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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各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防范方面已基本建立了信用评级系统,在评级对象、评级方法和评级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将其作为加强信贷管理、防范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但由于至今没有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评估、预警、监测、消化、防范机制和分析方法,商业银行的风险衡量、风险评级、技术手段、分析方法和监测预警等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
(一)定量分析少,难以准确地反映评级对象的信用风险。目前贷款客户信用分析以信用等级分析为主,这种信用等级偏重于对受评对象过去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作为分析的基础,而对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却明显滞后,同时,对权重的确定缺乏客观的依据,对影响信用的定量和定性的各种因素很难客观地确定每一个因素合理的权重,而且评级主要用于银行授信管理和授信业务的运作过程。
(二)指标设置不尽科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企业信用风险分析指标衡量体系中,主要使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本文属=文秘站 =站原创文章,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 ,更多原创]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金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等财务指标。而对现金流量指标的预测和应用还不够广泛,难以反映评级对象未来的真实偿债能力。同时,各个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够紧密,难以从整体上做出准确判断,影响了评级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基础数据归集难,还没有形成长期的评级数据库。计算机系统的应用为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了革命性的作用,但由于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征信制度,或者信息数据元素标准不统一,数据库标准不一致,在充分利用交易数据融合风险控制的度量、数学建模的现代统计方法时,还显得相当困难。
(四)风险分析体系不健全,市场风险分析明显滞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轨阶段,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变化相当大。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合理的基础利率,银行内部的评级体制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对利率、汇率等市场风险分析又很缺乏,难以准确揭示经营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五)操作风险分析刚刚起步,仍然停留在制度建设上。操作风险的防范制度散落于各个专业,并未真正形成操作风险分析系统。如缺乏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内部控制措施零散、间断,监督检查环节不到位,缺乏对内部控制持续改进的驱动力等。
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特点
近20年来,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商业银行对各类风险量化日益受到重视,并通常使用指标衡量和数学模型来分析评估风险。尤其是在信用风险分析方面,目前有影响力的就有信用度量术模型、KMV模型、信用风险附加模型和信用组合观点模型,并具有如下特点。
(一)信用风险评价管理比较成熟。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风险评价管理比较成熟,在理论和实践上形成了较完善的体系,尤其是在对信用风险分析的定量研究方面不断尝试采用新的技术方法,这些方法对信用风险的等级评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以数学模型和量化分析为基调。西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规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选取最适合的定量分析工具来识别、衡量和监测风险,对市场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对各种交易、投资等业务组合及其限额进行量化控制,运用经济资本金分配法控制非预期风险。
(三)与宏观经济变量联系密切。如信用组合观点模型将违约以及信用等级转移概率与利率、经济增长率、失业率等宏观经济变量联系在一起。它假设在经济衰退时期,违约和降级概率要高于相应的历史平均水平,而在繁荣期的结果正好相反。该模型基于经济状况和风险期的组合损失分布来生成违约(转移)概率分布。而信用度量术模型则严格依赖于由评级公司提供的信用评级、国家和特殊行业指数以及股票交易数据。
(四)风险预测敏感性较强。如KMV模型将违约与公司特征而不是公司的初始信用等级联系在一起,使其对债务人质量的变化更加敏感。它还通过股票价格来测算上市公司的预期违约概率,因而市场信息也能被反映在模型当中,使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模型的预测能力较强。并且,由于该模型使用的变量都是市场驱动的,表现出更大的时变性。
(五)实施定期监测。银行最高层规定市场风险的承受度,并定期检测它与银行业务发展战略、资本结构及市场条件的匹配情况,使市场风险管理越来越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也使风险管理决策成为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决策行为。
三、国内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我国20多年的金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一直是薄弱环节,要达到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之目的,就需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风险分析的先进经验,借助风险量化模型结合定量分析对所面临的风险在量上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度量和判断,当风险指标发生较大变动时,能够自行报警并予以提示。
(一)风险分析建模的基本步骤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虽然研究风险的角度不相同,也具有各自衡量、监测、分析的方法,但总体而言,其分析建模的基本步骤是可以相互借鉴的。以笔者之浅见,三类风险均可按以下五个基本步骤进行建模。
