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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1[1]是指机构将原本由内部完成的非核心业务剥离出来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并能借助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进行交付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
近年来,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迅速,接包合同签约额2[2]由2009年的120.7亿美元发展到了2012年的608.4亿美元,增长了4倍,接包合同执行额由2009年的93.7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524.3亿美元,增幅460%。
(一)产业规模继续扩大。2012年,我国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608.4亿美元,同比增长36.97%,接包合同执行额524.3亿美元,同比增长60%。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签约额442.9亿美元,同比增长364.9%,执行额369.6亿美元,同比增长42.63%。
(二)企业执行集中度高。截止2012年底,全国服务外包企业27780家,比2011年增加了6460家,其中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执行的企业7510家。离岸执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1180家,离岸执行额共307.5亿美元,占全国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的83.19%;离岸执行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720家,离岸执行额275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74.4%
(三)产业结构趋于优化。我国服务外包产业机构趋于优化,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占比提高。2012年我国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信息技术外包合同接包金额为25.08亿美元,占总执行金额的67.87%,业务流程外包合同接包执行金额占6.14%,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合同接包执行金额占25.99%。
(四)离岸市场集聚度高。我国服务外包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欧洲、香港等地,其中美国是最主要的市场。2012年全国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中,来自美国的合同执行额141.6亿美元,占比38.3%;来自日本的占比11.41%;来自香港的占比7.52%。
二、服务外包企业资金运作与外汇收支特点
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外汇收支有两类国际收支申报:一是申报为货物贸易项下,合同按贸易出口模式执行;二是申报在计算机与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服务贸易项下,合同按现有服务贸易管理方式执行。
(一)通过服务项下输出收汇。以该种方式收汇的企业主要是从事ITO方面的外包服务,如软件设计服务外包。这些企业主要向发包商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技术的服务,包括系统操作服务(如医疗数据的处理及整合)、 系统应用服务(如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基础技术服务(如承接软件开发设计),通过将设计产品电邮给发包方的方式交付,以计算机、咨询等项目收汇。
(二)通过成品报关出口收汇。以该种方式收汇的企业以从事KPO 方面的外包服务企业为主,也有部分ITO方面的企业,集中在嵌入式产品研发、医药研发、工业设计等领域。如某著名软件公司软件出口有两种方式,一是软件集成在硬件上报关出口;另一种是纯软件产品,通过“签订软件开发合同――商务厅软件出口合同备案――取得软件出口证书――将软件光盘、密钥交海关”的流程报关出口。两种方式最后均通过货物贸易项下收汇。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外汇管理政策不够系统。目前,外汇局没有系统的政策法规来规范服务外包外汇管理行为,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均零散地存在于一些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的制度、法规中,最近的一个文件为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的《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时间较早,且没有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跟不上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二)外汇统计监测不够准确。目前,外汇管理部门没有专门统计服务外包数据的系统,相关的统计数据需要来自于商务部门的《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管理系统》。服务外包业务的国际收支申报存在申报不准确或漏报的可能性。对于服务外包项下ITO模式可以根据是否在海关报关出口选择申报在货物贸易或者与计算机有关的服务项目上。KPO模式根据理解一般申报在服务贸易-咨询类的科目下,而BPO模式下的业务种类细分较其他两者更多,统计方面也更难界定。部分KPO 项目,外包企业为享受出口优惠政策往往采取货物形式报关的模式,将外包费用包含在出口报关单价内,从而改变了外包业务的服务贸易性质,使得外包数据与货物贸易出口数据重叠,区分难度较大。
(三)差旅费现钞提取手续繁琐。从事服务外包企业通常与境外发包企业联系密切,且在合约执行初期需要频繁出境培训或考察,按照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企业从外汇账户中提取超过等值1万美元现钞要经过外汇局核准,部分企业为避免繁琐的审批手续,选择由员工直接从个人账户提取(如给员工发放补贴后由其自行购汇作为差旅费),形成了监管的漏洞。
(四)集团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无法实现。目前,服务外包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公司集团化经营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企业集团实行本外币收付集中管理的需求有所加强。在集团公司内部进行资金划转,调剂外汇余缺,有利于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但现行资金集中管理政策规定对企业收支规模等要求较高,而我国中小企业较多,企业规模难以达到政策要求,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集团的资金运作。
(五)境内外母子公司间资金划拨手续繁琐。服务外包企业多为外商投资企业,母子公司间利润汇出、外债使用等资金往来较为频繁,而目前,利润汇出需先到税务部门办理代缴税手续,外债又有规模、期限等限制,母子公司间资金调拨手续较为繁琐。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服务外包外汇管理专项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建议外汇管理部门在整合现有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专项政策和实施细则,形成专门的、系统的法规,在服务外包收结汇、提取现钞、集团公司外汇资金划转、存放境外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便利化措施。如对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业务收支实行专户管理,允许企业凭合同收结汇;对软件报关出口收汇不纳入货物贸易总量核查,在监测系统中按标识企业管理;对服务外包企业提取现钞实行事后备案制,由银行按月向外汇局报送逐笔提钞信息。
(二)完善服务外包收支统计。根据ITO、BPO、KPO等不同模式及其相应的业务细分编制相应的申报指南,指导申报主体按照业务特点进行准确申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如:ITO中的软件外汇收入,按报关与否分别申报为一般贸易项下和计算机项下;BPO中外汇收入申报在咨询服务项下;KPO中知识产权研究收入申报在咨询项下,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收入等申报在技术服务项下,动漫及网页设计研发收入申报在计算机项下;等。
(三)放宽资金集中管理和存放境外要求。放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鼓励经营服务外包业务的集团企业集中运作集团外汇资金,合理调配成员公司间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外汇资金存放境外,简化存放境外资金资本项下用途支出的核准手续,推动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
(四)简化资本项下相关政策。适当简化服务外包企业母子公司间资本项下资金跨境调动审批手续,对服务外包企业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年度规模控制,企业实行备案制,外汇局根据企业注册资金、投资规模、企业上年度离岸业务经营规模等核定年度额度,额度内资金跨境流动不再实行逐笔核准,外汇局对企业跨境收支数据实行非现场监测。
(五)加强与商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商务部门作为服务外包的主管部门,其内部系统有服务外包企业的注册登记,合同额等各方面信息。应该尽快建立与商务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由商务部门提供所辖服务外包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情况等,由外汇局提供服务外包企业的外汇收支情况,共同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离岸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随着涉外经济的发展,辖区服务贸易业务日益增多,交易形式趋于多元化,外汇收支总额逐年增长,服务贸易外汇均衡管理难度与日俱增。对此,嘉峪关市中心支局结合辖区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及收支特点,对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嘉峪关市近三年服务贸易发展情况
(一)服务贸易跨境收支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收支逆差进一步加大
2010年,嘉峪关市服务贸易跨境收支总额195.14万美元,其中,收入71.66万美元,同比下降96.97%;支出123.48万美元,同比下降54.86%。服务贸易跨境收支逆差51.82万美元。2011年,服务贸易跨境收支总额484.98万美元,其中,收入255.21万美元,同比上升256.14%;支出229.77万美元,同比上升86.08%。服务贸易跨境收支顺差25.44万美元。2012年,服务贸易跨境收支总额1952.55万美元,其中,收入774.03万美元,同比上升203.3%;支出1178.52万美元,同比上升412.91%。服务贸易跨境收支逆差404.59万美元。2010至2012年,辖区服务贸易累计跨境收入1100.9万美元,跨境支出1531.77万美元,逆差430.87万美元。
(二)服务贸易结售汇呈现大幅逆差形势
2010年至2012年,服务贸易累计结售汇总额500.21万美元,其中服务贸易结汇24.83万美元(主要是2012年酒钢天风不锈钢公司充分利用其从德国西门子公司进口先进设备的优势,为英国等外方劳务人员提供培训收入的结汇);售汇475.38万美元,同比增长19倍,结售汇逆差450.55万美元,同比增长了17倍,与辖区银行结售汇长期逆差形势保持一致。
二、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业务开展情况
