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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站,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组织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订规章,迅速传达
向全县各在建项目工地转发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2020年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制定下发了《县2020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在建工地对照文件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并写自查报告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审查签字后上报县建管站。
三、明确检查内容,细化措施
要求我县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围挡、主要施工道路硬化(混凝土路面或钢板硬化)、车辆驶出冲洗、现场地面覆盖、建筑物料整齐堆放、洒水抑尘等“六个百分百”防治措施,所有工地一律落实执法人员、环保员、施工管理员、网格员“四员”管理制度并现场公示,所有工地一律上图监管,确保2020年度施工周期内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常态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建筑物料堆放、处置规范化。
针对在建施工现场存在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同时,采用不间断跟踪督查的方式确保整改措施尽早尽快落实到位。并对整改不积极的项目下发停工通知的方式,确保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自身环保意识的提升,确保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全面深入,有效排查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扬尘污染已经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相较于其它空气污染物来说,扬尘对居民的影响更为直接。据相关资料显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每增高100微克/立方米,人口死亡率就增加6%,对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人来说,肺气肿死亡率增加32%,支气管炎、哮喘死亡率增加12%,心血管病死亡率增加9%。施工扬尘已经成为了人们身边的无形杀手,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威胁。近年来,各省、市都加强了大气污染的防治,并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扬尘污染的影响有所减轻,但依然不容忽视。市政道桥工程规模大、影响范围广、施工时间长,如果施工扬尘不能得到较好的控制,势必给城市环境带来巨大的影响。下面,本文针对市政道桥工程的特点,结合工程实践,就市政道桥施工中扬尘污染的防治进行简要的探讨。
2 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要加强宣传工作
2.1 以社会承诺来增强全员扬尘防治意识
扬尘防治工作不仅是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更是每一名项目参建人员的责任。要做好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除了要建立起相应的扬尘防治组织管理机构外,还必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其中通过社会承诺可以有效的增强所有参建人员的扬尘防治意识,促进参建人员积极主动的控制扬尘污染,以达到保护城市环境的目的。向社会公众的承诺,包括扬尘污染控制目标、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等,这些都是需要向社会公众承诺的内容。除了承诺外,还需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监督,这样一方面以社会承诺来约束参建人员,另一方面利用社会公众来监督参建人员,在提升全员扬尘防治意识的同时提高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能力。
2.2 以内部宣传来提高全员扬尘防治能力
通过社会承诺能有效提升全员扬尘防治意识,并能充分利用社会公众来监督参建人员的扬尘防治情况,但单是这样还有所不足,还必须通过内部宣传来提高全员扬尘防治能力,让所有参建人员知道扬尘污染的危害性,知道怎样防治扬尘,知道如何防治扬尘,以此对参建人员进行扬尘防治的指示。包括如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策略,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方法,土方压实覆盖,运输车辆清洗与封闭,生活垃圾袋代及清理,结构绿网围护,水泥入库封闭,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对于一些具体的容易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活动,还应当做好具体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宣传,如土方施工、材料装卸、食堂油烟、电焊气割、油漆废气、建筑及生活垃圾排放、水泥的使用、材料运输等等。
3 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基础设施
3.1 扬尘防治围墙挡护措施
围墙挡护措施是施工扬尘防治的常见措施之一,在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中也有着较为积极的意义。通常扬尘防护围墙的高度都在2.5米以上,如果施工中所产生的扬尘较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升高度,确保围墙挡护措施能有效的防止施工扬尘扩散。同时,要注意围墙挡护的稳定性,避免因过高而造成坍塌给路人带来安全威胁。
3.2 施工场地处理措施
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是防治施工扬尘的另一常见措施,被广泛应用于市政道桥施工之中。一方面利用混凝土浇筑材料运输道路,并夯实其它周边部位,铺上道渣或用水泥砂浆抹平,保证材料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不致造成路面破坏,避免在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过多扬尘。另一方面对整个工程范围内的地坪进行硬化处理,保证工程地坪达到防治污染要求。
3.3 建筑垃圾存放措施
建筑垃圾现场堆积极容易产生扬尘污染,虽然市政道桥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相对较少,但如果不注意采取必要的存放措施,同样会引起极大的扬尘污染。为此,应当建立必要的建筑垃圾临时存放位置,如建筑垃圾临时存放间,这样既可以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又能有效的控制扬尘的产生的挥发。建筑垃圾临时存放间的设置,需要充分考虑建筑垃圾的临时存储量。在存储建筑垃圾时,还可以利用遮盖防尘网罩的方法来防止扬尘挥发,在外运或堆积垃圾时则要边洒水边操作减少扬尘污染。同时,要注意建筑垃圾临时存放间的挡风遮雨工作,保持存放间周边地区的清洁,避免出现建筑垃圾散落现象。
3.4 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市政道桥工程参建人员众多,动辙数百人,参建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等也是扬尘污染产生的重要来源,在扬尘污染防治中不容忽视,必须做好生活垃圾的处理措施。 包括设置环保型垃圾箱收集垃圾,设置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场集中堆放管理生活垃圾等,避免乱扔下乱放生活垃圾现象,既影响施工场地卫生状况,又造成扬尘污染等问题。
3.5 水泥材料扬尘防治措施
水泥是市政道桥施工中所应用的重要材料,这种粉末状的材料如果管理不好,极容易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给民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因此,在水泥的运输、装卸、储存、使用过程中,都必须注意水泥材料的扬尘防治措施。如在水泥运输过程中,采用覆盖遮蔽的方法避免给运输线路周边造成扬尘污染,在装卸时轻拿轻放避免因外力作用造成粉尘挥散,建立水泥材料临时储存库,避免扬尘挥散造成污染。储存水泥的水泥库必须保持封闭不能有透风漏雨现象,储存堆放的水泥应当袋装密封,不能有破、漏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清扫水泥库,避免水泥材料堆放凌乱和地面积灰等现象。
4 市政道桥施工扬尘防治日常管理措施
日常管理措施包括施工场地与生活区的保洁工作、沉淀池的清洗管理工作、水泥库管理工作、建筑垃圾储存管理工作、木工间管理工作、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工作、露天材料堆放管理工作等几个方面。
4.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保洁措施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保洁,能有效的避免扬尘的产生。对于生活区、运输干道,应当及时清扫,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洒水处理,以确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路面的清洁度。对于进料车料,要对车辆进行冲洗处理,避免材料运输车辆将施工场地的灰土带出工地之外。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保洁打扫工作,应当每天进行,所清扫的尘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不能滞留,否则极容易因为施工扰动造成挥散。在清扫时,应当对地面洒水处理,以免清扫时产生扬尘污染。
