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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5-0137-01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1 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且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地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1.2 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1.3 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理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外,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2 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2.1 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2 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对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
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2.3 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地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贸易融资组合产品是企业根据自身进出口贸易的特点,利用传统贸易融资方法相互组合或者传统贸易融资与非融资类金融工具进行组合,构建的创新型贸易融资产品。在预期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合理选择贸易融资组合产品,不仅能够满足传统的资金融通需求,而且能够达到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的效果。
一、 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特征和实现形式
贸易融资组合产品分为进口和出口两类,它们具有共同的特征:融资方式的综合性,由多种传统贸易融资信贷相互组合或与衍生工具、保险产品进行组合;组合方式的特定性,需要根据国际贸易项目的资金流、物流等特点以及进出口商的融资需求安排特定的贸易融资组合方式;信用评估方式的特殊性,更加侧重于贸易项目的真实性、还款来源、现金流量状况,其次再考虑债务人的信誉度、资产结构和偿债能力。下面以不同的组合方式举例说明贸易融资组合产品。
传统贸易融资产品之间的组合,以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组合为例。出口商收到进口方开来的跟单信用证,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下,未来实际收汇时将会产生巨大的汇兑损失。为了锁定收汇汇率,出口商首先以信用证进行打包贷款,将贷款结汇获得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发运货物之后向银行申请出口押汇归还打包贷款本息并预留押汇利息,最后使用出口收汇归还押汇。只要收汇时汇率下跌产生的货款汇率差额能够涵盖美元贷款与结汇后人民币存款的利息差额,企业就能盈利。企业提前打包贷款的所得还可用于自身资金融通或其他投资,以取得更加可观的收益。
传统贸易融资与金融工具的组合,以进口押汇和远期结售汇组合为例。在一系列条件下,本组合在降低购汇成本的同时还能够产生一定的获利通道。具体操作方式为,企业在进口付汇时预期未来人民币升值,则以全额人民币存单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进口押汇支付给出口商,同时与银行签订相同金额和期限的外币远期结售汇合同,在进口押汇到期时以质押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价格购汇偿还外币贷款。该种组合产生人民币存款与外币贷款的利差,以及即期购汇与远期购汇的汇差,利差与汇差之和构成进口企业的获利额。如果企业能够不以质押存款为条件进行进口押汇,该种贸易融资组合产品还能达到资金融通的效果。
传统贸易融资与保险产品的组合,以出口押汇和出口信用保险组合为例。出口信用保险能够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出口商与银行签订保险赔款权益转让协议之后,银行为出口商提供出口押汇。这种组合为进口方的信用风险提供了高质量的担保,能够减少出口商授信额度的占用,扩大了出口押汇业务的适用范围。
二、 贸易融资组合产品风险分析
企业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风险是指导致企业对融资银行发生违约行为,或者没有达到自身融资目的的风险。企业使用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目的主要为:降低融资门槛,节省授信额度。由于贸易项目的特性,企业不能采取单一的贸易融资产品满足融资需求,或者以现有的资产结构、信誉度难以取得足够的银行授信,则需要以多种产品组合实现贸易融资。节省融资成本,降低金融风险。在汇率、利率波动的金融背景下,防止外汇应收账款的汇率下跌以及外汇应付账款的汇率上涨,防止外汇债权的利率下跌以及外汇债务的利率上涨。由此分析企业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信用风险:在所有的贸易融资中都存在着信用风险。出口商承担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进口商单方面修改或撤销合同的风险、进口商未能按照合同进度要求支付货款的风险和国际进出口结算方式风险。进口商承担的信用风险主要为出口商未能按时发货的风险、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风险。这些风险都可能会导致企业现金流量波动,进而影响到企业的还款行为。
市场风险:对于进出口商来说,除了上述所有进出口商都会面临的信用风险之外,商还承担着国内商品价格与国际商品价格波动方向不吻合的市场风险,如果进价与售价出现倒挂,就会直接影响到贸易项目的现金流量。
金融风险:是指外汇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包含衍生金融工具的组合产品中。例如前述打包贷款与出口押汇的组合,如果实际收款时外汇汇率不降反涨,或者汇率下跌的幅度不足,则企业不但发生了潜在的汇兑损失,还可能会承担额外的利息支出(美元贷款利息与人民币存款的利息差额)。
操作风险:是指企业选取业务模式不当或操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构成部分概念抽象,操作流程复杂。企业从业人员需要非常熟悉各种传统贸易融资工具、多种信贷方式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性、作用、适用条件,从中选取对企业最为有利的组合,使融资更能符合贸易项目特性、贴近企业资金周转模式。在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的组合时往往需要复杂的计算,操作人员对金融工具的概念理解不透彻、界定不清晰或是计算过程失误都易使企业产生损失。
会计披露风险:是指企业使用贸易融资组合产品影响到会计披露,导致会计报表使用人对企业的资产结构、财务状况造成误解的风险。例如对组合产品中金融衍生品的披露易使某些会计报表使用人认为企业从事高风险业务,财务状况不够稳健。再如进口押汇与远期结售汇的组合,在会计报表上将会体现为巨额贷款金额与存款金额的同步增加,影响到对企业资产结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的判断。
三、 企业进行贸易融资组合产品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 关注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
为了尽可能降低贸易业务中的信用风险,需要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的交易伙伴。对于首次合作的交易伙伴,在合同签订前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调查的内容应当涉及到产品质量、财务状况、信誉度等多方面,调查方式可以通过专门的咨询公司或者银行来进行。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关注合同是否按照约定进度履行、对方财务状况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另外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的银行能够为结算业务的顺利进行多一分保障,因此还要对贸易结算中涉及到的银行进行资信调查。
(二)关注国际市场状况
