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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轨道交通突发事故 应急处置
中图分类号:U491.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上海轨交线路建成运营至今,已有十多年,现有11条线路总长超过400多公里,已经成为人们出门的主流交通工具。然而大量早期线路设备已进入老化阶段,近2年来故障率明显增加,由于其区域均为相对封闭空间的特殊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虽然上海地铁相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了相应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本文就是从乘客的角度出发,对上海轨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的思考。
一、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
基于近年来上海市范围内发生的几起轨交突发事故,本项目小组成员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归纳为以下四点:
1.突发性
轨道交通事故的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即为突发性强,每次事故,无论大小,都来的十分突然,不易察觉。乘客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只能对突如其来的事故全盘接受。
2.信息不畅
当事故发生时,乘客往往带着许多疑团,不明发生了何事,不知自己处在什么位置,列车处在什么位置,对现场事故没有任何通知,也不知道如何联系工作人员,容易造成恐慌、不安、焦虑的心理,信息不畅极易演变成人群混乱的导火索。
案例:2009年12月22日清晨5时50分,申城轨交1号线陕西南路站至人民广场站区间突发供电跳闸事故,导致列车停驶。未等故障排除,至早晨7时,还是1号线,一辆载客列车行至上海火车站折返站时,与一辆正在折返的空驶列车发生侧面擦碰,致中山北路至上海火车站区间双向停运。尽管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但由于1号线直到中午11时55分才全线恢复通行,致使正逢上下班高峰人流与冬至扫墓人流双碰头情形下的地下交通出现区域性混乱,继而又导致申城部分地区的地面交通出现少见的连锁混乱。
3.救助难度大
轨道交通工具一般都处在地下或高架桥的半封闭空间里,救助通道十分狭隘,若处于隧道间隔中,对救援难度更是一个挑战,此外,有限的救助器材及安全知识的缺乏也给乘客的自救也带来了许多限制。
4.社会影响大
较之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而言,轨道交通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如载客量大、安全、准点、快捷、舒适、环保等等。这些优势使得轨道交通受到了乘客的青睐,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出行的首选。因此,一旦发生重大轨交事故,不但会给乘客留下心理阴影,还使普通百姓产生恐慌情绪,进而给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案例:2011年9月27日14时37分,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1005号列车与1016号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下行区间发生追尾事故,事故伤员总数为260人。事故发生后,人们纷纷通过微博、博客、网上论坛等渠道表示了对轨交安全性的质疑和恐慌,一时间,人们谈地铁色变,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
正是由于以上四个方面的特点给轨交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增加了难度,使得轨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促使轨交部门不断地改善管理方式和应急措施,让百姓的出行变得更加安全,舒适。
二、 上海轨交应急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2 此部分内容引用自“上海市处置轨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上海轨道交通在吸收了以往事故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更加完善的应急指挥体系。上海轨道交通成立了紧急救援小组,主要用以处理突发事件下的救助抢险工作。轨道交通企业根据运营情况制定了演练计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各层级的预案演练。如与上海市消防局、轨道公安分局联合举办地铁灭火救援演习。轨道交通企业建立了信息传递系统,制定了信息报告流程图。在轨道交通发生突发事故时,事发点及时将现场情况,采取初报、续报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现场情况传递到救援中心。救援中心根据事故点汇报的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向具体抢险救灾部门发出救援命令。此外,上海市消防总队轨道支队近期专门研究制定了“一站一方案”消防应急管理模式。
1.信息传递
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市地铁抢险办及有关单位接到轨道交通事故报警后,在按照预案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应迅速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
根据突发轨道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将预警信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并依次用红、橙、黄、蓝四色表示。
市地铁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有关轨道交通运行监测信息,按其运作规程,对预警级别适时进行。其中,对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信息的,须报请市政府决定。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用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救援点与人员安排
地铁的救援小组主要设置在1号线梅陇点、1号线新闸点、3号线宝山点,全天待命,一有突发事件,及时出发救援,并配备GPS定位系统和抢险车,配备专业的抢险车辆和救援工具,器材。此外,地铁志愿者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维持秩序。
3.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2)物资保障
(3)医疗卫生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
(5)治安维护
(6)通信保障
(7)技术支持
4.宣传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教育培训,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材料和通俗读本,不断增强预防和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故的能力。
轨道交通相关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演练
市地铁抢险救灾指挥部要协同市应急联动中心适时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联动处置预案的综合演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应急处置单位的培训和训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处置能力。
例如:地铁4、7号线东安路站进行过一场逼真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联合救治应急演练。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车站员工面对乘客受伤等突发事件的初期救治能力,也为车站联合周边医 院开展应急疏散、紧急救援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实战经验。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龙华医院、医药大学等领导、主任医生及员工等共计80余人观摩了此次演练。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部署,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此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
(一)城市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农村客运车辆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遏制,客运和货运超载超限问题基本杜绝;
(三)城市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交通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专项整治时间:*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晋安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昌棋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外事办主任蒋云及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区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黄忠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革、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旦竹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交通局、经济局、安监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农林水局、执法局、教育局、建设局、工商局、司法局、文明办、总工会、区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预交办,由区交巡警大队倪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林水局书记刘家兴、区交通局副局长梁贞进、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建斌、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陈书元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局等单位各抽调一人组成。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村居)、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重点内容:
