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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债券投资大全11篇

时间:2023-06-11 08:57:5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会计债券投资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会计债券投资

篇(1)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与会计核算做出了解释,但是涉及会计处理问题中摊余成本的计算仍然需要进一步明确,本文正是基于债券估价这个角度展开分析的。

一、债券估价

(一)债券估价的基本理论

债券是发行者为筹集资金而向债权人发行的,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并在到期时偿还本金的一种有价证券。债券估价估计的是债券的内在价值,它是债券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和到期收回的本金现值之和。典型的债券是固定利率、每年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其基本模型是:

其中:V为债券价值,r为票面利率,i为贴现率(一般采用当时的市场利率或投资人要求的必要报酬率),M为面值,I为票面利息,n为债券到期前的年数。

在这个公式当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清楚,对于理解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非常重要,首先是r和i的差异问题。r是票面利率,它是指债券发行者预计一年内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占票面金额的比率,一般在债券契约中规定,与票面利率相对应的是市场利率i,即债券发行时,金融市场通行的利率。在多数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是不一致的,正是由于这种不一致,才使得债券的内在价值和票面价值不一致,即债券的现值和债券的面值不一致。那么为什么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会不一致呢?因为在现实中,债券的发行申请和实际发行之间存在一个时间差,当申请发行时往往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是相等的,这时债券的估价(或者说现值)和面值是相等的,但是,当实际发行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市场利率不断变化,而票面利率是契约中规定的,这个时候就很难保证市场利率和票面利率的一致。其次是发行价值(即债券内在价值)和面值的差异问题。当然两者不同是由于市场利率和票面利率引起的,不过我们还要明白如何引起,如果发行价值小于面值,表明市场利率大于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在公式(1)的分母上,当和分子上的票面利率相等时,发行价值和面值相等;而分母大,分子不变,一除就会变小,所以发行价值小于面值,债权人在买债券时,需要最低获得市场利率的报酬,而债券发行人(债务人)只能按照票面利率给予回报,在市场利率大于票面利率的情况下,显然给债权人回报低,债券发行人为了弥补这个差额,吸引投资人(债权人),只好折价发行,即为了将来少给投资人(债权人)利息,而事先少收钱即事先付出代价。反之,如果溢价发行,则表明债券发行人为了将来多给投资人(债权人)利息,而事先获得的补偿。

(二)债券估价的计算及举例

债券购买价格(估价)=每年的利息×年金现值系数+债券面值×复利现值系数;V=I×(P/A, i, n)+M×(P/F, i, n)

例1:甲公司2009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2年期债券,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为4%,假设甲公司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即市场利率)为5%,则该债券的价值为多少?

=100万元×4%×(P/A, 5%, 2)+100万元×(P/F, 5%, 2)

=4万元×1.8594+100万元×0.9070=98.1376万元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第一,债券的市场利率高于票面利率,是折价发行,发行价格明显低于面值;第二,为了使投资人(债权人)获得5%的回报,虽然每年年末给予4%利息,但是事先给予了投资人(债权人)1.8624万元的折让,即债券发行人事先发行时付出了100万元-98.1376万元=1.8624万元的代价。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的基本理论

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一定的收益,同时承担一定的风险。对债券持有者来说,购买债券后,可以定期获得固定的利息。如果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违约,由债券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该是每年的利息和债券到期时收回的本金。对于债券持有者来说,获得的债券,会计上称之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金融资产的范畴。它有三个特点:一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额固定或可确定;二是有明确的意图:持有至到期;三是公司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的持有者打算“持有至到期”。未到期通常不会出售或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到期收益率)、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以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为了核算的需要,通常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等科目。其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主要应用在面值和实际发行价格差额的处理上,最终把票面利息调整为实际利息,使两者在持有期结束时计算之和相等。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例2:接例1,甲公司2009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两年期债券,准备持有至到期,该债券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4%,实际市场利率5%(可用插值法求得),实际支付价款981 376元,每年付息一次。计算利息时采用实际利率法。

购入时: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981 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8 624

2009年12月31日按实际利率确认投资收益: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市场利率

=981 376×5%

=49 068.8(元)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1 000 000×4%

=40 000(元)

债券折价摊销=49 068-40 000=9 068.8(元)

借:应收利息 4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 068.8

贷:投资收益 49 068.8

分析:购入面值100万元的债券时,实际只支付了981 376元,少付18 624元,属折价购入,因此在后续的计量中,实际获得利息会比应得到的利息少18 624元,少付多少,必然少得多少。通俗地讲,摊余成本是摊销余下的成本,理论上是指资产或负债初始计量成本加上后续计量过程中前期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之积,扣除前期本金收回的金额。2009年末应收利息49 068.8元,因为确实付出的是981 376元,希望获得5%的回报,但是只能获得40 000元,因为债券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表面上少收到9 068.8元,其实际原因是在初始计量时少付了9 068.8元。

2010年12月31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投资收益。

实际利息收入=期初摊余成本×市场利率

=(981 376+49 068.8-40 000)×5%

=49 522.24(元)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1000 000×4%

=40 000(元)

债券折价摊销=49 522.24-40 000

=9 522.24(元)

由于存在误差,最后一年应将剩余折价摊销完毕,故应摊销18 624-9 068.8=9 555.2(元),误差为9 555.2-9 522.24

=32.96(元)。

借:应收利息4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 555.2

贷:投资收益 49 555.2

分析:本年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就是上期摊余成本981 376元,加上应该得到的利息49 068.8元,减去实际收回的利息40 000元,也就是到2010年末还剩下实际付出的金额(通俗讲就是付出的代价还剩下多少没有收回),这部分应按照实际市场利率获得收益(981 376+49 068.8-40 000)×5%=49 522.24元,但按照面值只能获得40 000元,应摊销9 522.24元,即少收到9 522.24元,当然原因是在购入时已经提前少付出了9 522.24元,因为该债券一共两年时间,因此对于剩余的折价应全部摊销完毕 ,由于存在误差,应摊销18 624-9 068.8=9 555.2元。通过分析发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方余额为零,投资方之前少付出的代价,正好在获得利息的时候得到了证实,(贷方)18 624元=(借方)9 068.8元+9 555.2元。之所以出现利息摊销这样的问题,和会计上权责发生制的确认原则是分不开的,这样做使会计处理上更科学合理。

