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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合同准备阶段的管理,规避风险
合同准备阶段的管理主要从合同策划、调查、谈判、合同文本、审核等方面入手。
(一)合同策划管理: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不能满足企业战略和业务目标的风险。我们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要审核合同策划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目标的一致性;二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不得将需要招标管理的重大合同拆分为不重大的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合同调查管理:在合同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做出不当评价会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给予过高评价的风险。要控制这类风险,我们要从是提高合同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判断及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方面加强管理。
(三)合同谈判管理:加强合同谈判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组建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如要求谈判团队中除了有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外,还应当有谈判经验丰富的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还应当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合同的相关工作;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团队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的策略等,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在整个过程中,强调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合同文本管理:要严格执行合同审核制度,规避合同文本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合同内容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的现象要杜绝;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
(五)合同审核管理:要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划分合同起草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制定合同审核操作指南;建立合同审核工作底稿;实施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要提高合同审核人员专业素质和端正其工作态度,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发现了的问题要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合同起草人员要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加强合同签署阶段的管理,规避风险
合同签署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正式签署、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方面的管理。
(一)合同正式签署管理:我们要严格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严格合同印章管理,确保只为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要坚持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并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纸质合同书、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方法对合同内容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单方面改动合同文书等。
(二)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管理:要实施合同签收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保管,并为合同保管提供相应的条件;建立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规避风险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合同变更或转让管理、合同纠纷处理管理等。
1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深入贯彻“走出去”这一方针政策,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双边税收协定等,清除对外投资障碍,为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供便利。对于资金问题,国家财政部和商务部还专门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投资于合作过程中发生的前期费用、海外投资保险费用、项目贷款等方面。虽然国家在政策、经济上都给予帮助,但由于海外承包工程周转周期长,短则几年,长则数十年,导致海外施工过程中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甚至会造成停工、赔款等现象的发生,因此在合同洽谈商议时必须加强风险意识,积极寻找规避风险的策略。
2海外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市场风险
海外工程的承包第一项是找好合作伙伴,洽谈相应事项,在实现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中寻求平衡,商定后签订合同。因签约双方互不了解,所以合同签订与执行在整个海外投资项目中存在极大市场风险。例如有的国家或地区建筑市场发展相当迅速,工程数量较多,但材料供应速度却跟不上工程敲定速度,市场上就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又如材料供应商故意延期供货,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意篡改合同内容,提出一些新要求;还有一类是建筑市场本身就很混乱,承包制度不规范,存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上述两种情况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产生两种状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成本提高,导致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参差不齐。在整个海外工程管理合同中还体现在因为政治、经济、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的不同程度的市场风险,因此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提前预测市场风险,做好积极应对合同签订以及各项准备措施。在确保利益的基础上,工程结束后立即确认有无付款,要保证对方及时付款。经过多年的经验总结,海外工程最常见的市场风险包括市场价格变化促使新技术改革的风险、汇率及利率风险、承包商不严格执行合同导致市场混乱风险等[1]。而规避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识别市场风险,近几年较为流行的识别方法有核查法(核查表等)、调查法(文献、访谈、德尔菲法等)、图解法(故障书流程图法)等。针对海外市场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识别方法,与其他方法并用,把调查结果整理出来,目的是保障自身利益。
3海外工程合同风险分析
海外工程合同风险主要包含两个大方面:主观性风险和客观性风险,下面分别就两大类风险进行阐述。
3.1主观性风险
主观性风险即人为引发的风险。主观性风险一旦发生,施工方可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和管理。主观风险主要包括投标、变更、管理等风险。投标风险就是指在工程筹备阶段,国内企业由于资金、技术、管理上的不完善以及国际化水平低等导致在投标过程中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缺乏竞争实力;变更风险则体现在地质环境、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等方面。如果内容超出合同范围而导致合同变更,那么必须事先做好准备,比如书面证据,以防索赔时有理有据。国内大部分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在合同谈判及签订的过程中对一些专有名词以及谈判、履行等无法做出科学的认识,对合同中的不明确的地方就会选择性忽视。再比如承包商不按规矩执行合同上的条款执行,导致了潜在风险的产生,这就是所谓的管理风险。
3.2客观风险
客观风险分为三个部分:自然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
3.2.1自然风险
在海外工程项目中,投标前多数承包商极少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本能进行主观臆测,其主要原因是每个地区地质条件及自然环境都存在差异,没有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很难分辨出环境的复杂性;同时海外工程项目业主一般情况下只提供不多的资料给承包商,无法保证资料的准确性。以上两种情况导致在现场施工时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去勘测、清扫现场,所以多出来的费用在结算的时候往往都会产生争议。
3.2.2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主要包括汇率变化和通货膨胀。汇率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通常稳定性较差,变化频率高,而我国多数企业工程项目目标基本上都是发展中国家,因此经济风险比较大;另一方面由于通货膨胀的不断恶化,物价上涨飞快,货币也越来越不值钱,导致业主国投资环境恶化,承包商的施工环境也相应地朝着恶化方向发展。
3.2.3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分三个层面:社会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不同的国家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政治环境、价值观都各不相同,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海外工程的施工进度。且法律有不同法系,这些法系在形式、术语、理论等应用上都不尽相同,因此合同的签订也存在较大争议。从国家层面来说,国家站在征收纳税、为民谋利的角度上把部分私有财产变为公共财产。
4海外工程合同管理中市场风险的规避策略
4.1加强风险评估
