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建设工程的计价特征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前言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现代化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在“控制量、放开价、企业自主定价、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指导下,我国分别于2003年和2008年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一、二版,这两部法规的先后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并加快推进了我国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及与国际工程惯例的接轨。对规范我国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发挥着积极和重要作用。我们坚信这个规范在今后的应用中会更加全面、合理、适用。无论规范的怎样完善和合理,但在实际应用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或者是执行者领会的不到位,也会出现一些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现象。下面将在市场应用规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析仅供探讨和研究。以供广大建筑界同仁辨析与参考。
1.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综合单价组价
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是把每个清单项目剖析、分解为若干个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子目并反过来倒推计算形成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这种“工程量清单定额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本质仍是定额计价,无非最后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已。无论是业主方最高限价组价,还是施工方投标报价,大家所遵循的。仍然是地方性的传统定额,而且在清单计价步骤中实际上还包含了
两次算量和两次定价,费时费力,大大增加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难度和社会成本,实际上也与国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相背离。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建筑行业在传统思维、配套法规等方面要积极改进,创造真正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环境。
2.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中的项目特征描述
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从理论上讲,招标时业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施工、竣工结算的法定依据,因此,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子项的项目特征描述非常重要,不但要求把诸多的设计要求再在工程量清单中描述一遍,还要描述主要材料的规格、品种、品牌等所有资料,而这些在实际招标阶段都很难完全确定,加大了造价人员的工作强度,还为以后的结算纠纷埋下隐患。例如:某地砖项目,如果招标清单不描述清楚其具体规格等要求,那么施工时可能产生纠纷,业主方可能要求采用高品质的名牌产品,而施工企业可能倾向于的普通产品,在结算单价不做调整的情况下可能引起纠纷。对于建筑工程而言,每项工程各不相同,所涉及的清单项目也不尽相同,如何简化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形成业界共认和共同认可技术规范,如何让清单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挂钩,便于施工操作及竣工结算,是进一步在建筑工程中更好的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尚有待解决的课题。
3.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工程变更的实施与结算
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整体发生变更,例如分项取消、工程量增减等,此种变更按照中标确定的综合单价据实结算即可。第二种情况为清单项目中某些项目特征发生变更,因为报价为综合单价,若其中某些子项发生变化,此种情况下对于变更结算则比较棘手。例如,在外墙装修项目中,可能包含找平层、聚合物砂浆粘结层、预埋固定件、保温层、钢板网加强层、保温砂浆面层、柔性腻子保护层、外墙涂料装饰层等子项目特征,若实际施工时部分特征发生变更,具体如何结算则比较困难。这也要求业主方及有关监理人员施工时还要注意项目特征有无变更并及时提出书面意见,否则,将对业主方造成经济损失。
4.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评标及不平衡报价
在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对于投标企业的不平衡报价及某些项目的超常报价问题值得引起重视。在定额结算模式下,工程结算时会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结算。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结算时则有所不同,这也对招标及评标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投标企业来讲,利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漏洞来实现工程利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而对于业主方来讲,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不在结算时因为非正常的原因而大额提高,造成经济损失,则需要在评标及签订合同时就要着手,仔细审核投标企业的标书,详细拟定合同签订条款。例如,投标企业可能利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对可能发生变更的某分项工程采用低报价,从而提高
其它分项报价,一旦中标,则施工企业会尽可能的创造条件促使其变更,重新报价,以实现其提高盈利的目的。还有,对于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报价也要引起充分注意。例如某项目在投标时把某些材料单价报的畸高,合同中又约定中标书中有的材料结算时执行中标单价,且在实际施工中此材料也因变更大量增加,直到
结算时业主方才明了个中缘由,对施工方盈利大增,对业主方则损失极大。此种情况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出现的新问题,需要引起业界的广泛注意。
5.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方的最高限价
目前所实施的工程清单招标最高限价,一般由造价咨询机构根据地方定额及市级工程造价信息编制,并以此设定上下拦标价。此种情况有违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初衷,反而更容易被招标作弊所利用。例如,某工程项目设定的上下拦标价为最高限价的100%--93%,投标企业可以根据评标规则计算出得分最高的报价,使得各投标企业投标报价非常接近,评标得分差距主要体现在施工方案等其它伸缩性较大的项目上,对招标作弊反而有利。由此形成的中标价格根本不能说是企业素质优劣的竞争,而是地方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格组合形成的定额计价的某个百分数。此种工程清单招标的模式应该及时研究与改进。
6.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根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还缺乏必要管理与详化,加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管理主体上还有待完 善,可能造成国有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对于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应该配套出台详细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及详尽的指导价格,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设更加优质的公共建筑。例如,在某国有投资的公共建筑中,某项铝合金窗户描述为:①材质:铝合金窗户;②尺寸:3000×2400。最高限价编制时可能按高档材料500元/m2编制,投标报价也可能为400多元/m2,而实际施工时可能采用的产品价值才200元/m2左右。对于此种情况,因为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标,综合单价无变更不作调整,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可以在结算时调整,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下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时则无权调整价格,此种情况也应该引起业界的足够重视。
7.建议
7.1建设工程复杂、施工期长,材料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情况而波动较大时,工程预结算中材料市场的取定应按施工阶段或进料综合加权平均计算。
7.2给出现行定额基价在不同环境下的使用方法,即应有相应的实施细则配套。
例如:1000m2普通办公楼的室内装修工程与1000m2五星级宾馆的室内装修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相应风险费用承担等各方面的差异系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基础上经修订,增删、调整的。其最大的变化是将“四统一”改为了“五统一”,即03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四统一改为08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五统一,增加了“项目特征”项。另外这两清单附录中均仍然保留了“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项。广义上讲,这两项均是对项目“实质”进行的描述,那么实际操作中“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项哪个为主哪个为次,即万一发生描述上存在实质性差异时以哪个为准,争议颇多,一直困扰着工程造价人员。
对于03规范,附录中同时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栏,在组价时两者同时对项目的“实质”起到了描述的作用,共同影响报价,但两者的主次没有进行界定。解决不了“万一发生描述上存在实质性差异时以哪个为准”的问题。08规范明确了“项目特征”是“统一”项,并列为强制性条文,而工程内容没有单独进行规定,仅仅是保留在了清单附录中了。从这可以看出,“项目特征”到08规范时在影响造价方面地位凸显,是对项目“实质”进行描述。为“万一发生描述上存在实质性差异时以哪个为准”这个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可能。
08规范及配套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以下简称《宣贯》),对于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过界定:
08规范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对此条《宣贯》第13页要点说明“项目特征是新增术语,相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而言,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非实体的措施清单项目,反映其自身价值的特征进行的描述,定义该术语,是为了更加准确的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的特征描述的要求,便于准确的组建综合单价。”
