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科研经费监管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据科技部披露,2010年专项审计中只有不到14%的课题承担单位内部控制被评价为好。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五个相互联系的因素。从高校控制环境的角度来看,由于之前科研经费占学校经费比例较少,普遍存在科研经费管理意识薄弱的现象。随着科研经费的数量成为衡量一个学校和教师的重要指标,高校又进入了重项目申请、轻经费管理的状况。部分人一度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认为经费是项目负责人申请来的,因此项目负责人拥有充分的支配权。具体表现为不受预算约束,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与科研活动无关的开支。管理部门受整个环境的影响,也未能对科研经费有效管理。从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的角度来看,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据了解大部分高校的审计模式还未能采用风险评估审计,对学校整体进行风险评估也未能有效持续进行。从信息与沟通、监督的角度来看,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未能形成合力。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不掌握,财务部门对项目的实施不了解,因此未能对借科研协作的名义转移资金的现象进行有效管理。此外,上级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项目实施情况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影响了科研管理。
(二)科研经费形成的资产管理不到位目前高校还存在着科研设备重复购置、未能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科研资产使用效率低以及科研形成的无形资产未纳入管理等问题。一方面是由于高校管理不到位,另一方面是原有的高校会计制度没有明确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则。财政部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明确了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从制度上予以了完善。因此,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不得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学校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二、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监管体系的思路和对策
(一)落实承担法人责任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需求的持续增加,科研规模日益扩大,课题承担单位日趋多元,创新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协同创新已经成为新的趋势,这些对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体系、强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的需求十分迫切。法人单位作为科研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了解项目研发信息、把握项目进度、加强资源整合、组织协调和服务于项目实施等方面具有优势。推进科研项目过程管理重心下移,落实承担单位法人责任,是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途径。在科研经费管理中落实法人责任制,要贯彻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基本原则,既要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又要履行好管理责任。具体来说,在项目申报阶段,组织相关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国家现行的科研管理政策和法规;在预算编制阶段,财务人员参与预算编制的过程,做好咨询和服务工作,按照目标相关、政策相符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增强预算的可操作性;在项目组织实施阶段,加强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审核和监督,重点控制好预算调整、合同审查等方面的风险;在项目验收阶段,充分利用课题承担单位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监督力量,形成有效监管科研经费的合力。
加强科研经费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科研经费进行绩效管理,是高校科研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绩效评估对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提高科研经费的产出和效益,提升科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国际上,发达国家在政府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引入了评估机制,不仅重视立项前的预算评估,还重视立项后的绩效评估。1993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政策绩效与结果法案(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s Act, GPRA),从而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绩效评估的概念与制度,并指出对于科学研究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绩效评估。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工作,是指通过强化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规范化管理,并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最终促进高校科研工作持续高效健康发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工作既关系到高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整体推进,同时也是高校实现规范化管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要求。
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实际,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工作正在逐步规范,但科研经费监管工作还处在不断地探索和改革中。
1.监管机制基本确立
高校科研经费监管体制主要分为高校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两个层次。外部监管主要是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和科研经费提供方或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组成的科研经费监管体系。内部监管主要是高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以及财务、监察、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理念存在偏差。高校发展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驱使,如科研经费量与各种评定、晋升、奖励等挂钩,导致过分追求科研经费量的增长,而忽视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效用的管理。
二是规范使用意识不够。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大多是学术型人才,他们对科研经费管理缺乏相应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相关财经制度缺乏必要的认识,因此对于科研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不能严格把关,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合理、违纪甚至违法现象。
三是监管机制尚待健全。首先是外部层面的监管体系不完善,高校与财政部、审计署等主管部门和项目资助方的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次高校内部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存在一定脱节,财务、审计、监察共同参与的科研经费监督机制尚未形成,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和协作机制,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各监管主体难以实现优势互补,科研经费监管机制的综合效果不强。
四是责任追究力度不大。科研经费审计多属于事后管理,高校出于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性和便利性的考虑,对科研经费管理整体比较宽松,使用中也存在一定灵活性和随意性,对相关违纪问题处理较轻。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科研经费监管概况
澳大利亚科研经费投入量大且立法完备详尽,通过科研评估及审计等方式进行管理,资金产出效果很好,对科研经费的监管以预防为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致力于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迄今已培养了6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具有极强的科研实力及科研管理水平。
1.高校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拨款及ARC拨款
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政府对于科研的投入非常巨大,2011年~2012年度政府科研投资高达94亿澳元,其中20%的资金投向高校;此外,公共科研机构、大学及企业等各科研主体也从其他非政府机构获得部分资金。
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ARC)是以资助竞争性项目为主的方式支持科学研究并向政府提供研究咨询的联邦机构,其作用是对联邦政府的研究资助和科学政策提出建议,并推动开展最高水平、有益于澳大利亚全社会的科学研究与研究培训,主要负责“国家竞争力资助计划”(National Competitive Grants Program,NCGP)的实施与管理,资助大学的高水平科研,在澳大利亚国家创新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科技项目管理及项目绩效评估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NCGP计划分为“发现”(Discovery)和“合作”(Linkage)两种资助类型。“发现”类资助项目旨在发展和保持澳大利亚在大多数学科领域内具有高水平的科学基础;而“合作”类资助项目则旨在通过加强澳大利亚国家创新系统内部及与国外创新系统的联系,鼓励和拓展各种合作方式,使科学研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ARC在2011年~2012年度NCGP计划拨款81亿澳元,其中“发现”类资助项目拨款计划为50.2亿澳元,“合作”类资助项目拨款计划为30.8亿澳元。
2.科研经费监管制度完备
澳大利亚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都以《澳大利亚负责任研究的行为守则》(Australian Code for the 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为基本规范。该行为守则由ARC、国家健康和医疗研究理事会(National Healthy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NHMRC)和大学共同制定,对于如何处理违反守则及科研不端行为的指控,如何管理研究数据和材料,如何和传播研究成果,包括适当的著作权归属,如何进行有效的同行审查,以及如何管理冲突等作了明确界定,对澳大利亚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普遍约束力。
3.科研评估促进高校科研水平提高
ARC借鉴英国科研评估系统RAE,建立了澳大利亚自己的科研评估系统(The Excellence Research in Australia,ERA),该系统具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聘请经验丰富且国际公认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主要开展3类评估:学科评估与学科发展战略研究,资助类型的评估与研究以及管理政策的评估与研究。学科评估与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中,通过评估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机构及学科研究能力,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院校和学科寻找投资机会。2009年以ERA对物理、化学、地球科学、人文学科、艺术创作等进行评估作为试点,2010年的评估涵盖了所有学科集群,2012年将进行新一轮ERA评估。评估结束后,ARC以会《年度评估报告》(ERA National Report),作为ARC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院校和学科开展重点投资的依据。评估结果同时也向社会公开以便接受广泛监督。澳大利亚41所大学及其他研究机构对ERA评估都非常重视,以争取更多的经费投入。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也参与其中。
4.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内部科研管理部门
2010年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全部预算为9.75亿澳元,80%的经费用于科研及与科研相关的项目。ANU的科研管理部门是科研办公室(Research Office),下设科研资助办公室(Office of Sponsored Research)、科研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产业化办公室(Office of Commercialisation)以及科研评优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Excellence)4个办公室。
科研办公室(Research Office)负责对科研进程进行监管。该办公室主要协调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各项科研活动,制定科研政策建议,起草各类科研报告和文件,与优质客户服务和大学外部组织建立和保持有效的沟通与联络,争取包括英联邦国家资助机构、民间非营利组织和行业的各类资助。
科研办公室下设的科研诚信办公室(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依据《澳大利亚负责任的科研行为规范》,负责对科研诚信及学术不端行为等进行监管,促进“负责任研究”的开展。科研办公室下设的知识产权和产业化办公室(Office of Commercialisation),致力于为ANU的各级研究人员(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科研管理人员)提供服务,通过特许或是出售知识产权,以及基于知识产权成果成立公司,从而保护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知识产权。
5.国家层面、ARC层面以及学校内部的审计
一是国家审计。澳大利亚国家审计办公室负责对联邦财政的审计。政府执行预算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使执行与预算保持一致,所以审计工作的重心转向对绩效的审计。审计办公室设有专门的绩效审计机构,其主要职能有:提出绩效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基准线服务(基本标准线);良好行为规范;其他。绩效审计重要的是搜集大量信息并进行处理,需要相关专家的极大参与和帮助。
