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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规范设计大全11篇

时间:2023-06-02 15:09:2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贸市场规范设计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农贸市场规范设计

篇(1)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2010年3月,省商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菜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露天市场、马路市场,且按照万人10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1200米服务半径的标准建设,打造10分钟生活圈。

1 规划分析

1.1规划性质

(1)惠民、利民、便民工程——本次规划需解决具体便民、惠民的问题。

(2)公益性为主的工程——在政府投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

(3)实践性较强的工程——需反复踏勘现场,结合规划标准做出最合理布局。

1.2指导思想

规划从实际出发,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考虑相应的服务人口及合理的服务半径,在进行现场踏勘及市民意见反馈后,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坚持便民利民、均衡布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

1.3规划原则

(1)系统性原则:依照相应规范,按照相应服务半径及服务区域,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2)动态性原则:城市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使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根据周边用地的建设情况及使用情况给予及时调整。

(3)协调性原则: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布局应与城市用地性质、地块区位相匹配。

(4)可操作性原则:对于新、老城区区别对待。老城区大部分为已建地段,可改造空间有限,配置指标可相应减小。新城区绝大部分地段目前为空地,配置指标可相应提高。在开发建设时序上,要本着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1.4平泉中心城区规模

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25万人。

用地规模: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920公顷。

2 规划技术路线

通过现状调研及对相关基础资料的研究,对相关规范、标准的查询与定位,形成初步成果。经多次与甲方沟通和现状调研,规划设计后形成最终成果,并对规划实施提出工作建议。

表1 技术路线表

3 规划设计

3.1农贸市场现状

平泉县老城区有5座具有固定经营场地的农贸市场,分别为兴平南路荣华市场、榆州新城地下市场、平泉蔬菜果品批发市场、新世纪地下市场、府前花园地下市场。共计摊位414个,总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现状存在问题如下:

(1)城市居民增长迅速,市场需求旺盛,但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贸市场仅有5处,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衡。

(2)农贸市场投资大,回报低,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

(3)部分农贸市场经营意识淡薄,基础设施配置不足,市场管理不到位,且摊位摆放不够整齐,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

(4)缺乏规划引导。当前,平泉县的农贸市场发展比较缓慢,农贸市场建设缺少统一的规划,为了更好更快地促进平泉县农贸市场合理、健康地发展,急需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对其进行指导。

3.2农贸市场需求

(1)规划控制要求

至2020年农贸市场每千人经营面积达到15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800-1200米。2030年农贸市场每千人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500-1000米。

(2)规划控制要求

按照人口规模计算:中心城区人口*千人指标=250000人/1000*200平方米=50000平方米

按照用地规模计算:中心城区用地/每处服务面积=2920公顷/3.14*(800)2=15处

3.3农贸市场规划

(1)分析

定义: 临时或定期买卖农副业产品和小手工业产品的市场,是“菜篮子”工程之一。

农贸市场发展趋势:农贸市场超市化。

模式一:农贸市场+住宅。开发商在开发住宅时,将其一、二层建成农贸市场。农贸市场作为住宅和周边居民的生活配套产品,预计经营10年左右就可收回成本。

模式二:农贸市场+专卖店。开发商将底楼设置农贸市场摊位,二楼由各类专卖店租赁经营,对逛菜市的人流进行了“二次使用”,使整个市场人气更旺。

模式三:综合商场。地下停车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场+休闲娱乐中心。这也是农贸市场最有可能的发展模式。

(2)建设模式

经现状分析及对平泉县农贸市场前景分析,规划农贸市场分为三个层次设置,详见下表。

农贸批发市场 综合商场 连锁超市

职能 水果、蔬菜批发 一切所需物品 以水果、菜品丰富

建筑面积(万平米) 2~4 1~~2 0.3-0.5

建筑形式 独立设置 与停车场、超市合建 与居住区内商业相结合

服务人口(万人) 10~20 5~10 1.5~2.5

表2 农贸市场配建表

农贸批发市场:交通便捷的对外出口处。可与花卉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结合建设。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如图1。

图1农贸批发市场设置

综合商场:大型商业聚集处,(泽州酒店对面、城北大道北和卧龙新区大型商业处)建筑形式与周边地块相协调,如图2。

图2综合商场设置

连锁生鲜超市:布置于居住区内部,服务周边居民。可设置在居住区底层商业,如图3。

图3连锁超市设置

经过三级农贸市场服务范围叠加,减少重叠部分,形成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初步成果,如图4。

图4初步成果

最终形成最终在县城内部,建设大型农贸批发市场:2处,其中改造1处,新建1处。

综合商场:3处,均为新建。连锁生鲜超市:17处,其中改造3处,新建14处。

(3)听取反馈意见及现场踏勘

反馈意见:

农贸市场规划分级较为合理。

农贸批发市场建议建设在城市,目前的果蔬批发市场建议改为连锁超市;综合商场的位置需经现场踏勘再做确定(老城区);连锁超市的规模及位置需具体确定,在迎宾路、榆州新城地上需建设。

现场踏勘意见:

农贸批发市场建设在城市环城路附近,便于蔬菜的进出,且由于土地尚未利用,可征面积较大,可在周围建设仓设施,实施性较强。

综合商场与已有商业联合设置几率较小,可与新建大型商业综合设置。

连锁超市在底层商业设置较为现实。

(4)规划修改

农贸批发市场:现状农贸市场改造后作为连锁超市,在老城区南部环城路东侧和卧龙镇南侧环城路以南新建农贸批发市场。

综合商场和连锁超市位置不变。

4 规划实施建议

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在充分考虑老百姓的需求和生活习惯的同时,与城市的整体发展和整体规划相适应。近郊区域的农贸市场要充分考虑周边百姓的需求,结合周边地块的开发统一进行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4.1投资模式:要安排引导资金,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利用城中村投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房地产公司投资等,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合作、参股、集资、贷款等方式,加快菜市场的改造升级和新建。

4.2建设标准:要按照社区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面覆盖,满足居民日常需要,逐步建立以连锁生鲜超市为主、便民菜店为辅的菜市场网络体系。

篇(2)

2沂堂农贸商场规划建设现状分析

2.1沂堂农贸商场概况沂堂农贸商场所在镇义堂镇,下辖35个村,镇域总人口10.1万人,镇辖区范围内有固定建材市场、农贸市场5处,市场面积130万m2。沂堂农贸商场位于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大义堂村双岭路东段南侧,商场占地1.67hm2,其中的经营范围包括成衣、熟食、面食、粮油、蓄禽水产。该农贸商场有着良好的区域位置,其北侧的双岭路是义堂镇的重要对外至区市的道路,同时义堂镇是临沂市区重要的西门户,商场所在地周边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物产丰富,有着发展农贸批发与零售的优越条件。因此对该商场进行研究分析,以提升其规划建设,增进其发展的硬实力,提升竞争实力,拓展其发展前景有着现实性意义。

2.2沂堂农贸商场规划建设现状通过实地的调查走访发现现状的沂堂农贸商场在规划建设中存在一些显著的现象与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经营与建设管理。首先沂堂的规划建设存在诸多不符规范导致的使用不便问题。商场外部的交通环境较差,表现在停车场地的设置与管理,商场周边车辆随意停放,人与车流交织在一起,交通秩序混乱。商场内部功能布局相对混乱,尤其是熟食部分与成衣部分交错布置在一起,造成人流穿插,影响购物环境。沂堂商场的建筑以厂棚为主,没有严格的建筑质量标准,这种形式的建设冬季不利于保温取暖,夏季不利于通风乘凉,室内购物环境相对较差。其次,沂堂商场的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其外部由于排水设施老化,部分地段采用了明渠排水,有些地面铺装损坏导致积水,恶化了其外部的环境卫生条件;内部的水电与排水设施不齐全,没有取暖设施,内部的各种线路暴露在外,整个室内的环境给人一种粗糙感,很难营造出令人舒服甚至愉悦的购物环境。与目前与日俱升的超市购物环境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尽管农贸市场与一般意义上的超市存在着根本的不同,从资金与操作的层面看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提升为超市的建设标准,但根据其自身的特殊性,进行与当前城镇建设水平和大部分消费者潜在的消费需求相适应的改造建设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从另一方面讲也能够提升其竞争实力,拓宽其发展前景。再次,沂堂农贸商场缺少统一规范化的经营管理体系。经调查发现,沂堂农贸商场的产权归义堂镇政府,经营管理主体是工商部门,环境卫生基本无人管理,城管部门只负责市场秩序的维护,这种无序与主体的缺乏,给监管部门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超市相对农贸市场是一种较成熟的大宗消费实体,其在管理上主体明确,管理模式成熟。成熟的管理模式和明确的管理主体队与农贸商场同样存在着很大的必要性。

2.3沂堂农贸商场规划建设存在问题分析沂堂农贸商场存在以上问题现象,并不是短时间内产生的,它的问题也并不仅仅存在于这一个案例上,在国内众多的农贸市场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上述的这些问题,针对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分析认识,以更好的解决问题,优化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日常基本的消费环境。

