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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文学常识大全11篇

时间:2023-05-24 16:05:5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国内文学常识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国内文学常识

篇(1)

每逢春天,北京地坛书市都会如期而举行,爱书的人像过节一样,挑书、淘书、看书。从1990年开始,这个活动已经持续了22年。地坛书市伴随着一代人长大、成熟,成为一代人的记忆。但是2013年的地坛书市暂时停办,未来何时再启动还是个未知数。为什么书市会突然停办?北京青少年服务中心大型活动部活动一处处长李进考22年来一直参与书市的组织工作,他称,书市的运营成本越来越高,已经从最初的十几万元上升到现在的三四百万元,这可能是停办的主要原因。

文化发展要算经济效益,更要看社会效益。地坛书市滋养的是城市品位和市民精神,停办确实可惜。

腰封“宣传语”惹风波

2013年初,一本腰封上印着“迄今为止最优秀译本”的《小王子》,制造了开年翻译界乃至出版界争议性最大的一场风波。由知名译者李继宏执笔翻译的儿童文学名著《小王子》新译本当时尚未正式发售,就因其打眼的腰封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该书腰封上的宣传语除了用粗体字印着“迄今为止最优秀译本”等字句外,还罗列出一大串数据:“纠正现存其他56个《小王子》译本的200多处硬伤、错误……”

此腰封一出,就遭到豆瓣网友发起的“一星运动”抵制,之后该书的综合评分从最初的9.3分一路狂跌到3.7分。抵制活动的发起人表示,该书的宣传语完全无视林秀清、周克希等译者的译本,是“极其恶劣的不尊重行为”,更是一种“虚假”的宣传方式。这场风波最大的好处是让出版方充分认识到,牛皮吹破了天,后果也会很严重。

国内作家经纪人备受期待

2013年2月15日,沉默已久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在微博上贴出一则告示:“本人自获诺贝尔文学奖以来,承蒙社会各界厚爱,常有来电询问版权和其他各种合作事宜者。鉴于本人事务繁忙,本人特委托女儿管笑笑对外代表本人洽商版权和其他各种合作事宜。其对外所作承诺和签署的文件本人均予以认可。特此告示!”告示下方有莫言的署名。一时之间,外界纷纷为管笑笑贴上一个新的标签――莫言的经纪人。消息一出,关于中国作家需不需要经纪人,由亲属担当经纪人的利弊,中国作家到底需要怎样的经纪人再度引起热议,作家经纪人作为焦点重临大家的视线。

纵观国内文坛,选择自己的亲人作为经纪人,处理其版权等相关事务,莫言并不是第一人。长久以来这种做法,在娱乐圈和文化圈都很普遍。比如,作家池莉也将自己海外的版权事务交给女儿吕亦池和一家海外公司共同打理。由亲属担当经纪人,符合中国人的办事习惯,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也暴露出国内专业作家经纪人的长期缺位。尤其是现在,中国作家开始越来越多地迈出国门,向国外市场输出作品。与此同时,作家们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棘手难题,版权经纪人的风潮也应运而生。从数年前开始,国内逐步兴起针对涉外市场的版权经纪人培训,中国本土作家经纪人何时能正式与国际接轨,则备受期待。

小作家分会不可搞成“形象工程”

全国文联系统首个小作家分会――北京作协小作家分会于2013年3月17日成立。14名10岁至17岁的首批会员均来自北京市文联正在开展的“东方少年・中国梦”新创意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优秀作者。据悉,该分会成立后将开展文学辅导讲座、走访著名作家、开展文学夏令营、国际国内小作家交流等活动,引导更多孩子步入文学殿堂。

这些年,怀揣文学梦想的孩子越来越多,各地也常有“文学新星”冉冉升起,在当地的“文学星空”中熠熠生辉。“小作家”出版“大部头”的风潮也方兴未艾,且有年龄越来越小、篇幅越写越长的趋势,个别“小作家”还一本接一本地出书,比一些成人作家还要高产。因此,“小作家”们早就不该是一个被忽视的群体。

不过有评论指出,小作家分会切不可搞成“形象工程”,功利性出不了真正的文学。此前,一些“天才少年作家”在家长、书商和培训机构的揠苗助长下,或骄傲自满被俗世虚名所缠累,或因过早成人化而丧失了童真,演绎出一幕幕由“神童”到“泯然众人”的悲喜故事。比如1998年推出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不少获奖者在书商的撺掇下一赛成名,被匆忙包装成少年作家,仅过了10年,仍从事小说创作者却已寥寥无几。故如何呵护“小作家”们健康成长,避免其成“家”、长大后变得平庸,是家长、作协乃至全社会都应该思考的一个社会性问题。

“流行把经典挤到了一边”令人吃惊

2013年5月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了被称为“文学蓝皮书”的《中国文情报告(2012~2013)》。2012年,中国文学界最重要的事件,是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与这个报告同时的2012年小说类图书畅销排行榜显示,2012年的莫言热并没有改变文学作品销售的格局。排在这个畅销榜榜首的是郭敬明的《小时代3.0刺金时代》,排在排行榜第11和第16位置的则分别是莫言的《蛙》和《丰乳肥臀》。经典文学作品,只有《百年孤独》和《围城》进榜。传统不敌流行已成为文学类图书市场的常态。

该报告后,文艺评论家樊星评论说:“在图书销量上,莫言敌不过郭敬明,严肃作家敌不过流行作家,这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在西方,托尔斯泰、莎士比亚也卖不过斯蒂芬・金。大众离经典确实是越来越远了。”美国的学校给学生列了30本必读经典书目,但后来调查发现,学生们除了读这30本经典书目以外,根本不愿意再去看别的经典文学作品。

无论是从今天是消费文化、娱乐文化流行的时代来看,还是从大众读者阅读的趣味倾向与功利和实用的阅读情况来看,抑或从今天网络文学、畅销文学成了年轻人阅读的主要类型来看,得出“传统不敌流行”“流行把经典挤到了一边”这样的结论,都不能不说是令人吃惊、出人意料的。

《咬文嚼字》以较真精神“咬嚼”名家作品

2013年5月9日,《咬文嚼字》执行主编黄安靖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一起探讨“咬嚼”经典文学作品的意义和影响。素有文坛“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杂志,将目标锁定为茅盾文学奖的12位文坛名家,不少茅盾文学奖作品被列入此次“咬嚼”范围。被“咬”的作家们也纷纷表示欢迎,他们并不感到意外。

篇(2)

中图分类号:I0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7-0007-02

新世纪以来,有关文学经典的研究一直是文学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在现代社会中,当大众文化、网络文化不断扩张,后现代主义文化价值观下的文化批判席卷整个文学领域,消费时代的文化在凭借着视图媒介不断颠覆人们的价值观时,经典文学的解构自然也由此引发不同的声音。当现代化领域中的文学逐渐去政治化,失去文学显学地位而成为一种纯粹的学术研究的时候,文学经典化的问题便成为学术界开始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关于文学“经典”内涵的论争

西方学者关于“经典”的论争始于对“经典”概念的界定,学者们从文学经典作品的艺术魅力、世界的影响性以及时间的筛选等几个方面,来阐释文学经典的概念及内涵。

中国文学界对“经典”有着本地域性的独特见解,黄曼君认为,文学经典应该是原创性文本和独特阐释的结合,其存在形态生具有开放性、超越性和多元性特征,价值定位上必须具备民族语言和思想的象征符号。①同时,文学经典应是特定历史时空与文化语境中思、诗、史相交融的结晶。必然闪耀着思想的光芒,有着“诗性”的内涵,还有着民族的文学特色。②童庆炳认为文学经典“必须经过时间的筛选;是达到艺术极致的作品;是开辟了新的艺术范式的完美之作”③方忠认为应该首先坚守“文学是人学”的原则,将文学作品的审美性、艺术价值还有经典应具有的原创性作为衡量经典作品的标准。④刘晗从“经典”二字字义考究,贯通古今进行纵横比较,得出结论:“文学经典是指那种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文学作品……经典指是指那种能够超越具体时代的价值观念、美学观念,在价值和美学维度上呈现出一定的普适性的文学文本。”⑤刘象愚对比古今中外、英汉文中“经典”的含义得出结论:“经典’指那些权威的、典范的伟大著作,文学经典的本质特征必须具备内涵的丰富性、实质上的创造性以及时空的跨越性。⑥陈定家在结合中西方学者对文学经典的阐释之后认为:“真正的文学经典应该是那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超越价值观和美学观之时代局限的优秀文学作品,是那些在历史维度与美学维度上呈现出一定的普适性,富有教义且常读常新的权威性的典范之作。”⑦

众多学者对文学经典的定义在一定范围内达成共识,我们也可以看到文学经典既有传统视角,又有现代的革新。基于主体对文学文本认识的不同,对现在文学文本进入经典序列后,关于经典的争论更是不休。时代语境的不同,对经典的定义及内涵的阐释仍会继续,文学经典也在阐释和再阐释的循环中发挥着它不朽的艺术魅力,对其内涵及外延的界定,是对文学经典及经典性问题研究的基础。

二、追问文学经典的建构及生成机制

学术界在对文学经典问题研究的逐渐深入中,逐渐跳出对文学经典本身定义的格局,转向如何建构文学经典,推动文学经典建构的主要因素有哪些等相关问题上等,此类更为深入更具有针对性,更加具体化。

西方文艺界对文学经典的建构有着两种主要观点,即限定于文学作品内部的本质主义经典化理论与限定于外部因素的建构主义经典化理论。国内文学理论界对文学经典建构的内外因素同样重视。孙邵振认为,引入西方理论的价值归宿就是对文学经典作品的改写,使得作为历史流传当中的经典文本重新获得一种时代的生命,这实际内在于文本的一种对经典的确认。⑧童庆炳将文学作品内外因素相结合,具体考察经典建构过程中两者的作用方式,认为文学经典的建构是处于一种不断地建构的过程中,同时提出文学经典建构的六个要素:“(1)文字作品的艺术价值;(2)文学作品的可阐释的空间;(3)意识形态和文化权利变动;(4)文学理论和批评的价值取向;(5)特定时期读者的期待视野;(6)发现人(又可称为‘赞助人’)。”⑨朱国华则认为应该从历史的维度辩证地认识经典的准则:“一方面,各种经典的合法化来源都是独特的,我们应该对其进行语境还原;另一方面,在一个个具有连续性的历史长时段中,可能存在着相对稳定的经典化规则。”⑩

此外,也有学者针对文学经典建构的外部因素发表了看法,侧重点不同,观念有着些许不同。刘晗认为推动文本进入经典序列的方式主要有:政治权利的推行、知识精英的遴选和大众舆论的评判等。{11}南帆认为围绕在文学周围强大的社会群体、研究机构、出版社、学生团体、教育部门,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复杂、庞大的文学机构,从而形成一整套对文学作品行之有效的选择机制,并逐渐确立各种文学制度。{12}陶东风着眼于文化研究的视野,认为文学经典并不是普遍的艺术价值的体现,而是有着特定时代的文学规范与审美理想,凝聚着文化权利。{13}王宁认为,文学经典的构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特定的批评话语、权力机构及其他的一些人为的因素。{14}此外,黄书泉立足当代文化多元化语境,认为当代文学经典的建构需要从三个维度辩证统一地把握,即充分认识文学史撰写的作用,破除确立文学经典中文学史的话语霸权,从当代社会文学生产和消费的现实关系中确认当代文学经典。{15}注重经典建构内部因素的洪子诚认为:“当代的经典秩序的确立标准,最为要紧的是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观和政治立场……文学文本在揭示‘历史规律’展示历史发展前景上的典型性和深刻性,是当代经常起作用的经典衡量尺度。”{16}