前面已经提到几种较为普遍的评估方法,利用这些方法对项目中存在的市场风险的发生概率进行预测,评估影响程度,可从两个方面制定合理完善的管理措施:评估各种风险的相对大小,寻找管理重点;评估总体风险的大小,统一制定完善的规避措施。在海外工程项目管理中,风险评估这一块,利用AHP、统计概率等方法评估风险,计算每种风险的绝对数量,比较期望值,看看期望值落在哪个区域,最后界定出风险级别,再采取适当措施规避风险。
4.2制定完善的风险应对措施
4.2.1风险转移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当要求与承包商一起全面分析合同,找出风险源头,然后进行风险分摊。有的风险不可预测,那最好采用风险转移的方法,通过非保险转移方式,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施工当事人。如果是工期超过一年的合同,在不能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情况下,努力争取签订一个可调价合同。而承包商则可以采用分包的方式,把工程分包出去,再把风险最高的部分转移给分包商。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通过保险转移的方式,购买保险,把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做到合理降低风险[2]。
4.2.2加强损失控制
如果风险不可避免,那么一定要采取补救措施,加强对损失的控制,有效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由于汇率的不稳定性,风险往往不可控制,因此在风险变成事实前,应该通过金融行业对外汇风险加以套期保值、多国货币组合贷款、提前或延期支付等方式把损失降到最低。对工程管理而言,规避风险的最重要一点就是加强管理,提高施工方管理员的管理水平,做好施工资料的完善与归档工作,同时制定完善周密的损失控制计划,如预防、灾难、应急计划等,利用一切方式将损失降到最低。
5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海外投资项目的不断发展,海外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市场风险的规避措施可以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转移,控制损失等方式,进而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利益,同时做好自身的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经营利润。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了减轻金融危机的冲击力,我国采取了扩大内需、增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实行积极的财政措施等方法,保证了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运行。在宏观层面上,国家实行适度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在微观层面上,国家调用丰富的外汇资源,创造与世界各国的合作建设机会,主动打开国际市场,支持国内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在国内企业拓展自己的生存和竞争空间时,需要与涉外企业签订合同,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规避这些项目风险,可以帮助企业强化管理,并赢得最大化的经营利润。
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法制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形式,是一种合同经济。合同是商品交换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契约行为,是将交易过程用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企业之间的经营交往活动,主要是通过缔约来实现的。因此,企业经营状况与合同的订立、履行方式有着密切联系。企业要想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就应当重视合同的过程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指的是企业有序规制自身合同的签订、履行、变化、终止、转移过程,并对所订立的合同进行监督控制等行为的合称。在这个过程中,签订、履行、变化、终止、转移过程是合同管理的内涵,而监督控制行为是管理的方式。对于合同行为的监管,应当是贯穿于合同整个生命周期的动态管理,从缔约阶段的磋商开始,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我们要对缔约磋商阶段进行监管,更要对约定履行过程进行监管。不能在合同已经订立、任务已经分配完毕的时候,就放松对于合同履行的监督。合同的履行就是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现过程,不仅是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
合同管理工作的系统特征,要求我们将与合同相关的所有部门纳入到一个整体之中进行管理控制,而动态特征则要求我们关注合同具体履行中的变更现象,尤其要注意对本企业不利的内容变化,并及时采取更正或者终止合同的措施。在体系相对完整的国际合同管理制度下,我们只需要对合同本身进行管理,大体把握投资方向,将施工行为控制在特定的期限内,就可以实现合同风险的合理分配。由此可见,合同管理活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果,它是预防风险、合理控制国际承包行为的重要途径。
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订立阶段
在国际项目的承包过程中,企业会遇到各种类型的风险,例如招标投标风险、政治因素导致的风险、汇率或者物价波动风险等等。企业之间在订立合同时,要充分估计到这些潜在的危机,并采取措施规避这类风险。在缔约阶段,企业要能够准确辨识招标和投标危机,认真研究考察不同地区的法规特征和文件涵义,收集尽可能详细的项目信息数据,在此基础上拟定招投标文件。
例如:在阿尔及利亚嘉玛大清真寺建设项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企业除了需要详细了解阿尔及利亚在涉外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还需收集清真寺宗教工程的相关信息。只有做好合同订立之前的准备工作,才能降低合同订立过程的风险。
在缔约过程中,还应当注意文字和语言的严密性,避免由于合同条款的歧义而产生纠纷。合同的内容要全面详尽,不要留有漏洞。在签订涉外合同时,由于国家之间的语言习惯不同,翻译工作存在失真现象,合同文本会出现各种类型的歧义。我们应当正视这一问题,澄清合同的本来含义,并弥补合同的漏洞。
履行阶段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是合同监管工作的核心部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根本目标,就是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实现合同内容,预防违反约定的行为。因此,合同监管部门应当充分重视合同的履行全过程。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合同的履行现状,发现干扰合同顺利履行的因素并加以排除,以此来预防各种违约现象。
强化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不仅要确保本企业按照约定实现合同内容,还要监督合同相对方的有关行为。其中的关键环节是做好合同的结算工作,密切跟踪履约经过。为了实现合同约定,管理部门要与财务和项目部门协调配合,增强管理工作的合力。
在许多大型的国际项目中,都存在中途变更合同内容的现象,也会存在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施工期限延长或者工程总量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就会遇到与赔偿相关的问题。有些项目的业主将这种变更划入旧的合同项目中,或者只是在口头上予以认可,却不采取任何形式的书面确认,导致工程的承包方遭受不合理损失。在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应当积极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合同相对方对这种损失进行书面化的确认,并要求特定数额的赔偿。企业要善于总结获得赔偿的根据,有效减少自身的损失。
例如:我国与阿尔及利亚签订的13省监狱项目建设合同,就经历了缔约、实际履行和索赔几个阶段,全部工程历时四年。在这个项目合同的履行管理过程中,企业认真总结监狱项目合同的管理规律,合理利用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争取合法权益,并提出平衡双方利益的合同履行方式,最终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规避项目风险
涉外的建设项目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客观现象,不能逃避风险。企业要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发展自己,就要敢于应对风险,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发生。企业应当提升自己的项目风险意识,分析风险形成原因,并利用有利形势来控制风险。了解国际项目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是科学规避项目风险的基础,因为只有掌握了法律规定,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规避措施,为企业赢得合同机会并降低风险。
具体而言,国际项目中包含的风险类型可以分为国家局势风险、项目选择风险、物价和汇率浮动风险、招标投标风险,以及政治因素导致的风险等。这些项目风险应当引起合同管理工作者的足够重视,管理部门要积极与项目业主进行磋商,探讨控制风险和转移危机的科学措施,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违反合同的行为,是一种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目前,我国涉外合同的管理工作力度普遍偏小,我们应当加大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强化对于合同管理工作者的法规和常识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合同意识,使他们掌握更多的工作技巧。合同管理人员要认清国际市场的形势和缔约环境的改变,合理控制签订合同行为对于企业自身的影响,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合同法律认识。此外,为了规避项目的合同风险,合同管理者要熟悉所在企业的经营现状,总结企业过去运用合同法规的经验教训,提高自己处理合同问题的能力,培养合同思维方式。
结语:
实行“走出去”的对外市场战略,是民族企业打开自身的经营空间、创造最大效益的重要途径。在“走出去”的同时,企业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合理规避项目经营风险,才能从根本上落实“保增长”的目标。拓展国际竞争市场,争取更多的国际建设项目,是促进企业国际化的关键举措。从我国企业的现状来看,涉外经济项目已经成为企业日常经营的重要部分。与国内的建设项目相比,涉外建设项目的法律风险、政治风险、税收风险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控制起来也就更加困难。在合同订立履行的全过程实行风险规避措施,是提升企业涉外交易安全性程度的重要环节。