1、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每学期开办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每学期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设立校园交通宣传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并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举办一次中小学交通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2、开展以“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农村群众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画册进农村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队,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宣传。乡镇(街道)要督促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在各乡村、社区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
3、开展以“遵章守法、各行其道”为主题的社区居民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内设置两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日”和“警营开放日”宣传活动。
4、开展以“当文明人、回幸福家”为主题的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社区恳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一张考卷万家答”和“争当交通文明市民”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5、开展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运输企业驾驶人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交通部门组织人员每月一次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6、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
(1)在专项整治期间确定每月25日为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日,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预交办、公安分局、文明办、交通、司法、教育、工青妇等部门配合,在广场、公园等居民聚集地,组织开展较具规模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集中宣传活动。
(2)将新闻媒体制作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专题片,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宣传普及面。
(二)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遏制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挡号牌、上高架桥行驶、乱停车、外地牌照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2、在国道104线和新东线、新霍线和乡村公路重点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在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予以重罚,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4、协调乡镇(街道)以村和社区为单位,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5、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隐患专项整治。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基础,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对我区今年列入市级督办的1个“黑点”整治项目(华林路斗门路口)和1个区级督办的危险路段整治项目(桂寿公路15公里处),区预交办负责协调落实整治资金、整治措施、整治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治任务,区有关单位配合。
2、在“黑点”整治过程中,牵涉到征地、拆迁、工程实施、新闻报道等方面的事宜,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协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要落实监控措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3、加强对桥梁和沿线安保设施的检查工作,出现新情况要及时更新信息上报,及时整改。
4、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人员、经费、制度、措施”落实。
(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遏制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以有序促安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重点内容:
1、主要整治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杂乱现象和乱鸣喇叭、行人闯红灯和不走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地点以辖区重点路口为主,各派出所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每日管理专门整治小组加强路通整治。
2、落实市政府“两车”停放管理办法,完善辖区“两车”停放点的设置和管理,对严重影响交通的乱停放车辆予以拖车。
3、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不愿接受罚款的,要求执旗参加交通劝导,每人每次劝导时间20—30分钟。
4、大力推广“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在主要路口、过街横道悬挂宣传横幅,让行人和驾驶人熟知“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
5、发动街道、居委会、青年志愿者以及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上路维护路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6、开展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
(五)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增强从业司机文明行车意识,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改善出租车营运秩序。重点内容:
1、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查处出租车“三乱”(乱停车、乱抢道、乱鸣喇叭)行为,打击出租车司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币行为。
2、区交通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出租车司机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3、督促出租车企业建立健全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安全学习档案,出租车经营者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每季度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学习签到率不得低于98%;对安全学习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整改。
4、定期通报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制定出租车司机多次交通违法的处罚办法,加强出租车司机队伍管理。
(六)开展超限超载和客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严重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现象,将车辆超限超载比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的道路运输市场。重点内容:
1、督促货站、码头、配载场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2、适时组织路面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治超检测站检测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3、加强修车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加强外挂车辆的管理,遏制外挂车辆超载运输。
