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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总额占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是衡量一国加工贸易地位的重要指标。我国加工贸易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2000年,加工贸易占总货物贸易比重迅速上升,由1981年的3.6%上升至2000年的48.5%。这一阶段,加工贸易总额的年平均增长率高达92.5%,是对外货物贸易总额年平均增长率(41.6%)的近两倍。第二阶段是2001~2007年,这一阶段加工贸易占总货物贸易比重维持在47%~48%,发展较为稳定,尚未有明显下降趋势。第三阶段是2007年至今,加工贸易比重出现下降趋势,由2007年的47.3%下降至2011年9月的35.9%,下降11.4个百分点。截至2011年9月,加工贸易出口额为6127.6亿美元,占商品出口总值的44.01%;进口值为3488.4亿美元,占商品进口总值的27.1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采取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将出口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加工贸易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占据半壁江山。但2006年至今,我国加工贸易额开始出现下降,这一现象势必会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速。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加工贸易呈现出以下几方面的新特点:
(一)加工贸易比重下降近年来,加工贸易出口增长速度逐渐下降,下降幅度超过一般贸易。2006年以来,我国货物出口增速呈下降趋势,其中加工贸易的增速低于一般贸易,且差距不断扩大。2009年后,出口增速迅速反弹,但加工贸易的增速依旧低于一般贸易。截至2011年12月,加工贸易出口同比增长12.9%,远低于一般贸易27.3%的增速。①同时,加工贸易进口增速也开始滞后于一般贸易。自2006年以来,加工贸易进口增速持续低于一般贸易,且其差距不断扩大。2011年,一般贸易进口同比增长31.0%,接近于加工贸易进口增速(12.5%)的2.5倍。2011年1~9月,一般贸易进出口额14157.5亿美元,增长31.7%,高于加工贸易16.9个百分点;一般贸易出口额6740.9亿美元,占出口比重48.4%,加工贸易出口额6127.6亿美元,占出口比重44%。一般贸易出口比重近年来首次超过加工贸易。总之,受进出口两方面的共同影响,加工贸易比重不断下降。
(二)外资加工企业主体地位开始下降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加工贸易总额的比重开始下降,私营企业发展迅速。2006年以前,外资企业在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2006年以后,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占总加工贸易比重呈下降趋势,平均每年下降0.42个百分点,下降虽比较缓慢,但趋势明显。尤其是出口,2010年以来下降幅度更为明显。(见图1)
(三)加工贸易增值率开始下降加工贸易增值率是加工贸易进出口差额与加工贸易进口额的比率。2006~2009年,我国加工贸易增值率大幅度上升,由2006年的58.8%上升至2009年的82.1%,上升23.3个百分点;2009~2010年,加工贸易增值率开始下降,下降趋势延续至今。
二、我国加工贸易新特点形成的原因
(一)后金融危机背景下外需萎缩和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加工贸易有较大影响,而这种影响在后金融危机时期还有一定惯性。随着欧债危机、西方发达国家高失业率的增长、财政赤字的持续,对我国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的外需萎缩也将持续。同时,加工贸易带来的贸易顺差也将诱发西方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达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失业率上升,国家财政赤字严重,对进口商品需求下降。而我国的加工贸易很大程度上是由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行为所引致的,中国是处在为跨国公司提供附加值较低的中间投入品和最终品的相对中低端垂直专业化地位。[1]因此,我国的加工贸易易受外部经济冲击。2008年,我国加工贸易出口至美国总值达1920亿美元,占同期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28%。[2]同时,美国名义GDP增速由2008年2.2%下降至2009年-1.7%,就业率也由2007的71.8%下降至2010年66.7%,截至2011年10月,美国失业率上升至9%。①而欧洲一些国家为应对债务危机采取紧缩政策,进一步导致市场紧缩,影响了我国加工产品的出口。发达国家居民收入的减少和政府支出的减少,导致国际市场需求紧缩,制约了我国加工贸易的出口。另一方面,经验表明,当全球经济保持较快增速时,贸易保护呈下降趋势;反之,贸易保护会有所抬头。中国加工贸易“大进大出”造成巨额贸易顺差,[3]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提供借口。同时,受失业率上升、政治选举压力加大的影响,一些国家倾向于采取贸易保护措施。有关国际组织报告显示,首尔峰会后(2010年12月~2011年5月),受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影响的贸易额占全球贸易的0.6%,比上一报告期(2010年6月~2010年11月)增长一倍,全球新发起的贸易保护措施多达463起,比上一报告期上升61%。其中,化工品、肉类、钢铁、机械、电子、乳制品和汽车受影响最为严重。我国受贸易保护措施损害比较突出。2011年1至9月,我国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案件50起,涉案金额达30亿美元。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相继出台了强化贸易救济效力的政策,并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和反规避调查。发展中国家针对我国贸易限制措施也明显增多。2011年1至9月,巴西、土耳其、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和印度五国共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8起,占我国遭受调查总数的36%。[4]贸易摩擦的加剧进一步恶化了加工贸易的出口环境,导致加工贸易出口增速放缓。
(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
针对加工贸易单位产品资源消耗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附加值和利润率低、贸易顺差过大等问题,我国提出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战略方针。2007年,我国在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政策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新措施,如,进一步取消了“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简称“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将容易引起贸易摩擦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3%、11%、9%、5%,针对资源性产品加征关税;在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方面,商务部、海关总署先后发出公告,禁止包括零部件、拆散件的旧机电产品的进口,涉及1759种产品。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将44个十位商品编码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的实转管理,增加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达到限制和逐步减少初加工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随着国家政策和措施的推行,加工贸易处于转型升级阶段。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生产加工方式受到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速放缓、占货物贸易总额比重下降。
(三)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成本上升
我国加工贸易是基于劳动力比较优势和外商直接投资发展起来的。丰富廉价的劳动力是我国加工贸易参与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之一。近年来,受劳动力供给需求缺口的推动,我国劳动力工资水平不断上涨。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31747元,增长率达13.5%。其中,制造业在岗职工年工资水平达44496元,增长率达16.4%,在所有行业中增速居第一位。[5]同时,2010年以来,我国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呈现大幅上升趋势。加工贸易受到国内外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进口绝对值扩大和利润空间的下降,最终导致加工贸易增值率下降,不利于中小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
(四)外资企业投资行业分布的调整
受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影响,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主体地位在缓慢下降。2011年1至10月,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达135.11亿美元,同比增长17.07%,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93个百分点,占全国出口总值的52.49%,所占比重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22个百分点;进口7101.48亿美元,同比增长18.76%,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14个百分点,占全国进口总值的49.81%,所占比重比上年同期下降3.42个百分点。①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外商投资产业分布的调整。我国利用外资一直以制造业为主,占三分之二以上,服务业占外商投资产业的比例不高,不到30%甚至更少。2002~2005年,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140.11、131.36、122.28和116.79亿美元,占全部外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57%、24.55%、20.17%和19.36%,[6]比重呈不断下降趋势。
2006年,这一趋势发生逆转,工业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近6年来首次下降,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迅猛增长。2011年1至10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45.13亿美元,同比增长20.65%,占同期使用外资总额的47.9%。从产业链看,低端制造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吸收外资的数量进一步减少,更多资金流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吸引外资进一步减少,这将进一步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在加工贸易中的主体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迅速发展,贸易顺差也进入持续扩大阶段,加工贸易曾经是外贸顺差的主要来源。但当前加工贸易呈现比重逐渐下降的新特点,说明我国进出口贸易方式正在逐渐改善,这有利于贸易失衡状况的进一步调整,进一步减少基于外汇供给增加的货币投放量,缓解当前通胀压力。加工贸易比重下降和外资主体地位下降,一方面促进加工贸易企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提高了内资企业的参与度,减少贸易利润外流,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我国企业和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但面对国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增多,加工贸易发展速度在放缓的同时,对我国吸纳就业的能力也有所收缩,不利于扩大劳动力就业和人力资本积累,尤其不利于大量农业劳动力向非农就业的转变。同时,成本上涨推动加工贸易增值率的下降说明我国加工贸易的产业链短、辐射范围窄、处于价值链低端,而且出口的产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一特点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也不利于我国加工贸易在效益水平上的改善和价值链的提升。
三、对策
