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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大全11篇

时间:2023-05-23 17:20:5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

篇(1)

一、在初中道德法治课堂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1.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必然要求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版)中提出促进初中生道德品质、健康心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帮助初中生养成健康良好的心理品质,已经成了每位教师的重要职责。2016年新学年,思想品德教材改名道德与法治,进一步提出了探索“活动型”教学模式和“体验式”学习模式的要求。在道德和法治课堂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才能真正有效促进健康心理品质这一核心素养的培养。

2.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要求

初中生处于青春期,自主意识和独立意识充分发展,但由于生理和心理的不成熟,容易出现认识偏差和人格问题。在班级管理中,教师常常会遇到各种由于心理认识偏差导致的管理难题。解决这类问题,不仅需要单独心理疏导和引导,为了防微杜渐,还需要开展各种心理团体辅导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班风学风,优化心理品质,培养阳光少年。

3.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有可能性

二者使命相同,都有培养学生健康人格、良好心理品质和意志品质的目标和任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从一开始就追求与学校学科教学的融合发展。团体心理辅导通过团体内人际交互作用,使个体在体验式活动中认识自我、探索自我,改善与他人的关系,学习新的态度与行为方式,以促进良好的心理品质的形成。目前,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已经成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团体心理辅导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相关内容有天然的亲近感和亲密性。

二、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的基本要求。

1.要掌握比较丰富的团体心理辅导的知识和操作技巧

单纯依靠原有知识和经验的积累难以开展和胜任团体心理辅导工作,必须比较系统地学习心理学知识,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进修,并努力争取获得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上岗证、资格证。

2.要结合教学内容选择适合初中生身心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道德与法治教学内容中个人成长、情趣陶冶、情绪管理、自我认识、生命价值、意志品质、学习管理、人际沟通、孝老爱亲、诚信友善等方面的内容比较适合开展团体心理辅导,还要根据初中生年龄和认知能力,选择合适的团体心理辅导游戏或活动。每次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要有充分的准备,绝不做无准备的辅导活动。在讲授《人不能选择父母》这一课时,我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护蛋行动》。我首先通过告家长书、家长群等途径提前和家长沟通,讲清楚活动的内容和规则,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督促孩子。还要得到班主任的支持,选好组长。活动感悟可以写在周记中,交给语文老师或班主任阅读,增强活动的有效性。

三、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的具体实践。

1.认识自我和自我意识方面

在《我的自画像》教学中,我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画自画像》,可以是头像画、半身画、全身画,可以是单色画、多色画,可以画各种动植物。学生的自画像丰富多彩,通过小组交流分享和班级分享,学生对自己都有了基本的认识。学生懂得了认识自我的意义和怎样才能正确认识自我。我还尝试设计了《寻找镜中的我》、《价值拍卖》、《我的苹果树》等活动。为了鼓励那些长处和优点不是很明显的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闪光点,我设计了《我想表扬你》的活动。通过寻找班级里每天的点滴正能量和进步表现,很多原来不起眼的学生,经常登上了班会课上的每周之星,得到了奖励和表扬,增强了自信心,使其悦纳自己。

2.竞争与合作方面

在《学会与人合作》教学中,我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搭躺椅》。每个小组12-13人,凳子摆成圆形,学生坐在凳子上,用手搭住前面同学的肩膀,然后躺下,再把凳子移开,形成了一个相互倚靠的圆形。也可以和体育老师合作,在操场开展《十人十一足》的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学生懂得了如何与人合作,增强了班级凝聚力,形成了互帮互助的团结之风。在活动感悟中,很多同学写道:“要在学习上互帮互助,生活上相互关心。”

3.锻炼意识品质方面

在《磨砺坚强意志》教学中,我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举手游戏》。每个人两只手臂放在胸前平举,身体不许晃动,坚持10分钟,看谁坚持到最后。活动过程中我也参与进来。虽不断鼓励和引导,但仍有学生在坚持了几分钟后选择了放弃,十分钟后,还有几位同学在坚持。最后,有一位平时不起眼的学生坚持了15分钟,得到了我的大力表扬和鼓励。有学生在活动感悟中写道:“原来以为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情,但没到3分钟我就想放弃,因为手已经酸痛,没有一点力气了,但老师和同桌的鼓励让我一直坚持下去。虽然我没能实现十分钟的目标,但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懂得了把小事情做好就很了不起。”

4.开展集体适应环境方面

在《众人划将开大船》教学中,我开展了团体辅导活动《啄木鸟》。这是一个快乐的游戏,充满了组内合作,组外竞争,通过在失败中不断激发“再来一遍,可以做得更好”的主动性,最终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学生在活动感悟中写道:“虫子的传递需要团队配合,只有双方配合完成才能成功,要懂得坚持,懂得合作。”《个人与集体》教学中,我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活动《个性名片》。活动中,五分钟内,学生在自己的胸卡上设计一个个性鲜明的名片,不少于五条个人信息。学生在组内交流,交流结束后,教师从每组找一名同学交流。通过展示交流,学生之间有了比较大致的了解。课后,把所有个性名片展示在教室内。这样大家的了解更深,增进了同学友谊。

5.孝敬父母方面

在《孝敬父母长辈》教学中,我开展了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感恩父母》。给学生五分钟时间,让学生填写一份《我所了解的父母》,填写完后,学生组内分享,选择3到5学生在班级分享。活动反映了很多学生对自己的父母不是很了解,提醒学生要更进一步增进亲子关系,关心父母,爱父母,感恩父母要从了解沟通开始。

通过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把课堂变成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阵地和平台。通过这个平成教学任务和开展团体心理辅导两个任务,从而促进了老师的专业成长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杨敏毅,鞠瑞利.团体心理游戏设计与案例[M].希望出版社,2010.

篇(2)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是一门培养学生高尚人格、陶冶道德情操、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课程。教材内容是浅显易懂,但是接受知识的对象——学生的文化水平、思想素质都是较差的,必须把学生定位在即将走向第一线职业岗位的人,围绕课程内容,结合经济建设第一线的特点、要求和发展趋势,有选择这一培养目标。因此怎样教好这门课程,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且对学生就业后成为行为的准绳,却是一件很艰难的问题。经过我十多年的教学积淀,进行改革,进行了如下几方面探讨,实践证明,效果显著,卓有成效。

一、身先学生,为生师表

《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的实践性很强,对于职校学生都来自普高不要、爹妈不教、无可奈何上职校,学习积极性不高,课堂纪律差,爱听不听,为了使学生重视这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我总是以自己多年的言行举止,模范行为言传身教去感化学生。例如谦虚地表白自己爱岗敬业、勤政廉洁、生活简朴等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讲授自己一些遵纪的行为,同时也毫无保留的剖析自己的一些缺点和失误:有时上班迟到,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交流思想不够,欠热情主动,教育、教学方法不够新,钻研业务知识欠精等,请同学们提出宝贵意见。同时要求学生自己分析,对照课本内容,进行自我检查,提出自我批评。这样做既能缩短师生间的距离,融合师生关系,又能把这门课程作为对学生育人教育的一个主阵地,更能有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

二、兴趣当先,注重学法

如何使学生对《职业道德与法律》产生兴趣,首先,我们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与道德、规范和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注重典型事例的讲解,从事例引新课,在事例中引结果,并且联系当前时政事例恰当进行教学。例如,讲解《珍惜生命权利》这一课。从讲述《儿子不听话,母亲杀死8岁亲生子》这一事例入手,引导学生思考:母亲黄某为什么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什么是生命健康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意义?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又如在讲授“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害”,引导“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一事例使学生听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中学到了知识,同时让学生试举生活中发生过的或社会上乱用、冒用、盗用他人姓名的不正当行为,学生们非常活跃,积极性大大提高。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再三强调,一定要让学生学会如何学习。特别是职校的学生很懒,要培养他们自觉学习的习惯,强调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的重要性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到校外做法律知识宣传人,写心得体会,模范遵纪守法,终身受用。