1、设定风险分析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的设立根据不同的风险而确定,总体原则是选择一组或多组具有关键性、稳定性、敏感性和可测性的指标作为预警指标,确定各指标的风险区间和临界值,通过观察指标的变动情况判断即时风险程度和未来风险的变动趋势,在设立评价指标时应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分别考虑。在建立风险评价模型的过程中,需要采集大量相关数据和基本信息,经不断检验其有效性,筛选出若干个预测能力最强的变量信息来建立最终的评价模型。
2、分配指标体系各指标值的权重。风险评价指标确定后,对指标应在全面细致分析每一个指标性质、类型基础上,确认风险评估的重点方向和指标评分权重。然后根据相关模型对风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综合评价,展示模型的适
用对象、获得数据的难易程度、工作步骤的繁简程度,并对某类风险进行风险度分析,验证准确性和有效性。3、划分风险等级。在各项指标设立和划分权重后,对各类型风险分别进行评分,按总分的高低设立不同的等级标准和区间,一般设定7到10个等级。
4、导入计算机系统。为保证风险评价广泛地得到应用,使风险评价做到全面、精确、便捷、客观,需要利用计算机系统依据一定的规则进行详细的、机械化、程式化来进行评价和描述,并连续跟踪风险变化趋势。对载入“系统”的客户信息做到认真核实、客观使用,把“系统”信息作为风险控制的主要参考。
5、制订规避风险措施。风险控制既要考察、识别、度量这种个别项目的风险,同时也最好有一体化的整体风险的考察、识别与度量。如当信用风险出现风险征兆或迹象后,应当积极采取包括调整偿还进度、签订追加抵押品的协议等措施加以纠正。
(二)风险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
1、信用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信用风险指标评价体系。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种主要风险,而信用风险分析也主要是对引起信贷风险的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计算,目的在于说明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从而为贷款决策提供依据。信用风险分析应建立适应不同客户特点的评级体系,包括公司客户、个人客户等类型。如对公司客户可按现实竞争力和潜在竞争力来设置评分指标,现实竞争力指标可包括:客户经营及财务等基本状况、贷款信用情况、客户关联关系等。
(2)信用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一是加大信贷监测分析的范围和深度。充分运用信贷管理系统的控制功能,建立全面监测与重点监测、具体监测与系统分析、事中事后监测与事前控制相结合的监控体系,全面监测信贷投向、资产质量以及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二是建立贷款大户信贷分析制度,强化对贷款大户的风险评价分析。及时掌握大户风险状况和变化态势,发现风险疑点及时跟踪检查。三是高度关注客户诚实守信情况、遵纪守法等其它信息的搜集。四是实施分层次管理。根据资产风险的分布情况,指定专人对重点分支机构实施重点监控,并实施预警、整改、停牌、责令组织力量集中清收等风险处罚。
2、市场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市场指标评价体系。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通过选定一组影响交易组合价值的市场因素变量,从而得到交易组合市场价值的风险值。
(2)市场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一是将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与全行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机结合。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二是采取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不同的方法或模型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三是深入研究利率风险。按照造成利率风险来源的不同,进行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的分析和监测。四是强化汇率风险监测。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中包含的汇率风险,以实现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3、操作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及基本思路
(1)操作风险指标体系。目标是将现行操作风险管理从零散的、静态的、被动的内部控制规章向建立系统的、动态的、主动的、量化的内部控制体系转变,使内部控制体系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更加清晰和有序。
(2)操作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操作风险大部分是可以从技术上控制的。一是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保证内控制度覆盖所有风险点,并认真落实各项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技术保障,将技术手段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技术手段相对薄弱的地方加大突击检查力度。三是通过“打分法”评价风险程度后,结合实际建立规章制度的后评价制度,并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三)确保风险分析评价监测控制的保障性措施
1、建立完善、垂直的风险控制机构体系。一是实现风险管理的核心功能,建立相互独立、垂直的风险管理部门组织框架。二是逐步建立市场风险管理的决策系统、实施系统和监督系统,确保控制机制涵盖包括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等所有的风险。三是以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建立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测量、监控、报告制度,确保各类风险能得到实时监控。
2、保持风险控制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既表现在风险控制既要独立于市场开拓,又要表现在程序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管理三个方面。从程序控制上看,应包括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等;从内部审计上看,应包括控制和管理政策的确立,控制程序完备性的测试等;从法律管理上看,包括银行活动符合法律要求,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为业务活动提供警告违约风险等。
