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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是一门与管理科学密切管连得交叉性前沿学科。它的主要特点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所以,税务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在进行税务筹划风险分析及控制时,首先应该明确几个概念及其之间的区别:
偷税:我国税收征管法解释:“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偷税行为”。
避税:对于避税的解释国际上尚无统一定论。按国际财政文献局的说法,避税是指个人或企业以合法手段,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漏洞或其他不足来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我国学者张中秀在《避税与反避税全书》(1994年版)中写道:“避税是指纳税人针对税法不完善及各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的税收缺陷,回避纳税义务的活动。”上述说法的共同一点就是:避税行为尽管不违法,但往往与税收立法者的意图相违背。一般针对较突出的避税行为,通过单独制定法规或在有关税法中制定特别的条款来加以反对,我国也采取这种立场与做法。
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作出事先筹划和安排,合法地减轻甚至免除自身承担的或额外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对税务筹划一般国家都采取接受的态度。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由于税务筹划是以遵守税法规定为前提,因此具有合法性。企业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具体税种的法规条例,应按时足额交纳税款。
总之,从国家的财政角度看,虽然偷税、避税、税务筹划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各种减少的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从理论上说,偷税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且具有事后性;避税和税务筹划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特征,但两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税获得的利益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税务筹划则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顺应立法意图的。
一、税务筹划风险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
税务筹划风险指税务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从税务筹划风险成因来看,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
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政策变化风险即政策变动所导致的风险。我国市场经济在蓬勃发展,为了适应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旧的政策必须不断地被改变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
2.税务部门自由裁量偏差风险
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受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税收政策执行偏差。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界限比较模糊,从本质上来说,税务筹划是合法的,而避税是不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的。
3.经营风险
政府课税(尤其是所得税)体现政府对企业即得利益的分享,但政府并未承诺承担经营损失风险的责任,尽管税法规定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用以后实现的利润(税前利润)补偿前期发生的经营亏损。这样,政府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企业不署名的“合伙者”,企业盈利,政府通过征税获取一部分利润;而企业亏损,政府因允许企业延期弥补亏损而相应承担了部分风险。但这种“风险分担”是以企业在以后限定期间内拥有充分获利能力为假定前提的,否则,一切风险损失将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即使是前一种情况,由于抵补损失的来源并非来自企业以前年度盈利,不是已缴税款的返还(我国税法不允许亏损前溯),而是企业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这说明国家税收的立法意识在总体上是倾斜于政府的。
4.投资扭曲风险
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应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一种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这种因课税而使纳税人被迫改变投资行为而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即为投资扭曲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说,税收非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除上述风险外,还有因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的条件执行不到位等产生的风险。税务筹划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税务筹划的预先筹划性与筹划方案执行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因素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产生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密切相关。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
企业在税务筹划方案确定之前应通盘考虑风险因素,根据风险的产生动因,从源头抑制风险,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具体来说,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企业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税务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税务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税务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准确把握税务筹划的尺度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税务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税务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有赖于个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纳税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才能对税务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
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于税务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
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税务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
企业应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进行税务筹划。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税务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比如税务筹划行为与偷税行为在理论上的界定是比较清晰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的“税务筹划”行为极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逃税。这就要求一方面,税务筹划者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税务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税务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税务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税务筹划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税务筹划必须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在我国熟悉税法的执法环境非常重要。要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从宪法和现行法律规定中弄清什么是“合理和合法”。税务机关的征税和司法机关对税务案件的审理,都必须以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现行法律为依据。因此,对“合理和合法”,首先要从宪法和法律规定上去理解。
另一方面,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受理和审判税务案件中,具体了解行政和司法机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对“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应从税法执行中仔细了解有代表性的案例来把握执法界限,并将其用于税务筹划的实施过程中。
6.聘用专业的税收筹划专家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精通税法、会计、投资、金融、贸易等专业知识,专业性、综合性较强。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务筹划专家来进行,以提高税务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务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早已成为一个成熟、稳定的行业,有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在香港,税务主要是帮助纳税人做税务计划,税务计划大多数是帮助纳税人做税务筹划。从美国税务咨询来说,最为看好的是税务筹划,这也是获利最多、发展前途最广的工作。而跨国公司对税务筹划尤为重视,不少跨国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税务部,高薪聘请专业人士,每年用在税务筹划上的支出相当可观。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已在逐步开展税务筹划业务,凭借他们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广泛的信息渠道等优势,可以增加企业税务筹划的成功概率。
三、结论
随着税务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税务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只要企业有税务筹划活动,就存在税务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税务筹划的成功实施做未雨绸缪的准备。
参考文献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时期,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完善,加强企业的税收管理及防范税务风险就越来越重要。税务风险的管理是税务管理者通过分析企业的税务状况,制定相应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从而减小税务风险。从全国的税务管理来看,烟草行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仍然比较低,提高烟草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仍需要提升。
一、烟草商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内涵及意义
(一)烟草商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
烟草商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是降低烟草企业税务风险,推动企业发展的,烟草商业企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税务风险的管理,以达到税收收益的最大化,使得企业的税收损失最小,通过对造成税务风险的因素加以分析,努力排除风险因素,降低税务风险的影响。
(二)烟草商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意义
为了促进烟草商业企业的发展,加强对其税务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能够将烟草商业企业的税务风险落实在公司的各个层面上,从根本上识别出企业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加强税务风险的评估和税企的交流,可以避免因逃税漏税所造成的巨大损失,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也是促进烟草企业在新时期中保持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策略。
二、烟草商业企业存在税务风险的成因
(一)烟草商业企业在新时期承受的内部风险