(一)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西北地区最具核心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该公司以嘉峪关本部为基础,山西翼城钢厂和兰州榆中钢厂两个异地钢厂为延伸,形成了具有普碳钢、高碳钢、焊丝钢、焊条钢及不锈钢板、带、材的钢铁生产基地。目前,已经拥有年采掘铁矿石475万吨、石灰石172万吨、生产生铁609万吨、钢700万吨、材680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铁、钢、材技术装备水平迈入了国内同行业先进行列。目前酒钢公司主要负责综合管理、设备进口、冷轧不锈钢出口(该产品出口份额较小),生产加工环节主要由宏兴公司负责。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公司)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子公司。宏兴公司主要负责原材料进口、原材料加工及碳钢(包括冷轧与镀锌)的出口,就整体业务量状况而言,宏兴公司所占份额比酒钢大。公司进口产品主要为球团矿、铁精粉、粉矿、块矿、锰矿等大宗钢材生产原材料,主要生产产品为三类,为热轧(包括线材和板材)、冷轧(碳钢冷轧及镀锌)和不锈钢(分为热轧不锈钢和冷轧不锈钢),出口产品主要为碳钢冷轧卷和镀锌卷。
(二)服务贸易业务开展情况
2010年至2012年,酒钢集团公司服务贸易跨境收入434.35万美元,跨境支出425.29万美元,服务贸易跨境收支顺差8.96万美元。酒钢公司跨境收入主要为进口铁矿石取得的佣金。三年来跨境支出仅有82.67万美元为向外支付的佣金,剩余均为引进碳钢冷轧生产线产生的技术服务费,共计342.62万美元。其中,碳钢冷轧生产线设备(产品和装置)安装调试费243万美元、进口设备技术文件及服务费80万美元、境内技术服务培训费19.62万美元。
2010年至2012年,酒钢宏兴服务贸易跨境收入620.77万美元,跨境支出1095.45万美元,服务贸易跨境收支逆差474.68万美元。通过调查了解到,宏兴公司为加快企业发展脚步,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从法国引进不锈钢二期生产线,并于2009年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由于所需的机器设备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全部付款完成,耗时需2-3年左右,按惯例,宏兴公司已向法国支付一部分货款,到2012年生产线基本安装调试完毕,开始支付剩余尾款和期间所有的技术服务费,共计1013万美元。其中新生产线设备调试(产品和装置)安装费723.8万美元、中介服务费10.7万美元、境内技术服务培训费185万美元、管理咨询服务费75.5万美元、境内知识产权(专利)保护费18万美元。
(三)主要交易币种和国别
服务贸易交易以美元为主,交易国主要为新加坡和法国。2010年至2012年,从交易国别(地区)来看,服务贸易跨境交易收入总额前三位为新加坡、南非、中国香港,收入金额分别为635.57万美元、410.77万美元和6.94万美元,分别占收入总额的57.73%、37.31%、0.6%;支出总额前三位为法国、台湾、韩国,交易金额分别为1001.16万美元、148.67万美元和59.48万美元,分别占支出总额的65.4%、9.7%和3.9%。从交易币种来看,99%的跨境交易以美元结算,少部分以欧元、港币或日元结算。
(四)主要项目分析
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其他商业服务、运输、保险和金融服务项下。2010年至2012年,其他商业服务、运输、保险和金融服务项下跨境收支金额为2543.62万美元,占服务贸易跨境收支总额的99%。服务贸易逆差主要来自其他商业服务、运输和金融服务项目,逆差分别为392.28万美元、16.76万美元和25.12万美元。
1.其他商业服务
其他商业服务项下收入主要来源是酒钢集团公司从南非国际铁合金公司获得佣金收入。酒钢公司具有其南非境外投资公司——国际铁合金公司的出口权,国际铁合金公司向中国大陆及台湾出口铬铁及炉料,按照合同规定,酒钢公司以整货值(FOB价格)为基数抽取3%的佣金,三年共计299.22万美元。其他商业服务项下支出主要包括:一是酒钢集团公司和酒钢宏兴向韩国、香港、台湾出口钢材支付了一定数量的佣金。二是酒钢公司向德国、英国、奥地利等国进口的新生产线,除支付正常的设备款之外,还需支付生产设备的调试费、安装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费用。三是酒钢宏兴公司向法国支付了进口不锈钢二期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等。四是因进口的货物延期产生的港口滞期费等。
2.运输服务
2010年至2012年,全辖运输项下收支总额67.62万美元,其中,收入25.43万美元,支出42.19万美元,逆差16.76万美元。运输项下收入主要是辖内重点企业酒钢公司进口铁矿石签订的合同大多以国际波罗的海航交所综合运费指数(BDI)作为标准签订运输成本,随着该指数的大幅下跌,使运输价格下降明显,其供货商必和必拓公司退回了部分酒钢公司承担的运费;另外,酒钢公司在进口铁粉矿石过程中,能够及时在卸货港卸运货物,必和必拓公司按照港口规定向酒钢公司支付了一定数量的速遣费。在速遣费和运费退汇收入的共同影响下,辖区服务贸易运输收入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造成逆差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酒钢集团公司和酒钢宏兴钢材出口量较大,向外支付运费共计21.09万美元,占三年支出总额的50%。
3.金融服务
近年来,随着辖区酒钢集团公司和酒钢宏兴公司的快速发展,企业资金运营压力也明显增加。为此,辖内外汇指定银行提供了“进口预付货款融资+海外代付”,“进口TT融资+海外代付”等多项贸易融资产品,特别是“进口预付货款融资+海外代付”产品,银行提供预付货款融资业务,由于时间跨度比较长,有效的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促使辖区海外代付业务明显增长。据统计,2012年辖区海外代付等贸易融资17391.62万美元,同比增长29.14%,同时由于海外代付需要向国外银行购汇还本付息,促使金融服务手续费支出业务有所增长。
三、服务贸易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贸易外汇收支资料真实性判断难
服务贸易具有种类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商品无形等特点,服务贸易项下发生的外汇收支是没有货物伴随的外汇资金流动,对收支审核不像货物贸易那样有海关把关,可以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作为货物流凭据来判断和审核其应收和应付的外汇,审核资料主要依据交易主体提供的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税务凭证(规定需要时提供)等等,而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完全由交易主体随意愿提供,其交易真实性审核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均远远高于货物贸易等有形贸易,进一步增加了审核难度。
(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服务贸易发展十分迅速,新的交易主体和交易形式不断出现,法规无规定的业务日益增多,现行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在政策规定及监管效果方面已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服务贸易收结汇管理处于“真空”,外汇指定银行只能凭主观判断办理业务;对于一些诸如网上交易、网络虚拟交易等新业务尚无具体规定;非现场监管配套法规及操作细则尚未出台,非现场监管工作无章可循等。
(三)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手段和指导有待强化
目前,服务贸易业务监管系统的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和分析功能完备性等无法满足非现场监管需要。例如,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系统不能查询服务贸易项下明细情况,必须进入综合查询系统了解明细数据,并且通过综合查询系统获取的数据存在与服务贸易系统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如辖区2011年4季度金融服务收入21.5万美元,但是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系统中却无该项数据详细情况,在国际收支申报综合查询系统中也无法查询。另外,由于总局未设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导致服务贸易非贸易核查和分析的针对性不强,效果有限。
(四)系统网络响应速度慢,数据查询功能不完善
目前,由于网络响应慢,对业务量较小的地方,因为数据较少,系统难以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加之系统分析原理是数理统计工具,在运用上难以熟练掌握。另外在实际操作当中,经常会遇到进入金宏系统后不能正常登录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系统的情况,而且在查询嘉峪关辖区相关数据时,常会出现含有其他地区数据的情况,例如在“一般统计分析”的“主体分析”菜单栏下,点击查询嘉峪关市跨境交易情况,但出现了兰州、平凉、定西、张掖、酒泉等地区数据,多次刷新后才会显示本地情况。
四、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和梳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
全面梳理服务贸易有关政策规定,建议将服务贸易有关的法规、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规定加以整合,同时补充部分常用的专业性强的服务贸易、特殊服务贸易的审核材料和操作规程,出台新的服务贸易收支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审核,增强法规的系统性、操作性,为外汇指定银行提供政策依据及审核手段,在实现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均衡管理的同时,防范异常资金借道流动风险。
(二)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贸易监管手段
进一步改善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数据系统,提升服务贸易外汇监管手段,研发实时、实用、有效的监管平台。如可以有效整合现有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国际收支申报综合查询系统”和“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监管系统”,以便形成功能更强大、使用更高效的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监控系统,实现实时获取完整和准确的监管信息,从而实现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的实时监测,切实提升监管效果。
(三)积极联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服务贸易监督管理
外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关系;外汇指定银行要认真把关,加强对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的真实性审核。服务贸易交易凭证种类繁杂且单证较多,对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求较高,因此外汇管理部门和外汇指定银行在相互协作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贸易专项培训,共同研究日常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要侧重风险预警手段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贸易经办人员捕捉风险点的敏锐性和洞察力,杜绝服务贸易项下一切违规交易。
参考文献:
[1]吴敏慧.我国企业国际贸易外汇风险现状分析[J].商业文化,2012(9):118-119.
[2]徐光润,沈冰.服务外包跨境收支中存在的外汇管理风险研究[J].西部金融,2009(11):75-76.