中图分类号:C913.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目前,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正在飞速发展。据有关统计,截至2011年8月,已有15个城市正式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总里程 1 621km,北京、上海和广州的运营里程均已跃居世界前10位;同时,有36个城市正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总里程超过 1 370 km,总投资达 1.2万亿元人民币。
与建设规模同步上升的是安全风险。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大规模的地铁施工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产生地面塌陷、房屋倾斜与管线破坏等风险。显然,面对如此安全形势,传统的经验型、事后型、人盯人的安全管理模式已无法应对,进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技术及相关标准研究刻不容缓。
一、安全风险管理的原则及体系标准化
1.1 安全风险分类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大型的系统工程,对这类大型系统工程中的风险进行管理是一项挑战性的任务。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理论一般把这类风险分为两类:技术风险和计划性风险。前者指的是会导致项目无法达到其性能标准的风险;后者主要指成本超支和进度延期。
1.2 安全风险管理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属于技术风险,在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360度参与的原则。即所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各方都应参与安全风险管理,包括监管方即政府、建设单位即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等。
(2)贯穿生命周期全程的原则。即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可研、勘察、设计、施工和试运营的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都应进行安全风险管理。
(3)持续实施的原则。即应持续地、周期性地重复检测伴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关键安全风险。
(4)团队管理的原则。即应将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所有分散的参与方联合起来组成团队,其目的在于:使各成员的知识可以分享与互补,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够更完备和透彻;使各成员在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产生共同的利益,依据管理的成败共担奖罚。
1.3 安全风险管理标准化流程
基于国际通行的风险管理理论,建立科学的、标准化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是必要和可行的。虽然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独一无二的具体特点,但是对于安全风险管理而言,却都有上述普遍适用的原则。对这些原则予以固化,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工具、方法和流程,当其逐渐完备形成标准化体系之后,可以用于科学地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安全风险。安全风险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包括:
(1)风险识别,即发现安全问题的来源及其可能引发的后果。(2)风险过滤,即把非关键的风险过滤,并把余下的风险进行排序。 (3)风险评估,即在识别和过滤出关键风险后,对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以获得风险的度量。(4)风险管理,即在对所有关键风险进行评估后,参与的各方找出所有管理这些风险的可行措施,并依照成本、风险、收益和其他标准权衡如何选取这些措施,所采取的措施引发的次生风险也应该被预先考虑到。风险管理过程的输出结果是一组计划,用以减少工程项目的关键风险。在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管理时,可借助于许多工具和手段。如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可借助于工程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勘探物探等手段辨识地质风险;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可基于专家意见形成综合评分表;在风险管理工程中,可借助于预警与应急平台采集、分发、处理风险信息并辅助决策等。
二、科学的标准化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六评六管一平台”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年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城市轨道交通风险评估指南》等。苏州地铁运用上述国际通行理论,结合国家住建部近年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研究和创新,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归纳起来就是“六评六管一平台”。
2.1 “六评六管一平台”内容
“六评六管一平台”体系的基础来自3个方面:
(1)目前国际通行的风险辨识、评估和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工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一系列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规范性文件。
(3)苏州地铁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实践。
2.2 工程各阶段实施的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在工程之前对安全风险的评估涉及安全生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防范、安全教育培训、重大风险源、应急救援系统和第三方监测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安全风险进行的评估包括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初步评价、轨道交通系统安全检查表评价、轨道交通建设重大安全风险影响分析评价、典型复杂环境区域环境安全分析评价、典型地下车站大客流情况下人员疏散分析评价、典型地下车站及区间火灾防烟及人员疏散分析评价、典型地下车站及区间隧道围岩稳定性分析评价等等。
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安全风险进行的评估则涉及基坑工程、区间隧道工程、高架段工程及初步设计关键点专题评估等方面。在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评估突出体现了其持续性特点。评估采用闭环的方式,分为以下环节实施:通过周期性分析典型工点的监测材料,列出风险或风险源清单,再对照安全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对当前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总体所处的等级状态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风险控制措施或建议,再观察风险控制措施对典型工点的监测数据产生的影响。试运营前安全评价是相关工点的安全检查及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价,包括各系统安全分析评价、常规防护设备设施评价、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评价、电气安全措施评价、特种设备及强制检测设备检查评价、安全运营管理评价等。
2.3 “六评六管一平台”流程
“六管”以工程参与各方为主体,体现了国际通行风险辨识与评估理论中360度参与的原则,即政府部门及参建各方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全方位安全风险管理。
结束语
因此,上述的成果直接有效地保障了有关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了直接经济损失与工期损失;有效地保护了城市环境与资源。同时,通过开展有关培训和讲座,并结合现场巡视、风险排查等管理手段,广泛地普及了安全风险评估、管控的科学知识与技术,使参建的各方在安全风险管理水平方面都得到了提升。
参考文献:
一、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合同风险是指从工程投标到合同洽谈、草拟、签订直至合同履约阶段合同实施的结果相对于预期结果的变动程度,即建筑施工企业预期收益的变动程度。
1、投标阶段的风险
(1)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全面。在工程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员准备不充分,对招标文件、图纸、定额、补遗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理解得不准确、不全面、不熟悉,可能会造成工程报价的失误,致使工程未能中标或中标后不能调整相应报价漏项,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
(2)投标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的前瞻性。投标人员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理解缺乏前瞻性,未能依据以往的施工经验和工程特点预估现场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从而做出有效报价,或未能对合同履约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做出预估,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有效利用合同条款保证施工企业利益。
2、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有3种确定方式,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应明确约定采用哪一种。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时,承发包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建筑施工企业承担价格风险。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当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较大时,施工企业索赔的机会较少。因此,应特别注重固定价格合同的报价工作,以免造成企业的损失。
(2)合同条款理解不明确。建筑产品具有单件性、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性的特点,这决定了其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合同中涉及许多标准和规范问题,如果在专用条款中对于“约定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解释或缺乏可操作性,很容易出现承发包双方理解不一致的问题,造成返工,增加成本,从而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利益。
