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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管理专业知识体系结构
工程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工程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其知识体系的构建既要满足学生专业素养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围绕培养目标,形成工程管理专业如下五大课程模块[5]。
(一)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它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程奠定基础。总体上可以分为五大模块:(1)政治类基础课,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2)数学类公共基础课,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3)英语类基础课程,如大学英语等课程;(4)计算机类基础课程;(5)实践环节类公共基础课,如军事训练及国防教育等。公共基础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以及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缺少的课程。
(二)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是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必修的重要课程。该课程内容覆盖面较广,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知识广度,往往是专业课的理论基础。根据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基础课包括以下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原理类、经济学基础类、法律基础类。
(三)专业课
专业课是根据培养目标所开设的有关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课程。专业课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该专业的前沿科学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分析解决专业范围内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课的设置要坚持总体优化原则,精选课程内容,合并内容相近的课程。工程管理专业是管理学科和工程学科的结合,因此专业课应兼顾管理类课程与工科类课程。根据专业课与基础课相对应的特点,专业课同样应包括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类、经济学类、法律类。
(四)专业实践类课程
专业实践类课程的设置,旨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同,实践类课程培养的是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理论知识的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围绕能力培养目标对实践教学内容进行系统设计。工程管理专业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工程管理专业认知实习、制图实习、测量实习、施工组织设计实习、生产实习、工程概预算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选修课
选修课可以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类。限定选修课主要体现专业特点,加深理论基础,体现本学科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自由选修课主要是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满足学生个人兴趣和爱好需求,以发展和完善学生个性为目的。以上五大课程模块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具体结构图如图1所示。
三、工程管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之间的联系
(一)工程及技术知识体系
建筑识图、AutoCAD制图、工程测量是工程类专业课程的共同基础,房屋建筑学、建筑力学、土木工程材料、建筑结构、施工组织设计是专业理论基础课程,为土木工程施工及施工技术提供理论支持。它们将土木工程类的专业知识整合起来,为工程造价、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概预算做理论与技术准备。
(二)管理学知识体系
管理学原理、统计学、运筹学等课程是对管理学理论知识的普及,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学习做理论准备,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工程合同管理是普遍管理学在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深化与拓展,研究如何运用管理知识和手段使工程建设增值。
(三)经济学知识体系
以财务管理为基础,掌握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并将其应用于建筑领域,对工程成本会计进行研究,支持可行性研究的财务分析。工程经济学是工程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掌握这一知识有利于进行工程投资与融资分析,进而开展可行性研究与建设项目评估的经济评价环节。
面对新时期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高等职业院校承担起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需人才培养的历史重任。相应的,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目标已经由过去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调整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作为培养未来建筑业骨干力量的土木、建筑、工程管理类高职院校,也应培养适应法制化建设进程中既懂得土木、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专门人才[1]。在此背景下,对具有较强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进行改革探索有着重要意义。
一、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
1.1 跨学科性、内容多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人们为了使得建设法规所涉及到的内容更加全面,就将各个学科中的相关内容应用到建设法规中。建设法规的内容主要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法规、建筑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房地产法规和相关法规[2]。
1.2 知识的抽象性
《建设法规》课程所涉及到的教学内容,并不像其他的工程类教学内容那样比较直观,可以通过公式、图像或者实际案例来进行表达[3]。
1.3 课程政策性强,课时有限
《建设法规》课程内容政策性强,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变化及更新密切相关,但一般高职院校的授课时限仅有40个学时左右。
二、课程改革的内容和方法
2.1 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做到因材施教
基于《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分析,我们在授课时应及时改进教学课程教材,把最新的建设法律法规应用到教学中;也可以把一些执业资格考试(如建造师)真题作为练习题,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同时,针对不同专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教学内容上应有所区别。例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侧重于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和勘察设计法,工程造价专业侧重于招投标法和合同法,工程监理专业则侧重于施工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法的学习等,在教学内容上做到因此施教。
2.2 教学方法多元化,提高教学效果
针对建设法规课程学时少、内容多的特点,既要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又要切实保证教学效果,必须将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有机整合[4]。现将《建设法规》课程部分授课内容可采用的教学方法总结如表2-1。
表2-1《建设法规》课程内容及授课方法表
注:讲授法是教师通过简明、生动的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发展学生智力的方法;小组讨论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绕教材的中心问题,各抒己见,通过讨论或辩论活动,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角色扮演、模拟演示:让学生以老师的角色进行备课、授课及评论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通过全程案例教学,帮助学生了解建设项目的过程,让学生在分析案例过程中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从而激发学生的思维潜力及协作学习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2.3优化考核方式,提高学生自主能到性和实践性