3、动态设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为确保风险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一般应以年度为周期,调整测评指标,降低和提高不同指标权重。并建立和实施引进新模型、调整现有模型以及检验模型准确性的内部政策和程序。
一、电力企业投融资及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的投融资是指通过整合企业资金及管理进行项目开发,使开发阶段的项目获得快速增长,然后进行投入运营或产权交易等形式来确保预期利润的实现。风险分析的内容是处理在投融资活动中遇到的一切不稳定因素。风险分析是一种问题处理方法,风险的识别、估计及控制处理是风险分析处理问题这个过程的构成元素,其分析的对象是投融资中的技术、商业和经济行为。另外,还要考虑国家的政策风险。
二、电力企业投融资的风险因素分析
电力企业投融资中的风险主要产生于电力技术演变为商品化的过程及单个商品到大规模差异性经济规模化这两个部分, 在这两个阶段里企业面临的风险呈现出不同的性质与状态。以下是电力企业在这两阶段里产生的若干种风险:
(一)国家的政策风险
目前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许多电力投资项目长时间处于前期项目阶段而得不到国家的核准,浪费了大量的前期费用资金,待到国家核准项目开工后,极大地增加了电力投资成本。另外,国家的电价政策、货币政策等等都给电力企业投融资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电力企业在项目运行中由于技术上的掌握力度不足而面临可能失败的风险。电力企业面临技术风险的严重性, 是由施工人员所掌握的技术水平及质量来直接决定的。电力企业职工构成的技术体系,是企业所具备发展能力的体现。企业管理者必须明白虽然学习并掌握新型的技术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及风险,但是在掌握之后,必定会获得巨大的竞争优势及经济效益。
(三)建设风险
建设风险在电力企业的投融资风险分析与评估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是否能够合理的分析并解决在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建设风险,将会直接影响其是否能够顺利的开展建设并投入运营。电力企业自身人员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所拥有的科研力量及经费、科技信息化水平等都是影响电力企业建设风险的根本因素。
(四)成长风险
电力企业在投融资活动中存在着很大的成长风险,国家现行的税收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及货币政策,电网的健全性、时效性,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等都会对企业的成长产生巨大的影响。电力企业是否能够把握适宜的条件,给自身企业的成长创造机会,将决定企业能否获得更多的投资及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五)管理风险
电力企业的经营理念、整体员工及管理者的素质、服务体系及管理体制的完整程度都是电力企业在投融资风险的引发因素。电力企业必须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注重经营管理的水平及质量,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并规范化企业的管理。
(六)生产风险
电力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生产风险的影响因素:资金的投入、基础的设备、职工掌握的技术能力等。生产风险是企业启动投融资活动最初遇到的问题,也是企业能够正常运营的前提条件。
(七)市场风险
当今世界的竞争环境日益紧张,也给电力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市场风险。企业在寻找目标市场的时候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电价政策、电网运行状况及经营中的竞争力、市场环境等一系列的竞争因素及传统的文化与社会观念等都能会给电力企业设下很多的发展障碍。企业的市场风险将会直接影响其最终目标的实现,也是电力企业能否获得预期效益的前提保证。目前居高不下的煤价成了火电企业投资的最大的市场风险。
(八)商业风险
电力企业在投融资中的商业风险是指在电力日常生产及电网运行经营中无法实现预期最低利润价值的可能及风险。引发商业风险的因素有:电力企业的发展战略偏离实际情况,管理措施没有契合电网消费者的需求,企业不具有先进的科学及人才体系,开发新技术的能力不强, 电力基础设备及配套设施薄弱,电网的运行效率和服务体系质量低下,经营管理策略失当等。避免商业风险要求企业管理者必须拥有长远的目光及综合实践的应用能力,能够有效把握多方面的信息,及时采取适宜的措施解决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
三、电力企业投融资风险的根本要求
我国电力企业的投融资是一种比较成熟的生产技术与资金的合理的周转形式,其模式的运行应该在金融机构、风险投融资公司、政府与技术研究单位的共同参与下来展开。电力企业投融资风险的分析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环境及自身情况来进行。在投融资项目的选择上,必须依据科学的分析结果来进行筛选,向具有潜在发展空间的项目投入适当的资金,并通过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来增加预期利润的附加值。 电力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投融资过程中的风险:设立专业的机构对预期风险进行及时的分析与评估,扩大投融资风险的资本市场, 培养高技术水平的经营管理者及金融人才,创新引入新型的技术,不断完善企业自身的管理及监督机构。
我国电力企业在投融资活动中的风险分析及评估意识不足,没有具备科学系统的研究形式。电力企业在选择投融资项目时,没有对各种风险进行深入的可行性分析,对风险情况无法使用高效的分析评估模式,还一直停留在落后陈旧的敏感性分析模式中。电力企业必须意识到风险分析与评估的重要性,主动学习使用合理的模式解决投融资中的风险,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一、信用衍生品的概念
按照国际掉期与衍生产品协会(ISDA)的定义,信用衍生产品是用来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统称,其最大的特点是能将信用风险从市场风险中分离出来并提供风险转移机制。在信用衍生产品产生之前,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往往结合在一起,而任何一种避险工具都不能同时防范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信用衍生产品使得信用风险管理第一次拥有了和市场风险管理一样具有了专门的金融工具,能单独对信用风险的敞口头寸进行计量和规避,提高了管理信用风险的能力。
二、CDO,CDS的风险分析
1.CDO与CDS的作用机制
信用违约互换是将参照资产的信用风险从信用保障买方转移给信用卖方的交易。信用保障的买方向愿意承担风险保护的保障卖方在合同期限内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信用保障卖方在接受费用的同时,则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当对应信用违约时,向信用保障的买方赔付违约的损失。对应参照资产的信用可是某一信用,也可是一篮子信用。如果一篮子信用中出现任何一笔违约,信用保障的卖方都必须向对方赔偿损失,其结构如图所示:
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CDO)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现金流量之可预测性较高,不仅提供投资人多元的投资管道以及增加投资收益,更强化了金融机构之资金运用效率,移转不确定风险。凡具有现金流量的资产,都可以作为证券化的标的。通常创始银行将拥有现金流量的资产汇集群组,然后作资产包装及分割,转给特殊目的公司(SPV),以私募或公开发行方式卖出固定收益证券或受益凭证。CD0背后的为一些债务工具,如高收益的债券、新兴市场公司债或国家债券、银行贷款或其它次顺位证券。传统的A B S其资产池可能为信用卡应收帐款、现金卡应收帐款、租赁租金、汽车贷款债权等,而CD0背后的支撑则是一些债务工具,如高收益的债券(high―yield bonds)、新兴市场公司债或国家债券(Emerging Market CorporateDebt、Sovereign),亦可包含传统的ABS(Assets BackedSecurities)、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Resident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RMBS)及商用不动产抵押贷款证券化(Commerc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CMBS)等资产证券化商品。
2.信用衍生品的风险分析
(1)流动性风险
信用衍生品发展历史较短,市场规模较小,参考信用还没有被标准化,使得它可能无法在既定的时间内以可接受的价格找到交易对手。
(2)定价风险
信用衍生品的定价过程较为高深,充分利用了金融工程学中的模型构造技术,通过高等数学给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进行定价,但现有金融工程模型多以市场运行的基本正常为前提,且在较大程度上依赖历史数据预测。且数理模型完全以若干参数来描述市场风险的变化,不能描述出金融市场中各方面交易者复杂的行为变化,特别是预期效应在危机发生时对风险的放大作用。如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前介绍的信用衍生品模型中,虽然以简约化模型的方式考虑到风险分析的动态性,用厚尾相依性等假设估计极端事件的风险,但只能回答在一定概率下的最大损失,而不能回答极端事件导致的损失处于何种程度时,交易者的预期就会改变,市场会恐慌,从而导致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此外.信用衍生品中使用的模型化分析工具没有通过增加信息透明度来降低信用风险.恰恰加剧了交易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性.从而增加了信用风险。近年来。信用衍生品的层次越来越多.每一层次都采用复杂的风险分析模型和定价模型.而下一层次的模型分析又建立在前一层次的分析结果之上。因此。随着交易的链条越拉越长.分散的范围越来越广,最终的投资者想要通过不同层次的模型了解到自己面对的最终风险实际上已经变得不可能了。
3.系统性连锁风险
CDS,CDO在金融机构中互相交易,出现较长的交易链条,一旦有一个链条出现问题,将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崩溃。
4.监管风险
信用衍生品是个场外交易产品,存在监管缺位的风险,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风险的暴露不足,并且由于信用衍生品市场特有的投机性和复杂性,监管机构对场外交易产品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CDS早已不再是金融资产持有方为违约风险购买保护的对冲范畴,它实际上早已异化为信用保护合约买卖双方的对赌行为。
5.清算不足风险
信用衍生品没有中央清算系统,没有集中交易的报价系统,没有准备金保证要求,没有平仓制度。因而一旦出现系统型风险,当社会的信用履约率大幅度大面积下降时,那些为全社会提供信用保护的卖方将会承受瞬间的挤兑风险。
三、对我国信用衍生品发展的启示
发展信用衍生品无疑能对金融稳定性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分立信用发起和融资渠道转移信用风险,信用衍生品有助于更有效的配置信用风险,减少银行挤兑事件发生。利用CD0、CDS等信用衍生工具来分散和转移风险,可以更好的避免系统性风险。作为次贷危机给我们的启示,在发展信用衍生品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4-0019-03
一、企业市场风险的因素分析
导致市场风险、影响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纷繁复杂,企业对市场风险进行分析,不可能回避下面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消费者的需求变动
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是一种选择行为,而消费者的选择行为又直接受到其消费偏好及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商品的价格以及不同商品的比价、商品的质量及不同商品之间的比较质量、广告宣传、流行趋势等。由于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使消费者对某企业的商品需求发生变化,因而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市场风险。如果企业希望通过开发新产品来占领新市场,则还将面临如何启动潜在市场需求的问题,企业将蒙受更大的市场风险,如果不能有效地将潜在市场需求转变为现实的市场需求,便会导致企业新产品开发活动的失败。除了实力雄厚的企业,一般企业要达到引导和控制市场需求的目的,具有很大的困难,消费者需求以及由消费者需求引发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性。
(二)竞争对手的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市场竞争的程度日益加剧。企业不仅面临原有竞争对手的竞争压力,而且面临潜在竞争对手的威胁。目前市场竞争表现出一种趋势,由单纯的价格竞争转向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并存。单纯的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相比,企业的价格竞争可以在市场中充分表现出来,易为其他企业察觉,而非价格竞争与价格竞争相比则较为隐蔽,如企业改进质量、开发新产品、降低成本则不易被其他企业察觉,使企业防不胜防。此外,当一家企业采取价格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时,其他企业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价格反应来回击,而当一家企业采取非价格竞争手段时,其他企业若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非价格竞争手段,则需要较长时间的孕育、准备和积累,其时效性较差,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因此,非价格竞争相对于价格竞争,对企业更具有风险性。
(三)政策、法规的变动