我国加工贸易的新特点非常值得关注,因为它关乎我国贸易收支平衡和加工贸易增值率的提高,更关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为继续保持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实现出口商品结构和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2013)06-0070-0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口贸易规模快速扩张,出口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4.6%上升到2011年的26.06%,出口作为需求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大幅增强。然而,2008年,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的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国出口贸易遭受巨大冲击,出口贸易额在2009年同比下降16%,出口贸易额占GDP的比重也下降了7.91个百分点。
我国各地区由于贸易发展水平和贸易结构的差异,在危机中的表现也不尽相同。鉴于此,本文以我国快速发展的贸易大省——江苏省为研究对象,采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月度数据,从出口总额、贸易方式、贸易主体和商品结构等方面,研究金融危机以来江苏省出口贸易的特点,为江苏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展出口贸易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外贸发展提供一些发展的思路。
一、金融危机影响出口贸易的传导机制
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市场供给和需求相等的状态称为市场均衡,对应产生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会使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发生变动。金融危机冲击了出口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因而导致市场均衡产量即出口贸易量减少。
(一)需求传导
需求传导的主要渠道是收入效应和相对价格效应。金融危机首先引起发生危机的国家金融机构倒闭,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开工不足、收入和利润下降,国家和地区经济出现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负增长、失业率上升、居民收入水平下降等情况,导致国内投资与消费水平大幅下降,从而导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需求减少。
受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国家和地区为了拉动经济增长,通常会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因而会造成本国货币的贬值,而其他货币表现为相对升值。根据马歇尔一勒纳条件,汇率变化会引起本国进出口商品相对价格发生变化,进而引起进出口商品的数量发生变化。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等主要货币大幅升值,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相对价格上升,因而会对我国的出口贸易造成负面影响。
(二)供给传导
金融危机打击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出口产品供给减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通过各类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吸引了大量外资。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外贸出口的主力军,江苏省亦是如此。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许多欧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资产大幅缩水,产能剩余严重,投资意愿下降,因而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连续冲击下,江苏省很多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出口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融资压力,银行借贷困难,资金链断裂,经营步履维艰甚至倒闭,从而大大影响了出口贸易。
二、金融危机以来江苏省出口贸易的特点
(一)出口总额
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出口贸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据统计,1985年江苏省出口总额为15.86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5.8%,2011年出口总额达到3126.2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6.47%,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呈现显著的逐年上升趋势。然而,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导致全国出口贸易额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的同时,江苏省的出口贸易也受到重创,出口贸易额同比下降16.3个百分点(见表-1)。
图-1表明,危机对江苏省出口贸易的冲击效应从2008年10月开始显现。2008年10月底,出口总额开始减少,出口总额同比增速开始大幅下降,至2009年2月,出口总额和同比增速均降至最低水平,为103.16亿美元和-35.6%。从2009年3月开始,出口总额和同比增速逐渐回升,但是同比增速直至2009年11月才由负转正,2010年以后,保持平稳的增长势态。可见,江苏省出口贸易容易受到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
(二)出口贸易方式
江苏省对外贸易的方式主要为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两者占贸易总额的95%以上,其中,加工贸易出口所占比重大于一般贸易。但是,一般贸易出口具有较快的增长速度,因而所占比重逐年增加。金融危机期间,加工贸易的下降幅度要大于一般贸易。2008年,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同比增速分别下降了2.22和14.29个百分点;2009年,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同比下降22.95和13.64个百分点(见表-2)。这主要是由于加工贸易会更容易受到国外经济环境的影响。从月度数据也可以看出,加工贸易对金融危机的反应要更敏感一些,加工贸易比一般贸易提前2个月于2008年11月陷入负增长,比一般贸易提前1个月于2009年11月实现正增长。从同比变化的速度来看,不仅金融危机期间的加工贸易下降幅度要大于一般贸易,而且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加工贸易的恢复速度也明显快于一般贸易(如图2所示)。
(三)出口贸易主体
按照企业性质进行划分,江苏省的出口企业以外资企业为主,但是民营企业异军突起、发展较快。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出口比重逐年下降,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出口增长速度较快,比重逐年增加。
金融危机对各类企业出口造成了明显的影响,但影响的程度不尽相同。相对而言,外资企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要更大一些。2008年,国有企业出口增速提高了4.6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出口增速下降了5.6个百分点,外资企业增速下降了13.47个百分点(见表-3)。
从月度数据可以看出,金融危机期间,民营企业出口受到的影响要稍微小一些。总体来看,大多数月份的民营企业出口增速要高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见图一3)。外资企业出口比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前2个月在2008年11月出现负增长,持续12个月,国有企业2009年1月出现负增长,持续11个月,民营企业2009年1月出现负增长,持续10个月。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其经营范围宽和经营项目丰富,经营体制灵活,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因而在后危机时期可以迅速地做出调整,尽快摆脱危机的影响。
(四)出口商品结构
江苏省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不断提高并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金融危机前的2007年,机电产品出口1414,61亿美元,增长27.01%,占出口额的69,43%;高新技术产品出口831.15亿美元,增长18.8%,占比40.8%(见表-4)。
然而,在金融危机中,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均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受影响最小的是纺织服装出口。2009年,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纺织服装出口,同比下降14.01%、10.77%和8.54%。究其原因是,这两类产品多以加工贸易和外商投资为主,而加工贸易和外商投资又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导致外贸出口减少的主要因素。
从图-4中我们也可以看出,金融危机期间,纺织服装的出口变化下降的幅度要小一些。
(五)出口市场结构
近年来,江苏省加大了对东盟、拉丁美洲、非洲等新兴市场的出口,出口贸易市场过于集中的状况逐渐改善。2006年以来,对欧盟、美国和日本三大市场的出口额,占同期全省出口额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但仍然占50%以上。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对上述市场的出口额均呈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其中下降比重最多的是欧盟(见表-5)。
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东盟的出口额也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但是总体来看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
三、金融危机背景下江苏省发展出口贸易的对策建议
笔者通过全面深入地分析金融危机以来江苏省出口贸易的特点,发现江苏省出口贸易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巨大冲击,江苏省出口总额及其同比增长速度均大幅下滑,加工贸易、外资企业出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欧美的出口贸易受到的影响更大。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依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背景下,江苏省必须顺应国际环境的变化,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策略,推动出口贸易,保持经济的平稳增长。
(一)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尽管江苏省出口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比重在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技术水平不高的产品类别中,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比重较低,企业生产仍然局限于低层次加工制造领域。因此,江苏省应该通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加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二)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1.2商务英语的特点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商务英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更广阔的外延,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首先,商务英语的专业性很强。商务英语用到的场合很多,包括国际金融、国际营销、经济等领域,甚至包括与国际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体系等。因此,商务英语需要用专业术语和专业语法将复杂的贸易活动和对外交流表达清楚。这同时也该外行业理解商务英语带来了困难,一个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词语或语法,在商务英语中会有不同的含义。如“drug”的日常含义是“品”,但是在商务英语中是指“滞销品”的含义,这是因为品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又如“country”的本义是指“城市、农场”等,在商务英语中,取其外延含义用来形容距离的遥远;其次,商务英语文化之间的差异非常显着。全球化的交流常遇到的困难就是文化的差异带来的交流困难,有时甚至因为文化背景的差异而产生冲突或矛盾。如“dragon”一词,在我们中国的文化中,我们都是龙的子孙,龙被认为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代表吉祥幸福的神物,而在西方国家中的意思却恰恰相反“,dragon”一词含有恶魔、邪恶的意思;再次,商务英语语言简单易懂,且语言多缩略。对此具有代表性的解释是发过语言学家马丁内的语言经济原则,该原则认为:经济原则的前提条件是保证语言交际功能的顺利完成,同时人们对语言活动中的能量耗散要符合经济的要求。也就是说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人们所使用的语言要简介凝练,这样可以极大地节省工作时间和精力,提高生产效率,符合经济活动的要求。典型的例子是:外汇一般用“forex”代替完整的表达“foreignexchange”;最后,商务英语一般语言规范且正式,这与经济活动的严肃、谨慎特点密切相关,经济活动一般涉及交易双方的利益,这些经济活动要求用于严谨规范、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使用容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经济损失。所以,商务英语中一般少口语性词语,如表达“买”的意思时会用“purchase”而不是“buy”。
