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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风险点大全11篇

时间:2023-06-08 16: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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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风险点

篇(1)

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05-1311-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05.057

The Delineation and Construction Aequence of Lulong County

High-standard Farmland

CHEN Zhuoa,WANG Yan-huia,SU Xiong-zhia,ZHANG Jun-meib

(a.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Science;

b.College of Land and Resources,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aoding 071000, Hebei, China)

Abstract:Arable land is the material basis of food production,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is important initiatives to ensure our food security. In this paper, the study area is Lulong County, there are three major aspects, the natural conditions, the project conditions and the suitable for the operating conditions and select the soil texture and the other 11 sub-goals to carry on the evaluation of the suitability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to determine the buildable area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carry out the policy “One vote veto” for the arable land which is more likely to be occupied or it is unsuitabl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Ultimatel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and determine the time sequen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waiting area of Lulong County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is 39 280.84 hm2, divided into three periods:Priority Construction Zone, Mid-construction Zone and Suspend Construction Zone, the area are 9 557.87 hm2, 18 644.33 hm2 and 11 078.64 hm2, accounting for 24.33%, 47.46% and 28.21% of the total construction area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The study provide a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building and planning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 standard farmland of Lulong County.

Key words:high-standard farmland;stability;suitability;construction sequence;Lulong county

粮食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伴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中国对于粮食的需求也呈刚性增长,尽管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试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等一系列措施保护耕地,但耕地的总体质量仍呈现下降趋势,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高标准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是确保中国粮食安全的关键部分[1]。综合国内众多学者对于耕地质量评价、基本农田定义以及农田改造的相关研究,可以将高标准农田定义为: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耕作层深厚,土壤肥沃无明显障碍因素,田间灌排设施完善,灌排保障较高,路、林、电等配套,能够满足农作物高产栽培、节能节水、机械化作业等现代化生产要求,达到持续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和安全环保的农田。

2014年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牵头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2]第一次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基本农田管制相结合,实现了耕地质量保护与土地利用规划、管制的有机结合,有效推动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耕地的数量保护和质量管护。但是,通则中仅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般性规定,缺乏对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差异化管理和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开启了中国对于高标准农田的研究,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对农田路网系统、排灌系统、供电系统、地力支持系统进行技术集成方面的研究,并提出了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创新资金使用和管理机制以及加大监管力度等对策和建议;宋海燕[3]以山东省农田防护林网为研究对象,系统研究高标准农田防护林营建关键技术;张超超等[4]结合丘陵山区的农田综合因素,确定了不同类型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产量指标和相关条件;宋祥刚等[5]综合考虑耕地的基本条件和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建设适宜性,提出基于四象限法的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模式;杨绪红等[6]从地块单元受相邻地块的水平影响入手,采用最小费用距离模型,从社会经济基础、农业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条件三个方面构建分区阻力面指标体系,以高等级耕地作为扩散的“源”,依据累积阻力值的突变性将陕西关中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划定为重点区、限制区和禁止区;王洪波等[7]认为,中国耕地平均等别偏低与基本农田高保护率的实际情况共同决定了划定的基本农田不可能全都是优、高等地,只有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活动才能使大部分耕地满足高产稳产的要求。

本研究以河北省卢龙县作为样本区,分别从自然条件、工程条件、适宜经营条件三方面选取11个指标进行高标准农田的适宜性分析,以期为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建设任务顺利落地提供参考。

1 研究区域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卢龙县位于河北省东部,东经118°45′54"- 119°08′06",北纬39°43′00"-40°08′42",地处华北平原边缘地带,属于燕山南部低山丘陵区,地势北高南低,呈梯状倾斜地形优势明显。大秦铁路、京秦铁路、京山铁路及津秦公路、京沈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线路贯穿县境,为交通运输提供了便捷有利条件,地理优势显著。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的大陆性季风气候,且大陆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0.9 ℃,年平均降雨量725 mm,且主要集中于6-8月份。卢龙县地形地貌多种多样,南部为山麓平原区且多为山洪淤积平原,占全县总面积的17.94%,北部为低山区,占全县总面积10.43%,中部地区为燕山运动形成的低山脊,为丘陵地区,占全县总面积的71.63%。卢龙县全县总面积95 580.24 hm2,其中耕地面积43 909.56 hm2,占全县面积的45.94%,总人口42.2万人,人均耕地0.1041 hm2,略低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不断增加,无论是耕地数量还是耕地质量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1.2 数据来源

1)规划数据。《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相关资料及图件、卢龙县土地整治规划相关资料及图件、卢龙县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1∶10 000)、卢龙县DEM数据、卢龙县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相关资料及图件,图件经过数据格式转化,统一到ArcGIS格式,并进行投影变换和坐标校正,实现了数据的同步更新。

2)社会经济数据。卢龙县国民经济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卢龙县2011年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等。

1.3 研究方法

1.3.1 GIS空间分析法 本研究借助ArcGIS等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处理功能、空间分析功能和直观的可视化分析功能,结合其他相关统计技术,综合处理和应用分析卢龙县的多种来源的时空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土壤数据、地形数据、区域农户耕地利用空间信息数据等,以此进行卢龙县高标准农田空间稳定性分析、建设区域划定及建设时序等研究。

1.3.2 综合指标体系法 系统分析研究对象,构建综合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和稳定性评价模型,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适宜性和农田稳定性,并依此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和建设时序。

2 评价指标获取及其分值确定

2.1 适宜性评价指标的选择

根据高标准农田的内涵与建设特征,遵循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建立县域基础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适宜性指标体系,包括农田自然条件、工程条件与适宜经营条件三大方面11个评价指标。

本研究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借鉴农用地分等体系中的赋值标准[8],采用经验法和专家咨询法确定高标准农田评价指标分级赋值标准,其中数值型评价因子采用[0,1]的标准化处理赋值,阈值型评价因子则按照具体分级赋值标准,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高标准农田应具有较好的自然条件,因此借助农用地分等成果对农田的自然质量标准做出标准判断[9],即土壤的自然条件,土壤质量高的应优先选入高标准农田,参照农用地分等的成果,选取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土壤pH和有机质含量4个指标,土壤质地是土壤的重要物理性质,能较好地表征土壤的耕作性能,通过影响土壤结构、水分渗透、通气等状况,进而影响耕地的生产力状况;有效土层厚度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该土壤的肥沃程度;土壤酸碱度对土壤肥力及植物生长影响很大,在农业生产中应该注意土壤的酸碱度,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调节;土壤有机质含量是重要养分容量指标,受气候、土壤类型、耕作措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并直接影响耕地的生产能力,反映农田的本底质量,通过定量评价可以揭示卢龙县高标准农田自然条件的分布规律[10]。

农田的工程条件,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需要考虑各个区域所存在的整治工程可改造和消除的各种限制性因素[11],工程条件因素选取田块坡度、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农田防护林条件四个子目标,排水条件主要体现耕地的抗涝能力;农田防护林反映农田防护情况。这些因素直接影响着农田可改造难易程度。

农田的适宜经营条件包括机械化程度、田块连片性和路网密度三个子目标,机械化程度越高的地块,越有利于高标准农田的规模化经营[12];田块连片性越大越有利于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反映的是农田种植的适宜程度;路网密度反映了农田道路通达情况[13],适宜程度高的农田应优先选入高标准农田。

2.2 空间稳定性评价指标的选择

空间稳定性评价指标可以划分为缓冲渐变型和刚性否决型两类。缓冲渐变型,是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对稳定性的影响随着距离的变化而逐渐变化的指标。一般表现为距离该项指标值越近则稳定性越差,反之则稳定性越高。刚性否决型,是指对落入该项指标范围内的耕地实行“一票否决”的指标,即只要是落入该项指标范围内的耕地,就不进行建设。此外,空间稳定性还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其发展水平是建设用地扩张的动力所在,因此,在空间稳定性选取时要对反映经济社会指标加以描述。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促使耕地不断转化为建设用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或者完成后仍然存在此种风险。城镇建设用地扩张模式主要有沿主要道路的两侧的“跳跃式”增长和在现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进行“摊大饼”式的扩张两种,在此基础上选取距离城镇远近与到主干道的距离作为建设占用稳定性评价的主要指标,此指标属于缓冲渐变型;区位上的不稳定区域还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城市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扩展区域。对于区位上的不稳定区域,近期内被建设占用的可能性较大,不适宜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为“刚性否决型指标”,具体指标如表4所示。

2.3 建设的适宜性评价方法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适宜性评价是一个多目标决策的过程,目标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现象,常规的线性加权评价难以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的要求。在多目标决策过程中,优选理论中多目标系统优选、排序决策是较为有效的方法和可行途径。因此,本研究采用接近理想点排序模型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评价[14]。

1)构造规范化的决策矩阵。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范围内的耕地评价单元组成了优选的对象集A={a1,a2,…,an},遵循可行性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指标T={t1,t2,…,tn},评价单元aj{j=1,2,…,n}在指标tj{t=1,2,…,n}取值为xij并将各指标采用极值法进行标准化处理,组成规范化的矩阵。