1、部分分管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够在一些烟草商业企业中,由于部分分管领导对相关的税法知识的不了解,不能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规定的内容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使得企业在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上不高,在税务风险发生时,不能有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抵御企业税务风险;各业务部门税务知识匮乏,导致在各业务部门在办理业务时不考虑税务因素,从而产生税务风险。2、烟草商业企业缺乏系统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烟草商业企业的财务部门一般设置部门领导、会计核算、出纳等岗位,税务相关业务由其中一名会计负责,而税务风险存在于烟草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中,凭借个人之力总会有疏忽,往往是出现问题时才去补救,缺乏系统的税务风险评价体系,在内部控制、内部自查方面有待加强。这就很容易造成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危害。3、烟草商业企业税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在多数的烟草商业企业中,税务工作不是由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人来担当,而是统一由会计或者出纳来完成,受专业能力的限制,由会计或者出纳来完成时,由于其不能够熟练的掌握和运用税收政策,不能够及时的足额的计提和缴纳税务,很容易从客观上造成偷税、漏税的问题。
(二)烟草商业企业在新时期承受的外部风险
1、税收政策层次多、时效短现阶段我国是经济转型的新时期,税收政策必须根据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以满足我国的宏观调控,这就导致税收政策的时效性很短暂,很容易造成税务风险,其次是税收政策由我国多部门联合颁布,这就导致不同部门在税收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模糊的界定,这也在客观上给企业增加了税务风险。2、税企政策信息不对称现阶段,我国的税务政策在相关部门的联合修订下,可以说是很到位,但一些企业由于缺乏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认识,增加了企业对税收政策认识的片面,同时一些非公开行的税收政策也从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另外,不同的税务机关通过增加税收征管,稽查力度来减缓税收收入增长的压力,造成核税口径不同,使得企业大大的增加了税收风险的危险。
三、烟草商业企业在新时期加强税务风险控制的对策
在新时期内,烟草商业企业为了避免税务风险的危害,努力的把税务风险控制在最小、可控的范围内,必须要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来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一)烟草商业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烟草商业企业应按照国务院《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规定,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税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载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领导,遵守税务法规的相关规定,建立诚信纳税的理念,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全面的遵循税收风险管理防范规定,加强对员工自觉纳税的意识,同时应该设立专门税务管理岗位,健全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确保企业能够及时申报、各项税费的足额缴纳,避免逃税漏税,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承受范围,其次是设立税务管理员,负责相关部门的税务管理工作,防范企业的自身税务风险和客商转嫁税务风险。
(二)完善烟草商业企业控制税务风险内控制度
烟草商业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管理结构和业务特点,以防范税务风险,增强税务风险的有效监督性,在符合自身企业成本效益、实用性的原则下,建立烟草商业企业控制税务风险的内控值,通过建立健全控制体系,抓住关键控制点及直观的生产经营理念来有效地反映出企业的采购、销售、资产管理、投资模式、会计审核等各个环节,切实的保证内控体系能够对涉税事项的全面覆盖,以降低税收风险发生的概率。
(三)加强烟草商业企业税务风险评估
烟草商业企业在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上应该加以识别和凭借,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一些税务风险,应该及时的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分析企业税务风险的来源,通过邀请相关的税务机关进行评估,提高评估质量,提高抵御税务风险的准确性,同时可以通过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的进行税务风险控制,确保税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提高烟草商业企业税务人员专业素质
中图分类号:X2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在此过程中,企业的税务筹划也面临着风险和挑战,如何规避税务筹划工程中的风险,迎接新时代的挑战,成为企业税务筹划领域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税务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1.企业税务筹划的概念
企业税务筹划(以下简称税务筹划)在西方国家,这一概念几乎家喻户晓。对税务筹划定义的表述,有许多不同观点,美国W.B.梅格斯博士认为税务筹划是:“在纳税发生以前,有系统的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减少缴税的目的,此过程即为税务筹划。” 国内对其概念的表述也不尽相同,比较规范的一种表述是:税务筹划也称为节税筹划,是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减轻税负带来的税收利益的管理活动。
2.税收筹划的特点
① 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
税务筹划是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的,是以国家制定的税法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精心比较后作出的纳税优化选择。
② 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
从政策工具上看,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产业和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追求最大利润的动机,以税收优惠政策加以引导,刺激投资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从而实现政府要达到的经济和社会目的。
③ 节税形式的多样性
由于各个国家的税法不同,会计制度也有一定差异。一定国情下产生的筹划行为就会区别于其他国家。总的来说,一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差别越大,节税的形式就越多。
二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发展现状和风险
1.企业税务筹划的现状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在税务管理法规和制度的约束下,经过合理的统筹规划,在不违法、违纪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合理节税、避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经营效益。
税务筹划活动的首要条件是,税务筹划必须是合法的,必须在国家的税务政策法规的约束之下,通过合理筹划为企业节税。其次,企业在进行税收工作之前,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合理经营和企业的经营目标有重要影响,能够使企业在合理的税务筹划条件下承担较低的税收负担和责任。在此企业的税务筹划影响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活动,贯穿于企业税务管理的整个过程,是企业财务税后管理的重要、主要组成部分。2001年,我国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税收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表明了我国开始明确了企业税务会计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尽管如此,我国税收管理的办法与企业的会计制度之间还有诸多尚未有效统一的地方,从而导致我国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复杂,由此产生的企业税务问题也越来越多。我国税务筹划工作从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升。
2.企业税务筹划存在的风险
①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之主观性风险
一般而言,企业的主观判断会直接影响税务筹划的成功,如果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工作人员,能够透彻地了解税收、会计、财务等相关政策和业务,那么其进行的税务筹划成功率就会相对较高。相反,如果相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则会增大税收筹划的失败率。而当前我国许多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人员的素质并不尽如人意,所以企业的税务筹划往往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② 企业税务行政执法之偏差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必须获得相关税务行政部门的认同,而在此过程中,税务行政执法很有可能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偏差,进而导致企业有可能承担相关风险。产生这种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由于当前税收法律法规对税收事项存有弹性空间,再加上税务部门拥有一定的自主裁量权;第二,税务行政部门的相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业务也较为生疏;第三,税务部门内部未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而导致税收执法缺乏监督,直接降低了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③ 企业税务筹划之税收政策风险
万变不离其宗,税务筹划说来说去都必须通过国家政策进行合理、合法的节税,在此期间,如果企业不能积极地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或者对税法不能合理应用,那么必将导致企业的税务筹划偏离国家政策,脱离企业的预期目标,产生相应的负作用。
三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和作用
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进行会计税务筹划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1.能够有效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
企业在进行会计税务筹划工作是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因此,企业要加强对税收法律规范政策内容的学习和了解,以此为企业不出现税务风险的保障。另外,企业通过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严格按照税务规定享受减轻税务等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够有效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能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法制意识,自觉的接受税务机关进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相关的调查,我们了解到,往往发展良好的企业,都会具备很强的纳税意识和出色的税务筹划工作能力。
2.能够有效的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与经济效益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工作时,需要制定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会计核算形式,进而有效提高企业经营、投资以及理财的预测能力和决策水平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企业进行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严格依据我国税法规定的税率高低和各种优惠政策,对于增加节税利益、增强企业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能够有效的完善我国的税法与税收政策
企业进行的会计税务筹划工作,不仅代表的是纳税人给我国相关的税法法律政策的一种反馈行为,而且还是对我国税收政策导向所进行的正确、科学、合理、有效的检验。我国通过税务筹划工作所反馈、验证出来的信息,对实施的税法政策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健全,进而有效的提高了我国的税制建设水平。
4.能够有效的保证企业资金调度的灵活性
企业进行会计税务筹划工作后,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制度,保证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享受盈亏互抵的优惠政策,减少纳税数目。