08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强条)
08规范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强条)
对以上两条《宣贯》第22页都有要点说明。可以看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大要件分别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而工程内容不是必须的要件。
08规范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强条)
对此条《宣贯》要点说明第24页和25页有这样的描述:……需要说明的是,08规范修改03规范第4.0.4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录……中的‘工程内容’确定”的规定。代之以按“项目特征”确定,并与本规范附录中“项目特征”栏对应。因为决定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价值的大小是“项目特征”而非“工程内容”。理由是计价规范附录中“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规定。
一是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因为其讲的是工程项目的实质,直接决定工程的价值。……
二是工程内容无需描述,因为其主要讲的是操作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内容”的规定来源于原工程预算定额,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由于两种计价方式的差异,清单计价对于项目特征的要求才是必需的。《宣贯》进一步举例说明:需要说明的是,计价规范在“实心砖墙”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栏内均包含有勾缝,但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项目特征”栏的勾缝体现的是实心砖墙的实体特征,是个名词,体现的是用什么材料勾缝。而“工程内容”栏内的勾缝表达的是操作工序或操作行为,在此是个动词,体现的是怎么做。因此,如果需要勾缝,就必须在项目特征中描述,而不能以工程内容中有而不描述,否则,将视为清单项目漏项,而可能在施工中引起索赔。
综上,决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格的是项目特征描述,工程内容不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五大要素,不决定清单报价。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全面被清单计价模式所取代需要一个过程,全面适应这种计价模式的转变,也需要有一个过渡。源于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作内容在《规范》中保留了下来,或许是为方便新老对照,或许是为了帮助工程量清单编制者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帮助理解工程的工序、工艺,起提示作用。对于在招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既有“项目特征”列又有“工作内容”列的,应该以“项目特征”列的描述为准,进行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逐步全面取代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初衷是好的,国家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修订完善计价规范,以期更好的为行业服务。但是面对庞大建筑业市场、地域差异、科技高速发展促生新材料、新工艺的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出现,对于这些计价规范的修订颁布就显得非常滞后,难以达到全覆盖。再加上从业者的水平、编制习惯、责任心以及理解的不同,再好的计价规范执行起来也是千差万别,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作为一种“模板”被使用时,项目特征描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完备程度、准确度将决定报价所包含的内容和准确性。因此一个清单项目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都是相对的,严格来讲不是《清单计价规范》所能决定的,归根结底是由在依据《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决定的,即描述了什么就包括什么,没描述的就没有包括,要灵活掌握,切忌生搬硬套。
一、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熟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工程计价规范、工程材料价格,精通工程识图、工程定额、工艺规范,熟练电子信息化运用、建筑工程软件、计算机算量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实践运用的能力。与过去传统的老式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结算相比较,现在的工程结算审计知识更加专业化和集成化,要求审计人员运用上述专业知识进行工程价款审核。具体讲工程审计人员应当精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与费用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江西省工程计价办法》、《建设工程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钢筋计算规范》等建设工程类专业性知识。
二、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量的能力。工程计量包括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定额规定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如清单挖土方和定额挖土方的工程计量分别是实体体积和放坡加工作面体积,平板和有梁板的工程量分别是单板量和梁、板合并量,层高在2.1米以上的利用坡屋顶应计算全面积等。反之,不熟悉计量规则、工作内容、定额含量等就会计算出错、重复计算、算量不准。同时计算机软件算量具有缩短工作时间、计算准确、效益高等优点,现代审计人员必须掌握和运用这些软件,才能去计算、检查、审核送审的结算工程量。
三、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价的能力。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社会平均水平测算的,工作内容相同的直接按照定额套取,项目特征不相同的参照相似的定额套取,没有类似定额套取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根据市场人材机等行情自行测定的能力,总之工程的单价要合理。反之,定额套取错误、定额套取不合理、单价测定不准等,都会对工程的结算价款产生影响。如装饰工程中一般抹灰和零星抹灰单价相差较大,项目计价时若是混淆,结果就相差很大;再如清单计价为综合单价,包括项目特征描述内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结算时若还计取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和计算项目特征描述内的项目费用都是错误计价。同时在遇政策性人工调整、材料上涨、物价波动较大等因素时,应当按规定调整工程单价。
四、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费的能力。定额计价模式按照工程的相应类别以及当期的费用构成正确选择计费,清单计价按照工程的相应类别以及自报的管理费、利润和规定的风险,只计取规费和税金。不管是定额计价还是清单计价,对于工程价款结算,都不应计取当期费用构成表以外的费用。
1.引言
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设工程实践已经证实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科学性、先进性和严谨性,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更加适应具有我国特色的建设工程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更加符合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有利于提高其合同及管理风险的意识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整体改革效力,最终完善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方法下的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而杂,而且往往编标时间比较短,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又不是很完整,都给编标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本论文站在施工单位的角度,研究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 如何做好投标工作,为施工单位赢得更高的利润。
2.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审查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投标书要求和格式、参考资料等。招标文件是编标的依据,每个参加编标的工作人员均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了解该工程的位置、规模、结构形式与特点,施工环境条件以及施工的重点和难点,仔细领会业主的精神和设计者的设计意图,以便编标过程中完全地、不折不扣地响应招标文件与业主、设计者的要求[1.2.3]。
在投标前,仔细研读招标文件。研究人员包括:主要的施工技术人员、主要的合同管理人员,主要的预决算人员。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性质为不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经过认真复核之后,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项目和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变动。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项目和内容有遗漏或不妥,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并将修正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内容作为工程量清单的补充以招标答疑的形式发往所有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重点检查出甲方提供的清单工程量与图纸是否相符。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作为一条强制性条款写入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一并发售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其完整性——不缺项漏项,均应由招标人负责。这就意味着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招标人的漏项承包商可以重新报价,工程量有偏差可以重新核算。如果我们能够在投标前详细掌握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数量计算错误的项目,将为我们在报价时使用不平衡报价提供依据,为最后的竣工结算获得更高的利润埋入伏笔。
3.认真参加踏勘现场,做好措施项目报价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措施项目清单应由清单编制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合理的施工方案,参照清单计价规范列有的项目,按不同的单位工程分别编制[4,5,6]。清单计价规范没有的项目,清单编制人可以补充,并按清单计价规范编排措施项目序号原则编号。措施项目清单分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可竞争措施项目两部分。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应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措施项目清单必须列有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除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外,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和内容,在工作实践中一定要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作变更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清单计价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与调整[2]。
