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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F204 G350
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技术创新的关键环节,对产业发展、区域经济乃至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目前,发达国家60%-80%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取得实效,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15%,其中固然有体制、机制等原因,但转化过程本身缺乏知识要素的投入与管理也是其重要原因,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亟待引入新的管理理念与方法。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实质上是知识的流动过程。在科技成果通过应用研究一中间试验一小批试制一批生产的环节,向商业化、产业化的转化过程中,相伴而生的是原理知识、工艺知识、管理知识、实践知识、市场知识等多元化知识的耦合。知识管理使知识流与科技成果转化有机结合,有效促进成果转化各阶段知识流的运动,实现知识的转移、转化、持续积累与增值。因此,本文对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管理的耦合关系进行研究,为推动知识管理理论与方法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应用与推广,进一步提升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与效益提供理论指导及决策借鉴。
1、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管理耦合的内涵与特征
1.1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界定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经过后续试验、开发、研制、应用、推广等一系列转化活动,形成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直至实现商业化、产业化而获得预期收益的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一系列技术性、管理性及商务性的活动,从而实现科技成果从科研领域向生产领域最终到市场领域的转移,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与系统性特征。
1.2 知识管理的功能界定
知识管理是以组织战略为导向,以信息化管理为基础,与人力资源等职能管理耦合协同,通过内外部知识的学习、共享、整合与创新,使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转变为组织可运用的知识资源,引导新理论、新概念、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产出,从而提高组织绩效的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知识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配置组织知识资源,使知识按照组织的战略目标进行组合、优化和运营,通过核心层面的知识对接、学习、共享、整合、创新等知识管理功能,促进知识向核心竞争力的转化。
1.3 两者耦合的内涵
物理学中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体系或两种运动形式之间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以致联合起来的现象”称之为耦合。本文将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管理的耦合界定为: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管理两个运行系统之间以及各系统内部多要素之间存在内在的本质联系,由此形成新的系统功能并协同作用于系统目标的非线性相互关系。这种耦合不是静态的交叉重叠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演变的关系,使两者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发挥相得益彰的作用,从而实现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2、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管理耦合的特征
2.1 耦合的战略性
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管理,包括战略层次和职能层次两个层面。两者相权,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战略层次的知识管理,即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战略制定知识管理战略。两者耦合的战略性,在理念上体现为明确知识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资源,是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成败的战略要素。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引入知识管理,实质上是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战略性的强化,即从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战略资源进行总体谋划的高度进行管理,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变革。
2.2 耦合的嵌入性
知识管理不是孤立的一项管理职能,它必须与其他管理职能相融合,在与各项管理职能的耦合中发挥作用。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管理嵌入性,一方面表现为知识管理嵌入科技成果转化战略及对接、试验、试制、商业化、产业化的全过程;另一方面,知识管理的嵌入,是对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模式的变革,它使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进入更高层次,即从把握知识运行规律性的高度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独辟蹊径。
2.3 耦合的多元性
一方面,体现为多元管理要素耦合,源于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知识是以人才、技术、媒体为载体,要实现此过程的知识管理,必然与人力资本管理、技术开发管理、信息技术平台构建、媒体网络建设等多种管理要素相耦合;另一方面,体现为多元行为主体耦合,成果供给方、需求方、资本投入者以及实施其组合的组织者,是成果转化中最主要的知识资源运营主体,通过知识资源配置彼此磨合达到默契和协同。不同转化过程所要求的知识资源要素以及行为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是不同的,但最终都取决于技术知识、市场知识和资本运营知识的组合。
2.4 耦合的社会网络性
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管理是一个开放系统,它跨越组织边界,向国内外开放,彰显知识消费的社会网络特性,通过网络的互通力、同步力、集聚力,放大知识消费效益。互通力彰显网络知识消费的弥漫性,同步力彰显网络知识消费的极小时差,集聚力彰显网络知识消费节点的无限性。成果转化与知识管理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和信息互联网络,极大地扩大了知识的消费空间,它适应科技成果转化知识需求的多样性、时效性、复杂性特征,使科技成果转化知识需求的现实空间与社会网络空间的知识资源有效耦合,这也是成果转化与知识管理耦合的重要使命。
2.5 耦合的“软管理”特性
所谓“软管理”是相对“硬管理”而言的:在管理理念上,表现区别于“硬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以物为本”的管理理念,而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管理者组织上,表现区别于“硬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以科层制为主的组织结构,而确定以网络化为主的组织结构;在管理对象上,表现区别于“硬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以物资资本运营为主的管理,而确定以智力资本运营为主的管理;在环境适应性上,集中表现为管理柔性,即不仅具备完成使命的功能,能够以较低的资源投入取得预期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而且要具有对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功能强、低投入、敏捷性是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的“软管理”的重要特征。3成果转化目标与核心知识创造的耦合
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指向是实现科技成果的首次商品化,进而实现市场化、产业化,竞争优势是成果转化最终立足于产业和市场的根本,是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的最终标志。而竞争优势的源泉是其拥有的资源,特别是知识资源。但并非所有知识资源都能带来竞争优势,只有那些有价值的、稀有的、难以模仿的、不可代替的特质核心知识资源,才是构成核心竞争力的基础。
3.1 基于目标贡献率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分类
从知识特质性和对转化目标的贡献角度分析,将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分为三类:一般知识、特有知识和特有核心知识,其知识特质性依次增强,被竞争对手模仿的难度依次加大,对组织核心竞争力形成的重要性依次增强,如图1所示:
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知识,是在知识创新基础上凝结于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的市场竞争优势之中的核心资产。与一般知识相比,核心知识隐性程度更高,更难通过显性化手段加以分离、沉淀,能够创造出核心价值,是组织核心竞争力的基石。不仅要保持科技成果组织的特有核心知识,还应扩大其增量。因此,集聚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知识资源,创建形成竞争优势所必须的核心竞争力,是科技成果转化知识管理的战略目标导向。
3.2 核心知识创造与转化过程的耦合
核心知识创造,是通过科技劳动者的劳动特别是脑力劳动,对其所拥有的知识资源(包括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进行整合和创新,将知识转化为智慧,与组织物质资本和结构资本相结合,进而产生创新行为,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能力,并在转化实践中不断提炼、升华,通过知识积累、集聚与集中,在知识创新的基础上凝结,持续嵌入科技成果商业化、产业化过程而形成的。从形成核心竞争力的视角考察,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核心知识积累、集聚、集中和创新,从而升华、凝聚成为构成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资源的过程,核心知识的形成贯穿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
4、基于成果转化要素的三维耦合模型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是科技劳动者运用科技劳动工具,作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对象,使科技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的一系列过程的集合,亦即科技劳动者、科技劳动工具、科技成果转化对象三要素结合的作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知识既嵌入三要素的内部,构成三要素的核心资源,又是三要素耦合作用的结果,形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知识。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三要素与知识的关系分析,可以揭示在成果转化过程中,知识耦合于三要素之中,体现为人力资本知识维、成果转化对象知识维、成果转化劳动工具知识维。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三要素的耦合,同时是三维知识的耦合,可用成果转化知识要素三维耦合结构模型表示,如图2所示:
4.1 人力资本知识维
即科技劳动者所拥有的知识集合构成的维度,或以隐性知识形态存在于科技劳动者的头脑之中;或以显性知识形态存在于科技劳动者所能够调用的文献资料和信息系统中;或以结构资本知识存在于组织之中而能够为人力资本所运用。
4.2 成果转化对象知识维
即科技成果转化对象的知识形态,或以显性知识形态存在于鉴定成果、专利及与成果直接相关的技术文献、论文、专著等资料中;或以隐性知识形态存在于技术秘密、技术诀窍等专有技术中,包括成果源知识、小试中试知识、工艺设备知识、市场运行与融资知识等。
4.3 成果转化劳动工具知识维
或以隐性知识形态存在于仪器、设备、信息系统硬件和软件等工具之中;或以显性知识形态存在于技术装备设计、图纸、说明书等文献资料之中。科技成果转化劳动工具知识及信息要素知识的优化配置,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知识保障。
5、成果转化过程与知识管理功能的耦合
5.1 单项知识管理功能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耦合
从知识管理单项功能发挥作用的视角,表现为知识管理单项功能要素(知识对接、学习、共享、整合、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耦合。例如知识共享:成果对接阶段,表现为转让方与受让方对成果源知识的共享;小量试制阶段,表现为原理知识、功能结构知识与样品制造知识的共享;小批生产阶段,表现为样品功能结构知识与产品小批生产工艺知识的共享;批量生产阶段,表现为质量、成本、效益等产品综合素质知识与工艺和管理知识的共享;产业化阶段,表现为商业化、市场化运作知识的共享等。单项知识管理功能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耦合,通过连续耦合和断续耦合两种形式的结合实现,连续耦合是指单项知识管理功能与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耦合,断续耦合是指单项知识管理功能与科技成果转化各阶段的耦合。
5.2 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与知识管理全功能的耦合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2-0260-02
一、基于实践能力理论的课程概念
1.实践能力的内涵。根据实践类型的划分,实践能力包括动手类实践能力、社会交往类实践能力、综合性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根据实践能力的构成要素划分,它包括实践能力的动力系统、一般实践能力、专项实践能力、在具体情境中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实践能力并非单一能力或仅是单纯的技能,道德的感染力,沟通能力和意志力等素质会与实践能力共同发挥作用。因此,实践能力的本质就是一种综合性能力,它体现在个体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它对个体的生活、事业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影响。
2.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实践能力的特征。(1)实践性。能力是在实践活动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实践能力的形成必然离不开实践活动,脱离了实践活动的实践能力,是不切实际的。报关国际货运专业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相应的报关技能,而这些技能都是通过实践获得的。因而,教师应该在课堂开展多种实践活动,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2)稳定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需要长期的培训,而这种能力只要培养起来,就会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也就是说,学生的实践能力一旦形成,就会保持相对稳定,例如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实践学习,学生就会掌握报检的各种技能,这种技能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影响学生。(3)具体性。实践活动具有具体性的特征,与此相应,在一次次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培养和发展起来的实践能力也具有具体性的特征,也就是说,人在不同的实践活动中所培养的实践能力是不一样的。教师在讲授报关专业相应课程的同时,应该参照专业的培养目标来组织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从而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目标。
