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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形资产的内涵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为用于商品或劳务的生产或供应、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课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国际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备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收益的资源。”综上定义,将无形资产表述为“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者或控制的,不具有独立物质实体,对生产经营或服务能持续发挥作用,并能为其拥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能更能反映无形资产的
本质。
二、无形资产评估考虑的因素
1、成本
无形资产的成本是指为获取无形资产所付出的费用,主要包括研究开发费、设计费、购置费、加工费、测试费、鉴定费、注册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同一类无形资产,不同经济主体间由于管理水平高低、研发能力强弱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其价值和成本之间的对应关系差,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很大。
2、获利能力
无形资产的价值高低同其为经济主体未来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多少直接相关。如果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强,其经济价值就高,否则就低。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应预测其应用后的经济效益,一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主要取决于该项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期限的长短、该项无形资产的技术先进和成熟程度、未来涉及到该无形资产的技术发展趋势等。
3、使用期限
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是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相同获利能力的前提下,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越长,其价值就越多,反之价值越低。在确定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时,要考虑无形资产的法定使用期限及其经济使用期限。
4、市场供求状况
市场对一项无形资产的需求量是由该项无形资产对市场的适用程度决定的,该项无形资产的适用程度越高,市场的需求量就越大,该项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就越强,其价值就会越高;一项无形资产的市场供应量大小主要依赖于开发该项无形资产技术水平的高低和难度的大小,以及有无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等因素,如果该项无形资产要求的技术水平很高、难度很大,同时市场又没有替代产品或替代技术,则该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很高。
5、价格水平
如果所评估的无形资产存在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由于同行业同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之间具有可比性,评估过程中必须认真考虑同行业的平均投资报酬率和行业投资风险等因素,因为这些指标的运用将直接影响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及应用情况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所运用的方法与有形资产评估是一样的,即成本法、收益折现法、市场法。根据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评估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成本法
通过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需要把握两大基本要素:其一是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即在当年的条件下,重新取得该无形资产需支出的全部费用;其二是无形资产的功效损失,主要是无形资产的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所形成的损失。除此之外,对于某些无形资产,由于特许他人使用,使原产权主体蒙受诸如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加剧等损失,这种损失要求在其转让价格中得到补偿,这便形成了无形资产的转让机会成本。经过对无形资产重置成本、功效损失、转让成本分摊率及转让机成本的讨论和测算。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要素便基本齐全,将这些要素按一定方式组合起来,便可以求得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用数学式表达如下: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1-×+无形资产转让的机会成本
由于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其价值主要不是取决于它的“物化”的量,而是按带来的经济利益的量。因此,只有确信被估对象确有超额获利能力,运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才不至于出现重大失误。成本法是资产评估具体操作中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它的优点式评估出来的价值更接近实际、能够较真实、准确的反映资产的时间价值。但它的缺点式计算繁杂,而且常常遇到寻找同样或类似可比参照物困难的情况。此外,在判断资产贬值时,有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由于成本法的技术思路和角度的因素,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并不一定是最快捷、最有效和最安全的技术方法。这并不是说成本法不好,只是说运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可能会有一些困难。
2、市场法
市场法就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1)直接法。如果在市面上找到的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在结构、功能、新旧程度等方面相同,且参照物的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则参照物的市场价格可直接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另外,若被评估资产是全新的或接近全新的资产,也可参照新资产的市场价格评估。
(2)市价折余法。市价折余法是以被评估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扣除其实际的损耗贬值(主要是实体性贬值),来估算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这种方法基本思路是,被评估资产是已用若干年的资产,如果市场上仍有相同型号的资产出售,那么市场参考物价格就有引用的可能。此时类似于重置成本法只需将被评估资产的损耗贬值从全新价格中扣除即可得出评估值。其数学表达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实体性贬值=全新资产现行市价× (3)类比法。又称为市场成交价格比较法。它是指一项被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与之完全相同的参照物资产,但在市场上能够找到相类似的资产,以此作为参照物,依其成交价格,作为必要的差异调整,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运用类比法的关键是通过严格筛选,找出最适合的参照物。参照物的主要差异因素为:时间因素(指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差异对价格的影响);地区因素(指资产所在地区或地段条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功能因素(指资产实体功能过剩或不足对价格的影响)。市场法的优点是:它通过销售价格比较来评估资产的价值,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化的因素,可以比较真实的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其缺点是: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困难,特别是在资产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很难找到适当的参照物;在寻找参照物时,主观判断的成份较高。从理论上讲,市场法应该时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首选方法。在西方国家其使用频率比较高,这是因为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各项资产一般都存在着一个发育比较完善的市场,参照物及各项比较指标能够比较容易获得。但是由于我国无形资产市场不发达,交易不频繁,参照物及各项比较指标不容易获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很难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因此,市场法的适用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
3、收益折现法
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主要是通过其超额获利能力体现出来的,运用收益折现法来衡量它的价值高低是适合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评估项目的。收益折现法是从无形资产的收益入手的,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收益被界定为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将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资本化或折成现值,作为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是收益折现法的基本技术思路。收益折现法涉及到三大基本参数,即超额收益、折线率和收益期限。其一,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是指因使用了无形资产,并由无形资产所增加的收益额。它的形成过程无非是由于无形资产作用的发挥,进一步挖掘了存量有形资产的作用并体现在产量、销量、售价的提高上,或成本费用的降低等方面。其来源渠道主要是: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运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权费用。其二,折线率是将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换算成现值的比率。它本质上是从无形资产受让方的角度,作为受让方投资无形资产的投资报酬率。它的高低取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风险和社会正常的投资收益率。因此,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折现率是社会正常投资报酬率与无形资产的投资风险报酬率之和。其三,无形资产的收益时间也是影响其评估值的一大因素。无形资产能带来收益持续时间通常取决于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但是在无形资产转让或其他形式的产权变动过程中,由于转让的期限,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的年限等诸多因素都将影响某一具体无形资产的收益持续时间。当然,无形资产的种类不同,就要根据无形资产的具体特点采取恰当的方式加以判断。在确定了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折线率和收益期限后,便可按照将利求本的思路,运用收益折现法将无形资产在其发挥效用的年限内的超额收益折现累加取得评估值。其数学式表达为:
无形资产价值=(预计年超额收益额×相应的现值系数)
或:P=R×
式中:P为评估值;R为第i年的预期超额收益额;r折现率;n为收益持续的年限数;i为序号。
收益折现法的优点是:实和较准确地反映资产本金化地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应用此法评估地资产价格易为买卖双方接受。其缺点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大,受较强地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在评估中一般适用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的评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能力是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是无形资产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根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资本性资产的价值是该项资产所引起的未来现金净流量的贴现值之和。贴现的过程中,既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又要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即风险价值因素。所以,收益能力法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
总而言之,评估方法一般包括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折现法,而收益折现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希望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随着无形资产评估实践的不断发展完善,无形资产的评估水平将会越来越高。并希望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在无形资产投资管理方面的水平提高,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使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获得尽可能多的超额收益。
【参考文献】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事业也日趋繁荣,为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而在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其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就是房地产抵押,因此在我国,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和重视。随着时间的发展,可以作为房地产抵押的东西也逐渐增多,随之兴起的还有房地产评估产业。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房地产的抵押评估标准,但实际抵押评估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特殊性的房地产,加大了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工作的难度系数,影响到价值评估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因此在实际的价值评估过程中需要熟练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从而保证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合理性。
