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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知识大全11篇

时间:2023-06-02 15:09:3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合同管理知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合同管理知识

篇(1)

1.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中心工作之一,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最大经济收益的关键。为了保障履行合同的权力、责任、义务,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必须发现下面的问题并做好必要措施。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2.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陛,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陛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加强合同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3.1 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建筑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合同法》已经实施,各级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抓住时机,积极组织宣传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培训管理人员,以开展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政策和业务水平,从正反两方而进行宣传教育,使工程承发包双方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双方必须认真订立和严格履行。

3.2合同管理与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

合同管理、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件,为招投标的结果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因此应建立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 .3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发育,工程项目的规模日益庞大,合同条款日趋复杂,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如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

4.加强对分包合同管理

4 .1坚持程序管理,择优选择分包单位

根据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以《分包商评价报告》的形式,收集整理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其步骤如下:① 工程部、物资部、计财部等分工负责对各分包单位做深入细致地调查:② 对各分包单位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保障、安全质量、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③ 对该评价合格的分包单位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册》并报总工程师审核和项目经理批准:④ 将分包商的业绩及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和施工能力的有关资料建档保管:⑤ 在《合格分包商名册》中择优选择分包单位。

4.2 统一组织谈判及合同签订

通常由项目部领导组织工程部、物资部、计财部等有关人员,与分包商就合同价格、安全保证、质量保证、工期保证等合同条款进行谈判。计财部门记录谈判结果,协办部门会签;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签署意见,最后形成并签订正式分包合同。

4.3 合同内容和形式的规范标准化

合同制定的好坏,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特别是对工程成本有很大的影响。项目部采用统一一制定的标准,以分包合同加补充条款的方式保证合同的质量,使分包合同做到内容全面、条款明晰,并要求业主与分包商共同承担义务和风险。在实际操作中,只对那些有特殊要求的和有针对性的内容附加补充条款,明确地划分工程范围,精确地说明工作内容,避免含糊不清,留下活口,给分包商的索赔制造机会,造成成本增加。

5.加强合同综合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5.1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签订以后,只是理论上控制了工程成本,然而为了把支出控制在合同金额以内,还要特意在计财部门设置一位既熟悉合同条款又熟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还具有实践经验的预算人员,作为合同成本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并负责处理执行合同过程中因有关政策法规和计价依据的变化。同时负责对于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避免由于履行不佳造成成本增加。

5.2 实行全员管理.严格过程控制

项目管理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全员、全过程的系统性管理。施工、技术、质量、成本、安全等在合同中融为一体。合同的管理和执行,依赖于全体职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随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此,合同签订以后要组织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合同,深入理解合同文件的精神。

6.做好工程造价合同索赔管理

(一)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材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断的压低报价以期中标,但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风险的存在,使得施工企业往往面临每工程亏损的局面,若企业掌握先进的索赔管理手段,那么不仅能够扭转企业亏损的局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另外,工程索赔工作的实施,还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风险的转移,当工程面临风险损失时,通过索赔,可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业主单位或适合承担该风险的第三方。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正当、合法的营利行为,索赔管理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了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合同管理水平的外在表现,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本保证。

(二)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

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2)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

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及时收集索赔资料

篇(2)

1 引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这就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高风险性。在我国当前的建筑环境中,施工单位面临着要比业主承担更多的风险问题,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仔细的分析和识别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来应对风险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单位的全部生产活动都是通过承包合同来保证进行的,如果没有施工合同,那么后面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无法进行。施工单位实行的一切承发包经营活动都是按照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来实施的,只要合同一经签订,生产计划和各项施工技术标准都将纳入合同的规范当中。合同管理从内容和形式上不属于任何企业,而是一种完整系统的管理方式。

企业各类经营活动的载体就是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涉及到的面非常广泛,并且内容条款比较多,事关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要想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分析合同管理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加以实施,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 施工合同风险种类

合同风险按其表现形式或产生原因分为技术风险、环境风险、合同签订履行风险以及业主的信用风险4类。

3.1 技术风险

(1)承包商的技术力量、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不足,投标报价失误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不善。

(2)现代工程规模大、结构复杂、功能要求高,需要采用大量新技术、新工艺以及特殊的施工设备。

3.2 环境风险

(1)现场条件复杂,施工干扰因素多,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及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2)工程项目所在地公众的习俗和对工程项目的态度、当地的运输和生活供应条件等,都可能带来风险。

(3)政治、经济、自然环境风险。例如:发生战争,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新的法律颁布,洪水、地震、非典等。这种风险是不可避免又难以弥补损失的风险。

3.3 合同签订与履行风险

(1)合同类型本身存在的风险。合同类型不同,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在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在可调总价的合同中,业主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了其他的风险;在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的合同中,业主承担工程项目成本上升的风险。

(2)合同条款的风险。第一,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准确或出错而导致的风险;第二,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第三,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用词含糊、规定不具体、不严密等都会带来风险;第四,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合同条款。

(3)履约风险。合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种各样的情况交织,增加了合同风险。此类风险是承包商难以预见的,只有在发生时采取及时、有力的措施,才能使风险损失降低。

3.4 业主的信用风险

(1)业主信誉差。不诚信,有意拖欠工程款,或对承包商的合理的索赔要求不作答复,或拒不支付工程款。

(2)业主的经济情况变化,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3)业主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动辄提出罚款或扣款。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

4.1 强化风险意识

工程项目承包人需要具备强烈的风险意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风险,施工企业要进行归纳、总结、整理,研究分析风险会给企业产生的影响及范围。在投标和合同签订、履行中,针对合同中每一条款都要从风险分析与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熟悉和掌握风险因素,巩固和强化合同风险管理意识。