4.2 垃圾和材料运输管理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process of city, city of dust pollution on the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and the public living environment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origin and harm of dust pollu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ugitive dust pollution in Guangzhou C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control the dust pollution of the environment, to effectively reduce the particle concentration in the ai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air quality of the environment of our city,earnestly safeguard people's living environment and health.
Keywords: Guangzhou dus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R12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大规模的城市市政建设以及高速发展的道路交通,城市扬尘污染已成为主要大气环境问题之一,其对市民生存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空气中的扬尘会影响大气能见度, 给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物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加强扬尘防治已成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的迫切要求。
一、扬尘的来源及危害
(一)扬尘的来源。
扬尘包括3个组份[1]:降尘(直径>100μm)、飘尘(直径为10~100μm)、可吸入颗粒物(直径
扬尘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
1.粗放施工造成的建筑扬尘。由于城市建设工程如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采石取土作业等,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够完善,料堆遮挡不严整,且施工周期长,所以不可避免会产生建筑扬尘。
2.随风飞扬的堆放物尘。各类物料堆放场如工业区的露天仓库、港口码头的建筑材料和煤堆场等随处可见,且大多数并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就会产生堆场扬尘。
3.对行人影响较大的道路扬尘。城市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在行驶过程中,车辆洒落在道路上的颗粒物被反复碾压与排放的尾气颗粒物混合,共同形成道路扬尘。
4.量大面广的地面的土壤扬尘。由于地表、气候干燥、大风等因素,各种沉降在地面的颗粒物再次进入空气中,形成土壤扬尘。
(二)扬尘的危害。
1.造成空气颗粒物污染。
扬尘是空气中TSP和PM10的主要来源之一,受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方面的扬尘污染影响,大气环境中颗粒物浓度增大。研究表明[3]:颗粒物能够散射太阳光,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造成影响, 给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此外,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物还会造成光化学烟雾、酸雨、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
2.威胁人体身心健康。
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直径在5到10微米之间的颗粒吸入后对人体的呼吸道及肺部都有一定的刺激,长期影响后可能会引发慢性炎症;而直径小于5微米的尘粒可以深入肺部,从而引起各种尘肺病。此外,尘粒表面可以吸附空气中各种有毒元素及多环芳烃化合物,其中的代表物质苯并[a]芘为强致癌有机物,会使职业性癌症的发病率升高。
二、广州市扬尘污染现状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实施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得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2012十年期间,PM10年均浓度由9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69微克/立方米,城区平均降尘量由6.11吨/平方千米•月下降至4.47吨/平方千米•月,但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迅速提升以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严峻考验,广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建筑业、道路交通等的发展导致扬尘产生量增加。
在建筑业方面,据广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2年广州市房屋施工面积8718.6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房屋竣工面积2878.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0.3%。在道路交通方面,2012年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 204.16万辆,比上年增长9.9%。在港口运输方面,2012年港口货物吞吐量45125.16万吨,增长0.8%;港口集装箱吞吐量1474.36万国际标准箱,增长2.2%。
建筑业、交通道路、港口运输的迅速发展必然导致建筑扬尘、交通扬尘、堆场扬尘的产生量随之增加,再加上泥地扬尘和露天焚烧扬尘等,广州市扬尘年产生总量将不可小觑。
(二)广州市空气质量与省内其它城市仍有一定差距。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的空气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空气质量优于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但与省内其它城市对比仍有一定差距。由表1可见,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梅州、韶关、河源6个城市中,2012年广州市PM10浓度最高,降尘量也仅次于东莞、中山和河源,在省内处于较高水平。
表12012年广东省各城市PM10浓度和降尘量对比
(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对颗粒物的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2年2月29日,国家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提前于2012年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颗粒物的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二级标准年均值从100微克/立方米收紧为70微克/立方米;增设了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限值,其中一级标准的24小时平均、年平均限值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的24小时平均、年平均限值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
三、扬尘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扬尘污染量大面广,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经验,建立并不断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扎实促进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机制。
控制扬尘污染重在管理。扬尘污染涉及的部门很多,包括环保、建设、城管、交通、园林、国土、港务等。广州市政府应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政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职能,有效地推进全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二)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
