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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它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它主要是法人之间为了显示一定经济目的,明确互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协议,通常采用书面的形式,有时也会采用口头的形式,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协定。我国为此也制定了许多法律来保障协议双方的权益,比如在《经济合同法》中,规定了在当事人拟定合同时要符合合法原则、平等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二、经济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现行的法律中,虽然还在完善对协约双方的保护,但是也存在许多漏洞,经济合同作为我们国家最主要的合约形式,更应该加大管理力度。加强经济管理有利于提高合约双方的法律意识,避免某一方想图利而钻法律的空子,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为企业经营提供有利的帮助。加强合同管理还可以加强企业经济核算,维护企业内部的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对企业间的合约关系进行法律的保障,提高履约率,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了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法律层面解决了经济纠纷,减少“三角债”以及“债务链”加长的发生,所以,在我们国家是正在促进经济发展的今天,对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是保障合同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还是保证我国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企业防范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
1.要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并不知道它的存在,也无法避免它的发生。所以要提高企业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点就是要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的基本规则,加强企业的法律教育,这就需要认真系统地学习《合同法》、《企业法》等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务机构,聘请法律顾问,在遇到切实法律问题时,要询问相关人员,不可轻易作出决定,加大普法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对法律的理解,要从上到下改革,坚持领导干部和专、兼职经济合同管理员学习相关法律。在选聘人员时,可以选聘一些懂经济,晓法律的高素质管理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大型企业有条件的应该设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而总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应该与“三总师”平等,总法律顾问要对法人代表负责,对企业负责,应该有权参加企业的决策,不然企业的决策触及有关法律问题时,总法律顾问并不能及时有效地指出,这回对企业造成不好的影响。在拟订合同时也要对合同的相关事宜作出有效判断,并提出防范意见,做到未雨绸缪。
2.在签订合同时,防范风险
雇佣法律顾问、增强普法教育、建立有效的法律机构只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步,在签订时要注意以下情况,要避免签订假合同,避免损害双方利益的合同,有时合同项目并非当事人抛来的善意橄榄枝,在签订前要认真读取合同上的内容,避免盲目信任,合同一旦签约,就具有法律效益。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内容进行核实,避免双方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事实,签订前要进行多方调查,了解项目详细内容才可以进行合同的谈判与签订。要避免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签约当事人商业机密,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事实的合同要谨慎,同样泄露商业机密的合同也要进行判断,如果一场合同让企业失去了核心竞争力,这是合同失败的地方,要留意合同所述条款,是否是真正的经济合作,还是会泄露自己的商业机密。最后要避免和不诚信的公司及个人签订合同,不诚信会使对方的执行力下降,合约不履行就会导致经济损失,所以在合约签订前,要对合同进行仔细查看和斟酌,可以让总法律顾问帮忙分析合约存在的漏洞,在签订前还可以通过观察对方言行是否反常,来判断对方是否有其他企图,不能被合同表现所迷惑。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并对资金进行预算,避免合同出现过失。在合同签订后,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能单方面解除或撤销合同,违约要进行应有的赔偿。
3.严格审查合约生效条件
在合同签订时,并不是签字画押就可以生效,合约受法律保护是需要前提条件的。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在签订前要对当事人身份进行审核,看是否具备民事权利和民事能力,这就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是否印有“本证的有效期”以及年度年检标志,如果没有此类标志,则证明营业执照无效,当事人也就不具备该项权利以及民事能力,这就要停止谈判及签约。有时,虽然营业执照是有效地,但是并非是在所属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这就涉及法律超额经营,就算与其签订合同也不能奏效。
包项目合同是总承包商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工程合同的管理能力是项目管理团队必备的能力之一。因此,本文提出了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进而实现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
1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及现状
抓住合同管理才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对工程企业来说,良好的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及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同时,还可以使企业在执行项目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据统计,对于正常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对工程造价的高低有20%的影响。尽管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但对于合同管理的研究,却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当前我国的项目管理中,普遍采取的是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PMI管理体系,研究重点也是以下九大问题的管理: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以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组成的资源管理,以及以集成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组成的综合管理上。合同管理之所以没有被列入PMI管理手册,并不是因为合同管理不重要,而是因为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经济建设的基础,FIDIC中的每一条款都必须要落实到合同中,按合同文字说话及执行项目已经成为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的工作习惯。然而,我国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人情关系代替法制的现象普遍,所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合同的权威性很难树立。有些中方企业会因无法遵守合同而被业主解除合同、没收保函、并追偿巨额赔偿。其根本原因在于不熟悉EPC合同模式下的风险分配机制和游戏规则,贸然签订EPC合同,没有公平公正的履约基础加上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导致。
2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以FIDIC合同为例,工程承包合同是不单指合同协议书,其主要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是: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合同条款、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其他协议和文件。所以合同管理工作围绕以上内容,要包括:(1)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及检查。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时监控及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合同归口管理程序、合同管理考核程序、合同用章管理程序以及合同归档程序。(2)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包括合同造价、履约率、纠纷次数、原因、变更次数及变更原因分析等。
3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合同管理的特点
由于现代工程项目较庞大,结构复杂,工程参加及设计的单位和分包较多,对技术、质量要求的标准高,所以,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过程中,会因为这些原因导致合同管理有一些更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其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所以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更加显著。其二、工程总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干扰因素更多,合同变更会更加频繁,稍大点的工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可能会有几百项,因此,合同管理是动态的,要按照变更后的情况不断地调整管理工作。
4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及意见
4.1动态化地进行合同管理,实时监督调整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内在及外界的干扰因素影响,合同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偏离初定的总目标,因此要用动态化的方法,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实时调控合同管理的目标。但每次合同的调整或者变更的产生,都必须做好必要的原始数据整理及汇总工作。按照FIDIC合同条件中的要求,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严密的计划、及准确、详细的现场记录,可以给后续合同变更管理提供必要的证据。如以周为单位制定施工计划、现场施工记录组织每日会签。这些记录是合同管理的基础数据,同时是施工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最原始的证据。基于这些基础数据,可以更准确地分析施工进度与合同偏差所在及偏差产生的原因,进而采取调整措施。
4.2将合同事件及目标分解
项目开始初期,项目管理组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熟知合同条款,使大家熟悉合同的内容,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职责和工程范围。然后将项目的总体目标明确,并将各个项目事件的责任分解到各个专业、各个时间段。这样,工程的总目标及任务被分解成各阶段、各小项,对这些小目标分阶段、分工组的进行质量、工期、技术掌控,进而实现项目的总体目标。
4.3合同管理要专业化、科学化
除对项目管理人员组织必要的合同条款培训,实行全员参与合同管理,更重要的是,每个总承包合同需要配备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工程经验并学习过法律,其职责是对合同资料、工程资料的跟踪、整理、及存档工作。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同管理程序及编号程序,建立数据库对合同统一管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另外,随着项目的执行,分包合同及资料的不断累积,需要管理的数据会急剧增长,单纯依靠人工方法无法更准确便捷地查找资料,不能依赖回忆来维系各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还应借助计算机信息处理的有关技术,加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盘活项目的信息资产。
总之,合同管理是目前我国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我国企业走向国际总承包市场的一大障碍。本文以FIDIC合同条件作为理论依据,探讨了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希望能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有一定的启发和帮助。
参考文献:
[1]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年第1版.