(三)结论与启示

1.债券估价间接地告诉我们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中问题的出现是由于资金时间价值观念引起的,在学习会计知识的同时,首先要搞明白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会存在利息调整,为什么在利息调整过程中采用实际利率法正好在到期时调整完毕。其实会计处理很简单,前提是要把这些问题都搞清楚,而不是就会计处理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学习起来就会比较吃力,进而变得似懂非懂。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会计处理同时,还会涉及到初始计量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佣金和手续费等问题,在后续计量中还会涉及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未持有至到期发生的重分类调整,最后也可能提前处置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本文中都没有充分的涉及,不过只要清楚了摊余成本的形成,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是财务会计学习中的一个难点,特别是会计处理中应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债券利息的调整一直是难以理解的突出问题,而在财务学习中,这样的问题很多,作为初学者,首先接触到的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因此它的学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其他知识的学习。4.学习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困难的主要理由应该是财务管理的学习滞后,其次是会计中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应用。如果明白了这两条,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的学习将变得容易许多,当然在会计学习过程中还会碰到很多这样的问题,因此,跨课程知识的融会贯通就显得比较重要了。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篇(2)

对于内部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年末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应予以相互抵销。其基本思路是,在每年年末应依据子母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上应付债券项目与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及子母公司个别利润表上,财务费用与投资收益项目中属于内部交易事项引起的虚增虚减部分予以相互抵销。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除最后一年的抵销分录为:“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外,其他年度都应编制如下抵销分录:(1)借:应付债券,贷:持有至到期投资;(2)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如果利息在每年年末支付,则其抵销分录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相同。如果利息在次年支付时,则最后一年的抵销分录为:(1)借:应付利息,贷:应收利息;(2)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其他年度的抵销分录为:(1)借:应付债券,贷:持有至到期投资;(2)借:应付利息,贷:应收利息;(3)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其抵销分录金额的多少,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某些情况下,企业集团内部一方持有另一方的企业债券并不是从发行债券的企业直接购进,而是在证券市场上从第三方手中购进的。在这种情况下,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投资与发行债券企业的应付债券抵销时,可能会出现差额,应分别进行处理。如果债券投资的余额大于应付债券的余额,其差额应作为投资损失计入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如果债券投资的余额小于应付债券的余额,其差额应作为利息收入计入合并利润表的财务费用项目。除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会有差额外,投资收益项目与财务费用项目也可能会存在差额。如果投资收益发生额小于财务费用发生额,应以投资收益项目的金额进行抵销;如果投资收益的发生额大于财务费用的发生额,则应以财务费用的金额进行抵销。

一、从发行债券企业直接购买债券的情况

(一)债券溢折价摊销采用直线法,且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甲是乙的母公司。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乙全部购买,该债券的票面金额为100 000万,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12%,实际发行价格为94 000元,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折价。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乙公司各自的会计分录以及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第一年:(2009年)

1.甲公司会计处理

(1)2009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 94 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6 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100 000

(2)2009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 14 000

贷:应付债券――利润调整 2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12 000

2.乙公司会计处理

(1)2009年1月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6 000

银行存款94 000

(2)2009年12月3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2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 000

贷:投资收益14 000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108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08 000

借:投资收益14 000

贷:财务费用 14 000

第二年(2010年)

1.甲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 14 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12 000

2.乙公司会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12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 000

贷:投资收益14 000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 122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22 000

借:投资收益 14 000

贷:财务费用14 000

第三年(2011年)

1.甲公司会计处理

(1)借:财务费用 14 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2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12 000

(2)借:应付债券――面值100 0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36 000

贷:银行存款 136 000

2.乙公司会计处理

(1)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2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 000

贷:投资收益 14 000

(2)借:银行存款136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6 000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 14 000

贷:财务费用 14 000

(二)债券溢折价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且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2009年1月1日,A公司(B公司的母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B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 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 2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4.72%,实际利率为10%,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 000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偿还。A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A、B公司以及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第一年(2009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1)2009年1月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 000

(2)2009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59 000 (1 250 000×4.7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1 000 (100 000-5 900)

贷:投资收益100 000(1 000 000×10%)

(3)2009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59 000

贷:应收利息 59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1)2009年1月1日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250 000

贷:应付债券――面值1 250 000

(2)2009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100 0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41 000

应付利息 59 000 (1 250 000×4.72%)

(3)2009年12月31日

借:应付利息 59 000

贷:银行存款 59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1 041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1 041 000

借:投资收益100 000

贷:财务费用100 000

第二年(2010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 104 100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 59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104 1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45 100

应付利息59 000

借:应付利息59 000

贷:银行存款59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 1 086 1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 086 100

借:投资收益 104 100

贷:财务费用104 100

第三年(2011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9 610

贷:投资收益108 610

借:银行存款59 000

贷:应收利息59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108 61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49 610

应付利息59 000

借:应付利息 59 000

贷:银行存款59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 1 135 71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1 135 710

借:投资收益108 610

贷:财务费用 108 610

第四年(2012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 5 9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4 571

贷:投资收益113 571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59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113 571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54 571

应付利息59 000

借:应付利息59 000

贷:银行存款59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应付债券 1 190 281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1 190 281

借:投资收益 113 571

贷:财务费用113 571

第五年(2013年)

1.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利息 59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9 179

贷:投资收益 118 719

借:银行存款 59 000

贷:应收利息 59 000

借:银行存款1 25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250 000

2.B公司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 118 719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59 179

应付利息59 000

借:应付利息 59 000

贷:银行存款59 000

借:应付债券――面值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1 250 000

3.AB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 118 719

贷:财务费用118 719

二、从证券市场间接购买债券的情况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于2008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一批债券,该债券面值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5%,期限为4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全部由企业集团以外的M公司购买,2010年1月1日,乙公司从M公司购入甲公司发行的全部债券,其实际购买价为118万元,债券溢折价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别编制甲、乙企业的会计分录,以及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第一年(2008年)

1.甲企业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

借:财务费用 5 (100×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

2.乙企业

不编制会计分录。

3.甲乙企业集团

无内部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抵销分录。

第二年(2009)

1.甲企业

借:财务费用 5 (100×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5

2.乙企业

不编制会计分录。

3.甲乙企业集团

无内部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抵销分录。

第三年(2010年)

1.甲企业

借:财务费用 5 (100×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5

2.乙企业

(1)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

贷:银行存款118

(2)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5 (100×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 (8÷2)