要对市场进行长期的关注和深入的分析,包括相关产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对于贸易产品不仅要关注产品本身的市场供需状况,还要关注产品所涉上下游客户的贸易行为,分析产品的功能、技术指标和技术领先性,详细测算企业成本,维持企业的基本利润率。把握金融市场的基本态势,向银行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互换、期权等工具锁定金融风险。
(三)订立业务操作原则
考虑到企业在融资需求、资本结构、风险偏好性等方面的不同,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选择和实施受到诸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贸易融资组合产品要符合现有国际贸易公约、我国贸易法律法规以及金融行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安全、规范原则:必须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融资贸易操作、金融工具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内部控制程序,建立具体的控制措施,保证效率与制衡相结合,成本与效益相平衡。
(3)科学评价原则:国际贸易项目的资金来源、物流方式、融资需求不同,因此应建立完善的贸易模式评价体系,用以选择不同的贸易融资产品组合方式,满足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4)流程监控原则:充分利用电子网络技术,建立科学的操作流程。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各个国际贸易项目的物流、资金流,把握操作流程的风险点,建立融资产品台账,实现对每笔贸易融资业务的时时监控。
(四)合理披露产品信息
立足会计准则,针对各种贸易融资组合产品探索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在不违背会计基本原则的条件下采取最能体现经济业务实质和资金流动轨迹的方式将会计信息纳入会计报表。充分利用财务报告的附注部分,对贸易融资组合产品的实质和操作方式进行披露,以减少报表使用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误解。
参考文献:
一、钢铁贸易融资的主要风险
目前多数钢材贸易企业实力较弱,融资问题成为制约钢铁贸易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经过对目前市场的调查了解,商业银行已经根据钢铁行业的发展需要,在与担保公司、监管公司、钢材现货交易市场以及仓储物流公司紧密合作的基础上,针对钢材贸易企业的特点开发出适合的融资模式,并且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逐渐衍生出形式多样,纷繁复杂的钢贸融资产品。但是随着钢材价格下跌,销售量减少,应收账款增加等市场风险增加,同时也加剧了商业银行钢铁贸易融资的风险。
本文主要分析钢贸圈内使用较多、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关系密切、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两种主要融资模式进行了阐述,分别是厂商银融资模式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
二、钢铁经销商厂商银融资模式
厂商银融资模式首先由钢贸企业和钢厂签订排产和订货协议,然后钢铁贸易企业提出融资申请,银行撮合钢铁贸易企业、钢厂、银行、仓储公司签订四方协议,钢铁贸易企业和银行约定把钢铁贸易向钢厂购买的钢材作为银行授信的质押物。接着钢铁贸易企业(借款人)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通常30-50%)。商业银行收到保证金后开具以钢厂为收款人承兑汇票,并向钢厂支付货款,通知钢厂开始发货到银行指定仓库。由物流仓储公司根据与银行、钢铁贸易签定的相关协议,对货物进行运输和监管。最后钢材到达指定地点后,在钢铁贸易企业向银行交齐货款后即可提货,也可分步交款,分步提货,钢铁贸易企业必须在票据到期前交款提货完毕。
三、应收账款质押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额一般为应收账款面值的50%-90%。钢铁贸易企业应收款融资是以供应链中的产品供应商/钢厂为中心,针对其客户(钢铁贸易企业)的应收款为其提供折扣融资,从而将贸易与付款周期中的应收款转换成运营资金,也有的银行将其称为保理服务。应收款融资是一种资产抵押贷款,允许钢厂通过卖出未完成贸易周期的产品或服务来提前获得收入,从而降低回款周期。此过程可以通过银行从钢厂买入折扣发票或提供应收款融资服务来完成。对于每一种方式,银行都会从交易中获得收益。作为获利的条件,银行承担服务和收集到期发票的责任。
四、二种主要融资模式的风险对比分析
(一) 厂商银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析
1.厂商银融资模式进行资金的融通,虽然有动产质押物提供质押担保,但参与各方特别是贷款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还是应注意风险的控制与管理问题。在贷款银行方面,风险存在于钢厂和钢铁贸易企业的合谋骗贷的可能。虽然钢铁贸易企业有向银行缴纳保证金,钢厂对差额的担保,但对于最为重要的提货权目前是定义为物权还是债权的争议比较激烈。作为物权的话,银行就有无限追溯权和排他权,但如果作为债权,银行的保障力量就大大减弱,仅限于普通的债的请求权。因此商业银行在业务操作前应对承担厂商银业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申请厂商银业务的钢铁贸易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确保融资企业有较大规模和实力,要和有较高信用等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同时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应对厂商营业务各环节,特别是质押钢材价格的评估、入库、出库、货款结算等环节实施适度的监控,并特别注意防范第三方物流企业与钢贸企业串谋骗贷行为;融资业务结束后还需要对该厂商银业务案例进行经验总结,对参与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记录,并以此作为将来合作的参考。
一、引言
当前中国已经跃居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和第一贸易大国,但我国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而进出口融资业务能较好地缓解企业的这一困境。一方面,贸易融资由于具有企业占用自有资金少,相比于其他融资方式准入门槛低、融资成本低、灵活性高、自我偿付性好及收益高等优点,其作为一种新的融通资金的方式受到越来越多金融机构及进口商的关注和使用。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地位的提升,以及中国资本账户的开放,贸易融资在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融资业务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除此之外,对于企业来讲,利用进口贸易融资方式进行企业经营具有一定的优势。企业获取的进口贸易融资属于债务性融资,其与传统的企业负债融资存在一定的区别。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随着中国出口商品、服务结构不断丰富和提升,对汇率避险等各项需求不断提高,中国金融机构需要不断提供能满足企业汇率避险、开展新业务和长期业务的贸易融资新产品。随着传统信贷市场竞争日趋饱和,贸易融资成为中外资银行争相切入的市场热点,谁能尽快抢占这一新兴市场,就能取得未来业务发展的竞争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从出口的主体看,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出口的大部分贡献来自于外资企业,其次是国有企业。但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虽然当前外资企业的出口份额仍然接近50%(见图),但其份额与国有企业类似,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其他类型的企业(主要为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的份额增长明显。
但中小企业最大的特点是规模小,企业资产质量不高,这部分企业在进行常规的融资,如打包放款、信用证下的押汇等,在我国当前的银行体系下很难得到贷款,这显然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十分不利。因而探讨我国当前的贸易融资体系及企业进出口融资需求中所面临的问题,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在对当前我国贸易融资业务发展规模进行估算的基础上,分别从企业出口和进口两个角度总结我国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原因,进而提出政策建议。
二、我国贸易融资体系构成及业务规模估算
1.我国贸易融资体系的构成