课程考试形式建议采取书面考核和课堂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书面考核成绩占40%,考核的形式可以以考卷或者论文的形式表现;课堂成绩占60%,具体包括学生的出勤率、在课堂上讨论时的参与程度和对案例分析的深入度等。这样不仅能够克服单纯卷面考试的弊端,又能够把学生参与课堂案例讨论和模拟演练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结语
本文对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进行较系统的阐述,从岗位需求和学生的发展角度出发对教学方法尝试改革,以培养学生今后进行相关专业工作“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手段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黄洁丽.《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中对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2012,12(333):123~124.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1999年7月编制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中明确,工程管理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知识;(2)掌握相关的管理理论和方法;(3)掌握相关的经济理论;(4)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5)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6)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7)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8)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设置了四个专业平台,这些专业平台是工程管理各个专业方向都必须学习的基础课程。其中,法律平台是与技术、管理、经济并列的四大平台之一。
2.土木专业毕业生调查反映的结果
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当时建筑管理方向28门课程的重要性排序。数据显示建设项目相关法律一直被认为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最重要的课程。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培养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远比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艰巨,并不是设置一门课程就可以解决的,必须在课程体系中得到落实并长期贯彻。
二、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必须强化合同法律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履约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水电工程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影响因素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我国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水平有限,管理中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是项目管理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为了更好地实现水利水电工程的效益,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不断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越来越注重对合同的履行。由于合同具有的法律效力,它使得工程参与方能够按照合同执行,对于工程建设,由于有合同作为依据,因而能有效地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其具体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解决工程纠纷,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大、难度较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合同履行中,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以及供应商之间经常会发生纠纷,此时,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就成为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②提高企业信誉,水利水电招投标过程中,企业的社会信誉以及履约能力是评标中的重要方面,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会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的履行能力,能够提高的信誉度;③规范合同签订各方的行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时,合同中会规定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各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也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合同内容,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约束其他各方正确地履行义务,保障主体方权利的实现;④为其他项目管理内容提供依据,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依据,也是水利水电工程进行施工管理的核心内容,施工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进度管理等,合同管理贯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过程,为实现其他项目管理提供了依据。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水利水电事业发展迅速,并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起步晚,缺乏一定经验的积累,因此,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2.1招标阶段的问题
招标阶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多存在于施工合同中,招标不规范很容易造成合同管理的困难。施工合同中由于权利义务的互异性,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合同双方的利益矛盾。例如,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为了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对施工单位提出一些严苛的要求,使得承包商不得不压低报价,或者直接在招标中压低中标价,造成了承包方的利益受损。而为了承包到工程,有时面对不公正的合同内容条款,考虑到自身的生存压力和发展需要,承包方也只能接受。当然也有承包方为了中标不择手段恶性竞争,通过联合投标甚至串标的方式,提高项目的中标价,扰乱了建筑市场,使能力更强、管理水平更好的承包人无法中标,工程建设的质量难以保证,造成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被动性。
2.2签约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①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成立必须要求主体合格,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签订中合同当事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又或者设计、施工等单位并不满足承接工程的资质条件;②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订立中,各条款应清晰表达双方的意图,不能有歧义,否则容易导致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③合同出现违法条款,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建设法规的相关内容,合同中出现违法条款可能会造成整个合同的无效;④合同形式及内容有缺陷,某些重要的合同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合同文本,同时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否则视为无效,在合同内容中,必须要根据法律要求订立合同,否则会造成内容缺陷,影响合同的履行;⑤合同与结算分离,某些水利水电工程签约中,对合同执行不严格,结算条件不明确,导致按合同无法结算,最终导致合同和结算相分离,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2.3履约阶段的问题
