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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明年3月底,全县共调查核实地质灾害点143处,分布于19个乡镇59个行政村。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其中以滑坡为主,共85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9%;次为崩塌,共31处,占22%;再次为泥石流,共27处,占19%。滑坡、崩塌主要为浅表残坡积层地质灾害,泥石流主要为小型低易发沟谷。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共135处,其余为中型7处,大型1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为重大级的15处,较大级41处,一般级87处。地质灾害共威胁837户462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财产4233万元。我县地质灾害点分布点多面广,除古市镇外,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在空间分布上以海拔500-800米地段居多,300-500米次之。
二、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契机,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乡镇政府防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监测预警预报;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治理和避让搬迁,做到“不死人、少伤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结合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分析、气象趋势预测等因素,预测今年我县气象灾害偏重,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比较高。明年,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5~6月梅汛期和7~9月台汛期两个阶段,县内大部分山区梅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比去年要高。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及泥石流。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近两年来,春汛期持续强降雨天气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需引起重视,加强巡查监测工作。
(二)重点防治区域
一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集中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乡镇,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二是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指50省道*线和44省道上松线,途径地质灾害易发区,需预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由于道路边坡防护等级低,为滑坡、崩塌多发地段;三是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一般紧邻山坡建设,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形成的边坡易引发和遭受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四是小流域泥石流区域。小流域泥石流往往危害范围较大,威胁人口较多,为我县重点防治区域。
(三)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今年我县确定需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18个,其中“A”类地质灾害点2个、“B”类点8个、“C”类点8个。每个点由县国土局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汛期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编制完善防灾明白卡、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汛、台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时段。各乡镇政府以及国土、交通、水利、教育、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在主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提出并落实具体防治措施。A、B、C类地质灾害点由县国土部门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D类灾害点由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备案在册,定期组织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组织防灾抢险工作,同时按速报制度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出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视险情大小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快速做好相关的应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一种有效手段,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在避让地质灾害、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中成效显著。“十有县”建设的内容是: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今年,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根据安排,我县“十有县”建设工作最迟2011年验收,相关工作今年需开展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我县今年要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工作,创建1~2个“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在4~9月份,通过办培训班、发培训书、上视频录像课等方式,对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群测群防负责人、地质灾害监测员和中小学师生进行一次宣传培训,计划全县参加培训班人员达到200人次,观看视频录像培训到达1000人次。
(三)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气象条件,及时当地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载体,及时*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可能受威胁的群众能在第一时间收到预报(警)信息。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现场查验,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加强对已建2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高度重视和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全面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工作打好基础。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重视农村山区公路、机耕路和林区道路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工作;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
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村庄,有计划地开展排险治理或搬迁避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国土、建设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交通、农业、林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切实防治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五)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旧村改造工程,通过治理、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继续做好*乡山乍口村田忠寮滑坡治理和*乡大岭头滑坡应急排险工程。做好*镇七村溪边滑坡应急排险项目申报工作和*乡后畲村新房后崩塌治理工程。做好*镇白麻山村滑坡等7个整村搬迁避让项目的申报工作,共计搬迁213户782人。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帐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以保障道路的营运安全。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我县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已于去年完成,县教育部门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应急排险能消除危险的,应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镇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县要通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实行统一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和措施“三到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管好、用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预测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连续,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连续3天以上降雨时,易诱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公路边坡滑坡以及矿山宕面、废弃矿山崩塌、塌陷地质灾害。8-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引发滑坡、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二、我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处,按类型分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类,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泥石流20处,塌陷3处,按规模分小型、中型两类,其中小型71处,中型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布情况为:*镇9处、岭洋乡2处、黄坛口乡4处、廿里镇1处、后溪镇1处、*镇5处、全旺镇1处、*乡15处、*乡14处、周家乡2处、*镇12处、杜泽镇3处、灰坪乡2处、峡川镇2处。