1 房地产抵押评估的现状及特点
房地产也称为不动产,这是因为房地产具备着显著的不可移动、易于保管且实用的特征,这种特点也让房地产有着一定的增值可能性和保值特征。与其他产业相比较,房地产虽然没有不存在流动资产的灵活性,但是其方便保管和易于保值的特征明显,不会因为市场价格波动而出现变化。另外,房地产作为人们生活与生产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人们对其的依赖性更为强烈,与那些五行资产相比较却又存在着鲜明的流动特性。基于这一特征,房地产可谓是不动资产与流动资产的完美结合体,使其在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过程中,往往更多、更经常的被债仅人青睐,成为主要的抵押担保物,被借、贷双方所接受和认可。
2 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方法
2.1 不完全产权房地产的价值评估方法
不拥有房屋产权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拥有房屋的产权就是不完全产权房地产,有些房屋土地的获得是通过划拨的方式实现的,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房产、廉租房和社会各界的经济房等等。在评估这类房产抵押价值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首先就是对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直接评估,还可以对这类房地产在假设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在此基础上,把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所赚的租金或者是出让使用权所赚的租金扣除的方式M行抵押价值评估。
2.2 完全产权房地产的价值评
通过购买和出让等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说的就是完全产权房地产。通俗来说话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对房屋土地的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拥有,而在拥有产权期间可以任意转让、出租和出卖该当地产。各类商品房、自主经营的饭店以及娱乐场所等都属于完全产权房地产。在具体评估该类房地产的抵押价值过程中,市场法是主要的评估方式方法之一,同时收益法和成本法也是可以应用的评估方法。也可以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通过单独出让方式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所成为的抵押物,同时也可以应用假设开发评估方式和市场法对其进行抵押价值的评估。
2.3 局部房地产的价值评估方法
顾名思义,该类房地产就是指整体房地产当中的一个部分,可能是一个房地产当中的某层楼、某个单位或者是某个套件组合,也可能是具有综合性质房地产当中的不同用途的部分房产。在评估已建成或者是已经使用的整体房地产当中的部分房产抵押过程中,应该对部分房地产在整体房地产当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高度重视,同时还应该重视部分房地产所具有的权益,其是否能够独立使用,是否能够独立出售等都应该有事先的了解,还应该分析和关注部分房地产对整体房地产土地当中公共配套设施和公用部分的合理使用。在评估该类房地产的抵押价值过程中,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是可以采用的价值评估方法。
2.4 在建工程房地产的评估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施工还没有竣工或通过验收的工程,在建工程的重要特点是还没有完整的建筑形态和内部设施,还不具备验收的条件,不能体现它原有的设计价值和使用价值。这类房产抵押评估就比较麻烦,要对在建抵押物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首先要了解在建工程是否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和建筑开发资质,和发包承包资质等。其次就是要注意实际施工进度和相应的设计使用权益,并且要了解清楚是否拖欠工程款等,并按照核查结果进行时点评估。此时评估只能反映房屋未建成时的某一时点的抵押价值,不舍拖欠价款估价方法可选用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
2.5 成本评估法在房地产建设中的应用
工程建设离不开各种资源的支撑月配合,在房地产建设中,必然会消耗一定的物力、财力以及人力,这些都是房地产建设的成本所在,也正是如此,我们有必要录用成本评估法来评估房地产建设费用。这种方法是通过工程建设开发成本作为依据,在评估师利用重置成本的方法对建筑单位的施工技术、所消耗的材料、价格水平进行评估,得出一个全新的物资耗费成本。在具体的应用中,首先是对房地产土地成本进行估量,通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或者市场比较法来获取土地成本。其次对已经建设完成的部分建筑物的价值进行求取,可以采用重置成本的方法来获取。最后,前面两部分的价值进行整理,其总和就是当前房地产价值。具体来说,成本评估法在房地产建设中的计算公式为:在建工程价值=土地成本+本工程已经建成完工部分的价值(这里面又包含了前期设计、策划费用,建筑安装费用,管理费用,基础设施费用,投资利息,开发利润,销售费用,税金等。)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掌握不同有效的价值评估方式方法对提高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具有较大的影响,所以需要价值评估工作人员加强重视,保证借贷双方的权益不受到侵害。本文从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现状和特点入手探究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的方式方法,对系统的建立一个有效的抵押价值评估体系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为了保证抵押品价值评估的合理性,方式方法的掌握能够对房地产贷款抵押风险具有一定的防范作用,规避不同程度的风险,从而有效保证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为了使用社会经济发展对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工作质量的高要求,需要不断创新抵押价值评估的方式方法。
参考文献
[1]皇甫青,沈振辉.一次特殊的估价[J].城市开发,2007(11).
关键词:企业并购;目标企业;价值评估
Key words: busines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arget enterprise; value assessment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3-0018-01
1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原则
1.1 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性原则要求在选择价值评估方法的时候应始终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科学态度,尽量避免用个人主观臆断来代替客观实际,尽可能排除人为的主观因素,摆脱利益冲突的影响,依据客观的资料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选择合理的方法。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人员客观的阐明意见,不偏不倚的对待各利益主体。
1.2 成本效率的原则评估机构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之一,也需要获取利润以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因而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耗用的物质资源、时间资源及人力资源,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及满足委托企业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力求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1.3 风险防范的原则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可以界定为:“由于评估人员或者机构在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根据这一定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评估机构的外部因素客观上阻碍和干扰评估人员对被评估企业实施必要的和正常的评估过程而产生的风险。内部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的内部因素导致评估人员对拟评估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意见而产生的风险。显然,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作为价值评估中的一个环节,可能会由于方法选择的不当带来评估风险。基于此,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要有强的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做出客观、合理的价值评估方法选择。
2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具体应用
2.1 成本法成本的选择有三类:账面价值、重置成本和清算价值。
账面价值是会计上的概念,它等于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净额,在会计中,许多资产都是以历史成本入账。因此,此时的账面价值实质上是净资产的历史成本。采用账面价值法评估企业价值时常采用如下公式:
企业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1+调整系数)
这种方法操作简单,易于理解,但是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获利能力,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可操作空间,会对资产的帐面价值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结果。
重置成本是以目标企业的各项实体资产为价值评估单位,以单项资产的全新重置成本为评估基础,以资产存在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为理论基础,采用如下公式确定各单项资产的价值:
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企业的评估价值=E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
以重置成本为基础评估企业价值,方法简单易懂,但是三项贬值的确定则需要很多专业判断,需要利用大量专家的工作。因此,这种方法评估评估成本可能较高,更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资产的评估。
2.2 市场法采用市场法进行目标公司价值评估,评估结果准确与否,主要取决于选择于两个方面:一是选择可比公司的可比性强弱,可比性强,准确性就高;二是选择的比较指标反映目标企业价值的程度,指标越能体现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价值的准确性越高;三是调整系数越科学,就越能够缩小评估误差。采用比较法确定企业价值的基本模型如下: V=X××(1+调整系数)
V:目标企业价值;X:目标企业可观测变量;V1:可比企业价值;X1:可比企业可观测变量。
V:可以是市场价值,或者是公允的交易价格,X:可以是每股收益、资源储量、客户量、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同类机器台数等可比指标,X是口标企业的相应指标。
这种方法所依据的一个特有假设前提是,评估对象V1与X1的比例与可比企业的V与X的比例相同。因此,在实际应用时,挑选与企业价值V具有高相关性的评价指标X成为价值评估的一个关键步骤。一般而言,X的选取应与资产的价值存在着因果关系。调整系数可以根据根据影响企业价值的非重要因素存在的差别确定。
2.3 协同效益价值法权重法的理论前提是,企业并购能够产生规模效应、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企业整体价值。权重法的基本思想是把并购和被并购企业看成一个整体,通过测算整体企业价值,再根据两个企业净资产各自占整体企业净资产的比重来确定目标企业价值。估值模型如下:目标企业价值=合并后整体企业价值×
一、引言
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国内市场国际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竞争不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名牌的竞争。市场经济,名牌是金。从某一种意义上说,名牌是决胜市场的重要筹码,拥有名牌就拥有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名牌是企业的灵魂。由此可见,名牌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关系重大,是企业的旗帜和象征。名牌管理已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在名牌经营管理中,名牌资产价值评估问题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名牌资产计价一直是理论界和企业界的难题,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也是会计界和企业家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二、传统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名牌资产价值毕竟是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在名牌资产价值计价方面进行了探索,把名牌开发与管理成本纳入会计核算领域,借以部分(间接)反映名牌资产价值。在法国,无形资产投资委员会设计了一套企业名牌资产评估方法,为开展名牌资产会计核算提供了技术支持。在英国,1988年兰克・霍维斯・麦克多格公司对创建开发的名牌进行资产计价,成功抵御了一次不善意的收购。因此对企业名牌进行资产计价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一般有:
(一)成本法
1、历史成本法,就是依据名牌创建开发或购买的全部原始成本进行计算,具体方法:(1)对于自创的名牌资产成本的计算。计算创建开发自创名牌的资产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创意、广告、促销、研发、分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保护等一系列开支。(2)外购的名牌资产成本的计算。计算从购买开始到企业拥有其所有权的全部费用。包括购买费用、交易手续费、公证费、鉴定费、政府收取的各种费用以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与该项资产交易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是自创的名牌还是外购的名牌,其价值与其历史的成本远远不相对称,运用历史成本法评估名牌资产价值,会高估失败或较不成功的名牌资产价值,也会大大低估非常成功的名牌资产价值。
2、重置成本法。按照名牌资产的现时重新开发创造或购买成本,减去各项损耗或贬值来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
名牌资产评估价值=名牌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