履约阶段中常出现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违法转包或分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肢解后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禁止将工程分包给资质不足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承包方非法转包或层层分包的行为,不仅造成工程质量和工期难以保证,也造成同管理工作的难以开展。②不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实际工程中,常常出现只履行合同中部分条款,而不履行另一部分条款的情况。③未能及时变更合同。合同订立后,某些条件发生了改变,此时需要根据情况对原有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以确保合同能够有效地继续执行下去,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合同,有可能会导致出现利益损失。④缺乏有效的沟通。在合同的履行中,如果相关部门缺少有效的沟通,就会导致合同履行中存在不便,也不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⑤诉讼时效问题,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是2年,某些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在履行中需要进行诉讼而没有及时申诉,导致过了诉讼时效,从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⑥不注重履行随附义务。水利水电工程竣工使用后,施工单位有相应时期的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施工方进行维修。⑦国际承包工程的汇率风险。随着我国水利工程承包走入世界市场,承包工程中存在着汇率风险,包括工程收入汇率风险、支出汇率风险以及外币贷款汇率风险三类,它们会受到汇率影响,例如,工程收入会由于人民币汇率降低而造成收入减少的情况。⑧履约的及时性。在一些水利工程项目中,尤其是在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或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投资数目大,如果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就会影响工程进度,造成工程活动无法进行。
3对于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建议
3.1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中,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如,我国颁布了《招标投标法》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颁布《合同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水利系统结合自身特点,也制定了相关规范。各级水利水电管理部门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方需要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守法、学法、用法,并运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建设。合同各主体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合同内容及自身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地了解,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履行的其他要求都要做出具体解释,使得合同更具有严密性。
3.2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中必须严格遵照法律程序,根本性地转变依靠行政手段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方式。合同管理不同于企业内的其他管理工作,如生产经营、人力资源或者财务管理等,合同是受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合同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为了强化合同管理,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意识,设置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合同签订的审核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另外,企业还需要建立企业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各监察部门共同进行把关的会审制度,实现完整系统的合同管理体制,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3.3积极使用合同范本,共同协商签约事项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的使用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合同中出现缺漏项以及不平等条款,合同各方应当积极使用合同范本。合同订立以前,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把关,利用企业内的合同会审制度进行严格把控。要确定好双方签订合同的准确性以及公平性,对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及早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内容达成一致,以便后期合同的履行。
3.4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合同风险管理
水利工程的建设需要资金的支持,由于承包方一般先自行垫付资金进行工程建设,再按工程量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款。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施工单位一方面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资金筹措能力,另一方面要依据合同规定及时地申请工程款,以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另外,针对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汇率风险,承包方应将汇率风险的重心放在汇率防范上。为此,就要分析汇率变动情况,对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预测汇率变化。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考虑汇率因素,制定价格上有利于自身的相关条款,也可以通过购买工程险,实现风险转移,将一部分可能的损失转移到保险公司,以减小自身损失。
3.5完善合同清算,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执行完之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进行逐一清算。对于合同中关于工程竣工的资料要备齐并要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还要对合同费用进行决算,并需得到双方对于结果的签字认可。在水利水电工程实施中,经常会出现工程索赔的情况。由于工程承发包双方对于工程索赔意识的欠缺,对于推行工程索赔缺乏应有的认识。工程施工和同时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合同管理索赔需要承包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就要对各种不利因素进行充分地考虑,分析合同变更以及由此产生工程索赔的可能性,为此,就必须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采取有效的索赔策略。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根据施工情况,认真分析法律法规。加强合同索赔管理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时能够使得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化。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对于推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意义重大,它能够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使得工程参与各方能够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促进我国的水利水电事业不断取得进步,促进水利事业的规范化。
作者:康宇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参考文献:
1变更与索赔的现状
跟国外相比,我国的建设工程变更与索赔的研究起步较晚,不够全面。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变更与索赔产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1)行业发展快,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没。目前,我国没有制定专门针对建设工程变更与索赔的法律法规,缺少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保护,工程合同的问题和漏洞就比较多。(2)建设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不理想,违约现象频发。工程施工建设中经常发生不履行合约的现象,款项支付滞后甚至拖欠,工人的工资不按时结算或无理由拖欠,导致施工秩序受影响,工程无法按时完工。(3)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责任与权力分配不公平。现在部分施工建设合同存在很多问题,关于违约和赔偿的条款内容不够明确,从合同条款中可以看出双方利益分配不公平,业主为了逃避责任,偷偷转换了承包商的主体地位,使承包商承担更大的风险。(4)合同索赔难上加难。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承包商的利益,规避损失,但是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本身存在问题,不能有效地正常有序地索赔,使承包商的利益受损,导致工程无法按计划进行。