四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方法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务筹划风险意识
企业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的法律法规。既然税务筹划方案主要来自于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的全面了解就成为税务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税务筹划活动就无法顺利进行。
2.提高筹划人员素质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税务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相关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税务筹划人员素质的提高一方面赖于个人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纳税人素质的提高。只有纳税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才能对税务筹划提出更多的要求。实践也证明,税务筹划的普遍程度与一个国家的科教水平关系密切。
3.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
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策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税务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结束语
综合本文论述可知,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多种多样,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筹划人员素质、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对做好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有着积极意义,对规避风险会起到良好作用。在今后还应该对相关领域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促进企业和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稳定。
(一)企业经营者的风险意识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企业法人的变更或者产权的变更,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不断地实施内部经济结构的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就存在对之前的税收刻意采取规避的态度,忽视了由此而可能造成的额外税收,进而导致企业不能及时缴纳税款。比如,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采购的货物这部分的工作是交由子公司或者合作工资进行代销的,企业法人在权衡应该由哪个公司进行操作的时候的同时必须考虑到子公司的股权成分或者合作公司的销售资格,如果条件不符合,就需要交付增值税。但是往往存在的状况是:企业的经营者不惜忽视这些额外税款的增加,转而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这就会使公司陷入违法的境地。
(二)企业管理出现问题
目前企业对于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主要集中在了成本核算和财务制度的建设上,它的目的就是加强企业的成本控制,即减少企业在生产和运营上的成本。同样的,在管理上,企业还是没有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进行,这就会出现许多偷税漏税的现象。比如,某些企业将公司内部在运营上的一部分成本,换算成车费、餐饮费的形式,以此抵消,这实质上就违反了国家的税法,构成了逃税罪,但是企业并没有对此引起极大的注意,也没有对此进行处理和规范,缺乏相应的惩罚制度,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税务风险。
(三)企业管理效力问题
企业税务规避风险的能力是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企业管理整体的效力又决定了企业在税务管理上的实际效力。管理效力的不尽人意,企业的管理者就容易疏忽了企业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导致额外税务的增加;另外企业没有办法改变国家对于众多税务的征收和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也无法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及能够盈利的情况,进而进行更加精确的分析,提交报告。所以,不能及时对企业管理的税务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改革,从而就导致企业严重的税务风险。列如,对于某些企业,像以进出口为主要盈利手段的企业来说,他们所要做的工作就是时刻关注进出口的税率,及时对企业内的政策进行调整,同时加强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税务问题的详细分析,根据调整预测企业下一步的税款数据。这些都需要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来从事工作,所以对于这项工作的员工来说,对他们的要求非常高,需要随时警戒,及时、有效的进行报告,否则就会导致企业要交不必要的税费,影响企业的收益。
(四)会计核算问题
会计核算可以说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影响企业进一步进行的财务工作。会计核算通过对企业进行核算,告诉企业要缴纳多少税款,所以,它的真实、准确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说,企业内的会计核算主要是关注统计企业成本以及企业利润的分配上,再加上会计能力层次不齐、公司规定的约束,常常使会计核算出现很大问题,即会计信息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经营的全貌,导致企业的经营者以及财务管理者对于整个企业的经营中存在的税务风险根本没有办法察觉也没有办法分析出来。据统计,由于会计核算出现问题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的案件在我国时有发生,多达15%,这些企业都以自身付出沉重的代价来解决问题。可见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对于企业的税收管理,发挥着多么关键的作用。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相关防范措施
(一)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相关防范措施
企业管理者应该认真学习我国税务法律,并将其运用到企业的税务管理中去,可以根据自身企业的独有的特点去分析企业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并做好相应的处理措施,加强自身对于税务规避风险意识的学习。同时,加强企业内部各个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做到每个人都能够明白税务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如:定期对员工进行税务知识的教育,建立起企业从上到下的有效的税务规避风险的教育,使企业税务管理有效地进行下去。
(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规范的规定,重新审核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使其有效的进行,也可以借助像中介这样的机构的力量对企业的税务进行重新评估,对中间存在的不合理、不全面指出并且加以补充、改正;同时要建立内部共同制度,加强企业内部之间的交流合作。然后,加强建立内部税务审计的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即时呈交给相关部门。
(三)提高企业管理效力,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企业管理效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会计的质量的上升是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最有效的措施。可以从以下进行:
1、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
通过引进最新的税务管理软件,对企业各个环节进行集中管理,实现了企业税务管理、投资管理、市场管理等多个部门的配合操作,有效规避风险。
2、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关键词:企业重组 特殊性税务处理 适用性 风险
引言
随着财税[2009]59号文件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即国家税务总局《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出台,企业重组业务中的涉税处理困惑变得明朗起来。文章认为,在实践中,企业重组所得税涉税处理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由于其暂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使得这一诱惑被很多纳税人误用,纳税人对免税条款中的免税条件的理解和运用以及立法意图还存在一些偏差,导致纳税实践中由于想套用特殊性重组条款而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涉税风险。因此,有必要对企业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性进行深度解析,以降低企业重组事项的涉税风险。
企业重组业务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性分析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一次在税法中清晰地对企业重组的定义和范围做出了界定。把企业重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区别,包括了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六种类型的重组方式,这六种重组交易方式的发生通常会引起企业法律结构的变化或经济结构的重大改变。
(一)债务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性
1.重大债务重组延期纳税的适用性。根据财税[2009]59号规定,当企业发生债务重组时,是否当期一次性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取决于债务重组交易事项是否取得了重大重组收益。是否属于重大债务重组收益由债务重组收益额与企业重组当年全部纳税收益的占比决定,收益用应纳税所得额表示。只有当债务重组带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占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时,视为重大重组收益。该重组收益可以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即在5个纳税年度内,将债务重组带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均匀分摊至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一规定清晰界定了可以获得重大债务重组收益递延税款好处的条件。使企业提前预知该收益对未来企业整体现金流的影响,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合理裁量,消除了征收灰色地带。
2.债权转股权业务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性。根据财税[2009]59号规定,对企业发生的债转股事项,对于债务清偿业务,暂不确认有关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即承接的股权投资的税基不能抬高。
(二)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性
企业发生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业务,被收购方要想获得不确认转让所得的免税重组的好处,根据财税[2009]59号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比例限制,即被收购的标的股权或标的资产在全部股权或全部资产中的占比不少于75%、获得的股权支付金额在总交易金额中的占比不低于85%;由于转让方没有确认转让收益,因此收购方不能提高计税基础,即收购方不调整税基。
此条款强调了被收购方获得的股权支付部分是免税的,但同时根据财税[2009]59号第六条(六)中的规定,如果存在非股权支付,该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三)企业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性
只有当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或者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不支付对价的,才适用免税合并,具体处理原则为: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原有计税基础就是合并企业的计税基础;合并企业承接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被合并企业的亏损由合并企业限额弥补,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不是报表亏损,而是取决于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对于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的合并企业股权,其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同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一样,免税合并专指获得的股权支付部分是免税的,如果存在非股权支付,该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四)企业分立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适用性