源头管理和防治是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加强扬尘污染源头防治,必须全面排查市内扬尘污染源,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包括全市在建工地、交通道路、煤及码头堆场、地面、绿化等信息,从而为扬尘污染控制与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和理论依据,便于环保部门宏观控制与管理,最终为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支持,以解决扬尘污染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
(三)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源的防治。[6]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物料运输、堆场、道路、泥地、生物质物料露天焚烧等六个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
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的环境监管。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冲洗设施设置、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重点施工工地和采石取土场应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运输车辆应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一不准进”是指无《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要求。房屋拆除和采石取土应安排在风速5级以下进行,作业时须按要求进行洒水压尘和设置围挡。
2.物料运输扬尘防治。
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途中物料不得泄露、散落或飞扬。应强化物料运输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运输公司资质认证、车辆密闭运输备案、运输遗撒治理资金保障以及年检复查制度。建设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物料运输车辆遗撒监控系统。严厉打击无证运输和排放建筑废弃物、运输撒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
3.堆场扬尘防治。
所有散货物料码头在堆放和装卸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采取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按要求配备吸尘、喷淋、洒水等防尘设施。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4.道路扬尘防治。
改进道路清扫方式,由干式清扫转变为湿式清扫,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要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要不断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与频次,增加道路洒水次数。此外,道路两侧贮存、堆放砂石、水泥、灰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要建成封闭设施、喷淋设施以及表层凝结设施等。
5.泥地扬尘防治。
加快市区泥地的治理工作,在所有无植被的区域使用并保持足够量的水或其它尘抑制剂。落实各类泥地绿化和铺装责任,优先绿化、适度覆盖泥地。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复绿,加强绿地系统建设,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广场绿化、停车场绿化、墙面、桥体等垂直绿化方式。
6.生物质物料露天焚烧扬尘防治。
加强秸杆等生物质物料和废旧物、垃圾的露天焚烧监管,在清扫、园林、建筑工地等行业全面禁止焚烧园林废物、建筑垃圾或使用废木材作为燃料。
(四)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宣传教育舆论监督。
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环境宣传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控制扬尘污染的重要意义,从而认真落实好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扬尘污染控制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6]
综上所述,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找准根源、查清原因,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管理,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使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最终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1] 贾素云,薛扬声,王进山. 上兰地区空气中尘污染来源的研究. 华北工学院学报,2000,21(2):178~181.
[2] 张晶,胡春玲,任庆. 城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环境保护科学第34卷第2期.
[3] 赵光荣,郭军,王建国. 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干旱环境监测.2005,19(2):95~97.
一、城市建筑施工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城市建筑施工中的噪声污染。
城市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指的是在城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周围生活环境有干扰的声音。一般的建筑施工工地都混杂在城市住宅小区和农村住宅之间,在其施工的各个阶段和使用的各种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比如在土方施工阶段中使用的推土机、挖掘机,基础施工阶段中使用的打桩机,结构施工阶段中使用的振捣棒、搅拌机,装修施工阶段中使用的砂轮机、电锯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并并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城市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了较大影响。尤其是城市建筑的夜间施工,产生的强烈的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工地附近民众的工作、休息以及生活,进而危及民众身体健康造成大量投诉。由于建筑工地本身的流动性以及其施工阶段的突击性,造成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强度高、分布广和难以控制等特点。
2.城市建筑施工中的扬尘污染。
在城市中的旧楼房拆迁过程中,无论是使用的是人工拆迁还是定向爆破技术,往往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扬尘污染,特别是在天气比较干燥的情况下,空气环境的扬尘污染就显得更加突出。根据空气中扬尘颗粒的大小可分为三种:即降尘、飘尘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空气中最主要的污染物就是扬尘污染。在我国城市空气中的扬尘污染物主要由煤烟尘、建筑扬尘以及风沙尘组成。其中形成建筑扬尘的主要因素是:建筑施工中渣土的挖掘与清运;在外的堆料;在拆迁过程中自上而下随意抛洒的垃圾;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等。
经过多年努力,城市中的煤烟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的风沙尘,随着城市道路硬化和绿化工程的逐步实施,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由于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速度进一步加快,城市的人口也越来越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也日益激烈,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建筑扬尘对城市空气的污染。
二、城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1.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首先,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地申报制度。但凡是需要在城市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其排放的噪音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施工单位有责任在建筑工程开工的十五天之前,将该建筑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工程场所、施工期限和设备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施工单位所采取的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情况等申报给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以促使环保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