贷:投资收益 1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1)借:应付债券115

投资收益4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119

(2)借:投资收益 1

贷:财务费用 1

第四年(2011年)

1.甲企业

(1)借:财务费用 5 (100×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5

(2)借:应付债券――面值 100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20

贷:银行存款120

2.乙企业

(1)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5 (100×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 (8÷2)

贷:投资收益1

(2)借:银行存款 12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20

3.甲乙企业集团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分录

借:投资收益 1

篇(3)

新会计准则对我国企业的债券投资业务进行了重新划分,根据购买债券的意图不同,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三类。新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的多样性及“公允价值”的引入,使得债券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变得较为复杂,虽有些规则可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看到,但没有进行系统归纳。为此,本文作以梳理,并用实例予以明确具体账务处理方法,以此与同仁切磋。

一、购买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

案例一: 2011年5月1日,甲公司从证券交易所支付价款1 020 000元购入乙公司发行的债券10 000张,另支付交易费用2 040元。该债券剩余期限2年,每张面值100元,每年4月1日付息一次,票面利率6%。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1年12月31日,乙公司债券的收盘价为105元。2012年4月20日甲公司转让该债券,转让价格为每张103元,另支付交易费用2060元。

该案例中的甲公司购买债券的意图是为了短期(一年)内出售,以赚取买卖差价,因而应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债券,企业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出售债券时,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溢。因此,甲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是:

(1)2011年5月1日,购买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20000

投资收益2040

贷:银行存款1022040

(2)2011年12月31日,应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50 000元,应确定的公允价值增加额=1050000-1020000=30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0

(3)2012年4月1日,应确认的利息收入=1000000×6%=60000(元)。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投资收益60000

(4)2012年4月20日,按出售债券取得的价款确认转让损失=1050000-(103×10000-2060)=22060(元)。

借:银行存款1027940

投资收益 2206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20000

——公允价值变动30000

同时将持有期间计入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

二、购买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核算

案例二:201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60 000元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债券10 000张。该债券期限三年,每张面值100元,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支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票面利率10%。甲公司准备并有能力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

该案例中的甲公司购买乙公司债券的目的是将其持有至到期,以获取利息和本金,并且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将其持有至到期。再加上债券本身具有固定的面值和期限,到期日和回收金额是可以确定的,因而应将其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来核算。

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债券,当企业取得时应按债券面值记入“成本”明细账,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与面值之间的差额即溢价或折价金额记入“利息调整”明细账;购买债券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债券持有期间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应根据债券的付息方式确认利息收入:如债券是分期付息的,应将票面利息确认为短期债权,计入“应收利息”总账账户;按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其差额计入“利息调整”明细账户,作为溢价或折价金额的摊销。如债券是到期一次付息的,应将票面利息确认为长期债权,计入“应计利息”明细账户进行核算。因此,甲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是:

(1)2011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000 000

——利息调整 6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60 000

(2)2011年12月31日,计算应收利息并确认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即票面利息)=1 000 000×10%=100 000(元);投资收益(实际利息)=1 060 000×7.6889%=81 502(元)。

借:应收利息100 000

贷:投资收益 81 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8 498

甲公司收到的利息100000元中有81502元为购入债券所获取的投资收益,另外18498元为当初购买时多支付的溢价摊销额。2010年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即摊余成本为1041502元,据此可计算下一年的投资收益。

(3)2012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041502×7.6889%=80080(元)。借:应收利息100 000

贷:投资收益 80 0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9 920

(4)2013年12月31日,因最后一年需考虑计算结果的尾差,此时应采用倒挤法计算出本年利息调整数(即溢价摊销额)=60 000-18498-19920=21582元。则此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00000-21582=78418元。

借:应收利息 10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1 582

投资收益 78 418

2013年12月31日债券到期时,持有至到期投资溢价摊销额和收取的债券本息入账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的余额为0。

三、购买债券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

案例三:201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00 000元从二级市场购入A公司同日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价值1 250 000元,利率4.72%,利息于每年末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甲公司没有意图将该债券持有至到期,。假设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10%,2011、2012年末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200 000元和1 230 000元。2013年1月20日, 甲公司出售了全部债券,取得价款1 260 000元。

该案例中的甲公司取得A公司债券时并不能确定是在短期内出售,还是长期持有,因此不能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也不能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因而应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核算。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债券,企业取得时与交易融资产一样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同的是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债券持有期间利息的核算,同持有至到期投资方法一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所不同的是,每到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因此,甲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是:

(1)2011年1月1日,购入债券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 25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250 000

(2)2011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 000 000×10%=100 000(元),应收利息(票面利息)=1250000×4.72%=59000(元)。

借:应收利息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41 000

贷:投资收益100 000

确认投资收益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 000 000+41 000=1041000(元),公允价值为1200000元,因此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00000-1041000=159000(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9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59 000

(3)2012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 041 000×10%=104100(元),注意这里不考虑2011年末债券公允价值暂时性变动。

借:应收利息 59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45 100

贷:投资收益 104 100

确认投资收益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 200 000+451 00=1245100(元),摊余成本=1041000+451 00=1086100(元),公允价值为1230000元,因此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245100-1230000=15100(元)。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51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100

(4)2013年1月20日,出售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1 26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163 9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 25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43 900

投资收益 30 000

同时,转出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金额: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43 900

贷:投资收益 143 900

本文将企业债券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三类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方法作了比较分析,目的是将债券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归纳,明确三者在账务处理上的异同点,以便正确组织企业债券投资的核算。

篇(4)

(一)购入债券时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准备长期持有的债券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限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例]A公司2006年1月1日以106620元购入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的4年期债券,票面利率5%,债券总面值100000元,该债券于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单利计息,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A公司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620

贷:银行存款 106620

(二)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折价时有两个关键问题要解决。

(1)债券实际利率的确定。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设:债券实际利率为i,期限为n年,期满一次还本付息,则:债券到期本利和=债券总面值十债券总面值×票利率×n。令:债券投资总成本=债券到期本利和×(1+i)-n,则(1+i)-n=债券投资总成本/债券到期本利和,从而可计算出债券实际利率。

接上例A公司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计算如下:债券到期本利和=1130000+100000×5%×4=120000(元),令:106620=120000×(1+i),则债券的实际利率i=3%。

