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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大全11篇

时间:2023-06-02 15:09:0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篇(1)

1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1.1经济管理体制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不仅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并且新型生产技术也被合理地运用到了具体的生产活动当中,但是,就当前形势而言,农村经济落后的事实不容置疑。而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的主要问题一般表现为: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农村经济的重视力度不断加深,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得以出台,从表面上而言,这些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如果缺乏完善的经济管理体制,那么这一系列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便形同虚设,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仍然令人堪忧。

1.2农村土地制度不健全

在广大的农村进行农作物的种植活动是农民最为关键的经济活动。而进行农作物的种植就必须着眼于健全的土地制度,仅有此,才能使得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可以更为高效地开展经济管理工作。而放眼于当前我国的广大农村,却普遍存在土地制度不健全的现象。这不仅造成了闲置土地面积的增加,使得农民无法更为高效地利用土地资源,更是造成了土地周边的环境污染状况频发,例如,一些从事于化学化工生产的企业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农田,致使土地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总而言之,上述问题的形成都是因农村土地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

1.3资金利用率低下

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始终坚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便应运而生,与此同时,投入到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比例也日益增加。但是就当前形式而言,却普遍存在资金利用率低下的问题[1]。究其主要原因,一般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国家的经济扶持力度相对较小。由于国家无法给予农村经济发展太多的财政支持,导致在进行资金分配的同时问题重重。另一方面,国家财政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较为分散,使得资金出现严重浪费的情况。在进行资金分配的同时往往会存在分配不合理的状况:应当被给予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的区域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反之某些自身发展能力较强的区域却得到了一大笔财政资金。

2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管理当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2.1增强管理人员管理意识

管理人员作为农村经济工作管理中的关键所在,仅有增强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提高其管理能力,才能更为有效地提高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管理水平,才能更为有效地提升我国的农村经济水平。而究其主要方法而言,笔者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将主要方法概括如下:首先,加强经济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应从基层抓起,从基本的实践经验总结中抓起,上层管理人员应始终坚持强调经济管理意识的重要性,使得基层管理人员在潜移默化当中加强自身的管理意识,并以此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发展与进步[2]。另一方面,提升经济管理人员的能力应着眼于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得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密切结合、相辅相成,使得管理人员在接受内部管理经验的同时,学习到来源于外部培训中的、更为专业的理论依据。

2.2提高资金利用率

由于农村普遍存在资金利用率较低的状况,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愈发受到来自于各方面的阻碍,因此,在资金利用方面,有关部门应当着眼于提高资金利用率,使得更多的农村基础设施得以建设发展。笔者在经过大量实践经验总结后发现,仅有提高农村的资金利用率,才能在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发展不受威胁的同时,促进农民经济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

3结束语

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始终坚持着眼于农民的发展现状,并以此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而本文便是通过具体分析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现状以及问题,在提出解决方案的同时,以期能为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篇(2)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6-0032-1

1 存在问题

1.1 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

有的项目建设村违反政策规定,以筹资筹劳难度大为由,不向村民筹集资金和劳务,而是采取开假票据或抬款垫付及假筹劳的办法抵顶自筹部分,套取财政专项资金。

1.2 违规挪用财政奖补资金

有的村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未实行专款专用,而是根据本村需要将资金挪作他用,用于建设其他项目或列支管理费。

1.3 预算审查缺乏权威性

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刚刚起步,还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权威的预算审查队伍,只是临时抽调几个人员充充数,履行一下程序而已,使一些预算审查工作往往流于形式,缺乏权威性、科学性、准确性,误差很大,有的超支有的结余,失去了预算审查应有的作用。

1.4 决算审核存在随意性

建设项目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实际费用。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经过审核的决算书看似手续完备、签字齐全,但随意性很大,审核人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没有做到尽职尽责,他们在不认真审核和仔细推敲的前提下,随随便便在决算书上签字盖章,给个别人贪污、侵占、挪用农民筹资和财政奖补资金留下可乘之机。