二是ARC审计。ARC科研项目审计一般有两个层面,一是ARC组织内部独立的审计师,或雇佣社会审计师,对ARC科研经费进行随机审计;二是各高校从ARC申请的科研经费要和学校的年度经费一起接受大学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经费使用人员保留相关票据,审计时提供备查。
三是ANU内部审计。ANU校董会下设5个委员会,其中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Audit and 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 ARMC)是根据1997年《联邦政府和公司法案》(the Commonwealth Authorities and Companies Act)要求而成立的一个法定机构。根据ANU《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章程》(ANU Audit & 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 Charter)的规定,ARMC直接隶属于校董会,这种独立性确保了监督的有效进行;ARMC每年召开5次会议,并负责对校长及其领导下的行政部门及各学院进行监督。ARMC下设的风险管理和审计办公室(Risk Management and Audit Office,RMAO),基于风险鉴别、排序、处置和管理,制定3年滚动审计计划,主要审查合规性及商业促进功能,审计计划中包含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审计办公室借助计算机辅助审查技术,重点关注3个关键区域:资金往来交付过程审计,如供应商、仪器设备采购、付款等;人事管理程序审计,如工资详单、科研辅助人员工资状况及人员离职状况等;管理需求审计,如关键资金账户确认等。
加强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监管的启示
澳大利亚现行科研资金监管理念和做法侧重于预防,通过完备的制度体系、科研绩效评估及不同层面的审计等,将滥用科研资金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其管理体系建立于澳大利亚文化、社会及法制的大背景之下,能够发挥实际效用。
近年来,在科教兴国的背景下,我国逐年加大了对科研的经费投入。庞大的科研经费要转化成真正的生产力,对其的使用进行监管非常必要。当前科研资金监管所面临的现实背景是:一方面,我国的大学数量远远超过澳大利亚,各地区发展也不平衡,因此监管复杂程度很高;另一方面,我国与澳大利亚截然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高校管理体制及科研管理体系,不可能完全照搬澳大利亚的做法。
借鉴澳大利亚科研经费监管做法,在我国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宏观监管、科研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审计部门的项目中和项目后监管,形成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以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并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和保障学术自由。
1.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教育是常态的工作,在科研学术人员入职之初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及时进行诚信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行为守则教育等,通过法规和制度教育,强化科研项目管理和参与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预防在前。
2.形成制度体系
明确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是保证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前提。高校通过制定完备的制度和详尽的流程,将各类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单独建账,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集中核算、专人审核,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防范风险。
3.进行绩效评估
科研项目和经费绩效管理是高校科研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尚在起步阶段,要尽快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评估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管理,保证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绩效评估一般采取定量分析、会议研讨、问卷调查、信息收集以及国际比较等方法进行。
(一)认识不足 高校科研经费是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合作企业或者基金会等通过委托方式或者对申请报告的筛选来分配,用于解决特定的科学和技术问题而支出的费用。当前各高校十分重视科研经费的数量,科研经费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评价高校办学实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这无形中就提高了项目负责人的地位,高校管理部门对申请到的科研经费除了扣除少部分管理费之外,并没有对项目负责人所控制的大部分费用进行必要的财务监管,科研经费俨然成为项目负责的人的“福利”或者“奖金”,项目负责人更是被学生戏称为“老板”。这种现象的存在正是由于高校管理层对科研经费的认识不足造成的,没有将科研经费当作学校经费的一部分来管理。事实上,无论从何渠道获得的科研经费,都必须作为高校经费的一部分由财务部门进行科学的管理,这不仅是高校财务制度的自身需要,更是保证科研经费合理高效使用的需要,是对科研经费提供者的负责。
(二)财务监管制度不健全 由于对科研经费的认识不足,高校管理层在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上就缺乏建立科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意识和行动。在科研经费的管理上,由于经费来源的复杂性和科研经费账户的独立性,高校给予项目负责人较大的权利。一般只在科研经费的使用方向上制定必要的规定,在经费的具体使用的途径和数量上,多由项目负责人个人决定。高校财务部门缺乏精细化的管理制度,既不能在使用前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判断,也不能在使用后对使用的效果进行评估。监管制度的不健全导致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具有较大的随意性,随意截留、滞留经费现象严重,不断出现科研经费的浪费和流失,甚至滋生了学术腐败现象,利用经费洗钱、套取经费的现象屡禁不止,这已对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造成严重的威胁。
(三)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不力 科研经费分纵向和横向,纵向是由国家和政府部门设定的,横向一般指和企业合作,由企业提供经费。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科研经费的提供者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大多只是规定使用的范围和数量的界定。由于科研课题的专业性,学校的财务部门不具备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缺少对科研课题进行会计项目设置的基础,导致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也大多只是定性规定而缺少具体的数据指标,对科研经费的具体监管上缺乏必要的依据,多由项目负责人自己决定项目的各项开支。由于项目负责人自身财务管理能力的不同,科研项目对经费使用要求的不同,给高校财务部门的监管带来极大的复杂性,财务部门很难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做出有效的预算和决算。科研经费账户的独立性,又使其没有纳入高校经费管理的信息化平台,这更使高校财务部门被排斥在科研经费大门之外,这都不利于科研经费的合理、高效的使用。
二、财务监管介入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必要性
(一)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需要 科研经费是高校经费的一部分,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是财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尽管由于一些项目的特殊性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必须保留一部分的经费支配权,但由于项目负责人财务素养的差别,科研经费的使用常常出现一些不合理情况,如购买一些不是服务科研项目,而是服务个人家庭的物品,但以科研经费需要的名目实报实销;管理费和招待费所占比例较大等。这都不利于科研经费的健康合理使用,必须将科研经费的各项收支情况列入高效财务部门的监管之下,设立专业的会计科目、项目进行管理,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专业的预算和决算。根据预算决定项目进行中各项费用的支出,项目结题后对科研经费进行专业的财务决算,科学处理经费结余。只有使科研经费处于专门的财务监管之下,才能保证科研经费各项支出的合理性。
(二)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需要 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是项目进行的重要保障。当前,由于财务监管的缺失,科研经费使用的随意性,使大量科研经费没有真正使用到项目研究当中。据一项调查显示,当前仅有40%左右的科研经费能用于科研,其它则大部分流失在项目之外,被肆意挥霍。这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健康进行,甚至会造成项目的中断,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这用于科研的40%也存在使用不当的现象,如重复的购买器材,学术交流和出国考察花费过大等,科研经费的不合理使用人为地造成了科研经费的紧张,给科研人员带来很多研究外的问题和烦恼,影响了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减慢了科研的进程,也减少了科研人员取得突出进展的可能。
(三)杜绝学术腐败滋生的需要 财务监管的缺失使科研经费几乎成为项目负责人的“小金库”,具有独立的自主支配权,财务人员不能在事前和事中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只是在项目结题后对其进行审签,这已是事后的统计,多流于形式。这种管理模式必然给学术腐败提供滋生的温床,随意支配科研经费的乱象此起彼伏。出国考察、学术交流等似乎与项目相关的费用居高不下,实则不过是游山玩水;突击购买高端器材看似是为科研的效果实际是洗钱的需要;至于差旅费、招待费更是毫无标准可言。尽管高校也出台很多制度遏制这种乱象的恶化,但都不涉及科研经费的财务监管,只能是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
三、财务监管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革新措施
(一)理念创新:科研经费是学校经费的组成部分 具体有:
(1)科研经费与学校经费的统一性。学校经费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为支持整个学校的运转和发展的所拨付的费用,科研经费是由政府部门、合作企业或者高校自身为支持某个项目的研究而拨付的专款。尽管在资金来源和使用对象上存在差异,但都在高校的范围内运行,其人员组成都来自高校自身的教师和学生,在本质上两者都在为高校的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的资金保障作用。项目运行的任何环节出现财务问题都会影响高校的声誉和发展,项目的成功与否与高校的发展息息相关,这些决定了科研经费与学校经费的统一性,所以科研经费必须接受高校财务部门的监管。一旦项目的经费到账,则立即成为高校经费的一部分存在,处于高校财务部门的监管之下,科研经费的运作必须遵守高校的相关财务制度和使用程序。项目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不能再片面地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申请来的,就要当作自己的“福利”来随意支配。必须创新理念,提高认识,树立全局意识,自觉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科研经费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2)科研经费的相对独立性。科研经费作为项目的专项资金,在使用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财务上也以独立账户的形式存在,但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是建立在财务监管下的独立性。由于科研项目的独立性,其科研经费也采用专款专用的形式,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具有较大的控制权,但这种形式并不是指科研经费完全与高校的财务部门割裂开来,而是指科研经费的使用可以依照项目的特点编制专门的会计预算和决算,不受学校整体经费使用的具体制度的束缚。但这种专门为科研项目编制的预算和决算必须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各项费用的支出必须在财务部门的监控下进行。可见,这种独立性不是绝对的,而是作为学校经费的一部分,为保证项目的独立性和专款专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与学校的整体经费管理相统一的。
(二)制度创新:建立科学的预算决算制度 具体如下:
(1)预算的规范化和科学化。预算的不规范是给科研经费带来许多财务问题的重要原因,一些高校和项目负责人为追求较高的科研经费,常常虚报科研费用,虚开名目,重复购买物品,甚至人为地更改国家规定的与高校分摊成本的比例,这在上报的预算上,必然高于实际科研所需,即给项目资金提供者增加了经济负担,也滋生了自身的腐败。项目进行过程的预算也因项目负责人自身财务知识的不足和研究过程中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原因,预算往往不够科学和规范,多由项目负责人凭感觉编制,缺少必要的论证和预测。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多沦为形式,科研经费的使用很少能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因此,项目的经费预算必须结合高校财务部门制定专业的、规范的、科学的预算,项目人员要与财务人员充分沟通,使财务人员能深入了解项目的各项成本,使财务人员能更加科学规范地设置会计科目,据实列支。并详细了解项目进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可能带来的成本的增加,提前做出预判,并在预算中有所体现。高校财务部门参与编制项目成本预算,极大地保证了预算的专业化,使科研经费的成本预算更加的完整、真实,全面。特别是项目研究使用高校现有器材、耗材和水电时,更能保证成本的比例分配更加合理和客观,有力地避免了很多项目白白使用学校的公用实施,而将预算中的这部分资金个人挥霍,或者干脆不设置这部分预算的不合理现象。这既保证了科研项目按计划有秩序进行,又有利于科研项目进行中各方面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增强了科研经费财务预算的约束力。
(2)决算的精细化和经费结余的规范处理。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科研经费的结题决算是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的综合性信息资料,是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和经费提供者对项目执行情况作出评价的有效凭证,精细化的决算,这不仅是对项目管理部门和经费提供者的负责,更是对项目执行人员的负责。高校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对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精细化的决算,首先要收集各项原始的会计凭证,并将各项开支按照预算科目进行分类汇总,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考核各项开支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并严格执行各项目的预算比例。其次,对于超出预算限额的开支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给出合理的解释和依据。精细严格的决算是对项目执行人员的一种正确的诱导,更是对那些一直不坚定,容易掉进金钱陷阱的项目人员的一种威慑。同时,也是对项目效益情况评价的重要指标,将为项目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提供重要的考评依据。对结题后的经费结余要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科学处理,一般情况下,经费结余会自动转变为项目发展资金继续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但具体的使用缺少方向和数量的限制,高校财务部门必须制定严格的制度规定项目的使用范围和比例,尽量鼓励资金用在器材的采购及与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上,严格控制学校管理费抽取的比例和项目人员经费的占用比例,防止经费结余被人为地挥霍和浪费。