从业务供给的角度看,中国现行贸易融资体系划分为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个部分,前者在数量上构成了贸易融资业务的主体,但后者对前者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通过直接投入和降低特定业务的成本,政策性融资引导着商业性融资的方向和数量。特别是在大宗、长期和政治性、商业性风险较高的领域,政策性融资实际上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
2.对我国贸易融资业务规模的估算
估算中国贸易融资总体规模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机构外汇信贷收支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对依据《金融机构外汇信贷收支表》,简便的估算办法是在资金运用方项目中剔除委托贷款项目,剩余部分即近似地视之为贸易融资业务。以此计算,2012年12月,中国金融机构外汇贸易融资业务规模存量为6835.57亿美元。但这一估算方法得出的结果是存量数据,而非全年业务流量数据,且存在两项误差:第一,外汇贷款未必都是属于贸易融资;第二,由于跨境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迅速发展,与此相应的人民币贸易融资规模也突飞猛进,仅仅考虑外汇信贷业务,可能低估中国贸易融资业务规模。基于此,我们进一步利用《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和金融项目中的“其它投资”项下的“贷款”项目来补充性地推测我国贸易融资规模。根据定义,在资产项下,借方表示资产增加,贷方表示资产减少;“贷款”项目的借方表示我国金融机构以贷款和拆放等形式对外资产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在负债项下,贷方表示负债增加,借方表示负债减少,“贷款”项目指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其中贷方表示新增额,借方表示还本金额。在《2012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上,资产项下,贷款贷方244亿美元,借方897亿美元,其中长期贷款贷方568亿美元,短期贷款贷方243亿美元,借方329亿美元。负债项下,贷款贷方6480 亿美元,借方6448亿美元,其中长期贷款贷方643亿美元,借方440亿美元,短期贷款贷方5937亿美元,借方6207亿美元。
三、我国贸易融资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伴随我国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国内各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品种日益丰富。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业务品种发展很快。而另一些业务品种,由于未得到进一步开发,处于停滞状态,导致很多需要贸易融资的企业得不到资金。这种结果的出现究竟是如何造成的?笔者认为既有银行层面的原因,也有来自企业自身的原因。
从供给角度看,尽管我国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工具层出不穷,但是由于对这些融资工具的认识可能过于表面化,因此,很可能会导致在产品设计上未能充分考虑到产品的风险特征,或者表现在未能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充分了解、操作环节复杂。并且风险的管理需要银行能够在各个层面以及各个部门的密切协作,而我国银行业在风险控制方面能够采用的技术还是相对比较落后,大多数是采用行政命令,或是对风险大小的识别仅仅停留在主观推测上,而采用量化标准以及数理模型等先进的技术上还很欠缺,因而难以形成对风险更好的监测。而来自银行供给层面导致外贸企业的出口融资困难对所有类型的企业都是适用的,只不过对中小企业的约束效应更强。
从需求主体看,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在出口融资方面也受制于自身缺陷的约束。由于外资企业既可以利用国内银行的融资,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接触国际金融市场这样的天然优势,导致外资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相对于国内的外贸企业来说小很多。因此,下文主要从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角度分析我国企业出口融资面临的主要约束。
1.国有企业
从历史角度来看,我国国有外贸企业经历了从纯粹依靠国家赋予的垄断权力到逐渐参与市场竞争这样的经营环境的变化。但是这样的变化最终导致的是国有外贸企业占出口的份额逐渐下降。首先,国有企业以往通过国家政策,几乎是在完全垄断的环境下经营,很少会遇到竞争对手。但是这种模式下成长的企业往往经营结构单一,很多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购统销的。其次,我国国有外贸企业尽管发展较早,但是总体来看,企业的规模并不庞大且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低,因而缺乏市场竞争力。最后,国有外贸企业的战略定位不够清晰。国有外贸企业的战略定位主要依赖领导的意志,而这些领导通常是由政府任免的,因此领导的频繁变动会直接影响到企业以后的发展,很难形成长期的战略定位。
因此,我国国有外贸企业存在的融资问题,并不是在于融资约束方面,而是在于如何更加有效的利用融资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国有外贸企业如何才能更好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中小企业
在我国企业总数中,中小企业占比超过99%,对我国的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各国都存在。同样,在我国由于中小企业占据了对外贸易的较大比例,因此中小企业出口贸易融资困难司空见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外向型发展战略,外贸企业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外贸企业由于自有资金缺乏,因而有较强的融资需求,而且基本上是通过银行渠道融资。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中小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的占80%。但是由于自身经营中存在多种问题,实际上这些企业处于融资难的艰难困境。中小型外贸企业的出口融资所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外贸企业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且融资渠道单一
在企业内部,由于不具备国有大型企业或者外资企业那样的实力,中小外贸企业更加缺少高素质的既懂管理又懂得外销的专业人才。并且企业一方面是经营理念上比较落后,人才梯队递补不上。另一方面是由于之前从事的仅仅是比较低端的外贸业务,短期内很难进行业务转型,也很难适应银行提供的各种对于贸易融资的金融工具。在此环境下,这些外贸企业实际上是自身素质束缚了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我国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高,间接融资比重占比过高(很多小企业甚至是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中小企业在国内都很难实现直接在资本市场融资,更不要说到国际金融市场进行贸易融资。
(2)中小外贸企业自身规模不大,信用程度不高
整体上看,我国进行对外贸易企业的进入门槛是比较低的。这在有利于我国出口增长的同时,却带来了整体出口企业规模较小的结果。从而普遍存在较大的银行融资需求,然而由于规模较小,缺乏用于抵质押的资产,很难满足银行的担保要求。同时,规模小、资质不高也导致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低,有些小型外贸企业还款的意愿并不高,很多企业甚至钻出口鼓励政策的漏洞,变相套取银行的贷款,最终导致银行对这些外贸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意愿降低。
另一方面,中小外贸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财务制度的透明性不高,因而对于银行来说,通过直接的审查企业的财务信息从而向企业发放贷款这样的渠道并不通畅。财务信息的不透明,再加上企业本身在自己的信用体系的维护上也缺乏相应的记录。所有这些信息不对称最终都会相应的增加银行的交易成本,因而对于像贸易融资这种更多的体现短期融资金融服务,便难以顺利进行。从而,中小企业的出口贸易融资渠道会最终受阻。
