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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梁世连、惠恩才,《工程项目管理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1版。
2.王火利、章润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3.何佰洲、周显峰,《建设工程合同》,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6月第2版。
4.胡文发、何新华,《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
5.李伟、章泽华、水明星,《工程项目管理实务》,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2009年。
6.任志涛,《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年3月。
7.刘赫,《怎样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年01月。
8.张云清、王铁、
审计中发现,有的企事业单位自筹基建资金来源不合规定,有的违纪问题严重。全省共查出各种有问题资金六千八百零七万元,占被审计项目自筹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九。经审计确认:对违纪资金一千四百六十六万元作了纠正,对违纪挪用的四百五十九万元责成建设单位限期归还;对不合理占用资金三千七百四十二万元,作了调帐处理。
通过自筹基建投资审计,发现自筹基建投资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建工程规模大,投资缺口大。一些部门和单位,盲目扩大投资规模,争上项目。全省审计的四百八十六个企事业单位自筹项目,年计划投资一亿零三百三十万元,实际资金缺口达三千零一万元,占百分之二十九。据对省级三十二个部门,二百四十六个自筹项目的审计,在建工程规模达二亿九千四百六十万元,等于今年投资计划的二点八倍。实际落实资金只有一亿二千四百一十二万元,资金缺口一亿六千九百四十八万元,占百分之五十七。在建规模大、投资不落实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审批不严,新上项目过多。已审计的省级三十二个部门,今年新上自筹基建项目一百零二个,投资一亿五千九百六十五万元,在建规模比一九八五年底增长了一点二倍。省医药管理局今年分配自筹基建计划指标四百万元,实有自筹资金仅二百四十万元,缺口一百六十万元。包括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内,去年年底在建工程资金缺口五百七十五万元,今年七月底增加到一千八百一十二万元。截至六月底,基建财务帐面结余资金出现负数四百零四万元。应付款一千一百五十九万九千元;应收款三百六十七万二千元。这种情况说明,目前有些建设单位靠借款、拖欠和占用其它资金搞自筹基建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
二、自筹基建投资结构不合理,非生产性投资比重偏大。今年审计的省级二百四十六个自筹基建项目中,仅住宅项目就多达一百零六个,概算总投资一亿零四百万元。当年投资四千五百五十五万元,占被审计项目年投资计划的百分之四十二点五。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占用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自筹基建中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各类贸易中心、展销大楼上的过多,建设规模安排过大。省级单位自筹搞贸易中心、展销大楼工程七个,总投资竟达五千七百二十六万元,建筑面积达九万四千多平方米。
三、违反基建程序,弄虚作假,搞计划外工程。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采取漏项、压低概算的办法,越权审批项目;二是无设计图纸,无概(预)算,无资金来源,自行开工;三是采取“折零件”、“弥竹竿”,报批零星基建的办法搞基本建设;四是弄虚作假,挪用基建指标,搞计划外工程。在自筹基建资金审计中发现计划外工程三十一个,年投资总额七百四十二万元。长安县挪用一百五十万元的集体基建指标,修建县招待所;把一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周转指标,用于七个全民单位的自筹基建。
四、乱拉乱占资金,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审计查出,目前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多达七十余种,如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流动资金、挖潜改造专项拨款、科研事业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公路养路费、育林基金、专项工程投资、银行贷款、借款,以及用途不明的各种补助款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查出各类违纪资金近二千万元,乱拉乱占资金四千八百多万元,两项合计达六千八百多万元,占被审计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九。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自筹资金的管理,特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意见:
一、加强自筹基建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各地方、部门和单位,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纳入自筹投资计划。对年度计划的安排,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自筹基建投资计划以内,不得突破,不得以更新改造、房屋维修、零星基建等名义搞计划外自筹基建项目,擅自扩大投资规模。今后,各部门、各单位的自筹基建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认真执行审批制度,不得以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的办法代替对基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新上自筹基建项目,要根据建设年限和投资额,本着不留或少留缺口的原则,从严审批。在审批文件中,要明确规定建设规模、性质、造价及资金来源等,便于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自筹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不乱开基建口子,搞计划外基建项目。