2、如何在国际营销过程中正确使用商务英语
基于商务英语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国际营销中要合理正确的使用商务英语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即背景知识、交际技巧、语言决策。
2.1背景知识
使用商务英语时要充分考虑商务英语所使用的背景知识,贸易双方的工作人员要对自己及对方的文化知识和环境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游刃有余的在国际营销中使用商务英语。在了解对方的背景知识时,要了解对方的、忌讳或避讳的习俗或习惯、所处的地理环境、生活环境等,揣摩对方的心理特点,尽量避开双方都敏感的话题,避免交易的失败。针对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要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和表达技巧,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完成交易。
2.2交际技巧
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了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加强了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提高了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将各国经济联系成为一个整体。进入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经济全球化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的资金、技术、产品、市场、资源、劳动力有效合理的配置,加速了技术转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为世界各国人民提供了选择物美价廉的商品和优质服务的好机会。但是,经济全球化也被批评为加剧了世界经济的不平衡,拉大了贫富差距,增加了世界经济的不稳定性,并使全球生态环境加速恶化。
贸易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和特征。早在十八、九世纪,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就提出:贸易使各国在具有相对较高生产力的领域进行专业化生产,将有助于提高各国的福利。这为自由贸易的持续与深化提供了理论基础。如今,大大丰富了的贸易实践使贸易理论得到丰富与发展。国际贸易理论一般坚持贸易的利大于弊,认为自由贸易能形成双赢或多赢的局面。然而,在贸易谈判桌上,各国代表并不是那么积极地签订贸易协定。在国际贸易政策上,非关税壁垒取代关税壁垒成为最流行的贸易限制手段。
20世纪90年代,劳工标准(labor standards)问题——一个曾经在国际会议上提出但并未带来强烈反应的话题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热点话题。其实,早在1984年生效的美国《加勒比海经济振兴方案》中就包含了一些有关劳工的条款。1993年,在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第8轮“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马拉喀什会议上,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在国际贸易规则中设立“社会条款”。1994年实施的作为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辅助协议之一的《北美劳工合作协议》包含了明确劳工权益方面的条款。1996年,世界贸易组织(WTO)首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新加坡部长会议宣言中,“核心劳工标准”作为新议题被明确列入宣言内容之中。此外,在发达国家在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关税优惠(普惠制)中和若干双边贸易协定中都有劳工条款。虽然在后来的世贸会议上,由于南北力量达到暂时的平衡,劳工问题一度沉寂,但贸易与劳工问题不仅不会销声匿迹,而且会继续存在下去。劳工标准问题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涌出水面并非偶然。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各国的经济、社会摩擦,南北劳工差距在贸易自由化中被凸显出来。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各国的劳工标准是不同的。随着全球化的深入,不同的劳工标准的碰撞愈加剧烈。
关于劳工标准的一系列问题,学术界仍存在争议,本文将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探讨劳工标准的性质、特点和影响因素。
二、劳工标准的性质
一般认为,劳工标准包含政治性和经济性双重内容。比如,劳工权利就涉及非经济问题,而劳工的经济福利和工作环境就属于经济问题。
劳工标准,是与劳工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劳工,就是生产过程中付出劳动并以此为标准获得收入的人。与劳工相对的,是企业(firm)或雇主(employer)。国内外文献对劳工(labor)和工人(worker)不加以区别,这里的工人并不是只是工业工人,只要是在企业中按劳付酬的劳动者就是劳工。劳动力要素跟资本等其它要素不同,后者并不与其所有者一同参与生产,但劳动力的所有者就是劳工本人。
劳工的社会权利主要由一国政治、经济和文化习俗决定,受到劳工经济福利变化的影响,也受到劳工力量在政治舞台上活动的影响。故影响劳工社会权利的因素是很复杂的,并且,各国的情况都不一样。
劳工的经济福利其实就是劳动力的全部回报,在劳动力市场上,由劳动力的价格决定,而劳动力的价格又主要由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因素共同决定。劳工的经济福利可以区分为工资福利和非工资经济福利,也可以将其收入划分为货币福利和非货币福利。如果按后一种方法划分,那么一般来说,劳工倾向于取得货币形式的福利,因为它更易于支配。但是,货币福利和部分非货币福利是可以转化的,因为它们都能带给劳工以满足感。如果两者能完全替代,那么可以从效用论的角度得到两者之间的均衡。如图1,直线AB表示劳工经济福利的预算线,由于工资和非工资福利的边际替代率递减,代表劳工效用水平的无差异曲线凸向原点,其中有一条与AB相切于E点,可以证明E点是均衡点。
工资和非工资福利之间的均衡图
对企业而言,劳工标准意味着劳动力的全部成本,包括工资和非工资成本。在完全竞争和完全信息条件下,劳工标准的成本由劳动力回报完全弥补。假设每个劳动力无差别,劳动者的数量无限,且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劳动的边际收益就等于劳动的边际成本。劳动的边际收益由边际产品价值(VMP)来衡量,它等于边际产品乘以产品价格。这时,劳动的边际成本——工资和非工资成本可以衡量单个劳工的劳工标准。从经济意义上来说,如果不考虑生产环境和劳工权利,那么劳动力的价格就等于劳工标准。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工标准是由劳动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劳动的需求受到劳动的收益和成本的共同影响,劳动的供给受到劳动所得和劳动的机会成本(闲暇的收益)的共同影响。在劳动的供求图中,我们常将工资作为劳动力价格。但是,国际劳工标准问题往往还涉及着劳工权利的内容。
三、劳工标准的特点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劳工标准将逐步趋于一致。当然,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下面,我们可以归纳劳工标准的一些特点。
1.外来性
劳工标准其实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制度含义,但是全球性的劳工标准制度尚未建立;另一种是状态含义,即劳工在生产活动中的状况。对我国而言,劳工标准一词是外来的。
2.外部性
经济学者普遍认为,劳工状况的改善不仅仅给企业带来更多效用,还会超出劳动力市场给社会带来更多效用。这类外部效用表现为:劳工的素质提高使社会更加文明,人文气象更加改善;劳工子女从劳工状况的改善中收益;在劳工收入与其他职业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最低)标准的提高将虽缩小工资差距,从而减少了社会犯罪的可能性,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3.最低性和弹性
在讨论劳工标准时,我们一方面要观察一般情况,另一方面也应该注重较低下的劳工状况。这是研究劳工标准与研究劳工收入最根本的区别。此外,无论是最低情况还是一般情况,劳工标准都是可以变化的,且其变化情况应该也是可以衡量的。
4.与国际贸易相关性
劳工标准的现实背景是,各国尤其是南北的劳工状况差距较大。劳工标准的支持者所持的理由之一,就是劳工标准的差距引起贸易的不公平。关于劳工标准的种种讨论或方案,无不与国际贸易有着深刻的联系。
5.理论上的趋于一致性
从理论上讲,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应该有趋同性。按照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在没有规模效应,没有运输成本、贸易壁垒的条件下,贸易最终将使各国产品的价格完全相等,而生产要素的价格也完全相等。因此,不同国家相同生产率的劳工的收入最终将达到一致。如果不考虑生产率的差别,各国劳工标准的差距最终将缩小为零。当然,现实中的许多情况都不满足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的假设前提。
四、影响劳工标准的因素
虽然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紧密联系,但是劳工标准的变化可能不全是贸易因素直接造成的。除了贸易因素外,许多因素都可能改变一国的劳工标准,下面简要分析影响劳工标准的若干因素。在分析单个因素的时候,均假设其它条件不变。
1.投资
投资又分为国内投资与外商投资,无论哪一种投资的增加,都将使更多的资本与劳动相结合,企业的生产能力因此而提高。由于劳工将生产更多的产品,劳工回报当然提高,于是收入增加,劳工标准提高。相反,净投资的负增长将导致劳工标准的下降。因此,资金短缺将不利于劳工标准的提高。
2.技术
技术进步主要是指生产工艺、中间投入品以及制造技能等方而的革新和改进。技术的进步可以缩短生产过程、节约生产成本、生产新的产品,直接导致劳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短期内,技术可能由于知识产权等原因出现倒退,而导致劳工标准的下降。但长期来说,技术一般不会流失,技术的改变对劳工标准的影响是非负的。
3.人力资本
除了技术的创新外,通过其它方式,也能提高单位劳工劳动生产率。比如,劳动者受到教育(再教育)、培训、实践经验(干中学)、人才引进(移民)、保健等方面的投资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积累,这种方式可以看作是资本与劳动力的结合,一般称之为人力资本的提高。这种方式具有一般投资所不具备的优点,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它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劳工标准。
4.生产环境的改善
二、自偿性贸易融资的风险管理
贸易融资按照自偿性可以分为具有明显自偿性和无直接自偿性两类,这里我们仅考虑哪些具有明显自偿性的贸易融资产品,因为正是这类产品与流贷相比降低信用风险的特点。自偿性贸易融资是对预付、存货或应收帐款的等资产进行的短期融资,银行在办理自偿性贸易融资时首先看中的是该笔业务自我清偿以及借款人组织这笔交易的能力,借款实体可以没有其他实质性资产或业务。针对这类情况,那么银行对于融资项下资产及其产生收入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这样的“控制”大多体现在贸易融资办理前、办理时以及办理后的诸多流程和操作上,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细化贸易融资类型,建立不同的操作流程
在这种自偿性贸易融资中,银行对其进行的业务介入及风向控制,实际上是从融资链中的三个环节来操作,第一是应收账款环节,第二是存货环节,第三是预付账款环节。虽然都属于自偿性贸易融资,但在实际中银行针对这三个环节所办理的贸易融资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风险控制点和控制力度也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可考虑对这三类贸易融资制定不同标准的操作流程,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控和把握。