中图分类号:TU712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任何管理都是围绕合同管理为依据和基础的。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和计划管理的依据,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和基础。合同管理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样有机的把二者结合起来为项目施工管理服务是值得探讨研究的。本文主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展开的。
二、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还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和思想观念的缺陷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首先是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投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管理和编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是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的。如果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技术交底往往只是一种形式,从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
(二)“口头协议”与“私下合同”屡禁不止。所谓的“口头协议”和“私下合同”,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而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往往私下协议与合同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或者口头协议,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这样就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三)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索赔意识。施工合同经过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是在实际的履行中,由于一些人有意见分歧或者被经济利益所驱动,就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从而引起纠纷。但是却拿不出一个完整的索赔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技术管理出现的问题
技术管理是指对构成施工技术的各个要素以及各项技术活动,进行有效地计划和决策、组织和指挥,并且要控制和调节的一系列技术组织管理的活动。众所周知,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都会影响施工项目的效益,但是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对项目效益的影响确不被重视, 从而带来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技术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一)对项目技术管理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对项目技术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好良好的技术管理制度,项目内部技术管理资料缺乏,有错漏,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进度,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不够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的工作。项目部不够重视竣工以后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经验的积累,最后使得技术管理的总结程序不能等到一个项目施工的完成,不仅使重要的技术经济数据流失掉,也没有办法带动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浪费了管理资源。
四、怎样解决出现的问题
针对于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实行量价分离,市场定价
要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质量、进度条款作为施工合同执行的监控依据,同时引进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中介管理机构参与工程管理活动。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从工程招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投资的合同过程管理。
要加强承包商与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
我们要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和学习,使得承包商和发包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
(三)要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严格控制合同管理
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依据的协议书。对中标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要经过仔细的阅读与考虑。要遵守和执行合同的内容,进而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的质量。
对于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应当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中明确项目技术管理的要求
要明确公司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要从制度上明确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要加强对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来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
要提升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要建立竣工后的技术管理总结制度,把一些技术数据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用于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从而提高项目部和所有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
五、结束语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客户签订各种经济合同,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对经济合同,应建立良好的财务监管控制规范,不但对企业财务部门准确核算经济业务、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财务管理实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实现财务对经济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因此,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寻求各种渠道,主动参与经济合同的管理,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目前在企业管理实务中,许多企业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定、执行与结算过程监管缺失,财务人员在事后被动地接受业务部门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甚至没有真实经济合同的备案资料,这种经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不准确、不及时,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严重滞后,使出具的财务报表与真实的经济业务脱节。这样的财务数据既不能给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的决策支持,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投资信息,这是对现行新会计准则的严重背离,也是企业财务工作者的失职。
要改变这种现状,既需要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更取决于企业管理者改变经营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济运作流程的关键环节设置财务控制,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就是在财务领域实现国际趋同。实现新准则,首先需要改变的是财务人员与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的作用的认识,否则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只能照猫画虎。财政部于2007年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份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版“COSO(内部控制框架)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合体”的内控规范,在具体准则中对合同控制规范作了较全面的阐述。
笔者认为,财务部门如何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发挥其监管的职能作用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财务对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环节控制
(一)经济合同的签定
经济合同的签定过程,应建立授权与审批制度。业务部门与客户签定各项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同时经相应层级审批。未经授权及未经审批,无权签定合同。
企业应确定不相容岗位的分工。不相容岗位包括:一是合同的谈判与审批;二是合同的审批与执行。合同审批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事项包括:
1.标的是否符合企业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2.双方企业是否具有履行经济合同的能力,如企业资信的可靠性,筹集充裕资金的能力,取得的担保是否切实、可靠等。
3.所涉财务数据是否严密准确,包括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计算方式正确;财务等有关附件齐备;符合企业价格政策、采购政策等有关规定。
4.是否符合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资金来源合法;资金使用合法;结算方式合法等。
经审核同意签定的合同,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印章管理部门不得对未经审批的合同用印。
(二)已签定合同的备案
合同签定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审批并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承办部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三)合同的履行
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应严密关注其实际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制定有效的费用管理控制办法。按不同项目建立明细分类账,做到核算清晰、准确。
财会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在会计期末应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区分是否履行完毕的合同及时确认收入,同时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配比制原则归集费用,结转成本。
(四)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
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作为重要的财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同时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二、对经济合同的监管必须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相结合
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独立事项,同时必须有其他相关内部管理政策的支持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企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单纯强调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进而影响全盘。在讨论财务对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如果合同签定部门、执行部门、合同审批人员,对合同的管理控制没有调整到位,那么财务的监管就如同空中楼阁,失去了管理的基础和存在的理由。
三、企业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监管
下面以企业签定的销售合同为例探讨财务及其它部门如何共同履行其对合同的监管职能。
要实现财务对销售合同的监管职能,首先企业应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建立售价控制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体制,制定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一)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加强对产品价格的控制
企业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息),折扣政策、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企业高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企业应依据市场变化定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
(二)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对于任何存在赊销的企业来说,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业务部门及财务备案。
与客户签定赊销合同时,赊销额度应控制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对签定销售合同的授权与审批
销售合同应区分现金销售合同与赊销合同,执行不同的授权审批程序。签定不同金额的销售合同须由公司不同级别的经授权人员谈判确认,并经公司不同级别的领导审批。
对现销合同财务部门需要审核的重点事项包括合同标的是否符合本企业经济利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合同定价是否符合本企业价格政策等,不需要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坚持款到发货。
对赊销客户及赊销订单,财务部门除审核现销合同需审核的项目外,还需依据已备案的客户信用评估资料及连续的应收账款管理情况确定赊销额度是否合理,对不符合公司赊销信用条件的客户,不得签定赊销合同。赊销合同应明确注明收款方式、收款期限及未能按期收到货款的违约责任。货物发出后及时记录应收账款。
(四)已签定销售合同的备案
已签定的销售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业务部门保管并具体执行,合同执行完毕应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并及时归档。
(五)应收账款的管理
赊销行为发生后,业务部门应按赊销合同收款期限及时向客户催收货款,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务部门对逾期应收款项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通报。
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已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六)销售发货及开具销售发票
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向库房下达销售发货单,通知库房发货,同时编制发票通知单连同出库单一同送达财务部门,销售发货单及发票通知单上应注明合同编号,财会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前对客户收款情况、信用情况及实际出库记录进行审查无误后,向客户开具销售发票。
四、结论
目前,在国内的很多企业管理实务中,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多方面的抑制和约束。财务核算水平较低、财务管理缺失,严重制约着企业规范化管理。应以提高企业中经济合同的财务监管职能作为一个切入点,完善与其关联的其他配套管理体系,以提升整个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进而保证财务部门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告,使经营者与投资者对财务报告数据的有用性有所期待,得以满足。
【参考文献】
[1] 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2008.6.