二、课程模块化的相关概念
1.课程模块化的概念。课程模块化是指根据就业需求,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导向,力求在课程设计上最大限度的满足能力培养目标,精心挑选教材,建立实验实训基地,创建实验模拟情景的教学方法。模块式教学的具体内涵是一种以需求分析为导向的教学设计。首先,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分析,确定劳动力市场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并且细化劳动力需求的种类和数量。其次,按照岗位职业能力分析,明确综合职业能力以及相应的专业操作技能。再次,依照岗位职业操作技能的需求,进行教学分析和教学设计,形成相应的教学模块,最后,根据各教学模块的实际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手段,采用相应的考核方式组织教学。传统教学方法注重的是教师的教法,教学过程中更偏重于教师的教,而忽略了学生自主的学。然而,新课程的设置目标更重视学生的自主学习,在学生学习的过程中,注重教师的指导,使二者之间有机的结合起来,相辅相成。因此,在实际教学中,学生和教师处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使学生成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师成为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2.模块化教学的特点。 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模块式教学模式比较适合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特别是应用于具体岗位教育与培训具有明显的优势。模块式教育具有以下特点:(1)科学性。模块化教学强调教育内容的协调、平衡、统一的发展,适合企业对人才的需要,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了科学的指导。(2)实用性。模块化教材是根据职业需求而编写的,内容翔实,便于操作,直接反映出职业受教育者的发展方向。(3)针对性。模块化教学推广标准化作业,根据职业发展的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重视学生职业素质的发展,使学生适合企业的需求。(4)灵活性。模块化教学可根据职业岗位和学生的实际需要,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自主地进行课程选择。
3.模块化教学模式。高等职业教育模块化教学模式课程的开发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课程开发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因此环节都不容许有差错。具体来说包括:(1)劳动力分析。劳动力分析是由负责课程开发的各方面专家、学者对相关信息的调研和咨询,确定阶段性岗位状况,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变换,计算出不同职位的人员匹配情况,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2)职业岗位分析。职业岗位分析是由负责课程开发的专业教师向相应的职位主管部门咨询,确定构成某职业的各种工作岗位,按照不同的职业岗位内容确定岗位设计。(3)专项能力、素质分析。量化能力考核标准,明确专业模块教学课程能力培养目标,即能力标准,并按照实现的方法、能力和实施措施,对达到每一项能力所需技能进行排序。职业岗位分析与专项能力、素质分析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分析行业的构成,掌握从事某一行业人员所需要的技能、知识和能力,以此为教学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设计。(4)教学分析。这一步骤是由教学专家与专业教师在专项能力分析的基础上划分教学单元或模块(一组专项能力),将每一模块内的知识、技能、工作态度按顺序排列,将各模块排出顺序并认定核心课程,写出课程大纲。(5)教学与开发设计。教学与开发设计即以工作任务为核心,针对工作任务进行课程设计,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主要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完成任务所需的技能,使学生能力得到提升。包括每个教学模块的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手段、实验实训环境及开发模块课程课件和教材。
三、基于实践能力的高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课程模块化设计方案
1.课程模块设计。高等职业学校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课程模块设计方案必须依托企业实际用工需求,立足现行的教育体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能力,建立符合当今报关与国际货运行业发展方向的、符合高职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上述观点,在课程设置根据功能模块分为:(1)基础模块:经济学基础、会计学基础、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物流基础等;(2)专业模块:报关与国际货运基础与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品名称与编码、报检实务、国际货运实务、国际商务单证理论与实务等;(3)专业拓展模块:商务谈判、国际商法等;(4)选修模块:外贸英语函电、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学等;(5)职业能力培养模块:通过各种专业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并能通过相应的报关与国际货运、报检等职业技能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近年来,开设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高职院校越来越多,如何合理设置课程以及开展教学建设,是实现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本文提出以行标为导向,设置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理实一体化”课程,即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设置课程体系并开展相应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考试内容及考评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1. 行标导向,设置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理实一体化”核心课程
高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主要培养能从事报关、国际货运、报检等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其涉及的报关、报检和国际货代等行业,在我国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行业规范、行业标准。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际货运协会已陆续推出其对应行业规范和服务作业标准。在报关行业,2007年海关总署颁布《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2011年颁布《报关服务作业规范》;在报检行业,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管理规定》;在国际货代行业,2007年中国国际货运协会推荐国家标准《国际货运服务质量要求》、《国际货物运输作业规范》。这些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企业均予以高度重视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参照报关、国际货运、报检等行业标准以及企业用人要求,结合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的特点,我们对传统的专业核心课程进行整合、创新。(如表1所表)。
“理实一体化”核心课程的设置不是简单的课程调整,而是按基础能力——专门能力——综合能力三层能力递进为主线,其设置由简单到复杂,层层递进,既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又综合考虑学生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的培养。
2.“理实一体化”核心课程教学改革
理论实践一体化课程是将理论教学和实践学习结合成一体的课程。课程与课程之间融合度、相关度很高,在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考评方法等方面做了如下改革:
2.1结合岗位职业能力需要,合理安排核心课程教学内容
改变过去“先理论、后实践”的课程安排,我们结合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对应岗位职业能力的需要,对核心课程教学内容进行系统的开发、整合与创新,使课程与课程相互渗透和交融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报关业务一体化课程为例,《报关原理与实务》课程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报关服务作业规范》,以报关服务作业流程为主线组织课程教学内容:洽商委托—评审合同—签署合同—接收单证—申报前审查—缮制报关单—申报前复核—预录入报关单—复核报关单—电子申报—现场申报—配合海关查验—缴纳税费—申请办理现场放行、结关手续—申领报关证明联—结算费用—退还单证。这些以工作流程为主线设置的课程,理论基础与实践操作并重,通过教、学、做,使学生掌握对应岗位的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等。而由于这些课程涉及的知识面广、内容多,学生亲自操练的机会和时间还相对不足,专业的实践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训练。《报关操作》、《国际货运操作》等课程的设置,正是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这些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岗位专项技能训练为教学目标,设计一项项具体的实训操作项目。使学生通过大量的专项实训操作,专业技能、专业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2.2 探索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方法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核心课程都是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课程,在教学中实施任务教学法、项目教学法、角色扮演法、案例分析法、模拟教学法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方面起着十分重要和有效的作用。行动导向教学方法是一种先进的教学法,它强调的是:学生作为学习的行动主体,在解决职业实际问题时具有独立地计划、实施和评估的能力;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与协调人,一个好的教师应该是学习情境的设计者、学习舞台的导演。如在国际货运业务综合实训课程中采用角色扮演、模拟教学法,教师和部分学生是外贸客户、海关、检验检疫、船代等机构部门的扮演者,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模拟国际货运公司开展业务经营活动。通过实训,学生不仅掌握了主要业务流程、业务环节,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职业礼仪、职业能力、职业素养也得到了充分的锻炼。
3. 改革课程考试内容和考评方式
为了使报关与国际货运“理实一体化”核心课程考试内容能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考试与技能、能力考核相结合,并且以技能、能力考核为主,我们加大平时过程性考核的比重,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的任务、项目以及学习过程中的态度、职业表现等都列入了考试的范围。如在《国际货运实务》课程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模拟国际货运公司在揽货专项实训中,提供的公司宣传资料,对客户的服务意识、态度等都列入考试的内容。在《报关操作》、《国际货运操作》课程中,将学生报关、国际货运等作业流程操作的正确性与熟练程度也纳入考试范围。在考评方式上,改变传统的以期末总结性考试和笔试闭卷笔试为主的考试方式,采取多样化的考评方式,包括现场操作、专题讨论、问题答辩、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等。通过改革核心课程考试内容和考评方法,力争对学生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素质现状做出整体性评价。同时,邀请企业人员参与实践实训环节的考核,形成学校、社会、企业、学生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考评体系。
3.“理实一体化”核心课程教学改革需解决的问题
3.1 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大纲和编写教材
“理实一体化”核心课程相互渗透和交融,各课程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传统的孤立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材不适用这种一体化课程的设置和教学,需编写一体化的课程教学大纲和配套教材。即要编写进出口业务一体化课程教学大纲、报关业务一体化课程教学大纲、国际货代业务一体化课程教学大纲、报检业务一体化课程教学大纲。并编写体现高职特色,符合高职人才培养需要的理论和实践相融合的教材,特别是培养学生岗位专门能力、综合能力的实践实训教材。
3.2 培养适应一体化课程教学的“双师型”教师
“理实一体化”核心课程教学需要的是具备综合职业能力的“双师型”教师。这些教师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还需具备完成职业任务所需要的技能、经验、态度等,能将各种知识、技能相互渗透、融合和转化。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有多种途径,一是定期派送老师到海关总署的培训学校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院校和场所参加进修学习;二是安排教师到合作企业进行半年以上顶岗或轮岗实习锻炼,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三是鼓励教师考取报关员、报检员、货代员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熟悉报关、报检、货代等工作岗位的行业标准和操作技能;四是吸收更多在外贸行业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或行业企业专家作为专业兼职教师。
3.3 建设校内校外实训基地,提供“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的场所与设施
要打破理论课与实践实训课授课地点分离的传统模式,需加强建设校内校外实训基地,提供“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的场所与设施。如在校内实训基地内模拟设立海关、检验检疫、外贸公司、国际货代公司等机构、部门,购置外贸类、报关、报检、国际货代等实训软件,力争创设真实的工作环境,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合进行。同时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利用校外实训基地,使其成为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操作技能的场所。
3.4 实施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控制