免税企业分立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得改变原来企业的实质性经营活动,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同时是分立企业的股东,其在分立企业的股权按其在被分立企业的持股比例确定;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具体涉税处理原则为:
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原有计税基础就是分立企业的计税基础;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弥补限额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
同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企业合并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一样,免税分立仅指获得的股权支付部分,非股权支付部分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重组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风险分析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的司法指针
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第十八条中要求重组企业从多个方面来说明其重组活动所具有的合理商业目的。重组企业详细说明之后,主管税务机关对其重组活动行为的目的进行判断,确定重组活动是以正当的生产要素、权益关系、产业链条的重新组合和配置为主要目标,还是以消极的规避纳税义务为目标。如果是以规避纳税义务为目标,那么税务机关将不允许重组企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由于企业重组商业目的的主观性比较强,可能导致主管税务机关的理解和企业的理解产生偏差,所以在报送相关资料时,企业重组的商业理由一定要慎重、详尽地向税务部门阐明,这样才有可能避免承受额外的税务风险。
(二)收购重组强调了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的标的资产或标的股权应符合规定比例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规定,收购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要求收购资产和股权比例不低于被收购企业总资产和总股权75%,而且要求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全部交易金额的85%,合并重组和分立重组没有强调资产和股权的占比,但仍然要求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全部交易金额的85%。在重组交易中,如果收购方支付的对价中现金占比较大或全部是现金,那么被收购方就有拥足够的资金进行纳税,这样就没有必要给予企业特殊性税务处理待遇。所以,企业在选择支付对价的方式时,应对其股权支付比例和非股权支付比例进行合理地匹配。例如,A企业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2012年9月1日将公允价值为2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和库存商品转让给B企业,B企业支付了对价(其中以股权支付1900万,以债券支付200万),判断A企业是否适用于资产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2100/2500=84%,得到B企业资产的收购比例高于A企业总资产的75%;1900/2100=90.9%,得到B企业股权支付额高于支付总额的85%。在其他条件也符合免税重组的前提下,则可认定为特殊性税务重组。
另外,被收购的资产必须是实质性经营资产,否则即使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达到75%的比例,也不应当视为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对于“实质经营性资产”,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对此明确规定“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
同时应注意,财税[2009]59号文对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各方设置了诸多限制性条件,例如,如果重组一方转让的资产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的,则其获得的股权支付对价的计税基础应以转让资产的原计税基础为基础确定。类似的条件设置使得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一般处理原则就变为被重组方不确认转让收益或损失,重组方就只能承接被重组方的原有税基,不得提高获得的资产或股权的计税基础。
(三)对企业的经营连续性要求
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得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这里的“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是指自重组日开始计算的连续12个月内,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企业经营业务的连续性。例如,A公司是一家超市,B公司购买A公司全部资产后,将超市停业改为房地产经营业务,这种情形就不符合经营连续性原则,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四)对企业的权益连续性要求
59号文规定的“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条款,实际上是一种反避税条款,如果允许取得股份支付的股东马上将取得的股份变现,实际上等于将被收购资产立即变现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拥有必要的资金进行纳税,因此没有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必要。在重组后的12个月内,如果企业实质性经营活动改变或股东变化等主要条件发生变化,造成不再符合原来确定条件的,应在情况变化后60日内,按照财税[2009]59号文第四条的规定进行调整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即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规定调整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原交易各方应各自按原交易完成时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算重组业务的损失或收益,调整交易完成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向各自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交易完成纳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逾期不调整申报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此,重组后的企业在11个月的第29天卖掉股权和12个月的第一天卖掉股权,都有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税务处理。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将“原主要股东”明确为“原持有转让企业或被收购企业20%以上股权的股东”。
(五)特殊性重组申报双方需备案
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重组条件的,重组各方均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重组企业连同对方企业一定要注意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备案,以避免不符合规定处理所产生的税务风险,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结论
在企业重组中由于存在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使得企业依存不同的重组税务处理原则,计税依据有所不同,从而可能形成延期纳税和不纳税。但由于企业重组的形式多样,重组过程复杂,实现方式也不一而足,所以,在具体实务中,要注意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应满足的条件,尤其掌握并运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控制税务风险,合理节税,有助于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企业发展方式转变,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金红萍.解读《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J].财务与会计,2011(2)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R].2009-5-1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R].2010
4.陈延荣,尹磊.资产收购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J].财政监督,2009(24)
5.武娟.企业重组税务处理方法解析[J].企业研究,2010(16)
6.张海鹏.浅析股权收购所得税处理政策[J].经济论坛,2010(3)
7.郭小东.资产收购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差异分析[J].涉外税务,2010(11)
一、企业因“营改增”政策需完善而擅自进行税收筹划行为存在的税务风险
在“营改增”试点后,一些租赁企业的创新业务,如售后回租,由于受制于文件规定而难以开展,严重影响了租赁企业的正常经营。具体地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之规定,如果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在购买承租企业的设备时将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照“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向承租企业收取租金时,又要按照本金加利息的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融资租赁企业全额计提销项税额,无进项税抵扣;另一方面,承租企业通过此运行模式实现了对同一资产的两次进项税额抵扣,在企业之间形成了税负的不平衡。为此,一些租赁企业通过“纳税筹划”的方法与技巧,将承租企业开具的收据作为出租方差额抵扣税款的合法凭证,私自采取差额纳税方式。这种做法存在着非常大的税务风险。
如何解决这一涉税问题,作为融资租赁企业或行业协会应建议国家财税主管部门尽快完善融资租赁的相关税收政策,明确在“营改增”之后的相应具体规定,将“营改增”对企业经营不利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而不能采取所谓筹划或“想当然”的方式规避自身的纳税义务。否则,将面临着税务机关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的处罚风险。
二、通过改变经营业务性质做法产生的税务风险
“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整体税收负担可能上升较多,对租赁行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尤其在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之间差别较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之规定:融资租赁业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但是,对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个规定应该说大大降低了融资租赁企业的税负;而对经营租赁企业而言,由于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税负变化很大。虽然增值税税负具有转嫁性特征,接受方和提供方可以共同分担增加的税负,但这取决于企业间最后的商业谈判。所以,一些经营租赁企业采取人为调整经营业务性质和改变账务处理的方式,比照超税负返还进行虚拟的融资租赁业务,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这样的做法同样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一旦发现此类情况,企业有可能被认定为偷逃税款的行为而对其进行处罚。
实际上,租赁企业不应采取此种办法降低税负。根据“营改增”试点相关文件规定,各试点省市都制订了专门的优惠政策,如明确了“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性政策,规定了采取“超税负返还”的扶持政策模式。即实施“营改增”后,试点企业的税负如果比试点前有所增加,财政部门将设立“营改增”专项扶持资金,对企业税负增加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这其中就包括租赁企业税负增加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财政扶持资金一般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重点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特别要求财税部门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试点融资租赁企业申报的税负变化情况进行核实;财政部门对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加强监督,对于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融资租赁企业对此展开税收筹划行为,可能是“得不偿失”。
三、企业索取不合规票据做法形成的税务风险
根据“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对销售额的界定是“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所以,允许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对营业税实行差额征税的文件的要求。