4.2建立风险预警的制度

建立风险预警的制度是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的途径之一,因此,在合同进行审阅和签订的时候,就应该对合同内的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发现有风险隐患,应该果断采取措施来防止与控制。风险预警就是在风险发生之前,让人采取一定的方法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防患于未然。不但要预防,还要及时进行反馈,以防止错误的再次发生。4.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技能、素质等都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对局势的观察,就不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的隐患和问题;或者发现了问题没有上报领导,更没有提出合理的建议,导致合同中的风险最后酿成了大问题。因此要普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让他们熟悉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索赔程序。同时,管理人员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4.4 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对于任何工程项目,承包人要不断完善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设置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明确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投标预审、合同谈判、审核,直至监督检查的监管体系,最大限度地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确保合同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

4.5 签订施工合同,规范合同文本

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规范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职责的依据。合同双方通过洽商,对合同条款进行查漏补缺,避免合同条款中出现不必要的风险。所以,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减少或规避风险是合同双方进行洽商的重点所在,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合同双方的责任与利益关系的基本平衡和公平。合同双方洽商合同时,承包人为了避免自身承担过多的风险或者降低、规避风险,需要从风险的角度研究分析每一项合同条款,提前做好应当对措施。

将合同的文本统一,全部使用国家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规范和整齐。另外,要严格管理印章,合同专用章要有专人来管理,合同中的免责条例要仔细的查看,避免合同签订后出现问题。5风险控制的措施

5.1 将风险进行转移

对于可预测的风险,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情况下会采取合同双方共同分担的办法降低自身的风险损失,利用谈判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让合同双方共同承担风险。但是,有些情况下,即使是承包商的经验非常丰富,对于一些风险也难以预料。因此,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缺陷是在所难免的,在合同双方之间责、权、利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平衡。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项目承包人承担更多的风险。根据上述分析,执行合同时,为了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对于不可预测的风险,通过采用索赔制度对风险进行转移也是一种不错的方法。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并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由不可抗力引起,可以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是任何第三方引起。

5.2 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处理

在实施合同的工程中,对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积极处理也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进行防范的主要手段。合同管理应贯穿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因此,对工程进行承包建设的过程中都存在着合同风险,但是针对这一点很多企业都没有意识到。当风险发生时,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对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找出其中的差异,对产生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补救,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进一步继续扩大。

5.3 推行担保制度,引入工程保险

担保制度属于保证、补偿性的条款,在合同条款中,通过担保制度可以有效地对风险进行转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有权力要求发包人开具工程款支付保函,借助该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回收工程款的风险。

工程保险是工程承包人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也对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和施工机械设备险等设置了相应条款。业主可以将会造成伤害和危险的部分转移至建筑承包商,而建筑承包商可以通过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又将这一责任和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工程项目承包人要充分了解保险标的物和保险范围,以及计算方式等,进而做出正确的保险决策,对于危险系数较高的工种,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障。

6 结束语

总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企业与合同管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自始至终都贯穿着风险。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分析、评价风险,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风险的辨识、分析、预防和处置,进而最大程度地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确保承包人在竞争中更具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孙虹,汪刚毅.承包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探析[J].山西建筑,2004(11).

篇(3)

中图分类号: [DF5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公路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可以用危机四伏来形容。此外,构成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它们分别由不可抗力、故意行为和意外过失造成。一旦风险发生,就意味着酿成了风险事故,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公路建设行业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它危险性高、涉及面广,是很容易出现风险事故和付出较高损失的行业。面对这一问题,公路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2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2.1 风险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现“风险管理”这一术语,是 1950 年加拉格尔在调查报告《费用控制的新时期———风险管理》中提出的;1963 年梅尔与赫奇斯的《企业的风险管理》一文的发表,对风险管理这一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系统的研究和说明;我国系统的引进风险管理理论要归功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宋明哲先生,他在 1984 年出版的《风险管理》一书为中国打开了风险管理与防范之门。以上述理论为基础,,可以较为准确的理解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含义。

2.2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 12 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公路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公路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公路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2.3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公路建设活动中一切与公路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公路项目建设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施工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设活动中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例如合同确立以后,由于市场变化引起了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这样的风险是不可预料的,同时也是合同风险的一部分。因此说,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的损失是合同主体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损失。

2.4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特征

①这种风险多属社会风险。现代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风险意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现象、生理现象或社会现象是否发生、及对人类社会财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建设项目作为社会活动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肩负和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即能否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种高风险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这类风险属静态风险。静态风险主要是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带来的风险,同时也是不可回避的风险。工程活动中遇到突况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无法预测和估量的,因而,风险相伴而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损失是惨重的。

③这类风险属纯粹风险,即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所以说这种风险可能造成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没有损失,二是造成损失。但与投机风险相比,这类风险是可保的。

④这类风险属特定风险,一般较易为人们所控制和防范。

⑤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中既有财产风险,也有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

2.5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层次论有五个层次,而安全需要则恰居第二,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需要。这足以说明人类对于安全的重视和关注。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安全保障,它的意义如下:

①有利于公路建设工程主体的稳定经营和向好发展;②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效益,以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③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④有利于及时解决公路工程款拖欠问题,给广大农民工带来利益和方便,巩固社会稳定;⑤有利于发展和完善公路建设行业市场,有利于扩宽视野与国际接轨,促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⑥有利于提高我国公路建设行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勇敢接受国际挑战。

3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2 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可以预测的风险,合同双方应依据合同,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对于一些无法预测的风险,我们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来解决。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可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目前在中国,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较浅,成功索赔的案例也较少,工程索赔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对这样的现状,作为承包人和业主既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同样,在古代也有经典的风险转移示例。“镖运”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风险转移技术。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公路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3.4 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4 结 论

综上所述,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牵涉到公路工程活动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着合同双方的行为。面对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总结经验教训的方法,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实有效地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篇(4)

自从Nonaka与Takeuchi在1995首先提出了“知识型企业”的观点,自此知识管理的研究到达一个高峰。知识管理的研究与发展,不仅在学术界引起讨论,也为企业界高度关注,他们纷纷投入大笔资金导入知识管理系统模式。然而,知识管理系统模式忽略了知识的本质,无法对应企业营运设计,仓卒的导入过程,最终只能引致失败。

