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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五年多来,我国经济高歌猛进,在得到国际社会积极评价的同时,我国所面临的一系列严峻挑战也日益凸显。近年来,我国的税收政策越来越受到一些贸易伙伴国的高度关注与质疑,税收问题也不断成为一些国际贸易争端的焦点。下文将基于风险管理的视角,在评析我国被诉至wto的两起典型涉税案件的基础上,结合国际上其他涉税贸易争端的分析,探讨我国在wto后过渡期的贸易税收政策的风险问题。
一、我国被诉至wto的两起涉税贸易争端案件评析
(一)案件简况
集成电路增值税案(以下简称为“案件一”):美国于2004年3月向wto投诉中国,理由是中国对进口的半导体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而中国国内厂商虽然也要交纳增值税,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这样致使美国半导体出口商“处于非公平竞争的地位”,构成了歧视,违反了wto规则。该争端始于中国财税[2002]70号文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经四轮磋商后,双方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中国了财税[2004]174号文,称财税[2002]70号文自2005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汽车零部件关税案(以下简称为“案件二”):美国、欧盟和加拿大于2006年3月和4月相继向wto提出申诉,要求wto专门成立专家组,对中国零部件关税政策进行调查。理由是中国对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征收高额关税,迫使汽车制造商从中国本土采购大量的轿车零部件,违反了wto的贸易协议。该争端始于2005年4月1日中国开始施行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如果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整辆汽车总价格的60%以上,应按照整车进口征税。中国整车进口关税税率通常在28%上下,而零部件则通常为10%左右。中方认为,该项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率差来规避海关监督、偷逃关税,也是为了打击ckd(全散件进口组装汽车),保护消费者利益,是符合wt0规则的。但中方后来仍然做出了一定让步,2006年8月4日,海关总署、商务部、财政部和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出公告,宣布《办法》中构成整车特征的3个标准中的1个推迟两年实施,该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才实施。但美欧加三方仍不满意,于9月28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正式要求成立专家组对中国的做法进行调查,在遭到中方拒绝后,又于10月26日再次要求wto争端解决机构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案设立专家组。根据wto规则,设立专家组的要求只能被拒绝一次。于是,专家组当天“自动”成立。目前为止,该案尚未最终水落石出。
(二)案件分析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我国连续两次被发达国家投诉至wto,而且非常“凑巧”的是,这两起案件都与税收紧密相关,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尤其是在我国人世后,税收与对外贸易的关系日益密切,政府近年也经常性地运用税收政策作为调节对外贸易的工具,比如关税税率和出口退税率的多次调整。既然贸易税收政策直接影响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规模、结构和对外贸易关系,那么在连续多年保持大额贸易顺差的形势下,我国的贸易税收政策为贸易伙伴国所关注、质疑甚至指控也就在所难免。下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一下具体的比较分析。
1.两案相同之处。这两起案件都发生在我国人世后贸易顺差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后,对外贸易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见表1)。如2004年对外贸易进出口规模突破1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2006年对外贸易进出口高达1.76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并进一步缩小与第二大贸易国的差距;人世5年间合计进出口总值已超过从改革开放到“人世”之前23年的总和。但同时我国的贸易顺差也在不断攀升,2006年的顺差额高达2001年的6.87倍。国际上判断贸易是否平衡,通常用贸易顺(逆)差额与当年进出口总额相比,在10%以内的为基本正常,这个“10%”也可称为贸易失衡“警戒线”。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1774.6亿美元,约占当年进出口总额的10.1%,刚刚触及“警戒线”。
而且对我国提起诉讼的国家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是中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以美国为例,2001-2006年一直位居我国前十位贸易顺差来源地的第二,且顺差年年递增。另外,对欧盟的顺差在2005年以后增幅明显(见表2)。在这种贸易不平衡的形势下,这些国家都千方百计地想增加对中国的出口,故而对影响中国进出口贸易的相关政策(包括税收政策)高度敏感。当他们认为我国的国内增值税政策和关税政策导致了他们对我国出口的减少,影响了其贸易利益,便提起指控。另外,这两起案件与其他贸易摩擦案件还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在于,这是他国对我国进口贸易政策(关税和国内增值税政策是其组成部分)的指控,而其他大量的涉及纺织品、鞋业等的倾销案件主要是针对我国的出口贸易政策。
2.两案不同之处。第一,时间及具体背景不同。案件一发生在2004年,这时我国人世两年多,进出口虽然呈增长趋势,但顺差还不是特别突出。据美方统计,2003年美国向中国出口的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总额高达20多亿美元,中国是美国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且2004年是美国大选年,故美国政府提起申诉与其国内的一些利益集团的要求有关。而案件二发生在2006年,中国已进入wto后过渡期,2005年继续位列世界第三贸易大国,顺差更是激增到1000亿美元。除了美国外,欧盟、加拿大也加入起诉行列,加剧了贸易利益的博弈。第二,案件一的诱因是国内增值税,美方认为我国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对内资企业的生产性补贴,形成了对外资企业的歧视。而案件二的诱因是关税,美欧加三方认为高关税迫使汽车制造商大量采购国内零部件,不利于国外零部件的进口。在起诉方看来,无论是国内增值税,还是关税,都发挥了“贸易壁垒”作用,阻碍了他们对中国的“自由”出口。第三,案件一的影响力较小,只涉及美国一个国家,而在案件二中,美国、欧盟、加拿大三方联合抵制中国的关税政策,影响力相对更大,充分体现了税收政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影响及国家之间贸易利益争夺的日趋激烈。第四,案件一是以双方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了最终的争议,但实际上是我国以默认争议中的措施违反了有关规定,从而取消了争议中的税收措施为条件的。从可以接触到的材料看,我国似乎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性的申辩。…这实际在某种程度上起了“信号”的作用,使得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此之后,一有机会便向中国的税收政策“开炮”。而在案件二中,中方有了进步,敢于坚持自己的政策没有违反wto有关原则,没有直接取消自己的政策,但也出于其他考虑在2006年做出了一定的让步,目前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还待定。
二、国际上的涉税贸易争端案件及启示
上述两起诉至wto的案件貌似税收争端,是其他国家对中国进口税收政策的质疑及指控,但其在实质上仍属于国际贸易争端,即由税收问题引发的国家间贸易利益的摩擦。鉴于税收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wto越来越关注税收。这一点可以从1993年12月的乌拉圭回合后达成的几个多边贸易协定中反映出来。这些协议包括《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en)、《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农业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这些协定既涉及了直接税。也涉及了间接税。这些协定反映出各国政府逐步意识到多边协定在调整税收措施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尤其是当这些措施会影响到商品、劳务、资本、人员和技术的跨国流动时尤其如此。随着wto涉及贸易和投资规则的不断延伸,会进一步引发各国税法和wto规则的冲突,使wto越来越多地干涉成员国制定其国内税收政策的自由。因此,在wto内涉税争执越来越多已不足为怪,这意味着各成员国的税法和wto规则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国际上曾发生过多起与税收直接相关的国际贸易争端。迄今为止,大多数的争议都是关于间接税的,包括对酒精饮料(日本、韩国和智利)的征税,对期刊杂志(加拿大)征收消费税,对汽车征收销售税(印度尼西亚)。另外也有一些与直接税有关,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如1984年美国推出《外贸公司销售法案(fsc)》,规定有海外业务的美国企业可以免除占其出口收入15%-30%的税金,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继续推行向其出口企业提供补贴的制度。1998年欧盟再次向世贸组织提出了新的诉讼,2002年8月30日,世贸组织最终裁定:fsc是不公平的,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定,应予废除;如果美国方面不服从判决,欧盟将有权对来自美国的产品征收高达100%的报复性关税。又比如。美国颁布《2002年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即“伯德修正案”),将上一年度向外国公司征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款,按比例直接分配给提起和支持反倾销和反补贴诉讼的本国公司,而不是上缴财政部。这一做法实际构成了对外国公司的双重惩罚。欧盟、澳大利亚、巴西、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泰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等11个世贸组织成员,就该法案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起诉美国。2003年世贸组织要求美国废除该法案,美国拒不执行。2004年8月31日。世贸组织授权欧盟、加拿大、韩国、日本、巴西、印度、墨西哥和智利对来自美国的部分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其数额不得超过美国根据“伯德修正案”向外国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总额的72%。毫无疑问,世贸组织的这些裁决将会对成员国未来制定的国家税收政策产生重要的影响。
综观这些案件,可以发现其中的共同点:一方面,各个国家(包括美国这些经常责难他国税制的发达国家在内)都将税收视为提高国家对外贸易竞争力的工具,常用手段就是通过税收补贴来鼓励本国企业出口,或者把税收作为一种限制他国进口的贸易壁垒来使用。而另一方面,各国在运用税收政策时,在一定程度上仍要考虑wto原则体系的制约。如果一国的税制设置不完全符合wto的有关规则,那么由此而引发的贸易利益竞争就很容易演变为贸易争端,而这些贸易冲突最后还必须在wto框架下找到妥协机制。中国人世后所遭遇的这两起涉税案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这一特点。而该领域最新的发展趋势是:wto在税收方面关注的不仅仅是确保各成员国遵守各项协定。无论各成员国是否遵守wto准则,各国的税收政策、行为和措施,都越来越被wto贸易政策审议机制(tprm)监控。由此可推论,我国的贸易税收政策未来还可能面临更多的被指控的风险。
三、加强wto后过渡期我国贸易税收政策的风险管理
(一)在贸易税收政策的制定中引入风险管理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风险管理是20世纪初兴起的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从20世纪70年代起,风险管理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政府、企业的管理活动之中。1895年,美国学者海斯从经济学角度给出风险了的定义,认为所谓风险就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f·h·奈特于1921年提出了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关系问题,认为“风险现象,或者说不确定性或不完全信息现象,在经济生活中已无处不在……。如果一个经济行为者所面临的随机性能用具体的数值概率来表述……那么,就可以说这种情况涉及风险。”可见,风险一般包括“不确定性”和“会带来损失”两个基本要素。因此,可以将一个事物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并会带来损失的情况定义为风险。那么,政府出台一项税收政策,如果其政策目标(组织收入或调控经济)的实现是不确定的,而且还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带来损失,那么这种税收政策便是有风险的。风险来源包括政策制定的偏差、实施时机选择的失误、政策传导的时滞、税收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因素。
一方面,税收政策风险不仅体现在政府组织税收收入的过程中,而且可能产生于政府试图利用税收政策调控经济时。具体到贸易税收政策而言,政策风险表现为哪些进出口税收收入可能无法征收入库,哪些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作用可能无法实现。前述两起案件所体现的主要是后一种类型的风险。由于我国在制定相关的增值税和关税政策时欠缺风险意识,也谈不上采取什么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那么当风险突然发生时,只能仓促应对。如在案件一中,集成电路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被完全取消,案件二中的有关政策也做了部分调整,这些都是税收政策本身的风险损失。因此,加强我国贸易税收政策的风险管理具有必要性。
另一方面,近年来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日渐抬头,尤其是2006年wto多哈回合多边谈判中止后,各主要贸易大国为缓解国内经济压力,获取更多政治资本,都有计划地将对华贸易争端推到前台,税收待遇问题则首当其冲。贸易摩擦目前无疑已成为我国对外经济所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特别是在进入wto后过渡期以后,巨额的贸易顺差不仅增加了国内流动性泛滥的压力,防范及控制贸易摩擦风险更是刻不容缓。贸易摩擦的成因是纷繁复杂的。在前述两起案件中,我国的国内增值税和关税政策先后成为了引发贸易摩擦的直接而重要的“导火索”,这为我们研究贸易摩擦风险问题提供了一种崭新的税收视角。正是因为在人世后的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税收政策的外部性效应在日益突显,所以在制定一项新的贸易税收政策时,我们就不能仅考虑它在国内的收入和调节功能,还必须考虑到它是否符合wto的有关规则。可能对贸易伙伴国利益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否会招致他国指控而带来意外损失等。显然,这时的贸易税收政策风险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税收领域的风险问题,而且会直接牵连、波及或延伸到对外贸易领域,成为贸易摩擦风险的诱因之一;或者是,贸易摩擦风险是税收政策风险的表现形式之一。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我国贸易税收政策的风险管理更具紧迫性。
