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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如何管理大全11篇

时间:2023-05-31 14: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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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如何管理

篇(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与均等。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现状

根据2007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概念属于定性描述,标准模糊。经济困难具有相对性,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也会导致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不统一。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都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文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思路,制定了本校的认定方案,并依此认定贫困学生的身份。各高校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是基本模式是“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审批”。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如符合条件,向学校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在认定过程中,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根据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交由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初步确定其贫困学生的身份并提交公示。在公示五日无异议之后,正式认定申请人为经济困难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过程中,由于信息获取的不对称、不全面或人为因素等影响,时常出现假冒经济困难学生的现象发生,引发社会的关注。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面临的难题

(一)认定环境欠缺,信息本身缺乏真实性。

学生家庭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前提。目前我国收入申报制度和收入监控机制不健全,“不能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通过税收记录来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从而准确判断学生的困难程度”,[1]高校不得不把学生本人当做家庭经济信息的主要提供者。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学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甚至故意弄虚作假,给认定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由于对开具“困难证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因此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佐证依据之一“困难证明”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实际操作时,因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费用与生源地关系不大,受学生家庭的社会关系和人情关系影响,一些生源地民政部门并未认真考察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把关不严造成了虚假的“困难证明”材料,使得一些非经济困难学生混进了申请资助的队伍。而有些家庭情况确实困难但未能顺利开到“证明”的学生,被划为非经济困难学生,得不到资助。

(二)认定标准模糊,信息采集缺乏全面性。

目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的描述比较模糊,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在实践过程中,有的高校通过调查学生家庭收入是否等于或低于当地贫困线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这个标准具有地属性质,不同的地方具有不同的标准,标准又具有动态性,随着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而变化。所以通过此种方式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有很大的争议。有的班级通过对递交贫困申请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对比和排名,按学校给予的名额确定贫困生。这样做虽然能一解燃眉之急,但容易导致一些平均生活水平较高的班级为了避免名额浪费,默许一些家庭经济状况稍差的同学成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此这种方式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说服力不强,容易引发同学的不满,甚至导致同学关系的紧张。有的班级为了省时省力,满足大多数同学的利益,甚至实行“轮流享受”或者“平均主义”,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资助工作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实质是在综合分析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是否困难及其困难程度的判断。因此,必须全面采集能够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有关信息。采集哪些信息,借助什么途径和方式采集,如何制定比较科学的认定指标体系,是高校普遍感到困惑的难题。高校通过多年的实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已形成一套相应的做法,但在认定过程中主观性较强,主要凭经验、工作人员的素质与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三)认定模式落后,信息处理缺乏科学性。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平台的支撑。目前高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普遍比较落后,没有运用相应的认定软件系统,信息的采集与加工还停留在手工操作上。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往往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困难重重。在信息处理时,如何确定不同方面的信息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影响的程度,赋予多大的权重,用什么工具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等,都是高校实际认定工作中普遍感到棘手的问题。目前,高校如何提高采集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及加工的科学性,已经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的优化与重构

(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认定机制。

生源地认定应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中最可行、最有效的一种方式。[2]2010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我建议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提前到高中阶段,也便于民政部门、学校实地走访查证。但实践表明,生源地认定需要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加以保障,国家应尽快出台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认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生源地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定期开展检查,严厉惩罚造假的当事人,将造假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数据库,以及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做到规范认证,提高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的可信度。

(二)建立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调研,设计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更科学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量化指标包括:1.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在高校、生源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及两者之间对比关系的指标,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理想边际就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反映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人均年支出、家庭资产总值、家庭负债总额等家庭情况的指标,这样可以了解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性指标可以包括:学生是否拥有电脑等高档数码产品,穿衣饮食是否节俭,娱乐消费水平如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德育等级,等等。

(三)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家庭人员组成、职业、收入情况、收入来源、贫困证明及受助情况等内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是动态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与管理,及时进行信息调整与增减,全方位进行动态管理,至少每学年对经济困难学生重新申报、全面认定一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该生的贫困层次,包括升高档次、降低档次及撤档三个方面,对于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的学生应该及时将其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撤档。首先,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要定期了解,特别要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情况进行跟踪。定期与经济困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并了解其家中情况。定期与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及变化情况。其次,通过实地走访,不仅可以了解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而且可以在学生中形成强大的心理约束力,引导学生讲诚信,确保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3]

(四)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制度。

高校应尽快制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审批”的认定程序。1.建立评选、审批、监督三权分离制度,即班级与学院具有评选权、学校相关部门具有审批权、师生具有监督权,并保持“三权分离”。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归口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归口管理部门,强化职责,提高监控和约束力,对出现的问题追究责任。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公示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及时公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如公布受资助学生名单、性别、所在院系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可以不公布,从而保护受资助学生的隐私,做到评选透明化,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二是在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资助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经济困难学生的消费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就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将弄虚作假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五)转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观念。

从传统的只注重“物质资助”向“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转变,并重拓展。在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经济问题的同时,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不断改善他们的心理状况与心理压力,教育他们正确面对经济困难,鼓励他们树立信心、自强自立、刻苦学习,为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早日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转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模式。

实现从“无偿式资助”向“回报式资助”的拓展。“回报式资助”就是受资助的学生在享受国家资助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如义务家教、社区劳动等,从而增强大学生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之情。“回报式资助”,一方面可使那些假经济困难学生因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而自动退出,从而实现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动认定。另一方面“回报式资助”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或履行一定的义务换来的,可以缓解受资助学生的心理压力,有利于受资助学生的心理健康。

(七)加大对大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与诚信教育的力度。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途径,高校要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学生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积极参与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与监督的工作中。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学生诚实守信的意识,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减少非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降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成本,提高认定效率。

参考文献:

篇(2)

设立特困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各高校从提取的6%的资助资金中,按照本校特困学生人数提取一定数量的经费,专门用作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的经费。各高校要将特困学生资助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此项资助资金足额到位。

做好特困学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各高校评选国家奖助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倾斜,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进一步加强勤工助学工作。各高校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时,优先考虑特困学生,让他们通过勤工俭学,获取一定的报酬,弥补学习、生活上的经费不足。

对特困学生畅开“绿色通道”。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开通“绿色通道”时,对未办理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坚决杜绝因交不起学杂费而拒学生于校门之外的现象。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各高校要主动与社会各界联系,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建立各种用于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基金,提倡社会和学校积极配合,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献爱心形式,广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

篇(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1]。因为家庭条件的不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往往面对着一些特殊问题,在心理方面承受着比其他学生更大的压力。比如,为了在助学金评定中做到公平公正,就需了解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并对结果进行公示,这就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收入情况等被很多学生知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造成了困扰。因此,如何在合理有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保护他们的隐私权,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帮助他们愉快的度过大学生活,顺利的完成学业,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思考。

一、隐私权解读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空间和平和私人信息的权利依法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入,意识到,如收集、使用和开放的个性[2]。我国法律保护隐私的落后。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我国立法尚未承认隐私权,对公民隐私利益的保护一般采用间接保护。直到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在公民隐私权的范围,这象征着我们的国家法律正式成立的隐私的状态。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被侵犯的表现