中图分类号:F832.6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7-0062-02
一、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特点
天津市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和外汇支出呈现收支项目比较集中的特点。外汇收入主要集中在运输、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咨询三项,5年平均占服务贸易收入的88.39%;外汇支出主要集中在运输、专有权使用和特许费、咨询三项,5年平均占服务贸易支出的82.61%。
二、服务贸易管理情况
(一)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现状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共涉及20大类、150多项;按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统计口径,服务贸易也分为13大类,即:运输、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旅游、保险、金融服务、通讯和邮电、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目前,总局对服务贸易的外汇管理规定仅涉及有海运、旅游、无形资产、承包工程等项目内容,对大多数服务贸易项目来说,外汇管理法规不可能涵盖周全,存在管理上的真空。随着经济的发展,还会有新的服务贸易项目出现,管理滞后增加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难度。
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企业服务贸易项下的付汇大多由银行依据企业提供的商业单据审核真实性后办理购付汇手续;对于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项目付汇,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凭相关单证到银行办理;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由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二)存在问题
1.服务贸易付汇单证真实性审核难度大。随着服务贸易市场的逐步开放,服务贸易的种类、主体和规模不断增加,如电子商务,从网上下载的合同、协议,境外发生的产品维修费、促销费及相关费用等,使交易的真实性难以判断。而且,服务贸易无形化的特点,即没有货物伴随资金的流动,不能像贸易项下那样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作为货物流的凭据,来判断和审核其应收和应付外汇的真实性。只能听凭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增加了真实性审核的难度。
2.超限额付汇项目缺少审核依据。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在管理上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外汇局必须设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服务贸易外汇的日常管理陷入对具体的、逐笔的项目审核中;二是由于缺少与付汇企业实际接触,缺乏对企业经营情况的深入了解,真实性审核困难,审核决定无十分把握。
3.缺乏必要的服务贸易监测手段,无法分辨异常资金的流出流入。首先,外汇统计制度不健全。目前,对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的统计分析,只能通过国际收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进行,不但缺少境内外汇资金流动部分,而且也很难实现对付汇主体的资金流向的监测。其次,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建立共享的数据信息系统。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基础数据统计不全,不能正确反映本行业的基础状况和发展趋势;由于各主管部门的管理目标不同,各自的数据信息统计口径不一,使相同项目的数据在不同管理部门的可比性较差。由于不能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外汇局作为行业管理的下游部门,不便于及时发现、捕捉企业外汇运用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形成对付汇主体的有效监管。
三、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服务贸易快速发展,以单证审核和限额控制、对逐笔交易的具体监管和对所有服务贸易项目监管的方式,已不适应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外汇局必须转变管理思路,从日常对逐笔付汇项目的具体单据的审核中摆脱出来,将管理的重点转向对付汇主体的重点监管,转向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变化趋势进行监测。
(二)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的可行性
以天津市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为例:2005年服务贸易收入仅运输、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咨询三项收入合计已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94.89%,可见这三项外汇收入的变化对服务贸易外汇总收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样,通过重点监测运输、专有权使用和特许费、咨询三项的变化情况,也可以对整体服务贸易支出流向有一个大体的判断,但是服务贸易支出比服务贸易收入项目相对分散(三项合计占服务贸易支出85%以上),因此还应关注服务贸易支出骤增骤减项目的变化。按照这样管理思路,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即可以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实行总量监控,又可对收、付汇主体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四、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体系
(一)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总体目标
依托现有系统的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信息和结售汇信息,使其与付汇主体一一对应,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收付汇指标监测和预警监测,在此基础上建立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体系。实现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体系的总体目标:即服务贸易由事前监管转向事后监管;由行为监管转向主体监管;由全面监管转向重点监管。
(二)实行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指标管理
为实现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总体目标,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中设立监管指标和预警指标,通过监管指标监测某行业、某项目变化及发展趋势。 通过预警指标发现企业收付汇异常情况,跟踪调查。
1.监管指标。主要用于对付汇项目的整体监控。如监测服务贸易收付汇累积分别排在前三位的项目;监测各项收付汇累积分别排在前十位的企业等。通过同比、环比、占比等多项指标分析,对骤增、骤减项目进行跟踪,找出个别收付汇主体的异常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2011年以来,本外币利差日益扩大,人民币预期升值不断增强,我国外汇资金仍处于流入态势,其中不免夹杂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境内。在我国经常项目已经开放而资本项目部分管制的背景下,经常项目项下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压力日益增大,且面对着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经常项目项下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出现了新特点。为进一步提高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本文从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角度,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主要形式和对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一、异常跨境资金的特点和影响
异常跨境资金是指超过正常贸易和投资范围,带有投机性质或者虽无明显投机性质但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资金,具有逐利性、隐蔽性和违法性的特点。异常跨境资金不仅包括了具有明显逐利性、短期性的热钱,还包括了部分以避税或发展集团公司等为目的的超出正常收支范围的跨境资金。
异常跨境资金的大量流入很有可能对我国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金融稳定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一)削弱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异常跨境资金的大量流入将造成国际收支顺差增大,同时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大大增加了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投放和公开市场回购调控的压力,对货币政策形成了倒逼机制,明显削弱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二)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异常跨境资金进入境内后通过各种方式结汇成人民币,并投资国内的产品市场和资产市场,且由于基础货币的大量投放,将导致通货膨胀的压力增加。
(三)引发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在当前国内经济形势较好且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不变的背景下,异常跨境资金大量流入境内,而一旦经济形势发生转变或稍有转变的趋势,极有可能导致大量资金集中外逃,从而引发金融市场的不稳定,造成严重经济后果。
二、经常项下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主要形式
(一)利用资金流与货物流的时间差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由于国内资金日趋紧张、国内外利差不断扩大,且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借用贸易信贷等渠道,利用资金流与货物流的时间差异变相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1.通过进口少付汇或进口不付汇将异常跨境资金以实物形式滞留境内,待获取人民币升值或其他收益后,再以进口退汇或其他方式将资金汇出。例如,湖南A公司2010年至2012年2月从澳洲陆续进口废塑料,报关金额为550万美元,但对外付汇仅21万美元。两年来A公司共实现进口少付汇529万美元,变相获得境外资金529万美元。
2.假借贸易信贷以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在国内外利差倒挂、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增强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延期付款将外汇资金滞留境内或通过预收货款尽快实现外汇资金流入,以获取利差和汇率差,降低财务成本。例如湖南B公司惯用的结算方式是货到付款,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不断增强的背景下,B公司与外商协商,将结算方式更改为延期付汇,以实现将资金滞留境内,赚取利率差和汇差后再对外付汇。
3.通过对不同结算方式、不同融资产品和不同付汇期限的组合设计,尽可能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主要渠道有90天以上的信用证和海外代付的组合、远期信用证与进口押汇、人民币质押贷款的组合等。例如湖南C公司2011年与对方约定结算方式是90天信用证付汇,信用证到期后再办理海外代付,使融资期限累计能够达到半年至1年,远远超过单项融资产品的融资期限,实现了迟付汇8.3亿美元,获得了人民币升值和资金滞留境内运作的双重收益。
(二)利用跨境关联交易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由于跨境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审核较难,且暂时无相关法规文件对其进行约束,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实现异常跨境资金的流入,实现套取汇率变动收益和跨境套息的目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 通过定价转移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企业有可能通过“出口高报、进口低报”等方式使异常跨境资金流入。这种交易多发生在加工贸易项下,交易双方多为境内外关联公司。通过进口低报,企业可获得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及逃避关税的双重收益;通过出口高报,企业可实现异常资金隐蔽地流入及提高出口退税。