(2)债券溢折价的摊销。企业取得的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实务中债券利息在债券到期日一次性收到,采用实际利率法时,应先把债券到期所能收取的利息总额折算为年金,然后以年金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计算每期(一般按年计算)应分摊的溢价或折价。即根据这个利息终值求各期利息年金。计算每期利息年金,到期收到的利息总额=利息年金×年金终值系数,即F=A×(F/A,i,n),其中:F表示到期支付的利息总额,A表示年金,i表示实际利率,n表示期间,承上例,计算A公司购入债券的利息年金:20000=A×(F/A,3%,4),(F/A,3%,4)=[(1+3%)4-1]/3%=4,1836,A=20000/4.1836=4780.57≈4781(元)。摊销债券溢折价,承上例,A公司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如表1所示:

(3)会计分录。对于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上述债券溢折价摊销表中所列的应收利息年金和实际利息收入数字,只能作为计算各期溢折价摊销额的依据,而不能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由于表中溢价摊销是按债券期满应收利息总额折算出来的利息年金计算的,则每期的实际利息收入是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后计算出来的实际利息收入,而会计核算上确认的应收利息,是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金额,因此计价基础不同,这样在作会计分录时,当期应收利息仍应按照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而当期的实际利息收入应该按应收利息与溢价摊销金额的差额(或折价摊销金额之和)确定,只有这样应收利息和实际利息收入的计价基础才是一样,企业的账户才能平衡。

A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41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581

A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货:投资收益 337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630

A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32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679

A公司到2009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27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730

至此,“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6620元已经全部摊销。

(三)债券到期收回本息的会计处理 2009年12月31日收回本金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20000

此外,如果是折价购入的债券在折价摊销时采用加计处理,即期初摊余成本:上期摊余成本+折价摊销,投资收益=应计利息+折价摊销,折价购入债券与溢价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只是在利息调整确认和摊销的方向有别,其余的会计处理相同。

二、到期还本付息的应付债券溢折价摊销的会计处理

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分别从债券发行方与债券投资方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考虑的,因此设置的账户正好相反,一方是筹资方,设置负债账户;另一方是投资方,设置资产账户。这样其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溢折价摊销的金额相同。

(一)债券发行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企业发行的债券应当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仍接上例: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债券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62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6620

(二)债券存续期间的会计处理 计算实际利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

应付债券的实际利率是指将应付债券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债券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由此可见,债券发行方与投资

方计算实际利率的方法是相同的,即债券的账面价值=到期应付债券的本利和×(1+实际利率)。以此公式计算出发行债券的实际利率。106620=120000x(1+i)-4。B公司的实际利率与投资方相同,也为3%。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到期还本付息应付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参考上述债券投资方计算方法确定。承上例,B公司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计算如表2所示: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将用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计算出来的应计利息计入其科目的贷方,将上表计算的溢价摊销额计人应付债券科目的贷方,将应计利息减去溢价(加上折价)摊销后的余额,计人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

B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419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581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37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63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321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679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9年12月31日计算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27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73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至此,“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6620元已经全部摊销。

(三)债券到期偿还本息的会计处理 2009年12月31日支付本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应计利息 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如果债券折价发行,则应将应付利息计人其科目的贷方。将折价摊销额计入应付债券一利息调整科目的贷方,将应付利息和折价摊销额之和计人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

篇(5)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160-01

一、不同金融资产类型债券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差异比较

根据CAS22及其应用指南规定,债券投资被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取得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应会计科目设置不反映债券面值。而债券投资若是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初始计量应以取得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对应会计科目设置需反映债券面值和利息调整。无论债券投资被划归哪类金融资产,若所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现举例进行比较分析:

例1:2009年1月1日,光明公司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090000元购入南钢公司2007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10000张,每张市场价格105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100元,(交易费用为成交金额的2‰)。该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为4%,按年支付利息,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

分析:由于该债券为南钢公司2007年发行,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利息,所以光明公司2009年1月1日购入该债券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40000元(100×10000×4%)。

1、假定光明公司持有该债券是为了短期内卖出,赚取差价,从而把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光明公司在2008年7月1日购入债券时应作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50000元,投资收益2100元,应收利息40000元;贷:银行存款1092100元。

2、假定光明公司购入该债券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公司管理层把它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则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000元、――利息调整52100元,应收利息40000元;贷:银行存款1092100元。

3、假定光明公司依据管理层决策意图,将该债券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相关会计处理: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元、――利息调整52100元,应收利息40000元;贷:银行存款1092100元。

由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三类不同金融资产类型的债券投资在初始计量时,对于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会计处理相同,都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处理。对于投资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却不尽相同,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其成本即为购买债券的公允价格,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且债券面值与公允价格的差异不作利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在初始计量时的会计处理相同,却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在这上面的处理原则不同,其交易费用计入债券投资成本,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的组成部分,且债券成本与面值之间的差额需要作出利息调整。

二、不同金融资产类型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差异比较

一般来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持有期间较短,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为投资收益,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则通常持有时间较长,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所谓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实际利率法就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持有时间可长可短,其在持有期间需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并摊销溢价,资产负债表日,应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不同金融资产类型债券投资在处置时差异比较

三类不同金融资产类型的债券投资在处置时会计处理大体相同,都是将所取得的价款与债券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还需将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所计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投资收益,以体现投资获利的完整性。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和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是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管理者的意图进行处置的,处置对象可以是债券投资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全部,处置部分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也是一致的,这是由两者的基本性质和后续公允价值计量的共同属性决定的。所不同的是,前者要把计入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转入投资收益,后者是把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而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在政策上要求较严,一经划定,就不能因为债券投资持有企业的主观意图随意处置,因为特殊情况作出处置的,就必须把剩余部分进行重分类,所以其处置时的账务处理分两步,第一步确认处置投资收益,方法与其他两类债券投资大体相同,但由于其摊余成本的计量属性,也就没有公允价值变动转出之说;第二步则需将剩余部分进行重分类为可供出售的债券投资,这也是其会计处理的差异所在。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篇(6)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之所以有很多人认为比较难,一方面是涉及的专业名词比较多,比较抽象,理解起来不太容易;另一方面是会计分录理解起来存在难度,且会计科目对应的金融计算比较复杂。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核算相关概念不易理解

1.债券发行。目前,企业发行债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未来需要偿还债券购买者的本金和利息。债券主要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及分期付息分期还本三类,本文主要涉及前两类;债券的发行分为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和平价发行,本文主要涉及前两类。当债券票面利率=市场利率,称为平价发行;当债券票面利率>市场利率时,为溢价发行,投资者愿意购买,根据供求原理,此时债券的售价就应高于面值,超出的那部分称为溢价,实际上是发行方日后多付利息而要求购买方的补偿;当债券票面利率