为了杜绝“假”可怜的现象再次出现,资格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学院和大学工作。为了让真正的贫困学生资助,高校通常采用严格的筛选机制,通过特定的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工作。第一次发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对贫困,第二个由各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审查小组,辅导员对学生的个人和家庭情况,描述和分析学生的课程学习和生活方式做出评价,常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最后由有关部门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部门信息公布。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审查和评价的学生选择不同种类的金融援助,越来越多的学生通过相关委员会或口碑家庭困难学生的个人和家庭信息,这无疑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所以,“阳光行动”虽然能够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相对客观和金融援助公平公正的选择,但实际上违反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

三、如何保护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

保护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还需要高校、资助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的共同努力。

(一)用法律手段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

我国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还有待完善,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权保护更是如此。只有将隐私权保护的规定细化,形成完整、统一的隐私权保护体系,才能有效地保护学生的隐私权,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提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管理水平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如何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是当前高校管理者需面对的问题。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对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学生定期举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第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所有相关信息,高校助学部门应统一管理。第三,在制度中重点强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权的保护,即便在需要公开相关信息的特殊场合,也应尽量保护他们的隐私。公布的信息严格限定在必要的范围内,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过了公示期的信息应及时删除等。第四,制定严格的追责制度,对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隐私泄露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资助者、学生对他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意识。

资助者在资助过程中,有权了解受资助者的个人信息,但是这种知情权是有限度的,并且,资助者所了解的这些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另外,参与评议的学生也必须保护受资助者的个人信息。

(四)尊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其成长成才

大学生管理、辅导员和老师应该告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正确的地方,在基金的过程中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学生的个人和家庭情况的需求,必须掌握相关信息,同时为了满足正义的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将上市的对象和情况援助阳光操作[3]。在解释的过程中,让学生明白:一个是视为资助的对象,他们需要必要的隐私的一部分,这是对人民知情权的需要,应该保持健康的心态,不应该拒绝放弃融资机会;其次,这所学校将尽一切努力来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受侵犯,认为学生可以放下负担,在学校健康成长;三是建立法律意识和意识,一旦发现违反隐私权,学生应该通过向学校申请,甚至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教师必须在一个公平的方式与学生交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脱贫的影子,建立自尊,自信,自强,学生之间建立一种信任的感觉,为了更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学生成长。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

篇(4)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

2007年5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颁布,对我们国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断地扩大资助的范围,不仅仅是贫困生资助这一种形式,还出现了奖学金、贷款交学费、勤工助学基金等各种形式的补助,彻底避免了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现象的发生。但是,由于我国有一部分高校仍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缺陷和弊端,阻碍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只有一步步地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管理,才有利于优化现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结构体系,从实质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为祖国和社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现在我国普通高校中在校大学生有2200多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左右,全国高校约有45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体来讲,我国高校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数量比较多,很多学生的家庭没有经济实力供应他们上大学的花费,当看到这组数据,真的感觉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太多,应该尽最大的力量帮助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我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主要是指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无法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其家庭经济条件无法缴纳学费,更没有多余的钱购买生活必需品及学习用品,日常生活没有根本的经济支持和保障。例如现在的高校中,存在一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大学生,考上大学后,家中没有足够的学费供应他们上大学,存在一部分考上大学的学生利用暑假去打工挣取学费。我们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过程中,应该紧紧追随《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查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从而使整个评定过程公开透明,真正帮助那些家庭困难的学生,使他们完成大学学业,在大学中具备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整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的过程应该在学校具体的安排下进行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该填写申请表,然后各院系的老师应该结合申请学生日常生活的消费水平,对申请的学生所填写的家庭条件和问题进行审核,从而落实工作。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的形成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前,我们应该运用层次分析理论进行分析和探讨。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决策分析方法。它是一种将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上决策者可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的过程方法。”由层次分析理论的含义我们可以得出,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我们应该把问题进行层次划分,充分考虑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目标划分不同的层次后构建一个完整的分析结构模型,把家庭贫困的学生困难的程度进行合理的分类和划分,从而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上学困难的问题。

目前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主要包括:介绍月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法、民主评议法及家庭收入与消费对比认定法等。很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仍然存在一些弊端:(1)有一部分高校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的过程中,无法提供可供查验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材料。有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愿意透露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担心与同学之间的相处失去尊严,不申请家庭贫困的证明。然而有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却是相反,他们为了得到较好的贫困生资助经费,而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制造虚假的贫困证明,这使得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我们无法验证其真伪,严重阻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在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保持学生所提供家庭经济条件的真实性。(2)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结果不能随时更新,不断地反映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情况。在多数高校中,我们通常在第一学期对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和困难程度进行认定,然后在接下来的几个学期中,总是按照第一学期认定的结果继续开展贫困资助,但是某些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可能发生了变化。例如有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学生,但是在实际生活过程中,经过一年或半年家长的努力工作,家庭条件会变得很好。之前家庭经济条件一般的学生可能会因为家长的下岗或失业而生活变得窘迫,我们应该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期都要进行统计和审核,不能连续几年都通用一个认定结果而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这样会让更多的大学生具有生活保障,在家庭承担不起学费的前提下完成大学学业。

三、基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的必要性

基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具有非常重要的关键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这主要是指在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管理后,有助于全面把握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条件的动态,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排名,帮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整合来自不同院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系统,才能评测出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然后对其进行深层次的资助。所以,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2)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心。现在由于一些学生的自尊心特别强,因此部分学生爱于自尊和面子不愿意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担心在以后的大学生活中被学生嘲笑和看不起,所以之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模式并不利于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影响和阻碍学生的全面发展。但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因为这是通过大学生各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处理,更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学生所存档案和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所以,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3)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的工作效率。在我国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过程中,包括很多环节的工作,每个环节的工作并不是同时开展的,例如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和大学生贷款缴费等之间的时间差异性,我们经常会搞混各个工作之间的关系,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有利于提高学生管理的工作效率。因为现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由之前的人员统计变位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统计,家庭贫困学生地各个信息动态也能够进行及时更新和替换,节省大量的人力资源和时间资源,避免之前效率低、工作质量低的局面,有效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只有全面了解现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认识到构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关键性,才能更进一步推进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工作的进行,从根本上帮助学生获得资助,避免因为家庭贫困而带来的学习损失。

参考文献:

[1]邹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9.

[2]李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其管理信息系统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1.

[3]梅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2.

[4]谢黎文.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模式研究与信息系统实现[D].西南交通大学,2006.