在笔者看来,文学经典及相关论题是十分重要且关系重大的研究课题,对整个文学自身价值体系的构建、主流意识形态对读者的文学价值观念引导、文学史的编纂和文学教育等都息息相关。当然对文学经典的判断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着的,对文学经典内容的构建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不断构建的过程。

三、当代消费语境中文学经典的命运

在当前的消费社会下,视觉文化以及媒介文化都以不可挡之势,闯入审美文化的背景中。尽管众多学者对文学经典的超时间性与超历史性都满怀信心,但是当经典面临当下消费时代的语境,图像霸权危及语言的中心地位的现实状况时,对文学经典的命运堪忧。

很多学者就从当下的消费文化语境中探讨文学经典的境遇,分析消费关系对其他社会关系以及文化的影响。吴兴明就从当下消费关系的座架中看文学经典的商业性扩张,他认为文学经典在消费社会不断被广泛的借名、挪用,出现大规模的异质重现,他指出,传统意义上的文学经典在消费社会的命运即是:走向终结。{17}但同样是从消费语境中看待文学经典境遇的赵学勇则相对较为乐观,他认为文学经典所面临的危机源于文学经典和消费关系的语境冲突,调和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的关系,则是经典问题消弭的关键所在。同时他进一步提出,要依靠市场手段来调节文学经典在当下消费语境中的接受和传播。{18}

在当下消费社会的现实语境下,有学者认为文学经典的n势不可避免。刘晗认为,当下文化语境中语言和图像之间关系的不平衡,图像文化的异军崛起使得语言中心地位旁落,消费文化思潮使得文学经典呈现出消费化趋势,文学经典存在的根基被消解。{19}也有学者着力分析文学经典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孟繁华认为,20世纪以来作家们参与社会的情感需求,与“宏大叙事”热情所创作小说文体,在不可避免的走向衰落。他分析其原因:“现代媒介的发展和多元化和多元文化,特别是与科技手段相关的消费文化的兴起,是文学不断走向式微的原因和条件。”{20}

此后,学者们对文学经典理论话语的拓展与深入、文学经典的命运及古今文学经典承传重构与评估重建等方面做了深入探讨。一些学者基于消费文化语境中对经典表示出担忧,如赵学勇从文学经典与消费文化语境的关系入手,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审视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文学经典所面临的一系列矛盾。{21}在陈家定看来,文学经典不仅遭遇了市场上的“生存危机”,而且还出现了观念上的“信仰危机”。但机遇与挑战共存,在去经典的潮流中文学也得到了更广范围的传播;新秩序与新经典为重构文学经典提供了更多种可能;激发了文学经典的多种潜在的文化功能。{22}而盖生认为,在当前的消费文化语境下,文学被媒介文化冲击的边缘化反倒是文学非线性进步的表现,指涉当下、提升现实承担社会的经典化文学仍将是社会价值整合元和意义的生产地。所以文学不仅不会终结,还将在新形势下具有重建经典的可能。{23}

经典的文学作品可以说最能够体现人类思想精髓,最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当下文学终结的声音不仅在国内出现,许多外国的学者也对“文学终结论”的论断发生论争,赞同与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作为文学作品中主流价值观念的代表,学者们对消费语境中文学经典的处境也是忧思与期望并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社会形态变迁的大环境中看待具体的文学现象是理论研究者需要坚持的态度。

注释:

①黄曼君.中国现代文学经典的诞生与延传[J].中国社会科学,2004(03).

②黄曼君.回到经典重释经典―关于20世纪中国新文学经典化问题[J].文学评论,2004(04).

③童庆炳.文学批评首先要讲常识[N].中华读书报,1998-03-25.

④方忠.论文学的经典化和中国现代文学史的重构[J].江海学刊,2005(03).

⑤刘晗.文学经典的建构及其在当下的命运[J].文学研究,2003(04).

⑥刘象愚.经典、经典性与关于“经典”的论争[J].中国比较文学,2006(02).

⑦陈定家.市场与网络语境中的文学经典问题[J].文学评论,2008(02).

⑧孙邵振.西方文论的引进和我国文学经典的解读[J].文学评论,1999(05).

⑨童庆炳.文学经典建构诸因素及其关系[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5).

⑩朱国华.文学“经典化”的可能性[J].文艺理论研究,2006(02).

{11}刘晗.文学经典的建构及其在当下的命运[J].文学研究,2003(04).

{12}南帆.文学理论(新读本)[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8:117.

{13}陶东风.文学经典与文化权利(上)――文化研究视野中的文学经典问题[J].中国比较文学,2004(03).

{14}王宁.经典化、非经典化与经典的重构[J].南方文坛,2006(05).

{15}黄书泉.论建构当代文学经典的三个维度[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4).

{16}洪子诚.中国当代的“文学经典”问题[J].中国比较文学,2003(03).

{17}吴兴民.从消费关系座架看文学经典的商业扩张[J].中国比较文学,2006(01).

{18}赵学勇.消费文化语境中文学经典的处境与命运[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5).

{19}刘晗.文学经典的建构及其在当下的命运[J].文学研究,2003(04).

{20}孟繁华.新世纪:文学经典的终结[J].文艺争鸣・评论,2005(05).

篇(3)

莫言无疑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留给历史的一大印记,其伟大之处自不待言,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但在“产业链版图”的缔造方面,莫言则明显逊色于郑渊洁。

从某种意义上讲,莫言更像传统意义上的文人才子,而郑渊洁则是游走于文学和商业之间的两栖动物,商业气质与意识更为强烈。也许最初这种差异是在误打误撞中形成的,可是模型一旦成型,就变成了一种路径依赖。郑渊洁和莫言之间的差别,其实体现出来的就是“郑渊洁经济学”及传统文学创作模式之间的差异。接近30年的时间,郑式童话版图,更多是在借鉴迪士尼的模式逐步向前推进,而莫言“商业之路”则走的是“图书出版+版权输出+影视作品”路子。

品牌运作的一个导向,就是永续经营,面向市场持续产生影响力,在这方面,郑渊洁无疑走得更远。郑家父子跑起了接力赛,郑渊洁的儿子郑亚旗,逐渐接起了郑氏童话和皮皮鲁品牌的商业化运作重担,于2010年正式成立了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经过与市场环境长达数年的磨合,目前已经走上了正规。再看莫言,现在还没有让自己的家人或授权他人专门组织传播公司来运作品牌化和产业链事务。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只是让其女儿管笑笑来担任私人助理,按照莫言自己在公开场合的说法,其女儿仅仅是助理而非经纪人。2012年末,在管笑笑和莫言密友共同策划下,一个叫“莫言文学村”的工作室悄然成立,但这个机构的功能还是比较简单,跟专业化、正规化的专属性品牌传播与推广机构还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同样靠小说创作起家的琼瑶,在这方面的意识就强烈得多。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琼瑶就与平鑫涛、盛竹如等人合资成立巨星影业公司,专门把琼瑶的小说作品翻拍成电影。琼瑶的儿媳何琇琼,则主要负责琼瑶小说电视连续剧的改编和制作,并担任琼瑶艺人经纪公司总经理。

郑氏童话版图的硬伤

在郑渊洁的童话生涯中,有三件事情十分值得特别圈点,而且都跟英国有关。

其一2011年4月,郑渊洁收到英国驻华大使的邀请,参加庆祝英国威廉王子大婚的酒会,新娘米德尔顿出身于英伦平民家庭,其订婚戒指是戴安娜王妃当年使用过的订婚戒指,米德尔顿成功上演了现实版的灰姑娘成为王妃的经历,整个爱情故事充满了童话般的浪漫色彩;其二是2012年英国伦敦奥运会前期,郑渊洁获邀与伦敦奥运会火炬、吉祥物进行了亲密接触;其三则是2013年12月3日,他受邀在上海与英国首相卡梅伦单独会面,共同讨论了儿童教育和儿童文学读物,并向之赠送图书。这些殊荣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是非常罕见的,但偏偏就在这位“童话大王”的身上发生了,也必将在历史上留下一段佳话。

卡梅伦告诉郑渊洁,儿童文学作家在英国地位很高,非常受尊重,希望郑的童话能在英国市场有所拓展。郑渊洁半开玩笑地说,自己不着急,因为英国的孩子少,中国市场有3亿儿童,有足够的读者,罗琳的《哈利·波特》必须重视中国市场,而自己在中国拥有“人口红利”或“读者红利”,对拓展海外市场不是太迫切。这看似很平常的对话,其实正好暴露了郑氏童话版图的严重硬伤。

要真正打造类似于迪士尼那样的童话帝国,最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甚至产业版图,海外特别是英文市场,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否则在国际市场上永远成不了主流,遑论复制迪士尼一般的盖世传奇。郑渊洁童话及其皮皮鲁品牌,近30年来在大陆市场做得风生水起,在国内文化创意舞台上出尽风头,杂志、漫话、出版、影视、网游、培训、品牌授权等领域全部通吃,但在海外市场的表现却乏善可陈。除了在《童话大王》日文版、韩文版方面做过小规模的尝试,更多停留在图书版权输入方面,截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的英文版面世。

据郑渊洁自己介绍,他儿子郑亚旗正在策划将其作品全部翻译成英文,但这其实是2000年前后就应该做的事情,拖到现在才做,多少令人震惊,这与其童话江湖的身价和地位严重不符。这样的局面也许跟郑渊洁的教育经历和民族主义情结有很大关系。童话作家可以有国籍,优秀的童话作品更应该属于全人类,迪士尼系、蓝精灵、花园宝宝、哈利·波特、阿童木、阿凡提、格林童话、天方夜谭,等等,莫不是如此。

从国际化的传播角度来说,动漫、网游和真人版的影视作品,往往更容易释放出巨大的传播力,而要在国际市场上一炮走红,与好莱坞的合作基本是绕不开的,影视创意领域素来是“得好莱坞者得天下”。郑渊洁和郑亚旗父子,对此自然也是心知肚明,如果与好莱坞的影视合作取得了成功,图书版权输出等方面的推广自然就是水到渠成。2012年,郑渊洁曾向媒体透露,自己的作品已被好莱坞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国际制作公司看中,要和好莱坞合作拍摄动画片和真人版,遗憾的是其后再无下文。

郑渊洁童话及其笔下的人物形象,更大程度上是适应中国现今时代的产物,中国化色彩太浓,要想攀上好莱坞,顺利走向国际市场并有所斩获,势必存在作品改编甚至是“再创作”的过程。

其一、在卡通视觉形象方面尽量国际化,尽可能减少“亚洲脸”的比例,人物形象更加多元化、国际化,或者在所要合作的作品选择上,偏重于那些动物化的卡通形象。2011年皮皮鲁总动员公司推出了新版的皮皮鲁形象,是一个红头发浓重日系漫画风格的形象,虽然站在中国本土市场的角度来看,有点不接地气,倘若面向海外市场,这是最起码的一个举措。