[2] 刘慧.如何使财务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核心[J].今日科苑,2008.14.
[3] 石兆梅.对当前企业财务管理的思考[J].会计之友,2007.12(下).
一、落实日常合同管理
针对日常发生的合同履约行为,设置经营合同部门,并聘任尼泊尔高级员工负责日常合同管理,其设专职记录计量人员。其主要职责在于监督项目是否严格遵照合同进行实施,详细记录过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事件,一方面避免承包商违约,另一方面对工程师、业主履约形成督促机制。内容包括:
1.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格式,及时提交各种保函,如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避免造成延误费用。
1.2、督促并管理合同要求提交的任何承包商文件。协助采购部门完成清关资料整理和关税分摊计算工作,充分发挥尼泊尔雇员的合同职能和语言优势,做到每一批次物资债权分明、账务清晰。
1.3、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项目进度,协同财务部门准备好结算用的各类凭证,及时办理收款结算。尤其是加强报税工作,依据合同条款和尼泊尔法律预先筹划税务工作,依据合同规避税务损失。
1.4、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对项目部工程进度、质量和费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部门进行纠正。
1.5、按照合同要求及项目部自行选择的投保要求及时办理保险。收集并保存原始记录以备保险索赔。
1.6、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1.7、配合项目部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移交及验收工作事宜。整理保管好各种验收报告、移交证明等文件。
1.8、函件及文件管理:处理并保存项目部、业主与其他各方之间因合同实施而产生的所有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邮件、会议纪要等文字交往凭证。保管好与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件。项目部提出原则是:专人专版、齐备完善。
二、合同事件的管理
合同管理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在做好日常合同管理的同时,如何抓住合同管理的重点,项目部提出要抓好合同履约中重要事件的管理,合同事件主要包括变更管理、索赔管理、分包管理、合同争议管理等内容。
2.1、合同变更管理:
所谓合同变更就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由于非承包商过错的原因而引起的而且会对合同实施带来变化的更改。具体表现为合同工作范围的变动;标准规范的调整;付款条件的变化、工程师要求的工程变更如设计变更;非承包商的原因而造成的进度变更、合同价格的调整等等。承包商做好该项工作的关键就在于及时准确地评估该变更对承包商的进度、成本的影响,及时上报变更单价和费用,积极与业主沟通交流,在达成一致后,由工程师变更并将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重要变更项目一定要督促工程师审批变更费用后再行施工。为此项目部将厂房灌注桩作为复工后重要变更,认识到变更项目的难度后,推荐业主使用当地分包商,项目部协助施工提取30%的管理费。合理处理了变更项目为项目部增加了收益。
2.2、索赔管理:
对承包商而言,索赔事件不仅局限于承包商与业主之间,还包括承包商与供货商、与分包商、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索赔。引发索赔的原因包括由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令引起的索赔、业主拖延付款引起的索赔、业主要求的赶工引起的索赔、增减工程量引起的索赔、业主要求停工引发的索赔等等不一而足。项目部意识索赔应作为承包商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取得合理补偿的有利工具,而非高效的“赚钱工具”。结合库里卡尼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以厂房延期和引水隧洞不利地质条件为重要索赔的突破口,详细收集资料,充分听取公司和专家的意见,反复查找索赔报告漏洞,合理提出了费用和工期索赔。
2.3、分包管理:
由于总承包商要为其分包商向业主负完全责任,加之分包商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工程进度、质量及成本,所以,分包合同管理相比于其他合同管理对象显得尤为重要。分包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总承包商应在与业主签约之前,就应着手进行分包商的选择工作。应从技术经济实力、工程经验、管理水平、工程业绩及社会信誉还有报价合理性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审慎选择。第二,按照主合同有关对标准、进度、质量及缺陷责任等方面的要求,编制分包合同。要对分包范围、双方的权责划分界定清楚。还应善于利用分包保函及“背对背”式分包索赔等条款来降低总承包商的风险。第三,应派专人对分包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和管理。做好对分包商工程进度及付款进度的监控。加强对分包工程质量的检查及验收。此外,还应重视分包商适应国外市场的运行能力。
三、经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人员管理
公司对国际项目的管理与国内项目相比较使用内部的人员不到30%,并且一人多岗,要求知识全面,素质高而且独立工作和动手能力强。目前公司依然缺乏从事国际项目管理人员。企业对待人才问题,都要面临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引进和培训,一般企业都比较重视;二是留住人才,重视青年人才,一般企业对此都不去认真地思考,不做努力去改进。三是推荐高能力人才到社会上的更高层上继续为企业做服务。公司作为实施国际化的施工企业,怎样留住需要的人才将变得越来越重要。对这样的社会大气候必须有清晰地认识,要彻底扭转用人的思想观念,对企业用人的环境进行改革,否则自己的企业将成为输送社会上所需要的高级人才的福利学校,给竞争对手不断地输送高级人才。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合同管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已大势所趋,这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合同管理及工程清单等项工作做得更好。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紧密项链,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
一、工程计量的范围及条件
1.1 工程计量的范围
(1)工程清单中的全部项目;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3)工程变更项目。
1.2 工程计量的条件
(1)计量的项目应符合合同要求。
a.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全部需要进行计量,合同文件规定,没有填写单价与金额的项目,其费用已包括在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款项中,因此,对于清单中没有填写单价与金额的项目,仍需进行计量,以便确认承包人是否按合同条件完成了该项工程。
b.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只有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条件,才能给予计量。
c.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项目需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复的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通知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
(2)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任何工程或工序,一律不得进行计量。
(3)验收手续必须齐全。
a.经上级批准的工程开工申请单;
b.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同时各种试验的频率要符合合同规定;
c.监理工程师(或总包单位质量工程师)检验的各种试验数据;
d.中间交工证书。
二、工程计量的依据
2.1 质量合格证书 对于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并不是全部进行计量,而只是质量达到合同标准的已完工程才予以计量。所以工程计量必须与质量督查紧密配合,经过专业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由专业工程师签署报验申请表(质量合格证书),只有质量合格的工程才予以计量。
2.2 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中“计量支付”条款,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是确定计量方法的依据。因为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清单中每一项工程的计算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故除工程师局面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规定的任何宽度、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