2.关联企业利用预收货款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跨境关联企业大量利用关联公司的操作便利,先以预收货款名义将境外资金低成本融资引入,在融资快到期时,再与境外关联公司拟订退汇协议,将融资款项退给境外关联公司,以获取人民币升值收益和赚取境内外利差收入。例如,湖南D公司在2010年12月以贸易项下预收货款名义从其境外关联公司获得1.3亿美元的外汇资金,在2011年12月又以终止合同名义申请全额退汇给境外关联公司。经调查,D公司所收预收货款仅有27.2%用于生产经营,余72.8%用于偿还境内贷款。据测算,D公司上述操作可以节省约336万美元融资成本,同时可赚取汇率差6900万人民币。
(三)通过境内交货境外收汇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由于外汇局对境内交货境外收汇没有明确的管理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只是进行表面上的单证审核,企业可通过该渠道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例如,湖南省内E公司与境外F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约定货物由E公司直接交付给F公司指定的东莞G公司(据F公司称,东莞G公司为其在内地的加工厂),由G公司加工后报关出口至境外F公司,货款则由F公司支付给E公司。E公司通过“境内交货境外收汇”方式完成出口收汇。由于出口方E公司将货物直接交付境内G公司,没有通过海关报关出口,出口收汇监管系统没有相应出口数据,实际出口金额难以确定。货款从境外收回后,外汇指定银行仅根据企业提供的合同等商业凭证予以结汇,只能作表面真实性审核。同时,由于G公司将加工好的货物出口至境外,又可以利用该出口报关单进行重复收汇。
(四)假借转口贸易或转卖业务使异常跨境资金合法流入。由于转口贸易和转卖业务的货物进出均在境外或特殊经济区域,无法实现货物流与资金流的匹配,贸易外汇监管只能从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业单证实施单证审核,无法从根本上确保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因此利用转口贸易和转卖业务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较其它方式更为隐蔽,其主要方式有关联企业之间虚构贸易合同、人为调节交易价格等。
(五)通过境外承包工程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由于境外承包工程在收汇结汇环节,仅靠表面上的合同等单证审核就可以为企业办理结汇,难以鉴别业务的真实贸易背景,为违规资金流入提供了通道。如湖南H公司2011年共收到的从境外承包工程收入272.23万美元,外汇指定银行仅凭一个境外承包工程合同就能办理结汇手续,无法判断其真实性。
(六)通过“违约赔偿”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不少企业以“违约赔偿”的名义实现大额资金的流入。此类交易性质表现在非贸易项下,但是实际背景与货物贸易活动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属于货物贸易基础上衍生的损失赔偿。由于目前对此类交易没有明确的规定,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在审核了企业的合同、发票等商业凭证后为企业办理结汇,只是表面上和形式上履行了真实性审核义务。例如湖南省I公司2010年底与外商签订合同进口棉花,因签订合同后国际棉花大幅涨价,由2010年的90美分/磅涨至2011年3月份的240美分/磅,外商无法执行已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执行违约赔偿。I公司因此获得450万美元的赔偿款。
三、存在的管理难点
(一)强化监管与促进便利化之间的矛盾。为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强化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管理,外汇局可以通过制定更为严密的真实性审核制度来实现。例如,为了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外汇局加强了对转口贸易的外汇管理,规定转口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应先入企业待核查账户,且必须在企业进行了相应的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后方可结汇或划转;此外,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转金额超过了相应支出金额的20%,企业应到外汇局进行申请,这样有效降低了企业利用转口贸易渠道实现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可能性,但是同时也增加了大多数正常交易主体的经营成本,降低其业务运转效率,与便利化原则相矛盾。
(二)现行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涉及多个管理环节,适用多套管理制度,但仍然存在着部分监管空白。例如,外汇局对于跨境关联交易没有明确的界定,且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难以形成对不正当跨境关联交易的威慑和管理作用。此外,在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方面,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在收结汇环节的审核仍然停留在单证审核上。
同时,由于各管理环节和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和沟通,导致出现了部分监管空白。例如,在具体的贸易行为中,贸易信贷应与企业的整体贸易收支行为相结合加以分析;但是在具体管理中,贸易信贷登记在资本项目处管理范畴,独立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管理体系之外,容易导致监管不到位。
(三)现有系统分析监测功能薄弱。目前,外汇局虽有多个业务系统,但各系统彼此独立运行,没有建立一定的关联关系,且尚未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监测、分析、预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某些外汇业务仍未实现全口径采集和监测,例如对于贸易融资的统计,主要依靠外汇指定银行报送报表,人工汇总、比对、筛选,工作量大、效率低且准确度有待考察。
四、建议对策
(一)完善相关政策规定。一是建议根据服务贸易不同类型交易的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强化交易真实性和一致性的管理,细化违约赔偿、转口贸易等外汇收支的相关操作规程,明确需要提交的单证。二是完善服务贸易项下收结汇管理规定。可借鉴贸易项下联网核查的成功经验,针对服务贸易的特殊性质,办理服务贸易项下出口的收汇时,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或者海关出具的服务贸易出口证明办理相应的收汇手续。三是完善对境内交货境外收汇、关联交易等的管理规定。例如,根据不同类型跨境关联交易的特点,完善对不正当跨境关联交易的具体监管措施。
(二)建立高效的外汇非现场监测平台,强化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入的监测预警。建议继续完善外汇监测系统,加强对外汇信息系统和资源的充分整合和利用,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非现场监测平台,全面统计监测外汇资金来源、流向以及流量。同时,建立预警指标,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退赔外汇以及贸易融资等业务,发挥非现场监测平台对异常外汇收支的预警和防范作用,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参考文献:
“价格转移” 作为一种调拨跨境资金流动的有效工具,被广泛应用于规避税收和套利。通过对近期辖内几个“价格转移”案例分析发现,经济主体利用“价格转移”进行异常资金跨境流动的手法不断翻新,给外汇监测管理、抑制“热钱”非法流动带来了新难题,因此,研究异常外汇资金利用价格转移方式流动新动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异常外汇资金利用“价格转移”流动新动向
(一)利用畸高股权溢价转让 “价格转移”,大额资金迅速流入
东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外方增资和并购畸高溢价进行“价格转移”,实现大额资金迅速流入。该公司目前正处于上市前准备阶段,外方为一家风司,因看重公司上市前景采取溢价并购收购股权。据了解,外资审批部门对交易金额的主要审核依据是企业提供的相关增资扩股及并购合同,对增资溢价的比例、依据等并不要求提供相关中介部门的证明,且外资审批部门对相关交易股东是否存在关联性也不进行审核。由于上游部门对交易金额管理较为宽松,因此极易出现随意溢价问题,从而产生外汇多流入和异常流动的风险隐患。
一是成立时外方增资并购高溢价。成立之初,公司外方今日资本投资十八(香港)有限公司外方合计支付21000万元,占比为10%,即拥有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的份额,交易溢价达20倍。包括:以人民币6300万元的价格向中方的5名股东购买原出资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的股权,结汇后资金流向分别是股权出让方支付股权溢价税款、补缴各股东所欠缴注册资本、还股东个人房贷及部分备用金,由于出让方均为自然人股东,其资金用途广泛,无法有效监管;以人民币14700万元的价格向该公司增资,占注册资本700万元。
二是再次增资提升溢价水平。公司于2011年9月追加注册资本317.18万元人民币,其中今日资本以等值于13500万元人民币的外汇货币认缴注册资本309.28万元人民币,溢价高达42.65倍。
(二)采用进口不付汇不抵扣 “价格转移”的手段,多收汇资金套取汇差利差
贸易项下业务发生的频繁性与贸易金额的数额较大化,为异常资金隐蔽性流动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对于“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方式,在贸易双方为关联方或准关联方时,交易价格由于仅由双方进行议定,海关申报价与实际成交价往往存在差异,加之加工贸易的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关税和增值税的征收,海关对报关价格的管理相对宽松。一些实行差额核销的企业在仍有大量进口报关单没有抵扣的情况下,大量收汇并结汇,利用法规未明确、业务系统不完善以及监管环节脱节的漏洞,逃避核销管理制度的约束,实现资金的流入套取汇差利差。截至2011年6月末,东莞某电器机械有限公司进口未付汇未抵扣余额为0.4亿美元,且未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该公司用出口收汇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87亿元人民币。该公司采取进口不付汇不抵扣方式多收汇,存在多收汇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套取汇差利差的嫌疑。
(三)利用非贸易项下资金真实性难以审核的特点“价格转移”,实现资金跨境流动
外汇指定银行及外汇局会遇到企业一些特殊的服务贸易收付汇项目,真实性难以把握。非贸易资金“真假难辨”较易成为异常资金的流入渠道。例如,东莞中资企业与香港某公司签订一高达1500万元人民币的期限为5年的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香港公司的关联方-美国公司申请开具的境外银行备用信用证作担保。香港公司单方面申请中止上述厂房租赁合同,东莞中资企业于是以对外索赔外汇的名义申请提取信用证项下150万美元并结汇。究其实质,不排除上述操作是境外短期外汇资金“借道”非贸易项目进入境内并结汇套利的行为。
(四)利用外债结汇资金流向难以监控,规避汇兑监管,实现异常资金跨境流动
现行制度下,外汇局审核企业外债结汇凭证时只能就其表面要素进行核对,无法区分其是属于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结汇支付行为还是企业为规避外汇管理而进行的异常交易,加上对资金流向难以监控,易成为个别企业谋取人民币升值收益的手段。如某半导体公司与东莞市某装饰工程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了厂房装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3,805万元。该公司从向母公司借入外债资金合计1,290万美元,以支付上述厂房装修工程款的名义全部结汇。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外债结汇资金支付装饰公司后,再以向对方借款的名义回流人民币资金高达9,273万元。由于外债结汇后资金是支付给交易对方后的返程式划转,使得资金的真实流向和用途难以监测。在企业与对方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资金回流往往被解释为企业间的资金往来和借贷,难以定性为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F01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8-0052-03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由于对外汇风险缺乏认识,更谈不上采取积极的管理措施规避风险,许多企业蒙受了损失。当前,国际金融形势风雨飘摇,股市几乎崩盘,汇市起伏跌涨令人大跌眼镜,诸多外贸型企业在对外签订、执行合同时开始意识到,随着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演进,企业所面临的外汇风险越来越突出,如何有效地管理外汇风险成为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1 外汇风险的类别