篇(5)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并完成大学学业,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政府部门已加大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主要以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等政策也已经深入人心。但是目前,对于高校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中出现以下现象:

(1)目的性很明确。在校老生对于是否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带有较为明确的目的,都奔着国家无偿资助的几千元的奖助学金而来,出现了班级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的时候就限定和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相当的人数,其余一律不通过认定。

(2)申请普遍性。突出体现在大一新生,有的高校部分专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超过2/3,其实很多学生是达不到认定条件的,但是他们也不愿意放弃,都抱有大家都刚来,谁真的家庭困难尚无法把握的心理。

(3)班级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不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的高校班主任(辅导员)在组织班级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时候,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做法,只要学生提出申请一律通过认定,即使提出申请的学生中不乏包含经常违纪、大吃大喝、抽烟酗酒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

(4)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方式方法各种各样,但是均在认定之后都会出现学生自认为不公平的现象。比如,有全班集体投票认定;认定小组认定,等等。

(5)生源地民政部门把关不严,有的地方民政部门的干部对高校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表审核不把关,往往出现只要学生填好表格,他们都会签字认可学生所填写的家庭经济相关数据。

二、分析

1.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导致困难标准无法准确确定

物价飞涨,导致老百姓必须的生活资源也随着大环境飞涨,原本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5元就能够吃上一餐的生活成本提高了五六元,有的地方还更高。对于各高校在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时很难划定较为合适的标准,有高校规定低保家庭优先予以通过,月生活费必须低于200元,不能有价值高于300元的手机等。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这个标准。比如,能提供低保证明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水平并不比别人差,在平常的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经济水平远远超出标准所规定;拥有手机或价值超过300元非学习必需的消费品,很难界定。随着电子产业的迅猛发展,高科技智能手机比比皆是,其价值没有哪个标准能准确衡量;电脑如何界定是否是学习必需用品,当今高校学生无论什么专业都要求掌握电脑相关知识,这价值上千元的消费品如何界定,有人提出,计算机相关专业为必需品,但是其他专业对于学生掌握和应用电脑的要求也不低,而且学生在拥有电脑之后大部分时间往往并未用到学生上。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在人际关系上得不到支持而影响认定结果

自卑心和自尊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对心理矛盾,而且往往是自尊感越强,自卑心就越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虽然大都家境贫寒,但他们好胜、好强、不甘落后,尊重满足与否所引起的情感反应十分强烈,对社会和他人对自己的态度相当敏感,老师同学一句不经意的话和平常的举动,都可能引起他们的注意,使他们感到压力。

因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于以上心理,往往在班级同学中很难融入一体,造成其他同学对其家庭状况等知之甚少,无法得到班级同学的认可,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时候表现比较突出;那些达不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人际关系广的学生,在进行认定时得票往往远远超出了他们。这往往会造成认定原则“公平”不能真正实施。

3.各高校对通过认定并获得国家贫困资助学生回报社会要求各不一致

即使各高校在制定相关规定时都已经有了明确规定,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无偿劳动一定小时数,以回报社会、回报学校,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少利用这一条,无非在应对相关检查时会抽用部分这类学生参与卫生大扫除。因此,年复一年之后,在学生的心里就根深蒂固地形成了国家支助是无偿的,为什么你能申请,我就不能去申请呢。

三、对策

1.不单根据标准还要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

由于地方民政对于学生填写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把关不够严,越来越多的学生都能提供这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必需材料,那么我们在高校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需要求各班级不单看起调查表上的数据,还要结合该生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所综合表现的情况,建议把对班级贡献,为同学服务作为重要参考,按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评定。

2.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心强,在认定时不愿意说出自己家庭真实的困难,这需要班主任(辅导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多关心这类学生,在心理上多开导、引导其正确面对。

3.期待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细则

为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期待国家制定相应的规定细则,对各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在执行认定的程序上进行要求,也要对地方民政部门有规定,必须如实地给予贫困学生证明,不能谎报。

四、结束语

高校学生工作部门、有关专家和学者应当更关注大学贫困生问题,多方面、多角度地对高校贫困生问题开展广泛研究,以便更好地落实国家支助政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是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共同责任。

参考文献:

篇(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否顺利进行, 不但关系着这些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前途,而且关系着和谐校园建设和学校教书育人的大局。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日益成为高等教育的热点问题,逐渐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并为专家学者所研究。应当说,政府、高校及社会各界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问题所做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很多问题,资助成效与投入的资助成本并不成正比,受资助对象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从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抽出300个样本作为调研对象,通过分析问卷结果,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心理及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从而总结经验,探讨工作方法,以提高资助成效,使这项工作成为一个环环相扣的动态过程和系统工程。

一、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资助工作现状

据统计,截止到2012年6月,郑州大学注册本科生为571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约为16800人,其比例达到29.4%。为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心理及资助工作成效等问题,笔者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样本来自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部分学生,共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2份,有效率94%。经问卷分析了解,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来自农村。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来自农村贫困地区”占44%,“多子女”占32%;月生活费在400~600元的占36.9%,生活费主要来源为“父母支付”的占76%。以上结果与郑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家庭收入以务农及父母打工为主,家中子女多的情况相符合。

目前,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郑州大学建立了数据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已采取了包括“奖、助、贷、勤、减、免”及“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资助措施外,学校还设立了3000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成为解决学生经济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问卷分析,被调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获得资助的主要方式是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分别占35%、20%、20%。此外,学校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较难,缺少科学的评审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资助工作是否公平、是否公正。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要依靠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及民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但是在我国,学生家庭收入比较隐蔽,证明材料的可信度有待确证。国家目前没有权威的、可行的评审体系,因此学校及各院系很难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调查结果显示,54.3%的学生认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产生应由“全班公选”,只有28.4%的学生认为应该看“相关证明”。这就说明,如何选出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提高资助成效的首要问题。

2.助学贷款缺乏相应的信用保障

助学贷款是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一项重要措施。但从根本上说,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以个人信用担保向银行贷款完成学业的途径,郑州大学作为河南省在校学生人数最多的学校,贷款规模也最大。大部分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学生的可变因素又很多,尤其是毕业以后,想要在流动的市场上找到借款人,保证借款人还款是很难的。部分学生信用意识缺失,不能及时还款、还息,引发了严重的“信用危机”。

3.重物质帮助,轻精神帮扶

近年,学校投入大量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效缓解了这些学生的生活困难状况,保证学生没有因家庭经济问题而退学。经济资助虽然是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却不是唯一内容。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普遍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引起的自卑、焦虑和人际交流障碍等心理问题。经了解,这有33.5%的学生最需要的援助是“心理辅导、激励”。还有很多学生,遇到经济问题的时候不会主动向教师寻求帮助。有49.6%的学生选择“自己解决”,34.6%的学生选择“室友”,6.6%的学生选择“其他同学”,找“辅导员或其他老师”的学生只占9.2%。

此外,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自身的现状并不满意,但由于自身的局限性,不知道该如何改变,造成心理困扰。还有一些学生由于缺乏积极向上的斗志和奋斗目标,安于现状。这些都不利于学生的发展,需要教师给予正确、及时的引导。