3乡镇农贸商场规划建设优化建议

首先针对农贸商场的规划建设需要进行改造提升。针对农贸商场的外部环境进行改善,包括交通、排水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改进。由于商场使用有着一定的时段,高峰时段人流拥挤,合理的组织其外部交通存在着一定的必要性,一方面要将出入口设置在主要的人流方向,并结合周边道路等级进行设置;另一方面要布置合理规模的停车设施,包括小汽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停放场地,具体规模根据农贸市场使用人群的规模来合理确定,同时可以参照地方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条例设置。农贸商场外部的铺装和排水直接影响着其外部的环境卫生状况,对于需要改造的农贸商场要结合其周边用地的竖向进行排水设施的改造,尽量采用暗渠或者管道排水,避免明沟带来的气味影响商场环境。对于农贸市场的内部要注意三个方面:合理布局功能,组织交通流线,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内部进行功能布局应尽量将相同或相似的功能组织在一起,形成不同功能模块间的大类分区,小类集聚的特点,避免生鲜区与环境卫生要求较高的成衣区交叉布局。市场内部交通流线的组织和功能布局是相辅相成的,同时需要结合出入口进行组织,在主要地方布置一定的休息集散场地,避免人流过度熙攘而没有缓冲空间进行调节。集贸市场内部的环境卫生状况直接决定着其购物环境的舒适性,对提高农贸市场的营业额存在着间接的推动效应,一方面应该布置一定数量的环卫设施和公共卫生间,另一方面应该有着相应的卫生管理措施同步进行,雇佣一定的环卫人员维持市场内的环境卫生。这三个方面的改进将能够极大的改善农贸市场内部的购物环境。其次是农贸市场的建筑质量的规范化。

据调查发现现有的大部分农贸市场的建筑质量存在多方面的隐患与不足。沂堂农贸商场同样存在着建筑质量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建筑空间尺度的规范化,沂堂商场现状建筑进深以6m为主,在使用中存在储存货物与店面销售共用拥挤的现象,参考规范,将其进深拓宽至8m以提供足够的使用空间,使得购物空间有了很大的提升。其次要突出改善其消防防疏散条件,现状商场流线交叉,不利于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使用,通过调整功能分区使其流线明确;建筑施工质量也需要根据当地情况逐步提高,尽量达到冬夏两季能够舒适购物;同时建筑内部的管线、电路和水管能设备也要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这些都是建筑安全的基本要求。再次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农贸市场产权和经营权不明晰的现状亟需改善,首先要明确这两项权利主体,与此同时应该结合灵活化的原则,实现产权的多样化,鼓励各种投资主体兴办农贸市场,但是在根本的管理上应该由工商部门进行统一的监管。集市的管理要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职位和人员,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健全环境卫生、消防和物业管理的制度系统,加强入市产品的质量监督,监管人员针对集市中存在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严加防范与治理。另外,相应的经贸、规划、卫生、农业、质监、城管、交警、市场业主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范围内的工作,实现全方位的集贸市场管理。

篇(3)

采取“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办法,在各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的15分钟便民服务圈,基本构筑起与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居民生活质量相适应的便民农贸市场服务体系。2014年重点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处。

建设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根据农贸市场配置标准编制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做到规划先行,杜绝重复建设、无序建设。

(二)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建农贸市场,重点鼓励社区投资开办农贸市场,各建设主体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开办方是责任主体,要切实将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落实到位。鼓励利用现有旧厂房、闲置仓库按照标准改造成符合要求的农贸市场。

(三)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建中明确的农贸市场,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全程监管农贸市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该期主体项目有关证照。

(四)各街道根据全区农贸市场配置标准,测算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类型、规模、位置和数量,制定2014-2015年三年总体发展计划。每年的详细实施方案于上年度12月份报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五)检查验收。按照“完成一处,验收一处”的办法,农贸市场完成建设、改造后,由所属街道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配置标准

(一)城区、街道驻地。

1.辐射半径2000米以上,服务人口3万人以上,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2.辐射半径1000-2000米,服务人口1-3万人,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的室内农贸市场;

3.辐射半径1000米以内,服务人口1万人以下,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二)未旧村改造区域。

1.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社区,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2.地理位置相邻的多个社区,可集中配置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3.鼓励现有集贸市场在原址上分设平日市场,待条件成熟后按照配置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日常监管

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禁改变用途、缩小规模、擅自停业,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收回扶持资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市商品市场规范管理标准》,每半年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情况测评一次,并按2次测评成绩进行年终排名。对排名首位的进行奖励;排名末位的,对市场有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

扶持政策

(一)对新建、改造的农贸市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室内农贸市场主办方400元/㎡资金扶持;给予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大棚式农贸市场主办方20万元的资金扶持;给予1000-2000平方米大棚式农贸市场主办方1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对年终测评中排在第1名的室内、大棚式农贸市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市场内经营设施、服务设施和卫生设施等方面的日常维护。

(三)通过市级以上标准化农贸市场检查验收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新建、改造扶持政策与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需地方资金配套的,区财政按照要求进行配套。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小组成员,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发展局。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全区农贸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街道办事处是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农贸市场的布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的建设与改造。

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3.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规划分局负责编制、执行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在新建、旧村改造的居住小区前期规划设计中,明确农贸市场位置、规模。

4.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新建社区中心按要求配备农贸市场。

5.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的审核及拨付;负责会同区服务业发展局制定相关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清理整治不符合要求占路经营摊点,并引导进入农贸市场经营;查处农贸市场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7.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助农贸市场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8.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组织检查验收、日常督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探索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的有关模式。

9.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

10.工商分局负责农贸市场主体准入秩序管理,依法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登记注册;监督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落实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牵头市场内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11.质监分局负责农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

篇(4)

一、前言

城市农贸市场作为重要的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是城市居民日常消费不可或缺的主要场所。我国城市农贸市场始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购物环境、服务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传统的城市农贸市场已无法满足城市居民消费的要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地方各级政府对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国家商务部也制定了相应的农贸市场建设验收规范从宏观上加以指导,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农贸市场建设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情况

本文以江苏省淮安市城区农贸市场为例,通过对地方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者、农贸市场经营户、城市居民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进行问卷调研、深入访谈。对41家农贸市场发放41份管理者问卷,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1份,有效收回率100%;通过对农贸市场经营户的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53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707份,有效收回率93.9%;通过对农贸市场消费者的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95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756份,有效收回率95.1%。

江苏省淮安市主城区共有41家农贸市场正在运营,其中清河区10家,清浦区11家,淮阴区4家,淮安区11家,开发区5家。从所有制性质看,国有性质的有9家,占22.0%;集体性质的有9家,占22.0%,私有性质的有23家,占56.0%。从摊位结构看,7654个固定摊位中:肉品摊位570个,493家经营户;蔬菜摊位2806个,1858家经营户;水产品摊位530个,385家经营户。

三、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址不合理,缺乏科学规划。关于农贸市场选址的合理性,国内学者尹元元(2009)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农贸市场数量少、布局规划不合理;李卫兵(2008)分析了桂林农贸市场规划滞后、布局及结构不尽合理;马超益(2010)分析了南宁农贸市场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根据淮安农贸市场问卷统计显示:只有43.4%的农贸市场经营户对农贸市场选址合理性表示满意,只有51.5%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交通便利性表示满意,现有的农贸市场布局已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其原因在于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原有的与旧城区相配套的农贸市场格局已被打破。一方面,新建社区缺失农贸市场这样的配套生活设施,导致老百姓购买生鲜农产品极不方便;另一方面,由于老城区的改造建设加快,农贸市场周边的原有居民拆迁,消费者较以前大为减少,农贸市场空摊率高,致使部分农贸市场无法正常运营,改行或搬迁,形成了老百姓买菜难、农贸市场卖菜难的局面。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对城市农贸市场缺乏整体规划,出现部分农贸市场相距百米的现象,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2.设施不完善,难以达标。马云甫(2005)分析了传统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卫生条件不尽人意,存在安全隐患;金玉姬(2013)分析了磐石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简陋、发展严重滞后;刘智超(2013)分析了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存在诸如露天式、摊位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根据淮安农贸市场问卷统计显示:只有31.3%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给排水设施满意,只有30.3%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卫生环境满意,只有42.9%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通风满意,有73.3%的经营户和有83.6%的消费者认为现有的淮安农贸市场需要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的两大利益相关者―消费者、经营户对淮安市农贸市场现有硬件设施不满意。有34家农贸市场停车场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有些农贸市场甚至没有停车场,出现农贸市场外停车乱占道的现象,加剧了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阻塞。

