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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工程既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建筑结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整个建筑结构的质量和安全稳定性。其中,地基基础检测是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施工的关键,因此新时期加强对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优化问题研究,现实意义非常显著。
1、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问题分析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虽然目前国内建筑行业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是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检测方法的准确性、现场检测环境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和检测结果与实际值的误差等,都是工程检测中存在的不可忽视的方面。
1.1地基基础检测过程中,管理乏力
就目前国内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而言,主要有两部分,即国家检测机构、中介检测机构。实践中可以看到,目前国内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工问题频发,比如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缺乏统一性,以致于检测流程不规范、管理乏力,严重影响了地基基础检测质量,同时也对建筑工程施工造成了不利影响。此外,建筑工程检测行业汇总时,垄断经营行为时常可见,甚至有部分中介检测机构,面对利益的诱惑,将检测资质非法出卖。上述种种问题与不法行为的存在,使得地基基础检测质量不达标现象屡见不鲜。
1.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人员整体素质有待强化和提升
据调查发现,目前国内部分建筑工程质检机构内部缺乏科学、高效的内控机制,而且人力资源管理非常的松散,尤其是检测人员录用门槛低,最终因人员整体素质偏低而影响了地基基础检测质量。目前来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人员鱼龙混杂,比如不具备技术的人员混入质检行业,导致检测结果不严谨、不科学;此外,部分检测人员在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时,未严格履行职责,甚至存在着渎职现象,这些行为和现象,严重影响了地基基础检测工作质量和效率。
1.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安全问题频发
从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实践来看,具体工作过程中通常与相关施工项目交叉,尤其在检测汇总时,环境条件对对检测工作的影响非常的大,甚至会威胁到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地基基础检测时,多采用静载试验法以及低应变法和动力触探法等,其中以静载实验法最为常用。在地基基础检测过程中,多工种之间的交叉施工,可能会威胁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
2、加强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优化的有效策略
通过对以上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中的问题及其成因剖析,笔者认为优化地基基础检测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如下:
2.1严把采用质量检测关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应当确保勘察成果的真实性、详细性以及完整性。对于建筑物载荷而言,主要依赖地基岩土支撑,并且通过检测试验,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地基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合理、经济以及科学和可靠的参数。通过分析和研究地基基础岩土检测试验结果,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样品质量、典型性是关键。
首先,应当加强样品质量标准控制。在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过程中,样品的选取非常重要,具体分析:在采取原状土以及扰动土时,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性质进行操作,比如天然地基、工程导论边坡或者地层等,建议选用原状土;而对于路堤或者桥头填料而言,建议选用扰动土。实践中,无论哪种建筑工程类型,只需对土层进行分类,此时建议采用扰动土。通常情况下,土样建议选用试坑以及竖井和平洞样品;需要强调的是所取土样应当具有代表性,原状土样采用时应确保土样扰动最小。
其次,严把样品质量关。实践中,因采样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不当、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所以会导致采样无效、无典型性。同时,因误导试验而得出的检测成果,往往缺乏科学性、可靠性,以此为标准则会导致建筑地基基础参数存在偏差,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质量。针对这一问题,笔者人员应当保证样品质量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科学、合理性,建全岩石以及土壤样品信息化标准机制,并将其有效地落实到实处。
2.2加强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安防
在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过程中,由于影响因素比较多,而且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因此导致检测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类型的安全隐患问题,其中对检测人员跟人的人身安全可能会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和影响,甚至无法保证检测人员的安全。正如上文所述的情况,为了加强检测人员的安全防护,笔者建议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健全安检机制,不断完善责任制度和相关机制,将检测、安全防护责任等,有效地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高效的安检体系,依靠该体系杜绝和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检测安全隐患;第二,对地基基础检测人员加强安全培训,全面提高检测人员自身的安防意识和能力。比如,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活动,从根本上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第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之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尤其是监察员一定要立足实际,对地基检测范围内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不利因素等进行全面排查,以此来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2.3对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进行及时的更新,并引入先进技术工艺和标准规范
随着社会科技水平的快速提升,一系列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标准等,逐渐引用到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过程中,为提高检测工作精度、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在该种情况下,要求检测机构、检测人员,需及时对当前现行的各种检测技术、检测工艺等进行及调整,不符合要求、工艺不精者一律更新,并严格按照最新规范要求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2.4不同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注意事项
在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过程中,通常有两种地基,不同地基检测时所需的检测方法也不相同,因此实践中应当因地制宜。第一种,天然地基。在对天然地基基础进行检查时,首先要考虑整体环境条件,简单的平地可采用普通的检测方法和手段,而且其检测误差小。第二种,人工挖孔桩基础地基。该种地基检测过程中,主要是针对河流高低、丘陵地带进行施工作业,能够根据基岩和覆土的差别进行鉴别。在此过程中,需准确判断如何在施工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要考虑地基基础的复杂性,另一方面要有研究地质情况,找到适合的节约方法。对于检测结果,应当及时进行反馈,不符合规定的结果需及时修正,以此来确保地基基础施工质量。
结语:总而言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是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重要一环,同时也关系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筑质量,整体安全可靠性、实用性,因此应当加强重视。本文从管理乏力、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以及安全隐患不断等方面就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四点建议,以确保我国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卓志飞.浅述如何做好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J]建筑工程,2012,25(07):452-453.