其二、故事情节的技术性处理。由于受地域、族群、文化和习惯的影响,海内外受众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一些被国内读者所津津乐道的情结,不一定适合海外受众,特别是涉及到价值观方面的东西更是如此。在这些方面要尽量按照符合人类共同价值标准的尺度,对作品进行全面梳理,某些背景性情节同样要考虑海外受众的文化常识等基础。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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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外企业看国内烟草企业的品牌营销

从国外企业看国内烟草企业的品牌营销

作者:佚名资料来源:网络点击数:427更新时间:2006-9-33: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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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烤烟种植面积、卷烟产销量、卷烟增长速度、吸烟人数等4项指标雄居世界第一。与这些数字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烟草企业在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尤其是在品牌营销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烟草企业存在着巨大差距。就美国的菲利浦.莫里斯公司(“万宝路”品牌的拥有者)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营业利润等方面都超过了我国所有烟草企业这些指标的总和。中国的产销量是世界上最大的,但为什么在一些“核心”指标上要远远落后呢?思潮公司认为:除生产技术外,我国烟草企业在品牌营销上的策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随着商品竞争激烈程度的增加,品牌营销在烟草产业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我国的企业在品牌营销方面有哪些不足呢?我们将以西方发达国家烟草企业为参照,探讨我国企业在品牌营销方面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1香烟的品牌建设收到区域的限制

烟草行业的地方保护主义由来已久(主要因为地方政府为了通过高额的烟草税收来追求当地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这也是限制中国烟草企业品牌营销发展的最大问题。尽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已经三令五申地指示不允许地方保护,但是这个趋势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这样使外地卷烟进入当地市场非常困难。上海思潮市场咨询公司在进行一项调查时发现,一些消费者非常熟悉香烟在登上外地市场货架的难度相当大,甚至在有些店铺里,只能把这些香烟存在仓库里。短期来看,地方的烟草公司的利益确实得到保障,但这无疑损害了那些以全国市场为目标的大型烟草企业的利益,更加抑制了中国烟草行业的发展。

然而,短期之内消除这种情况不太可能。思潮公司建议烟草企业在推广品牌时首先要考虑本地市场及周边地区,然后进入壁垒较低的市场。

2中国烟草品牌过多,且以低档烟为主

我国烟草市场卷烟品种过多,每个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比较低、知名度也不高。据统计,我国烟草市场上生产卷烟的企业有几百家,现有品牌2000多个。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烟草市场有很大的不同。美国的菲利浦•莫里斯公司(PhilipMorris)在美国市场上占有率超过40%,“万宝路”品牌人人皆知;而日本日本烟草公司(唯一一家政府授权的烟叶买主和卷烟生产者)在日本市场的占有率高达80%,主力品牌MILDSEVEN在全球内几乎家喻户晓。

在我国的2000多个品牌中,低档产品占绝大多数的比例,且供过于求,而中高档产品的供应量不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中高档产品的需求必然会增加,可以说现在正是塑造中高档品牌的良好时机。同时,这对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也有相当的帮助。我们发现,国外烟草企业的主力产品都是以中高档产品为主。中国企业在这一点上路任重而道远!

3让烟民多一点“上帝”的待遇

品牌是由消费者建立的。“消费者就是上帝”这一真理在烟草行业同样适用,这也是日本和欧美企业长盛不衰的秘诀之一。企业要树立起品牌形象,必须清楚消费者的需求与感受。感受消费者的感受,担心消费者的担心。一些国外烟草企业率先在开发产品时降低了香烟中焦油的含量,加入其他替代成分,以减少对消费者健康的危害。国内企业和西方企业在这一方面上的差距是相当大的。我们不要老是把精力放在改变香烟的口味或是包装上,更要提倡“服务兴烟”,多从消费者的角度想想,让他们真正作一回“上帝”!

4广告宣传需要另辟途径,出奇制胜

由于烟草对健康的危害性,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法规禁止烟草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广告。同时也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广告。那么我们企业有什么样的方式既对品牌进行了宣传,又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呢?英国著名的英美烟草BAT的经验值得借鉴。早在1912年,英美烟草就出巨资在英国圣安德鲁斯设立了一年一度的“登喜路”杯国际高尔夫公开赛,经过几十年的孕育,“登喜路”杯已经成为了国际著名的高尔夫赛事,同时,“登喜路”香烟也借此成为了国际知名的品牌。

同样,为了让长大之后可能成为烟民的年轻人能够了解和记住包括万宝路在内的香烟品牌,莫里斯公司曾经别出心裁地印制数千万个精美的书皮免费赠给全美的许多中小学。并在书皮上加上附注的“请三思”、“不要吸烟”等暗示性字样,既让反烟人士抓不到把柄,又着着实实地给莫里斯公司的万宝路等香烟品牌做了间接营销传播。这一举措在当时不仅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而且展示了莫里斯公司在公众面前的健康形象。我国企业从上面的两个例子中不难得到一些启示。

5品牌宣传要考虑“品牌内涵”与“本土化”两方面的影响

中国烟草企业在进行品牌营销的同时应当注意宣传媒介与品牌内涵的一致性,选择符合品牌特点的宣传手段。“万宝路”品牌长期以来一直给人以粗犷豪放的形象,根据这一特点莫里斯公司所选择的宣传手段之一是赞助F1的法拉利车队,他们所看中的就是法拉利车队的奔放、狂野的品牌个性与“万宝路”的特点非常吻合。“万宝路”让消费者联想到一个潇洒、豪迈的成功男士形象。

品牌营销的“本土化”也是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因素。70年代香港市场“万宝路”香烟的广告宣传充分证明了“本土化”的重要性。万宝路的牛仔形象在香港播出时,香港人虽然欣赏它的画面和音乐,却对终日骑马游牧的牛仔却没有好感。因为在香港人的心目中,牛仔是低下劳工,这在感情上是格格不入的。针对这种状况,万宝路迅速对宣传策略作了调整。于是,在香港电视上出现的不再是美国西部牛仔,而是年轻洒脱、事业有成的牧场主。经过这一改变之后,万宝路香烟在香港迅速打开市场,销售量直线上升。

6企业品牌的多元化发展

篇(5)

我国哲学教育规模之大、在国内文化教育的地位之高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罕见的。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的学生真正掌握了哲学,领悟了哲学精神,具备了良好的哲学素养,在现实中能挥洒自如地应对各方面的生存挑战呢?大量的事实表明,情况正好相反。广大学生并没有因为接受了哲学教育而产生对哲学浓厚的兴趣与热情,却把哲学当作无足轻重、可学可不学的学科,既不可信,也不可爱的学科;学生很难进入哲学的崇高境界,在日常生活中也少有哲学意义上的思考,而且还缺乏独立面对问题、把握问题的能力。为什么哲学教育的结果如此地不尽人意?有人说,是因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哲学等人文学科就相对边缘化了,因此,不再有人会费尽心机关注那些不能带来任何经济效益的东西,尤其像哲学这样一门吃力不讨好的学问。也有人说,是因为哲学学科本身发展停滞不前,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远远落后于人们对它的期望,而使其遭致受冷落的厄运。在笔者看来,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有一个问题可能长期以来为我们所忽视――哲学教育工作者对哲学教育的意义认识模糊不清,错误地理解哲学对人的价值、哲学教育的根本目标及哲学教育与当代社会的关系,也许这才是造成目前哲学教育尴尬局面的关键因素。

我们过去的哲学教育,特别重视哲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尤其是强调对哲学原理知识层面的掌握,与此相关,还存在着哲学过分意识形态化的倾向,从而使哲学教育变成永恒真理的灌输和时政论证,使哲学教学活动演变为政治、政策的宣传工作,完全忽视了哲学教育的神圣使命――传承哲学智慧,提高人们的哲学素养,让人们更智慧地生存。这样的哲学教育,瓦解了哲学,消解了思想,使哲学教育原本具有的重要意义被蒙蔽、被篡改。如今我们在思考有关哲学教育的问题时,应当澄清一些模糊不清的教育理念,明确哲学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人们的哲学观念,提高人们的反思、批判能力,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一、正确哲学观念的塑造

哲学知识的传授不是哲学教育的根本目标,它是为培养人们正确的哲学观念,激发人们自觉的哲学意识服务的。哲学观念即人们对哲学学科总体性的理解及对待哲学的基本态度和方式,是我们通过系统地学习哲学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再反观哲学本身,所得出关于哲学本性的认识。哲学观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哲学对我们而言,意味着什么,有何价值;关系到我们能否在日常生活中拥有敏锐的哲学意识,能否自觉地从哲学的高度来思考一些事关全局的生存问题。如果我们把哲学理解为形而上的思辨玄学,那么对于我们而言,它离得太远,大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我们把哲学理解为有关逻辑推理的学问,那么哲学对科学家来说是思维的有效工具和技巧,对我们普通人而言依旧用处不大,可有可无;如果我们把哲学理解为人生哲学,关于生存智慧之学,那么我们就不会认为哲学是无用之学,而把它当作我们通达智慧生存的钥匙,提携我们精神的伟大力量。

接受系统的哲学教育,掌握哲学理论内容和理论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领悟哲学家的哲学观念(哲学观),从而才能形成我们自己对哲学的看法、观点和态度,因此,对哲学观的把握是我们学习哲学的重心所在。简略地说,哲学观或称“哲学理念”,就是哲学的自我观照或哲学家的自我意识,是从哲学理论知识中提升出来的精华。展开来说,指哲学家对与哲学活动本身有关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的观点、看法和态度。这些问题包括哲学的主题、对象、性质、方法、结构、功能、任务,哲学的孕育、形成、演变和未来命运,哲学与现实、哲学与时代、哲学与其他文化活动的关系,哲学活动的目的、意义与价值 ,哲学家的形象及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角色,等等。其中,哲学的性质问题或“哲学是什么”的问题,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是哲学观的核心。

然而,由于哲学作为智慧之学,是一个不断更新和提升智慧的动态过程,所以,“哲学是什么”不可能有一个最终的规定。历史上哲学理论的重大的或根本性的变革,总是集中地体现为哲学观的变革,体现为“哲学理念”的更新。因此,我们必须从哲学观或“哲学理念”的变革出发,去看待和评价各种不 同的哲学理论,去理解和解释哲学的发展史。一部哲学史,同时也是哲学观的演变史。

从西方哲学史的发展来看,哲学观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最初的哲学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哲学是以“知识总汇”的面目出现的,其内容包罗万象,主要探究宇宙的起源、世界的构成、人类社会的演化等等。当时人类精神关注的重点是外部世界和客观规律性,探讨的是人与世界的关系。因而,这个阶段的哲学观主要表现为追求高度的抽象概括,以便对当时的具体知识进行抽象和概括,从而获得更加广泛、更加一般的超越于具体科学知识之上的普遍规律的知识。当时的哲学被称为“形而上学”。

到了近代,哲学发生了一次重要的转向,由本体论的哲学转向了认识论的哲学。这时的哲学不再刻意追问世界的本原、本质、虚实、有无,而是转向对人类自身的认识能力进行深入的考察。康德就把“我能认识什么”、“人类的认识何以可能”等问题作为哲学的中心课题。他要为人类的理性划定一条界限,以保证人类认识的真理性。这时,人类精神关注的是自身认识的有效性、合理性问题,把主体对外部世界的探索转变为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探求。这时的哲学总体表现为以逻辑性和反思性的理性主义。