全区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万元资产构成潜在威胁。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今年4-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乡、*乡、*镇、*镇、*镇等乡镇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的对象是:建设工程强度较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特别是新建简易公路沿线、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闭坑矿山的采空区、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20*年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2处,即*乡竹埂底村杨梅岗滑坡隐患、*镇界头村叶树根屋后滑坡隐患。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镇东仓村乔麦舒泥石流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隐患、*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廿里镇黄泥村墩头山体滑坡、*镇里村胡家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威胁人口较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监测、应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同时,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编制辖区内的市、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方案,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明白墙。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要发放到村、到户。要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补充抗御台风防范地质灾害及暴雪低温气候条件下防范地质灾害的工作内容,要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价,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区国土局要编制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会同区应急办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器材及物资储备、重点保障对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我区第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当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暴雨气象信息;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塘水库、重要交通线路、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调查队伍做好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预案的编制及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对保障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花大力气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门的山洪防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不断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有关乡镇要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书”。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搬迁避让
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及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辖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区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资金,所在乡镇(街道)、区国土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标准完成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当地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下山脱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中心城镇建设及山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对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
(七)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须按要求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国土局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乡镇(街道)和区国土局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对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使农民建房能选址在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民宅基地,由区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地质调查机构进行逐户调查和评估,分户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关部门职责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会同乡镇(街道)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预案编制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灾情,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建房用地;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本乡镇(街道)、部门的防灾方案,检查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水利部门
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灾措施。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
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四)区教育部门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必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五)区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区农业、林业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滑坡体上不能垦山造林。要督促乡镇(街道)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改为旱地。
(七)区旅游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需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区财政部门
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六、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责任重大。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大陕南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搞好宣传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4、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负责的原则;
5、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协调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
2、完善和规范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县、镇两级防治点的监测责任,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巡回排查,及时发现并成功预报地质灾害隐患,密切关注重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4、结合减灾安居和移民搬迁工程,加大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力度。
5、完成全县地质灾害详查工作和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工作任务,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地质灾害预测分析
(一)2011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中小型堆积层滑坡、小型岩质崩塌、小型泥石流、少量膨胀土滑坡和岩质滑坡。至2011年底,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9起,因预警并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年末列入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群测群防监测点249处,涉及全县11个镇1182户、4630人、5679间房屋,目前尚有近5处隐患点未得到专业机构确认。
(二)2012年地质灾害预测
据市、县气象部门预测:2012年汛期降水量为700—850毫米,比正常降水略偏少。7月中旬末与下旬中期、8月中旬初与下旬后期为降水集中时段,有3—4次暴雨天气,是2012年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2012年降水特点是:多短时雷雨和短时强降雨等强对流天气,易造成地质灾害。降雨期间与降雨后是预防地质灾害的关键时段。
三、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2012年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对象是威胁30人以上的40处地质灾害防治点(详见附件)。其中:威胁30—4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241户、988人、1016间房;威胁50—99人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142户、572人、644间房;威胁100人以上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213户、1006人、1597间房。全县危害程度最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池河镇良田村砖厂滑坡点,不仅威胁12户、54人的生命和85间房屋、砖厂等财产安全,而且严重危及阳安铁路和316国道的安全通行,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
(二)重要时段
冬、春季冰雪融化时节为滑坡、崩塌高发时段;汛期突发强降雨、长期连阴雨期间及晴后3—7天内为地质灾害高发时段。
(三)重点防范区段
1、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区内为薄层状软弱变质岩附存坡残积土或膨胀土,是汛期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2、矿区地质条件复杂,为崩塌、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重点防范区段。