[2]致立员.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技术[J]工程科学,2013,16(0 2):123-124.
目前,我国工程技术人员技术经济观念和造价控制意识淡薄、造价管理人员素质难以提高, 在客观上造成了轻决策、重实施, 轻经济、重技术, 先建设、后算账的后果。因此, 我国要实行全面的造价控制和管理。建筑工程预算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充当重要角色, 它是编制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进行招投标以及竣工结算和决算的重要依据, 也是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 办理工程款项和实行财务监督的依据。笔者对于加强建筑工程预算管理和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1、建筑工程预算编制
建筑工程预算是根据建筑施工图、施工方案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计算出工程量, 然后套用现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单位工程估价表) , 并根据地区批准的材料预算价格、工程建设费用等编制的用于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经济文件。编制建筑工程预算必须依据以下有关资料、文件及规定: 会审后的单位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有关标准图集; 图纸会审纪要;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地区材料预算价格; 施工合同;实用手册。预算的编制程序如下。
1. 1 搜集资料, 做好准备工作
编制资料包括: 图纸、施工图说明、纪要、变更、图集、现行各种定额、施工组织和方案、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信息价格与调价规定等。
1. 2 熟悉图纸, 计算建筑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单价
熟悉图纸是计算的基础; 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定额估价表的套用计算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它们在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中是最重要、最繁琐的环节, 即影响预算的及时性又影响预算的准确性, 在编制时一定要下功夫, 确保工程预算的质量。
1. 3 确定措施项目和材料价差的调整
措施项目是不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 经研究表明, 在工程的直接费用中占10% 左右, 根据施工方案和定额要求按实计算。另外, 在编制时,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由业主和承包商按照市场价格或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在合同中约定, 并按单项材料价差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1. 4 建筑工程预算的取费
在工程的取费中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通过这几个项目的计算, 最终可以得到工程造价, 预算人员必须了解现行费用定额, 熟练掌握定额中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并要提高对建筑工程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关注度, 使我们能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有效的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2、影响建筑工程预算造价的原因分析
通过以上工程预算的程序及编制依据, 我们知道工程预算在确定造价时有许多的制约因素, 这些因素影响了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2. 1 工程造价受到条件、市场的影响
建筑工程项目从工程的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经历了很长的时期。在这期间会受到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内容的影响, 导致我们很难实施工程造价的控制。
2.1.1 变更对预算的影响。变更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施工中, 变更是随时发生而又不可预测的。不管是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还是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 施工要严格按照变更作相应的变化。但是工程预算是按照原始图纸进行计量与计价的, 并没有考虑变更因素的影响, 以致于工程造价不能合理控制。
2.1.2 建筑材料价格对预算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建筑材料价格受地区性和时间性影响, 即同一材料在不同地区或不同时间其价格不同。当我们按照定额中的价格进行套价时, 并没有反应施工中材料的实际价格, 而且价格的浮动由建筑市场决定, 所以, 建筑材料价格的不断变化致使工程造价不能合理控制。
2.1.3 现场签证因素对预算的影响。现场签证是施工中根据甲方意图实施并由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以外的零星人工工日、零星使用机械台班或返工用工量。现场签证的现象在施工中是经常发生而不可避免的, 在工程结算时要加入签证的项目。
2.1.4 工程定额更新缓慢。由于社会的进步, 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不断涌现。现行的定额的更新远远跟不上市场变化, 反映不出新的水平。
2. 2 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不合理
一般建筑工程预算由建筑单位的专业人员编制或是聘请社会上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企业完成。但是真正能胜任此类工作的专业人员占少数, 一部分的编制人员由于实践经验少, 不能针对工程情况据实编制, 会出现重套、错套、漏套的现象。另外, 某些编制人员不按照定额要求和编制程序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实, 没有合理考虑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 就很难控制工程造价。
2. 3 建设单位监控不到位
大多数建设单位在工程中监控不到位。如: 有的管理者在实施中监督的疏忽, 不能及时准确的控制施工情况, 导致工程造价的超预算; 有的编制虚假的工程预算; 还有的在编制预算时没有考虑动态因素等, 都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建筑工程预算造价控制的策略
3. 1 控制变更对造价的影响
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变更的发生意味着成本的增加。针对这些内容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变更部分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尽可能的控制成本支出。
3. 2 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材料价格的浮动是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最主要因素。造价人员一定要及时掌握各种新旧材料的现行价格, 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或地区的信息价格查询, 利用材料价差调整方法进行工程材料的调价, 以达到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3. 3 现场签证的严格管理
现场签证是通过建设方确认后计入工程造价的, 签证内容直接决定项目工程量的多少。因此, 建设方对施工方做好的各种记录要严格把关, 尤其是隐蔽工程记录。有部分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明确,导致建设方成本上升, 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
3. 4 合理使用工程预算定额
在使用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 要按照地方文件要求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和单价, 进行合理的工程取费, 以消除定额更新缓慢带来的不利影响。
3. 5 注重提高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管理人员的素质