【摘要】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基础管理层面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及控制得到了施工企业的普遍重视,而这种重视却往往建立在对项目合同管理与项目自身管理的有机结合被忽略的基础上,这种现象经常会造成项目管理本末脱节的问题,部分企业甚至会由于对管理合同法规的不熟悉而使得受侵害权益不能得到补偿。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现象,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策略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对相关企业优化施工管理合同提供参考。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合同策略
1 现阶段我国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作为施工项目的法律保护文本,施工合同管理的难点集中地体现在其践行时间跨度长、涉及款项众多、波及利益方广泛以及针对的工程建设精细程度比较复杂等方面,而目前中国的施工建设市场人才及法律建设储备尚不完善,项目方在拟定以及对施工合同进行后续管理时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
1.1 施工合同制度建设落后,合同控制水平低下。目前的施工建设合同管理及有效控制由于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持及制度规章约束而大多处于较为混乱和过于形式主义的的发展阶段,施工单位对所签订合同的档案管理流于松散,而且较少的应用信息化管理操作平台,专业化管理水平非常低[1]。
1.2 集约型合同签订数量较少,大多为小单位承包分解模式。总的来说,施工建设方对既定建设工程往往进行非科学化分解,由此造成的施工合同小而全的现象严重限制了合同处理的效率,并且提升了合同管理的成本,施工单位单一的业务承包现状使得我国建设工程在管理及经营层次上的发展被严重制约。
1.3 施工合同约定条款不全面,签订及履约出现问题无据可依。建筑施工合同文本对签订人的义务和权力约定不全面是我国施工合同发展长期存在的问题,合同中的条款对承包方有时过于苛刻,而对业主约束较少,另一方面,工程中的质量隐患一旦被发现,合同双方还存在着纠纷难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解决的问题。
1.4 具备专业法律及施工知识储备的储备人才稀缺,合同签订双方较少顾及法律审定及参考。影响施工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法律人才在合同签订中发挥的审定及建议意见,受长期以来企业思想及教育体制的约束[2],无论是施工合同直接签订人还是相关主管部门都很少涉及对于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与选拔,缺乏法律公允性及监督性的合同必然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
根据以上的针对我国目前建筑施工合同存在问题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低效的施工合同管理及控制会严重限制施工建设各方按时、合规的践行合同协定的义务,对自身的权力遭受侵害也很难得到法律保护,如此一来直接影响到的是工程投入成本、建设质量以及施工期限的完成情况。
2 对于优化施工合同管理策略的建议参考
规范施工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和控制,要针对已经签订合同的管理和控制来规范签订方的合同管理力度和合法性假设,真正的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走向法制化与系统化的发展道路,只有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不平,才能从本源上避免合同违约的经营风险,继而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于具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程式及合同规范来说,合同控制及管理的涉及对象及具体条款虽然各异,但是其管理策略的经济关系多元化、内容条款繁杂性、合同履约连续性以及合同本身受到外界影响等共性也依然存在,因此,基于施工合同的这些共性,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针对合同管理的科学参考与建议也可以给出,具体如下:
2.1 全面推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与权力动态结合管理。责任与权力的动态管理要求合同签订人按照对合同的操纵控制权与利益承担权的分离原则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建立有效的“双挂钩”控制监督机制,即:成本和利润挂钩,配分和缴纳挂钩。施工项目承包方合同签字的达成就代表了责任与权力的动态管理开端,其实质是合同的阶段性核查履约[3],施工承包方管理层负责对合同的阶段性兑现承担核查与追究工作,将具体条款的责任落实到微观个体,以优化效率和降低成本为目的进行这种动态合同管理改革,将规范化、动态化的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2.2 加强合同法律化铺陈进度,优化相关制度建设。针对我国目前的相关合同立法尚不成熟及民间施工责任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现状,加强合同管理的法律及制度支持建设就显得十分必要,一方面施工方层次上要重视对于自身管理机构的设置,优化施工合同的审查、签订、授权、监督以及公允履约管理,根据设立制度对合同管理严格化操作与履行程序;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知识的教育投入力度,培养专门人才,使得利益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过程中,相关法律人士可以对合同的合法以及严密性进行认真的审查,切实的减少合同中潜在的可能会产生纠纷的因素[4],将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的范围之内。
2.3 对于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控制,维护各方合理利益。这一合同管理优化策略的参考建议实质是建立在分散合同风险以及均衡各方利益基础上的合同调整及监督,根据不同的具体如实索赔因素,例如风险分配偏颇、工程突发事件、施工项目预算超预期以及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等,进行有依据的合规赔偿。由于施工合同是最根本的索赔依据,对索赔的严格控制不但有利于保护利益各方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使得施工企业尽快适应标准化工程建设规范,自我适应的减少未来合同签订的赔偿因素[5]。
3 结束语
距离我国正式颁布《合同法》已经过去了十多个年头,施工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与控制的方式方法近些年也经历了比较大的变革,并随着我国相关的立法更新进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与控制操作不规范与流于形式的现象,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的忽略也依旧有市场,这些都还需要施工企业在今后的合同签订实践中作出进一步的探索和改进,只有建立在法制化、标准化以及效率突出基础上的施工合同管理才能真正为合同签订人带来切身利益,并且对我国的施工合同建立市场提供长远的发展动力和指引方向。
参考文献:
[1]杨友国. 如何签好建设施工合同[J].中国招标,2009.( 13): 18-19.