3、合同履约阶段的风险
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履约过程中应注重合同交底工作,合同交底工作不到位,合同条款未能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可能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发现和规避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二、工程项目投标阶段合同风险管理
在投标前,施工企业应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发包人明示要求、发包人未明示但依规定用途及已知道的预期用途所默示的要求、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点及风险、公司化解风险和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的特点,即:发包人的合同主体资格、商业信誉、履行(支付)能力(近几年的财务状态和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发包人的工作语言(无涉外因素时可无需考虑)、发包人对合同适用法律和仲裁的要求(无涉外因素时可无需考虑)、对保函的要求、对违约责任及索赔的要求。
(2)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即:项目投标报价要求(该要求是否损害承包人的利益);项目的专业组成、相应的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
(3)工程项目周边环境的特点,即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法律环境、政治环境以前竞争对手在本项目中的优势/劣势分析。
(4)企业是否能满足项目要求的能力。主要关注施工力量、技术水平、施工设备资源状况、采购能力、资金供应能力等。
当针对上述因素,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后,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做到心中有数,熟悉掌握市场要求价格,有针对性地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中标后合同签订履行的风险。
三、工程项目中标及履约阶段的合同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工作,是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除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外,还需结合各工程自身的特点,利用前期招投标过程中对施工企业有利的条款及文字说明等,对企业的投标作出必要的澄清,以降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承、发包双方互相扯皮及由理解不一而产生的违约风险。此外,施工企业还须根据国家、地方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和将风险全部转嫁施工单位的苛刻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正,以使施工合同的条款更为合理和便于实施,从而规避履约风险。除了较为严密、合规、合理地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外,在合同履约阶段还需进行合同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其重点具体如下:
(1)合同变更或转让的风险,即指在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时,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
(2)合同终止风险,即指在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达到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未办理相关的手续等。
(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即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未及时针对合同纠纷采取对策或有效措施防止纠纷的扩大和发展;未与建设单位就纠纷的解决友好协商一致,或超越权限擅自处理合同纠纷;未收集对方违约行为的有效证据,使企业在纠纷处置过程中无法举证;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及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等。
为规避此类风险,施工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在合同中须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并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应建立定期收集、检查项目管理部实施情况的制度及项目部在建履约风险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的可能或已有违约行为,则要及时落实各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并以此进行考核。
四、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1、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
(1)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建筑企业应积极组织全员学习工程合同风险防范专业知识、《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知识及与建筑企业相关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使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知识普遍得到增强。
(2)进行典型案例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如介绍一些合同订立不规范、合同违约等反面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使建筑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建筑企业工程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建筑企业必须认真订立,严格履行,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从而达到自觉规范合同订立、自觉履行合同的目的。
2、优化企业和项目的管理组织结构
目前,施工企业大多是一家独立法人,下属多家施工队伍,以内部承包或挂靠性质承接工程,从事单一的施工承包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偏低,缺乏施工总承包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为适应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同时,在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建筑企业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如企业和现场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评价制度等管理控制,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合同许理的综合质量。
4、合同管理人员不断增强执行意识
整个管理层,特别是合同的直接管理人员,都要有强烈的合同执行意识和观念,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围,通过强化责任心、使命感,不断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切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升建筑企业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的执行力。为达到理想的执行效果,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有扎实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知识,掌握风险识别、评价和控制的基本业务技能。
五、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建筑环境和市场形势下,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第二,石油合同监督方面存在风险。在合同的签订之后,一些石油企业不注重合同的跟踪监督,导致合同的执行和实施得不到有效的跟踪处理,给石油企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部分石油企业的履约意识较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往往还面临着违约风险。在某些情况下,石油企业因为对自身管理不到位导致合同履行难以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影响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发展。
第三,石油合同签订和管理过程中存在法律风险。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或者管理合同时,往往因为条款的合法性和恰当性而给合同带来一定的问题和风险。由于法律上的风险带来的经济利益侵害将会将石油企业带入到合同纠纷的旋涡,最终可能因为经验的不足而导致纠纷问题处理的不当,产生经济利益损失或者名誉损失。
二、规避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策略
(一)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清晰的权责关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石油企业应该完善管理体制和制度,企业领导应该承担起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积极地进行部门建立和资源分配,对合同档案保管和中大?济合同谈判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专用章,将合同的归口管理落在实处。
其次,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明确各部门的沟通职责。企业要清晰地划分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在各个部门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实时沟通、定期了解。
再次,要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在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石油企业可以针对合同管理各个层面进行职责划分,确定各部门签订经济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明确合同审批流程和权限,并对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设置详尽的流程以供遵循,在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坚实地落实各项制度。