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1)自创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由于企业自创名牌会计上一般没有账面价值,只能按照现时的费用和价格标准估算其重置成本,具体方法有成本核算法、市价调整法;(2)外购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外购名牌的重置成本是由购买价加上支付的有关费用构成。具体方法可选择市价类比法和物价指数调整法。成新率的确定:成新率是反映名牌资产的现行价值与全新状态重置价值的比率。一般采用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确定。后者的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剩余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寿命)
(二)市价法
市价法(Market Approch),亦称现行市价法值,是以市场上与被评估名牌资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价来评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自创品牌资产相同或类似的品牌资产作为参照物,分析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交易时间、交易地点,将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一定要求对参照物修正,最后根据修正后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名牌资产价值。市价法应用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要有一个活跃、公开、公平的名牌资产交易市场;必须有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可比参照物。
(三)收益法
收益法(Income Approch)又称收益现值法或收益还原法,是通过估算名牌资产未来的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的净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计算出名牌资产的现值,并以此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确定的主要指标有:未来预期收益,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等。未来预期收益一般采用品牌资产未来的客观超额净收益。折现率可根据同行业名牌资产平均收益水平确定或利用资本成本定价模型(CAPM)确定。收益期限一般用经济寿命来确定。这种方法必须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名牌资产的未来超额净收益必须能用货币表示;二是未来超额净收益的风险必须是可以计量的。
三、经济附加值――收益法模型
经济附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收益法模型,根据名牌资产未来收益期限的经济附加值,选择合适名牌资产的折现率进行折算现值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模型计算公式为:其计算公式如下:
PV:名牌资产的评估价值;
EVAt:企业资产在末年寿命期内第t年的净收益额;
R:折现率;
n:收益期限。
(一)经济附加值
经济附加值是企业在业绩评价期内增加的价值的简称,其实质是剩余收益或经济利润。引进了资本成本的概念,将财务会计账面价值转化为经济账面价值,财务会计账面价值只考虑了债务资本成本,而经济附加值既考虑债务资本成本,又考虑了股本资本成本,从而克服了传统会计评价指标在评价企业未来净收益时未扣除股本资本成本的缺陷。EVA的基本理念是:资本收益至少能补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就是说,股东至少必须获得不低于资本市场类似风险的收益。
经济利润(EVA)的计算公式为:
EVA=P-W×R②
式中:
EVA:经济利润;
P:财务净利润;
W:载体资产总额;
R:载体资产收益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同折现率计算。
EVA的计算是通过调整财务净利润扣除载体资产的收益,具体操作时通过对某些会计报表科目的处理方法进行调整,对我国名牌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EVA计算时主要对以下会计报表科目进行调整:研究开发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商誉、递延税项、准备金、经营租赁、战略性投资。
经济附加值的确定,一般是取评估基准日前三年的资料进行分析,得该三年的经济附加值,按以下计算公式处理:
EVA=(EVA1×K1+EVA2×K2+EVA3×K3)/(K1+K2+K3)③
式中:
EVA――前三年加权平均经济附加值;
EVA1――前第一年经济附加值;
EVA2――前第二年经济附加值;
EVA3――前第三年经济附加值;
K1――前第一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3;
K2――前第二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2;
K3――前第三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1。
权重的选取,考虑经济附加值的发展趋势,因为离评估基准日越近的经济附加值越能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收益状况。
(二)折现率的估算
折现率的估算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债务资本的单位成本和股东资本的单位成本根据债务和股本在资本结构中各自所占的权重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其中债务成本根据长期债务资本成本和短期债务资本成本根据实际数值加以确定;股东资本成本可以采用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也可以采用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收益率来确定。本文采用风险报酬率加无风险报酬率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Ca――单位股本资本的资本成本,Ca=∑(各种股本资本资本成本率×各种股本资本在总股本中的权重),股本资本成本率=Rg+Rr
Rg:无风险报酬率,以一年期贷款利率或中长期国债利率计算;
Rr:风险报酬率,Rr=(Rm-Rg)×β;
Rm:社会平均收益率,通过社会调查确定;
β:行业平均收益率变动与社会平均收益率变动之比的协变系数,选择同类名牌上市企业为参照物,以参照物近三年上市交易数据计算或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Tai――名牌企业资本报酬率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率;
TAi――社会平均资本报酬率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率
这种方法不仅为评估名牌资产价值提供了新的理念,结果更趋近客观合理,并且十分方便,而且为企业开展品名牌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名牌资产价值提供具体实用的指导方法,这是名牌资产价值评估的重大发展。
四、结束语
对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一步深入研究,为名牌资产价值计价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保障,为企业名牌经营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这已成为目前管理科学的新领域。
参考文献:
1、周小青.品牌是金[J].企业文化,2003(2).
2、Oakenfull.GIIinian.Research-Based on Advertising to Preserve Brand Equaty But AvoYicd Genercide[J].Journal of Advertising,New york Sep/oct,1996.
3、何建民.创造名牌产品的理论与方法[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
4、朱萍.资产评估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5、陈群,陈巧.EVA促进企业价值创造[J].福建建筑高专科学学报,2002(4).
6、刘建兵.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D].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5.
7、陈浪南,屈文洲.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0(4).
8、颜世廉,陈志军,汤业国.资产评估[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1.
一、我国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综述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一个企业的价值是该企业所有的投资人所拥有的对于企业资产索取权价值的总和。企业价值评估是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广泛应用于企业改制、公司上市、企业并购等商业领域,因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2012年7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第四章评估方法第22条中明确提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市场法
该方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其理论依据就是替代原则。
2.收益法
该方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折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要点有:一是企业价值由客观的预期收益决定,而不是由现实的损益决定。二是企业的价值通常是企业的权益人对企业预期收益的要求,企业的未来收益反映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所采用的折现率,反映了企业投资者对企业未来风险程度的认识。可见,收益法在运用必须合理取得企业的预期收益、折现率和获利持续时间3个数据。
3.成本法
该方法是将构成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各项资产的评估值汇总确定企业资产价值的方法。正常情况下,运用成本法时应同时运用收益法进行验证。
二、企业价值评估在具体运用时的局限
1.市场法的应用首先必须在市场上寻找被评估企业类似的企业的交易实例,即使找到类似企业,找到与被评估企业产权交易可比较的交易实例也比较困难。
2.收益法应用的主要困难有企业收益范围的确定、收益指标的选择、未来收益的预测以及折现率的估测,以上四点在量化的过程中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空间,从而影响企业价值的测评。
3.成本法在应用中只是从投入角度计量,而没有考虑到企业的运行效率,所以同类型企业只要原始投资相同,其评估价值趋同。
三、改进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及思考
1. EVA(Economic value Added)即经济增加值评估法,是国外比较流行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其具体计算是税后净利润与投资成本的差,该值为正反映了企业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为负则表明企业没有满足投资者最基本的收回投资成本的需求。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基于对EVA的预测。该方法是对企业收益法的一种有益补充或者替代,将收益法中的净利润和现金流指标,替换成EVA指标,对投资者而言,更具有帮助其进行决策的价值和意义。
2.成本法的改进。成本法操作简单,数据容易获得,在现实评估工作中得到了普遍应用,但是成本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其所评估的企业价值往往低于市场价值,没有测评出企业资产经营1+1>2的运营效率溢价,尤其是对商誉的忽略,故可对成本法做以下改进,即企业整体价值=∑单项资产价值-企业负债现值+商誉+资产运营溢价。该新方法实施得最大难点是商誉价值如何确认,在资产负债表中,商誉不单独列示,只有在企业兼并购买过程中,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注册会计师才确认为商誉,但这也是在企业兼并和购买以后,而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往往是在兼并购买之前提供价值参考,所以借用会计核算方法确认商誉显然是不可行的。笔者建议,可以借用品牌价值来替代商誉,虽然二者不同,但是商誉的很大部分的构成来源于品牌价值,借助品牌价值的来估算或替代商誉是具有合理依据的。
3.结合企业生命周期选择具体的评估方法。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发展的特点及价值也完全不同,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价值无疑要远高于初创期和衰退期的企业价值。初创期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确,历史财务数据极少,可能尚处于亏损阶段,无法产生利润,则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比较适合。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发展前景逐渐明晰,可以产生可观的利润及现金流,历史财务数据较多,收益法比较适合。衰退期的企业,同行业并购出售等商业行为较为频繁,故相对较容易获取可参照企业交易数据,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王炜,陈强,杨宠怀.试论EVA估价法[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2]武勇,刘曼琴.并购过程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5.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引言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转型阶段,越来越多的经济法规逐步出台,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愈发频繁,就去年统计调查显示并购市场出现井喷现象,并购数量同比上升23.8%。资本市场中公司并购选取的评估方法越来越多样化,现在市场急需解决的问题便是如何对公司资产合理估值定价。为使在价值评估中更加合理的评价公司价值,选择何种评估方法便成为关注的焦点。
二、企业价值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对公司来说是关键的一步,它充分考虑了影响企业的各种获利能力因素从而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评估,而在实际评估企业价值时,评估方法是必须依靠的重要工具,直接关系到价值评估结果的准确与否。我国目前评估企业价值可以采用的方法很多,譬如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等,收益法和成本法着重看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不同的是收益法依据了企业内在价值理论作为基础,关注了企业的盈利情况,考虑了时间价值因素,评估结果较为准确;成本法则是考虑现有的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目前价值的真实评估,在国外的价值评估领域,成本法更多的是在这两者难以反应企业真实价值的情况下才被使用的;市场法其操作简便易于理解,它将评估的重点从企业转到了行业领域,但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交易案例和评估对象的不全一致性,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等受限了市场法的使用。
三、现金流量折现法