3、新修筑的山区公路、山区建房,由于劈山开路,依山削坡建房,改变了原始地形和地质结构,仍有部分边坡开挖尚未挡护加固,汛期易发生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在汛期,对边坡角大于30度的变质岩强风化地段和新建房屋后檐坎高于房高的建筑,需加强巡视,监测和预防。
四、防治措施
(一)做好监测预警。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以及相关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相互监测以及监测责任人的监测作用,做到随时监测、随时上报。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联合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临灾预警信息。当本地有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时,各镇应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二)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各类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之前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防止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各镇以及县交通、水利、扶贫、旅游、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管力度,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
(三)做好应急避险。要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遇到持续强降雨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危害时,各镇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及时撤离避险,并妥善安置生产生活,直到评估危害解除后返回。
(四)做好搬迁避灾。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加快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群众搬迁,搬迁补助指标要优先向这部分人倾斜,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五)搞好工程治理。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争取中、省、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对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暂未排除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应在各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实施必要的水田旱作、退耕还林、简易排阻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等工程处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今年汛期到目前为止,我市发生滑坡5起,灾害规模均为小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5月22日我市岗面乡突遇特大暴雨天气(降雨量高达131毫米,持续2个多小时),此次暴雨引发该乡82户村民屋前屋后发生滑坡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造成154间房屋倒塌受损(其中16户村民,52间房屋全部倒塌),道路塌方46处,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627人。暴雨发生后我局和气象局立即联合地质灾害预警。接到预警后,市领导非常重视,书记作出批示,市长立即组织矿管、水利、林业、交通、卫生、民政等部门前往一线指挥山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岗面乡政府立即启动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乡政府除值班人员外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市驻该乡“三送”工作队员,紧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建房户受威胁627村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由于及时预警和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得力,在房屋倒塌前,全部将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安置到了安全的地方,未造成一人伤亡,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因灾造成的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早布置早落实。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在3月1日印发了《201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表》安排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并建立了值班登记。3月2日组织编制了《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印发实施,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在2月份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5月2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并分三组对我市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排查。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地灾隐患点的监测。今年来,我局对全市32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表,对重点矿山和每个隐患点的监测员、责任人、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经纬度、变化情况等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村级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并在每个村聘请了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共计456人),对新老隐患点实行联户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监测员和监测责任人,制订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干部联户责任表200多份。及时督促各乡镇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目前全市共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000余份,全部都按要求在避险明白卡上详细地说明了隐患点监测、报警、人员疏散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以及应急抢险措施,进一步增强了防灾的有效性。
三是落实各项制度,及时地质灾害预报预警。1、严格落实了地质灾害日报月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制度,值班电话做到了24小时畅通,建立了值班登记制定,确保了防灾指令和灾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2、建立汛期值班查岗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查岗制度。3、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了领导呈阅件。我局联合市气象局制定了“汛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在预警级别达到三级以上时,我局与气象局会商形成一份呈阅件送有关市领导审阅,再以传真的方式发到各个乡镇。4、实行灾情雨情通报,及时预警。在每次降雨前我局跟气象局联合商定预警短信内容,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及时将雨情灾情向地灾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各乡镇领导、协管员、监测员,提高了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根据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1:5万地质灾害调查项目任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对地质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核工业赣南工程勘察院做好我市的地质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应设立相应的机构协调相关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照要求按时按质收集提供相关地质调查资料,配合核工业赣南工程勘察院协调好当地群众关系,为开展地质调查提供必要服务和保障。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落实责任,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并结合地灾调查工作对我市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调查。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治理项目申报情况
一是认真抓好丁陂小学治理工程建设。2010年10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任务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208号)文件批准市丁陂乡丁陂小学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工程造价34.0188万元,项目总资金60万元。该工程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我市云石山梅坑早子排滑坡治理项目已经被省国土资源厅立项,下达治理资金180万元,另外,借助国土资源部“振兴中央苏区经济”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直接向国土资源部申报和争取了泽覃乡永红村新村安置点山体滑坡治理项目,下达治理资金250万元。目前,这两个治理项目都已经和资质单位签订了勘察设计合同,正在加紧实施之中。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3年我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向上申报了瑞林镇瑞林圩滑坡治理项目。还准备向上申报万田乡茶亭小学滑坡治理三部委项目。
四、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情况
自省地灾灾害避灾移民搬迁任务下达以来,我局会同市扶贫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避灾搬迁工作,2012年我市已落实搬迁对象168户,882人,签订合同168户,882人,占任务数70%。还剩30%不能实施避灾移民搬迁的住户,我局已和扶贫办梳理汇总,并及时向市矿管局和市扶贫和移民办报告,同时提出能否调整地质灾害隐患点对象,一直等待上级批准。