2.摊余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摊余成本是指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p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用公式来表示就是: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但此概念难以理解,笔者认为可以将其简单化,摊余成本实际上就是账面价值,因此我们要得到摊余成本就是想办法算出账面价值即可。因在债券持有期间投资收益的计算需要用到摊余成本,所以只有真正掌握了摊余成本的本质才能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3.实际利率法。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核算中,要运用实际利率法来确定摊余成本,进而计算投资收益,然而何为实际利率?如何得到实际利率?笔者认为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当前账面价值的折现率,是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利率。因此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就要运用现值的甚至年金现值的概念,只有掌握了实际利率法的操作,才能更好地计算不同类型债券溢价和折价的摊销。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核算存在难度

1.会计科目多。为了规范完整地进行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持有、减值、出售的会计核算,企业应当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几个主要的会计科目,这几个会计科目看似正常,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差不多,然而比较难以理解的是“持有至到期投资”设置了“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几个二级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并非是初始投资成本,而只是债券的面值,至于溢价折价购买及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主要核算的是债券溢价及折价的摊销;“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主要核算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票面利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的票面利息则应记入“应收利息”科目中;“投资收益”核算的是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核算计提的减值准备,把握好每个会计科目核算的具体内容是后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关键。

2.会计核算难。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的核算需要注意“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核算的仅仅是债券面值,至于交易费用则计入初始投资成本中,而不计入该会计科目,这是容易出错的地方,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债券面值即“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利息收入的核算中,应区分债券类型,如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应收未收利息应计入“应收利息”中,如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应收未收利息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中,应收未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而实际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中,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应收未收利息与实际利息收入之间的差额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中,这时“投资收益”的计算是个难点,因为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两个要素都不是那么容易得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时既涉及计提减值准备也涉及减值转回的问题;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时要结转“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所有二级科目,还应结转减值准备,出售时收到的金额与结转的这些会计科目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中,因此持有过程中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几个二级科目金额的确定就非常关键,前面计算错误,出售时也就连带错误。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

例1: 2012年1月1日,广州珠江集团支付100万元(含4万元交易费用)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买了深圳城建集团发行的面值为90万元、票面利率为5%、5年期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每年末支付当年债券利息,本金到期一次偿还。则广州珠江集团应做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9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 1 000 000

以上会计处理中,成本为债券面值,交易费用不是计入投资收益,而是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中,即计入利息调整中,这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例2:承接例1,如果将支付的100万元改为8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广州珠江集团的会计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9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8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00 000

由此可见,“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既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由例1可知,当溢价购入债券时,该科目就在借方,表示广州珠江集团为了日后获得更多的利息而多付出的代价;由例2可知,当折价购入债券时,该科目就在贷方,表示广州珠江集团由于日后少得利息而事先进行的补偿。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主要是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根据会计准则,要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计算,即投?Y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然而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的计算较难掌握;同时要区分债券的类型,到底是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还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两者的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此外还需考虑是溢价还是折价购入债券,以下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

1.溢价购入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首先计算实际利率,每年应收利息=900 000×5%=45 000(元)。45 000×(1+r)-1+45 000×(1+r)-2+45 000×(1+r)-3+45 000×(1+r)-4+(45 000+900 000)×(1+r)-5=1 000 000(元)。

根据年金现值系数和复利现值系数,再采用测试法进行多次测试后,当r=3%时,现值=982 426.5;当r=2%时,现值=1 027 237.5;而此时现值是100万元。再根据插值法,(r-2%)/(1 000 000-1 027 237.5)=(3%-2%)/(982 426.5- 1 027 237.5),计算出r=2.61%,此时摊销情况如表1所示。

其中2016年12月利息调整的摊销=100 000-18 900.00-19 393.29-19 899.45-20 418.83=21 388.42(元),实际利息收入=45 000-21 388.42=23 611.58(元)。

2012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45 000

贷:投资收益26 1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8 900

同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45 000

贷:应收利息 45 000

2013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年年底的会计分录与2012年12月31日的一样,只是“投资收益”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的金额分别用表1中当年实际利息收入和利息调整的摊销进行替代即可。

2.折价购入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承上例,计算思路一致,得出摊销情况如表2所示。

其中,2016年12月利息调整的摊销=100 000-17 160.00-18 493.33-19 930.26-21 478.85=22 937.56(元),实际利息收入=45 000+22 937.56=67 937.56(元)。

2012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45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7 160

贷:投资收益62 160

同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45 000

贷:应收利息 45 000

2013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年年底的会计分录与2012年12月31日的一样,只需要将“投资收益”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的金额分别用表2中当年实际利息收入和利息调整的摊销进行替代即可。

3.溢价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承接例2,如果广州珠江集团购入的不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而是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其他条件不变,摊销情况见表3。

其中,2016年12月利息调整的摊销=100 000-21 200.00-20 633.56-20 053.64-19 459.92=18 652.89(元),实际利息收入=45 000-18 652.89=26 347.11(元)。

2012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45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1 200

投资收益 23 800

2013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年年底的会计分录与2012年12月31日的一样,“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的金额始终都是45 000元,与分期付息债券一样,只需将“投资收益”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的金额分别用表格中当年实际利息收入和利息调整的摊销进行替代即可。折价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不再阐述。

4.“T型账户法”简化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不管是溢价购入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折价购入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还是溢价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折价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会计核算,在利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时都让人难以理解,当采用货币时间价值计算出实际利率后,就只剩下摊余成本较难处理,为此,可以采用会计最基本的“T型账户法”对以上计算过程进行简化处理,使初学者更容易掌握。由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溢价,列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T型账户如下:

由这个T型账户可知,2012年期初摊余成本=成本900 000+利息调整100 000=1 000 000(元),2013年期初摊余成本=2012年期初摊余成本1 000 000-利息调整18 900.00=981 100(元),2014年期初摊余成本=2013年期初摊余成本981 100-利息调整19 393.29= 961 706.71(元),2015年期初摊余成本=2014年期初摊余成本961 706.71-利息调整20 418.83=921 388.42(元),2016年先算利息调整=100 000-18 900.00-19 393.29-19 899.45-20 418.83= 21 388.42(元),再算??际利息收入=45 000-21 388.42=23 611.58(元),从而2016年末摊余成本则为900 000元。