4、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和整治,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路段的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并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
5、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确保客运车辆落实日趟检和装载规定。
6、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进行检验;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灯、标志牌,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七)开展农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重点内容:
1、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监管,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
2、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违规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3、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落实秋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摸清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证、年检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5、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排查力度,非法改拼装窝点一经查实,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进行部署,分解下达整治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责任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整治任务。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三个督查组,分片督查各级各部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的情况,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通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跟踪落实。
第一组:牵头单位:区安监局,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建设局、教育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鼓山镇、岳峰镇、*镇;区交通局。
第二组:牵头单位:区交通局,成员单位:区监察局、经济局、农林水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王庄、象园、茶园三个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大队。
第三组: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工商局、区执法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区农林水局。
2、督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大会战七个专项整治情况。
(2)检查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四)考评阶段(12月上旬至中旬)。由区安办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考评,考评工作分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二个方阵,分别制订考评标准(见附件)。
1、考评对象:各乡镇(街道)及七个专项整治责任单位
2、考评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照规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工作任务未落实的不得分,扣分以该工作任务分值扣完为止;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2)考评结果与各乡镇(街道)年度效能考评、安全生产考评相结合,考评总分低于70分的予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资金,确保上级工作部署和本辖区、本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进行专项部署,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责任制,并与政府绩效考评挂钩。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其他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交管大队。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增强广大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工作组开展整治。
抽调县交通局、公路局、交管大队、市容管理局、建设局、教育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客运车辆督察、城区督察、路面检察三个工作组,分别由交通局、市容管理局和交管大队各指定一名领导带队,在我县主要路段进行不定时巡回检查纠违。路面检查组要针对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道路上摆摊占道等影响路面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进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交管大队要把主要警力安排在道路一线,加大对路面巡逻监控,并牵头会同相关单位,针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1)对辖区内营运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发现超载、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车辆所在单位(企业)通报。对一次超载50%以上的驾驶员,责令所在单位(企业)停止对其使用。
(2)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检查登记。对有超员接送现象的车辆,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并勒令其限期整改。
(3)加大对酒后驾车整治,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查处。
(4)继续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整治,严肃查处无牌、无证、不带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2、强化驾驶员队伍教育管理。
(1)交管大队驾管中队要按要求,对我县辖区内私家车辆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2)交通运管所要组织人员对我县的三所驾校开展集中整顿,重点检查驾校是否有规范驾驶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
(3)客运车辆督察小组要对我县两家客运企业和出租车企业进行安检,并落实好危险品检查制度、客车趟检和运营途中超员的专项督查。
(4)教育局要牵头会同交管大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由县新闻中心牵头,会同县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交管大队等成员单位,在县电视台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栏目,实时播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分析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乡镇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宣传小组,组织交通安全协管员在本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3)交通局、公安交管大队要认真做好有关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的印刷散发工作,司法局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内容,积极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虽然说,一些交通事故中不排除天气的缘故,但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无疑显得更加迫切,如减少疲劳驾驶、杜绝不安全的超车行为、增强安全意识等等。假日期间,交通事故的引发的伤亡,社会关注会度比较高,可是假期仅短短数天,而每年360多个日月,交通事故每天在全国各地都在发生,可能只是没有进入我们的视线,而交通安全隐患也无处不在。据统计,我国因交通事故死伤的人数已经数次“蝉联”世界第一,交通意外死亡,已经成了我国人民死亡的第一杀手,其中中小学生的死亡比率更是占到了1/5。
警力严重不足,出现交通管理盲区。国庆期间基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大部分警力都在全力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因此没有充足的警力对客运车辆进行全时段监控,以致出现交通安全管理盲区。