[2]万长虹.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 2008.(7): 60-62.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标管理密切相关,招投标的过程其实也是合同谈判的一个过程,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肃性,承发包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两个内容基本是被人为的独立开来,两者严重脱节。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导致后期施工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就会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情况,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选定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工程分包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
2.3 合同的变更管理
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势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诸多的问题,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9):215.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是对于建筑企业,如何实现合同管理法制化,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利益经济的有机结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也是将它进一步法制化的过程,这就要求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必须是在市场经济法制化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所以,企业必须依法进行经营和管理,将日常全部的经营活动都纳入到正常的法制轨道上去,一切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为了能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工程管理需要,使企业长期的运营和发展,首要必须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因为合同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参与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这就要求企业先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合同管理一定要将目标质量、成本控制、建设工期协调和统一起来,将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合理的衔接和贯穿,实现一个完整而又连贯的系统。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因为目前合同管理机制的不健全,造成工程建设领域的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下,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缺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管理概念的模糊不清,存在严重的主观判断和片面性。一些人认为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签订、审查、履行的行为;还有一些人认为合同管理就是针对合同本身,避免因为一些漏洞引起经济纠纷的行为。
(2)合同管理缺乏制度化和程序化。合同管理制度不仅要涉及到法律、法规等各项条款,还会涉及到企业的管理层。它是根据企业的特征和现状制定出来的一套实施细则,包括职责、流程、方式等等诸多方面。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因为管理层人员的能力水平不够,没有及时建立一套严格、缜密的合同管理制度,造成合同管理的随意性强,流程不合理、制度不规范、职责不明确。
(3)专业人才缺乏,保管多于管理。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节省人员开支,不愿聘用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合同管理。而即便是设立了专门的部门,从业人员也不具备专业化的知识和系统化管理合同的能力。他们把合同管理员和文件管理员等同看待,只是对合同进行简单的登记和保管工作,根本提不出专业化的建议,更不能在合同签订时进行监管、在合同履行时实行监控。
(4)合同管理数据化程度低。当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一直都是手工处理,即耗时耗力,又不能及时汇总和采集;合同涉及的各个部门,不能协调运作,监控力度不大,使合同的实时性不强;缺乏必要的预警机制,在合同的实施、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的预警性不强,无法详细和准确的掌握即将发生的收支项目。
(5)合同管理问题处理滞后。许多单位缺乏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能力,只有在真正发生了合同纠纷后才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一旦发生了合同纠纷,又不能及时的采取对策,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不能及时的提出索赔,因为时间的延误,而使损失和风险进一步的扩大,因为错失了最佳的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企业内部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机构
这种管理机制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对企业所有的对外经济活动,对合同运行中出现的一切重大和非重大问题,统一的进行协调、组织和处理。同时要求企业的各个部门要配备专门的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参与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活动。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对建筑企业经济合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进行统一的管理工作。由它牵头召开有关部门会议,通过共同研究和处理,给出指导性的建议,对一些具体和常规的问题,进行统一的指导。而各个部门之间的分散决策,将由合同管理机制审核报备。运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即能调动部门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适应性。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政策法规性强,涉及各个领域方方面面的知识。所以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必须要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掌握国家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有敬业精神,对工作要时刻抱有高度的责任心。而我们现在许多合同管理人员,能力上还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我们在建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强化法律意识。
(三)完善合同管理的若干具体制度
1. 委托制度。为了杜绝滥用权、越权等各种不符合规范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委托制度。
2. 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制度。合同签订前一定要做好对方的审核调查工作,在正式合同签订,一定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预警工作。
3. 合同分析交底制度。在合同签订实施前后,通过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对合同实施过程中一些主要的环节、要注意的事项、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做出正确的评判和分析,并事先告知相关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将合同落实到位,真正变成一份可执行的文件。
4. 工程项目的合同控制制度。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的行使和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大力采用合同控制,让它与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控制一起协同运作。
5.合同索赔制度。任何的建设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可能遭遇索赔事件,它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内容,所以我们一定要完善索赔制度,加强反索赔知识的训练和掌握。
结语:合同管理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工作,一定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系统的流程,让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平稳的进行,尽量避免因为合同管理上的失误,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3-0036-02
1 引 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同时许多问题也应运而生,基本建设领域也不例外。我们知道,我国基本建设领域大多采用招标承包制,其中,招投标和合同是非常关键的步骤。招投标是为了帮业主选择好的承包商或者合作伙伴,而合同明确了两者之间的法律责任,需要在招投标文件基础上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做出规定。同时,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合同中应该制定明确的经济条款、技术条款、进度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等。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合同也是必不可少的,素来被称为“建设宪法”。一旦合同的当事双方遇到纠纷和争端时,合同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不管双方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和争端,都需要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来执行。实际上,合同管理就是指及时地对项目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除和更改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确保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充分处理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问题,从而确保项目合同能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以及全面执行。本文结合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以水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为例,阐述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出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2 合同管理在水电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工程项目合同有着法律效力,有助于协调双方工作关系和处理合同纠纷等,从而能够保障规范有序的经济活动。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律手段对双方的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从而能有效地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目前,随着我国水电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当前我国合同管理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合同执行力度不够、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2.1 加强合同管理,使其与市场经济条件相吻合
加强合同管理,为政府部门的监管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合同的条款,全面的调节和管理市场发展的基本动向。同时,各个市场的主体部分也应根据相关政策和市场变化,建立系统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2.2 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对于任何一项项目都不例外。一旦忽略或小觑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就无法对项目工程的进展速度、工程质量以及工程风险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这样一来就更谈不上对项目整体成本费用的控制以及人力资源的充分合理的利用等。所以说,加强合同管理是确保项目有效、顺利进展的保障。
2.3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相关主体行为的法律依据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活动离不开交易行为,但交易行为又伴随着各种诚信问题以及采取不良手段竞争的问题。目前,由于经济主体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现象是司空见惯的,而这些后果的造成与他们缺乏必要的合同管理意识是分不开的。项目合同明确地规定了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不仅为主体各方履行义务、权利提供了有利的法律基础,而且它还是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的法律依据。