(二)防范及控制贸易税收政策风险的几点建议
1 引言
税收风险管理是指国家及其执法主体通过运用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防范与化解税收风险,以期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我国许多企业的纳税观念滞后。近些年来,由于漠视税收风险而致使企业关门倒闭的案例不胜枚举。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对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致力于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因此,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探讨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产生企业税收风险的原因,然后指出了建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的必要性,最后就如何建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有关同行提供参考。
2 产生企业税收风险的原因
2.1 源于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财产权力,以法律的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分配。政治权力是与社会意识形态和国家性质紧密相联的。税收所得收入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物质基础,国家作为征税人在征纳关系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纳税人往往是被管理者,在征纳关系中处于从属、被动地位。在民主尚不得到充分发扬的社会,征税人很有可能为了私利横征暴敛,此时,纳税人就会对强制性的征税表示反抗和抵触。
2.2 源于税收的固定性。所谓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就已经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收数额之间的数量比例,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税收的固定性不等同于税收永远一成不变,实际上,税收的内容、税收的比例是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而税制要素、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保持不变,则也会产生相应的税收风险。
2.3 源于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通过征税所取得的税收收入,无需返还给纳税人,也无需对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从公共产品的角度来说,税收是有偿的。纳税人在今天无偿缴纳的税款,是会在明天或后天生活福利的改善上得到相应的回报。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纳税人所缴纳的税款与其得到的福利不对等,公民交税的欲望和预期都会受到影响。这即是源于税收无偿性的风险。
3 建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制的对策
3.1 建立企业税收风险预警制度。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报告制度是企业做好税收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包括定期风险和特殊风险两种,因此,企业既要有定期税收风险预警制度,又要有特殊税收风险预警机制。所谓定期税收风险预警是指企业对过去的一个时期和接下来的下一个时期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的预警报告。这样的一个时期可能是一个季度,也可能是半年,还有可能是一年。通常而言,时期的长短和报告的频率取决于企业风险偏好的类型和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环境。特殊税收风险报告针对紧急的、特别的情况所做出的,例如政府突然颁布某项税收政策,使得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大幅上升,这种情况的发生会给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造成较大影响,此时,企业的税务人员就应该把这项政策出台的背景、内容以及潜在的影响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企业的领导层。
3.2 完善企业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做好税收风险管理,必须有规范、系统、科学的方法。笔者认为,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应该具有全局性、一体化和前瞻性的管理视角。事实上,由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税收风险不仅是可控的,而且随着计量软件的不断更新与发展,控制税收风险操作起来也越来越容易。第一个方面的原因是企业完全可以全方位对自身的涉税业务流程进行监控,即企业对自身涉税流程潜在的风险点是比较清楚的。相对于税务机关来说,企业对自身的税务状况更加了解。第二个方面的原因是内控制度为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提供了便利。事实上,控制税收风险已经开始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中,最主要的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其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又是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的基础。如果企业有健全和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其就能提供反映企业控制和管理状况的基本信息,根据这些信息,企业就可以对税收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析、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决策。值得一提的是,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所关注的不仅仅是企业财税领域的风险,而是企业面临的所有的重要的风险。
3.3 加强办税人员队伍建设。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较多,变更的频率也较快,这给企业的办税人员带来了难度,很多企业的办税人员不能适应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以致不能很好地掌握和运用相应法律法规来处理企业的税收业务。从这个角度讲,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办税人员的培训,提高办税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得企业的办税人员既了解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状况,又精通所在行业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要努力让企业的办税人员成为企业控制和管理税收风险的核心力量。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培训不应只是对办税人员的培训,也应该包括对企业领导层的培训。不同的是,对前者主要侧重具体的办税业务和相关技巧的培训,对后者的培训则要打破他们把税收业务看作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这一旧观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让他们意识到税收工作是一项需要参员参与同时需要全员控制的工作,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他们有义务也有责任动员全体企业员工理解并支持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企业应该努力让办税人员享有与其职务相匹配的权力和待遇,以此提高企业办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 结论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
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纳税遵从风险管理,也就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利用征管资源,以有效方式进行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根据风险等级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以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其中:风险目标规划是管理层对一定时期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主要措施等做出的决策安排;风险分析识别是借助风险特征指标、数据模型等工具,寻找发现存在的税法遵从风险;风险估算排序是对存在税法遵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归类分析,对其风险度高低做出判断形成风险等级;风险应对实施是根据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采取纳税辅导、跟踪监控、纳税评估、反避税、税务稽查等不同的服务管理措施;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主要从税法遵从度和征管成本效益两方面对税收风险管理质量和效率做出评判,促进风险管理持续改进。
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从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概念来看,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要寻找税收风险存在的领域,即发现并确定风险发生的主要范围,归纳并能准确描述税收风险的共性特征;二是要分析识别税收风险发生的具体目标,即利用归纳的风险特征进行全面扫描,锁定符合风险特征的风险纳税人。从税收风险管理的各环节来看,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离的整体,哪个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针对层出不穷的偷骗税手法来讲,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将是最重要的一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既使依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征管体制机制,同时无论风险应对人员业务怎样娴熟精通,但是如果税收风险分析识别不到位,所有一切只能成为泡影,不仅仅通过风险管理实现税收遵从最大化的目标难以实现,也会造成基层税务人员极大的不满和对整个风险管理的不信任,让整个风险管理的体制形同虚设。所以,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是风险管理中最能体现“信息管税”应用和防范风险的环节,其在整个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三、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重要作用
一是具体实现税收风险目标规划相关内容的主要途径。每阶段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都会基于当前或今后一段时间的内外部环境的判断,明确一定时期内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等内容。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从宏观上分析相关的税收风险的动向,提出防范的要求和目标。而风险分析识别就是这些风险管理目标和重点落实的具体体现,是联系目标规划和其他环节的纽带,分析识别的准确与否关系到目标和重点是否能够实现。
二是风险排序评定、风险应对等环节实施的基础。如果我们考虑税收风险管理与信息系统的结合,那在系统中的第一个环节就是风险分析识别。这是后续各环节的基础,风险分析识别为排序提供了具体的风险信息,为风险应对提供的按户归集的丰富全面信息,不仅为风险应对全面客观的分析风险度的大小和指向性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也从分析识别的方法上为风险应对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是风险管理技术含量和不断提升发展趋势的最主要的体现。风险分析识别的工作过程,实际上就是税收业务水平和现代科学技术融合并产生效益的过程,它必须对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程序的各个方面有充分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才寻找出税收风险所在的环节和领域。当然这些风险存在于哪些纳税人,必须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才能实现。因此在风险分析识别这个环节一定是风险管理中最能体现技术含量的部分。同时,借助于信息技术,我们才可能对风险应对过程中,各个风险特征的有效性和指向性进行统计分析,并不断地改善和调整在风险分析识别方面的思路,使之更趋向于合理、准确,迈入循环提升的良性步调。
四是最能让基层税务人员接受和认可风险管理理念并激发他们参与风险管理热情的环节。在我们看来,通过分析风险管理的各环节的实施,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的理念,会给现代税收体制机制带来深刻且富有积极意义的变化。要贯彻落实好税收风险管理,除了我们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和大力宣传风险管理理念的同时,基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接受与否是其成败的关键。而让基层感受是否有效、能否接受,最主要的就是要让其能够在工作中感受到风险管理对税收征管的巨大的推动作用,相比以前无论工作的方式、压力、成效都有积极的变化,从而才能认可,使风险管理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基层人员的对风险分析识别的方面的认可度,通过风险应对积累的经验,也会激发其在风险分析识别方面新的思路和理念,促进整个风险管理的向前迈进。
四、加强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建设的可行性方法
一是要以现有信息数据为基础开展风险分析识别。要做好风险分析识别,首先要有信息,没有基础信息,风险分析识别就无从谈起。只有积极努力拓宽数据源,特别是内部及第三方信息的取得将会给我们风险分析识别带来更大空间。同时,信息数据的范围、要求是永无止境的,风险分析识别要立足以现有的信息数据为基础来开展。
二是要以与纳税遵从有关的风险作为主要分析识别对象。在风险分析识别方面,首先要进行定位,风险分析识别应该识别什么。在税收风险管理中,有把征管基础类指标、发票监控类指标、税务机关工作差错类指标、质量考核类指标统统列入了风险分析识别范围内,这是不可取的。这些指标也是有风险指向的,但并不是符合纳税遵从风险。所以风险识别的目标一定要与纳税遵从有关的,其他类别的指标也可以作为补充,组合运用的效果更佳。