外汇风险是指在不同货币的相互兑换或折算中,因汇率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动,致使有关金融主体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背离,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从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上来看,其中承担外汇风险的部分只有各种外汇资产和负债相轧后的余额,这部分承担外汇风险的外币资金通常称为“风险头寸”,具体地讲,在外汇买卖中风险头寸表现为外汇持有额中的“多头”和“空头”部分,即“超买”和“超卖”部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外汇风险表现为外汇风险头寸在币种、期限长短上的不一致。外汇风险是汇率波动造成的未来收益变动的可能性,从企业的角度上看,外汇风险主要对企业的营运资金,收益、成本和经营战略,以及净现金流、净利润和企业价值发生影响。
外汇风险主要分为会计风险和经济风险。会计风险也叫折算风险,指不曾预料的汇率变化对跨国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经济风险包括经营风险和交易风险,前者指汇率变化对公司未来收入和成本的影响,后者指汇率变化对以外币计价的交易价值的影响。由于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还很少,大多数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是经济风险,主要体现在进出口贸易及服务的外汇风险、国外采购原材料的风险及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等。在本文中,我们只讨论经济风险的管理。
2 我国的政策和市场局限
国际上对于外汇风险的管理方法和金融工具有很多,但是由于我国的外汇政策限制和金融市场不发达,很多风险防范方法和工具在国内都难以运用。
2.1 外汇政策限制
外汇政策限制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由于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资金的流动受到了很大限制。当外汇风险出现的时候,国内企业无法利用市场分散化、融资分散化和投资分散化等措施来规避外汇风险。相信随着资本项目的不断开放,国内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方向不断国际化,外汇风险防范能力将会不断增强。二是强制性结售汇制度,限制了国内企业的外汇持有能力。虽然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步放宽了企业外汇留成的额度,并且为了打击热钱,严格控制非贸易项下的结汇,但对于大多数贸易项下的外汇资金仍然强制结汇,使得国内企业持有的外汇在币种上、数量上极其有限,风险对冲能力很弱。
2.2 金融市场不发达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成熟,金融工具稀少,金融技术落后。体现在外汇市场上,常用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如外汇期货、期权、互换等都还没有开设,国内企业无法有效利用金融工具对冲风险敞口。
3 一般的外汇风险防范方法
减少外汇风险主要有两种办法:事前和事后。事前称为外汇风险的防范,主要是通过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来实现。企业主要可供选择的方案有:贸易融资、国际结算币种的选择、改变产品出口的比重、变动进出口产品的价格等。事后称为外汇风险的转嫁,主要是利用外汇市场金融资产的交易来实现。主要可供选择的方案有:套期保值、掉期保值、改变结算时间等。
3.1 贸易融资
贸易融资是指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规范的金融工具为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合理地运用多种不同方式的贸易融资组合是企业预防外汇风险的有效工具。目前,各商业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业务主要有开立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出口信用证议付/贴现/押汇、保兑信用证、出口托收项下融资、贸易项下外币票据买入、保理及福费廷等。据调查显示,贸易融资是目前企业采用最多的避险方式。贸易融资的优势有:一是贸易融资可以较好地解决外贸企业资金周转问题。随着近年来我国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出口企业竞争日益激烈,收汇期延长,企业急需解决出口发货与收汇期之间的现金流问题。通过出口押汇等短期贸易融资方式,出口企业可事先从银行获得资金,有效地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同时,企业也可以提前锁定收汇金额,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二是当前贸易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融资成本低于同期的人民币贷款。目前,我国企业在贸易融资方式中,进出口押汇使用比重较高(约为80%),原因主要是出口押汇期限较短(一般在1年以内),可以较好地缓解外贸企业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另外,迅速发展的福费廷等期限较长的贸易融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以中国银行为首的各商业银行凭借遍布全球的海外机构和行网络,以及有效的业务营销策略和风险控制手段,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了多种方便、迅速、有效的贸易融资服务。
3.2 改变贸易结算币种
货币币种选择是一种根本性的防范外汇风险的措施。一般的基本原则是“收硬付软”,例如争取出口合同以硬货币计值,进口合同以软货币计值,向外借款选择将来还本付息时趋软的货币,向外投资时选择将来收取本息时趋硬的货币。但是货币选择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必须结合贸易条件、商品价格、市场行情或者结合对外筹资的不同方式,借、用、还各个环节综合考虑、统筹决策。此外,货币软硬之分也只是在一定时期内相对而言,因此还涉及对汇率趋势的正确判断,同时也要考虑利率的趋势,把两者结合起来对于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选择,主要也是看利率的水平与趋势。就借入方而言,在借入货币利率趋升时,以借入固定利率为宜;若借入货币利率趋降时,则以选用浮动利率为好。
当前,中国实施浮动汇率制度后,为防范人民币升值,出口企业应该及时结算现有的外汇,尤其是美元外汇,企业的即期交易合同该履行的马上履行,同时进口合同应尽可能多地签订企业远期合同,签不下的就争取锁定远期交易汇率。
另外,面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企业还可采用提高出口产品价格的方式防范外汇风险,但这种方式取决于企业的出口议价能力的提高。当前,我国企业采用这种方式防范人民币升值压力的能力还有限,提高企业出口议价能力依赖于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产品质量,因此在人民币
升值的背景下,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真正通过以质取胜而不是靠低价格竞争来扩大出口就成为出口企业防范外汇风险的一个战略性选择。企业防范人民币升值还可采取“出口转内销”的方式,增加内销比重等措施。
3.3 金融工具套期保值法
套期保值系指在已经发生的一笔即期或远期交易的基础上,为防止汇率变动所造成的损失而再做一笔方向相反的交易。如原来的一笔受损,则后做的交易就会得益,借此弥补。反之,如汇率出现相反的变化,则前者得益,后者受损,两者可以抵消。故套期保值也可称为“对冲”交易。根据这个原理转嫁风险的具体方式主要有: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货合约、货币市场套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
(1)远期外汇合约。在进口或出易成交后,如果预期将要支付或收入的货币汇率有趋升或趋跌的可能,即可在进出易的基础上,做一笔买入或卖出该货币的远期交易,以转嫁风险。国际间短期投资和借贷的交易中,为避免将要支付或收入的货币汇率的风险,也可以做远期外汇买卖,需要指出和注意的是,这种方式的实际作用是在预先确定的交易成本或收益的基础上。因为实际汇率的走势完全可能向相反的方向发展,如不做远期反而有利。当然,也可能出现更大的损失。因此,在确定成本和收益后进行远期保值仍不失为转嫁风险的一个方式。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的远期外汇交易主要是企业与银行之间的金融交易,实质是外贸企业将汇率波动的风险转嫁给银行。所以银行除向企业收取手续费外,还要向企业收取风险保险费,即防范风险的成本。这一成本一般是以成交日的远期汇率与交割日的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来表示。但交割日的即期汇率很难确定,所以使用成交日的即期汇率来代替。
远期交易有防范风险成本低、灵活性强的特点,企业不需交纳保证金,只需交手续费和风险保证费,远期交易的货币币种不受限制,交易的金额和契约到期日也由买卖双方确定,但是利用远期交易防范外汇风险也有较明显的缺点:远期交易必须按时交割,但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外汇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难确定,为了避免远期外汇交易的这种缺点,外贸企业可以利用由远期外汇交易所派生出来的择期外汇交易来回避汇率风险。择期外汇交易就是外贸企业和银行签订的外汇买卖合同中不规定固定的交割日期,而是只规定一个交割的时间范围,比如,中国银行开办的择期外汇交易时间范围是3个月,则在成交后的第三天起到3个月的到期日止的任何一天,客户都有权要求银行进行交割,但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银行。2005年7月21日汇改后,我国外汇市场加快发展,完善和扩大了人民币远期交易的主体和范围。推出了银行间人民币汇率远期交易,商业银行扩大了对企业汇率避险的服务,在较大程度上便利了企业远期结售汇交易,进一步满足了企业的避险需求。
(2)外汇期权。所谓期权是在外汇期货买卖中,合同持有人具有执行或不执行合同的选择权利,即在特定时间内按一定汇率买进或不买进、卖出或不卖出一定数量外汇的权利。这种方式比远期外汇的方式更具有保值作用,因为若汇率实际变动与预期相反,则可不履行期权合约。当然,所要付的费用比远期费用高得多。
(3)外汇期货合约6期货交易是买卖双方交易的统一的标准化合同,即期货合约,该合同中有外汇或其他金融资产,即买卖双方可以做多头或空头。如某公司有一笔欧元资金,可兑换成美元后在市场拆放获利,为防止一定时间(假定6个月)内美元下跌欧元上升,另在外汇期货市场以欧元卖出期货美元(美元空头)。6个月后,如果美元兑欧元汇率果真下跌,但由于期货市场做了一笔相同期限的多头,可把原做的美元空头合同了结,与现货市场的损失相抵。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外汇期货交易中投机的成分很大。
3.4 价格调整法
通过对交易价格的调整来防范外汇风险,主要做法有:压价保值法、加价保值法、提早收款法和推迟付款法。
(1)压价保值法:进口企业在合同中规定,当计价货币升值时相应调整合同单价,即压价后单价=原单价×(1-计价货币升值率)。
(2)加价保值法:出口企业在合同中规定,当计价货币贬值时相应调整合同单价,即加价后单价=原单价×(1+计价货币贬值率)。
(3)提早收款法:出口企业如预测计价货币将贬值,则设法将原已承兑交单或远期信用证的结算条款改为付款交单或即期信用证,或将收款期缩短。但这需要与国外企业协商,并且可能做出价格让步。
(4)推迟付款法:进口企业如预测计价货币将升值,则可推迟向国外购货或要求延期付款,或允许国外企业推迟交货日期,以达到迟付货款的目的。但这同样需要与国外企业协商,并且可能做出价格让步。
3.5 货币平衡法
创造一个与存在外汇风险的资金金额相同、期限相同、方向相反的外汇流动,使外汇资金有进有出避免外汇风险,如签订一个进口合同与已有的出口合同在币种、金额和时间上尽量保持一致;或者选择汇率成稳定的正相关关系的两种货币,建立金额相当、时间相反的资金流动来对冲风险,交叉保值。
4 我国企业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面对越发开放的市场环境,对国内企业来说,致力于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地管理外汇风险,避免汇兑损失。当然,企业主要是做实业经营的,管理外汇风险是为了套期保值,不能以获取汇差及投机收益为目的。
首先,要改变和提高对外汇风险的认识,加强外汇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国内企业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对外汇风险的认识不够,对金融工具的运用不熟练,因此缺乏对外汇风险的事先预判,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当风险发生时给企业带来了很大损失。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到外汇风险的危害,密切关注国际政治、经济及金融形势,引进和培养外汇风险管理人员,才能做好外汇风险的管理工作。
其次,要在企业内部设立风险管理机构,建立风险监测和控制机制。国内企业一般都没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进行外汇风险管理,也没有外汇风险预警机制和处理流程,因此无法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外向型的企业,外汇风险对收益的影响很大,有必要设立专门的风险部门,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机制,才能防范和化解外汇风险。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054-03