2工程产生变更的原因分析
(1)设计时没有对施工现场勘察到位。有些项目在设计完成后没有去实地核对,还要一种情况是项目在施工设计前根本没有进行实地勘察,上诉情况下,项目在施工中遇到问题时再找设计人员做修改,导致了变更。(2)项目资料不足导致设计不合理。为了赶进度,在没有取得全部资料时就做了项目设计,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现了设计隐患,不得不做出变更。(3)甲方要求工程变更。施工建设中途,甲方,也就是建设单位要求按新标准施工,因为甲方要求使得项目的工程造价改变,进度减慢。(4)招投标阶段造价人员的计算失误。工程项目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工程清单没有被甲方人员逐项核对,施工阶段才发现遗漏问题。(5)施工现场的人文和自然环境影响。施工会给周围的自然环境、居民甚至动植物造成一定影响,如果没有在施工前考虑这一部分的成本,最终也会导致工程的变更。(6)甲方的没有对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管。一些施工方故意压低投标价格以图中标,施工时再想方设法利用变更进行索赔赢得利润。甲方如果没有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管,就无法避免施工方利用漏洞提出不合理的变更索赔。(7)客观原因引起的变更。如果因为遇到自然灾害、无法预知的社会变故造成工程项目变更,这种变更是无法预知和避免的。
3发生索赔的原因分析
(1)合同签约双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没有确保合同规定条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工。(2)甲方要求提前交工或者改变施工工艺,导致合同变更。由于甲方的要求导致工程量变化或者交期变化,那么施工方就要投入更多的成本,施工方可以索赔。(3)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引发的赔偿。如遇到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工程受阻,例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的大事件等,乙方可提出索赔。(4)合同描述的工作量与实际出入较大,施工方有权索赔。即便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没能估算出准确的工作量,实际施工阶段如果发现与合同的差距很大,施工方也可以提出索赔。
4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合同管理措施
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就是能否处理好项目施工中的变更和索赔。甲方要加强现场监督,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应对变更,施工方也要采用合理地方式得到索赔,增加利润。(1)加强对项目设计过程的严格管理,尽可能把设计上的问题控制在最初阶段。在最初的招标阶段,就将明确的要求(包括成本、工程质量等)注明在合同内,尽可能降低设计的修改。(2)项目建设施工中,要对施工现场实时监督。变更部分要做出详细预算,明晰产生的成本变化和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做好预案,将变更和索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监督变更过程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规避漏洞,避免产生纠纷。(3)项目开工前提前整理好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施工前期熟悉项目中会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等非常重要,这样可以避免工程开工后产生的很多问题。还要保管好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书信、指令,特别是一些来往信件。(4)项目开工前双方需要进行详细的沟通,对合同中的所有工程内容一一分析核对。投标文件中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报价,甲方要进行详细的查问,确保质量达标。乙方要实地勘察合同中的项目的施工条件和周边环境,确认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描述,能否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运行。提前沟通可以预测一部分变更,有效地减少损失。(5)现场变更签证的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非常重要,因为影响施工的原因很多,全部都跟甲乙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一旦粗心没有及时更新记录,缺少了依据,就会引起双方的纠纷,非常不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6)内部先要对变更和索赔的谈判进行模拟演练。谈判时,双方要争取己方利益,指出对方失误,谈判的理想结果是在不发生矛盾冲突的前提下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模拟演练谈判不仅是一次练习机会,还可以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索赔项目提前准备预案。
5结束语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会经常出现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现象,基于此,我们要对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也因此其管理效果非常重要。虽然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与索赔管理在现状上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我们相信,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可以借鉴外国以及一些国内比较成功的案例、经验,共同探究问题的根源,寻求解决方案,以进一步促进建筑企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者:彭艳 单位: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杨鹂鸣,罗汀.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问题的探讨[J].基建优化,2005(05):28~31.
[2]索盈,沈俊译.建筑施工管理(第2版)[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刘志禄.浅谈工程项目变更索赔管理[J].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3):55~58.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多,在工程项目建设当中,因为施工建设会产生很多合同,合同的内容又比较复杂,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但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风险管理人员,还需要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管理的重要性
(一)工程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这一概念虽然经常提起,但是到底什么是风险在学术界没有一个具备的概念,概括企业有关风险的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认为是指在给定条件下可能结果之外出现的差异性结果。第二,认为所谓的风险实际是指预期状况与实际情况差异导致的损失的结果。从这一角度来讲。从这一角度来讲,工程合同风险是指在工程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对合同当事人损失的某种预期结果与实际显示之间的差异性。工程合同风险的产生,主要受合同的定义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同风险分配、合同管理模式之间差异的影响,当然合同当中的计价方式也是影响合同风险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说,工程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确定风险、工程合同计价方式确定的风险、合同工程价款方面的风险、合同工期方面的风险、合同文件方面的风险和其它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与工程建设可以说是息息相关,做好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做好合同风险管理,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工程合同当中,对于工程的施工建设有着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施工的方式、施工技术保障措施等等,在风险管理当中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审核合同内容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包括其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其达到工程施工建设的要求。通过这种风险管理活动,能够达到降低施工风险,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目的。第二,减少施工单位的损失,工程合同的内容与施工成本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施工单位在合同当中一味的压低单价,势必导致合同单位与实际成本之间出现差异,这种差异性的结果就是施工单位遭受损失。从这一角度来讲,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保证工程合同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合同单价与实际成本相符性,最大程度的保证施工单位遭受损失。