三是要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进行风险分析识别。要开展并实施好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就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要善于从纷乱复杂的税收经济业务中发现风险;要善于要实践中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要善于从众多繁琐的指标中选择最能衡量和甄别风险的指标;要善于把复杂的风险模型以简单的方式进行展示和描述。
四是要建立机制,从实践出发不断完善和优化风险分析识别。风险分析识别是税收风险管理成败的关键,尤其表现在风险分析识别能不能适应整个经济税收的发展。这就需要建立机制,来保证风险分析识别的有效性,且能根据应对结果不断地调整完善和优化整合。这应该是一种保证持续研究分析、寻找识别税收管理中的风险的协调机制。
五、依托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加强税收风险识别建设
1.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加强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建设
“信息管税”已经成为税务部门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实信息管税就必须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做好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工作也已经成为贯彻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落实信息管税的关键环节。因此,只有始终坚持风险分析识别是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的认识,在风险分析识别中抓住主要矛盾,从风险管理的整体运行考虑;明确风险分析识别的职能分工,配备高素质专业人员,建立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特别是风险分析识别方面的培训,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建立面、线、点有机联系的风险分析识别的立体框架。
2、是提升税源风险管理效能的需要。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对税收风险分布实时进行监督和评价,并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税源风险点,发现区域、行业、税种等方面税收风险严重程度和分布情况,明确管理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差别措施,合理配置资源,实行重点管理,从而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效能。
3、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需要。税收风险绩效评价贯穿于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实际上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全方位督查、管理,在使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责任感的同时,也能及时发现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违规问题,使各层面税务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廉洁从税。
4、是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需要。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的结果能够全面反映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指出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握下一步工作改进和努力的方向,从而能促进更紧密地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基本架构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
组建专门的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机构作为评价主体,承担绩效评价行为的发动,在全系统建立省、市、县税务机关三级“绩效评价机构”,专司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该专门机构直接向本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构人员组成可以打破现行架构,以现行征管部门或法规部门为基础,集中具有对各税种和分税源管理经验、税收分析与规划能力、信息化处理和管理技能的专业人员。
(二)评价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有效开展评价、保证其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条件。评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评价目标。评价目标是绩效评价体系运行的理由,是整个评价体系运行的指南,绩效评价实质上是税收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绩效评价目标应当和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目标相协调,引导全体税务人员自觉为实现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而努力。
2、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对象是绩效评价行为的受体,具体指对税收风险管理过程的监督控制和对单位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综合水平的评价。风险管理过程指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事项的办理过程。评价对象不能仅限于单位部门和过程事项,还应包括处理过程事项的人。
3、明确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即考核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税收风险管理从计划管理到监控评价全过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二是对全流程各事项的单项成效考核和税务机关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考核。
4、明确评价方式。评价工作主要通过考核的方式实现,对评价对象具体的评价内容,考核方式也有所差别,必须有针对性加以明确,一般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能定量考核的尽可能创建考核指标和算法,实现信息化自动考核。
5、明确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即考核标准,是评价工作的基本准绳,也是客观评判评价对象优劣的具体参照物和对比尺度,是实施绩效评价体系的前提。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可采取百分制等形式体现,一经明确必须相对稳定。
6、明确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是评价工作完成后,向领导小组提交的文本文件。内容要反映评价工作目的、评价程序、评价标准、依据和评价结果分析、运用等。
(三)评价方式实现
评价方式实现采用税收风险管理单项事项评价方式和税收风险管理水平评价方式。
税收风险管理单项事项评价是根据制定的考核标准对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相关事项的办理过程中,对制度、规范遵守情况进行监管和督察,以跟踪管理方式及时发现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税收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提高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税收风险管理水平评价包括对单位税收风险管理能力指数、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状况评价分析。能力指数是单项事项评价指标的集合,风险指标是以地域进行税收风险存在程度和分布分析,反映一个地区、一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总体状况,税收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是对一个地区、一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价,便于各级税务机关查找原因,明确一段时期内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实现整体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评价结果运用。
税收风险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反映了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结果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发现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存在的不足。通过运用评价结果查找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本身存在的缺失和不足,及时予以完善和修改,不断完善从计划管理到监控评价合理规范的良性互动的闭环运行系统,逐步形成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2、发现税务执法人员存在的执法风险。通过运用评价结果发现问题责任人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格责任追究,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同时消除执法风险,提高工作质效。
3、发现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运用评价结果发现税收风险存在较高的地区、税种、行业,发现税收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以突出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指导风险较大地区有效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实现各级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共同提高。
我局秉承“先试先行”的理念,依据绩效评价体系理论,对实现风险管理的无障碍运转与全过程评价进行了有效的摸索和尝试。
(一)明确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组织职能。一是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对税政征管等业务部门和风险监控部门的绩效评价。二是税政征管等业务部门和风险监控部门负责对高中低风险应对单位(稽
查局、管理分局、纳服局)的绩效评价。三是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二)逐步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制定了《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宜春市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明确了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三)牢牢抓住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核心。一是抓住税源管理风险点。二是抓住税收执法风险点。严格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一是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方法,形成纵横交错、相互制约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评价到岗到人,以个人的风险管理绩效推进单位的风险管理绩效;三是严格奖惩,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要与荣誉相挂钩,成为促进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
(四)广泛营造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氛围。一是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体干部的共同奋斗目标。二是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科学设立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纳税人的宣传,帮助他们知晓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意义和风险管理中的做法,营造更为融洽的征纳关系。
(五)初步建立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使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更加科学、有效,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措施,促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发挥更大作用。
在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全流程关键绩效指标体系中,共设立二类评价指标18个,一类指标5个,均按标准分100分计算,指标最低得分为0分。一类指标根据其对应的二类指标得分加权计算确定。一类指标得分=∑二类评价指标得分×指标权重。
税收风险管理能力是对某地区税收风险管理水平的整体评价,
根据一类指标得分与一类指标权重加权计算确定。某地区税收风险管理能力 = ∑一类指标计算得分×一类指标权重。
我局针对计划管理、数据整备、风险分析、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和监控评价环节以及参与风险管理流程的实施主体,设计评价标准,着力构建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分别设置评价考核指标,科学配置权重,通过人机结合的分析方式进行公开评价,形成税收风险管理能力综合指数,从而实现对各级税务机关风险管理总体情况和各部门围绕风险管理开展的具体工作实时进行同步评价,取得了初步成效。1至6月全市共推送风险任务1907户,己采取应对措施1881户,风险应对率为98.63%,其中存在问题共1682户,入库税款6149.51万,风险分析识别率91.4%。逐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操作标准,有效提升了风险管理运行效能。
今年是全省地税系统全面规范有序、稳步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第一年。我们在探索和实践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同时也面临一些疑难和困惑。