工程造价的正确合理与否和造价人员的水平是息息相关的。不仅要求造价人员会计量与计价, 还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基本专业知识。那么造价人员在从事造价活动时就能抓住重点, 加快计算速度, 准确确定造价。另外, 造价人员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 在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执业, 达到合理编制工程预算的目的。
3. 6 加强建筑工程预算的审核
Abstract: due to the modern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cess complex, involving materials, link is various, for the cost of the reasonable budget work is the whole project construction quality and profit of the premise and guarantee, therefore it has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The author to strengthen building engineering budget management and reasonable and effectiv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thoroughly discussed.
Keywords: engineering budget; Project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由于现代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复杂,涉及材料、环节繁多,对于造价的精确合理的预算工作是整个工程建设质量和利润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具有很重要的地位。一直以来,我国工程技术人员长期受到传统计价方法的影响,以致他们的技术经济观念和造价控制意识淡薄、造价管理人员素质难以提高,在客观上造成了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账的后果。因此,我国十分有必要实行全面的造价控制和管理。建筑工程预算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充当重要角色,它是编制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进行招投标以及竣工结算和决算的重要依据,也是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办理工程款项和实行财务监督的依据。
1建筑工程预算编制
建筑工程预算是根据建筑施工图、施工方案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用现行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单位工程估价表),并根据地区批准的材料预算价格、工程建设费用等编制的用于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经济文件。编制建筑工程预算必须依据以下有关资料、文件及规定:会审后的单位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有关标准图集;图纸会审纪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地区材料预算价格;施工合同;实用手册。预算的编制程序如下。
1.1搜集资料,做好准备工作
编制资料包括:图纸、施工图说明、纪要、变更、图集、现行各种定额、施工组织和方案、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信息价格与调价规定等。
1.2熟悉图纸,计算建筑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单价
熟悉图纸是计算的基础;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计算工程量的依据;定额估价表的套用计算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它们在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中是最重要、最繁琐的环节,即影响预算的及时性又影响预算的准确性,在编制时一定要下功夫,确保工程预算的质量。
1.3确定措施项目和材料价差的调整
措施项目是不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经研究表明,在工程的直接费用中占10%左右,根据施工方案和定额要求按实计算。另外,在编制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由业主和承包商按照市场价格或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价格在合同中约定,并按单项材料价差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1.4建筑工程预算的取费
在工程的取费中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通过这几个项目的计算,最终可以得到工程造价,预算人员必须了解现行费用定额,熟练掌握定额中的规定和计算方法,并要提高对建筑工程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关注度,使我们能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合理有效的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2影响建筑工程预算造价的原因分析
通过以上工程预算的程序及编制依据,我们知道工程预算在确定造价时有许多的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影响了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2.1工程造价受到条件、市场的影响
建筑工程项目从工程的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经历了很长的时期。在这期间会受到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市场因素等多方面内容的影响,导致我们很难实施工程造价的控制。
2.1.1变更对预算的影响。变更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施工中,变更是随时发生而又不可预测的。不管是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还是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施工要严格按照变更作相应的变化。但是工程预算是按照原始图纸进行计量与计价的,并没有考虑变更因素的影响,以致于工程造价不能合理控制。
2.1.2建筑材料价格对预算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材料价格受地区性和时间性影响,即同一材料在不同地区或不同时间其价格不同。当我们按照定额中的价格进行套价时,并没有反应施工中材料的实际价格,而且价格的浮动由建筑市场决定,所以,建筑材料价格的不断变化致使工程造价不能合理控制。
2.1.3现场签证因素对预算的影响。现场签证是施工中根据甲方意图实施并由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以外的零星人工工日、零星使用机械台班或返工用工量。现场签证的现象在施工中是经常发生而不可避免的,在工程结算时要加入签证的项目。
2.1.4工程定额更新缓慢。由于社会的进步,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不断涌现。现行的定额的更新远远跟不上市场变化,反映不出新的水平。例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通常都是几年编制一次,定额单价通常是以几年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统计为基础,并且新增补的定额往往缺少代表性,这就造成了工程量计算取费的差错。这种静态、滞后的价格取定方法,无法满足日益变化的市场经济要求。
2.2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不合理
一般建筑工程预算由建筑单位的专业人员编制或是聘请社会上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企业完成。但是真正能胜任此类工作的专业人员占少数,一部分的编制人员由于实践经验少,不能针对工程情况据实编制,会出现重套、错套、漏套的现象。另外,某些编制人员不按照定额要求和编制程序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实,没有合理考虑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就很难控制工程造价。
2.3建设单位监控不到位