经市扶贫办核实,现已有168户882人已建房,现已支付移民搬迁建房到户补助资金154.35万元,点到户资金50%。市配套资金54.36万元,市配套资金13.59万元已到位,移民配套资金项目正在实施。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灾害现场亲自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其余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乡镇党委第一书记下沉到基层一线,查看灾情、安抚灾民,指导群众抗灾自救,要求各乡(镇)、村、组、隐患点、监测人员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科学避让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作为生命工程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不受伤害。一是强化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县国土资源和气象局密切合作,联合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确保预警预报准确传达到个乡镇及监测点。二是强化汛期值班。进一步细化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强化信息保畅、监测预警和主动防灾等工作要求,确保防灾应急时效性。三是抓好关键区域、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和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范,将防灾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四是加大部门间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得以顺利实施,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全方位推进,形成地灾防治强大合力。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实行关口前移,以村为主体,村民为群测群防员,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实践中所体现的积极作用,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道关口。着力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经信、教育、公安、城乡建设住房、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安监、旅游、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发挥各自监测网络优势,及时协调处理地质灾害。进一步严格汛期值班,实行定期巡查,确保地质灾害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应急处理。确保在建治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申报立项力度,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力度,做好灾后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一)避让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以人为本,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能够通过工程治理消除隐患且投入不大的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威胁人数多、治理投入巨大的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彻底摆脱隐患威胁;对目前危害不大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以监测为主,远期考虑采取简易工程、搬迁避让等措施。对治理、搬迁难度都较大,隐患长期不能解决的重点地灾点,采取通过专家调查论证,实施工程消除主要隐患。
(二)统筹兼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把地质灾害的避让搬迁与山区扶贫异地安置、乡村规划调整、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等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对受威胁户进行搬迁安置。鼓励搬迁户进城入镇进行购房安置。
(三)补助为主,实物和资金相结合原则。搬迁安置补助分实物补助和资金补助两部分。实物补助包括过渡房的修整、提供安置用地、集中安置点的“三通一平”等,资金补助包括拆迁、过渡安置及搬迁补助等。
(四)建一拆一补一原则。搬迁户搬迁后,以户为计算单位,建一拆一补一。一户一宅,原来居住房及生产用房必须拆除,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补助。
二、我市目前地质灾害现状
通过1:5万地质灾害详查和2015年汛后核查,确定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隐患点共153处,其中崩塌72处,滑坡65处,不稳定斜坡11处,泥石流2处,地面塌陷处3处,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除天湖街道外全市的各乡镇、街道均有分布,成因除地质环境条件、气象水文外,还与频繁实施的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密切相关。
三、治理目标任务及工作安排
经征询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意见,结合调查、核查结果,按照轻重缓急、分期治理原则,2016年计划实施危险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20处,涉及37户123人。其中,搬迁安置15处22户77人,工程治理5处15户46人。搬迁避让工作计划于2016年底完成,工程治理计划于2016年汛前启动招标程序(详细见附表)。
四、费用概算
(一)搬迁避让费用
参照现有的搬迁避让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1)安置补助款:按5万元/户拨付;
(2)奖励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并将旧房拆除的奖励1万元/户;
(3)2层及2层以上砖混结构房屋按楼房面积另行补助200元/平方米。
初步估算,本次搬迁避让共需资金为171万元。
(二)重点隐患点工程治理费用
工程治理费用包括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费用。5处工程治理初步估算约需570万元。
(三)续建项目
包括4个工程治理项目和3个集中搬迁安置项目,其中工程治理项目勘查、设计已完成,因省国土厅和财政厅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审查意见还未下发,意见下发后将进行施工招投标,搬迁避让集中安置项目中西津办事处罗溪海山为2012年项目,因征地费用增高(原计划100万,实际为310万),及安置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道路硬化及小区绿化等),预计增加费用400万元,中溪石口刘村和南极杨狮茶厂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为2014年项目,2015年启动项目,计划2016年底完成。续建项目总共需用资金1884万元。
(四)设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主要指一些未纳入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或纳入隐患点但未纳入年度治理计划,或突发性的小型地质灾害的治理,由于影响人员少,搬迁成本高,但可以采取简易的工程进行治理(这类点在我市较普遍),建议市政府每年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万元。由各乡镇、街道自行进行治理,项目报财政、国土审核备案,根据审计结果,按50%比例实施“以奖代补”补助,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五)监测及应急费用
监测费用主要包括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员补助、简易的监测仪器、装备的购置费和汛期、防台期间转移危险区人员等应急处置费用,预算为80万元左右。
以上费用预算合计为2905万元,其中2016年项目资金预算1021万元,续建项目1884万元。
五、经费来源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规定,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由市政府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解决,另外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由市政府先行垫付:
(一)避让搬迁“以奖代补”项目:若获立项,每户可获3万元补助;
(二)治理工程“以奖代补”项目:若获立项,则按申报的实际治理费用的45%比例补助;
(三)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资金:每年约60万元。
六、管理及实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因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避让搬迁资金由政府负责落实;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人(单位)负责组织治理和避让搬迁。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统一组织实施。
治理工程竣工后,政府投资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明确有关单位管理和维护。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治理资金审核和拨付。责任人(单位)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组织竣工验收,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验收通过后由责任人(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七、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按标准及时拨付补助到位,其中避让搬迁补助资金在农户搬迁完成后一次性全部兑现,并公布避让搬迁户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工程治理资金按进度、按程序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宣传、财政、建设、规划、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新农办、供电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
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为7347.2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72.69%。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99处(不含城区 14条地裂缝、5个地面沉降中心),直接威胁4932户、20174人、15739间房屋的安全。
2015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8起,直接经济损失约218.2万元,无人员伤亡;通过治理搬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
二、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结合2015年地质灾害灾(险)情、隐患点的稳定性状况,预测2016年全市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重点防范期。
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510月,主要防范密集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泥石流主要防范期:69月,主要防范连阴雨、暴雨引发的泥石流。
地面沉降及地裂缝主要防范期:全年应密切关注因抽取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活动。