2.3 设计图纸 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被工程师计量的工程量,并不一定是承包商实际施工的数量级。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工程师对承包商超过设计图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工程计量的程序
3.1 计量的分工与职责 在工程计量工作中,必须要建立完整的、计量体系,即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工程技术、安全资料、计划、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的联合验工计量组,并有明确的分工和岗位职责,这样才能确保工程计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3.2 计量工作程序
(1)施工单位对工程的计量。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品工程进行计量(半成品不计量),填写工程计量报验单,并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报联合验工计量组。
(2)联合验工计量组对工程的计量。由联合验工计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对已完工程进行工程计量,对计量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一是计量的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标准;二是计量的过程中否符合合同条件。施工单位要提供便于工作的条件,积极配合计量组的工作,并对计量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计量项目的审定。承包商依据联合验工计量结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工程计量支付报表和对分包商进行工程计量,由监理工程师审定。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应协商解决或仲裁、诉讼。
(4)业主最后审定。中间计量和结算计量,以业主最后审定为准。对分包商计量,如监理、业主未确认,总包单位可以不予计量未确认部分(除总包单位错误指令外)。
3.3计量工作的管理办法。为了有效控制工程计量数量,防止超计量、漏计量、重复计量,要做好工程计量数据的统计记录,常用的方法有:
(1)计量形象图的描绘。可以是总体的形象图,也可以是单项工程的形象图。
(2)计量记录与档案。建立二级计量对比记录,一是建立对业主计量方法计量记录档案,包括计量项目、内容、计量规定数量和实际计量数量对比;二是建立分包计量方面计量记录档案,包括计量项目、内容、计量规定数量、实际计量数量和对业主计量数据对比。
(3)搞好计量的分析工作。计量的方法是否恰当;计量的结果是否准确等。
四、工程计量的方法
(1)断面法。断面法主要用于计算取土坑和路堤土方的计算。
对于填筑土方工程,一般规定计量的体积为原地面线与设计断面所构成的体积。采用这种方法计量,在开工前承包商需测绘出原地形的断面,并需经工程师检查,作为计量的依据。
(2)图纸法。按技术规范中的某些章节中的计量支付条款规定的一些工程的数量应根据图纸法进行计量,例如混凝土的体积,钢筋的长度、钻孔灌注桩的桩长等都应该按图纸法计量。
(3)钻孔取样法。钻孔取样法主要用于道路面层结构的计量。
(4)分解计量法。这种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长,影响承包商的资金流动等问题。
(5)均摊法。如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宿舍,保养测量设备,保养气象记录设备,维护工地清洁和整洁等。这些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每月均有发生,所以可以采用均摊法进行计量支付。
(6)凭证法。所谓凭证法就是根据合同中要求承包商提供的票据进行计量支付。如建筑工程保险费、第三方责任保险费、履约保险金等项目,一般按凭据法进行计量。
(7)估价法。如为工程师提供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为工程师提供用车,为工程师提供测量设备、天气记录设备、通讯设备等项目。这类清单项目往往要购买几种仪器设备,当承包商对于某一清单项目中规定购买的仪器设备不能一次购进时,则需采用估价法进行计量支付。
五、工程计量注意事项
(1)必须严格遵循工程计量程序。工程计量程序有三个方面约定,一是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的程序;二是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的程序;三是FIDIC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程序。采用哪一种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应依据工程合同的约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程序执行。
(2)严格按工程计量时间规定计量。项目无论对业主还是对分包商计量,必须按工程计量程序规定的时间或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进行工程计量,防止超期计量无效和不同步计量造成计价成本不真实。
(3)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工程计量”支付条款。掌握哪些项目该计量,哪些项目已含在相应项目中,哪些项目不计量,工程数量结算规则,采用何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要确保计量符合合同条件。
(4)做好计量结果的签字确认。无论对业主还是分包商的计量,每次计量后都必须要求其对计量结果进行签字确认,防止隐患。定期按照清单单价,变更单价、做相应计量报表。
六、结束语
做好工程计量工作是合同管理中的基础环节,对工程计量进行合理管理,能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有效控制,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确保工程计量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参考文献
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为了更好的贯彻合同管理制,首先在思想观念上必须做到从行政管理方式到合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合同意识,依法办事,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参建各方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真正做到各司其职。
一、基建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本质
建设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建设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单位要按合同要求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合同是否公正、可行,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其投资效益都会产生影响。签订好建设施工合同,无论对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是十分重要的。
施工合同拟定原则,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不能漏项。合同虽然是在工程实施前起草和签订,但应对工程中的各种情况都要作出预测、说明和规定,以防止以后争执。合同内容要应该具体、详细,不能笼统,不要怕条文多。工期、质量、造价是建筑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是建筑施工合同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在实际工程中,我们一般使用标准化合同,使用标准化合同的好处是内容全面,符合法律,反映一般工程惯例,执行风险小。如果使用非标准文本合同,内容随意性较大,特别是我们单位和大公司不一样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起草合同文本就不容易,一个好的合同文本编写,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基建专业知识。所以我们的基建项目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标准化合同内容,对基建工作有很大帮助,因为标准化合同内容是经过多年积累的实际经验由全国的各行各业专家编写制定,内容比较完善,包含很多的法律知识和基建知识。
非标准化合同(我们常成协议)在我们基建工程主要使用在很小的项目上,这类项目一般不招标,例如旧站房的拆迁、房屋维修、屋顶处理,设施改建等经常使用。它的优点是我们自己起草文本,比较自由,更能反映工程的实际,受到的限制很少。缺点是常常不反映工程惯例,内容也不完备,执行起来风险很大,一旦发生问题,通常对双方都不利。
二、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我国称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往往不能按项目合同规定处理合同问题,仍然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惯例和依靠上级行政命令解决合同问题,造成合同管理失控,项目合同的总体经济效益不是很高。
2、招标人在招标时没有选择通用的、有权威性的标准合同条件,使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平衡,风险和责任分配的不合理,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了不平等条约,这样的合同是搞不好项目合同管理的。特别是现在建筑市场施工单位较多,建设任务不足,一般是发包人占主动地位。