贸易型外贸企业是一个中间链企业,是根据客户对进出口商品的需要,从而对商品进行进出口贸易的企业。这种类型的企业是由供应商提供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的客户。在新的汇率机制下,由于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很难进行预测和准确判断,给贸易型外贸企业带来巨大的汇率风险,同时也对企业的利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外汇风险的意识,清楚企业业务可能产生的各种外汇风险,并且能够采取措施来及时防范,从而避免外汇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
一、我国新汇率机制的影响
我国自从2005年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一直施行放宽汇率浮动区间政策,以汇率机制能够市场化为前进目标。但是,事与愿违,自从2005年汇率机制改革之后,人民币汇率一直持续地上升。特别是在2014年到2015年改革以前,人民币汇率实际上升率高达9.5%,同期的日元、欧元都处于下降的状态,而且人民币汇率升值幅度在全球都是居前的。
2015年8月份,央行制定了新的汇率机制改革,并予以推行。新的汇率机制改革规定:做市商每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开票活动之前,参考前日的有关收盘汇率,并且结合外汇供求情况与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化等因素,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中间价的相关报价。所以本次汇率改革,使得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强,也增加了人民币汇率的预测难度,更加地趋向市场化。在新汇率改革时代的背景下,贸易型外贸企业将面临着更大的外汇风险,也将会迎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促使企业要建立新的防范外汇风险的制度和有效措施。
二、外汇风险的概念
外汇风险是指因为外汇市场的波动而导致汇率的改变,从而引起了外币的计算价格的资产上升或者下跌的可能性。所以外汇风险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种顺势得利,一种遭到损失。外贸型外贸企业主要从事的务就是进出口贸易,进出口贸易自然涉及到外商,所以交易时均有外币的币种,所以存在着一定的外汇风险。
三、外汇风险分类
贸易型外贸企业自身是不能通过对产品的成本、市场进货价格等进行控制来提高企业的利润收益,只能依靠自身对市场开拓、营销渠道、企业服务等综合能力来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保证企业的利益,所以外贸型外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到不同的外汇风险,下面是根据汇率波动途径将外汇风险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交易风险
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通常是用外币计算价格,正在交易到结算这段时间内货币汇率的变化可能导致汇兑的比例发生改变而产生外汇风险。
(二)转换风险
转换风险是指贸易企业在登记财务报表的时候,将外币资产或者负债记录记账货币,因为汇率的变动而导致企业账面上呈损失状态的可能性。
(三)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汇率变动可能导致企业在未来一定时期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一种不确定性风险。贸易企业这类风险可大可小,取决于汇率变化时对未来商品价格、成本等程度的影响。
就本质而言,以上的三种外汇风险中,只有转换风险是账目损失,它其实并不是实际有损失。然而,经营风险和交易风险则是外汇汇率已经变化或者将要发变化而对企业利润产生的风险。所以,在外贸型贸易企业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应该要重点对经营风险和交易风险进行预测,并且加强对此防范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四、业务特点及存在风险的探讨
依据贸易企业交易的对象不同将贸易业务分为进口业务和出口业务,根据这2个贸易业务的责任范围不同,又可以把他们分为自营和。各自业务面临风险不同,下面就来分析它们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一)进口业务
自营进口业务是指贸易型外贸企业找好外商,提供进口货源,同时在国内签订销售合同和在国外签订进口合同,保证货物能够按时间、质量、数量的完成,履行合同,从而让商品从国外进到进口商,最后凭借单据支付货款,达成交易的整个过程。企业为了防止付账后外商不履行合同,不提供商品,企业一般情况下会预付一部分款额或者使用信用证方式来付款。如果在未汇款之前汇率发生了变化,则会给企业利润带来影响,存在着外汇风险。
进口业务是指贸易型外贸企业接到其他国内进口商的委托,委托办理收单付汇等外汇业务时,从而来实现进出口业务交易。委托进口商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贸易企业手续费,外贸企业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处于中介形式,外汇风险由进口商自身负责,外贸企业无外汇风险。
(二)出口业务
自营出口业务是指贸易型外贸企业找好商家,提供出口货源,同时在国内签订进货合同和在国外签订出口合同,保证货物能够按时间、质量、数量完成,履行合同,从而让商品从国内出口外商企业,最后凭借单据支付货款,达成交易的整个过程。自营出口业务要企业通过自身采购,然后在进行生产,出口给外商企业的整个过程。国外客户大部分同样也会预付一部分款额或者使用信用证方式来付款,企业在发货后的一段时间内才能够收到外汇,如果企业在收汇的时候人民币升值,兑换的人民币少了实际面值,这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的损失,所以企业面临外汇风险。
出口业务是指贸易型外贸企业接到其他国内出口商委托,委托办理商品运输报关、结算汇兑等外汇业务时,从而来实现出口业务交易。由于外贸企业只是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处于中介形式,存在的外汇风险很小。
五、外汇风险防范及其措施分析
在新汇率机制时代下,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趋势增强,更加地市场化,预期性降低,波动幅度也由以前的小波浪变成了大波浪,企业面对巨大的汇率风险,这对企业避免外汇风险的水平和能力提出了大大的考验。为了能够更加有效预防外汇风险,企业必须建立更有效的外汇风险防范措施和流程制度规范,来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减少外汇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为了加强外贸型外贸企业防范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个人看法:
(一)完善企业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和防范制度
在新汇率改革下,外贸企业对内部管理防范应该加强,应该对外汇风险有新的意识,设置独有的岗位人员对外汇风险进行管理,对外汇市场进行分析、汇率波动趋势等,关注外汇市场行情等市场动态,了解汇率市场的走向,对外汇风险评估,从而预防外汇风险[5],减少外汇市场变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二)协商提前或推迟收付款
如果企业对外汇汇率市场的走向和改变趋势进行预测,了解汇率市场变动方向,就可以通过与商户直接协商,提前或者推迟来支付合同中的款额,从而来防范外汇风险的发生,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制定进出口对冲业务
贸易型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的类型正好是两个相反的资金去向,外汇汇率波动对进出口业务的影响也是正好相反的。因此,如果有进口和出口两种业务的话,可以进行对这两种业务的金额进行匹配,对进出口金额进行相互对冲,从而来避免外汇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四)国家政策转移风险
贸易型外贸企业可以利用国家政策来转移外汇带来的风险,企业在出口商品时,特别是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时,为了确保项目里的资金能够收回来,要避免外汇波动的风险,可以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来实现风险的有效转移。
(五)合同保值条款
外贸企业在交易签订合同时,可以经过商定在合同里面加入适当的保值条款,这样可以预防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从而来避免外汇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六)金融产品的使用
一、中国石油面临的汇率风险
中国石油成员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有会计风险、经济风险和交易风险。
(一)会计风险
中国石油面临的会计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在对外汇资产与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时,将外币转换成记账本位币时因汇率变动产生账面损失的可能;二是海外分支机构在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进行会计处理时,将编制报表所使用的货币转换成母公司的本国货币报送时,因汇率变动产生账面损失的可能。与其他风险不同,会计风险的大小与折算时所选择的具体汇率相关,是会计计量上的差异,一般不影响现金流量,但汇率变动对账面反映的企业经营能力有影响。
(二)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因汇率变化引起利率、商品或劳务价格、市场需求量等情况的变化,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规模、进口采购成本、出口销售收入等,并由此产生损失的可能。经济风险主要是对企业未来不确定现金流的影响。如美元汇率变化可能影响国际原油价格,进而影响中国石油原油销售收入、进口原油采购成本、石油特别收益金等,影响中国石油损益。
(三)交易风险
中国石油面临的交易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外币计价的投资和借贷活动,在合同签署后、债权债务未清偿前因汇率变化而产生损失或收益的风险;二是在油气贸易和国际工程技术服务中,在合同签订后、结算完成前,中国石油承担的汇率变化带来损失或收益的风险;三是在外汇买卖中,中国石油持有的外币敞口因汇率变化出现损失或收益的可能。
经济风险、交易风险和会计风险是相互关联的:经济风险主要是针对企业未来不确定现金流的风险衡量,一旦企业签署了合同、形成了确定的外汇现金流量,其所产生的汇率风险就是交易风险,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交易风险可以看成是短期内确定的经济风险;会计风险产生于会计报表的不同的货币表述,体现了经营活动的结果,因此会计风险是经济风险在经营成果中的体现。
由于会计风险是会计计量上的差异,不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因此对会计风险应不予处理;而经济风险在合同签署后可看作交易风险,因此汇率风险管理应主要集中于对交易风险的控制。
二、中国石油规避汇率风险的方法
交易风险控制的方法大致包括事前防范和事后规避两类。
(一)事前防范
事前防范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就采取防范汇率风险的措施,可由企业经营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这也是汇率风险全过程管理的一个体现。事前防范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分析汇率变动信息,随行就市调整出口产品、国际劳务价格。企业出口产品和提供劳务,在投标时可考虑大致回款日期,结合汇率变动预期,合理调整价格。
2.合理选择计价结算货币。企业选择计价结算货币时,收入应争取采用汇率稳定或趋于升值的货币,支出应争取采用汇率趋于贬值的货币。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还应坚持借、用、收、还币种一致的原则避免汇率风险。
对于某些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争取使用人民币结算。
3.匹配外汇债权债务。在海外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对外贸易、提供国际工程技术服务等工作中通过调整借款币种、提前或延后对外付款等方式,尽量使外汇债权和债务在币种、规模和时间上得以匹配,自然抵销汇率变化的影响。
4.分摊汇率风险。对于长期合作伙伴,企业可在合同中签署汇率风险分摊的条款,在汇率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放弃一部分利益,在汇率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减少汇率损失。
(二)事后防范
事后防范是指在合同签署后,无法利用合同本身来弥补汇率风险时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贸易融资工具和外汇交易工具等。
1.使用贸易融资工具规避汇率风险。企业可以使用的贸易融资工具包括:出口企业可选择使用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福费廷、保理、远期即付信用证等贸易融资工具规避汇率风险;进口企业可选择远期即付信用证、进口押汇、授信开立远期/延期付款信用证等贸易融资方式。
使用贸易融资工具,可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的外汇可以结汇,有效防范进出口贸易中的汇率风险。
2.使用外汇交易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企业可通过即期、远期、调期和期权等保值工具,将汇率锁定在一定范围内,锁定未来收入和成本。如中国石油某企业出口一批3 000万美元的设备,3个月后收款。假设当前汇率是$1=¥6.834 1,3个月人民币/美元远期报价是$1=¥6.824 6,企业选择采用3个月远期外汇交易锁定未来收入,那么3个月后企业向银行出售美元取得人民币收入20 474万元。如3个月后人民币升值为$1=¥6.724 4,那么企业减少损失301万元。