2.4 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迎接机遇和挑战的必备基础。2001年11月10日晚6时38分(卡塔尔首都多哈当地时间),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申请,中国将从12月11日起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这一消息无人不为之振奋,但这也标志着我国经济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外市场也会进入到中国,冲击着我国传统的经济贸易行为。在面对WTO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时,我国经济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市场基本规则以及国际惯例,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这样我国企业才能与国外企业一争高低,才能巩固我们的市场地位。
3 当前水电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水电建设工程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属于现代工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而合同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在所难免,主要有以下两点。
31 合同履行主体的分工不明确
在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如果一个企业中标,那么企业将与项目经理签订内部经营责任书,把合同直接授予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此后,企业法人将不再关心合同的履行情况,也不关心对项目上带来的巨大亏损,而只注重项目经理按经营责任书返回的企业利润。这种把项目部作为合同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却远离合同管理的现状是我们很多在建工程项目亏损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们必须把合同的责任主体和履行主体界定为:①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是合同履行的执行主体。应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强化全员合同意识,认真研究合同条件,全面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原始依据。若出现纠纷,应根据合同及时认真地开展索赔工作,从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②企业法人是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要把合同履行的最终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身上,当然合同的最终权益也应由企业法人来享有。这样,企业法人对项目合同管理才能负责到位,项目经理负盈不负亏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转变。
32 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的脱节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管理缺乏业务指导,导致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的脱节。与此同时,项目部也未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信息,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无法弥补的漏洞。所以,企业法人合同主管部门在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建档时,应注意分类,并按照合同履行进展。此外,还要注意定期评审合同,及时发现和纠正重大偏差。同时,项目部的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企业提供项目合同履行情况的详细书面报告,对合同中的疑难问题主动聘请企业合同专家进行及时处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知道合同管理中的主要环节是工程的变更和索赔,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同时,一旦各阶段隐含的问题全部暴露出来后,还可能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件,再加上管理协调不力,就会出现原不该发生的变更和索赔。因此,我们需要特别研究并加以防范对工程建设具有实际意义的变更索赔问题。
4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和意义,它不但可以满足市场的需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还能确保企业在履约过程中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不管如何,在加强合同管理时,首先必须按照以下四条基本原则来执行。①以法律为依据。只有以合法为前提条件,才能切实保障业主的根本利益,促进工程的顺利建设。②以工程实际情况为出发点。③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④保持权责一致,最大限度地将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纳入到合同管理的范围中,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具体来说,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加强对承包商和合同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
在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不但要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从而维护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还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可以采取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
42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要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得组织招投标,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3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大部分的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在并未做出详细推敲的情况下就草率签订,与此同时,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广泛存在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的现象,最后出现纠纷时很难处理。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同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从而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5 结 论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水电建设项目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成功的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个部门,以确保它们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的共同配合,才能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1.1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1.1.3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1.2.1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当然,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工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管制不利。
1.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义。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
1.3.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3.3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
1.3.4合同管理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为总价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合同类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体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的责任与义务。
2.1.2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与内容。有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
(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2.1.3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件、隐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和监督。
2.1.4费用控制。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资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
2.2.1建材采购。
(1)标的;
(2)数量;
(3)包装;
(4)交付及运输方式;
(5)验收;
(6)交货期限;
(7)价格
(8)结算;
(9)违约责任。
2.2.2设备采购:
(1)设备价格与支付;
(2)设备数量;
(3)技术标准;
(4)现场服务;
(5)验收和保修。
2.3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特点:单价优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特点:总价优先,最终按总价结算。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3.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施工合同的索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即合同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索赔过程中必须要注意:
(1)索赔成立的依据;
(2)证据;
(3)条件。
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5.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还是薄弱环节
5.1.1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签订合同,仍是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5.1.2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5.1.3合同产生纠纷时,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决,而大多数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上述种种情况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难的原因,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我建议:
5.2.1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轨道。
5.2.2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实施合同管理和监控,从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就要进行招标,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可研阶段就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使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合同标价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ifficult, of which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role very apparent, can effectively manage contract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provisions. 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management work, highway project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be discussed, and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put forward rational Suggestions.