业主在发售招标文件后的一定时间,一般都会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一次考察,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须的一切资料。考察现场,充分掌握工程所在位置及周围环境条件情况是编好标书的重要环节。通过考察现场须了解、掌握的情况包括:施工位置的地形、地貌特征,河流及水文、气候条件,用水、用电,进场道路、交通运输条件,卫生医疗服务、通讯,施工材料,当地的民风、民情、社会经济条件与环境等。根据踏勘了解到的实际情况,根据本企业的能力,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出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才能对措施项目进行准确的报价。既不漏报,对保证利润提供保证;也不多报,为顺利中标奠定基础。
4.不平衡报价技巧的运用
作为承包商,参加投标都希望自己能中标,以取得工程承包权。为了中标,承包商都希望自己的标价尽量接近标底,而又略低于竞争对手的标价。尽管,这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在工程量清单方式下,应尽量采用不平衡报价技巧。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而言的,是在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2,3,4,7]。
不平衡报价的具体应用:
(1)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单价报得高一些,后期项目单价报得低一些。
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报得较高些, 以利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2)经过工程量核算, 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 单价适当提高, 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赚钱, 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 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3)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符时单价适当降低些
例如施工图纸上没有注明钢箱梁要喷氟碳漆,但是招标时的清单上,项目特征清楚地描述钢箱梁上喷涂氟碳漆。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3.4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规范第2.0.4条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而第4.7.2条的规定明确了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不符时处理原则: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编制投标报价时,当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中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确定综合单价。当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因此预计将来氟碳漆可能没有,所以在投标时单价报得低一些,以便将来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小。
(4)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报得高一些,材料费报得低一此。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清单项目报价分析表”, 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 而材料费报得较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 可以参考选用“清单项目报价分析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5)在其他项目费中要报工日单价和机械台班单价, 可以高些。
这样报价,在日后招标人用工或使用机械多时可多盈利。对于其他项目中的工程量要具体分析, 是否报高价, 高多少有一个限度, 不然会抬高总报价。
虽然不平衡报价对投标人可以降低一定的风险, 但报价必须要建立在对工程量清单表中的工程量风险仔细核对的基础上, 特别是对于降低单价的项目, 如工程量一旦增多, 将造成投标人的重大损失, 同时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如果不注意这一点, 有时招标人会挑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单价分析, 而围绕单价分析中过高的内容压价, 以致投标人得不偿失。
5.结论
当今的中国建筑业孕育着大改革和大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和生机,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作为施工单位,如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做好投标报价,提高利润空间,将一直会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作为建设单位,如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做好工程量清单,避免漏项以及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也将成为研究的热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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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2.1体现了不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念定额计价方法可以说是一种政府直接微观管理工程造价的工程计价方法。因为工程造价最基本的两个过程即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均由国家决定:工程量计算由建设工程定额确定,工程计价按建设工程定额、费用定额和有关文件确定,所有费用均不允许竞争或有限竞争。清单计价方法则是一种国家宏观管理工程造价的工程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由《清单计价规范》确定,这反映了国家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而工程计价则由企业自主确定,此时的工程造价是企业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通过竞争形成工程价格。2.2子目划分的标准不同定额计价方法的子目划分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划分的,计价时根据施工工序、工艺计算工程量、套定额计价。每条子目反映的是一个施工工序、工艺的单价。而清单计价方法子目划分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实体”一般包括多个施工工序、工艺内容,计价时需把多个施工工序、工艺内容单价相加,反映的是完成一个综合实体的综合单价。2.3计价依据不同定额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定额和有关部门的费用定额及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的依据是《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依据是企业定额和市场上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2.4单价和报价组成内容不同1)在单价上定额计价单价反映的是定额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而清单计价单价则反映的是投标报价时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是一种综合单价。2)在报价上定额计价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税金,而清单计价不但包括以上内容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等。2.5工程量计算主体不同定额计价中招标方和投标方均需按图计算工程量,而清单计价中招标方需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计算工程量,并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成工程量清单提供给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而投标方则无须计算工程量,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即可。2.6施工措施费纳入竞争定额计价不区别工程实体消耗和工程施工措施消耗,两者是混在一起的,而清单计价对两者进行了分离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2.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定额计价的工程量按工程的实际发生量计算,包括净用量、损耗量及采用技术措施的增加量。而清单工程量只计算净用量,不包括损耗量和措施增加用量。2.8工程量计算繁琐程度不同定额计价方法仅需计算定额量即可,而清单计价方法既要计算清单量,还要计算定额量。同时这种繁琐也反映在计价表格上,定额计价通常只需显示定额号即可,而清单计价不仅需要定额号还需要清单号。
3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联系
2013清单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分析表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定额”仍然是清单计价的依据,这是由于在中国清单计价是在学习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定额计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计价方法。在《企业定额》没有能够被业主普遍认同,政府《建设工程定额》仍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清单计价实质上是定额计价的翻版。而二者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点:1)两种计价方法都是建立在“定额”的平台上。不能理解为实行清单计价就不要定额了。定额不能淡化,而应加强。2)定额与两种计价方法的关系可比拟为:定额是“词典”,计价方法是“文体”,不同的人使用词典和文体,可以写出不同风格的文章。
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存在的问题
4.1清单项目划分存在不足同一个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钢筋工程)在不同的专业中反复出现,但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却不相同,给使用清单带来很大不便,建议编制通用清单项目,适用所有专业。4.2使用阶段比较单一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仅适用于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招投标过程中)。而在工程建设其他阶段仍需使用定额计价方法,如工程概算的编制仍需使用概算定额。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后,建设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进行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与传统的招标与投标方式相比,能够有效地引入竞争机制,弱化标底的作用,承包商得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根据本企业自身的优势进行竞争,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能够按《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
