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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22-0000-01
《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新的资产予以确认,并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如果会计上选择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关键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定量。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市场刚刚进入加速发展阶段,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关键是怎样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保证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有效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虽然制定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财政部颁布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等规定,规范了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行为和方法,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缺少完善配套的相应制度,建议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办法,健全配套的相应制度、准则等。
二、建立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服务于相应的财务报告
目前,许多资产评估是在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因此,大量与评估相关的信息有助于评估人员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利用现代化的设备和科学的方法,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建立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资产评估的信息服务系统是必要的。建议有关部门建立行业统一市场信息数据网络和市场信息数据库,向评估机构和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数据网络获取地区权威数据,使相关评估人员在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时,更具有依据,并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三、建立健全公允价值评估体系,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采用新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计量和评估,笔者认为,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一套严格的公允价值评估体系,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禁止公司自己出具评估报告,对未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公司应给予处罚。建立有效的专业监督机构对评估机构的评估实行监督的机制。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可通过信息公示、独立机构审计等方式接受投资者或专业机构的监督。其次,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是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因此必然会受到会计使用公允价值程度的影响,受会计制度约束。这就要求评估师对会计准则有比较透彻的研究,因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素质将影响最后评估结果,所以,必需加强资产评估师的队伍建设。最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有关部门应严格对评估公司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其评估工作予以监督,对公允价值确认依据进行严格检验,杜绝虚假评估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确保公允价值的真实性。
四、明确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评估对象
明确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方法的针对性或适用性。评估师执行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业务,必须理解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委托方及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披露的具体要求与建议。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应优先采用市场法与收益法,当这两种评估方法不适用时才可以采用成本法等其他方法。当无法准确评估公允价值时,也可以提供公允价值变动区间等价值分析结论。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应着重关注参考交易案例的经营业态、附带租约等差异因素。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应着重需注意评估对象资产范围与租金收入内涵的匹配、租金收入与成本项目的匹配、出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的匹配;需关注租约的详细条款及约定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异等。
五、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应有其相应独立性,并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诚信对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影响重大。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高度的诚信机制,评估从业人员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广泛搜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深入实际搜集资料,根据科学的方法,认真地进行核实、研究、分析判断,最终得出经得起推敲的评估结果。独立性是资产评估服务的基本特征。评估机构和人员要恪守中立原则,坚持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公正执业,保证其专业判断不受影响,保持客观和公正。
六、完善房地产市场环境,构建公正透明的估价平台
要想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需要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因此构建透明的、监督机制完善的房地产市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投资性房地产上的推广具有重大意义。加速市场化的进程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房地产市场限定规则。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的《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显示,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看,有15家上市公司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8家上市公司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1家上市公司按照第三方调查报告确定公允价值。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多数均采用了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因此国家应逐步完善公允价值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监督,比如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与企财务报告的审计不能由相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通过互相监督,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以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7- 0002 -02
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计量方式在会计发展环境的变迁过程中已经无法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无法为经济决策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不能对经济前景进行有效的预测,因此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开始被广泛应用。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做出了多次的修改,其最后一次修改发生在2006年9月,此次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含义为:“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转移一项负债时在计量日支付的价格”。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也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定义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交易的当事人在对交易的情况充分熟悉的情况下自愿以资产进行交换或对负债进行清偿的金额(前提是这一交易是公平的)”。2006年2月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公允价值的本质就在于其公允性——即对交易的情况充分熟悉的双方在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形成的,必须能反映交易和事项内含的公允的价格,同时还要兼具可靠性、相关性的信息质量特征。利用公允价值这种计量方式有利于确定企业资产的质量、管理潜在的企业的财务风险、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的状况,进而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参考价值更高的决策依据。
1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对一些企业来说,投资性房地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够使企业的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地反映出来,使企业实际获得的现金流得到更加准确的披露,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以及承担的财务风险得到更加准确的反映,因而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以有效的提高,有利于企业投资者及债权人等据此做出正确的决策。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对该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例如,对已经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而是应该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做出合理的调整,原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所存在的差额则计入当期损益中。因此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方式能够极大地提高公司的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是对公司有重大利好的计量方式。
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国内只有相当小部分的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采用该计量方法,这说明公允价值这种新兴的计量方式在给公司带来巨大利好的同时,也对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大多数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正是由于看到了这一点才未敢触及这种能够为公司带来绝对利好的计量方式。我们认为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相关利润波动幅度不可控
很多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折旧或摊销。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性房地产只是逐年计提折旧或摊销,它的价值不会随着市场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将其市场价值发生的变化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无法反映出资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资产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如果企业对其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变更后续计量模式,由原先的历史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例如,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之后,将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摊销以及减值准备,而且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将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终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本年利润。因此,公司的利润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化的直接影响,而受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的这部分利润与市场价值变化的方向一致,即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就会因此而上升,从而公司利润也会因此而上升;反之,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跌,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就会因此而下降,从而公司利润也会因此而下降。因此公允价值的变化会加大净利润的变动幅度,这种利润的不稳定容易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成果稳定性的质疑,误导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决策。
由此可见,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各项完善措施正在跟进,房地产市场价值升值固然会对公司产生利好影响,但是价值下跌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因此,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会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加大利润波动幅度从而误导众多利益相关者。
1.2 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的特殊性