而融资租赁虽然属于营业税差额征税范围,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以作为销售收入的扣除额,即扣除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作为销售额;但支付给试点地区或者试点地区以外(能取得扣税凭证的)的全部价款和费用不能作为销售收入的扣除额,按优先抵扣的原则,不能同时扣税又扣额。 例如,由于融资租赁企业在采购二手设备时取得的是4%减半的普通发票,不能作进项税额抵扣,开展融资业务时收取的所有租金都需按照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增值税税负明显增加。因此,开展类似业务的融资租赁企业都在急寻是否有合理的涉税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有些人片面强调,将上述应税行为分两种情况处理:即收租金时本金部分开具4%减半的普通发票,利息部分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仅就利息部分申报缴纳增值税。但是,这一处理明显违反现行“营改增”相关文件的规定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笔者认为,只要是有资质的融资租赁企业,在发生上述经济业务时,应该向供货方索取正式的发票,依据现行“营改增”政策规定,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然后按照17%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该租赁公司无融资租赁资质,必须全额按照17%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不能按差额计算销售额申报纳税。 同时,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能扣除。这里所指的凭证包括以下4种:一是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是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三是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四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在具体的经济业务中,融资租赁企业还可能发生的是融资租赁业务差额计算销售额时,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息问题,其利息支出是否必须以发票作为差额计算的凭证。因为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有些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以各种原因为借口,不愿给融资租赁企业开具发票。而税务机关则认为,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应该开具正式发票给融资租赁企业的。所以,融资租赁企业不能以个别银行不给开具正式发票为由,而以利息结算单来代替差额计算的凭证。否则,融资租赁企业即便符合税法规定的差额纳税情形,也是属于未按规定索取合规票据而不能享受差额纳税的待遇。
参考文献:
当前时期下,企业开展税务风险防范工作,对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具体体现在如下两点:
(一)在税务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为企业挽回必要的经济损失
现代企业积极构建税务风险防范策略,能够促进企业很好地对税务风险加以规避,并及时地发现企业税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能够促进企业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化以及合理化,从而使得企业税负水平显著下降,在为企业节约税收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现代企业开展税务风险防范工作,能够很好地规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且能够规避税务审计,能够促使企业的纳税风险防控变得更为规范、合理,让企业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纳税,从而大大降低了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性。
(二)税务风险防范能够促使企业的社会职能得以实现
现代企业经营本质上就是经济组织履行其社会职责的一个过程,一般而言,企业所负担的社会职责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1)基于信用形象,以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健康程度加以反映;(2)基于企业经营为企业职工职业发展提供相应的平台;(3)现代企业实际经营过程当中构建和谐的经济管理氛围。企业通过开展税务风险防范工作,能够有效地促使规避企业纳税风险,很好地维护了企业自身的纳税信用。此外,税务风险还可能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者管理人员的变动和流失等。减少税务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工作的失误率显著降低,从而有效地消除了税务风险对企业管理人员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从而保证了企业的结构的稳定性,员工的饭碗也能够保持稳定。与此同时,开展税务风险防范工作,还能够营造积极的纳税氛围。
二、当前时期下现代企业税务风险分析
当前时期下,企业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利润被人为操控引起税务风险的产生
根据相关资料可以得知,很多企业,尤其是对于大企业而言,为了进行再融资而发行了股票,对资产进行了重组,从而对实际的经营业绩加以瞒报,有效地规避了企业今后退市后所遇到的风险。甚至为了同市场炒作之间配合,会采取各类手段,例如:基于会计作虚假的报告,或者以关联交易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各个时期经营利润加以调整,人为地对利益分配加以控制,从而使得潜在的税务风险产生。一般而言,企业会首先选择会计手段,这样产生的后果势必会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损失,具体表现在企业账面收入真实度不足,成本从预算至结算过程也处于失真的状态。
(二)企业依法纳税意识非常薄弱
在企业实际发展过程当中,管理者一般会对生产、销售与研发等方面工作的关注与重视度较高,往往对依法纳税、税务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工作完全忽略了。企业务必要开展依法纳税,然而在实际过程当中,企业为了促使自身的经济效益水平地显著提升,对国家的法律法规不管不顾,并未依法地承担纳税义务。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之下,会做出偷税以及漏税方面的不良行为,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企业的税务风险水平显著增加。
(三)相关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水平低下
当前时期下,很大企业税务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普遍不高,对国家制定的相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全面、深入地掌握。我国制定的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复杂性较高,变幻多端,绝大多数税务相关工作人员并不能熟练地对税务相关业务加以掌握。由于大部分企业税务相关工作人员在税务方面的培训机会非常少,当出现税务上面的棘手的问题,他们就会显得束手无策,常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此外,由于税务工作人员对国家制定的相关税法不能全面深入地掌握,不能充分地了解税收相关的政策,在实际过程当中就会出现很多方面的突出性问题。虽然企业在主观方面不存在偷税、漏税等现象的故意,然而在对相关税务业务进行办理过程当中,往往由于对相关税法地了解程度不够,从而导致偷税以及漏税等情况时常会出现,最终使得企业出现不同程度地经济损失。
(四)企业管理效力方面的风险
税务风险防范作为企业税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内容,其税务管理水平地高低又受到企业管理效力的决定。对于管理效力水平低下的企业而言,由于管理者疏于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采取管理方面的举措,往往会存在额外的税负产生。与此同时,管理效力水平较低的企业也不能对税法的变更、税务政策变更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企业今后盈利预期所产生的的影响进行深入地剖析。所以说,企业税务管理无法及时地对企业的税务相关问题做出相应地调整,进而诱发严重的税务风险事件的产生。如:对于进出口贸易盈利方式的企业而言,务必要时刻对进出口税率的调整情况加以关注与了解,且对其中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详实地分析,根据所调整的进出口税率,来对税款款项加以预判。
三、当前时期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及化解对策
针对上述关于当前时期下企业税务风险方面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几个方面的风险防范及化解对策:
(一)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当前时期下,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尚处于初始发展时期,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均未专门地设置税务管理部门,一些个别的企业虽然构建了税务风险防范体系,然而却未能设置科学规范化的税务风险管控部门,从而使得税务风险管控系统也形同虚设。所以说,企业若要强化税务风险管控,那么就应该积极地构筑税务风险管控体系,以有效规避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税务工作能够有序、正常地运行。
(二)提高企业税务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
企业税务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系统化地专业学习和培训,强化对其进行专业知识、税法、不同种类的税种申报与计算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地学习与掌握。应该注意将企业税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分门别类,包括:税务总监、税务经理、中层税务经理以及税务操作员等方面的层级,并依据层级不同,相应地对税务风险管控方面的任务加以分配。对于职位高的工作人员,其所负责的范围越广,其工作任务也就越多。此外,办税工作人员应该养成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情操,对涉税业务进行仔细地处理,以有效预防人为失误所导致的税务风险事件的产生。
(三)强化企业税务风险意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4-0173-01
1引言
笔者所在的重庆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施工类企业性质。笔者作为该企业的一名会计工作人员,意识到施工企业承包经营面临的风险颇多,尤其是我国税收政策体系愈来愈复杂,使得施工企业涉及的税收风险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事实上,我国施工企业面临的风险很多,其中的税务风险在我国税收政策日益复杂化和完善化的背景之下,显得更为重要。由于税务风险往往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我国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具有更大的难度。笔者作为施工企业的一名会计工作人员,认为我们应该对施工企业承包经营过程中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并在认真做好财务分析的基础之上,帮助施工企业做好各种税收风险的防范工作,从而做好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2施工企业税务风险概述
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具体的涉税行为中,由于未能够真正遵循有关税务法规而使得企业可能面临法律制裁、财物损失、声誉损害和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风险的总称。施工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是企业经营行为与相关税法不相一致的具体表现。那么,施工企业应该对这些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工作,以期达到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即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就是要达到使企业的各项行为符合相关税法的具体规定。那么,施工企业的税收风险是如何形成的呢?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的税收风险是内部因素,外部因素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就内部因素来说,施工企业的内部高层管理者对于相关税收政策不尽了解,也不够重视,导致了领导者税务意识较为淡薄,从而使得施工企业面临了更多潜在的税务风险;就外部因素而言,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于相关税务政策了解不够充分,使得企业面临了较大的税务风险隐患。此外,不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缺乏正确的行政执法观念,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差以及纳税人员自身素质较低等因素都会使得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上升。事实上,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必须进行有效管理与控制,尽可能的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之下来合理规避纳税风险,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健康顺利发展。