其次,严格限制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时间。原则上禁止施工单位进行夜间也就是晚十点到次日早六点施工,建筑单位夜间施工也严格禁止使用打桩机、混泥土搅拌机以及电锯等建筑机械设备。建筑单位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夜间施工时,应提前按照相关规定请示环保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周围的民众居住区张贴施工告示,以取得周围居民的谅解。
最后,建筑施工单位还要积极的不断更新建筑施工设备。对建筑施工中的噪声污染的控制主要就是对噪声源的控制,只要噪声源得到良好的控制,那么城市声音环境质量就会得到极大的改善。因此,各地环保部门就要积极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对落后的建筑设备和技术进行淘汰,引进新的技术和噪音相对较低的建筑施工设备,比如在建筑施工的桩基施工阶段,要使用静力压桩机代替传统的打桩机,促使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噪声污染的有效控制。
2.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 机电工程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environmental pollution;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6-0106-02
1 在机电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意义
机电工程包括工业机电工程和建筑机电工程,它涵盖民用、公用、工业三部分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电气、管道、静置设备、动力设备、自动化仪表、建筑智能、通风空调、消防、电梯等系统的安装和施工,涉及的专业面广,施工过程复杂,包含了基础施工、预埋管线、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阶段。所以在机电工程施工中运用绿色施工方法减少环境污染,对机电工程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活动、材料搬运等难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主要表现为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等,其中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它贯穿于机电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对机电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应采取防治措施,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规范环保管理,切实做到组织机构高度负责,落实到人,加强废旧材料的处理和再利用实现绿色施工,减少环境污染。
2.1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噪声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在机电施工的过程中,切割机、抛光机、吊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会发出刺耳的噪声,有关数据表明,当噪声大于45分贝时就会严重影响人的睡眠,当高达175分贝时可导致人死亡,机电工程施工现场的噪声在90-130分贝范围之内,散出的噪音已超出45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严重的噪音甚至会引起周边居民的一系列生理、心理反应,影响身体健康甚至造成各种疾病。因此控制噪声污染刻不容缓。防治措施如下:
①对切割机、抛光机、柴油发电机等强噪声机械使用时必须采用封闭式隔音棚减少噪声扩散;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规划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点至次日早6点不得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要事先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按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③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方法;④尽量将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居民区;⑤加强施工区内车辆管理,运输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严格控制车辆鸣笛和高速行驶;⑥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声。
2.2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空气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中对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设备基础土方开挖、运输及平整时产生的粉尘和在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燃烧产生的烃类、一氧化碳等废气,危害人体的舒适、健康,破坏生态系统。防治措施如下:
①基础开挖时,应对施工面喷水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开挖后要及时运走,防止表面干燥起尘;②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材等,不污损场外道路。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③对于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措施,严防泄漏;④楼层垃圾的清运应集中后装袋,用垂直运输机械向下运输,严禁直接向外抛撒;⑤对现场粉末状材料应采取封闭存放措施,对易产扬尘的材料应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对其它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应有有效降尘措施;⑥严禁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3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光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工地上工人利用弧焊机进行焊接作业,强光耀眼,弧光闪烁,夜间组织施工时,灯光彻夜不熄等光污染,这些都影响着人们的休息和生活,甚至对人们的神经功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②夜间施工要合理布置现场照明,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照明灯必须有定型灯罩,能有效控制灯光方向和范围,尽量选用节能型灯具,在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③合理编制作业计划,需要照明的工序尽量避开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进行施工。
2.4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来源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食堂用水和冲厕水等并且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施工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洗涤水、清洗水、水压试验水等产生的废水。往往这种废水一般不采取再利用措施,也不进行收集处理,任其自由流淌,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加强生活污水管理,食堂污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出,冲厕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出,严禁直接排入市政管道或环境,排入市政管网的水质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②水压试验水、洗涤水、清洗水等必须经沉淀池处理后才可排放,沉淀池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③现场的燃油、机油、油、油漆等要加强管理,分类存放,现场存放油类物料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严防跑冒滴漏。严禁随意倾倒废弃脂类,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内;④做好排水设施的建设,保证工程废水不流通顺畅。在工地排水渠道,并加盖盖板、做好标识。
3 结语
“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主题,我们所有项目人员应该从自我做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有效控制污染源头,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把机电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这一问题有效地解决好,为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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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耀中,李东升.噪声控制技术[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年9月.