虽然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价值持续走高的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也有可能因为受全球经济及其他诸多因素所影响出现市场价值下跌的情况,但是这种公允价值的下跌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给公司利润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小的,相对于因房地产价格的提升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给公司带来的巨额利润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且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又不需要计提折旧、摊销和减值准备,因此这将对以后年度公司的利润产生巨大的提升作用。如果企业对未出售出去的商品房或公建暂时出租后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这种计量方式需要在其初始成本的基础上逐年提取折旧或摊销,账面价值只能逐年降低,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价值将与我国房地产市场景气情况下的公允价值反应不一致。因为如果房地产价格上升的趋势持续,运用公允价值方式进行后续计量不但账面价值会有所提升,而且还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这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将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企业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只是解释本期新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用途,并且用途的披露也完全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但是对于其他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用途,投资者等无法从报表中得到确切的信息,在报表中所列示的其他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完全符合准则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标准,是否存在将未出售出去的商品房或公建暂时出租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无法把握。
很多情况下,审计者无法针对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清晰的确认,在房地产企业中,该项目下的会计舞弊时有发生。
1.3 计量的客观性不足
很多企业年报中对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的披露在内容上有失公允,难以让人信服。例如,很多房地产企业制定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司决定采用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法:实地综合调研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城市或所在城市的主要城区项目;自权威机构和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取得可类比房产项目;依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型、房产境况、房产附近的环境、交易的时间和形式等方面来调整并最终认定调整因素的区间,编写出调整因素的比照表格;然后再对能够进行类比的房产项目根据以上确定的调整因素比对表格对房产的成交价格进行修正,并对修正后的数值求出其算术平均值,进而取得标的物的预估价格,从中减掉预计的土地增值税以及营业税及附加,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从表面上看,这种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比较严谨与周密,但经过仔细分析后会发现其实是比较粗糙和模糊的,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因为在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具体计量过程的披露中只有文字的说明,没有披露相配套的数据作为支撑,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很难让报表使用者信服,企业财务人员据此估价进行会计处理进而形成的数据信息就着实令报表使用者担忧,因为采用可比项目成交价格类比法的主观性与随意性是比较强的。
另外,很多企业缺失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市场部门人员仅凭上述过程评估出来的结果是否客观、公允,是否会存在公司高管因道德观的缺失而指使、强迫工作人员,或者工作人员因自身利益的原因故意通过调整公允价值从而操纵利润、粉饰报表等问题,企业没有相关的内部控制部门及人员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防范。另外,由于公允价值确定的专业性较强,企业外部监管部门又不能直接参与其中进行干预,企业管理者可能会利用这种看似合理但是经过推敲后却是漏洞百出的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如何确定的信息披露达到某种其想要达到的目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必须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原则,牢牢把握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原则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 解决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措施。
2.1 加强企业利润管理
房地产项目公允价值波动所带来的利润企业自身不可控,企业不可能通过经营去管理,这种波动受市场环境中外在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与宏观调控因素等。为了不使这种利润波动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进而损坏公司的良好形象,企业应该强化自身的利润管理,充分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润波动所受到的外部影响,特别是波动幅度和对整体利润的影响。只有加强企业利润管理,强化自身披露,才会使众多报表使用者在阅读公司年报时真正了解公司的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是否具有稳定性,投资者才会有清晰的思路判断利润波动是由哪些原因所导致的,这种利润波动对自己的投资策略是否会构成较大的威胁以及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等。
2.2 严格披露投资性房地产
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是企业会计准则对拥有投资性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最起码的要求,而且也是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将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也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从而进行利润操纵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准则对这方面的规定,否则准则只会变成一纸空文,对上市公司的行为毫无约束力。因此,建议企业在年度报告披露中按照准则的规定及时、中立地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其中包括原有的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新增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各项用途。只有这样做,才可以在源头上防范并遏制住公司经营者利用投资性房地产项目用途的模糊披露来进行利润操纵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的可能性。这样一来,投资性房地产自身的账面价值和对利润产生的影响才会令报表使用者信服。因此,明示投资性房地产各项目的用途是防止公司经营者虚增公司利润的最佳途径。
本文为2016年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项目:“以投资者视角的保利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价值研究”(项目编号:YCJ201615)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31日
从2011年我国调控政策逐步趋紧,房地产行业进入寒冬时期。为将投资投机需求转化为刚需,2016年出台的各种宏观政策,例如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新国五条”和限购限贷等。在这种市场环境下,下滑的股价与上涨的企业经营业绩这一矛盾现象,给众多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惑。对投资者而言,根据当今的市场形势和经济状况,如何正确分析市场股利和宏观调控政策,需要一种更准确的方法来衡量企业的投资价值,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进行理性投资,因此对房地产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EVA模型简介
经济增加值(EVA)是由美国思腾思特(Stern Sewart)咨询公司1982年正式提出,并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推广的一种价值评估指标。扣除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后的余值即为企业经济增加值。企业的价值能够被较为准确地界定,是基于企业所有者角度来讲最鲜明的特征,将资本成本这个问题考虑得更为周到和全面,并且可以较为精准地反映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
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是以经济增加值为基础来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模型,该模型的收益出发点是经济增加值,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折现率,企业的内在价值等于企业未来的EVA折现后的现值再加上企业期初的资本总额,这是该模型的理论基础。EVA模型分为稳定增长模型、两阶段EVA模型和三阶段EVA模型。
基于EVA企业价值评估模型如公式1表示:
企业价值V=期初投入资本+预期未来EVA的现值 (1)
(一)稳定增长模型。单阶段EVA价值评估模型针对的是已经进入成熟期的企业。此时企业的利润增长率、新投入资本的期回报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和EVA值均保持相对稳定。如公式2所示:
其中:V-当前企业价值;V0-期初资本总额;g0-EVA恒定增长率;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二)两阶段EVA模型。如果一个公司经历的发展过程如下:首先,经历一个高速增长期;其次,该高速增长期由于受其他因素影响而消失,于是公司便进入低速增长阶段或零增长阶段,那么EVA价值评估模型可以选用两阶段模型来评估该企业价值,如公式3所示:
企业价值=期初资本总额+高速增长阶段现值+稳定增长阶段现值
其中:V0-期初资本总额;EVAt-稳定增长期第一年的EVA值;g-EVA稳定增长率;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三)三阶段EVA模型。如果一个公司经历的发展过程是先经历一个高速增长阶段,然后增长速度放缓,接着缓慢过渡到稳定增长或零增长阶段,那么EVA价值评估模型可以选用三阶段模型来评估该企业价值。
企业价值为期初资本总额、过渡阶段价值现值、高速增长阶段现值和稳定增长阶段现值的合计,虽然该模型假设的公司情况更加复杂,但更加能与公司生命周期理论相符合,更具有现实意义。
二、基于EVA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优势分析
(一)EVA指标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与传统的会计指标相比,EVA在计算时不仅考虑了债务资本成本,还考虑了权益资本成本,能够真正地反映企业盈利能力。EVA值本身能够考虑利润与投入成本之间的逻辑关系,而且在计算时需要对各项干扰企业价值的指标进行调整,能够更加精确地评估企业价值。
(二)EVA指标更加注重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它考虑股东利益,着眼于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促使企业的经营者们做出能够为企业带来长远发展利益的投资决策。
(三)EVA指标将企业的绩效评估与公司的估价紧密地联系起来,也即是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是一致的。因此,企业能否满足资本市场的要求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绩效评估,这样就能促使企业经营者做出更加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投资决策。
三、保利房地产公司投资价值案例分析
本文以2011~2015年为保利地产EVA模型中的历史期,根据财务报表中的对应数据,计算保利地产调整后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和调整后的总资产。
(一)计算税后净经营利润(NOPAT)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资产减值损失+开发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1-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负债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 (4)
根据计算,保利地产在此期间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如表1所示。(表1)
(二)计算总投入资本(TC)
总投入资本=所有者权益合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资产减值损失+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5)
根据计算,保利地产在此期间的总投入资本如表2所示。(表2)
(三)计算加权平均资本(WACC)。在计算加权平均成本时需要分别确认权益资本成本和债务资本成本的数值,以及在资本总额构成中的比例。
1、资本结构计算。保利地产资本结构的构成比例如表3所示。(表3)
2、债务资本成本的计算。根据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数据可知,保利地产的债务主要为银行贷款,为计算方便,本文2016年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作为模型中短期借款的利率,长期借款利率按照三至五年期的基本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计算结果如表4所示。(表4)
3、权益资本成本的计算。按照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最常用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股权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股权资本成本=无风险利率+系统性风险×风险溢价 (6)
式中,无风险利率是指在有效市场的环境下,投资者可以自由借贷资金的市场利率水平。本文在构建模型时,选取国泰安数据库中5年期的国债债券利率作为无风险收益报酬率,这与EVA模型中的期限更为契合。公式中系统性风险,将直接采用国泰安数据库中的贝塔系数值为基础进行价值评估模型的构建。根据大多数学者在价值评估实务中的做法,公式中的风险溢价将比照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具体计算如表5所示。(表5)
4、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税后债务资本成本×债务资本比例+权益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比例 (7)
具体计算结果如表6所示。(表6)
(四)计算保利地产投资价值
1、2011~2015年EVA的计算
EVA=税后净营业利润-投入资本总额×资本加权平均成本 (8)
具体计算如果如表7所示。(表7)
2、2016年保利企业投资价值的计算。通过国家统计局近几年的数据显示,我国GDP一般在五年内增减幅度较为稳定,近年来保持在6.3%~7.2%,为了方便测算企业价值,预计未来几年的GDP增长率将保持在7%左右,加权资本成本采用近五年保利企业求得的权益资本成本的平均数13.74%,并将以GDP增速预估增长率。根据公式计算如下:
2016年保利企业投资价值=17029009.04+132886.55/(13.74%-7%)=19000619.57万元
(五)保利地产公司业绩评价分析。EVA值与公司创造的价值成正比,EVA值的高低与公司的规模以及经营状况有密切的关系。由表7可以看出,保利地产公司2011年和2012年EVA值为负,2013~2015年为正值,保利地产在2011年和2012年EVA值为负主要是因为税后净营业利润较低造成的,受2008年全球济危机影响,房地产行业也随之萎靡,整个行业一片萧条,这种影响直至2012年才逐渐消除。随后保利地产的EVA值逐渐恢复正常。
主要参考文献:
[1]彭达霄.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以XX地产公司为例[J].财经纵览,2016.
[2]赵安琦.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6.