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动也是造成企业风险的主要因素。如政府通过产业政策来鼓励某些产业的发展,如通过优惠信贷、减免税、出口补贴、消费信贷等政策措施来扶植某些行业,而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政府的产业战略重点的转移,原来属于鼓励发展的行业可能会取消优惠而使这些行业的厂家遭遇风险。其次,政府采取措施限制某些行业(如高污染的行业、资源消耗过大的行业、不利于国家利益的行业)的发展,也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再次,政府的反垄断、反价格歧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虽然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合理手段,但是给某些企业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此外,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如关税的降低,将给国内企业带来价格竞争的风险。国家为了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需采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来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当经济发展过猛、需求过旺时,政府将提高税收、提高利率、减少补贴来抑制总需求,从而对企业的投资和销售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不确定与不对称的信息
信息在企业管理中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它与其他资源一样能够产生价值。信息的积累与传递可以通过作用于生产经营过程而使其他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以实现和扩大其他生产要素的价值。同时,充分准确的信息能够有利于企业减少市场风险。但是,信息的不足、不对称及信息的不准确将会导致企业的决策失误、市场中的失败。
二、企业市场风险的控制与规避策略
企业对市场风险的控制与规避,就是采取措施对市场风险进行预先控制并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防范
策略。
(一)风险回避
市场风险有些是属于可回避的,有些是无法回避的(如宏观经济处于不景气状态等给企业带来的系统风险)。对于可回避的风险,企业应采取风险回避的策略。当然,企业不可一味地回避市场风险,否则,会丧失许多机会。企业应在必要的时候以必要的办法回避不必要的风险。如当某一产品供给过剩,而本企业又同时生产销售多种产品时,可将过剩产品适当撤退。当众多企业集中于某些细分市场展开竞争时,本企业可在其他细分市场或市场空白处进行开拓。当企业有多种产品开发方案,而其中某些新产品的预期市场风险很大且企业无力克服或无力承受时,可舍弃或终止市场风险大的项目的研究开发与生产。
(二)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主要是通过投资组合来实现的,即结合企业的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要求,选择几种不同的投资项目或产品方向,从整体上加以调整优化,进行组合式投资,这样,即使在某个项目上遭到失败,但只要在其他项目上取得成功,企业仍可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报酬,同时也可以弥补失败项目的市场损失,风险分散的具体实现方式主要有:
1.企业从事多种产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可以分散行业性的市场风险。
2.在同一行业内从事多种产品的生产经营
活动。
3.同一种产品面向多个细分市场。但是,风险分散是有一定条件的,如:要求企业实力比较雄厚,具有从事多元化经营的能力。如果企业从事多种产品的生产,则应当从众多产品中选择和扶植几个重点产品,形成特色。
(三)风险分摊
风险分摊是指通过增加同一市场风险的承担主体数量,从而使风险得到分摊,每一风险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较单一主体有所减少。例如多个企业进行协作或联合,联合开发新产品、联合促销、主机厂与零部件厂之间的协作、技工贸一体化、产学研合作等等。多个主体进行横向联合时,还往往可以形成资源优势互补,从而提高市场成功率,使市场风险得到进一步降低。当然,通过横向联合实现风险分摊,需要联合的各方需拥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在风险分摊的同时必须实现利益的分享,并且风险分摊和利益分享应当是对称的。
(四)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预先对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预防和控制,使其不发生,或减少其发生的概率,或者减少其一旦发生后给企业带来的损害。采用风险控制的方法,应注意那些风险因素应当具有一定的可
控性。
(五)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改变风险承担的主体来防范市场风险。风险转移包括:
1.风险的财务转移,即风险发生的地点没有发生变化,只是风险发生后所产生损失的财务承担主体发生了变化。例如企业进行新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一旦风险发生,则风险的直接相关主体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企业为直接相关主体,但对消费者风险损失的赔偿主体发生了变化,在投保前风险损失的赔偿主体是企业,而在投保后风险损失便转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
2.风险的实质性转移,即风险的直接相关主体和风险损失的赔偿主体均发生了变化。例如一家新建的企业生产一种新产品,由于没有销售渠道,同时缺乏维修能力,因而该企业与另一企业签定协议,由后者承包产品的销售以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工作,因此,一旦出现产品故障,则维修工作及其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企业来承担,即风险的直接相关主体和损失承担主体由新建企业向承包企业进行了转移。
三、企业的投资风险分析
投资的含义十分广泛,在此我们主要讨论项目投资风险。企业财富的积累是依靠不断地进行各种投资活动来实现的,但由于资金有限,而同时往往又面临较多的项目,共项目预计收益的情况又各不相同,所以必须在对各项目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投资项目和投资规模,保证投资的效益。一般地,对每个投资项目的选择都有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利润率的大小,二是伴随而来的投资风险。因此,对于各种投资活动不仅要从收益方面选择,还必须对于影响各种投资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处理。投资风险,是指投资过程中或投资完成后投资者发生经济损失和不能收回投资和相应预期收益的可能。投资之所以有风险,是因为投资行为本身决定了投入资金和收回资金之间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使应回收的资金在数量上与预期收益有一定的背离,也有可能完全收不回投入的资金。投资风险是由投资回收的不确定性所导致,时间越长,投资越大,不确定性就越大,投资风险也就越大。