总之,摊余成本实际上就是账面价值,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设有“成本”“利息调整”两个二级科目,而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则设有“成本”和“应计利息”两个二级科目,根据T型账户原理,无论是哪种债券,应将所有二级科目合并后才能得到账面价值,此账面价值即为当年年末的摊余成本,也就是下年年初的摊余成本,这就很直观地解决了投资收益的计算,也就很容易得到利息调整的金额。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也就是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了减值,应将两者的差额计入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承接例1,2013年12月31日,深圳城建集团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假定广州珠江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损失为200 000元;2015年12月31日,导致减值的因素已消失,应当恢复的金额为180 000元。则广州城建集团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2013年12月31日: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 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200 000

2015年12月3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80 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80 000

一般而言,发生了减值,此时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已经变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当减值因素消失,应对原来计提的减值进行恢复,但恢复的最高限额是原已计提的减值,可以少,不能多。

篇(7)

企业会计准则下,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下设“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二级明细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设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下设“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应收利息”、“投资收益”二级明细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明细科目要按照选择的核算方法不同进行设置。在成本法下,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在权益法下,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明细账户。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直接通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进行核算。

二、长期债券投资“大小准则”核算差异

(一)初始计量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中,企业购入的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被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需按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和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初始金额确认。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购入债券作为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例1]甲公司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核算,2012年1月1日,以1100万元的价款购入Q公司发行的面值为1000万元的债券。其中包括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15万元,另支付相关费用8万元。该债券系当年1月1日发行,票面年利率为6%。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年计提债券利息。(单位:万元,下同)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Q公司债券(成本) 1000

——Q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93

—— Q公司债券(应计利息) 15

贷:银行存款 1108

[例2]乙公司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2012年1月1日用银行存款从证券市场上购入2011年12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面值为10万元,票面利率为7%,每年4月5日支付上一年度的利息,到期日一次归还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乙公司实际支付价款为100000元,假设不考虑支付相关手续费。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10

贷:银行存款 10

(二)后续计量不同 第一、确认利息收入的金额不同。企业会计准则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计量。需要说明的是,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金融资产的各期利息收入或金融负债的各期利息费用,与按名义利率法计算的结果相差不大,可以直接用名义利率法进行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后续计量的内容主要是计量应收利息和分摊长期债券投资的溢折价。利息收入的金额根据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得出,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3]2012年1月1日M公司发行了一批4年期债券,面值1000元,票面利率9%;F公司于同日按1050元的价格购入了150张,该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年付息),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各期利息收入。

首先,计算实际利率

(1000×150+1000×150×9%×4)×(P/F,i,4)=1050×150

利用插值法得i=6.7%

然后,编制会计分录

(1)2012年1月1日购入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150000

——利息调整 7500

贷:银行存款 157500

(2)2012年12月31日计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000×150×9%)

13500

贷:投资收益(157500×6.7%) 10552.5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947.5

(3)2013年12月31日计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000×150×9%)

13500

贷:投资收益(168052.5×6.7%) 11259.5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240.48

(注1:168052.5=157500+13500-2947.5)

(4)2014年12月31日计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000×150×9%)

13500

贷:投资收益(179312.02×6.7%) 12013.9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486.09

(注2:179312.02=157500+13500-2947.5+13500-2240.48)

(5)2015年12月31日计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1000×150×9%)

13500

贷:投资收益 12674.07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825.93

(注3:825.93=7500-2947.5-2240.48=1486.09)

(6)2016年1月1日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204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 150000

——应计利息 54000

[例4]乙企业为一小企业,2013年1月1日用银行存款205万元购入丙公司债券(同期发行,5年期),面值200万元,票面利率6%,另支付交易费用1万元,该债券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最后一期偿还本金。

(1)2013年1月1日: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乙企业) 200

——溢折价 6

贷:银行存款 206

(2)持有期间每月末:

借:应收利息 1

贷:投资收益 1

借:投资收益 0.1

贷:长期股权投资——溢折价 0.1

(3)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1

贷:应收利息 1

第二、减值损失处理不同。企业会计准则中,若债券持有期间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借方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贷方。如果以后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有收回来的可能性,应在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的金额进行相反的会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债券投资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不需要考虑减值。

(三)长期债券投资的处置不同 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如果持有期间曾经计提减值,处置时应转出原计提的减值准备。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分长期债券到期之前出售和长期债券到期收回两种情况,核算中不存在减值问题。

三、长期股权投资“大小准则”核算差异

(一)核算方法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的选择取决于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可分为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重大影响、无控制四种。若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是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无控制的关系时应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若两个企业之间是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关系时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所不同,不论其持股比例的大小,不需要考虑企业与对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只采用一种方法进行核算,即成本法。

(二)初始计量不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分两种情况: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属于同一控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属于非同一控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例5]A、B两家公司同属于某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于2012年5月1日以货币资金2800万元取得了B公司65%的股份。B公司2012年5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00万元。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5000×65%=325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50

贷:银行存款 28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50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例6]C公司和D公司是两家完全独立的公司。C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对D公司进行投资,以其投资的固定资产取得D公司60%的股份。该固定资产原值3000万元,已计提折旧7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投资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600万元。D公司2012年6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4000万元。

C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26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 2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200

营业外收入 400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税法规定基本一致,但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不需要区分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方式;投资的取得可通过支付现金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两种方式进行,对于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例7]2011年3月1日,E小企业购入某股份公司普通股股票100000股,每股价格8.5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5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占该股份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5%,并准备长期持有,另支付相关费用2万元。

应收股利=100000×0.5=5(万元)

投资成本=100000×(8.5-0.5)+2 =82(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E公司 82

应收股利 5

贷:银行存款 87

(三)后续计量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进行核算(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例8]2013年5月20日,甲公司对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长期投资,购买其股票100000股,每股买价为8元(含0.2元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50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2013年6月25日,甲公司收到该股份有限公司分来的现金股利2万元。

5月20日会计处理如下:

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80+0.5-2=78.5(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78.5

应收股利 2

贷:银行存款 80.5

6月20日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

贷:应收股利 2

企业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成本法与上例小企业的核算一致。如果使用权益法,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与净损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及“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还需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不必确认投资收益。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需要作此种处理。