3加强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措施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有营业税、增
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但是,由于我国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不够到位,使得我国施工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具有较多问题和缺陷。具体而言,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有:经营分布点多、线长的特点给管理带来难度,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不强,许多施工企业忽视纳税风险控制,更缺少合理规范的税务管理流程和方法,有些施工企业往往使用兼任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人员,使得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加大。那么,施工企业该如何来有效管理和控制好税务风险呢?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
(1)施工企业要认识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相关体系的完善是企业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然也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中的重点之一。由于很多施工企业忽略了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使得本应该发挥较大作用的内控体系失去了应有的作用。那么,施工企业就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内部的税务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建设工作,这将非常有利于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实现施工企业税务日常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2)施工企业要随时关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及时更新税务管理知识,提高相关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充分运用好各项税收政策,凭借自身较高的税务管理素质来合理规划各项税务工作,使得施工企业的税务规划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并制定合理的商业目标,在保障税务管理方案的科学有效实施的前提之下,有效控制与管理好各个税务风险;
(3)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好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遇到问题和难题尽快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来尽可能的降低纳税遵从成本。鉴于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又是可以合理规避和化解的,施工企业应该在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前提之下,将税务风险纳入企业整体风险进行规划,设立税务内控组织和人员管理税务风险,做好与税务人员的沟通,搞好和税务管理者的关系,尽可能的提供合理的优化外部环境,加强税企合作,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增强税务风险意识,正确的把握税收政策,实现信息化管理,从而将税务风险降至最低,实现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的有效管理与控制。
4基于税务风险的施工企业财务分析
鉴于以上我国施工企业面临的各种税务风险以及相关的应对措施,笔者作为施工企业的一名会计工作人员,认为除了要积极管理和控制税务风险以外,更要基于税务风险进行有效的财务分析。一般来说,财务分析是指施工企业等财务分析主体运用各种会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并使用专门的会计分析方法来系统分析和评价企业财务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和财务活动结果,从而为财务计划、决策、监督和控制提供所需财务信息。目前,财务分析的概念越来越复杂和专业化,同时,财务分析又是企业进行财务预测的重要前提性条件,又是对过去经营活动的整体总结,并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使得财务分析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出来。
目前,我国施工企业财务分析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惑,即相当多的企业的管理层只重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而忽视财务分析管理,在指导思想上首先存在着较大的认识误区,财务分析所依赖的信息资料存在一定的问题,财务分析的方法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而且,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财务分析人员对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缺乏必要和足够的了解,容易导致分析时违背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导致分析结果脱离了实际情况,从而违反财经纪律。由此可见,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中存在着这么多的问题,使得财务分析的意义更为凸显出来。一般来说,施工企业财务分析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财务分析为财务管理各环节中基础的环节的财务控制与监督提供依据,财务分析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财务分析为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考评和奖罚提供依据,可以帮助施工企业对自身的主要财务指标,采用科学的评价标准和适用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和评判,并借鉴和吸收先进的经验和教训,制订出适合企业发展的决策。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要包含以下内容,即企业获利能力的分析,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企业营运能力的分析,企业筹资和投资能力分析以及企业扩张能力分析。应该来说,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是现代企业管理决策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可以把它作为现代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好财务分析在支持现代企业管理决策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真正有效发挥财务分析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那么,施工企业要进行各项财务分析,对企业的营业收入分析,成本费用分析,利润分析,偿债能力分析,资产管理比率分析,每股收益分析,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分析等经营状况的分析,并使得财务分析人员结合各自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来进行财务分析,并运用具体的对策来改进施工企业的财务分析状况。具体来说,施工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实施:首先,施工企业要让企业的决策者和财务人员从思想上重视起财务分析,认真了解和运用财务分析的重要作用,把对财务分析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从而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充分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科学的依据。此外,高质量的财务会计资料是保障财务分析效果的基础,因而,施工企业应该进一步拓展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提高财务会计报告的时效性,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提高财务分析所依据资料的质量,改进财务分析方法,建立科学的财务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财务分析人员的素质,使得财务分析人员能够使用更为高质量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来提高施工企业的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使得施工企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税务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新爱.企业税务风险分析[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1,(2).
一、增值税纳税筹划之风险分析
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使得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实际获得的收益与期望收益产生的差异,从而形成的不确定性。现代服务业正处于“营改增”的转型过程中,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多,各种难以预测现象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进行不断加剧,使得纳税筹划风险增强。结合目前现代服务业所处的税收法律环境,其不确定事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不透
“营改增”之前现代服务业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营改增”后,改为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征收条例和增值税条例在课税对象、纳税时间、发票使用及管理机构等方面均有重大差异,那么原来习惯按营业税征收条例进行纳税处理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是否适应了增值税的税收条例规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及“营改增”范围的逐步扩大,目前的增值税条例也会不断地修订,这更增加了现代服务业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难度,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政策的变化或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这种风险会加剧。
2、增值税纳税操作不熟练
纳税筹划本身就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活动,是在税法和相关政策的边缘上操作。现代服务业企业处于“营改增”过渡性阶段,对这类企业的某些涉税交易事项,税法规定不是很明确,再加上税务筹划人员自身能力水平的制约,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纳税人难以适从。如增值税税收优惠,为了平稳推进“营改增”政策,减轻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税收负担,现行的增值税条例中规定了多个免征增值税项目和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同时为了避免因减免税而破坏增值税抵扣链条环环相扣的完整性,均规定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为此,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睁大双眼,仔细研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政策的运用不当,丧失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同时也不要因纳税操作不当,造成因小失大,顾此失彼的现象。
3、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将对企业经营产生的波动
现代服务业企业纳入增值税纳税范畴,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如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身份界定,其税率明显提高,由于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产生进项税额的抵扣,减少应纳税额。但对人力成本比重较高的企业,如文化创意企业、物流企业、咨询公司等,其进项税额相对较少,出现了税负增加的局面。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税负由于这次“营改增”的实施而大幅度降低。为此,很多企业采取“一分为二”的方式,将企业分立成两个小规模纳税人,来规避税负的增加,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如果希望通过纳税人身份的选择降低税负,在筹划过程中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结合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为了实现某种筹划目的,使企业偏离正常的发展轨道,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另外,随着国家产业经济的发展、政策法规的变更、经营规模的变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因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些将影响着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进而企业将面临生产经营上的风险。