大多数建设单位在工程中监控不到位。如:有的管理者在实施中监督的疏忽,不能及时准确的控制施工情况,导致工程造价的超预算;有的编制虚假的工程预算;还有的在编制预算时没有考虑动态因素等,都使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建筑工程预算造价控制的策略
3.1控制变更对造价的影响
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变更的发生意味着成本的增加。针对这些内容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变更部分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尽可能的控制成本支出。
3.2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材料价格的浮动是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最主要因素。造价人员一定要及时掌握各种新旧材料的现行价格,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或地区的信息价格查询,利用材料价差调整方法进行工程材料的调价,以达到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3.3现场签证的严格管理
现场签证是通过建设方确认后计入工程造价的,签证内容直接决定项目工程量的多少。因此,建设方对施工方做好的各种记录要严格把关,尤其是隐蔽工程记录。有部分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明确,导致建设方成本上升,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
3.4合理使用工程预算定额
在使用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要按照地方文件要求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和单价,进行合理的工程取费,以消除定额更新缓慢带来的不利影响。
3.5注重提高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管理人员的素质
工程造价的正确合理与否和造价人员的水平是息息相关的。不仅要求造价人员会计量与计价,还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基本专业知识。那么造价人员在从事造价活动时就能抓住重点,加快计算速度,准确确定造价。另外,造价人员要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工作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执业,达到合理编制工程预算的目的。
3.6加强建筑工程预算的审核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建筑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目前的第一支柱产业,伴随着这一产业的发展为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广阔的管理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工程造价一般来讲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工程造价管理的含义
一是指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对于区域造价管理的主要部门:滨州市标准定额站首要的是理清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范畴,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队伍建设的管理则是为这两种管理服务的。
1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通过有奖知识竞赛、组织人员走上街道散发标准宣传材料5000余册、施工现场悬挂千条横幅、媒体采访报导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出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对4家水泥生产企业进行了建设工业产品备案的办理,保证了工程的建设质量。起草了《滨州市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并争取尽早出台,力求使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按照省建设厅及省公安厅要求对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全市共检查项目80项,单体工程个数190个,建筑面积160万,下达书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0份,提出消防安全隐患150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施工现场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工程造价日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完善了各种计价依据解释和政策法规咨询制度,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协调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出具定额书面解释60余份,口头答复500余人次,维护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 对全市范围内39个新开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行统一收缴、统一管理、统一拨付,上半年预缴金额达1284万元,有效保障了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对我市范围内191个竣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了审核,审核工程金额达5.6亿元,实现了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对我市范围内39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施工合同价备案,备案金额6.4亿元,规范了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行为。
对我市范围内191个工程进行了工程类别核定,有效制止了高估冒算和压级压价的行为,保障了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了《关于竹(胶)板模板制作的结算办法》,有力的解决了建设双方主体结算难的问题,给建设市场提供了可靠地数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了《滨州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保障了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组织编制、了2011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滨州市价目表》(电子版)(以下简称本价目表),进一步加强了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滨州市预拌砂浆计价办法》,认真做好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召开 “《山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意见征集座谈会”,就目前计价依据的使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并整理成书面资料报省定额站。召开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宣贯会议,参加人数520余人次,为新计价依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滨州市市区2009-2010年度建筑工程造价指标,作为2011年度市区建筑工程报建时参考指标。
3扩展、整合网络资源,创建多元化信息服务新模式
整合、扩展网络资源,及时快捷的补充和更新标准造价管理工作的最新动态。每月深入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建筑、安装、市政、园林、仿古)的材料价格进行现场调查、摸底,汇总、测算后在“滨州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6000余种滨州市工程建设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加强了工程造价信息网网络会员的管理,发展会员近百家。向省站信息中心按季度上报滨州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4万余种,滨州市60余种建筑工种人工成本工资单价,真实反映我市建设市场人工、材料价格水平。