1.5 村监委会监督作用缺失

村监委会成员有权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对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确立是否合理,施工单位是否按有关程序实行竞争性选择,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具有监督权力。通过调查发现,有的村监委会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对项目建设工作不闻不问,监督管理作用缺失,难以保证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也难以保证工程质量良好。

2 解决措施

针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应当从规范筹资筹劳程序入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管理资金和劳务,实现“八化”,做到依法、合规、有效,保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1 议事程序法制化

依法履行筹资筹劳程序是做好公益事业建设工作的保证,所以,集体经济组织在决定兴建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时,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和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筹资筹劳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广泛征求受益人的意见,确定筹资筹劳标准。对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的筹资筹劳方案要由村民签字确认,并履行告知义务。筹资标准、额度要签入负担卡,发放到每个农户。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资金和劳务的村民,应当列入债权清理范围,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做到依法清收,确保按时、足额到位,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因公益事业建设发生新的债务,减轻农民负担。

2.2 项目建设竞争化

防止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和腐败案件的发生,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确定施工方时应当引入竞争机制,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标底,采取招投标的办法择优确定承包者。

2.3 评估人员专业化

按照吉政办发【2011】20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村在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需要履行奖补资金申请、奖补资金预拨、奖补资金清算三个程序。县(市)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本地项目建设实际,在有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家库”,制定制度落实责任,在审核、审批预算和决算时,按照行业成立评估组,依法履行职责,作出科学、准确、有效的结论。

2.4 资金审批制度化

以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支出实行报账制,对财政奖补资金,要设专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可预付部分工程款,但预付总额不应当超过整个项目资金投入额的50%,建设项目完工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预留合同约定工程投资总额(不含农民直接筹劳)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经投资方检查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方可全额结清。

2.5 会计核算规范化

篇(3)

(一)缺乏健全的经济体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村的经济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和进步,再加上国家对于农业经济的扶持优惠政策的出台,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也更加迅猛。但是就目前的农村经济的管理工作来看,其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首先就是农村经济体制不够健全,且经济管理的过程没有针对性,因而无法针对性的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得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新形势下农村经济体制的不健全将严重影响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和作用。

(二)缺乏健全的土地机制。大部分农村地区都缺乏健全的土地机制,因而土地产权十分杂乱,缺乏合理可行的机制来加以约束和调整。由于大部分的农村劳动力都向城市涌进,使得很多土地被荒废,没有得到良好的使用,这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是极其不利的。同时由于缺乏健全的土地机制,也导致了政府的一些政策受到了制约和影响。

(三)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尽管国家对农村经济极为重视,但是政府在农业种植方面的投入力度却比较小,特别是在资金的投入方面,因而导致农民的收入得不到明显的提高和改善。再加上农村分布比较散乱,因而资金的投入也比较散乱,这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资金被浪费的情况。

二、新形势提高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水平的途径

(一)增强对农村产业的经济管理。要提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水平,就必须增强农村产业的经济管理,特别是乡镇产业。因此,首先在管理上不能采用传统的一刀切的方式,而要根据各个地区发展生产的水平和程度来制定适合自身经济发展的方式,因而允许多元化结构的存在。其次就是改革传统的经济管理的体制,将政府与企业分别开来,从而让其进行自主管理和经营,这能够极大地促进乡镇企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另外还要在其内部的经济管理的工作中实行分层承包制以及岗位责任制,从而达到增加经济收益的目的。最后是要运用行政法律手段解决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正确的引导来促进农村经济向健康良性的方向发展。目前的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检查制度如下图所示。

(二)完善农村市场的组织化规模。由于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农业产品正迈向市场商品化,这使得农业产品的经济效益也越来越高。因此农村经济管理的工作中要加大农业产品商品化的进程,并组织各类供销活动,从而发挥出市场的组织调节作用,使得农村能够形成一个专业的中心市场,并与相邻的集市进行连接,从而拓宽农业产品的的销售渠道。另外完善农村市场的组织化规模,调节农业产品的营销市场规模,能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得转变,使得生产能够按照市场的需求进行自我调节和适应。