三、撷取案例 提高信力

培养学生的高尚品格和道德情感,提升道德境界,提高道德认知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不仅要让学生懂得何为正确,如何修正自我并追求至真至善,更要让学生知道何为谬误并有效地规避错误行为。很多时候我们更多地注重正面宣传教育和知识传授,而往往忽视反面论证。殊不知正是被我们有意无意忽略的社会现实恰恰是学生疑窦丛生并引发了学生的思维困惑,倘若在课堂授课中教师能将学生最感兴趣的东西分清晰明,是最能够触动和震撼学生心灵,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例如,在讲“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四课“恪守职业道德”时,我将近年来大家熟知的网络术语融合到课堂授课中,诸如“范跑跑”、“楼歪歪”、“楼脆脆”、“躲猫猫”、“钓鱼执法”等,引导学生对社会热议的“焦点事件”中相关当事人的所作所为,从职业道德层面进行讨论、分析。这些现实案例经过网络即时便捷地传播,学生耳熟能详,在兴趣地驱动下他们主动参与,人人有想法,个个有话说。

中职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能力,教师不要仅仅聚焦于生活的阳光而忌讳谈社会的“灰色”,讳疾忌医并不利于学生道德认知能力的提高,职业道德课就是要在良莠不齐的多元价值体系中引导学生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去实践并努力坚守。

4巧设问题,活跃课堂

提高职业道德课堂活力和教学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不是课堂中的“看客”和“听众”,而是积极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行动者。不断优化课堂教学形式,并根据授课内容巧妙设计能够引起学生兴趣和关注的问题是提高职业道德课教学效率的关键。教学中,我结合项目教学法的原则,尝试采取鼓励质疑、允许试误、减少约束的策略,通过问题导引、教师导航、讨论探究,让学生在体验中获得知识、提高能力。例如,在讲授“恪守职业道德”第一节——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灵魂一课时,我在教学过程中设计了“理论争锋”和“观点归总”两个环节,将“观点一:职业道德是大道理,我是小人物,因此职业道德对我没用”;“观点二:职业道德是一纸空文,社会上很多违背职业道德的人生意很火,所以,谁遵守谁吃亏”;“观点三:违背职业道德而获得利益只是短暂的,遵守职业道德获利才是长期的、永久的”作为讨论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学生惯常思维模式生发的困惑和疑虑,讨论中让学生结合“三鹿劣质奶粉”、“瘦肉精”、“苏丹红”等事件进行合作探究,不预设标准答案,也不按照既定的框架和路径来启发、引导,甚至“牵引”学生进行标准化思考及探究,给学生充分思考的空间和思考的权利,让学生的质疑在课堂中有释放的空间。

4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丰富教学内容

每届学生上到第八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时,我都向学校申请,与当时法院取得联系,派学生去现场直接观察审判,使学生了解审判程序,感受法律的威严,树立敬畏法律的观念,强化法治意识,以及自我教育的能力。同时也请派出所的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做法制报告,依法律己,避免违法犯罪,使学生强化法律意识,拒绝职务犯罪,这是学生职业生涯的立足之本和根本保障。

篇(3)

《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使理论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统一,注重实践教学,应从中职学校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和适应社会能力出发,与职业标准对接,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具备综合职业能力。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包括职业道德和基础知识两方面的内容。职业道德是指从业者应具备的基本准则、品质和行为的要求,主要包括职业道德知识、职业态度、行为规范。基础知识是指从业者都必须掌握的职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与本职业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关法律知识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由此可见德育课教学与职业标准对接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树立当代德育理念,适时调整德育课程内容,与职业道德对接

中职学校德育课程的内容是学校德育目标的具体化,只有体现当代德育理念、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符合学生需要的德育课程内容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应以为企业培养应用型人才为重点,准确把握职业标准,融入企业文化元素,与职业道德对接。

(一)中职学校德育课程与职业道德知识的对接

职业道德是指从业者在职场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是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的总称。中职学校使学生内化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捷径就是把德育课和实践教学相结合,让学生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到职场的状态,因此,为了让学生适应社会,有机会提前体验职业角色,应把德育课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中职学校的德育课可以把授课形式分三个环节,第一环节是班级、第二环节是学校实习车间、第三环节是学生实习的企业。只有这样德育课教学才能从简单的说教、硬性灌输转变为学生主动学、主动接受职业道德知识,教学效果才能达到预期的状态。只有把三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德育课与职业道德知识才得到真正的对接。

(二)中职学校德育课程与职业态度的对接

职业态度就是指个人对职业选择所持的观念和态度,包括工作取向、独立决策能力、选择方法等。正确的职业态度影响着一个人选择职业的成功率,所以正确的职业态度的养成是不容忽视的课题。个人的职业态度形成分三个层次:家庭教育部分、学校教育部分和社会教育部分。在大多数家庭中,家长只注重孩子的学业成绩,对具有职业试探功能的课程大都不重视。社会教育是指个人进入了社会后,社会对个人的影响而形成了一些观念。而学校教育才是形成职业态度的重要阶段。中职学生的年龄正是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而中职学校又是学生踏入社会、从事工作准备阶段,所以职业态度的形成在中职学校教育阶段是关键阶段。中职学校的德育课程是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职业态度的主要途径。我们学校为了帮助学生正确选择职业,专门设立了职业鉴定中心,我们德育课程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在课程中设置职业试探、职业辅导等环节,通过职业鉴定中心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职业能力和职业兴趣,教师通过职业测试了解学生的各种职业数据,帮助学生选择职业,树立学生正确的职业观念,增进学生就业信心。

(三)中职学校德育课程与职业行为规范的对接

行为规范是社会认可和人们普遍接受的具有一般约束力的行为标准,是社会群体或个人在参与社会活动中所遵循的规则和准则的总称,包括行为规则、道德规范、行政规章、法律规定等。良好的行为规范是从业者走向成功的桥梁。中职学校德育课应适时改进教学方法,德育课程应采用实地教学方法,与职业行为规范对接。例如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讲授中,我们结合课程内容适时和法院取得联系,带领学生到法院听庭,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法制的威严和违法所受到的惩罚。结合《职业生涯规划》的教学内容,我们设计课程的部分内容和专业课相结合,到实习车间,切实有效地向学生展现良好的行为规范带来良好的结果及不良行为规范带来的后果等。结合《哲学与人生》教学内容,指导学生进行情境表演,把班级设为一个企业,内设董事长、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员工。学生上网查找有关内容,自己订立企业规章制度,如遵章守纪,正确行使职权;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杜绝、减少失误和差错,提高工作效率等。学生通过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中领略了良好的行为规范和不良行为规范所带来的结果。

二增强课堂教学实效,摒弃传统说教方法,与职业基础知识对接

中职学校德育课程传统的教学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完全颠覆说教模式,把德育课融入到各种学科当中,使之成为一种社会化、实践化、职业化的“无边课堂”。同时将学生参加德育活动的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德育课程教学计划要细化,而且完整成套。我们把德育课划分为基础型课程、探究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三大类,课程内容与职业基础知识对接。

(一)德育课的基础型课程与职业基本理论知识对接

德育课教学计划的基础型部分应与职业理论知识对接。例如我们学校在《职业生涯规划》和选修课《求职与就业能力训练》(我们老师编写)课程的基础部分,我们详细讲解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部分,其中工作要求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主体部分。我们利用学校职业体验馆实地讲解职业环境、工作要求、职业能力和工作内容,让学生简单的了解了职业的基本要求和技能要求。学生通过考试可以取得国家认定的技能等级证书。通过德育课教学,让学生在学校就了解职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使德育课和职业基本理论知识对接,为学生走向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德育课的探究型课程与企业法律法规知识对接