虽然企业组织导入知识管理的失败原因中,有过度重视信息科技甚于管理模式之趋势,但考虑到管理的对象为组织中每日大量流通的信息与知识,为能有效储存、应用、分享,应用信息科技促进知识管理模式的实现仍是最佳方案。而应用信息科技以促进知识管理的议题,多是走向研究所谓的知识管理系统(Knowledgemanagementsystem,KMS)。一般所讨论的面向主要有二,一是由管理的角度,另一个是由信息科技的角度。管理方面多是讨论如何使知识管理系统符合组织策略、提升团队工作绩效;如何应用知识管理系统使组织成员能适当取得所需知识,以组织活动为思考对象。而信息科技的角度则是以知识管理系统为主要思考对象,研究如何应用新的信息科技使系统更有效率、实现知识管理架构、知识管理功能等。

本文针对信息科技进行研究,许多知识管理系统研究案例多属于功能性导向,将知识管理系统视为作业工具,单纯地仅为辅助组织中信息流通而建置,致使建置而成的知识管理系统与一般信息管理系统大同小异。这主要是对知识管理的理解不够清楚,以IEEE对知识管理的相关解释中提到“知识与信息两者不能用同一种工具管理”,正是阐明若要以信息科技辅助实行知识管理,则必须考量知识与信息在本质上的不同,也就是深入了解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的不同。

文献探讨研究

(一)知识与信息的定义

知识有别于数据(data)与信息(information),是一种经过系统化、结构化之直觉、经验与事实。1953年希腊哲学家Plato首次对知识定义为“justifiedtruebelief”,自此开始了知识学派的讨论与研究,对于知识的本体论,许多学者皆在深刻的研究下提出不同见解。

一般多承认数据-信息-知识的三层式分级,且知识的产生须在人的心智之中,知识皆为行动的凭借。归纳得到以下三点:知识是概念性的思考架构,信息是事实性的数据讯息;经由理解过程,信息能被储存且针对特殊任务成为知识;知识以非结构性方式产生于思考过程,知识的移转则以非结构或半结构方式。

由于立足点角度的不同,对于知识的定义与分类各不相同,但大致可分组织与个人观点。以组织观点来看,知识为有效对应特殊任务的信息集合,且是用来创造价值的对象,而以个人观点来看,知识则是将信息融会贯通的所得,是个人结合背景与经验对信息的理解。因此在设计知识管理系统时,必须考虑到所管理的知识类型,若是管理组织知识,则应考虑到知识具有对应任务与创造价值的性质。若对个人知识做管理,就必须注意如何将信息正确送达个人以供参考使用,及如何正确地将个人理解后的知识再度外显分享与循环创造。

(二)知识的类型

1.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此类型之观点在于认为知识存有显性与隐性之分别,且两者并非独立,而是相辅相成、循环创造的,而在转换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某些隐性知识是绝对无法具体化的。因此Alavi与Leidner认为知识管理系统对于显性知识应以建立“知识宝库”的方式储存管理,而对于隐性知识则可透过信息科技建立“知识网络”予以传播,从而可以有效促使知识创造循环的产生。

2.移动性与嵌入性知识。此种观点多是以组织角度进行知识的分类,将组织中所具有的知识,依其存在的媒介为分类标准,移动性的知识容易外显为文字,方便进行移转,嵌入性知识则难具体化表现,移转过程多为非结构方式。因此在以设计知识管理系统为考量时,需要了解不同的知识是搭载于不同的媒介上而进行流动的,以信息工具辅助管理时,就必须针对知识型态的不同,设计不同性质的信息功能来支持活动的运行。

3.程序式的知识与宣告式的知识。程序式的知识是动态的、难以言表的、透过经验建立的行为知识,如跑步、走路、弹钢琴等,宣告性的知识为静态的、容易以语言或文字具体化,如书本上记载的知识。此类型观点亦以组织立场为观点,将组织内部流动的知识予以归纳分类,有助于了解进行知识管理时,哪些知识是流动于组织中,以及哪些知识是需要管理与传播的。

总结以上三种知识分类在仔细观察后不难发现其相近之处,隐性知识类似嵌入、程序性知识,显示知识则与移动、宣告性知识性质相近,表示学者皆认同“知识”具有一段由模糊至清晰间的区域,虽然经由特定的程序或工具可以将模糊性高的知识逐渐转化为较清晰的外显知识,但也有一部分的知识是目前绝对无法完全清晰表达的。因此在设计知识管理系统时,要能了解所针对的知识是位于区域的哪一段落,才能开发出有效率的系统平台,越外显的知识越能利用信息科技分享、应用与储存,内隐性高的知识则可以透过信息科技进行外显化与宣告的动作,尤其是两者间的转移更可利用信息科技来加速转化。

(三)知识管理的定义

早在1998年时,学者FaheyandPrusak就已经对组织建立知识管理系统提出质疑,因为当时许多的知识管理案例都太过重视技术层面的应用,从而忽略了管理层面的考量,将知识视为与信息无异,而欲以结构化的方式取得、储存、传送于组织和个人之间。如此一来,知识管理系统就与信息管理系统大同小异,而组织花费大量的成本与时间所建置的知识管理系统,原来仅等同原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加强,也难怪无法确实达成知识管理的使命于组织之中。因此,为了能真正建置有效的知识管理系统,亦需要针对知识管理的定义进行归纳。

有关知识管理的论点归纳如下:知识管理对象包括组织内个别成员和整体组织,知识管理是对数据、信息、知识进行组织与转化的过程,成功因素有赖人、流程、组织规范、信息科技配合,知识管理以增进组织成员和组织的利益和发展为目的。

知识需要被管理的想法起源于组织观察学者PeterDrucker,之后有关知识管理的学术研究亦多将焦点放在组织之中。一般来说,组织为聚集众人力量来获取共同利润的集合体,而将获取利润过程中所得的经验、知识进行管理与分享,使整个组织的成员皆能有效率地学习与利用之,进而使组织的获利能力获得提升,即是组织知识管理。由于知识的储存媒介不同,多认为组织知识管理的处理对象为信息、知识、人员、程序,效果则是增进组织效率、竞争力、创造新的知识与组织利润。以组织知识管理的观点看来,所要处理的对象不只是静态的信息或知识,更包括了复杂的人与工作程序,因此在讨论组织知识管理时,信息科技通常不具有显著的地位,而注重的是组织文化与结构、领导者态度等。