(三)执行创新:财务部门监管使用全程 执行力疲软已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不善的重要因素,无论管理制度制定得如何好,执行乏力都是枉然,无论预算编制得多么精确,实际操作不与其同步,都会使预算变成一纸空文。所以,加强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至关重要。
(1)由专人负责。科研经费是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对其具有自主支配权,高校财务人员不能将其纳入高校教育经费等进行监督管理,这导致高校财务人员不能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以便及时发现问题,使科研经费使用效果最大化。高校财务人员只能在项目结题时进行经费的结算,即使发现问题也为时已晚。因此,建议高校财务部门向科研项目派驻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监管每一笔费用的支出,以预算为依据,严格把关,控制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数量,促进项目负责人依据预算使用科研经费的执行力。
(2)搭建信息化平台。财务信息化是高校财务管理的现代化要求,高校常规经费管理必须通过信息化平台展示出来,做到每笔开支的透明化、公开化。科研经费由于经费来源的多样化,科研项目的多变化,使其经费管理的信息化步伐相对落后,透明度不够,这也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想提高项目经费的执行力,真正监督项目运行的全程,使其在阳光下进行,必须尽快建立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依照项目的特点,将项目预算、项目支出和项目决算的全程在一套软件平台上显示出来,既供高校财务人员及时监管,又供高校管理人员、项目参与人员及时监督。只要打开软件,科研经费的每一笔开支一目了然,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对科研经费的结果监管向过程监管的转变,由秋后算账的被动控制变为日日清算的过程控制,极大地保障了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
四、结论
科研活动对高校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一些研究型的大学,更是成为高校活动的主体。而来自各个渠道的科研经费对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没有这些经费作为坚强的经济后盾,很多科研项目难以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果。所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着科研项目能否正常进行和进行的效果。而加强高校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监管无疑是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果的最有效途径。首先,财务部门的财务专业能力,能使科研经费的使用更加规范和科学,能最大限度地做到经费使用效果的最大化。其次,财务部门的参与,有利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人员从纷繁芜杂的财务问题中解放出来,专心从事项目研究,有利于科研的健康发展和高效进行。第三,财务部门参与科研经费管理有利于防止腐败滋生,避免经费的流失和挪用,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总之,财务监管参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对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各高校必须将科研经费纳入高校经费管理的轨道上来,使科研经费的使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
参考文献:
[1]李小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农村财务》2010年第8期。
[2]朱宇坤:《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价值工程》2011年第30期。
[3]孙思惟、林琴珍:《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探析》,《商业会计》2012年第3期。
[4]刘美、罗旭东、马榴强:《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现代服务》2013年第7期。
[5]谭红梅、张经鹏:《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初探》,《审计观察》2009年第1期。
[6]毛素萍:《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研究》,《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
一、什么是风险导向审计
风险导向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以风险分析评估为导向,根据量化的风险水平确定审计项目次序、审计范围重点,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的审计活动。
风险导向审计最早在2001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被明确定义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审计计划”;英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紧随其后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立场报告,风险导向审计的模式就此初步形成;2004年美国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把风险管理从理论延伸到实践,风险导向审计成为主流发展趋势;200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将风险导向审计的观点、方法和流程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和梳理。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也全面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准则中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舞弊风险,以适当方式提供咨询服务,改善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不同于合规性审计、流程基础审计或控制导向审计等传统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审计首先要创建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准确识别和判断风险,根据风险类别与大小确定将谁作为审计对象、如何配置审计资源、审计的重点和范围、审计报告侧重反映哪些内容。通过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遵循性进行分析验证,检查评价内控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达到完善单位管理的目标。另外,相比传统审计方式,风险导向审计的接受度更高,风险导向审计是站在被审计单位的角度,将为被审计单位查缺补漏、堵塞漏洞作为出发点,分析现用制度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更易被采纳,能够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基于风险导向审计的上述优势,本文探讨如何将其应用到资金量日趋庞大的科研领域。
二、识别和评估科研经费使用风险
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就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存在重大经费使用风险的经济事项上。因此,在对某个科研项目实施审计之初,先要明确被审计科研项目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的经济事项,如“三公经费”使用、合同签订、政府采购程序等,然后选取某月份为样本库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针对各类经济事项分别建立相对应的科研经费使用风险评估矩阵。风险评估矩阵为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提供了最基础的方法,使审计人员能够统筹考虑被审计单位在使用科研经费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如下所示:
矩阵横轴为样本月审计发现的该类经济事项违规资金金额,矩阵纵轴为样本月审计发现的该类经济事项违规资金占该项支出的比例,根据违规资金的金额和比例确定该类经济事项的风险等级。矩阵将经费使用风险分为5个等级,违规资金大于5万元且占比大于5%的经济事项风险为5级,5级为最高风险,4级次之,以此类推,风险等级越高,产生不良影响的程度越严重。
同时,历次审计报告也是了解高风险点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审计进点时,应参考包括审计署、上级主管单位、社会审计机构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该科研项目的历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来源,从中可以获取科研项目风险最有可能出现在哪类经济事项当中,特别是那些屡查屡犯且不愿意接受整改的审计问题,有助于审计人员对项目组的风险防控意识和措施形成初步判断。根据风险评估矩阵评估结果,结合历次项目相关审计报告,可以对各类经济事项发生违规资金的风险做一排序。
三、实施风险导向的科研经费审计
在确定了各类经济事项风险排序后,需要根据风险的类别和等级,有针对性地修正调整、实施科研经费审计计划。首先,优化配置审计资源。每个审计人员受从业年限及从业经验类别影响,擅长的审计领域各不相同,当现有审计人员的职业能力不足以应对当前的审计项目,如,该科研项目存在大量大额进口设备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存在极大违规风险,而审计组中又没有精通政府采购政策的成员时,就要适时补充调整审计组成员。其次,根据违规风险排序情况,确定审计的重点和范围。在经过初步的经费使用风险评估后,审计组应对被审计的科研项目有个初步的判断,对重点应关注的经济事项有详细的了解,接下来就是要利用风险评估结果,对各类经济事项采取有区别的审计方法。具体来说主要有:谈话,与被审计项目组负责人、业务主要经办人、技术骨干等进行沟通,有针对性地了解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运行,项目资金高风险点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等;穿行测试,在被审计项目中对某类经济业务事项样本处理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增加对项目流程运作的了解,并获取有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直接证据;符合性测试,对科研项目某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经办过程是否符合既定程序规定进行评估;善用审计软件,通过数据库和编程手段寻找经费使用高风险点,提高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最后,形成风险导向的科研经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项目最重要的部分,一份好的审计报告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重点突出,能按照风险等级水映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拨杂去冗,能恰当反映科研项目管理环节中的过度控制和无效控制;三是切实可行,要提出科研经费使用风险控制的有操作性的建议和明确的整改措施。同时,审计报告还要符合时效性、准确性、简洁性等特征,能给审计报告的使用人提供有意义的借鉴。
四、科研经费风险导向审计的主要制约因素
现阶段,风险导向审计在科研领域中的应用与理论发展水平尚存在较大差距,审计人员很难做到有效控制风险。现用审计模式和审计观念仍然相对滞后,科研领域的审计工作采用最多的是账项基础审计模式或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审计人员在审计科研经费时往往并不重视风险的识别、评估,仅仅凭主观判断推测出的风险水平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源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对风险管理的一再重申和强调,大多数审计人员已经意识到风险导向审计的重要性,但是相应的职业素质与业务能力难以匹配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所谓的风险导向审计在审计实践操作中基本上是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科研业务本身性质较为复杂。科研项目的种类多、差异化很大,经费使用的相关制度很多都是由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各相关部委制定,制度本身存在的固有风险很难有便捷通畅的渠道进行控制和管理;科研单位及科研项目的管理体制也决定了审计工作需要的基础数据及信息有时无法充分获取,另外,部分科研项目涉及的业务内容属于高精尖技术,会产生很多专业的经济业务往来及经费收支,审计人员作为“门外汉”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对项目的风险评估有一定的难度。
五、科研经费风险导向审计的发展对策
从现行情况看,要在科研经费审计中运用好风险导向思维,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方面,要积极推进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及模式的实务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对审计人员的知识储备、专业判断、方法优化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素质的综合人才匮乏是制约风险导向审计在科研领域广泛开展的最主要瓶颈。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应重视对审计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多元化发展,加快对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的提升,与时俱进构建精通多领域业务的复合型审计梯队,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在对科研经费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组长要发挥好指向标作用,不断强调和引入风险导向思路,真正将审计前沿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去,更好地使科研项目完成目标,使科研经费财尽其用。
另一方面,着力完善科研项目组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组管理机制能够使风险导向审计的作用最大化,为风险导向审计在科研领域的应用提供有力保证。项目组应着力设计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和有效制衡,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明确项目责任人的责权利,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有效运行,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参考文献:
1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需求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高校科研管理的深化,各高校科研事业蓬勃发展,各类科研经费的绝对数量迅速增加,以往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科研管理发展的需要,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不高。随着各高校信息化技术和水平的普遍提高,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来实现科研经费管理并梳理经费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已是势在必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及需求如下:
1.1科研管理工作强度大、管理复杂度高
随着各高校科研经费的不断增加,原有的手工加excel管理科研经费的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一方面,科研项目数量和项目金额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国家对各类财务制度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样就使得科研管理工作的强度非常大,不仅无法实时取得必要的管理数据,也经常为了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而付出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
1.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有待理顺,科研经费管理中各类用户分工不够明确
在各高校中科研经费开支审批由各项目组负责,科研主管部门只偏重于组织和争取项目或提取管理费,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收益关注不够;财务部门只负责执行,对科研经费的筹集、投入和使用过程缺乏全程的管理和监督。另外,科研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缺乏数据共享的平台与基础,这些管理制度没有理顺,各类用户之间的分工不明确,使得科研资金缺乏学校的有力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1.3科研经费拨款流程管理不规范,科研主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在原来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下,部分科研经费可以通过财务部门直接入账,部分经费通过科研主管部门进行划拨,两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手段,且无法实现共享,这就导致科研经费的管理比较松散,科研主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实际情况缺乏全面的了解,在每年进行科研经费统计的时候,科研主管部门与财务部门对实际到款的统计额存在差异,对外公布时会给领导或其他使用者带来困惑。
1.4 科研经费下拨的流程复杂,从到款到入账时间间隔长
在以往的科研经费下拨流程中,需要教师在科研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来回盖章,同时在项目经费的确认过程中教师与科研主管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并且流程较为复杂,导致科研经费从学校账户下拨到教师项目账户的时间间隔长,教师对此多有抱怨。
为了满足科研经费管理的需要,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的效率和科研服务的水平,本文提出了一个适合各高校管理现状的科研经费管理流程。
2科研经费管理中的3种流程
为了实现校内所有科研经费的网上划拨和管理,实现科研经费的校内闭合管理,本文提出了适合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的3种经费管理流程,其总体经费认领及拨款流程如图1所示。
2.1流程一:教师网上认领汇款,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后财务部门入账
对于某些项目经费,教师与合作单位的关系密切,往往可以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自己项目经费的到款情况,我们针对此情况,提出了教师直接在网上进行汇款认领的流程,教师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自己的到款并且与自己的项目进行匹配,后续工作将由科研主管部门与财务部门在网上快速协作完成,不仅不需要教师反复跑路,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同时还加快了科研经费下拨的速度。
此类经费管理的工作流程如表1所示。
2.2 流程二:教师网上认领并填写分拨信息,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后财务部门入账
对于打包和需要分拨的经费,教师以往都是通过提交纸质的《科研经费分拨单》或其他单据来实现经费的划拨,而在新流程中,教师可以在网上做汇款的认领及分拨单的填写,该数据填写后,可以作为后续科研经费分拨的重要依据,减少了教师填写纸质《科研经费分拨单》的环节,并且规范了科研经费分拨的管理制度。
此类经费管理的工作流程如表2所示。
2.3 流程三:教师网上打印入账单,院系审核后财务部门入账
对于横向的经费,我们还设计了一种快捷的入账流程,教师可以从网上直接打印入账单,由院系签字盖章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入账,这种流程适用于那些希望科研经费能快速入账的项目及教师。
此类经费管理的工作流程如表3所示。
3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在清华大学的实践及其使用效果
上述科研经费管理流程从2008年5月开始在清华大学正式启用,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分步实施,该流程的使用已经逐步步入正轨并对清华大学的科研经费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其主要使用效果如下:
3.1 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管理,有效减轻了科研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项目管理是科研经费管理的基础,通过建设和实现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对科研项目的信息化管理,统一并简化了科研院各个不同管理部门之间对项目管理的管理方式,有效地减轻了科研人员的工作量,使其有更多的时间关注于科研项目的获取、中期检查、结题、经费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3.2 梳理财务流程,明确在科研经费管理各个环节中各部门的职责
通过对科研经费管理流程的梳理,明确了合同、预算管理中各个环节各部门的职责,其中科研院负责合同的签订、项目建立、中期检查、结题、经费的划拨、预算的申报与审核,财务处负责经费的入账、开具票据、预算的控制与审计等工作。
3.3 规范科研经费拨款流程,实现科研主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新的科研经费拨款流程涵盖了所有的科研项目,并且在3种流程中都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科研主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对于每一条科研经费入账信息,都会通过该科研项目的编号进行关联,实现了财务数据与科研项目数据的整合。
3.4 以用户为中心,简化科研经费下拨流程,缩短从到款到入账时间间隔
在上述3种科研经费拨款流程中,教师可以直接在网上认款、填写分拨信息,不用填写复杂单据、来回盖章跑路,节省了大量的宝贵时间,同时教师可以方便地使用各种流程实现经费的入账。实践证明,新的科研经费拨款流程不仅节约了教师的大量时间,对于需要分拨的科研经费,将到款到入账之间的时间间隔从两周缩短到两天;对于横向的项目可以实现隔天入账甚至是当天入账,大大缩短其时间间隔,教师反映良好。
3.5科研主管部门可以实时掌握科研经费到款情况,实现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实现了科研主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财务部门可以实时看到科研项目的详细信息,科研主管部门可以实时查看科研经费的到款情况,解决了以往科研主管部门对科研经费到款数据掌握不准确、不实时等问题,有利于科研主管部门实现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1]侯胜华.新形势下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7(12):54-56.
[2]李彤.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分析[j].计算机世界,2007(14).
[3]陈维忠.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商业经济,2005(3):114-115.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效率是科技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借鉴西方典型发达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经验,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同时也能够为我国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我国财政性科研经费投入保持稳定、快速地增长。据统计,全国科研经费投入已从2000年的895.66亿元增长至2010年的7062亿元,2011年的8687.01亿元,2012年的10240亿元,首次突破一万亿元;科研经费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1%增长至2010年的1.75%,超过1.6%的世界平均水平。
随着中央财政性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为规范科研经费使用、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效率,我国先后出台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尽管如此,我国在科研经费管理中仍存在问题,主要包括:
科研经费分配环节效率低下。一是科研项目立项的行政化导向明显。当前来自政府机关部门的科研经费,其获得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颁布的申请指南,而编写指南的专家通常会听从官员意见,使得“专家意见”成为“长官意识”的体现。科研立项没有反映真正的科研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科研课题经费分配不够公平、公正、公开。二是科研项目多头部署现象突出。目前除中央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外,许多地方政府也设立了各自的科技计划。这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和衔接,导致同一个研究团队、拿着处于同一研发阶段的同一研究项目同时获取多项经费支持,科研经费使用交叉重复问题严重。三是科研项目申请竞争过度。目前我国科研项目资助机制单一、稳定支持不足,导致科研人员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申报课题、参加答辩、接受考核。
科研经费使用环节效益不高。一方面是仪器设备过度购置问题突出。我国科研经费使用存在“见物不见人”的现象,项目申请人在申请和使用中科技资金时倾向于提高设备费的预算比例,项目结题突击购买仪器的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是课题经费管理缺乏弹性。科研活动具备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经费使用往往需要根据研究推进的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但目前经费预算编制和审核要求过严过细,课题经费间接成本补偿机制不健全,没有体现承担单位的管理成本和设备占用费用等。
人员性经费设置违背科研规律。一是劳务费比例限制过度。目前科研经费中允许用于人员费的支出比例较低,“重物轻人”的现象突出。课题经费申报和评审中存在劳务费比例限制,不能体现科研工作者的劳动付出。二是人员费用相关规定与科研工作需求脱节。现行体制我国规定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人员经费不得列入项目科研经费中,而只能列支研究生、临时人员工资以及专家咨询费。这一规定难以全面真实地体现科技人员的智力投入。虚开各种各样的发票报销,用于弥补人员费和劳务费,导致科研经费管理乱象丛生。
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体制方面的原因。首先,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呈现“九龙治水”的格局,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乏力。我国现行科技管理体制分为中央与地方,中央又分民口与军口。但这些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并不清晰明确、部门工作目标并不统一,导致科技工作多头管理,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和战略协同。受这一科技管理体制的影响,科研课题经费也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其次,科技经费管理模式存在“一刀切”的倾向,科研工作自受到制约。科研工作具有不确定性,导致科研经费管理与一般经费管理具有较大差异。最后,学术咨询与行政决策存在“两张皮”的问题,科研经费分配出现偏差。学术咨询与行政决策的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方面存在行政权力干预学术咨询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存在政府部门过度依赖专家咨询而规避决策职责的问题。课题立项信息缺乏公开,不够透明。信息共享和机制不够健全。
制度方面的原因。一是评价与考核制度不完善。很多单位把承担科研课题数量和经费与职称晋升、个人待遇等直接挂钩,科研人员在这种导向下倾向于将同一研究内容重复申请和立项,导致科研人员拼命争取科研经费,无法全力投入科研工作。二是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许多单位为弥补激励政策的缺失,自行出台了许多激励政策,导致科研经费滥用。三是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一方面对分配课题经费的部门缺乏问责;另一方面,对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缺乏问责;同时,验收、审计和评估过程没有发挥独立第三方的作用。
执行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政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以课题经费中的劳务费问题为例,现行中央级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制度,只有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对此无比例限制。政策执行不到位,超越国家规定设定比例限制。二是科研经费管理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科研单位和经费使用人员对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存在理解不到位,资金支配随意性较大。三是对课题经费的使用缺乏有效监管。许多课题承担单位也没有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科研、财务部门没有真正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
文化方面的原因。一是科研动机的异化。有的科研人员过分强调科研工作职业化而缺乏追求真理、探求未知的科学精神;甚至有人异化为“科研包工头”和“空中飞人”而脱离科研实践。二是科研诚信的缺失。某些研究人员为求成果不讲科研诚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是不择手段与同行进行恶性竞争而丧失基本的学术道德。
西方典型发达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特点