由传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的转变,不仅仅只是招标与投标方式的改变,在清单招标与投标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推行清单计价招投标还处于试行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值得探讨,需要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这种方式为参与工程招投标各方更好的适应,才能有力地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的深入发展,为全面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铺平道路。
一、统一规范和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
目前,我省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并且一般规定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不能做出修改,只作为承包商计算报价的依据,尤其在是以单价合同为计价方式时,严格规定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分项工程量和工程特征计算总价。但是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单位不同,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熟练和理解程度也不同,对工程量清单特征的描述更是参差不齐,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也各不相同,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这些不够明确或不够清晰的地方,容易给投标人造成理解上的误差,使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难以把握并给今后的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留下了发生纠纷的活口。
二、正确界定合理最低报价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简单易行,给招标投标双方留出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并缩短了投标人制作标书的时间和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有利于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克服了系统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具有其他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竞标,这里指的成本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个别成本差异大,加之评定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单价及总价的组成是否合理,是否漏项,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再下结论。这一操作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掌握,争议大,能否由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部门制定出当地的最低成本控制线,作为各类工程控制性指标,有待于有关部门研究探讨。
三、科学地确定评标基数和合理的基准价
正常情况下业主一般比较关注工程总造价,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比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除技术标外,总价在经济标中所占分值一般在30%以上,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评标工作中,拿经济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来说,评标价或评价基数的确定方法,通常采用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最低投标报价者得分最高甚至报价得分超出其他投标人较多,即使技术标得分低,甚至工期、质量都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中标。
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评价基数才有实际意义,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价基数也有待研究探讨。
四、研究适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以后,企业不再把全国统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工程计价的唯一依据,而是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和所撑握的信息自行组合单价计算总价,工程合同价格调整以中标价为准的内涵将发生变化。
首先,报价表中的单价或总价没有统一的及相对应的价格标准,如果没有一个各方面均认同的计价基础,索赔的价格如何确定,是否可以把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参照标准?
其次,如果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企业可以承受的能力,合同价格如何调整,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工期和质量,能否确定一个合理的波动限度,这个限度如何设定,需要认真研究。要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格调整的原则条件。
目前,我省通用的合同文本是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前由国家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局编制的,在以定额计价的模式下较为适用,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显得有许多不足,需要重新完善。在合同执行中,业主的工程量清单和承包商的报价作为计量和支付的依据,双方在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能够友好协商并合理处理好变更和索赔,这是使得合同得到较好的履行的保证。要做到既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使招标的成果得到落实。
但是,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示。
首先,有一个好的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是建设双方以及有关方面管好工程,明确界定有关各方责任、义务、权益的重要保证。
其次,要改进工程付款办法,取消工程预付款制度,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同时,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必然会出现低价竞争的局面,而低于成本价格竞争的问题也难以避免,它将直接导致“恶意低标”。
再次,要尽快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并结合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大力推行。工程保险包括业主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投资的市场风险;也包括承包商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施工的风险。另外,必须建立一套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五、总结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无论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或者对管理部门来说,毕竟是一个新东西,需要有一个学习、探讨和适应的过程。也只有不停的学习、探讨和适应,才能完全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附表计量法;工程预算;附表设计
Key words: schedule measurement method;engineering budget;schedule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4-0078-03
0 引言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对工程造价合理性的确定和有效控制越来越重要。对工程量的精算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就需要我们对现行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进行研究,以此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工程计量法进行工程建设,对不同方法的优缺点进行分析。
虽然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有十多个年头,但目前还属于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过渡时期。定额计价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造价管理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随着清单计划模式在我国的逐渐成熟,完全的定额计划模式就开始退出历史舞台。建设部在2003年2月17日颁布的国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是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直接推动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深入和管理体制的创新,以此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的工程造价的新机制。在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的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对巩固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改革的成果中,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量计价行为,对工程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12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67号公告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并将GB50500-2008附录A至附录F修订为工程量计算规范,增加了仿古建筑、构筑物、城市轨道工程、爆破工程等计量规范。新的计量规范分别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将工程量计算规范单独作为国家标准,明显强调了工程量在计量计价过程中的重要性。
1 推广附表计量法的意义
