等教育学历为前提,使农民工被排除在外。更有甚者,某些城市的政府人为设置了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制度障碍,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本地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和政府财政收入。
4、文化歧视原因。城市是现代文明的象征。城市也是文化交流最集中、频繁的地方,而大部分的农村文化相对比较落后。农民工生活介于农村与城市之间,在他们身上,城市文明与农村文相互碰撞的最为激烈。但是,城里人却瞧不起农民工身上的“泥土气息”,不肯接受这种“外来文化”,把他们所从事的一些活动视为“低级趣味的”。农民工在家乡所承袭的文化传统、价值观风俗习惯被视为愚昧、无知。
5、人格歧视原因。城市里的居民有着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并长期以来形成“一等公民”身份优势、意识,自视高于农村外来人员,也没把农民工放在眼里。甚至嫌他们“肮脏”“低下”。这种人格歧视造成了市民与农民工的不平等地位及隔阂。
三、解决农民工社会歧视问题的对策
1、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对农民工倾斜政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政府具体措施有:①尽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②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长效机制。③时机成熟时,尽快取消中国户籍制度。④安置农民工子女读书等问题。⑤尽量提供充分的就业岗位。
2、被歧视者的自立自强是解决社会歧视问题的根本之策在现实社会中,农民工往往具有自身的弱点,要想改变被歧视的命运,就必须得从自身做起,改正弱点。一方面要客观承认自己某些方面的缺陷,并努力改善自己消极的形象,以打破社会对其形成的刻板影响。另一方面,要认识到社会歧视的最终解决靠的是反歧视群体特别是被歧视群体自身力量的壮大,“谈判”能力的增强。通过不断的斗争才能获取自己的平等权利。近几年,通过各种渠道,农民工讨薪运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3、有效的宣传、劝说,从而消除社会歧视宣传、劝说是社会心理学态度改变的一个主要策略。社会歧视本质上说是一种根据片面、甚至错误的信息而形成的认知偏差。而通过宣传、劝说这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可使偏见持有者增加对偏见对象的认识,有助于打破刻板印象和克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片面性,以修正原有的态度。
总之,我国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就必须要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一个重点就是社会歧视问题。我们要解决农民工的社会歧视问题,给农民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为我国创造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摘要:农民工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群体,农民工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重点。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民工现状调查,分析农民工受歧视的原因,并提出了具体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歧视;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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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2)07-0077-04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群体的主力军,有着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特征和需求。留住新生代农民工,需要的不只是加薪,企业在满足其现实物质需求的同时,更要关注其未来职业发展。
一、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状况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最早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春光提出的,他于2001年提出了“流动人口”的概念,又于2003年将其修正为“新生代农民工”。本文所研究的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1980年以后出生,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1]。作为我国社会中的一个庞大群体,无论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市民,还是返回农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新生代农民工的全面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农村与城市的发展都是举足轻重的。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
由于新生代农民工出生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吸取了现代城市生活的理念及方式,形成了区别于以往农民工的独特特征。
1.文化水平较高
新生代农民工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正处于我国义务教育普及阶段,这部分农民工大多数都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还有一部分接受过高中或中专教育。相对于父辈来说,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较高,接受新事物、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也更强[2]。
2.流动性较大
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劳动,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缺乏务实与吃苦耐劳的精神,更容易对工作现状产生不满情绪。同时,随着他们在城镇时间的增长,工作变换比较多,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较大,频繁换岗、多次跳槽成为常态。有统计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换工作的频率是父辈的8倍左右。
3.期望值较高
由于自身的成长环境和知识背景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将农村作为生存依托,他们想融入城市,并且据此对个人发展进行预期;不再将工作目的局限于赚钱和生存,他们更多是为了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的发展契机。相对于上一代农民工来说,新生代农民更关心自己的前途,在进行职业选择时更注重长远发展,关注企业是否有发展机会。
4.职业发展盲目性大
由于积累的知识和储备的社会资源在城市竞争中往往并不具优势,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从事的仍然还是城市低端岗位,如果社会和企业不对他们进行职业发展及相关方面的指导和培训,他们很容易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感到盲目和困惑。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现状分析
与老一辈农民工分散就业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大部分就业于各类公司和工厂,传统的进城开店、摊位经营以及从事运输等行业人数大大减少。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的调查显示,在各类公司和工厂中,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行业以工业为主,占52.84%;其次是商业及服务业,占39.17%;第三才是建筑业,占6.72%。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建筑业就业的人数逐渐降低。同时,在金融、保险、房地产、卫生、教育、文化、政府等以前农民工比较难进入的就业部门,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比例大幅提高[3]。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更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表1 农民工的职务(单位:%)
从表1可以看出,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单位中的职务为一般工人和服务人员,相比较而言,26~30岁农民工在企业的职务较高,担任技术工人和班组长的比例要高于平均值。另外,从年龄分组数据来看,在30岁之后,农民工在企业担当班组长及以上职务的人员比例趋于下降,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无法随着年龄、经验的增长进入更高的职业岗位,他们在务工企业还缺乏职业发展的通道。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与职业生涯发展
(一)新生代农民工培训现状
由于大部分新生代民工在进入城市就业时既不具备适用的专业技能,也不具有能与城市人竞争职位的文化背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型产业的兴起,他们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因此,进一步的学习和培训就成为他们提高自身技能水平的主要途径。但全国总工会2010年5月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调查与思考的研究报告》中提出,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培训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是阻碍他们扎根城市、继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政府方面来说,尽管中央政府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但是地方政府在培训过程中并未把新生代农民工从农民工群体中区分出来,传统的培训方式也比较单一,缺乏灵活性,依然延续着灌输式的教学方式,不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另外,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资金投入方面,主要是政府财政投入,无法获得财政以外的其他资金支持。
从企业来说,尚未充分认识到一线员工培训也是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缺乏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用人单位往往把开展农民工培训视为增加企业成本或者担心培训后农民工跳槽致使企业资金流失[5]。另一方面,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培训往往限于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多为工作过程中必需的工作技能、工作纪律等,没有相关心理知识和职业发展规划的培训。并且忽视农民工的个体差异,没有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将学习方向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