步入现代,哲学正在发生新的转向,但由于这场“革命”方兴未艾,对现代哲学的性质尚无定论,然而,可以粗略进归纳为以下几点主要特征。哲学由对认识真理性的关注转向对价值问题的关注,哲学不再仅是关于世界的普遍知识,也是一种关于人的存在及人的生命意义的学问。各派哲学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向人的现实生活回归的趋势;其次,现代哲学对近代哲学主客二分的理性主义普遍不满,都试图寻找一种主客相融、和谐共生的思维模式,要求超越理性的界限,转向包含非理性在内的新视域。

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我们没有权力用今天的标准去宣判历史上的哲学的是非好坏,但却有权而且必须依据我们对历史的把握和对时代精神的把握,提出并阐明符合自己时代标准的哲学观。因此,学习和反思反映人类实践和科技、文化的发展水平和时代特点的思想材料,对于学习对象不仅较为容易理解,而且学习者的哲学意识也易于培养或激发出来。我们有必要重点学习集中体现哲学专业特色、充分代表时代水平又蕴含未来走向的现当代哲学,这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理解哲学,理解哲学的当代价值,从而自觉地从哲学的高度、用哲学的方法来思考现实中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反思、批判能力的训练

学习哲学,绝不止于背诵几个哲学概念和原理,而要学会用哲学的方式反思和批判我们的现实生活。不断地怀疑,反复地思考,批判的反思是哲学的真精神。“哲学不是简单地、刻板地描述人与世界的现实关系,而是以一种批判态度对这种关系作出评价。”①哲学向一切现存的权威挑战,向各种识见挑战,向原有的理论及其前提挑战。它从不轻信任何事物,总是怀着挑剔、质疑的态度来审视周围。哲学就是永不妥协地怀疑和批判。亚里士多德说哲学开始于“惊异”,惊异中就包含了怀疑和批判。罗素说:“哲学的根本特征是批判,它批判性地考察运用于科学和日常生活中的那些原则,它寻找任何可能存在于这些原则中的自相矛盾之处,它只有先批判性的研究的结果表明没有出现任何拒绝它的理由之时,才接受它们。”培根正是以这种怀疑和批判的精神提出了妨碍人的正确认识的四种假相,即种族假相、洞穴假相、市场假相、剧场假相,笛卡尔正是从“普遍怀疑”出发建立了其哲学体系。哲学的怀疑和批判是哲学思考的出发点,它们是为寻求真理扫除障碍的手段。哲学的怀疑还是一种理性的精神,它是建立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的,而不是主观的随意猜测和臆断,哲学更明显地体现了哲学的批判精神,她认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②

当然,我们所谓的批判决不能是无根据,无理由地胡乱猜疑和任意批判。笛卡尔曾严肃地说:“我的怀疑并不是由于漫不经心或轻率,而有很强的、考虑成熟的理由的。”③哲学家在进行哲学的反思和批判时,往往需要援引他们未加怀疑的预设、公理作为展开思考的前提,这些前提有的是科学的基本定理,有的则是人类的“健全常识”,还有的是逻辑思维的规则。因此我们说,反思和批判必须以深入、仔细地研究为前提,依据合理的理由,符合逻辑地进行。皮浪式的极端怀疑主义对我们是有害无益的。罗素说得好,“如果我们接受彻底怀疑主义者的态度,采纳一种对一切认识都加以排斥的立场,并且要求某种不可能的东西,而且我们的怀疑论也始终不会被驳倒。因为任何反驳,都必须从论辩双方共同具有的某点知识出发,裸的怀疑是没有根据的。因此,哲学的认识批判若想取得某种成果,就不能用这种方式糟蹋自己。”④哲学的批判不是为批判而批判,而是指向重构和创新。通过反思、批判,我们认识到现存事物的内在矛盾和局限,并在矛盾冲突中预见事物发展的未来走向,从而构建起理想境界。批判是创新的前提,有“破”有“立”是哲学的根本精神。哲学的智慧正是体现在不断地克服矛盾,克服创造新生事物,永葆勃勃生机。

哲学的反思、批判对人的价值至少表现在三方面。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不假思索地接受来自传统和常识的基本信念,没有怀疑和批判地"跟着感觉走",而这样做有时是非常危险的。不可否认,传统是有价值的,因为它是从历史中传承而来的文化精华,人在既定的环境下生存,不可能割断与过去的联系。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听任未经检验的传统支配我们的生活是不可靠的,有时甚至于陷入危险的境地。例如,当初如果没有哥白尼对传统地心说的挑战,可能我们永远与科学无缘。另外,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共识,意见有时也夹杂着愚昧和偏见。人们出于情感因素或习惯力量,一般不愿意对生活中的基本信念提出质疑。而且,人活于世,难免遭遇不愉快的境遇,或者自己无法把握的状况,是信念支撑着我们走出迷雾,所以它对于人的生存至关重要。如果对信念满腹疑虑,丧失对它的确信,会使我们失去行动的勇气和能力。但是,“如果不对假定的前提进行检验,将它们束之高阁,社会就会陷入僵化,信仰就会变成教条,想象就会变得呆滞,智慧就会陷入贫乏。”“要激励想象,运用智慧,防止精神生活陷入贫瘠,要使对真理的追求持之永恒,就必须对假设质疑,向前提挑战。”⑤哲学的作用就在于不断地审视传统和陈见,批判日常生活的信念前提,提出新方向,确立新价值,从而为人类的生存提供更为深刻、合理、完备的基础。

哲学的批判蕴含着创新,在揭示现存事物的局限性的同时,揭晓未来事物的走向,构建理想境界。“批判活动的实质是以否定形式实现人与世界的肯定性的统一。”⑥在对原有的概念框架、思维定势、信念前提反思之后,批判蕴藏在其中的不足和局限,提出更加完善的理想体系。哲学的这种独特的批判功能不是简单、刻板地描述现实世界,而以批判的态度对待它并做出公正的评价,激励人们积极主动地探索人与世界的理想状态,创造更加美好的理想家园。

哲学的批判活动增进了人的自由意识。从总体上看,哲学的批判活动有着双向的理论效应,它既指向所批判、所反思的对象性意识或理论,又指向从事批判活动、反思活动的主体自身。就前者来说,通过哲学批判活动和反思活动,对象性意识或理论实现了解释方式的转换和理论层次的跃迁;就后者来说,伴随着哲学批判活动和反思活动的展开,主体的自由意识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和加强。哲学的批判活动之所以能够不断超越既有的思想意识和理论形式,主体的自由意识之所以能够这种反思和批判活动中不断得到加强和提升,从根本上说,在于它否认有所谓超越批判的终极前提。由于一切理论对象都要经受批判的检验,一切思想前提都不能免于追溯更为基本的前提,从而也就决定了在这种批判和质疑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理性是自觉的,意识是自由的。由此我们可以不夸张地说,哲学是人类争取自由的精神武器。

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植

哲学教育有助于接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之更智慧地生存。

近年来,关于哲学教育塑造世界观的功能的提法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认为这意味着把哲学界定为关于世界、人生和价值等无疑的知识和具体条文,认为这会导致哲学过分意识形态化,政治庸俗化,最终会宣判“爱智慧”的终结。其实不然,哲学作为智慧之学,从来所展示的是哲学家对人及其生活的世界的总体性的理解和根本的看法,而他们又总是在为确立和论证对待人生、社会、世界和宇宙应该具有的基本信念和一般原则而不懈地在努力着,他们一直试图为人类更好地生存提供理想的指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哲学就是关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问。另一方面,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不同时代的哲学家都只能在既定的条件下,得出关于世界和人生的最充分、最全面、最合理的解释和说明,他们的哲学理论可能超越他们以往时代的理论但决不可能超越他们尚未经历的时代。因此,一部哲学史所展现的是对世界和人生总体性问题的解释方式的转换和理论层次的跃迁,同时展现了不断更新和提升的人类智慧。哲学教育传授哲学基础知识,理所当然也传播哲学家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这个时代的哲学教育,应该主要介绍代表时展水平的哲学,因为它是我们时代“在哲理层面上的极限性认识”⑦,是迄今为止最为完备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当然,在教育的过程中,把哲学原理当作生活的常识、刻板的教条来灌输和教化,这无异于宗教的布道,是对自由批判的哲学真精神的蒙蔽和破坏。被动接受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即使再正确,也不可能真正植根于心灵,融入到自己的血液当中,真正成为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哲学教育在传播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同时,应该注重思维能力的训练。哲学能力是不能传授的,但是该能力所需的哲学特有的抽象概括、逻辑推理和论证的技能是可以传授的。良好的哲学训练,能使我们思维更加严密,思考更加深入,尽可能避免片面性、表面性。另外,哲学史的学习在帮助我们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方面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凡是不知道历史的人注定要重蹈覆辙。陈修斋先生曾说过:“要树立比较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以此指导我们思想行为的准则即立身处世之道,也只有通过学习哲学,通晓关于世界和人生的种种已有和可能有的学说和观点,然后通过自己深入思考和比较以及实践的检验,来判定其是非优劣,择善而从之,再加上自己的分析、综合和创造才行。”⑧独立地思考,反复地比较,批判地学习以往哲学家的思想,有利于开拓我们的哲学视野,解放我们的思想,有利于我们更加透彻地理解哲学的精髓,从而确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来指引我从头的生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哲学教育的当务之急就是,放弃哲学只为现实政治服务的观念(当然不是说它可以完全脱离现实政治),确立它是人自身发展之精神需求的观念;放弃以知识传授及真理教化为根本目的的教育理念,转向注重哲学素养的培植,转向对人们的寻根精神、创新意识、高尚人格的培养。

参考文献:

[1] 江畅.走向优雅生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

[2]高校哲学教学与大学生素质教育.省略.

[3]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4]舒远招主编.智慧的芳香――哲学概论.科学出版社,2001年2月版.

[5]郭湛主编.哲学素质培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版.

[6]欧阳康.以真正哲学的方式从事哲学教育和教学.教学与研究,2001年10期.

[7]段德智编.陈修斋哲学与哲学史论文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11月版.

[8]肖前主编.《哲学原理》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1月版.

注释:

①《哲学原理》上册,主编肖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1月版,页9.

②参见《高校哲学教学与大学生素质教育》,省略.

③ 转录《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页186.

④ 参见《高校哲学教学与大学生素质教育》,省略.

⑤ 转录《智慧的芳香――哲学概论》,主编舒远招,科学出版社,2001年2月版,页326.

篇(6)

Abstract: The paper differentiates two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studies, the empirical and the transcendental, and argues for the latter as the way to theorizing translation. Theory involves four necessary conditions. The author pides these conditions into two main groups – linguistic and extra-linguistic – and argues that the linguistic conditions are logically prior to the extra-linguistic conditions. In the light of modern linguistics, the linguistic condition or the structure is a priori and refers to the paradigmatic relations of linguistic signs. The possibility/impossibility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one linguistic paradigm into another shapes the problematic of translatability/untranslatability. A case study of the poem “Jing Ye Si” reinforces the theoretical argument with untranslatability as its focus.