我国目前采用的工程计量方法有手工算量、软件算量等两种。传统的手算是根据图纸和计算规则在草稿上进行列式,然后通过计算器计算出结果以便更好地汇总。而传统的手算存在的缺点就很容易出现计算性的错误,在进行修改的时候还相对耗时耗力。而软件计算在思路上和手工算量一样,常用的算量软件一般都是通过图形算量和表格两种形式进行计算。其中,图形算量分为二维和三维两种形式,其主要特点就是将图形在软件中画好,以对构建进行识别定义,由于软件预先设置好的计算规则自行计量、汇总。目前,尽管我国少数的软件开发商基于全过程计价研发出四维和五维的图形算量程序,其中设计理念值得称赞,但是最后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由于表格算量软件价位低,其计量方式类似于传统的手算,而计量表直接反映了设计者的意图和思路,然后进行复制粘贴和灵活修改,以方便核对工程量,有好的方法也可以用于完善计量思路,为了对工程量核对方便一些,就需要根据专业的特点进行灵活设置,这样在操作的时候相对简单一些,其缺点就是在构件的问题上能够处理较为困难。因此,我们不难看出,为了提高工程计量的灵活性、准确性和在工程计量的全过程中的通用性,需要我们研究出更适合工程计量及其符合的方法。
在进行工程项目的计量计价特征独立设置的时候,需要按照附表计量法中的附表,这样不同的分项工程有着不同的计量附表。其中计量附表作为计量表的附属,其设置相对灵活,可以较为方便的有图文并茂的预算编制和审核,同样可以供工程施工管理相关人员使用,实现了一表通用、一表多用。通常反复进行各方的使用后,可以及时通过计量附表中的参数直接应用于全过程的计量。由于工程计量附表计算较为清晰,计量依据明确,这样在进行复核和审核的时候就相对方便,以此使过程计量和结算计量的效率大大提高。
2 附表计量法简介
2.1 附表计量法的特点
①工程量计算过程清楚、明晰,便于审核。
②参数列表清晰,借助软件功能完成计算、汇总过程,计量结果准确度高,计量速度快。
③便于分层、分段计量,解决预算工程量应用问题,实现一表多用。
④附表可以根据工程需求灵活设计,参数与清单项目特征可对应,汇总方便,便于编制工程量清单。
⑤解决工程量计算漏项问题。
⑥解决内部人员交流的问题,实现一表通用。
⑦附表计量法与Excel的综合在全过程计量中可以发挥其特有的优势。
2.2 附表的内容 附表计量法所采用的附表是为工程量计算表中的计算式提供了计算依据和计算参数,由多行多列组成的专用表格。一般附表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序号:为了记录计量项目的相对位置和数量而设计的连续编号。
②表名:为了能简明扼要地反映该附表计量的内容,每个分项的计量附表表名唯一。
③计量依据:每个分项计量工程量时必须选择对应的计量依据,简单的说就是把计量规则分解成表格中的列项,以便计量过程简单明晰。
④项目特征参数:项目特诊参数是对项目的特征以确定项目编码以及米昂木名称进行正确描述的关键,也是确定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确定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
⑤审核依据:为了便于自检、复核、审查和校正,附表中必须列入设计编号、平面位置、组合图以及三维效果图等有关内容,以便能够及时准确地在计量、自检、复核、审查和校正过程中附表与图纸一一对应。
⑥签署:署名主要是为了提高预算人员的责任意识,审核署名也是为了确保多人审核后提高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3 附表设计依据、步骤和关键
附表计量法的计量步骤和其他计量方法的计量步骤一样,都要经过收集和熟悉计量依据;识图、列项;确定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正确选择计量规则计量;自检、复核计量过程、单位及结果。但是附表计量法还要在计量前根据项目特征设计附表,并要求装订成册,这也是其关键所在。
3.1 附表设计的依据
①标准图集、设计规范及设计图纸等设计资料。
②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及工程内容都是设计附表的主要依据。
③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在编制清单报价时,除认真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外,部分项目还必须事先确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量以确定报价,如基坑开挖方法、支护方法等不同,将会产生不同的工程量。
3.2 附表设计的步骤
①设计表头。表头都包括附表编号、附表名称、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及页码等基本内容。所有附表的表头大致都是相同的。
②确定计量依据。
③确定项目特征参数及数量。
④确定审核依据。
⑤根据计量所需依据的数量、项目特征参数的数量、审核依据的数量和序号、单位确定附表列数,绘制附表并将附表编号、附表名称、页码摘入附表目录。
⑥制作封皮并装订成册。
3.3 附表设计的关键
①正确确定附表名称。附表名称不仅规定了该附表计量的内容或目的,同时也确定了计量的范围,同一工程附表名称必须具有唯一性,应体现项目名称所包含的内容或主要内容,因此,与项目名称一样附表名称应在认真分析项目特征和施工方案或方法的基础上加以确定。附表名称规定的内容或目的必须明确,不得过于复杂,否则内容不专、目的不明,计量所需依据、项目特征参数、复核、审查依据数量太多,会失去附表计量的意义。
②确定计量所需依据的数量、项目特征参数的数量及审核依据的数量和附表列数。计量所需依据、项目特征参数和审核依据是附表计量法的基本参数,直接关系到附表计量的效果和结果,因此,设计附表时要认真分析《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及工程内容,另外还是认真研究施工组织设计,以便准确确定计量基本参数和数量。
③编页码。同一附表的页码要连续且须编注页码总数;不同附表的页码也须按照附表目录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
④每页末行都设“本页小计”行,最后一页还必须有 “1―N页合计(N为附表最后一页页码)”的合计行,以便统计工程量和其他计量参数。
⑤标准化和灵活性相统一。设计附表是要尽量考虑各层、各段、各单位工程的共性,以利于重复使用,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各层、各段、各工程的个性,能使附表适当调整后反复使用。
⑥借助计算机辅助,譬如EXCELL等程序,充分发挥计算机优势,多次复制重复使用。
4 附表设计实例
鉴于附表计量法的特点,附表计量法一般应用于房屋建筑与装饰装修工程的大部分项目和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部分项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计量单位为物理计量单位(如:m2、m3、t等)的项目均可采用附表计量法计量。
建筑工程中钢筋混凝土工程尤其适合采用附表计量法计量。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性项目。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基础、框架、剪力墙、楼梯及其他构件的混凝土工程和钢筋工程,措施性项目主要是混凝土模板和脚手架工程。
现浇混凝土柱砼计量附表设计原理、过程和成果 为说明附表设计的原理和过程,展示附表设计成果,以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柱砼中的矩形柱计量附表为例进行设计解析。
根据设计图纸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
①现浇混凝土矩形柱工程项目的统一编码为:010502001。
②附表名称为:现浇混凝土矩形柱。
③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可以确定计量所需依据有4个:截面尺寸、截面面积、柱高度和数量。
④项目特征参数有2个:混凝土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
⑤审核依据有2个:设计编号和平面位置。
根据对计量所需依据的数量、项目特征参数的数量、复核(审查)依据的数量及序号、单位进行分析,另加序号列和工程数量列,附表列数应为10(不含单位不含备注列),现浇混凝土柱工程计量附表见表1。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TU723.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3)05-085-02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作为招标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编制招标控制价。
1 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工程造价计价争议处理等,是一种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即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进行的。
1.1 熟悉掌握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资料。对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来说,拿到图纸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阅读施工图纸。从结构总说明到建筑施工总说明再到图纸细部节点详图,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都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和理解,这祥才能做到编制时心中有数,编制起来得心应手。然而要编制好工程量清单,除了熟悉工程施工图纸(需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外,还要掌握地质勘探等方面的其它基础资料,以及工程设计通用图集,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规程、标准、验收规范等。⑴因为工程地质勘探资料涉及到工程的土壤类别、地下水位高低、软弱地基的处理等,这些资料涉及到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特征描述和措施项目清单的项目与内容等;⑵因为施工图纸常常引用一些标准通用图集,如国标、省标图集等,它也是施工图纸的一部分;⑶编制工程量清单还与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联,例如《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中的“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钢筋砼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而这上面的条款在施工图纸说明中一般不会全部说明,因此编制人员也必须熟悉和掌握。
1.2 严格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项目编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要求的“四统一”之一就是项目编码统一,所以在工程量清单编码时必须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要求进行编码。如遇到特殊情况,即《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的项目,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补充,但补充的项目编码必须经省定额总站备案。非备案过的补充项目编码不能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并且容易在招投标过程中引起争议。所以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在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就应注意特殊项目补充编码及备案工作,以便在遇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缺项的情况时,能及时、准确地引用补充项目编码。
1.3 全面、准确地描述项目特征。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全面、准确地进行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得全面、准确与否,也体现出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的水平高低与能力大小,它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能全面、准确地进行项目特征描述,就是要对每一项目需完成的内容和要求作详细的描述,从而使投标单位能根据这一项目的特征描述,清楚地知道完成这一项目的所有内容和要求,以便根据自身情况准确报价(综合单价)。项目特征涉及到项目工作内容的确定,材料的规格、等级、品牌,构件的部位与标高等。