课程的改革、课程的开发,需要通过课堂教学来实施。紧紧抓住课堂教学的质量,实施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控制,才能保证“理实一体化”核心课程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高职院校要重视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检查与评估,建立一套较为科学、可行的检查、评价制度,并通过学生、教师及其他途径,及时反馈课堂教学质量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赵华 陈鸿雁 邹宛言,试论高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课程的整合,职业教育,2011.
引言
在创新高校产学研创新体系中,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高校在知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高校联合科研机构在研究中的引领作用;使高校及科研机构成为“产学研”的重要基础作用和生力军作用,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和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在实践中走出有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产学研道路。
以经济建设为出发点,政府主导下,通过联合、共建、融合等多种方式加强高校与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构建高校同企业“产研分工、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推进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形成高校科技创新的新特色和新亮点。
一、健全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
(一)改革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打破现行的成果鉴定办法重学术价值、轻应用价值,重研究、轻推广的评价标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成果转化的需要。
(二)改革大学实力评估办法
改革现行的大学办学实力的评估办法,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及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高校科研能力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真正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21世纪高水平大学的特别职能之一。
(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及备案制度
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给予资助的,可以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将企业与研究单位签订的技术开发项目作为成果转化进行预审备案,并追踪转化情况。
(四)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制度
复合型人才流失是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为此应鼓励高等院校和企业联合兴办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主的综合性社会服务机构,按企业化运作,从事人才交流,孵化培训一批既有扎实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又有敏锐的商业洞察力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门人才。推荐和引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需的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新技术人才,以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需求。
二、发挥监管职能,优化转化环境
(一)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要严厉打击不遵守科技合作合同的企业,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建立企业信用等级数据库,定期予以,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同时政府引导和激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检查与监督,今后在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将更多地由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共同参与,除了民事、行政审判,更注重刑事审判,通过加大刑事手段的利用,提升威慑性,使知识产权维权更有力。避免高校在实施成果转化过程中技术流失以及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强化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明确分配
要明确落实高校的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政策,尤其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监控,消除高校的顾虑。
(四)规范成果价值评价
建立权威的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价机构,消除高校与企业在成果价值认定方面的分歧。
(五)注重技术许可管理
对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具备转化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技术所有人许可实施时,经论证考核后发挥调节作用,必要时适当缩短强制许可期限。
三、完善转化体系,转变服务职能
(一)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的功能性建设。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的技术扶持力度,提高其项目孵化能力;建立风险基金和贷款担保基金,提高其投融资能力;搭建成果转化信息网络平台,提高其信息共享能力。积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非盈利中介机构,以优惠价格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
(二)提高技术供需平台服务能力
经调查,74.19%的企业认为技术供需信息平台不能满足企业需求,同时有22.58%的企业根本没有关注过技术信息供需平台。为提高技术信息供需平台的服务能力,要进一步疏通高校和企业的沟通渠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需求分析机制,精准把握科技成果转化方向。与机构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融合,使信息充分畅通,充分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充分转化。
(三)创新校企合作模式
加大力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及其设置企业需求的开放课题,鼓励和支持联合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在满足正常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探索将高等学校重大仪器设备以租赁费、使用费等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等新模式。
(四)加大税收减免力度
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需求方面,政府应该加大税收减免扶持力度。应进一步加快落实国家对于大学科技园的优惠政策。地方税务部门对大学科技园自用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有关税收政策尚未出台之前,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所产生的所得税能由财政垫付,以解决科技企业初创阶段的生存问题。
(五)完善金融风险投资体系
建立财政部分出资、银行资金参与的政策性风险投资基金。同时,积极支持、鼓励建立各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通过招股、发行债券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广泛吸纳居民投资、社保资金和引进外资,以建立规范运作的商业性风险投资基金,最终建立以商业性为主导的风险投资体系和投资机制。
(六)明确高校与企业的两个主体地位
高校是知识创新主体,提出成熟或先进科技成果是它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受体,成果转化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企业以向高校主动提出技术成果需求和产品需求为目标。在两者融合的过程中提升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相应的特长。
四、加强课题管理,适应市场需求
市场风险是影响企业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应改变以往的项目立项方式,以市场应用开发前景为导向,提高企业在高校科研项目中的参与度,从源头上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风险,提高企业吸纳高校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一)把好项目立项关
任何应用型科技项目的立项,必须要求实施人中至少应包括一个企业,企业参与项目研究可以以技术人员参加或按比例追加研究经费,企业、高校和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成果知识产权的行使方法。
(二)把好项目结题关
任何应用型项目必须以在企业的中间实施作为结题的条件,或至少由一家企业提出工艺应用性或经济效益报告。
(三)把好项目评审关
要求项目评审、实施、鉴定等各环节与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以该项目是否适宜工业化生产、能否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审、鉴定的重要指标。通过强化企业的作用,提高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适应性,有效调动高校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成立专项资金,完善经费管理
(一)提高科研经费投入比例
要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应努力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使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幅比例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比例。提高高校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占高校科研经费中的比例。
(二)设立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政府应当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资助、科技成果转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奖励等。
(三)调整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很多企业没有获得过政府科研基金的支助,因此提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助力度势在必行。建议根据国家有关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的政策,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调整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鼓励科技人员承担重大和重点横向科研项目,对重大和重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给予政策性优惠和支持。
(四)改革人事考核制度,建立成果转化机构
由于高校科技成果种学术水平,轻市场前景,导致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针对这一现状,为提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提升高校科技成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作用,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1)成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
建议高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等,负责校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和企业需求信息的搜集与沟通,负责组织学校相关单位或研发团队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产生的技术股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2)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工作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兼职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科研条件和奖励科学技术人员。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单独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对科技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及科研人员。
(3)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人事考核评定指标
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并在职称晋升上单独下达指标。对教师知识产权转化比例提出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在教职工考核和绩效发放上予以体现。
(4)改革职称评定考核制度
在职称推荐中,增加成果转让、成果服务及成果产业化等权重,并将科技成果是否成功转化作为该研究人员职称评聘定的重要依据。在年度考核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总之,要加快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合理吸收国内外其它高校的先进的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针对高校和企业实际,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实行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观念转变,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转化环境、完善转化机制,积极稳妥地发展风险投资业和中介服务业,形成经济与科技的良性互动、企业与高校的良性互动、学校与科研人员的良性互动,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的良性互动。
参看文献:
[1] 陈国顺. 湖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分析与对策[D]. 湖北:华中农业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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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钟鸣. 日本科技中介机构及其法律[J]. 全球科技经济望,1999,(5): 58~59
[4] 李玉清,许朗.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2006,(4): 1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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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358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3月24日