Key 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事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其中合同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它几乎遍布公路工程建设的所有阶段。施工合同能否得到良好的管理,是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的每一个人能否得到合同相关事项约定的前提保障,同时也是工程建设目标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接下来,笔者将详细探讨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作用以及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这两个问题。
一、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
要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签订相关承包合同。通过对承包的价款、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及工期等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履行,同时在合同环境下,建筑商和业主可以调控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行情况。无论是工程项目有关业主的管理,还是承包商的管理,合同管理始终处于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核心地位。
(二)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发包双方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基本责任、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力,这也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合同中合理分摊了工程的风险,是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利保障。比如,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有关施工组织文件进行安排施工工作;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竣工结算等涉及到工程结算的一系列验收及组织管理工作。
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否合理对整个施工企业或业主的利益的影响十分明显。现如今公路工程建设水平越来越高,因此带来了合同管理体制的全面化、合理化、规范化,但不能盲目乐观,合同管理体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公路验收标准或合同价格能够被一些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随意改动;现如今人才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但有些企业不重视引入,更谈不上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因此,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意识,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现今的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一些企业不注重对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的协调分配工作,因而无法把控好合同履行的控制力度。所以,就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面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一)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合同综合体现了三个方面的意识,即工程管理方面、市场经济方面和法律方面,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相关内容后进行。首先,合同管理制度要严格依照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全力推行工程清单报价体制;承包商和业主这两方的利益要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得到良好协调,并且在投标阶段要注意积累资料并要做好资料预审表后的工作,物资管理专家要积极参与投标过程,并对投标进行公平、公开、合理地评判。其次,承包商也要合理管理施工合同风险,增强法律意识,对签订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要有有意识地检查。例如:合同条款的用词要反复核准;承包商和发包商的权力及义务是否分配清楚,特别是要规定清楚违约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防止疏忽大意,造成合同漏洞。总而言之,要尽可能降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以保证顺利履行合同,有效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施工合同是产生法律效力的有效凭证,若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出现,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因此,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施工合同后的索赔工作,要加强管理,建议要根据施工情况和法律法规的的相关规定,适时地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与此同时,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的工作,还要积极推行合理的合同管理政策与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二)关于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
在过去的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往往错误地分配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为了降低合同管理中争议的发生率,要对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进行优化,以便履行好合同的全程跟踪。整个工程建设真实反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处理合同纠纷后,要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备案工作,以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为提供合理的评估结果提供科学依据,有效保证了施工合同档案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化运行。除此之外,要严格履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并对其情况与实施计划之间进行比较、分析、评价,产生结果后,总结经验教训,这将大大提高对今后工作的指导,为今后工作的管理方式提供方便,同时,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功的概率和合同履行率也将大大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训,培训体制要进一步优化,还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让他们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他们只有掌握更加牢靠的专业技能和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才是对我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才能对我国合同管理氛围创造有利条件,我国公路工程管理事业才能更上一层楼。
三、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十分重要的工作,施工单位应提高意识,重视这一工作的开展状态,并能够做出合理的改正。除此之外,我们要在实践中修正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使其朝着更加有法律约束力、更加符合时代特征、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提高自觉性以培养更好地处理合同纠纷的能力,进而促使我国合同管理工作更加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最终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 马文超,罗义强.浅谈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中的重要作用[J]. 科技资讯. 2005(24)
[2] 朱敏荣,曹宁,新梅.公路施工监理中的合同管理[J]. 青海交通科技. 2005(06)
中图分类号:U412 文献标识码: A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将决定高速铁路工程的价格、工期、质量,并且明确合同签订方的责权关系,也是建设现代化企业的核心内容。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也是构成项目管理体系的基础要素,其中包括合同资料、网络分析、实施控制、合同索赔等内容。合同管理将项目需要控制的目标联系到一起,形成一种工程流程与信息方面的流动关系。如果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那么就无法形成有效的项目目标。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起点,它直接决定了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向,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息息相关,也是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手段。
二、目前我国铁路合同管理现状
1、合同管理不规范、轻视合同资料的保管
铁路项目合同由于涉及的方面很多,容易出现的问题也很多,很多时候在签订铁路项目合同时往往会出现一些条款所规定的权力义务不清楚,主要条款不齐全,如有些合同甚至对于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违约纠纷责任划分的规定都很模糊,或者合同规定内容虽全面但是却不符合法律规范,从而使得产生后期纠纷时证据不充足从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进而丧失迅速解决纠纷的时机,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此外,由于相关领导层往往只关注项目合同是否订立,至于合同的其他方面则关注较少,尤其是对合同资料的保管,这就会造成某些合同资料、凭据的丢失,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旦产生合同纠纷则很可能由于缺少证据而遭受损失。
2、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不严格
在铁路建设进人市场化运营以后,铁路项目建设也更多的运用了市场化的手段,比如由以往计划经济时期的建设工程指挥部形势逐步转变为工程总承包模式,当然在总承包的基础上还会涉及许许多多的工程分包。而项目在寻找总承包主体时往往对承包方各方面的考核不全面、不规范,比如不完全了解承包方企业的性质、注册资金、资产、经营情况以及信誉情况,并且有时不索取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书等)或者是虽然索取了相关资料却没有认真去研究看对方当事人是否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和相关资质等,这些方面都会为虚假合同、咋骗合同提供可乘之机。