通过上述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简单论述以及结合我国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现状,笔者认为,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企业价值评估最理想的评估方法。它的基本原理是基于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按照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应用该方法关键在于:第一,预期企业未来存续期各年度的现金流量;第二,找到一个合理的公允的折现率,折现率的大小取决于取得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风险越大,要求的折现率就越高;反之亦反之。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实际操作中主要使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和公司自由现金流量。
(一)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
1.股权自由现金流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是指满足所有需要,包括资本支出、债务清偿和营运资本增加之后剩余的作为股利发放的现金流量。它的计算方法如下:
FCFE=经营性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资本性支出-偿还债务的所有支出
2.公司自由现金流
公司自由现金流是在支付了所有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所有公司权利要求者(包括股东、债券持有人以及优先股股东)支付之前的全部现金流量。它的计算方法如下:
FCFF=EBIT(1-税率)+折旧—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追加额
式中EBIT即息税前利润
虽然,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尽管理论较为健全、综合性较好,但是实际运用该方法时在模型假设前提对其应用范围的限制、未来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偏差以及折现率的确定之上还是有所难度的。譬如,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稳定状态下进行的,一旦被评估对象与假设有所差异,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就有待商榷;再者,现金流量主导企业价值,但是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中人为参数的主观判断,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和风险因素;最后,对于折现率的确定问题,如果照搬西方的MM定理、CAPM模型等计算的折现率套在中国这种资本市场环境中会有很大偏差,所以要有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二)自由现金流量的优势
在企业价值评估领域来讲,最为科学、合理的方法要属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所得评估结果也最接近企业的真实价值,该方法依据企业三大报表的基本信息,真实反映企业具体状况,结合EBIT、营业收入等各项财务指标,最为准确的体现企业的内在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考虑了企业未来发展的情况,评估结果是在企业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考虑企业未来不确定性的发展情况由此引发的自由现金流量的不同,进而改进企业的价值。最重要的是该方法充分考虑了时间因素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消除了随着时间推移导致资本价值出现增值带来的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偏差,得到的企业价值更加真实、可信。
四、结论
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和深入,我国公司并购案例出现井喷状态,并购方与被并购方企业的资产性质、核心业务以及价值类型的不同要求企业在并购时所选取的符合自身条件的评估方法是很重要的,现代企业是多元化的企业,针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评估时所采取的评估方法也是不同的。所以在经济逐步完善的当前资本市场中,公司不管是关注未来盈利能力的收益法,还是参照类似评估对象而确定价格的市场法或者单项资产加和的资产基础法,只要所选用的评估方法能正确反映企业价值,不造成资产流失,便可以采纳。
参考文献:
[1]汪婕.基于上市公司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探析[J].管理论坛,2013(3):20-23.
[2]戴大昀.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比较及选择[J].经营管理,2013(10):16.
[3]秦.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34):181-185.
一、引言
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作用并不仅仅是一项是使用权利,人类智慧的产物具有是十分可观的价值。只要知识产权被合理利用,就有可能创造比有形资产更多的利润。其实,知识产权的价值就是未来它获利能力的体现。正因为如此,知识产权在“创造改变世界”的时代具有非常高的地位。它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即知识产权证券化。所谓知识产权证券化就是以知识产权所能创造的未来收益现金流为支撑,移转到特色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资产作担保,在市场上发行可流通的证券。知识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增强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本领域的结合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趋势。知识产权价值和金融创新工具的有效融合,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实力的发展。然而,对知识产权进行证券化必须需要一个准备工作,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无论是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只有对其进行评估,其价值才能得到确定和量化。
二、知识产权的定义及特点
知识是人类实践中认识客观世界(包括人类自身)的成果。它可能是关于理论的,也可能是关于实践的。而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被称为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财产权。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有别于传统的财产权。因为,知识产权在大体上有着一些自身特有的特点。
第一就是国家授予性。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走法定程序。是需要由主管机关依法授予或确认而产生的,只有得到相关机关授予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才能收到法律保护,其创造者才能有效并充分地享有和行使其权益。
第二就是专有性。即除权益人同意或法定规定外,权益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体现了它的排他性。
第三就是地域性。知识产权只能受到授予国管辖领域范围内收到保护。除此之外的任何地域,都没有保护该项知识产权的义务。
第四就是时间性。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时间的,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才能受到保护,权利人才能独占。一旦超过期限,知识产权就会变成公共财产。如专利的保护期限只有十年或二十年。此项举措是为了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
三、三大价值评估传统方法
目前对知识产权的评估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实务界,基本都沿用了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三大传统方法。但这三大方法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的有效性有待商榷。下文就将分析这三大方法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一)成本法
成本法的步骤是先对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的估测,再对被评估资产存在的各种贬值进行估测,最后将重置成本减去各种贬值就是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成本法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复原重置成本,是指以被评估资产过去实际的开发条件作为依据,以现行市价重新取得资产所需耗费的费用求得评估值;另一种是更新重置成本,是指以目前时间点的开发条件为依据,重新获得该项资产的费用作为评估值。总之,利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就是要取得知识产权获得前所实际发生的成本,以此作为其价值评估值。其实,成本法相对来说更加适合机器设备和不动产的评估,对无形资产的适用性不强。对知识产权的评估也具有以下缺陷。
利用成本法评估需要对过去知识产权产生的成本进行测量。而知识成果成本的可测量性就是进行价值评估的一大障碍。举例说,对于像专利这样的技术性研发,除了在创造过程中需要的一些设备,资金的投入外,还需要创造人的时间和脑力。前两者可以统计,但是对于活劳动的时间价值和脑力价值的测度是没有标准或者说是无法测量的。专利的研发是个复杂的脑力过程,可能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重复试验,即使这样还可能存在得到的不具创新特色的成果。这其中时间的宝贵性和脑力的劳动是无价的,但对于实际的成果来说,它的价值可能是零。这就是成本法的第二大缺陷:投入的成本是否和知识产权未来带来的现金流的大小成正比。如果研发的产品,不适用现实的生产要求的需要,不能将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化,那此项创新的成果没有任何收益,其价值和研发成本完全没有关系。因此,成本法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并不适用。
(二)市场法
市场法就是指利用市场上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作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市场法相对来说,对资产的评估最直接和最简便。但是它的利用存在几点前提条件。一是必须存在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可以在活跃的公开市场上找到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三是在公开市场是有交易活动。只有满足这三个前提条件,市场法的评估结果是相对准确的。
根据我国国情,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并不完善。活跃的公开市场的条件难以满足。就像一些商业秘密的交易可能非常保密,难以获得其交易的相关价格和细节。大部分的科技成果的出售或转换都只在交易双方私下进行,而没有相应的平台进行公开。这时的成交价可能包含很多其他利益因素的影响,其价值不能合理估计。
除此之外,由于知识成果是人类脑力活动的结果,它并不是传统生产链上产品产物。因此每个知识成果都存在不同的特点。即便存在公开市场,有大量的知识成果在交易,要找到完全相同的对照物是非常困难的。唯一可行的就是寻求功能相似的类似成果,再利用相关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考虑的有两者交易的时间因素,地域因素,领域因素及功能因素。因此,在上述条件均可以满足的情况下,市场法相对成本法来说,更适用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所估测到的被评估资产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作为价值的评估值。该评估技术的思路就是,任何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他所预期该资产未来能带来的回报。理论上说,这种方法对知识产权这种能够为拥有者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比较科学合理。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可以利用企业使用知识产权后的超额利润表示。对其进行折现,其中折现率的值是固定不变。收益法也正是最适合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方法。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缺陷和有待解决的问题。将科研成果产业化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产品的生产往往需要经历一定的生命周期,在不同的生命周期中,产品的预期收益和折现率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这就需要分阶段得到预期收益和折现率,再进行折现。因此,在利用收益法评估知识产权价值时,需要结合实际的动态变化,才能使评估值更贴近现实值。
以上的三种传统方法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各有利弊,在现实中,常常将三种结合起来进行评估,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在实践中,结合上述方法的优缺点,学者还提出了其他更可行的评估方法。
四、三大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创新方法
(一)比例法
比例法指以有形资产作为参照物,根据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有比例,估计无形资产的价值。根据现实中存在的交易情况,专利权交易过程中可能还伴随着专利权的载体和相关配套设备的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可以先估测总资产的价值,再乘以无形资产占有的比例的得出专利权的价值。在总资产不明确的条件下,也可先对有形资产进行评估,再根据相对比例得出专利资产的价值。
(二)模糊综合评价法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一种基于模糊数学的综合评标方法。根据模糊数学隶属度理论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它基于传统方法得出的初评结果,求得纠偏系数,对评估结果进行一定的修正。知识产权的价值有很多的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这就可以利用模糊数学工具将许多难以度量的因素量化,找出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关键影响因素,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此方法的大概步骤如下。先将传统方法得出的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值作为评价对象。并找出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各种因素作为因素集。专家们对初始评估值做出评价的若干等级集作为评语集。再根据专家经验构建判断矩阵,与数学模型结合来确定评语集中各指标的权重。然后通过向专家咨询法来得出对初始评估值相对于某个因素的合理性与否的评价。将每个评价意见进行整理得出单因素评价矩阵。将上述得到的权重集与单因素评价矩阵进行模糊运算,形成综合评价矩阵。对结果进行加权评价处理,对评语权重加权,得到纠偏系数。最后将初始评估值乘以纠偏系数得到比较合理的知识产权评估价值。这个方法在实际运用中需要征集专业人员的评价意见,才能得出相对合理的评价集,最后的评估结果才能贴近实际。