最后,要注重合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地进行资料整理和更新,根据合同谈判和签订的进程来收集、整理和保存档案资料,各部门还应该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建立合同台账。
(二)有效地规避合同管理系统风险
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好市场调研工作,进行国际形势变化预测,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将风险管理和企业管理有效融合的方法和对策。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在考虑市场现实状况和综合分析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考虑签订事宜,分析合同签订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可能潜在的风险,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和预警方案,提升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合同管理能力。石油企业应当针对合同管理系统风险形成自己的一套科学化和有笑话的管理方案,让合同管理能够有章可循,使得各个合同管理部门能够明确自身的职责,在无形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合同签订的每一个过程都要有明确的记录和记载。除此之外,石油企业还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得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够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以便胜任将来更多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进行事前调研、做好源头管理工作
第一,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查。在实施采购活动之前,石油企业首先应当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论证采购目标的合理性,如果合同涉及到较高的专业技术和复杂的法律关系,还要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人员和法律专家参与到合同的签订过程之中来,力求使得采购需求合理合规,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的购买。对于不同金额和不同重要程度的采购合同,要采取不同级别的立项审批流程。
第二,加强合同订购的前期审查。石油企业需要在签订合同前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资质情况、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详尽的调查,论证其是否能按时履行合同、合同履行质量高低以及产品质量保证程度,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
(四)注重合同审查,强化监督程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合同已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业务往来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经济合同虽然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但同时也是产生经济纠纷的根源。经济合同法律风险无时不在,是企业法律风险中最常见多发的风险。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的发生将引发合同纠纷,企业处理这些纠纷不但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同时还要承担于巳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有效防范经济合同法律风险,对于维护企业权益、信誉和形象至关重要。
一、经济合同内容风险规避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经济合同是依据法律规定而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以及相关的其他规定和合同种类都作了明确地规定。只有在合同的拟定内容上、签订程序上,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国家法律和法规相违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也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合意性原则
所谓合意性就是指合同的必要条款均经过当事人的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合意首先表现为公平,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其次表现为自愿,当事人双方应该自主协商、以自愿自由的方式达成合意。
1、诚信性原则
合同法对诚信原则有明确的界定:当事人行使权利、执行义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当事人在拟写合同时,一定要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对要约或承诺的内容信守承诺。诚信是合同交往的一个总的指导思想,不但体现为一定的道德要求,而且也是法律强制性的规范。
2、规范性原则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份规范、完整的经济合同,才是双方经济利益实现的保证书。为避免风险,从合同签订到履行的各个环节如: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都要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二、经济合同中的风险规避措施
(一)提高合同风险管理意识,强化经济合同风险控制
单位应该对相关的工作者开展积极地风险知识普及活动,提升其风险思想和应对能力,做好风险的管控活动。第一,过程之中的问题,关键是订立时期的问题要受到高度的关注。第二是对于较大数额的合约要积极地掌控,一般是使用投保的方式,而且由法律机构参于综合的管控活动。再次,注重成本与效益的原则,从企业财务角度考虑风险投入产出是否合理,企业应建立一套以最小的风险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风险防范效果机制,以利取得最佳的风险防范效果。
(二)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要核对营业执照原件,因为这么做就是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确定他是否有签约能力,这是非常关键的,必要时要通过多种渠道予以确认。其次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等。最终合同要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原则上不与之签订。对企业内部合同管理而言,应实行内部授权管理制度,要严格控制企业内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的权限范围,避免企业人员任意签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害。
(三)掌握经济合同风险控制方法,建立相应的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合同风险关键点控制制度。首先要对合同他方的资质审查,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授权签约,相关的资信情况调查;其次是对经济合同条款进行严密审核,防止合同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是监督合同的有效执行。建立经济合同风险控制机制。首先是企业应建立客户电子资料库,如客户的资格、联系方式,交易行为过程,信用状况等;其次建立供方电子资料库。如供方资质、供货价格、信用及以往的交易行为等,为企业优选供应商,确保货物供应畅通,防止供货渠道风险,提供保证;再次对对风险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应当及时、全面、优化地处理合同法律纠纷
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企业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及时、全面、优化地处理合同法律纠纷。在向法院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诉讼时效。合同的权利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不的便失去了胜诉权。
2.诉讼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讼,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讼。
3.诉讼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五)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
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势必造成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就会形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而且最终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因此,要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方面首先进行规范,要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设置专职的合同管理岗位,做到合同管理、法律事务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在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均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并且要经常组织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合同承办人员进行增强法律风险防范合同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与素养的培训,熟练掌握《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营活动当中。
三、结束语
总之,企业面对无时不在的经济合同法律风险,应当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必须高度重视,并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预范措施,经济合同的法律风险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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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桂萍,胡庆为,陈晓芳.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探讨[J]. 财会通讯. 2011(20).