[3]刘云.基于企业价值不同模型对保利地产的实证分析[D].云南大学,2015.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在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二、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处理比较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三)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比较
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规都做出了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但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的建筑物发生的后续支出,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的判断标准,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同。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投资性房地产,平时不计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问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上不予确认。
(二)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部分一致
1.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会计准则规定,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没有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基本一致。
2.存在减值迹象,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一致
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需要对其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其具体做法与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的规定一致。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不允许扣除。
四、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没有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基本一致。
2.企业将原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提取减值准备),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3.企业将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一般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会计和企业所得税对资产的计价不一致。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转换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二)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1.会计准则规定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根据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所采用的计量模式分别加以处理。在转换后采用成本计量模式进行计量的,将转换前资产的账面价值直接作为转换后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在转换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按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
2.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
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3.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比较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论企业采取成本计量模式还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价,企业所得税处理为:(1)当期确认视同销售;(2)按开发产品公允价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
五、投资性房地产处置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性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按取得收入与计税成本和相关税费进行配比的差额确认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在增加会计上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初,应记录企业所得税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计税成本;在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记录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额和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同时记录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税法》.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
1.引言
为适应市场需求和建立与国际财务报告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于2006年初构建起了一套包含39项会计准则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同时鼓励其他形式企业执行。在此次准则体系修改中,对企业影响重大的修改之一是允许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对部分资产选择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其中《第三号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实行被认为将对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理由是由于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因而过去形成的由成本计价而被低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可实现价值的快速回归,从而可实现企业业绩大幅攀升[1-3] 。
此次准则体系修改中,对企业影响重大的修改之一是允许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对部分资产选择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其中《第三号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实行被认为将对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产生较大影响,理由是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会迅速将其过去采用的成本计价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这样可以对因使用成本计价而被低估的投资性房地产实现价值的快速回归,从而实现企业业绩大幅攀升[1-3] 。
但直到2009年10月,上市企业的相关财务报告显示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企业数量仍很少,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计价的准则变动对上市企业的整体影响很小[4, 5] 。针对此现象学者们展开了积极地探讨,主要从客观角度总结了许多影响企业选择公允价 值计价的因素[6, 7] 。
本文认为客观因素制约影响了小部分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选择,而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上市企业管理层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做出了不变更计价模式的选择。后文将对此观点进行论证,并对管理层如何进行计价变更决策展开具体分析自利,对为何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上市企业数量很少的现象给出解释。
2.新准则下投资性房地产计价特点及公允价值计价效应
新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并规定为如下范围: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自用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在新准则中被认为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新会计准则单独划分投资性房地产是基于房地产实务对固定资产区分的需要而提出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的披露,提高会计的相关性。旧准则里投资性房地产被当作和其他固定资产一样的资产看待,也采用相应的估计使用年限对其提取折旧。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提高,发现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而采用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此类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基于此,业界和学术界认为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处理不合适。因此,需要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原有的固定资产中划分出来,作为单独一类确定会计规范,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由此应运而生。
2.1新准则下投资性房地产计价特点
相对于旧准则,新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上有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
1)归入的资产性质变化
在旧的会计准则中,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内容分散在存货准则、固定资产准则和无形资产准则三个部分,由于各个部分的资产性质不同,因而会计处理方式也有较大差异。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的,作为企业存货,按存货准则规范处理:对外出租的固定资产和企业的一般性固定资产一样作为企业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准则规范处理;对外出租土地使用权或者持有并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准则的规范来进行处理。而在新准则中,这些不同用途的房地产统一归于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同样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2.价值计量模式的选择变化
旧准则中,归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价的房地产主要以成本模式计价,归入存货资产的房地产则以成本与市价熟低法原则计价,在房地产市场价格节节攀升的情况下,成本价格要远低于市场价格,由此会计账目价值与资产的实际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额。而新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可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公允价值(fair value)意指“公平合理之价值”。
3.后续计量变化
在旧会计准则中,归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房地产分别按照该类资产的后续计价规定进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的房地产后续计量则规定:原来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但是一旦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则不允许再变更为成本模式计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自利,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公允价值计价效应
我国上市企业已普遍设立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在已实施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上市企业,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变更决策为实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1)极大地提升企业利润,改善企业以往较差的经营业绩,甚至力挽狂澜帮助企业避免被退市。2)改善企业报表中如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等会计指标,增强债权人和投资者对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信心,有利于企业进一步融资以获得发展。例如ST百花通过计价模式的变更获得了巨大的价值。作为一家以餐饮为主的上市企业,ST百花2004、2005连续两年亏损,而且2006年也了预亏的报告,但最后在年报中公司通过对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实现了净利润,从而避免了被退市的厄运。
虽然具有可观的公允价值计价效应,然而直到2009年10月,上市企业的相关财务报告显示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企业数量仍很少。表1是我国设有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上市企业有关计量模式的统计表,说明了上市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积极性不高,可看出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上市企业数量呈现出逐渐增多趋势。上市企业仍较普遍地实施成本计价模式,与新会计准则推出前预测上市企业将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大相径庭。
表1 我国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计量模式情况表
年 度
2006
2007
2008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
619家
657家
690家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
10家
18家
23家
3.制约公允价值计价模式选择的客观因素
为何大部分上市企业不愿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有着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客观因素的制约,限制了部分企业不能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计价;二是管理层主观选择的影响,即企业管理层的主观偏好影响了其在计价模式上的选择决策。本文第四部分将讨论管理层如何基于自身考虑做出计价模式选择。
制约上市企业公允价值计价模式选择的客观因素有:
1.公允价值计量的严格准则限制。基于对我国国情的考虑,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受到了严格的准则限制。《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相对来说,国际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可采用三种方式获得:活跃交易市场的报价;类似资产可观察到的市价;运用估值技术所确定的价值。而我国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不允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这样的选择限制制约了部分企业不能采用公允价值进行相关计量。
2.成本因素制约。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采用将增大企业信息披露成本和支付评估费用的成本。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要求在每个会计期末企业需外聘专业人员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将增加企业会计核算与审计工作成本,而且相关准则还要求企业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房地产当期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情况、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其理由等。相对采用历史成本计价模式,这将使企业花费更多的代价,由此也将抑制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计价的积极性。
3.投资性房地产占总资产的价值比重影响。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的价值比重较小时,将使得企业变更计价模式的意义不大,也将制约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采用。在上市企业中,虽然房地产企业拥有大量的房地产,但是其拥有的大部分物业资产目的在于出售,而非经营或出租,故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待出售房屋建筑物,是作为企业的存货核算的,其计价基础仍采用成本模式,并不受公允价值升值影响。该类企业即使为了适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自利,而将其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改售为租,在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其公允价值超过账面成本的部分也只能调整期初的股东权益,而不会影响当年的利润。
结合我国上市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认为因受上述因素制约而使得不能实施公允价值计价的企业数量很少。原因在于:首先,存在大量上市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市场交易活跃地区,但仍然采用原成本计价模式。例如北京、上海、广东共有240余家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虽然这些地方房地产交易活跃,却也仅只有不到4%的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其次,虽然计价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后,会增加公司的成本支出,但这项支出一般不大,应该在公司可接受的范围内。由此可以得出,客观因素的制约不是上市企业投资性房地产没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的主要原因。
4.影响公允价值计价模式选择的主观分析
投资性房地产没有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模式更多地是源于公司管理层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做出的决策。现代公司制度下,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属于委托关系。在代表所有者行使公司经营权时,公司管理层常常面临着众多的决策选择,为此作为人的公司管理者的决策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本部分即以管理层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心理分析其在计价模式选择中的决策行为。
设企业已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可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考虑的决策时点是新准则颁布之后的两年内,公司是否将投资性房地产由原采用的成本计价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实质是一个采纳与否(是否采纳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决策问题。以此变更决策是否对公司有利和对管理层有利考虑,则选择变更计价模式后公司和管理层的收益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是否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决策收益表
决策收益
管理层收益
公司收益
类型1:正,正
类型2:正,无
类型3:正,负
类型4:无,正
类型5:无,无
类型6:无,负
类型7:负,正
类型8:负,无
类型9:负,负
在表2的各收益结果中,当收益为类型1和类型4时,由于收益结果对管理层有利,对公司至少无不利影响,故管理层选择变更计价模式的可能性会很高;当收益为类型6、类型8、类型9时,管理层会放弃变更计价模式,因为变更计价模式不能为公司和管理层带来正收益;当收益为类型5时,一般管理层也会选择放弃变更计价模式,因为他们可将变更计价模式的选择权留到未来有利的情形执行;当收益为类型3时,虽然收益结果对公司为正,但基于管理层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决策动机自利,可能选择不变更计价模式;当收益为类型7时,此时的收益情况正好与类型3相反,管理层可能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当收益为类型2时,管理层可能选择变更计价模式,也可能选择不变更计价模式(以作为延期期权留待对自己最有利时执行)。可见,各上市公司是否变更计价模式取决于变更计价模式的收益结果类型。
变更决策后收益结果的判断思路是:1)对公司来说,若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加上由于变更计价模式获得的变更会计利润,结果会对公司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则称为变更决策对公司的收益为正;若变更后对公司为负面影响,则称为变更决策对公司的收益为负;若变更决策后对公司的影响很小,则称为变更决策对公司的收益无。2)对管理层来说,若变更决策对管理层的利益有重大积极影响,则称为有正收益;反之为负收益;若无影响,则称收益无。
虽然已实施变更计价模式的上市企业出现了积极的公允价值计价效应,但并不是所有企业实施变更都会具有这种效应,也即仅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才会出现积极的影响。其中重要的条件之一是决策当期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一般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有两种可能:正收益,或负收益。下文分别以此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公司经营业绩为负时变更决策的收益结果
当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价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价,对公司可能的影响有:1)由于近年物业升值迅速,基于会计计量原则,计价变更必将极大地提高公司净资产价值和扭转业绩不佳的局面。2)可改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甚至可避免当期会计利润为负,利于后续年度公司实行增配股。3)当企业陷入连续多年亏损境地时,采取此变更措施可一举扭转亏损局面,甚至会因此而保住珍贵的上市资格。从计价变更后对公司的收益影响来看,当公司连续多年亏损面临退市时,此时变更计价模式会给公司带来巨大收益(保住上市资格);当公司需采用增配股方式继续融资,而实际经营业绩不佳时,计若价模式变更可以改良公司财务指标实现符合增配股相关条件要求,则变更计价模式具有巨大价值;当公司财务指标不符合贷款银行的放贷指标要求时,若变更计价模式可实现改善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达到贷款银行融资标准,则变更计价模式具有正向收益;当企业既没有后续融资需要,也没有退市风险,计价模式变更则对企业来说实质上无影响或为负影响(由于将失去未来有利时的变更机会)。
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价,对于管理层来说,变更获得的收益与公司是同方向的。上市公司若因业绩糟糕而退市,会给管理层带来声誉损失,这是管理层不乐意看到的,所以若变更计价模式能保留上市资格对于管理层来说此时变更收益巨大。若上市公司因变更计价模式保住业绩指标而实现后续融资,由于融资后会增大管理层所控制的资产数量,因此对管理层来说变更的收益也是正向的、巨大的。同样,当变更计价模式能为企业实现贷款融资时自利,由于增加了管理层的控制资产,对于管理者来说变更计价模式的收益也是正向的。除此之外,变更计价模式对管理层的影响很有限,可以视作无影响。
2.公司经营业绩为正时变更决策的收益结果
此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价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价,对公司可能的影响有:1)可在原来正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更高地提升公司的会计利润。2)可在原相关财务指标不利的情况下,改善公司财务指标,有利于保持公司贷款融资,或保住公司增、配股融资资格。3)由于原经营业绩为正,变更计价模式将进一步增长当期会计利润,导致当期所得税支出增加。4)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之后的各会计年度将失去成本法下折旧对所得税抵扣的好处,则后续年度税负增加,导致企业现金等实际利益的流出。从计价变更后对公司的收益影响来看,当公司需要进行融资而达不到融资条件,通过变更计价模式可以实现顺利融资或通过变更计价模式来实现后续增配股融资,此时的变更计价模式就具有正收益;除此之外,虽然变更计价模式能够提高会计净利润,但它仅是对原本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资源价值的再确认,本质上并没有给企业增加资产,反而会因此而导致资产流出(税负增加),可以认为在公司经营业绩为正的情形下计价模式变更给企业带来的是负收益或者近似无影响(当增加的税负不多时)。
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价,对管理者的积极影响是:1)可能的更高业绩奖励。从我国上市企业的现实情况看,一方面我国上市企业经营管理层的奖励与经营业绩的相关性较弱,另一方面由于这样的业绩提升并不是经营管理层努力的结果,公司董事会往往不会对这样的业绩提升给予奖励,由此可以认为更高业绩奖励发生的可能性很低。2)由于变更计价模式可实现融资目标,管理层能够掌控更多资产,此时变更计价模式带来的收益为正。对于管理者不利的方面是:1)失去在未来变更计价模式的机会。这是因为准则规定使得计价模式不可逆向转变。企业未来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会导致管理层未来利益不确定,甚至可能因经营业绩不善而遭辞退。若管理层早期实施了变更计价模式则会丧失在未来通过这一筹码来实现关键时期改善业绩的机会。2)计价模式的变更获得的会计利润提升并不为企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但税收的交纳却将导致企业现金流出,这将削弱经营管理层能够控制和利用的资产数量。显然对于管理层来说,这种结果是不乐意接受的,所以变更计价模式的收益为负或者近似无影响。
3.收益结果类型
综上所述,在经营业绩为负的情形下,变更计价模式能帮助避免因连续多年亏损退市或帮助实现增配股融资和贷款融资时,则变更计价模式能够为公司和管理层带来正向收益,即属于表2中的收益结果类型1,管理层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除此之外,变更计价模式对公司和管理层的收益无影响或为负影响,属于类型5或类型8自利,此时管理层不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在经营业绩为正的情形下,当变更计价模式能有利于公司增配股融资或贷款融资,则变更计价模式能够给公司和管理层都带来正向收益,属于类型1,此时管理层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除此之外,变更计价模式给公司和管理层带来的收益属于类型6、类型8和类型9,管理层不会选择变更计价模式。
结合我国的实际来看,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中拥有投资性房地产而实际经营出现亏损的比例很低,拥有投资性房地产并因业绩不佳面临退市压力的公司数量则更少;在经营没有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中,因为财务指标不满足银行贷款条件,或实际某期业绩不佳需要改善以保留增配股资格的数量也很少,也即符合类型1而变更计价模式的上市公司很少,更多公司符合类型5、类型6、类型8和类型9,即不变更计价模式对其更为有利。由此对我国上市企业很少变更计价模式的现象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由上述分析还可得出此结论,即客观因素原因仅制约了很少数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不能选择公允价值计价,更多数量的上市企业主要是由于管理层基于自身利益考而没有实行变更决策,他们选择的是延期变更计价模式。
5.结论
实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以成本价格计价的房地产已不能有效揭示企业拥有的房地产实际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能够很好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能更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有助于企业管理层和利益相关者更好地做出与企业相关的决策判断。
虽然投资性房地产变更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能为其带来巨大的积极效应,但上市企业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的总体数量仍很有限。一方面是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上市企业管理层出于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偏向于仍采用原成本计价模式。随着新会计准则的继续推行,相信随着企业融资要求的出现(如企业需股权再融资或进行债务融资)或经营情况的变化(如面临退市压力),将会有更多的上市企业陆续将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价模式转变为公允价值计价模式,这也是新会计准则实施的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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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白云山制药选择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模式的动因分析
1.公司条件符合了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模式运用的要求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的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这两个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所以在09年的经营期间选择了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就有了前提条件。
2.公司所在的地域及市场环境较为活跃发达
本文中所分析的案例―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州,曾作为广州市首批上市公司之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它所在的广州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发达,相关机构的监管也相对完善。公司本身也具备了应用公允价值模式的相关条件要求,并且有较完备的估值技术及较高专业素质的相关财务人员,故于2009年度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3.公允价值模式下可以达到增大公司的资产价值和提高利润的效果