(一)体系架构建设缺乏理论支撑。在我国,第一个税务风险管理指导性文件是2009年5月5日总局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至2014年9月12日,总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下发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可见风险管理存在理念起步晚、理论尚不完善的现状,对于构建税源专业化模式下的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更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评判标准和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结果的规范评判。
(二)指标设计尚未做到科学规范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0月28日
近年来,企业风险管理的意识在一系列事件的刺激下逐渐深入人心。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大企业税收风险问题显得越发重要。大企业的税收问题,对大企业与国家之间,大企业的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大企业整体发展目标与企业发展的具体、细化目标之间的关系以及大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措施与外部系统的监督者之间等各方面相互关系的和谐问题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今天,需要切实做好大企业税收的风险管理工作。
一、什么是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是指在征税过程中,由于制度方面的缺陷,政策、管理方面的失误,以及种种不可预知和控制的因素所引起的税源状况恶化、税收调节功能减弱、税收增长乏力、最终导致税收收入不能满足政府实现职能需要的一种可能性。
二、大企业税收风险来源
(一)税收政策的多变性。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变革时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税务法规变化过快,朝令夕改,税收政策的变化比较频繁、不够稳定,加之信息传输渠道不畅通,难以让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如果没有及时了解和掌握难免会存在税收风险,企业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由于不可避免地受到外部和内部因素的干扰,造成某些业务处理规定与税法规定发生偏差,形成风险源。这些风险源是企业的一种静态风险,当企业在处理某件具体的事件时,该静态风险极有可能转化为动态风险。如果企业的实际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并且造成少缴税或者多缴税时,税务风险发生量变到质变的演变,成为企业实际的损失,即受到法律的制裁、财产损失或者声誉损害。例如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甚至是刑罚处罚。
(二)企业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的局限性。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由于办税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对于税法的全面认识与运用及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愿望,但在纳税行为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或者在表面上、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逃税,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三)税务优惠政策的时效性。由于每项税收优惠政策都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通过税收制度和政策,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照顾,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格,在一定的时效内,按照一定的程序申报和批准,才能享受。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而享受了有关税收优惠。
(四)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大企业税务风险则主要是来源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缺乏正确的纳税理念和纳税态度,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以及经营目标压力、经营环境异常等导致的风险。大企业税务风险的诱因比较复杂,是深层次和多方面的。税务风险是大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风险,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控制风险,否则将会使企业成本增加,侵蚀企业利润,严重影响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认识
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及评估可以使企业税收管理更有效率。税收风险管理即是通过对税收风险因素的识别、分析税收风险的成因、确立风险等级、估测可能造成的税收流失、形成税收管理责任等后果,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实施监督控制,防范并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实践表明,通过税收风险管理对税收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进而完善管理,可以大大提高税收的效率。
税收风险管理有利于保证税收的安全、稳定,降低纳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本文所讨论的税收风险管理主要是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方面,是指税务机关要对大企业征税过程中税款流失的风险进行识别和预判,对存在的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控制,也包括处理风险后果等一系列的活动。实行税收风险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并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从实际操作来看税收风险管理有利于保证税收的安全、稳定。
四、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有效方法
(一)树立全面且正确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目前,我国对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应当以正确、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作指导,从国家宏观战略的角度实施风险管理,把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始终贯穿于大企业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通过对大企业实施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过程和管理方法,提高大企业征收管理效率。树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需要税务机关从传统的管理理念中解放出来,将现代的管理理念融入其中。对大企业的管理理念需要转变管理方式,从原来的重视管理转变到重视服务,将为大企业服务的理念放在第一位,对大企业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管理和服务,进而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大企业得到了税务机关高质量的纳税服务,纳税遵从度自然会提升,风险也会随之减少。
(二)帮助大企业建立合理的涉税内控机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发展,各国家执法机关以及社会税务风险管理中介都对大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和成熟的技术框架,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可以为我国的涉税内部控制测评体系提供经验借鉴。我国应该结合大企业的实际情况,形成符合国情的税收管理内部控制机制,构建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企业涉税风险管理机制。
(三)税务机关应结合行业管理,建立税收风险等级评定制度,确定税收等级风险评定标准。根据风险等级将大企业划分等级风险,并且应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大企业实行区别对待,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对于大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例如,对风险级别较低的纳税人主要进行政策辅导、提醒服务等。而对风险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应该实施约谈举证、实地核查、重点关注等立定期税收风险评估制度。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大企业,税务机关要定期评估风险,做到定时监控、提前预防,将风险控制在发生之初。此外,还要引导企业建立自查制度,定期检查经营业务中是否存在风险。
五、小结
事实上,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制度的实施是长期性的、系统性的工程,离不开社会各个方面的协同努力。我国也只是刚刚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和尝试,还需要在不断地探索中发现其规律,建立起符合我国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一、全面理解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
(一)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的内涵
现代系统论把系统定义为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效能或可以实现某种目标的有机整体。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是以促进纳税遵从,分析识别纳税遵从风险,降低征纳成本,防范和控制税收流失风险为目标,以系统管理科学、运筹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为主要管理方法的综合性、复合型的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坚持整体管理效能最优化,最大化,系统管理、统筹兼顾,优化组合,良性循环,以实现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管理整体效能的不断提升。
(二)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的主要特征和内容
1、主要特征
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管理系统由相对独立的管理要素系统组成。在整个税收风险管理流程中处于核心环节,承上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启下是税收风险的应对和控制,
2、主要内容
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是有各个管理要素的子系统组成的,主要包括:第一,分析研究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制定符合税源经济特点和规律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整体规划,管理制度、管理方案等。第二,税源环境调查,税收风险特征调查与研究、行业及业务类别细分与确认。第三,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构建及优化、样本选择、风险参数测定及优化等。第四,涉税信息数据采集,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税收风险程度测度,税收风险等级排序,税收风险分析报告形成及风险任务推送等。第五,税收风险应对控制的信息反馈,税收风险应对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优化与完善,完成阶段性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进入下一个循环系统。
二、提升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效能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
1、借鉴国际经验,组建专门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税收收入能力研讨会”参会外方专家介绍,税收风险管理实践成功的国家一般都设置专门的税收遵从风险(简称税收风险)分析研究机构,专门从事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工作。借鉴国际经济,利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有力契机,在总局、省局和市局分层级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集中开展专业化的税收风险信息采集、分析识别等监控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分析,通过分析识别,把税收遵从风险类型进行分析识别和分类,开展税收遵从行为及风险特征规律的分析和量化研究,通过构建税收遵从风险评估测度模型,开发信息技术管理系统,提出不断改进和提高税收遵从的解决方案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发挥在税收风险管理指挥中心的战略作用。
2、明确管理职责体系,组建专业化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团队
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综合运用经济学、税收学、会计学、数理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税收政策、计算机信息技术、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等多方面知识和管理技术,所以不同层级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应逐步建立由行业税收管理专家、信息技术专家、统计专家及会计师、律师等各种专门人才组成的税收风险分析专业化团队,明确从涉税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计算、样本选取、指标构建、参数设置、算法选择、模型构建、风险处理信息反馈、参数及模型修正等各要素管理职责,采用专门的风险分析监控的技术和方法,把税收风险管理的典型案例、数据模型、专业分析识别算法和技术等应用到不同层级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中,提高税收风险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和完善对专门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岗位管理人员的开发培训、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包括能级管理制度和人才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和激励高层次复合型专业化管理人才在税收风险监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信息管税的支撑力度,为有效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提供高质量的涉税信息数据和技术支持