石油企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能源系统中的支柱性产业,在实行市场经济化后,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的健康发展开始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虽然石油企业是国有企业,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下,金融市场风险逐渐提高,石油企业也不可避免要遇到更多风险,如果石油企业不引起重视,势必会遭受损失,所以做好合同风险管理的控制是必要的。
一、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下,企业对合同做出签订、执行、更改、转让、结束、控制、监督等行为,这些行为统称为合同管理[1]。市场中的各个企业都会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石油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后也需要重视起合同管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利益,而石油企业的规模大、业务量大、流动资金大,所签订的合同涉及的利益也比较大,风险也比较大,可以说合同就是石油企业业务管理的中心。
二、石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比较常见,一般是指主要因为市场而产生的不可控风险,比如在石油企业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市场风险等[2]。另外,系统风险还包括石油企业的盈利能力改变、管理层因为客观因素导致的变更等,增大了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难度。
(二)监督风险
监督风险对合同风险管理有较大的影响,主要是在合同签订后。石油企业没有及时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导致出现经济和管理风险。另外,还包括石油企业没有意识保护合同履行的正当性,也没有建立调整和控制机制管理合同的执行,没有将合同条约履行到位,导致石油企业的合同没有达到预期作用。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合同涉及法律方面的风险,如果石油企业签订的条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比如石油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关于资金融资的借贷合同,如果合同内容设立不全就是无效合同,造成石油企业的资金风险。另外还有一种法律风险是如果签订了有法律问题的合同,可能会损害石油企业和合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控制石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措施
(一)控制系统风险
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就是控制系统风险,其具体的措施有:(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石油企业将合同运行的过程包括前期调查准备、签订、履行、中途变更及合同失效等与风险管理有效结合,以追求石油企业最大化的效益为目标,考察合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并对合同的运行做出评估从而应对各类风险;(2)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并对当下的市场情况做详细考察,比如石油价格的波动情况、市场对石油的需求等等,从而制定出最有利于石油企业的合同。
(二)加强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对任何企业都是重中之重,对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也是如此。合同的履行管理包括条约的具体实施情况、变更管理及违约管理等等,涉及的因素比较多,需要加强管理,具体的措施包括:(1)合同条约的执行交由基层单位实施;(2)对合同实施情况的审查交由机关业务部门来做;(3)合同实施的结果交由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和抽检;(4)合同的真实状况需要审计监察部门做监督;(5)石油企业的分公司定期进行合同的全面检查,一般是以半年为期;(6)集体企业将书面形式的合同履行情况每月上报,便于监督部门审查。
(三)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是保护合同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石油企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核心,因此必须提高法律意识。首先,石油企业要以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标准,判定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中有没有存在风险;其次,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做出严格的控制。第三,石油企业要对合同的各种知识了然于心,比如合同的标准化文本、合理的违约责任、如何检查合同条款、关于合同的法律等等,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3]。
四、结语
在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当下,石油企业也在加入市场经济后快速发展,但是也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做好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针对不可控的系统风险、监督风险和法律风险,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减少合同管理风险对石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有效提升石油企业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徐瑞理.浅谈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及控制[J].经济管理:全文版,2016(8):00270.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主体及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时使用文字不够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导致合同一签订就难以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工程纠纷。常见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视变更工程的造价确定、竣工结算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旦工程发生变更和违约时,在合同中没有如何处理违约和工程变更的条款,虽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条款,但是没有详细的计算方法,操作起来还是很困难的。法律意识淡薄还反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不注重双方往来书函的签收。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第四标段的临县冯家会村的河堤,初步设计报告和技施设计报告中都未考虑到支沟内的河堤,在具体施工中需要变更,但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未提到关于变更方面的问题,导致在最后结算时无法提供书面证据,给该工程的索赔造成很大的麻烦。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组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
在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不重视合同归挡管理 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改选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针对我单位2011年具体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现代信息化的合同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提高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工程承包施工中,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施工队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1.合同签订风险
a.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应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变更、索赔等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b.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核心,也是订立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必须全面、善始善终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因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大、地质情况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地质情况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以及由于业主的原因而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还有就是国家逐渐加大了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等,这些都将会给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安全风险、成本风险、审计风险等。为此,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义,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能力
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定、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等工作。就我们企业目前的实际而言,培养或引进这样的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目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和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利用网络,看案例,分析学习等。通过以上方式,使其在岗位上成才。
3.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年管理合同量给予一定的奖励等,以有效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最大程度的发挥合同管理的效益。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1.强化合同管理,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机制
理顺各方关系,形成有机运行体系。凡是涉及购销、联营等经济往来的事项,均应按程序签订合同,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合规、完备、详尽和准确无误,从而减少因没有合同或合同本身的问题导致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注重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的交底
合同是当事人正确履行义
务、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依据,因此,企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首先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工作上的失误。由于项目部成员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合同语言难以理解,因此,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够吃透整个合同内容和合同关系,这样势必影响其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进行处理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影响合同的全面顺利实施。因此,在合同签订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合同中的各种合同文件及相关文件和资料的主要内容,明确工程中的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