二、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
针对当前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以及自身在这一方面的管理经验,笔者认为在工程风险管理方面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合同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合同管理经验,熟悉工程合同的内容和特点,但是最重要的是要在专业管理人员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的只能是合同服务和监督,在工程合同谈判之前,施工成本单位应该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合同的订阅、监督、管理和控制。当然,这一机构应该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各个主体的工作人员,比如说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项目工公司法律顾问,他们复杂整合工程从招标到竣工期间的所有工程合同的审查监督工作。比如说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前,对合作对象既合同相对人的资质、实力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了解,确保合作方能够达到工程实施的要求。当然,从专业性、规范性管理的角度来讲,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合同都必须是书面合同,严禁使用口头合同等容易出现争议的形式。在定理合同的过程中,要仔细审查每一个用语,在用词上要准确、清楚,意思明确、没有歧义。在审核的时候采取专业化分工的方式进行,不同岗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同的合同内容,真正做到合同专门管理、审核专业进行。
(二)合理转移合同风险
在工程合同的有效期之内,应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合同双方应该明确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和范围。对于无法预知的风险,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的方式,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在这其中,索赔制度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方法。在实际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索赔是双向的,也就是说业主既可以向施工承包单位索赔,施工承包单位也可以向业主索赔,这一点在西方国家的工程风险管理当中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受到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人们对于索赔的认识程度比较有限,加上在建筑工程实践当中索赔成功的案例比较少,导致工程索赔制度还没有普及开来。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业主还是施工承包单位都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市场意识、合同意识和管理意识,认识到工程索赔的重要性及常见的索赔方法,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合同管理当中,实现合同风险的转移。当然,在实践当中还有很多风险转移的方法,比如说购买工程合同保险等,这些要想普及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行。
(三)建立工程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以人力为主的合同风险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工程项目快速发展的要求。这是因为在工程立项到竣工这一段时间当中,业主及施工单位可能与很多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这些合同都属于工程合同管理的范畴,少则几十个合同,在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当中,甚至要签订数百到上千份合同,要想对这么多合同进行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依靠传统的人工管理的方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类合同进行数字化管理,比如说合同的数字化、数字合同的保存等等,这样不仅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保存,还能减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当中的人力物力,达到更理想的风险管理效果。
(四)提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对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实效性有直接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合同风险管理人员的能力,直接决定着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水平。因此,确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人员以后,要想方设法的 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能力。一方面,引导他们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确保工程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继续业务培训,使其能够系统的掌握与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手段,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知识真正的用于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实践,提高工程风险管理水平。
总之,风险管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于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当中,要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机构,不断探索和完善风险管理手段,构建起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最大程度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工程建设目标的不利影响,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崔东红.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2]陈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5)04007803
招投标制度是适应国家经济建设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制度,反映了中国工程建设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改变。招标,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并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之后按照原先规定程序,从中选择合适者作为交易对象。投标是与招标相对称的一种行为。招投标活动,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自200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中国招投标市场逐步发展,招投标活动日趋普及,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重要内容。工程招投标是将各个建筑市场主体联系在一起的主要途径,人们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也逐步体现出来,参与到工程建设中的各个主体都遵循其相关规定进行交易,招投标制度和方法已成为工程界参与者必备的规范和知识,也成为工科毕业生必备的知识储备。文章就土木工程专业招投标课程的设置,结合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学院教师授课及学生学习情况阐述教学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以期为今后的教学提供参考。
一、课程设置情况