在成本计量模式下其收入的产生只有租金收入,并且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如果发生了减值,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这将导致企业费用增加,利润减少。而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摊销),也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因而不会减少利润。
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阻碍分析
目前我国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模式的企业为数不多,大部分公司还是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会计准则中的严格规定及公司自身的条件不足
会计准则中对于公允价值模式运用需满足的两个条件,首先,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一般是指投资性房地产所在的大中型城市的城区,这意味着企业只有在大中城市的投资性房地产才有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而由于地段、楼层、朝向不尽相同,要找到每一处房地产的活跃市场,其实很不容易。另外公允价值的确定及估值技术是否合理完善是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是否合理的关键,而公允价值的取得,首选是活跃的公开市场报价,鉴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完全性和不成熟,公开市场报价还难以取得。
2.税收方面对公允价值模式下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由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一般会导致企业年净利润的提高 ,对这一重估增值部分是否需要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实施条例对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否缴纳所得税没有明确的规定。若上市公司将公允价值净收益缴纳所得税将会增加税收支出,减少净利润;若不缴纳,上市公司税负不变,但似乎有打球的嫌疑。但在成本模式下,不再作为存货的这部分房地产计提折旧或按期摊销直接减少了企业的账面盈利,从而起到抵税的效果,减少企业的所得税支出。
3.公允价值模式下可能造成利润波动幅度较大及操控利润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在资产负债日以投资性房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之间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致使会计利润可随公允价值的波动方向而上下变动,很可能会造成一些不法上市公司借此达到虚高利润的目的,而净利润波动幅度的增大则容易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形象及其股票价格。而在成本模式下则不会出现这类问题。
三、推动公允价值模式运用的建议
1.加快完善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准则并做好与税收规定的协调
公允价值在我国还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领域,理论界对公允价值大多是零星分散的研究,散布在不同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也存在一些不一致之处,因此制定一个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并且进一步细化对于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公允价值估价的指导性文件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也应尽快修订和完善准则指南、案例讲解等准则配套材料,出台必要的解释公告,及时解决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还应加强准则与税法、企业财务通则的协调,尽快明确公司普遍关心的税收、利润分配等问题,以便于上市公司准确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2.提高投资性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程度
首先应积极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的披露努力构建一个完整、统一、开放的市场,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创造良好的大环境,并降低公允价值等信息的获取成本。其次,我国应进一步明确公允价值计量披露的相关问题,不仅包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还应增加公允价值的估计假设、已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未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因披露等,使其披露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3.提升公司内部估值技术及相关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及职业素养
估值技术所确定的公允价值数额会直接出现在报表中,因此建议企业在附注中增加对具体估值计算确认的过程,包括对估值方法的选定,其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同类资产中的地位,具体参数的选定。此外,还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进一步落实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从而杜绝公允价值模式下可能出现的利润操纵问题的产生。参考文献:
(一)企业运用公允价值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的热情并不高
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在上市公司范围内,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企业只占到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的4%,绝大多数企业还是采用历史成本,这样的比例远远低于最初的预期。这说明,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的选择比较谨慎。当然,这种局面的背后隐藏着多层次的原因。首先,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限制条款较多。例如,企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由此可以看出,监管者并不鼓励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次,公允价值计量会引起财务的波动性。因为这几年的房地产市场很不稳定,反映到财务报表中,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会出现变动,并且,因为投资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损益,因而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再者,监管者对公允价值的使用缺乏技术性指导,会计准则只给出了公允价值的定义,对于公允价值的操作却没做出详细的说明。并且我国的资本市场尚未发达,缺乏大数据信息库,企业获取数据的渠道很少,如果借助于专业评估机构的成果,又要付出一定的费用,既费钱又费事。
(二)公允价值的确定标准不统一
从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来看,企业在确定公允价值时采用方法和标准并不统一,其中运用较多的是:评估价格法、第三方调查报告、市场类比法。评估价格法是指企业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格相对可靠。市场类比法是指参考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见,上市公司采用的方法是多样的,然而,这也带来两个问题。一个是,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较差。不同的机构在确定公允价值时采用的模型、参数等的口径是不统一的,因此,不同公司的公允价值所传递的信息不具有可比性,这给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解读财务报表带来很多麻烦。另一个是,会计政策容易被人为干预。因为不存在统一的标准,企业往往会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方法,监管方很难进行管理,但是,企业选用的评价方法往往隐藏其特定的意图。认定方法不统一是由制度漏洞造成的,会计准则在这方面没有做出详细的说明和指导。
(三)公允价值模式常常成为盈余管理的工具
任何会计政策都会导致经济后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模式也不例外,主要体现在:引起资产总额的变动。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允价值计量下的账面价值会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市场价格上升,调增相应的账面价值,反之,则调减账面价值。资产发生变动,负债不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也会发生改观;影响企业的利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和利润挂钩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都会传到企业的利润,相比成本模式,利润对公允价值模式的敏感度更高。另外,准则规定公允价值模式下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再计提折旧,对应的营业成本就少了,利润因此增加。为了融资或者改善公司业绩,再加上这几年房地产增长迅猛,上市公司通常在关键的时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样就将过去隐藏的增值转化为公司当期的盈利,这种盈利具有欺骗性,因为它并不能代表当期经营业绩的增长。例如,根据2010年和2011年的财务报表显示,冠福家用的经营都处于亏损状态,根据深圳交易所的规定,如果到2012年,冠福家用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为负值,就会被退市。到了2012年,冠福家用突然由亏损转为盈利。从其报表不难看出,在2012年,冠福家用对其账面上长期股权投资实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变更的结果是实现了1.49亿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进一步推动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的措施
(一)修订会计准则,鼓励企业使用公允价值
会计准则是会计核算的准绳,如果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限制过于严格的话,这将向企业传达不鼓励使用公允价值的信号,企业就没有动力使用公允价值,并且公允价值比历史成本更难操作。现有的数据就能说明问题。当务之急就是修订会计准则。公允价值的使用条件不应该是是否具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是能否可靠地确定公允价值。本身活跃这个词非常模糊,增加对其的判断难度,另外,我国房地产市场尚未发达,且不同区域呈现不同的特点,修改使用条件后,对于企业的限制就变少了。另外,不得由公允价值变为历史成本的规定不合理,如果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生产经营用房地产,就不再具有投资功能了,那么,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相关准则的修订应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构建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前提,活跃的交易市场一定是规范的、透明的和竞争性的交易市场,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交易形式不规范,价格信息不透明,竞争不充分。这些都需要国家大力整治。目前,我国还没有权威的房地产交易数据库和信息平台,这很不利于企业的信息搜集工作,企业也很难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政府应该利用其统计的优势,牵头建立房地产交易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实现对房地产交易信息的动态跟踪。还有,国家应定期公布不同区域的房地产交易参数,以便企业参考使用。
(三)建立权威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
目前,企业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不唯一,但是,由于区域化的特点,很难找到普遍适用的唯一方法。为此,政府应加紧房地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可以推出几种相对可靠的方法,对评估方法所涉及的模式、参数等应作出详细的说明。并且应尽量消除不同方法造成的结果差异。也可以对现有的运用较多的方法进行验证,如果验证的结果和市场的预期保持一致性,就可以将这种方法进行广泛地推广。另外,要注重培养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可靠的数据和成熟的技术方法,是一项相对复杂的工作,很多企业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并且也缺少相关的技术人才。专业的评估机构在这方面有很大的优势,数据处理效率很高,并且集聚了很多的专业人才。相比于企业,专业机构在价值评估方面工作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四)加强监管
一、房地产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的目的与方法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的一个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房地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大,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其在拉动内需、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就业等方面起到了其他产业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作为经济晴雨表证券市场中的房地产板块,也因此一直受到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截至2010年12月,我国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共有75家,其中,沪市42家,深市33家,另外在香港上市的有18家,房地产业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7 000多亿元。虽然当前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进行的一系列宏观调控对房地产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看,一些质地优良的房地产公司已具备了一定的投资价值。因此,进行房地产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对投资者而言,可以探求企业真实的内在价值,为市场交易提供理性的参考依据。对于房地产上市公司管理者而言,应用价值评估方法可以更好地做到对企业整体的分析、评估和管理,以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管理目标。
在分析的具体方法上,本文拟采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该方法是美国著名运筹学专家、匹兹堡大学教授托马斯・萨蒂(T.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提出的。它是一种将复杂的决策问题分解成若干组成因素;然后将这些因素按支配关系分解成递阶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各个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并最终形成决策备选方案相对于决策目标的权重,从而帮助决策者作出决策的科学、有效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该方法普遍运用于各个领域。本文的研究主要是基于房地产上市公司财务评价的视角,通过建立财务指标评价体系,运用AHP方法来测度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相对权重,以求得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综合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参考。