R=(rij)m × n=r11 r12 … r1nr21 r22 … r2n… … … …rm1 rm2 … rmn

2)构造加权矩阵。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行性作为目标层,分别以自然质量、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条件作为准则层构建指标体系。

结合熵权法测算的指标权重,从而构建加权矩阵,即:

V=(vij)m × n=a1y1 a2y1 … any1a1y2 a2y2 … any2 … … … …a1ym a2ym … anym

3)确定理想解。为确定评价单元的整体优劣顺序,可以定义:

ri+=max(rij)ri-=min(rij) (i=1,2,…,m)

ri+即各属性值都达到各决策点的最优值,成为“理想点”,ri-到各决策点的最劣值成为“负理想点”[15]。而在实际操作中,“理想点”和“负理想点”并不存在,可以将单元评价值与理想值进行比较,以其接近程度作为评价的标准。

3 结果与分析

3.1 卢龙县高标准农田适宜性评价权重的确定

卢龙县现辖12个乡镇548个行政村。分别对11个评价指标进行原始数据矩阵构建、标准化处理、归一化处理、熵权值和权重值确定等,得到高标准农田适宜性评价指标权重表(表5)。

3.2 空间稳定性区域识别

高标准农田空间稳定性区域的识别主要借助Arcgis平台,提取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中主干道和城镇等信息,进行道路和城镇不稳定区域的缓冲,缓冲区标准的确定参考农用地分等定级中宗地低价评估的标准,最终确定主干道的缓冲区为1 km,建制镇的缓冲区为2 km。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提取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叠加得到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稳定区域,并采取“一票否决”制,落在该区域范围内的耕地一律不允许搞其他建设(表6)。由表6可以看出,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不稳定区域共18 743.49 hm2,其中卢龙镇不稳定区域最多,共有2 796.27 hm2,占全县不稳定区域的14.92%,其次是刘田各庄镇和石门镇,不稳定区域分别为 2 247.79 hm2和2 200.04 hm2,占不稳定区域面积的11.99%和11.74%,蛤泊乡和刘家营乡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小,分别为826.30 hm2和827.36 hm2。

3.3 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序确定

在对不稳定区域进行“一票否决”之后,得到现阶段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可建设区域,共39 280.85 hm2,其中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域9 557.87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4.33%,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中期建设区域18 644.33 hm2, 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47.46%,卢龙县高标准农田暂缓建设区域11 078.65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8.20%。

分乡镇统计结果见表7,由表7可以看出在卢龙县12个乡镇中,蛤泊乡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比例最大,占蛤泊乡总面积的46.46%,其次是木井乡,其优先建设面积占总面积的33.91%,以刘家营乡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比例最小,为11.11%;燕河营镇的高标准农田中期建设比例最大,占燕河营镇总面积的68.74%,陈官屯乡和刘家营乡其次,分别占各自面积的62.49%和61.20%,印庄乡比例最小,占印庄乡总面积的31.57%;暂缓建设区以占总面积42.12%的印庄乡为最多,燕河营镇的暂缓建设区比例最小,只占燕河营镇总面积的3.87%(图1)。

在卢龙县9 557.87 hm2的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中,刘家营乡只有196.34 hm2,仅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2.05%,其次是下寨乡,其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是421.71 hm2,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41%,木井乡和燕河营镇的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多,分别为1 230.29 m2和1 100.22 hm2,各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2.87%和11.51%。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共18 644.33 hm2,蛤泊乡只有854.60 hm2,仅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58%,其次是刘家营乡和下寨乡,其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分别为1 082.00 hm2和1 093.17 hm2,分别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5.80%和5.86%,燕河营镇和陈官屯乡的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多,分别为2 761.64 hm2和2 310.57 hm2,各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4.81%和12.39%。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共有11 078.64 hm2,占卢龙县可建设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的28.20%,双望镇和印庄乡的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最大,分别为1 738.20 hm2和1 500.58 hm2,蛤泊乡和燕河营镇的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最小,分别是244.60 hm2和155.46 hm2,仅为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40%和2.21%(图2)。

综合图1和图2可知,卢龙县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在各乡镇均有少量的分布。刘家营乡中部和西南部有少量优先建设区分布,中部以中期建设区为主;潘庄镇优先建设区的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在潘庄镇北部地区;燕河营镇以优先建设区和中期建设区为主,只有东北部有少量暂缓建设区域;在陈官屯乡分布有大量的中期建设区域,北部分布着暂缓建设区,在印庄乡的东南部分布着印庄乡主要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建设区;卢龙镇主要以中期建设区为主,分布在建制镇周围;刘田各庄镇优先建设区面积虽然大,但是分布较分散,中期建设区域主要在建制镇周围;蛤泊乡面积虽然不大,但其优先建设面积比例最大,主要分布在蛤泊乡中部和西部。西南部有少许暂缓建设区分布,中期建设区域主要分布在木井乡中部,东部和南部分布有优先建设区域;石门镇中部分布着大量的中期建设区域,城镇外部边缘有优先建设区和暂缓建设区交替分布;双望镇中期建设区域和暂缓建设区域交替分布,面积相当。西部分布着双望镇主要的优先建设区域;下寨乡西部为中期建设区东部为暂缓建设区,北部和南部有少量的优先建设区零星分布。

4 结论

1)对于高标准农田的空间稳定性区域识别,针对卢龙县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参考农用地分等定级中的宗地低价评估的标准,确定主干道和建制镇的缓冲区,从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提取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进行叠加,最终得到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稳定区域共18 743.48 hm2,作为卢龙县的行政中心,卢龙镇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大,达到了2 796.27 hm2,占全县不稳定区域的14.92%,刘家营乡的不稳定区域面积最小,为827.36 hm2。

2)在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序建设方面,卢龙县高标准农田分为优先建设区域、中期建设区域和暂缓建设区域3个区域,面积分别为9 557.87 hm2、18 644.33 hm2和11 078.65 hm2。其中优先建设区域主要集中在中部和南部,木井乡和燕河营镇的优先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大,分别为1 230.2 hm2和1 100.22 hm2,各占卢龙县优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2.87%和11.51%。中期建设主要集中在卢龙县中部和北部,燕河营镇中期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面积最大,为2 761.64 hm2,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14.81%,蛤泊乡只有854.60 hm2,仅占卢龙县中期建设高标准农田的4.58%。卢龙县暂缓建设区域主要分布在卢龙县的西北部,以双望镇和印庄乡居多,分别为1 738.20 hm2和1 500.58 hm2,又以蛤泊乡为最少,仅占卢龙县暂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40%。

通过综合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宜性和稳定性,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有效推动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耕地的数量保护和质量管护。日后高标准农田的研究将就如何把建设和后期管护有效并且高效的结合,深入开展并严格执行,将会是高标准农田标准深化研究的主要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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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引言

高淳地处江苏省南京南端,拥有先天的山湖资源,具有江南典型的生态特征。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区,曾被列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商品油基地。但随着多年的农业发展,由于粮食生产的整体效益提升不明显,高淳区农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特别是粮食生产呈现了一些新变化。为此,通过分析高淳区粮食生产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粮食生产现状

1.1粮食面积逐年减少、单产稳中有升

高淳区“十五”以来(2001~2015年)平均粮食种植面积39.62万亩、亩产503.4kg、总产19.95万t,其中:水稻种植28.96万亩、亩产574.1kg、总产16.63万t。稻谷为高淳区的主要粮食作物,总产占粮食总产量83%。2015年粮食种植面积为29.67万亩,亩产526kg,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1.38万亩、亩产593kg,粮食单产包括水稻单产保持了稳中略升的态势,增产增效的基础得到有效夯实。

1.2规模化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自1981年农村实行起,粮食生产从村组集体生产转为一家一户生产。多年来,随着农村劳力逐步外出打工,农村责任田又逐渐向种田能手流转,演变成家庭承包户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据初步调查,目前高淳区种粮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总户数182户,主要集中在东部丘陵山区的桠溪和东坝镇,规模经营面积5.9万亩,约占全区种粮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中:种粮大户110户、种粮家庭农场62户、种粮专业合作社6户、种粮农业企业4户。种粮经营规模主要集中在100~300亩,规模增效的示范作用逐步体现。

1.3农业基础设施有效改善

围绕农业生产制约因子,高淳区紧抓各级支农政策契机,大力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土地整治、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水稻生态补偿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粮田基础设施条件,截止2016年全区建成高标准农田38.7万亩(部分已发展为水产养殖),全区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达到了63%,为节本增效实现粮食高产稳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4机械化生产水平逐步提高

近年来高淳区积极落实购机补贴政策,不断推进农机技术推广,强化农机技术人员培训,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逐步提高机械化水平。2016年,全区购买各类农机具93台(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农民合作组织达48个,享受补贴资金114.4万元。2016年全区机耕、机插、机防、机收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2%。特别是在粮食烘干项目政策的大力扶持下,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积极实施,高淳区粮食烘干机具推广取得突破性进展,据统计,2016年全区新建粮食烘干中心11家,新增粮食烘干机具57台,同比增长93.4%,粮食烘干机具总保有量达到118台,经测算全区目前产地烘干能力已达43.7%,比2015年同比增长23.7%,烘干能力取得突破性提高,为粮食及时收仓减损增收及创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1.5农业科技服务成效逐步凸现