德育课探究型课程应与企业法律法规对接。企业主要的法律、法规有:《公司法》、《商标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等。德育课探究型课程应与企业法律法规对接。例如我们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探究部分,组织学生设置模拟法庭、和学生模拟签订劳动合同等等,向学生讲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内容,让学生懂得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中职学生是未来的职业劳动者,作为社会的成员、未来的职业人是法治国家的一员,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培养他们的法治精神,是学会适应社会、适应企业和参与社会生活的需要。对于学生来说,知法、守法、用法主要表现在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经济活动和职业活动。通过德育课教学让学生懂得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通过感悟、内化所学的知识,变成自己的信念。应培养自身高尚人格、陶冶道德情操,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法律素质。让学生了解生活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离开法律寸步难行。

(三)德育课的拓展型课程与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对接

德育课拓展型课程应与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对接。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规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我们通过在实习车间教学法给学生们讲解有关知识,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德育课教学让学生了解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知识,才能更好地为今后寻求适合自己的职业定位,为将来的职场做好准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我们通过德育课主渠道对中职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职业培训,德育课教学与国家职业标准对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对于提高学生职业素质,适应社会需求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提高了学生就业能力,使学生符合企业的用人要求,对于校企联合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通过德育课教学与就业办联合来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德育课教学目标、设置教学内容,对于培养技能人才有着重要意义。

总之,国家职业标准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学校通过德育课程教学的知识传递,让学生了解职业标准的主要内容,使得学生能顺利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把德育课教学与国家职业标准对接,并按国家职业标准编写教材、开展职业培训,这为提高中职学校学生职业素质,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

[2]刘根华.中职学校德育管理模式问题与应对措施[J].职业教育研究,2008(6):36-37.

篇(4)

二、德育课程教学改革的宗旨

德育课程改革,旨在发挥德育课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德育课堂育人实效,构建适合中等职业学校的新德育课程观,不断丰富德育内容,在渐进生成的教育情境中,师生共同对话、体验、理解和实践,实现共同成长。德育课程改革遵循“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职业、贴近社会”的原则,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和评价标准改革,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德育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使课堂教学更加贴近社会,更加贴近学生思想、情感和生活,充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注重学生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培养,使德育课教学与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进一步突出职业教育特色。

三、德育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优化教材资源,更新德育教学内容。(1)打破章节界限,理顺教学内容。例如《职业道德与法律》在讲完第六课: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接着就讲第十一章: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和第十二章:依法生产经营,保护环境。然后讲其他章节内容。(2)丰富教学内容,体现职业特色。结合时事讲德育,将“三爱三节”、“中国梦”实践教育活动引入课堂,促使德育回归生活。将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渗透进课程内容,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文化教育。(3)更新教学内容,体现时代特征。例如《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二课:展示自己的职业风采,将张秉贵的案例更新为青岛市道德模范许振超的事迹以及体坛明星姚明、刘翔等青年人崇拜的榜样人物事迹。身边的新时代的模范人物,更容易被学生理解、接受和学习。

(二)创新教学方法,改革德育教学模式。改变德育课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在德育课程教学中,应加大实践教学的时间,开展参观访问、市场调查等活动课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加深对教材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为今后走向社会、就业和创业提升社会适应能力;教会学生学会观察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例如,在职业生涯规划教学中,结合本地区或本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的案例,进行“小发明小创造”等教学活动,进行即兴演讲等比赛。改革德育课堂教学模式,倡导合作、体验等参与式教学方法,积极引导学生学会思维、学会主动学习。可将德育教学内容分解为各类教学专题,引导学生带着问题进入社会、进入企业,在调研与体验中,分析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三)创新课业形式,改革德育课学业质量评价模式。针对传统课业脱离社会生活和学生实际生活,忽视学生的情感基础,作业内容封闭、程式规范单一等现状,倡导开放式、交互式等课业新形式,使学生主动参与、勤于动手、乐于探究,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多方面能力。提倡各校开发、使用能够体现开放式作业特点的作业本。针对评价过程和教学过程相脱离,测试内容主要倾向于学生“知道”什么,而不是学生“能做”什么等现状,要转变单纯以知识测试为主的传统考核评价模式,倡导以“学习档案袋”形式,将考试成绩、习作、调查报告等纳入评价指标。通过考查知识与能力、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课堂评价和实践表现性评价相融合的多元评价的目的。建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素养提升为目的的现代职业教育德育课程学业评价新体系。

篇(5)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治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教育改革的深人,大学生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层出不穷的大学生状告学校事件引起了人们对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绝对权威的质疑。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使得高校也开始审视自己部规定的合法性、惩戒程序的正当性等问题。由于我国高校形成以道德教化学生的历史传统,并以道德规范为基础构筑学生管理规则,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实际上是以学生的义务为本位,而不是以学生的权利为本位。在以德管理和依法管理的过程中,学校未能及时区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以至于高校学生教育管理规范在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越来越显得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因此,构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的法治化教育管理模式,实现法德相济,便成为高校毋庸置疑的现实选择。

一、学生教育管理以学生权利为本位的基本内涵

学生权利本位是指在肯定学生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的前提下,以学生权利而不是以学生义务为起点、轴心和重心的教育管理。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以学生权利为本位,是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从以道德和政策管理为主转向依法管理和以德管理相结合的必然趋势。特别是我国高等教育实行缴费上学制度以后,相当一部分学生必须付出一定的,甚至昂贵的成本才能进人大学。大学毕业后,国家不再统一分配,就业竞争越来越大。自费就学、自主择业使得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更加注重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当自己觉得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就更多地利用法律去寻求保护。近几年高校教育管理过程中所引发的各种法律纠纷,已经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学生的权利正在从一种潜在需要迅速地成为显性需求,学生越来越追求教育管理过程中的自由、公平与公正,越来越重视教育活动中对自身权利的确认与维护。从学校看,大学生的合法权利能否实现或不被侵害,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教育管理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体现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是否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时都遵循了合法、公正的原则,尊重了学生的权利。

过去由于儒家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影响,教育管理往往重义务,轻权利,以学生义务、学校权力为本位。这种教育管理主要以道德标准来评价学生的行为,用学生应当或不应当等限制或禁止的义务性规范来设计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并以道德规范为基础构建学生教育管理规则。当然,在高校的特殊环境中,这种教育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符合我国学校传统的道德文化,也保证了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但这种教育管理理念对法治原则与精神重视和遵从不够,主观随意性大,特别是在从严管理的思想指导下,在制定或执行一些规章制度时,片面强调学校的权力而忽视学生的权利,从而导致学校权力与学生权利的冲突,甚至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相应也加大了教育管理的难度。

因此,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以学生权利为本位,必须明确学生权利的范围。首先,绝大多数高校的在校学生不是未成年人而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自主能力的人,其法定权利大于中小学校学生的权利范围,这是高校学生不同于中小学校学生的根本特点。其次,高校学生具有双重身份,一是受教育者,二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由此决定了在校大学生权利的双重性。作为受教育者,高校学生享有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规范规定的受教育权,如学习权、听课权、结社权、勤工助学权、毕业权、学位权等权利;作为公民,高校学生享有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规定的完全的公民权,如人格权、人身权、结婚权、选举权、财产权等权利。目前,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对于学生两种权利的关注尤其是对高校学生公民权完整性的关注很不平衡,重视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忽视学生公民权的完整性。所以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无论从形式到内容,都应该充分反映高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完整的公民权。