(三)竞争优势法(CAV)
这种方法是根据知识产权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竞争优势的影响提出的。主要到将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利润进行逐项分解,分析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对利润影响。计算企业因为得到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竞争优势,这样可以将由于知识产权而增加的利润从总利润中分解出,这就可以获得知识产权的价值。利用该方法进行评估在需要建立模型的前提下需要确定大量的参数。包括市场参数,企业管理参数,产品销售额,产品剩余生命,折现率等等。大量参数的确定将会产生很大的工作量,参数越多,为了得到更精确的评估值,对每个参数选择的准确性要求就越高。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每个评估方法对知识产权的评估都具有各自的优缺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应结合其存在的客观环境,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评估,以提高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资产评估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资产保值与增值,保护资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经营者的利益,并为相关经济活动提供依据。随着知识产权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实务界更应该完善产权评估方法,并在运用相关评估方法时采取务实与弹性的态度。
参考文献
[1]陈松洲.论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J].法制与社会,2010年9月(1):90-91.
[2]李寿德,万威武.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思考[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0年4月(4):46-49.
[3]颜晓玉.知识产权量化评估的综合方法[J].情报探索,2010年3月(3):33-35.
[5]陈润生,曾勇.军工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思考[J].科研管理,2005年9月(5):146-147.
[6]范晓波.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J].理论探索,2006年(5):74-77.
[7]贺寿天,张传博,曹静.基于战略视角的商标价值评估方法[J].知识产权,2014年(9):67-73.
[8]王文敬.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浅述[J].改革与开放,2013年(12):42-43.
[9]郑倩.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解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1年(11):85-87.
[10]郭敏.智力资产价值评估探析[J].经济纵横,2008年(11):98-100.
[11]Mitchell P.S.Economic Indicators in the Sales Comparis Approach[J].TheAppraisal Journal,1993,5(2):61-62.
[12]刘慧琳,王成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分析――以云南白药企业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14年(13):163-165.
一、价值评估方法选择与运用的理论分析
在产权交易中,产权的交易价格是以其评估价值为依据的,评估价值不准确或严重扭曲必然导致交易价格背离成交价格,使产权交易失之公平、公正,并且将会减少成交的机率,降低产权交易的活跃程度,最终影响产权交易的正常进展。特别是当产权交易以低于资产实际价值的价格成交时,就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提高产权交易中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对促进产权交易的发展及保证国有资产免遭流失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影响资产评估结果准确性的因素很多,如资料和参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评估程序的允当性,评估方法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以及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等,其中最关键的、决定性的影响因素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办发(1996)23号]》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等法规的规定,产权交易中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和成本法等。
现行市价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市价法是基于一个经济理论和常识都认同的原则,即类似的资产应该有类似的交易价格。其适用条件是:需要有一个发育活跃的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
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并使用一定的折现率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各收益期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中的预期效用,即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收益法的适用条件是:评估对象使用时间较长且具有连续性,能在未来相当期间取得一定收益;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和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来衡量。
重置成本法是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要的成本。应用重置成本法,一般要有四个前提条件:购买者对拟行交易的评估对象,不改变原来用途;评估对象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效用必须与假设重置的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评估对象必须是可以再生的,可以复制的,不能再生、复制的评估对象不能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对象必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陈旧贬值性的资产,否则就不能运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又叫资产基础法,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同时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成本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而美国评估师协会定义的资产基础法是“采用一种方法或多种评估方法,根据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价值确定经营组合、企业所有者权益或企业股票价值的常用评估方式。”美国评估师协会同时认为,“从资产基础法这一方法原则来观察,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可以类比为其他价值评估科目中的成本法。”显然,就评估采用的具体方法而言,成本法或资产基础法是多种评估方法的综合。
就方法本身而言,它们没有优劣之分,但适用条件各不相同,如果错用、滥用评估方法,得到的评估值就不可能正确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可以说,资产评估方法的正确选择和应用是推动产权交易正常发展,发挥其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的重要作用的前提。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机构和人员应根据评估对象、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各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用的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评定估算。
二、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实践考察
表1是对河南省8家企业的10项产权交易价值评估的汇总情况。
根据表1,从整体上看,产权交易时采用最多的评估方法是重置成本法,占50%以上,其次是成本法,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较少。
从评估对象和范围来看,只有企业价值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法,这说明虽然市价法是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三大基本方法之一,具有适用范围广、方法简单、结果准确、易理解等优点,但因运用市价法需要满足一定的市场条件,即存在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且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所以,在我国目前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实务中采用该方法的还比较少。收益现值法是基于预期收益原则和贡献原则而采用的方法,从理论上说是最能准确反映具有收益性的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但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不够成熟,应用时限制条件较多,目前主要用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重建或重置评估对象,故多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价值评估。成本法的选择则多限于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资产的价值评估。
从产权交易的类型来看,涉及的交易方式包括作价出资、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资产转让、资产出售和股份转让等。股份转让时,即是以资产持续经营和产权利益主体发生变动为假设前提的评估,市场法往往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方法,因为市场法是基于股东全部权益整体的市场表现而所做的评估,而成本法评估结果是将各部分资产价值简单加和,没有充分考虑各项资产和负债组合成为一个整体企业所发挥的总体收益能力,如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持有的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但市场法在同类型交易对象市场成交案例较少时不宜采用,如河南省新瑞实业公司在股份转让时将成本法作为主要的评估方法。投资时往往采用收益现值法,因为收益法基于资产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作为该资产的价值的,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的回报率,另外,整体资产评估在条件具备时,也多采用这种方法。重置成本法是基于供求原则和替代原则而采用的方法,在涉及资产置换、资产出售、兼并及转让等经济行为时较多采用。
理论上,如果把评估方法作为被解释变量Y,影响评估方法的多种因素作为解释变量X1,X2,……,Xn,则可以建立模型Y=f(X1,X2,……,Xn)+ε来分析哪些因素影响评估方法以及如何影响。限于本文搜集的样本公司容量较小,难以进行评估方法的影响因素的进一步研究。
三、价值评估结果及其影响因素
根据表1,从评估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关系来看,在样本企业中,除2家企业没有列示账面价值外,只有一项产权交易的资产评估价值低于其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在7家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产权交易项目中,其中增幅最大的是由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增幅达53.7%。这说明价值评估在保证产权交易公平、公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评估方法角度看评估结果,采用现行市场法进行评估的平均评估增值最大,成本法次之,最后是重置成本法,说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市场法应是最能反映资产价值、最公允准确的方法。从聘请的评估机构看,有6项产权交易项目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4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表明我国资产评估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多数企业愿意聘请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结束语
综上,价值评估方法的正确选择和应用是推动产权交易正常开展,发挥其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重要作用的前提条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资产评估业虽然已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从河南省部分企业产权交易所采用价值评估方法看,重置成本法仍是目前采用的主要评估方法,而美国学术界和商界在20世纪90年代初较为流行的方法已经是“现金流法”,这间接说明我国评估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美国还存在很大差距。目前,在我国产权交易中,评估方法的选择和应用除受评估对象、评估目的等内在因素影响外,环境因素,如市场条件、信息渠道、人员素质等,仍对评估方法的选择产生重要影响,有时甚至起决定性的作用。我国虽然出台了大量的与资产评估相关的规范,但存在效力级别不高,规范内容过时已不能适应新经济、新形势的需要,以及规范之间存在冲突现象。
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在产权交易中对中介机构的选用引入竞争机制,以便更好地规范价值评估;第二,建议增强产权交易信息披露的力度,以便更好地对产权交易的公平、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三,加强资产评估立法,同时评估准则体系应进一步完善;第四,通过专业教育和后续教育加强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提高资产评估人员素质;最后,加强对价值评估的研究,包括理论研究,特别是结合我国的价值评估实践经验进行的理论研究,以更好地指导实践。
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在于:由于能搜集到的样本量较小,因此可能会影响研究结论的正确性;未能对评估方法选择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做进一步的定量研究。
【参考文献】
[1] 乔蛟.产权交易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书记李保民访谈录.jzczj.省略/jzczweb/PubTemplet/.