Key words: untranslatability; transcendental; necessary condition; paradigmatic relations; syntagmatic relations

1. 理论反思

1.1 先验与经验

面对翻译研究,我们可以提出两类性质不同的问题,从而导致两种不同的方法,最后又将呈现出两种虽可互补但性质迥异的成果。

问题之一:如何在句段层面尽善尽美地完成两种语言之间的话语转换?问题之二:一切翻译如何是可能的或者不可能的?第一个问题关注翻译行为本身(translation performance)。此“行为”与索绪尔的“言语”(laparole)或一般所谓的“言语行为”(speech act)相对应。这是一个经验性(empirical)问题:一旦跨越了经验之界,就是非法的。第二个问题不关心“如何将一段话语翻译得更好”等技术性问题,而是要追问:使一切翻译成为可能/不可能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它与经验相关,但不等于经验。其性质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先验(transcendental)。

第一个问题和涉及的方法,与常识相通,而且实用价值显著。正因为此,这种淡化了认识论维度的翻译研究,如同缺乏科学性的传统语法一样,仍然充当着课堂教学的主角。通过翻译的成果,也可以从翻译行为中抽象出几条乃至几十条训律,当做“理论”来讲授。其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它对技能训练的关注。但是,技能训练与理论思考毕竟是两回事。一旦混淆,此进路的弊端就会暴露出来。此弊端可称之为“从经验到超验的飞跃”:一方面,每一次翻译行为,都是一次语用事件,既不可重复又不具备普遍有效性;另一方面,对尽善尽美的追求,又往往驱使经验行为膨胀成对超验的追求(transcendent inquiry)。熟知的案例是所谓“信达雅”三字经。这个念了近百年的经,隐含了一个不合法的哲学认识论假定:我们可以超越自身的经验界线,在语言和语境两个方面同时进入他者的世界。其政治和伦理学蕴含是将异质归约为同一(reduction of the Other to the Same)。这种“从经验到超验的飞跃”,既是对意识形态嬗变的回应,也是乌托邦社会工程在翻译研究中的折射。从唐代佛经翻译到如今,一千三百余年了,汉民族的翻译研究一直执着不懈且洋洋得意地在“经验 —— 超验”这个怪圈中徘徊。①就研究的主体而言,文学翻译家和翻译理论家之间几乎没有区别,审美和认知混为一谈。这种严重匮乏先验意识的智性传统,正是近代科学认识论未能在汉语文化圈中生成的根本原因。在长达一个世纪的西学东渐过程中,我们往往用经验来理解先验,然后通过各种渠道直奔超验。文学/文化批评如此,翻译研究亦然。经验当然要研究。但是,无先验则无理论。

第二种性质的问题和理路,要探索那些逻辑地先在于一切翻译行为同时又是任何一种翻译行为都无法摆脱的基本要素。它感兴趣的是“科学”,不是立竿见影的“技术”。在生命科学领域,科学家最关心的不是如何描述和说明某一个家族的某一种遗传现象,而是要探讨一切遗传现象如何是可能的这个先验问题。他们为这个逻辑地先在于一切遗传现象的必要条件取了一个名字“基因”,然后再通过可控制的实验去证明它的存在 —— 从先验假设返回经验证明。同样道理,翻译理论不是教会学生如何去从事具体的翻译活动并获得优质的译文,而是要解释翻译本身如何是可能或不可能的。在这个先验的问题框架内,不容许出现任何超验的问题,如“上帝存在”、“终及关怀”、“信达雅”等等。

立于认识论和现代语言学基础之上的翻译理论,只涉及“临在性”(immanent)领域。②它要探讨这些临在性领域,如何影响和决定了翻译的行为。对其中任何一个临在性领域的全面关注,都可衍生出一套相对独立的翻译理论;但是,没有哪一种理论可以涵盖其它临在性领域内的所有问题。这些临在性的、逻辑先在的必要条件,大致区分如下:

A. 原文语言(source language)和译文语言(target language)的结构,即:符号与符号结合并构成系统的特定方式。

B. 使原文和译文能被各自社会接受的写作成规和阅读成规。成规是多价性的;认知、伦理、审美都包括在内。

C. 写作/翻译发生时的社会文化上下文。它指向特定的意识形态动因。此动因必然影响创作和作为再创作的翻译行为并在原文/译文中再显。

D. 原文产生时那种特殊的个人化的情景,即:一种绝对不可重复的语用事件,其中包括了创作者个人才智的闪耀和对社会文化上下文的独特回应。此语用事件,又必须通过译者在另一社会文化上下文中的想象来重构,从而导致了另一个语用事件。重构的可能性,是建立在头一个语用事件的不可重复/必须重复这个悖论之上的。

显而易见,上述四类必要条件全部都逻辑地先在于一切经验性翻译行为,同时又对后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先验进路,必须分门别类地瞄准上述不同的临在性领域,提出各自的理论框架。另外,按分析法而不是综合法,③上述四种必要条件的先验程度也不一样。从第四往第一倒数,逻辑的先在性不断增强,其理论的涵盖面也不断拓宽。最具先在性的,便是语言的结构问题。追到底,可译性和不可译性将取决于这么一个问题:在什么意义上,两种语言之间的结构性转换是可能的?在什么意义上,则是不可能的?通过翻译行为而出现的理解/误解之共生现象告诉我们,可能/不可能同时存在。研究不可译性,出于方法论和主题的需要,当然会悬置可译性,但不等于否定后者。无论侧重可译性还是不可译性,最基始的翻译理论仍然是研究结构转换问题的理论。这也是本文反思和个案分析的焦点。

1.2 区分两类必要条件

上述第一种必要条件即语言结构,为语言共同体全部成员分享。作为结构,它是一种抽象的形式,没有具体的内容,却为所有的内容(包括敌对的内容)提供了逻辑先在的运作机制。此条件,可称为语言的必要条件(linguistic necessary condition)。后三种必要条件涉及具体内容,与特定意识形态发生关系。它们不是“语言性”的——非语言结构的,却又与语言性纠缠在一起。三者可并称为非语言的必要条件(extra-linguistic necessary conditions)。

在研究语言翻译问题时,一定要区分语言的必要条件即语言结构(la langue)和那种包含形形非语言要素同时又“寄生”于语言结构的所谓“语言”(le langage)。后者就是常识所指的“语言”,它总是与非语言的必要条件纠缠在一起,使“语言”这个概念处于一种“未经审视”(unexamined)的状态。符号学的实际创始人叶尔姆斯列夫指出:一定要先弄清语言结构及其运作方式,然后再进入涉及哲学、文学、社会、逻辑、心理学等众多学科内的各种语言问题(Hjelmslev, 1963: 5-8)。70-80年代的语用学转向,将研究的重心投向各种非语言的必要条件。但是,不能为了语用而悬搁结构,更不宜抛弃“语言结构”(la langue)而返回“语言”(le langage)。因为这无异于重拾19世纪的语言观。文化人类学内的结构主义神话批评和后现代的社会语用学就是这样做的。④顺索绪尔/叶尔姆斯列夫开辟的共时语言学理路,我们甚至可以追问:英美语言哲学所言的“语言”,是指la langue还是指le langage?(英语中无langue和langage之分,只有一个词language。)我以为是指后者。那么,这种“集物理、生理、心理、逻辑、社会学等等为一体”的“语言”(Hjelmslev, 1963: 5-6),又如何能将意义、指涉、真理等问题分析得一清二楚呢?同样道理,忽略了语言结构的先在性和结构转换的可能性/不可能性,一切翻译理论都会有违初衷地被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等非语言学问题冲淡乃至消解自身的理论目标,从而失去作为一门相对独立学科的必要条件。

当然,语言的必要条件和非语言的必要条件,不能绝对分立。但是,两者之间的范式性区别和语言的必要条件之先在性必须坚持。综合了两类必要条件的翻译理论,至今尚未出现。笔者以为不可能,并视之为诗学乌托邦终极关系之非法套用。所谓“全面地整体地看问题”,并不等于将问题的全景都能同时纳入视域,而是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持视角的局限性,明白其边界线大致在何处。各种翻译理论之间的互补,有助于克服单一理论的局限性。但是,互补不等于否定各种理论之间存在的逻辑先在性强弱之别。研究语言翻译,首先要研究语言的结构。语言结构的转换,是一切翻译理论无法回避的基始问题。

1.3 警惕翻译理论的误区

假“翻译”之名的言说数不胜数,却不一定与翻译理论相关。语言哲学家奎因在《词与物》一书中提出“翻译的不确定性”问题(Quine, 1998, Chapter Ⅱ)。有论者视之为对翻译理论的重大贡献(郭建中,1999;冼景炬,1993;方万全,1993)。其实,奎因要探讨的是内涵或意义的不确定性和外延或指称的不确定性(陈波,1998:120)。从表面看,他编的那个故事(假设),似乎涉及了语用事件的不可重复/必须重复之悖论,于是进入了上述四种必要条件中的一种,因而有助于某一种翻译理论的确立。但是,我们必须明白:四种必要条件,对翻译行为来讲都是必要的,缺一不可。这与分门别类的研究并不矛盾。从其中一个必要条件抽象出来的理论,要靠另外三个来为它设限划界。反观奎因的翻译观,其出发点是译者对原文语言一无所知,而只能在各种不同的语境或情景中去猜测“Gavagai”这个词,结果引出了“翻译的不确定性”之说。排除了最基始的必要条件,哪里还有什么翻译理论可言!奎因要打掉“意义的心灵论”,同时又要证明在言语行为中指涉对象的不确定性。其贡献,与翻译理论所言的两种已知语言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硬扯进来,只能增添莫须有的混乱。

翻译理论的另一误区是玩“提喻”(synecdoche)的游戏,即:以部分代全体。典型案例是解构主义对翻译“再创造性”的极度张扬。有论者尊之为一种新的翻译理论(陈德鸿、张南峰,2000)。解构策略的线索并非“不确定”,而是非常清楚:在质疑“我注六经”之可能性的同时——即推翻“信”的原则,将“六经注我”的不可避免性推向极端,以“再创造”来消解不可重复/必须重复的悖论。此悖论,其实是一种“二律背反”(antinomy),因此不可以通过等级二元的重建来消解。换言之,即便在语用事件之“重构”这个问题框架内,解构主义翻译观的合法性就已经颇成问题了。然而,此翻译“理论”并没有到此就收手。它的最终目标是以“再创造”或“六经注我”为武器,去颠覆先在的语言结构,瓦解先在的写作/阅读成规,批判先在的社会文化上下文。这实际上是以“再创造”的名义来替代实乃消解其它翻译理论的可能性:“提喻”游戏的活用典范。颇具反讽意味的是:正是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为我们揭示了“提喻”的政治含义和权力意志。不过,解构主义又认为“提喻”虽有暗渡陈仓之虞,但在话语实践中却无法清除。先指出某种“过失”及其不可避免,然后又凭此“过失”去横扫一切,其雄辩之力有如“我是流氓我怕谁!”这种翻译研究中出现的虚无主义反乌托邦倾向,与追求完美秩序的“信达雅”乌托邦追求一样,都是反认识论的。在哲理层面,两者均涉及本体和终极关怀问题,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也可以承担积极的先锋批判的使命,但无法替代认识论探索和翻译理论之建构。德里达和奎因之言可以启发思考;就翻译理论而言却不足为据。中国学界对此不可掉以轻心,因为从乌托邦转到反乌托邦只有一步之遥。它对“经验——超验”的民族文化心态有先天的吸引力。

1.4 作为语言结构的聚合关系(paradigmatic relations)