近年来,高淳区坚持强化农业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示范推广力度和基层服务体系投入,大力推进“科技入户”工程,切实利用省农委农技耘APP及职业农民培训等平台,把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创业致富经验、市场信息、国家省市农业政策等及时送至农民手中,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达48%。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等高产创建技术得到有效示范。南粳46等优质稻米、小麦新品种得到有效推广,为粮食提质增效提供了技术保障。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粮食种植面积不断减少

2001年高淳区粮食种植面积为42.35万亩,到2015年粮食种植为29.67万亩,2016年粮食种植面积只有28.25万亩,下降了14.1万亩,平均每年下降0.88万亩左右。一是由于粮食生产的整体效益偏低,加上农资、人工、机械等价格不断攀升,农民种田两季,不如外出务工一月,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大打折扣;二是近年来围绕结构调整发展高效产业,高淳区水产养殖、经济林果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不断“蚕食”粮食生产规模。

2.2耕地质量水平有待提升

由于高淳区圩区及水源较多、较为平整的山区田块大都发展为水产养殖,导致高淳区整体粮食高产农田比重下降。长期“重化肥、轻有机肥”,过去一段时期家庭承包户施肥结构不合理,导致土壤养分失衡、土壤肥力、有机质和土壤耕层厚度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高产农田的比重。

2.3规模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由于高淳区目前水产养殖等土地流转费用逐年攀升,导致目前粮食生产用地流转费用也水涨船高。目前,山区粮食生产土地流转成本一般700元/亩左右,有的1000元/亩(半山半圩与水产养殖区毗邻地区)以上,还有不断上升之势。种粮大户虽然通过规模化、机械化来降低成本实现利润的提高,但由于规模有限,品牌效应难以发挥,优质高价无法彰显,导致整体收益甚微。特别是目前实际粮食销售价往往达不到国家的收购保护价,加上不可控自然因素,多年的盈利可能会被一年的亏损扯平,如果粮价连续偏低,高淳区种粮户经营信心受损、效益风险也将进一步加大。

2.4基础设施配套瓶颈需政策突破

目前各级惠农政策不断加力,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越来越大,如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对解决粮食生产制约因子建成高产稳产粮田、实现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由于项目部分政策的限制,如国家高标准农田规定粮食面积需在50%以上,市级高标准农田规定粮食面积需在70%以上、且不可与国土的土地整治项目区重叠。根据高淳区目前产业现状,西部圩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无法申报;东部丘陵山区由于高低落差较大、大量土方费用项目不予支持,造成这些区域基础设施改善进展缓慢,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的作用难以发挥。

2.5公共品牌建设需集中发力

由于受土地流转价格高、融资难度大、整体效益不高、自然风险大等因素的影响,高淳区粮食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还不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尽管高淳区有着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但粮食生产的生态优势、质量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的价格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表现为品牌不少,但影响力不够;家庭承包户直播现象还较为普遍,种植精细化管理规范生产还需提升。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提升高淳区粮食的整体竞争力,实现粮食的可持续生产。

3对策

3.1着力加强对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力度,以提质增效促增收

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提升等项目。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合理轮作和间作套种,减少农业耕作对土壤层的破坏。鼓励和引导种粮户采用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技术,固氮肥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推进农机深松作业,通过耕作层深松耕,加深耕作层,改善耕地理化性状,增强耕地保水保肥能力。开展耕地质量级别评价与监测,控施化肥农药,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加快耕地质量的提升,进而提升粮食生产的质量和产量,实现绿色可持续生产。

3.2着力加强对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以规模经营促增收

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重点抓好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壮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适度规模经营,在粮食保险、信用借贷、土地流转、机械购买、资金奖励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对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帮助和扶持。政府要加大投入和补贴,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让粮价保持在合理水平,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粮食生产风险。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实现粮食规模生产和效益的进一步提升。

3.3着力加强科技服务组织力度,以完善服务促增收

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稳粮增收、提质增效还必须靠提升科技服务来实现,要由依靠资源和物质投入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上来。要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农技推广队伍,防止农业人才队伍出现年龄断层,增强农技推广服务的连续性。进一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把现代科技成果、新商业模式引入到粮食生产中,提高粮食生产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强粮食科技服务创新,大力推广粮食绿色增产模式,努力提高农产品的单产和质量,全力做好粮食生产科技服务工作,助推粮食生产。

3.4着力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以提升合力促增收

积极争取各级支农政策及资金支持,鼓励和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发力,围绕粮食生产基础设施配套,综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水利配套等项目,实现土地平整、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生产保障同步推进,避免出现水桶短板效应,导致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完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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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抓实粮猪生产。积极开展耕地撂荒整治,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别是生猪稳产保供摆在首位,装满“米袋子”“菜篮子”。全县小春粮食扩面2.09万亩,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8.4万亩,同比增加2.2万亩;大春粮食作物播种规划面积170.37万亩,同比增加1万亩。生猪出栏30.86万头(核定数),同比增长19.83%;生猪存栏(核定数)61.55万头,同比增长22.80%。

(二)高质量谋划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一是围绕优质粮油、生猪、道地中药材、优质蚕桑等主导产业,加紧谋划编制《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重点园区规划。二是按照“建设大园区、发展大产业、培育大龙头、深化大合作”的建设思路,组织开展2021年度县级园区考评工作,筹备省四星级园区、市一星级园区晋级和蚕桑粮油现代农业园区新晋市级园区工作,集成建好“21115”现代农业园区及中金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等六大现代农业园区。

(三)持续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抓好15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运行管护,对全县周边、工业园区周边、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耕地及其他可疑风险点位开展重金属监控取样分析,及时污染防控预警,指导全县做好耕地安全保护利用,持续维护好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认定成果(全部为优先保护类152万亩)。

(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自去年启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以来,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研究制定《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分类处置意见》,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指导乡镇完善图斑信息和举证资料。截至目前,共上报问题图斑2324个,面积759.55亩(其中耕地687.16亩,含基本农田469.93亩)。

(五)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召开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季度联席会议暨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机制和村庄清洁长效管护机制,研究出台《县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实施方案》《县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督导方案》,启动《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截至目前,完成2021年5个项目村1500余户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运营、1617个“美丽·宜居乡村”垃圾分类收集亭建设等方案已挂网招标。

(六)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2020年度项目建设进度达到80%以上,完成投资1.5亿元,预计4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10月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二是启动2021年度项目方案编制,加快推进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新增耕地协调等前期工作,确保9月底开工建设。三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规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主导产业发展、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土地集约化经营等相结合,启动全县1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着力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效益。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粮猪稳产保供。坚持全省农产品主产区县的定位,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今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6.3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81.48万吨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4.12万亩,出栏生猪115万头,蔬菜(含食用菌)产量稳定在47.5万吨以上,水果产量稳定在4.23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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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调查和摸清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规模、时序和区域,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严禁坡度25度以上山坡开发造地,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力培育和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坚决纠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三、合理规范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地方政府宅基地复垦率的责任考核,推行“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主导型转变。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以土地整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转变。积极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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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发展用地有保障

上半年以来,湖南省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8.68万亩,较去年增加1050亩。有序实施增减挂钩试点,全省已批复实施方案20个,批准建新面积6135亩。低丘缓坡开发试点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规模4500亩。全省累计审批建设用地15.76万亩,同比增长15.6%。上半年,湖南省出让土地5.82万亩、实现价款4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57%。土地出让均价1118元/m2,较去年同期上涨40%,较去年全年土地出让均价上涨19%。

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到位

上半年,湖南省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项目755个、面积5.15万亩,全部实现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2012年度项目总体进度达70%以上,其中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18个子项目全部进入扫尾阶段。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上,预算投资51亿元,安排2013年度土地整治项目471个,建设规模274万亩。其中,利用省内资金启动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子项目10个。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12个市106个县(市、区)的外业调查成果验收。土地复垦力度加大,累计审查《土地复垦方案》56个,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工作,安排省级损毁土地复垦项目12个。完成了第三轮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桃源、隆回、安化、汉寿获评第二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矿产资源管理不断规范

上半年来,湖南省煤、铁、有色等主要矿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为适应形势变化,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着力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上半年新立探矿权98个、采矿权12个,实现价款和使用费2.23亿元,同比增长62%。同时,不断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安排省级矿业权价款项目144个,预算投资4.5亿元,同比增长28.6%。争取中央地勘资金1.09亿元,安排接替资源勘查项目5个、大调查项目41个。继续推进危机矿山找矿工程,对浏阳七宝山硫铁矿等15个老矿山组织开展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积极推进整装勘查,花垣-凤凰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在部组织的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级别。页岩气勘查稳步推进。