4、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
我国法律条文,对相关涉法事项起的是指导性作用,税法同样如此。对增值税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为的行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企业间会存在认定偏差。如税务部门站在维护国家税收的角度,对税法的理解更多地偏向如何加强税款征收方面;而企业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对有关税收条款的解读会倾向于降低企业涉税风险或有利于纳税处理方面,两者立场不同,征纳双方对某些事项的认定必将产生差异,增加现代服务业企业纳税筹划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设计的纳税筹划方案,最终能否顺利实施,筹划行为是否真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定。当然,不能否认由于个别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或某些因素的问题,出现因税务执法偏差而加大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甚至被误认为是偷税漏税而受到严厉的处罚,不但达不到节税的目的,还将对企业造成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5、纳税筹划成本和预期收益一时难以确定
任何一项经济活动都要考虑其成本与效益间的关系,纳税筹划也同样如此。现代服务业企业由原来“营业税”纳税人变为“增值税”纳税人,之前的纳税筹划方案不能满足目前的需要,为适应这种改变,企业均重新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成本、时间等,以制定新的筹划方案。当然新的方案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收益、或收益微薄不足以弥补为此付出的成本、甚至由于欠成熟考虑,导致筹划失败,引起更多的成本、损失的发生,这些均需重新认定,但要经过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才能确定下来,这也是增加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因素之一。
二、纳税筹划中的风险博弈
如上所述,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过程中,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纳税筹划活动具有风险性。有些筹划活动的风险在遵循目前的税收政策前提下是可以掌控的,如利用税收优惠,但随着国家税收政策、企业经营活动的改变会产生变动;有些筹划活动对纳税企业而言,是难以掌控的,需要税务部门进行鉴定认可的,如转让定价活动。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企业的纳税筹划是一项即要考虑环境因素的变化又要兼顾征纳双方利益的一种博弈活动。那么以博弈理论为基础,通过建立博弈模型的方式帮助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可借鉴的策略。
1、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的模型
基本假设:
(1)模型当中的双方均为理性的“经济人”,即企业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是税收最大化。
(2)企业所处的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即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
(3)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成本是可以预计的,包含了C1―直接成本(为进行纳税筹划发生的显性成本,如培训费等);C2―机会成本(因纳税筹划而放弃的潜在利益,如分拆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而丧失一般纳税人的权益);C3―风险成本(纳税筹划失误未实现预期的收益或选用方式不当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含C31―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成本和C32―可能被税务机关定为偷税产生的罚款等)由于假设外部环境不变,所以C31=0。
(4)R―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后节税数额;C0―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检查成本。
双方的策略:企业可供选择的策略是筹划和不筹划;税务部门选择的策略是检查和不检查。
博弈模型如图1所示。
说明:图中括号表示为(企业收益,税务部门收益)。
分析:从企业角度而言,当不进行纳税筹划时,税务部门检查与不检查,产生的收益均为零;当进行税收筹划,而税务机关不进行检查时,企业的收益为R-C1-C2;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若被认定为偷税行为,企业的收益为0-C1-
C2-C32;若认定为合法的纳税筹划,则企业的收益为R-C1-
C2。
影响:税务部门是以税收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企业对纳税进行筹划或不筹划,对税务部门的收益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图2所示。
由于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收益的确定及税务部门自身收益的大小均与是否进行纳税检查有关,设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为P,则不进行检查的概率为1-P。通过图2,可得:当(-C0)×P+0=(C32-C0)×P+(-R)×(1-P)时,税务机关得到最优解。此时可计算出P=R/(R+C32)。
结论:若现代服务业企业有充分的把握确定自己的纳税筹划经税务部门检查不会被认定为偷税的话,则进行纳税筹划以获取筹划收益为Y=R-C1-C2;若企业认为自己的筹划活动有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偷税行为时,只有当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小于或等于R/(R+C32)时,进行税收筹划才可能避免风险;若概率大于R/(R+C32)时,最好的选择是按规定办税。
2、企业与外部环境博弈的模型
在上述中,假定了企业的外部环境是稳定的,但实际当中,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制度及企业的经营活动等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变化,因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势必应考虑环境因素的变化。为此博弈双方则为:外部环境和企业;策略选择为:外部环境:变化和不变化;企业:筹划和不筹划。博弈模型如图3所示。
说明: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C31不等于0;但不考虑税务部门的检查因素,所以C32=0。
分析:环境因素的变动对企业而言是不确定的,但可以预计其发生变动的概率,假设为P,环境不变的概率则为1-P。企业如想通过纳税筹划获得预期收益,其收益值为Y1=(-C1-C2-C31)×P+(R-C1-C2)×(1-P);企业不进行筹划的收益为Y2=0。当Y1≥Y2,即(-C1-C2-C31)×P+(R-C1-C2)×(1-P)≥0时,得:P≤(R-C1-C2)/(R+C31)。
结论:当企业认为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小于或等于(R-C1-C2)/(R+C31)时,企业才会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此时的收益R-C1-C2。
三、增值税纳税筹划之风险规避
通过博弈模型的建立及其分析,纳税筹划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制定筹划方案时,要从企业的发展策略、经营环境、风险评估等角度,结合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开展有的放矢的纳税筹划活动,降低筹划风险,谋求筹划收益。
1、内部因素
内部因素是指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业务、人员素质等情况。企业的基本情况会影响到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选择,但如果企业已经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那在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中无需考虑纳税人身份选择的事项,因为根据国税发[2005]150号规定:“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要追究经办人和审批人的责任”。为了平稳推进“营改增”制度,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现行增值税条例针对“营改增”企业,制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想采用税收优惠条款进行纳税筹划,那么必须看清楚企业的经营业务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形和范畴,如果没有而强行为之,无疑加大筹划的政策风险,导致C32(被税务机关定为偷税产生的罚款成本)增加。
当然纳税筹划过程更应考虑人的因素,人员的素质和处理紧急事务的应变能力会直接影响到纳税筹划的效果。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会有更多的增值税实施细则出台,现代服务业企业要与时俱进,加强对财务、税务筹划人员进行的培训,学习税收政策的最新动向,了解增值税抵扣链条延展情况,从而挖掘筹划空间,拓展筹划手段;企业也可以从外部聘用专业化的筹划团队,丰富和优化筹划队伍的结构,结合企业经营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筹划方案,力争将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2、外部因素
包括信息沟通、涉税事项的关注、风险评估及监控等方面。
(1)信息沟通。从前面分析中得知,纳税筹划始终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博弈,主要表现为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博弈,税务机关在博弈过程中占有一定的主导性和权威性,在制定筹划方案过程中,涉及到可能因征纳税双方之间的认定差异,应及时、尽早与税务机关沟通,得到他们的认可,并且与税务机关的关系越亲近,得到的信息量就更多,企业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越具有操作性。当然企业间内部信息的传递是做好纳税筹划的前提,企业应将制定好的纳税筹划方案,及时传递给各有关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将执行后的意见和建议再反馈给制定者们,做到信息间向下、平行和向上传递顺畅,是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保障。
(2)涉税事项的关注。纳税筹划本身就是对涉税事项的一种预先安排,当相关事项变化时,纳税筹划方案也可能随之变化。如“营改增”前勘察设计单位是按5%缴纳营业税(价内税),“营改增”后则按6%缴纳增值税(假设为一般纳税人)且为价外税,如何与对方签订合同才能保证企业税负不增加是勘察设计单位纳税筹划方案首要考虑的问题。
(3)风险评估及监控。风险始终存在于纳税筹划整个过程中,并对纳税筹划的结果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应合理地评估筹划风险。根据增值税的特点,当价格、增值率、税率及成本等方面发生变动时,均有可能影响到企业应纳税额的大小,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应考虑这些因素变动的可能性或变动幅度,并进行敏感性分析,在实施筹划方案时,要随时注意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的条件进行对比,并观测其变化,判断其是否会影响到方案的可行性或最优性,是否有替代方案可供选择。将这些纳入企业实时监控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把纳税筹划风险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增强方案的执行力度。
总之,“营改增”政策的执行对现代业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提出了新的挑战,应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和沟通与联系,综合分析企业内部、外部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以实现企业的筹划目的。
【参考文献】
一、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些年总体来说,我国的企业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可以用惊人的发展速度来形容,但是在快速发展的业绩背后,企业的自身的管理却没有跟上,出现了高业绩和低管理的不协调发展,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他们更多的只重视企业的承接项目和工程质量,对自身的管理有些松懈,特别是内税务风险的管理更是显得极为松弛。税务问题不出问题则没有任何的影响,如果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就会出大问题,严重者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我国很多的企业对税务风险的管理重视不足,在人才的管理上不规范不专业,缺乏专业人才的打理,另外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上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很多的企业不能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环境也比较的脆弱,这些都导致我国的企业在内部财务的管控上呈现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市场更具有开放性和竞争性,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更多的把自身的精力放在了企业承接的项目和开发的项目产品上,但是针对企业的内部管理,特别是税务风险管理来说都没有给予重视,这就导致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也造就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环境呈现出极为脆弱的特性。企业的工作重视仍是工程项目,而对于所谓的办公室工作的重视不足,他们的工作以来各种报表和书面材料,对于工程项目的各类报表材料他们是可以一目了然的,但是对税务报表和税务公示却无法了解的细致,对其存在的真伪性也很难辨别,只要数据过得去,他们是不会深究的,也不会把税务报表中的数据一一去核实,这就造成企业的税务管理呈现出敷衍行和形式化的特点,其中就会容易滋生各种违规操作,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情况,给企业的发展埋下安全隐患。对于企业来说,其工作的内容较多,程序较为复杂,牵扯到的人员也较多,如果在管理中没有响应的规范和制度的话是很难将工程项目做好的。