(四)知识管理的程序

除了定义的归纳之外,为了达到知识管理的目的,势必对其管理动作的过程要有清楚的了解与认识。近年来,已有许多学者针对知识管理的程序活动进行研究,项目多以知识的取得、创造、蓄积、扩散等四个主题为主。

1.知识的取得。学者Cohen&Leviathan认为,企业对外界新信息的吸收与同化的能力,有助于企业进行创新。吸取的能力可以分为个人层级与组织层级,而组织层级是靠个人能力去达成的。

学者Davenport&Prusak认为,组织对外界吸收知识的不同方式,与组织对取得的知识有无潜在利益,都与增加组织竞争力有关。知识的吸取除了由公司内部创造外,还包括以“收购”的方式收购具备这些知识的组织,或是雇用拥有这些知识的人员;或是透过与大学的研究组织合作、聘雇顾问等“租用”的方式;“指派专责单位”、“融合”、“适应”及“网络”等途径取得知识。

学者Leonard-Barton提出从外部找寻专门知识的观念,认为所有的知识不一定要完全自行研发,如果公司外部已经有发展完整且为公司所需要的知识,不妨可从外部引入。所以应考量公司内部提供的技术与策略上之需要,然后思考如何从外部获得所需要的知识。

2.知识的创造。学者Nonaka&Takeuchi研究了日本公司所进行的知识创造,在他们的研究中知识转换的过程就是内隐与外显知识间的互动过程。这种知识转换的过程大致上可分为四种模式:

共同化(socialization):由内隐知识转换成内隐知识,藉由分享经验而达到创造内隐知识的过程。不用透过语言进行学习,获得内隐知识。例如学徒观察、模仿和学习老师傅的技艺,在转换过程产生共鸣的知识。

外化(externalization):由内隐转换成外显知识,将内隐知识透过隐喻、模拟、观念或假设,以语言的方式表达出来。尽管表达本身可能不够精确,却能促进成员间的对话或集体思考,将观念逐步厘清,并产生观念性知识。

结合(combination):由外显转换成外显的知识,个人透过文件、会议、计算机网络进行知识的交换与结合。同时透过对既有知识的分类,结合有利于外显知识的传播,产生新的知识。

内化(internalization):由外显转换成内隐的知识,当经验透过共同化、外化与结合后逐渐内化成个人的内隐知识。内化的原动力在于边做边学,同时以语言、故事传达经验与知识,或将其制作成文件手册,均有助于将外显知识转换成内隐知识,并产生系统化知识。

3.知识的蓄积。当组织取得所需要的知识之后,应该将知识分类整理成易懂的形式或符号,以便提供使用。运用制作知识来源分布图,可以整理知识,或以专家系统、人工智能系统等科技辅助,进行组织知识整理与储存。Davenport&Prusak提出制作知识分布图与模型的观念以促进知识的整理与储存,并提供寻找知识的途径;虽然组织透过建立数据库系统产出知识分布图,但是除了科技运用外,知识分布图必须兼顾准确性及便利性,才能发挥其效能。

4.知识的扩散。学者Davenport&Prusak提到知识的移转与扩散的情形,每天在人们身边发生,其过程包含两个步骤:传达与吸收。因为知识移转的成功与否,除了看知识提供者,能否有效地表现出所拥有的知识外,另外知识接受者有没有能力吸收,也是相当重要的。组织应多方面加强促进知识的交流,例如茶水间谈话室、知识博览会、面谈会议、故事、录像带、师徒制等。

整理以上对于知识管理的程序探讨,将心得列举如下:知识管理的程序可分为取得、蓄积、扩散、创造;发现多数学者于讨论某一项程序时,都必定会关联到其它程序的项目而无法避免,表示出整体知识管理应是连续、不间断的行为;四个主要程序项目内的细部做法,会因组织类别不同而有不同的动作;信息科技在辅助整段知识管理的程序当中,效果最显著的部分为知识的蓄积与知识的扩散。

本文相关结论

知识管理的议题包含管理与信息科技两个面向,因此为了能有效设计出实用的知识管理系统,对于知识管理理论和程序的了解,是有必要的。本文认为,知识管理是一长期性、持续性的作业,且注重人力资本与程序运作,现将知识管理理论和其系统模式建置归纳如下:

(一)形成分享的组织文化

知识管理重在知识分享的理念,文献中许多学者均提及知识社群的概念,也是知识管理范畴最困难、专家们最想解决的部分:个人隐性知识的引发与分享。由于个人知识的分享是组织创新的关键,是以建立学习型组织,从而引发个人知识成为组织知识,并透过知识交流与理解产生创新将是管理的重点。

组织文化是知识管理成功的关键,亦是最大的障碍,当组织文化是助力时,知识管理的推动当可顺势而为,反之则当以渐进改变的方式为之。为留住个人知识及鼓励分享知识,企业界有许多做法可供参考,包括奖励创意、提案建议管理系统、强调文件化作业、月报制度、竞业禁止等,其目的都希望使个人知识尽量外化,长期形成分享与学习型的组织文化,进而提升组织竞争力。

(二)知识管理工具的善用

知识管理的推动需要工具的协助与配合,尤其是考虑到在组织流通的信息量与知识量如此庞大、传统的管理工具势必无法有效控管的条件下,因此知识管理的另一研究领域即是信息科技发展。为成功推动知识管理,善用信息科技的协助是必要的,信息基础建设的完善、电子化环境的建立或是相关信息系统的引进均是信息科技协助知识管理的部分。

(三)文件化作业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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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更好的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甲方在县镇(乡)村投资开办村级直营超市一座,聘用乙方在该店当营业员。现就该店经营管理的有关事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几条约定: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在这块地面投资开办一座面积大约__*平方米的直营店,并享有这座房屋的经营权。