随着广大农民科技意识的逐步增强,为乡村农户提供致富的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信息服务应是当今县区图书馆开展科技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而加快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并让广大农民所掌握是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基石。为此,县区图书馆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信息服务工作,可以说是直接有效地架起了农业科研项目研究者与成果转化的推广应用者之间的桥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服务是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扩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之一。就现代县区图书馆服务功能的深化与转变,如何配合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部门,将众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服务到农村中去,是我们要在逐步的深入农村的信息服务工作中进行不断摸索的问题。
一、现代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的需求分析
随着中央对农业发展建设的重视,全国农业科研部门取得了许多改进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的科研成果,如果能及时有效地将它们推广应用到农业农村的生产,那一定会大幅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但现今受各种条件限制,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并不尽如人意。我们认真对多年来在农村开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工作的实践分析得知,目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之所以缓慢,除成果理论与实践应用基础有差异以外,更重要的是没有找到使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项目与农民的接受能力相匹配的结合点。我们要牢记凡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只有让乡村农户所吸纳方可得到实施,才能收获到令人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此,农业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的选择也就是农民对成果的需求兴趣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关键。一般说来,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技术信息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热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在多年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中,我们把能让农户接受比较快的,其推广实施操作技术便于掌握而且农户也极为愿意接纳的那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称之为热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把农民对这类转化成果技术信息的需求称之为热型成果转化信息需求。由于热型成果的转化信息一般属静实状态,使用操作简便,全然不用增加活劳动投入,便可展现突破性的科技致富特点,增产效果十分明显,所以深受农村农户的欢迎。例如,我们针对鞍山一些地区辽河与太子河流域河滩沙土地居多,受辽河与太子河流域地质构造影响,每年种植的粮食作物未等到成熟季节,就会遭到雨水的侵袭,年底收获甚少的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和搜索其他省市在解决河滩沙土地种植方面的科研成果,我们慎重地将宁夏农业科技研究所研究实验成功的河滩地改良西瓜品种种植的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提供给他们,并借助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站指导农民实施。结果当年未等雨季到来就获得了大丰收,每亩地增收约2,000元,比往年种植粮食作物每亩增收1,000多元,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都非常好。紧接着第二年,我们又将此项转化成果技术信息推广应用到全部辽河与太子河流域河滩地的乡村农户,为农村农民增产增收发挥了极大作用。
(二)温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有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信息对农民而言有一定的应用实施兴趣,但这种成果转化技术信息让农民感到见效不快,而且应用实施需要向农民进行具有真实见效的示范展示和深入浅出的反复宣传,我们将这类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称其为温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把农民对这类转化成果技术信息的需求称之为温型成果转化信息需求。温性成果转化技术信息常常含有一定难度的关键性技术内容,一旦推广实施增产效果显著,适应面也较广。然而,需要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度,应用设施的配套提供,并且要解决活劳动投入的增加问题。例如,地膜覆盖技术虽在全国已推广应用种植40多种农作物,但在有些地区,由于农民感到对地膜覆盖的关键性技术不易掌握,又怕由此所投入的资金不见效果,所以农民对温性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的需求较热性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的需求不够迫切。为此,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应用条件的改善和对农民接受能力的扶持,并加强服务的技术手段,将“温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变为“热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应是我们现代县区图书馆信息服务所要做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三)冷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有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信息对农民而言兴趣淡漠,很难接受或者是不接受,我们将这类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称其为冷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这些农业科技的转化成果信息,绝大部分是修补、重组、相互移植和复制原有的常规技术和地域间的品种物化,科技改良和简易农业生产过程的新技术含量较少,农民应用后虽能取得一定的增产效果,但费时、费工、费力,因此农民对这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信息的需求较为冷淡。
二、沟通深层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推广服务的渠道
在现今全国农业建设大发展的环境下,如何更好地利用已有的农业科技成果为农业建设服务,为农民持续增产增收服务,这不仅是政府和科技部门的大事,也是我们科技信息服务部门为壮大农业生产要做的重要工作。为此,这就要求我们县区图书馆的科技信息服务工作要根据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的需求状况,联结地区科技推广部门,充分利用自己的科研和信息资源优势,在众多的农业科技成果中寻求并积极推广那些“热型成果”转化技术信息;认真分析研究探索将那些“温型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提升为“热型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的服务渠道。
(一)构建农技推广部门为主导型的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服务模式。该种服务模式的基本构成是 “农科部门+农技推广部门+农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服务部门(主要是县区图书馆)+乡村农户”的信息服务模式,这种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服务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县区各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站等在推广农业技术方面的独特优势和县区图书馆的科技信息创新与技术信息筛选及培训优势,使最新的适宜于农民采用的“热型成果”转化技术信息能够直接应用到乡村农户的农业生产,并很快让农户得以熟悉掌握。例如,关于稻田杂交水稻新成果信息技术的推广,我们(科技信息提供部门)与辽宁省农业技术研究所(农科部门)鞍山市千山区农技推广站(推广机构),并在千山区政府的支持(农户部门)下,选择了鞍山市千山区宋三台乡李性农户(具体农户)中实施了5亩地的各种杂交水稻成果转化技术的示范推广基地,由省农业技术研究所和我们负责最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信息的提供,千山区农技推广站负责具体技术的实施指导,宋三台乡则负责组织插种,农户在所提供的技术信息指导下负责田间科学管理。在该基地实施与各项田间科学管理期间,千山区政府在不同的阶段与农季组织各乡干部与广大农民进行考察观摩,开展技术培训、现场仿效等方式,逐步让更多的农户所接受,从而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信息得到顺利推广,让县区图书馆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工作深入农户的心中。
(二)培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示范户,搭建区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平台。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战场是在基层乡村,成果推广转化的关键环节是农民的欣然接受。而这一切的达成主要是取决于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与经济承受力。为此,我们农业科技信息服务部门(主要是各类科技信息机构、县区图书馆的信息服务部门)应大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1、大力扶植培养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的示范农户。在某一乡村,借助当地农技推广站的帮助,确定了某一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后,根据转化项目的各种条件要求,选择那些拥有一定资金、科技应用意识和接受能力比较强的群体作为扶植与培养的示范农户,联结当地农技推广站(所)对这些乡村农户实施成果转化应用的重点服务工作,经常性不定期地向这些农户提供那些科技含量高、收益快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信息。帮助或者说是先行一步让这些农户熟悉掌握转化的成果信息并尝到甜头。然后,将他们的应用效果不断向本区域其他农户宣传示范。成功一项推广一项,形成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服务的接力赛。同时,在此基础上,时刻注重通过试种农户兴趣的不断浓厚,开展实现“温型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服务向“热型成果”转化技术信息服务工作发展。
2、发挥县区图书馆的优势,着力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一个时期以来,通过国家和各级政府的不断努力,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素养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尽管如此,随着农业科技技术的飞速发展,农民的科技素养依然是阻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大问题。因此,作为科技信息服务者,特别是作为最有资格与农民经常接触的县区图书馆的科技信息服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和利用自身普及与提高民众文化知识水平的功能优势,与农科教等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一道,大力实施提高乡村农户科技意识与科技应用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培养农户接受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和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广度、深度和速度的能力。我们县区图书馆要采取到农村农户举办短期班培训、专题技术讲座、实地传授技术和技术咨询等方式,对农民进行科技意识与科技实施能力相结合的教育与培训,让这些农户成为一支现代农业科技兴农的坚强主力军。
(三)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化绿色通道和网络平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化将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渗透到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消费、乃至学习等各个环节,使农户明显看到了其生产效率和生活水平在不断地大幅提高。农业建设市场的灵魂是信息,当今农村建设这个市场是由信息的引导而不断发展的。在全国数以千万计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生产市场,必须要尽快适应国内国际统一的大市场的发展规律的要求,急迫构建较成熟的市场信息传播机制来为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铺路并形成绿色通道。