(二)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防范区域: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和国际港务区。上述为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开发区。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重点防范F1~F7地裂缝的变化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地裂缝。
雁塔区:重点防范F7~F13地裂缝的变化以及抽取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对地表建筑的破坏,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黄土崩塌灾害,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地裂缝、地面沉降。
灞桥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F1~F10地裂缝及延伸带的变化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地裂缝。
临潼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
长安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F14地裂缝变化以及抽取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
蓝田县:北部的横岭黄土丘陵、白鹿塬边坡、鲸鱼沟及郭家岭、游凤岭山区,南部的基岩山区、灞河阶地和八里塬等地。防范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周至县:108国道黑河沿线,马召镇以南地区,竹峪镇、翠峰镇、骆峪镇、广济镇、马召镇、楼观镇、集贤镇和九峰镇一线的秦岭山前地区。防范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户县:涝峪河、太平河沿岸和秦岭山前等地。境内的西汉高速、太平峪公路等穿越秦岭的公路以及西成高铁建设沿线的边坡地带。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高陵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主要防范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黄土崩塌灾害。
(三)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学校:灞桥区物业管理学校,长安区长安一中、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安师范附属小学、东韦小学,户县纸房小学。
旅游景点:临潼区骊山景区,长安区沣峪、常宁宫景区,户县牡丹园、涝峪、太平峪、朱雀景区。
古遗址、古建筑:雁塔区青龙寺,临潼区华清池,长安区华严寺、兴教寺、甘霖寺,户县金峰寺。
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潼区骊山滑坡,高陵区梁村崩塌。
(四)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铁路:西康铁路小峪至石砭峪段,西成高铁建设沿线。
地铁:地铁在建与运营线路穿越城区地裂缝沿线。
公路:西安境内的京昆高速西安至汉中段、包茂高速西安至安康段、沪陕高速西安至商洛段、108国道、312国道、210国道。户菜公路、太平峪公路、小峪公路等穿越秦岭山区的公路,以及黄土塬区正在建设的公路、二级路网等。
(五)重点防范的矿山。
蓝田县湘子岔金矿、尧柏小寨石灰岩矿,周至县马鞍桥金矿、板房子铁矿,户县郭家山白云岩矿、涝峪教场白云岩矿。
三、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1.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监测人为直接受威胁的群众,并落实群测群防人员补助经费。
2.制订年度防治方案。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本区域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公布实施;同时做好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16年6月底前。
3.强化部门防灾责任。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与市国土局共同会商,联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市安监局与市国土局共同督促已取得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采矿区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国道、省道两侧公路用地内由公路建设及养护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区县做好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建委、市城改办负责加强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市市政局负责对公用设施附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校校舍(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防治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协助A级旅游景区上级主管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并采取防范措施。市文物局、市民委负责督促古遗址、古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做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市地铁办负责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西安铁路局负责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省交建集团、省高速集团负责高速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管理。
1.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汛前开展地质灾害排查,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措施及专项工作方案;汛中针对强降雨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受威胁群众安全;汛后实施核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整防治工作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防灾效率。
2.推进地质灾害详查。推进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周至县、户县等5个区县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3.严格执行评估制度。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地裂缝穿过区域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用地审批中,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工程建设引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建设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2016年,重点推进长安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
2.积极开展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工作。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开展工程治理。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相关单位实施治理;对于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突发地质灾害,及时申请治理资金,组织开展应急治理。2016年,完成中省财政已下达的16个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的验收、备案工作。对工程治理难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与扶贫搬迁工作结合,纳入本地区搬迁工作的年度安排,实现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应搬尽搬,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3.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具体演练次数为:灞桥区、雁塔区各5次,临潼区30次,长安区35次,蓝田县15次,周至县25次,户县15次,高陵区4次,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各1次。户县、周至县、临潼区、长安区4个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十有县,每个区县培训人数不低于1万人,确保完成全市138次的演练任务及培训目标。
(四)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构建监测防治体系。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实施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水平,加强地热水监测工作;逐步实施全市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工作,初步构建多部门联合的地面沉降、地裂缝防治体系。
2.加强预警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会同气象、通讯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机制,及时预警预报信息,特别是加强对短时局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
3.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及速报制度,按照《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地质灾害专用车辆、应急通信和专业设备。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设立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电话及传真:86787052。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落实经费。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增加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投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等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深化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工作,参照市级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成立本地区地质灾害领导机构,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我区系丘陵地形,地面起伏大,背斜陡急带岩层倾角大,乡镇和街许多地方起伏较大,岩层稳定性较差,易发生山体滑坡和危石崩塌等地质灾害,就其诱发因素多为降雨量集中、持久或人为活动不当。根据气象部门2014年气候趋势预测:我区2014年总降水量比2012年偏少,与多年同期平均值基本持平,为750mm左右;汛期旱涝交错,有中等强度的夏旱,有一般性的伏旱,干旱比2012年偏重;主要降雨时间为5—9月,预计5月份降雨量60-80mm、6月份降雨量180-220mm、7月份降雨量140-160mm、8月份降雨量220-260mm、9月份降雨量70-90mm。上述5个月为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时段。