二、设计学生管理制度要遵循学生权利本位的原则,完善权利保障机制

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从行政法学的角度看属于学校管理的抽象行范畴,是针对全体在校学生所做出的学校教育管理行为规范。一般而言,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制度:一是实现学生合法权利的制度,包括教育救助制度和教学公开制度、生活保障制度;二是保护学生合法权利的制度,包括学生处分等级、处分决定、处分告知等制度;三是学生合法权益的救济制度,包括校内申诉制度和听证制度。学校制定这些教育管理制度的宗旨和目的必须符合学生权利本位的原则。因为在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实践中,之所以可能对学生合法权利造成侵害并引发诉讼案,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下位法违背上位法,校内管理规章违背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开除学籍、剥夺学位权等重罚,从而直接侵害到学生的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另一个是学校依法行使自主管理权对学生做出处罚时,缺乏符合法治要求的正当程序,学生没有参与的机会,只能被动地接受处罚结果。因此,高校要真正构建起一套集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于一体的学生权利保障机制,应注意和解决以下三方面的间题:

首先,制度内容的合法性。这是学生权利保障的前提和基础。任何模式的学生教育管理都必须首先制定内容相对完备的规章。法治化模式下规章制度的制定绝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悖或相抵触,尤其是涉及学生权利的限制或剥东

其次,处理程序的正当性。这是学生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正当程序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没有程序的正当,就不会有过程的公开和结果的公毛高校在学生管理活动中,特别是在做出影响学生权益的处理或处分决定时,应当事先告知当事学生,向其说明理由和依据,同时要通过适当方式给当事学生以陈述、申辩的机会,让当事学生参与到处理程序当中来。

第三,权利救济的必需性。这是保障学生权利完整性的必要环我有权利就必然有救济,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不仅体现在权利的事前保障,还应体现在权利的事后救济上。就高校内部而言,申诉权是救济的重要方式,也是学生认为权利受到侵害之后,恢复、补救和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虽然新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此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机构与人员的设置、申诉主体、申诉范围、申诉程序、申诉的时效与处理期限等,必须根据本校的实际,形成合法的制度机制,并积极创造条件,使其更加完善。

三、学生教育管理以学生权利为本位并不排斥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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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6-0083-03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载体

“高校法治教育是高校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通过在高校的学习生活,做到“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成为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仰的合格社会公民,法治教育是必须的。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成为“民主、文明、平等、公正、法治”内容,在大学生群体中形成共识,成为大学生群体的基本价值追求,法治教育将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大学生的教育培养活动主要依靠课堂教学完成。随着高校学分制的实施,课程安排日趋紧凑,专业性课程在课程设计中受重视程度更高,公共基础课等课程安排往往放在相对不重要的位置。“05方案”之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有机地融为了一体,形成一门综合性的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性课堂法治教育只能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完成。“法律基础”部分有不少于36个学时的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可以就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公共法律、婚姻家庭等法治信仰与法律认知问题进行相对系统的学习。这种以法律信仰为导向的系统性的法治教育是偶尔的法律讲座和非法学教学课堂教师引导所无法比拟的。特别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一般安排为大学第一学期的必修课程,是学生大学首先接触到的公共基础课之一。大学初始对于学生的教育安排,直接影响到大学生对高校学习生活的认知,以及基本价值观的形成。

二、“法律基础”教学实践尚不能满足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需要

(一)师资构成制约教学质量的提升

各高校在“法律基础”教学中,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依然是少数,相当一批教学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学教学培养。非法学专业教师完成“法律基础”部分教学主要是以教材知识性教学为主,缺乏对教材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的深度解读,特别是对法律实务缺乏足够了解,无法满足学生对法律问题的探索需要,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与法理阐释就存在一定难度。同时法学教师参与法律基础教学更多的是以完成基本教学任务为目标,主要精力集中于科研与法学专业学生教学工作,对非专业学生的“法律基础”教学工作无法投入足够精力,特别是两课合并后,法律基本部分整体课时压缩,教学内容更多的指向法律信仰与大学生日常生活相关法律内容,专业性法学教师教学深度延伸的收到局限。作为具有思政教师身份的辅导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足够的精力开展法律教学研究,虽然能够更掌握学生对法律的需求情况,特别是法治教育的重点,但是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以及相对欠缺的教学经验也影响到法律基础的授课质量。

(二)法律基础课程仍存在严重的工具主义倾向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基础”的授课学习受“学习工具主义认识”影响,教学目的与实际效果存在冲突。就课程设计而言,修订后的法律基础部分中大法学框架下的法律知识部分大幅度得到删减,特别是部门法与程序法等内容基本弱化,更多的是对法律体系、法律权威、家庭社会生活法律规范等范围进行阐释。但课程体系安排没有脱离传统法律工具主义范式,非法学专业学生仍需要像法学专业学生一样,全面掌握法的本质、运行、体系、思维,同时还要学习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等基本法律常识。体系高度浓缩的出发点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法律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可以对法律有基本的认识,认同法律价值,形成法律信仰。但这种工具式的体系设计,给教师的授课和学生的学习都造成了无法回避的困惑,教材中高度凝练的法言法语,使授课教师需要用大量并且丰富的语言进行非专业化的解释,现在的课时设计远远无法满足要求。学生认识的“法律”与教材中的“法律”存在较大的空间差距,学生无法通过教材中专业性法律解读来回答对于现实社会、家庭成长以及学校学习过程中存在的种种法律疑问。在2013版教材126页关于法律的规范作用的分类说明中就预测作用是这样描述的:“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及其他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这种法言就法学人士而言就是专业的严谨的法律解释,但对于没有任何法学基础的大学一年级学生而言,恐怕就是晦涩拗口不能明白的文字游戏了。”

(三)法律基础课授课方式亟需更新

法律基础教学活动过程中,一线授课教师教学方式变革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探索。体验式授课、法律诊所式授课、案例式授课等多种授课形式逐渐的引进到法律基础教学活动中。新教学方式的引进也逐渐改变法律基础教学的基本形式,特别是案例教学成为大多数授课教师的选择。但新式的教学方式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时,同样要面临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完全照搬国外专业法学教学方式,或者直接使用其他学科教学手段引导到“法律基础课”教学都需要适应课程的实际需要。特别是案例教学在法律基础教学过程中被广泛的引入,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受到学生的欢迎。但案例教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案例使用随意,代表性不强,追求奇异化效果等问题,需要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案例教学技术水平。

(四)考核形式不符合法治教育需要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根据教务部门必修课考核的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同其他需要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一样,需要通过闭卷考试完成,最终成绩可以综合课堂成绩和闭卷考试成绩。在闭卷考试中,选择、判断、简单、论述、案例等高校文科常规题目均需要涉及。考核形式的要求使授课教师必须完成以记忆性知识为主的课堂授课,否则学生将无法达到考试中的记忆性考核的要求。受制于普遍存在的大班制上课,教师考核学生的日常表现只能采用考勤、抽查等简单化的措施,无法有效考察学生课堂的学习情况,平时成绩在综合考核中的作用基本无法有效发挥,失去效度。在现有考试制度下,法治教育进课堂的制度设计初衷完全无法实现。