2、出资给店内配置货架和商品,(详见财产清单)。

3、每月按时给店员支付报酬

4、。负责办理好本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各种必备证照。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协助甲方取得用电、用水权,并协助施工,把水、电引到本商店。

2、接受甲方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热情地经营好本商店。

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得到劳动报酬。

4、负责商店商品安全和自身安全,因被盗、火灾、水灾、生病、煤气中毒、货物盘点短少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5、商品包装物、纸箱应细心收集堆放,甲方送货时随车拉回。或者由乙方销售,用于购买出售商品的手提方便袋。

6、保证限日限时足额缴纳销货款。

三、经营方式

1、__公司对村级直营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形象。

①统一采购:店内所有商品均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不得自行采购,若有违反,自采商品及其销售收入全部收缴,并扣罚违约金__*元;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解除聘用关系,终止本合同。

②统一配送:新贸公司配送中心定期向本直营店电话访销及配送商品,乙方应及时报告配货计划单。

③统一价格:商品零售价格由甲方统一核定,乙方按照其规定价格明码标价销售。乙方若私自抬高价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要给于乙方相应处罚,每次扣罚__元,在当月工资中冲减。

④统一结算:送货员定期到本店结算,收回销售款,乙方应及时缴纳,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若但发现每推迟一天缴纳货款,扣罚__元,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解除聘用关系,终止本合同。

⑤统一管理:甲方聘用乙方每期为壹年,期满根据表现可以续签。甲方安排专人,定期来本店检查、指导工作,抽查、盘点商品,甚至更换不称职的店员(乙方)。

⑥统一形象:本店与其它直营店的店容店貌、店名招牌,对外宣传等形象是统一的。

2、给乙方计付报酬的办法:

①本店每月基本报酬为__*元,基本销售任务为每天__*元,(含__*元)。日销售额在__*元以上超额部分,按4%的比例计提奖励报酬。

②甲方每月给本店提供__元的水、电费,节余归乙方,超支由乙方补足。

③本店冬季采暖煤炉由甲方购买,整个采暖季节给于乙方__*元的购煤款,包干使用。

④乙方工作业绩突出,无违反本管理合同行为发生,年终通过评比,甲方可给于一次性表彰奖励。

四、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发生,支付对方违约金*万元;如有人为破坏行为发生,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__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26lt;签字%26gt;

乙方:县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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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3.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4.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4.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办公室依法及时办理。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办公室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5.4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6.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3.3丧失商业信誉;

6.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和总经理。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采购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办公室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新晨

9.考核与奖惩

9.1公司、所属各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9.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9.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9.3.1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9.3.2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9.3.3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9.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9.4.1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9.4.3遗失重要证据;

9.4.4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9.4.5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9.4.6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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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1-0098-02

高职院校的后勤部门负责整个校园的美化绿化、卫生防疫、资产、通信、基础建设等管理工作,承担着供能、维修、医疗、饮食等繁重服务任务。它有两个属性:教育属性和企业属性。这两个属性决定了高职院校的后勤企业不能像其他的服务企业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追求社会效益。此外,后勤企业还要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在坚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同时,稳步将学校后勤工作推向社会,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后勤运行模式。

随着中国高校规模的迅速扩展和用人需要的不断增加,高校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的趋势,这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也使得高校编外人员管理面临着新的问题。当前学校后勤员工队伍中,由于存在聘用制员工偏多,整体素质偏低、职工队伍不稳定的现状,给后勤的管理服务和企业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后勤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就显得尤为必要。聘用制员工占后勤大多数,毫无疑问是后勤员工队伍的主体,如何正视聘用制员工队伍的现状,发挥聘用制员工的积极性,已经成为摆在学校后勤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目前高校使用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状况

目前国家针对高校实行的是编制管理,但编制管理难以满足高校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后勤部门的用人需求。高校通过使用编外合同聘用人员来保证自己的运转态势。高校使用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一般没有专业背景,素质较低,服务水平和质量很难达到学校持续发展的需要。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有些正式工作人员占着位置不干活,把工作推给编外合同聘用人员来做。这样,很容易导致紧缺的地方没有人干,使得学校整体发展受到影响,身份歧视、待遇不公的现象存在。

(一)整体素质偏低,复合型人才缺乏

从对部分学校的调查情况来看,后勤聘用的社会用工占职工总人数的70%~80%,与学校教学、行政人员相比,后勤人员学历水平、专业技术职称普遍偏低,绝大部分没有专业技术职称,既掌握管理知识又掌握经济理论,既懂管理又善经营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明显短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不理解、不适应新的企业化管理模式,不能满足社会化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思想消极,培训体系不规范

由于现行的人事制度,薪酬分配体系、社会地位、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其个人的期望值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聘用制员工思想状况复杂,普遍存在精神风貌、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集体荣誉感较差,得过且过,临时做事的思想严重。

此外后勤员工的招聘、使用过程中,没有整体的培训规划和目标要求,普遍存在狭隘的实用主义思想,对诸如岗前、岗中培训和技能考核重视的力度不够,培训工作不能做到经常化,培训与上岗、培训与考核达标不能做到有机结合。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达不到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的真正目的。

(三)激励机制不健全

虽然后勤社会化改革已推行了十余年,但“按需设岗、合同管理、以岗定薪、绩效挂钩、考核付酬”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没有得到真正实施,劳动保障体系在企业内部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得到科学、严格的建节,对大多数的聘用制员工还存在着一定的偏见和歧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较为普遍。现有的激励机制也只是简单地与经济利益挂勾,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严重挫伤了聘用制员工的积极性,激励作用大打折扣,激励效应无法形成。

二、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管理模式的探析

规章制度是后勤管理和服务开展的制度保障,它为后勤管理人员提供行事的准则,对后勤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为后勤管理计划的制订、实施的进行、评价的开展、奖惩等提供依据。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对后勤管理的正常开展作用重大,是后勤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制度性保障。后勤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后勤考核制度、激励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人事制度等等。