地质灾害防治有实效

湖南省上半年9次强降雨,引发了各类地质灾害1143起,造成9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9464万元。各级政府层层落实责任,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守土有责、国土部门靠前指挥、村组干部动态监测、应急力量随时待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同时,严格落实防治措施,密集开展灾情会商,及时通过电视、短信、广播等多种途径预警信息,加强群测群防,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定期巡查、应急处险等制度,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6起,避免人员伤亡1326人、经济损失6428万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矿山环评等相关制度,上半年审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112份,缴存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9604万元。

数字湖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加快

上半年,湖南省安排了1∶1万地形图更新任务1623幅。天地图・湖南正式纳入国家主节点,全面完成了14个市州的矢量电子地图和5个市州的影像地图布设任务,录入地名地址100万余条。累计对外提供纸质地图2604幅、数字地图15392幅。数字湘潭通过验收,数字张家界、数字韶山项目设计书通过评审。启动地理国情普查,目前已完成了试点任务。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力度加大,相继与省工商局、省交通厅等10个省直单位签订共建共享协议。在测绘行业管理方面,全面完成2013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评定等工作,审核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430条。成功举办全省第三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管理秩序不断向好

上半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01件,拆除及没收构建物 17.1万平方米、罚没款 1150.52 万元,党纪政纪处分7人;立案查处矿山违法案件147件,刑事处罚5人。土地违法发现数、立案数以及矿山违法立案数分别同比下降155%、97%和56%。深入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完成相关市州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重大违法案件实地核查工作;扎实做好卫片执法前期工作,在土地变更调查环节提前介入,全面完成统一技术标准、业务人员培训、数据资料审核等工作。

重大基础工作进展顺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制作底图19.9万平方公里,成果覆盖率94%;完成地籍调查11.7万平方公里、调查土地125.2万宗,涵盖2.6万个村、26.4万个村民小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扎实有序,现状数据库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财务保障能力继续加强,落实部门预算55亿元、征收各类税费5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61%。地质资料两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坪宝矿区建成三维空间地质数据库并实现多元数据集群管理和统一服务;完成长株潭城市群水工环补充勘查野外工作任务;启动第二批2个重点矿区和4个整装勘查区地质资料两化工作;长沙展开地质地下三维建设和城市地下管网三维建设。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沙)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省及12个市级、99个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获得批复。78个市、县矿产资源规划完成数据库建设工作。

下半年目标:加强调控 强化保障

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

争取将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笼子。积极推进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等试点,拓宽用地空间。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抓好供地率考核、开发园区用地评价、闲置土地清理、地产市场管理、定额指标研究、节地模式推广等工作。出台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政策。修订《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从严控制规划调整与修改行为。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环洞庭湖、娄邵盆地两个重大工程以及25个连片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县为主战场,全面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控建设占用耕地,从源头减轻耕地补充压力。

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落实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推进整装勘查,创新找矿机制,加快商业跟进,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抓好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能源勘查开发。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加快规划数据库建设。巩固扩大整规工作成果,维护良好勘查开发秩序。加强矿山规划、审批、交易等相关数据库建设,摸清家底,夯实管理基础。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抓好矿补费征收管理。

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严格执行巡查值班、监测预警、灾情速报、应急处险等防灾减灾措施,努力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严防群死群伤事故。抓好宁乡煤炭坝等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

全面推进数字湖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

加强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研究出台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管理办法、国土资源数据管理办法。推进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加强数字城市建设与推广应用,启动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市县测绘机构建设,充实人员、编制、装备,提高统一监管能力。开展测绘行业督查活动,严格资质、市场、质量、保密管理。建立完善地理信息企业市场信用信息体系。

统筹抓好执法监察、与依法行政工作

加快完善案件调查协作和案件移送机制。结合卫片执法、打非治违、新开工项目清理等专项行动,公开督办和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抓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力争零问责。全面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主动化解积案,编制实施应急预案。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力度,完善应复应诉工作机制,努力畅通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渠道。

扎实推进重大专项工作

加大资金争取和技术支持力度,确保年内高质量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任务。全面完成长株潭城市群和3个重点矿区“两化”任务;加快修订《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等国土资源收费政策;研究出台《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相关制度;在节约集约、占补平衡、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出一批成果并及时转化;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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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1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02-0289-03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此,连云港市各级农业部门把耕地质量建设作为发展优势农产品产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措施来抓,认真贯彻耕地保护与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连云港市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投入引导、规划指导等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和先进技术推广,耕地质量得以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 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回顾

1.1 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1.1.1 建立耕地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连云港市农委组织成立耕地质量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会商、解决耕地质量方面的重大问题,并通过各种形式落实任务和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1.1.2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耕地质量建设的良好氛围。近年来,连云港市各级涉农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落实《连云港市耕地质量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1.2 积极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工作

1.2.1 组织实施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工作。按照江苏省农委开展耕地等级划分、中低产田类型调查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全市耕地质量等级划分工作会议,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调查,根据基础地力、耕作条件、基础设施、主要作物生产能力等开展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进行科学的等级划分,制定合理的耕地质量建设规划。

1.2.2 初步建立区域性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根据连云港市不同农区生态环境、土壤类型、耕地制度等,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地块,分层次建立农作物土壤肥力、农田环境质量等耕地质量定位动态监测点20个,主要分布在水稻土、潮土、滨海盐土、砂姜黑土、棕壤5种耕作土壤上,基本覆盖连云港市主要土壤类型。在耕地质量监测中严格按照《江苏省耕地质量监测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严格试验、逐项分析,确保土壤肥力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为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提供可信的基础数据。并分年度撰写连云港市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为连云港市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建设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及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可信的基础资料。

1.2.3 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连云港市政府出台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意见,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体现了“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为农业部门切实履行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职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1.2.4 整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自2005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以来,全市按照“试点启动、区域调查、全面开展”的步骤,开展新一轮土壤普查与质量评价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四县先后建立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主要作物施肥指标体系,有效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粮食产量的增加,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截至2010年底,国家、省先后下拨项目资金1570万元。通过多种形式培训830多次。累计参加人数5.162万人次;发放施肥建议卡逾273.919万份;采集土壤样品38602个,植株样品5616个,检测土壤有机质、全氮等19个项目,累计分析化验大、中、微量元素等46.59万项次;在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作物上开展“3414”等各类试验示范2568个;建设万亩示范区29个、干亩示范片136个、百亩示范方288个,发展示范大户1320多户。累计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53.75万hm2,研制并推广主体配方28个,推广专用配方肥29.64万t,应用面积47.04万hm2。氮肥利用率提高4.89%,磷肥利用率提高2.32%,钾肥利用率提高2.55%,减施肥料总量为82790.208t,累计节本增效14.8亿元。土壤肥力得到较大的提升,与1982年相比,连云港市土壤全氮含量上升0.211g/kg昏有机质含量上升927g/kg。

1.2.5 大力推广土肥新技术。根据不同土壤的主导障碍因素,按照灌溉改良型、盐碱耕地型、障碍层次型、瘠薄培肥型中低产田类型,采取农艺、生物、工程相结合的措施进行改造,不断提高中低产田肥力水平,实现中产变高产、低产变中产的目标,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先后实施“百日增肥”、“补钾工程”等重大项目,推广精确施肥、有机质提升、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化肥深施等耕地质量保养综合技术,年推广秸秆腐熟还田1200hm2,微量元素叶面肥逾120t。促进耕地用养平衡,遏制农田土壤退化、地力下降趋势。

1.2.6 扩大有机肥推广应用范围。截至2010年底,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8.4万t,在粮食蔬菜等经济作物上应用面积为4万hm2,节约纯N63.00kg/hm2,P2O524.30kg/hm2,K2O 29.25kg/hm2;粮食作物平均增产12.8%以上。蔬菜作物增产24.3%以上,平均增产增收1473元/hm2,累计增加效益5892万元。同时全市积极积造有机肥,年均积造优质有机肥600万t以上。

1.2.7 高点定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连云港市农委以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集聚合力,整体推进,强化考核,集中力量建设永久性的高标准农田。一是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步步落实;二是因地制宜,高点定位,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三是将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四是整合测土配方施肥、商品有机肥推广等项目资金集中连片建设,确保项目资金整合最优化、使用最大化、效用最高化;五是严格对照标准,确保项目实施一片、优质一片、成功一片,达到“项目建设集中连片、粮食为主经作示范、提高标准强本固基”的建设特色。截至2010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14万hm2,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6.24%。

2 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科技服务能力无法满足耕地质置建设需耍

由于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善,导致耕地质量管理与技术推广服务功能不足,科技服务能力下降。主要表现:一是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有20年时间,由于土壤利用强度增加和外源物质的大量投入,使土壤质量变化剧烈,原有的土壤理化性状数据普遍过时。不能代表现今的土壤质量现状;二是全市耕地质量信息处理与管理系统尚未建立,不能满足对耕地质量宏观监管和分类指导的要求,难以做到对耕地质量进行预报预警和对耕地质量实行有效监管;三是耕地质量监测投入过低,监测点过少。连云港市耕地质量监测点仅有20个,与省农委按1:2:3比例要求的100个相差甚远,无法满足耕地监测的需要。