1、建立高效的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推进立法保障机制建设,为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提供高质量的基础信息数据
第一,在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息采集和利用的同时,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综合采集和利用,尤其是在税收风险指标的构建,风险监控量化模型的研究建立时,应以较真实的高质量涉税信息数据为基础,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税收管理人员实地巡查和风险监控管理人员深入开展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税源生产经营全过程,调查分析税源经济规律和税收风险的之间的关系特征与规律,获取叫真实的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涉税信息数据。第二,建立与工商、银行、国土、统计部门及国地税之间的第三方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同时积极借鉴国际上税收管理先进国家在涉税信息报告法制化管理方面的经验,加快《税收征管法》的修改进程,通过税收征管立法,进一步拓宽纳税人信息报告的范围、内容,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第三方信息如实报告的法律义务,即工商、银行、统计等部门及交易相关方等都要依法承担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交易信息的义务,加大税收立法在涉税信息数据共享、协税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力度,有效突破和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的瓶颈,提高税务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为有效开展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提供高质量的基础信息数据。
2、以夯实人工业务管理为基础,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依托,促进业务和技术的有效融合,完善税收风险监控信息化的技术支持系统
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税收风险预警监控信息化平台的开发建设应建立在税源风险调查等基础业务管理充分有效开展的基础上,尤其是在税收风险监控管理规划方案设计、管理制度的制定,税源风险特征调查,税收风险指标体系的构建和优化、风险预警参数及权重标准的科学测定与调整,风险识别算法的优选,风险分析监控模型建立等关键性基础业务要经过专业的深入研究,反复检验、修正优化,形成科学完善的系统的业务管理方案,通过开展地区试点或通过小软件模拟运行,经过可靠性、标准化的检验和修正调整后,结合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搭建统一的税收风险预警监控信息化技术平台,实现业务和技术高度融合,提升税收监控管理系统整体效能。
(三)改进和完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提高税收风险预警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在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系统中处于核心重要的地位,为税收风险应对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向,风险分析识别的科学准确,风险应对控制才有实效。
1、构建和完善税收风险指标体系
结合各地区开发的税收风险特征库量化管理技术,进一步从税收经济、税收政策、管理效能等多角度分析研究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生产经营规律、税收政策、税收风险特征及风险易发环节、典型案例经验等因素综合构建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科学测算和确定税收风险阈值、预警参数标准、风险权重系数等,通过相关地区、行业的综合检验和校验,完善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及有关参数标准。
2、改进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方法,完善风险分析监控模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第一,在完善税收风险指标体系基础上,甄选、采用科学的分析识别算法,结合运用数据挖掘技术手段,按照从宏观到行业再到纳税人的层级关系分层次进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层层深入,深度挖掘,发现和识别真正的税收风险源、风险易发环节和关键的税收风险点。因此应建立至上而下逐级开展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程度测度排序、风险应对任务的推送,至下而上逐级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控制和排查、反馈与绩效考评的税收风险分析运行管理机制;以总局、省局到市局开展不同层面的宏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重点是查找所属区域和行业税收风险;行业风险分析识别的重点是查找行业所属的风险纳税人;微观风险分析识别重点是查找纳税人涉税生产经营的税收风险易发环节及具体的税收风险点,根据风险指标的实际偏差等综合打分、积分,根据风险分值的高低确定纳税人的风险等级,并进行排序和预警提示,进一步提出税收风险应对控制的建议方案逐级推送到相应纳税服务、案头评估、税务稽查等部门,实施差别化的税收风险应对处理。通过至下而上逐级开展税收风险应对、控制和排查并逐级反馈绩效,一方面监督考核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及应对的绩效成果,另一方面,重新修正、调整完善风险分析识别模型及有关参数标准,促进税收风险监控管理效能进入螺旋式改进的良性循环运行系统。第二,结合现有涉税信息数据资源,研究适合于不同层面、不同规模和行业类别的风险分析识别算法及相关预警参数,总结特点规律后分类推广应用,提高税收风险监控的专业化水平;综合使用多种分析识别算法,如税收能力估算法和聚类分析法结合使用,反复训练和校验,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风险监控模型,经实践检验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提高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的整体效能。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金税工程四期建设,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将非税业务纳入管理范畴,实现多维化、全方位的全流程监控,我国正向“以数治税”时期迈进。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管环境以及逐步提升的税收违法成本,税务风险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能够减轻企业的税负负担,降低经营风险,还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税务风险管理的定义
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事项存在于每个环节,这也意味着税务风险无处不在。企业根据战略经营目标和自身发展特点,合理安排产销活动,有效控制可控因素,以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为导向,制定和执行风险应对策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企业税负最小化,这就是税务风险管理。公司的税收风险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指由于部分公司因涉嫌违反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或者未能按时充分足额向地方政府合规缴纳企业税款,而受到地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直接遭受企业财务和商誉双重损失的情形;二是由于部分公司税收管理者自身专业知识水平较低,既不能准确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有关政策,也没有科学合理的税务计划,从而造成多缴税收,增加了企业财务的负担。
二、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一)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负担。税收是企业重要的经营成本支出和管理事项,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税收。企业税收管理通过积极响应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将其运用到生产经营活动之中,能够有效降低税费,节约经营成本,降低财务负担,从而提高利润,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二)有利于规避企业涉税风险。随着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繁荣与快速发展,众多不同行业和不同公司规模的企业以及组织管理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公司内部的资金与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活跃。为在这个新的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很多公司都通过多样化的经营发展策略来壮大企业规模,这也扩大了公司的涉税风险种类,从而增加了公司涉税业务的复杂程度。重视税收风险管理可以使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并规避涉税风险,为公司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有利于节约企业财务费用。资金是企业经营的血液,充足的资金是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合理进行纳税筹划,科学安排税款缴纳时点,在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延期缓缴税款,把资金投入到回报率更高的项目之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层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长期以来,由于税收“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基本特征已经根深蒂固,企业管理层普遍认为税收支付是一种必要的财务支出。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目标要求指导下,管理层通过更新换代机器降低制作成本,通过减少雇佣工人降低劳动力成本,通过批量采购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但却很少能够意识到通过纳税筹划降低税费,进而减少经营成本。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中,管理层只关注财务报表上的数据,不重视税务的风险防控,没有对税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只有在税务风险爆发时才进行处理,缺乏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这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税务风险管理相脱节的表现。同时,大部分企业没有积极主动地关注,了解所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是被动地接受财务部按照出台的相关规定计算得到的应缴税额,这很有可能导致企业多缴税款,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二)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能力有限。企业税务风险的大小一定程度上受税务风险管理人员能力高低的影响。一名合格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会主动请教专业人员,学习税务相关知识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合理地管理企业的税务事项,最优化企业纳税方式,力求降低税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但现阶段,很多企业忽视了会计和税法是两个不同的领域,模糊了这两个部门的职责,为减少管理成本,甚至让财务人员兼任税务专员。即使是在大企业,很多税务管理人员也缺乏专业的培训和必要的经验交流,无法实时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事项的处理流程,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局限于管理发票、核对账目、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认为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在财务部门,这也间接导致了多种问题和风险的产生。(三)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当前,很少有企业将税务风险纳入到内部控制制度中,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意识到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事实上,企业税收内控机制是监控税收风险的“防火墙”,企业想要有效控制税务风险,建设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内控机制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税收内控制度不规范,税务管理机构设置不科学,没有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与评估,税收风险分析评估控制措施的设定、监督和改进举措欠缺规范,缺乏高水平的绩效考评制度等,这些问题会使公司的税务事项不能得到专业有效的处理,进而引发企业的税务风险。(四)税务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机制不够完善。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必要条件,税务风险在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中均无法避免,因此税务风险管理不单单是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责任,还需将企业内部的各业务部门和外部的税务机关联结起来,共享税务信息,让企业各相关人员都能够有效地识别、评估和监控各项税务风险。但在实践中,许多企业过分注重“商业保密”,不允许员工随意讨论和泄露企业内部生产经营信息,致使企业的员工之间、员工与外部专家之间存在信息不能顺利沟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而且,由于企业内部每个人扮演的角色不同、职能不同,对同一事项的认知自然也就存在差异,如果不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就容易使事情处理最终结果与预期产生偏差,导致企业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产生税务风险。(五)企业外部环境不够稳定。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经济发展稳定性稍显不足,变化较大,这对于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约束性标准也会存在适应性变化问题。税务机关执法系统规范性不足,会导致企业税务风险的出现。面临复杂而又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国家会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宏观调控,在相关税收政策上不断做出调整,以适应变化发展着的社会。频繁变化的外部环境,给企业税务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它不仅要求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不能为获得更大利益而铤而走险做出偷税、漏税、虚假账目或拒不缴税的行为,还应该能够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去预测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并对企业所处的环境和政策做出综合分析,甚至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解读与应用也会有所区别,这些条件都可能给企业造成税务风险。