3.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与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易造成安全隐患。李丹(2013)分析了内蒙古农贸市场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负面效应严重;王艾青(2014)分析了地方政府对常德市农贸市场监管组织不统一。农贸市场的归口管理部门不统一,政府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对农贸市场的开办缺少准入机制,对农贸市场的具体运营缺乏有效监控,政府职能部门无法即时掌握农贸市场运行状况。政府职能部门应理顺关系、明确分工,对农贸市场进行统一归口管理,迅速解决农贸市场遗留问题,健全管理农贸市场的运行机制,做到对农贸市场管理有序。对自发形成的马路、露天农贸市场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农贸市场周边的路摊应该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护农贸市场经营户的利益,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过对淮安农贸市场消费者问卷调查,有83.3%的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源头安全性非常关注;消费者对农贸市场满意的影响因素,顾建华(2014)通过因子分析、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建立模型,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农贸市场服务因子、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因子、农贸市场商品质量因子显著关注。通过调研显示: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极不规范,部分农贸市场的内部布局不合理,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对入市商品索证、入市经销商索证、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进货管理,各农贸市场的要求不一,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部分农贸市场台账也不齐全,可追溯性差,易造成农产品安全隐患。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农贸市场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提高农贸市场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农贸市场管理者、经营户的行业知识、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经营户的计算机信息化操作技能。

四、农贸市场现代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突显农贸市场公益性质,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政策性投入。农贸市场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农贸市场是鲜活农产品重要的零售终端,其社会价值取向更能体现政府形象。有60.8%的消费者每天都进入城市农贸市场消费,农贸市场是“菜篮子”工程,建设好城市农贸市场不但可提高地方城市的品位,而且可增强区域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城市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是城市化建设的需要,是城市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从现实情况看,农贸市场的经营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投入大、回报慢、效益低,单靠市场机制内在作用对农贸市场建设配置资金的纯市场化模式难以突破当前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资金颈瓶的制约。建议地方政府将农贸市场列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投资范畴,每年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基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农贸市场与城市开发、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的主导地位,彰显其民生公益性地位和主渠道作用,国有农贸市场在竞争中能不折不扣地贯彻地方政府的政策意图,贯彻落实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为其他性质的农贸市场树立标杆,能够影响和促进整个农产品零售终端的全面提升。

2.注重稳步推进,阶段实施、重点突破、以点促面。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改造的思路,把握任务节奏,稳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对于现有农贸市场进行综合实力排序,排名前列的优先加以改造,对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的国有农贸市场给予政策支持,改造升级、规划新建并进,使现有农贸市场达到商务部标准化农贸市场规范要求,逐步建立起以农贸市场为主体,生鲜大卖场、连锁超市为补充,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便民放心的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基本满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基本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基本满足城区居民需求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经营机制。

3.扶持流通主体,加快发展速度。农产品的可追溯,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必将带来生鲜农产品单位成本的上升,根据淮安农贸市场调查显示:74.2%的农贸市场消费者不能接受农产品的价格提高;通过对“农改超”接受意愿的调查,消费者考虑到“农改超”会使农产品价格提高,有56.6%的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农改超”模式;通过对于对农产品检测费用的调研,有74.2%的消费者只能接受价格提升在原有的10%以下,价格的大幅提高易引发消费者对政府的不满。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肉、禽、蛋、鱼、菜基地化、专业化、定单化生产;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资金、技术、良种、服务等方式,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高效畅通的生鲜农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和发展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于一体的与零售终端相配套的统一配送系统;通过提高农产品产销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损耗和费用,降低生鲜农产品的运营成本,使城市广大消费者受益、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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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5-0039-02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站位不高

对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认识不够,过分强调市场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没有把农贸市场当成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来做。有的认为搞农贸市场和其他市场一样,是市场行为,任其自然发展;有的认为农贸市场生意红火,利润空间很大,资本逐利性大,社会投入积极性高,政府无需投入;有的把抓农贸市场建设作为权宜之计,“创建或迎检”来了抓一阵,加大投入,急抓现用,没有长抓不懈的思想,没有研究出台引导农贸市场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所有这些认识误区,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中主导性不够、话语权不多、指挥棒不灵等现象。使濮阳市城市建设与发展形成重“城”轻“市”,有“城”无“市”,城市功能严重缺失的局面。

(二)市场空间布局不合理

由于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农贸市场基本分布于在建成区,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较少,市场与人口密度不相配套、分布不均衡。且大部分居民小区没有按照要求建设配套农贸市场,存在城市发展快,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缺失的问题。例如,中原路贯穿濮阳城区,但沿线仅有一个美景小区农贸市场,且规模过小。这就造成了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马路市场治理又屡禁不止的尴尬局面。目前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多数属于自发而建,至今没有专业规划,空间布局严重失调,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城区人口生活需要。

(三)市场单体建设标准低

一是规模较小。目前濮阳市只有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市场,基本属于规模以上农贸市场,其他大多数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摊位数不足五十个,普遍存在辐射能力弱、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农贸市场缺少必要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没有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堪忧,食品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硬件简陋、软件落后。硬件方面,大多市场是半封闭大棚结构、水泥地面,有的甚至是简陋的土台子、水泥墩;软件方面,主办单位片面地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市场长期发展缺乏理性的判断与分析,对市场设施提升满足于简单的修修补补,不愿意投入资金,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

(四)市场管理措施不到位

虽然工商、城管、质监等多个部门都对农贸市场实施监管,但“多龙治水”并没有治好水,没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场发展中心受职能制约,对市场主办单位既没有行政约束手段,也没有奖补激励措施,所能做的也仅仅是行业指导和服务。从市场管理的内部环境来讲,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部分村办市场和自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只负责收取租金,提供摊位、水电、清扫场地等简单服务,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多年来,农贸市场之所以成为城区居民关注的热点,政府多次创建、迎检的工作难点,主要问题:一是农贸市场管理无主管部门。多年来多头管理,形成日常管理“互相扯皮”,创建迎检特殊时段“男女老少一轰而上”,过了时段就“放羊”,市场建设管理一直无人问津。二是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无统一管理标准和明确的管理主体,绝大部分市场处于个人承包,只收费不维护、只收费不管理的混乱状态。

二、推进濮阳市农贸市场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借鉴郑州、安阳、济源等地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市场发展中心对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总的考虑是:按照“民生公益性、政府主导性、工作统筹性、管理规范性”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为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建设和城市转型跨越提供支撑和服务。当前重点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农贸市场发展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配套、统一标准、严格执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农贸市场中、远期发展专项规划及详细建设规划,构建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依托、以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为骨干、以社区农贸市场为主体、以便民菜点为补充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体系。“统筹规划”,就是统一编制市城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要求,编制各个农贸市场详细建设规划,形成图标化、网络化、精细化规划体系,使农贸市场建设有规可依。“协调配套”,就是农贸市场规划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地域范围相适应,方便居民生活;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逐步向标准化、超市化、连锁化经营发展;与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提升城市品位;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保持城市规划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标准”,就是参照国家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标准,结合濮阳市实际,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标准。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以社区或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一般1万人规划建设一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菜市场面积按服务区域内每千人120-150平方米设计,一般控制在不小于1000平方米、不大于3000平方米的规模以内,“超市型”农贸市场其经营农副产品的面积不得少于建设面积的70%。同时,根据需要配建停车场。“严格执行”,就是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一旦确定,不得改变其用途和挪做他用,采取由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农贸市场产权人、开办者签订《农贸市场用途不予改变合同》等措施,确保规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二)推进改造升级,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

1.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的原则,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工作目标,力争2-3年内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改造任务;新建小区专项规划有农贸市场布点要求的,必须纳入小区配套公建项目,与小区同步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一个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改造工程,拟定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制定验收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验收。明确工作要求,把区级政府作为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市政府与其签订工作责任状,严格奖惩兑现。

2.严格建设标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五统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对农贸市场的规划选址、场内经营设施、附属设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另一方面,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逐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的依据。

3.强化政策支持。一方面,政府设立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另一方面,简化手续,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市本级费用,对城区符合专项规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缴、再补助,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资产入股,切实增强政府“有形之手”对农贸市场的掌控力。同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参与农贸市场建设,不断拓展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新途径。

(三)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1.综合管理。成立由市长任组长,财政、城管、工商、规划、国土、住建、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同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的职责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责任。

2.明确产权。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部分市场的产权不属于政府,导致政府的“指挥棒”不灵。对现有的大中型农贸市场,可采取政府出资逐年回购、回租的方式,收回农贸市场的所有权,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对新建小区的农贸市场,政府通过减让土地出让金等途径,获得所有权;对政府出资回购、回租及新建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其经营权委托给市市场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以增强公益市场的支撑力;对产权无法回收或回租的民办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场投资和经营业主为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接受全市统一管理。

3.维护秩序。由规划部门尽快编制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为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打好基础;财政部门负责改造补贴资金筹措,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提供经济杠杆;工商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城管部门应加强马路市场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马路市场划行归市问题,管好农贸市场外部经营环境;市市场发展中心指导、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完善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运行;卫生、农业、食品监督及各城区政府、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工作。