(二)力争全区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0天以上。
(三)全区各类工地不发生被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督办单》,或被主要新闻媒体曝光的严重扬尘污染问题。
(四)全区每月降尘、道路扬尘监测值达到或好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年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同志担任,成员单位为区四城联创办、区监察局、区综合考核办、环保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四城联创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四城联创办常务副主任同志兼任。
四、任务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
1.负责监督辖区内各类工地内部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监督辖区内各类道路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辖区内的无主渣土和建筑垃圾,对暂时无法清理的,必须及时落实围档、覆盖、简易绿化等防尘措施。
4.负责对辖区内燃煤锅炉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配合环保分局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燃煤设施冒黑烟问题进行查处。
5.配合环保分局依法取缔限期治理无效的高污染企业。
6.负责组织实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区市容园林局
1.负责对全区各类出土工地的出入口硬化、自动冲洗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重点加强对路、朱宏路、明光路、太华路等主干道沿线拆迁、出土工地的监管。
2.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垃圾清运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出土工地和渣土车的扬尘污染问题。
3.负责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除雨天或低温天气外,对区内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不少于4次,重点加强对路、明光路、朱宏路、石化大道、北辰大道、龙钢大道、北二环等主干道及两侧绿化带、人行道的清扫保洁,并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按照市上要求,及时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和冲洗频次,协调、组织开展区内一、二类道路及重点区域大冲洗活动。
4.负责组织落实全区园林绿化施工和环卫基础设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5.负责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及时清理辖区内无主渣土和建筑建筑,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
6.负责加强对保洁人员的教育管理,改进清扫技术,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杜绝露天焚烧垃圾、树叶问题。
(三)区城管执法局
1.负责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围档设置、拆迁和建筑垃圾清运采取湿法作业的情况进行监管,重点加强对二府庄、方新村、肖家村、三家庄、徐家堡、青西村、联合村、先锋村、红光村等拆迁、出土工地的监管。
2.负责依法查处渣土车沿途抛洒、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问题。
3.负责依法查处驶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制砂浆企业、储煤场所、大型停车场的车辆污染路面问题。
4.负责对全区饮食烧烤采用清洁能源和无烟环保烤炉情况进行监管。
(四)环保分局
1.负责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覆盖情况进行监管。
2.负责对全区工业粉尘、燃煤烟尘、二氧化硫排放企业进行监管,确保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依法对全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燃煤设施冒黑烟问题进行查处。
3.负责对全区工业用煤单位的用煤煤质情况进行监管。
4.负责监督高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工作,依法取缔限期治理无效的高污染企业。
5.负责每月对全区降尘、道路扬尘进行监测,并及时通报监测结果。
6.负责组织实施秋季秸杆禁烧现场检查和执法工作。
(五)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1.负责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重点加强盛龙广场、百花家园、安盛花苑、阳光北郡等较大规模建筑工地的监管工作。
2.负责对全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制砂浆企业出入口硬化、冲洗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六)区城改办
1.负责对所属城改项目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2.负责在所属城改项目开工前,与项目拆迁、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书》,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防尘业务培训,并及时向区市容、城管、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通报备案。
(七)区经贸局
1.负责对全区储煤场出入口硬化、冲洗设备使用情况,以及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2.负责加强全区废旧物资回收站管理工作,配合环保分局查处焚烧废旧物资问题。
(八)区农工局
负责组织实施秋季秸杆综合利用工作,配合环保分局做好秸杆禁烧工作。
(九)区大兴路改造办
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十)湖管委会
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十一)北客站管委会
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工地内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2.负责对辖区内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十二)工商分局
负责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排污企业,配合环保分局依法取缔限期整治无效的高污染企业。
(十三)区监察局
负责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大气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四)区财政局
负责年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实行每周巡查制度
由区四城联创办牵头,区市容、城管、环保、建设、城改、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以区内实施拆迁、出土、内部倒土作业的工地和较大规模建筑工地为重点,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各工地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通报情况。
(二)实行通报移交制度
区四城联创办、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环保分局)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下发提醒单或进行书面移交。接到提醒单或移交函的部门、街道办事处应迅速查处并督促整改,在2日内(不含节假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查处或整改情况。对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的违法违规企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及整改情况,由监管单位依法给予限期整改并处罚款、停工整改并高限处罚、进行“绿色信贷”制约等处罚措施。
(三)实行联合检查验收制度
由区四城联创办牵头,组织区市容、城管、环保、建设、城改、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被市、区两级提醒、督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重点加强对拆迁、出土工地的监管,对具备出土、清运建筑垃圾条件的,由区市容园林局发放《渣土清运证》,渣土清运单位持证在区四城联创办、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备案后,方能实施土方清运作业;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进行土方清运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单位,由区市容园林局吊销其清运车辆资质,区城管执法局查扣清运车辆,环保分局停止办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环保手续。
(四)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由区四城联创办牵头,定期组织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实行信息周报制度
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工作信息。自即日起至年3月31日,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后,于当日下午16时前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四城联创办。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一般预警应急制度
区政府接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单》后,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全面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API指数(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上升。