(1)应收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以买卖双方签订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银行为卖方提供的以合同项下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方式,比较典型的有卖方押汇、发票融资、信保融投资、保理、订单融资等等。
(2)存货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其存货为抵押或质押,并以存货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仓单质押、保兑仓等等。
(3)预付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以买卖双方签订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银行为买方提供的,应以合同项下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方式,比较普遍的有先票后货,未来货权质押开证、未来货权质押融资等。从银行需要控制资金流和货物流长度来看,上述三种类型的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操作环节逐渐增加、操作风险依次递增。其中应收账款类贸易融资需要求客户在对下游的销售必须指定为融资银行的账号。只需对控制好该笔交易所对应的回款即可,操作风险相对较低。但对于存货贸易融资银行在要求控制回款的同时,还增加了对质押物的监管仓库、质押物的价格变化、仓储条件、出库入库等环节的操作和监控。而预付账款类贸易融资在必须对采购、存储、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需要与企业的上游、下游、监管方都签署有关协议,环节最多、操作风险最大。
2.建立专业的贸易融资操作部门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客户评级与债项评级融合,在风险管理中更加突出银行对现金流、质物的有效控制,以及单笔操作、封闭运行的组织控制能力,而这些往往都体现在操作环节上,“细节决定成败”在贸易融资领域可为有着很好的体现。因而可考虑成立独立于授信审批条线之外的专业化的职能部门,作为贸易融资业务集中化操作的平台,对贸易融资的市场份额和操作风险负责。在对客户进行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审查、审批时,该部门负责对贸易融资产品配置及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的专业协审;在贸易融资业务办理时该部门负责审查单笔业务所要求的放款条件是否达到,如单据是否完备、监管协议是否签署等;在融资办理后负责提示客户经理贸易融资项下来单情况和资金流向,监控及提示质押物价格变化、督促客户经理向客户索要相关单据,严控操作风险。
(一)贸易差额规模较小阶段(1950-1977)
在这28年间,有10年出现逆差,其中,1950年逆差最小为0.3亿美元,1974年逆差达到最大仅为6.7亿美元,平均每年逆差为2.62亿美元。有18年出现顺差,其中,1961年顺差最小为0.4亿美元,1973年顺差达到最大仅为6.6亿美元,平均每年顺差为2.68亿美元。因此,这一阶段无论是顺差还是逆差规模都很小,变动幅度也很小。
(二)以贸易逆差为主阶段(1978-1993)
在这16 年间,有10年出现逆差,平均每年逆差为63.5亿美元,规模超过100亿美元的有3年,1985年逆差达到最大为149亿美元。有5年出现顺差,平均每年顺差为50亿美元,1983年顺差最小为8.4亿美元,1990年达到最大仅为87.4亿美元。有1年出现贸易平衡。这一阶段,总体上是以逆差为主。
(三)持续贸易顺差阶段(1994-
2007)
从1994年开始,我国进入持续贸易顺差阶段。以2004年为界,可分为顺差规模较大阶段和规模迅速扩大阶段。前一阶段(1994-2004年),11年累计顺差达到2819.3亿美元,每年平均顺差规模为256.3亿美元,大部分年份顺差规模均维持在200亿-400亿美元规模。后一阶段(2005-2007年),2005年顺差1020亿美元,2006年1774.7亿美元,2007年达到2622亿美元,这三年每年平均顺差规模达到1805.5亿美元。
二、我国贸易顺差增长的特点分析
为了进一步说明我国贸易顺差的特点,我们分别从中国贸易区域、贸易方式、贸易主体和出口产品结构四个方面,对我国贸易顺差来源地及特点进行分析。
(一)贸易区域特点分析
从双边贸易的角度,按净出口来源的区域特点来看,我国贸易顺差主要来自少数几个贸易伙伴,贸易顺差增长对美国、香港和欧盟贸易依赖程度较高,而逆差来源则相对分散。取中国最主要的10个贸易伙伴:美国、欧盟、东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省、俄罗斯、印度在1984-2007年间的双边贸易顺差情况进行分析,国际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地是:香港、美国和欧盟,中国对香港地区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贸易顺差,1984年为37.4亿美元,到2006年和2007年分别为1445.3和1716.2亿美元。从1995年以后,我国对美国和欧盟双边贸易实现顺差,尤其是对美国的双边贸易顺差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成为我国贸易顺差最大来源国,2006年和2007年中美贸易顺差值分别达到了1445和1633.3亿美元,对我国贸易顺差贡献度累计值81%和61.2%;2007年我国对这三个贸易伙伴的贸易顺差累计值4691.8亿美元,对我国贸易顺差贡献度为179%。而我国逆差来源则相对分散,例如最大逆差来源地:台湾省、韩国和日本,2007年贸易逆差分别为775.6、476.2和318.8亿美元,累计1570.6亿美元。
(二)贸易方式特点分析
从贸易方式来看,我国贸易顺差主要是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而近年贸易顺差主要来自于加工贸易。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按贸易方式分1985-2007年我国贸易发生了如下变化:1985-1990年,我国三类产品(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其他贸易)都不具有比较优势,为贸易逆差国;1990-1997年,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产品比较优势不断增强,一般贸易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1997年以后我国一般贸易产品比较优势有所下降,加工贸易净出口不断增长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源泉。1990年我国加工贸易实现贸易顺差,净出口达到67亿美元,以后一直保持稳定增长,2007年达到2492.5亿美元,而一般贸易净出口变化幅度较大,2002、2003、2004年净出口均为负值,2005、2006和2007年却大幅增长,分别达到了354、851和1099.3亿美元,这也是造成我国净出口波动性增长的重要原因。可以说,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是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同时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是我国贸易顺差稳定快速增长的保障。
(三)贸易主体变化特点
从我国贸易主体变化情况来看,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三资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贸易格局。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对我国1995-2007年内外资企业贸易情况进行分析,1995年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分别占到我国进出口总额32%和45%,同时外资企业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内资企业增长速度,尤其是出口贸易,从1995年的468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6955.2亿美元,13年间增长了13.8倍,而内资企业出口增长仅为4.1倍。外资企业在1998年实现贸易顺差,以后顺差快速增长,并于2006、2007年超过内资企业实现912和1361.2亿美元,对我国贸易顺差贡献度为51%和51.9%,所以外资企业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是我国贸易顺差不断增长的主要源泉。
(四)出口产品结构分析
虽然我国总体上在进出口增长、产品结构优化和出口竞争力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就目前情况而言,贸易顺差还主要集中在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我国保持贸易顺差的原因主要还是基于劳动力成本低廉的资源禀赋。根据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在食品和活动物(SITC0)、饮料和烟酒(SITC1)、杂项制品(SITC8)三类产品中具有比较优势,从不同贸易产品贸易顺差贡献度来分析,在2003年以前,我国贸易顺差产品主要为食品和活动物(SITC0)和杂项制品(SITC8)两类产品,1994-2003年间,食品和活动物和杂项制品对贸易顺差的贡献度达到了30%和150%以上。而在2003年以后,制成品(SITC6)和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7)两类产品的净出口正在逐渐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而SITC0和SITC8两类产品的贸易顺差贡献度有所下降,2007年对我国贸易顺差的贡献度分别为7.34%和79.8%,这说明我国资本密集型产品不论在竞争优势还是贸易顺差的贡献度都有所提高。
三、我国贸易顺差规模剧增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我国贸易顺差规模急剧扩大,主要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全球化使国际制造业加速向我国转移,由此转移部分贸易顺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制造业加速向我国转移,在亚太地区形成了以我国为加工装配中心,以东亚为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方,以欧美为技术研发方、品牌持有方和主要市场的产业链,使我国对美欧顺差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东亚对美欧顺差。2007年,我国对美国顺差1633.3亿美元,对欧盟顺差1342.3亿美元。而同期我国对台湾逆差775.6亿美元,对韩国逆差476.2亿美元,对日本逆差318.8亿美元,对东盟逆差141.9亿美元,以上逆差累计达到1712.5亿美元。
(二)国际市场需求强劲,对我国形成严重依赖
近几年世界经济持续增长,对我国产品需求强劲。2004-2007年,世界经济增长率超过3.0%,最高达到5.4%,世界贸易增长率均在6.0%以上,最高达到8.0%。我国制造业基地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很多企业反映近年来出口订单明显增加,一些公司由以前的抢订单变成挑订单。一些公司由于订单量都很大,而且客户还在继续加单,公司春节期间没有放假,各生产线都已满负荷运转。随着我国出口产品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对我国产品的依赖程度也不断增强。目前,我国超过50种机电产品占世界市场份额80%以上,轻工产品占60%-70%,纺织产品占30%。从短期看,国际市场采购商没有替代选择,只能从中国采购。
(三)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大规模顺差有其历史必然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和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制造业的产业链迅速延伸,配套供给能力大大提高,国产料件的竞争力不断增强,我国加工制造业在全球产品供应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稳步上升,“中国制造”已经得到了全世界的公认,我国正处于经济起飞和工业化发展阶段。目前我国是世界消费品生产和出口大国,而很少从发达国家进口消费品。由此可见,我国大规模顺差产生是目前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反映。
(四)我国特殊贸易结构是造成大规模顺差的客观原因
从进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我国进口产品以能源、原材料、技术设备为主,出口以低附加值的消费品和机电产品为主。在国内投资需求减弱的情况下,这种贸易结构一方面造成能源、原材料、技术设备进口增速减缓,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容量有限造成制成品出口大量增加。从贸易方式看,我国加工贸易占据半壁江山,而且已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源泉。
(五)国内综合优势集中释放造成大规模顺差