4.受资助学生感恩意识有待加强

从整体看,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正确对待各类资助,对所接受的帮助心存感激,能够将受助的压力转化为学习动力,力争更大的进步。有72%的学生表示毕业以后,在自己能力许可的条件下“愿意帮助别人”,但也有9%的学生明确表示“不愿意帮助别人”,还有19%的学生表示“可能会帮助别人”或“不知道”。笔者认为,学生感恩意识缺失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心理不平衡, 不愿感恩。当前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与转型期,社会的贫富悬殊也越来越大, 经济上的差异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失衡,他们把自身的困难归因于社会的不公正。因此,在受到资助时会认为这是社会欠他们的, 因而对别人的帮助不愿感恩。二是自尊心强,不愿意让别人了解自己的状况。有26.6%的学生认为公开受资助情况会“让人不好意思”,不愿意接受资助。这不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地实施,也不利于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三、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一些建议

1.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体系,提高资助工作成效

一方面,学校无法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困难学生的实际生活费支出,以至于部分家庭不困难的学生也申请资助;另一方面,部分真正困难的学生因为自尊或自卑等心理,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困难,更不愿意接受别人给他的公开资助。这两方面的原因直接影响了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笔者认为,首先应从申请、审核、公示到建档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监控, 严格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深入了解申请人的消费情况。其次,跟踪调查,对弄虚作假的学生随时取消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惩处,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档案制度,健全消费信息调查和公示制度等。

2.建立学生信用机制,增强学生责任心

首先,要让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观念。一方面,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加强诚信教育,使学生树立牢固的信用意识,毕业后能认真履行还贷义务;另一方面,帮助学生树立教育支出是投资而不是消费的观念,使学生认识到助学贷款是推迟付费,而不是不用付费。其次,可以建立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学生毕业时将它放入学生档案袋中,从而将学生的信用记录延伸到社会。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立与完善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衔接,将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个人信用形象的平台,也为用人单位选拔优秀大学生提供可靠的依据。

3.以“育人”为中心,发挥资助工作的经济功能与教育功能

除经济功能之外,资助工作还应具有教育功能。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应以“育人”为中心,学生资助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育人环节和良好的育人契机。应转变观念,变单纯的“助困”为“助困”和“育人”并举。

加强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突出奖学金的资助作用,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获取奖学金, 以解决自身的经济困难。可以为他们举办免费的英语、计算机辅导和各类劳动技能培训,以此帮助他们提高参加勤工助学、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

加强家庭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体来说,一是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中间,及时了解家庭困难学生的思想状况,避免极端严重的心理问题发生。二是要积极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的知识。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参与各类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与人沟通交流中摆脱自卑心理,重拾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三是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具备了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坚定正确的方向、树立远大的理想,才能使他们勇敢地面对现实困难,客观地认识自我,从而自立自强,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困难与挫折,用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现状,成为优秀的人才。

3.变无偿资助为主为有偿资助为主,加强感恩教育

在对“您认为资助政策做的最好的是哪项”的调查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为资助政策做的最好的三项是:助学金(38.4%)、奖学金(22.5%)和勤工助学(20.8%)。一部分家庭困难学生对助学金有一种依赖心理,总希望通过申请助学金来缓解困难。

因此,要强化勤工助学在资助中的作用,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教育功能。以勤工助学代替直接补助,让家庭困难学生以劳动获取一定数额的报酬,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经济压力,还能打消他们消极依赖的念头,培养他们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的精神,为他们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增强他们的人际交往的能力,消除他们的自卑和孤僻的心理。

具体来说,加强感恩教育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平等对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尊重是人与人建立情感的基础,正常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平等对待。因此,学校、老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避免学生潜意识里认为接受资助的学生就应该懂得感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是普通的学生,其价值观需要老师去引导,在经济资助的同时给予思想上的帮助,才能引导他们树立感恩意识。第二,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心理干预。应构建心理引导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适度地心理干预,任何教育只有转化为教育者自身的能动活动才能发挥教育的最大功能。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通过心理干预树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其学会自我调适,关注和了解自我,接纳现实的自我并构建新的自我。这样就能通过自律和他律的共同作用形成良好的感恩品质。第三,充分发挥家长在感恩教育中的作用。利用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平台,及时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特别是出现学生违纪或不诚信等严重情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通过家庭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秀杰,张杰.高校贫困生资助三重理想之构建[J].高校辅导员学刊,2009,(10).

[2]李振江.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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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9-0136-02

当前,随着素质化教育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已得到了扩大,学生数量快速增长,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增加。在此情况下,国家逐渐加强了对此问题的重视,并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与此同时,各大高校逐步通过相应的认定评价模式来完成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但是,对于如何有效开展认定贫困生的相关工作,各大高校仍存在一定的疑问,从而给认定贫困生的工作开展带来阻碍。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各大高校应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与分析。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主要是对学生的基本情况有所认识与了解,进而利于学校全面制定赞助补助金计划。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一些高校缺乏完善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在高校的运营发展过程中,科学合理地认定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仅可以有效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校园学习生活,合理解决贫困生的资助问题,且对于学校的正常运行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一些高校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相关领导部门并没有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因此在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上也没有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评价体系,致使在划定贫困生问题上缺乏统一标准,出现一些漏洞。例如,有些高校由于缺乏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故其在认定贫困生问题上往往会将学生的综合成绩作为贫困生的排序标准,或者认为拥有高端手机的学生则不满足贫困生的要求。而对这些认定方式进行分析时,可以发现这些做法都较为片面,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达到认定贫困生的目的,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国家资助贫困生的初衷。此外,一些高校在认定贫困生问题上采用班级学生投票的模式,而这种模式在也存在弊端。因为学生投票的结果与很多因素有关,例如学生本身的性格特点、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等。这些原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如果贫困学生由于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流等,那么就很容易失去得到国家资助的资格。由此可见,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有效认定学校贫困生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高校领导应对此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

(二)认定材料缺乏一定的真实性

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中,大多数高校都要求学生提供材料证明,如对学生家庭所在地、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家庭成员状况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说明。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要求学生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种认定模式虽然展现出了科学的认定程序,但其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而认定材料是否真实则是问题中的关键一点。在实际的认定过程中,个别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例如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存有虚假信息,或者学生随意编造相关信息的内容,从而造成贫困的假象,而这一问题便会在很大程度上为贫困生认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带来极大的阻力。另外,对于不同地区的学生来说,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例如该名学生在该地区是贫困的,但是该学生在学校是否贫困则有待进一步商榷,学校并不能单单依靠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就得出结论。此外,在学生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时,其中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虚假信息。由于在开具这些材料时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会存有随意开具相关证明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使申请学生能够得到国家、学校的资助,也愿意出具相关证明。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使那些真正经济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失去得到补助的机会。由此可见,虚假的证明材料会使国家补助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也失去了认定贫困生工作的意义。

(三)认定小组不能做到公平、公正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来说,学校本身的认定小组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在素质化教育过程中,相关教育部门已就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给出了意见与要求,对认定小组来说,要求如下: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 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 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 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 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 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 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对于认定小组的问题来说,虽然相关文件已给予了明确要求,但是近几年,随着申请贫困生人数的不断增加,有的高校的认定小组在处理问题上的态度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加之评价认定小组主要是以学生为主体的,而认定小组也极可能由于认识问题不清楚、了解不透彻而做出错误的判断。此外,对于一些新生来说,学生与学生之间尚还陌生,而在此时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更是问题多多、阻力重重,其中不乏个别认定小组成员碍于情面,而选择与自身关系较好的学生来认定,使得认定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二、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使贫困生得到有效的资助,各大高校应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认识与理解,其中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开展已逐渐成为各大高校首先应当解决的问题。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制定科学有效的认定评价体系