(二)橙色预警应急制度
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橙色预警并报请市政府启动二级应急措施后,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除应急抢险作业外,全区所有拆迁、出土工地及内部倒土工地,一律停止施工。所有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全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实施不间断保洁,除低温天气外,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
3.拉运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土方和建筑垃圾等)的运输车辆必须100%密封覆盖到位。
4.全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制砂浆企业未入库堆放的各类易产生扬尘的物料100%覆盖到位,并保持场区清洁。
5.全区储煤场未入库堆放的煤炭100%覆盖到位或采取不间断喷淋,并停止煤炭筛选作业。
在接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解除应急通知后,各有关单位自行停止上述应急工作。
(三)红色预警应急制度
在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红色预警并报请市政府启动一级应急措施后,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除应急抢险作业外,全区各类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进一步加大道路冲洗频次,立即组织开展一、二类道路及重点区域大冲洗活动。
3.全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预制砂浆企业一律暂停生产作业。
4.全区储煤场一律暂停生产作业。
在接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降低应急等级或解除应急通知后,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开展相应工作或自行停止上述应急工作。
七、工作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泥地,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建设、建工、城市行政执法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对房屋拆迁工地、建筑施工场地以及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所产生的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到所在地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合施工单位办理扬尘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绿化建设的建设单位以及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或拆迁人应当对其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一)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
(二)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三)不得在市区的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确需现场搅拌的,须经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勘验后进行。
(四)建筑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高度在1.8米以上的围档,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晴天要对土堆定时洒水,物料要有遮盖。
(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建筑垃圾不得超出场地围档范围并采取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内不得堆放生活垃圾;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
(六)施工道路要硬质化,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得高空抛撒。
(七)工程项目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地面应绿化或铺装道板。
(八)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施工场地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严禁在施工封闭范围外进行施工、弃土,施工单位应当采用洒水、遮盖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
第七条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拆除房屋后应当立即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场地,采取简易地坪、盆栽、绿化等防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停止房屋拆除。
第八条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第九条堆放渣土、煤炭、煤灰、煤渣、灰土、煤矸石、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措施;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袋装收集,密闭贮存,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晴天城市道路应当进行洒水防尘。
第十一条居民住宅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均应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要求进行绿化,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
第十二条加强对城市现有河道、池塘等水面保护和管理,增加水面面积,河岸护坡应当进行绿化。
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纳入房屋建设施工技术规范、房屋拆除施工技术规范和道路、管线铺设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建设、建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扬尘污染实施联合执法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拒绝或者阻挠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定期向社会公布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扬尘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市、县级市(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行政执法部门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或投诉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并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拒绝申报扬尘污染物,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由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在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施工活动,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泰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房屋拆迁工地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在市政建设的过程中,施工现场多在城市内部,若是没有采取合适的环境管理措施,很容易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不仅会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还可能引发比较激烈的施工纠纷,进而影响市政工程的施工进度。所以,市政工程施工期间要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完善的保护,避免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噪声和振动对周围居民造成过大影响。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加强环境保护也是为了有效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减少纠纷,保证施工进度,合理降低成本,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市政工程施工对环境不利影响因素分析
(一)噪音污染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时,会需要众多大型设备,在进行施工时会产生严重的噪音,对周边人们生活与工作造成影响。另外,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为赶超工期,不顾文明施工要求,在规定外时间段进行施工,长久持续的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扬尘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扬尘问题会引发大气污染,具体指的是施工现场因为施工操作、车辆行驶、地面风蚀等原因引起的粉尘向空气中扩散现象。扬尘现象可以分成三种,道路扬尘,施工现场由于车辆设备进进出出而直接扬起道路上的粉尘,在所有的扬尘问题中,所占比重最大;施工工艺扬尘,这种扬尘现象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工艺而引发的扬尘现象,例如:装卸材料或是土方、清理施工现场、回填土方、筛选建筑材料、拌和配料等等;风蚀扬尘,这种扬尘现象指的是,有些容易产生扬尘问题的建筑材料或是施工开挖导致的地面,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问题。
(三)施工废弃物污染