使用外汇交易工具需关注保值比例。许多跨国企业采用分层对冲的方法进行套期保值。分层对冲是为较近日期的风险敞口安排较大比例的对冲,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根据基础敞口的增加而增加对冲。分层保值适用于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有较为稳定外汇现金流的企业。
套期保值还可进行核心保值和技术保值。核心保值是指无论企业对未来市场观点如何都必须采取的保值,目的是将汇率变化对企业未来收入或成本的影响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一般核心保值应占风险敞口的30%~50%。技术保值则是企业结合对外汇市场的预期判断来安排对冲。一般技术对冲应占风险敞口的30%。
对于外汇交易工具,应确保使用简单的产品,如远期或普通期权以平衡风险。
结算完成后,对于收到的外汇资金,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兑换或保留该币种存量资金。集团企业可建立各币种头寸管理机制和交易平台,实现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中国石油汇率风险管理实施
(一)汇率风险管理目标和原则
汇率风险管理的根本目标,应在于分散和消除汇率变化对中国石油海外业务收入和成本影响的不确定性,保护企业的利益与价值不受影响。
汇率风险管理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全过程管理。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相关环节,从合同签订到结算完成都要采取相应汇率风险管理措施,实施全过程管理。
2.发挥整体优势。发挥中国石油海外业务上下游一体化的优势,统筹安排上市和未上市企业、甲方和乙方计价结算、资金调剂等事宜,利用财务公司平台规避汇率风险。
3.合规套期保值。规范运用金融工具,在相关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合法合规套期保值。
4.控制风险敞口。合理控制非主要货币资金存量,综合平衡中国石油主要货币头寸,适度对冲未来汇率风险敞口。
(二)管理实施
1.汇率风险管理整体思路
中国石油汇率风险管理应主要集中于对交易风险的控制。对于交易风险的事前防范可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对交易风险的事后防范,首先由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准确测算企业外汇风险敞口,评估汇率风险后,选择合适方法进行避险操作,操作主体应是中国石油所属企业自身。
对于美元、英镑、欧元、港元等主要货币,应由中国石油统一安排,企业首先与财务公司进行交易,财务公司再到外汇市场交易规避汇率风险。
2.汇率风险管理流程
(1)测算外汇风险敞口及风险价值。中国石油所属企业结合以外币计价结算的合同签署、施工进度、结算惯例等预计外汇流入流出情况,反映动态性质的交易风险并计算外汇风险敞口(见表1)。
净敞口=期初余额+当期预计外汇收入-当期预计外汇支出
1)避免外汇风险(回避外汇风险的发生即没有外汇风险的损失)。企业虽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运营目的,但外汇风险可能带来不确定性的损失。避免外汇风险发生就是在支付货币中选择本币作为结算货币,这样企业就不会因汇率的变动而产生预期利润的波动,但是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本币作为结算货币要求企业在买卖双方谈判中占有主导的地位,可能因此会丧失一些贸易机会。
2)降低外汇风险(即在谈判中规避外汇风险)。在进出口贸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利益矛盾的始终存在,一方要是完全规避外汇风险的发生,另一方就是使外汇风险敞口在外。因此,双方在贸易谈判中要通过谈判将风险尽量减少。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用硬币作为结算货币,进口用软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原则,都是双方想要达到的目的,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制约使其不能如愿以偿。此时企业就要通过采用谈判的方式来减少外汇风险,其中进口企业可采用压价保值和提前或延期结汇的方法减少外汇风险;对出口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出口产品的价格来减少产品利润的损失,但产品价格的提高须以出口企业较强的市场占有力为保证。
3)消除外汇风险(即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外汇风险)。人民币汇率的不断波动,给外贸企业带来风险。因此,企业在承受损失的同时也逐步意识到了对外汇风险的防范。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也开展了许多相应的金融服务业务帮助涉外企业规避外汇风险。目前,一些金融衍生工具和融资方式可通过帮助企业资本周转和风险的转嫁的方式来消除外汇风险。在浮动制汇率下汇率的波动给这些外贸企业进出口带来了很大的汇率风险,金融衍生工具和贸易融资是现在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主要工具,也是他们现在选择的最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但由于这些工具的使用中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因此,在选择金融衍生工具和贸易融资的同时还要对其使用成本与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进行比较,以选择较为理想的避险措施。
2企业外汇风险防范的工具分析
在以“避免外汇风险降低外汇风险消除外汇风险”为风险防范的思路进行风险防范方案设计时,以灵活的选择和使用结算货币来避免外汇风险;以提前或延期结汇的方式来降低外汇风险;以使用一些贸易融资方式或者金融衍生工具来消除外汇风险。目前,随着我国经济逐步进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我国企业对外贸易活动的日益增多,金融工具和贸易融资方式的选择显得至关重要。
1)出口押汇:是指外贸企业(出口商)通过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单据后,银行凭所收到的单据向其提供短期融资的方式。出口押汇在各个银行所提供的融资期限不同,最短的是 15- 25 天,但一般在大多数银行是可以获得 3 个月以内的融资期限。这种融资方式对短期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客户比较适用,但无法解决企业对资金较长期限的需求。出口押汇费用:利率低于同期限的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2) 福费廷:本产品属出口信用证项下的融资品种。福费廷又称票据买断,是银行根据客户(信用证受益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要求,在开证行或保兑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对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承兑后,对该汇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福费廷融资金额为信用证金额的 100%。保理、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产品通常的融资比例只能达到发票金额的 80%,融资期限一般1- 5年。适用客户:资金需求量大,长期资金需求。福费廷费用:银行制定出固定利率。
3)掉期交易(资金反向回流,风险对冲),掉期业务是指交易者在买进或卖出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数额基本相同的远期外汇。在此项业务中企业与银行签订以约定汇率为基础的不同时期卖出和买进同一外币的即期和远期合同。如:河南省某进出口贸易公司收到外商支付的货款 200 万美元,同时该公司在 3个月后需要支付 200 万美元的原材料进口费用,此时贸易公司就可以给办理即期的对3个月的外汇掉期,也即是先以一定的汇率卖掉 200 万美元取得一定的人民币,三个月后再以同样的汇率以人民币买进 200万美元。在掉期交易中可以有效的规避掉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
4)外汇期权,实际上是一种权力的买卖,权利的买进方在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有权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以协定汇率向卖方买进或卖出约定数额的外币,权利的卖方也有权利不执行上述买卖合同。外汇期权费用: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以履约价格的百分比来计算。
5)NDF(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双方在签订买卖契约时,不需要交付保证金或资金凭证,合约到期时也不需要交割本金,只需要就双方议定的汇率与到期即时汇率间差额进行清算并收付。实质上是以远期外汇交易的方法,通过提前锁定购汇或售汇成本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3企业外汇风险防范决策框架的成本分析
对各种风险防范方法及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和贸易融资方式的成本、风险进行分析,以期能为外贸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汇率风险防范中提供最佳的规避风险方案。本文在对风险防范方法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外汇风险防范决策框架(如图 1 所示)。
1.第一类企业由于其产品大部分外销,外销的产品收入为外币。如果其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基本相当时,除出口收汇外币种类与外汇负债货币种类不同可能产生外汇风险外,外汇汇率的变动对企业的影响是比较小的;如果外币货币性资产余额与外币负债余额之差相差悬殊时,则期未有较大数额的汇兑损益进行调整。在汇兑收益时,企业的经营利润增加,并要承担支付所得税的义务从而产生现金流出;在汇兑损失时,经营利润减少,但可以为企业节约所得税的现金流出。总而言之,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汇兑损失还是汇兑收益,并不能构成对企业的实质性的影响,因为企业出口收到的是外汇,偿还外币债务也是使用外汇,而不需要用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再偿还债务。故企业承担的外汇风险是非常小的。但是,如果本位币与外币的市场汇率下跌时,将外币兑换成本位币时,将产生实质性的损失。
2.第二类企业的产品主要是内销,外汇债务一般是由外汇设备投资、技术引进或是生产中的材料等是用外汇进口而形成的。这类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主要为人民币,而其相当一部分债务必须用外币资金来偿还,由于企业没有外汇收入或仅有少量的外汇收益,要支付外汇债务必须用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再偿还债务。当债务外币汇率上升时,使用人民币的兑换成本也相应地增加;反之,兑换成本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月末对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进行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的市场价值,充分体现了期求汇兑损益调整的必要性;同时,在外汇汇率变动幅度较大时,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很大。
3.第三类企业的产品内外销比例在50%左右,这类企业只要能把握好外汇资产和外汇负债基本平衡,不论市场的外汇汇率如何变动,企业始终保持较小汇兑损益调整,这样外汇风险也就变得很小。但这类企业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在外汇业务具体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
在众多涉外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如何避免或减小外汇风险已成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这一管理过程就是通过对影响外汇汇率因素的分析和预测,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达到避免外汇风险的目的。外汇风险可以分为交易风险、会计风险和经济风险。
交易风险是指由于外汇汇率波动而引起的应收资产与应付债务价值变化的风险。主要表现为:(l)以即期或延期付款为支付条件的商品或服务的进出口,在货物装运或服务提供后,而货款或服务费用尚未收支这一期间,外汇汇率变化所发生的风险:(2)以外币计价的国际信贷活动,在债权债务未清偿前所存在的风险;(3)待交割的远期外汇合同的一方,在该合同到期时,由于外汇汇率的变化,交易的一方可能用较多或较少货币去换取另一种货币的风险。
会计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汇率变化而引起资产负债表中某些外汇项目金额的风险。会计风险受不同国家的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所制约。
经济风险是指由于外汇汇率发生波动而引起涉外企业未来收益变化的一种潜在的风险。经济风险是一种概率分析,是企业从整体上进行预测、规划和进行经济分析的一个具体过程。经济风险的分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预测能力,预测的准确程度将直接影响该企业在融资、销售与生产方面的战略决策。
具有外汇风险的涉外企业可以结合每笔交易的特点与贸易实务条件,采取一定的方法防止外汇风险。