2.2 部分地区耕地重用轻养造成质量退化

一是补划与占用的基本农田质量不相当,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占用基本农田,而补划的基本农田及复垦的土地质量普遍不高,以劣补优、以次充好现象严重,综合等级落差在1-2个等级;二是西部丘陵岗地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土流失较重;三是耕地土壤缓冲性能下降,造成部分耕地质量下降或隐性下降。由于长期实行少免耕制度,土壤物理性状普遍变差,耕层厚度日益变浅,土壤容重增加,土壤孔隙度减少。耕层变浅,影响土壤耐旱、蓄水、降溃等抗逆性能,土传病害增多,土壤抗御自然灾害的缓冲性能明显下降,水资源和肥料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农本居高不下。四是土壤养分非均衡化。由于对农田的有机肥投入不足、重氮轻磷少钾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微量元素入不敷出,导致耕地养分不平衡性增大,土壤保肥供肥能力下降。五是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日趋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工业“三废”的排放及生活垃圾日益增多;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过量施肥、盲目用药的现象严重,农药、化肥、农膜等化学投入品在土壤中的积累也日益增多,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问题日趋突出,耕地土壤污染面积不断扩大。导致根际土壤微生态环境恶化,土传病害和生理病害增多,不仅增加防病治虫的成本,也对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造成影响。据调查,受重金属、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面积已达10%以上,接近警戒线面积的12%。

2.3 农业投入不足。制约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

对耕地质量建设投入不足,仅靠少量项目资金难以维持,致使田间基础设施普遍薄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沟渠林田路不配套,灌溉排水效能低下,有的甚至完全丧失功能,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影响高标准粮田建设速度。截至2010年底,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仅占耕地面积的36.24%,低于全省39个百分点。特别是农业措施方面的投入过低,例如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项目,投资标准仅为7500元/hm2,与高标准农田要求的投入18000元/hm2相差甚远。

2.4 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低限制土地贡献率

现代农业先进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必须以农机作业为手段,通过技术与装备的有效集成,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的贡献潜能。目前,连云港市农业装备以小型机械为主,动力不足。配套水平低,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低,难以支撑农业科技贡献水平的不断提升,不能适应现代农业新技术推广普及的发展需要。例如:积造施用有机肥仍以传统的人工措施为主,劳动生产率低;化肥施用也以撒施为主,缺乏深施器械,氮肥利用率长期徘徊在30%;缺少深耕机械,难以改善土壤通透性能和协调水、肥、气、热功能;缺少反转灭茬、粉碎秸秆等高效还田机械,造成秸秆焚烧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污染环境,对交通安全和人民财产构成威胁,而且也浪费大量的有机肥资源。

3 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的对策

3.1 建立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耕地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制订耕地质量建设规划和具体管理措施,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完善耕地质量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质量跟踪制度、占补平衡质量验收制度和耕地质量建设奖惩制度等各项制度。各级农业部门相应成立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的专项机构,确保农业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对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不重视、质量管理不到位的状况。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农业部门对耕地质量建设的指导意见,在项目验收时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意见作为重要的验收依据。二是建立耕地质量建设的投入机制。尽快研究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专项资金。三是建立耕地质量护养机制。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防止污染、综合治理、高效监管”的方针,强化耕地净化与地力培肥工作。根据不同的污染物源、不同的污染程度分别采取生物修复、植物修复和物理化学修复等措施,使其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标准,恢复和改善其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业发展能力。依法严厉查办假肥料、假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确保农业用上“安全药”、“安全肥”;防止和减少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及生活垃圾、污水等对农田的污染;开展一系列耕地质量保护与改良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引进、推广先进施肥技术,引导农民合理施用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合理运筹施肥比例,科学配置肥料资源,全面提高科学施肥技术的到位率,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产品品质,以达到节本增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目的。

3.2 构建全市耕地质量信息管理系统

结合连云港市实际,积极争取土地出让金中的部分资金用于地力监测,实现耕地质量保护“四个能力”的较大提高,即尽快提高耕地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全面提高耕地质量保护科技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基本农田粮食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农田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县2级配套监测点规模,实行常年定位监测,确保省、市、县耕地质量监测点比例达到1:2:3,构建全市耕地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市耕地质量进行实时、动态、长效、有效监管目。动态掌握全市耕地质量变化趋势,实现对耕地质量变化的预警预报;建设市、县2级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区域站每个监测站含若干个监测点;建立县级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县域范围内监测数据的处理、存储、传输及县级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建立1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综合监测站;改造市级土壤肥料化验室。更新和完善监测仪器设备。提高其对耕地土壤微量元素和环境质量指标的分析化验能力;建立市级耕地质量监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市级范围内监测数据计算、存储、传输、汇总和区域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提高耕地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形成网络健全、层次分明、手段先进、功能齐备、管理规范、与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耕地质量监管体系。查清全市耕地质量状况,调查全市主要耕地污染的类型、程度、范围以及耕地质量退化的类型、面积和程度,对主要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和土宜性评价,为农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的发展

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资料。

3.3 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

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确保农业部门的职责履行到位,全面推进全市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向良性方向发展。通过进一步改善基本农田田间基础设施,推行节水灌溉措施,调节土壤水肥气热功能,示范区田块整理及灌溉设施符合“挡得住、灌得上、排得出、降得下、能控制、排灌分开”的要求,中等旱灾年份粮食减产风险在8%以下。旱作地区土壤的保墒能力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分利用效率提高10%;水网地区农田排涝降渍能力显著增强。示范区基本农田地力水平提高0.5-1.0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速效磷、速效钾含量达到标准粮田下限标准。粮食平均单产在现有基础上提高750-1500kg/hm2。建设障碍型耕地土壤改良工程示范基地。复垦型耕地土壤熟化工程示范基地,污染型耕地土壤修复工程示范基地,绿肥良种繁育基地,尽快出台有关秸秆还田鼓励政策,对完成秸秆还田指标的给予物质奖励,对焚烧秸秆的给予经济处罚,确保大量秸秆回归农田。

3.4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

以粮食核心产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永久性的高标准农田。提高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挡得住:灌得上、排得出、降得下、能控制、排灌分开”的要求,增强水网地区农田排涝降渍和旱作地区土壤的保墒能力,农田水分利用效率提高10%,中等旱灾年份粮食减产风险在8%以下。全面实施“增、提、改、防”等综合措施,重点推广平衡施肥、保护性耕作等先进保养技术,用地养地相结合,提高耕地肥力水平;制定有机肥积造施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精制有机肥推广、城肥下乡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建设土壤改良、熟化、修复等示范基地,利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对污染性土壤进行修复、对障碍性土壤进行改良、对脊薄土壤进行培肥。同时扩大水稻在粮食生产中的比重,对低洼易涝地、低坡旱田和灌区末梢等区域。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压缩旱作面积,扩大早改水实施面积,“十二五”期间全市旱改水面积2.67万hm2。

3.5 加大整建制推进力度,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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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当前农村土地整治仍然以增加耕地为指导思想,这种片面追求耕地数量和产出的整治模式,势必会对整治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在土地整治实际操作中,由于技术支持与实施方法的缺失,也难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近些年,农村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研究学者的高度关注,部分学者从土地整治的理论范畴、生态可持续性、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评价方法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对于美好乡村建设中的生态风险研究还不多见。

一、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从生态学角度来看,土地整治过程就是借助系列生物、工程措施,对生态环境系统中水、土壤、生物、植被、气候及景观等因子实施干预的过程,打破原有的生态环境系统,重新构建新的生态环境系统,既会对生态环境系统产生正向生态效益,也可能逆向产生负向生态效益。

农村土地整治一方面通过对未利用土地开发,对遭受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复垦,对农村生活用地存在的“空心村”等展开的建设用地整治,对水、田、路、林、村展开的综合整治,促进了农村生产、生活用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另一方面对生态环境系统过多地、不恰当地干预,也会加大生态环境系统对外界的依赖,导致自身调节能力的弱化和降低,破坏了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生态环境带来潜在风险

1、土壤的负面影响

工程项目建设进程中,由于工程量较大,需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比如刮平机、推土机等,机械化的挖、填、运等操作,对熟土层会产生破坏,使土壤的理化性质产生改变,各类有机质含量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容易造成土壤板结,此外干旱少雨时又有可能引发土壤的面蚀和风蚀。

2、对植被的负面影响

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中,集中连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垦殖率,并形成了单一农作物逐步替代田块间自然植被(包括原生、次生植被等)的状况,造成地表植被数量和覆盖面积的降低,同时集中补种的农田林网尚未完全成长,导致整治区生态系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3、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