一是我国劳动力优势明显。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素质相对较高,具有不同知识层次的人才储备,适合工业制造业上、中、下游各个环节对各种层次人才的需求,使我国劳动力资源无论在绝对数量还是质量层次上均具有优势。二是投资环境明显改善。近年来我国通过发行国债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铁路、公路、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为吸引外资、扩大出口创造了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三是产业综合配套能力大大增强。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制造业的产业链迅速延伸,配套供给能力大大提高。目前我国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已形成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家电、机械、光学仪器等比较完备的产业集群,在方圆数公里之内,企业均可以实现产业配套。尤其是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国际产业加速向我转移,制造业产能快速扩张,目前已进入集中释放期,推动了出口大量增加。
在一国工业化的过程中,随着制造业竞争力的不断提高,出口能力明显增强,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国内生产对进口的替代效应越来越强,贸易顺差的出现不可避免。目前我国所处的国际分工地位、经济发展阶段以及自身资源优势决定了我国贸易顺差的产生有其历史必然性。我国与所有贸易伙伴的贸易均是在公开、透明、非歧视原则下进行的,贸易顺差的取得是公平贸易的结果。
四、未来几年我国贸易顺差走势分析
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的一些调整,从近期贸易顺差情况来看,我国进出口增速有所放缓,进出口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顺差的趋势还将继续下去,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和国内需求的不足,鉴于目前国内消费需求的状况,不大可能引起进口的快速增长,使得贸易顺差增长的势头短期内不会得到有效缓解,不过我国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却对贸易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我国自2005年7月实行汇率改革以来,当月人民币升值2%,之后人民币已经累计升值超过11%。随着人民币持续升值,其抑制出口、扩大进口的作用将会进一步显现。
二是从长期看,我国进口价格涨幅将高于出口价格涨幅。从进出口商品结构来看,我国出口以工业制成品为主,而大多数商品我国并无国际话语权,因而价格上升的空间极为有限;我国进口的主要是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如原油、铁矿石、农产品等,此类商品受国际价格上涨的左右,且价格将呈现不断上涨趋势。我国出口企业受上游能源、原材料中间产品价格上涨的冲击,同时下游出口价格却难以提升,利润空间明显收窄,会使我国贸易顺差规模扩张受到一定抑制。
三是我国即将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出口增速也将逐步回归到世界平均水平。据WTO 统计,2007年年初我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出口国,到8月份,我国月度出口总额1114亿美元,首度超过德国(1058亿美元)。2007年我国出口总额12180.2亿美元,同期德国出口总额为13000多亿美元。按照两国目前的出口速度,如不考虑汇率变化,预计2008年我国出口总额将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从国际经验看,世界主要贸易大国一般都要经历出口增速迅速增长,到维持相对平稳,再回归到世界平均水平的发展阶段。因此,我国的出口增速将逐步回归到世界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贸易顺差的未来走势,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个基本判断:(1)未来几年内,我国贸易顺差规模仍将继续扩大,但增幅会逐渐回落。预计于2010年前后我国贸易顺差规模将达到顶峰,即4000亿美元左右,然后趋于稳定或逐步回落。(2)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将继续维持顺差。我国出口基数远远大于进口基数。2007年出口总额12180.2亿美元,为进口总额9558.2亿美元的1.27倍。考虑到我国贸易顺差存在的各种长期因素,我国出口规模大于进口规模的格局短期内不会改变,我国贸易顺差在今后一定时期内还将继续存在。
参考文献:
[1]张旭宏,庞锦《我国贸易顺差未来走势分析》,国际贸易,2007,12.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方式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出口贸易方式结构方面,从以一般贸易为主的贸易结构逐渐演变为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不相上下,以至加工贸易较多的贸易方式结构。在进口贸易方式结构方面,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加工贸易进口在我国总进口中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并趋于稳定,以及我国一般贸易进口的不断下降,并在近期逐渐上升和逐步稳定。
图1 我国出口贸易方式结构变迁图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
图2 我国进口贸易方式变迁图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
我国进出口贸易方式结构的变化,体现了进出口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发展。其中,加工贸易在90年代取得了显著的发展。这不仅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历程相一致,也是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尤其是汇率管理政策改革和汇率水平调整作用的结果。
(二)相关文献综述
1、国外相关研究
Clark,Ethier(1973)、Hooper和Kohlhagen(1978)、Cushman(1983)等研究的结果表明汇率波动与进出口贸易呈负相关关系;Frankel和Wei Shangjin(1993)运用横截面数据证明了汇率上升抑制了亚洲国家的出口贸易;Sauer和Bohara(2001)发现,汇率波动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尤其对于拉美国家更为显著。
另一方面,Assery和Peel(1991)则发现汇率对贸易量有促进作用;Ying Qian和Panos Varangis(1994)研究发现汇率波动与瑞典、英国、荷兰的出口具有正向相关性;Eleanor Doyle(2001)采用GARCH模型、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等方法发现,汇率波动对爱尔兰的出口产生积极影响。而Gotur(1985)以及Bailey,Tavlas和Ulan(1987)等额研究结果却显示汇率波动对贸易没有显著影响。
2、国内相关研究
黄锦明(2010)对1995~2009年的季度数据采用Engle-Granger两步法分析了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变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结果显示:在长期内,我国的出口贸易对于汇率水平的变化不敏感;在短期,只有进口贸易和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存在着负相关关系;肖扬、徐晟(2010)对1999年1季度到2007年2季度的数据进行Granger检验和脉冲响应函数与方差分解,得出的结论是:实际有效汇率对宏观经济变量的影响都是长期的,且大多数是反向的。即人民币升值抑制了我国的进出口贸易;何建奎、马红(2012)对1995~2011年的数据进行基于VAR的Johansen协整检验和向量误差修正(VEC)分析,得出:人民币汇率与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呈负向相关性,即人民币贬值,进出口贸易增加。
另一方面,吴玉兰(2008)根据1985~2006年的数据,运用协整分析法研究了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对我国加工贸易的影响。结果表明, 人民币升值使得加工贸易进口增加, 出口减少;李建伟和余明(2003)利用1995年1月至2003年6月的季度数据,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对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进出口贸易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是影响中国进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实际有效汇率下降会刺激出口增加、进口减少。这里特别强调一点,李建伟和余明还讨论了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加工贸易出口、进口和与一般贸易出口、进口的关系。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加工贸易出口、进口和一般贸易出口、进口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
二、人民币汇率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方式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本文选取1992~2008年的实际有效汇率(以2005年为基期)、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一般贸易进出口额,进行具体的实证分析。其中,实际有效汇率来源于IMF的《International Finance Statistics》。因为从2010年开始,统计局没有公布关于我国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进出口分类数据,因此本文的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进出口数据来源于2009年的《中国统计年鉴》
其中,实际有效汇率表示为REER,加工贸易进口额表示为JIM,加工贸易出口额表示为JEX,一般贸易进口额表示为YIM,一般贸易出口额表示为YEX。
(二)平稳性检验
在对变量进行协整分析之前,需要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只有变量是同阶单整的,才能进行协整分析。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对变量的平稳性进行检验。为了方便研究,并考虑到对各时序数列取对数之后不会改变时序数列的性质和关系,且得到的数据易形成平稳序列。因此,首先对时间序列进行对数处理,然后采用ADF检验方法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五个时间序列都是非平稳的,但二阶差分后的序列都是平稳的,即都是I(2)序列。
(三)协整分析
由于五个时间序列均是二阶单整的,故可以进行协整分析。
1、LJEX 和LREER
运用OLS法对LJEX 、LREER的长期均衡方程进行估计,并用ADF法检验其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序列,检验结果如下:
可见,残差项是非平稳序列。因此LJEX 、LREER不存在协整关系。
2、LJIM 和LREER
运用OLS法对LJIM 、LREER的长期均衡方程进行估计,并用ADF法检验其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序列,检验结果如下:
可见,残差项是非平稳序列。因此LJIM 、LREER不存在协整关系。
3、LYEX 和LREER
运用OLS法对LYEX 、LREER的长期均衡方程进行估计,并用ADF法检验其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序列,检验结果如下:
可见,残差项是非平稳序列。因此LYEX 、LREER不存在协整关系。
4、LYIM 和LREER
运用OLS法对LYIM 、LREER的长期均衡方程进行估计,并用ADF法检验其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序列,检验结果如下:
可见,残差项是非平稳序列。因此LYIM 、LREER不存在协整关系。
(四) ARMA模型估计
1、LJEX 和LREER
从以上结果中可以看出,实际有效汇率与加工贸易出口、加工贸易进口、一般贸易出口、一般贸易进口存在负相关性,即每当实际有效汇率升高1%时,加工贸易出口下降0.3%,加工贸易进口下降0.68%,一般贸易出口下降0.16%,一般贸易进口下降0.14%。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经济基本上实现了由封闭型模式向开放型模式的转变,形成了从沿海到沿江沿边、从东部到中西部区域梯次开放的格局,形成了从贸易到投资、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领域不断拓展的开放格局,出口贸易总额增长了近104倍。目前,中国的贸易量仍持续增长,已经超越日本,成为继美、德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
一、中国出口贸易商品结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GDP一直保持年均两位数水平的高速增长,尤其是第二产业的快速发展,制造能力的提升,科技水平的进步,使中国成为了世界制造业的基地。这不仅带来了贸易量的扩大,也改变了贸易增长方式,改变了中国出口产品结构。
1、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出口比例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工业制成品出口呈上升趋势;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据出口主导地位;机电产品出口比重不断增大。总体来讲,工业制成品出口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并且是呈近似递增的直线状态;初级产品的出口整体呈下降趋势,并且是呈近似递减的直线状态。