1.计价货币从优法。在出口贸易中应该选择硬币或具有上浮趋势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在进口贸易中应该选择软币或具有下浮趋势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以减少外汇收支可能发生的价值波动损失。
如果坚持上述原则会在货价上蒙受损失机可采取一半进出口货物的价值使用硬币,一半使用软币,这样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在合同成交的金额较大时,也可采用两种以上的货币组合计价,但应坚持硬软货币各半的原则。这样在不同货币汇率急剧变动时,可相互缓冲抵消,使买卖双方都能避免外汇风险。
2.提前(拖延)收付法。在提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一般而言,债权人可以得到一笔一定金额的折扣。从这一意义上说,提前付出贷款相同于投资;提前收取货款类似于借款。根据对汇率波动情况预测分析的结果,选择适当的时机提前结汇,可以减轻因汇率剧烈变化所受到的损失。
拖延收付是指进出口货币的推迟收取货款或推迟支付货款。尽管拖延收付与提前收付是反向操作方式,但目的都是为了改变外汇风险的时间结构。3.平衡法。平衡法是指在同一时期内,创造一个与存在风险相同货币、相同金额、相同时期的资金反方向流动。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国际性公司取得每笔交易的应收应付外汇货币“完全平衡”是难以实现的。但是,在金额较大时,公司与其领导下的采购部门、销售部门与财务部门密切合作,对于一次性的外汇风险贸易仍可采用平衡法来抵消其风险。
4.利用保值措施,签订保值条款。外汇保值条款虽然都是以硬币保值,以软币支付,但有三种类型,可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选择一种使用:(l)计价用硬币,支付用软币。支付时按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的现行牌价进行支付,以保证收入不致减少。(2)计价和支付都用软币,但签定合同时明确该货币与另一硬币的比价,如支付时这一比价发生变化,则原货价按这一比价的变动幅度进行调整。(3)确定一个软币与硬币的“商定汇率”,如支付时软币与硬币的比价超过“商定汇率”一定幅度时,才对原货价进行调整。
5.选择好结算方式。一般而言,即期L/C结算方式,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L/C结算方式,收汇安全有保障,但由于不能及时收款,故汇率发生波动的概率就高,从而削弱了收汇的安全性。至于托收结算方式,由于商业信用代替了银行信用,安全性大大减弱。D/A方式安全及时性最差,就是D/P方式,在贸易对手国家出口商品行情下跌,外汇管制加强的情况下,进口商往往不及时付款,收汇落空的风险也很大。所以,为达到安全及时收汇的目的,要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在了解对方资信的情况下,谨慎而灵活地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
6.利用外汇与借贷投资业务防止外汇风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在进行国际贸易往来的过程中,无法避免就是外汇风险的产生,而产生外汇风险的主要因素便是汇率的变化,这些变化将会给涉外企业带来关键的影响。当前,我国涉外企业在外贸经济活动中最基础的便是进出口贸易,这些贸易会涉及多个外汇业务,这样一来就会收付大量的外汇,而这些外汇的变化将会影响到企业的快速发展,为企业带来大量不利因素。产生外汇风险的因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在国际贸易中,本币和外币之间的兑换会产生风险
各国之间会进行大量的交易,而世界上的货币种类繁多,各国之间的会计制度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所以为了各国之间更快更好的发展,在进行外贸时,需要使用外汇的方式进行结算,但记账则是使用本币,以上便是产生外汇风险的最根本原因之一假设企业在经济贸易的过程中,不管是投资融资,还是对外贸易,都不产生货币的兑换,换句话是说使用同一种货币进行贸易,这样便不会产生外汇的风险。目前一些企业经济贸易过程都会使用外汇,而外币和本币的兑换则是必要的步骤,这样便产生了对应的外汇风险。
2.外汇汇率的波动是产生外汇风险的第二个原因
外汇汇率是一个容易变化的指标,会随时发生变化,涉外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假如产生货币兑换,若是保持汇率之间不发生变化,这样就不会产生对应的风险,但是汇率不是一成不变的,汇率的变化势必会对货币之间的兑换产生影响,继而影响到企业的对外经济贸易。
3.产生风险的第三个原因便是结算方式的多样性
在国际贸易中,有很多种结算方式,例如信用证、汇兑、赊销等,而这些结算方式,会使得交易自始至终都会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正是由于这个时间的影响,才致使本币和外币之间的比率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因而产生了外汇风险。通常来讲,我国的企业经济化的程度比较低,运行的时间也短,国际经济贸易的经验严重欠缺,加大了产生风险的概率。
4.我国企业对外汇风险的抵抗能力明显不够
在目前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形下,我国企业进行对外经济贸易过程中,没有相应的专业化的机构和对外汇风险分析的专业人才,这样一来既不能借用多种方法进行风险的规避,也不能预测外汇风险,并且我国的很多企业在资金方面还明显不够,缺少大量的资金来应对各类外汇风险带来的重大风险。
5.我国的外汇市场还不够健全
通常来讲,我国的外汇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市场条件产生的具有金融性的外汇市场,而是和当前的外汇制度相适应的一种本币和外币之间的转化市场。相比于外国的外汇市场,我国的外汇市场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同时我国的外汇市场相比与其他国家的外汇市场还是比较落后的,就一定程度而言,很多企业在选择防范外汇风险措施时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干扰,导致企业的风险防范效果较差。
6.和外汇防范相匹配的金融服务机制仍然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顾成熟,所以金融服务还是比较落后的,给企业带来的外汇风险防范措施也比较简单,给企业进行对外贸易带来非常严重的阻碍,无法为企业防范外汇风险提供必要的支撑,导致外汇风险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二、外汇风险为我国企业带来的影响
外汇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汇率的变动,汇率只要有一定程度的变化便会给涉外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影响。当前,我国大量的涉外企业在经济交流中最基本的便是进出口贸易,这样便会涉及多个领域的外汇业务,必要要收付大量的外汇,因此外汇的变动多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给企业的影响也非常严重:
1.汇率变动造成企业汇兑损失
企业在进行国际经济贸易过程中,从一开始的制定合同到最后的支付货款需要很长的时间跨度,如果在这个时间跨度期间汇率发生变化,那么将会给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为在货款支付时使用的是签订合同时的汇率。当外汇汇率变低时,出口商就会得到较少的本币,致使经济损失严重;当外汇汇率增大时,进口商就需要支付较多的本币,从而给进口商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汇率的变动会给国际经济贸易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汇率变化影响业务量
就一些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企业来讲,汇率的变动会直接作用到业务的质量,给企业经营带来损失和风险。假如出口型企业国家的汇率增大,但是本企业的本币继续保持不变,那么相当于增大了外销价格,会致使在国际市场中的销量大幅度减少,降低了企业的收益。但对于一些出口型国家而言,要是本币疲软,那么外币内销价格便会大幅度增大,也就是提高了产品成本。企业销量的多少直接和价格相关,也决定着企业的盈利,同时给企业的对外贸易带来很大的风险。
3.企业账面损失与汇率变动有关系
企业在发展中会用资产负债来表示经营的实际情况,因此参与国际经济贸易交流的企业账面上会有外币和本币两种账面资产,这就要求在编制企业的财务报表时,将不同的货币进行折算处理。由于不同货币汇率存在着差异,在进行折算时一些价值会产生一定的差异,这样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账目。
三、在国际经济贸易中防范外汇风险的措施
国际经济贸易的主体是企业,所以企业在发展过程重点研究讨论的课题便是外汇风险的防范措施、产生的原因以及风险预测等。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企业对防范外汇风险制定的措施,主要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考虑:
1.提升风险防范的基础便是树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方面,企业要切实落实好风险管理意识,设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使得当企业出现外汇风险问题时,可以及时的提出较为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措施都可以落实到位因此,树立较好的风险风范意识,是实现企业在进行外贸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另外一方面,企业也要增强内部文化的建设工作,增强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使得企业各层工作人员都具有较佳的外汇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并逐步健全外汇风险管理机制
就企业发展而言,进行外汇风险管理时最重要的便是完善和建立管理机制。一方面,企业可以借鉴一些优秀企业的外汇风险管理模式,然后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管理机制。另外一方面,认真分析和研究风险防范的每个细节,例如风险的预测、评估和防范等,对这些细节都应该进行严格的管理。
3.借用外汇风险管理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就我国企业的发展现状而言,外汇风险的防范和风险管理工具密切相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借用各类外汇风险管理工具对风险进行管理和防范。目前常见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外汇期货交易、期权交易、掉期交易、即期外汇交易以及远期外汇交易等,企业可以使用多种结合或是单个一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一定要根据业务进行具体情况来选择外汇风险管理工具,这些风险管理工具也具有一定的缺陷,因此也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风险防范和管理工具。
4.增强内部外汇风险管理
在企业外汇风险管理过程中,企业内部的外汇风险管理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目前很多企业增强风险防范和管理的关键措施便是增强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企业一直在改进内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例如调整货币资产负债、增加外币贷款的规模来规避人民币带来的汇率风险、在外贸合同中填入保值条款等等,这些都是用来增强外汇风险的重要措施。对于以上的各种措施,企业在具体的运用过程中,不仅要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更要遵守会计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来降低外汇的风险。
5.加大培养优秀的外汇风险管理人才的力度。
目前影响我国企业的外汇风险风险发展的重要因素便是缺少外汇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招募专业的人才,加大培训外汇风险管理人才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的重要作用,对企业的外汇风险进行较为有效的管理和预测,使得企业的发展可以跟上国际。加大对外汇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可以先从高校开始,提升对专业化人才的培训方式,进而可以更为有效的提高外汇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
6.选择较为合理的融资和结算方式
融资方式的选择,通常都是采用信用证下的出口押汇,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问题,而长期可以融资问题,则可以选择保理业务等,另外,对于结算的方式多种多样,这样一来就会带来外汇风险,因此在国际经济贸易中,企业选择的结算方式非常关键,合理的结算方式可以规避外汇风险。例如当合同开始生效后,一些企业会对货币的收付方式进行密切的追踪,不仅预测汇率的变动趋势,也会跟踪汇率的变化过程,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最佳的结算方式,从而降低外汇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不管是融资还是结算,都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使用最佳的方式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外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