4加强监管,强化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
起草并出台了《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通知》,从执业行为、收费标准、重复审核等方面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暴露出的主要问题进行规范和约束,有效的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出台了《滨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并组织了全市2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签约仪式。自律公约的签订和履行,有益于规范执业行为、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提升执业质量,真正实现 “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进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通知》,并对11家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滨承揽业务办理了备案,严格规范外地进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净化滨州市工程造价市场秩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全市2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200份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进行了备案,纠正不规范合同条款近500条。咨询合同备案结果将作为业绩登记,资质年检和资质晋级审批的重要内容。对全市1255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了业务工作考核,发放了《滨州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文件选编2002-2010》,并进行了业务工作考核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组织全市327人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等级报名、培训、考试工作,对考试通过的175人次颁发了《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等级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不断督促和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办理全市造价人员换领、变更证章人员25人,组织全国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15人,延续注册18人,规范了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5积极拓展腾飞造价事务所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拓展腾飞造价事务所业务范围,壮大造价业务实力,相继承揽了滨城创业园、山东惠民康和制药厂、滨州市卫生局、滨城区财政局等多个工程,委托工程总额近三亿元。
6结论
工程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在统一目标、各负其责的原则下,为确保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和有关各方面的经济权益而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及建安工程价格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符合政策和客观规律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如何有效地利用投入建设工程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尽量少的劳动和物质消耗,取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保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马楠,张国兴.工程造价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1 促进智能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
(1)增强智能建筑企业的创新动力和能力
首先,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技术创新奖励政策,加大奖励力度,在各种评比和考核中增加技术创新的评价指标,以综合效益最大化而不是以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准,通过改革公共项目的评标办法鼓励建筑企业创新,并允许智能建筑企业获得一定的利润,从而有能力进一步创新,形成良性循环。其次,智能建筑企业应制定创新活动管理办法,提升自身的创新管理能力,增强企业创新意识,特别是企业领导者必须树立长期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积极推动企业的战略的形成和完善,将技术创新融合到企业发展战略中,使创新活动成为一种有目标、有意识的长期行为,并制定创新成果奖励政策,鼓励技术创新活动在企业的开展。再次,企业也应增加科研投入,监控相关技术、相关行业、同行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的最新动向,根据企业需求和动力,开展研发活动。
(2)促进智能建筑企业开展合作创新
首先,应增强智能建筑行业创新体系中智能建筑企业与大学、研究院所、其他相关企业等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多样化的合作创新模式,并不断探索新的合作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其次,应加强企业与国际智能建筑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增强外商对我国智能建筑投资的吸引力。再次,政府部门并应坚持不懈地对影响合作创新模式和合作伙伴关系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进行有效的改革。
(3)增加智能建筑技术扩散能力
首先,政府部门应制定技术创新的应用管理办法,改进新标准和规范滞后的现象,促进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其次,政府部门应积极倡导健康建设、和谐建设的理念,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积极增加试点示范工程,加大宣传的力度,并应出台一系列的鼓励技术转让的政策,组织专家关于新技术与企业专业人才进行交流和指导。再次,政府应通过税收、贴息等政策激励业主采用创新成果,接受承包商、供应商提供的高效、节能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案等,从而为建筑企业的创新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2 提高智能建筑专业人才素质
对于高新技术行业的智能建筑企业来说,企业之间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技术,而技术的竞争来自于人员,人员的竞争就是人才素质的竞争。而人才素质的提升不只是企业自身的培训,更多的是社会提供专业人才的水平。
(1)改善专业人才教育和培训服务体系
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应构建人才培养方案,更新教学观念,改变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从以“学科本位”为主线转变到以“三位一体”为主线,即应当以“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为一体”,构建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从本专业岗位分析入手,研究制定培养方案,开发新的课程体系,应用新的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加强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的培养。
(2)注重智能建筑企业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
首先,智能建筑企业应该注重建立企业内部人才培养体系。企业内部应该拥有自己的专家,定期对企业内部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和新技术的培训。其次,企业应将长期积累的相关经验等进行整理,把基于个体的看不见的隐性知识转化成基于企业的看的见的显性知识,形成分享、沉淀与经验的传承系统。再次,要善于把那些有潜力的人才放到艰难复杂的岗位上去,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有计划地培育和储备好后备队伍。