3、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在高速铁路工程计划合同管理中要具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的保证合同中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但是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降低了高速铁路工程计划合同管理水平。很多高速铁路工程建设中缺少对合同管理的意识,根本没有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来对计划合同进行管理,合同管理不同于其他管理,合同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技术,但是很多合同管理人员都没有进行过专业的管理培训,很多都是其它部门的人员进行兼职的管理。还有一些高速铁路工程在签订了计划合同之后,就将合同放起来,根本就没有派相关的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缺乏对合同内容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考核。一些计划合同管理人员缺乏责任意识,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认真完成有关合同管理的工作,降低了合同管理的水平。
4、缺乏完善的计划合同管理机制
制定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机制,才能够实现计划合同科学有效的管理,但是在高速铁路工程的建设中由于缺乏对计划合同管理的重视,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合同管理比较混乱,降低了高速铁路工程合同计划管理水平。由于缺少相关的管理机制,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够按照正确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随意的对合同管理,这种随意的管理方式会产生很多间题,导致在找相关的合同时无法顺利找到,甚至由于管理不当,导致一些计划合同丢失,不利于高速铁路工程计划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进一步提高我国铁路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1、构建管理框架
合同管理结构是所有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引导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的基本规划。在开始项目管理工作前,就应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全部合同管理因素,联系合同双方进行沟通,在意见统一的基础下制定评价结果,通过合理、科学的管理模式,并且结合工程建设结构图,使其成为工程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核心文件。同时,工程合同结构图,将决定基本的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也为后续的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制定结构图时,需要将项目管理工程、合同使用材料、相关条款、总包与分包合同,交由各方主体确定合同关系,保证工程连接正常。在构建管理框架时,需要准确清晰的结构图、工作界面、设计方案。通过合同构建出合理的框架地图,对降低工作难度、协调管理、降低成本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建设阶段,需要根据项目运行情况与结构图进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提高工程使用价值。
2、加强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在高速铁路工程建设中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建设,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提高高速铁路工程计划合同管理水平,保证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的质量。首先,要建立严格的任职考核机制,只有通过考核的专业的计划合同管理人员才能够到岗位上管理计划合同。其次,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让合同管理人员学习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和技术,这样才能够防止计划合同管理的混乱。第三,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业务能力进行考核,并将绩效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工资挂钩,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最后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培养他们的爱岗敬业精神,有利于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规范合同文本、重视对合同文本的分析与保管
合同是规范双方权力义务的重要文件,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具体包括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分析、完备性分析以及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在分析合同合法性时要更多关注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招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内容是否复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合同完备性分析主要表现在构成合同的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以及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最后在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时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并对变更部分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分类、保存,以便必要时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
4、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按层级对所签合同的内容分级交底,一直交底到合同的具体执行人员。使得合同的利益相关方都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要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其次还要建立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将合同中的责任具体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最好落实到个人,从而使得个工程小组都能尽心尽职,共同实施合同。
5、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首先,要选好人员。企业要根据合同管理所要求的条件选择优秀的适合人才担任。其次,要加强在职学习。具体来讲企业可以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以及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并且要定期举办与合同管理相关的经济法律讲座。
6、强化风险管理
完整的合同管理系统,包括合同评审、工作制度、文件管理等系统。高速铁路工程合同均存在一定的风险系数,通过合同风险管理,强化管理的实际效果,规避风险。事实证明,合同出现亏损,其主要原因就是法律意识与相关经验不足导致的。在正常情况下,在签订合同前进行有效的风险预测,可以签订条款更加清晰的合同,也可以避免大部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签订工程合同,可以明确责任双方的义务与权力,也可以将其当作赔偿依据。在勘察与设计的过程中,必须仔细研究合同,通过合同的法律效益维护自身权益,并且需要结合法律分析,采取最有效的索赔策略。
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勘察、设计、施工方面的管理,科学的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成本,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现代化铁路企业的建设过程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变更处理水平,配合合同管理人员,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一、内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的相关概念
内部控制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主要是指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单位建立起来的使各项业务活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措施,方法以及规程,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产物,内部控制根据控制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会计控制以及管理控制,会计控制就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财务活动进行的控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而管理控制主要是指保证与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的控制活动,随着企业经营的发展,内部控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数方确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虽然不等同于法律,但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就是对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生效以及失效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控制,避免出现法律责任,这里需要注意要时刻掌握合同的动态性,特别是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化,补充或者终止,以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二、房地产内部控制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房地产行业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环节较多,涉及到的内容也较多,在运营过程中具有风险性,复杂性,法定性较强,因此,其有效运营主要依赖于合同管理,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控制建筑工期以及质量,对其合同双方提出明确的要求,规范责任义务,防止法律纠纷,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税务政策的不断变更,特别是最近的税率一变再变,对于合同中成本的计算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纳税筹划,因此,在房地产行业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1.控制建筑工期及质量,规避法律纠纷