(四)加强流通建设,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

积极抢抓国家加大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机遇,以农副产品流通组织化、一体化和现代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推动农贸市场业态创新。“组织化”就是积极推动农贸市场与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进行产销对接,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订单提货、净菜销售等模式,解决农产品流通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一体化”就是支持农副产品流通骨干企业、批发市场加强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冷链运输、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发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存贮、配送一体化经营服务,为农贸市场提供丰富、实惠、可靠、安全的产品来源。“现代化”就是建立市场产品交易追溯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农副产品流通的全索证、全备案、全程追溯管理,推进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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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投资实力不够,低水平建设

农贸市场的建设大多是经贸部门,建设资金有限,投资概算和布局没有充分论证,仓促上马,普遍存在“以街为市”、“以路为市”的状况。而且是市场一建了事,在后续追加投资和设施维护、管理方面根本没有投入或是投资甚少,造成农贸市场低水平建设、档次不高,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1.2 市场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简陋

农贸市场大多在70、90年代兴建,依托在人口较多、地点便利的较大乡镇或是具有大宗农产品、特色产品的乡镇集市,或是老县城中心区,大多存在设计规划不合理、设施简陋等问题。具体存在问题:一是规划没有前瞻性、没有考虑建筑容积率、车辆和农产品吞吐容量等,特别是停车场问题,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车辆占道停放和进场乱停放。二是安全隐患严重。大多农贸市场因陋就简,造成安全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全;虽然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不允许露天经营,仍然有肉类、禽蛋、熟食出售,生鲜品、牲畜交易和易污染产品交叉摆放,没有净菜上市,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混杂;排污排水系统、公共卫生等严重滞后,存在火灾、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等安全隐患;三是市场设施简陋、陈旧。因受建设资金的限制,市场大都用钢筋混凝土钢棚结构,也有部分市场是砖瓦结构、钢或木制敞开式交易大棚,电力线路、钢结构、摊位等设施老化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信息化硬件也跟不上时展的需要。

1.3 流通模式老套滞后

大多数农贸市场沿袭固化的旧模式,只是作为产品集散地、交易地,没有创新发展,集镇农贸市场更是停留在物物交易的传统零售方式。

1.4 市场管理不规范

一是乡镇自办市场因受经济利益驱动,不仅在建设之初就没有向市场建设审批单位申请和接受审查,而且建成后管理上只重收费,轻服务,市场内消防、治安、卫生跟不上。二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违章搭建和经营的马路农贸市场脏乱差、市场内非法经营的摊位虽然归县行政执法局管,实际上行政执法局只是向摊位收取占道费,管理和服务受人员、精力限制无法到位。

2 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的几点思考

农贸市场既是社会流通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城市建设水平、管理水平、生活水平乃至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贸市场要发展,就得发挥其促进生产、引导消费、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着重突出公益性的成分,才能拉动强大的农村内需市场,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

2.1 高关注发展

首先,要充分重视。树立“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大流通促进大发展”的思想来关注农贸市场建设。可喜的是国家已在发展公益性农贸市场实行政策和资金倾斜。2011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累计安排37.6亿元资金,支持1200家农产品市场和企业建设了2135个项目,带动社会总投资231亿元。在全国29个省区市的117个城市,支持近1500个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推动试点城市及周边标准化菜市场升级改造。要保持这个良好势头,继续督促各省份加大试点县市农贸市场的建设。其次,要发挥主导调控作用。省市县要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加强政府引导和总体设计,通过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调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现代流通积极性。

2.2 高起点规划

农贸市场建设规划要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重大战略意义,把协同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发展作为指导方针。要抓住国家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利时机,把县乡集贸市场建设融入城镇建设规划。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划设计,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到高档次、大气大手笔,可按照每万户居民拥有集贸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标准来规划。注重突出地方产品和文化特色、有创新。要充分考虑停车场、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等市场安全设施的设计。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级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要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如果确定了建设规划,可以分步实施,但决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改变而随意变更规划。

2.3 高标准建设

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招引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建设农贸市场、配套交易、仓储、加工配送等设施,提高市场建设档次。要以服务现代流通体系的需求来建设公益性农贸市场,按照商务部的《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及管理设施规定进行实施建设,严格交易厅棚、地面及墙体、出入口及通道、停车场、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对档口、计量经营器具等经营设施及办公、检测等管理服务设施也按照标准规范建设。要突出配套好信息硬件系统,以信息化来促进农产品流通,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销链条稳定的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农村商品统一配送能力,提高农村商业的组织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重视现有集贸市场设施的改造,引导农产品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对农贸市场经营环境、经营设施、经营管理和配套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新建公益农贸市场建设以社区为主,可由社区负责经营。

2.4 高效能管理。首先,推广实行“农超对接”模式,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名特优农产品产区进行产销对接,引导农贸市场紧密联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从而建立强大的生鲜配送体系和规模化的零售终端。政府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起职责,加强管理和服务,对市场组织管理、硬件设施配套、场内经营者行为、信用建设管理、消费维权措施等内容进行规范,按照商务部已134项农产品流通行业标准来实施,构建起专项和公共管理服务机构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和经营相结合、相协调的新型市场服务体系。实施好市场摊位经营台账和可追溯管理,提升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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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一步菜市场建设的计划

1、继续将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作为改善民生、拉动消费、促进农产品流通、提升商贸流通业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工程来抓,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旧城改造,新城建设及乡镇小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2、认真开展详细的摸底调查。在以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辖区内已建成、在建及规划建设的菜市场进行一次详细摸底,根据菜市场的现状及城市发展的需求,拟定改选计划和发展建设规划。

3、力争用三年时间(2013—2015年),通过分步实施方式将城区内菜市场全部升级改选完毕,并将乡镇菜市场建设改造纳入范围内。

三、几点建议:

1、将菜市场规划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菜市场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执行,避免借菜市场建设之名,搭车建设其他无关建筑。

篇(8)

菜市场是指一区域内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兽、肉类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现在的菜市场已经不完全是那种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而是相当一部分的菜市场是政府为了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而建立的固定区域。菜市场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当前,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及“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的政策与号召下,大力推动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经营规范的农贸市场建设,对于降低流通成本,方便和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我们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当前菜市场远远没有达到我们预想的状态,许多问题依然存在,例如人们提到菜市场想到的不是菜市场的井然有序,价格公允,以及相关部门管理得有多么的好,菜市场有多么的干净等等。可能我们经历的菜市场依然是那种比较脏乱,没有什么秩序,更严重的是我们一进菜市场就会感到一股难闻的味道,甚至于有一种再也不想进菜市场的冲动。针对这些问题,为全面、准确的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我们对我们附近阳逻菜市场展开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查目的

掌握市区菜市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二、 调查对象

分布在阳逻的三个菜市场,即分别是阳逻平江集贸市场、中商附近菜市场和中百附近菜市场。三个菜市场其中阳逻平江集贸市场和中商附近是由政府规定设立,但中百附近的菜市场是由当地的老百姓自发地在哪里摆摊,卖一些蔬菜之类的东西,虽然也会有城管在哪里管理,但仍然很混乱。

三、 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上午星期六以及12日的早上

四、调查方式

由于考虑到菜市场人潮太过拥挤以及卖家也会忙着照顾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来完成一份问卷调查,所以我们小组成员采用的是一问一答式的方法,既有我们提出问题,有随机抽到的大妈或者哥哥姐姐回答,其中刚好那天遇到城管在哪里对菜市场的秩序进行维持,我们也就政府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可以说问题的回答或多或少的反映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他们积极热心的回答,还有一些照片的获取也是一门见证。所提出的问题见附页。

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了解附近群众对菜市场的看法,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将菜市场设在这里,菜市场设在这个地方设立有什么样的优点以及缺点,以及菜市场平常是怎样进行管理的,还有就是早上那一阵人流后残留的垃圾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内容可能包含的不是特别的全面,但每一个视角看到的是不一样。

六、调查结果

上面都是对此次调查菜市场的简单介绍,下面看看此次调查我们所获得的结果:

(一) 菜市场所存在的基本问题

首先当前经济发展带来我国集贸市场的发展,但存在问题如下:

一、 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规划布局不适应城市发展要求

近几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各级各地城市建设注入了充足的马力,城市市容环境改造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传统破旧的城中村式集中居住区正迅速地被宽敞美观的高大楼盘所取代,原有的市场布置格局也在一次次爆破推倒声中被一点点地分割、支离,有的甚至被迫彻底让位于道路改造、开发建设。遍地开花的新型小区开发建设,也没有及时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整体规划进行统筹建设,集贸市场生存发展的空间不断被挤占压缩,出门上市购物难的问题在新建居民小区内不断凸显了出来。仅以汉阳区为例,目前全区共有23个有形集贸市场,它们大部分布于钟家村及二桥这两个传统人口密集区,而汉阳大道、鹦鹉大道两侧及永丰、江堤两乡相对较少。这种过分饱和与相对不足的市场布局,不仅使我区集贸市场生存发展陷入“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尴尬境地,也导致了自然集市、占道经营、推车串巷叫卖的现象在一些人口密集生活区依然存在,既有损于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也影响到政府开发新区、建设新汉阳等重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