(3)增强行业协会的引导作用
首先,智能建筑协会应该大力开展智能建筑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组织各企业专家进行技术交流,对技术发展中的一些技术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解决的对策。其次,智能建筑协会应对从事智能建筑工程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执业资格认证,控制智能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另外,广泛引进海外优秀人才与国内智能建筑行业专家进行技术交流,定期组织专家去国外进行新技术队培训,以此来提高国内智能建筑行业专家掌握新技术的水平。
3 改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本节主要从改善智能建筑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改进智能建筑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和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三方面来提出改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的一些建议。
(1)改善智能建筑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首先,应放宽智能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宽进严管”的政策,并尽快健全市场清出制度。对获得资质企业的市场行为采用动态的跟踪管理,主要对其企业中已经获得执业资格的智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重点核查其注册和在岗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倒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就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作为对企业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条件之一。其次,应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智能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培育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市场成为选择企业的主要手段,智能建筑企业只能通过自身的信誉、能力获得业主的认可,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那么,企业对信用的追求,必然导致智能建筑企业规范其市场行为,积极履约。再次,对企业准入管理的权限上,应由政府、行业组织、法律和市场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在建立健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以及注册人员、企业、工程项目和质量安全事故数据库的基础上,完善各类企业和注册人员诚信行为标准,健全诚信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实现各地诚信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改进智能建筑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首先,智能建筑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应建立智能建筑技术法规管理、公示平台,为实现政府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提供技术依据。同时,推进专业化,广泛、迅速地采用相关的先进技术,提高产品技术性能、质量,降低成本。其次,相关管理部门应推行生产产品准入制度,即对其智能建筑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查、评定,进行把关。对合格者给予质量认可,实行产品认证制度,加强生产监管。再次,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智能建筑产品的市场管理。实行智能建筑产品质量的登记管理,实行智能建筑产品的检测制度,实行持证销售,逐步推行智能建筑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的检测,建立质量检测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智能建筑产品监测信息,同时成立仲裁、调解中间机构,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甚至职业道德的机构及工作人员施以清出制度。
(3)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应当对智能建筑市场行为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动态监管制度,加大对依法诚信经营企业和注册人员的表彰宣传力度,可采取在有关管理事项中给予绿色通道服务等措施,发挥动态监管的激励作用。 建立建筑市场监管的指标数据库、信息与共享数据库和数据分析及应用模型,实现基础数据库的整合、统计、分析、评价及,做到建筑市场的立法与执法并重、市场准入管理与清出管理并重、资质资格审批管理与后续动态管理并重,为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技术支撑与保障。
参考文献:
《条例》要求,地震灾区尤其是学校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应当根据修订后的地震灾区地震动参数,进行相应修订。
《条例》强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重点对工程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按照国务院的条例要求,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前期工作和灾后重建的总体规划,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灾后重建的主要任务。”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提高学校抗震标准
“学校建设是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重点,将优先做好规划,同时今后所有新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的新的标准建设,对没有达到新标准要求的校舍要尽快采取抗震加固的措施。”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
“教育部已密切配合建设部等部门,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不同地震裂度学校建设范围,提高现有标准,使学校房屋成为最牢固、最安全的建筑。”教育部学校重建规划方案显示,“教育部将组织专业设计机构,设计中小学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设计方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好学校重建规划。”
“由于在地震中倒塌的校舍有的存在建筑质量、设计方面的缺陷和问题,未来灾区的新校舍将会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尤其是抗震能力要达到8级以上。”教育部一位负责灾后学校重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杨榕介绍,2002年11月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对中小学校校址选择、平面布局、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层数和构造、交通和疏散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比如:中学教学楼不应超过5层,教学楼采用何种结构形式,要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来确定;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mm;合班教室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500mm;教学用房及其附属用房不宜设置门槛。
教育部有关人员还指出,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应坚持“建筑安全、功能齐全、满足需要、就地取材、美观大方”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设计方案要充分考虑安全、安静、便利、卫生等因素,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重点做好建筑项目的走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关键部位的设计工作。