三、法治教育导向下的“法律基础”教学实践探索

(一)加强对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培养

在高校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法律基础”教学师资队伍是保证“法律基础”教学水平和课堂法治教育开展的有力保证。逐渐建立专业化的“法律基础”授课队伍。改变现有“法律基础”师资多元化的现状。受制于高校人才引进指标,教师结构调控等因素,在无法迅速解决“法律基础”师资专业化的情况下,提升现有师资的学历水平,提高现有师资队伍的教学能力,也是一种具有实践性意义的做法。应进一步加强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的教学研讨交流,因为师资构成的多样性,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缺乏足够的时间与空间进行教学经验,授课方式等方面交流,教育技术无法有效提升。应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的有效结合,重点支持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研讨与授课观摩,更新观念,学习好的授课经验。支持法律基础授课教师开展专项社会实践,使这部分教师熟悉司法实践,了解法律运行,熟悉当前社会法治问题关键所在。只有教师充分掌握法治教育的内在要求,才能在授课中开展以法治信仰为导向的教学活动。

(二)设计法治教育导向下《法律基础部分》教案

根据教学要求,在教案设计中需要涵盖“法律精神”、“法律体系”、“法治理念”、“法律权威”、“行为规范”、“道德与法”。根据有限的课时数量,可以设计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与社会正义追求”主要阐释法治理念与法律精神问题;“大学生的宪法精神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同”主要讲授宪法及基本法律体系问题;“大学生的契约精神及法律思维”主要讲授法律权威问题;“大学生的公共生活与常见法律问题”主要讲授行为规范与法的使用问题;“大学生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主要讲授大学生走向社会以后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大学生的职业生涯中的法律问题与权益维护”主要讲授大学生职业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自我保护等问题。这种教案设计既满足了教学大纲的要求,又符合大学生法治教育中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等方面的培养目标,使课程很好的做到理论与大学生学习实际的结合,提高课堂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不断推进案例教学改革

现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有限,法律部分仅有36学时,在短时间把法律的基本问题解释清楚,同时又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的效果,特别是在目前普遍的大班制上课,体验式教学、参与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下,案例教学成为高校法律基础授课教师的普遍选择。就案例选择而言,必须有代表性,是公认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案例的选择必须符合教学时间要求,案例短小精炼,教师可以通过口述或者电子版的形式迅速的讲述,引起学生兴趣,并进行专业性的解释。案例选择需要具有时代性,要与大学生的社会现实生活密切相关,使学生对案例具有最直观上的认同,又能通过案例教学把法的相关的问题与大学生群体密切联系起来,“马加爵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学生犯罪案例更容易获得授课群体学生过程中的重视,进而对大学生守法用法等法治观念形成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改革现有的考核形式

改变传统的考试方式,可以有力的有效提升“大修”课堂中法治教育的效果。“法律基础”部分的考核应以积极促进大学生法治信仰的形成,以及引导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守法用法为目的。在考试方式上,可以提升学生课堂实践能力和课堂学习表现比重,重点就大学生对法治信仰、法律价值、劳动就业等领域的普遍性认识及常识性问题进行考察。把传统上知识性考察改变为认知考察与知识性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以认知性考察为主。采取模拟法律评论、法律实务考察报告、典型法律案例分析、法律常识考核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习的法律基础部分进行考察,把学习的过程与考察的过程结合起来,通过考核形式的转变引导学生改变对法律基础学习目的认识,真正把实现法律基础教学的法治教育目的。

参考文献:

[1]寇玉生,尹忠恺.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研究[J].东南学术,2011,(04).

[2]张晓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研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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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2015〕7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我省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多样化人才的培养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为招生录取依据的做法,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并与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相衔接,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育人。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学业水平和身心健康等共同基础奠定,注重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实行全科开考,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力争做到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3.坚持有序推进。结合我省实际,实行省级统筹,市州为主实施的机制,试点先行,分步推进,逐步推广,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4.坚持公平公正。在录取计分科目设置、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等环节着力完善规则程序,规范高中阶段考试招生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三)工作目标

逐步改革现行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到2022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关注学生特长,维护教育公平。

2017年,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出台《青海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青海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西宁市开始在市区初一新生中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试点;2018年,西宁市三县、海东市、海南、海西、海北三州开始在初一新生中进行试点;2019年,全省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2020年,西宁市市区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到2022年,全省全面实行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各地不得对开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另行组织义务教育毕业考试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017年省教育厅制定《青海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确定各学科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各市(州)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经各市州统一组织到省内异地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有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定具体办法并实施。

考试科目:涵盖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即:语文(汉语)、民族语文(仅对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学生要求)、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4科。其中外语包括听说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语文(汉语)、民族语文(仅对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学生要求)、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采取操作考试,外语听说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音乐、美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成绩呈现: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可以采用分数、分数+等级、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最终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具体形式由各市州确定。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市州应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加之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充分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促进学生良好品行培育、个性特长的发展。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初中学校要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2017年省教育厅制定《青海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各市(州)制定实施办法,明确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使用要求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各学校负责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可以折合成标准分或等级呈现。

(三)改革招生录取模式。本着有序推进的原则,先行从西宁市开始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试点,逐步扩展到海东市和六州实施。

1.计分方式。新的招生录取模式中,普通学校在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科基础上,确定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6个科目作为中考录取计分科目(4+6);实行双语教学的学校在语文(汉语)、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科基础上,确定民族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7个科目作为中考录取计分科目(4+7)。其中外语包含听说测试,物理、化学、生物考试包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不低于5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市州要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核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课程培养目标,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严禁各学校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3.落实特殊优惠政策。将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比例合理分配到市(州)全域内初中,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4.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各市州可结合实际,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学校数量及招生名额。各地要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市级教育部门审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经各市州统一组织到省内异地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2021年前的非试点地区非试点年级,继续按照现行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四)深化中考命题改革

要改革考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应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强化学科教学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核,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要加强命题队伍建设。从2019年起,全省新入学初中一年级实施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由各市(州)负责,各地可自行命题,也可委托命题,还可地区间联合命题。

(五)职普同步招生,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同批次同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六)清理规范加分项目,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各市州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严格的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保留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认定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各市州须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取消的加分项目和拟保留的加分项目和分值。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完善措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西宁市的实施方案应于2017年8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其他地区的实施方案于2018年7月底前上报备案。各地应在实行改革的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

(二)深化教学改革。各地区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各门课程,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各地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各地须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设置情况和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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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养形成的迫切性

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公布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中职学生招得越来越多,可是学生的素质却存在很大差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生源素质相对于高中学生普遍低一些,学生文化课成绩差,学习热情不高,甚至有不良的行为习惯。有些学生的纪律观念差,存在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中职校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屡见不鲜。通过成因分析我们发现,部分学生由于自身原因以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的一些不良因素影响,法律素养较差,对社会、生活的认识比较消极。有些学生违法犯罪的成因来源于社会环境的影响,部分学生由于价值观错位,社会上不良风气以及腐朽思想的影响,形成了享乐主义的人生观,为了达到享乐的目的,不惜以身试法。例如,对多起学生的盗窃行为分析发现,除了少数是因为经济窘迫所致外,绝大多数是因为虚荣心过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盲目攀比、跟风、贪图享乐造成的。另一方面,中职学生多处于青春发育期,心智都不太成熟,容易冲动,有些学生在内处环境的刺激下,容易产生怨恨、恼怒、激愤情绪,自身不能有效管控容易引起生物性、本能性的冲动,继而引发故意伤害等暴力性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进入职业学校之后得不到正确引导,很容易产生极端的心理,个别学生甚至产生违法行为,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越发显得十分紧迫,而单纯依靠法律课上的简单说教是不能有效改变现状的,必须通过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培养学生形成自主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进而培养起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学生的思想状态,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培养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养的目的

职业学校应当将“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理解并接受权利义务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办事等基本的法治观念,使法律成为指导自己辨别是非,确定自身行为规范的重要依据”为目的,并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中职学生成为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合格公民。

四、培养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养的方法

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确立明确的培养目标、合理设置课程体系、更新整合教学内容、适度改革教学方法和营造校园法律文化氛围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法律素养教育。