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各个领域,施工中难免会产生大量废弃物,例如废弃的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若是没有对这些施工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就在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就容易产生恶臭味,进而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也会对市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产生一定的阻碍。
(四)大气污染
每项市政建设,从前期规划到设计再到测量施工,最后竣工,都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施工过程中,大量人员集中居住,大型机械同时运行等问题,免不了会对现场周围的大气造成一定污染。例如:一些施工机械需要以柴油作为燃油,由于柴油燃烧的不充分会产生废气,对大气造成污染;施工过程中挖土、装卸、拆除、回填、运输、夯实等施工过程和露天堆场、开挖面等区域会产生大量扬尘,也会破坏周围环境。
(五)水域污染
在市政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排放的废机油、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等均是可能对城市的水体造成污染。由于市政建设的施工现场小,没有足够的空间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往往是直接排放到下水道中,这往往对周围的水域产生了破坏。城市中人口多,居住拥挤,绿化面积小,如果施工现场周围的水域被污染,往往对附近植物以及人体造成重大的危害。
二、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对环境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一)噪音的防治措施
在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防治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噪音要从多方便进行分析。如果市政工程施工是在居民小区、学校、医院附近作业的施工现场,要尽量采取隔音措施,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晚上进行作业,则需要取得当地城市建设的主管部门以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许可,在市政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还是要尽可能地利用适宜的设备来降低噪音。同时在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应减速慢行避免鸣笛这样就能不影响周边的安静环境。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空气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针对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大气污染问题,采取的防治措施有以下几点:第一,若是市政工程需要设置通风管道,则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到科学合理的设置,将产生的废气从通风管道中排除。第二,对于施工机械设备作业产生的扬尘,例如挖土机开挖土方产生的扬尘,应事先将开挖土方或周边地面喷洒适量的水,这样能够有效降低产生的扬尘量。第三,市政工程施工必定需要大量的运输车辆,这些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灰尘,因此,应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设置专用运输道路,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在运输道路上进行洒水防尘工作。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其中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循环利用,如砂、石类可作混凝土骨料,碎砖头可作回填料等;对没有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
(四)水土保护措施
【摘要】讲述了桐柏县彭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对水库周边环境的影响,从多方面探讨环境保护措施,有必要对大坝工程建设的生态负效应进行有效补偿,利用大坝工程改善环境、补偿生态既现实又经济,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估;水环境;声环境;环境保护;大
1 环境影响评估
1.1环境空气影响
彭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施工项目包括大坝加固、坝体及坝基灌浆、溢洪道护砌、新建输水洞进口段等。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建材堆场的风力扬尘;(2)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交通道路扬尘;(3)黄沙、水泥等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扬尘;(4)泥浆搅拌作业时产生的扬尘。
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时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及裸露在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而产生;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最为重要。工程用施工机械及车辆,工作时其产生的噪声和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扬尘,将对附近区域环境质量、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人身健康产生影响。
1.2声环境影响
施工作业场对周围声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本工程施工作业场与居民区较远,因此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场的噪音对当地居民不会产生严重影响;另根据土石方及材料运输量预计车流量高峰期达到10辆/小时,平均车辆流量约5辆/小时。本工程施工期材料运输的交通噪音对交通道路沿线的居民影响不大。
1.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时的泥浆污水和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施工污水要专门建造污水池,就近处理。生活污水经估算,最高日排生活污水量为10.0t/d,对于施工人员临时食堂的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
2环境保护设计
2.1环境空气保护
2.1.1污染源
施工期,工程影响环境空气的因素主要有装载与堆放物品产生的粉尘,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
2.1.2保护措施
1)装载与堆放物品粉尘防治措施
装载多尘物料时,对物料加盖帆布覆盖或适当加湿;在水泥装卸过程中,保护良好的密封状态;细骨料堆放设置简易棚,防止细骨料被风吹散;同时定期检测砂浆拌和系统收尘器的除尘效果,及时清理尘渣。
2)交通扬尘防治措施
进场公路和场内运输繁忙路段要经常进行管理、养护,场内道路每天洒水两次,同时,限制汽车车辆速度,场内车速控制在15km/h内。
3)汽车尾气防治措施
强化对运输车辆的排放性能检测,强制不达标车辆进行正常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发动机处于正常技术状态,经常清洗运输车辆,要求使用零号柴油和无铅汽油。
2.2声环境保护
施工期间,工程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车辆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等。
2.2.1防治措施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振降噪。振动大的设备要尽可能地远离噪声敏感区设置,在场地周围敏感人群较多时,尽可能将其靠近场地中央设置,并使用减振器。调整砼拌和系统施工时段,晚间22时至凌晨6时停止施工;施工区内车流量较大的道路禁止鸣笛;对砼搅拌机、钻机等较强噪声源处工作的施工人员进行个人防护,发放防噪用具,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措施。
2.3水质保护
2.3.1污染源
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来自施工时泥浆污水和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
2.3.2防治措施
施工污水要专门建造污水池,就近处理。生活污水经估算,最高日排生活污水量为8.0t/d,对于施工人员临时食堂的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集中外运处理。
2.4充填灌浆环境保护
大坝充填灌浆工程应注意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做好废水、废浆的处理或回收。
2.5运行期环境保护
2.5.1保护目标
运行期,通过削减库区及库区上游的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的入库污染负荷量,控制库区水质出现富营养化及其它水质污染问题,确保库区水质目标。
2.5.2保护措施
1)点污染源治理
据调查,目前库区没有工业污染源。库区上游无人口居住。
2)面污染治理
面污染源是指在降雨径流的淋溶、冲刷作用下,大气、地面和地下的污染物进入水库而造成的污染。面污染源治理涉及面广,因素复杂,需要各部门协作治理,对面污染源进行治理,避免库区水质出现富营养化及其它水质污染问题,同时要执行国家制定的法规、条例。
3)管理措施
制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对彭庄水库水体进行环境质量研究的基础上,按库区水质目标,以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人对水库水资源实行巡视管理。
2.6环境管理
2.6.1管理机构
彭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中应安排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的各专业施工单位应配置专业环保人员,配合业主作好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2.6.2管理目标
1)防止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引起生态环境破坏;
2)防止施工环境污染,保护好水库及周边环境;
3)搞好水土保护,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