中国出口贸易中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所占比例变化趋势大致可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改革开放前到1980年,在1980年以前工业制成品所占份额较小,但也呈现出缓慢上升的趋势,而初级产品虽然所占份额较大,却在缓慢下降。总体而言,工业制成品所占出口份额要小于初级产品所占份额。第二个阶段为1981年到1985年,在这一阶段,工业制成品所占的出口份额赶上并超过了农产品所占份额,但变化幅度并不是很大,并且呈现出反弹的趋势。第三个阶段为1986年到现在,这一阶段工业制成品所占出口份额持续上升,而初级产品所占份额则持续下降。截止到2004年,工业制成品已在中国的出口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
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趋势和贸易发展方式的转变在时间上具有一致性,因此可以说,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了中国贸易发展方式的一步步转变。在整体出口贸易的高速增长中,结构上的表现是工业制成品出口增速高于初级产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增速高于机电产品出口;机电产品出口增速高于轻纺产品及其他一般制成品出口,出口商品结构在不断优化和升级。贸易发展方式上表现为加工贸易出口高于一般贸易出口,但是近年来两者所占比例的差距逐渐缩小,呈现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其他贸易方式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因此,中国出口产品在数量扩张的同时,结构也在不断优化,质量也在不断提升,效益也在逐步改善,可以概括为数量扩张与效益提高的混合增长方式。
2、工业制成品内部出口商品结构比例变化
1986年以来工业制成品成为中国主要出口产品,中国基本完成了出口商品结构从初级产品到工业制成品的转变。从而使得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升级主要表现为工业制成品中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分别所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变化。总体来看,工业制成品在出口商品份额中所占比例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推动工业制成品所占出口份额不断上升的动力,分别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份额的增长。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在持续下降,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在持续上升。
可以将工业制成品内部出口商品结构变化分为三个阶段来看。第一个阶段为改革开放前到1991年。这一阶段工业制成品的出口增加主要是依靠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并且由过去出口初级产品为主向出口轻纺类半制成品、中间品转变,特点是较低技术含量、粗加工、简单加工。第二个阶段为1992年到2003年。1991年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所占出口总额的比例达到了62.2%的顶峰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增速强劲,所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从1990年的15%上升到2000年的47.4%。因此,这一时期是以出口轻纺产品为主向出口机电化工、高新技术产品等重化工产品转变,其特点是一定程度的附加值,一定程度的技术含量、精加工、深加工。第三个阶段为2004年之后。2004年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所占出口份额首次超过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份额,达到49.4%,使其成为促进工业制成品持续稳定增长的最主要动力,顺利完成了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低附加值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高附加值的出口商品结构的转变。
3、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出口份额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货物贸易出口取得了明显发展,在世界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服务贸易出口却显得相对滞后,竞争力偏弱,与贸易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2001年、2005年和2009年中国货物贸易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及其全球排名分别为4.3%(第六位)、7.3%(第三位)和9.6%(第一位),但与美、英、德三大服务贸易出口大国相比较,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明显不足,如2009年美、英、德三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4.2%、7.2%和6.5%,远高于中国。
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发展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是产业结构低端、服务产业发展落后。据有关数据显示,2001年到2011年间,中国服务产业GDP比重年均值仅为40.5%,而同一时期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印度的服务产业GDP比重年均值分别为76.5%、75.1%、76.6%、69.5%、68.1%和52.5%。中国服务产业发展落后的根本原因是生产率较低。此外,中国制造业和货物贸易发展较为迅速,产业与贸易政策过于向其倾斜,对服务业与服务贸易重视程度不够,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中国贸易发展方式的转变
贸易方式与贸易结构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出口贸易方式结构的变化趋势与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趋势一致,都表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我们可以把中国出口贸易方式变化趋势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1年到1992年,这个阶段内一般贸易比例高于加工贸易,但一般贸易所占比例持续下降,而加工贸易所占比例持续上升。一般贸易所占的比例从1981年的94.5%下降到1992年的51.42%,并在1982年时达到历史最高(99.66%);同时,加工贸易所占比例由1981年的5.14%上升到1992年的46.64%,其间在1982年达到历史最低值(0.24%)。第二阶段为1993年到1994年,这一阶段中加工贸易所占比例首次超过一般贸易所占比例,但这一现象并不稳定。例如,1993年,一般贸易所占比例为47.08%,加工贸易所占比例为48.23%;而1994年,一般贸易所占比例为50.87%,加工贸易所占比例为47.09%,两者呈现出交错发展的不稳定特征。第三阶段为1995年至今,这一阶段加工贸易比例超过一般贸易,1995年至2003年,两类贸易方式所占比例变化不大,一般贸易比例保持在41%左右,加工贸易比例保持在50%左右。但是,随着近些年来政府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中国在促进加工出口贸易方式转型升级的同时,加大了对一般贸易出口的扶持力度,一般贸易出口增长较快,其他贸易方式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从2004年开始,加工贸易所占的出口比重不断下降,由2004年的55.28%下降到2007年的50.71%,同时,一般贸易和其他贸易所占出口比重则不断上升,一般贸易所占比例由2004年的41.06%上升到2007年的44.22%;其他贸易所占比例由2004年的3.66%上升到2007年的5.07%。
三、出口贸易主体结构进一步市场化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对外贸易体系是一个典型的前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国家对对外贸易实行严格的控制,由12家国有外贸公司绝对垄断经营。改革开放30多年来,出口企业所有权性质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国有企业出口所占比重持续下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三资企业”出口所占比重不断上升,民营企业出口所占比例则后来居上。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到1984年,国有企业出口所占比重一直接近100%,此后持续下降,2000年下降到46.7%,2011仅为16.9%;外资企业出口从无到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与国有企业出口占比差距不断缩小,2000年为47.9%,首次超过国有企业出口占比,此后继续上升,2005年达到最高点58.3%,之后略有下降,2011年为57.1%;民营企业出口占比则从2002年的4.2%迅速提高到2011年的26%,短短几年时间内既迅速赶超国有企业出口占比,也不断缩小与外资企业出口占比差距。
四、中国出口贸易区域结构现状
中国出口贸易国际市场结构失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从地区结构上看,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在亚洲、北美洲和欧洲。2001年到2011年间,这三大洲出口年均份额之和高达91.8%。二是从国别结构上看,中国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美国、香港地区、日本、韩国、德国、荷兰、英国、台湾地区、新加坡、法国这十个国家和地区,其所占的份额历年均超过出口总额70%。据相关统计资料进一步分析发现,中国的出口主要集中在美国、香港和日本这三个国家和地区,但近年来三地合计份额却呈下降趋势。总体来说,国内出口贸易主要的市场整体发展比较平稳,同时在调整中趋于优化,市场仍然很集中,但是中国出口市场依旧过度依赖香港市场及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市场的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善。
同时,从出口的国内地区结构来看,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出口贸易严重不平衡的状况也在逐步得到改善。据统计,近年来,中国中西部出口增速明显快于沿海,其中增长最快的是重庆。2011年,重庆出口额是上年同期增长1.7倍,河南增长约70%,贵州增长约60%,江西增长近60%。
五、总体结论
有关数据表明,中国每增加1亿美元的产品出口,就可提供1.5万个就业机会。目前,中国对外贸易的从业人员大约有1亿人。高额出口在促进国内就业、参加国际分工、增加国际储备以及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我们在实现出口高增长过程中,也暴露出出口商品质量不高、附加值低、低价竞争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欧美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各国纷纷表示要通过扩大出口来带动经济增长,一定程度上来讲,今后中国都会处于“摩擦压力”之下,各种贸易风险给出口贸易的发展增加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中国出口产品结构还亟待优化,出口结构还需要调整升级。
【参考文献】
关键词: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侵权界定;商标侵权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国际化的发展,国际分工呈现出以价值链为基础生产的强劲趋势。在这一变革过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依靠其劳动力比较优势,加工贸易得到迅速发展,但由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而引起的知识产权争端也越来越多。我国作为加工贸易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障碍,与发达国家产生了许多摩擦。这给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实际上,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为了通过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保护和鼓励创新。但同时,知识产权保护的滥用也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损害市场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一个“适度”问题。本文主要以耐克滑雪夹克商标侵仅案为例,以适度保护为基础,对加工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及侵权行为的界定作一些分析。
一、耐克滑雪夹克商标侵权案简述与问题的提出