在大数据背景下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工作的开展,使现代互联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成为了支撑农业科技发展的直接产物和坚强基石,成为了牵动农业建设发展的一个极为活跃的手段因素。美国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曾提出:农业革命的基础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突破进展及其在农业领域的成功运用。因此,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的网络平台,对于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推广,培育农村农户实施更新的农业科技转化成果有着积极和明显的引导作用。而这一信息网络平台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一方面它可以不断地收集、整理并研究筛选各类“热型成果”的农业技术信息;另一方面它又可以利用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将筛选的各类“热型成果”农业技术信息快速直接地传播到农户手中,指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四)协调各级政府采用干预手段来扶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的推广应用。面对我国农村农户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意识较低,在未眼见具有实效的情况下,对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接受较慢,再加之所提供的农业科技成果大多是“温型成果”和“冷型成果”的情况下,我们作为科技信息服务部门一定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各级并首先让他们了解实施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信息的效益,以及可以实施的物质条件和所具备的经济基础,帮助他们在科学决策的前提下,采用行政干预手段来扶植农村农户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广应用。例如,我们在千山区农村推广“水稻抛秧”新技术,当地农户就很不愿意接受,他们觉得此项科技成果只是栽植方式的改变,不可能对田间管理和产量带来变化。于是,我们就及时协调千山区政府及所属镇政府,并向他们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论证后,他们决定凡是采用“水稻抛秧”新技术的农户,乡政府每亩扶植100元的推广应用风险补贴费。而后,农村农户都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实施应用了这项新技术成果。结果到秋收时每亩水稻照以往增产150~200公斤,第二年政府不用给补贴他们就积极主动采用了“水稻抛秧”这项新技术成果。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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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为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响应了“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精神要求,是“陕西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作为政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着力点,力求发挥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各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高校与科研院所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作用,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功能和特点,整合集成科技成果转化资源,疏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渠道的上传下达,实现成果管理现代化,探索、完善新时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提高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服务的能力,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本,建成基于全国性科技成果管理、转化、服务信息化体系的省级平台。
“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设1个协调办公室,建立1个门户信息系统,整合10个公共服务子平台,采用3个体系。它的建成将使科技成果项目资源的开放度和科技成果转化率显著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体系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形成以共享机制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陕西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加快把陕西省建设成为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度发展的新型工业基地的步伐。到2010年平台建成运转时,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率稳定在30%以上。
1 平台建设管理模式
平台管理力求打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格局,形成协调一致,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在陕西省科技厅统一领导下,利用现有全省生产力中心已形成的构架,设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办公室(部)”。由陕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或省级技术交易机构负责平台建设的协调、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接受省科技厅的监管和为平台建设提供的决策与咨询建议,协助省科技厅对项目实施进程开展论证和评价,及时上报进展、活动等数据。
协调办公室内部设立1个管理组和4个小组(成果组、信息组、培训组、联络组),专人专职负责日常工作。管理组负责平台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实施、顶层策划、协调管理等工作,4个小组分工负责,共同实施完成,后期逐步完善发展成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中心。
2 平台建设运行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切人点定位于服务,将其内容确定为成果转化链三个主要环节的支撑服务体系上,推进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体系,针对成果转化的不同特点和阶段,突出不同的运行模式。通过1个门户信息系统的建立和10个公共服务平台的紧密合作、运行管理,采用3个体系――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体系、联盟会员体系、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的运行支撑,确保平台的资源共享、高效运行。
2.1 1个门户信息系统――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
建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将整个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10个子平台有机地联接起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绩效等网络上报、统一管理的模式。纵向依托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有的运行、管理体系,将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发展到市、县、乡、村四级,最终形成向下无限级拓展的建站模式;横向与各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高校与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进行网络联接,逐步将全省乃至全国的优势资源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信息采集与服务推广网络体系。使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成为政府的得力助手,企业的技术源泉,院所的对外窗口,中介与投资机构的坚强后盾。
2.2 10个公共服务子平台
2.2.1 政策咨询、成果评价服务平台
发挥政府的导向功能、规范功能、法律功能,围绕科技战略制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宏观间接调控、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外部环境等方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所需政策、管理、金融、人力资源、场地等咨询服务,建立一系列符合市场运作需求的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价格评估体系。
2.2.2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撑于台
强化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建立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倡导产、学、研和金融相结合,针对企业自主研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有关费用给予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2.2.3 中介服务平台
在维持原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的同时,整合一套具备优秀称职的专家服务队伍,拥有高科技的市场运作手段、良好的信息技术和网络系统的中介服务机构,形成资源信息共享、便于协调和沟通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咨询、论证、交易、推广、等多方面的服务。
2.2.4 交流推广服务平台
围绕成果推广、技术交易、难题招标、成果展示、先进技术装备展示、风险投资、投资供求等内容,举办或承办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展览会、技术洽谈会、网上科技成果项目推介会,搭建一个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券商、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公司等各类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集技术、人才、金融、信息、交易为一体的科技成果供需与交流推广服务平台。
2.2.5 资本与市场对接平台
通过建立贷款资金支持系统、风险投资体系和创业发展基金,健全信用担保、政府优惠贷款等措施,促进投资机构与科技成果项目的资金对接,采用金融服务、管理服务、市场营销服务于一体的独特运作方式,营造一个适合陕西省风险投资运作的政策、法律环境和高技术应用的市场环境,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相对稳定的资金支持系统,解决转化资金不足问题。
2.2.6 技术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技术产权交易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之一,产权交易所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产权交易规范,为科技成果交易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让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有序流动。
2.2.7 中、小试服务平台
先期依托科技开发实力较强的科研院所、高等
院校、企业共建几处陕西省重点中小试服务基地,实行技工贸一体化经营,为我省乃至国内有关单位提供中试服务,改变现有中试基地分散、弱小的局面。之后,针对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发展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和装备一批重点中试服务基地,使其具有较好的研究试验环境和成果转化条件,能独立承担科研成果的中间试验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工作,为社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和高附加值新产品,成为向社会源源不断辐射成熟技术的基地。最后,采取政府配套、企业自筹、吸纳私人资金,组建一定数量的、高效运作的重点行业领域、中试服务基地,迅速解决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2.2.8 孵化服务平台
依托现有各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高校与科研院所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等服务机构,整合建立一批高标准、高效率、高起点、功能齐全、企业化运作的科技成果孵化服务中心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形成了以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快速加工成型、软件等主导产品为支柱的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为新兴的科技企业提供综合服务,使之成为培养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的摇篮,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2.2.9 技术经纪人培训服务平台
建立规模型的技术经纪机构,对分散的技术经纪人队伍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树立行业的自律形象,为企业提供常年稳定的技术经纪服务。设立专门的技术经纪人培训机构,拥有完备的培训大纲,招生条件、考核标准,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常年进行短中期培训,造就知识广博、善社交、懂管理、能力全面、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材。
2.2.10 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
发挥和利用陕西省国防科技优势,加速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构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使“民”成为陕西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2.3 3个体系
2.3.1 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体系
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横向联合各类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及专家,纵向联合市、县、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适当建立科技评估,科技法律咨询服务,科技风险投资等中介机构,组建一个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机制灵活、功能完备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体系。
2.3.2 联盟会员体系
平台建设采用联盟会员制,设立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为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眼务机构,个人会员为行业内专家、学者、科技服务人员。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参加联盟者均为会员,联盟内部共同商讨产生管理机构,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
2.3.3 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充分整合集成各平台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以共享为核心,平台内的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公开化,资源公平化,会员均可以进行有效的综合运用,逐步形成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体系。
3 平台建设保障模式
3.1 制度体系保障
在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科技厅的领导下,总结已有法律、法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行为;统一技术规范与数据标准,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共享,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功能发挥的制度保障环境。
3.2 管理运行体系保障
“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办公室(部)”负责平台建设的管理运行体系保障,协调、实施和管理平台日常工作,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建立并完善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相关的资金投人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共享机制等配套措施;接受政府为平台建设提供的决策与咨询建议,及时向政府上报进展活动等数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期间项目的论证和评价;协调其他会员单位具体实施、管理其子平台工作,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3.3 经费保障