4)负责对水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事故的处理。
2.6.3管理任务
施工前期:落实生态补偿和污染防治的各项经费;部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做好施工区环保工作的各项准备。
施工期:对工程施工中各项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做好施工期生态破坏和污染事故的预防工作,对突发性事故应有应急措施;组织实施施工期环境监测,定期编制施工区环境质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施工后期,组织好施工区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工作,如施工迹地恢复、施工区绿化等;
运行期:重点做好水库水源水质保护,并根据水源水质保护办法,加强库区环境管理;组织实施水库运行期的水质、水文等监测工作;预防并处理水污染事故等。
【中图分类号】 TU9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6-070-02
1 扬尘污染的定义
扬尘污染,是指因施工、拆除、运输、堆放、保洁、养护等活动以及泥地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是因建筑施工人为活动而引起的,其扬尘颗粒在施工人为活动的影响下会随着空气流动而移动,最后变成细小颗粒物,易被人吸食,一旦进入肺中,就会引起一系列疾病,甚至危害人们的生命。
2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人员活动或机械的运转而产生大量扬尘悬浮在控制,其不仅会使粉尘浓度增加,同时也会降低大气质量,尤其是在大城市,粉尘浓度已经严重超标。因粉尘中含有大量的碳氢氧硫氯氟等重金属且反应后容易产生毒,不仅会影响周围植物生长,同时也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毕竟含有重金属元素粉尘颗粒会随着空气运动,一旦其中微笑颗粒进入人们呼吸道系统、积留在肺泡中,就会引发一系列疾病。再加上扬尘中含有大量细菌和病毒,扬尘会成为细菌和病毒介质加快传播速度,严重影响人们身体健康,这样不仅无法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保证施工质量,同时也会给建筑施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健康损害进行相应研究,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各地的实际,各级政府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积极地实施扬尘控制。
3 扬尘防治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
市政工程是改善人们生产、生活条件的设施保障,是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因此市政工程建设中的常见的扬尘污染的防治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控制不好引起民事问题,将会与市政工程的惠民性质相违背。
3.1 工程概况。笔者参建的市政工程为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位于苏州园区胜浦镇,紧邻吴淞江。工程离居民区较近,场区内临时道路长度约1公里,加上江边常年风力偏大,工地极易产生扬尘,对附近居民影响较大,因此扬尘防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3.2 市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标准。
3.2.1 施工工地现场围挡:市政施工工地两侧应设置1.8~2米的封闭警示亮化围挡,围挡须牢固、整洁、无破损,沿线警示标志设置到位;位于主干道和景观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等窗口地区周边的拆迁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其余路段周边的拆迁施工现场围挡高度应为1.8~2米,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施工作业立面必须使用密目防尘网。
3.2.2 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进行场地硬化,设置冲洗平台和冲洗设施。冲洗平台可采用混凝土浇筑、钢板铺设、镂空钢架等方式,四周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建立车辆冲洗台帐,确定专人负责保洁,所有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做到净车出场。
3.2.3 施工作业:破碎作业、拆除作业、现场切割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及时喷洒降尘:铣刨路面后的粒料须及时清除干净;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混合料须及时做好铺筑、压实、养护和覆盖: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严禁爆破和高空抛掷建筑垃圾。
3.2.4 土方开挖:从事道路综合管线施工,完成沟槽开挖后须及时恢复或采取钢板等稳固覆盖措施,并在五日内恢复原状:道路路床及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应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尽缩短工期,并采取定期、定时洒水、清扫等降尘措施。
3.2.5 材料及机具堆放: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或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该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有密目网遮盖等防尘措施。拆迁场地内堆放建筑垃圾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控尘措施:各类施工机械、机具须有序停放,不得影响交通和市民通行。
3.2.6 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外运前,必须到交警、城管等部门办理渣土运输手续,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尽量避开早晚高峰期,严禁抛洒滴漏。
3.2.7 施工通道、社会通道:所有市政工地施工通道及围挡外的社会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厚度能承受通行车辆的最大荷载量: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3.3 本工程扬尘控制措施。
3.3.1 本工程扬尘控制特点:本工程位于江边,场内绿化较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护的作用。但场内临时运输道路长,江边风力大,现场堆土较多且大部分为淤泥土等特点加大了扬尘防治的困难。
3.3.2 现场扬尘防控措施:①施工现场所有临时道路均进行了硬化,道路周边设置排水沟;②施工现场配置洒水车,落实保洁队伍,做到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到位;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③加强工程门卫管理,对进场的车辆进行检查,严禁带泥或渗漏车辆进入,从进场环节上进行严格控制;④在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处修筑过滤池,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第一时间可以有效的进行过滤,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行驶;⑤现场淤泥土多且有意味,为了避免气体污染在清淤过程中掺加1%石灰进行除味,清出的淤泥堆放后表面撒上一层石灰,最后使用密目网进行及时覆盖并适量洒水降尘;⑥施工中尽量不使用现场搅拌料;现场设置一处搅拌场,进行三面封闭措施;⑦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装卸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措施,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实施密闭运输,确保无抛洒滴漏;⑧工程局部涉及改建拆除的工作,施工中派专人进行洒水压尘。
4 扬尘防治效果
本工程经过严格的扬尘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临时道路干净、通畅,现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总体规划满足施工生产和环保需求。
5 结语
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13年3月1日开工,到目前为止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良好,无附近居民投诉,满足地区环保要求。工程施工阶段多次通过了有关部门专家组的检查验收,2013年8月通过“江苏省文明工地”的验收。
参考文献
扬尘治理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决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保证环境治理工作达标,市政处所有市政工程施工时,对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对未按要求完成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
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包括场地平整、基坑与管沟开挖、路基开挖、人防工程开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筑、基坑回填)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施工。
施工单位道路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工程围挡、场地保洁、土方苫盖、车辆冲洗等各项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扬尘污染问题。
市政道路施工严格按照“7个100%”(即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三员”100%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安装的扬尘监测监控系统100%联网)要求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三员”必须24小时现场值守,监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现场项目负责人不定时对各路段进行巡查,对环保措施执行不到位的工地,进行通报批评并及加强培训学习,严管重罚,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