(3)中小外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经营风险较高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中小外贸企业较少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这主要是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以及其发展过程决定的。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起步较晚,尤其是小型的外贸企业部分是内销企业转变过来的,部分是从沿海省份小作坊式的企业演变而来的。因此,这些企业大都内控制度不完善,基本上没有形成科学的质量、成本等管理保障体系,对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了解甚少,同时企业的组织架构松散。因而,相对于大型的国企外贸公司和外资企业,中小外贸企业有更高的经营环境风险,很多银行并不愿意将自己暴露在潜在的风险之中,于是这也间接地导致中小外贸企业的融资困难。
四、对促进我国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上文的分析表明,相对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来说,我国中小型企业面临的贸易融资需求最强烈,但同时也是最难以得到贸易融资的企业。银行作为出口贸易融资的主要供给方,存在审批程序较多、产品设计未能充分考虑风险特征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我国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因此,如何更加有效的推动贸易融资的发展,需要从企业和银行两方面予以解决,当然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更多的需要从自身素质、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组织架构等方面加以提高。具体而言,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1)我国贸易融资发展较发达国家起步晚,贸易融资的产品种类及风险分担技术还处于摸索阶段,金融机构所使用的进口贸易融资方式比较单一。因此应当对商业银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国际先进进口贸易融资业务培训,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更加灵活有效地利用进口贸易融资业务,最大程度地满足目前我国企业对于进口贸易融资的需求,提高银行发展的国际化水平。
(2)完善中小企业自身建设,提高企业人员的专业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及财务制度。在企业信用方面,企业应该着力树立自己的信用意识,逐步提高自身的资信度,有所取舍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进口贸易融资方式。
(3)国家在宏观政策支持方面应当加大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结合目前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可以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决策中有所偏移,使中小企业也能更好地享有相关的金融服务。另外,建立及时、快速、通畅的“政府―企业直通式”的政策传输渠道,更好地贯彻政府政策的实施。国家还应该进一步加强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进口贸易融资的优先支持力度。
(4)金融机构在部分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建立联合的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评价体系,并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
(5)我国应该充分借鉴国际上优秀的贸易融资发展经验,有选择地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贸易融资发展模式,同时应该建立健全关于国际贸易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尽量避免由于“虚假贸易融资”导致大量的热钱流入,保证我国贸易融资健康快速的发展。
(6)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着利率高、货币紧缩及人民币升级压力的宏观经济环境,给企业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发展难题,银行方面可以尝试适当地降低或者减免部分贸易融资费用,鼓励更多的企业充分利用这一融资模式,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勇兵,蒋灵多.外资参与、融资约束与企业生存――来自中国微观企业的证据[J].投资研究,2012,06:65-78.
[2]赛学军.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问题及对策[J].浙江金融,2007,05:19-20.
一、引言
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部分大宗商品在传统消费淡季依然大量进口,显示了在人民币升值和紧缩货币政策下部分企业以进口方式融通资金的需要日益凸显,尤其明显的是,当伦敦铜价高于国内铜价时仍然存在大量进口,这显然是出于融资的需要。企业的这种融资方式是贸易融资的一种,可以称之为“融资性进口”,即国际贸易中,进口商出于加速资金周转、解决资金困境等目的,为利用金融机构在国际结算环节中提供的融资工具最终实现融资套现,而进口商品、服务尤其是大宗商品的行为。融资贸易或融资性进口是“为融资而贸易”,本用于生产或最终消费的商品,功能演化为融资的工具。从特征来看,这类进口主要是大宗商品,具有性能稳定、标准化程度较高的特点。企业按照上述方式来断开立远期信用证进口商品,收到货物后在国内现货或期货市场上抛售归还到期的信用证,以此企业就可以获得银行循环持续的融资支持。为何企业选择融资性进口来获取资金?本文将从企业面临的融资方式以及企业选择融资方式的决定因素两方面来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
二、选择融资方式的决定因素
(一)初始禀赋
(1)市场融资
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取得市场融资的条件为:R(P-Wi)≤L。即Wi≥P- 。因此,企业有临界禀赋值W1=P- ,使得若Wi≥W1,企业倾向于市场融资。其余的公司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
(2)银行融资
(3)贸易融资
现假定贸易信用的资金出借人为生产并销售中间产品的第一部门的企业,我们称之为销售商。假定生产一单位中间产品的成本为C单位最终产品,在时期t=0,销售商按价格P将中间产品出售给生产最终产品的企业(称为生产者),即每销售一单位中间产品,销售商获取的利润为(P-C)。基于交易关系,销售商相比银行更了解生产者,他们愿意向禀赋水平较低的企业融资以获取利润,RT为销售商索要的利率。由于双方基于交易关系,销售商熟悉生产者的清偿能力,因此,在H的情况下,销售商索要回报MT,在L的情况下,销售商以零测评成本提供了生产者所需要的东西。且销售商索要的利率RT决定一个一个禀赋的临界值W3,若Wi≥W3,企业选择银行融资而不是贸易融资。在此临界值水平上,企业选择银行融资和贸易融资是无差别的。
其中RB(W3)为银行向初始禀赋水平为W3的借款人收取的利率。W3必大于W2,因为若销售商选择了W2,令RT= RB(W2),则只有禀赋水平为W2的企业能够取得贸易信用,且其选择银行融资与贸易融资是无差异的。另外,从(7)中可以看出,销售商完全可以通过降低索取的利率使得W3≥W2,从而导致生产者对贸易信用的需求增加。这种需求的增加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本来能够选择银行融资的生产者由于校低的利率转向贸易融资;另一方面,部分初始财富禀赋水平无法获得银行融资的生产者现在可以通过贸易融资进行生产。
三、结论
一般而言,企业面临资本市场融资、银行融资和信用融资三种融资方式,企业一般从自身的初始禀赋水平出发,参考不同融资方式的成本及特点,结合自身融资的需求选择一种合适的融资方式。对于国内多数从事贸易的中小企业来说,它们倾向于选择基于贸易背景真实性和贸易业务持续性的贸易融资。另一方面,也有企业抓住贸易融资的这一特点,采用融资性进口的方式进行信用证套现以获取资金的短期使用权。过量的融资性进口易对进口商品的价格产生扭曲,从微观角度来看,融资性进口对进口企业来说无异于是一种“饮鸩止渴”式的融资方式,只有短期效果,损害企业长期发展。从产业发展层面来看,融资性进口对相关产业发展产生严重负面影响:资源错配带来房地产等调控行业的异常发展;国内外价格倒挂带来国内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挤出效应;融资性进口带来的价格频繁波动对下游行业带来更大风险。因此,须对融资性进口的行为进行规制,防止资金琏断裂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
参考文献:
[1]Mateut,S.,Bougheas ,S.,Mizen,P.,2006.Trade credit, bank lending and monetary policy transmission,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50,603629.