二、提升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方法研究
针对上述笔者分析的问题,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确实需要改进,税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机内容和组成部分,作为企业领导者和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应该重新认知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转变工作思想,首先给予税务风险管理应有的重视,把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当成企业发展的大事来抓;其次就是构建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的规章制度,让制度来管人管事,提升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最后要抓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人才建设,从人员的招录、培训到日常工作,都要做好督促和规范,提升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优化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环境。
(一)创新工作思路,重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企业的工作是非常复杂的,主要的内容是项目的承接和作业,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要想企业获得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企业的内部管理质量。一般来说,企业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税务风险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应该重视起来,财务是企业运转的物质基础,没有良好的税务管理作为支撑企业是不会健康发展起来的。对于企业来说,面对着新形势的变化,一定要拓展工作思路,重视税务管理工作,把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日常的管理议程中。另外,在人才的选拔和录用上,要做到专业化和科学化,以为企业的税务管理和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重视制度机制建设,实现规范化的税务管理
企业的税务管理存在突出的问题就是在工作的过程中规章制度建设不齐全,甚至有的部分企业都没有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这样在税务管理的时候就不能做到有章可循没就会出问题,有风险。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奠基石,是一切工作的原则性要求和规范化要求,没有健全的制度,企业的税务管理是非常困难的。为了优化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首先要重视税务管理的制度建设,设立专业的税务管理部门,同时依据工作内容细化税务风险管理的制度。统一负责企业的税务资金,实施税务稽核等制度,确保税务的安全管理。
(三)发展企业税务管理人才,提升税务管理的有效性
对于企业来说,强化税务风险管理首先就需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招录和聘用拥有专业税务风险管理能力的人才,并对他们的工作内容实施监督和检查,把税务管理工作纳入企业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让财务部门感觉到自身存在的压力,与此同时要强化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让税务风险管理人员依据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税务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风险类型
(一)国家税法和企业的纳税流程出现冲突
由于纳税环境所限,企业在纳税的时候并没有完全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违反了有关的条例,从而导致了冲突的出现。其中主要体现在企业少缴税费以及缴税不及时等,进而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出现,甚至会对企业的声誉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并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未正确认识纳税有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一部分企业而言,纳税人自身专业素质(主要反映在对于税法的全面认识与运用)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不能准确、全面认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介咨询机构提供了不规范和不合法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没有充分运用国家的优惠政策,进而导致企业缴税费不准确的现象出现,最终导致企业成本的增加。
(三)企业没有重视纳税有关的工作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一部分的企业已经认识到缴税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但是依旧有一部分企业没有正确理解缴税成本,缺失内部管控制度或者是相关内控制度未能有效实施;同时也没有把缴税费用纳入到企业的预算中,这一部分企业往往会认为只需要缴税了就不用设立相关的机构管理税费风险,从而导致企业缴费被拖延,最终很容易导致税务风险的出现。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成本的主要内容
税务风险管理成本是在管理税务风险的时候,会造成的风险税费以及损失费(罚款、滞纳金等),是企业经营活动成本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预防成本
为了避免税务风险的出现,企业通常都会通过事前控制、制定目标、事后管理等手段来规避风险,而在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就是预防成本。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能够及时发现风险并能够进行合理的规避,进而能够促使税务风险成本的降低。紧跟着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复杂程度的不断增加,企业所投入的成本就会提高,相反,企业投入的成本就会降低。
(二)惩治成本
惩治成本是当企业税务风险出现后,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企业会通过整治、处理等方法来解决风险问题所产生的费用。惩治成本并不是自觉生成的,当企业在事前做好有效合理的税务风险管理,所投入的预防成本足够的时候,就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并能够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损失成本
损失成本是指因为企业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并且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不高,而为企业带来不同类型的损失。一般而言,损失成本是因为企业管理不科学,而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同时,损失成本也是因为企业的税务缴费预防成本投入不足而产生的。
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情
当前,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情主要是一些企业并没有正确认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一部分的企业也没有遵循法律法规办事,进而导致企业少缴费以及不能及时缴费的现象出现,最终导致企业成本的增加。
(一)企业税务管理的内容
企业税务风险的重点在于对其进行管理,企业在管理税务风险的时候一定要了解税收管理的原理,从而才能更加合理的使用风险管理战略。当企业科学的把风险管理原理应用到企业中,才能推动企业稳定长期发展。
(二)风险管理会出现的问题
企业在管理税务风险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对税务管理通常会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检查,同时,要正确预测风险问题。企业要统筹规划所会遇到的风险,并要进行合理的分析,财务有效的预防放大,从而才能促使企业的成本减少,避免企业损失过于严重,最终才能促使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转变企业税务管理研究方向
对于企业而言,税务风险管理的关键是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的税务风险,同时企业要以促使企业经济效益为前提,以促使税务风险降低为目的。而且,企业要全面了解国家的税务政策,有效的应对企业的税务风险,并要不断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五、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成本分析与决策
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都会存在税务风险管理,而且,税务风险管理会涉及到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销售以及采购等环节。企业要想获得一定的利润就要有效的解决税务风险问题。税务风险管理一定要在企业规避风险的时候,有效的为企业带来一定的价值,同时,企业一定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从而能够促使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能否做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核心问题在于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文化,而这主要来源于企业治理层和企业管理层的意识和理念,特别是企业董事会及下属各职能委员会和企业最高管理层对于税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税务风险的容忍度。
(二)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为有效实施税务风险管理,企业须建立符合企业经营规模、所在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现状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团队或税务管理岗位。建立有效的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涉税岗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确保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健全强化企业税务风险评估
健全并不断完善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程序和方法。要根据公司整体目标和职能部门目标,从管理企业风险和创造企业价值出发,识别、整理、分析与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流程最相关的关键风险。并就风险本身的固有风险和基于现有内控有效性之下的剩余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把握和预测税务风险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发生几率。建立税务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税务情况进行分析。当税负出现异常变动时,应及时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税务分析报告。大中型企业可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税务稽核,全面评估税务风险。
(四)完善税务风险应对机制和方案
在妥善完成对于税务风险识别、分析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税务风险控制点,制订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和备选方案,并对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实施动态的跟踪、监控和优化。
(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考核机制
企业需要建立并完善税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做到税务风险管理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设计合理和奖惩明确。同时,根据税务风险管理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税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问题,及时调整税务风险应对方案和机构人员,亦促进各税务风险管理岗位之间形成主动积极参与沟通的合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