3、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一般是由招标机构进行的,但招标机构一般不参与项目合同管理,而招标人(大部分招标人也不参与合同管理)或监理只参与项目合同管理,一般不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因此,我国把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合同管理人为的分割为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例如我们各个测站在和施工单位签合同时,是以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为依据,监理人员一般没有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以我们建议监理人员提前介入,最好参加招投标工作,这对我们项目建设很有利。
4、某些建设单位只授予监理检验质量的权力,不进行合同管理。由于没有经济制约手段,是不能对项目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还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理串通一起欺骗建设单位,所以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
三、合同管理中各有关单位之间关系
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标和投标,项目法人选择了项目承包人。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协议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开工通知,承包人可进入现场做施工准备工作。此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开始进入合同管理阶段。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重要工作,因为它涉及到能否实现项目成本、质量和工期整体最优的完成项目建设,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一般来说发包人为了达到合同目的,应通过监理具体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1、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的关系。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即通过双方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关系。
2、项目法人与监理公司的关系。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的关系也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即通过双方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所规定的关系。
3、监理公司与承包人的关系。监理公司与承包人虽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在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有发包人对监理的授权,所以在项目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公司是代表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工作和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4、发包人与勘察设计单位的关系。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发包人与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法律合同关系,是通过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合同所确定的。合同规定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一经签订,只要有效,双方的经济关系就限制在合同范围内。由于双方权利和义务互为条件,所以合同双方都只能利用合同,保护各自利益,限制和制约对方。合同不但决定双方在工程过程中的经济地位,而且合同地位受法律保护,在当事人之间,合同是至高无上的,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就必将受到经济甚至法律的制裁。
第一,绩效工资主要指的是将有效考核员工绩效作为基础性内容,并参考考核结果确定员工工资的工资制度。“薪酬为员工应得”为理论基础,针对员工个人业绩情况实施合理考核,将此作为主要标准进行薪酬发放,彰显公正公平及客观,强化员工之间的良性竞争,最终促进企业业绩的显著提升。
第二,近年来,绩效工资推广普及,其应用优势十分显著。具体来说,长期严格的绩效工资体系为行之有效的方式,其可促进员工工作方法以及能力、效率的优化改善,进而强化整体业绩的强效获取;实现收入跟工作绩效的直接挂钩,激励员工创造较多效益,实现企业固定成本的显著增加;绩效工资体系可鼓励业绩表现良好的员工,并督促业绩欠佳的员工奋进;若经济处于不景气状态,应用绩效工资体系可实现用工成本的合理降低,减少企业裁员,一旦经济复苏,企业仍然拥有足够的人才储备。
(二)财务和统计管理
通常来说,财务和统计管理主要是指针对企业财务及统计活动认真进行组织,并就财务及统计二者关系实施有效处理的经济管理工作。就事业单位而言,其财务和统计管理一般指的是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单一性公众资源以及服务时耗费无偿性过程及结果的经济管理活动。
二、财务和统计管理在绩效工资体系中的应用分析
全面完善的绩效工资体系可谓是历经多次分析整理财务和统计数据之后,基于反复论证,不断实践所得出的较为成熟的薪酬体系。相较于传统意义的工资制度而言,绩效工资体系更为关注员工自身努力。结合美国《财富》杂志2012年的调查可以知道,超过百分之九十六的事业单位执行将绩效作为基础内容的工资制度,然而在二十一世纪初期,仅有百分之三十五左右的事业单位执行该项制度。纵观绩效工资体系实施成效同样说明其拥有较强应用优势。经过一系列财务和统计管理分析实践工作,构建符合单位自身特点的绩效工资体系,把个人收入跟绩效挂钩,突破传统死工资发放的陈旧模式,给予员工能力高度肯定,与此同时,员工若想实现个人利益的优化获取,则应将创造更多集体利益作为基本前提,进而帮助事业单位获取良好整体效益。除此之外,员工工作热情可被充分激发,其工作积极主动性被调动,专业技能明显增强,业务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奖励回报使得员工心理发展需求得以满足,单位有利于留住实力强的员工,大幅降低员工流动性,提升其工作满意度。再者说,次体系可在管理者跟基层员工之间构建良性沟通桥梁,尽可能为员工发展提供有益详尽的雇佣资料,譬如说加薪以及调职、升职等。
某单位绩效工资体系实施前后对比表
由上表可知,实施绩效工资之后,员工满意度显著提升,单位经济效益增幅明显。职工工资组成成分产生根本性变化,职工收入跟工作业绩直接挂钩,多劳多得,有利于实现公平分配,员工工作激情被激发。
三、绩效工资体系中财务和统计管理的具体目标
(一)精细化管理
为实现事业单位财务和统计管理成效的优化获取必须努力做到精细化管理,要求财政部门以主管单位、事业单位针对财务及统计工作选用高效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力求精益求精,确保管理部门所制定的管理手段系统详尽且拥有较强操作性,并基于政策角度进行保障,落实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做到努力深化探索,改革创新,大力给予实践保证。
(二)实现政策统一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我国很多地方,国家财政政策跟省市地所制定的优惠政策存在有较多差异问题,严重时甚至互相背离,导致政策执行方经常感到无所适从。基于此,需出台制定统一的绩效工资体系中涉及的财务和统计管理政策,要求全部事业单位严格遵循统一的政策制度。实现政策统一,既是事业单位改革财务和统计管理工作的关键前提内容,同时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保障。
(三)完善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主要指的是根据行政级次以及具体的管理职责、垂直管理关系针对财务和管理统计管理职权进行细化划分,并对应交与各自部门实施。我国负责财务和统计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各级财政部门,其工作为综合管理对应级别事业单位的财务作业,同时针对下一个级别的财政部门开展的财务和统计管理工作实施认真指导监督。
(四)确保监督到位
一、绩效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
1 绩效计划沟通:在绩效管理初期,管理者与员工就本管理期内(月、季、年)绩效计划的目标和内容,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步骤和方法所进行的沟通交流,以达到在双方共识的基础上顺利、高效开展工作的目的。
2 绩效指导沟通:在绩效管理过程中,根据下属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管理者与员工围绕员工的工作态度、流程与标准、工作方法等进行沟通,以达到及时肯定或及时纠正引导的目的。
3 绩效考评沟通:为了全面回顾、总结和评估员工在某绩效期间的综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所进行的沟通、交流与反馈,目的是及时将考评结果及相关信息反馈给员工本人。
4 绩效改进沟通:通常指管理者针对员工在某绩效期间存在的不足指出改进建议,并对改进情况进行交流评价、辅导提升。此沟通可在绩效管理过程中随时进行,也可在绩效考评时进行。
二、正确认识绩效沟通在绩效管理中的作用