二、建立投资价值分析递阶层次结构模型
层次分析法将问题分成目标层、要素层及操作层。根据本文的研究,目标层即是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价值A,这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指标,需要多种因素来测定。根据指标选取全面性、典型性原则,将影响上市公司综合价值的财务指标分成4大类11小类,从不同角度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其中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分别用B1、B2、B3、B4表示,其作为模型的要素层;偿债能力常用指标包括流动比率C1、速动比率C2、资产负债率C3;营运能力常用指标包括存货周转率D1、应收账款周转率D2、总资产周转率D3;盈利能力常用指标包括资本收益率E1、净资产收益率E2、毛利率E3;发展能力常用指标包括主营收入增长率F1、总资产增长率F2。这些指标作为子要素层,是对要素层的进一步说明与解释。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
三、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的确定
运用AHP层次分析法,构造模型的判断矩阵,计算各级要素权重,并进行一致性检验(本文所涉及的具体数据为辅助运用Excel软件计算得出)。计算过程如下:
(一)构建判断矩阵、层次单排序与一致性检验
判断矩阵元素的值反映了人们基于客观实际对各因素相对重要性的主观认识与评价,通常取1,2,…,9及它们的倒数作为标度。具体的标度取值及含义如表1所示。
按照以上标度,根据资料数据,结合专家意见和评价主体的意见,得出各层次的判断矩阵。通过和积法计算得各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λmax和单排序权向量w(权重系数)。同时计算一致性指标CI和随机一致性比例CR,并进行一致性判断。计算结果见表2―表6。
(二)层次总排序与一致性检验
根据表2到表6的计算结果,可以计算出子要素层相对于要素层以及目标层的总排序向量(综合权重)。计算结果见表7所示。
对层次总排序也需作一致性检验,检验仍象层次总排序那样由高层到低层逐层进行。这是因为虽然各层次均已经过层次单排序的一致性检验,各层对比较判断矩阵都已具有较为满意的一致性。但当综合考察时,各层次的非一致性仍有可能积累起来,引起最终分析结果较严重的非一致性。最终检验层次总排序的一致性为CR=0.0065
四、AHP应用实例分析
应用AHP法对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综合价值评价过程是:首先,根据财务指标在综合评价目标中的相对重要性,用AHP法计算出各个财务指标相对于综合评价目标的权重系数;然后,通过各公司财务指标的横向比较,得出各指标在众家公司中的相对地位,这一地位的高低是用分值的高低来表示的;最后,用相应的权重系数乘以各个公司的财务指标的分值,得出各上市公司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分值和综合价值分值。前文已利用AHP法计算出了各个财务指标相对于综合评价目标的权重系数,下面就后两个步骤,结合实例计算分析如下:
本文选择了沪深两市房地产板块中4家具有代表性的公司进行分析。它们分别是万科A(000002)、招商地产(000024)、北辰实业(601588)、陆家嘴(600663),以下分别用G1、G2、G3、G4来代表它们。表8是由新浪财经网提供的这些上市公司截止于2009年12月31日的评价指标的财务数据。
根据表8中的数据对这4家上市公司作出各个指标的判断矩阵,如表9所示。
计算出每个上市公司在各个指标中所占的相应权数(计算方法如上文所示),结果如表10所示。
设每个指标的满分都为100分,将各上市公司的各项指标分值与相应的指标权数相乘,得出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的得分,并求出综合评分,下面以万科A为例,计算出其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及其综合评分。
偿债能力=万科A在流动比率C1的权重得分×C1在偿债能力B1中的权重+万科A在速动比率C2的权重得分×C2在偿债能力B1中的权重+万科A在资产负债率C3的权重得分×C3在B1中的权重
偿债能力=28.84×0.2972+25.03×0.5390+10.95×0.1638 =23.8560
同理,营运能力=48.24×0.3091+5.71×0.5813+42.31
×0.1096=22.8647
盈利能力=13.62×0.1638+27.18×0.5390+6.83×0.2972 =18.9109
发展能力=5.04×0.667+9.45×0.333=6.509
综合评分=万科A在偿债能力B1的得分×B1在A中的权重+万科A在营运能力B2的得分×B2在A中的权重+万科A在盈利能力B3的得分×B3在A中的权重+万科A在发展能力B4的得分×B4在A中的权重
综合评分=23.8560×0.1225+22.8674×0.227+18.9109
×0.423+6.509×0.227=17.7241
同理,4家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评分可被计算汇总为表11。
结论:在偿债能力方面,招商地产与北辰实业做得较好。而在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方面,陆家嘴都超过了其他上市公司,表现出良好的经营管理效率和获取利润的能力,但是,由于陆家嘴短期偿债能力较低,因此,投资时要把收益和风险同时考虑进去。在发展能力方面,招商地产远远超过了其他上市公司,表现出发展扩张的巨大潜力。但是,由于万科A在房地产行业占据着不可动摇的龙头地位,其规模基数大,所以,虽然其四项指标的排位都不靠前,但总体来讲,整个运营相对于其他三家房地产上市公司而言更加稳定。
【参考文献】
[1] Copcland T.,Koller T.,Murrin J. Valuation:measuring and managing the value of companies[M]. New York:Eilley,2000.
[2] 杜栋. 现代综合评价方法与案例精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投资性房地产是2006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提出的新概念。制定和颁布《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CAS3)能进一步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作为最新会计准则一大亮点的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不仅有所涉及,且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转换、处置、披露等规定中多处都涉及了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在CAS3中的运用将可能对企业的资产结构、利润、所有者权益及房地产税收制度等诸方面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的运用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CAS3第十条中规定,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一)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中的运用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八当期损益。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应该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之所以强调资产负债表日,原因在于公允价值是指定日期的特定时点上的价值。由于市场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另外一个时点上估计的公允价值的报告金额就可能不正确或不恰当。
(二)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处置中的运用
投资性房地产在被处置的过程当中,即投资性房地产被被出售、转让、报废等任何一个环节都要经过资产评估。以公允价值反映该资产的价值,因此,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损益造成影响。
(三)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信息披露中的运用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下列信息: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金额和计量模式;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或摊销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和方法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及其对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当期处置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对损益的影响。
二、投资性房地产运用公允价值的影响分析
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的运用,给企业财务政策的选择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同时也给广大投资者及债权人、各级主管部门准确了解企业真实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提供了合法的保障。
(一)公允价值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1 对企业资产结构的影响。企业首先应确认哪些资产是属于公允价值计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即必须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两个条件。然而,在会计实务中,一项房地产是属于一般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还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其确认取决于其持有的目的。原来分别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中核算和列报的投资性房地产,将统一在“投资性房地产”中核算,这一变化将影响企业的资产结构,尤其是有大量投资性房地产在存货中核算的企业,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全部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将使企业的流动资产(存货)减少,流动比率降低。
2 对利润的影响。公允价值的引入使得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满足会计信息真实、有用的要求,但也使部分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模式粉饰经营、调控利润成为可能。即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提升投资性房地产持有企业的当期净利润,影响企业净资产价值,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有利于企业向国际市场发展。
影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损益对利润的调节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公允价值的确定;二是投资性房地产与其它房地产的转换条件和转换证据。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市场作为参考,数据的取得相对比较容易。而第二点中的“转换条件”是指房地产的用途发生改变,所谓“转换证据”是指企业房地产改变用途应有充分的凭证或文件依据,且这些改变用途的活动实质上已经开始。前提是要保证这些凭证和文件的真实、可靠,才能保证投资性房地产价值的公允。
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也不排除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出现贬值的可能,但总体来说投资性房地产有持续、稳定的增值潜力,在市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企业只要对该房地产进行必要的转换就可达到粉饰经营、调节利润的目的,况且完成这种转换并不复杂。这是因为企业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在会计报表日或企业再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就意味着,当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进行转换处理时,房地产公司需要确认相应的损失,却不能确认相应的收益,这又将影响企业的损益金额大小。所以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公允价值的引入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更具真实、可靠性。
3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首次采用新准则公允价值模式当年,各相关地产企业将会采取追溯调整的方式,调整年初所有者权益,在目前房地产价格普遍高于其历史成本的情况下,将这部分房地产原来按成本计量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其影响结果是:这些房地产企业的上年度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J将会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所有者权益将大为增加。另外,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也将计入所有者权益。这都有利于提高这些房地产企业的规模,使原来“隐形”的资产得到了“显形”。
(二)公允价值的运用对税务的影响
从纳税的角度来看,目前税法上并不区分投资性房地产和非投资性房地产,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房地产按照统一的原则进行征税。公允价值模式的引入会引起税收征纳的一些变化。
1 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前者从价计征,后者从租计征。从租计征的,新准则并不影响税基。对于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指的是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剩余价值。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往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新颁布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允许在后续计量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这就面临着一个问题:计税依据应该是房产余值还是公允价值呢,尤其是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新准则规定应当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
地产的账面价值,那么当公允价值大于该房地产初始计量成本时,企业应该按照哪一个计税基础来计算缴纳房产税?在现有的税法中还没有相应的规定,这也是新的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实施后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所以,完善房产税制建设势在必行。现行房产税以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一方面,没有考虑房产增值的部分;另一方面,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而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这样,同一房产在未确定用途时,用不同计税方法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可能差别很大,而税法中对于转租等现象是否开征房产税又没有规定,这就给有些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留下了空间。
2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要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那么,对于这部分调增了账面价值的投资性房地产,是否也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呢?