为了有效规范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各大高校应首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认定评价指标体系,以便更好地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在此过程中,各大高校首先应规范贫困生的认定程序,例如采取科学有效的认定方法开展相关工作,其中可以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即采取标准化的工作模式来代替传统式的认定方式。该种模式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从综合性的角度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认定。

有了标准化的认定程序和方法,相关人员还要对学生的申请资料在各个环节上进行严格把关。为了有效开展认定贫困生工作,学校方面也可成立专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由专门的人员定期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一定的了解,这有利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高校还应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并可开发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从而有助于更好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认定人员的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

(二)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教育

为了有效避免认定材料不真实问题的出现,各高校应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教育。在认定贫困生的问题上,假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都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这也是学生综合素质不高的一大体现。在现代素质化的教育过程中,为了使学生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对学生的未来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中诚实守信更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一大体现。在认定贫困生的问题上,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主要是将信用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去,从而避免一些非经济困难学生也参与资助申请。为了有效加强学生的诚实意识,学校可提高对信用教育的重视度,如在学习实践中开展多种多样的信用活动,并可将各项活动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行有力的结合,通过一定的学习与活动,加强学生诚实守信的观念。此外,为了避免“假贫困生”现象的产生,学校方面也可加强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学生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程序和标准,进而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到认定与监督的行列中去,这对提高认定贫困生工作的效率也大有裨益。

(三)加强民主评价认定活动的开展

为了使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可以有效地开展,学校首先应加强对认定小组的培训与学习,使其能够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同时,为了使认定结果更加真实,学校可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宣传力度,从而使每位学生对此都能有一定的认识与了解,通过发动学生,使每位学生都参与到评定工作中去,以此充分发挥出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例如,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每位学生都可以对申请贫困生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尽量做到客观、真实。此外,对于以不正当手段进行贫困生申请的情况,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加以惩罚,以此利于学校更好地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大高校都应给予一定的重视与关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加强对此问题的研究与分析,并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善。在促进高校认定贫困生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也可使国家的资助资源落实到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

参考文献:

[1]郭菲,赵存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及动态管理研究[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4: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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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政策,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在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就意味着高消费。

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在强大的经济压力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三个:心理自卑,生活困苦,人际交往障碍。贫困使大学生心灵深处自觉不自觉的产生了一种挫折感,从而导致了自卑、抑郁、焦虑、孤僻、人际关系敏感、自我封闭等一系列的认识问题和心理障碍。要改善他们的处境,除了政府及各高校通过奖、助、贷、勤等途径从经济上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外,还需要从精神上脱贫。人们都说,行为懒惰穷—代,思维懒惰穷三代。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励志教育能使他们重拾自信,改善人际关系,并激发向上的斗志。

励志教育是应用教育心理学、教育激励学和教育管理学理论,激发和唤醒学生内动力,使学生从“被成长”中产生生命自觉,让学生用自己的力量成长,最终达到成人成才的目的。它能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理性、自信,获得清晰的自我认知,增强应对生活困难与挫折的能力。而且,通过正确引导教育,经过自身努力,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都能脱离身心的困苦,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本文仅从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励志教育方面做些探讨。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励志教育,具体有以下几条途径:

第一,认清经济困难的本质。首先困难只是暂时的。物质的贫乏,经济上的困难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必将随着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能力、勤奋、学识等发生改变。古人说,人穷不会一辈子。对于正在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来说,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与积累,将来拥有一技之长,比较容易到社会谋求一份工作。如果认真工作,踏实做人,毕业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境遇很快就会发生变化,经济状况也会立即好转。所以说困难时暂时的。当然,有时深陷困苦的人容易被现状蒙蔽,有的看不到前面的曙光。只要引导他们拨开迷雾,认清这个事实,大部分学生就会豁然开朗。自卑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这反映出他们因为人生阅历少、价值判断有偏差而缺乏自我了解与认同。如果帮助他分析自身处境,他们就会认识到贫困只是现状、是暂时的;如果他们能增强自我了解尤其是优点的发掘,就会扬长避短增强自信,才能脱离自卑的阴影。自信方能自立,自立方能自强。

其次,清心寡欲好读书。古往今来,很多有成就的人都出身微寒。因为想改变境遇,不甘贫穷,所以立志坚定,非出人头地不可,正所谓“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古代读书人,很讲志气。朱熹说:“百学须先立志。”,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大学生应该多找些榜样,好好向他们学习。另外,从现实层面来讲,经济上暂时的困难,能减少物欲;简单朴实的生活,使人清心寡欲。清心寡欲好读书啊!年轻人认识澄清了,心态端正了,生活简单了,倘若有个坚定的人生目标,正好用功精进。这才是寒门学子应该有的生活。

第二,提倡俭以养德,铸造理想人格。当今社会,拜金主义盛行,很多人变得见利忘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如何抵制诱惑,不乱本心,又如何在贫乏的物质条件下保持尊严和操守?在古代,有“俭以养德”的做法,认为节俭的生活是孕育美德的土壤。跟现在物欲横流人性堕落的社会相比,简单的生活确实能使人抱朴归真。我曾经在网上浏览过这样一个故事:海洋里有一种叫做珍珠贝的小动物,每当有一些泥沙类的异物进入到它软软的身体里,它总是把它们包裹起来,温柔的包裹起来,慢慢的化为一粒珍珠。其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有时也要学一学这珍珠贝,能够把贫困、挫折和磨难用心温柔的包容起来,日久天长,挫折与磨难就会化作内心中一颗颗闪亮的珍珠!善良、正直、包容等都是理想的人格。

另外,助学金是助学不是助懒、奖学金是励志不是扶贫。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因为有国家奖、助学金的依赖,便庸庸碌碌,学习散漫,违背了申请助学的初衷。经济压力减轻了更应该全力以赴的学习,对社会对国家有感恩之心才能激发奋起之力。我很赞同获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必须做义工的制度,这样能够教育他们懂得劳动的价值与意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马斯洛认为:自我实现是一种人的自我发挥和自我完善的欲望,也就是一种使自己的潜力的以实现的倾向。如果唤醒并激发这种倾向,能铸造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良好的道德与理想的人格。

第三,通过自疗性阅读来缓解心理焦虑和扫除心理障碍。自疗性阅读是指通过阅读一些关于心理健康和人文经典著作等社科类书籍达到积极心理防御与治疗。它对于带有隐私性质的创伤治疗尤其适合。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不是所有的经历都愿意坦诚布公,不是所有的伤害都可以求助于心理咨询。对于内向的大学生来说,阅读能让他在一个安静的世界里对比苦痛、抚摸伤痕、汲取力量,重获新生。培根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它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启迪。阅读还是观照自我、认识自我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从书中发现自我、接纳自我、悦纳他人,从而达到心理上积极自疗的目的。