(一)确立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的中心命题———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它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相关的规定;二是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律的判决;三是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学校在制订法制教学大纲和安排教学内容的过程中要以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三个层次为参照,形成科学有效,循序渐进的培养体系和方法。对于法律知识层面,要将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最相关的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内容作为所有专业学生学习的基本内容。而就具体的某个专业而言又要富于针对性,例如,对于会计专业,会计法、税法、证券法、银行法、票据法、合同法等专业指向性很强的部门法就应该成为该专业法律学习的重点。对于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层面,因其是?人类在法律方面的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观念模式、思想情感等,所以它不是自发形成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影响的结果。所以就要求学校要通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探索多种教育途径,建设专业素质的教师队伍,并依照“依法治校”的原则,在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中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学校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与法律熏陶,进而培养起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在法律信仰层面,学校教育要增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重视学生作为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和成为一名职业者的职业意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要用法律来维护。同时学校在综合各种教育资源的过程中要向学生渗透法律被全社会尊为至上的行为规则的思想,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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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非法学专业的“普法教育”流于形式高校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进行的所谓“普法教育”,主要是在校级公选课平台开出的法律课程公选课以及在校园内部进行的其他形式的法治宣传。校级公选课是在文理科之间互选的一种课程学习模式,采用大课的授课方式,上课学生少则100余人,多则200来人。基于高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与选课人数密切相关,开设公选课在高校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中可谓备受青睐,但就笔者看来其实际效果可谓甚微,使得通过公选课形式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完全流于形式。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授课教师与选课学生态度不端。多数公选课教师的主要目的在于教学工作量,而多数学生的选课目的在于拿到选修课的学分。由此上课教师并不注重课堂教学效果,有人上课即可,选课的学生也并不关注能学到什么知识,拿到学分就行。这种教师与学生双双“混迹”的现实,对整个公选课制度的破坏都是毁灭性的。第二,学校对公选课的监控机制过于弱化,对教师和学生均无法形成最基本的实质性约束。公选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者晚上,基本上没有存在实质的监控,授课老师各行其道,授课水平参差不齐,授课老师也很少用有效的手段控制教学,最终使得公选课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应有的效果,反而成为学生偷懒与钻教育制度漏洞的罅隙。当然,也导致少数确实希望通过公选课学习到相应知识的学生对公选课制度颇有微词。除法学类公选课外,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也很难对非法学专业产生效果。比如每年的12•4普法宣传,基本上都是由法学专业的学生走出校门针对社会大众进行,很少有在校园内部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开展的,而且这种“拉条幅、喊口号”形式的所谓普法,本身也难以起到普法的真正效用。再者就是高校的“法律文化节”。就笔者的理解,高校的“法律文化节”应该定位于由法律院系组织,针对本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一种生动有效的普法教育。但就笔者所在学校来看,历届“法律文化节”都是邀请一到两位校外的专家,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做一场专业报告,受众仍然是法学专业的学生,除此之外就是在法学院门口扯一条幅,放一版面,再无其他内容,也是形式大于实质。

(三)非法学专业“专业法学”课程教学效果欠佳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法律的作用也早已深入到经济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建筑、能源、生化等多个领域。实践证明,越是市场经济中的新兴行业,越是需要专门化甚至‘高、精、尖’的法律人才。”[5]因此,高校非法学专业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所制定的专业设置指导文件及专业课程体系的要求安排了相应的法学课程。①但这些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法学”课程,并不能达到应有的教学目的。造成该种现状的原因,大致有以下情况:第一,多数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在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安排中是作为限选课或者任选课列出来的,由于师资等原因,部分该类课程甚至在整个培养方案的适用周期中从来就没有被“选中”过,只是静态地停留在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安排表而已。第二,由于缺乏对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深入研究与分析,该类课程缺乏明确的教学指导思想,基本上是由授课教师自由把握,在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上,不能将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缺乏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的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很难真正起到培养法学素质与实务能力的效果。第三,由于师资有限,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通常由法律院系的老师担任,授课老师往往凭借其职业化的教学习惯,很少考虑到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与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某门专业法学课程的不同需求,不能按照“区分教育”的目标施教,缺乏法学一般理论基础的非法学专业学生往往感觉无所适从,而想更深入地学习又不得其门,最终难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这些非法学专业的“专业法学”课程也更容易沦为学校法学教育的鸡肋。实践中个别工科专业在培养方案中取消以往所设置的该类“专业法学”课程,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事实。正是由于上述多种原因,高校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教育难以起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的应有作用,甚至没有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构建起最低层次的行为底线与心理防线。对于走上社会后,“技术型人才‘吃法律亏’或违法担责甚至锒铛入狱的现实,高校法学教育的先期缺位难辞其咎。”

二、完善高校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对策思考

(一)凸显非法学专业法学教育的独立性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法从物质基础所决定的社会生活中产生,但法一旦产生,就获得了其自身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法的独立性表现在其内在属性与运行规律方面,它是由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制度组成相应部门法,以其确定性规范普遍地规制社会生活。法律虽然与道德有着天然的关系,但法律与道德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体系。法律虽然也受到道德的指引并反映合理的道德诉求,但法律一旦建立,就与道德规则相分离并不受道德规则的干涉。道德强调通过舆论的评价规制个体的内心,而法律强调通过统治阶级的强制力量规制个体的外部行为。法律的功能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是道德功能所不能取代的。法的相对性要求法学教育要相对独立于道德教育。法律仅仅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道德教育的目标位阶要远远高于法律的目标位阶,法律教育也有其相对独立的认知基础与路径选择,应当遵循法律教育从认知到情感、从意志到行为的递进过程这一教育规律。所以,应当把法学教育从对道德教育的依附性中独立出来,在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行为普遍弱化的情况下,更应该凸显法律的规范作用。[6]因此,从长远来看,目前对大学生,特别是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应当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单列出来,并充实法律教育的内容与分量,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与普及法律知识。

(二)强化非法学专业法学普及教育的实效性正如前文所述,高校内部针对非法学专业的法学普及教育主要是公选课平台所开出的法学公共课。为了非法学专业学生能真正在法学公选课上获取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并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与法律情感,最终影响自己的行为习惯,必须要增强法学公选课的教学实效性。具体而言,首先要对开课老师的资质有所要求。现实的情况往往是:资历老、职称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评价好的老师,因感觉公选课缺乏师生的顺畅交流及思想的碰撞与共鸣,而不愿开设公选课,热衷于开设公选课的又往往是一些连小班专业课的课堂教学都不能很好控制的年轻老师。因此高校应该对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在职称及教学能力上有一个宏观的控制,鼓励教授、副教授及教学效果评价好的教师多开公选课,禁止助教开设公选课程,严格控制讲师开设公选课。其次,教务管理要加强对公选课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整体设计的审查,实行层级责任制。一旦某一公选课教学效果反映差,教学内容及教学过程出现问题,不仅授课教师自己要负责,最初审批同意开出该课程的教研室主任、院系主管领导都应当承担相应的监督过失责任,而不能仅仅在课程开设审批环节流程性地签上同意的字样和自己的名字。最后,要加强对公选课的监管。不能因为公选课在周末及晚上开课而放任自流,应当设有专人查纠公选课的教学秩序,坚决杜绝随意调课、空课及无故顺延,对于到课率过低的公选课及时通知授课教师采取相应措施,并在下一个教学周期限制、禁止其再开设公选课程或者禁止其开设同样的公选课程。对于无缘由不到课累积到一定数量的学生,要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不能无原则地给予这些学生学分或者给予人情学分。只有这样才能对教师开设公选课的不良态度以及学生选择公选课的不良动机给予矫正,才能保证开出的公选课取得应有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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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8(b)-0108-02