进行投资风险分析、选择投资项目必须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包括风险收益分析和风险效用分析等。投资的风险效益分析,可以通过风险收益等价曲线来量化。所谓等价,就是说风险与预期收益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风险大的项目预期收益高,风险小的项目预期收益低。在投资者看来,不同的风险项目对应着相应的预期收益率。不同的投资者对于等价的认识不同,面对相同的风险,敢于冒险的投资者要求的预期收益要比保守型投资者要求的预期收益低得多。
风险收益曲线很清楚地表明了这些关系。我们一般用概率作为对风险的估计,代表风险的大小,收益用预期收益率表示,通过对不同的投资者对于风险的态度给出风险收益曲线。在这条曲线上任一点所对应的风险与预期收益,投资者认为是等价的。如风险度为0.3,取得预期收益率为15%,当风险度为0.4,取得的预期收益率为20%,投资者会感到同样的满足。投资的风险效益等价曲线分析在投资决策分析中是非常有用的,为投资者进行风险分析提供了一种量化的工具,投资者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容易作出冒风险是否值得的决策。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对于方案选择一般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相同收益率的方案,选择风险较小的
方案。
第二,风险相同的方案,选择收益率大的方案。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在实际中,企业投资决策除了考虑投资方案的收益外,还有决策者对于风险的态度及其对后果的偏好程度,即可以进行效用的分析。
参考文献
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敏感性,旅游业的发展容易受政治、经济、社会、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部分因素又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为保障旅游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规划。
《旅游规划通则》[1]规定,旅游规划应对旅游项目的宏观背景、资源禀赋、开发条件、环境保护等作充分的分析和研究。但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客观存在,旅游规划的实施效果与规划目标仍会产生一定的偏差,因而“旅游规划蕴含风险”[2]。因此,在旅游规划中应重视风险分析,识别影响规划实施的风险因素,评估其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风险对策。风险分析可以提高旅游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减小风险因素的不利影响。
本文基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风险分析理论,结合旅游业的自身特点,探讨风险分析方法在旅游规划中的应用。
1 风险分析的含义
1.1风险的定义[3]
风险的定义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风险是指“不利结果出现或不幸事件发生的机会”(英国风险管理学会(IRM))。狭义的风险定义认为风险的本质是有害的或不利的。广义的风险定义认为风险是中性的,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风险定义为“某一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其后果的组合”。广义的风险定义可以理解为:风险是未来变化偏离预期的可能性以及对目标产生影响的大小[3]。
1.2风险分析的内容
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识别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估计这些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由此造成的影响;为防止或减小不利影响而制定对策。与上列内容相对应,风险分析可以分为以下3个步骤:①风险识别;②风险评估;③风险对策[3]。
2旅游规划中的风险识别
由于旅游活动易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旅游规划中需要考虑的风险因素也比较多。按风险因素的来源,旅游规划中的风险可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2大类。外部风险一般包括政策、经济、社会、环境、市场等方面,内部风险一般包括决策、管理、技术等方面。不同的规划类型和规划阶段,涉及的风险因素不尽相同,需要根据具体项目区别对待。
2.1外部风险
(1)政策风险旅游规划的政策风险可能来自2个方面,一方面是因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改变了旅游规划实施的政策条件;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不合理的旅游发展政策,可能与生态环境、自然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划相悖。
(2)经济风险旅游业受经济因素的影响非常显著,经济波动一方面直接影响旅游者的经济收入与消费能力,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其消费心理与消费预期。如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对旅游业造成了巨大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与经济形势恢复相关,一般持续时间较长。
(3)社会风险社会风险因素可能会对旅游活动造成关键影响。旅游规划中需要考虑的社会风险有:①当地居民是否支持旅游开发;②旅游活动涉及到的民族矛盾、宗教问题;③旅游开发引起的移民、拆迁补偿问题;④突发性事件如非典、H1N1流感及暴力事件等。
(4)环境风险环境因素日益成为制约旅游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环境风险一方面来自环境变化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如气温变暖引起雪山融化,干旱使河水断流,污水排放使旅游区水体遭受污染等,对相关旅游活动将构成重要威胁。另一方面,旅游活动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当,也会引起环境的破坏,而给旅游项目带来风险。
(5)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竞争性项目常遇到的重要风险,对旅游规划来说,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①市场预测方法或数据错误,导致市场需求分析出现重大偏差;②旅游者偏好转移,使市场需求与预测发生偏离;③竞争格局变化;④产品价格不被市场认可,影响旅游项目的预期收益。
2.2内部风险
(1)决策风险由于旅游业的复杂性和认识能力的局限性,管理者在规划、管理、经营的决策过程中,不可避免具有主观性,如果决策时未考虑风险因素的影响或忽略了某些主要的风险因素,就会导致决策风险。例如宜昌市“三峡集锦”项目,因盲目跟风人造景观热,“真三峡前建设假三峡”,建成10年后被迫拆除,造成了巨大的投资损失(楚天都市报,2006年8月24日)。