高职院校后勤管理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是以人为本,加强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后勤的管理制度化。让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使管理更加科学,服务更加规范。随着后勤工作的不断深入,要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管理漏洞,适时完善后勤相应的制度。在制度细化过程中,不要急于求成,要稳扎稳打,切切实实做好此项工作。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一)细化岗位职责

将后勤工作内容层层落实到每个具体人,明确每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对象,把后勤工作任务实实在在地细化到人,做到后勤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细化岗位责任,有助于加强对员工工作的监督考核,促进后勤工作的开展,从而提高后勤服务的整体质量。

(二)细化服务标准

制定为教学、为科研、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相应标准,服务质量的优劣是衡量后勤管理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决定其能否长久地立足于高职院校后勤服务市场的重要因素。在细化服务标准的过程中,要着重在制定优质服务标准上下功夫,始终把服务对象的需求放在首位,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让细化服务标准成为优质服务的制度保障。同时,细化服务要与后勤队伍的整体建设相结合,教育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自觉提升服务标准,让师生实实在在地享受着后勤提供的优质服务,促进高职院校的后勤健康有序地发展壮大。

(三)细化员工培训机制

培训学习是提升员工队伍素质和形象的关键因素,是将后勤人力资源变为人力资本最重要的环节。目前后勤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对后勤服务的需求决定了需要加强员工队伍素质培训,不断提升后勤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此,需要制订完整的员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对新员工,在他们上岗之前,对其进行全面的岗位细化标准的技能培训,经测试合格者,颁发上岗证,方能上岗工作;对老员工,也定期组织岗位技能深化培训,不断制定出新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老员工的服务技能;对后勤管理干部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科学管理方面的培训以及相关业务能力的培训。

(四)创新用人机制大胆引进大学毕业生

引进人才是前提,留住人才是关键。大胆引进人才。以提高后勤队伍整体素质。不论出身,不拘一格,大量吸收大学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乃至优秀农民工,充实后勤队伍,是改变现有后勤队伍结构的根本措施。打破束缚人才积极性、创造性发挥的体制,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目前不少高职院校在公寓管理、饮食管理、接待服务管理方面大胆引进大学生和职业经理。人员素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如同济大学、西北民大等很多高职院校采取招聘大学生做公寓管理员,便是用工的一大进步。

另外,高职院校后勤管理人员素质状况。人是后勤管理中最为能动的因素,是后勤管理和服务的实施者、控制者,决定着后勤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因此后勤管理中人员的素质非常重要。

在高职院校后勤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不懈努力,后勤已经形成了多种运行管理模式,而与之相配套的,只有一支高效、文明、和谐的后勤队伍能为其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工作提供各种保障服务。

参考文献:

[1] 吉恒军.新时期人才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J].领导科学,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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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是高校后勤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随着现有的高等学校后勤部门的社会化改革过程的逐步深入进行,高等学校后勤部门与社会市场进一步接轨的步伐将会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前进,受到当今市场的强烈冲击也将会越来越大,在这种艰巨的情况之下,作为高等学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后勤部门必须坚持在巩固社会化改革的取得的优异成果之上,还要以非常积极的姿态勇敢的去迎接当今社会的残酷竞争。然而社会市场的竞争主要靠的是什么?当然主要靠高等人才!这样就必由于以往后勤部门一直处在高等学校的十分边缘的位置以及种种的历史原因,学校管理各部门自然很难让有非常合乎要求的高质量人才进入后勤部门,所以后勤部门的需要的管理人员高度匮乏已经完全成为了后勤改革中的又一难以突破的瓶颈。

二、高校后勤合同制管理人员目前的生存状态概述

据有关部门的相应调查,现在各种高等学校纷纷聘用了大批社会上的大学毕业生来到后勤部门的各种管理岗位,这让他们也成为了这些高等学校的后勤管理中的一支绝对不可或缺十分重要的力量,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才甚至早已走上了高等学校后勤部门的中级、高级管理岗位。但因高等学校的大环境十分复杂、后勤部门改革的不能十分彻底和个体身份的局限等种种限制性因素,使得这批通过合同制聘用来的人才型管理人员跟原有的通过学校事业部门编制过来的后勤管理人员之间存在极大的不平等关系。这些关系则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首先是政治待遇的不同,其次是社会待遇的不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经济方面的不同。这些通过合同制聘用的大学毕业生由于本不属于学校的编制,所以他们没有相应的资格来参加学校的很多精彩活动,更不可能加入学校的工会,也就很难有再非常正规的就业前职业培训的机会;这就导致了在工作上他们可能需要用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当前的工作需要,他们的待遇也就普遍的比原有的校内编制管理人员要低,这些通过合同制聘用的人员没有保障。所以他们当中绝大多数的人虽然都希望在高等学校后勤部门服务一生,但是由于相关政策确实,相对于原有的校内编制人员感觉要低一些,这就使得这些人才在工作上缺乏主观能动性。

三、以人为本,努力营造高校后勤合同制管理人员的“五感”氛围

(一)归属感。要增加这个群体对后勤部门的归属感,就要求高等学校后勤部门必须要更加充分的考虑到后勤员工的基本需求,即真正把后勤员工当作自己最重要的职工,同时要在相关法律规范之下,与员工们签订十分明确的规范的聘用合同,来解决员工们的后顾之忧;还要尽一切可能为员工们提供较舒适的学习、生活、娱乐居所,让员工们能够固定的居住场所,更加稳定的为后勤部门工作;还需要参照现有的校内事业编制的后勤人员的待遇,并结合员工们的岗位以及所能做到的贡献的大小,来保证员工们能够有让他们较为满意的基本工资待遇,还需要主动的为员工们做好相应的职业规划,来指导这些员工明确自己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将来需要奋斗的方向。