[2] 王婷.(特别报道)国资委密织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网.《中国证券报》或省略.2007-4-30.
[3]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资产评估学[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
【关键词】
商业银行;价值评估;资本市场
根据有效市场理论,股票价格完全反映了企业信息,股票市场具有价值评估功能,任何偏离都会被套利者发现,套利行为通过调整供求关系使股票价格与价值趋于一致。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容易受政府干预,资本市场反映信息效率低下,股票价格不能充分的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并且我国银行股在沪市总市值中占比约为三分之一,银行板块是大盘的权重板块。银行股若被高估,若没有正确认清这个现实,投资者可能盲目追涨,进而引致股市泡沫,对投资者财富的保值升值造成巨大的风险;若银行股被证明低估,则说明股市具有上调的推力,投资者在这种情况下进入股市可以达到个人财富的升值。因此判断银行股是否处于一个合理的价位区间,直接关系到对银行类股票的投资策略的制定。
1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分析
1.1 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根据评估目标对象的重置成本减去评估目标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造成的贬值额而得到评估目标对象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评估的理论基础是被评估目标对象的重置成本。潜在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在投资对象不是全新的情况下,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会在投资对象全新的购建成本的基础上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即:资产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成本法是通过对企业账面价值的调整得到企业价值。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主要表现在:重置成本法中的人为因素较少,资产容易清查,通过会计帐薄和实地盘查结合,可以较准确地确定资产的数量;重置成本法中的成新率较易判断,可以参考折旧年限。
成本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且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效率、商誉等。成本法是通过分别估测构成企业的所有资产价值后加和而成,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如此计算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及单个资产对企业的贡献。因此该方法适用范围有限,主要用于目标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的情况。
1.2 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对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在活跃的公开市场的条件下,并且公开市场上要有具有可比性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可比较资产要在功能上、所在的市场环境等方面与评估目标具有可比性。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与被评估企业类似的参照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系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在于克服了现金流贴现法存在的对输入参数的过度依赖;在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的情况下,现金流的贴现法需要的参数很难得到;此外,该方法和理论都直观简单,便于操作。
市场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缺点在于:一是能与企业进行比较的类似企业不易寻找,企业之间存在着个体差异,每个企业都存在不同的特性,除了所处行业、规模大小等因素外,还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无形因素的存在。能否找到经营情况、财务绩效、资产规模和行业性质都相似的公司往往有一定的难度。二是有效市场的依赖性,该方法的运用要基于“交易市场是有效的”这样一个基本假定,如果市场整体上对无论对参照企业的价值或者目标企业的价值高估或低估,市场比较法将失灵。
1.3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被评估对象将来的收益通过一定折现率进行折现来确定评估目标价值的评估方法。用收益法对评估目标对象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评估目标将来的收益值、可获得将来收益的持续时间及合适的折现率这三方面的因素。
企业价值的具体评估根据评估目的的不同,对不同口径的收益做出选择,如股权现金流量、净利润、息前利润、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和息前净利润等的选择。根据其不同口径的收益额,收益法可分为股利贴现法、利润贴现法、现金流贴现法、EVA 法等。
股利贴现法的不足之处在于,难以用于评估不支付股利或支付低股利的股票,股利支付率不稳定,则每年的股利支付额较税后利润额难以预测。
贴现会计收益的方法的优点在于会计信息较易取得,操作简单。会计收益法的缺点在于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且企业的收益要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会计程序进行确定,而且可能由于企业管理者的利益而被更改,使得利用会计收益得到的目标企业的价值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可能与目标企业的实际价值有偏差。
贴现现金流量法的估价模型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优点在于:一是明确了企业价值与资产的使用效果之间的关系,考虑了企业未来的收益能力。二是能适用于那些具有很高的财务杠杆比率或财务杠杆比率被调整的公司。但是现金流贴现方法的应用前提条件是企业将来具有正的现金流量。
经济增加值法(EVA)考虑了资本的机会成本,企业资本获得的收益必须超过由其他风险相同的资本资金需求者提供的报酬率,只有这样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才会增值,股价上涨。经济增加值法较好的解释了价值创造的驱动力所在。但是计算 EVA 时,需要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传统会计体系基础之上,对会计中的某些项目加以调整。思腾思特公司列出了160 多项可能需要调整的会计项目,其中对科目的选择、调整的幅度因公司、行业而异,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评价者的主观判断。
1.4 期权估值法
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如账面价值法、折现现金流法等都忽略了企业管理者通过灵活地把握各种投资机会所能给企业带来的增值。任何企业由于其拥有一定的资源,在不确定的经济环境下拥有一些投资机会,这些投资机会好比企业拥有的一个买方期权,企业的投资机会可以增加企业的价值。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考虑企业行使投资机会的期权价值,如果忽略了这部分期权价值将会造成和企业真实价值间的偏差。所以我们将企业价值按两部分来评估:一部分按照现金流量折现方法计算现有业务部分的价值;另一部分是把未来投资机会看作是一个买方期权来计算业务的投资扩张价值;这两部分价值的和即为企业的价值。
期权价值评估法评估考虑了目标企业所具有的各种投资机会的价值,利用期权理论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弥补了传统评估方法中的不足。但这种方法操作较为困难,因此,实践中很少单独采用该方法得到最终结果,而是在运用其他方法定价的基础上考虑期权的价值后,加以调整得出评估值。
2 商业银行经营特点分析
商业银行经营对象和收入特点:商业银行的业务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其他业务。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形成其资金来源的业务。负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同业拆借等其他短期借款业务和发行金融债券的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指经营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形成的资产获得收益的业务,是商业银行收益的主要来源。贷款和证券投资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商业银行也开展一些信托、咨询、租赁等业务。因此,商业银行收入主要包括:来自于贷款、证券和出售基金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服务费用等非利息收入。
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特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非常高,并且其中固定资产占的比率非常低,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商业银行之所以具有高的资产负债率是因为银行的负债业务并非是单纯的筹资,它本身能创造价值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由于商业银行中固定资产所占的比例很低,所以商业银行的折旧费用很低,但同时商业银行需要为其资产按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由于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资产都是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证卷的价值容易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如:国家调控、利率变化、汇率变化等,所以商业银行的资产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商业银行所承受的风险特点:商业银行从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那里借入资金,再将其贷给居民、公司和政府。由于借款人不能还款以及利率的变化,银行面临两种基本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当这些风险未能妥善管理,或存款人认为银行没有妥善地管理风险时,银行必须要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以应对存款人取款。因此,银行面临的另一基本风险是流动性风险。另外,利率下降时,贷款人重新安排贷款,银行将面临提前偿付风险。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商业银行也要承担汇率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因此保持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及三者的协调统一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方针。
银行内在的脆弱性:由于银行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决定了银行业具有内在的脆弱性.商业银行内在脆弱性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整个行业、以及国家的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当一家商业银行出现倒闭,则会出现挤兑和信心的丧失,进而出现连锁反应危及到其他的商业银行。一个国家的经济出现危机,也会影响到大众对本国银行业的信心。由于银行业具有内在的脆弱性,投资者的信心将直接影响到银行业的存亡,所以商业银行需要维持比普通企业更高的信誉来解决银行与投资者之间信心不对称的问题。同时也由于银行破产的社会成本高于个别成本,造成外部负效应,所以无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往往对银行业都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政策,一旦银行业面对危机时,国家都会做为最后贷款人对银行业进行外部救助。
商誉对银行的重要性:商誉最初出现在企业收购中,当收购价格大于该企业净资产价值时,其中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这部分溢价便是“商誉”。商誉是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商誉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反映的所有无形资产之和。可以将银行的商誉分为:银行信誉、银行客户资源、银行制度资源和银行人力资源。商业银行是经济中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专业机构,这决定了维护和提高银行信誉始终是银行的重要任务之一。信誉对商业银行来说不仅仅是经营中的副产品,同时还具有生产要素的性质,它的作用渗透到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的各个方面。如果银行丧失了信誉,会导致银行经营上的存款流失,财务困境,甚至发生挤兑。
3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特点选择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
根据银行业的特点,将模型的适用性与银行类公司的特点联系起来,笔者认为股权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类公司股票估值的最佳模型。主要理由如下:
3.1 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建成本为出发点,它无法体现和反映对企业价值有决定作用的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商誉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作用。银行的信誉、银行的客户资源、银行的制度资源和银行的人力资源都是决定银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商业银行商誉评估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整体价值的准确性。由于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局限性在商业银行价值评估中尤其突出,因此成本法不适用于商业银行的价值评估。