二、2014年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一)重点防御区域
1.黄桷坡断裂带:
2.河谷岸边陡坡带:
3.岩层稳定差易滑坡地带:
(二)重点防灾点
2014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出的3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御时间
1.春、秋绵雨期。绵雨季节,雨水长期浸润岩土或沿岩石裂隙渗透,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和岩石垮塌。
2.夏季暴雨期。山洪和洪水暴发,容易造成河岸陡岩垮塌危岩危石滑坡、坠落。
三、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范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钟向林同志兼任,各乡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充实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构筑区、乡(街道)、村(社区)防灾网络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使防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区发改局
(1)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对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区教育局
(1)组织排查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对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隐患)点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2)负责督促各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普及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范知识。
3.区财政局
(1)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和维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勘查设计和工程治理等。
(2)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
(1)负责对因建设而形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坡、陡崖进行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因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
(3)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等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排危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指导监督相关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在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开展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评估、核实、统计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危房情况。
5.区交通运输局
(1)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调查、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和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负责全区县道及以上公路沿线及两侧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落实险情排查、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检查与维护危险路段安全标志,督促公路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督促因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6.区水务局
(1)及时向区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提供汛情、水情、雨情等实时信息,并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2)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调查和汛期地质灾害检查;负责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发现隐患或险情时,应及时落实监测、巡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专项治理。督促因水利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7.区安监局
督促矿山企业安全开采、科学堆放尾矿,防止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8.区国土资源局
(1)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组织编写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相关部门在汛期期间进行地质灾害汛期检查,指导、监督做好汛期内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工作。
(4)对较大级地质灾害(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6)指导群测群防,组织监测员的培训,核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9.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健全乡(街道)、村(社区)、组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
(2)组织基层群众及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定期检查和监测管理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设立警示牌,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按速报制度规定程序上报,并迅速撤离可能遭受灾害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3)负责编制辖区内已确认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独防灾预案,并安排专人定点、定时监测记录,按时报告。同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由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对危险区内的群众宣传避险常识,告之报警信号、受灾时撤离路线、疏散顺序和避险安置点,并向当地群众公示。
(4)临灾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助的部署和协调工作,组织受灾群众的避险安置和搬迁工作。
(5)负责治理辖区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
(6)负责辖区内灾情、隐患点的统计和上报。
(7)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10.其它各有关部门:
(1)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服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3)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者险情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年全市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共310宗,受威胁房屋1831间,受威胁群众1568户9385人,损毁房屋191间,安全撤离6379人,直接经济损失1059.4万元,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与*年相比,发生宗数增加145宗,但经济损失下降了42%。主要原因有: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组织,科学部署,靠前指挥,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二是地质灾害重要预防区域划定比较准确,预防措施有力;三是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时和比较准确;四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与培训,防灾、减灾意识得到加强。
二、2009年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期
我市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是广东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地质灾害多以中、小规模为主,呈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今年,极端气候因素仍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根据市气象局初步预测结果分析,2009年登陆和严重影响我市的台风有3~4个,与常年同期相比,全市大部分地区降雨量略偏多。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仍将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层和各种因素的劈坡导致岩土体失衡而诱发的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以及石灰岩分布地区由于气候干旱、地下水变化,易造成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其他时期应加强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冰雪融化和地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研究工作。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分布情况
今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区段是:
(一)高易发区:〖HT〗主要分布于*市中部、北部,*市区北部山区,西江北岸(*至*段),*县西北部、东部,*西北部,*县中部、西北部,*县南部、东部,*县南部和东北部。总面积3776平方公里。区内地形陡峭,地质构造复杂,岩石风化破碎,残积土层厚,侵蚀、剥蚀作用强烈,斜坡不稳定,河流切割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历史上区内地质灾害已导致80人死亡,34人受伤,目前受威胁人口22766人。
(二)中易发区:〖HT〗主要分布于*区,*市*至城区西江*,*市东南部丘陵平原隐伏岩溶区,*东部丘陵区及东南部平原石膏矿开采区,*县西部丘陵河谷平原区,*县西北部丘陵、*岩溶区,*县中西部低山、丘陵及河谷平原隐伏岩溶区,*县西北部与南部低山丘陵区,总面积3393平方公里。历史上区内地质灾害已导致10人死亡,目前受威胁人口8442人。
(三)重点防范的城区、街镇:〖HT〗*城中街*岗、大沙镇,*市*街、*镇、金利镇,*县江口镇、长安镇,*县怀城镇、*镇、*镇、*和梁村镇,*县南街镇,*县九市镇、*镇,*区*镇以及西江、贺江、绥江、新兴江两岸冲积平原软土区。