例如景观绿化工程清单中对于植物的描述,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地径)、冠径、高度、养护期等都必须说明详细,不同品种植物价格会相差很多,同种植物不同规格大小价格也会相差很多,多则可相差数倍,养护期限及养护级别也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现场情况描述清楚,这个直接影响到后期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也是最后结算会容易扯皮的事。再如在对装饰工程中具体装饰材料的描述上,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工程的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对装饰材料如大理石、花岗岩、不锈钢、地砖、塑铝板、铝合金型材外,还有一些新型材料等,除要明确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颜色外,还要求明确其品牌。但目前工程量清单中的装饰材料均回避其品牌,主要原因是施工图纸中一般不明确其品牌。如工程量清单不对这些材料确定品牌,那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无法确定其报价,因为同种材料不同品牌间的价格相差甚远。因此工程量清单就要将每一项目的项目特征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进行全面、清晰、准确的描述,这也要求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一定得到位,并要将这些材料的品牌、材质等要求在施工图纸中加以明确,如果设计未能明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一定要征求招标人的意见并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明确。
1.4 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除了全面、清晰、准确地描述项目特征外,还应提高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可能与清单工程量相差较大,例如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尺寸”,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还需要考虑工作面和放坡,由投标单位在报综合单价时自行考虑。再如楼地面工程,块料楼梯面层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需按展开实铺面积计算。因此这些类似的情况都必须注意。
2 如何做好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
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施工招标时,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计价规定,按施工设计图纸计算,再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和相关经验数据计算出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控制的最高限价。
2.1 分部分项费用需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的描述进行组价,工作内容考虑完全。作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单是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和投标报价的直接依据之一,其完整、准确地反映招标人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清单的表格格式、分部分项的特征内容等。例如,编制园林景观工程中的绿化项目时,乔(灌)木分“常绿”、“落叶”,组价时就要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的植物名称对其时行区分,而对于植物的养护期限和养护级别也需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再如,金属结构工程在组价时需考虑“金属结构的制作”、“金属结构的运输”“金属结构的安装”、“金属面油漆”等,工作内容均需考虑完全。只有招标控制价的各项格式和内容均符合规范规定,方能是一份合格的招标控制价文件,才是有效的。
2.2 措施项目费用要完整。在措施费用的计算中,要根据项目可行的施工方案来计算措施费用,措施项目分为二种计价方式,一种是以分部分项费用为计算参数,按费率计取价格,例如房屋建筑专业中的“临时设施费”、“企业检验试验费”,另一种是以“项”为单位计取价格,特别是在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措施费用计算中,不能随意估计列一笔费用了事。一定要通过具体的分析和计算来确定,否则就会给工程结算造成纠纷隐患。例如房屋建筑专业中“钢筋砼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等,园林绿化专业中的“支撑与绕杆”等,结合实际施工都必须考虑的因素,不能遗漏。
2.3 规范其他项目费用列项。首先对于其他项目清单的定义要清楚,例如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的费用因此;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前者是“可能发生”,后者是“必然发生”,要有所区分。然后还要结合项目规模、设计深度、现场情况等综合考虑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高低。有的工程业主有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需要使用人工、机械等,要列出计日工数量表;对于有分包项目的工程,还需根据工程情况酌情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等。这些都是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2.4 补充子目处理恰当。遇到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确定综合单价时,有的编制人在编制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等各种原因,不仔细分析项目特点,主观随意确定价格,结果价格严重脱离实际,要么计价太高,或是计价过低而施工根本没法完成,导致争议、纠纷等。对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综合单价存在不可确定性,要进行市场调研,要根据实际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消耗量、使用正常施工机械等合理地制定综合单价。另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要对新材料、新结构进行实时跟踪,通过实践进行完善,以供以后相近项目使用。
2.5 招标控制价编制后的检查工作。一份合格的招标控制价需有编制人、有复核人。因此,控制价编制人应注意平时的经验积累,并进行自检。检查时,一定要从头到尾检查每一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如果发现单价有异常,要看一下工程量输入时小数点位数、材料单位和单价等这些平时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否正确等。同时,在每做完一个工程项目控制价后,还要认真做一个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与经验数据进行比较,如单方主材含量、主要材料单价、单方造价等。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6. 009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6- 0014- 02
1 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背景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型产业,为了在建筑业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们必须注重建设工程计价方法的研究。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的计价方法是定额计价法。它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反映了我国消耗量的平均水平。在定额计价下,企业缺少定价的自。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以往采用的定额计价模式由于其固有的单一性、僵化性、一成不变性,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因此,建设工程领域的改革势在必行。我国的资源非常稀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社会生产率。于是清单计价应运而生。建设部的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自此我国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标志着我国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单位,依据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并根据施工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将已经编制好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各投标人通过现场踏勘、市场调研、资料分析等准备工作,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自主报价。招标单位依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的一种计价模式。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与传统的定额计价相比,清单计价有如下优点:
(1)市场定价代替政府定价,将定价的自交给企业。充分体现了“企业自主定价,市场形成价格”的特点。企业如果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下长期稳健地发展,就必须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就要求企业优化管理系统,完善管理机制,并注重在生产效率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
(2)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清单计价中,各投标单位拿到的工程量清单都是一样的,这保证了他们有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起点,同时也避免了招投标过程中的盲目压价、弄虚作假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各施工企业的利益。清单计价在选择中标单位时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单位不放过任何一个潜在的中标人,故各投标人不会因为其他外部因素而缺乏竞争的机会。
(3)实现了“量价分离、风险合理分担”。由招标人提供量,投标人报价。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双方权责对等。清单计价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招投标人的地位的相对平等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实现了我国与国际接轨。全球经济一体化告诉我们,想要在建筑领域获得更大的效益,就必须与国际接轨,清单计价模式使得我们更快地融入国际竞争的大环境,提高了我国的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3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1)单位工程造价的组成不同。
清单计价: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定额计价:单位工程造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由此可知,与定额计价相比,清单计价将施工过程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即措施性消耗)分开,这就要求企业制定更具有竞争力的施工方案。
(2)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不同。清单计价计算工程量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所标注的尺寸进行计算,不得任意增加或者缩小,以免影响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而在定额计价中,施工企业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工程量。比如在计算基础挖土方量时,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垫层宽度×挖土深度×垫层长度。而在定额计价中,工程量根据企业施工方案的不同而不同,如果企业按实际情况需要放坡的,其工程量为放坡时的实际工程量。