二、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硬件设施残缺破旧,改造难度大

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见证者,城市集贸市场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紧贴传统居民区周围自然形成,并先后经马路市场和大棚市场发展而来,有着近30年的历史。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条件所限,市场硬件建设设施简陋、结构单一、功能不全的弊端重重。市场内上下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长期得不到有效疏浚,用水供给不畅,地下污水横流,又加之温控、除尘、保洁等配套设施不全,食品经营卫生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人和食品极易交叉感染,食品经营卫生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近几年,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实行“农改超” 的升级改造力度,但从已改超集贸市场的整体效果上看,无论是市场硬件设施改造,还是内部功能布局,都还处于低层次建设水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夏季如蒸笼、冬季如冰窟”的市场环境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一些地方市民群众尖锐指出:集贸市场已成为与城市现代化氛围反差最大的场所之一,是现代化都市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三、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市场管理创新不够,与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差距明显

传统城市集贸市场大多经历过国有企业的转向转型,已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结构体系,现场管理人员也多半是从原来的经营管理队伍中分离而来。一方面,他们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过分依赖这种老经验、老做法,再加上自身年龄过大、精力不及和知识结构陈旧的劣势,使得市场管理人员啃老本思想严重,思想上的守旧导致了管理方法创新上的严重匮乏。虽然,一些新建市场在引进先进管理人才和改进管理方法上,有了一些新的思路和创举,但迫于投资贷款过重的经济压力,创新之举难以长期维继,甚至不得不又转过头来,重新采用投资少、见效快的传统管理手段。市场经营管理水平与强势抢夺市场份额的超市、商场相比,差距日趋加大。

四、集贸市场发展现状之经营者整体素质较低,跨跃式发展受制约

集贸市场经营者多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意识十分淡漠,唯利是图思想严重。他们对作为市场主体对象所应承担的自责己任认识不足,短斤少两、欺诈消费和销售未经检测、检疫食品等非法经营行为在市场内时有发生,这类一味追求眼前既得利益的不义之举,无异于杀鸡取卵,既有悖于文明经商、诚信服务的市场氛围形成,也给整个市场的繁荣发展增加了无形的阻力和巨大的社会成本,市场萎缩带来的苦果最终还得由市场经营者自己来埋单。

在全国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中,经过我们小组的实地调查、亲身经历,总结出来武汉阳逻地区菜市场出现的以下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基础设施是农贸市场管理和建设的硬件,但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顶棚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狭小节约型摊位设计,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摊位没有防蝇设施、水产摊位设计排水不科学,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

二.马路市场猖獗,影响市容市貌。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一些经营者打“时间差”,“候鸟型”马路市场到特定时间把摊点搬到沿街人行道上经营,形成移动式或马路市场,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城管局部门也以向马路市场经营者收取一定费用了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马路市场的“合法化”。

三.摊位费租赁收费标准与市场现状不适应。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城市居民日益增多,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需求与日俱增,但目前阳逻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市场网点建设相对滞后,现有的农贸市场存在先天的布局缺陷,已不能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和居民的消费需求。

四.市场法制环境差,管理不到位。阳逻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虽然由城管、工商、环卫等单位根据各管辖职能各司其职,但由于缺乏具体、全面专业的市场管理办法,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受局限。市场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市场发展环境不优,一些职能部门重收费、轻管理、不服务,加重了市场业主和经营户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市场的繁荣。

五.卫生情况不好,脏乱差,臭味很大,存在乱摆乱放现象严重,没有固定摊位,城管没有进行人性化管理,以驱赶式的方法解散摊主,人们素质有待提高,偶尔会发生争吵事件,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设施简陋,投入不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难度大,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行政管理混乱。

(二)菜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

随着我地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活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农贸市场在合理布局、设施配套,日常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不少矛盾和问题。针对上面提及的问题,我们归纳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1、政府方面是主要原因。

第一,政府部门对农贸市场监管难度大。少数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官员认为农贸市场已收取了市场设施租赁费,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转,无需财政投入。事实上,农贸市场经营属于低收益甚至亏损经营的公益事业。同时,农贸市场是各种农产品、副食品、水产品等商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由于经营主体复杂多样,尤其是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文明意识等普遍偏低,对食品安全问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躲避和应付的心理,使得农贸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管压力大,存在畏难情绪。农贸市场商品来源复杂、销售快捷、销路多样等客观原因使得工商部门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管的难度增加。而工商部门在监管干部人手方面的缺乏,加之其他监管任务重,不利于强势的执法合力形成。

第二,城区农贸市场监管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由于财政投入的相对不足,市场经营单位无能力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投入,导致农贸市场的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同步、不协调。农贸市场的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

第三,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执行力弱。近年来,农贸市场方面的监管制度比较多,但落实效果不太明显。据调查,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且不重视对市场监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同时监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家族式管理问题突出,绝大多数农贸市场监管人员与市场开办者都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在人才培训方面,难以进行公平公正的权利制衡机制。因此,即使地方政府热衷于制定各类农贸市场监管制度,这些制度大多也只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能有效地执行,导致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不佳。

第四,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农贸市场管理立法层面的缺失,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和主体地位模糊,《农贸市场登记证》与市场经营人员的营业执照不符,直接导致农贸市场开办单位职责不清、农贸市场开办者与进场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从而使工商部门无法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落实开办方的违法责任,大大削弱了监管力度。

2、农贸市场规划滞后且不尽合理。农贸市场和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规划选址应考虑居民住宅区的规模分布,在尽可能方便群众到农贸市场采购菜品的同时,兼顾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舒适程度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我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农贸市场的规划严重滞后,设置不合理,二是规划之初盲目追求经济效果、不切实际,使现在存在的问题难以扭转,利益牵扯复杂,难以整治。

3、农贸市场内部设施简陋、设计不合理。市场“脏、乱、差”一直是居民对市场的普遍评价。这几年虽经市场主管单位努力,但改进却不大。一是设施简陋,功能不健全。本地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是硬件设施问题:棚顶式市场结构、通道式摊位格局,面积狭小的节约型摊位设计是我地农贸市场设计特色。这些市场商位设计不合理。活禽宰杀没有专门设计,熟食商位设计没有防蝇设施,水产商位设计排水不科学等等。由于内部设计不合理,导致场内“脏、乱、差”现象严重,经营户和消费者怨声载道。

4、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市场管理混乱。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功能的农副产品交易场所,一些市场投资者只注重经济效益,造成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一是一些市场主办者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在日常管理中重收费、轻管理、轻责任,把注意力集中在摊位费的收取上。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占道、搭建、扩摊或流动经营等行为视而不见,使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一些市场主办者只注重眼前利益,经营理念陈旧,短期行为严重,几乎不进行必要的市场维修,对市场的发展缺少竞争、创新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更新换代。三是外部利益群体的介入,造成市场管理无序。

5、场内经营业主、市场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目前在市场经营的基本上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其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一是经营者缺少必要的商品知识、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且大量无证经营;二是经营者与市场业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由摊位安排、市场环境等原因引起,往往影响市场的消费者正常消费;三是场内经营方式传统单一,多是小规模小本经营,经常侵害消费者权益导致矛盾,致使广大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满意度不高。

6、马路集市的兴盛,阻碍了正规集市贸易的正常发展。一是马路市场在道路旁摆摊设点,大量人流车流滞留拥挤,长时间内无法疏散,存在着严重的交通隐患。二是因无人监管,食品安全卫生也得不到充分保证,缺斤少两现象严重。三是随意摆放,乱丢乱弃,给市容市貌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尽管城管部门一再打击,这些马路市场仍是“春风吹又生”,其不受约束的发展对正规市场的运转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解决措施建议

1.认识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抓好农贸市场整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工商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必须要占有主动权和话语权,把整治当成展示自身形象和履职尽责的舞台。要想完成任务,一是要举旗子,明责任,抓落实,强监管。建章立制,定人,定位,定目标,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二是要城乡一体,同等对待。向一圈层看齐,实现城乡同等服务,同等标准规范。三是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抓住难点,攻关克难;抓住弱点,主动跟进。四是要通过整治,实现“一箭多雕”。通过整治同时要达到市场“三化”建设标准(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落实好六大类食品(即五榖根茎类、蛋豆鱼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奶类)市场准入,要夯实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基础和市场分类监管基础。

2.抓住三个关键点

一是举好政府的旗子,安排好政府各部门分牵头工作。

农贸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牵头。但工商一家不能“包打天下”,他需要得到市级领导的支 持和帮助,需要得到政府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为此,工商局应在事先取得市级领导肯定和认可的前提下,成立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商局来制定,把目标管理下达到各有关部门,把各部门农贸市场监管职责作进一步的明确,实现工商牵头,集体联动,全面整治的目标。同时要求政府各部门要有计划方案,并定期组织工作进度通报,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汇报进展情况等。