硬化的田间道路割裂了原有生物群落的栖息地,压缩了各类动植物生存的空间,阻碍动植物间的交流,损坏了物种迁移和遗传的多样性,进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发展和维持;笔直、硬化的沟渠,造成水流速度加快,无法储存水分涵养水生生物,补充地下水源等问题,使得整治区生态系统结构趋于简化,不利于农业整体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机理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围绕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展开综合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格局,重点整治空心村、旧厂矿废弃地等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将节约出的建设用地,用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供给,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了城乡统筹发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一方面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发展缺地的难题。但是,整治过程中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进程中,一方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农业生产生活的景观格局,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破坏了原自然景观结构和功能,造成景观多样性减少,景观同质性问题明显,降低了农业生态环境系统自我调节、修复能力,增加了对外界干预的依赖性。

四、宜耕未利用地整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机理

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灾害、建设面积扩张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不可避免地会减少耕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对宜耕未利用土地整治是一种有效途径,同时从景观美学角度来看,对未利用土地的整治,能够减少农田斑块和廊道的数量,破碎化的农业景观趋于完整,优化了景观格局。实际开发进程中,由于各类宜耕未利用地质量存在很大差异,在当前评价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不完善、质量验收审核不到位的情况下,选择不恰当整治方式对宜耕未利用进行开发,有可能会引发以下几方面的生态风险:

一是对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要通过完全改变荒草地、沼泽、滩涂等原有地形地貌,整治为平整、规范的宜耕地,原有生态植被系统被各类农作物、人工林替代,同时也降低了土地利用类型和景观的异质化程度,破坏了土地本身稳定性及抗干扰能力。

二是对土壤的影响。在开发过程中,不合理整治方式更容易导致原本脆弱的地质进一步恶化,造成土壤盐碱化、沙化或水土流失等问题,同时影响到周边生态环境,如整治后耕地灌溉需对地下水源进行开发,从而影响到水资源状况;土地整治后,耕地多采用集约、单一、连片作物种植,干扰了土壤养分循环,造成土壤有机物含量下降。

三是对生物的影响。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降低了生境多样性,造成了生境总量减少、衰退及破碎化,进而影响到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对于濒危物种和生境敏感的物种影响尤其严重。

五、农村土地整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正确认知生态风险作用机理,不能一味地强调“增加耕地面积”或“耕地占补平衡”,要注重长远的和潜在的生态环境影响,充分考虑土地整治进程中生态风险影响因素,将可能发生负向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其次要结合不同区域的生态、地形、气候条件,以及农村土地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制定适合不同区域的、科学可行的保护生态环境政策措施,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制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

科学的土地整治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统一,但由于环境效益具有一定滞后性,同时当前土地整治项目又缺少一整套完善的生态环境评价体系,使得土地整治项目生态环境评估难以落实到位,进而忽视土地整治中对生态环境的负向影响。农村土地整治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多、涉及面广、相关性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要综合多学科知识体系,结合生态学、农学、资源环境、植物保护、园林、景观学等专业方法,因地制宜,制定包含土地整治项目前期论证、中期监管及后期控制各阶段的量化评价标准,量化标准有助于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操作性与透明度;同时制定标准体系实施的程序,采取相应法律、政策、法规措施保障落实到位。

2、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生态风险监管调控机构

及时有效的监管是保障土地整治生态风险管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级政府应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任期责任制,根据基层人员配置的实际情况,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组建在一起的联合监管机构,包括国土、环保、林业、交通、财政、水利及农户代表,在土地整治项目事前规划、事中监测及事后评估中,严格把关、科学论证,确保生态风险防范落到实处。

3、强化对土壤、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力度

针对土地整治中引发的土壤肥力下降、水资源环境负面影响及生物多样性等问题,采取综合技术措施,强化保障力度。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实施和评估中,以发展生态保育型土地整治为目标,强化以土壤肥力提升,加快研发与推广表土剥离技术,保持土壤剥离和回填平整过程中土壤剖面的有机组合和整体性,土地整治后施用有机肥、农家肥,指导实施桔梗还田的办法;增强对水资源保护的力度,水域周围建立保护绿地,避免水利工程项目中过度的裁弯取直,避免由于施肥不当带来的水污染等问题,定期开展清沟掏淤、清捞杂物,确保水流通畅、沟渠干净;在生物多样性保障措施方面,采用硬化路面通过路基打孔为生物迁徙提供通道,设计田间路和生产道泥结碎石路面,辅以耐压草皮,提供动植物栖息场所,保留一定量的沟塘、低洼地,渠道坡面设计为缓坡,减少水位变化带来的冲击等。

结束语

要实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规划目标,需要结合生态环境实际情况,分析土地整治对生态环境影响机理,积极采取制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生态风险监管调控机构、因地制宜地选择土地整治方法和途径等措施,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形成生态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使土地整治真正成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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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耕地占补平衡力争有新突破。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的更新与完善。完成对全县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调查评价工作,数据库成果已上报省厅评审验收。

3、地质环境保护采取新举措。做好峰山后窑黄砂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后的维护工作。梅花镇赵庄和柳山湖废弃矿山两个整治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省厅待批。梅花金刚石矿野外调查报告通过专家组验收。坚持地下水监测常态化,完成2014年水情通报编制工作。加强采矿权管理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已启动编制《__下草湾省级地质公园建设规划方案》,开展申报省级地质公园前期可研工作。

1、土地出让工作严格规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等文件,土地出让严格更加规范。编制了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全县已盘活存量土地1125亩。配合县经济开发区梳理了33宗。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通过专家验收。

3、用地报批新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强化用经济手段配置用地指标,所有乡镇用地指标进行有偿使用,进一步规范用地报批,严格落实征地风险评估,严格实行征地补偿预存,严格执行省政府93号令。上半年共组织了东南片区区域供水、南互通至上塘垫湖路等7个批次用地报件,有力保障交通教育等民生项目及重大项目用地。

1.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历史之最。积极加大省投项目申报力度,上半年申报了__天岗湖淙潼等村土地整治项目、__县青阳镇刘洞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__县曹庙乡盛圩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__县太平镇许台等村高标准建设项目,4个项目建设总规模达5.766万亩。目前初步设计报告及预算书均通过省级评审,申报项目个数及资金总量达历史之最,将极大的改善当地生产基础设施,有力推进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加大对上塘土地整治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大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及时研究会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施工问题、权属纠纷问题、土地平整度问题。积极推进龙集、石集三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积极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完成陈圩乡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县级审计工作,及时拨付已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工程款,妥善解决青阳、陈圩泵站整改等问题。

2、规划修改工作超前谋划。经积极协调,抢抓机遇,在全省规划成果完善工作开展前,完成1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一般性修改工作,并于4月28日获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时在重点项目清单中增加了溧河洼大桥、东南片区区域供水、南互通至上塘垫湖路、窑河大桥等9个重点交通、水利、民生项目,确保了省扶贫及县重大项目能够顺利落地。同时积极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

3、增减挂钩工作稳步推进。针对目前我县挂钩项目库内结余指标状况,有效控制实施总量,全年计划实施2436亩。同时积极申报青阳、双沟、界集等

乡镇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整治试点,增减挂钩总规模约2026亩,目前正在编制方案。 1、切实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监察、国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组成。提请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__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检查对象,落实检查措施。

2、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建立共同防控、查处和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监管机制。

3、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局领导每月10日大接访制度,落实定期排查、开门大接访、带案下访等措施,着力化解各类问题。

1、“一张图”工程和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我县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暨“四全”服务平台项目工程硬件设备安装完毕,正在进行软件系统开发及基础数据整合,该项工程的建设运行,将形成较为完善的国土资源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结构完整、功能齐全、资源共享、上下联动、安全稳定、覆盖全局的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学习外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制定可实施性方案。

2、做好服务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土地登记2997宗,其中初始登记131宗、小区分割登记2080宗、注销登记9宗、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632宗、土地他项权利登记145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131宗。土地估价报告备案139宗,涉及评估价格约38.9亿元,抵押金额约27亿元。办理宅基地发证70宗,集体建设用地发证4宗。

3、测绘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加强。稳步开展全县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制定了《2015年__县地图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方案》,开展全县地图市场大检查工作。开展沉降观测市场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材料上报市局。完成了全县测绘单位资质换证和年度测绘成果汇交工作。完成了天岗湖高传风力发电、协和风力发电项目测绘项目备案工作。对全县具有接收GPS、北斗等卫星信号功能的卫星基准站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完成了2014年省管测量标志保管员津贴的发放。

1、法治创建及平安创建和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调整了法治创建、平安创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5年度法治创建、综治平安创建、挂钩共建、安全保卫四个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2015年度法制宣传教育、政法宣传、挂钩共建年度实施计划。制定了矛盾大排查活动、管理、涉土维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制度,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和报批工作。做好宿扬高速公路__段、宁宿徐高速__南互通至西南岗垫湖重点连接线等重点交通工程项目、石集乡优质稻米产业区农机库及晒场、道路等征地补偿费进行测算工作。健全和完善了全县征地补偿台账和征地补偿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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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整治概念

土地整治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田、水、路、林和村进行综合整治,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提高土地产能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 的重大战略。