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公共财政投入的主要方向,在保障现有“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运行经费的基础上,整合、统一规划、加大财政对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的投入。陕西省科技厅负责平台建设各类经费的统一管理,专项列人科技经费管理,主要经费涉及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奖励经费,10个公共服务子平台单独立项经费,日常办公管理费等。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使用方向为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建设中必需的网络、信息生产设备;流动资金投资主要使用方向为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规划、子平台协调整合等经费。
参考文献
[1]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2] 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 2004
当今世界处于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已经逐步实现全球一体化,现代科技教育越来越在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生活质量、国际竞争力以及在世界政治格局中的地位,无不取决于科技的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发展。科技教育工作已经上升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如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科技强军战略等。高校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担当主力军的重要角色,作为国家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施的高校,是知识创新的源头和知识库,高校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引领和文化和谐,其中:科学研究是高校的核心竞争力,也是高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没有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就没有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服务地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也难以实现,也无法进行文化创新引领,促进多元文化和谐发展。而高校科学研究目的就是要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落脚点就是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科技成果的中试化、工业化、产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本人结合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就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有益探讨。
1.高校科技成果的表现形式
所谓科技成果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通过复杂的智力劳动所得出的具有某种被公认的学术或经济价值的知识产品。《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把“科技成果”定义为:科技成果是指对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观察实验、研究试制或辩证思维活动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的结果。
科技成果是指由法定机关(一般指科技行政部门)认可,在一定范围内经实践证明先进、成熟、适用,能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其内涵与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基本相一致,是无形资产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技成果基本特征:①新颖性与先进性:没有新的创见、新的技术特点或与已有的同类科技成果相比较为先进之处,不能作为新科技成果。②实用性与重复性:实用性包括符合科学规律、具有实施条件、满足社会需要。重复性是可以被他人重复使用或进行验证。③具有独立、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科技报告等。④通过一定形式予以确认:通过专利审查、专家鉴定、检测、评估或者市场以及其它形式的社会确认。
《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把科技成果可按其研究性质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和发展工作成果;在统计、分析中,也可分为科学理论成果和应用技术成果。
高校的科技成果从构成和表现形式可分为9类: ①技术方案(新产品、新工艺);②新设计;③技术秘密;④工艺图纸;⑤计算机软件;⑥论文;⑦集成电路;⑧生物品种;⑨科学发现。
2.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高校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应当包括各类成果的应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技能的加强,效率的增加等等。广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技成果从创造地转移到使用地,使使用地劳动者的素质、技能或知识得到增加,劳动工具得到改善,劳动效率得到提高,经济得到发展。狭义的科技成果转化实际上仅指技术成果的转化,即将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果从科研单位转移到生产部门,使新产品增加,工艺改进,效益提高,最终经济得到进步。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多指这种狭义的科技成果转化,所讲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就是指技术成果的应用数与技术成果总数的比。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目前世界各国科技政策的新趋势。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①高校科技人员自己创办企业;②高校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建立研发平台,直接将研究的技术和成果转化;③高校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④高校与企业沟通交流的网络平台。*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科技成果的间接转化主要是通过各类中介机构来开展的。机构类型和活动方式多种多样。①通过专门机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②通过高校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③通过科技咨询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等等。
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保护环境与资源,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市、倒(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计划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和重点扶持下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
(一)对经济的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有明显促进作用的;
(二)能形成一定规模效益并且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竟争力的;
(三)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改善劳动条件的;
(四)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对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或开发出口产品有明显效果的;
(五)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
(六)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其他农村经济发展的;
(七)有利于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效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的;
(八)有利于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事业发展及其他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重点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公开招标、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七条科技成果持有者除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外,还可以通过提供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提倡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形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技术成果作价资金额占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20%;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金额可达公司可企业注册资本的35%,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企业应当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开发作为中心环节,大中型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面向市场需求,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开展技术创新,形成自主开发和转化的实力。小企业可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通过引进人才和技术,提高本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企业有权独立或与其他合作者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承担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九条本市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科技人员可以通过兼并、联合、参股等多种方式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第十条本市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农技推广部门独立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提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技术服务。农业科研机构可以依法经营其独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并经过审定的优良品种。
第十一条国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持有的科持成果在成果完成后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与本单位的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享有协议约定的权益。科、技成果完成人自行创办企业实施转化该项成果的,本单位可依法约定在该企业中享有股权或出资比例,也可以依法技术转让的方式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对多人组成的课题组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仅部分成果人实施转化的,单位在同其签订成果转化协议时,应通过奖励或适当的利益补偿方式保障其他完成人的利益。本单位应当积极组织力量支持、帮助科技成果完成人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十二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第十三条本市鼓励科技人员可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在其他单位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国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科技人员可以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到其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实行人员竞争上岗的科研机构应允许离岗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2年)回原单位竞争上岗,保障重新上岗者享有与连续工作的人员同等的福利和待遇。科拔人员兼职或离岗期间的工资、医疗等待遇和各种保险,原则上应由用人单位负责。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和兼职人员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定。兼职或离岗的科技人员不得侵害本单位或原单位的技术经济权益。
第十四条科技术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应当贯彻“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原则,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从与单位签订的协议。
第十五条本市鼓励和支持专业协会、学会等科技社会团体和其他具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建立民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偿服务。
第十六条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建立技术贸易网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提供居间、等业务的经纪组织和专业经纪人,经科技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和认定,发给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活动并收取佣金。
第十七条引进技术、装备应立足于创新,按引进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消化吸收和创新。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主要用于下列方面:
(一)列入市科技发展重大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资;
(二)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示范性生产线以及农业试验示范工程等;
(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的贴息;
(四)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
(五)社会公益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补助资金;
(六)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投资;
(七)其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
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截留。