篇(4)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01.021

“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在农村经济管理上主要体现为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的管理。“三资”问题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农村经济管理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主要包括“三资”登记台账管理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集体资产及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规范,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等。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关的解决办法,以提高农村经济管理的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在其发展的过程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但是客观的来讲,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还是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就会影响到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大局。笔者总结这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三资”登记台账管理欠完善;二是财务管理和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三是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四是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五是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

1.1 “三资”登记台账管理欠完善

从目前来看,与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资金、资产、资源的登记台账管理欠完善。由于农村环境条件的限制,在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统计方面存在很大的难度,故记录不完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导致农户对本地经济资源没有系统的了解,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1.2财务管理和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

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财务信息的不透明,往往不经过集体的讨论就加以使用,致使多数农户不了解资金的去向。此外,财政收支的有关凭证也不完善,报账人员信息收集不完整,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尚未得到贯彻执行。

对于农村资产的收益没有系统的管理办法,各地村干部缺乏统一的、有计划的资产收益管理意识,往往只顾眼前利益,缺少长远打算。

1.3集体资产及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各地农村的集体资产及资源都是巨大的财富,但是在实际出售、租赁和发包过a程中往往缺乏规范的管理,致使三资利益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户身上。

1.4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

村干部与农户之间始终存在芥蒂,各农户常常无法获取村务情况与农村政务情况。各村干部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尚不规范。1.5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

农村会计人员一般是兼职,即使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其工作素养也不够高。会计人员对待农村会计事务缺乏一定的责任心,对财务相关事宜把关不严格,甚至借用会计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农村经济管理对策分析

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寻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保证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笔者总结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二是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三是组织培训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综合素质,加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四是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2.1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与资源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与农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既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保障了农户的根本利益。一是建立完善的村务公开制度。拉近村干部与农户之间的距离,让农户了解到村干部的工作动向,满足农户的基本权利;二是建立民主监督制度与审计制度。通过民主监督和财政监督,使三资得到有效利用;三是建立完善的村镇招标制度,防止村干部独揽“三资”使用权利。

2.2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度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它关乎着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利益。对此,要全面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动问题的认识。另外,各部门在提高对此项工作认识的基础上还要给予一定的设备、经费的支持,使农村经济管理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与发挥。

2.3通过培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加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建设

可以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和科学素质。同时在确保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在各乡(镇)配备专门的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并鼓励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对在岗人员进行合理编制与调配,确保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稳定性,从而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

2.4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以成熟的法律法规作为坚强的后盾,所以各级、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管理制度,包括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执法岗位制度、执法责任制度等,建立健全相关的农村承包合同制度,成立合作社,利用相应的法律法规解决农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并协助农民维权。

参考文献

[1] 屠依群.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经营管理者,2013,(08).

篇(5)

中图分类号:F30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032049

1 农村集体经济的现状

农村集体经济是国民经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较大比重,其中最关键的是三农问题,发展农业、农村、农民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1 审计工作处理困难

在农村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审计工作属于重要内容。严谨规范的审计工作既可以监督与管理农村的集体财产及经济活动,又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村级财务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然而,部分村级财务工作人员不适应现阶段的发展要求,在理解与执行农村审计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利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1.2 村干部队伍的不稳定

近年来,农村干部中出现的人心不稳、转岗外流现象逐年增加,使当地的村干部队伍逐渐分散。农村的工作比较琐碎,一直存在面广量大的问题,再加上各方面引起的矛盾,使村干部的工作量不断加大,十分辛苦;工资待遇偏低,尤其是退职后的生活补助以及养老保险,无法满足村干部的退职后的生活保障,并逐渐成为农村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目前,只有15%的村干部办理了相关的保险,仍有85%的村干部在退职后得不到生活保障,这将严重打击农村干部的积极性。

1.3 村集体经济状况参差不齐

农村经济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就是农村集体经济,也是村干部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才能确保投资农村新项目和公共物品的资金。当前,随着农村越来越多的推行,使集体经济的发展出现良莠不齐,农村紧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自发成立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进而提升农村的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农村则将集体的固定资产变卖 ,这样虽然获得了短期利益,但是,固定资产一旦耗尽,就会切断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道路,同时,在今后的新项目发展或添置公共物品时,因为资金的短缺而表现出有心无力,无法继续开展工作。