由于房地产建筑工程阶段是整个开发过程的核心环节,建筑工期,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等都需要通过合同来进行约定,通过加强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协定,一方面,可以对建筑实施过程做出统一安排,协调各个资源,规避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明确建设主体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促使各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经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防范法律风险,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加强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2.提升房地产竞争实力,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全面开放,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面对来自于国外房地产行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规则,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与国外的企业争得一席之地,因此,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约束自身的行为,使得自身的经营发展更加规范化与系统化,从这一角度来看,加强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3.有利于纳税筹划,规避税务风险
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税率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动,增值税对新开发项目会有成本的影响,并且在当前,税务征管形式依然严峻,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的税收风险,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例如税务稽查双随机制度,一案双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予以公布披露,五证合一和黑名单制度,以及联合执法,多部门联合惩戒,这些措施的实行都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开展税务筹划十分必要,但是,税务筹划的出发点就是对合同进行管理,通过梳理合同,一方面,可以对项目的成本进行明确,进而通过成本的确定开展税务活动,节约企业的经济成本,例如大包工程发票的开具,总分包合同申报税款是否可以进行税务抵扣等,这些都可以通过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相应的筹划,进而节约企业的税务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工程施工时进行税收风险控制,规避税务风险。例如印花税,房地产合同中单个合同金额最大的一般都是总包合同,在营改增之前房地产企业是营业税,合同金额一般都是含税价。在营改增之后就是增值税,合同签订的时候如果还是按惯例一个含税总金额,那么在缴纳印花税的时候就会多缴纳。如果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价、税分别体现,那么在缴纳印花税的时候只要按价的金额为计税依据就行。例如增值税,在2019年国家又一次降税减负,4月1日以后增值税从原来的10%降为9%,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总包合同是固定含税价,那么由于税率的调整,房地产企业相当于多付了1%的成本。但如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价、税分别体现,这样一来,相当于节约了1%的成本。一比较成本支出立刻高下。例如土地增值税,在签订售房合同时,如果是精装房出售,在合同中直接签订是精装修,那么土地增值税是按含装修费的金额为计税基数。但是分开成两个合同签订,一个毛坯售房合同、一个装修合同,这样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是计税基数就是毛坯售房合同的金额,契税也是如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三、针对房地产内部控制中的合同管理提出的相应的优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房地产内部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能够控制工期以及质量,规避法律纠纷和税务风险,提升房地产竞争实力,是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因此,需要根据房地产的合同管理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细化合同细则,明确彼此的责任义务
房地产合同牵涉内容较多,是一项技术性以及专业性很高的工作,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以及施工与竣工等阶段,每一个阶段需要制定相应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又不尽相同,因此,为了保证合同的实施效果,避免法律纠纷,应该细化合同细则,明确彼此的责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提升房地产建筑企业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意识,规避口头合同,私下合同以及阴阳合同等情况,将合同的具体内容落到实处,明确彼此的责任与义务,双方应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认真履行自身义务,其次,由于房地产建筑涉及环节较多,因此,一方面,需要细化各个合同的细则,比如原材料购买环节,施工环节,通过制定相对应的合同细则,明确彼此的义务,才能够为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提出一定的制约,另一方面,动态把握合同全流程,随着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开展,从准备阶段到履行收工阶段一直处于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委派专业的合同管理负责人及时分析合同环境的动态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工期延误等情况对合同造成的影响,进而及时管理合同,规避经济损失,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提升合同管理人才的素养,培养综合性强的合同管理人才,由于建筑行业的业务涉及的专业较多,经济,内控,法律都有所涉及,因此,要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人才招聘标准组织招聘活动,并且定期对其进行经济,法律等工作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
2.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控制
目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的动态管理已经成为主要趋势,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根据房地产的业务情况引进符合业务操作的信息系统软件,并且提升各个部门的员工的信息化处理水平,保证在信息平台操作准确及时,其次,将房地产企业的业务信息数据录入到信息平台中,包括原材料成本,施工工期,机械设备以及人工成本等,员工需要在信息系统中定期更新数据,以保证信息平台所反馈的数据真实完整,为合同管理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再次,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合同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平台可以看到各个施工项目的信息数据,随时掌握合同各个条款的履约,纠纷等变化情况,以实现对合同的及时管理纠正,最后,定期对信息平台进行维护,安装杀毒软件以及防火墙,防止合同信息泄露。
3.加强与各方的联系,防止出现合同争端
合同管理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加强与税务部门以及交易方的联系,防止出现税务问题以及法律争端,因此,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开展,首先,根据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节约税务成本,并且当合同环境发生变动时,税务筹划的相关内容也会随之变动,容易发生税务风险,因此,需要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如果遇到合同中关于税务业务的问题,也需要与税务部门进行交流,合理变更合同税务内容,另一方面,需要加强与交易方的联系,合同相关内容发生变动要及时通知对方,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在争取对方理解,双方互惠的基础上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尽量规避法律争端等现象。
四、小结
本文通过阐述房地产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对于行业的影响作用,明确了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房地产企业这种特殊行业来说至关重要,并且从信息化建设,加强各方协同以及细化合同细则等方面提出了优化策略,以求能够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进步。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概述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一切行为无不涉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总结起来可概括分为三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第一阶段是要约、承诺阶段,也就是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这个阶段合同管理对业主与承包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按百分比表示,此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影响该有45%以上的份额,制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和各种管理办法,选择好的设计单位、好的施工单位和委托好的监理单位等招标投标工作是这个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个期间的合同管理质量如何直接对后期的合同管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许多后期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其根源皆在于此。第二阶段是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此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主要是监督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执行,进行变更索赔管理、履约管理等,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要求动态的把握好合同的执行情况,依托第一阶段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影响也该有45%以上的份额。第三阶段就是工程交工验收后期阶段合同管理,这个期间的合同管理相对比较简单。所以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