绩效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企业的绩效管理说到底就是上下级间就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实现而进行的持续不断双向沟通的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从绩效目标的设定开始,一直到最后的绩效考评,都必须保持持续不断的沟通,任何单方面决定都将影响绩效管理的有效开展,降低绩效管理体系效用的发挥。
持续的绩效沟通对于管理者和员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管理者来说,通过沟通有助于全面了解被考核员工的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展信息和评价依据,并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辅导、资源,帮助下属提升能力;有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有助于提高考核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员工对绩效考核及与绩效考核密切相关的激励机制的满意度。
对于员工来说,通过沟通可以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得到关于自己工作绩效的反馈信息,以便不断改进绩效、提高技能;有助于及时了解组织的目标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的重要性发生的变化,便于适时变更个人目标和工作任务等;有助于及时得到管理者提供的资源和帮助,以便更好地达成目标,当环境或任务以及面临的困难发生变化时,不至于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三、掌握和运用好绩效沟通的方式方法
绩效沟通的方法可分为正式方法与非正式方法两类:
1 正式沟通方法:是事先计划和安排好的,如定期的书面报告、面谈、定期的小组或团队会等。
(1)定期的书面报告。员工可以通过文字的形式向管理者报告工作进展、反映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书面报告可以培养员工理性、系统地考虑问题,提高逻辑思维和书面表达能力。但应注意书面报告内容的简化,避免繁琐。
(2)一对一正式面谈。正式面谈便于管理者和员工就某个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使员工有一种被尊重的感觉,有利于建立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融洽关系,对于及早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及时改进是非常有效的。但面谈的重点应放在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标准上,鼓励员工多谈自己的想法,以一种开放、坦诚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
(3)定期的会议沟通。会议沟通可以满足团队交流的需要,员工往往能从管理者口中获取公司战略或价值导向的信息。但会议沟通应注意明确会议重点,会议频率,避免召开不必要的会议。
2 非正式沟通方法。其沟通形式有非正式的会议、闲聊、走动式交谈、吃饭时进行的交谈等。非正式沟通的好处是形式多样、灵活,不需要刻意准备,沟通及时,问题发生后,马上就可以进行简短的交谈,从而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同时容易拉近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距离。
四、把握绩效沟通的关键点,提高沟通的质量
绩效沟通贯穿于绩效管理中的每个环节,作为企业的绩效管理者,要及时了解员工意见并进行有效的沟通,需要做好沟通的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以便提高沟通质量。
1 事先应计划好应沟通的内容
总的来说,绩效沟通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1)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是管理者与员工对过去一个阶段的绩效考评结果交换看法,以寻求达成共识。管理者可以对照绩效考核表、岗位说明书和工作计划,就每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沟通,逐项讨论、确定。
(2)完成工作过程中的优良表现。这项沟通要求管理者注意观察和发现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的优秀方面,挖掘员工工作中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以扩大正面行为带来的积极影响。
(3)表现的不足之处。管理者针对具体问题,明确指出员工工作过程中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哪些地方还可以提高,同员工共同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该如何克服和改进。
(4)公司领导或他人的看法和意见。对正面的反馈,管理者一定要及时告知员工,并向员工为部门争得的荣誉表示感谢。对于负面的反馈,可以转述反馈的内容,询问员工对反馈意见的看法,帮助制订改进措施,或和员工一起向有关部门解释原因,通报解决方案等。
(5)制订改进工作计划。管理者帮助员工对需要改进的地方制订改进措施和行动计划,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6)下一阶段工作目标、计划的制订和确认。管理者和员工一起讨论、确定下一绩效管理期间的工作目标和检查标准,让员工有明确的认识。
2 把握不同绩效管理阶段沟通的目的和侧重点
在绩效计划阶段,沟通的目的和侧重点是管理者就绩效目标和工作标准经与员工讨论后达成一致。在此期间管理者要当好辅导员和教练员的角色,指导和帮助下属制订好计划。
在绩效辅导阶段,沟通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员工汇报工作进展或就工作中遇到的障碍向管理者求助,寻求支持;另一个是管理者对员工的工作与目标计划之间出现的偏差进行及时纠正。员工在完成计划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外部障碍、能力缺陷或其他意想不到的情况,这些情况都会影响计划的顺利完成,及时的沟通,有利于共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在绩效评价和反馈阶段,员工与管理者进行沟通主要是为了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公正和全面的评价;同时,管理者还应当就员工出现问题的原因与员工进行沟通分析,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改进的重点。
在考核后的绩效改进阶段,沟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跟踪、了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管理者为员工提供相关支持,确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下一绩效管理期间里得以解决和改进。
3 掌握好两大沟通技术――倾听技术和绩效反馈技术
(1)倾听技术。在进行绩效沟通时,作为管理者,首先要培养自己的倾听素质,通过倾听去了解别人的观点、感受,做出
最贴切的反应。
①呈现恰当而肯定的面部表情。作为一个有效的倾听者,管理者应通过自己的身体语言表明对下属谈话内容的兴趣。肯定性点头、适宜的表情并辅之以恰当的目光接触,无疑显示:您正在用心倾听。
②避免出现隐含消极情绪的动作。看手表、翻报纸、玩弄钢笔等动作则表明:你很厌倦,对交谈不感兴趣,不予关注。
③呈现自然开放的姿态。通过面部表情和身体姿势表现出开放的交流姿态,不宜交叉胳膊和腿,必要时上身前倾,面对对方,去掉双方之间的桌子、书本等物品。
④不要随意打断下属。在下属尚未说完之前,尽量不要做出反应,让下属把话讲完,鼓励他讲出问题所在。在倾听中保持积极回应,但不急于反驳,急于下定论,务必听清楚并准确理解员工反馈过来的所有信息,理清所有问题之后再做出判断,表达自己的想法。
(2)绩效反馈技术。管理者要从如下角度砺炼自己的反馈技术:
①多问少讲。发号施令的管理者很难实现从上司到帮助者、伙伴的角色转换,建议管理者在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时遵循“二八法则”:80%的时间留给员工,20%的时间留给自己,而自己在这20%的时间内,又有80%的时间在发问,20%的时间才用来指导、建议、发号施令。换言之,要多提问题,引导员工自己思考和解决问题,而不是发号施令,居高临下地告诉员工应该如何、怎样。
②沟通的重心放在“我们”。在绩效沟通中,多使用“我们”,少用“你”。
③反馈应具体。管理者应针对员工的具体行为或事实进行反馈,避免空泛陈述。模棱两可的反馈不仅起不到激励或抑制的效果,反而易使员工产生不确定感。
④对事不对人,尽量描述事实而不是妄加评价。当员工做出某种错误或不恰当的事情时,应避免用评价性语言,如“没能力”、
“失信”等,而应当客观陈述发生的事实及自己对该事实的感受。
⑤侧重思想、经验的分享,而不是指手划脚地训导。当员工绩效不佳时,应避免说“你应该……而不应该……”,这样会让下属体验到某种不平等,可以换成“我当时是这样做的……”
⑥把握良机,适时反馈。当员工犯了错误后,最好等其冷静后再做反馈,避免趁火打劫或泼冷水;反之,如果员工做了一件好事则应及时表扬和激励。
⑦反馈谈话的内容要与书面考评意见保持一致,不能避重就轻。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问题,不回避,并且抓住问题的要害,谈清楚产生问题的原因,指出改进的方法。
管理者在同员工进行面谈的时候,常会觉得放不下面子谈缺点,谈出来的主要是优点,对于缺点则是一带而过。这样的面谈,看起来气氛不错,双方都觉得愉快,但是不能帮助下属解决问题,改善绩效。相反,员工容易得到误导,以为自己表现还可以,今后还这样表现下去。当反映下属真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出来时,员工会有委屈和被戏弄的感觉。
在此应特别注意,当员工对所提出的绩效评估意见表示不满意时,应允许他们提出反对意见,而不能强迫他们接受其所不愿接受的评估结论。绩效面谈其实也是管理者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了解的过程,如果下属的解释是合理可信的,管理者应灵活地对有关评价做出修正。如果下属的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则应进一步向下属做出必要的说明,通过良好的沟通达成共识。