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国庆期间客运车辆一时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客观上为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提供了条件。一些非客运车辆驾驶人纷纷驾驶各种机动车上路违法载客,常常在县乡道路上行驶,绕过交警岗点,逃避交警查纠。
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十分缺乏,特别是一些参与交通的村民无牌无证驾驶现象尤为严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教授高万云认为:“这些事故的绝大部分原因,都是人为因素。表面上看起来,几乎每一起事故的原因,都是超速、超载等偶然因素。但透过事故的表象去看,每起事故又都存在着必然因素,实际上则表现出了一些部门在管理方面的缺位。比如说大客车,车是掌握在驾驶员手中,那么客运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是否到位?驾驶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超速、超载,是否存在收入不合理的因素?从管理的层面上来说,政府管理部门的确应该说声‘对不起’。”
有网友说:特大事故的“真凶”是管理问题,而不是技术问题。板子打在卧铺客车上当然能显示有关部门决策果决、行动果断,但真凶不治罪,即使揪出了肇事者,也难保其他客车不发生类似问题。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在加强管理和提高标准上下大工夫。
事故发生后,进行安全大检查是极有必要的,但如果每次总是如出一辙的突击处理手法,每过一段时间后,安全隐患又是一样地死灰复燃,每一起灾难、事故所带来的经验与教训,究竟能在我们心中保持多久的记忆?
编者语:
每一次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之后,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通报处理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然后加强交通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随之进行,这样的亡羊补牢似乎显得为时已晚。
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驾驶员以2000万的速度在增长,我国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普及也应该而且必须要跟上交通的发展脚步,做到与时俱进。加强交通管理并不只是口号,要真实的做出来,我国人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值得全社会反思,只有珍惜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人,才能远离交通事故。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和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评估范围和时间
1.评估范围。县交通局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各主要单位(善通公司、客运中心、公交站牌名称等)。
2.评估时间。2013年11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评估内容及标准
1.评估内容。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工作(公共设施用字规范)三个方面。
2.评估标准。依据《市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市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规定的指标项目。评比标准总分为260分,合格标准为总得分达到182分,且五大项得分均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
四、迎评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1.召开联络员会议,分解明确各单位的具体任务。
2.各单位建立领导小组和迎评工作领导小组。
3.培训、讲解迎评具体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2013年4月1日~2013年5月30日)
1.4月上旬:各成员单位按指标要素开始分类准备台帐资料(准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局办公室联系解决);召开成员单位例会;公共场所、办事窗口等组织工作培训。
2.4月中下旬:按任务细则要求制作推普标语、标牌;内部检查,收集台账资料。对本单位内不规范用字进行全面清查,集中检查窗口、服务台、大楼公告栏等不规范用字并做好书面记录;指导基层各部门落实整改,对不规范用字进行再次全面清查及督促整改。
3.5月15日前:各单位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内容应含评估标准中所列的“综合管理”、“初步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等三大部分情况;典型事例和主要经验)。
第三阶段:评估检查(2013年6月1日~2013年8月15日)
1.6月:本单位领导小组到各单位现场检查,包括各宣传资料、文件,台账准备以及其它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2.7月:对照标准和整改意见,进行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3.8月:接受县里检查考核:由县语委组织检查评估组,对交通系统重点单位(客运中心、机关大楼)做初步的全面检查评估。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2013年9月~2013年10月)
1.8月:预评估工作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召开整改动员会,各单位对照《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结合意见,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2.9月:准备评估汇报文字材料,对照指标要素检查迎评各项台帐材料,并分别装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安全督查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整改,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以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三条主干线为重点,针对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市过境车辆在我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纠正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的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超常规手段,对辖区内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罗安平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赵彧担任,成员由县安监、交通、公路、农机等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韦元朝担任,负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根据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全县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的底数,按主干线优先和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等主要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采取设置减速带、黄闪警示灯、警示标志牌、防护栏等措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截至12月25日,县政府已投入19.8万元在县城城区内施划让行交通标志、标线、班马线等,投入10.9万元改造木棉十字路通设施。
(二)针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等主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这一情况,抽调交警、安监、交通、农机、公路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在上马二级公路设立了弄北、古零检查点和1 个流动巡逻组,另外还设立勉圩、杨圩检查点和3个巡逻组,负责对上马线、马大线以及210国道路过境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要重点查纠客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停车、车辆灯光装置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重点查验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特别询问客运车辆近期所进行的例保和维修情况,防止隐患;农机部门重点检查拖拉机载客,包括由农机部门所核发的牌照;公路部门重点检查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通过严管严查,使重点路段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积极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对中小学校、沿公路主干线自然村逐校逐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建成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村;农机中心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屯,对所有拖拉机驾驶员以及所有由农机部门发牌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提醒他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做到谁发牌谁负责;在