何谓语言结构?国内文学/文化批评界热衷的话题是能指和所指的关系。这是通过误读后结构主义而造成的常识性错误。符号无法单独存在;单个“符号”肯定不是符号。结构即系统。在索绪尔那里,语言结构是指水平的组合关系和垂直的聚合关系之间的互动(Saussure, 1960: 128-129)。“意指活动”(signification)就在此互动中发生。它仅仅承担了结构所具有的必要条件,从而在方法论上可以合理地悬置经验性言者/写者和各种非语言的必要条件。如言及“沟通(communication)或翻译的全部问题,则一定要考虑被悬置的其它要素。敝于此,就会视语言结构这个必要条件为充分条件乃至充分且必要条件,从而导致不合法的语言(结构)决定论。

在索绪尔之后,我们还要进一步追问:组合和聚合,哪一个是逻辑先在的呢?索绪尔语焉不详。在北美,坚持笛卡儿“普遍心智”(the universal mind)的乔姆斯基一直盯住句法问题即组合段。另外,从洪堡特(Humboldt),中经波尔斯(Boas),萨丕尔(Sapir),一直到沃尔夫(Whorf),几代语言学家们共同建构了一套“语言相对性”理论(linguistic relativity),已成为文化相对主义的语言学支柱。他们的分析,也是集中在句段即组合段(Gumperz & Levinson, 1996)。

索绪尔的直接继承人和语符学创始人叶尔姆斯列夫却将上述显性的组合段重述为“语言的过程”(process),而逻辑上先在于此“过程”且使后者成为可能的隐性的聚合关系,则称之为“语言的系统”(system)(1963:9,39)。分析法的贯彻,使叶尔姆斯列夫发现:语言结构或曰“系统”是指聚合关系;组合/聚合的互动,实际上是聚合关系隐性选择在显性的组合层面之“现实化”(realization)。他指出:“没有一个系统支撑的过程,是不可想象的。然而,没有过程的系统,却不是不可想象的。系统的存在,没有预设一个过程的存在。系统的出现,不必依靠过程的发现。”(1963:39)当今著名符号学家艾科(Umberto Eco)也持相同立场(1979:9)。当然,叶尔姆斯列夫并非断言在言语活动中,系统可以独立存在。他是通过分析法找出了逻辑上最具先在性的关系结构,以便揭示出语言深层的运作机制。

偏重组合关系或句段,是因为在各种欧洲语言之间,聚合关系的相似性远远大于其差异性。它们有共同的形态学(morphology)和音位学(phonemics)就是相似性的证据。这也是印欧语言家族得以成立的根据之一。一旦进入东西方之间的语言对比研究,麻烦就大了。我们知道,本世纪之前的汉语研究并没有如今的“语法”一说。文言文书面语连标点符号都不需要。《马氏文通》之后,中国人参照外来的模式建构了一套描述汉语组合关系的句法规则。此诠释性的抽象,反过来又成了规范现代汉语“过程”的依据。这种相当西化的句法,与古汉语/文言文的句法形成鲜明的反差,再加上词义的变迁,结果古汉语似乎成了另一种“语言”。说它是另一种“语言”,是基于以下表面的观察:如果仅仅就组合段和语义而言——这正是当今西方“语言相对性”理论的关注点,其“语言能力”(乔姆斯基)是绝大多数当代汉族人所不具有的,反倒是一些汉语讲得结结巴巴的少数西方汉学家能进入其中且如鱼得水。另外,简体字和繁体字之别,使海峡两岸的青年一代在读起对方的文字表述时总会有不顺畅之感。那么,又如何解释汉语是世界上唯一尚存的古代语言呢?几千年不散的汉语共同体之根基何在呢?一旦按叶尔姆斯列夫的理路,视聚合关系为真正的语言深层结构,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无论是古汉语,还是现代汉语,文言文还是白话文,繁体字还是简化字,都是同一个聚合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现实化”而已。几千年的历时态演变在组合段上留下了明显的痕迹,而聚合段却依然如故。这在世界语言史上是罕见的奇迹。鉴于此,在汉语和西方语言的对比研究中就不应将注意力集中到句法。否则,就会落入西方语言/文化“帝国主义”的套路。遗憾的是,我们的汉语语法教科书大多重句法,轻形态学。原因很简单:汉语没有欧洲语言意义上的形态学特征(如:前后缀等)。殊不知形态不仅指视觉/听觉可察的形态,更指抽象的形式,即亚里士多德所言的“形成力”(a shaping force)。没有诉诸视听的形态变化,这本身就是一种形态。另一方面,少数语言学家在句法的框架内走极端,鼓动向古汉语的句法回归,将语言学家置于语言立法者的地位。西化的汉语句法,也是汉语的句法。语言历时性演变的结果,不应成为“民族主义”情绪宣泄的对象,更不能将人文性终级关怀和本体论引入汉语语言学,偷贩不合法的超验问题。⑤究其学术视域之弊,是没有认识到什么才是汉语的结构问题。

1.5 汉语的聚合关系

汉语的区分性特征,语言学界已有共识:调位的(tonemic)、单音节的(mono-syllabic)、表意的(ideographic)。它们涉及音、形、义;兼顾了声音语言和文字语言;涵盖了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从这三个概念入手,也可以进入汉语的结构问题(王宾,1997)。就翻译理论和结构的转换而言,有些可能的含混需要澄清。

首先,三个概念的提出,完全是以欧洲语言为参照,分别对应于音位、多单节和拼音。这条思路不仅包含了原型/变体或中心/边缘等级二元先入之见,而且在实际操作时也有诸多不便。譬如,单音节词(语素)虽是汉语的最小表意单位,但现代汉语中也出现了大量的双音节和三音节词,而西语中也不是没有单音节词。重叠之处,并不等于语言结构的相似,因为结构问题与每一个词内的音节多少没有必然的联系。不重叠之处,又何以能说明结构的差异呢?不同语言之间的对比研究,要尽量避免使用暗含了原型/变体等级二元式概念。只有同时平等地适用于不同语言系统的范畴或曰“元语言”,才能帮助我们找到问题的关键。组合和聚合才是中西共用的“元语言”概念。

其次,音位是区分意义的最小单位,调位不是。为什么?因为汉语普通话四声中的每一声往往都包括了几个尚未区分开来的单音节词(语素)。这个由不懂汉语的英国语言学家琼斯(Daniel Jones)提出的概念虽被中国语言学界认可,却问题多多(克拉姆斯基,1993)。要想检验很容易:将一段汉文用第一声从头念到尾,看看汉族人能否听懂。调位和音位都属于聚合段,但是调位的独特作用不在于区分意义。全为一个“形成力”,调位不仅决定了汉语平仄和韵律,而且使几乎每一个汉字(语素)都成为一个同音异义词(homophone)。各种歇后语,还有相声艺术,均可从同音异义词中找到自身存在的必要条件。这在印欧语言中是罕见的现象。不可译性,在此处几乎是绝对的。唐诗的格律和“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如何能转译成西语呢?

最后,“表意”是指方块字不直接表示语音,仅用来记录一个词从而使它代表独立的意义。这与方块字的外形特征无关。国内批评界有人接过“语言学转向”的口号,侈谈方块字外形如何高明,将其与某种抽象艺术的关系当成语言学的结构来发挥,犯了常识性错误。⑥汉文字作为一个整体,不是全部方块字的整体,而是由方块字之间的关系构成的整体。可译性和不可译性,与方块字的字形本身无关。

调位带来的不可译性毋庸赘述。下文的个案分析将集中在表意文字的形态学特征——不是汉字的外形,而是基于汉字之间结合方式的结构问题。此特征并不玄妙。它是指:汉语的字词(语素)本身无人称、时态、语态、语气、性、数等变化;它没有冠词,也缺少西方语言意义上的情态动词;没有前缀和后缀从外形上来显示词性和词义的变化;等等。正是这种“不在场”(absent)形态学特征,产生了一种任何西方语言都没有的特殊的形态学建构力。以英语love为例,此动词性词位(lexeme)在其聚合段内包括了love/loves/loved/loving以及相应的助动词/情态动词搭配。通过社会约定俗成的法则之挑选,其中一个语素(morpheme,被视为词位的变项)进入组合段,与其它一些通过法则从各自聚合段中挑选出来的语素在水平方向上结合,便有了短语,句子和语篇。反观汉语的“爱”,由于没有上述英语的形态学之分,从声音到外形都是“爱”,即:担当了词位(一般)/语素(特殊)的双重功能。其后果之一,是每一个词(语素)在组合段的词性/词义,不像英语那样受到来自聚合段的较严格的逻辑约束,常常可以在不变词序的前提下,改变词性/词义,从而读出不同的句段含义来。文言文可以无标点符号和断句的多种可能,原因就在于此。不变词序的反面是随意改变词序,其极端的案例是汉语的回文诗。⑦标点符号的引入和句法理论的西化,掩盖了上述汉语的形态学特征。揭示这些熟视无睹现象的重大意义,就论证了汉语/西语之间结构转换的不可能性。

2. 个案分析

2.1 作为共时性文本的《静夜思》⑧

汉语文本数不胜数,为什么挑选《静夜思》?确定典型个案的标准是什么?在什么意义上《静夜思》是一个典型的个案文本?

在语言问题的框架内,典型性就是共时性。共时/历时的划分不是以时间的跨度为参数,而是以研究的性质为依据。可将三千年作共时处理,从中抽象出基本稳定的共同要素;也可将三个月作历时处理,详细描述其间的细微变化。同为共时性进路,时间跨度不同,抽象的广度和深度也不同。从先秦到当代,汉语共时性的最基始成分是由调位性和表意语素形态学特征共同组成的聚合关系。内化为语言共同体的行为自觉,就叫做汉语的“语言能力”。当然,先秦以降的历时态演变,虽然没有触动聚合关系,却在句法、词义、词形等方面留下了永久的印迹。因此,先秦汉语的共时性和现代汉语的共时性不可等量齐观,可以分开来做语言学的“知识考古”或者“谱系分析”。但是,不存在福科所言的“断裂”,因为聚合关系即语言结构未变。另外,语言学的共时性,不仅指文字语言,也指声音语言。不考虑声音语言的共时研究,不被语言学认可。最后,对共时要素的抽象或描述,要返回言语实践中受到检验,而唯一的检验权威就是语言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说到底,语言学是一门经验科学,不是形而上哲学或文学创作;任何先验假设,都要返回经验实践去取得合法性。共时性的上述方方面面,就是挑选个案文本的标准。

《静夜思》的句段和语义对当代读者不构成任何理解上的困难。这就意味着:除了稳定的聚合关系之外,它的组合段以及语义都经受住了从唐代至今的种种历时性嬗变的考验,至少可视为一个时间跨度达千年之久的汉语共时性文本。其次,一个文盲或学龄前儿童在听到朗诵此诗时,可凭其语言能力当下把握它的意义。这就在相当大程度上兼顾了声音语言和文字语言。第三,由于上述两个事实,对《静夜思》的结构分析——这是不可译性的根据,可由汉语共同体内任何一个成员按照其语言能力来检验。语言共同体不同于文学或其它学科的共同体。后者由精英组成,前者无精英/大众之分。笔者的结构分析,如果与读者的语言能力相悖,错在笔者。由此又得出《静夜思》的第四个典型特征:它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语言/文化文本而不是一个狭小的文学精英文本。语言是大家共有的,语言翻译研究不能以文学翻译为主导。

为论证不可译性,先陈列《静夜思》原文和一种大致符合英语写作/阅读成规的英译文:

静夜思 Thoughts on a Silent Night⑨

床前明月光 Before my bed is a pool of light;

疑是地上霜 Can it be frost upon the ground?