[2]Love,I.,Preve,L.A.,Sarria-Allende,V.,2007.Trade credit and bank credit: Evidence from recent financial crises ,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83, 453469.
[3]Auboin,M., Meier-Ewert,M.,2008.Improving the Availability of Trade Finance during Financial Crises,WTO Publications
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提供的资金便利的总和。贸易融资具有高流动性、短期性和重复性的特点,强调操作控制,有利于形成银行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其他信贷业务不同的是,国际贸易融资集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于一身,无论对银行还是对进出口企业均有着积极的影响,已成为许多国际性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
然而国际贸易融资由于涉及了信用担保和资产业务,不仅存在风险,而且依业务的不同,风险的高低也有所区别,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单据风险、运输风险和政治风险等。因此,在扩大国际贸易融资规模的同时,必须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方面主要还是沿用传统信贷的模式,即注重企业的财务实力、担保方式、企业规模、净资产、负债率、赢利能力、现金流等指标的考核。还款来源主要是企业利润、综合现金流、新的负债等。长期以传统信贷的思维和方法来控制贸易融资风险,会产生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1.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的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2.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3.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置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一方面,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二、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1.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帐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将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3.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的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银行还要考察企业本身的信用以及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一旦货物价格波动较大,应要求企业追加开证保证金或银行及时处置质押货物。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4.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风险掌控能力
加强国际业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轮训,并积极做好与信贷管理、公司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产风险管理等部门的联合培训,努力培养真正符合国内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要将客户经理对贸易融资的前期调查形成制度化,同时加强对银行客户经理的国际业务培训,尽快制定考核客户经理国际业务知识与能力的办法,提高银行客户经理国际业务专业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转贴于
国际贸易融资是银行围绕着国际结算的各个环节为进出口商提供的资金便利的总和。贸易融资具有高流动性、短期性和重复性的特点,强调操作控制,有利于形成银行与企业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其他信贷业务不同的是,国际贸易融资集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于一身,无论对银行还是对进出口企业均有着积极的影响,已成为许多国际性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
然而国际贸易融资由于涉及了信用担保和资产业务,不仅存在风险,而且依业务的不同,风险的高低也有所区别,存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单据风险、运输风险和政治风险等。因此,在扩大国际贸易融资规模的同时,必须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手段控制风险。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方面主要还是沿用传统信贷的模式,即注重企业的财务实力、担保方式、企业规模、净资产、负债率、赢利能力、现金流等指标的考核。还款来源主要是企业利润、综合现金流、新的负债等。长期以传统信贷的思维和方法来控制贸易融资风险,会产生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国内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存在主要问题
1.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统一授信管理下,银行往往会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等为客户核定一个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按授信业务品种的不同为客户核定一个分项授信额度。但是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可以看出,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节拍”。
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的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2.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
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下,国内银行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有的甚至对进口货物的用途也不甚了解,如此信息的不对称,将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3.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置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局面。而实际上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贸易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贸易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贷后管理。另一方面,在贷后管理方面,国际业务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二、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1.建立适应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贸易融资业务时效性强,快捷的审批流程是是否能够获得业务的关键。贸易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
(1)授信额度的评定不只注重财务报表的某些传统指标,可以以应收帐款周转率等这类更能体现贸易型企业业务特性的财务指标作为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的标准;
(2)加强贸易融资授信额度评级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针对进口商品价格波动较快的特点,改变以往一年一评审的思路,可为半年一评,也可每季一评,中途可以随时追加或减少授信额度;更为灵活的可通过参与企业贸易流程的制定以及货权控制,给予客户临时的单笔授信。在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时候,需要将在静态数据基础上核定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值,对贸易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进行动态化的审查。授信额度应该是银行对企业各项融资和担保的风险控制上限,而不是努力争取达到的风险暴露目标。