(四)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HT〗广肇高速公路;国道321*-*段;省道四(会)连(山)线四会-*段;怀(集)封(开)线、悦(城)怀(集)线;*桥莲线;*-*路段;*县盘龙峡境区公路。
(五)重点防范的中、小学校:四会中学高中部;*县坳仔镇中学、罗逢小学、鱼南小学;*县*中学、赤坑中学、古水镇蒙坑小学;*县江口中学;*县九市镇中心小学、九市镇幼儿园。
(六)重点防范的矿山(区):四会石膏矿,*河台金矿,*县长安石膏矿,*县白水带铁矿、洽水铋矿、*藤铁铁矿,*市河台尚德-*县古有-*县清桂、木格瓷土矿区。
(七)重点防范的水利枢纽:九坑河水库大坝,白水河梯级水库(包括高塘、鱼跳、新湾和长调水库)大坝,景丰联围。
(九)重点防范的景区景点:星湖,鼎湖山,*县盘龙峡景区。
四、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和责任单位
据统计,目前,我市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68个,其中,威胁1000人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6个,威胁500人以上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7个,威胁100人以上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53个,威胁100人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除4个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外,其余均为威胁村庄、学校的地质灾害危险点。
(一)*区:睦岗镇三村岗边一、二队崩塌、*镇下*村委阜通村崩塌、*镇蓝塘山体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
(二)鼎湖区:坑口办事处迪村塌陷、凤凰镇同古村委观音岩。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观音岩整体搬迁。责任单位:鼎湖区人民政府。
(三)*:城区*岗边坡崩塌、四会中学高中部河岸滑坡、大沙镇江民村地面塌陷、江谷镇洗田村佛仔坝滑坡、江谷镇马岗村滑坡、石狗镇庵江村滑坡、石狗镇讴坑村委八村四队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人民政府。
四会石膏矿地面塌陷和坑道充水,监测预警,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四会石膏矿。
(四)*市:*街道山口村山体滑坡、*镇桐槎村委金扇村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整体搬迁。乐城镇布浮村委布浮洞、水南镇教师宿舍楼、活道禾地咀大湖塘新村滑坡、河台镇尚德村坑口泥石流、蛟塘镇朗下村地面塌陷、金利镇鹿洲村地面塌陷,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受严重威胁的局部搬迁。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
*河台金矿采空区和尾矿坝,监测预警,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河台金矿。
(五)*县:南街镇本策火箭一队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整体搬迁。*中学教师宿舍后背操场崩塌、*县农机学校滑坡、南街镇人民路滑坡、南街镇古琴岗崩塌、南街镇星坪深元垌村滑坡、赤坑镇教师村山体滑坡、古水镇蒙坑小学崩塌、洲仔镇盐田村滑坡、排沙镇春水瓦灶岗村滑坡、排沙镇扶罗村委坑边洞村滑坡、木格镇车下村滑坡、联和镇砚坑村崩塌、宾坑镇寺湾中寨村滑坡、宾坑镇吉崀、朱君村滑坡、宾坑镇罗溪大林村滑坡、宾坑镇罗汶山根过坑村滑坡、石涧镇马坳塘蚌村滑坡、横山镇后山崩塌、坑洞镇坑洞小学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部分搬迁。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六)*县:洽水镇天堂村山体滑坡、甘洒镇南洞村邵屋寨山体滑坡、甘洒镇罗密村山体滑坡、桥头镇徐安村大路下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整体搬迁。*镇邓屋中心村地面塌陷,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部分搬迁。坳仔镇中学崩塌、坳仔镇罗逢小学滑坡、坳仔镇鱼南小学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白水带铁矿排土场、尾矿坝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白水带铁矿。
(七)*县:白垢镇白沙村背后山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搬迁避让。江川镇料塘村大巷口崩塌、江川镇江山村北凤咀滑坡、江口镇中学后山滑坡、江口镇塔山二路滑坡、江口镇虎鼻山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长安石膏矿地面塌陷,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工程治理,部分搬迁。责任单位:*县长安石膏矿有限公司。
(八)*县:九市镇中心小学河岸滑坡、*镇里村黄泥坑村崩塌,监测预警,建议搬迁避让。*镇云帮新村滑坡、*镇云帮金坑村滑坡、*镇小水珠源村滑坡、九市供销社崩塌、莫村镇古有居委新街崩塌、永丰镇文善双款村崩塌、回龙镇六水大湖村滑坡、高良镇金山旧屋村滑坡,监测预警,险情避让,建议工程治理,部分搬迁。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大局稳定。我市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多发区,具有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危害大等特点,是我省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南方出现一系列极端天气,更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潜在威胁4.2万多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68处,受威胁人数2万多人,潜在经济损失约3.6亿元。同时,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监测机构不完善,防治科技含量低,装备落后,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清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突发性重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HT〗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贯彻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汛前,市、县、镇、村要层级签订防灾责任书,明确各级防灾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教育、民政、公安、农业、林业、经贸、卫生、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健全互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关键词:地质灾害;毕节市;措施;形势
Key words: geological hazard;Bijie;measure;situation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3-0186-03
0 引言
在国家及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贵州毕节经济飞速发展,从原来的无铁路、高速、机场,到现在的高速铁路、货运铁路大力建设、“县县通高速”、拥有年吞吐量40万人次的民用机场。但是,随着工程建设日益增长,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逐年增多,同时,毕节市丰沛的降水、地表岩性破碎及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使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本文通过总结毕节市地质条件、现状特点,分析面临的形势,提出加强部门合作、深化宣传培训、增加资金投入、科学动态监测,制定有效策略,研究各灾害类型及联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经济、技术和科研条件,整合各种方法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治理思路,使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量化、精准化和实用化。
1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2014年-2016年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2起,使1589人受灾,因灾死亡38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2366万元。其中,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23起,人为因素诱发9起。
截止2016年12月,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50处,其中:包括滑坡356处、崩塌269处、不稳定斜坡155处、泥石流16处、地面塌陷147处、地裂缝7处(饼状图)。受威胁人数94301人,潜在经济损失约32.4亿元,受威胁学校10所,其中:特大型8处、大型22处、中型260处,小型660处;人为引发的224处,自然因素引发的726处。
2 地质条件
2.1 气象
全市气候温暖湿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各地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101.8~1780.2小时,年平均气温10.5~15.0℃,年平均降水量848.6~1394.4毫米,70%左右的降水量集中在5至9月;无霜期205~297天,四季分明,清凉宜人。
2.2 水文
毕节市属长江流域,区内河流分属乌江、赤水河及横江水系三大水系,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93条,100平方公里的有80条,总流量128.2亿立方米。河流岸坡陡峻,大多在60°~80°,少数35°~45°,河流总的特征是河道落差大,迭水瀑布多,枯、洪流量变化大,陡涨陡落突出,市内地表水缺乏,地下水较丰富,但地下水埋深较大,地下水的类型有岩溶水和基岩裂隙水及分布零星的松散层孔隙水。
2.3 地形地貌
毕节市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势西高东低,西部最高处小韭菜坪海拔2900.6m,东部最低处赤水河处海拔457.0m。赫章县的西部平均海拔在2000~2400m之间,属高原、中山地带,为境内第一级阶梯;赫章县东部、七星关区、大方县、纳雍县、织金县西部平均海拔在1400~1800m之间,属中山地带,为境内第二级阶梯;金沙县、黔西县和织金县东部平均海拔在1000~1400m之间,属低中山丘陵地带,为境内第三级阶梯。
2.4 地层岩性
毕节市出露的地层,主要分布有三叠系、二叠系、侏罗系,寒武系、侏罗系次之,元古界的震旦系、古生界的泥盆系、中生界的白垩系在毕节辖区边界偶有分布,第四系普遍分布在地表表层。
2.5 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全市的地层岩性、含水介质及地下水动力条件,地下水类型可分为碳酸盐岩岩溶水、基岩裂隙水和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三类。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岩溶水,其次为基岩裂隙水,局部为松散堆积层孔隙水。
3 地质灾害防治面临形势
丰沛的降水、地表岩性破碎及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使得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
3.1 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资金投入过大