“考虑到学校人员密集、社会高度关注师生生命安全等因素,各地校舍的建设和抗灾标准应适当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的标准,在特殊时期可作为公众避难场所。提高学校校舍建设的标准和抗震标准的基本原则是,所有新的校舍建设标准必须要高于当地一般民用建筑的建设标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一位人士表示。
日前,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已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把学校工程质量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初中工程”的施工质量,努力将“初中工程”项目建设成为“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通知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场址周边地质、交通、环境等主要条件进行科学评测。通知要求,“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且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物理化学污染源地段以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附近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此外,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从事“初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进度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严禁以追求进度为由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严格工程项目监管
“学校重建工程项目要实施全过程监理。”教育部、发改委发出的关于学校灾后重建的通知规定。
据了解,教育部、发改委目前已制定出对学校重建工程的监管措施规定。规定要求,自开工之日起,工程监理人员应保证每天在工地,按照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监理的规定,严格检查入场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工序、工艺、方法、进度、质量等各个环节,详细记录监理日志,并向县级工程管理机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级监理力量不足的,省、市级相关部门应予以统筹协调。
此外,通知还要求,省、市级工程管理机构须定期、不定期检查和督促工程质量;县级工程管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要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县建筑项目进行巡查,在各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应亲临施工现场督察;各项目学校应聘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人员,或选派1~2名责任心较强的人员,经培训后,在施工现场协助进行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偷工减料、压低造价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通知在项目竣工验收上也作了相关规定。
建筑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出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签署建筑项目质量保证书,并向县级工程管理机构报送竣工申请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由县级工程管理机构组织质监、勘察、设计、施工、城建、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及项目学校联合进行。
“县级工程管理机构按相关规定进行竣工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通知特别强调。
同时,对纳入“初中工程”建设规划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慎重做好原选址评估、设计等前期工作,特别是处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区域的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等诸方面。”
杨榕副司长谈到,2000年颁布的国家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如果有关建设主体违反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依法予以查处。”杨榕说。
有抗震专家分析,三部委的监管措施,从制度上保证了学校灾后重建工程的顺利实施。
震级标准历经修改
曾前往汶川地震灾区参加过抗震救灾的杨榕副司长说,这次地震造成许多学校房屋倒塌、变形、开裂或损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派有关专家赶赴地震灾区,指导和帮助房屋受损鉴定、评估,对于受损房屋,首先要进行初步鉴定,主要是对房屋的变形、开裂和损伤情况进行检查。经初步鉴定,若是严重破坏和无加固价值的房屋建筑,要在现场划定警戒线,予以警示,等待拆除。其余的情况,要做进一步鉴定、评估。
中国地震灾害防御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凤新说,建筑抗震设防标准是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的实用功能重要性所确定。
赵凤新介绍,事实上,经过1966年邢台地震和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后,对工程震害调查和相应的科学研究后,我们都在其后的建筑抗震设计标准修订工作中,提高了建筑的抗震能力。这次地震以后,会结合震后工程震害调查,在地震部门对当地地震烈度进行复核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当提高中小学校的抗震设计标准。
关于我国震级标准的修订问题,杨榕副司长表示,50年代至今,我国先后进行过7次不同程度的房屋抗震设计标准的修订和完善,其中重要的修改是三次:一是,1966年邢台地震后,正式了74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二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以后,经78年修订后,89年了89版的抗震设计规范;三是,按照国家最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修订了2001版抗震设计规范。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是原建设部2001年7月20日批准的,对于不同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设计都做了相应的抗震规定。
据记者了解,现行的抗震标准规范包括专项标准和相关标准两类,截止到目前,专项标准有48项,相关标准有700余项。在专项标准中,国家标准有10项,各行业部门经建设部备案的行业标准有38项,这些标准涉及房屋建筑、城市给排水、燃起、铁路、公路、信息、电力、工业设施、水利、人防等许多方面,涵盖了抗震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鉴定及加固等多方面。
历史经验与基础性工作
“地震本身不杀人,是房屋的破坏才导致人员伤亡。日本的抗震经验值得我国认真借鉴。” 赵凤新研究员在谈到日本的抗震经验时表示。
赵凤新表示,日本的地震频度和强度都非常高,但在日本发生大地震时造成的人员伤亡却相对较少。在日本,公众普遍了解目前地震预报还不过关,难以在震前提供准确的地震预报,因此公众对政府在大地震前地震预报也不报奢望。在日本提高各类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和抗震能力,提高震后救援能力和公众的减灾意识是减轻地震灾害的主要途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不仅建筑规模日趋扩大,而且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为了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就需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工程监理工作,而试验检测不仅是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控制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试验检测工作不仅是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是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手段,还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很重要的技术保证。