二是要牢牢抓住市场开办方,指导其管理好市场。

沟通是管理的浓缩。必须要解决好市场责任人的认识问题,才能督促其属下市场开办方落实责任,主动规范。为此,工商局要召集各个市场上企业老总和市场开办方座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是城乡统筹的具体举措。企业和市场开办方不仅是抓物业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履行好市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市场环境、证照、安全、计量、维权、卫生等有督促和管理责任,对市场内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有建设和维护责任。告知其企业和政府抓好责任落实就会实现目标一致,互利双赢的目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帮助市场开办方掌握经营户有六大心理弱点,即经营户视钱财如生命,怕停止经营,怕城管的喇叭点名批评,怕扣钱,怕写检查,怕执法部门查处或扣押其物品等;消除市场开办方心理顾虑,即不要怕当前规范市场的困难重重,不要怕企业老总不支持,不投入,不要怕经营户找你扯皮闹事,不要怕没有政府部门给你撑腰打气;要建立规范的农贸市场,一是市场开办方要同经营户签协议或合同。二是要建立经营户保证金管理制度。三是在市场内实行分区管理,建立管理骨干制度。四是成立市场巡查队,履行违规违纪扣缴保证金制度,彻底解决市场内的经营户出摊占道问题和市场外的流动摊贩叫卖情况。五是建立管理骨干培训制度,保证骨干队伍建设水平。六是立柱子,划区位,专人管理,解决秩序混乱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三是教会工商工作人员如何监管好市场。

同样的,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认识性问题,不能把农贸市场监管推向其它政府部门或企业,要站稳脚跟,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主动出击。要依据监管和服务相结合,责任和落实并举的原则制定方案措施。要教方式方法,帮助工商所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把人员分到市场,分到各个区位,明确责任和标准,抓好检查督促。帮助工商工作人员分析市场,掌握市场开办方五怕心理特点。一怕其被政府各部门或有关媒体曝光。二怕政府部门联合整治,联合逗硬。三怕经营户被处罚或通报,对其市场形象有损。四怕经营户集体找事,无法开展工作。五怕市场规范化建设排名靠后。要求市场开办方同工商部门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市场开办方培训;指导完善三化建设标准和市场内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管理;帮助其实现划区管理,定点停放,解决出摊占道问题;监管好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等。

3.落实到具体实处建议

第一、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

在各市场的上级管理部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开场日常工作。该机构实现“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开展独立运作,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场物业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及资产管理:开发市场资源,搞好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解决因缺乏统一管理而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农贸市场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探讨“服务进社区”的新途径,解决马路市场存在的问题。

马路市场存在诸多的不足,城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顿,但效果仍不明显,马路市场依旧或明或暗的存在。我们可以调整思路,认可其存在的某些合理性因素,如对居民生活的便利,对农民增收的益处等。在统一规划下,在某些地段划出专门的区域提供其经营,并通过市场管理机构、工商、城管等部门的监管,维持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可把这些小市场的管理权划给该区域内有一定实力的大市场,形成“大带小”的市场格局,使统一管理和“服务进社区”互不冲突,方便群众与商贩,实现双赢。

第三、各集贸市场集思广益,在面向大众的基础上,实行特色经营。

各集贸市场进一步突出自身特色,实行错位经营,实现共同繁荣。如特色菜市场可根据其历史悠久、建筑古朴、民俗气息浓厚的特点,强化具有乡土特色的商品经营,如家常泡菜,梅干菜,特色小吃等,通过某些菜品来吸引顾客,形成品牌效应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其他集贸市场也可调整自己的思路,通过某些菜品的种类齐全、价格较低来吸引特定消费群,提高自己的人气和知名度。

第四、优化购物环境,使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集市上畜禽区的脏乱现象,并非完全不可解决的。管理方可与物业部门协商,每隔一定的时间,派出专门人外运垃圾,保证交易区的清洁;同时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与利用,如鸡鸭毛等。通过统一的管理与商贩的自觉维护,保持购物环境的优良。至于对集贸市场的混乱状况的整顿,有关部门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惩戒某些违规商贩,重建市场秩序,促进其正常发展。

第五、通过政策扶持,引进资金,加快市场的市场的升级改造。

加大对市场的政策扶持,如根据经济形势,减少某些税费的征收,对某些商品的生产进行补助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商户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力引进资金,采取投资者出资金,政府给政策的方式,对现有集贸市场进行硬件升级。在空地新建菜市场,使市场布局更合理,运行更顺畅,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

七、总结与体会

根据以上的基本情况,我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篇(9)

这次升级改造工作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这项工程与千家万户休戚相关,可以说,其意义绝不亚于修几条铁路、修几条公路。通过升级改造,使广大市民真正享受到了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整洁明亮、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极大改善了全市的卫生环境和交通环境,提升了市的城市形象,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是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通过升级改造,我们的农贸市场不论是在购物环境还是规范管理等方面,和全国很多发达城市相比,都是屈指可数的,真正实现了跨越发展。我们之所以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取得这样的成绩,总结一下,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心、舒适的购物环境,强力推进我市的创卫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提出了要在短期内,对我市的所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李军书记和我都很重视这项工作,年初就做了安排部署,部长、副市长、副市长、助理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深入现场督查督办,协调解决建设改造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为工作的快速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政府还专门划拨了1亿元的专项经费,加上各区、市、县和社会资金投入,总共投入了约2.5亿元资金,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是有关工作部门和各区、市、县迎难而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市商务、物价、城管、交通、交警、建设、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财政等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面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不退缩,不懈怠,创新思路,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精心谋划,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任劳任怨、细致周密地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和全市人民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在这次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精神在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和广大市民中得到了良好的体现。绝大部分市场开办者、经营户以维护“三创一办”大局为己任,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力支持升级改造,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全力配合,广泛参与,给这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提供了非常大的支持和帮助。

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代表李军书记,对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作出贡献的各级干部职工以及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今天的会议,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小结。既是肯定成绩,振奋精神,更是查找差距和不足,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鼓干劲,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台阶。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一步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涉及全市千家万户“菜篮子”的重大问题,绝对不容忽视。大家要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进一步搞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扩内需、活流通、促消费的需要。战书书记、克志省长指出,市服务业“既要升级又要做大规模”,我们要把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作为拉动内需,提升流通产业水平的重要环节来抓。要通过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来实现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目标。实践已经证明,市政府扶持改造农贸市场的决策对促进居民消费是很有成效的,农贸市场的环境变好了,菜篮子更安全了,市民就更愿意到市场买菜了。同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也是完善农村商业基础设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促进了投资,也帮助农民解决了农产品交易渠道狭窄的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惠民利民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政府以人为本,惠民利民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农贸市场事关市民的“菜篮子”,是一项民生工程,其购物环境的好坏,食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可以说,农贸市场不仅是一个经济场所,更是一面折射社会热点、管理难点的透视镜,它所具有的社会意义甚至高于其经济意义。

(三)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农贸市场卫生整洁,管理规范是“创文”和“创卫”工作的具体要求。建设现代文明城市,就需要建设先进、规范的社区商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优化了城市布局,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对于有效改善和发展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突出重点,创新手段,确保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巩固升级改造的成果。对于已建成的农贸市场,要抓好成果巩固,不能松懈下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绝对不允许出现回潮的现象,否则我们升级改造的成果将会在一夜之间毁于一旦,倒退到以前的无序状态。同时,要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验收报告等,确保每一笔钱都要用到刀刃上,这次市、区两级投入了巨额资金,绝不能在资金的使用上出现违法违规和腐败现象。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要让全市已经升级改造了的111个农贸市场全部实现制度上墙,收集整理好档案资料。下一步,我们即将在年底迎接全国爱卫办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考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是国家考评的重中之重,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自查,不能成为影响创卫的真空地带,谁影响通过考评,市委、市政府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要把市场改造和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做到改造一个市场,出一片新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考虑建设绿化带、配置停车位等等,向集社区超市、肉菜市场、餐饮娱乐、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方向发展,努力建成多功能的现代化生活服务中心。

其次,要抓好新市场建设。我们今天费了很大力气,下了很大功夫,花了大价钱来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就是因为我们市以前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规划的不合理,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需求,老城区基本没有规范的农贸市场,依路而建、占道经营成为了一种常态。所以大家一定要总结经验,对于新建居住区,要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规模和规划要求建设规范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配套建设项目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农贸市场要严格按基建程序要求,组织论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其基础设施必须符合今年“创卫”的基本要求。此外,为方便老城区一些人口比较密集地区市民的日常生活,可以适当考虑就近建设一些规范的小型农贸市场,方便百姓买菜购物。

第三,要做大做强农贸市场品牌。城区内的农贸市场好比是供水系统各个自来水管的“水龙头”,是终端,流到千家万户;而五里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就好比是“水库”,是源头。多年来,五里冲批发市场为全市的“菜篮子”工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五里冲农贸市场有大量农用车进出,给我市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已经不堪重负,难以适应全市对农副产品批发日益增长的需求。所以必须对五里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搬迁重建,积极探索引进优强企业,综合批发商、批发市场业主等各方面的情况,审慎考虑好机制和体制,建设更加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高标准的、现代化的、第一流的、西南最大的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和批发市场。同时,要建设高、中、低等不同档次的便民利民的快捷店、小超市、专营店、农副产品销售网站,不断丰富农副产品交易的业态,完善农贸市场体系。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成以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日常管理上来,要以此次升级改造为契机,建立以行政部门行政管理、市场主办单位自管、行业组织自律的三级管理模式。