育人者重在“育心”。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只从生活上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是不够的。比关心他们生活更重要的是:激励他们树立远大志向,并鞭策其勇往直前。使其在接受资助的同时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和回报社会的责任感。

人的一生全靠奋斗,唯有奋斗才能成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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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20X(2016)26-0013-02 收稿日期:2016-06-29

作者简介:姚新宇(1984―),男,内蒙古包头人,实习研究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高职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国家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实用型人才的教学任务。而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属于青年弱势群体,这一群体的物质与精神的状况不仅关系着他们的未来,影响现实社会的稳定状况,也直接影响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不断加强高职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在铁道交通类高职院校从事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多年,经常可以在大学城各个食堂、超市看到学生打工的身影。这些自立自强的大学生不但在课堂上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苦练专业技能,还利用课余时间兼职打工,自食其力。作为老师,如何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帮助他们既能充实地度过大学生活,又能在毕业后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是笔者不断思考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贫困学生产生的社会原因

社会时代的宏观因素和家庭个体的微观因素造成了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这一群体的出现,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1.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我国不同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内陆地区、城镇与农村之间人均收入差别较大。目前高职院校贫困学生绝大多数来自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以及城镇失业阶层,家庭经济基础较差导致学生在中学阶段获得的教育资源较差,从而导致他们高考成绩不理想。

2.弱势家庭

很多高职院校贫困生来自弱势家庭,父母大多是农村贫苦农民、城市失业阶层,父母离异、残疾、因病致贫的情况很多。他们往往无力负担子女大学学费和生活费,这部分大学生只能通过助学贷款和兼职工作来完成自己的大学学业。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剧,产业结构模式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过渡,出现了一批中年失业人群,使得社会弱势家庭比例有所上升。

3.天灾人祸

高职院校贫困生往往来自偏远农村,北方偏僻农村易出现干旱少雨的恶劣气候,南方偏僻农村易出现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薄弱的家庭经济状况使得他们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很差。来自城镇失业阶层的学生,父母在城市往往没有固定工作,居无定所,这使得他们离各种意外和危险较近,经常会发生煤气中毒、遭遇盗窃等恶性伤害事件。

4.收入差距扩大

据2015年最新统计显示,金融业、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央企国企等垄断性行业的人均年收入在六万元左右,而城镇私营企业员工、农林牧副渔等行业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在三万元左右。 2015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2,基尼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测量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统计指标,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0.4以上的表示贫富差距较大,而我国目前正处于这一水平。伴随着近些年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收入较低的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也较大,加之近年来高校学费的增长,都导致高校贫困学生数量不断增多。

二、 高职院校贫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

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自幼的成长轨迹、家庭状况和自身发展的需求不同于家庭经济情况良好的大学生。这些群体性的差异导致了学管教师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候需要细致地把握他们的个性特征,因势利导,以便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高职院校贫困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需要注重如下特征:

1.对象的特殊性

与普通大学生相比,这些贫困大学生通常存在一些共性的心理问题,如自卑、怯于人际交往等,同时在经济上捉襟见肘。而现实生活的压力造成了他们沉重的思想负担,使他们更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

2.内容的针对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所有同龄人一样有着交往需求、尊重需求及其自我实现需求等多种需求。在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针对其特殊情况来改进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方法的灵活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给予他们关怀的过程中,要关注他们的切身感受,切合其自身实际,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施了国家已有的各种帮扶政策后,作为老师,要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可靠安全的大学生兼职岗位,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

三、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同时促进就业的新途径

1.利用网络平台加强经济帮扶的物质基础

当代是信息网络的时代,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离不开网络,商家利用网络聚集人气,吸引客源,求职者利用网络谋求工作,而大学校园里独具的人口优势,成为商家瞄准的商机。作为学管教师,可以将两者的需求联系起来,建立一个校园范围内的网络平台,该平台既有电脑网页版,又有手机客户端,可以同时支持电脑、手机等多种网络终端在线浏览。该网络平台可分为校园兼职板块、校园招聘板块、社会爱心人士交流板块、媒体互动板块。商家可以在平台上招聘信息,学生可以在平台上寻找兼职。同时要让学生在兼职的过程中保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获得可靠的劳动收入,维护劳动尊严,同时使商家获得稳定的劳动力结构,从而取得持续的收益,以便为需要勤工俭学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兼职机会,并且在该网络平台上与地级市媒体、省级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将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但是成绩优异又勤工俭学的学生的事迹进行推广,弘扬社会正能量,也能为想要资助他们的社会人士提供一个可信的平台。同时也为承担铁路院校学生就业的各个铁路局开通一条新的了解青年大学生的路径,让用人单位对这些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年轻人有一个积极客观的评价,既有利于学生就业,又有利于提升院校社会声誉。这一网络平台可以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精髓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使学生利用网络平台这种媒介,感受生活中的社会正气,能够真正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

2.强化专业化的工作方法

作为学管教师,在掌握国家各项贫困生帮扶的经济政策的基础上,还要将政策真正落在实处,在各项奖项的评比过程中,既要看中学生的文化成绩,也要注重道德情操所占的比重。在校园网络平台的运用管理上,首先要把好商家及用人单位的关卡,严格审核用人单位的资质,为学生的兼职尽可能地创造好的工作环境,也要尽可能确保学生在劳动中不受到劳动伤害。严格按照劳动法监管商家的用人行为。在商家的劳动报酬的支付上,一定要按照劳动者保护法,使学生薪酬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薪酬。在与校外想要资助贫困大学生的社会人士的沟通上,一定要认真、热情、耐心,让他们充分了解自己所要资助的对象,合理了解自己资助的款项的流向,确保每一笔款项都使用合理,并且要积极建立受助者与帮扶者之间的情感沟通渠道,让学生心怀感恩之心,喝水不忘打井人,让社会正能量不断传递。

在对贫困大学生的管理上,一定要分类建档,细化每个同学的信息,建立一个高效完整的信息资源库。在运用网络平台与各个铁路局的联络上,一定要向他们展示家庭贫困的大学生的积极进取的一面,让用人单位更多地了解学生,进一步促进就业。

3.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完善能力

作为老师,一方面要全面掌握学生的情况。在学生大一报道时就要通过填写纸质资料,与父母沟通等形式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并存放归档。另一方面,要与贫困学生沟通谈心。从学生的自身状况和现实需求的角度出发,着手于其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利用多种资源,有目的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使高职生在大学阶段不但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训练出熟练的操作技能,同时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健全品格,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充实地度过大学时光,为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技术工人做好准备。

对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引导其认识自己,真实地面对现实,能够接受不同经济状况学生之间的差异,不怨天尤人。同时也要明白自身的优势与短板,正确定位,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在精神上做一个独立的人,能够积极地改善自己所处的生活、学习环境,正确地面对生活的压力和挫折,调节自己的学习目标和就业目标,从内心接受自己,学会为自己和他人负责,从而实现自我人格的完善与学业事业的发展。并且在学生、商家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沟通过程当中,让学生能够更多地学会如何与人交往,如何适应不同的社会角色,这种情商上的锻炼与提高,一定会让他们终身受益。