我国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现状
试验检测工作不仅是工程质本文由收集整理量控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还在交通工程的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来,随着交通基础建设工程的蓬勃发展,我国的试验检测机构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目前全国拥有综合甲级以及专项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80多家,具有乙级资质和丙级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有1000多家,各种从业人员数十万人。当前我国正处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蓬勃发展期,“十一五”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交通工程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交通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快高速公路网和农村公路网的建设工作,因而试验检测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进步空间,我国的试验检测体制需要不断创新。但在目前的试验检测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例如交通工程人才不足,试验检测持证人员严重不足,而专业内的领军人物、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更是不足。与此同时,试验检测市场还存在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等问题,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1]
我国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3.1试验检测人员的数量、质量不足
我国近几年来虽然培养了大量的试验检测人员,但是并非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从事试验检测工作,许多试验检测人员或者从事管理性的工作,或者从事其他岗位的工作。此外,试验检测人员还存在总体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具有高等学历和高等职称的高素质人才不多,许多试验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不强,有一部分试验检测人员刚从学校毕业,没有实践经验,很难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3.2试验检测市场管理体制落后
我国目前现行的试验检测市场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不相适应。试验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不仅缺乏活力,而且运行机制老化,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发展规律办事,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不相适应。而且试验检测人员缺乏相应的服务意识,缺乏相应的市场竞争意识,此外,试验检测机构没有独立性,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经常受到内部和外部财务、商务或其他方面的压力,试验检测结果受到干扰,不具有公正性。
3.3封闭落后的试验检测信息与先进高效的信息化管理要求不相适应
全省各个试验检测机构之间缺少相应的信息沟通渠道,而且也没有建立现代化的信息传输系统,相应的管理部门不能随时随地的掌握各个试验检测机构的及时信息、试验检测的数据以及现场的工程质量的动态,与此相对的,各个试验检测机构也不能及时了解政府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法律、法规以及试验检测标准、规范的更新信息,各个检测单位之间的资源不能进行共享。[2]
3.4我国现有的试验检测机构与交通工程试验检测规模不相适应
虽然我国目前拥有足够规模的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但有一部分实验室处于半瘫痪状态,这主要指的是一些施工单位的中心实验室和一些地方单位的小型实验室,这些实验室进行综合检测的能力相对比较弱,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日益发展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需要。
解决交通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
4.1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目前,我国各地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尤其是试验检测人员不仅人员不足,而且素质也比较低,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没有专业素质较高的高水平的质检人员队伍,交通工程的质量就很难得到提高。为此,要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整体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素质,根据不同的培养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首先是继续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上岗技能培训;其次是对对于已经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后续教育,例如与交通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试验检测规定的学习,对试验检测新标准、新规范的学习等等;最后,对于从事特殊的试验检测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专业技术的培训,在实际的试验检测工作中,要进行严格的质量自检,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此外,还要加强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4.2各级部门领导加强重视,加强监管力度
各级部门的领导要对试验检测工作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试验检测网络,加强对试验检测机构的指导工作,对于大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买和布局提出全局性的指导性的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工作人员和试验仪器设备进行科学的配置。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质量检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为提高我国交通工程质量提供充实的保障。此外,还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职责和检查职能,在行政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方式。各个试验检测机构还要强化自身内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试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还要坚持“质量第一,数据为准”的工作方针。试验检测机构在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时,要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工作人员不能徇私情,尽量不要受到行政干预和外部因素的影响,坚持公正的工作立场,实事求是的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科学、合理的评价,要充分体现试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3加强试验检测机构之间的试验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