(一)要抓好市场管理。首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市、县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及《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指导、规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与经营管理行为,做到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协调配合,各级齐抓共管,切实达到改善居民购物环境,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提高市场管理水平的目的。各区、市、县要切实担负农贸市场的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商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的指导。其次,要提高行业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成立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努力搭建市场业主和经营者学习规范、提高管理的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和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市场营销、经营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法规等专题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市场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经营户遵纪守法意识,加强行业组织自律。第三,要落实好“业主负责制”,明确市场开办方为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内物业、卫生、治安、消防、商品质量、经营秩序、收费等事务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强化各项制度建设,有关部门要指导市场开办方建立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设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农贸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市场开办方要落实好向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向马路市场搬入摊贩收取租金的承诺,避免马路市场回潮。

篇(10)

民以食为天。农贸市场作为市民的菜篮子、粮袋子,它的商品价格一直为百姓关心、政府关切。从2012年起,重要主副食品价格信息采集就是成都市政府民生工程中的一项。2017年1月成都市十大民生实事公布,“每周中心城区重要主副食品价格信息”作为“推进便民服务工程”再次位列其中,凸显出农贸市场价格采集对于民生的重要性。

(二)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和调控职能的需要

近几年,菜篮子领域“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猪坚强”轮番上阵,农产品价格涨声一片。自2011年5月成都市建立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以来,通过对农贸市场价格监测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上涨情况跟踪,多次及时启动对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同时通过农贸市场价格采集,及时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政府适时启动保供稳价应急预案,出台支持生产、促进流通、稳定价格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是政府提供价格信息公共服务的基础

农贸市场价格采集的目的之一就是为老百姓、企业、经营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价格信息公共服务。通过价格信息服务,一方面可以为公众提供便利的价格信息资讯,同时有效引导公众价格预期,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价格透明度,有效填补因市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平交易失衡,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营造阳光、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四)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是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要求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和趋势的分析研判,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实时价格监测系统”,“以重要农产品、居民生活必需品为监测调点”,“逐步构建价格大数据平台”,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消费环节的重要载体,实时、准确、高效地价格采集为构建价格大数据平台,提高价格预测预警和关联数据综合分析水平,增强政府价格决策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模式分析

(一)农贸市场价格主要采集模式

1.传统监测数据采集模式(简称传统采集模式):是由政府物价部门聘请市场管理人员充当采价员,在市场中通过对每一采价品种询问多个商贩获得价格,取其平均数作为上报价格录入电脑,再通过网络向物价主管部门报送数据,采价品种由物价部门监测报告制度规定,通常为20至40余种,采价频率为一周一次。2.移动采集模式:也是通过采价人员在农贸市场询问商贩获得价格,并在现场使用手持移动终端上报数据,采价品种一般不低于100种,采价频率高的可为一天一次。3.自动采集模式:通过在交易过程中自动采集每一笔销售信息,再从销售信息中获得价格数据,采价品种可覆盖市场中销售的所有品种,采价频率为每日实时。

(二)三种采集模式比较分析

1.移动采集VS传统采集传统采集模式是由采价人员拿着纸质采价表格,在农贸市场进行价格的询问和记录,再回到电脑旁录入数据、上报。这种方式主要存在数据时效性差、容易人为出错、采价工作不易监控等问题,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手段的升级换代,已逐渐被移动采集模式所替代。移动采集与传统采集相比具有如下优点:一是提高了采价效率,移动采集将现场采集的数据直接及时上报,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数据采集和处理效率,这一点可以从比传统采集更多的采价品种和更高的采价频率中得以佐证;二是提高了数据质量,移动采集通过实时定位采价员的采价时间和地点,实现了对数据采集、上报的实时监控,有效减少了编造价格的行为,提高了数据采集源头的质量。2.自动采集VS人工采集传统采集模式和移动采集模式的本质特征是人工采集,即通过采价员在农贸市场向商贩询价的方式获得价格信息。目前,在人工采集模式中,主要存在以下痛点:一是缺乏连续的实时数据。人工采集模式下,一天中只有采价时点上有数据,而其它时点上则是空白。目前农贸市场一天只采一次价格,导致公众在任何时点上查看到的都是一成不变的价格信息。二是数据缺少代表性。人工采集模式下,只能获得市场中极少数商贩的价格,采价样本数据偏少,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整个市场的价格行情。三是数据质量难以保障。人工采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采价人员的个人因素,误报、迟报、漏报等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不太负责任的采价员还可能直接将过去采的数据作为当前的数据上报,导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难以达到要求。自动采集的优点是摒弃了人工询价这一环节,利用信息技术在交易过程中同步实现了数据采集,其实现过程如下:商贩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首先在电子秤上选择商品品种,再输入商品价格,在商品称重计价后打印出含有品种、单价、总价等交易信息的条码,经过收银系统扫描条码将交易信息上传到后台服务器。与人工采集模式相比,自动采集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能够实现连续、实时的数据采集。自动采集基本覆盖了农贸市场整个经营时段的价格采集。有了连续的实时数据,不仅能满足公众在任何时点上查询当前的最新价格,也能够反映价格在一天内的变化趋势。二是数据更加全面。自动采集能够采集到发生交易的商品价格,由于商品交易具有随机性,从一段时间来看,市场内所有商贩的商品都有发生交易的可能,因而大大拓宽了采价样本的范围,而参与采价的商贩和商品越多、数据量越大,越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市场。三是数据更加真实准确。自动采集的数据来源于真实的交易信息,理论上天然带有真实、准确的特性。

三、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技术探索

自动采集模式在数据的实时性、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完胜人工采集,是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未来的发展趋势。但是目前这种采集技术还存在一定缺陷,原因是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需要确保商贩在进行交易时选择了正确的销售品种,但是在实际运行场景中,总是会存在商贩不按规范操作,随意选择品种,造成品种和价格张冠李戴,从而导致数据错乱。绍兴市曾经在农贸市场试点使用这种自动采集模式,就是由于数据质量问题而没有推行下去。从技术角度解决问题的一个思路是利用计算机图像识别技术自动识别农产品,以机器的智能识别代替商贩的人工选择,避免和减少人为的失误。国内早期对于农产品的智能识别研究应用主要包括对水果的果面损坏检测、成熟度自动分级、自动识别采摘等。近几年,研究出了提高农产品识别速度和识别效果的算法,出现了针对超市、农贸市场场景的应用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基于多示例学习的超市农产品图像识别和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蔬菜识别等。

(一)基于多示例学习的超市农产品图像识别

2012年,为了解决超市农产品价格需依靠人工记忆的问题,实现农产品的智能识别,研究人员提出了基于多示例学习的农产品图像识别方法。该方法采用特征提取算法和多示例学习算法对样本进行学习,通过图像识别模型,针对超市售卖的15种果蔬共5189张图像进行测试,结果表明在不同光照和存在干扰物的环境背景下,以任意方式摆放的多类别混合果蔬图像识别率最高达到94.21%,并且单类别果蔬图像识别优于混合类别。

(二)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蔬菜识别

2015年,为了解决农贸市场商贩在使用溯源秤时需要输入商品PLU码的问题,研究人员提出采用计算机视觉技术,使溯源秤实现蔬菜智能识别功能,以替代商贩人工输入PLU码。研究人员通过在溯源秤上加载摄像头和自动识别模块,采用图像预处理方法和图像识别算法,利用在农贸市场采集的24种时令蔬菜的960张图像上进行蔬菜识别训练,测试结果表明蔬菜总体识别率达到了80%以上。

四、成都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现状

(一)成都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模式

1.传统采集模式:采价上报时间为当日上午12点前,采价品种有41种,采价频率为一周一次。目前成都市主城区有18家农贸市场通过此种方式为政府物价部门采集价格监测数据。2.移动采集模式:采价上报时间为当日上午11点前,采价品种有100余种,采价频率为一天一次。目前成都市主城区有180余家农贸市场通过此种方式为成都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采集数据。3.自动采集模式:分为电子秤自动采集和标价牌视频识别自动采集。前者是通过自动采集交易信息获得价格,目前我市14家益民菜市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数据;后者是通过视频识别标价牌信息获得价格,目前我市正在主城区的10家农贸市场进行试点运行。