2 原因分析

2.1 村级财务人员在专业素质方面存在问题

通常村级财务人员主要来自于当地村民,其不仅需要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还需要兼职其他的政府工作,并已经成为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中一种常见现象,因为当地的农民对本地的资源非常熟悉且有经验,可以把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和管理,但是,这些人员由于文化水平有限,缺乏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因此,在处理一些矛盾纠纷时,经常无法保证其公平、公正性。

2.2 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多种问题

国家虽然非常重视三农,但在实际的发展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国家政策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了政策不匹配的情况,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给予的扶持政策还停留在财政补贴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而导致相关政策无法落实;由于当前市场经济发展比较迅速,且农民对市场竞争的意识相对较差,导致农民无法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同时这些变化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相对滞后的情况,使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竞争的理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的加深。

3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建立科学合理绩效评价制度

坚持实施村“两委”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制 ,根据村人口、经济和工作大小确定报酬基数 ,并依据完成任务的情况按绩计酬 ,奖优罚劣 ,激励村干部有所作为;完善群众评议干部制度。量化干部考核内容和标准 ,每半年一次组织村民代表 、村民小组长 、党员代表、离职老干部代表等群众从政策水平 、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办事效益、工作建设、团结协作、群众关系、廉洁奉公等8个方面内容对党员、干部的现实表现、做实绩进行评议 ,让群众评价干部优劣,决定村干部去留 。

3.2 提升审计人员的素质

审计人员在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提高审计人员的工作素养已成为当前审计工作的紧急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对审计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地培训,在开展培训工作的过程中,应当着重于培养工作人员的以下几个方面,应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理念水平;培养审计人员的良好的职业道德。

篇(6)

(1)农村经济管理干部要走下去深入群众,了解村与村之间,社与社之间,户与户之间经济存在的问题,为自己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要俯耳虚心听取农民的呼声,拉近与农民的距离。要埋头去梳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找出集体经济发展中自然环境条件、致富思路、经营方法等各方面存在的差异,分析农民在生产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抓住农民在经济发展中关注的热点及难点,群策群立、拓宽思路,以科学发展为动力,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模式,形成本乡农村经济发展指导意见,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2)组织各村社具有开拓思维的农民代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参观学习,到本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实地考察,扩宽农民经济发展视野,使他们亲身领会到壮大集体经济在乡村建设,文化建设,新型农民队伍建设,和谐的乡村氛围建设的重要性。自觉从传统的生活、经营思想圈子中解脱出来,树立良好的集体观念,树立良好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团队精神。真正认识到发展集体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条件的理念,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建立牢固的思想基础。这有利于国家各项改革路线方针落实,有利于地方政府的改革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基层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打造一个和谐向上、融入一体的集体经济运行模式。

(3)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养一支新型农民队伍。提高生产力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必须开展循环经济运行模式,单一的生产经营已不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加大农民多门类专业技术的培训,建立研发、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经营模式,实行户与户合作、社与社合作、村与村合作,大力发展乡办企业,做好与企业合作,与科研单位合作,与高校合作,发展本地农特产的优势,打造乡村高科技含量品牌,提高乡镇集体经济实体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地位,推动乡镇经济的全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物资生活条件,改善农村文化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农行民的物资生活,文化生活水平,显示出和谐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风貌。

2大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打造农村集体经济的和谐、稳步发展的良好环境

篇(7)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不是为了管死它,而是为了更好地用好用活。

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的管理办法,就是好办法。

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这方面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年各地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采取了许多措施,见到了一定成效。但也要看到,目前这方面问题还比较多,农民群众还不满意。有些地方混淆集体资产权属关系,随意向集体和农民伸手,有些地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还有不少地方胡支乱花严重,村级债务累累。这些问题,说到底,是如何正确地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问题,是如何更好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保护农村生产力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农业面临严峻的挑战,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显得更加紧迫。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靠老办法不行,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创新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机制。