春节前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下乡宣传演出25场;制作重特大交通事故宣传板报深入各乡镇、村屯、学校巡回展览;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在县电视台开展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曝光交通违法突出个人活动,以案说法,达到到警示众人目的;结合上路检查,加强对外地驾驶人面对面宣传教育,重点提醒其在我县道路驾驶应注意的安全事宜。(四)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集中整治措施,负责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道路上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在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建立应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组成。
2。1组织指挥机构发生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或超出事发地市政府应急处置潜力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街道指挥部设在街道综治办。
2。1。1街道指挥部成员
总指挥:街道书记
副总指挥: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
成员:党政办、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消防等单位负责人。
2。1。2街道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状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2)制订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
(3)统计分析全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用心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带给科学依据。(4)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处置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街道指挥部部分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发生后,由街道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村委会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当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状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持续与街道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状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2。3。3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
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街道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事故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职责,提来源理意见。(6)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力量和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3、事故分级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3。1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个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个性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个性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任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3。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必须危害和损失的;
(4)其他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及预警信息
各级部门要制订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交警低塘中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4。2预警行动
各村、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状况,并用心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4。3预警体系建设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逐步构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机制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街道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理工作。
(3)应对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同时及时上报市级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5。2指挥与协调
个性重大(I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街道综治办立即核实和确认,将状况报告街道办事处,向街道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推荐,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启动本预案。总指挥视情及时主持召开街道指挥部成员单位
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总指挥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和参与处置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状况,街道指挥部及时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行动。
5。3现场处置
事发地村委会和有关单位接到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5。3。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交管站用心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交警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
(3)派出所警力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4)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村委会负责调集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5。3。2救护和医疗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5。3。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务必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5。3。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状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派出所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3。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5。4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应立即上报街道办事处。
(2)街道指挥部和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11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5。5信息
(1)信息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报道。
5。6后期处置
(1)街道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镇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保险公司应在交警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
5。7特殊类型事故处置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重大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特殊事故时,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8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职责人员提来源理意见。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镇
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朗霞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各村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成立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要用心利用广播、宣传窗等载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潜力。