从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世行贷款的鲁布革水电站工程来看,外方用30人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管理中国水电十四局的500名施工人员,这从技术和管理的层面给了我们巨大的冲击,同时也凸显出中国高级管理人才的稀缺。高校作为培养输送人才的基地,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了培养国际管理人才的责任,于是招投标成为几乎所有工科专业院校的必开课程。招投标的课程名称一般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或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课程适用范围非常广,除了作为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专业的本科、专科的专业课,还可适用于职业教育的土建类相关专业,也可用于土建类专业职业资格培训[1-3]。相关工程招投标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通过课程学习,可以掌握招投标实务,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基本理论和方法,为从事项目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对于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来说,近观这几次学院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改革,均将招投标课程列为土木工程专业的专业选修课。最初设立单独的招投标课程,后来修订培养方案时将概预算与招投标内容合并,课程更名为工程概预算与招投标,并纳入到双学位培养方案[4]。最近一次课程设置调整取消了招投标课程,而在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2013)的培养要求中,明确要求毕业生掌握工程概预算与招投标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5]。纵观这几次的调整与变化,笔者提出一些想法仅供探讨与参考。
二、课程改革的思考
(一)各种课程设置的共同点
从课程体系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属于平台综合课,无论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是实务问题,在课程体系设置时都要考虑与其它课程的联系和分工。从培养计划制定上来看,希望学生零距离参与工程实践,服务将来就业需要,因此,无论学院将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还是专业选修课,课程都将以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为主线,依次介绍其整个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知识和方法技巧。
(二)各种课程设置的不同点
将招投标作为一门课程单列时,内容与合并后的课程相似,但就学时来说更为充分,除阐述了其整个活动过程外,更倾向于实务操作,包括招投标的前期策划、组织招投标、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等。而后,考虑到编制招投标文件的报价时,需要用到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于是将其与概预算合并,但设置课时显著减少,学生仅仅能够了解其基本的程序。后来
考虑到与其他课程的内容有部分重复,将其取消,如招投标知识里涉及到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建设法规与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概预算等。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程条例办法是从法律上阐述其立法原则,强制类别与范围、工作程序、制度的确立。从能力培养的角度来看,对于从事土木工程管理的学生,不但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包括投标业务与方法,分析与决策等,因此,从课程设置和知识体系的关联度、完整性来说,取消或者合并不能不说是一种缺失。
三、思考和建议
以上种种
课程设置,笔者认为归纳起来
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课程设置受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的影响。目前学校对本科生人才培养都是培养宽口径人才。 一方面本科生的可塑性很强,学校学院为学生的知识领域提供很宽的平台,为其个人的将来发展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宽口径的基础和公共课占比很大,导致专业课程不断压缩学时,学分相应减少,学生在选课的时候难免会有所顾虑,于是相应的专业课程合并甚至取消。而在学院这个层次来说,对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而言,将来其就业方向里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针对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学生,其培养目标是“获得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能胜任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科技开发等工作,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强、视野宽广的复合型人才” [6],其定位就是具有一定工程实践经验的,能直接参与工程的专业人才,那么编制标书理所当然属于必备技能,不设置该课程显然是一种缺失。
二是,学生职业规划不清晰定位不明确。大多数学生对自己将来是做工程师还是考研从事科研工作认识迷茫,不能清晰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对该课程的重视度不够。部分学生因没有考研就业压力或因就业工作需要才来听课,导致选课率和听课率不高,进而课时减少边缘化,形成恶性循环。
三是,专业课程设置缺乏课群组之间的交流。专业课程设置时除核心主干课程外,选修辅修课程应征询相关其他专业课群组的建议,在设置内容和排课时间上保证整个培养体系的完整。
综合以上影响,笔者认为应该保留该课程的设置。学校土木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很多进入工程领域从事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方面的工作,而就知识体系来说,工程招投标是形成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之间有机联系的纽带。从理论的角度来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揭示了建筑市场的一般规律,建筑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内在联系,是学生从整体上把握建筑业及其建筑市场发展规律的基础。编制技术标时,需用到工程技术基础知识,编制商务标时,需用到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后续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成本管理等工程项目管理内容的基础。随着工程界对管理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国际合作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深入,更需要我们培养的人才既懂技术又懂管理。
在教学实践方法上,招投标课程的政策性实践性很强,涉及到工程概预算、工程技术和建设法规等内容,尤其近几年清单规范、税费改革、行政法规修订等对该课程的内容影响较大。学院积极组建的土木工程施工团队、搭建的土木工程师卓越计划建设平台,都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教学资源;教师与工程单位的合作科研项目,校企共建的实践教学基地,也都可以让学生参与到项目中,并获取相关经验。在具体的课堂讨论环节甚至可以模仿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进行分组,将招投标的相关业务结合技术与商务经济部门共同完成。
在教学考核方法上,要求学生掌握工程投标报价技巧及索赔理论与方法;基本具备直接参与招标投标的能力。考虑到学校学院对课内课时的严格要求,可不增加现有课时,在课程成果中增加相应的实践环节,例如编制招标公告,分析招标文件的问题,编制投标文件等。这样对学生的要求更符合自主学习的模式。
四、结语
土木工程未来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中依然成为主导力量,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依然居高不下,为适应社会的需要,学院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应不断探索,不断调整,笔者配合学校和学院人才培养政策和方向对不断革新的课程体系进行深入探索和思考,为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设置的修订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兄弟院校相关课程设置提供参考。参考文献:
[1] 王艳艳.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2] 李媛.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3] 全国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修订版)[M].2000.
(Nanjing Institute of Railway Technology,Nanjing 210015,China)
摘要:对当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不规范、不恰当、不及时等问题进行剖析,进而提出强化合同意识、提高人员素质、建立激励机制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tha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s lack of standardization, improper and not in time, and then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of strengthening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uch as enhancing contract awareness, improving staff's quality, and establishing incentive mechanism.