培养当代中国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观是各级高等院校所面临的重要的教育目标之一,然而长期以来因长时期过分偏重专业教育而导致大学生人文素质的严重缺失,从而使教育背离了原先的初衷。有鉴于此,近些年来教育工作者提出了大学生素质教育问题,并且把目光投向通识课程,希望通识课程能担当起提升大学生素质尤其是人文素质的重任。

一定的目标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来实现,在我国高等院校中,通识教育的理念是由全面铺开的通识课程来完成的。据研究统计,我国高等院校以往的通识课程体系主要有以下一些模式:1.公共必修课+素质教育通选课;2.人文社科类课+自然科学基础课+实践课;3.通识课;4.综合教育I+综合教育II;5.人文素质、社会科学、经济管理类课平台+公共基础课平台;6.公共课+自然科学基础课+全校任选课(名为任选,但有限制)。其中公共必修课占到65%~80%,各校都以公共必修课形式开设“两课”、英语、计算机和体育,这些课程的内容、课时和修读方式都是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校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另外的20%~35%的通识课程才能有限地展现各个学校自己的特色,而这一方面往往会受到办学者对通识教育理念的认识以及学校的办学基础、学科特点、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尽管各校在努力创建自己的特色,但总体来看,由于种种限制,学校特色的发挥始终不足。实际上,各所学校这部分的通识课程体系的不同,也反映了各学校对通识教育理念认识的差异。

综上所述,以往通识课程的设置由于存在学生选择自由度过小、课程偏向应用性、工具性而忽视人文性、普遍性、社会适应性等问题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通识教育目标的有效实现,故讨论如何设置合理的通识课程体系来科学、有效的实现通识教育理念是21世纪我国高等院校人才培养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亟待解决。

1 通识教育理念及饯行的理想模式

1.1 通识教育

对于“通识教育”,目前国内较为流行的是汪永铨教授和李曼丽博士的阐释:“就性质而言,通识教育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所有大学生都应接受的非专业性教育;就其目的而言,通识教育旨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的人和国家的公民;就其内容而言,通识教育是一种广泛的、非专业性的、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态度的教育。”

一般地,所谓“通识教育”,从广义上讲,是指高等院校教育教学体制中与专业教育相对应的高等教育体系,或者说凡是专业教育之外的教育,都应列入通识教育的范畴。根据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通识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功能和定位,则是通过公共课程的教学主渠道,旨在培养学生人文素养、批判能力、国际视野、逻辑思考、社会认知、民主法治意识和实用技巧等七个方面的能力或素养,其中人文素养教育、社会认知及民主法治意识教育则成为各高等院校开展通识教育的教育重点。

1.2 通识教育理念

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而这种规格的人才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曾经一段时间里,中国的高校受制于一定的教育理念和受教育者所持的人才观(或者人才素质结构)的影响,对通识教育理念的理解有些狭隘。智育的任务主要被交付于专业教育,而德育、体育和少部分的智育任务则由通识教育来承担。具体体现在实践中,只注重“德、智、体”,而由于历史原因和自身认识局限,“德”常常被狭隘化为政治素质,而对于现代社会需要的遵纪守法观念、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关爱自己关爱他人的意识、全球化意识,虽有锤炼,但却相当匮乏。“智”则被狭隘化为知识(尤其是专业知识),而对于培养学生独立判断的能力、批判和反思意识、跨文化和跨学科视野、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却不够关注。“体”,我们关注的仅仅是课程本身,而对如何提高学生的锻炼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我们并不重视。而“美、劳”旨在提高学生美学修养和审美情趣,培养学生对人类文明和文化成果的认知和态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育,则被严重边缘化。这种的狭隘通识教育理念深深地影响到现行的通识教育。基于此,为了更好地践行通识教育理念,许多高校都在寻找科学而有效的模式,并且因学校的办学理念的不同对通识教育理念的理解和实施方式也有所不同。

而在21世纪,通识教育的理念应该是:适应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最大限度地利用高等教育资源,为学生在校读书提供较为全面的知识、思维及文化素养,同时提升学生的批判能力和逻辑思考能力。

1.3 通识教育理念饯行的理想模式

通识教育理念体现在教学中,比较理想的模式为:一方面是面向全校各学科专业学生开设大量的通识教育理论课程,供学生选课,以全面推进学生的人文素养、社会认知、公共道德与法治观念为根本任务;另一方面通过实训课、体验课、第二课堂活动来完成大学的通识教育,具体做法可以为有兴趣的学生开设不同类型的文化艺术体验实训课程,在培养和提升学生兴趣的基础上,利用高校资源如创意工作室、演播工作室、视觉艺术工作室、表演艺术工作室及相关研究机构,对有特长、有发展、有培养前途的学生进行提高教学,吸收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语言文化训练和艺术训练课程活动,为学生创意、学术、科技活动提供相关学科专业搭桥和社会联系服务,充分发挥通识教育的学科连接、创新功能,同时为学生提供第二课堂活动的更为广阔的空间。

2 通识课程的设置

要充分落实21世纪中国高校通识教育理念,必须在通识课程的设置上做文章。各高校可根据自己学校类型、办学性质、培养目标等设置展示自我特色的课程体系。但都应把握的总精神是注重学科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强调教学与社会密切融合的实效性,为教育教学的深化做出不断的探索。以下通识课程设置方式方法可供参考:

2.1 课程体系制度规定

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实行学分制。

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单独计算学分,进一步深化高校完全实施学分制的策略。总体思路是:一般除专业课、公共课外,本科生需选公共选修课(通识课)满14学分,方能毕业;专科学生需修满12学分。每1学分为16学时,每门课程24学时,为1.5学分,学生从大一下学期到大四上学期共三学年修完,每个学生要修8--9门通识课程。

2.2 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定位

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定位,以学生的人生设计和人生辅导为基本原则,课程内容主要包括:

人文素养(人文精神与完整人格教育、情趣教育、意志教育、艺术教育);

批判能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价值判断、价值取向与选择能力);

国际视野(全球化视野与跨文化学习、沟通与管理能力、世界各国文化环境分析能力);

逻辑思考(跨学科专业的理性思维与感性思维能力,学科专业与知识资源整合能力、推理与判断、新学科思维与创新能力);

社会认知(社会历史文化的了解程度与对现代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

民主法治意识(民主、法律、道德、风俗习惯与文化认知);

实用技巧(语言能力训练、学习能力训练、情绪控制训练、艺术表现力训练)。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课程体系组合,达到提高自身修养、提高认知能力、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目的。

2.3 课程体系的基本原则

与专业教育形成互补关系,逐渐实现均衡教育目标;

通识教育必须在人文专业基础教育之上形成具有学科关联性、跨学科性、学术承续性、学科专业创新性相统一的新的课程体系;

以实现认知、判断、实操、创新培养目标为己任,坚持不懈,以形成较为完善的通识教育体系。

2.4 通识课程设置特色化

可以设定“模块课程+单选课程”相结合的课程模式。具体可以设定:“7+2课程模块”和“6+3课程模块”两类,理工科学生选修“7+2课程模块”,文科学生选修“6+3课程模块”。课程模式里边的模块课程和单选课程的数量各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调整。

所谓模块课程就是把全校所能开设出的通识课程按照一定的标准分类组合,如组合成主题课程模块、综合课程模块、特色课程模块,以6-7门课作为一个模块,学生在选课时一经选定某个模块,就要选修这个模块所包括的全部课程,没有选够的学分或者在课程模块选修中有某门课程因故没有获得学分的,要通过单选课程修满剩下的学分。