鉴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的贸易背景和票据交割背景,对于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查必须坚持动态化原则。如果简单地使用授信额度,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变化和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最终会把自己逼迫到被动的地位。
2.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有效监控贸易全流程的物流和资金流。
(1)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对于贸易融资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贸易真实性、上下游情况以及交易价格的调查,有助于银行切实了解企业贸易融资的背景,将风险进行有效掌控。
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得越全面,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越轻,越有利于银行降低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经常走访客户,掌握客户所经营的主营业务,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行情,熟悉国内外贸易政策以及国际上非关税壁垒等行业动态,掌握贸易融资业务的潜在风险。
(2)国际贸易融资自身的有偿性是区别于一般贷款的最大特征,就单个企业而言,其主要银行往往面对的只是贸易流的一端,而试图仅从贸易流的一端来把握整个贸易过程显然是徒劳的,那样就不得不将单个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作为主要的考察依据。如今,随着商业银行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使得银行有能力和条件利用贸易流的特征和封闭管理的手段,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把握贸易过程中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从而达到防范风险和提高整体收益的目的。
3.强化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
(1)在坚持动态审批的基础上,根据每一种贸易融资产品的特点,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动态跟踪和管理制度非常有必要。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对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包括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跟踪;二是一旦发生风险,或者确定即将发生风险时,要建立起应急方案,关键在于要尽可能的保全银行资产不受或少受损失。
(2)贸易融资对银行来说能够掌握相关的货权。因此掌握货权在贸易融资中极为关键,而对货物的监控,银行有人力物力不能及的地方,因此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代银行进行质押物的监管,这是控制风险的关键。银行还要考察企业本身的信用以及质押物的变现能力,一旦货物价格波动较大,应要求企业追加开证保证金或银行及时处置质押货物。
(3)加强行内的联动机制,防范潜在风险。若贸易的进出口双方都在同一银行办理业务,通过行内的联动机制有利于银行及时了解上下游企业情况,准确判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贸易双方出现资信风险,及早采取措施、排查堵漏;协调各方面力量,合理分工,互相配合,上下联动。
4.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风险掌控能力
加强国际业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岗位轮训,并积极做好与信贷管理、公司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产风险管理等部门的联合培训,努力培养真正符合国内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要将客户经理对贸易融资的前期调查形成制度化,同时加强对银行客户经理的国际业务培训,尽快制定考核客户经理国际业务知识与能力的办法,提高银行客户经理国际业务专业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福费廷业务作为国际贸易融资的一种重要形式,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进入中国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及交易手续简便、灵活等特征,对于我国企业获得贸易融资,改善现金流和提高自身竞争力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福费廷概念及其特点
“福费廷”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并经进口商担保银行担保的、期限在半年到五、六年的远期汇票、本票和信用证等票据表现的债权,无追索权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或大金融公司的一种贸易融资方式,目的是为了提前取得现款。福费廷业务的主要参与方包括:包买商、出口商、进口商和担保人。包买商一般由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及大金融公司担任,其在福费廷当中的作用是与出口商达成包买业务协议,并购入出口商转让的票据;出口商作为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供货商,当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向进口商出口货物时,向包买商申请福费廷融资;进口商是进出口贸易中的购买方,当进口商在包买商的资助下以延期付款方式购入货物后,承担无条件按照票据上的债务明细按期还款的责任;担保人多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承担,担保人为出口商提供担保对于福费廷业务的顺利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来说,福费廷业务中的包买商只购入经担保人担保的票据,若进口商不能按期偿还货款担保人有责任代其偿还。
从各国外贸企业及银行开展福费廷业务的实践来看,福费廷业务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一)贸易背景真实合规
福费廷业务通常必须有合规真实的贸易背景,用来交易的应收账款形成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以及其它正常贸易,同时相关贸易单证必须真实、合规、合法,否则福费廷包买商有权按照有关合同约定中“欺诈例外”的条款,对到期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向有欺诈行为的出口商行驶追索权。
(二)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出售的债权是经过银行承兑或担保的债权
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以贴现的方式从出口商那里购买其出口货物所收到的本票、汇票和信用证等票据,必须经过进口商所在地银行的承兑或担保。例如,在出口跟单信用证福费廷模式下,出口商按照远期信用证的要求发运货物并且向开证行提交单据后,在收到开证行的承兑汇票的条件下,方可进行福费廷融资;在保函/备用信用信用证证福费廷模式下,进口商的银行为应收账款的支付做出了担保,在进口商无力偿还负债的情况下,包买商可以凭保函或备用信用证证向出口商的担保人进行索赔,因而降低了包买商在福费廷业务中所面临的风险,使福费廷业务可以顺利开展。
(三)福费廷业务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融资业务
福费廷业务实质上是一种票据贴现业务,但是与一般的票据贴现业务不同的是银行在开展福费廷业务时对于出口商贴现的票据款没有追索权。在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在将所具有的债权凭证背书转让给银行后,同时将债款相关的权利、风险和责任全部转嫁给该银行。在此之后,即使包买商不能按时从进口商或担保银行处收回票款, 也不能要求出口商退还其购买债权所支付的款项,即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对出口商的“买断”行为是终局性的。
(四)福费廷业务适用于大额出口贸易融资
福费廷业务作为一种批发性融资业务,一般适用于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大中型资本性和技术贸易融资。对于小金额的国际贸易业务来说,福费廷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缺乏优越性。但是目前福费廷融资对于金额的限制也在不断地减少,且具有期限灵活的特点。
二、福费廷业务对进口商和出口商的作用
(一)福费廷业务为出口企业融资和防范风险提供了便利
福费廷业务作为一种偏向于中长期的贸易融资形式,适合规模大、期限长的出口商融资需求, 在以延期付款形式出口大型设备的贸易融资中显示出极大的优势。利用福费廷业务,出口商把给予进口商的信贷融资交易转换成了及时的现金交易从而获得了全额的资金融通。同时福费廷作为一种票据的买断行为, 包买商以无追索权方式承担了收回债权的全部责任, 出口商则转嫁了在廷期付款中所面临的商业信用风险、汇价风险及其它风险,因而为出口企业提供了安全收回货款的保障。