2:土地整治存在问题

2.1:认识不够全面深入

土地整治应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从最近十多年开展的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来实践来看,由于土地整治工作的主导部门仅限于单一的国土部门一家,导致了片面强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设施、优化用地布局等土地工程目标,对于很重要的“三农”问题、城乡统筹发展等社会目标则考虑较少。此外,从土地整治工程本身来看,以往的土地整治,内涵上主要集中于片面追求耕地数量增加,不考虑提高耕地质量、优化用地布局和改善生态环境;范围上以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主,很少延伸到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目标上只是单纯地保护耕地,未强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2.2:协同不够积极有力

这主要表现在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项目、资金等未得到整合,部门协调难度大。土地整治涉及国土、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多家部门,然而整治工作各自为政,规划、资金、项目选址等各部门自行分头进行,导致规划不衔接、项目重复投资、资金分散使用,难以整合各要素,形成全域全方位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土地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项目实施过程需要多个部门统筹协调,但目前,土地整治工作往往以专项任务为主,缺乏全域性、综合性规划和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的机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2.3:标准体系不够完善

土地整治工程中,技术标准要求低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农田建设工程技术和污染土地修复工程技术落后、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简单、土地整治工程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土地整治工程一般未体现地区、类型、工程的差异性,导致标准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并很少关注过程标准及生态环境等指标。污染土地修复标准未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考虑,也未从人体健康风险及地下水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筛选。同样,矿山土地复垦标准、参数的制定未对生物气候带、矿山及其开采工艺类型、复垦目标、损毁类型进行区别。

3:土地整治改进对策

3.1:提高认识水平

对土地整治应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在追求土地本身的工程目标的同时,对于以农民权益保护为核心的“三农”问题和统筹城乡发展置这一目标不可偏废,否则就背离了土地整治的初衷和目标。应把土地整治视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土地整治,提高土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布局,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和谐。今后对土地整治的认识应调整为:内涵上以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和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范围上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综合整治转变,由农村土地整治延伸到城镇工矿、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目标上将由单纯的建设性保护耕地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转变;手段上将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政策的综合运用转变。

3.2:强化统筹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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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水平,力争夏粮丰收、早稻增产、秋粮稳定,确保全年粮食产量在1万亿斤以上,全力以赴争取实现连续第八个丰收年。

力争夏粮获得丰收。全力打好抗旱促春管保丰收攻坚战,加强田间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推进科学抗旱,把旱灾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病虫害信息,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一喷三防”等关键技术,促进小麦安全成熟,提高单产水平。

力争早稻恢复增产。充分利用提高早稻最低收购价和良种补贴标准的有利时机,抓好政策落实,加强信息引导,继续推进“单改双”,扩大早稻种植面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减少直播稻面积,推进机插秧,力争单产恢复到年的水平。

力争秋粮保持稳定。稳定播种面积,扩大水稻、玉米等高产作物种植,力争产量稳中有增。加快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在地区重点推广水稻大棚育秧、机插秧、玉米增密等技术,在地区继续推广玉米增密、适时晚收技术,在重点推广超级稻品种和水稻集中育秧、机插秧技术,在重点推广玉米全膜双垄沟播技术,重点推广间套种、地膜覆盖及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及早做好防范早霜、南方寒露风的准备,确保安全成熟。

二、重点措施

(三)落实播种面积。要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层层分解任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高复种指数。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合作社,提高种粮规模化水平。在劳务输出较多的地区,要通过代耕、代种等方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种足种满,杜绝耕地撂荒。尤其要引导农民扩大粳稻、玉米、杂粮等农作物生产,确保今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去年的水平。

(四)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等重点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通过项目带动、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使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20年)》,加强田间工程、农技服务体系、良种科研繁育体系、防灾减灾工程等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级规划,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推广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整乡整县推进,创新服务模式和推广机制,让更多的农民使用配方施肥技术。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创新技术模式,搞好技术配套,培肥地力。

(五)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在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今年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继续组织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项目。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提高技术到位率。今年中央财政将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六)大力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全面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大力推广增产增效和防灾减灾技术,做好重要季节、重点环节科技服务工作。农业部要组织制定分品种、分区域、分农时粮食生产技术方案。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充分发挥科技型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优势,继续完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星火科技等科技服务模式。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大会战,动员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蹲点包片,搞好科技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开展跨区机耕、机播、机插等作业,精心组织好夏收小麦跨区机收作业。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灌溉指导和节水灌溉技术服务。

(七)全力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搞好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优化电力调度,保障种子、化肥、农药、柴油等物资供应和用电需要。重点搞好水稻种子的余缺调剂,保证生产用种需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监测和市场调控,及时供求信息,推进产销衔接,依法打击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农资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八)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坚持防在灾害前面、救在第一时间、抗在关键时点。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充分发挥防汛抗旱专业服务队伍和群众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强化抗灾政策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及时搞好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调剂供应,帮助农民搞好生产恢复。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行全程承包模式,有效减轻病虫危害。

三、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九)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奖励制度,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全面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逐步取消产粮大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县级配套,加大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力度。突出抓好一批产量超100亿斤的产粮大市、产量超10亿斤的产粮大县的粮食生产,加强指导,重点支持。今年中央财政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0亿元,对粮食生产大县除实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奖励外,对增产部分再给予适当奖励。

(十)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动员村级组织、农民群众新建和修复包括农田水利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加强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今年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投资等中央专项资金规模30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调动科技兴粮积极性。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力争今年内完成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任务。各地要增加财政投入,保障科技人员包县、包乡、包村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步伐,努力做到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抓紧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工资,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待遇。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等要向到粮食生产一线服务人员倾斜。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要将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十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研究完善粮食直补的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完善农资综合直补与农资价格上涨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要重点支持种粮大户。进一步完善良种补贴政策,增加良种补贴资金16亿元,提高早稻良种补贴标准。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亿元,加大对农民购买农机具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完善实施预案,适时启动,保持粮价合理水平。

(十三)建立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励机制。今年年底,国务院将对今年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省和产粮大县、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使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动力。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产粮大省和产粮大县以历年贡献大、今年增产多为考核重点,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以推广抗灾增产技术和开展科技服务为考核重点,种粮售粮大户以生产、出售商品粮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考核重点。中央财政对受表彰的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强化地方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对粮食生产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要层层分解任务,强化市县人民政府的粮食生产责任,加大对粮食和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主产区要在稳定增产的基础上,增加商品粮调出量;主销区要保证必要的自给率,力争有所提高;产销平衡区要继续确保产需基本平衡,力争多作贡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上下联动,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并于今年年底向国务院报告履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

篇(11)

目前,已有学者对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做了相应的研究,以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环评居多[1-5],且主要是偏向其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3-5],而针对其建设项目的研究仍稍显欠缺[6, 7]。土地整理项目如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下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虽然跨越区域较大、覆盖面积较广,但是它们是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有关规划的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一般是按子项目分区实施的,因此,按照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也是土地规划项目规划环评的细化和补充。鉴于土地整治项目环评的行业导则还处于酝酿期,该类环评文件的编制主要依据总纲和专项导则。本文在编制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云南省等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该类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提出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1 工程分析的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工程分析时段应包括勘察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勘察设计期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工作在进入环评阶段前已完成,其主要成果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会有体现;而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环评是一个互动的阶段,环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评价过程中对发现初勘、选址选线、新增耕地的数量以及相关工程设计中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应提出调整或修改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据此进行修改或调整,最终形成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施工期跨度一般为3~5年,某些间接影响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渠道衬砌导致渠道生态环境发生质的改变,因此应重点关注该时段。而营运期,由灌溉引起的次生盐渍化、生态退化等生态影响和农药、化肥、农膜等残留所带来的污染影响是并存的,该阶段也应是环评的重点。

虽然国家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中新增耕地的比例没有明文要求,但是“新增耕地率”已经成为各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一大特色,也同时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来源。所以土地整治项目一般是对现有耕地进行“田、水、路、林”的改造和开发一定比例的新增耕地,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生态导则对工程分析的对象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主体工程为土地平整、灌溉排水、修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四大工程,部分项目还包括村庄整治。其中土地平整和灌溉排水工程应重点分析。对现有耕地的整治主要是衬砌渠道、疏浚沟道、修整道路、补种防护林以及改良土壤等,该部分耕地经过长期的人为干扰,格局和生态环境较稳定,其配套修整不会对其产生大的影响;而新增耕地主要是新建道路、沟渠、新种防护林,并将盐碱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田坎沟渠等通过植被铲除、表土剥离、土壤改良等转变为耕地。新增耕地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占地在生态类型上基本上由原来的草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等转换为农业生态系统,生态格局转变较大,因此,新增耕地产生的影响应作为环评报告分析的重点。同时,作为改扩建工程,污染源的计算需做好三本帐,并提出“以新带老”的措施。

在工程符合性方面,因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一般都是集中连片的,因此不可避免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所以在初步论证时要以列表的形式明确给出其保护区与建设项目的方位和距离,分析工程新增占地与该保护区占地上的合法性;国家命令禁止开垦坡度大于25°的地块,已有的坡度大于25°的耕地应逐步有计划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这就要求在丘陵地区广泛实施的“坡改梯”工程中把好耕地坡度这关,避免为追求土地数量这一目标而开发坡度大于25°的地块;同时还应并分析重大工程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和各级规划的符合性与协调性。