从体制层面来讲,国外科技经费管理体制大致划分为两种:一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分散型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包括:一是没有设立科技主管部门,国家科技管理事务由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职责和所辖领域分别完成,但国家从最高层设立了统筹协调机构,负责科技政策、科技规划的制定等,以统筹协调国家的科技资源;二是财政科技预算分散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来执行;三是科技计划由不同的部门分别制定,重要的跨部门科技计划由科技统筹协调部门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协调管理,而计划的执行则由不同的科技部门分别进行。另一种则是被英、法、德、日、韩等国家广泛采用的集中型管理模式。分散型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包括:一是设有科技主管部门配合科技统筹协调部门进行国家科技战略、政策的制定,明确国家财政科技资源的重点分配方向;二是大部分科技计划由科技主管部门制定执行或协调执行。
无论是分散型管理模式,还是集中型管理模式,国外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都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在体制建设上重视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的有机融合。一方面,重视科研经费管理的顶层设计。由于科技工作涉及领域往往超越一个部门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因此不论是采取分散型管理模式还是集中型管理模式的国家,在国家决策层面都有一个高于部门之上的科技政策资源配置的统筹协调机构。如美国有白宫下属的科技政策办公室,日本有由首相任会长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韩国有由总统任主席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英国有向英国首相提供科学、工程和技术咨询的科学技术委员会,法国有隶属于总理府的法国科学和技术高等理事会。这些议事机构在科技工作顶层规划和统筹协调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层面有效地实现了科技工作的统一管理。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科技经费配置中的作用。在德国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中,政府主要负责提出研究框架、组织专家委员会研究评审和组织项目单位进行申报,而项目申报方案的筹划、审查、评估等工作则交由中介咨询机构和专业评估机构承担,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作用。美国的一些联邦科研机构通过GOCO的方式委托市场化主体来运营和管理,也是在科研经费配置中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尝试。
在制度安排上给予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充分的自。以德国为例,根据德国联邦议院通过的《科学自由法》,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亥姆霍兹国家中心联合会等9个受国家资助的非高校科研机构,在财务、人事决策、投资、建设施工4个方面可享有更多的自和灵活度,减少官僚制度的目的。 美国联邦科研机构则通过以理事会或委员会为核心的自我管理体制,保证了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自。联邦科研机构一般是理事会或委员会进行决策。
在监管过程上施行科研经费申请和使用的全程监督。首先,重视科研经费申请的预算管理。美国的绩效预算编制包括绩、效、预算三要素。预算要与业绩挂钩,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提出支出要求时,必须制定5年战略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出一套能反映部门业绩的绩效指标,并定期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年度绩效规划以及年度绩效成果报告等三种报告。
其次,细化科研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管。国外科研经费的内部监管措施一般包括主任责任制、定期报告制、同行评议制、合同审查制等。美国对科技经费采取的监督方式包括听证制度、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审计、调查、绩效影响评估等;监管范围覆盖前端的预算分配、中期的使用管理,以及后期的审计评估等。
最后,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信息披露。德国科研机构的财务部门要定期编制通行的财务报表、披露相关会计信息,以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评价。在美国,相关科研部门的OIG在每一财年都要向国会和公众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的红皮书和橙皮书,某些科研机构还出台了吹口哨制度,公布了热线电话。
在管理模式上针对稳定性支持与竞争性支持采取差异化的管理。一是保证稳定性支持的比重。当前,美日两国政府的研发预算分配方式均以稳定性资助为主。美国的稳定性资助主要拨付给了政府研究机构、大学、大公司(大多与国防相关)等,也有一部分(2003年为35%)是通过计划或基金的方式(竞争性方式)拨付给了竞争获胜机构。二是稳定性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以韩国为例,1996年韩国开始推行研究机构的改革,政府对政府研究机构的资助方式从“一次性拨款制度”转向“基于项目的管理制度”的新制度,以提高政府研究机构的效率,确保了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文化建设上充分发挥科学家共同体的道德约束作用。西方发达国家在历时数百年的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科学家所共同接受的学术和道德规范。科研人员一旦违反这一道德规范,将受到科学家共同体相应的处罚,严重的可能被清除出科学界,甚至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科学家共同体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发挥了重要的道德和制度约束作用。
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完善和加强国家层面的科技决策机制。一是加强国务院对全国科技工作的领导。对于先导专项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项等,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报请国务院决策。二是适当充实国家科教领导小组的组成范围。使其不只局限于科技口和教育口的相关部门,也要吸纳更多有科技管理职能的行业部门和产业部门参加。
建立健全科技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一是实现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建立科研项目机制,实现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避免科研项目安排上的交叉重复。建立部(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沟通。建立全国统一的科研项目数据库,避免重复立项等现象。二是实现中央与地方科技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构建中央、地方信息沟通平台,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调,发挥地方资源优势,联合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
完善制度设计,明确科研经费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一是对于成本补偿类的科研项目,一般资助金额较大、项目总体数量较少,可以通过设置NIH项目官员类似的临时职位,由其与承担单位、科研人员一起全程参与科研项目的管理,核实科研项目的成本,并给予相应补偿;二是对于定额补助类项目,由于其资助方式本身没有成本核算的概念,因此科研将具体管理权下放到承担单位。宏观科技管理部门对科研机构等承担单位的管理则要做到“抓结果、放过程”,避免陷入到具体科研事务的管理的中去。
完善课题经费分配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推动科研课题自身的组织管理改革。推动建立需求导向的应用型课题立项模式;探索实施“管评分离”制度,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避免出现集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于一身的现象。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和问责制度。建立独立评价机制,对科研项目经费等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行分类评价机制,对基础研究项目,应以其学术价值为评价标准,对应用型科研项目,应以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作为评价标准。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性经费相互协调的机制。改进竞争性经费的支持方式,加强对优势学科、优秀团队、重点领域的持续稳定性支持。四是适当提高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组经费使用自。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简化预算调整程序。五是完善多层次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过程监管;课题承担单位应切实担负起管理主体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实施公告、公示制度。
推进科研机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收入分配管理机制,实行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薪酬制度。我国应尽快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薪酬制度,避免当前收入分配秩序混乱、标准不一的局面。二是建立健全间接成本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间接费用补偿机制的适用范围,在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研究建立间接费用补偿机制。三是完善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补偿机制。进一步明确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的正确执行。同时根据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工作量,合理补偿其劳务费用。
科技经费的监管日渐重要,主要决定于:一方面,我国科技投入长期不足;另一方面,我国有限的科研经费经常“跑冒滴漏”,利用率低下,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我国正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投入强度要快速提升(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由2006年的1.41%提升到2020年的2.5%)。而科技经费监管并非易事,监管若不利,科技经费则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监管不当,会影响整个科技创新活动;监管过度,会降低科技创新活动效率;监管不足,会让一些“不法者”钻空子。
一、科技经费监管现存的问题
(一)宏观监管不够
目前,科技经费监管缺乏对科技工作的有效性评价和评估。一方面科技工作在大经济和大民生中到底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国家财政科技投入的总体效果如何,国家科技计划的总体执行效果有何重大变化,缺乏有效的评价,另一方面对于科技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也不完善,因而对经费使用的效率与问题就不很清楚。这也是财经部门和科技部门争议的焦点。如有关科技进步贡献率到底是多大,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再如863计划到底起了怎样的作用,是达到了预期目标还是超出了预期目标,可供量化的总体分析是匮乏的。
(二)对科技事权监管不够
科技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可以看财务制度,但看其是否合理就需要看科技事权的正确与否。目前的科技经费监管制度,过于偏重财务检查,而轻于对科技事权真实的认定和检查。
(三)全过程监管不够
全过程监管不够以致多数问题未能做到防微杜渐。科技工作本身就比其他事项复杂,如果不从源头把握和控制,就可能延迟问题爆发的时间并可能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
(四)服务意识不够
科技经费监管的一层重要含义就是服务,包括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普及,政策适用性的优化和相应的政策辅导等。科技工作特别是科技项目的承担者都是科学家、工程师,他们的专长在科研,对复杂的经费预算和使用并不专业,经常会出现一些初级错误。
(五)经费管理的公开性不够
目前,我国科技经费管理的公示制度还没有普遍建立和健全,往往造成了科研项目申请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常出现谁往机关跑的多,谁获得的信息多,谁就容易得到科研项目,也容易得到科研经费的支持;同时,也使经费分配过程和经费分布状况透明度不够,增加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六)经费管理部门角色不明
有经费管理权的政府部门既管经费,又管项目;既是出资人,又是“经营者”。这就容易造成决策不当、资源浪费乃至腐败滋生。如各政府部门科研项目立项存在一定盲目性和低水平重复;多个部门多渠道、多头分配有限科技经费,科技经费难以集中;评价体系不科学,用过于定量化的评价体系来衡量考核不确定的科研活动,导致研究人员规避创新度高、风险大的项目;科技经费配置中缺少竞争机制,大量科技经费用于追逐少数知名或著名专家,以追求政绩,而从年龄上来说应该最有创造力的青年学者却无人雪中送炭。
二、科技经费监管流程设计
(一)直接监管
1、工作流程(见图1)。直接监管模式是指科研项目出资单位通过组建项目经费部门来直接监管项目经费。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出资单位项目经费监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组织部门协作,共同对项目组的经费到位和使用、经费节余进行监管,以减少出资单位项目经费监管部门一定的工作量。在这种模式中,整个监管必须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为了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外部审计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
2、优势。由于项目出资单位直接监管项目经费,除监管的效果比较好之外,有利于项目出资单位调整项目经费,提高项目经费的利用率。
3、缺陷。这种监管模式的主要缺陷如下:一是项目出资单位经费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太大;二是监管环节较少,容易产生腐败。
4、适用科研项目。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地方性政府基金课题(市、县级为主);除科技部门、教育部门之外的其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委托课题;企业委托课题。
(二)分级监管
1、工作流程(见图2)。分级监管模式是指整个项目经费监管按项目出资单位承担单位负责人科研组织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顺序逐级监管。整个监管过程必须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而外部审计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其中,承担单位负责人科研组织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这部分工作流程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的审核和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