(二)成都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面临的困境

1.市场环境复杂不同于超市是单一经营主体,农贸市场的每一个摊位均是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超市商品有自己的品牌和条形码,农产品缺少统一标准的商品标识;超市的每种商品价格具有唯一性,而农贸市场不仅相同品种蔬菜呈现多种价格,而且一天中价格变动频繁,因而在农贸市场形成了经营主体众多、商品缺少标识、经营品种相重、价格不一起伏不定的复杂局面。2.信息化基础薄弱传统农贸市场采取的是建场招商、摊位出租的管理方式,经营户是数量众多的个体小商贩,进货、销售都由经营户自主掌握。这种分散经营的状况以及市场管理者的“二房东”角色,导致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既缺少意愿也存在难度。与连锁超市、商场、药店、医院等早已经具有成熟的信息化系统相比,传统农贸市场信息化建设十分落后,交易、结算都是手工方式,商品、价格、销售额等均未形成电子数据。3.明码标价实行困难我市自2007年开始在部分农贸市场试点明码标价,经过多年的推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农贸市场作为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消费场所而具有的特殊性,以及经营商贩的流动性、农产品价格变动的频繁性和品种质量的多样性等多种因素,使得明码标价情况始终难尽人意。目前,我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难以全面实行,中心城区有的农贸市场仍未实行明码标价,有的市场只有部分商贩或者部分商品明码标价,其它商品价格依然靠口头告知顾客。二是调价不及时,有些农贸市场虽然实行了明码标价,有的还设置了滚动显示屏显示电子价格,但难以做到价格随变随调,甚至有的标价牌或者显示屏上还是往年的品种价格。三是标价内容不规范,有的农贸市场经营者采用自制标价牌,只在上面标示了价格,缺少品名、规格、计量单位等必要信息。四是标价流于形式,讨价还价现象依然很普遍,标价与实际成交价存在差异。农贸市场明码标价问题使得价格难以通过直观准确获得,而需要采价人员去挨个询价,并且为了采集真实的交易价格,既要询问商贩又要询问消费者,十分影响价格采集的效率。4.技术升级难度大我市传统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主体和主管单位错综复杂。同时,传统农贸市场规模比较庞大,从几十个摊位到数百个摊位不等。这两个因素决定了一方面对传统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技术升级改造协调困难,很难一呼百应、统一推进,另一方面改造费用也必然是一笔不小的投入,可能对政府财政造成压力。

五、提升成都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水平的建议

(一)建立农贸市场价格信息采集标准规范

采集标准的缺失是农贸市场价格采集的一大困扰,尤其对农产品品种、规格的确定,缺少统一的标准,多以主观和经验为主,这种粗犷的采集行为必然会影响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建议借鉴《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GB/T7635.1-2002)中的“蔬菜”类别,建立农贸市场农产品的采集品种、规格标准,并对每一品种规格进行细致准确的划分和描述,帮助采价人员正确识别。同时针对采集工作中如何抽样采价的商贩和数量,如何对相同品种的不同价格进行取舍,如何获得实际的交易价格等制订相应的工作规范和细则。

(二)推进农贸市场管理模式创新

管理模式和机制的创新永远重于技术的选择。不论是我市农贸市场价格采集面临的困境还是当前国内主流的人工采集模式都折射出传统农贸市场落后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这种管理理念和方式不仅带来基础设施落后、购物环境和卫生条件差、商品质量缺乏保障、市场收益率低等弊端,同时也严重制约了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制约了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要从根本上提升农贸市场数据采集水平,必须对市场管理模式进行变革,实现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的转型升级。

(三)加强农贸市场信息资源共享

农贸市场的信息采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有的是采集价格,有的是采集交易信息,如果各自都建立一个采集队伍和一套采集系统,既不环保也不经济。建议各个部门采集的数据互通有无,一方采集多方使用,通过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入,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率。我市于2016年10月印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信息化溯源监督管理规范的通知》,通知中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溯源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溯源义务,确保交易信息进入信息化溯源管理系统”,因此建议借助农产品交易信息进入信息化溯源管理系统这一途径,同步实现农产品价格采集。

(四)提升价格采集信息化装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切实提高价格采集水平离不开先进的信息技术装备。建议政府利用政产学研用合作通道,促进农产品智能识别技术、无线射频识别(RFID)技术、视频图像识别技术等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农贸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工作中的研发应用,有效减少人工参与,减少采集误差,提高信息采集工作的自动化程度,提高采集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范璞,谢立新,王全方,陈新华.农贸市场试点推行明码标价的探索与思考[J].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J].2014(3).

[2]胡洪强,方亚春,雷健.关于农贸市场明码标价情况的调查报告[J].中国经贸导刊,2012(11).

[3]何灏.关于价格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能力建设的思考[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5(3).

[4]刘健宏.“农信采”在福建省的推广应用研究[J].福建农业科技,2015(8).

[5]罗承成,李书琴,唐晶磊.基于多示例学习的超市农产品图像识别[J].计算机应用,2012.

[6]姜伟.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蔬菜识别模块的设计及实现[D].东南大学.2015.

[7]常俊芳.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探究[J].经济师,2016(3).

篇(1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配套设施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含主次干道、后街背巷、居民小区)的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人防、消防、停车场、社区服务用房、幼儿园、市民活动场所、广场、游园、公共场地,以及市政、绿化、给排水、燃气、公交、照明、桥涵、电力、有线电视、通讯等公共配套设施。

第三条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由区人民政府实行统一管理。区城管办、城建办、住建局、城管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消防)、教育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人防办等单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本办法规定具体负责做好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工作。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牵头、监督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无特殊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审核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协调会办相关问题。牵头组织对房地产、商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竣工验收,跟踪督查公共配套设施的启用与管理情况。每月形成督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考核。

第二章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城区旧城改造,新建居民小区,开发新区和新建、扩建城市道路等工程建设时,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工作用房、人防、消防、停车场、社区服务用房、市民广场、游园、公共场地等城市大型公共配套设施。

(一)区规划部门应对竣工核实前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项目跟踪监督,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和删除城市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项目,特殊情况需报区政府批准。

(二)区国土、规划部门对城市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应在建设用地许可、规划建设用地许可及相关资料中标明用途;建设单位在新建道路和楼盘时应在模型或施工图中标明具置,并对外公示。

(三)区公共设施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建成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改正后投入使用。验收合格的,移交相关部门管理。

(四)区国土、住建部门在城市公共配套设施产权登记发证中,应按规划用途标注,未经批准不得出售、转让,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禁止分割出售。

(五)城市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不得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工作用房、人防工程、停车场、社区服务用房、幼儿园、市民广场和游园(含附属设施)等大型城市公共配套设施使用性质,不得分割出售。

(六)区城管部门应对竣工验收后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场地进行跟踪监督管理,严禁擅自改变规划建设用途;严禁擅自改建、扩建、迁移、拆毁、开挖建筑底层地面;严禁在公共场地搭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广场、游园、绿化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和促销活动。

(七)区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和乡镇在审查和登记经营场所与经营范围时,发现擅自改变公共配套设施用房用途的,不得出具相关证明和核发相关证照。

(八)区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城市和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的跟踪监督管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严禁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行为。

第三章环卫设施的管理

第六条已建成并验收合格的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工作用房等环境卫生设施(含安置小区、开发小区)无偿移交给区城管局或乡镇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者停用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移动或停用的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工作用房的,须报批准机关同意。拆除的,应按方便使用和不低于原有标准、规模的原则先建后拆。

第四章农贸市场的管理

第八条新建的农贸市场用房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不论产权性质,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经营,不得分割出售。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市场内部设施,划行归市,建立健全市场规章制度,规范经营。

第九条安置小区和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建成后由市楚城公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接收或回购管理。

第十条开发小区或社会投资独立新建的农贸市场,无论是自主经营、整体出售,还是出租经营,必须报经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发证经营。

第十一条区工商局、商务局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监督,严格执行《市农贸市场建设规范》,严禁违规经营、无证经营,严禁在农贸市场周边300米范围内设置与农贸市场经营类同的农副产品经销网点。

第十二条区城管局应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卫责任区的监督管理,严禁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农贸市场的权属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严禁场外经营。

第五章社区和物管用房的管理

第十三条规划建设的居民小区社区用房产权归乡镇人民政府所有;物管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出售、改变用途,不得出租从事非小区居民活动。

第六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四条区教育局应对新建居民小区幼儿园进行核查,并提出使用意见。规划建设的居民小区幼儿园,无论产权归谁所有,均不得改变幼儿教育用途。

第七章人防工程的管理

第十五条人防部门应加强人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及时做好产权界定,需要开发利用的,应履行审批及使用权变更备案手续,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停车位使用,但不得影响防空效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影响人防工程的使用和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防工程内排放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危险品。

第十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章停车场的管理

第十七条公安交巡警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道路、商业街区和居民小区专用停车场的监督管理,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章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

第十八条城区的道路、景区、河道、绿化、给排水、燃气、公交、交通标识、照明、桥涵、电力、数字电视、通讯等公用设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权属单位或主管部门定期维护、保养或更换,确保设施完好,干净整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和擅自占用、挖掘、拆毁。

第十九条居民小区的道路、广场、绿化、游园、给排水、路灯、监控、消防等公共配套设施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和维护,主管部门应敦促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维护好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居民小区的燃气、通讯、数字电视、二次供水设备及其运行费用由经营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十章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规划、国土、住建、城管、公安、工商、商务、卫生、药监、消防、教育、人防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强占、故意毁损、破坏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妨碍本办法实施的行为人,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