3.2市场法虽然简单,但是参数过于简易,就意味着把大量相关的因素放在一个参数中,因此很难区分具体因素变化对模型的影响;另一方面市场法的运用有两大局限性:一是对健全有效的资本市场的依赖性;二是需要具有经营情况、财务绩效、资产规模和行业性质都相似的公司作为参照企业。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政策和重大消息在股市中仍起着主导作用,不能达到市场价格能够充分反映所有有关、可用信息的有效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所以笔者认为市场法对我国银行类股票的价值评估的适用性不足。
3.3期权价值评估法考虑了企业将来的投资机会,弥补了传统评估方法的不足,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但是这中操作方法较为困难,我国商业银行将来的投资机会不好预测,因此笔者认为在对商业银行价值评估中不宜采用期权价值评估方法。
3.4收益法是指通过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评估企业的价值。收益法通过折现评估对象的预期产出能力和获利能力来估测企业价值。企业作为持续经营性资产,收益法比较真实地模拟了企业在未来经营中收益的实现途径和过程,因此,它是四种评估方法中最符合经济学原理的方法。
在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过程中,由于以利润为基础的净利润贴现法中会计利润易受会计方法、会计政策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因此笔者更倾向于运用现金流贴现方法。现金流贴现股价法不仅涉及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还考虑了目标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将企业价值与企业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联系起来,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由以上分析可知,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际水平和我国商业银行的特征出发,同时考虑各估价法的适用性,笔者认为股权自由现金流法目前最适合对我国银行股的估值。
【参考文献】
[1]斯蒂芬A.罗斯、伦道夫W.威斯特菲尔德、杰弗利F.杰富.《公司理财》247页,机械工业出版社.
[2]兹微.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332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编写《资产评估》405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11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从总则、基本要求、操作要求、评估方法和披露要求等方面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并明确提出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企业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由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不同,根据其要求应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因此,在具体的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及其对选择评估方法的影响分析
从价值评估理论来看,企业的价值取决于企业给投资者带来的效用即企业的获利能力――获得未来现金的能力。笔者认为,决定企业价值的直接因素是企业获利能力即未来现金流量和所处行业风险状况决定的折现率,它们能最终体现投资者的效用,是决定企业价值的“产出因素”,而其他的因素都是通过影响上述两个因素间接地决定企业的价值,是影响企业价值的“投入因素”,其包括:(1)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外部因素,如社会因素、政治因素、经济环境因素、行业经营竞争状况因素和科技发展水平因素等;(2)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内部诸因素,如企业一般财务指标、企业非财务指标和企业独特的不被其他企业所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资源等。
可见,企业价值评估应该视整个被评估的企业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然后充分考虑该企业获利能力,分析影响其获利能力的内外因素,并结合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该评估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企业以往经营业绩的评估分析;(2)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预测分析。在评估实务中,涉及到那些非量化或不可计量的对企业价值具有影响的因素评估时可以用数学的方法间接量化,将其修正为各类修正指标,然后再对其影响企业价值做综合的、全面的分析判断。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企业价值时需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而我国在现时情况下,由于资产市场尚未完全形成,市场信息渠道尚不够畅通,评估者的实践经验与要求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除土地及房屋评估以现行市价作为价格标准外,其他资产评估,可以运用着眼于企业自身发展状况的最常用的两种评估方法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等评估方法在现实评估应用中存在的误区
针对企业以往经营业绩的评估分析,可以运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针对企业未来经营前景的预测分析可以运用收益法。在企业资产和企业价值的实际评估过程中,笔者发现存在以下情况:
误区一:因受资产评估行业内的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习惯意识限制,会导致资产基础法简单地被理解为评估单项资产时所采用的成本法,而两者侧重点是不同的,资产基础法侧重对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经过一定计算分析程序后,可以说用它能够评估整体企业价值,而成本法侧重于企业的单项资产评估,用它所评估每项资产的结果进行简单相加,并不一定能全面得出企业整体价值。
误区二:由于评估报告使用目的不同,被评估单位的主管单位可能会干预影响评估机构,造成评估机构滥用评估方法,混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例如,在现实案例中,被评估单位要实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被评估单位员工希望以较低的成本进行激励,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制约,被评估企业的主管单位往往授意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整个企业股东价值进行评估。然而,在市场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采用资产基础法会造成企业股东价值的评估结果会大大低于用收益法评估出的企业股东价值的结果,如果发生在国有投资企业,客观上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误区三: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评估范围概念和评估对象概念是不同的,对涉及的评估范围的不同资产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在有些评估机构会被错误地理解为对企业评估对象的部分权益或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另外,无形资产本身的无实体性、专用性、收益不确定性决定了完全套用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也是不恰当的。如果把上述情况混淆,那么评估后得出的评估结果正确性自然不能得到保证。
比如,当评估机构遇到以下两种情况:(1)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是长期股权投资带来的投资回报;(2)企业的固定资产中还包括位于繁华商业区的房产。如果只是运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准确性会严重失实,很难被市场认可。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如果被评估的企业资产情况复杂,那么单独运用一种评估方法是不对的,除以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为主对企业主营资产进行评估外,还可以考虑包括采用收益法所评估的长期投资的股权价值,也可能包括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商业房产的价值,但从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说,企业评估采用的主要方法是资产基础法,并辅之以其他评估方法。
三、改进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
(一)企业价值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分析
资产基础法基本的原理类似于等式“1+1=2”,认为企业价值就是各个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因此该方法的一个重大缺陷是忽略了不同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也就是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往往“1+1>2”,企业的整体价值是要大于单项资产评估值的加总。对于高科技技术密集型企业来说,资产基础法仅从静态及受限的动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虽已考虑了企业财务账册在册资产的未来发展与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但资产基础法无法对其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对企业整体收益的贡献程度进行量化和分割,同时也难以比较精确地估算其价值。除此之外,资产基础法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计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行业现状、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组织问题以及契约、协同效应等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其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
总的来说,资产基础法由于其计算简单、数据容易获得且操作性强,在我国目前实务操作中仍有广泛的应用。相对而言,它比较适用于资产单一的、经营业绩稳定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价值评估和非营利性实体的整体价值评估,其运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结果是100%的权益价值。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整体价值,可以用一个公式说明,即企业整体价值=∑单项资产的公允评估价值-企业确认负债额的现值+商誉现值。
(二)企业价值评估运用收益法的可靠性分析
收益法从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通过整体上衡量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使企业拥有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都能反映在评估结果中。笔者以现金流量折现法为例展开,用以下的公式来说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其中,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股权现金流评估值的方法就是收益法,用资产基础法来分析和评估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的价值。从理论上讲,以收益法为主,加上其他评估方法为辅所计算总结出的评估结论能够完整地反映企业整体价值,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弥补了单一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资产价值的不足。
例:杭州某知名城市生活社区网站企业拟引进战略投资者,评估机构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由于该企业主要通过经营社区网站聚集人气,从而通过站上推广及站下活动等模式获取盈利,其所有的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如域名所有权、商标等,也包括网站人气、点击率和访问量、经营模式、管理团队以及商誉等各项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对上述可确指和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对企业整体收益的贡献程度进行量化和分割,也难以估算其价值。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运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8 036万元,而运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58 694万元,两者相差50 658万元,差异率为630.36%。
从以上评估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运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而收益法在评估中通过整体上衡量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从而反映各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其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市场方面也比较认可。
总之,企业价值的评估在企业经营决策中极其重要,探讨和研究企业价值及其评估方法并作合理运用对于市场交易和投资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J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科学出版社,2013.