如果从现行税法的角度考虑这一问题,土地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只在房地产的转让环节征收,每转让一次征收一次,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开征土地增值税的目的是为了抑制牟取暴利和房地产的投机行为,从而保护从事正常交易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考虑是否计征的重点就是要判断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发生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因此。虽然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要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土地增值,但并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进行分析,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最重要目的应该是对房地产的过高增值收益进行合理的调节、分配。土地增值了,其带来的收益应该归社会所有。在这种方式下。土地发生增值就应征税,而不仅仅考虑产权是否发生转移。现在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必须确认和明确提供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值信息,并不需要再另外考虑税收征收成本的问题。也有学者建议开征定期土地增值税,每年征收,况且每年征收土地增值税也因为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的应用变得更具有可行性。
3 企业所得税。新会计准则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按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依据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这样的调整往往会增加企业的账面利润。但是因资产增值而增加的利润是否要交所得税,还须等待财政部做出明确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前,会计制度只允许通过按期计提折旧的方式对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现行税法规定,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和折旧方法对房地产计提的折旧或进行摊销所产生的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一方面,由于未计提折旧减少了当期的费用,而根据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也会影响当期的损益;另一方面,由于当期资产的账面价值改变,所以还会影响到此后房地产在转换和处置时确认的损益,从而最终影响会计利润。这都加剧了计量应纳税所得额和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
或者说。如果我国对增值部分征收所得税,公允价值模式下,由于折旧和摊销的抵税功能丧失以及由于资产增值而应交的所得税的增加,意味着企业缴纳的税额会相应攀升,这将直接导致企业现金流出量的增长。在成本模式下,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净值较容易取得,只需将扣除折旧、摊销和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上即可。
所以,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在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时缴纳所得税,这种纳税方式对企业来说是很有利的,即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记账,对当期增值部分不产生当期纳税义务,可以递延,而日后减值却可以减少当期收益,有避税之利。
4 物业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引入公允价值模式对企业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为相关部门获得房地产价值提供了信息支持,随之也将为探讨物业税的具体税基提供一条新的思路。一方面,开征物业税是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正式开征一种新税种,需要从理论上弄清一些基本的问题,还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广泛的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在当前情况下开征物业税的时机可能还没有完全成熟。我们相信,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将会有助于物业税征收条件的成熟,为我国设计更为科学、合理的物业税提供有力支持。可以预见,在推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准则的宣传与指引,并以一定的政策力度保证其实施。
尽管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国际上早就开始运用了,在国内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运用尚属首次,缺乏相关理论和技术规范。同时,由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公允价值在计量属性上具有不确定性和变动性等特征,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但是,随着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环境的改善,公允价值的合理运用必定会进一步提高并改善我国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使之向外部投资者提供更为真实的企业价值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1]任世驰,陈炳辉公允价值会计研究――财经理论与买践[J]财经视角,2005(1)
[2]耿建新新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具体运用[J]财务与会计(综合版),2006(4)
1.2 项目简介
1.3 客户基础
1.4 市场机遇
1.5 项目投资价值
1.6 项目资金及合作
1.7 项目成功关键
1.8 公司使命
1.9 经济目标
2.0 公司介绍
2.1 项目公司与关联公司
2.2 公司组织结构
2.3 [历史]财务经营状况
2.4 [历史]管理与营销基础
2.5 公司地理位置
2.6 公司发展战略
2.7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3.0 项目介绍
3.1 特色农业园 开发目标
3.2 特色农业园开发思路
3.3 农业园开资源状况
3.4 项目建设基本方案
3.4.1 规划建设年限与阶段
3.4.2 项目规划建设依据
3.4.3 特色农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3.5 项目功能分区及主要内容
4.0 所在城市农业园市场分析
4.1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4.1.1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对农业园的影响
4.1.2 农业园宏观政策
4.2 城市周边区域经济环境
4.3 城市市城市规划
4.3.1 城市总体规划的布局与定位
4.3.2 城市中心城区的五大问题
4.4 城市土地和农业园市场供需
4.4.1 城市市土地出让情况
4.4.2 农业园市场供需
4.5 城市农业园供需
4.5.1 商圈分布
4.5.2 商业业态分析
4.5.3 城市商业现状分析
4.5.4 居民消费特征分析
4.5.5 城市商铺价格分析
4.5.6 商业农业园供需分析
4.6 消费者调查
4.6.1 居民消费特点
4.6.2 农业园潜在消费者问卷调查
4.7 竞争分析
4.7.1 竞争分析的方法
4.7.2 竞争项目分析
5.0 开发模式及QB区选择
5.1 [RRR城]及QB区项目
5.1.1 [RRR城]的开发背景
5.1.2 [RRR城]项目
5.1.3 [RRR城]开况
5.2 项目竞争战略选择
5.2.1 山水绿城SWOT分析
5.2.2 [山水绿城]开发策略和开发模式
5.2.3 QB区项目
6.0 QB区方案概念设计
6.1 规划设计主题原则
6.2 产品组合和功能定位
6.3 建筑风格和色彩计划
6.4 建筑及景观概念规划
6.5 智能化配套
6.6 QB区各地块设计要求
6.6.1 农业园功能配置要求
6.6.2 A13地块设计要求
6.6.3 A21地块设计要求
6.6.4 A08地块(局部)设计要求
6.6.5 A22地块设计要求
7.0 营销策略
7.1 预计销售额及市场份额
7.2 产品定位
7.2.1 各项目的住房产品定位
7.2.2 农业园定位
7.3 定价策略
7.3.1 住房项目的定价策略
7.3.2 农业园的定价策略
7.4 销售策略
7.4.1 住农业园的销售策略
7.4.2 农业园的销售策略
7.4.3 品牌发展战略
7.5 整合传播策略与措施
7.6 电子网络营销策略
8.0 项目实施进度
8.1 项目工程进度计划表
8.2 项目工程进度管理体系
8.2.1三级计划进度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
8.2.2三级计划进度管理体系的工作流程
一级计划——总控制进度计划
二级计划——阶段性工期计划或分部工程计划
三级计划——月、周计划
9.0 项目风险分析与规避对策
9.1项目风险分析
9.1.1 项目市场风险分析
9.1.2 项目工程风险分析
9.2 项目风险的防范对策
9.2.1 市场风险规避对策
9.2.2 工程风险的防范对策
9.2.3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6.0 QB区投资估算和开发计划
6.1 项目投资估算
6.1.1 项目开发成本估算
6.1.2 开发费用估算
6.1.3 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
6.2 项目开发计划
6.2.1 开发分期 69
6.2.2 项目开发进度计划表 69-72
6.3 项目人员和组织机构配置 72-73
6.3.1 组织保障 72
6.3.2 组织机构 72-73
6.4 项目融资计划和财务费用 73-74
7.0 QB区财务与投资价值分析
7.1 销售收入
7.1.1 销售价格
7.1.2 销售收入
7.1.3 项目税费率
7.2 项目现金流量
7.2.1 全部资金的投资现金流量表
7.2.2 自有资金的现金流量表
7.2.3 主要经济数据指标汇总
7.3 不确定性和风险分析
7.3.1 盈亏平衡分析
7.3.2 敏感性分析
7.4 结论
7.4.1 项目投资决策结论
7.4.2 项目总体效益评价
11.0 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分析
11.1分析方法的选择
近年来,房地产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中国房地产投资市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房地产投资决策难度增加,投资主体面临如房地产企业对未来的投资前景看不清状况、消费者对住宅价格判断模糊、银行对房地产金融风险担忧等诸多困惑。因此,分析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要素显得尤为重要。
一、房地产投资决策概述