(二)认同感。高等学校后勤部门的社会化改革现在已经到了必须通过加快人事管理制度来达到改革目的的时候了,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围绕着如何通过保证调动通过合同制聘用的人才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对所处位置的认同感,来在基本上做到让那些被聘用的合同制后勤管理人员能够与校内现有的编制管理人员做到同样的工作同样的酬劳,通过研究整个后勤部门内部的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的后勤员工,只认岗位高低和贡献大小,奖励勤劳的员工惩罚偷懒的员工,适当奖励优秀员工惩罚顽劣员工,从而形成高等学校后勤部门在内部的绝对平等、公平、公开的和谐温暖的大家庭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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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st control is the route one must tak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o create economic benefit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necessary means to promote cost management.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中图分类号:F40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前言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肆虐全球。受此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趋势明显,施工企业的利润出现明显下降,施工企业竞争的局面进一步加剧。施工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地创造利润、提高经济效益,就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中需要有成本意识,要实现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同样,成本管理也需要对合同进行规范,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有助于实现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最终目标。

二、合同管理的重点: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收益,项目的合同管理要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截止,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当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加强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就成为施工项目的重点。

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影响着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

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

三、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自愿原则;(2)合同的法律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四、合同在管理中成本控制的几个方法: 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方法。

目前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也可以采用“一调两审”法进行招标采购。一调指的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两审中的一审是指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的初谈,二审是指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也可以采用“成本分解”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价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 “权力限制”法指的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

五、控制成本,加强合同管理需确保以下几项: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一要建立合同起草、评审、会审、审核、审批制度;二要建立合同监管人、合同报表、合同执行定期和规定事项报告制度;三要建立企业法律事项的内部审核制度;四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五是要建立定期抽查、检查制度;六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网络,明确合同管理部门及参与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的职责、权限。

2、确定合同管理工作重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牢牢把握合同重点,合理确定各有关部门合同管理的重点。合同主管部门要负责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对一些标的较大、难度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合同主管部门必须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合同风险控制清单。

3、合同签订后,合同主管部门应指导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进行合同交底、讲解、培训。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及合同外的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合同主管部门要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度、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履行施工合同。

4、企业合同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各个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情况。建立合同台账,要求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以报表形式上报合同签署和履行情况、履行结果。合同管理部门要通过合同报表、合同评审、合同履行情况,广泛收集真实可靠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六、成本控制的重点: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对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把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1、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实施目标成本控制。项目开工前,项目工地通过对合同价格、施工范围等进行分析,合理确定各部门的成本控制目标,并与责任人签定目标成本控制责任书。

2、加强成本的过程控制,采用PDCA循环管理方法,定期对成本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通过P(计划)-D(实施)-C(检查)-A(处理)四个步骤循环管理,找出成本差异,分析节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全过程控制成本支出。

3、坚持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工地应制定详细的成本控制措施、程序及奖惩办法,找出成本控制的关键点,对关键点进行有效控制。成本控制关键点主要包括:临建规模及费用、措施性费用、材料计划数量、材料采购价格、分包模式及分包价格、分包工程量及无图纸工程量的签证等。

4、定期组织召开成本分析会议。对实际发生的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分析对比,如有偏差,特别是实际成本大于目标成本的,要及时准确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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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资料

68例关节疼痛患者来自新疆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骨科住院部及门诊,其中男47例,女21例;年龄20~78岁,平均53岁;病程最短10 d,最长20年;全身大小关节均疼痛者12例,肘膝踝关节疼痛者16例,双膝关节疼痛者31例,双肩关节疼痛9例;辨证为行痹11例,痛痹28例,着痹23例,热痹6例。

2 治疗方法

2.1 微通法

即毫针刺法。主穴:中脘、气海。配穴:行痹配曲垣、秉风;痛痹配关元;着痹配阴陵泉;热痹配大椎。操作方法:局部常规消毒,选用40 mm×0.32 mm毫针,直刺,中脘、气海、关元用捻转补泻法之补法,曲垣、秉风、阴陵泉用平补平泻法,大椎用泻法。患者有酸、麻、胀等针感后,留针30 min。每日1次,10次为1个疗程,连续治疗2个疗程。

2.2 温通法

以火针疗法为主。取穴:中脘、气海、曲垣、秉风、关元、阿是穴(痛点)。操作方法:将针刺部位常规消毒,选直径0.5 mm的火针,点燃拔罐所用小火把,将针身的前中段烧红,对准穴位,速刺疾出,出针后用消毒干棉球重按针眼片刻,嘱患者保持局部清洁,避免针孔感染。每周治疗2次,5次为1个疗程。

2.3 强通法

以放血疗法为主(适用于热痹)。取穴:大椎。操作方法:用三棱针速刺大椎穴出血,再选用大小适当的火罐吸拔,使出血充分,10 min起罐,每日1次,10次为1个疗程。

3 疗效标准

疼痛的评定采用国际通行的、简便易行的目测类比评分法(VAS)。在纸上画一条10 cm长的线,按毫米画出刻度,一端为100(剧痛),另一端为0(无痛),让患者根据自觉的疼痛程度用笔在线段上画点。可将各次所画的点作比较。显效:关节疼痛明显减轻,镇痛评分≥60%,能恢复原工作;有效:关节疼痛减轻,镇痛评分在30%~60%之间,关节功能改善;无效:关节疼痛无明显减轻,镇痛评分≤30%。

4 结果

本组68例患者中,显效21例,有效41例,无效6例,总有效率91.18%。其中年龄小,病程短,疗效好;年老而且病程长者疗效较差。不同年龄与疗效的关系见表1,病程与疗效的关系见表2。表1 不同年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略)表2 不同病程患者临床疗效比较(略)

5 讨论

三通法即微通法、温通法、强通法,是贺普仁教授经过几十年临床实践总结出来的针刺方法。贺老认为疾病的病理机制多由于“气滞”,据此提出“法用三通,通为其本”。微通法指毫针疗法,温通法指火针和艾灸,强通法指放血疗法,就是利用针灸的不同治疗手段,来激发人体正气的恢复,迫邪外出,使经脉通,气血调,百病消。