第十九条本市鼓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其资金来源由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用于支持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二十第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信贷政策,逐年增加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贷款项目,应当优先安排。
第二十一条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转让该科技成果的净收入中提取20-30%分配给职务科技成果投产后,应当连续3至5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产品的年净收入中按5――10%的比例提取报酬,分配给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生产规模大、技术创新程度或者技术含量低的,提取比例可以低于5%。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可以用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20%的股份给予奖励,该持服人依据其所持股份他享收益。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所得奖励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第二十二条对于待研究开发或者正在研究开发的技术项目,单位研究开发人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完成该项目开发后利润分配方式和比例。第二十三条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各方,应当就保守技术秘密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违反协议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技术秘密的要求,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项技术。技术交易机构或者中介机构对其在从事或者居间服务中知悉的有关科技成果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虑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职工未经单位允许,泄露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更转让职务科技成果的,参加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人员违反与本单位的协议,在离职、离休、退休后约定的期限内从事与原单位相同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七成
企业成果转化率较高,新产品转化数量最多
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成果转化率为67.4%,其中企业的转化率最高,达到72.7%,比全市平均水平高5.3个百分点(见图1)。
从科技成果的表达形式来看,新产品类的成果转化应用数量最多,为97个,占企业成果转化总数量的比重为31.6%,成果转化率达到81.5%,仍有上升的空间。转化应用数量最多的前五类成果形式分别为新产品、新工艺、计算机软件或系统、技术服务或评价、示范工程(见图2)。
以独立转化为主,多种转化方式并存
调查结果显示,在企业已实现转化应用的课题中,仅采取“自行组织实施转化应用”的成果转化应用方式的课题所占比重高达87.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9.3个百分点,成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主要方式。
除自行组织实施转化外,企业还注重采取与他人合作、政府部门主导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调查结果显示,在已实现转化应用的课题中,选择两种转化方式相结合的课题所占比重为40%。其中,同时选择自行组织实施转化和与他人合作共同实施转化应用的课题所占比重为61.5%;同时选择自行组织实施转化和政府主导实施转化应用的课题所占比重为30.8%,以上两类课题所占比重超九成。
绝大部分科技成果在京实现转化应用,同时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调查结果显示,在企业已实现转化应用的课题中,有93.8%的课题成果在北京本地实现了转化应用,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大批科技成果在京实现转化及产业化,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科技成果转化对北京以外地区的影响不断加大,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以上已在北京就地实现转化的科技成果中,有52.5%的成果还在外省市实现了转化应用,有6.6%的成果在境外实现了转化应用,在国内和国际上的辐射引领作用明显。
专利的市场导向意识较强,创造经济效益明显
在已申请专利的课题中,当问到申请专利最主要的三个动机时,所有课题均选择了“取得专有权,抢先占领市场”,同时,有52.9%的课题选择了“享受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排在第三位的是“构建专利池”,所占比重为35.3%(见图3)。
已授权专利成果实施转化后为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调查数据显示,平均每项专利成果转化后为企业带来230万元的销售收入,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
七成以上的课题开展了后续研究,研究水平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72.7%的课题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基础上开展了后续研究,对课题已有研究成果继续深入研究,课题研究的深入性较明显。后续研究课题170项,其中属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课题有135项,所占比重为79.4%。平均每项后续研究课题投入资金345.8万元,比全市平均水平多124.1万元。
三大因素掣肘科技成果转化
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制定多项政策措施引导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但科技成果转化中各种制约因素仍然存在。
成果转化阶段缺少资金投入
在未实施成果转化的课题中,20.3%的课题选择了“缺少资金”,排在第一位,表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匮乏问题较为突出。在发达国家,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大约在1∶10∶100左右,后两个阶段投入资金更多,而北京市各类科技计划经费投入主要集中在科技成果的研发阶段,对科技成果进入市场的中间环节和转化阶段投入相对不足。同时,资金投入配置结构不合理,缺乏配套的科技金融服务,缺乏相应的机制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从而不能满足科技成果转化的需要。
缺少政府扶持,无法独立实施转化
此类问题在以“面向社会应用,解决社会公益发展等问题”为主要研究目标的课题中表现尤为突出,有35.7%的课题存在此类问题。此类课题多涉及关乎公共安全或公共性突发问题的民生领域,在成果实施转化过程中尤其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否则以企业一己之力,一般无法独立实施转化应用。
缺乏激励成果转化应用的有效机制
调查结果显示,有9.4%的课题未转化的原因选择了“缺乏激励成果转化应用的机制”。缺少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的奖励机制,将无法充分调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仍需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创新环境。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期待
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具体转化过程受到资金、管理、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本次调查对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期待有了更深入了解,这也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了参考。
创新科技经费投入机制
充足的资金保障是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的重要条件。要拓宽科技投入资金的来源渠道,进一步扩大风险投资、国外金融机构的科技贷款、创业投资等科技投入渠道,逐步完善政府拨款为引导,企业自筹、金融信贷、风险投资、民间资本等为主体的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环节的资金支持力度。
为成果转化营造好的外部环境
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对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管,并建立协调机制和反馈机制,有效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良好环境。通过设立成果转化奖、改革职称评审制度等措施激励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为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优势与企业的市场需求和信息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产业化的创新优势。另外要搭建科技信息共享交流平台,使供求双方能够及时、低成本地获得信息。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2013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显示,2012年江苏省高校共发表学术论文77 244篇,专利申请数20 454项,其中发明专利11 092项,专利授权数12 798项,其中发明专利4 466项,专利出售数507项(合同数),当年专利出售数(合同数)与专利授权数之比仅为4%,表明江苏高校专利成果转化率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从省内各高校科研技术成果转化绩效看,差距较大。如南京大学与东南大学同属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南京大学在科研人员投入和政府科研经费投入方面多于东南大学,但在向社会转让科技成果方面的贡献,却远远少于东南大学。南京大学2012年从事研发的科学家与工程师为1 517人年,当年政府拨入的科研经费为76 446万元,当年发表学术论文6 329篇,获国家级奖项1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数19项,当年技术转让实际收入40万元;东南大学,2012年从事研发的科学家与工程师为1 452人年,当年政府拨入的科研经费为66 837万元,当年发表学术论文3 943篇,获国家级奖项4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数451项,技术转让实际收入14 305万元。江苏大学的投入大于南京工业大学和江苏科技大学,但技术转让贡献却远落后于后两者(见表1)。
可见,高校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业绩,与科研人员数量和政府经费投入之间并不成比例。我们的调研显示,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之所以在科技成果产出与转化方面表现突出,主要原因在于它们在制度上特别是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制度与政策上注重创新与突破。
如东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东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实施意见》,相比其他高校,在学校支持力度、教师个人收益、知识产权认定等政策方面都有较大突破。该实施意见明确,科技成果技术发明人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收益,收益分配比例学校由原来的40%降到30%,院系由40%降到10%,个人和团队由20%提高到60%。而现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和团队最高只能拿到收益的40%。为不与国家部委现有政策冲突,他们在执行实施意见时,采取对创业教师实行科技创新基金奖励等方式,提高教师创业收益比例。
此外,东南大学成立专门机构帮创业教师申报地方扶持政策,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在校长办公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处置学校拥有的知识产权(含专有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转化工作。该实施意见及配套附件《东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组建学科型科技企业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时,由东大科研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认定,东大资产经营管理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预评估。附件还对知识产权直接转让、作价入股、变更、增资等行为,逐一详细列出条款,加以明确。
实施意见大力度鼓励教师创业,在校教师既可在岗兼职创业,也可离岗专职创业,学校为离岗创业教师专设创业岗。实施意见还拿出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创业教师优先落户东大科技园,东大科技园为入园创业教师提供孵化公共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协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等。在2012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立项项目中,江苏高校参与承担了42个项目,其中东南大学参与承担9个项目,占高校总项目数的21%。
南京工业大学,则以学科建设和构筑人才高地夯实科技成果转化基础,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载体,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机制创新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
二、促进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制度创新
道格拉斯?诺斯指出,技术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科技成果转化是特定制度安排下成果交易过程,当前的制度环境,无论是高校的综合实力排名还是教师和科研人员的职称晋升,仍然是以承担课题、成果鉴定、、出版专著、成果获奖等作为晋级评价指标,并与教师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津贴收入挂钩,而对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及产业化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并没有给予足够关注;在科研成果价值的评价上,主要由学术圈内权威专家闭门主观评价,偏重于成果的学术水平,缺乏产业视角的评价和市场检验。
现行制度环境使得高校管理层和高校教师都倾向于急功近利,真心沉浸在科学真谛探索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人少之又少;教师只求,不问成果应用价值,许多研究属于模仿抄袭国外的东西,还有的属于低水平重复研究,对人类生活和产业发展具有革命性、颠覆性影响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很难见到。正是主管部门及社会对高校办学水平的现行评价制度,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各高校对高校教师急功近利式考核奖励制度,造成了相当数量的高校科研项目脱离实际,科技成果缺乏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科技成果产业化比率低下。
要促进江苏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借鉴省内外高校成功经验,结合江苏实际,从改革主管部门对高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明确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转移义务、改革高校职称评审制度和内部考核奖励制度、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建立多渠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体系等方面入手,进行政策与制度创新,在此建议如下:
1.改革主管部门对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价制度
改革主管部门对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价制度,在高校综合实力评价与排名上,应大幅降低普通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及专利申请数、专利授权数等指标的权重,抑制垃圾论文、垃圾专利的产生,同时增设并加大“专利实际转让数”、“专利实际转让收入”(它代表社会对专利商业价值的评价与认可)、科技成果转让实际收入或科技成果入股所得(它代表社会对科技成果商业价值的评价与认可)等指标的权重。对科研成果价值的评价,应从主要依据学术圈内权威专家的主观学术评价,转向对成果学术水平与成果社会价值、商业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价。
2.明确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转移义务
要明确规定高校应承担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转移义务,并对各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转移情况进行硬性考核。各高校都应设立以成果评估和转化作为中心职责的技术许可办公室或成果转化中心,负责高校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估、信息、成果展示、成果应用推介、技术转让谈判等,努力克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状况,让高校科研人员从找技术受让方、找投资人、从谈判桌中解放出来,专心科研教学。技术许可办公室或成果转化中心工作人员应要有技术背景,懂法律、经济,还应擅长谈判。
3.改革高校职称评审制度和内部考核奖励制度
在高校非文科类职称评审中,应降低普通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及专利申请数、专利授权数等指标的权重,增加“专利实际转让数”、“专利实际转让收入”、科技成果实际转化收入或科技成果入股所得等指标的权重,并硬性规定晋升高级职称的必须要有“专利实际转让”或“科技成果实际转化”方面的业绩。允许高校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经与单位签订协议,兼职创办科技型企业,其在职称评定方面一视同仁。
在高校内部考核奖励制度改革方面,也应降低普通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及专利申请数、专利授权数等指标的权重,建立注重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分配、人事考评等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制度,将专利实施或技术转让业绩,与高校教师的津贴、奖金挂钩,对实施一次性转让的科技成果项目或按技术入股方式实施转化的项目,课题组成员所得应不少于学校全部收益的30%。
4.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从国内外经验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可根据科技成果的类型和内外部条件,选择不同的转化模式,包括技术许可转让、产学研合作研发、高校自建经济实体、共建转化实体或载体等模式。英国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主要包括校企合作研发、技术许可和创办新企业,其中95%的技术转移发生在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研究开发过程中,5%的技术转移通过技术许可或创办新企业实现;在后一种5%的技术转移中,95%是技术许可(主要是专利许可),只有5%是创办新企业(方华梁,2010)。
江苏省高校应借鉴英国等经验,把大力开展多层次政产学研合作特别是校企合作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高校通过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同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共同申报与承担科研项目等形式,让高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创新过程,将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可实现科技成果在企业的直接转化与应用,降低创新的技术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近年来,江苏高校在产学研合作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如,东南大学与南京微创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合作研发的“新型消化道支架的研发与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并于2012年跻身“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东南大学苏州研究院、东南大学(无锡)传感器网络技术研究中心、南京中国无线谷等,在国内外也都有一定影响,应加以总结推广。
今后,在重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重大科研成果产业化上,应积极引导鼓励我省高校科研团队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建立从科研项目申报到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的大协作体系,解决产业技术创新链割裂与脱节的难题,推进高校更好地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确保高校科研人员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对国家和我省区域经济发展及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商业应用价值。
同时也要重视通过技术许可转让和创办科技型企业等途径,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对高校独立研发的、成熟度比较高的科技成果,比较适合采取技术转让的模式,将科研成果一次性地以部分或全部专利或特许权等形式转卖给企业。对高校通过创办科技企业,包括教师以技术成果入股注册成立科技公司,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也要予以支持。这方面可资借鉴的成功案例有北京大学创办的北大方正、清华大学创办的清华同方、南开大学创办的南开戈德等。
5.加大政府资助力度,建立多渠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体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包括研究开发、中试、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等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相应的经费投入。其中,研究开发阶段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生成环节;中试阶段是对实验室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完成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检验;成果商品化阶段是在中试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规模将产品投放市场,商品化成功与否标志着成果转化成败;产业化阶段主要是完成成熟科技成果的大规模生产和大范围市场推广,推动区域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
鉴于科技成果在二次开发与孵化中存在较大技术风险,一般企业不愿在此阶段进行投入,大学建在企业中的工程研究中心大多局限在产品的试验与测试上,高校的研究机构重点是开展基础研究与高技术研究,风险投资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也不愿意在风险大的项目上给予投入。中试经费的缺乏使得许多高校科研成果束之高阁,成为限制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原因。因此,对风险大的项目研发和中试,政府财政资金应提供重点支持,以确保“研究开发――中试(科技成果二次开发与孵化)――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这一科技成果转化链的有效运转。
引言
企业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企业科技水平高低的标准,而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程度则是企业科技实力的直接体现。要实现技术创新,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加快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近年来,西飞公司加强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成果转化的范围由过去单一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设备修理改造,扩展到现在的机械、电子、制造技术、通讯、信息集成、新产品开发等多领域、多学科。这些项目的实施,使大量的技术成果不断地应用于生产的各个方面,有力地提高了企业的技术水平,也使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现对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几点认识以及存在的问题阐述如下。
1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指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并通过产品的市场营销得以最终体现的能力。要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目前,西飞公司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1.1结合新机研制和新产品发展需求,研究、推广先进的设计和制造技术成果在新机研制和新产品开发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科技攻关,以满足产品研制的需要,这样就会产生大量的科技成果。而结合新机研制和产品开发进行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有以下几个优点:1)时间的紧迫性可以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速度,见效快;2)从科研生产的需要出发确定需要推广的项目,针对性强,使用率高;3)用于新品技术研发的费用,为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提供了资金保证。1.2推广成熟的先进科技成果,提高常规工艺技术水平随着新机研制的不断发展,生产中采用了大量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但常规的工艺技术仍不可忽视,因为新旧技术的交替不是截然分开的,在某种条件下,常规技术也可能成为新技术发展的过渡和补充。另一方面,从西飞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生产现场上大量使用的仍是传统工艺。这就要求必须尽快的将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科研生产中,以代替落后的技术,这样不但提高了产品的制造质量,加快了产品的生产效率,从而进一步的提高了企业的飞机制造水平。1.3抓住国外航空零部件转包生产的机遇,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制造技术成果为我所用西飞公司抓住国外航空零部件转包生产的机遇,推广应用先进的飞机制造技术,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自1980年开始承接国外航空零部件的转包生产以来,西飞公司推广应用了喷丸强化、自动钻铆、精益制造及信息化建设等大量的新工艺、新技术科技成果,在产品制造的过程中,西飞按照外商提出的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工作,这些科技成果形成,标志着西飞的制造技术向世界先进制造技术迈进了一大步,极大地提高了西飞的技术实力。
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所采取的措施
西飞公司在吸收、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创新的工作中,有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和灵活多样的奖励措施。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为科技成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公司科技处具体负责全公司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公司下设的各厂、系统的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由其主管技术领导负责,并分别配备科研主管具体组织实施管理。2.2完善成果管理程序,使科技成果充分应用于科研生产当中因为科技成果是要应用到生产中以提高产品性能、生产效率为目的。所以要把好立项关,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成果的最后鉴定中,一定要看成果是否应用于生产,是否形成了相关的工艺文件,是否经过了一段时间在实践中的考验等等,否则不能进行鉴定。2.3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目标,加快成果转化效率由于企业的最终目的是创造高效益,所以科技成果的推广必须为实现企业经营的总目标服务,明确以提高产品性能、质量、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确定必须紧密结合新机研制及飞机批生产需要为基准。2.4加强激励机制,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科技成果推广的积极性为了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成果的积极性,西飞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奖励措施,对科技人员除了正常的科技成果奖励外,设立总经理科技创新奖。同时,开展了“讲理想、比贡献”科技竞赛活动,对“讲、比”竞赛活动中评出的科技标兵、先进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积极性。
3存在的问题
西飞公司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科研生产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1)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缺乏与外界的协调与沟通,致使一些成熟的科技成果得不到及时应用,造成大量人力、物力的浪费;2)在实践工作中,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造成部分科技人员不同程度的存在重生产、轻科研的思想;3)对已经产生的科技成果需要相应的配套设施、配套条件保证不够,给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固化带来一定的困难;4)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科技人员对所研究内容的探索研究深度不够,这样大大的降低了成果的研究水平和研究质量。
4几点建议
根据西飞公司多年来的成果推广经验,我认为对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科技成果推广的资金投入,确保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落在实处;2)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是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3)政策激励,提高推广科技成果的奖励额度,是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组织保证;4)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创造各部门团结协作,协同攻关的和谐环境,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应用于科研生产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