7。2培训
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潜力。
7。3演练
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潜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职责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职责人的职责。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1、东加油站位于建设东路墙南村北口,南临焦新公路,西有中集运输四公司、北边是八公司、九公司,东边是预制板厂,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张凤珍,加油站有地埋式油罐4个,加油机4台,储存汽油、柴油28吨,配备消防水池、消防栓、消防沙坑各一个,灭火器10具,还配备了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2、西加油站位于焦博路造店村西,东边是大型水沟,南边是庄稼地,西临八公司煤场,北边是丰收路,该站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宋发明,有加油机4台,有地埋式油罐5个,存放汽油、柴油量为100吨,配备消防水池1个,消防沙坑2个,消防栓1个,灭火器15具,还配备了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3、方圆运业有限公司加油站位于市中站区雪莲路方圆公司院内,东边同公司厂区及停车场相接,南边为空地,距家属区约500米,西接西石河距东王封村约2000米,现有职工15人,负责人耿岗,有地理式储油罐4个,最大存量为140立方米,实际存汽油、柴油为6立方米,有加油机2台,消防水池1个,消防沙坑1个,灭火器10具,还配备有消防锨、消防桶、消防毯等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经市防雷中心检测,检测合格,经省安全评价机构评定为基本安全型加油站。
4、加油站发生事故,危险比较大的是汽油,它具有较强的易燃性、挥发性、易爆性,一旦发生火灾及其它事故,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二、总公司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
1、指挥长:陈福岗
2、副指挥长:李志先、秦海生、任松华、张俊国
3、成员:牛中利、刘平、闪成林、田洪建、芦克明、李灿营、蒋淼、许大干
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牛中利担任办公室主任。
4、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应急组织,受总公司应急指挥部调动。
三、职责
负责全面指挥和掌握事故的整体局面,组织落实人员灭火,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和善后安置工作,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和接待媒体采访事谊。
四、指挥部设以下专业应急小组
1、灭火行动组,由副总经理张俊国,组织保卫处和各基层
单位消防队参加灭火行动,保卫处并负责现场警卫,防止坏人干扰破坏趁火打劫。
2、医疗救护组:由副总经理李志先负责,组织职工医院进行现场医疗救护。
3、车辆抢险组:由副总经理秦海生负责抢险车辆调配。
4、后勤保障组:由副总经理任松华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措施
加油站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队报警,同时向总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电话:2624093),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工作,迅速召集有关人员通报情况,并启动专业应急组,开展灭火救缓工作。
六、纪律要求
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全市辖区内水上(内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水上(内河)交通事故。
本预案作为《汉中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完全服从总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汉中市水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方海事局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检查落实;在发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其机构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建抢险救援队伍,保证抢险设备器材,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提供资金保证;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建设,组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不断提高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测及报告
(一)一旦发生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各船舶单位或公民要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当地海事机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级地方海事机构报告,县级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要将核实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报同级政府的同时上报市地方海事机构。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报告,在核实基本情况后1小时内在报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时上报省地方海事局,并且在3小时内按规定格式书面报告省地方海事局,并将上级部门的指示及时下传至县地方海事机构。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时效从发生事故到报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严格按规定控制在24小时以内。
(二)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全天候运作,24小时值班。紧急海事电话:2212019传真:2212019
3.2紧急救援行动
(一)发生事故的船舶或设施要组织进行自救,过往船舶及现场人员必须积极参与抢险救助。
(二)船舶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县区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调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抢险设备开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链,尽快对事故水域实施交通管制,转运事故现场人员,搜救落水人员,接应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救助伤者;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碍航物体,疏通航道,恢复水上交通,确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实施属地管理,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市、县级地方海事机构要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船舶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证据的收集和事故取证,分析包括人为因素在内的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各个细节;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各方及有关人员责任。由水上(含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宣布结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进入事故全面调查阶段。
3.3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及宣传培训
(一)全市各级海事系统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体系,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公开紧急海事电话,船舶、船舶单位和乡镇政府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
(二)县(区)人民政府应保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在通航水域比较发达、船舶比较集中的水域,要配备必要的海事巡逻艇和海事救险车辆,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保证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项目的地方,要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资保障。
(三)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大力宣传水上安全法规,对船舶业主、船员、乘客开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市、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船舶单位要组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3.4新闻报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闻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闻内容由办公室正副主任按国家规定审查。