(2)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由于管理模式不合理,组织不当,管理混乱或主要管理者能力不足等引起的风险。旅游规划中需要考虑的管理风险有:①旅游开发活动中的管理风险;②旅游企业经营风险;③旅游人力资源管不足、人才流失的风险。
(3)技术风险
旅游项目的技术风险可能来源于:①前期勘察资料的可靠性及开发方案的可行性;②工程施工风险,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遭遇滑坡、坍塌等;③旅游活动的安全性,特别是一些高危性旅游项目,如漂流、探险等,往往存在较大的技术风险。
3旅游规划中的风险评估
旅游规划中风险评估的任务是估计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规划目标的影响,并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划分风险等级,确定关键风险因素。风险评估分为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价2部分内容。
3.1风险估计
风险估计包括风险概率估计和风险影响估计2个方面。风险概率即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旅游项目中风险概率估计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前者主要包括头脑风暴法、电子会议法、德尔非法等,后者一般是通过统计分析、数学计算和计算机的应用来实现[4]。
按风险发生的概率大小及评价的需要,可以将风险概率分为若干档次,如文献[3]将风险分为很低、较低、中等、较高、很高5档,对应风险概率从0%按每档20%递增至100%。同样,根据风险发生对规划目标的影响大小,可以把风险影响划分为5级,即:严重影响、较大影响、中等影响、较小影响和可忽略影响。
3.2风险评价[3]
风险评价以风险概率估计和风险影响估计为基础,对风险划分等级。评价方法主要有风险评价矩阵法和专家评价法等。
旅游规划中的风险评价,可以使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评价矩阵。以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为横坐标,以风险发生后对规划目标的影响大小为纵坐标,将各种风险因素排列在矩阵的25个网格内。结合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及对规划目标的影响,将风险程度划分为5个等级。
4旅游规划中的风险对策
在旅游规划中,不仅要了解规划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还要提出针对性的风险对策,以避免风险的发生或将风险发生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风险对策研究的结果应及时反馈到规划的其它方面,作为规划修改和方案调整的依据。
4.1基本要求
(1)风险对策应具针对性旅游规划可能涉及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各种规划的内容和重点也不相同。因此风险对策应结合旅游项目的特点,针对特定对象和关健的风险因素制定对策,将风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2)风险对策应具可行性风险对策应立足于现实客观的基础之上,提出的风险对策应是切实可行的。所谓可行,不仅指技术上可行,而且从财力、人力和物力方面也是可行的。
(3)风险对策应具经济性规避防范风险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风险对策所需要的费用远大于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那么该对策是没有意义的。在风险对策研究中应将规避防范风险所付出的代价与该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权衡,寻求以最小的费用获取最大的风险效益。
4.2常用的风险对策
在旅游规划中,需要根据不同的风险分别采用不同的对策。常用的风险对策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自担。
(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彻底规避风险的一种做法,即断绝风险的来源。对旅游规划而言意味着改变规划方案或否决某些开发项目。风险回避方法在规避了潜在的风险损失的同时,也放弃了预期的收益。因此,这种方法一般是在风险影响严重,风险概率很高的情况下采用。
(2)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针对可控性风险采取防止风险发生,减少风险损失的对策,是最常用的风险对策。风险控制措施需要针对具体的情况,一般包括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等。如在旅游项目决策过程中进行科学论证,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监督工作,落实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决策的盲目性,降低决策风险。
风险分散是另一种常用的风险控制措施,例如对某些新兴旅游项目,市场前景较好,但不确定因素也较多,可以采取引进风险投资的方式,分散部分风险。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将潜在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以避免风险损失的一种方法。例如旅游企业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将旅游活动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此对策尤其适用于高危性旅游项目和某些人力难以控制的灾害性风险。
旅游项目建设中的工程风险,可以通过相关合同条款转移给承建方,再由承建方依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对策。
(4)风险自担风险自担就是将风险损失由旅游项目自己承担,主要适用于风险程度较低的风险因素。另外,在采取风险应对措施的费用远大于风险损失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风险自担的对策。
5结语
旅游业的发展涉及旅游区的诸多方面,同时也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因此旅游规划中的风险分析应具有广泛性和长远性,旅游规划风险分析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旅游规划风险分析应涵盖与旅游业关系密切的政策、经济、社会、环境、市场、管理、技术等诸多方面。
(2)旅游规划风险分析应涵盖旅游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旅游规划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预见能力。
(3)旅游规划风险分析需要相关的政府部门、规划单位、旅游企业及其它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参考文献
[1] 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S].