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防控措施
(一)强化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也为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而不断优化。对于企业来说,不稳定的环境意味着税务风险越来越多,这就要求企业应强化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可以先把管理层和财税部门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向其灌输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的重要意义,让企业从战略层面提升对税收风险理念的重视程度。之后再自上而下弘扬企业纳税文化,安排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定期进行必要的税务风险防控培训,争取让“税务思维”深入人心,把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各个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在企业的日常运营过程中降低税务风险,以风险管理理念的常态化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化。(二)建立税务人员培训机制。企业一旦违反税法,不仅需要补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还会影响纳税信用评级,甚至可能会面临刑罚,后果非常严重。这就对税务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税务人员对我国税法不够了解,就可能因处理不恰当或不及时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因此,加强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是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必要条件。公司要为税务管理人员提供各种培训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比如可以通过聘请外部专家到公司进行税务知识系统培训、对最新税务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等。同时,企业应建立合适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利用奖惩机制让税务人员重视税务风险管理,调动他们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三)设置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在过去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往往会因考虑到管理成本而使会计人员兼任税务专员,职责不清晰,专业程度也不够高,难免会有疏漏之处。由于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繁多且不断变化,公司合作项目范围愈广,因此企业应设置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培养出一支专业的团队,能够及时调整分析企业的涉税问题,开展税务风险识别与评估,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提前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同时,税务风险管理部门还应执行税务风险监督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查税务风险的盲点及死角,把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四)完善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企业要想有效地实现税务风险管理控制,就应该以行业特点和最新税收政策为准绳,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机制,例如通过《企业发票管理办法》《企业税收管理制度》等条例对日常的基础性税务事项提出具体的标准和流程,规范企业的涉税行为,从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开始,将企业税务风险的内部防控制度渗透到点点滴滴之中,科学构建高效运行预防机制,加强日常税务风险防控。此外,合理利用财务指标构建税务风险分析模型,识别企业风险隐患,适时提供涉税风险警示,并通过有效的信息反馈及时进行纠正和补救,化解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五)健全税务风险信息沟通机制。企业应该重视建设内部各机构之间、内部与外部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高效的沟通质量是有效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保证。税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的各项涉税活动之中,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经办人员对税务知识了解有限时,就可能导致最终结果与预期存在差异,税务风险也就产生了。此时,只有具备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才能及时地将信息汇总到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专业人员会对该税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提出风险应对方案。同时,我国的税务征管具有一定的弹性,不同区域之间具体的税务征收管理方式对政策的解读不太一致,所以应加强与外部税务机关的沟通,对于一些税法规定模糊和不确定的事项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提高涉税信息传递效率,尽可能避免因信息沟通不畅而产生的税务风险。(六)建立常态化的税务风险自查机制。税收管理的核心就是科学合理减少税收成本、降低税务风险,使企业整体税负最小化。在夯实税收日常基础工作的同时,建立常态化的税务风险自查机制,主动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税收检查工作。企业可以将风险评估时确认的风险进行登记分类,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对应的风险自查,有月度检查、年度检查、不定期检查和部门抽检等,以自查、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税收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查找改进突破点,有效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税收管理机制,提升税收风险管控意识,切实做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管理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机制进行改进,以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更好地管理企业的税务风险。总地来说,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税务风险管理也同样重要,尤其是在当今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要想谋求长远发展,就必须强化税务风险意识,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培养出一支专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团队,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规范各种税务行为,将税务风险防控思维渗入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从思想意识、内控体制、业务人员等多个维度出发,形成合力,构建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规避企业税务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苏小青.浅析企业税务管理与风险防范措施[J].全国流通经济,2021(27).
[2]李佳.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及改进建议[J].纳税,2021.15(28).
近年来,我经过多次深入国税基层调研的基础上,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学习,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反复探索与实践,建立和完善了风险管理识别机制、确认机制、防范机制和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了政务、事务以及业务类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过程。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目前全面引入税收风险管理的机制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在当前国税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化、信息化的前提下,相对而言,风险管理手段略显落后,信息化含量较低,对于风险的识别和管理只是停留在人为的、主观的、浅层次和表面上,系统内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信息化资源在风险管理中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和体现,与当前的税收现代化发展步伐是非常不相称的。
二是相关机制有待健全。目前对国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主要依赖于教育和内外监督手段,缺乏机制上的应对和控制手段,例如:税收征、管、查、审等环节相互之间的互动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协调配合不够,降低了执法风险的防控能力。
三是指导作用有待增强。由于国税风险管理手册与具体的工作实践存在脱节,导致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偏弱。当前的电子版风险管理手册仅是单方面地指出税收业务以及行政管理中哪些环节存在风险,并制作了防范风险措施,干部职工在学习和掌握后确实容易在头脑中形成强烈的风险意识。
二、风险管理对国税工作的现实意义
风险管理是20世纪初兴起的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它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简单地说,风险管理就是对事情发生的确定性作出决定,包括某件事是否发生,如果发生怎么办。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管理效果。20世纪70年代起,风险管理以其针对性强、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被广泛应用于企业、跨国集团、金融、政府的管理活动之中。
三、当前引入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考
国税风险管理是当前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实现有效防范风险的目的,必须尽快转变传统观念,不仅要有科学的方法为指导,更要依托信息化的管理手段,这样才能建立一个优质高效的国税风险管理平台。
一是建立税收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税收预警机制是指税务部门通过对企业的财务和管理指标进行分析,预测企业出现偷税、骗税行为的机率,合理测定税务部门对不同企业的管理风险,确定对各类企业在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科学调配税收管理资源,必要时实施一对一的全程监控。建立税源监控预警机制是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重要监控手段,同时税收风险预警系统对企业也有警戒提示作用,促进企业遵守税法。当前预警机制重点应以防范和打击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以及加强对涉农加工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等税收管理高风险企业的税收管理为重点。对这些管理重点建立税收预警机制和税收风险控制办法,加强资格准入认定、指标预警风险评判、信息情报交换、定期预警通报、纳税评估与核查、实施风险分类控制等方面工作。
二是建立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系统。考虑到税收执法风险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且具有变化性和动态性等特征。因此将税收执法风险纳入税务部门内部控制系统,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仅是静态的制度来建立,需要树立适时、全程控制的观念,将税收执法风险纳入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中,并在机制上构建一整套完善的系统。一个好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系统应该能够实现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管理。具体包括如下几个子系统:税收执法风险识别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系统、税收执法风险决策系统、税收执法风险规避系统、税收执法风险监控系统。
近年来,我经过多次深入国税基层调研的基础上,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方法学习,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反复探索与实践,建立和完善了风险管理识别机制、确认机制、防范机制和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了政务、事务以及业务类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过程。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目前全面引入税收风险管理的机制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在当前国税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化、信息化的前提下,相对而言,风险管理手段略显落后,信息化含量较低,对于风险的识别和管理只是停留在人为的、主观的、浅层次和表面上,系统内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信息化资源在风险管理中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和体现,与当前的税收现代化发展步伐是非常不相称的。