举头望明月 Eyes raised, I see the moon so bright;

低头思故乡 Head bent, 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

2.2 “静夜思”句段的不可译性

如前所述,一个句段中每一个词(语素)都隐含着一个垂直的“未出场”的聚合关系。每一个聚合关系,都涉及一连串的词(语素)。在言语活动中,各聚合段遵循社会约定俗成的法则,各自筛选出一个词(语素)“出场”,在水平面组成句段。与“静”相关的英语词silence/silent/silently属同一聚合段。在该聚合段内,三者的区别清清楚楚。当其中一个按语言法则进入句段后(如:英译文中的silent),另外两个便处于隐性状态,即“不在场”。汉语句段中的“静”同样隐含着一个垂直的聚合关系,其中就包括了“静”的名词、形容词和副词。可是,即使在该聚合段内,三者从语音到形态都完全一样。这一形态学特征,是所有汉字共有的。英语形态学规则,使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合乎英语语法的句段中将名词silence读成副词silently。错读将破坏语言的法则。如硬将silence改为silently同时又不违背语言法则,那就要调整词序,重组一个句段。重组就意味着对各个聚合段“出场者”的再挑选和再组合。易一字而动全句,其实是指聚合段之间关系的调整及其在水平句段的投射。与之相反,由于汉字(词)没有欧洲语言的形态区分,所以当名词“静”被读成副词“静”时,句段中的其它字(词)就有可能与各自所属的聚合段内的“不在场”者调整关系,重派“出场者”却又不改变原句段的词序。通俗讲就是重新“断句”。当然,这种不改变词序的“断句”自由并不是无限的,仍然受制于汉语约定俗成的法则。但是,其自由度却是欧洲语言无法企及的。鉴于此,“静夜思”句段的不可译性就凸显出来了。

“静夜思”可视为一个无标点的“文言”句段,有五种可能的“断句”。它们是“静”、“夜”和“思”所属的三个聚合段在水平的句段层面的五种可能的关系组合。五种可能如下:

1) 视“静”为形容词,“夜”则为名词;两者构成一个形容词组,作定语来修饰名词“思”。结果:静夜(形)+思(名)。

2) 将“思”读成动词,定语“静夜”旋即改变性质,成为副词性状语。结果:静夜(副)+思(动)。

3) 视“静”和“夜”为两个副词,修饰动词“思”;全句段为“静思”和“夜思”之合并。结果:静思+夜思。

4) 将“夜思”读成一个名词性词组,“静”则为形容词。结果:静(形)+夜思(名)。

5) 将三个字全读成名词,即“静·夜·思”。结果;静(名)+夜(名)+思(名)。

五种可能的“断句”表达了五种句段的含义(sense)。无论取哪一种,都不会与全诗的内容冲突。五种可能严格局限在结构分析的框架内,因此超越了与时空上下文相联的一切非语言的必要条件,其性质内在于汉语结构之中。其不可译性可从两方面展示。

首先,五种水平的组合关系及其生成的含义(sense),在英语中必须由五个分立的句段来表达。在翻译过程中,取其中一个可能的“断句”,就是对其它四个的否定,同时也被后者否定。换言之,A与非A之分,已渗透到英语的结构中,前文转引的英译《静夜思》无论怎么修改也无法将五个句段压缩成一个。

另一方面,在包含了五种可能的“静夜思”句段中,形/副/名词的自由转换和彼此间关系的重组,实际上使得事物的状态(名)、性质(形)和活动方式(副)处于互动互换的过程中。在欧洲语言内,状态/性质/方式属不同的范畴,虽然彼此间形成关系,但各自的属性一定要区分。一旦像“静夜思”那样彼此替代,就会呈现出不同意象(images)的混杂交织,从而使每一个意象既“在场”又“不在场”,或曰“有无相生”,“阴中有阳,阳中有阴”。这种审美和哲理的效果,能通过翻译再现吗?

解构主义或许会以此为据来证明解构式的“意义的不确定性”和“分延”说(difference)。我以为不可。作为一种阅读策略的解构主义,要解构内在于欧洲语言的逻辑成规,⑩然后从中读出“意义的不确定性”。“静夜思”的非逻辑性是由汉语的结构决定的,不是解构出来的。意义的确定和不确定,首先是由语言系统决定的。对于汉语读者来讲,“静夜思”句段根本不存在“意义的不确定性”问题。另外,“静夜思”句段的五种可能“断句”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可译性,可以接受语言成规的检验。解构的结果刚好相反——彻底冒犯了语言成规。最后,解构要将语言共同体熟悉的东西彻底地“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笔者对“静夜思”不可译性的分析,则要将我们视之为当然的东西条理化,明晰化。

2.3 主/客关系的不可译性

与写作/阅读一样,翻译一定会涉及行为的主体、客体以及他们所处的时空上下文。这也是哲学和中西比较哲学的热门话题。存在于语言之中且依靠语言来表述的哲理,要返回语言本身来接受审视。比较哲学提示的差异,往往可从语言的不可译性中找到根据。鉴于此,笔者应顺语言学理路,视“主体”(subject)或“自我”(self)为时空中的“指示语”(deixis)。涉及主体和时空的指示语很多,最基始的是人称代词和作为时间/地点的副词“此时”(now)/“彼时”(then),“这儿”(here)/“那儿”(there) (Lyons, 1977:275-276)。于是,哲学形而上学问题就转化为人称代词在时空中的关系问题。提问的方式也就改变为:在何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摆脱“我”、“他”等人称代词的限定约束?在什么意义上,我们可以超越那些已经范畴化即语法概念化了的时空关系(时态等)所划定的界线?这可不是本质主义哲学的化简归约,而是分析法的追问。本节只讨论主/客关系的不可译,时间问题待下一节处理。

《静夜思》无人称代词“我”。主语人称代词之“缺席”,是古汉语中常见的叙事模式。这一模式已沉淀在现代汉语的“语言能力”之中。否则,此诗会冒犯当代汉语阅读成规而令人不堪卒读。“缺席”的合法性从哪里来?它来自人称代词聚合段所具有的灵活性(即:可以“在场”,亦可以“不在场”)以及此聚合段与其它聚合段在水平组合层面的运动。它对意指活动(signification)的影响是双重的。

首先,作为观念的“我”,在诗歌创作过程中无须进入思维的领域。浪漫主义运动的“自我”和哲学意义的“主体”从意识中淡出。后结构主义或许会称之为“非中心化的主体”(a decentered subject)。不过,汉语的阅读成规不会从《静夜思》中读出“作者之死”(罗兰·巴特)。李白的主体性,已通过心理/形体动作而弥漫在主体与他物的关系之中。这个未出场的“我”,绝对不是“文本”中的一个既无神性又无人性的功能性纽节,而是所有关系的汇聚点。孟子“天下皆备于我”在汉语和儒家学统内其实是指“天下关系皆备于我”。“我”者,“不在场”的中心也。这与德里达批判的那种身处结构之外又要控制结构运作的“先验所指”(Derrida,1978),完全是两码子事。德里达笔下的“不在场的中心”,是本质主义哲学观的“中心”,它预设了一个独立于外部世界的自在自为的“主体”。西语人称代词“我”与“他”之分,则是主/客之分最基始的语言前提;“提示语”概念的提出,也只不过将此二分置于时空上下文之中。反观《静夜思》,主语人称代词的“缺席”,排除了独立存在之“主体”的可能,读者只能从主/客关系中体察到作者的存在。这种主/客在认知或审美心理过程中的合一,则由汉语的结构提供了最基始的必要条件。包括塞尔(Searle)在内的一批著名的语言学家认为:语言模式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该语言共同体的非语言行为,包括视觉艺术(Gumperz & Levinson,1996:32)。“决定”一词也许有语言决定论之嫌,但“影响”是肯定的:汉语的审美成规,使我们从一幅无人在场或者人形极不惹眼的传统山水画中读出人之精神的“在场”。诗画一体的艺术形式一直延续到20世纪方才日渐式微。

1989.

转贴于 另一方面,当《静夜思》进入汉语读者视域时,决定其接受方式的各项要素中,最稳定亦最基始的仍然是写/读共有的语言结构。与作为客体的诗相遇的另一个“我”(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也不会出场。“我”与“他”是相辅相成的,无此即无彼。既然在阅读的当下把握中,不会有“谁在思”或“谁思乡”之类的问题出现,读者之“我”也就无须登场。“我”/“他”同时排除的直接后果是李白与无数读者之间实际存在的时空距离在阅读中消失。这种主/客合一的经验性心态,是心理学问题,也是形而上哲学问题,但首先是语言结构问题。论证“人/天合一”汉语文化传统的人生追求,不宜从哲学概念和命题中去找根据,而必须返回精英/大众所共有的语言。当然,当我们企图从李白的传记资料中去寻找解释的“权威性”,当我们按泊来的理论去思考《静夜思》如何“反映”或“再现”了客观世界,这时,“他”就出现了,“我”也同时登场。主/客在时空中的二元对立在意识中升起。

《静夜思》文本中的主/客关系如何传译?英语的结构和意义的生成方式,能允许译文中主语人称代词“I”不在场吗?更麻烦的是:哪一个词(语素)可以从特定句段中退出(省略),不是由该句段本身来决定,而是取决于该句段中每一个在场的词(语素)所从属的众聚合段之间的关系。因此,即使费尽脑汁重构一个“I”不在场的英译,也还要面对动词的形态问题。人称和动词形态是绑在一起的。(在有“性别”区分的法语、德语等欧洲语言中,人称之分几乎与所有其它词的形态绑在一起。)动词单数第三人称形式预设了“他”;英译文中的动词形式预设了作为行动主体的“我”。在汉语阅读过程中,《静夜思》内五个动词的形态特征不预设“我”/“他”之分。一旦从阅读转入翻译,与人称和主/客相关的问题统统返回意识领域。翻译,就是改变原文中的主/客关系。

2.4 时间意识的不可译性

如果说主语人称代词的缺席在汉语叙事中是相对的,那么动词时态无形态学区分则是绝对的。沉淀在《静夜思》字里行间的汉语时间意识由此而生。

何谓“时间意识”追问“何时”(when)。“何时”要凸显一个语用事件的时间上下文。在时间之中来追问一个语用事件在“何时”发生,又构成另一个语用事件。严格讲,我们只可以谈过去和未来,因为“此刻”瞬息即逝。英语动词时态的形态学区分,再现了英语共同体的时间意识。这是语言结构本身对“何时”的追问和回答。使用语言的人,即使在具体的言语行为中没有直接提出“何时”的问题,语言结构已经将问题和答案置于言者的意识或下意识之中。不同的语言系统,呈现出不同的时间意识。

汉语动词无形态学区分,逻辑先在地排除了语言结构本身在句段层面对“何时”的西语式追问和回答。汉语共同体的成员在阅读《静夜思》时,不仅“谁在思”?而且“何时在思”的问题也不会进入思维和审美过程。在汉语结构中生成的时间意识,已将“过去”和“将来”凝缩在此刻当下的阅读活动之中;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阅读,又将“此刻当下”撒播到“过去”和“将来”。在一千多年的时间跨度内,数不尽的读者带着汉语特有的时间意识,在《静夜思》这个小小空间内来来往往,各自的身份又因主/客分野之淡出而无须界定。此现象大致可描述为:无限的时间在有限的空间内展示,有限的空间又在时间中扩张,从而为每一位读者提供了他/她身在其中的“无限的时刻”(a timeless moment)。这正是语言结构的张力和魅力之所在。表面看,此现象类似后现代文化批评所言的“时间的空间化”(the spacialization of time)或“超空间”(hyperspace):过去/未来化为特定空间的一刹那。其实不然。造成西方后现代社会“时间空间化”的原因,是认知的“零碎化”(fragmentation),“时间的断裂”(temporal disconnection),“神经质的崇高”(hysterical sublime),乃至“精神分裂或式的语言”(schizophrenic or drug language) (Jameson,1995; Kellner,1989)。透过上述扑朔迷离的后现代言说方式,可依稀窥见西方先锋派文人在试图破坏语言和文化成规的过程中如何同时又承受了破坏带来的阵痛痉挛。《静夜思》“时间空间化”和“空间时间化”同时进行,不是对语言成规的破坏,而是由语言结构提供了可能。这里只有在自然语言之中的整体性,连续性和美学的崇高。此外,西方后现代批评家杰姆逊(Jameson)对“时间的空间化”批判,恐怕与英语的时间意识以及他本人的黑格尔历史观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内在关联。

如果以上分析言之有据——语言之据而非哲学思辩和诗歌的想象,那么谁又能反驳《静夜思》时间意识的不可译性呢?