一是要围绕农村经济的发展,确定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是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党的农村工作的中心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只有围绕发展做文章,为发展做贡献,我们的工作才有意义,才有前途。目前,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不少都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有些问题只有随着经济发展,才能够得到根本解决。如化解乡村两级债务,清理是必要的,但只有集体实力增强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化解债务才有经济基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不是为了管死它,而是为了更好地用好用活,实现其不断增值,发展农村的生产力。所以衡量这方面工作的好坏,主要看是否通过有效的管理,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凡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共同富裕的管理办法,就是好办法。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机制环境,是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篇(8)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4-0008-1

洮南是吉林省农业大县之一,所辖18个乡镇,总人口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63%。截至2010年末,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22.1亿元,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3740万元。随着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大,农村财务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洮南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自2003年起逐步在全市各乡镇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制,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做到逐笔逐项公开,使全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的轨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 目前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

洮南市所辖18个乡镇,221个行政村。各乡镇经管站单独设置,全市农经人员105人,村级报账员(兼文书)221人,村级财务会计36人(由各乡镇农经员兼任),负责各村财务记账和会计业务处理;各村设村报账员,负责报账和村级日常业务处理,不再设村会计。从2003年起全市各乡镇221个村全部实行了“村级财务制度”,做到每月报账一次,并在每月报账、记账结束后由财务会计打印公开榜,并到村张榜公布、存档。2009年洮南市推行“两化一推进工作”,2010年各乡镇统一使用“三资软件”。在各乡(镇)经管站又成立综合服务大厅,实行柜台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同时也提升了农村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档次。

2 推行农村会计制度取得的成效

会计制,即在农村实行“村账乡(镇)代管”,是一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新体制。

目前,洮南市各乡镇在2003年已全部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实行了村账乡镇代管,221个村委会百分之百实施了会计制。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会计制这项农村财务管理的新形式是符合洮南市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的,它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的普遍赞同,效果显著。

首先,提高了农村会计核算水平,保证会计核算按章按制,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其次,强化了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保值和增值。

最后,实行村账制度做到了“四化”,即一是会计合法化;二是现金管理规范化;三是会计核算程序化;四是财务公开化。使基层群众对集体资产管理方式更加满意。确保农村财务公开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和及时公开,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减少群众的猜疑,使他们对发展集体经济、共同奔康致富、构建和谐农村更充满了信心。

让干部管好用好集体资金、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行动更加统一。推行村账乡镇后,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更加严密,干部的干事精力更加专注,利益目标更加统一,齐心协力、共同发展集体经济的原动力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3 实行村账乡镇代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部分乡镇出现了“村钱乡花”,完全失去了村乡代管的意义。

第二,部分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虽然制订了一系列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但个别村落实不到位。

第三,部分村财务公开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第四,部分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 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确保农村健康发展

第一,加强教育,切实解决村级干部对村账乡镇代管的真正目的的认识,特别是要解决村级主要负责同志的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保证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部分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专业水平低,有的农村财务管理人员虽然干了多年但不专业,业务知识不够熟练,影响了农村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这就要求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从而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市经管局和各乡镇经管站、审计站及各责任区财务会计、各村有关财务人员,要各负其职、落实责任,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侵占各类集体资产,要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行使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权利,维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王冬芳.加强和改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之我见[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4).

篇(9)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三农”问题在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成为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也逐渐成为了相关部门重视的工作,虽然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农村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我国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仍需解决。

1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实质

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经济水平,从而最终实现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从实质来讲,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能够将农村基本建设更好的落实,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脚步,为实现“三农”奠定基础,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我国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体制缺乏

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管理十分不明确,这就导致其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在一些乡镇地区中,虽然建立了一些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调动和促进的作用,但是在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是由于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内部矛盾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所导致的,例如,部分农村地区在土地承包政策中出现管理体制缺失或者管理岗位人员缺失的现象十分普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导致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很难得到真正的落实,使管理体制缺乏,严重影响了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进行。