关节疼痛属中医“痹证”范畴,并认为人身之关节是精气所游行之处,《灵枢·邪客》曰:“……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邪气恶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则伤筋络骨节,机关不得屈伸,故拘挛也。”关于其病因,正如《灵枢·岁露》中所云:“人气血虚,其卫气去,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纵,腠理开……当是之时,遇贼风则入深。”由此可见,脏腑功能虚弱,正气不足,卫外不固,腠理疏松,风寒湿邪乘虚而入,侵袭于经脉、肌肉和关节,导致经络痹阻,气血瘀滞,“不通则痛”,故出现关节疼痛、肿胀。正气不足是其根本,经络痹阻、气血瘀滞是其标。

上述穴位中,中脘是六腑之会、胃之募穴,所谓“会”,是指经气聚会之处;所谓“募”,是脏腑经气会聚于胸腑的腧穴。而中脘是手太阳、少阳、足阳明、任脉四经经气交会之处,因而可以通达四经;中脘又是足阳明胃经气聚会之处,而脾胃是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故针刺中脘可调胃健脾、补益气血。气海属任脉,又名丹田,为气之海,能生发元气,蒸动气化,与中脘相配可助脾胃运化,补中益气,正气足、卫气固、腠理密,邪气不得而入,所谓“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同时,因“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气行则血行,气血运行通畅,通则不痛。曲垣、秉风是手太阳小肠经穴,太阳为藩篱之本,“太阳主开”,凡外邪侵袭,多从太阳经始,故取之能祛除表邪、疏风散寒。关元是任脉穴,取之可益火之源,振奋阳气而祛寒邪。阴陵泉是足太阴脾经的合穴,取之可健脾利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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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电力企业作为能源产业中重要一项,它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电力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因此这就需要针对不同领域出现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提高电力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了加强电力企业的风险与控制,这就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评估团队和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在综合改进中,确保电力企业运营正常健康的发展。

一、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重点及重要性

电力施工企业在建设中,投资比较大,要求技术含量比较高、施工周期长等,因此在制定合同中,其特点包括:施工合同的生命周期长,受到外界的影响大,这就出现了施工合同管理的周期长,跨度大,以及合同中潜藏的风险比较大。由于电力建设的施工项目比较复杂,投资高,这就出现了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比较显著,其合同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比较大。建设中,各个单位之间和项目之间的接口比较复杂,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繁琐,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关系比较重要。施工合同的干扰事件多,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因此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管理极为重要。

电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难点表现在:合同文本不规范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具有更多的发言权,但是有部分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出现了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最多的原因。合同中出现了“口头协议”是按照正规合同进行的,但是双方的当事人不能按照具体的规定履行,只是为了应付对外检查,因此在实际执行合同中以补充条款,私自立下合同,这样就把中标合同部分或者是全部。这就极有可能造成违反规定行为的出现。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标管理脱节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以及编制和管理的施工合同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以及工程项目组,弱中标时,但是仅仅是文件的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仅仅限于形式,造成施工合同给管理与招投标之间出现了衔接漏洞,造成这二者之间严重脱节。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由于不合理的施工管理合同,造成电力施工合同出现了风险,因此这就总结出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性。在合同主体资格的风险中,主要是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在变化中造成的,因此合同资格存在的瑕疵就会日益增多。在施工中,业主工程在没有批复时,在压力下,施工单位就必须要进场作业,这就使得施工单位的风险在不断增加。由于工程在批复之前,施工单位无法获得项目的运作资金,因刺需要持续垫资一直到正视批复进入投招标程序完,这种状况造成施工单位的资金和压力比较大;施工没有正视批复之前,弱出现了工程停工,施工单位就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施工合同条款不同的风险由于施工单位的比较弱,造成施工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这些现象不利于施工单位的顺利进行。

二、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识别

电力施工企业中,面临的合同风险包含:(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企业在施工中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合同主体资格存在的瑕疵就会增多,由于批复问题,造成施工费用等风险问题。(2)合同计价方式的风险,施工合同在按照计价方式进行分类时,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等。这些合同在计价方面仅仅采用的是方式上的,没有形成相应的定义与操作指导。(3)合同条款不同理解的风险。施工中,由于施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比较差,合同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在出现了条款不清晰的时候,其解释方向不利于施工单位。(4)不公平条款的风险,在施工企业中,“输变电工程的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业主方风险,部分条款存在公平性。但是由于施工单位议价能力比较有限,因此,这就出现了不公平的风险。例如:条款中规定承包人的窝工损失不得调整合同价。这就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冲突,“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等,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且能够要求赔偿停工的损失等。”(5)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风险。电力企业中,大型施工资金的落实情况比较好,但是在部分小型技改工程中却存在一定的问题。(6)电力工程风险评估体系:主要分为三层,电力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电力施工合同风险的控制措施

针对电力施工企业中面临的风险问题,制定了相应的策略来加强控制措施。具体表现为:(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控制:由于瑕疵问题是由于工程未获得批复,因此施工单位要及时掌握项目批复的状况,把握好资金的具体动向,尽量避免出现漏洞等。同时应该避免出现提前进场、赶工的签证记录等,要不断的与业主多沟通,规避风险,减少企业的建设损失。(2)合同条款问题引起的风险。首先要将合同条款表达清楚,避免出现解释问题。防止条款之间含糊表达,因此在合同内容中需要详细,一些重点要充分体现。其次是,要加大重要条款的审核,比如在工程计价方式、工程付款方式、工期、变更计算方法,合同履约保证金等事项,需要加强合同风险并且做到防范措施。

四、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措施

随着我国电力施工企业的项目在不断增加,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比较多,因此为了进一步保证合同的风险得到控制,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来加强规定,最终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逐渐的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从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体系中加强和完善,最终达到控制合同风险的效果。减少合同纠纷问题,促进电力企业管理水平。具体的措施包含:(1)完善合同风险的预控制度。这就需要对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以及履行和清理等具体的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按照具体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最终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2)完善合同风险的过程管理制度。在电力企业施工中,以合同为基础,整个过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控制。当合同签订之后,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合同交底。促使有关项目的人员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有助于对合同中的风险进行防范和补救。在整个过程中,要关注合同执行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方案,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结语

加强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应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从内外环境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措施,这些对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合同风险的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电力企业的顺利施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