4 创造有利于绩效沟通的环境
(1)确定最恰当的时间。最恰当的时间就是双方都能静下心来,充分地进行交流,而不会受到其他事情的干扰。绩效沟通应当避免在刚下班、快上班、明显时间不够、星期五或节假日的前一天等时间进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涵义
集中核算又称之为一级核算。它是指将企业所有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核算的一种会计工作组织形式。在这一形式下,企业下属各职能部门,包括生产部门及职能科室只对本部门成本科室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定期地递交会计部门,并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及所属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这一核算方式便于减少核算的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但如果企业职能部门机构庞大,生产复杂,则会计部门工作量就会增加,反而会降低工作效率。
二、现行教育系统中会计集中核算的具体运作方式
(一)预算资金的管理
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经费及各种专款由财政局根据预算数分期拨入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然后由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各单位数额分别计入各单位账户。
(二)第二预算资金的管理
各单位收取的第二预算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每月根据各单位上缴情况和用款申请额度向县财政局申请拨回后分别计入各相关单位账户。
(三)收费管理办法
各学校(单位)收费前必须向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报告,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一费制”的规定和票款分离的原则,审核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时间后,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提供财政规定使用的专用发票,并通知收费银行,除代收款项外所有事业性收费必须及时上缴县预算外资金专户,严禁坐支坐收。代收款项不得支付其他费用,委托单位付款后不得结有余额。
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定期公布收费管理使用情况,按规定及时填写“收费卡”,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各单位收取的其他预算外资金(如捐款等),必须及时存入财政专户,不得随意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现行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可行的、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
教育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应该对各单位的资金支出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否则,会计核算中心就失去存在的意义。而实事上教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预算的开支标准与实际发生的支出又有很大的出入,给财务人员的核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时,教育系统很难将统一的财务开支制度做到完全适应实际的支出情况,相反,如果对各单位超支的部分不予报销则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各项发展;但如果核算中心将各单位超支的部分给予报销,就违背了财务制度,也失去了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资金支出进行会计监督的作用,也进一步助长了事业单位的这种不正之风和腐败,导致的结果是影响各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银行结算体系与核算中心的模式还不完全配套
一些教育系统在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后,涉及的单位面比较广,各单位离的也比较远,也会造成一定的交通不便,各单位的报销基本上实行一周报销制度,如果有单位急需用钱时,借款虽然从可以到核算中心进行办理,但需要从银行划入到借款单位,资金到账的时间就会过长,影响到了单位使用资金的效益。
(三)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教育系统实际会计集中核算后,虽然各单位的会计统一由核算中心来管理,但是各单位的资产物资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长期的会计核算与物资的分离管理导致各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薄弱问题不断出现,造成大量财产物资的账实不符,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出现更大的现象。
(四)各单位报销时间等待过长,影响工作效率
目前,教育系统在推广会计集中核算后,涉及的单位面比较广,有些单位离的也比较远,也会造成一定的交通不便,各单位的报销基本上实行一周报销制度,等到报销时票据增多,核算中心的工作量大,导致各单位报销时间等待较长,这也是核算中心要需解决的问题。
四、 目前对教育系统中实施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改进措施
(一)处理好实际开支与财务制度规定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现行财务制度的开支标准与具体的实际支出有较大差距,给“中心”会计人员的具体操作带来新问题。统一的财务开支制度很难适应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如果对超出标准的开支见单位审核后就一律报销,则违背了财务制度,放弃了会计监督,而日还可能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对此,“中心”除了积极向教育局、财政局提出改进建议外,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系列可行的“单位支出定额”和“内部审核标准”,从而便于“中心”会计人员在操作上区别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差旅费报销,现行执行标准是1996年制定的,其中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与现实差距太大,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住宿费普遍超标。如果死板地按规定标准执行报销,必然影响核算单位开展业务的积极性。经“中心”向教育局有关部门反映,在厉行节约的同时,制定出了相应的“中心”内部审核报销办法。对于超出财务制度标准但属合理范围内非开支不可的支出,在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也可给予报销。
(二)统一单位领导的认识是集中核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经费报销的手续在“中心”办理,“中心”在审核中发现原始凭证或支出项目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或有违反预算使用资金等情况,即使单位负责人签了字也有权拒绝支付。这些单位的领导长期习惯“一支笔”,对于“中心”的拒付易误认为这是在削弱他们的权力,是对他们的不信任,从而在工作中出现抵触情绪,给“中心”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是上级要与各核算单位领导适时沟通,使之在思想上正确认识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学习《会计法》有关知识,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避免滥用权力;明了“中心”有义务、有权力协助核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费用报销手续。
(三)会计核算中心加强服务意识是做好核算工作的保证
会计集中核算后,各直属学校(单位)经费收支业务的会计处理要到“中心”来完成,这无疑给单位带来很多不便;加上有些直属学校(单位)或多或少对“中心”存有疑虑,因此,“中心”应特别注意把依法理财和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加强服务意识,以优质的服务质量来取得单位的信任和支持。具体来说,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加强与直属学校(单位)的沟通,把会计信息及时反馈给学校,满足学校财务管理上的需要;主动帮助直属学校(单位)规范管理;加强对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
参考文献:
[1]胡美华.教育系统运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探讨.会计之友(中旬刊).2007
[2]胡锦.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科技信息.2006
[3]马剑锋.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及对策分析.事业财会.2004
[4]李可为,温茗畅.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的利弊及对策.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