2.2对农村经济认识不足

农村中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保证土地归农民所有,这种情况就导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和农民之间的关联不大,加之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取消了农业税和土地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工作任务逐渐变得更少,导致在土地使用和中经常出现纠纷,是由于对农村经济认识不足所导致的,纠纷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也引起了农民对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不满意度增加。

2.3基础设施不完善

农村地理位置相对较为偏僻,环境相对于城市来说较差,加之工作人员人数不多,交通不方便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较差,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极大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不高,也影响了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

2.4农村经营发展收入不稳定

部分农村地区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相比于其它经济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来说收入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并没有在农村经营管理的全部预算中纳入工资、经费等内容,这种情况下就使得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这种资金收入的不稳定,影响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2.5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一般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大多是政府部门安排到农村进行管理工作,这就导致了许多管理人员专业性不高,很难有效的对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和执行,另外,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虽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并没有对社会的发展形势进行分析,导致农村经济很难适应时展的脚步,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6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效率较低

在我国,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在建设的过程当中,编制的人员数量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对工作人员的编制无相关规定,岗位工作人员的缺失导致在岗的工作人员承担着更多的工作,任务量繁重,极大的影响了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办事效率。村委会的账务和实际经济管理工作中的收支不平衡、农民欠款无人讨要等诸多情况,使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十分混乱,经常出现问题,严重影响了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

3解决我国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问题的措施

3.1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

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体制不健全往往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关键的作用,这就需要在经济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在中完善责任,将的政策充分落实,从而使经济管理能够有序进行,不断完善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从而实现我国现代农村经济管理。

3.2合理规划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工作的重要支撑内容是集体经济,加之,农村集体经济支出不合理现象层出不穷,就需要领导部门和政府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督力度,改变当前局面。针对于对于农村集体经济支出不合理、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真正意义上保证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民服务。在农村经济形式日趋上升的形式下,集体经济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应对农村经济做出合理的规划,完善管理工作的同时,合理规划农村经济发展方向。

3.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农村地势较为偏僻,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工作人员数量较少,对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够重视,严重影响了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所以,必须要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使其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经营管理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有效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促进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3.4发展农村生产力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联产承包制将原有的集体生产制度取代,农村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在不断的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生产效率,使生产效率也在逐渐提高,农村经济得到不断的提高。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主要集中在和新型合作社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效率,有效的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力,促进现代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3.5大力建设基层组织

以现阶段农村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为根本出发点,培养优秀的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建立奖惩制度,使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能够真正意义上做到为人民服务,另外,在进行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农民的素质,为我国基层组织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基层组织管理人员的无私奉献和履行自身职责,能够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6提高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我国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部分工作人员是在上级政府或领导的安排下,进入到农村经营管理工作部门当中,其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相对不足,专业性不强,另外还有一部分管理人员虽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但是其管理相关知识和时代脱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其培训工作的落实,提高专业性的同时,和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更好的进行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总结

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要通过不断的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合理规划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层组织,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等多个方面农村经营进行管理,在不断发现问题的过程中解决问题,认识到现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实质,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陆禅,李晓迈.更好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访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J].领导文萃,2015,1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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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3)-04-0043-1

正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三资”监管工作的紧迫感。目前,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农村干部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不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二是土地权益和“三资”处置成为农村群众举报的热点问题,影响了农村和谐稳定。三是一些村组的财务制度不落实,执行效果不理想。四是农村土地流转、工程建设领域案件高发,问题比较突出。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准确把握“三资”监管的工作定位

我们必须将加强农村“三资”监管作为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力促集体经济“增资减债”“增收节支”“增效堵漏”,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牢固树立群众第一的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取得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地措施,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3 具体指导,依法管理

各县市、各职能部门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以指导,准确把握委托权限,正确处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与农民群众民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保障规范运作,有效监督。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

4 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首先,要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和财务公开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其次,要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第三,要完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重点抓好资源登记薄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5 切实提高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