房地产投资决策是指在房地产开发投资活动中,房地产开发商对拟建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对不同的房地产投资方案进行比较选择,并做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1]由于房地产本身具有的物理和经济特征,房地产投资也表现出区别于其他项目投资的固有特性。首先,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数额巨大,对金融倚赖性高。另外,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问题较突出,投资者一般不愿将资金投入到那些难以更换用途的物业,如特种厂房、码头等,而商场、写字楼、公寓等,常被各种公司租用,更换使用性质方便,更能吸引投资者注意;其次由于房地产可作为抵押担保,并且一般能够安全地按期收回贷款,所以易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由于房地产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各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投资都十分关注,常常将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调控作为调节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房地产投资额也因而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最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及回收期长等特点,使得房地产投资长期受未来宏观经济、社会、政治、法律法规,以及自然、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变化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风险因素多,风险水平相对较高。因此,正确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决策对投资开发商意义重大。
房地产开发投资决策的成功不仅取决于决策者个人的素质、知识和能力,并与认识和掌握决策的理论知识、基本内容和类型、应用科学决策的理论方法有着密切关系。房地产投资决策可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提出房地产投资决策的目标―要求解决什么问题;第二,制定房地产投资的行动方案―有几种可能方案;第三,对房地产投资项目做经济评价、社会评价和环境评价,进行投资方案的比较,最后确定出最佳的房地产投资方案;第四,采取合理的步骤,按照科学的方法执行和检验最佳的房地产投资方案。①投资策略是实现正确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按照投资策略进行项目决策是科学决策的基本要求。
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因素多而复杂,对其中重要的因素系统分析很有必要,这对投资主体的科学合理决策及获得巨大收益具有深远意义。现归纳出影响房地产投资决策的最重要的五个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二、房地产投资决策要素分析
(一)时机的决策分析
投资时机总是存在于投资主体的外部环境中,与投资主体、投资目标和投资形式的特定性紧密关联,也与特定的投资类型相联系。房地产投资时机分析的基本模式一般有以下四种:
环境因素分析模式:房地产投资时机是房地产环境中的一些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在特定时期、以一定方式结合在一起形成的,其中的经济、社会和政策因素的变化构成了投资时机的实质内涵。在具体分析商业房产投资时机时,可针对特定的商业房产罗列出可能蕴涵收益的各种因素的可能变化,也可把各种因素划分成宏观和微观因素、直接和间接因素来进行综合分析。
寿命周期分析模式:房地产投资时机与房地产寿命周期息息相关,在房地产寿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物业和不同的主体蕴涵着不同的收益机会。在商业房产开发投资经营的全过程中,会经历商业用地选择、商业房产建设、商业房产租售、商业房产管理及商业房产退化等阶段,商业房产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实力来选择不同阶段的投资机会。
开发价值分析模式:房地产类型的多样性及投资者实力和开发能力的差异决定找寻特定主体的适宜开发类型与开发项目是房地产投资获利的关键。商业房产的价值包含了相当部分的无法量化的服务价值与无形收益,对这些价值进行正确判别会为特定的投资者带来获利的机会。
产业发展分析模式:产业发展与变化规律是一般性把握商业房产投资时机的基本点。把握不同产业转换发展的有利时机来进行相关物业开发,将会有巨大的收益回报。不同类型商业房产的需求常随不同商业部门的兴衰而定,城市产业演进可能在不同时期带来不同商业经济活动的繁荣,把握产业演进变化的规律性,有助于正确选择投资时机。
(二)区位的决策分析
房地产地段的选择对房地产投资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房地产具有增长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位土地的增值,区位理论是投资地段选择的理论基础,而在具体的决策分析中可采用以下一些方法:
因素分析法。具体分析影响房地产区位价值的各种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行政因素,在对不同地段的因素比较中把握优势地段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明确能提升特定地域商业房产价值的各种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通过预测这些因素的改变把握优势地段的形成与转变。
假设开发法。运用假设开发法的原理,通过对拟选地块的不同用途的收益与成本进行估算,在不同物业估价值中选择能为企业带来最大投资价值的地块。正确预测特定地段的最佳利用方向,在综合分析投资企业的内外环境的基础上,把握那些能为投资者带来最大收益的地段
竟价地租曲线法。以商业用地的竟价地租曲线为基础,在正确判别自身实力的情况下,确定对开发主体来说最为有利的商业房产投资地段。对商业用地收益的正确判别依赖于投资者对城市经济活动规律性和城市土地价值演进规律的正确把握。
威尔逊购物模式法。在商业经济活动高度发达的城市,可借助于威尔逊购物模式来进行商业优势地段的选择。在特定商业房产和竞争性房产相互争夺消费者的过程中,消费群体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商业房产的理想规模大小,从而也就为特定商业房产的区位选择[2]确定了标准。
(三)开发内容的决策分析
在选择房地产作为投资对象之前,投资方向的正确把握要求确定最适宜的投资类型。按物业类型把房地产分为商业房地产、工业用房和住宅房地产。不同用途的房地产投资的投资成本、投资风险和利润获取都是不同的。在房地产的不同物业类型中进行选择需把握以下要点:选择一块土地,是作商业用途还是工业用途,此时可借助于土地竟价模型来进行。即城市不同区位上,把一特定地块用于商业房产开发还是工业房产开发,净收益是不同的。商业净收益大于工业净收益,表示是进行商业房产开发的较理想地段。只有在商业利用价值超过同一区位的工业利用价值之时,选择此地作商业房产开发才是合理的。当然,如果在商业店铺、写字楼或旅馆酒店的物业类型中进行选择,同样的方法也是适用的。若已选定了一宗特定地块,还可运用假设开发法的原理来对其不同的用途进行选择,这种方法的基本公式为:
工业宗地价=预期工业房产售价-预期开发费用-正常开发利润
商业宗地价=预期商业房产售价-预期开发费用-正常开发利润
若商业宗地价大于工业宗地价,则可认为选择该地块是合理的。
(四)规模的决策分析
商业房产的最佳规模应综合考虑企业、地域与产品特性等多方面因素。企业在进行商业房地产投资时,不仅要考虑物业因素,还要考虑企业资本状况、市场地位、经营能力等多方面综合因素,努力寻求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如对于那些有主导产品生产的企业,其物业投资的最优规模要结合产品价值与物业价值来考虑。而对于完全面向市场的商业房产,不论是写字楼还是商业店铺,其开发投资规模还要考量该类型物业的市场存量。在具体实施时可考虑使用:剩余面积=可供面积-成交面积这个公式粗略估算出当前市场的供求状况,并对主要的竞争对手(或潜在对手)的实力进行严密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最终确定商业房产的最优规模。
鉴于现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状况,房地产投资者愈发难以确定投资规模。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很普遍,因此,房地产投资者应根据市场信息和状况严格控制开发规模,以保证市场的供求平衡。一方面,开发商在具体的房产投资规模决策时,从房地产开发费用出发,运用盈亏平衡分析方法,即使投资项目的收入和支出达到平衡时的最低生产水平和销售水平,确保投资项目产生最优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房地产投资商应以市场为导向,正确预测出市场需求量。必要时,运用经济控制方法论,建立房地产开发规模优化数学模型,以便为房产开发商和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决策提供理论参考。[3]
(五)质量的控制决策
商业房产的投资质量包括其本身质量和管理服务质量两方面。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房地产投资质量的基本内涵就是商业房产租约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主要包括:租赁期限、租金修订期、租约修订条件和对租户责任的说明;也包括影响投资者收入的物业本身的物理性能,如区位、楼龄、时尚程度、施工质量、楼宇规模与内部布局的合理性等。但租户对房地产的质量却与投资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
表1 房地产投资者和用户的质量观点比较
因此,对房地产投资者而言,房地产质量目标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用户要求的量、价格以及建设成本和利润,从而达到用户愿意购买、投资者对回报满意的双层次质量水平。
三、房地产投资决策建议
(一)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战略必须以企业的总体经营战略为基础,来研究企业的市场定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是以了解和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心理为核心和出发点,设定自己独特的与竞争者有着显著差别的特征,以引起消费者认同。准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定位,必须做好企业的分析、发掘和培育企业的核心能力及目标市场的定位。通过分析企业在价值创造环节中的优势并相应确定企业的核心能力,使之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体系,使核心能力得以维继发扬。总之,通过企业的分析,发现和培育企业的核心能力,发掘一个目标市场,就构成了企业的角色定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角色定位最终要清晰准确地表明企业的产品范围、市场消费群、地理范围等因素。
(二)做好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指项目建成前,对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对可能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经济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多方案比较和综合评价,由此得出如何投资的结论性建议,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充分的市场分析和调研是做好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先决条件。[4]
(三)做好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管理
房地产业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为了减少房地产投资的风险损失,当务之急是加强和完善房地产投资风险管理。明智的投资者不会因有风险而采取无风险经营的保守做法,而是学会管理风险获取足够的风险利润。风险管理日益受到房地产开发商的重视,可以采取如下策略:风险回避,即选择相对风险小的投资项目或放弃那些相对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这是一种较为保守的处理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办法,能够将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内。但这种策略通常会降低获取高额利润的机会;投资组合,房地产投资组合策略是投资者依据房地产投资的风险程度和年获利能力,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恰当的项目选择、搭配投资各种类型的房地产,以降低投资风险的房地产投资策略。
参考文献:
[1]李江宏.房地产投资策略及其决策.市场论坛[J],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