4.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是对人的价值、尊严、人格的尊重,对人的思想自由、精神解放、自由选择与发展的鼓励。人文关怀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个体的生命历程,反映出符合现代社会的价值理念与个性取向。在处理贫困生国家经济帮扶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受助者的心态,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在与网络平台的商家沟通联络时候,要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注重营造尊重劳动者的工作氛围,切勿出现经济诈骗与欺辱学生的恶性事件。在与地级、省级媒体的沟通时,在宣传优秀学生事迹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防止因为个人隐私的泄露对学生个人生活造成困扰,更要防止“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的产生。在与各大铁路局进行就业选择的时候,也要让学生不卑不亢、自信昂扬,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四、结语

综上,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产生原因的分析,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的分析,以及利用网络平台来改善经济状况,同时对促进他们就业的途径进行了探索,以期为工作在学生管理一线的教师带来启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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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1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W2011025)的成果。

1 我国贫困生资助制度的总体现状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近些年的贫富差距现象不断扩大,这一现象,在高等教育方面,则体现为高校经济困难的学生比例日益增加。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在全国公办普通高校1 350多万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20%左右(有些农林、师范类院校甚至高达30% );特困学生占总人数的5% ~10%。高校贫困生群体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切实解决部分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自1983年起,国家便适时地制定了相关政策以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这一资助体系也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然而,考虑到高校贫困生资助制度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高等教育普及化趋势的影响,就要求对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在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自身在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进程中制定既符合一般社会发展规律,又符合基本国情,并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的更具操作性、效果显著的贫困生资助政策,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思考,对于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维护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利益,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适时调整高等教育规模、结构和发展方向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平等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现有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包含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在内的资助制度等。但在一些具体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又遇到诸多问题和障碍,这就让部分实在难以支付学杂费的高校学生因不够别人“困难”等原因无法受助,间接造成了高等教育的不公平。资助制度法制化程度低,使得资助制度在执行、监督、管理方面权威受到了质疑,权威保障产生缺失。衍生出的资金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无专职人员、资助偏重经济等方面的问题就更多。对于正处于逐步完善的资助制度,更有必要加以规范我国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也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定成制度的资助政策,尤其是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资助方式等内容,尽快实现资助政策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2 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有关贫困生资助的制度、法规尚不完善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 我国目前己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规, 政府对于高校贫困生支持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作了这样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 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这些法律条款由于不是针对高校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 因而显得过于笼统, 操作性不强, 尤其是由于扶助贫困生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 “责、权、利”模糊不清, 从而造成执行中的随意性较大, 容易形成偏差。

2.2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杂费减免为内容的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 在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客观上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推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困难。比如“:奖、助、免”覆盖面小; 国家助学贷款发展缓慢; 勤工助学岗位不足等。

2.3 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贫困生问题的日益突出, 现行体制难以发挥最好的效用, 存在明显弊端。( 1) 对贫困生缺乏科学界定标准。造成了在对贫困生的资助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情况。( 2) 贫困生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滞后。目前, 许多高校都还没有设立专门的贫困生工作管理机构, 也没有专人负责。( 3)“扶贫”与“育人”脱节。相当多的高校没意识到贫困生资助制度是高校人才培养制度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在资助的制度建立和实施过程中, 忽略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自强不息精神的塑造、社会责任感的熏陶, 使资助制度无形间变成了单纯的“扶贫”性质, 只考虑为学生提供经济利益, 忽略了“育人”的功能。

2.4 贫困生认定的现状及问题

贫困生认定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高校在实践中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贫困生认定工作直接影响到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效益,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与均等,对于真正实现社会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2.4.1贫困生认定缺乏合理机制

目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工作已经成为资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如何合理、高效地界定学生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关系到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公平与效率,甚至会影响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教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定义是: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校学生中,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法支付在读期间学杂费、生活费等的学生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界定问题的存在,导致了资助对象难以确定,很显然,资助工作就难以开展。

2.4.2认定环境欠缺,信息本身缺乏真实性

学生家庭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前提。然而,目前我国收入申报制度和收入监控机制不够健全。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学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甚至故意弄虚作假,给认定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并造成诸多不良影响。调查发现,有 45%的学生认为学校让学生填写其本人与家庭情况调查表时,由于诚信意识问题、观念心态差异等原因,有些学生故意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而有些学生却故意隐瞒家庭经济困难的事实。此外,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对开具“困难证明”缺乏必要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使得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佐证依据之一“困难证明”的真实性受到质疑。

2.4.3认定模式落后,信息处理缺乏科学性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平台的支撑,以适应新时期资助工作的需要。然而,目前高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普遍比较落后,没有运用认定软件系统,信息的采集与加工还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以纸质资料为主,查阅时翻箱倒柜,工作效率低下。而且,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往往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实现信息的动态管理困难重重。在信息处理时,如何确定不同方面的信息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影响的程度,赋予多大的权重,用什么工具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等,都是高校实际认定工作中普遍感到棘手的问题。目前,高校如何提高采集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以及加工的科学性,已经面临严峻的挑战。

3 高校贫困生资助制度优化的对策

高等学校贫困生问题的出现是市场因素、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无论从实现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 还是从提高效率、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角度, 都应当对高校贫困生给予高度的关注和特殊的关爱, 井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有效的资助。

3.1 强化思想道德教育与认定过程的结合

在认定工作中融入思想道德教育,这不仅仅是解决“假贫困生”的客观需要,也是充分发挥资助工作效能,促进教育公平的迫切要求。当前,大学校园“假证明”、“假低保证”、“假残疾证”和“假贫困生”的出现,反映出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因此,在认定过程中,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自立自强的精神以及感恩情怀。引导广大学生能够正确地对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资助工作,牢固树立四个观念:一是人人平等观念,即每位学生的人格、权利义务和获得各项家庭经济困难资助是平等的;二是申请自由观念,即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机制框架内,每个人能够自由地行使自己的申请权利;三是助困相符观念,即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应该得到相应资助;四是相互监督观念,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资助情况,每位学生都有监督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认定结果的客观与准确。同时,要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这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渠道。