[例9]X公司持有Y公司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为40%,其初始成本为800万元。Y公司于2012年所有者权益增加了400万元,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升值100万元。按权益法对X公司进行业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对Y公司投资(损益调整) 120

——对Y公司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40

贷:投资收益 12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四)减值处理不同 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如需进行减值处理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按权益法核算时,若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发生减值的可能性,应当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按成本法核算时,应将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类似金融资产按照当时的市场收益率进行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减记的金额分别记入“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借方和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的贷方。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不涉及减值处理。

(五)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不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之前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处置时需要转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如果是按权益法进行的核算,还需要将持有期间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其他权益变动转入“投资收益”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不涉及这两类核算。

[例10]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的股份,其中初始投资成本150万元,损益调整100万元,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35万元,持有期间没有计提减值准备。一年后,甲公司以480万元的价款把全部股份转让给了丙公司,价款中包含乙公司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40万元。

借:银行存款 480

贷:应收股利——乙公司 40

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150

——乙公司(损益调整) 100

——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35

损益调整 155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5

贷:投资收益 35

篇(8)

一、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包含债券利息的核算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解释“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时又规定: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笔者认为,上述的账务处理欠妥,因为,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领取的利息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第二种情况是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处理方法只是说明上述的第一种情况,而第二种情况则恰恰没有说明其处理方法,在实务工作中,许多会计人员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处理方法,误将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因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笔者认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如果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可比性原则。下面举例说明:

2008年1月1日,甲企业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买B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发行的债券10000份,支付价967680元(包含2007年度未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30000元),债券面值总额1000000元,剩余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实际利率5%。于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全部债券利息;甲企业将其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账务处理:

2008年1月1日,购买B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9676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232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18384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48384

2009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0803.2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0803.2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收回本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3132.8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3132.8

借:银行存款 1120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应计利息 9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0000

笔者认为,正确的账务处理应当是:

2008年1月1日,购买B公司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0

——应计利息 30000

贷:银行存款 96768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2320

2008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18384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48384

2009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0803.2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0803.2

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的实际利息收入,收回本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30000

——利息调整 23132.8

贷:投资收益—— B公司债券 53132.8

借:银行存款 1120000

篇(9)

[例1]母公司于1月1日购入子公司同日发行的全部债券,债券面值100万元,期限5年,发行价110万元,票面利率10%。当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单位:万元)编制如下:

1)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会计处理:(略)

2)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抵销分录如下:

①长期债权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销

借:应付债券118万分录(1)

贷:长期债权投资118万

②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费用(含溢折价摊销)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8万分录(2)

贷:财务费用8万

报表项目投资前投资当年集团

合计抵销分录集团

合并

母公司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借方贷方

银行存款20090110200200

长期债权投资1181181180

应付债券1181181180

财务费用8880

投资收益8880

未分配利润8-80880

对于集团而言,由于本次内部交易并未产生实质上的费用,故而合并结果与投资之前母公司的财务状况是一致的。因为对于集团而言,上述债券的发行与认购只是一种集团内部的资金划拨而已,不可能产生集团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但实际工作中,公司发行或认购债券是有交易费用的,上述情形只是一种被抽象化、理想化的结果。

二、涉及交易费用时的合并处理

[例2]假设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分别产生了相当于债券面值5%的交易费用,其他数据承[例1]。

报表项目投资当年集团

合计抵销分录集团

合并

母公司子公司借方贷方

银行存款85105190190

长期债权投资1221221220

应付债券1181181180

财务费用131385

投资收益7712-5

未分配利润7-13-6128-10

1)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会计处理(略)

2)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抵销分录如下:

①长期债权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销

借:应付债券118万分录(3)

投资收益4万

贷:长期债权投资122万

②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费用(含溢折价摊销)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8万分录(4)

贷:财务费用8万

由于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确认的财务费用并不相等,那么我们是如何确定抵销分录(4)中的金额呢?这就需要确定哪些交易是内部交易事项。在本例中,就是母公司确认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及摊销的债券投资溢价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确认的应付债券利息费用及摊销应付债券溢价所确认的财务费用,即应抵销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溢价摊销)=应抵销的财务费用=(利息费用-溢价摊销)=10-2=8万元,故分录(4)中的金额应为8万元。

在合并结果中,财务费用为5万元,就是子公司的融资交易费;投资收益为-5万元,就是母公司的投资交易费用,这两项费用对于集团而言,都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费用,这也间接证明了合并结果的正确性。同时,合并结果还隐含地表明,对于母公司的交易费用,在合并过程中被费用化了。而按现行会计制度,母公司可将该笔费用作为投资的成本,进行分期摊销。

三、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的合并处理

[例3]第二年,母、子公司分别计提债券利息及摊销债券溢价,其他数据承[例2]。

报表项目第二年集团

合计抵销分录集团

合并

母公司子公司借方贷方

长期债权投资1291291290

应付债券1261261260

财务费用8880

投资收益77810

未分配利润7-8-1890

年初未分配利润7-13-64-10

1)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会计处理(略)

2)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抵销分录如下:

①长期债权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销

借:应付债券126万分录(5)

年初未分配利润3万

贷:长期债权投资129万

由于截止本年末,母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中的长期债权投资仍含有尚未摊销完的债券费用3万元。而从上年的合并结果我们知道,长期债权投资的债券费用在上年已经被全部费用化、确认为投资收益。所以,本年末应抵销长期债权投资中所包含的债券费用3万元、并冲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②抵销本年度母公司摊销的债券费用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1万

贷:投资收益1万

因为本年度母公司按直线法摊销了1万元的债券费用、并将其计入了投资收益(借方),而这部分债券费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于上一年度被费用化、计入了上一年度的投资收益。所以,在本年合并时应予以抵销。

③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费用(含溢折价摊销)的抵销:同分录(2)

篇(10)

一、《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的有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的应收或应付利息和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应计利息有关规定如下:

1、“1132应收利息”、“1501持有至到期投资”和“150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的有关规定: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债券,如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债券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债券,如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2502应付债券”会计科目的有关规定

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的有关规定,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其每期“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均总账科目)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其每期“应计利息”(明细科目),也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当期确认的应收利息、应付利息、应计利息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实际利息的差额,进行利息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有关规定的缺陷

例:2007年1月1日某企业发行债券,面值500万元,期限4年,年利率8%,按单利法计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企业溢价发行债券,实际收到发行价款512万元。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2007年1月1日,债券账面价值512万元,