的综合实践过程,管理工作是前后连贯,互相影响的,不能孤立的去讨论某一阶段的合同管理问题。
2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分析与建议
2.1 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方面
高速公路从节约土地,节约投资,保护环境,控制工程规模方面考虑,采取了纵坡设计在满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主线路基填土高度的低路堤方案,但却因为没有处理好群众耕作、出行的方便性和合理性及地方规划等“三改”问题,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地方矛盾,具体表现如主线部分桥梁通道净空不够,使交通高度受限,满足不了地方的长远规划及发展需要;部分地方改路严重偏离原地方的主干道,本应直路通行的段落多改为大“S”大“U”型改路,使地方出行绕远,不方便,也改路占地面积增加,地方群众意见较多;还有一些主线圆管涵的设置也不符合地方的耕作需要,为解决这些问题不得不修改设计,完善优化原设计图纸,由此产生了大批的三改设计变更,造成了投资的增加,工程进度的滞后,合同管理难度加大。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除了三改方面的设计问题外,其他的如后期的优化、变更、完善的设计太多,而且图纸提供滞后。为了确保路基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边沟防护工程进行了优化,为提高环境景观效果,部分支线上跨桥的也进行了优化,但从实际情况看,优化后的设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因为优化设计图纸提供滞后,对实际的工程进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索赔事件。交通安全施工图纸、房建区范围内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均提供较晚,二次深化设计方面也有诸多的不完善之处,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承包人的正常施工。还有取土场设计,其可行性差,变更次数多,严重的影响了路基的施工进度。设计界面的划分也多有不明确之处,或重叠,或漏缺,致使扩大合同外工程现象较多。这些问题无一不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协调工作难度加大。
基于以上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
(1)在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的选定尚有考虑不周之处。
(2)设计上片面的追求节约投资、节约土地、控制规模,影响设计结果。
(3)设计单位现场调研阶段不够全面细致,没有很好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规划发展要求。
(4)时间紧,任务重,许多事情来不及做细。
(5)业主在统筹规划方面尚有疏漏,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水平有限,业主也缺乏对各设计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调沟通和控制。
综合以上论述,结合以往经验及总结,现提出如下建议和策略:
(1)在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结合当地新农村发展建设,建议多采用桥梁结合通道等跨越方式跨越地方道路,给当地以较宽绰的发展空间,这样也可以有效减少耕地占用,保护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
(2)招投标阶段,选择技术能力好的设计单位,注意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做好现场调研,特别是与地方协调方面及地方规划方面,要有专门的地方三改方面的详细报告,地方三改问题要考虑周全,不能为控制投资而损害当地群众的利益,这也是当前以人为本的国情所不允许的,没有为老百姓着想,地方就不会支持你的工作。
(3)加强初步设计的审核工作,有时工程技术难题已不是工程建设的瓶颈,相反图纸设计是否与地方需求很好的结合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4)对于设计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设计院应该有专门的回复意见和处理办法的函和修改设计图纸,不能没有反馈,业主也应注意督办。
(5)重视现场调查研究,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地方利民工程,有效协调,提高社会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例如丰县利用河道疏浚拓宽土方和水利改造等多余土方,就有效的减少取土坑征地面积,节约了土地。
(6)现场配备能力素质较强的设计代表驻现场,有利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
以上一些建议均是在合同管理第一阶段应该重视的内容,它对后续的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是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一个有力的基础保障。
2.2 设计变更工作方面
(1)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合同文件签订时间过长,施工单位已进场,但合同文件及平衡后的中标工程量清单迟迟不能发放到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较多的合同外扩大项目使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较多,这些扩大给承包人的额外工程,承包人要么不愿意做,要么要求单价异常高,使新增项目的单价审核工作困难较多,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
(3)不论是总监办还是承包人,刚进场时对新型管理模式陌生,没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常常还按照以往形成的惯例模式办理设计变更,致使设计变更报审不规范,没有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和执行,返工次数较多,报审周期长。
(4)部分总监办和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不好、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合同管理的人员能力素质有的比较低,即使这样,人员还不稳定,经常更换,影响合同管理的连续性,使设计变更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5)不重视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的立项和变更常常仅有文字说明,而无有效的现场实际的证明资料等等。
通过以上一些现象的阐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一些原因:
(1)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繁重,而且有一段时间机构需要调整,致使招标后合同签订时间拖长。
(2)统筹规划不够细致,设计漏项,或突发的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不得不修改或增加设计,进而增加一些合同外工程。
(3)新型管理模式的尝试需要一个实践和完善过程,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
(4)总监办和承包人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问题,重视生产不重视合同管理。
(5)部分具体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的能力素质和观念没有与时俱进,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
(6)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履约意识较差,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同时没有很好的激励措施,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也是影响设计变更工作成果的重要因素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影响设计变更工作的因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并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对于外部原因我们有时很难把握和控制,但我想这其中既有挑战也有机会,就看我们如何去把工作做到位。对于以上的问题我想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1)加强教育和培训。总监办及承包人进场要进行新型管理模式的培训教育,加强具体合同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的流程和规范性的学习培训,加强沟通和交流,提高合同管理质量。这其中也存在一个矛盾,即如果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高了,那么我们业主的投资增加的风险可能会因此而增加,但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较低,又做不好设计变更工作,所以业主或业主代表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合同管理的行家里手,平时必须熟练的掌握招标文件、规范和合同条款的内容,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先考虑好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潜在的不利的设计变更,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当然我们也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依据相关政策办法客观、公正、合理来处理设计变更方面的事情。
(2)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把工作做到实处,按合同要求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而且是必须的,要求相对稳定,避免频繁更换,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3)业主、总监办、承包人等纵向之间以及各单位内部各部门各人员的横向之间平时需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及时准确动态的掌握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同时总监办及承包人也要注意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适当扩大总监办的设计变更权限,精简一些不必要的工作流程,减少业主越权行使总监办的职责,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管理的压力,又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理的应有的作用。
3 结 语
合同管理工作不论在哪个阶段,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关键还是做好人的工作,因为无论什么工作都是由具体的人来完成的,所以人的因素是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的第一要素,只有关于人的工作做好了,其他的事情都好办,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人员,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协调好、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