关键词: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9-0067-01
1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概述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转让、履行、终止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职能活动的总称。通俗来讲,企业合同管理就是企业自身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各环节依法实施的管理过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各环节依法实施管理过程,是市场经济下施工企业管理尤其是施工项目管理必不可少的内容和环节。
2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主体不恰当在实际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些施工企业在洽谈业务时,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这样就造成合同主体不当,使合同管理产生混乱。而这种主体不具有法人身份的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责任大都是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导致施工企业处于不可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之中。
2.2 非示范样本形成合同不严谨由于不使用示范样本合同,随意拟定合同条款,往往造成合同不全面、不完整,甚至有缺陷、有漏洞,并且双方容易对合同发生分歧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及时履行或引起不必要的争议。这种现象在专业分包项目上普遍存在。
2.3 过分迁就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由于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残酷,很多施工企业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多为业主方)附加的一些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过分让步。这样会形成工程项目得到了,企业的管理风险增加了。
2.4 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不及时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存在工程量变更等各种不确定因素,产生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与最后完成的施工工程量差距很大,这就有必要就变更的内容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但很多施工企业在具体的项目管理中,常常忽视这个问题,对工程变更的内容不及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在合同双方对工程变更内容产生异议时,由于施工企业不能提供有效合同(协议),而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2.5 不善于书函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及时发出必要的书面函证,是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施工企业自我生存、自我保护的必要手段,但就是这种简单便捷的手段经常被施工企业所忽视。例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这时施工企业应及时向业主发出书面函,讲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请业主的项目管理者签收,以此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来争取正当权益,维护企业自身合法利益。
2.6 证据不全缺乏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才能作为证据,而并非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签名和盖章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过时效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经常忽视一些小的细节,对合同(协议)的签订时有签名却未盖章,或有盖章而又没有签名;或有复印件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超过时效;或金额应大写而小写了等等。
3解决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为了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施工合同管理质量,保证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施工合同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增加施工合同的履约率,全面维护企业的合法效益,降低企业风险,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1 强化合同意识观念强化施工合同观念,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从上到下的合同管理培训机制,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培训的内容要紧跟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步伐。
3.2 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主要就是建立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组织体系,是指施工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并配备合同管理员,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施工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对于有条件的施工企业一定要设专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合同管理,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参加诉讼的作用。施工企业的其他分公司、各项目部均为兼职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并根据分公司业务多少、项目的大小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制度体系,是指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具体来讲就是建立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履约、变更、解除、终止的各项制度。
1.引言
建筑工程合同是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管理,实施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协议,是一种有偿的双向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中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分包、提供劳务等内容。合同在项目管理过程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是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同时也是工程投资、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签订的合同文本是否规范、细致、严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控制的重点。按照合同价款约定方式的不同,一般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不同的合同存在着不同的风险,在管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2.不同合同的适用范围及其优缺点
2.1 固定价格合同模式
固定价格合同其合同价是以明确的设计图纸及准确的工程数量为计算依据,合同价格固定不变,如遇到意外事件使工程总价增加时,承包人不得要求补偿。该种合同适用于小型项目、工期短、合同实施时设计变动很少、设计图纸齐全、工程范围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其优点在于合同签订后工程变更将比较少,利于投资控制,施工过程中方便于管理人员将重点放在质量管理上。缺点是要将设计图纸及各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完善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考虑因素多将导致招投标周期长,对发包方来说,由于竞争力不够或是有经验的投标人会把将来可能或是不一定发生的风险费用全部摊入投标价格中去,造成工程造价偏高;而对于承包方来说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建筑材料、工作量大等因素,而总价固定,这将带来极大的风险。
2.2 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又称为单价合同,在合同中只是明确了单价,但是工程量没有明确,适用于工期要求比较急,施工图来不及完善或该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一时间不能明确,而要求立即上马。其优点是可以一边招标一边进行施工图纸设计,这样招投标周期短,由于没有办法精确计算工程量,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可避免发包方或承包方中某一方单方面承担过大的风险。其缺点则是由于合同对工程量、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没有明确的要求,留下的变动空间极大,某些承包方为了追求利益而致力于寻找价格增长的漏洞, 同时也要求发包方的管理更严密,否则容易造成投资的失控。我国的很多大型的公共设施为了尽快上马,在建筑设计时提出一个宏伟的目标,然后一边进行结构设计一边施工,后来发现价格太高了而进行消减支出,这种现象主要就是在设计时没有进行详实的预算,施工合同采用的是可调价格合同。
2.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因某些特殊的要求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一时没有办法完全确定,设计图纸不完全,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由于工期要求紧迫, 必须发包的工程,例如救灾抢险、灾后重建等;或者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且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这种形式的合同中发包方因为对工程不熟悉等原因对造价不能实施有效控制,而另一方面承包方因为与自身利益不相关或是为了那多一些工期对降低成本也不太感兴趣, 使得该种形式的合同管理较为松懈,最后工程的成本较高。某部队后勤棉服仓库建设工程采用的成本加酬金合同,施工过程中明显发现施工方将一些不需要贯穿的钢筋都采用贯穿而不进行截断,一方面自己省事另一方面工程造价不关自己的事情,反正干一天活拿一天的工钱的思想很严重。
3.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3.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做到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大型公司应当设立合同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小型公司也应该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某些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都是其他岗位人员来兼任,这是不合理的。合同管理的关键在于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应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同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其次实行岗位责任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不进行继续教育很有可能会与时代步伐脱离,因此应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此外,应该加强全员的合同管理学习,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达到全员管理合同。
3.2 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主要是要了解、理解国家的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同类工程的工程量、机械设备、周围市场材料价格等资料,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的技术指标了解清楚,方便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以及对日后的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及设计方之间的沟通等都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将内容保存下来,让工程活动有据可依。这些工作是琐碎的、长期的,最好建立档案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做的越细致,漏洞就越少,双方的纠纷就会减少。
3.3 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控制变更
合同管理目标是指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管理应当设立管理目标并将管理目标落实到位,其关键在于控制合同变更。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奖金待遇与索赔挂钩,导致部分施工人员致力于寻找合同漏洞、想方设法要求变更。控制变更在于规范程序,由承包商提出来的设计变化,应由提出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表明变更原因、地点、内容及变更后对工程的影响分析等内容,由监理方审查必要性并同意后,再由发包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3.4 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利益和维持建设市场次序。在我国和国外承包方签订的很多合同中都出现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怪现象,甚至有些工程索赔远高于中标价格,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存在很多我方不知道的漏洞。目前,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并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是一份非常严谨、便于执行操作的合同示范文本。
3.5 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统筹
在一些大型工程中,会有很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如某歌剧院的施工有十几家单位同时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各个工程之间的衔接、发包方与各个承包方、工程所在地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都需要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统筹管理时要检查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某些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签证手续,并要求各方保存书面证据,检查各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然后根据检查的结构进行综合平衡,要求各方自己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偏差要及时纠正。