(二)可以提高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出口商可以通过开展福费廷业务为进口商提供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从而有利于出口竞争力的提高。在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国际市场越来越表现为完全的买方市场。,在这种形势下,竞争手段主要表现在商品价格、质量和付款方式三个方面。在企业普遍注重现金流效益的背景下,延期付款的销售方式能够让出口企业在价格、质量不甚具有竞争力的情况下胜出,因而成为出口商愿意采用的最具竞争力的手段,。福费廷业务出现为出口商的这种形为提供了便利,通过福费廷贴现,出口商既可以及时收回货款,补足现金流,因而推动了出口业务的增长。
(三)可帮助进口商实现延期付款目的
这对于进口大型资本性货物的进口商来说,无疑可以减轻资金压力,大大增加商务运作的机会。同时进口商对未来应付款所作出的债券债务凭证简单,办理担保也比较简便,操作手续相对于其它融资方式非常便利。
三、我国企业开展福费廷业务现状
我国福费廷业务的开展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银行在海外的分行开始办理福费廷业务,1994年我国成立了以支持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为己任的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该银行是外国境内最早涉足福费廷业务的金融机构,并最早建立了我国有关福费廷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2001年,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办理了中国银行的第一笔30-40天的短期福费廷业务。此后,我国商业银行基本都开展了福费廷业务,方式主要有直接买断和简介买断两种。随着业务经验的积累和客户基础的扩大,我国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快速发展。2005年6月8日,国际福费廷协会(IFA)东北亚地区委员会在中国北京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出口企业面临的外贸风险加剧,福费廷作为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受到众多外贸企业的青睐。此外,国内贸易项下的福费廷业务也迅速发展。随着我国国内贸易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我国企业加大了国内贸易的开发力度。为满足日益多样化的企业融资需求,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应运而生。中国银行于2007年率先推出以国内贸易信用证为基础的福费廷业务。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买断的特征可以在为国内企业提供即时融资的同时规避了来自买方的信用风险,因此得到了国内企业的热烈欢迎。
四、我国企业开展福费廷融资所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虽然福费廷业务在进入我国后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但是由于福费廷在我国存在的时间太短,我国企业开展福费廷业务仍然存在不少起阻碍作用的问题。
(一)福费廷业务相关法律适用性问题
远期汇票、本票和信用证的转让是福费廷业务中最重要的环节,根据我国票据法,持票人不仅享有付款请求权而且享有追索权,付款请求权是第一位权利,追索权是第二位权利,持票人在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后有权行使追索权。故而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的性质不能得到我国票据法的支持。因此,以无追索权为重要特征的福费廷业务必然与现行票据法存在相抵触的地方。
(二)商业银行在开展福费廷业务时面临的问题
首先,福费廷业务中长期贸易融资的优势为出口大型资本性设备的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然而在我国,除国内政策性银行外,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流动性受限,风险控制能力缺乏等原因,大大限制了其开展期限长资金占用较多的福费廷业务,因而无法满足国内大型出口企业对期限长、金额大的贸易融资需求。其次,国内各商业银行对出口贸易福费廷业务中面临的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及汇率风险等的识别、预警和处理能力较差。这使商业银行的福费廷业务大多局限在我国企业与信用等级高、法律体系相对完善的欧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融资中,而对于我国企业开发欠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市场的融资支持相对较少。再次,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依赖存贷利差收入而忽视中间业务开发的现状,使得银行缺乏操作福费廷等贸易融资业务的人才。而开展福费廷业务对于银行人员的要求相对较高,既要精通外语,又要求掌握国内外国际贸易相关的法规和惯例,同时还要具备相当强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商业银行的人才培养机制与这一要求之间仍存在差距,这也是制约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福费廷业务的因素。
(三)国内中小企业开展福费廷业务相对困难
在我国,通过福费廷开展贸易融资的出口商大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这类企业通过政府扶持,能够顺利开展办理福费廷业务获得银行融资,而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则很难通过福费廷获得贸易融资。同时由于福费廷业务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出口商相关经验不足,不熟悉相关政策,因此,仍然主要以传统的出口信贷,押汇及保理等业务作为贸易融资的常用方式,福费廷所具有的规避信用风险、提前办理外汇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及时改善财务状况和流动性的优势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根据以上问题,我国开展福费廷业务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国内关于福费廷业务的法律体系
在立法方面,国内应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贸易融资法律方面的先进成果,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票据法,同时完善与诉讼、结算及合同订立等相关的法律体系,为我国企业开展福费廷融资提供便利。
2、商业银行提高业务操作和风险防范能力
首先,商业银行要做好开展福费廷业务的人员准备,加大力度培养专门的福费廷业务操作人员。同时,商业银行要探索并形成一套顺畅的福费廷作业模式,制定详尽、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其次要形成严密的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理机制,能够有效的控制汇率风险、国家风险及客户的信用风险。对于金额大、期限长的福费廷业务,商业银行可以采用联合融资的方式联合其他商业银行共同完成,以得到缓减资金压力、分散业务风险的目的。
3、加大对国内中小企业开展福费廷融资的支持力度
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在开展福费廷融资业务中的政策倾斜,鼓励更多优质的中小企业利用这一融资方式开展业务。要尽快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征信系统,为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级提供基础性条件。中小企业信用征信系统的建立,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对开展福费廷融资的中小企业形成一个比较可信的认识,从而使优质的中小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福费廷融资带来的便利。同时政府和银行需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宣传,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财务和资金调度人员充分认识到福费廷融资的便利性。作为出口企业自身应秉承诚信求实的商业理念,并主动学习各种贸易融资工具,积极尝试开展福费廷业务,通过福费廷业务解决资金困难,改善现金流,增强出口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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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7-0064-03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是一种组合型的结构性融资安排,即银行为大宗商品贸易商和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在企业的生产和购销活动中能起到流动性管理和缓释风险的作用。