2.汤谷良主编.高级财务管理[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3.戴书松主编.公司价值评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技术类无形资产是指含有技术内容的无形资产,它是由技术产品或商品、智能形态的技术成果和其他与技术相关的权力构成,这类无形资产主要依靠高度密集的技术、知识及智力为其所有者带来可能的高收益,如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都属于技术类无形资产。
一、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的特征
1.技术含量高、知识含量高。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贡献来看,技术和知识含量在其提供的服务价值中占有绝对优势。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主要依靠技术、知识的投入,技术和知识的倍增性使得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呈现倍增性。如计算机软件的物质资源消耗很低,但技术和知识资源的蕴含量极高,使得其高附加值性特别突出。
2.能够为持有者带来超额利润。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远远超过一般商品价值量的扩张能力,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物质财富具有巨大的作用,其控制主体通过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可以获得超过社会或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能力。利用技术类无形资产获得收益的方式,主要有直接使用技术类无形资产从而使控制主体获利,通过技术转让来完成技术成果的转化从而获得收益,以及利用技术入股从而获取股利等等。
3.价值转化过程风险较大。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过程具有创造性,因此在其形成过程中必然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研制过程中的风险性。包括研制能否成功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以及研制成功后被别人抢先取得专利,或因技术进步失去使用价值等;另一方面是技术类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技术和知识的消化掌握需要有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采用新技术要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就有风险,此外新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是否适应市场需要,也有风险。因此,无论是对技术的研制方还是使用方来说,技术类无形资产都有较大的风险性。
4.投入和产出呈现弱对应性。无形资产是智力劳动的成果,是个别生产,一次性生产,有较大的探索性和风险性,失败的可能性大,常常是经过无数次失败后才取得某些阶段性成功,所以无形资产的投入不易量化。同时无形资产的产出与投入没有成正比的对应关系。无形资产的价值不是由开发和研究的成本决定的,也不是由技术含量的高低决定的,而是由其给使用者带来的效用决定的。所以一般来说,不是投入的越大,或者科技价值高、技术含量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就高,他们之间是弱对应的关系。
二、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范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条约)的有关规定,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是由技术类知识产权组成,包括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局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认定,根据法律批准授予专利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等权利。专利法规定只要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发明就可以申请专利,经批准后,发明人或单位就可取得专利权。专利通常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有技术,又称为非专利技术,是指未公开或未申请专利但能为拥有者带来超额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知识或技术。具体包括:计算机软件、工业外观设计、集成电路设计等工业版权,各种设计数据、技术规程、工艺流程等技术资料,专家、技术人员等掌握的不成文的知识、技巧和诀窍等。
三、技术生命周期与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的技术生命周期是指从其开发、形成到广泛应用乃至被另一种新技术所替代的全过程,通常分为发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处于不同阶段的技术类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收益的方式和收益的大小不同,而且承担的风险也不一样,因此,在对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应结合该无形资产所处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所具有的特点,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由于衰退期的无形资产已失去使用价值,无需对其进行评估,所以下面只对发育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探讨。
1.技术发育期无形资产适用的评估方法。处于技术发育期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技术尚在研发阶段,没有取得最终成果;(2)技术刚刚取得成果或刚刚取得专利等,尚未投入市场开发;(3)技术已获得承认或获得专利权,一直没有投入生产销售等;(4)难以通过市场销售、许可使用权获得收益的技术等。 这个阶段无形资产的特点是技术风险、法律风险大。由于尚未投入规模生产或投入市场销售,难以量化未来的收益,所以价值评估不适合使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此外,这个阶段买卖双方的交易多是以成本补偿、费用摊销取得合理利润为目的,所以采用成本法评估其价值是较为合适的。在评估中,由于技术发育期的无形资产大多处于研发阶段、创作阶段或刚刚完成正在申报专利前后,价值贬值的因素被弱化了,有些甚至于可以不考虑贬值。
所以,技术发育期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基本模型为:无形资产总价值=开发成本+正常利润,其中开发成本既包括直接成本,如参与研发的相关人员的人工工资,研发过程中所耗费的材料、能源费,专用设备折旧费,信息资料费,外协费,咨询鉴定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等,也包括各种间接成本,如为管理、组织研发的一切摊销费用、通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科研工具、仪器及公用水、电、气的摊销费等。正常利润是指从科研投资应取得的最低利润,这部分的利润率应以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为依据,是研究开发者从事科研投资应获得的起码利润。
2.技术成长期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技术成长期阶段是指专利、专有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技术资产形成的产品,在法律上取得认定后,已投入规模生产使用,产品在市场上占有率还不高,但销售业绩上升很快。处于成长期的技术产品存在两种可能:一是核心竞争力不够,在新老竞争对手的挤压下,未能实现规模经济,逐渐失去市场;另一种是技术产品竞争力超过对手,在市场上战胜对手,得到用户认可,占有率提高。成长期的技术产品,获取超额盈利能力和发生风险的机率都很大,所以在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时,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加成未来收益的一种折中模型,即成本――收益模型: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式中:C――成本补偿额
K――技术分成率(各期分成率可以不同)
Fi――分成基数(未来的销售利润、销售收入或超额收益)
r――折现率
i――收益期限
成本―收益模型实际上是收益法基本模型的变型,它首先能保证出让方获得成本补偿额C,同时在未来收益中获取收益分成,并且分成率K可以是变化的:在该技术资产能带来高收益的期间,可以分得高比例的收益分成;在收益低,风险大的时期,分成率K可以低一些。
3.技术成熟期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技术成熟期是指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中能够为占有方、使用方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并且这种收益是高于企业有形资产收益之上的追加收益,也可以理解为高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的超额收益。处于成熟期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己被市场认可,其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比较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也容易计算,这时的评估方法适合采用超额收益现值法。
超额收益现值法主要是把技术类无形资产未来所产生的追加收益或超额收益进行量化并计算出其现值来确定其评估价值的方法。基本公式为: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P=
式 中:Ri――被评估资产第i个收益期的超额收益
r――折现率
i――收益年期
n――收益期数
基本公式中超额收益Ri的计算,又根据实务中实际取得数据的不同,分为直接超额收益法和间接超额收益法。
(1)直接超额收益法。技术类无形资产产生超额收益的方式一般包括如下几种:产品成本的节约或降低;产品质量、性能、档次的提高导致产品售价的提高;产品商标、消费者认可等因素导致产品销售量的增加,从而形成利润的增长。所以根据技术类资产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方式不同,其确定可以采用如下四种模型:
①成本节约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成本降低,费用节省形成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Ci-Co)・Qi・(1-T)
Ri――第i年超额收益
Ci――采用新技术后第i年成本
C0――采用新技术前的成本或同类产品成本
Qi――第i年产品销售量
T――所得税率
②收入增长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产品质量、档次提高、售价提高,从而获得技术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Pi-P0)・Qi・(1-T)
Pi――采用新技术后第i年产品价格
P0――采用新技术前产品价格
③市场扩大模型。该模型适用于新技术引入使销售额增加、市场占有率扩大从而获得技术超额收益的情况。
超额收益Ri=(P-C0)・(Qi-Q0)・(1-T)
P――产品销售价格
Qi――采用新技术后的销售量
Q0――采用新技术前的销售量
C0――单位成本
④综合模型。以上模型将技术资产形成的超额收益来源进行了人为的划分,如 果考虑成本、价格和销售量同时改变的情况,可以用综合模型。超额收益R=[(Pi-Ci)・Qi-(P0-C0)・Q0]・(1-T)
专利、商标等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时,如果掌握的资料能够采用直接比较法比较本企业或同类企业使用新技术前后成本、收入、销售量的变化,应首先使用直接超额收益法。这种评估方法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外合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商标转让、许可使用中均可直接引用。但是在实践中,多数情况下无法取得无形资产使用前后可比性的资料,技术类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的确定也可以采用间接超额收益法。
(2)间接超额收益法。间接超额收益法是一种综合分析方法。当无法对使用新技术资产和不使用新技术资产的收益情况进行对比时,将无形资产和其它类型资产在经济活动中的综合收益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进行比较,从而得到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即“超额收益”,它是采用技术资产为企业带来的超过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那部分收益。
间接超额收益法的模型为:
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P=
式中:Ei――第i年的净收益
Wi――第i年占用资金
IRR――行业平均收益率
r――折现率
n――预测收益年限
与直接超额收益法相比,间接超额收益法不需直接比较无形资产使用前后的获利水平,使超额收益法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了,在我国,商标、专有技术、科技成果等不易找到相同或相似技术资产进行直接比较的无形资产,采用间接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最为常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