2、优势。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工作流程内的单位、部门权责明确,对各“级组”的问责也方便明了,有利于经费监管和寻找使用经费存在的问题。
3、缺陷。这种模式的缺陷如下:一是项目出资单位的工作任务繁重;二是适用这种模式的科研项目负责人大多数是承担单位的负责人或其单位部门负责人,可能会弱化本单位科研组织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作用。
4、适用科研项目。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星火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等。
(三)集中监管
1、工作流程(见图3)。这种模式强调科技经费监管的专业性和集中化: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市县两级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也挂靠在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将整条工作流水线:财务验收经费使用情况调查专项审计经费使用绩效评估专题报告公示受理举报,都交给专业科技评估机构去完成。
2、优势。这种模式的优势如下:一是科技经费监管权集中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减少了人力、物力、财力,节约了资源,提高了效率;二是在该模式中科技经费监管工作的完成者是专业科技评估机构,提高了监管的专业性,保障了监管的质量;三是专题报告公示环节彰显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劣势。一方面,必须要尽快解决成立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提高专业科技评估机构业务水平等相关问题。另一方面,因监管权统一集中,必须要防止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独断、专行和腐败。
4、适用科研项目。这种主要适用于: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星火计划项目、火炬计划项目、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等。
三、完善科技经费的控制机制
(一)预算机制
1、调整预算科目。在我国现行的科技预算管理体系中,既存在着没有R&D分类预算科目的问题,又存在着多头管理、职能重复导致的预算科目重复、交叉和漏失问题。因此,我国需要从调整科技预算科目入手,理顺各部门在科技发展中的关系,并通过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对科技预算的管理。
2、创新预算编制方法。科技活动(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具有创造性和不确定性,由此决定其工作量和所消耗的费用也具有不确定性特点,不能完全给予预见。因此,很难在事前对科技项目的经费进行非常准确或十分完全的估算或预算。由于科技活动的不确定性,对一个具体项目而言,所需费用将在一定范围内波动,即科技项目预算经费不是一个具体数值,应是一个数值区间。显然,目前科技经费预算普遍采用的固定预算编制方法不符合科研经费运动的规律,应采取在一定区间值范围内的弹性预算编制法。
(二)监管机制
1、建立科研项目预算评审评估制度。从源头上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编制包括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来源预算除申请财政经费外,有自筹资金来源的,要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支出预算要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对项目预算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估,评审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预算执行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2、建立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管机制。严格规定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重点规范人员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设备费支出的管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调整预算和挤占挪用科研项目经费。逐步推行科研项目经费报账制度,研究人员不直接经手现金。重大科技项目经费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
3、健全科技经费监督体系。建立包括审计、财政、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财政科技项目经费监督体系,实行科研项目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制度,财务验收结论作为申报新项目的重要依据。
4、引入绩效评估机制。在国际上,发达国家在政府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引入了评估机制,不仅重视立项前的预算评估,还重视立项后的绩效评估。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定期的经费使用评估与反馈调整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经费监控,并通过建立健全项目成果评审制度,完善成果管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的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产出和效益,促进科研经费增长,提升科研水平。绩效评估机制要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原则。
5、建立专门监管机构。建议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尽快成立筹建科技经费监管中心,其主要职能有:从财务方面、科技经费效益方面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管;制定科技计划管理与健全监督机制相关的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管理主体在计划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的职责和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问责问效与层级管理机制;构筑全过程监管的科技计划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建立科技计划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任务合同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科研项目支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独立的评估制度,在科技计划及项目管理中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的制度,逐步建立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和评价制度。
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工程稳步推进,科技经费投入强度日趋增大,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对科技经费监管和控制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也在加大。科技经费监管是系统工程,难以一劳永逸,对一个项目、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地区来说,一两种监管模式的应用较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应在具体实际监管工作中多种模式并用,多管齐下。
参考文献:
1、房汉廷.科技经费监管的思考和建议[J].中国科技财富,2009(9).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我院前身是1936年成立的江苏省立医政学院附设诊疗所,目前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担负着医疗、教学和科研三项中心任务。
随着我国医学水平的不断发展,国家、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科研领域的重视,科研经费呈现大幅度的增长趋势,科研经费来源途径呈现出多元化格局。科研经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院科研课题的完成质量和科研能力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医疗人员申报课题的积极性以及医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工作。[1]为了使科研经费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和规范管理,医院制定了一系列科研管理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并自行研发了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使科研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现就本院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实践做一点分析研究。
一、科研经费基本情况
2008-2012年我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971项,科研项目和学科人才建设经费从3515万元增长到1.76亿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从686万元增长到4432.5万元,5年来,科研项目数量和项目经费都呈现了比较明显的上升趋势。
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情况
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实行科技处和财务处的双重管理,体现在科研经费申请预算、项目经费使用和结题经费决算等各个环节。在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账”原则下,利用科研管理系统完成从科研项目的申请到科研经费的入账、支出、结余情况的信息管理。
科研项目经费拨付到财务处后,科技处根据拨款通知对科研管理系统中相应的课题进行立项入账,并将入账经费明细通知单提交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入账单对各个项目分别进行单独建账管理。科研人员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写报销单,并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具有唯一流水号的报销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附报销凭证递交科技处,科技处管理人员依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报销单中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经科技处长、分管院长审批签字,由科技处统一移交财务处,财务处负责对科研经费报销单进行二次审核签字,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给予审核确认,系统自动发送短信至报销单申请人手机,申请人凭工作证和相关短信至财务处进行相关财务报销手续的办理。
对实验用试剂的购买和报销,规定除购买试剂发票外还需提供盖有试剂公司公章的试剂出货单,并有具体的验收人签字,此外在试剂报销单上还需填写具体的试剂公司名称、发票号等信息。
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设立开支上限和开支标准,如会议费的报销需提供具体的会议通知,会议时间、地点以外产生的费用均不予以报销。劳务费的领款单需注明发放事由、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除领受人签字外还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实行银行卡打卡机制等。
在研的科研项目,除已经列入项目合同的设备购置预算计划,一般不予购置。列入项目合同的仪器设备,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设备购置申请表,经科技处和分管院长审批后,设备处按照政府及医院规定的采购办法统一采购,作为医院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为提高设备利用效率,节约科研经费,医院公共实验中心及各科实验室均对外开放。
依据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办法,利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明细情况、经费结余情况的实时查询功能以及科技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加强了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力度,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了科研项目管理的质量。
三、存在问题
1.经费预算细化难度高,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脱节
科研项目特别是国家及部省级重点项目,在项目申请立项时都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包括经费的使用方向、开支范围、开支比例等。但在实际操作中财务部门并不参与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编制,不熟悉相关财务制度的科研人员,编制预算时往往侧重于技术层面,使项目经费预算不够细化、准确、全面;同时编制预算与项目批准、实施一般相隔两年时间,[2]由于物价变动、医学科学研究中不可预见的风险等不确定因素如技术路线的改变,使实际支出与预算产生不一致。另一方面由于科研项目主要由项目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申报获得,有些项目负责人认为科研经费是通过自己的能力争取来的,不需要严格管理,因此要做到科研经费有效监管兼顾最大程度保证科研经费使用自由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难题。
2.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挂账时间长
除国家科技计划及省部级重大项目外,科研项目结题后,在项目实际财务支出中并不作结账处理,项目结余经费长期挂帐,有些科研项目结题多年,账面余额仍未结清。
3.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科目分类不全,缺少预算录入功能
目前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经费分类主要有五大类:研究经费(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装费、协作费)、国际交流合作费、劳务费、管理费、其他费用,已与科研项目预算11个支出科目不符,不利于科研项目预算经费的管理和项目结题审计。此外,科研管理系统仅对科研项目经费按研究经费60%,国际合作交流费10%,劳务费15%,其他费用10%,管理费5%,进行初步分流,虽然后期可对项目经费进行调整,但目前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同时我院在研项目众多,要对每一笔入账经费按实际预算进行后期调整工作量过大,不利于实际操作。
4.科研经费使用效率较低,缺少效益评价
多年来医院科研项目普遍存在“重项目、轻规划;重申请、轻实施;重经费预算申报、轻经费使用管理”的问题,[3]此外医学科学研究选题多偏重于基础研究,实用开发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研究较少,相对于医院每年获取的大量科研经费以及医院本身投入的大量配套科研经费,研究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不足,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更是少之又少,加上对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没有事后的效益分析评价,导致科研经费使用效率较低。
四、对策建议