细化集体分配制度。一是完善村级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联动预算机制。二是完善股东分红制度。建立股东分红增减机制,严控超额分红和变相分红;细化资产交易制度。建立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交易行为透明化、集体收益最大化;细化财务监管制度。一是规划建设农村财务监管平台。二是加强农村审计和责任追究;扎实推动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台账建设。要认真运用清产核资的工作成果,按村设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债权债务登记台账》《资源登记台账》和《银行存款登记薄》《现金出纳登记薄》《产品物资材料登记薄》等“三账三薄”进行台账登记,达到“三资”总量清、资产状况清、使用情况清、管理责任清、经营收入清等“五清”。二是抓好债务控制。各镇街进一步做好村组增资减债和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市村组负债率控制在22%以内。三是抓好薪酬管理和账款追收。

6 要强化措施,确保落实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乡村,加强调研指导,开展监督检查。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标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单项工作有具体目标要求,整体工作有绩效评价标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注重调动和发挥村纪检小组的监督作用,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思想教育,确保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心系群众廉洁奉公。一是注重对农村干部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注重正反典型教育的连贯性。三是注重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性。(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农村“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一是抓好制度完善。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分红管理意见和修订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制度。二是抓好制度创新。参照麻涌、常平试点经验,建设农村“三资”管理信息监管平台。三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三)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有序开展。“三资”的使用、维护、收益分配等需纳入民主监督范围、进行公开并接受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级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二是加强培育典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典型。三是加强案件查处。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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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属于乡(镇)、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农民以生产资料及其它资产集体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保护集体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可以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资产的管理职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土地、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和农机等部门,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属的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是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审计和监督;

(三)制定集体资产保值和增值考核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增量投向监测;

(四)负责集体资产的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

(五)对农村集体资产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任职资格审查;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集体资产所有权

第七条 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和滩涂等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牲畜、林木、果园、农田水利设施、采矿设施、乡村道路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等;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或者兼并的企业资产,在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集资建设的项目中,按照投资份额拥有的资产及相应的增值资产;

(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无偿拨款、资助、补贴、减免税和捐赠财物等形成的资产;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七)其他农村集体资产。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损坏、挥霍浪费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平调农村集体资产,以及非法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担保。

第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变更或者终止集体资产所有权,其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须经其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在集体资产所有权取得、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前款规定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 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认定产生纠纷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 集体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为重点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提供服务和制度保障。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保护。对非经营性资产,应当建立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应当明晰产权归属,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通过的章程、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集体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按照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的章程派员参加管理工作;

(四)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报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所属经营单位的集体资产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接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对其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和使用制度,对资产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目与实物相符。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会计、出纳分别管理账簿、现金。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核算收入、支出和结存,编制会计报表。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记入会计账簿,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小金库,不得坐支现金。各项开支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主管财务的负责人按照制度审批,严格审批手续,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应当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禁止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参股、联营和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前,必须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进行资产评估。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集体资产流转制度,通过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联营等形式,促进集体资产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集体资产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如实填报资产统计报表,报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收益分配制度,年终结清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务和债权、债务,兑现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按照规定提取发展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荒山、荒地、荒滩、水面、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转让收入等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一)实行承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和合作经营的;

(二)进行资产拍卖、转让和产权交易等产权变更的;

(三)所属企业出现兼并、分立和破产清算的;

(四)进行资产抵押以及其他担保的;

(五)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

农村集体资产经评估后,其评估结果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确认,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鉴证。

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接受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对其集体资产的审计。

第四章 集体资产民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集体资产民主监督小组。

乡(镇)民主监督小组成员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监督小组成员。

按照《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的村民主理财小组行使村集体资产民主监督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 集体资产民主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本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检查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活动;

(三)参与集体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并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听取和反映群众对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其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一)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二)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

(三)较大投资项目和重要资产的购置、处置;

(四)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五)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集体资产公开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承包费和租金、征收、征用土地补偿费、干部补贴、招待费、兴办公益事业收费、上级拨付的专项补贴等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权属变更、宅基地使用方案等,每季度以公开栏的形式如实逐笔公布一次,重要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对本组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提出询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负责人应当在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造成经济损失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责任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当事人处以违法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上年报酬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损失,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实行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的集体资产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的载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