贸易融资和商品融资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方面,只有二者健康、均衡发展,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才能更好、更快发展。
一、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特征及类型
(一)特征
第一短期性,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围绕贸易流程,时间一般为3~6个月左右;第二自偿性,即自动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包括卖方履约交货是否真实,贸易项下货物的价值、交易对手的资信情况;贸易完成后能否正常回款),自动缓释风险;第三组合性,前依托于贸易结算产品(如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后附带资金避险产品(例如远期结售汇、利率掉期、期货套期保值等);第四融资成本的不确定性,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采用非固定利率,成本包括开证费用、各类手续费、贴现费用、仓储费用等,购汇还款汇差可冲减成本;第五对受信主体承债能力的依赖度较低,授信更多地依赖于与其挂钩的合约自身的履约能力或其他风险缓释结构有效性;第六涉及的关联主体多,包含买方、卖方、银行、仓储公司、期货公司等。
(二)类型
1.基于货物控制的结构性贸易融资
该类贸易融资是银行为客户提供交易资金,同时以控制交易项下的货物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包括动产融资项下的现货、货权、未来货权、出口信贷业务下交易标的物的抵(质)押等。
2.基于交易对手履约能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
这种贸易融资下银行需对客户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持信任态度,通过对交易双方责任义务进行事先认定,交易对手以履行特定责任的方式锁定融资风险,如基于付款方的付款能力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等。
3.基于第三方合作机构风险的结构性贸易融资
此类贸易融资是指交易对于履约能力不确定且物流风险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引入第三方合作机构如信用保险等。
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模式
(一)仓单质押融资
仓单质押融资是出质人把质押物存储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根据质押货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仓单质押融资一般流程包括:第一步:出质人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将质品存入物流商仓库;第二步:物流商对质品验货入库,并向银行开具质押仓单;第三步:银行核对仓单无误后,根据出质人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或放贷;第四步:出质人根据经营需要归还部分或全部银行资金;第五步:银行核实归还资金,根据还贷情况向出质人归还加盖银行印鉴的仓单并通知物流商;第六步:出质人持相应仓单前往物流商仓库提货;第七步:物流商根据银行的放贷通知及提货人的仓单放货。
仓单质押融资的分类:
按仓单的性质分为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和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按放货方式分为静态仓单质押融资和动态仓单质押融资。按区位分布衍生出异地仓单质押融资。按先票后货顺序衍生出保兑仓融资模式。
1.标准仓单质押融资
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其中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包括前端模式和后端模式。前端模式指在期货公司的配合下,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通过期货市场交割购买标准仓单的资金,客户将拟交割所得的标准仓单出质给银行,客户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获得购买标准仓单的资金,完成原料采购;后端模式是指在期货公司的协助下,商业银行先将客户质押的标准仓单解押并用于卖出交割,客户将交割获得的交割款用于偿还银行的融资,从而降低客户还款时的资金周转压力。
2.静态仓单质押模式
静态仓单质押是指授信企业正式出质后,如果需从监管区域提取货物,则必须向银行存入提货保证金,物流公司收到银行的“放货通知书”后,给企业办理货物出库手续(也称单笔控制)。但是静态仓单质押模式由于每次取货都需要向银行存入保证金,对于授信企业而言手续过于复杂,不适用于流转速度较快的质押物。
3.动态仓单质押模式
动态仓单质押模式是银行根据授信额度大小,设定一个最低库存数或者最低库存价值量。
4.异地仓单质押贷款
异地仓单质押贷款是在前三种模式的基础上,对区位的一种拓展。仓储公司根据客户需要,利用全国的仓储网络和其他仓储公司仓库,客户自有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提供仓单,企业根据仓储公司的仓单向银行申请借款。例如建设银行郑州期货城支行与国信期货联手,为杭州的一家企业操作了一笔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5.保兑仓融资
保兑仓融资相对于普通仓单质押模式的特点是先票后货。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知名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包括其直属销售部门、销售公司)与其下游主要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保兑仓融资的一般流程包括:第一步:出质人向银行缴纳保证金,申请银行信贷,申请生产商放贷给物流商;第二步:银行接受出质人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或放贷给生产商;第三步:生产商接受出质人申请,将产品交付给物流商;第四步:物流商验收核实质物,开具货物监管确认书给银行;第五步:出质人根据经营需要归还银行部分或全部资金;第六步:银行核实归还资金,根据还贷情况向物流商开具解除质押通知书;第七步:物流商核对解除监管确认书(印章、签字),依单放贷给出质人;第八步:如果当出资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偿还银行信贷时,生产商回购质物,替出质人偿还银行敞口;第九步:银行接受生产商回购,补足敞口。
(二)提单融资
保兑提单融资是指申请人以海运提单、港口、保税仓库、仓储公司等开出的载明品种、规格、等级、数量的货物提单向银行进行质押融资。物流商受银行委托对相应的质押物进行跟踪、监管,其中提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运输过程融资和提单转仓单融资。
(三)现货质押融资
现货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企业以自有合法拥有的货物为抵(质)押物向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业务。
该项业务有静态或动态抵(质)押两种操作方式。静态方式下客户提货时必须打款赎货;动态方式下客户可以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可用符合银行要求的、新的等值货物替代预提取的货物。
办理现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一般流程:1.银行、客户及仓库三方签订《仓储监管协议》;2.客户将存货质押给银行;3.银行为客户提供授信;4.客户补缴保证金或打入款项或补充同类质押物;5.银行向仓库发出放货指令。
(四)背对背信用证融资
三、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企业存在的风险
1.利率风险。当采用固定利率在境外进行融资时,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将会导致融资成本上升;当采用浮动利率在境外融资时,如果市场利率上升,也会导致成本上升;
2汇率风险。如果美元升值,将会导致进行远期结算的国内贸易企业需支付更多人民币,造成购汇损失。
3投资风险。当企业将从银行融得的资金投向房地产、民间借贷等高收益领域时,由于风险较高容易遭受损失。
因此,企业会选择各类金融衍生品来管理和控制汇率风险,例如选择远期结售汇和利率掉期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银行存在的风险
1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商品市场价格的下降会使企业经营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同时,使银行质押资产的价值下跌,给贷款的回收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2货物监管风险。仓储公司可能会在仓单中蓄意夸大实物的价值或未经银行允许私自放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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