二是相关机制有待健全。目前对国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主要依赖于教育和内外监督手段,缺乏机制上的应对和控制手段,例如:税收征、管、查、审等环节相互之间的互动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协调配合不够,降低了执法风险的防控能力。
三是指导作用有待增强。由于国税风险管理手册与具体的工作实践存在脱节,导致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偏弱。当前的电子版风险管理手册仅是单方面地指出税收业务以及行政管理中哪些环节存在风险,并制作了防范风险措施,干部职工在学习和掌握后确实容易在头脑中形成强烈的风险意识。
二、风险管理对国税工作的现实意义
风险管理是20世纪初兴起的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学科,它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简单地说,风险管理就是对事情发生的确定性作出决定,包括某件事是否发生,如果发生怎么办。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管理效果。20世纪70年代起,风险管理以其针对性强、效率高、成本低等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被广泛应用于企业、跨国集团、金融、政府的管理活动之中。
三、当前引入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考
国税风险管理是当前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实现有效防范风险的目的,必须尽快转变传统观念,不仅要有科学的方法为指导,更要依托信息化的管理手段,这样才能建立一个优质高效的国税风险管理平台。
一是建立税收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税收预警机制是指税务部门通过对企业的财务和管理指标进行分析,预测企业出现偷税、骗税行为的机率,合理测定税务部门对不同企业的管理风险,确定对各类企业在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科学调配税收管理资源,必要时实施一对一的全程监控。建立税源监控预警机制是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重要监控手段,同时税收风险预警系统对企业也有警戒提示作用,促进企业遵守税法。当前预警机制重点应以防范和打击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以及加强对涉农加工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等税收管理高风险企业的税收管理为重点。对这些管理重点建立税收预警机制和税收风险控制办法,加强资格准入认定、指标预警风险评判、信息情报交换、定期预警通报、纳税评估与核查、实施风险分类控制等方面工作。
二是建立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系统。考虑到税收执法风险贯穿于税收执法的各个环节,且具有变化性和动态性等特征。因此将税收执法风险纳入税务部门内部控制系统,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仅是静态的制度来建立,需要树立适时、全程控制的观念,将税收执法风险纳入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中,并在机制上构建一整套完善的系统。一个好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系统应该能够实现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管理。具体包括如下几个子系统:税收执法风险识别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预警系统、税收执法风险决策系统、税收执法风险规避系统、税收执法风险监控系统。
一、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信息失真
目前,我国的税务机关还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采集和分析相关的经济信息,税务机关税源信息大多数来源与统计部门定期的信息,非常缺乏对产业运行的动态信息。对于纳税人的税源管理,主要来自于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和奶岁申报表及其附件材料,还有的是根据微观上主体提供的信息,由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的高低和主观的意愿,使得税源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度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没有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机制
由于没有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预警机制,就会导致实际的税源评估失真,不能对税收风险的因素、环节、区域、时期和行业进行评估,会降低税收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对风险控制的水平,很难对税收和纳税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而且,没有风险管理预警机制,税收管理的风险意识也会大大降低,从而疏于防范对纳税人的风险管理,就会带来很大的损失,甚至会造成重大的偷税漏税、行业性或区域性的税收流失等现象,还会出现税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的损失。
(三)没有完善的税源管理信息技术
虽然税务机关利用了现代计算机、通讯和网络作为税收征管信息技术,但是发展得比较缓慢,所处的层次还很低,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流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不能够有效的发挥信息化的作用,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资金流动等信息业不能够及时的进行全程监控。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还可以看见企业的财务信息录入得并不完整,而且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管理的范围外,还有浸水工程信息和协税信息不能共享,这就会影响到税源的监控和调查。
(四)缺乏对税源的监控
在实施征管的过程中,税务机关没有端正的态度对待税收工作,“嫌难爱易”的心理普遍存在,对于税源大户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零散税源,忽视小规模的纳税人,对征税户比较重视,对免税户不重视,重视盈利企业,而忽视一些亏损的企业等等。这样就会造成漏管漏征的情况,从而出现大量的税源管理盲区。缺乏对税收的有效监控,使税源工作仍然处于一个水平低而且无序的状态,就会造成许多的税收流失。
二、税源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拓展税源信息采集的渠道
延伸税源信息的内外部采集,了解税务机关的内部信息,并广泛搜集各类与税收相关的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把信息采集的职能分配到各个部门;在外部,关注统计、发改委等部门的信息,并与国地税、海关、财政和工商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在掌握宏观和微观税收信息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搜罗更多的涉税信息,并把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数字化、电子化,使税务机关内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计算机管理对纳税人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编码管理,实行双向申报制度,并建立电子发票制度,从而使税收的管理工作能够全面提高。
(二)完善税收管理风险监控预警机制
在建立税收管理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的过程中,要把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农加工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管理风险高的企业作为重点,对这些高风险企业的管理,要着重建立税收预警机制,并实行税收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对资格认定的标准,并对信息交换、指标预警风险评判、风险分类控制等工作加强分析和研讨,能够对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减少税收工作的负担。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税源的监控
税务机关应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税源加强监控,对影响税务的指标和增减变化进行分析,建立健全的分析制度,对税源的结构进行分析监控。建立税务定期分析制度,重视对重点税源和企业的分析。因为企业重点税源的结构和企业的经济增长模式对税收的征管有很大的影响,还会改变税源管理的方式。
(四)提高各管理部门的合作
税收工作与税务机关的各个部门都是分不开的,要充分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团队意识,并使社会的各个阶层能够积极参与,建立全方位的税务网站。加强征、管、查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国地税、工商、银行和公检法协税,提高社会各阶层协税护税的意识。另外,还要规范税收征管的流程,完善相关的税务制度,按照征管的流程,把职责落实到各部门、各职工。机关领导要加强各部门的配合,使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都能够协同作战,发挥团队的效应。
(五)加强对管理人员综合水平的培养
税收管理制度对税收的工作起到约束和监督的作用,要建立税源管理责任制度和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工作的责任和规程,并把责任具体化。为了使责任制度落实,必须对责任实行严格的追究,要管理到位并且赏罚分明。税务人员的素质对税务的工作影响很大,所以要加强税务干部的素质教育和思想教育,使他们具有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心,转变工作作风,还要对他们加强培训,提高他们对法律、行业、会计和统计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加强他们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对税收工作的责任心。
三、结语
通过对税源相关问题和改善措施的探讨,可以看见税源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所以一定要加强对税源管理的工作,才能使重点区域的经济得到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梁仲通.加强地方税税源管理的对策[J].税务研究,2007,8(10):97.
[2]徐勤玲.税源管理缺陷问题及对策思考[J].税务研究,2008,5(09):96.
[3]涛邻羽.我国税源管理现状及其完善对策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7(11),213-214.
理论界对“大数据”概念有两种比较权威的说法:一是旅美学者涂子沛在其所著的《大数据》一书中将其定义为:“大数据是指那些大小已经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尺度,一般的软件工具难以捕捉、存储、管理和分析的数据”。而英国牛津大学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则在其《大数据时代》一书中提出“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认知、创造新价值的源泉,是改变市场、组织机构以及政府与公民关系的方法”。大数据被誉为“21世纪的新石油”,现在全球每年产生的数据信息量年增40%,数据信息总量每两年就可以翻一番,而且有90%的数据信息内容属于非结构化内容(视频、图片等)。根据国际互联网数据中心预测,至2020年全球以电子形式存储的数据量将达到32ZB。
“大数据”之“大”,不仅仅在于其“容量之大”,更多意义在于人类通过对大容量数据的交换、整合、分析,可以发现新知识,创造新价值,从而带来“大科学”、“大知识”和“大发展”。大数据时代最大的转变就是人们放弃对因果关系的探求,取而代之注重数据之间的相关性,不需要知道“为什么”,而只需要知道“是什么”。也就是说,所谓大数据就是要在海量、无序的数据中洞察规律、发现价值。数据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逐渐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而人们对于海量数据的运用将预示着新一波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的到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经认识到了大数据所蕴含的重要战略意义,纷纷开始在国家层面进行战略部署,以迎接大数据技术革命正在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二)大数据时代的特点。
大数据技术的核心是大数据存储和处理技术、数据仓库技术等,其战略意义在于掌握和处理庞大的数据信息。大数据应用的核心是实时数据处理、实时决策支持,其战略意义在于快速分析出数据的价值,让价值发生作用,通过内嵌到业务流程中实现的数据价值的体现。
与传统数据时代相比,大数据时代具有更为明显的特征。一是数据体量巨大。从江西省核心征管系统数据情况来看,仅为TB级,是典型计算机硬盘的容量,而一些大企业的数据量已经达到EB量级。二是数据类型繁多。从税务部门来看,大数据时代,不仅应包含征纳信息、第三方信息等结构化信息,还应包括网络、图片等非结构化信息,不断满足税收征管的需要。三是数据要求较低。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对全体数据的分析,可以进行纳税人行为跟踪、分析,进而获取纳税人的纳税习惯、风险偏好等。因此,大数据时代数据量巨大,不完全依赖单一数据的利用价值,通过分析,既可以解决宏观、中观层面数据分析问题,还可以解决随机抽样解决不了的细节问题。四是数据处理速度很快。
二、大数据时代下,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大数据时代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
1.难以有效整合利用海量涉税信息。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近年来,税收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与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相比,与蓬勃发展的信息化浪潮相比,税务机关面对海量涉税信息常常显得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成效不大,甚至守着金山银山般的信息也未能充分开发利用,运用信息管理税收的能力明显不足。