[5]吴学知.湘潭市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现状与对策思考.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一、加强全员法律知识教育,严格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必须要强化全员管理意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得人人都明确工程施工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业主、承包商双方法律关系的依据,都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严格依法进行合同管理,才能减少合同纠纷,有效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就失去了目标,更无从谈起其他管理。当前,合同管理体系虽已建立,但职能部门之间、各环节之间合同管理岗位职责界限不明,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全过程、各层次之间的有效管控。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一是有些自身业务学习不够,知识更新缓慢,二是年轻的管理干部工作经验和能力不足,制约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就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合同管理职责,认真做好合同的商谈、评审、签订、履行、变更等各项合同管理工作,各管理环节要环环相扣,规范合同管理全过程,使合同管理工作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配备相应的合同管理人员,选拔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的队伍中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采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合同管理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做好相关人员的继续教育、合同法律实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完善合同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制度落实
体系的良好运行,要依靠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制度作保障。只有建立一套严谨的、操作性强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同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同台账、统计、检查制度,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认真照章办事,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们的合同管理行为才能有效,才能有效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各项制度措施日趋完善,但由于有些制度制订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使制度在具体落实上与现场实际相脱离,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有些制度虽然制定的较完善,可在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上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具体落实上存在打折扣现象,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制度执行缺乏严肃性。因此,企业一要结合自身需要及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使各项制度能够起到指导、监督作用。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各项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二要加强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力度,使得员工真正理解各项措施的意图与要达到目标,积极主动的做好落实,三要开展好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活动,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四、抓好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及可操作性
由于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往往比较复杂,合同内容的约定往往不在狭义的合同文本中,有些在工程数量表中,有些在当事人约定的质量标准中,因此,合同文件的组成应包括订立文件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两大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数量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填写,避免由于当事人产生不同的理解,造成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不明确,而产生合同纠纷;合同必须准确具体描述本工程及主要部位应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检测、试验的时间、试验内容、地点和方式等具体约定,合同协议书还应要对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合同日历总天数进行明确,对合同价款以及计价方式、预付款总额、支付阶段、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或金额、扣回时间及扣回计算方法、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此外,对于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属于发包人义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合同内也要明确约定,分清责任范围,工程施工合同目前主材往往由发包人供应,对于发包人供应的物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等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争议,为使争议发生后能够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双方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及最终解决争议的方式。
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按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由于外界环境条件、人为因素、现场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要及时进行进度计划的修订,并制定相应纠偏措施;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认真做好质量控制策划,严格按照质量策划书做好过程控制,做好各项原始记录的记载,确保资料的完整与可追溯性;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时间,定期提报本阶段已完实际工程量报告,做好工程进度款的回收工作;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
2、加强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由于我们的各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管理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依法赋予的权利不会行使,导致项目工程款拖欠不能及时收回;项目人员索赔举证意识不强,导致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认等工作不及时,各种原始记录等较为欠缺,造成后期索赔困难。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变更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意识,按照合同约定,有理、有据的行使合同赋予我们的权利。
项目管理人员要树立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平等的合同管理理念、施工与经营同步的经营观念,充分认识索赔时效的效力,一定要在变更或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这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表现;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由于社会条件、人为因素、自然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责任,对非施工单位造成违反合同的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备案,做好工期及费用的索赔,减少由于窝工、赶工而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