2000年6月,浙江嘉兴市银兴制衣厂接到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一笔4000多件夹克衫的来料加工订单,加工费为每件26元。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银兴制衣厂加班加点准时完成服装的加工。夹克衫成品被送到了深圳文锦渡海关的仓库。2000年8月12日,进出口公司通过深圳文锦渡海关报关出境,拟经香港转口出口到西班牙,在2000年9月10日交付给委托加工方——西班牙CI—DESPORT公司。2000年8月19日,耐克公司以这批服装侵犯了“NIKE”商标权为由,向深圳文锦渡海关申请扣留这批服装;2004年8月24日,深圳文锦渡海关对这批商品进行了扣留。随后美国耐克国际有限公司以银兴制衣厂、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西班牙CIDESPORT公司侵犯商标权为名,状告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l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定:CIDESPORT公司、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银兴制衣厂构成共同侵犯美国耐克公司的商标权。判决赔偿损失30万元人民币。
这一判决引发了在加工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商标权保护的问题。给我国许多以定牌加工或贴牌加工的企业带来了许多困惑。这是以美国为基础的国际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和发展中国家在加工贸易中经济发展、市场竞争和公共利益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
二、加工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全球规则与国家利益协调
(一)加工贸易特点及其知识产权保护
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加工贸易主要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结转深加工三种形式。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中方加工,企业既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中方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指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在于,来料加工中外商和中方加工企业是委托加工关系,料件和制成品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中方只收取加工费;而在进料加工中外商和中方加工企业是买卖关系,料件和制成品的所有权转移。结转深加工是指进口料件在经过隶属于两个不同海关管辖,加工企业初次加工和深加工之后复出。
加工贸易实际上是生产国际化的产物,是跨国公司生产环节的国际延伸,是企业组织方式和生产结构的国际重构,是生产活动的外部契约化。其生产各环节的联系方式虽发生了变化,但其生产的本质没有变化。在加工贸易中,不论是哪种贸易方式,加工方都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进行生产,加工方实际上相当于委托方的一个临时性加工车间,只是这时他们之间是通过契约方式连接起来的。加工贸易其销售市场都是委托方所制定的国外市场。因加工贸易是在不同国家、不同企业之间进行,所以在加工贸易方式下,经常使用国外客户的商标或品牌并要求印上其他国家生产的宇样并且产品的造型、生产技术可能会涉及专利、商业秘密等。这必然涉及有关委托方或其他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在加工贸易中,由于加工贸易的特点决定了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复杂性和侵权认定的困难。这一问题处理不当将会给加工方以及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国家带来较大的利益损失。
TRIPS协议是目前有关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权威的规定。他对各国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遵循的内容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TRIPS协议没有针对加工贸易作出特别规定,下面我们将在TRIPS协议一般性规则的基础上,结合以上案例,探讨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及侵权行为的界定。
(二)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
由加工贸易的特点可以看出,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应该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企业间延伸,重点应是知识产权侵权利益所在地或最终产品目的地。从生产环节来看,应该是加工贸易委托方。从进出口角度来看重点应是进口。但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在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某些过度保护问题。其结果是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因此,我们认为,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应该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终端市场保护原则。从这一原则出发,海关对进口货物可以行使扣留权,对出口货物不能行使扣留权。我国的现行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是以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为基准修订的。但是一般人并不知道的是:TRTPS协议只要求成员国(地区)海关对有知识产权问题的进口货物进行扣留,但并没有要求对有类似问题的出口货物进行扣留。比如TRIPS协议的发起人之一美国,就并没有在制定其本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时将对出口货物的盘查、扣留包含进去。美国的规则是,认为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权利人可以谋求通过司法程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但若这批有侵权嫌疑的产品申请出口,知识产权权利人却不能要求美国海关对其加以扣留,美国海关没有这样做的义务。但是中国海关却有这样的义务。在这个案例中深圳文锦渡海关忠实地履行了这一义务,于是银兴制衣厂加工的这批服装被扣留了。从事后的结果来看,正是因为货物被扣留,才使原告方耐克公司在法院的和举证获得了优势。若货物没有被扣留,那么耐克公司要想获得充足的证据,则要等到这批服装运出国门再调查取证,还需要立案、侦破、审讯,需要一个漫长时间的过程。耐克公司的诉讼几乎无法完成。在这个案件当中,耐克公司充分地利用我国的海关制度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护,而我国的企业却因为这样的制度的约束,根本没有缓冲的余地。”这样的一个条款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2.加工方无过错责任原则。受托企业作为委托方的生产加工方,其行为应以委托方的委托为依据。如果加工企业在履行其合同时有明显的过错侵权行为,则它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侵权责任只能以委托企业为准。如果加工企业无过错,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3.损害的公平赔偿原则。首先,加工贸易侵权赔偿应以损害为前提,如果侵权行为已造成损害,则侵权方必须向受害方给与赔偿。其次,损害赔偿的大小应以损害的程度与大小和侵权方获利的可能大小为基础来进行计算。
三、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范围界定
从以上所述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可以看出,加工贸易侵权行为的界定范围应该既有其一般性特点,也应该有其自有特点。就一般民事侵权而言,传统理论认为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有四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但是随着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传统民事侵权理论被逐渐简化甚至抛弃。例如,2001年重新修改的《商标法》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实际上删除了旧商标法以行为人主观故意作为侵权构成要件的要求。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及其细则一直没有把行为人主观故意作为认定侵权行为的标准之一。从现有法律法规看,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已经不再是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了。甚至有人主张,“明知”和“故意”是刑事制裁的标准,而不是确认民事侵权的标准。这一主张和我国《民法通则》对过错责任的一般规定是相悖的。对于损害事实,我国与商标有关的法律一直没有将其作为判定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提及。与传统民事侵权理论相比,我国商标司法实践已将构成商标民事侵权的要素简化到了极点,即只要实施法律界定的商标违法行为,即构成侵权。但是,这种法律规定上的粗略可能给法院认定商标侵权带来问题。
1.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为辅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方式是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湖北省一直以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发展缓慢,这是造成湖北省对外贸易总量、规模小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湖北省加工贸易虽然不断发展,但是比重还是较小。2007年到2011年,加工贸易进出口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值的22%、21%、28%、30.5%、30.3%。其中,2010年加工贸易进出口增幅明显高于一般贸易,高出同期全省进出口增速11个百分点,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值的30.5%。
2.武汉市为主,其他各州市为辅长期以来,湖北省对外贸易以武汉市为主,周边地区所占比重较小,这种分布上的不均衡制约了湖北省对外贸易的发展。2007年到2012年,武汉市进出口总值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7%、68%、66.6%、69.7%和68%。
3.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为主,民营企业为辅如表2所示,2009年以前,湖北省对外贸易的一半以上来自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缓慢。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首次超过国有企业,并且在随后几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不断增加,逐渐取代过国有企业占据主导地位。
4.欧盟、美国、东盟、日本为主,其他国家为辅如表3所示,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是湖北省稳定的前4位贸易伙伴,贸易总额占同期湖北省进出口总值的将近一半。当美国出现次贷危机和欧洲出现欧洲债务危机的时候,贸易伙伴的单一使湖北省的对外贸易遭受重创。
二、新形势下湖北省发展对外贸易的建议
众所周知,消费、投资和对外贸易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尽管张丽华通过实证分析,认为投资与消费在湖北经济增长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外贸易在湖北省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但是,在全球经济衰退和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缓慢的情况下,湖北省有必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在稳定投资增加消费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拉动湖北省经济增长。
1.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树立品牌意识在全球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前提下,市场已经由“产品消费”走向“品牌消费”,在产品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市场日益细分化和复杂化的今天,企业依靠贴牌生产获得利润的空间越来越小。单纯依靠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方式参与国际分工所赚取的利润有限,因为从国际市场的价值链来看,生产环节创造的增加值占30%,以品牌为标致的研发和营销环节创造的增加值占70%,知名品牌的增值效应更加明显。因此,品牌的竞争力是提升企业形象及增加企业盈利的关键,是企业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所以,我省应该转变贸易方式,树立品牌意识,创造出湖北省特有的品牌。但是品牌的生命在于技术创新,所以政府在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给相关企业以补贴优惠的同时,建立由政府牵头,高校与企业长期合作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可以使高校科研人员的新技术迅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大多数企业技术创新不足的难题。