一切管理工作的实施都是以人为本的,施工合同管理没有合同管理人员和全员的参与、主动配合就无从谈起,合同管理人员能动性的发挥和素质的高低极大地制约着合同管理的绩效。只有将两者有效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降低企业成本,才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
1.抓好合同台账管理工作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搞好合同台账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抓好履约检查环节
履约检查,是事前或事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将收益做得最大。为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对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通过检查反映出合同履约中的一般性问题,显示出妨碍合同履行的重大问题,以及产生争议或出现纠纷的现象或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的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得到落实。
3.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
①把好分包合同管理的资质审核关,只有分包单位相关资质有效且符合施工要求,才能进行各种分包合同的签订。
②分包合同必须以工程合同为依据,满足工程合同的要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落实。
③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责任不清,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④狠抓分包合同的履行。对分包的施工单价、购销单价、费用标准及结算方法等,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标准。
⑤严把分包合同的结算关。以分包合同为基础,会同有关施工生产、技术质量、材料设备、经营管理等部门进行会签,尤其对无定额及换算定额项目,要做好发包方对材料单价或项目造价的确认工作,对分包结算的工作量,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层层把关。
4.抓好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管理
企业要切实加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市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降低经营风险,企业外部工程合作项目应重点抓好资质管理、投标管理、施工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工作,以确保合作项目应得利益。
5.抓好施工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项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观念的建立和加强将有效提高承包者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请记住我站域名/环保水保、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管理、公共关系等各个方面。
我单位《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技施设计的失误,将位于第四标段候台村的1200米河堤改为1100米,在业主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过程中,按1100米河堤的工程量签订合同,施工中增加了100米河堤的工程量,最后长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业主提出了索赔。
三、确保合同效力的法律地位
合同代表了行为的规范性,它只对签订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由违约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项目合同签订以后,一旦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率,那么合同就不能作为双方约定的根据,达成的协议自然没有意义,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无法以法律来得到公事公平的处理。因此,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属主导核心要素。无效的项目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其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主体资格的确定,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承揽工程的能力资格假借他人条件来接揽工程,与这样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是无效的;一些单位必须通过招标而未招标等违法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也属于无效合同等等。因此,当务之急需完善招标制度、改革施工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是确保有效合同法律地位的根本措施,彻底杜绝出现黑合同的发生。
四、总结
总之,我单位实施的《山西省临县湫水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起着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其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因此,必须加强对该项目工程实施过程的落实和各个环节中所有工程活动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顺利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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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有专家认为,提升合同管理水平,这将是中国企业继财务信息化系统建立后的又一个管理上的里程碑。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普通企业的业务也逐渐复杂起来,不论是设备购置合同还是基建合同,较前几年都有了大量增加。本来业务量较少,合同管理不是特别严格和规范,但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企业也意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也正在逐渐规范。
一、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
我国的合同制度大概是在上个世纪90 年代才逐步的发展并完善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部分的企业都认识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却还是存在着轻视合同管理,而只重视合同文本的问题,对合同可能出现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也没有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办法。有的单位相关负责人,不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或者在一些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决策过程中急功近利,法律风险意识不够。
(二)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现在很多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签约随意性较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合同档案管理不善等。没有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也就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出现问题缺乏追责机制,也不能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我国的企业在管理合同风险的过程中,普遍采用的都是静态管理的方法,并不能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的管理手段。现实中,合同的执行进度与付款进度如何把握,以及合同的中期执行进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缺乏必要的监督,这就容易导致付款进度与执行进度的不匹配问题。
(四)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现在各单位合同管理的水平参差不齐。普遍的情况都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其管理水平较高,并且人员的综合素质也要高些,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管理水平都是较低的。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专业的合同管理的人才还十分匮乏,同时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整体上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管理人员合同管理的技术水平以及实践经验都不高,也就不能有效的管理合同中的各类风险。
二、加强单位经济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重视,增强合同管理意识
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签订合同前,要进行合同项目评估。召集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合同的风险、执行结果等进行风险评估。
(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岗位责任
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内部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各环节的责任,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合同归档制度等。通过建立一整套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理顺合同执行程序,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合同追责及激励机制。
(三)强化合同执行过程监督控制
强化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机制,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防范风险的对策,从而将风险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对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控制,也是企业强化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合同责任人员必须经常了解合同履约情况并进行针对性检查,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以及发现的隐患等,提出解决的办法或请求,通过整改使合同顺利履约。严格按合同办事,如需对合同内容有所更改或追加,要严格执行追加审批制度。
(四)完善合同管理手段