1.财务人员参与预算编制,科研信息系统与财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预算编制不仅是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进行编制,还需要财务专业人员的指导,结合国家有关专项经费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共同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合理性、必要性,使预算细化到位。目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有各自的信息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报销明细和结余经费与财务部门的实际结余经费存在不一致现象,建议加强医院信息网络建设,使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2.完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结题或验收后,允许保留一定期限的结余经费,用于科研项目后续工作及新项目申报前期支出以及开展科研活动时的一些其他必要性支出,对于结题后如三年内无任何经费支出五年后仍有经费结余的账户,由科技管理部门通报财务处,统一办理财务结账手续,结余经费上缴医院用于配套科研经费或购置公共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等,避免科研经费的浪费与流失,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3.细化科研经费支出科目,增加预算录入功能。建议按科研项目预算11个支出科目(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设立经费报销支出科目,同时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预算录入功能。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申请立项时按项目合同书中经费预算明细录入系统中,入账经费自动按预算比率(按规定设置上限)分流。项目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可随时查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有效监督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4.重视医学科研成果转化,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医院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绩效考评制度,从科研项目的技术水平、科技含量、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价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设有科技奖励办法,对标志性成果、项目、论文、出版著作、专利授权、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均有相应的奖励措施。医院鼓励支持研究成果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可在临床实践应用的理论、技术、规范和药物,倡导从临床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鼓励医疗工作者积极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热情,用科研成果指导临床,服务临床。
总之,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科研经费管理直接影响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有助于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优化科研资源配置,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计划地筹集、分配、运用资金,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一般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主要是公共事业经费的管理,包括职工工资、医保、津贴及行政办公等,另一部分就是项目经费,随着国家对科技软实力的日益重视,科技投资逐年增长,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十分必要。
一、制约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水平的两个因素
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水平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管理组织结构,由于事业单位采取直线职能制约的结构,虽然有利于职能和责任的划分,也有利于工作考核,但缺乏灵活性,各部门之间缺少沟通的纽带,在适应市场变化上机动性不强。二是思想认识,由于科研项目经费的申请是由科研管理部门来负责,长期以来人们存在着一种共识,就是科研项目经费的多少都是由项目负责人争取而来的,所以对经费的支配也理应由项目负责人员进行支配,其他人只能望而却步。
二、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经费在争取、下达和执行过程中,部门间的意见存在矛盾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近年来国家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和投入数量都有了很大提升,这为进一步科研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一些科研单位将过多精力投入到对经费的索取上,在公关上的大量消费,形成了科研资源和人才的浪费。在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各个部门各自为战,无法形成统一的效益观。项目课题组只重视经费的来源,而忽略经费使用的效益性;科研管理部门只关注立项、申报,很少对费用的使用进行跟踪调查;财务部门只是进行简单的会计核算,对经费的筹集及使用情况并不了解,而且对不同项目未进行分别核算,上报经费数据真实性、可靠性不强。课题组与财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效率极其低下。
2.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监督不到位
在确定一个科研项目后就要编制预算,经费使用预算应是由申报环节向实施环节的自然延伸。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产生巨大影响,一般来讲,经费预算应与项目的实现目标相一致,应在符合一定法律、法规,不影响项目任务的前提下,最大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然而,有时候由于课题组想要得到更多的经费,只好凭空编造一些预算,而财务部门对科研项目并不了解,也无法考虑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做不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所以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形成巨大的差异,最终影响到科研项的正常进行。
3.科研项目支出混乱,财务监控一片空白
科研项目支出十分混乱,一是课题经费实施课题负责制,课题经费由课题小组支配,也就是说课题人员拿到经费后只要与项目相关的活动就可随意支出,对课题经费支出无法做到全成本核算。同时课题的一些间接费用列入事业支出中的开支,导致项目成本无法正确计量。二是经费报销违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许多经费都是由课题小组负责审批的,审批流程和发票等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财务部门的监督也无从下手。三是部分科研单位存在结题不及时或结算业务办理不及时的情况,这些都对财务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4.科研项目资金和资产浪费严重
由于近年来我国家对科研经费的投入较大,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增加,科研人员从社会上争取的资金不列入单位账户,或者将进入账户的资金又以其他名义转出。有的科研人员私自从外部承接科研项目,占用本单位的资源而资金又不转入本单位,造成了国有资源的浪费。各课题组设备均由项目经费列支,由于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造成重复采购现象,使设备资源的利用率降低。
三、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对策
1.完善项目管理模式和经费管理办法
从实践来看,传统的直线管理结构已经不适应科研环境的要求了,应采取更加先进的管理工作模式。目前,以行政职能为经线和以课题研究为纬线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主要趋势。其作用是利用行政管理线为科研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研究平台,利用科研项目线从科研项目实际需求出发,整合人力资源,开展知识创新和学术研究。强化结束职能,提高管理水平。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符合现代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需求的管理办法,各个部门都应该严格遵守,在经费使用中严格按照办法来执行,确保每一笔经费支出都是有章可循的。
2.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和监督
为了有效解决经费管理与项目之间相脱节的问题,应该在立项时加强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使经费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改变现有项目负责人一人全权支配经费的现状,在立项前与财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然后从专业角度设立项目任务和目标,制定一个合理的预算。另外,还要加强财务部门与科研小组的联系,可由财务部门安排专员进入课题小组,对涉及财务方面的工作进行跟踪处理,从而使科研人员从财务问题中彻底解脱出来,提高经费预算管理的水平。
3.强化成本意识,建立有效的成本核算机制
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的科研经费成本核算意识都比较弱,大多科研项目不重视成本要素支出,特别对一些间接费用,如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管理费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无法据实分摊,在诸多方面都存在交叉、界限不清的情况。另外,科研人员大多只重结果,不考虑成本效益。因此,应建立有效的成本核算机制,明确经费开支范围,明确开支标准与审批程序,做到经费的有效使用。
4.完善监督机制
执行监督是深化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只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使预算管理更科学化、合理化。应建立有效的经费使用情况跟踪机制,对项目经费进行事中控制和结题审计,同时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对铺张浪费或中饱私囊的行为实施问责处理。要做好经费管理,首先要将科研收入纳入统一的财务管理范围之内,规范对个协作活动,协作费用均由财务部门直接支出;其次加强资产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都比较昂贵,重复采购势必会造成大量经费的浪费,同时也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对此,应对仪器设备实施统一管理,有偿使用,专人负责,统筹调配。不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第三实施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化。积极利用网络化手段加强科研单位的经费管理,利用网络及时了解科研项目的成本费用及经费结余情况,同时加大监管力度,使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总之,随着国家对科技投入的日益加大,科研经费将会越来越多,如果不进行规范化管理,将必然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管理工作,需要科研人员予以重视,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共同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使这项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吕晓珊,杨文鹏,任晓乾.关于科研经费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2(04)
政府的财政资金的划拨通常是为了解决本区域内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各种问题。通过以各种专项资金下拨的形式给各个高校及各类科研院所将资源投入对应的学科。同时,高校为了实现自身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对各重点学科名额争取非常激烈。原本政府与高校间的不同需求正好可以达到一种双赢的状态,但是这种状态会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高校得到学科建设经费后,拿出的与专项拨款向匹配的那部分资金,可能与高校规划的发展学科建设有所违背。二是政府为解决地区发展问题,拿出的专项资金要达到的目的比较偏重于实际操作,可能与高校的学术取向有所背离。以上这种情况的出现打破了双赢,导致了政府需求与高校的发展不能和谐共进的局面。一方面,对高校而言,在学科建设中目标分散,不得不考虑政府的需求,使得学科建设偏离学术轨道;另一方面,对政府而言,下拨的学科专项资金未必能用资尽其用,解决现实问题。
(二)资金管理与资金的使用存在矛盾
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在项目实施中,涉及学院(项目组)、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学院(项目组)、项目管理部门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相对比较松散,只要与科研项目相关的资金使用都会同意。财务部门对学科建设经费的报销主要是依据相关文件对经费开支范围的审核和对报销程序合理化的审核。整个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由于牵涉到多个不同部门,部门与部门间的数据并没有得到即时传输,信息并没有做到即时共享,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比较混乱。这种离散的管理既不能达到省里对学科经费分配进一步细化的要求,也不猛满足经费使用部门及经费使用者对经费使用情况的详细掌握。
(三)资金的考核与资源浪费的问题
1.江西省重点学科的建设资金主要用途。①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行、保养、维护、更新等。②购置期刊、图书资料。③队伍培训、进修及人才引进。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及教材建设。⑤自选科研课题研究及研究成果的发表、学术交流。⑥其他相关费用。”《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费的比例:理工医农类为70%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和基础理论类50%以上。”这些明文规定没有照顾到学科间的差异性和各学科的特殊性。以人文社科类重点学科为例,对于进行各类实践、调研、学术交流等的经费需求较大,而对于购置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费的比例相对较少。但在现行的重点学科专项管理的要求下50%以上的经费支出要用于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对于以上管理规定常常出现,人文社会科学和基础理论类重点学科为了达到专项资金规定,不得不通过配置大量设备和仪器使用科研经费。
2.理工医农类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资源没有得到合理调配,有效利用的情况。学院和学校尚未做到对大型试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调配,使得上述固定资产出现大量设备空置率;报销方便以及课题间信息互通较少的情况时有发生,使某些公共实验室或仪器设备本可以放在实验平台由全校共享但往往课题间都单独申报购置,致使重复购置和不能共享现象严重,结题后设备闲置率高,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与资源共享。