3.5应急结束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结束由各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后期处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及善后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
5、附则
5.1制定与解释
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组织机构图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状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5)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3。2。2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状况;全面了解事故综合状况;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综合状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2)事故调度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及现场保护工作;负责维护现场的交通秩序;调查事故原因,报有关上级部门。
(3)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
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工作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3)与保险部门一齐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物资调运组:负责抢险救护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物资储运和分配。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分析与监控:
发生车辆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危险地段行车(陡坡地段、急转弯地段)、无证驾驶等。
对引起车辆交通事故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的大检查,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4。1。2预防措施
4。1。2。1车辆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⑴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编制车辆交通事故预案,并严格执行编、审、批手续程序;务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的应急预案务必有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
⑵安全岗位职责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对车辆管理工作应负的职责,建立严密的保证体系,做到定岗、定位、定责。
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职工都要在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每个人员掌握车辆运输及车辆事故抢险的相关知识。
⑷建立生活、施工用车审批制度:生活车辆出车前务必履行审批制度,未经办公室批准,严禁任何人私自驾车外出;施工车辆出车务必经施工队长批准。4。1。2。2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⑴根据作业的特点,给现场工人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安全带等。
⑵为每个抢险的职工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⑶项目部设立救援组,出现紧急状况,做好现场救护。4。1。2。3透过复杂地段的安全注意事项:
⑴透过危险陡坡时,应先换入低速档,持续足够的动力。
⑵透过依山傍水地段时,应选取道路中间或靠山的一侧谨慎行车;转弯时应随时提防对方来车和注意路旁状况,遇有来车,选取安全地带会车。
⑶驶近弯道时务必做到“减速、鸣喇叭、靠右行”,要注意路边是否坚实可靠。
⑷山地驾驶注意持续车距,下坡与前车距离不少于75米,上坡不少于50米。若遇陡坡,应在前车透过后,再行爬坡。4。1。2。4炎热条件下行车的安全注意事项:
⑴行驶中随时注意水温,不要使水温超过95℃。⑵冷却水沸腾时,不要立刻熄火和急于加添冷水。
⑶热车开启散热器盖时,须用手套或手巾裹手,同时脸部避开加水口上方,慢慢旋转散热器盖。
⑷经常注意轮胎气压,如发现气压过高,应停车休息,待正常后再行车。⑸在高温下不可频繁使用制动,以免造成制动失灵。4。1。2。5雨雾天行驶安全注意事项:
⑴透过引起打滑地段时,务必严格控制车速,不要急转方向,避免使用脚刹,防止车辆侧滑。
⑵选取安全路面行驶,会车时应注意,防止路肩坍塌造成翻车事故。⑶遇到浓雾天气,应等到大雾散去后再行行驶。4。1。2。6夜间驾驶安全注意事项:
⑴会车时要注意预选平坦、安全的交会地点。
⑵车辆出现故障时,停车灯不亮时,应用手电筒或简便用具显示停车位置,避免其他车辆观察不清发生意外。
⑶禁止疲劳驾驶。4。1。2。7其它安全措施:
⑴车辆下坡时,禁止空挡溜车。⑵施工现场内行车限速5公里。⑶禁止无证驾驶,禁止超载。4。2预警行动
现场安全员、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地段及时发出危险警示信息,加强道路安全宣传教育。并及时安排人员对车辆交通事故隐患地段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要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5信息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报现场负责人、安全长、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及车辆事故应急办公室,现场负责人接警后立即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现场车辆事故态势决定是否寻求外部支援,如果需要及时拨打110、120、122请求支援,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
Ⅰ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由项目部按照重大事故报告规定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上报建总。由集团公司负责应急响应,现场用心开展应急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发生交通事故轻伤5人以上或重伤1-2人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由项目部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应急响
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上报集团公司。但项目部要用心现场开展应急救援。6。2响应程序
6。2。1公司总部的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警后,立即报告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开展工作。6。2。1。1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出事现场;
6。2。1。2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请消防、卫生、保险、交通等部门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察、施救等工作。
6。2。1。3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6。2。1。4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6。2。1。5由公司公安干警或项目部人员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和记录工作。
6。2。1。6协助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视当事人。6。2。1。7由公司应急办公室人员负责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工作。6。2。2项目部的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2。2。1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后,现场安全负责人务必立即报告,同时组织自救,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6。2。2。2项目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各相关人员以及机械设备参加现场救援,尽可能缩小影响及损失,并根据事故性质及趋势,向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紧急救援(如拨打110、120、122求援)。
6。2。2。3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先查明人员伤亡状况,并以最快速度交由医务人员进行抢救,或急送医院救治。
6。2。2。4用心配合政府的交通事故调查工作,开展交通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原因和损失状况。
6。2。2。5交通事故处理后,项目部应及时写出调查报告,组织人员进行总结经验教训,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对此进行举一反三教育,预防类似状况的发生。
6。3处置措施
车辆交通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项目部应急反应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状况按规定在同一时间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