合同台账管理,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针对目前业务量较大的情况,要借助完善的信息系统,搞好合同台帐管理,既是合同履行的依据,又是合同履行的记录,对合同管理的实施和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严格合同结算制度,强化责任管理。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加强合同管理团队建设,好的合同管理团队中要有经验丰富的技术、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必须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团队的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出来。合同的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作,对一个单位的日常管理非常重要,面对现在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有效的合同管理,对单位实现预期的合同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不单是一个经营管理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现代企业经营中的绝大多数业务都会涉及到合同,而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合同管理中的某个环节有关。”[1]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形式和内容的合法性,文字的准确性以及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与企业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鉴于此,建筑企业须进一步强化法制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防范。签订合同前,应该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提前做好风险识别及预控工作,同时针对合同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地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经验制定风险多发的关键环节重点加强风险预控,另外要制定应急预案,全方位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特别应注重细节,任何管理细节缺陷都有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加盖骑缝章,合同相对方就有可能将合同的中间页换掉,伪造证据以达到其非法的目的;在双方进行工程结算时未签订一份包含“别无争议”内容的末次结算协议,合同相对方就有机会“秋后算账”,恶意提讼;未将分包方的所有授权管理人员进行核实和备案,分包人就有可能在法庭上对不是他本人签认的领料单和领款单等单据矢口否认;不及时对业主的违约行为进行催告,债权就有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法律救济的机会;不习惯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项和增项部分进行及时准确的签证,业主就可能会对追加工程款请求拒不认账。如此种种情形,形象地表明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中的极端重要性。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违规违法签订合同
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应尽可能的详尽、细致。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合同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或者为了规避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合同内容不明、权责不清、约束不足的情形时有发生。如发包方为了使承包方承担更多风险和责任,拒绝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而根据自身条件制订了一些不合规的合同文本来转嫁工程风险。一些施工单位在招投标环节暗箱操作,通过与业主签订的“阴阳合同”(即在签订合同前后与业主签订的与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来承揽工程项目。有的施工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没有认真审查分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甚至真实性都有问题。这样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法律风险极大且难以处理。
2.2 忽视合同履行的动态管理
有的施工单位由于合同动态管理理念的缺失,往往在签约时很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对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甚至忽视,给日后的合同纠纷埋下隐患。笔者根据工作经验,总结了合同纠纷的原因:一是事前预控不到位。签订合同前未认真分析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点,问题发生后才慌忙应对,以致自乱阵脚;二是合同交底不充分。合同签订后未经充分的技术交底便转交给项目部,以致现场活动与合同规定脱节;三是没能真正落实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具体履行合同的生产部门不操心合同的细节,管理合同的人或部门认为自己不具体履行合同而疏于动态管理和监控;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各种材料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2.3 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和专门机构
建筑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知识。由于合同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联系,很多建设工程项目部甚至个别施工单位都没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合同,很多时候就难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办事效率较为低下;再加上工程建设过程与合同管理脱节,导致现场数据难以为合同管理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数据,这无疑也影响了合同控制的积极作用的实现。更加不容乐观的是,一些建筑施工单位未必都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致使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不承担起合同的全面风险控制工作,导致合同签订和履行极其混乱,合同纠纷频发,企业经营利益遭受损失。[2]
3 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制的主要举措
3.1 严把合同签订关,确保合同合法规范
第一,健全合同管理机制。企业应该制定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跟进合同管理事由,鼓励专业人才“传帮带”,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第二,严加管控合同签订工作流程。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要合法、合规,相关手续齐全,合同文本力求规范、严谨,文字表述要简洁、准确,交货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检验有方法;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法准确。
第三,推行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制。合同管理部门对企业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备案,并与项目对接。备案完成后,合同管理部门要制定合同管理台帐,持续跟踪工程施工进展并及时更新合同管理信息,使合同备案工作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严谨,内容更加全面,动态掌握合同信息,进一步提升本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3.2 实时监控合同履行,确保合同适当履行
“合同管理不是单一部门资料式的静态管理,而是全过程、全方位、多部门合作的动态管理。”[3]合同管理不单是对合同文本的管理,而且在合同洽谈、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中都要增强合同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比如:在合同洽谈时就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其委托人的身份、权限等;在合同订立时就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及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所谓“履行合同”,并不限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文本,还须加强对各种书面原始证据的保存和管理,尤其是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签证、竣工验收证明、结算书等,办理各种手续时一定要留存原件并备案登记,以免将来发生纠纷时因缺乏证据而使自己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局面。
只有适当履行合同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和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的履行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合同履行的各个环节。笔者以为,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做好如下工作: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个目标工作的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仔细研究合同文本,找出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其次,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日常工作机制,合同管理机构及专职人员要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同时还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再次,建立健全质量保证机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3.3 加强合同法制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法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努力增强全体职工的合同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知识讲座、专题报告、法制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合同法律知识;针对专司合同事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重点对工程类合同签订的几大要素条款、合同洽谈的注意事项以及合同全过程的风险防范进行针对性培训,从源头上把好合同审核的质量关;其次,针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特点,就加强资质审查、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细节进行业务辅导,要求相关部门从施工资质、安全资质、施工力量、技术水准、施工装备和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对外包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风险防范。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人才队伍不仅是指合同管理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经营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经理等。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经营理念的转变,切实将合同控制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中。在合同的起草环节就要做好造价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尽量为企业规避合同风险,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