(3)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同。清单中企业的投标报价是根据企业定额或者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并结合市场价格信息制定。而传统的定额计价中人材机的消耗量是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预算定额,人材机的单价则是依据工程管理造价部门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
(4)工程项目的划分不同。与定额计价相比,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具有较大的综合性。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不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者措施。如编制清单时,不再分人工土石方和机械土石方,而定额计价的划分特别详细,按照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等划分为几千个项目。
4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发展及建议
随着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出台和实施,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中专业划分更加精细,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同时,可执行性更加强化。这为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但是在这种计价模式下,我们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有这样一个实例:发包商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有一列项为整个项目在停电的情况下需要继续赶工所需要增加的费用,但却忽略了有一部分工程由于其本身条件的限制,在其施工的过程中一直要有照明等措施。也就是说在考虑停电的情况时要将该部分工程减掉,但企业却忽略了这一点,结果造成业主损失了50万元。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建设单位,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同样,清单计价下各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定额的竞争。但是我国的大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在计价时还套用各地区颁布的消耗量定额。这就要求各投标人要注意整理和分析资料,总结以往的经验,编制符合自己企业情况的企业定额,增加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性。
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及优点
1.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2我国加入WTO后,将有些国外大的投资商进入中国来争占我国巨大的投资市场,我们也同时利用入世的机遇到国外去投资和经营项目,入世意味着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动作,我们过去习惯的与国际不通用方法必须做出重大调整。纵观世界各国的招标计价办法,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最具竞争性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国内利用国际货款项目的招投标也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为了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推广采用工程量清单即实物工程量计价模式。为此,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方式,建立工程造价市场形成和有效监督管理机制。这是建设工程承发包市场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的一项改革性措施,也是我国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一项具体举措,我国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也是大势所趋。
1.3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实物工程量和相应的技术措施。“固定量,活动价”的方式避免了因投标人编制预算水平差异而造成的对同一图纸理解上的差异,而引起的计算差异,有利于公平竞争。
1.4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更好的展现施工水平。定额计价模式是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对应定额子目,按规定费率取费,执行文件政策调整来确定工程造价,这种“量价合一,固定费率”的模式不足以体现施工企业的实力,只是政府宏观调控的结果,是社会平均水平的反应。而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人以自身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材料采购渠道、对风险的抵抗能力、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情况为参考进行自主报价,报价更加灵活,更加贴近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性更强。
1.5工程量清单计价更为严格、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照“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得因情况不同而变动。
1.6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并承担工程量计算错误及设计变更的风险;投标人只需要对自己所报价格负责,承担报价风险。招标人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价的风险。避免定额计价模式中量价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的弊端。合理的进行风险均摊,有利于双方进行风险管理。
1.7在形式上清单计价模式清晰明了、直观,更有利于评标及审核。清单计价模式根据实物编制,每一个清单及其子目都可以理解为一个单价合同,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
1.8有利于工程结算及造价的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结算方法:执行投标时综合单价,结合实际发生工程量,取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简化了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拨付和竣工后的结算工作。此外,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时,建设单位可根据综合单价及变更内容提前计算变更费用,为建设单位的工程成本控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1.9工程量清单是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在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提高国内建设各主体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
2.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存在的问题
2.1煤炭行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还处于起步阶段,《矿山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颁布后煤炭行业相应的规范或解释还未颁布,现阶段还是使用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由于《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所规定的“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与工程实际情况还有一定的出入,特别是在实际施工中,暴露出部分问题还未有效解决,阻碍了煤炭行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施行,。
2.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根本在于企业自主报价,企业自主报价就要求企业需要有自己的内部定额,通过制定内部定额来切实反应自己企业的管理水平、施工水平以及对风险的预测和承受能力。施工企业只有在报价中采用自己的内部定额,才能真正反映自己的实力,有效的参与市场竞争。但是,现阶段由于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受其规模、技术力量和人员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未能制定自己的企业定额,在实际编制时,依然沿用定额计价模式来计算综合单价,最终导致清单计价只是一个表面形式,失去了清单计价的实际意义。
2.3煤炭建设行业相对于其它建筑行业,有其一些自身的特点,一是煤炭建设行业工期相对较长,地域跨度性较大,管理难度相对较大。二是煤炭建设行业受地质、水文因素影响较大,地质灾害、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多,施工情况难以预测。三是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窝工、隐蔽工程费用的计算除与发生的实体工程量有关外,还与施工人员机械配备、影响及处理时间等有关,较难准确确定单价。
2.4辅助费用的处理。辅助系统的存在于从工程开工直至投产的全过程,辅助费用处理问题是在煤炭定额计价模式下最繁琐复杂的问题。停窝工,隐蔽工程下的辅助费的补偿、涌水量变化的调整、共用辅助系统辅助费的划分等问题,这些在定额计价模式下较难处理的问题,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更显得突出,难以处理。
2.5在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签订的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多以投标时招标时提供的项目特征做为组价依据,招标时提供的项目特征多是根据地质资料预估的,与实际施工中的地质条件难免存在差异,使后期对单价的调整幅度较大,导致签订的合同难以完全表达招投标双方的真实意图。另外,对于清单中不包含的工作内容的价格或其他需要调整的价格等问题在合同签订中难以尽数约定,成为合同签订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3.建议
3.1行业清单计价规范的完善。《矿山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相对于03规范和08规范,更加全面、完善、合理、可操作性更强,有效地弥补了03规范和08规范的不足,解决了03规范和08规范在施行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说明。但是对于煤炭行业相应的规范文件还未出台,相关部门应根据计算规范和行业特点尽快出台相应的规范文件。