例如:7+2中国文化主题类模块编号001组合,它由编排好的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方言与中国文化、语言民俗漫谈、《红楼梦》与中国文化、世界现代建筑、中国旅游地理、能源与社会七门课程绑定在一起供学生选课,同时注明这七门课程的开课学期、学分、学时、考试方式、开课学院、开课教师等情况,学生在大学期间的通识课程通过选修一个模块加上单选两门其他通识课程来完成。在模块课程中学生一下子能修满10个左右学分,大大减轻了学生每个学期开学前上网排队选课的压力。

模块课程的设置并不是为了单纯追求一种系统化的格局,更重要的是它将带来的是通识课程主观安排所倾力打造的课程组合更加科学化、体系化、更加有针对性,课程管理能够作到程序化、简捷化,课程门类的编排能够保持合适的比例以及合理的搭配,学生选课具有可操作性,比单科选择省时、省力,而且选修同一模块课程的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一同上多门选修课,增大了学生交流的空间,加强了教学管理的力度,强化了教学模式的效能。

3 结语

思路决定出路。每一种理念的实施都要经过积极的实践并通过不断的总结修正才能最终落到实处。通识教育也是这样,再好的理念、再好的模式都要通过教育的主客体沟通最终完成。对于通识教育教师来说,教师不仅需要对原有的专业学习有深入的研究和认知,同时还需要对相关学科专业有深入的了解,其专业素质要求具有通识教育跨学科教育背景、语言教育和特色教育能力,在以往的教学科研实践中较为熟练地运用多学科综合研究能力,学有所成,能够通过学生的现实需要及时地调整和体现通识教育的理念与通识教育内容,善于寻找相关学科专业和不同专业的结合点,有创新思维能力;对于学生来说,学生在极为有限的学时中,能够学习到经过通识教育教师精心设计的跨学科专业的学科知识结构,并通过跨学科专业知识结构的重新组合获得对于学科专业的了解和跨学科学习的理论与方法。只有教与学的真正融合才能有真正好的教学效果,通识教育将通过“通学教育”实现“通才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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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4.8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7%。福建省实现网络零售额4589亿元,排名全国第6位,同比增长24.8%。《福建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指出: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2.5万亿元。当前,厦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规〔2020〕2号)出台,明确了要促进电子商务提质增量、深入拓展电子商务应用、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优化电子商务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在电子商务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人才供需矛盾逐渐突出,专家认为人才需求缺口将超过5000万。对于中职学校而言,学生在知识能力、技术能力、品德素养方面能否符合市场的需求是必须要研究的问题,只有从岗位需求着手分析,明确学生应具备的各种素质,才能与市场接轨,帮助学生尽快就业[1]。职业素养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职业信念、职业知识技能、职业行为习惯是职业素养的三大核心。职业信念包括职业道德、价值观、从业心态等。职业行为习惯是在职场上通过不断学习、积累、改变,最终形成习惯的一种职场综合素质,这两方面的形成和内化都是一个长期的学习积累过程。职业知识技能是中职学校能快速培养并短期见效的内容。中职学校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从三方面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帮助学生就业或是升学。

1企业调研情况

2019年,我们对厦门的一些电商企业和几所同类型中职院校进行了调研,企业反馈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针对中职毕业生,市场需求较多的是电子商务客服、电子商务专员、社群运营推广人员、电商运营助理、摄影师、网店美工等。中职生性格好动,理论基础薄弱,学习主动性较差。企业建议在课程设置方面要充分考虑时间和内容的连续性和逻辑性,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技术操作能力为主,结合本专业最新知识进行课程教学。在校期间要注重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与学习能力的培养。(2)近50%的中职毕业生会因为“工作太辛苦”而选择跳槽或放弃,在吃苦耐劳、责任心等方面有所不足。建议学校通过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与态度,明确学生未来的职业定位,使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将“我喜欢干什么”“我愿意干什么”的思维方式转变为“社会及行业需要什么”。这样的意识培养对学生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最终实现人生价值会起到积极的作用。(3)有耐心、责任心,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是企业对毕业生提出的共性要求。

2我校人才培养方案

针对行业企业发展的情况和我校实际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也在逐年更新,主要是以面向行业企业需求为目标,培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网络编辑、网店美工、店铺运营、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客户服务等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其中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与技能都有明确的要求。

3在专业教学中探索

职业素养培养的途径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培养主要从三大方面着手:基本素质培养、电商专业技能培养、职业信念培养。

3.1基本素质培养

学生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等,我校开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语文”“数学”“英语”等公共基础课程,通过课程教学和主题班会,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态。学校还要注重学生劳动观念的养成,安排专门的劳动值周课程,让学生在体验中感知劳动带来的快乐和成就[2]。

3.2电商专业技能培养

在调研过程中,企业反映大部分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模糊,没有明确究竟要培养电商哪个方面的人才,导致在课程开设、实训安排方面缺乏针对性。针对这一点,我校在人培方案修订过程中对中职生的岗位能力需求与技能需求进行了研究,将专业(技能)方向主要定位为网店运营推广、网店美工、客户服务三个方向,以这三个方向为主线开设专业课程。网店运营推广要求学生能熟练操作各常见电商平台,掌握基本的营销技巧,懂得沟通。在专业课教学中,教师广泛采用情境教学法,以校园孵化中心为基地,以校园C2C平台为支撑,组织学生按岗位分工开展情境体验,鼓励学生多写、多说、多练,要求学生能准确表达工作诉求,能协调各部门协同完成一项工作。增强学生的体验感、参与感,锻炼他们的店铺操作能力、美工能力、营销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网店美工岗位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店铺的视觉营销,要求学生要掌握Photoshop、AI等图形图像处理软件,使学生对色彩、构图等元素有一定的理解,能独立完成广告图、商品图片、详情页等内容的设计。以“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课程为基础,培养学生的软件操作能力;以“网店美工”“UI设计”为专业核心课程,开展网店视觉营销学习、实践。为了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我校通过校企合作开发校本教材,整理教学素材、授课资源,搭建“学习通”授课平台,借助校内模拟电商平台开展实训,同时借助“猪八戒网”等网络平台开展真实项目实训。学生在这个过程中,既能体验到店铺装修的每个环节,也能把自己的所学转化成实际应用,锻炼了他们的操作能力、审美能力、与顾客沟通的能力。在学习实践的同时,鼓励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锻炼基础能力,提升竞争实力,检验学习效果。将客户服务方面的训练穿插在网店运营课程实训、创新创业基地实训、顶岗实习的环节中,以实操训练学生的反应能力,检验客户礼仪的基础知识,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相应的客服手册进行班级交流、模拟场景实训等,最后组织学生1+X考证,完成模块训练。

3.3职业信念培养

职业信念是指良好的职业道德、正面积极的职业心态和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意识。良好的职业信念是由爱岗、敬业、忠诚、奉献、正面、乐观、用心、开放、合作及始终如一等关键词组成。在教育过程中,首先要引导学生对自己未来的职业有一定的规划,认同自己所学的专业,并熟知专业各个岗位主要从事的工作。在第一年的专业课程学习中,老师会在课程内容中对专业、专业岗位、专业工作过程做详细的介绍,帮助学生了解,同时还会带学生进入企业开展认知实习。二年级开始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实训,通过真实的项目开展教学,让学生更进一步了解专业要做的事情,学会如何沟通、协作、认真完成作业。三年级开展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这是学生向职业人转变的重要阶段。实习指导教师会在整个环节中开展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学生适应工作岗位,不断锻炼自己的心性,从心理建设上鼓励支持学生,帮助他们从害怕工作、怀疑自己能不能胜任工作到坚定信念、用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遇事不慌乱,学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逐层递进,帮助学生平稳过渡,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良好的职业信念打下基础[3]。

4在专业教学中探索职业素养培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