2.5 “思”的心/脑关系不可译

在“思”的聚合关系中,不仅有名词“思”和动词“思”,不仅有动词“思”的各种可能——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思”,而且还有与“思”的语义相近或相异从而可在句段层面取代“思”的其它表示动作/性质/状态的词(语素)。前者在聚合段内没有语音和词形的区分;后者(如:“想”、“忘”等)则因语义和词形的区分而减弱了翻译的难度。可是,一旦对“思”作一番语义学考察,并与英语中可能的对应词(语素)加以对比,就会发现问题并非那么简单。

《静夜思》英译的“思”取名词“thought”,悬搁了动词的“思”。这已经是对不可译性的遮蔽。再往深追探,英语的“思”在其聚合段内包含了一个表示情感的词(语素)。在此聚合段内,think/thought与feel/feeling之间的形态学区分是清清楚楚的。

汉语“思”是这样吗?“思”是理智行为还是感情活动?“心思”能作理智/情感二分吗?汉字“思”由“田”和“心”两个字合成。词源学研究或许会从中引出心/脑合一的假设。共时性研究当然不能以此为据,而是要考察词源学/发生学揭示的现象在经过数千年历时演变之后是否仍然存在。我以为仍然存在。现代汉语的常用表达方式“我心里想”便是有力的佐证。此句直译成英语“I think in my heart”就莫名其妙了。转换为结构分析,可以认为:汉语“思”在其所属的聚合段内,或强或弱地将英文的think/thought和feel/feeling凝缩为一个词(语素)。于是,区分心/脑、理智/情感的两种词(语素),在聚合段内失去了形态学的区分。语义学只告诉我们“一词多义”;语形学即结构分析则告诉我们“一词多义”如何是可能的,尽管后者要通过语义分析的渠道才能进入结构。将《静夜思》译成任何一种欧洲语言时,我们无法避开汉语“思”的形态学特征带来的问题。

德国汉学家顾彬(Wulfgang Kubin)在《关于“异”的研究》一书中辟出专门一章来讨论《静夜思》与德国诗人艾兴多夫《月夜》的区别。他先将“静”锁定为形容词,然后将全诗的基调理解为“冷静的陈述”。这也就为“思”定了性:与脑与理智相关的语言符号。然后,他又以准数学公式为工具,来证明《静夜思》的审美意蕴如何不同于欧洲浪漫主义传统(顾彬,1997)。如果按此基调将《静夜思》译成德文,恐怕会将英译本中尚可找到的情感成分涤洗得一干二净。与之相反,英译本添加了一些汉语原文中没有的饱含情感的表述:“多么明媚”(so bright),“一池月光”(a pool of light),“为乡情所淹没”(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这些由译者编造的意象,是为了满足接受美学所言的英语读者的“期待视域”。对一个汉语读者来讲,“思”既没有华兹华斯(Wordsworth)所要求的“强烈情感的自发漫溢”,也不讲究18世纪新古典主义推崇的“巧智”(wit)。原文中只有传统水墨画似的“虚”(地霜)和“实”(月光)的对衬。在西方智性传统中代表了思想和理智的“头”,曾两次按西方哲学家/思想家的行为模式运动(“举头望”和“低头思”),似乎为“冷静的陈述”提供了根据。其实,在虚/实的画面中,“头”的两次运动只不过完成了从语言符号到文化符号的过渡:明月(实)暗喻合家团圆,地霜(虚)暗喻清冷孤寂。心/脑或理智/情感在虚实对衬的画面中阴阳互动,使“思”的清醒(理)和冲动(情)不显痕迹地揉合在一起。这个由语言结构提供了必要条件并获得文化符号学支撑的意境,又如何能转换成欧洲语言呢?

3. 小结

本文没有建构任何可具体操作的翻译理论,而只是通过“不可译性”的论证来确定翻译理论的性质和边界。科学认识论的宗旨是为人类认知能力设限划界;翻译理论亦然。

本文首先区分了翻译研究中经验和先验两种进路,认定只有后一种进路才能通向翻译理论。本文又区分了先验进路涉及的四种必要条件,并进一步区分了语言的必要条件和非语言的必要条件,认定前者为最基始最具先在性的条件。笔者顺应现代语言学理路,认为语言的必要条件即结构指向了语言符号的聚合关系。《静夜思》个案分析表明聚合关系转换的不可能性从而论证了不可译性。

在哲理层面,不可译性与康德意义的“自在之物”相关。乌托邦翻译观要进入“自在之物”并认识和把握“自在之物”。反乌托邦的翻译观则不承认“自在之物”,只有现象界内的不断地“再创造”。从诠释学角度审视,乌托邦和反乌托邦均属“过度诠释”。 11 任何一种翻译理论的建构,只有恪守认识论立场,才能避免乌托邦和反乌托邦两种极端。在文化批评实践中,不可译性与“他者”或“另类”(the other)相关。将“他者”归约为“同一”(the Same),遂有文化帝国主义;极端文化多元论则将异类文化的“他者”视为“我”的不断创造。一元论和多元论的共同点是:以规则的含义——普遍规则或独特规则,来宰制作为经验个体的“他者”。文化多元论既可以抵制文化帝国主义入侵,又可以为本土的专制主义辩护,其秘密就在于此。本文未加阐述的第四个必要条件涉及到语用事件的不可重复和不可译,对文化和意识形态批判有重大意义:每一个人及其经历的每一个语用事件,都是一个“他者”,要承认和尊重其不可译性。语言结构和个人化语境,在四个必要条件中分属最稳定和最不稳定两端,不可译性则是它们的公分母。

注释

1 罗新璋.翻译论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在此之后约十年内公开发表的重要论文,可参见《翻译新论》,杨自俭等主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新论所收的论文大多注重翻译行为,先验意识尚弱,尽管乌托邦色彩已淡出。

2 “临在性”乃海外新译。中国大陆通常译为“内在性”,易引起误解。“内在”与“外在”相对;“临在”与“超验”相对。“临在”的通俗解释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即存在于时间和空间的每一处;因此,它与经验相关,但又不等于每一次经验。老子的“常道”,就是一个临在性概念。“超验”指超越了时间和空间上下文。传统基督教神学的一个基本信条是:上帝既是超验的又是临在的。笛卡儿之后,超验维度不断被削弱。认识论和语言学只涉及临在性问题,不讨论超验问题。终极关怀或乌托邦,因处于人类经验之外,是理性为满足自身需要而提出的问题,已超出了人的认识能力,所以也归于超验。康德的“物自体”(“自在之物”)属超验范畴。黑格尔之后的本体论打掉了“物自体”,为偷贩超验开了方便之门。

3 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的含义是清楚的。分析法则不然。近代认识论之后的“分析法”,康德有一个界定:“分析法和分析命题完全不同。分析法的意思仅仅是说:我们追求一个东西,把这个东西当成是既定的,由此上升到使这个东西得以成为可能的唯一条件。在这种方法里,我们经常只用综合命题。……不如把分析法叫做倒退法更好些,这样它就同综合法或前进法有所区别。”倒退法又称“回溯法”。康德用分析法追出“先验范畴”;索绪尔用分析法追出“语言”(la langue)。寻找必要条件的先验进路,采纳的是分析法。参见康德的《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译文,p.33,商务印书馆,1997年。

4 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认为:神话(myths)同时兼有“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非历史性”(ahistorical)和“历史性”(historical)等双重性质,从而在第三个层面自成一体。这就引入了非结构性问题,返回到集历时和共时为一体的lelangage,而他的神话分析却又集中在结构(LeviStrauss, 1955)。如果说作为一个结构主义文化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在运用结构主义语言学原则时出了偏差而受到责难(Culler,1975:40-45),那么,利奥塔(Lyotard)的后现代社会语用学则公开抛弃了“语言结构(la langue),理直气壮地返回“语言”(le langage) (Lyotard,1980)。

5 申小龙.当代中国语法学[M].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

6 郑敏.语言观念必须革新[J].文学评论,1996,(4).

王树仁.喻柏林.传统智慧再发现(上卷)[M].北京:作家出版社,1996.7、25、28、29.

7 刘逸生.诗的七巧板结构[N].羊城晚报,1997-12-14(17).所举之例可归于“部分改变词序”,其中涉及杜甫的《日暮》,常建的《落第长安》,李商隐的《锦瑟》和《无题》,柳宗元的《渔翁》,杜牧的《清明》等。叶维廉在《中国诗学》[p.15, p.27-p.28,三联出版社,1992年中引用了近人周策纵的旧诗,则是“彻底改变词序”的“字字回文诗”.五言四行共20个字,排成一个圆圈;从其中任何一个字读起,顺不同方向,按五言四行断句,获40首格律诗。任何句法理论都无法解释回文诗之所以可能的必要条件。回文诗的灵活性来自汉语聚合关系结构的独特运作方式。

8 在《汉语思维/审美问题的语言学探究》和《重返结构》两篇文章中,我都引用过《静夜思》。本文再次引用该诗作个案分析,修改了自己过去的观点。前两篇文章从句段展开再涉及聚合关系,没有突出聚合段的先在性。另外,《重返结构》多次与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调情”,对结构问题的正面阐述未能理直气壮。本文对当代批评理论反认识论情结的再批评,也是对前两篇文章的反省。

9 转引自许渊冲.Song of the Immortals [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1994.

10 德里达在“Letter to a Japanese Friend”中明白无误地表明了此立场:“All sentences in the type ’deconstruction is X’ or ‘deconstruction is not X’, a priori, miss the point, which is to say that they are at least false. As you know, one of the principal things at stake in what is called in my text ‘deconstruction’, is precisely the delimiting of ontology and above all of the third-person present indicative: S is P.”转引自Christopher Norris. Derrida [M]. Fontana press, 1989. 20-21

11 艾科(Umberto Eco)对“过度诠释”的批评,实际上预设了作为“自在之物”的文本之存在。卡勒(Jonathan Culler)为过度诠释的“辩护”,也没有否定“自在之物”。艾科的符号学理论和卡勒的文学批语理论,都采用了认识论先验进路,有别于乌托邦/反乌托邦的“过度诠释”。参看Stefan Collini主编的《诠释与过度诠释》,王宇根译,三联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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