在工程建设中,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作为保障,就不可能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实现建设目标、确保造价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它是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准则,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 因此, 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 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并和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人通过履行施工合同来实现业主的投资意图。正确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对三大控制( 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 尤其是对投资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目前, 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 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 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 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 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 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 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 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其二, 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 随意修改合同, 或违背合同规定, 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 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 也不敢擅自停工, 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 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其三,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 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 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 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其四, 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 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 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 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 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 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 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 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 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 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 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 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 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 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 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 采用规范合同文本, 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 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 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 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二)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 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 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 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 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三)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 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对违反合同的行为, 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 都应依法接受处罚, 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三、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一)合理进行分包
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 要通盘考虑, 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 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 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 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二) 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
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 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 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 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 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 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 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 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 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三) 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中图分类号: TU7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关于建设项目事宜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法律文件。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提高工程效率,项目的目标也难以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按时完成,同时也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当前存在的问题
1.1 不重视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投资决策是实现工程造价的源头,在项目的建设中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控制具有先决性和指导作用。在该阶段,计算和核定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其重要性直接影响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关系到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正确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发达国家对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十分重视,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做出较准确的工程造价,而我国却经常出现工程造价的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因为我国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凭借以往的经验和参考以往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估算,有些单位为了项目能被批准,有意低估投资金额,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1.2 设计与造价控制脱节
设计是工程建设和投资控制的关键,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目前我国大部分设计人员在设计中重技术轻经济,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并不关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缺少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那是造价是工程预算员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相脱节,最终没有做到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来控制总造价。
1.3 恶意低价中标,对工程合理造价不力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严或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构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为了中标往往恶意报低于成本的价格,不仅使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也无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1.4 忽视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由于缺乏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理,施工单位常常为了自身利益,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严格地审批就想方设法、巧立名目地增加签证及设计变更或以少报多,以获得额外的收入。现在有不少承包人在竣工结算阶段不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多算工程量,材料价差不按规定调整,签证不合理,施工合同条款不符等现象。加强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坚决打击弄虚造假现象,工程造价务必真实、合法。
2 合同管理对全过程造价的重要性及影响
2.1 重要性
全过程造价控制作为一种更有效的造价控制方式而越来越多地被投资方采用,而合同管理对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一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中涉及到的合同可能有很多,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
2.2 合同管理对全过程造价的影响
2.2.1 合同管理影响着工程全过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工程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从而确保了合同双方间的利益最大化。一般在拟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造价工程师需要核实和计算在建过程中所有的成本和费用。这需要一定的行业标准、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足够的责任心和耐心,来处理工程的计价、合同变更、问题索赔等重要原则条款,更好的维护发承包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在未来的施工中所有工作的进行得到相应的保障。
2.2.2 合同管理贯穿着工程全过程造价的整个环节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于建设施工的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浮动较大等特点,使工程建设过程中复杂多变和不确定因素增多。早期的投资决策、项目设计、招投标及后期的承发包、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和最终的财务决算阶段中的每个环节都与合同紧密相关,每个环节中的细节费用都需要造价工程师进行科学分析核算,并详细的体现在施工合同之上。
2.2.3 合同管理是解决双方经济纠纷的重要依据
签订的合同作为双方履行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其详细的内容、合理的条款、严谨的态度,很好的控制和约束了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更好的避免了更多纠纷的产生。在现实中,往往一方漠视施工合同中的有偿条款内容,无视施工合同的严肃性与法律性,为了自己获得更大经济利益,违反合同条款。与此同时,利益受损方便可凭借手中拟订的合同文件条款内容,去寻求法律援助,从而很好的
维护己方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全过程造价
充分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计算核实准确,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要及时掌握,以便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2000 年建设部在参考《FIDIC 土木工程合同条件》的基础上修订并了现在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虽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国际的标准合同文本如国际通用的FIDIC 合同文体相比,在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合同主体的责、权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差距,为此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合同管理经验,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全过程造价。
4 结语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是紧密相连的,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必将使工程造价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只有加强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随时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才能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投资,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