2.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挥联盟作用横向来看,行业协会商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即能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又能发挥企业代表的组织优势,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纵向来看,行业协会商会以某一行业为依托,把各县市州的企业及各种性质的企业组合在一起,共同抵抗贸易风险。对外贸易高度发达的欧美国家,行业协会在国家对外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湖北省的行业协会商会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原因在于:一是行业商会在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缺乏影响力,没有话语权;二是商会对所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引导没有计划,组织教育培训少,宣传教育不够;三是代表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合作不够,在为会员进行融资、维权、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方法少,不能满足会员的需要。所以,要想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特有的功能,一方面省委、省政府必须克服商会是民间组织,可有可无的思想,进一步落实政策,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商会要建立健全行业信息服务和预警系统,加强团结,积极代表企业应当贸易摩擦。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国际化的发展,国际分工呈现出以价值链为基础生产的强劲趋势。在这一变革过程中,许多发展中国家依靠其劳动力比较优势,加工贸易得到迅速发展,但由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而引起的知识产权争端也越来越多。我国作为加工贸易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障碍,与发达国家产生了许多摩擦。这给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带来了许多问题。实际上,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为了通过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保护和鼓励创新。但同时,知识产权保护的滥用也有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损害市场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一个“适度”问题。本文主要以耐克滑雪夹克商标侵仅案为例,以适度保护为基础,对加工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及侵权行为的界定作一些分析。
一、耐克滑雪夹克商标侵权案简述与问题的提出
2000年6月,浙江嘉兴市银兴制衣厂接到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一笔4000多件夹克衫的来料加工订单,加工费为每件26元。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银兴制衣厂加班加点准时完成服装的加工。夹克衫成品被送到了深圳文锦渡海关的仓库。2000年8月12日,进出口公司通过深圳文锦渡海关报关出境,拟经香港转口出口到西班牙,在2000年9月10日交付给委托加工方——西班牙CI—DESPORT公司。2000年8月19日,耐克公司以这批服装侵犯了“NIKE”商标权为由,向深圳文锦渡海关申请扣留这批服装;2004年8月24日,深圳文锦渡海关对这批商品进行了扣留。随后美国耐克国际有限公司以银兴制衣厂、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西班牙CIDESPORT公司侵犯商标权为名,状告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l2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定:CIDESPORT公司、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银兴制衣厂构成共同侵犯美国耐克公司的商标权。判决赔偿损失30万元人民币。
这一判决引发了在加工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商标权保护的问题。给我国许多以定牌加工或贴牌加工的企业带来了许多困惑。这是以美国为基础的国际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规则和发展中国家在加工贸易中经济发展、市场竞争和公共利益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
二、加工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全球规则与国家利益协调
(一)加工贸易特点及其知识产权保护
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加工贸易主要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结转深加工三种形式。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中方加工,企业既不需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偿还,制成品由外商销售,中方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指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区别在于,来料加工中外商和中方加工企业是委托加工关系,料件和制成品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中方只收取加工费;而在进料加工中外商和中方加工企业是买卖关系,料件和制成品的所有权转移。结转深加工是指进口料件在经过隶属于两个不同海关管辖,加工企业初次加工和深加工之后复出。
加工贸易实际上是生产国际化的产物,是跨国公司生产环节的国际延伸,是企业组织方式和生产结构的国际重构,是生产活动的外部契约化。其生产各环节的联系方式虽发生了变化,但其生产的本质没有变化。在加工贸易中,不论是哪种贸易方式,加工方都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进行生产,加工方实际上相当于委托方的一个临时性加工车间,只是这时他们之间是通过契约方式连接起来的。加工贸易其销售市场都是委托方所制定的国外市场。因加工贸易是在不同国家、不同企业之间进行,所以在加工贸易方式下,经常使用国外客户的商标或品牌并要求印上其他国家生产的宇样并且产品的造型、生产技术可能会涉及专利、商业秘密等。这必然涉及有关委托方或其他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在加工贸易中,由于加工贸易的特点决定了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复杂性和侵权认定的困难。这一问题处理不当将会给加工方以及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国家带来较大的利益损失。
TRIPS协议是目前有关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权威的规定。他对各国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遵循的内容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TRIPS协议没有针对加工贸易作出特别规定,下面我们将在TRIPS协议一般性规则的基础上,结合以上案例,探讨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及侵权行为的界定。
(二)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
由加工贸易的特点可以看出,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应该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企业间延伸,重点应是知识产权侵权利益所在地或最终产品目的地。从生产环节来看,应该是加工贸易委托方。从进出口角度来看重点应是进口。但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在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某些过度保护问题。其结果是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因此,我们认为,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应该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终端市场保护原则。从这一原则出发,海关对进口货物可以行使扣留权,对出口货物不能行使扣留权。我国的现行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是以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为基准修订的。但是一般人并不知道的是:TRTPS协议只要求成员国(地区)海关对有知识产权问题的进口货物进行扣留,但并没有要求对有类似问题的出口货物进行扣留。比如TRIPS协议的发起人之一美国,就并没有在制定其本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时将对出口货物的盘查、扣留包含进去。美国的规则是,认为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权利人可以谋求通过司法程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但若这批有侵权嫌疑的产品申请出口,知识产权权利人却不能要求美国海关对其加以扣留,美国海关没有这样做的义务。但是中国海关却有这样的义务。在这个案例中深圳文锦渡海关忠实地履行了这一义务,于是银兴制衣厂加工的这批服装被扣留了。从事后的结果来看,正是因为货物被扣留,才使原告方耐克公司在法院的和举证获得了优势。若货物没有被扣留,那么耐克公司要想获得充足的证据,则要等到这批服装运出国门再调查取证,还需要立案、侦破、审讯,需要一个漫长时间的过程。耐克公司的诉讼几乎无法完成。在这个案件当中,耐克公司充分地利用我国的海关制度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护,而我国的企业却因为这样的制度的约束,根本没有缓冲的余地。”这样的一个条款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2.加工方无过错责任原则。受托企业作为委托方的生产加工方,其行为应以委托方的委托为依据。如果加工企业在履行其合同时有明显的过错侵权行为,则它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侵权责任只能以委托企业为准。如果加工企业无过错,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3.损害的公平赔偿原则。首先,加工贸易侵权赔偿应以损害为前提,如果侵权行为已造成损害,则侵权方必须向受害方给与赔偿。其次,损害赔偿的大小应以损害的程度与大小和侵权方获利的可能大小为基础来进行计算。
三、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及侵权范围界定
从以上所述加工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可以看出,加工贸易侵权行为的界定范围应该既有其一般性特点,也应该有其自有特点。就一般民事侵权而言,传统理论认为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有四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但是随着我国司法实践的发展,传统民事侵权理论被逐渐简化甚至抛弃。例如,2001年重新修改的《商标法》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实际上删除了旧商标法以行为人主观故意作为侵权构成要件的要求。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及其细则一直没有把行为人主观故意作为认定侵权行为的标准之一。从现有法律法规看,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已经不再是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了。甚至有人主张,“明知”和“故意”是刑事制裁的标准,而不是确认民事侵权的标准。这一主张和我国《民法通则》对过错责任的一般规定是相悖的。对于损害事实,我国与商标有关的法律一直没有将其作为判定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提及。与传统民事侵权理论相比,我国商标司法实践已将构成商标民事侵权的要素简化到了极点,即只要实施法律界定的商标违法行为,即构成侵权。但是,这种法律规定上的粗略可能给法院认定商标侵权带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