2 新增耕地的分析

早期,为片面强调数量而忽略开发整理质量,一些地方在土地整理中出现了毁林开荒、垦殖草场、围湖造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荒漠地”等打“擦边球”现象发生。其次要分析其来源可行性,以避免营运期新增耕地因质量问题或者水源问题而出现撂荒现象的发生。要《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要求把保护水面、湿地、林地和草地放到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位置;农业开发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 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开发活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继续在适宜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在农业用水严重超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水;保护天然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冻土、冰川及永久积雪等自然空间。这些环境政策也都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新增耕地来源要明确、合法、合规。

3 水资源论证专题

鉴于水资源是决定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大小的主要因素,土地开发整理首先要考虑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问题,特别是对于缺水的干旱地区[8]。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首先就要摸清项目区的各种来水量和可供水量,根据农业、工业、生活远景的需水要求以及生态需水量,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论证,以水定地,确保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指出“在发生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的流域和区域,应停止新上的加重水平衡失调的蓄水、引水和灌溉工程”,这一要求表明了在当前阶段国家对生态环境用水的重视,从源头上避免因新增灌溉用水等而加剧水平衡失调的问题。《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将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分为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包含4个水土保持型,分别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其发展方向为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限制陡坡垦殖和超载放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解决农民长远生计,巩固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等。

以上环境政策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采取节水灌溉等措施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尤其是在水资源超载或者濒临超载的区域通过节水改造在新增耕地灌溉面积的同时不新增灌溉引水量。在实际项目中,为避免连续干旱年因水资源不足而发生耕地撂荒等,应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除渠道防渗、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兴建涝池等工程措施外,还需加强管理措施,如沟渠铺膜防渗、消减新增耕地量等。对于消减新增耕地,应优先削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9]附近的耕地。

4 地下水影响分析

4.1 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

土地整治项目因在营运期农药、化肥的残留会通过土壤淋溶以及地表径流入渗补给等作用影响地下水质;同时,田间的灌溉和排水会影响区域水资源的分布、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的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其同时兼具I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的特征,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Ⅲ类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环办函[2013]479号文件要求,实际工作中应以建设项目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最高工作等级作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但可以分别按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工作等级开展相应的评价工作。

4.2 现状调查

4.2.1 污染源调查

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施用农药、化肥、农膜的情况。同时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污染源》(2009年)中关于农药、化肥的流失系数手册及农田地膜残留系数手册,给出项目区化肥、农药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折纯量和农膜的田间残留量,并估算出通过挥发等进入大气环境中的化肥、农药的量。对于污灌区,应重点调查和了解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执行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污灌量、灌溉制度与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必要时可做补做渗水试验,以便了解单位面积渗水量。对于移土培肥、改良土质或施用生活污泥的等地块,要对农田和作物的选择和影响进行类比分析,对受纳的农业土壤土质、面积进行分析,最终给出污泥的农田施用是否可行的结论,是否会影响农田的土质达标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4.2.2 地域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地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包括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其中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特征进行盐渍化、沼泽化、海水入侵、天然劣质水质进而土壤污染调查,在调查其现状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产生的因素,项目建设对其的影响以及发展趋势。

4.3 影响评价

4.3.1 评价方法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的要求,分别用标准指数法对水质进行评价,用预测水位与现状调查水位的对比来对项目可能导致的水文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具体为地下水灌区中采用中心水位降和水位下降速率的方法评价地下水位的降落漏斗,和地表水灌区中通过地下水水位变化速率、变化幅度、水质及岩性等发展趋势的分析来分析土壤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壤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

4.3.1 评价内容

应注意地域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与水文地质问题息息相关。如在河谷平原区河水侧向补给和微地貌形态等会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和水位埋深,要分析灌溉对盐碱化、沼泽化的影响程度;对滨海平原区,因淡水和咸水之间可能产生水力联系,要重点研究咸淡水界面埋深,淡水层的埋藏条件与水量,分析灌溉对海水上溯、倒灌的影响程度;对岩溶水地区,因地表水与地下水间相互转化的速度较快,且伴随着地域性的各种岩溶形态,如串珠状洼地、干谷、漏斗、溶井、落水洞、塌陷等;因此,应了解项目区地下水径流集中和强烈的地带,以防止因为灌溉渗漏、蓄水、抽水等农业活动导致岩溶塌陷;对于黄土地区,应注意调查黄土台塬(包括呈阶梯状的台塬)、黄土丘陵(梁、峁、沟壑)、山前洪积扇(裙)和河谷阶地的形态等,收集黄土层中溶蚀、湿陷、沟谷切割密度及深度等数据,观察了解黄土地区水土流失及植被与地下水的关系等。研究合理开发黄土地区地下水的方案,并推测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方案。对于沙漠地区,如南疆三地州等地,年降水量少,蒸发强烈,盐碱化严重,应分析项目区地下水资源的供 水能力,项目的节水程度,是否会加剧该区域地下水资源短缺的局面,并分析项目灌溉定额的合理性以及对盐碱化的影响程度。在以上分析灌溉对地下水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的基础上,应提出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的的防治措施。

5 生态影响分析

5.1 生态影响评价等级

上述已经分析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在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上,其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面积计算。

5.2 现状调查

环境现状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分析项目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气象水文特点、自然灾害情况、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利交通条件等情况。分析规划区域当前的环境问题以及各种环境的规模、范围、程度、产生原因等, 明确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点。并对生态敏感区( 点) 进行全面分析, 如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退化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观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点等,确定对规划反映敏感的地域及环境脆弱带[1]。

因农业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一般不存在大型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为两栖动物居多。现状调查时,按导则要求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区生态背景和区域主要生态问题即可。与项目关系较密切的生态系统应详细调查,如项目区的农业生态系统,若有天然林地、河流、湿地分布其中,也应做出相应调查,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如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等,还应通过长期生态监测和走访等形式调查项目区涉及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路线以便后续分析修路、修渠等对其的切割作用和预留生物通道的合理性。在上述基础上,附以规范的生态图件和相应照片。而与项目关系不太密切的生态系统因做应相应简化,给出区域大背景的生态现状并辅以照片即可。对于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生态问题调查,应指出其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9]。

5.3 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渠道衬砌、道路修整、土地平整和防护林种植过程中会扰动表土上的植被,虽然施工期一般在休耕期,植被已经枯萎,但是施工会切断植被的根系,破坏了原有土壤中的微生物群系、水分、养分,使得动工区域(除衬砌区域外)在施工期结束后仍以裸露地貌为主,植被恢复需要一定时间。除上述影响外,新增耕地的开发会减少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些已适应在田坎、盐碱地、沙地等生长的植物生存环境变迁、植被退化;使原本在当地生活的一些生物因栖息环境改变而减少甚至死亡。营运期内,除新增耕地由天然半天然的生态系统转变为农业生态系统所带来影响外,项目区内渠道的衬砌、路面硬化、田坎的减少所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大。天然渠道因水土湿润,泥土路面水力连通性相对较好,阻隔作用相对较小,田坎因人为干扰相对较少等,这使得天然渠道、路面和田坎的物种较为丰富,对维持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后,渠系衬砌减少了降水、灌溉水对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在非灌溉期,表层土壤水分因渠系衬砌不能充分得到浅水的补给,在靠近渠道两岸1~5m的范围内将会以草本植物群落。

5.4 水土流失

对于侵蚀模数,新增耕地和现有土地的整治应分别计算,此外还应统计因项目实施而破坏的水土保持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这部分工作应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5.5 生态风险评价

土地整治项目有区别于化工等污染项目,因此不适用于风险导则,但其生态风险仍然值得关注。土地整治的生态风险源主要来自农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及防护林建设大工程,其风险类型在建设期、恢复期与稳定期的表现各不相同[13]。可以从水、土与生物要素中选取了个指标构成土地整理生态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并用法得到综合生态风险指数, 能有效识别出土地整理前后生态风险的变化。得出土地整理后项目区发生生态风险的可能性的增减情况, 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有所变化趋势, 为以后的土地整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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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芳军, 张建华, 索赟. 浅谈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中的水资源平衡分析-- 以辽宁省某土地整理项目为例[J]. 安徽农业科学, 2007, 35(24): 7548-7550.

[3]翟小娟, 申文金, 田磊.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J].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11, 28(2): 18-23.

[4]张慧, 付梅臣, 徐学华, 等. 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环境影响评价[J].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 2007, 29(4):

[5]范胜龙, 刘友兆, 雷广海. 基于模糊综合评判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张家港市、如东县和涟水县为例[J]. 莆田学院学报, 2010, 17(4): 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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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刘增进, 张钰婧. 土地整理中的水资源平衡分析[J]. 人民长江, 2009, 40(11): 51-53.

[9]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方法[M],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3.

[10]杜军, 杨培岭, 任树梅, 等. 河套灌区干渠衬砌对地下水及生态环境的影响[J]. 应用生态学报, 2011, 22(1): 14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