3.2企业定额的编制。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变化与发展制定适用的企业内部定额,并根据市场行情,企业的发展,新技术的应用等不断完善内部定额,使之适应行业发展和企业管理的需要。现阶段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短期内实现企业独立编制内部定额可能不太现实,现阶段企业可以在现有煤炭07基价的基础上,针对自身情况,对07基价消耗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对可竞争费用指数进行测算,编制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临时企业定额。从长期角度来看,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已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在资料收集完备经详细测算来编制与自己单位相匹配的内部定额。企业应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能完成定额的编制和分析能力。另外,企业应加强市场信息管理,时时掌握市场供求、人工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等信息,及时对内部定额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3.3造价管理单位职能的转变。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更要突出造价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针对行业特点尽快颁布计算规范,及时宏观造价指数、市场供求、人工及材料价格等信息,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
3.4信息共享。施工企业要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也要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利用各种平台及时公布做到信息共享,使煤炭清单计价规范更完善和合理。
4.结语
对于煤炭行业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施行还属于起步、探索阶段,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是在所难免的,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还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地摸索前进,总结经验,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煤炭建设行业得到进一步推广。
【参考文献】
[1]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我国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至2008年推出新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标志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应用的逐渐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一种区别于定额计价模式的新计价模式,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合同价格的方法。可以说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是在建设市场建立、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改变了过去以“量”、“价”、“费”定额为主导的静态管理模式,在投标阶段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入竞争,为各投标单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和管理水平提出竞争的价格。
1 招标方存在的问题
在不少的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两种规定:
1.1 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核实工程量后进行报价,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合同;
1.2 在合同中规定清单工程量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竣工结算时工程量以清单工程量为准不作调整,工程实行总价合同。
这类问题的处理办法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说明与要求,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施工图纸、工程现场实际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准确、规范负责,投标人投标时不负有核实工程量的义务。工程量清单不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工程计价、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及工程索赔的依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险分担的原则,招标人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投标人承担自主报价的风险。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时,按实计算。
2 投标方存在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对于低于市场行情过大的清单综合单价,此部分施工按让利考虑,工程结算时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高于市场行情过大的清单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市场行情综合考虑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并通报承包商,按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结算。这样做的目的是引导承包商正确认识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利工程造价的管理。
3 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全面
在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最后的工程结算。
这类问题的防范措施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应准确地反映形成工程实体的数量和特征。在工程招投标中注重选择业务能力强、社会声誉好的招标机构工程招标,并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权益。要求招标单位对工程项目特征描述要清晰、对工程质量要确保。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要力求准确全面地描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防止工作内容描述漏项或描述存在偏差。要求投标单位合理低价中标,要求招标单位对所发清单量承担风险,工程建设中清单量发生变化时,要对工程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4 工程量清单项目部分发生变更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投标时的工程量往往会有一些变化,并产生大量的变更单、签证单。大多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普遍存在清单范围不明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漏项严重以及与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相吻合的现象,在工程实施后发生工程内容增加或部分项目减少甚至取消。有的属于清单中漏项,有的属于实施过程中增加的内容。围绕这些变化,承发包双方经常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处理不当,极易产生结算纠纷。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方编制并公开工程量清单,而且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承担价格方面的风险。结算时,清单报价一般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计算,即通常理解的“按实结算”制度。
处理方法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清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工程结算按照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5 套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合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并且往往涉及费用的变化。工程结算时,常常不加分析地直接套用原清单报价进行结算,忽视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项目特征变化引起的项目综合单价的改变;忽视变更引起的措施费用的变化。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作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增减时,如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常由此引起模板、脚手架等措施费用的变化。工程结算时,对该部分费用的变化常常忘记做处理。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尽量采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适用或者能够参照适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原因在于在合同中已经订立的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是较为公平合理的,且已为双方接受。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
一是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当工程量清单项目无变更或仅仅是清单项目工程数量发生增减变更,且变更幅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项目特征不变时,可直接套用原综合单价乘以增减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在结算时若合同无约定处理方法,可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换算后的单价计算。
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组成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如基础工程清单报价含垫层,设计变更可能只改变垫层厚度或基础埋置深度增加或减少),结算时按投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清单报价的组成部分单价进行分项计算。
四是补充套用,无法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时,应采用补充套用的方法计算,即参考类似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定价方法,重新补充确定价格后采用。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和项目特征都发生了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办理签证,补充与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相符的变更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6 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的防范
6.1 分清工程属性,确定审计方向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在接到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应首先确定项目的类型和所属工程范围,然后再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取费标准加以审核,避免所套用的定额及相应的取费标准与项目工程“风马牛不相及”所带来的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