二、对策建议
(一)专项的设立与申报应与政府与高校的长期发展
1.政府应当树立整体的全局观念,制定出符合地区发展与高校发展相匹配的专项规划。通过科学合理的减少重复专项的申报名目,使专项经费花在刀刃上。
2.高校也应该避免为申报专项而申报专项,而忽略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资源现状的现实情况。盲目追求数量而不注重“质量”的申报,不仅对资源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对确实符合政府要求的其他高校的在名额上的挤兑也是一种伤害。
3.充分赋予高校自由自主的资金使用权,将专项资金的监管权下放给高校,并实行有奖有罚的激励机制。在确保资金宏观管理大的方向正确的基础上,尊重各专项的特殊性,发挥专项资金的灵活性.首先,对审批中的专项资金即时关注,对未能通过审核的预算资金项目,高校应与相关部门即时联系,对不规范的部分予以调整;对已经通过的审核的预算资金项目,提早做好资金预算的计划方案。其次,对使用中的专项资金适时抽查。对不符合预算方案的开支予以削减,情节严的取消其再次申请专项的资格;对于完成的好的专项目标且资金有结余的专项,可以将结余资金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奖励给项目成员。
(二)继续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
高校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高校科学研究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依托,科研经费短缺是影响科研水平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十一五”期间,政府投入高校的科研经费从2006年的133.1亿元增长至2010年262.2亿元,呈现稳步攀升的态势,是高校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但高校科研经费在全国科研经费的份额比例基本维持在9%以下,远低于企业和研究机构(见下表)。高校要增加直接和竞争性科研项目经费的份额,硬条件靠有学科支撑的科学研究能力,软条件离不开规范高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01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大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等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高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新会计制度也即将颁布实施。高校要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调整和会计制度改革为契机,改进和完善科研经费会计核算方法,创新服务方式和健全监督职能。
1.政府主导国家科研项目改革先行,健全完善高校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与补偿机制
随着高校科研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高,科研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和组织协调难度加大,高校科研工作的组织方式发生了变化。依靠一个人、解决一个课题的“单干模式”下的项目负责人制已经不能适应科技创新和财政管理的发展和改革的新要求。高校努力推进学研产一体化进程,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培育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培养创新人才。高校教师承担的主要是基础理论研究型科研项目,限于科研成果应用转化的技术、市场等条件,科研活动在经济上不能给高校带来较大收益,反而科研条件的建设和维护、科研人员工作津贴和奖励等经费都需要占用教育经费和资源。科研工作比较活跃高校的科研条件建设和科研奖励占用教育经费和资源的规模越来越大。这种情况既降低了教育经费的直接投入,又虚化了科研活动的真实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报虚账、假账现象的发生。科研机构或企业中有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的薪酬编入了经费或成本预算,高校由财政供给的人员经费一般是按编制和标准核定,编制内专门从事科研相关工作的职员当然也有,但目前从事科研工作的主要是教师,经费预算主要保障的是教育事业支出,没有科研经费日常预算,国家科研项目经费不能列支人员工资的制度规定不合理。一些高校已经开始尝试建立专业化的科研队伍,制定专门的人事考评和薪酬待遇等制度。
此次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调整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将项目预算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初步建立了间接成本补偿机制。直接费用是按项目研究任务编列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直接费用,可视同企业成本核算的变动成本。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按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按照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核定,类似企业成本核算中的固定成本。二是相比以往核定的管理费,间接费用提取比例大幅度提高,尤其是新增绩效支出。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具体考评和发放工作由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但这个支出项目的定义比较模糊,大概是套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概念,可以理解为科研项目组中正式在职人员的薪酬性的支出。这一规定在重视和尊重教师的智力劳动,体现按劳取酬原则,开展科研成本全额核算等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存在间接费用按比例“一刀切”、人员支出分类不到位、实务指导作用弱等问题。政府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分析高校科研工作的特殊性和发展趋势,为高校打破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业务固定成本混算的局面制定准则和规范,在资源分配、条件建设和成本补偿等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配套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高校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与补偿机制相互关联。合理的补偿机制将促进成本核算制度臻于完善,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将使成本补偿依据更加充分,补偿合理可以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项目承担单位管理的主动性。高校应当借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之势,开展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完善科研经费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等基本管理制度[2],重点开展科研项目人员支出标准测算、固定资产折旧等间接成本的细化核算等项工作,建立比较可行的固定成本补偿制度,为国家科研项目进一步完善间接费用预算的编制提供实务依据,为高校争取更加合理的科研经费拨款额提供会计数据支持,探索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校内核算中心。
2.以完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会计核算为重点,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落实经费管理责任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成本核算和科研院所、企业不同。现在高校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中几乎没有科研经费的会计信息。项目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核算和补偿缺乏统一规范的方法,需要设计一个相对独立的、符合高校科学研究特性和规律的科研会计核算制度。
科学的经费预算是政府评价考核项目单位法人责任履行情况的基本依据。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提高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根本上解决科研经费效益不高的使用不规范的“痼疾”。科学研究的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因素,预算“可使我们对变化做出系统的而不是混乱的反应” [3] ,科研项目更要注重发挥预算的控制、规范和评价作用。高校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一般是教师,他对项目的理论技术路线方案比较在行,但对预测和计量完成技术方案的经济成本比较外行,一般是凭感觉靠经验来完成经费支出科目预算的编制。高校从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来解决科研和生产实践脱节的问题,但预算科学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在科研项目结题财务验收时,经常会出现预算的支出事项没有发生,没有列入预算的支出项目却实际需要,而且此类情况一般并不是由于技术方案变化造成,而是财务预算和技术方案相脱节,项目条件的研究和准备不充分所致;也有预算过于细化又不及时调整的因素,比如国际交流支出预算受出访限制不能成行等。这里有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监管不到的原因,但根源在于经费预算的科学性不够。“十二五”期间国家科研项目的任务书和预算书进行合并,注重研究任务和经费预算的结合、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的对照,经费分配和绩效评价更加遵循经济管理的原则。提高经费预算科学性根本在于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项目有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两大责任,包括申报立项的组织和指导、预算编制的咨询和服务、组织实施的协调和支撑、经费使用的审核和监督、结题验收的检验和凝练、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和产业化等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高校法人责任能否履行到位将关系到国家项目的考评和后续项目的申报工作。高校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要改过去粗放型管理方式为精细化管理方式,才能将法人责任落到实处。为此,高校要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咨询和指导作用,重视学科和科研团队的建设,凝练科研方向、发扬学科优势,“恰当地对科学研究究竟应在什么范围内进行、科研经费预算应在什么范围内支出、如何规范各科目的比例等做出评价” [4]。这是科研项目管理宏观层次的工作范畴。同时科技、财务部门要着力培养复合型科研项目管理人才。科技部门项目管理人员除了履行上传下达的办公职能,还要具有一定的科技知识和财务常识,了解科研活动的一般规律和组织程序。科研经费核算会计要了解科研项目研究的内容,分析经费预算和项目任务的内在关系,核查各项经费支出和研究工作是否相关,提供项目收支和成本会计信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预算执行偏差,帮助项目负责人完成预算调整工作,为项目财务决算和验收做好准备。这是科研项目管理微观层次的工作内容。高校加强科研项目的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的根本目的是增强科研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费预算的科学性,不断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水平和经费预算的保障能力,规范有效地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做到如此,单位法人责任的履行会自然到位。
3.以开展科研成本核算为契机,重视和加强科研资产管理
科研资产是开展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至少应包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形态。实物资产是通过高校的教育经费购置和项目研究经费配置的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主要包括科研专用仪器设备和科研机构专属的房屋建筑物等。高校需要按照固定资产主要的服务对象和功能用途,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大项分类配置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将科研资产作为一种特殊资产,参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整合科研固定资产来源渠道,加强科研项目结题后配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建设国家、省部和校企三级共享的学科综合科研实验中心,为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提供工作室型的平台服务。高校资产、财务等管理部门应当预先掌握科研项目获得批准的购置设备预算,为此类实验设备提供适用的运行环境,计划项目结题后设备的配置管理,切实将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纳入高校资产统一管理,减少项目结束后设备流失或闲置、以后项目重复申请购置等现象的发生,把有限的科研预算额度尽量安排在科研业务支出项目上,提高科研经费的配置和使用效益。即将实行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是建立固定资产退出补偿机制。科研固定资产折旧是加强资产管理的有效制度,使得高校科研、资产、财务等管理部门形成科研资产管理合力有了实在的依托。
科研无形资产是科研活动获得的理论和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由于高校科技成果大部分还处于理论阶段,要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还要经历中试、开发、应用和推广等环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无形资产确认条件: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该资产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高校科研成果无论直接或间接转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要对科技成果经济价值的评估和确定,因此要重视和加强科研成果转化为无形资产的工作。
科研无形资产是高校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的主要对象,也是科研能力的重要体现和科技智慧的重要积累。目前由于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完全,无形资产的维持和继续开发等成本支出做不到系统归集,无形资产维持费负担沉重,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等原因,一般高校科研无形资产的计量还基本是空白,无形资产价值失真和流失的现象非常突出,无形资产的投资行为不规范而存在市场风险。高校应当在开展科研项目全额成本核算和成本补偿的工作的同时,着手加强科研无形资产的计量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学研产一体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孙平生.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11年05期12页
[2]赵善庆 高校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2月第11卷第1期 33页
[3]【美】查尔斯・亨格伦、格里・桑顿、威廉・斯特尔顿.《管理会计教程(第十版)》127页,华夏出版社1999年9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