一是税务系统内部各种信息整合不足。各种信息分散在核心征管业务系统、两业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行政办公系统等各种系统中,缺乏有效整合。且各省之间、国地税之间的系统都不相同,目前已在全国部分省市试点运行的金税三期系统,将逐步实现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构建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性信息系统。该系统将于2016年3月在我省双轨运行,要真正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尚需时日。
二是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日益凸显。20世纪,美国三位经济学家通过论证“柠檬模型”,得出了信息不对称理论。按照这一学说,涉税信息是征管的基础和出发点,税收征管中的信息不完整和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进而导致税款流失。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及某些私人信息存在的必然性,税务机关不可能掌握纳税人的所有真实涉税信息。纳税人隐瞒收入甚至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情况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而税务机关即使知道纳税人的申报不真实,但缺乏相关的举证资料而陷入困境。
三是海量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利用不够。一方面,部门与部门之间数据和信息相互分割,形成信息孤岛,财政、发改委、工商、房产管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类涉税数据不能有效共享互换;另一方面,对于互联网上各类披露信息、媒体报道等缺乏系统的搜集、整合和分析,面对公开渠道的涉税线索反应迟钝。
2.传统的征管方式不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变化。
现行税收制度和传统征管模式难以应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变化。一方面,工业经济时代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难以适应如今的数字经济时代,跨国企业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问题日益严重。如目前多数高科技公司的主要收入已非实体产品销售,更多的是专利授权等无形资产销售。国内知名的互联网BAT三巨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其大量利润并不是来自于实体商品,而是来自互联网增值服务、知识产权特许权使用费等。这些公司的产品本身就是数字化的。与实体经济相比,高科技公司更容易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地区。在美国,属于标准普尔500指数成份股的71家高科技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缴纳税收的比例平均比非高科技公司低1/3;另一方面,现有的管理手段与现代化、电子化、数字化时代特征不相适应。当前,由于社会信息化程度不统一,信息口径不完整,既有结构性数据,又有非结构性数据,而税务机关较为重视结构性数据,忽视非结构性数据,增大了税收管理的难度。比如,网络、微信、支付宝等电商信息还游离于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之外,税务部门发票管理还难以包含项目、品名、规格、单价等字段,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还更多的是依赖纳税人的纸质账簿,许多地方纳税评估主要依靠经验开展、流于形式。纳税服务还停留在较浅的层次,对纳税人的宣传、咨询、辅导,还处于单独的、零散的状态。但同时,由于信息来源、信息口径不同,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率极低,对信息只录入、忽视分析整理和利用,造成信息严重堆积,共享性、开放性不足,管理效率较低,无法增值,成为死信息。
(二)大数据时代税收征管面临的机遇。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税收征管面临的机遇在于:随着整个社会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和纳税人的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纳税人网上申报与电子化申报的覆盖率在逐步扩大,这为税务机关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采集与利用纳税人数据提供了基础,也为税务机关信息管税与征管模式创新提供了支撑。
1.运用大数据技术形成更为丰富的涉税情报。
如果说信息欠发达是征管信息不完整和不对称的主要原因,那么大数据有助于税务机关全面掌握各类涉税信息,进行税源监控,实现税收征管的目标。在大数据条件下,如果存在完备的涉税信息获取法律保障体系,税务机关就可以对交易双方、涉税第三方乃至第四方的信息进行全面掌握分析,彻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这也为税务部门获取第三方数据提供了有利条件。
2.大数据帮助税务机关实现管理的转型升级。
数据价值在于它的使用,而不是占有本身。数据的价值也并非单纯源于它的基本用途,而更多源于它的二次利用,其价值需要通过创新性的分析来释放。税务部门传统数据模式下,由于数据处理速度慢,税收数据分析具有滞后性和被动性,税源监控和风险管理无法在事先和预前解决,往往事后进行惩处和补救,难以适应社会和纳税人的变化。而大数据时代,数据处理速度快,能够较好地解决及时性问题,并且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向纳税人预警,防范税收风险。税收遵从度的高低,既与纳税人自身的税收认知度有关,也与涉税信息透明程度、税收法治水平、社会氛围等一系列问题密切相关。运用大数据构建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应当是一个涉税信息、数据没有“死角”的征管体系。税务机关可以对涉税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对比、挖掘,从而有效提示风险、纠正偏差,使征纳双方间合作互信关系的建立成为可能。
三、大数据时代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考
大数据能够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详尽的数据和技术支持,税务机关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涉税信息进行过滤、分析、对比、甄别,避免税款流失。此外,基于大数据应用实现风险管理智能化,通过纳税人“行为指纹”,可以对纳税人遵从行为进行预测,对纳税人遵从风险进行专业的分析识别,并提出及时的应对策略建议。因此,税务机关要把握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和机遇,推动税收风险管理向纵深发展。
(一)将大数据理念融入税收征管体系之中。
大数据不仅是信息技术的革新,更预示着税收工作理念的转变,必将对税收征管工作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为构建新的税收征管体系,我们亟需树立大数据的理念,将大数据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改革和体系建设中。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对大数据在税收征管中意义的认知仍然有限,总体认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需加强宣传和引导,提升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对大数据战略与相关技术的重视程度,从更深层次认知大数据。
大数据的应用能够使税务机关透过繁杂的征纳现象甄别出深层次的税收风险,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现代化的税收风险管理必须以丰富的数据情报和先进的信息技术作支撑。庞大的涉税数据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涉税信息越丰富,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准确度就越高;功能强大、安全性高、操作性强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是便捷化、智能化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保障。从这一角度而言,税收风险管理就是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从庞大的涉税数据库中找出存有疑点和风险的数据进行排除和应对,以防止税收流失,提高纳税遵从度的过程。
(二)为大数据时代的税收征管提供制度保障。
要发挥大数据优势还需要完善征管法与相关针对涉税信息的法律制度,为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法律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对税务机关获取相关信息做了原则性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但实际工作中,一些职能部门往往以保密为由,不给税务部门及时提供第三方信息。当前必须以《税收征管法》修订为契机,在《税收征管法》中对政府及社会职能部门向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名录进行细化,明确其范围、内容、程序、方式、标准和时限,明确他们向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为税务部门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法律保障,以便税务机关充分地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消除信息的不对称,加强数据分析,强化税收管理。
此外,为将电子商务有效纳入大数据时代的税收管理体系,还应适当补充电子商务方面的条款,明确电子商务模式中的税制构成要素,厘清电子商务活动中征纳各方的权责关系。
(三)大数据涉税情报的实践运用。
由于政府部门在占有数据上具有天然优势,大数据技术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和积极研究。不少发达国家已经在运用大数据,通过多渠道的数据采集和快速综合的数据处理,增强治理社会的能力,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在美国,奥巴马在入主白宫第一天就签署了《透明和开放的政府》法案,之后又《大数据研究和发展计划》,成立大数据高级指导小组,将大数据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投入超过2亿美元资金用于研发“从海量数据信息中获取知识所必需的工具和技能”。通过对各国政府部门大数据实践的研究表明,大数据应用可以从5个方面提高公共管理水平:一是实现信息透明和共享,产生积极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二是通过评估公共部门的绩效,增强内部竞争、激励工作表现,提升行政服务质量;三是增强公共服务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公众满意度,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四是用政务智能替代或辅助人工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效率,降低出错成本;五是引导公共部门内外部创新,创造新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价值。目前,绝大多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均将大数据的手段和方法引入税收管理领域,作为其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在美国,超过80%的联邦税收收入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电子申报和缴纳。美国国内收入局(IRS)的分析师运用数据分析系统(DAS),可以同时选取并分析数百万甚至上亿个申报数据。通过观察数据走势、模拟环境和优化数据模型等方式选取审计案例,以往需要几周或几个月时间的审计选案工作,现在只需几小时即可确定。在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总署(HMRC)的分析师使用高端软件程序Connect来识别和显示风险。该软件使用23个资源系统和81种文件格式,存储着8亿多个记录。其数据收集和分析功能能够排除地方差异的影响,揭示出全国性的趋势和规律,使分析师轻松进行风险识别和排序,极大提高了选案成功率和单个案件产出率。澳大利亚国家税务局(ATO)的税源监控平台与银行、保险、海关等部门可自动进行信息交换、实现交叉稽核,并自动使用风险过滤器对所有大企业进行一年两次的筛选。一旦风险过滤器筛选出风险目标,这些潜在高风险纳税人就会进入选案程序,由高级技术专家进行分析,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来预测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产生的后果。
2013年全国税务机关利用外部涉税信息通过评估查补等手段增加的税收收入为1 048.12亿元。其中,利用房地产业信息获取税收收入356.46亿元,占34.01%;利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信息获取税收收入352.71亿元,占33.65%;利用金融业信息获取税收收入96.86亿元,占9.24%;利用建筑业信息获取税收收入52.84亿元,占5.04%;利用采矿业信息获取税收收入51.91亿元,占4.95%。
(四)构建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各类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应用。
数据分析界古老的“拇指法则”指出,数据分析工作至少有70%~80%的工作量花在搜集和准备数据上,仅有20%~30%的工作量花在分析本身上。因此要花大力气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全面搜集并整合纳税人基础信息财务核算数据、生产经营数据、纳税申报数据、税务管理数据和第三方涉税数据,建立基于Hadoop等分布式基础架构的数据仓库,发展云计算技术等高速数据处理技术。具体包括以下工作:
1.非税务部门、非传统渠道(主要是网络分布数据)的数据收集、清洗。大数据时代税收管理与政策分析的需求不仅仅限于税务管理部门已有的信息系统获得的征管和财务数据,而是需要整合更多来源的信息,包括其他政府部门等第三方提供的结构化数据和其他来源的数据,尤其是动态发展中的来自于信息网络互动中的涉税信息,以实现大数据时代所谓“数据”互联的要求。
2.非结构化数据的结构化转换。根据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需要,按照工作中不同的数据粒度要求,对非结构化数据进行结构化转换。
3.不同来源纳税人数据的匹配。不同来源的数据,必然存在着不匹配问题。数据匹配问题类似于经济研究中数据的弥补和插值问题,以解释不同来源数据的拼接,形成相对完整的数据信息全图,并将最终形成大数据模式下的微观纳税人税收信息数据库。
大数据时代需要对不同来源渠道的数据信息进行有效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如果仅依靠手工导入和人工比对,势必费时费力,而且对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分析和应用能力也存在不足,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的作用。因此,需要搭建强大的信息处理平台,对数据进行批量导入、集中存储、自动关联和分类应用,这样可以实现第三方涉税信息与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机融合,大大提高第三方信息的应用效率。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纳税人账户数据引擎的做法,充分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思维,在金税三期工程中搭建一个功能强大的数据处理平台,实现全国税收征管数据大集中。
(五)创新数据挖掘分析方法,打造智能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