4年后债券账面价值:512*(1+8%*4)=660(万元)

设债券实际利率为R。

512*(1+R)4=660

解得:R=6.5537%

不同时点债券账面价值和当年实际利息列表如下:

时点债券账面价值当年实际利息

2007.1.15120

2007.12.31545.554933.5549

2008.12.31581.309035.7540

2009.12.31619.406238.0972

2010.12.3166040.5939

合计148

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的有关规定计算债券每年应计利息=500*8%=40(万元)。

每年利息调整的计算列表如下:

时点当年实际利息当年应计利息当年利息调整

2007.1.100贷12

2007.12.3133.554940借6.4451

2008.12.3135.754040借4.2460

2009.12.3138.097240借1.9028

2010.12.3140.593940贷0.5939

合计148160平

根据上述计算,作如下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1、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512

贷:应付债券——面值500

——利息调整12

2、第1年末计算利息,

借:在建工程等33.5549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6.4451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40

3、第2年末计算利息,

借:在建工程等35.754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4.246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40

4、第3年末计算利息,

借:在建工程等38.0972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1.9028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40

5、第4年末计算利息,

借:在建工程等40.5939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40

——利息调整0.5941

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时,

借:应付债券——面值500

——应计利息160

贷:银行存款660

由上可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007年初债券溢价发行时,利息调整贷方发生额12万元,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三次计提利息时,利息调整借方发生额分别为:6.4451万元、4.2460万元、1.9028万元,借方发生额合计12.594万元,超过贷方发生额12万元,调整过度,并导致2010年还要再调回0.5941万元。

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草案)》有关规定的修改建议

导致上述缺陷的根源在于,应计利息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票面金额为500万元,票面利率为8%,应计利息为40万元。

笔者认为应计利息40万元有误。理由之一: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下,40万元并非合同约定的每年应付未付利息;理由之二: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违背实际利率法。笔者认为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下,每年应计提的利息——应计利息就是每年的实际利息,这符合实际利率法。因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明确规定:“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下,应计利息等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作如下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1、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512

贷:应付债券——面值500

——利息调整12

2、第1年末计算利息,

借:在建工程等33.5549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33.5549

3、第2年末计算利息,

借:在建工程等35.754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35.7540

4、第3年末计算利息,

借:在建工程等38.0972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38.0972

5、第4年末计算利息,

借:在建工程等40.5939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40.5939

6、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应付债券——面值500

——利息调整12

——应计利息148

贷:银行存款660

篇(11)

[例1]母公司于1月1日购入子公司同日发行的全部债券,债券面值100万元,期限5年,发行价110万元,票面利率10%。当年末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单位:万元)编制如下:

1)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会计处理:(略)

2)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抵销分录如下:

①长期债权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销

借:应付债券118万 分录(1)

贷:长期债权投资118万

②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费用(含溢折价摊销)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8万 分录(2)

贷:财务费用8万

报表项目 投资前 投资当年 集团

合计 抵销分录 集团

合并

母公司 子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借方 贷方

银行存款 200 90 110 200 200

长期债权投资 118 118 118 0

应付债券 118 118 118 0

财务费用 8 8 8 0

投资收益 8 8 8 0

未分配利润 8 -8 0 8 8 0

对于集团而言,由于本次内部交易并未产生实质上的费用,故而合并结果与投资之前母公司的财务状况是一致的。因为对于集团而言,上述债券的发行与认购只是一种集团内部的资金划拨而已,不可能产生集团的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但实际工作中,公司发行或认购债券是有交易费用的,上述情形只是一种被抽象化、理想化的结果。

二、涉及交易费用时的合并处理

[例2]假设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分别产生了相当于债券面值5%的交易费用,其他数据承[例1]。

报表项目 投资当年 集团

合计 抵销分录 集团

合并

母公司 子公司 借方 贷方

银行存款 85 105 190 190

长期债权投资 122 122 122 0

应付债券 118 118 118 0

财务费用 13 13 8 5

投资收益 7 7 12 -5

未分配利润 7 -13 -6 12 8 -10

1)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会计处理(略)

2)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抵销分录如下:

①长期债权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销

借:应付债券118万 分录(3)

投资收益4万

贷:长期债权投资122万

②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费用(含溢折价摊销)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8万 分录(4)

贷:财务费用8万

由于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确认的财务费用并不相等,那么我们是如何确定抵销分录(4)中的金额呢?这就需要确定哪些交易是内部交易事项。在本例中,就是母公司确认的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及摊销的债券投资溢价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确认的应付债券利息费用及摊销应付债券溢价所确认的财务费用,即应抵销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溢价摊销)=应抵销的财务费用=(利息费用-溢价摊销)=10-2=8万元,故分录(4)中的金额应为8万元。

在合并结果中,财务费用为5万元,就是子公司的融资交易费;投资收益为-5万元,就是母公司的投资交易费用,这两项费用对于集团而言,都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费用,这也间接证明了合并结果的正确性。同时,合并结果还隐含地表明,对于母公司的交易费用,在合并过程中被费用化了。而按现行会计制度,母公司可将该笔费用作为投资的成本,进行分期摊销。

三、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的合并处理

[例3]第二年,母、子公司分别计提债券利息及摊销债券溢价,其他数据承[例2]。

报表项目 第二年 集团

合计 抵销分录 集团

合并

母公司 子公司 借方 贷方

长期债权投资 129 129 129 0

应付债券 126 126 126 0

财务费用 8 8 8 0

投资收益 7 7 8 1 0

未分配利润 7 -8 -1 8 9 0

年初未分配利润 7 -13 -6 4 -10

1)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会计处理(略)

2)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抵销分录如下:

①长期债权投资与应付债券的抵销

借:应付债券126万 分录(5)

年初未分配利润3万

贷:长期债权投资129万

由于截止本年末,母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中的长期债权投资仍含有尚未摊销完的债券费用3万元。而从上年的合并结果我们知道,长期债权投资的债券费用在上年已经被全部费用化、确认为投资收益。所以,本年末应抵销长期债权投资中所包含的债券费用3万元、并冲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②抵销本年度母公司摊销的债券费用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1万

贷:投资收益1万

因为本年度母公司按直线法摊销了1万元的债券费用、并将其计入了投资收益(借方),而这部分债券费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于上一年度被费用化、计入了上一年度的投资收益。所以,在本年合并时应予以抵销。

③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费用(含溢折价摊销)的抵销:同分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