毕节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多、分布广,是贵州省地质灾害较多的地区之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于贫困偏远山区,交通条件落后,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增加了难度。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仍以政府投入为主,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还未形成政府、企业及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格局。地质灾害隐患以中、小型为主,规模小、危害大,市县两级财政压力较大,因地质灾害项目管理条件限制,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较为困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进度缓慢,仍有大量群众饱受地质灾害威胁之苦。
3.2 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毕节市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质环境脆弱,地形地貌起伏大,地形切割强烈,地层岩性破碎,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高发区,根据《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6年-2020年)》:“十三五”期间,毕节市将大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四大鹇孕卸”在未来几年,随着毕节市开发建设、脱贫攻坚等活动的开展,人类工程活动较以往强烈,极大地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3.3 极端气候天气的影响,技术力量薄弱
根据近年的气候变化总结规律,毕节市极端气候天气仍将持续,使得地质灾害的突发性更加突显,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对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毕节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从事地质灾害防治防治工作的机构,全市应有从事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的人员共108人,但由于工作需要,目前只有63人专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仅6人,虽然毕节市有众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单位对口协作,但因技术人员仍然较少、工作经费短缺等因素,难以开展较为专业化、全覆盖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复查工作。
4 防治措施
毕节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形势严峻,面对的困难多多,但任然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
4.1 依法依规,统一领导,加强部门合作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在严格贯彻执行、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同时,结合毕节市实际,认真制定适合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成立毕节市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环保、水利、气象、交通、工能、民政等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利用,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综合优势,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2 群测群防,加强宣传教育
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防治方针,依靠人民群众和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体系,全面落实监测预警的防灾责任人,形成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合理控制和规范人类生产活动,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地质环境恶化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发生各类地质灾害;利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开展通俗易懂的法治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民众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职责的自觉性。
4.3 落实防治经费
依据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配套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努力争取扶贫移民资金,多方面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将地质灾害治理与移民搬迁相结合,切实解决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且急需易地搬迁人员的安全,对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和加剧的隐患点,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统筹资金,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毕节市获得中央财政项目3个,中央投入资金3720万元,目前,项目正有序地施工及后期工作,届时将使699户3532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2015年,在贵州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省、市、县三级按一定比例投资解决全省危重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截止目前,毕节市共获得全省三年行动计划立项项目34个,获得省级资金7353万元,防治工作结束后将使11411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
对现存隐患点中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且治理费用又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保护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城镇、工矿企业、重要设施及重要居民点等的安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结构复杂、变形剧烈、实施工程治理经济上不合理或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实施难度大的地质灾害体,建议采取搬迁避让。
4.4 加强监测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但大多数在成灾前都具有一定的前兆,优质的监测数据或现象给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供依据,同时也能在灾害发生前做出正确的决策,使受威胁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从2015年起,毕节市按照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但业主灭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补助经费,大大增加监测人员积极性,使其劳有所得。
4.5 编制防治方案、应急预案
每年各级人民政府会根据防治工作实际,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每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性文件,并公示各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联系人等信息。
毕节市2016年根据全省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颁布实施,明确各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及如发生灾害时如何应急处置等,各个县(区)也同样制定县级应急预案。毕节市还要求各隐患点编制应急预案,并每年都要进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确保群众在发生灾害时明确撤离信号、逃生路线及安全避险场所等基本信息。
总之,虽然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只要制定有效策略,研究各灾害类型及联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经济、技术和科研条件,整合各种方法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治理。同时,需要工作细致深入,尽量避免失误,尽力保证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人民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让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量化、精准化和实用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R].北京,中A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
[4]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R].贵阳: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
(一)山体滑坡。已查明的山体滑坡隐患共计34处。其中办事处2处已经排除,剩下32处。规模最大的镇村下遥坡土体滑坡,达240万方,直接威胁人口63人;分布最多的镇,共计14处,且大多处于不稳定状态。
(三)地面塌陷。已查明的地面塌陷共计15处。其余均在镇,多为煤炭采空区。
(四)全市近40家采石、水泥企业矿山塘口存在不同程度的滑坡、崩塌隐患;另外。
二、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场)要继续加大对《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全民防灾科普知识教育。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原则。
(二)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办、场)进一步健全相应机构,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接受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反应本辖区、本部门地质灾害及防治情况。
(三)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体系网络。交通部门负责对全市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对全市江河湖泊沿岸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各乡镇(办、场)及相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层层落实下去。设置警示牌,指定监测人员,定期进行监测,并向受到威胁的居民和相关单位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如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四)国土资源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备用金制度。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方案”治理矿山环境。
(五)如发生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