3.2 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文关怀与制度规范的关系

贫困生资助要走尊重学生权利、彰显人文关怀的科学管理之路,首先是要体现在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的设计上。在工作体系的形成、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机构的建立等方面,必须贯彻公正原则,用公平正义的理念指导制度的设计,并使之渗透到资助工作的各个层面。通过规范完善的充满人性关怀的制度的实施,促进日常管理模式的转变,依靠制度办事,使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因资助工作者人员的变动而改变,切实维护每一个贫困大学生的利益。因此,在学校的资助活动中,应本着制度先行的原则,逐步完善各项资助规章制度,建立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和谐校园建设相衔接、与贫困生成长成才需要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确保助困育人工作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贫困生资助是“育人而非制器”,制度的执行必须讲究方式和方法。学校在组织实施有关政策制度时,要贯彻“平等、尊重、合作、发展”的人思想,努力探索一套有利于贫困大学生未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科学程序体系。在资助过程中教育工作者要有一颗真诚的心,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要尽可能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既要注意科学性,更要注意合理性、艺术性和技巧性。通过资助工作者对贫困生的真情实感,形成贫困生健康向上的思想烙印,切实保证资助的公平、公正。在贫困生认定、资助项目评定、奖助学金发放等具体环节上,切实注意规范管理与人文关怀的协调,真心实意地关心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教育他们把贫困当成人生的磨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阳光的姿态挑战生活的困难。贫困生资助只有建立在人的伦理精神之上, 才能营造一种贫困资助平等互助的友爱环境,使这一高尚的道义之举在人的作用下始终保持和谐互动,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公平正义。

3.3 构建贫困生的技能支持系统

为避免贫困学生滋长依赖心理,在建立健全困难补助金、社会资助等无偿资助体系的同时,高校还要改革传统的“施予”式助人模式或“救济”式扶贫方式,与时俱进地创新资助模式,进行“开发”式的资助,“受人以鱼”不如“受之于渔”,帮助贫困生学会“自救”和“自助”,完善贫困生的自身“造血”功能。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加强技能、技巧的培养,通过各种渠道组织一定的工作岗位给学生,使他们通过自食其力,既得到锻炼,又解决生活困难。并且还要为他们创造更多的机会,在岗位设置上尽量考虑到与社会的对接,与将来他们从事工作的相关性。总之,通过对贫困生的技能培训和素质拓展,不仅帮助学生掌握实际知识和技能,促进贫困生成长成才,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自力更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打破高校贫困生的贫困循环,从根本上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而且还可以提高学生课堂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帮助学生确立就业方向,推动和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其就业竞争力,为其未来就业搭建平台。

4 结语

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尽力为贫困生创造充足的物质家园和丰富的精神家园,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和需求,建立民主平等的资助关系,引导贫困生不断进行自我人格的完善,学会悦纳自己,悦纳周围的人和环境,培养他们成为朝气蓬勃、有所作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生力量。

对高等学校贫困生资助制度的研究,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不断丰富与发展,贫困生资助工作也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因此,对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的研究仍然是理论研究者与实践工作者必须深入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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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认定一直是教育资助工作中的难题,想使相对稀缺的经济资源有效分配给需要国家扶助的对象,首先要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做出准确衡量,但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本文试图列明此项工作的难点并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对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奖、贷、助、勤、补一系列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扶助体系已有十年的时间,每一项都离不开对贫困生的认定。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始终没有统一的判定标准,也没有确立完善的评定制度。当下因为贫困生认定体系不健全, 出现了一些帮而不贫、贫而未帮的现象,这就违背了国家建立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初衷。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经费投入547.84亿元,各级政府在这项工作上逐年递增的大额财政支出必须得到合理的运用,贫困生认定工作直接影响到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效果。

二、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难点及原因

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两大难点:一是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如何,即弄清“谁是真贫困生”;二是区分学生的贫困程度,即弄清“普通贫困生、贫困生和特困生”。

1、调查清楚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有一定困难

由于我国个人征税系统尚不完善, 国外的认定方法不适合照搬,我们也就无法准确获知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特别是农村生源的学生家庭收入国家更是无法掌握,导致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一直很棘手,由此引发后续的资助工作也面临难题。

总体看,现在高校施行的贫困生资格认定办法几乎都是套用“个人提交申请和证明——班级民主评议或投票——院系审核——学校批准认定”这样的模式,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的掌握主要靠学生自我描述和师生评价。而这些信息的获取都过分依赖直观的表面现象和人际因素,程序和办法不规范,认定方法缺乏准确性,评选过程容易出现偏差甚至失误。

各高校的上述做法也是无奈之举。在贫困生认定实践中,校方凭借认定的基础材料就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上面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是有待检验的,由于目前财力、物力、人力各方面因素,高校不可能去生源地一一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学生所提供的证明也是鱼目混珠,有虚构或夸大贫困事实的成分。

2、区分学生的贫困程度困难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区分学生的贫困度。但由于收入信息不透明,这导致了全面收集和计量贫困生家庭经济信息是一项非常艰难而繁重的工作。

高校学生生源分布广泛,区域经济的差异使得城乡间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各地政府在开具证明时对“贫困家庭”的认定标准不统一,来自中东部城市的特困生家庭经济供给能力可能比生源地是西北的贫困生经济水平要高,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的评价指标,仅靠基层辅导员完成认定,结果很难让学生信服。

三、解决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的对策

1、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实行动态化管理

现有的贫困生认定工作都是从学生进入高校开始,高校本身没有行政权派人到生源地民政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教育资助中也没有这笔经费可供支出。相比之下,贫困生的生源地有着明显的地缘优势,由他们进行认定能大大节省对贫困生家庭情况调查花费的成本。因此,国家应统一制定政策,从中学时对每个学生建立《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动态化管理,并装入学生档案。调查表的制式应该像一个小册子,分为中学阶段、大学阶段、研究生阶段,对各阶段经济困难程度做以说明、标注。内容上应包括一个较为全面的基础信息、家庭经济指标和接受资助记录。每个阶段的资料信息由相应教育机构负责审定,并由相关教师签字确认。

2、多重措施并举,认真厘清学生贫困程度

通常,高校贫困生被分为普通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层次。国家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资助档次和标准可由高校根据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来自不同地域的学生放在一起进行认定,就要遵循高校所在地的经济标准,衡量出申报学生的综合贫困度。鉴于笔者上文谈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对贫困生申报及认定工作实现网络化操作管理。学生自愿登陆系统平台,根据页面提示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家属重大疾病住院证明等并签订诚信书,提交保存。对于是否符合贫困生认定条件须经过管理员审核批准。申报者可登陆查询结果。高校每次奖助学金评定通知也在网络上,系统会根据类别和上传证明材料的赋分对每次申请生成统计表,将学生按贫困程度自动排序。软件可分为“自我申报”和“民主测名”模块。每次评选都可以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软件自动生成结果,不记名网上投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暗箱操作、不公平评选的情况出现。

(2)加强对贫困证明材料的审核力度。很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里描述“父母失业,母亲体弱患有某某疾病、住院欠债,家中另有姐妹上学等。”提供的证明只有地方政府盖章,在没有办法实地考证的情况下,必须要求学生出具相应证明,如失业证、低保证、低保账户对账单、住院病志、户口本、亲属就读证明等。对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事实不予采信,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取消在校期间评选资格。

(3)调动各方面力量对教育资助的过程和结果行使评价和监督权。教育资助是一种福利,必须辅之以强有力的监督机制。要享受国家福利待遇,就必须接受合理的监督。我们应优化现有的认定办法,在各省、市、高校内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广泛运用网络资源,将贫困生、非贫困生、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者这些相关利益人有机协调和组织起来,参与贫困生认定网络评价工作,共同构建成一个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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