[2] 汪宇明.旅游规划方的理性和责任-再谈规避旅游规划的风险[J].旅游学刊,2008,23(9):6.
[3]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388-423.
我国房地产投资市场在经过2010年政府新一轮宏观调控后,2011年随即面临多重考验,后续市场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在CPI高涨、城市化进程加剧等客观因素的推动下,房地产投资者必须清醒把握房地产投资的各种风险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获得预期的经济收益。
一、房地产投资主要风险因素分析
房地产投资需要经历投资机会分析、实施与管理、投资后的评价与分析三个主要过程,其中某个环节的变化或某个因素的形成都会给房地产投资带来风险。概括起来,影响房地产投资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以下五种因素。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或地方政府实施政策的变化给房地产投资带来潜在的经济损失,主要包含土地管理政策、住房结构政策、宏观投资规模控制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环境保护政策等方面的风险。由于政策的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将对房地产投资产生重大的影响。房地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有待完善的情况下,政策风险对房地产投资的影响尤为重要。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供求关系变化,引起房地产投资市场中投资主体进行的投资行为变化而带来的投资潜在损失。房地产市场中购买能力下降、劳动力价格上涨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都会对房地产投资带来较大的风险。
3.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是指由于利率、融资规模等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房地产投资数额巨大,对利率、融资规模的依赖非常大。当可融资规模减少时,房地产投资者自有资金投入增大,会产生资金流动困难的情况,容易产生财务风险;当利率上升时,房地产投资者投资成本增大,在房地产市场购买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将可能产生投资实际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4.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对房地产投资者带来的可能性损失。技术风险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工艺和技术、建筑设计、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更新而带来的风险。
5.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自然原因对房地产投资造成损害的风险,如地震、火灾、洪水、风暴、雪灾等等。这些风险出现的几率相对较低,可一旦出现,造成的投资损失是相当巨大的。
二、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防范策略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防范关键在于能否采取有力的措施规避和控制风险,从而减少投资者的收益损失。根据可能造成投资损失的主要风险因素分析,投资者应从以下四方面采取措施。
1.把握政策变动,关注市场动态
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国家和地方政府宏观政策调控频繁,这就要求房地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加强对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等政策的研究,把握国家政策的宏观动态;同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和分析,掌握价格、竞争情况及未来市场的变化趋势等。通过对各项政策的研究和市场调查分析,既有助于房地产投资者确定正确的投资方案,又利于其根据政策和市场变动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有效控制政策风险。
2.优化投资组合,防范市场风险
房地产投资是投资周期长、高风险的活动,同时各类房地产投资在风险程度、预期收益和资金总量方面各不相同。房地产投资者应当合理选择不同投资可靠性的投资组合方案,维持稳妥投资与积极投资的比例关系,尽量在投资整体安全性保障的前提下使整体收益提高;注意房地产投资结构的优化,合理确定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的比例,尽可能缩短投资回收期,降低投资成本,以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
3.合理融通资金,减少金融风险
房地产投资数额巨大,通常采取融资的方式满足其投资需求。而金融风险的存在,要求房地产投资者在投资机会分析时要在考虑贷款规模减少和利率可能升高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安排投资资金,确保自有资本金充足,在出现金融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实现资金周转,从而对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另外,房地产投资者可以合理利用固定利率的抵押贷款,将因利率引起的金融风险转嫁给银行。
4.加强保险意识,规避自然风险
房地产投资者可以通过对投资实物进行房地产保险,将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力带来的自然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降低自身损失,从而为房地产投资者规避自然风险。
总之,现阶段房地产投资者应理性对待风险,充分考虑自有资金情况,及时注意使用多种投资方式,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分散风险,减少损失,达到投资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一、保险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保险风险的分类研究
保险运营风险的分类是保险业运营风险分析的基础,但由于保险以经营风险为业务,因而与保险相关的风险非常庞杂,有关保险风险特别是保险风险分类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如,Babbel等(1997)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将保险业风险分为精算风险、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6种;而Kuritzkes等(2002)认为,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承保风险。国内学者方面,赵瑾璐和张小霞(2003)认为我国保险业潜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种;赵宇龙(2005)认为保险业面临道德风险、偿付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三大潜在系统性风险,因而保险监管应该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二)承保风险研究
承保环节的风险分析多集中于信息不对称风险。Roth.schild和stiditz(1976)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由于保险人不了解投保人在投保之后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赔付率上升,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当保险人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而高风险个体积极投保的结果会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从而存在逆选择问题。2005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高峰论坛,国内学者随后也掀起了有关保险诚信研究的热潮,如赵尚梅(2005)认为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信息不对称为其根源之一;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面临国际同业竞争,倡导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正规制度来实行约束。陈秉正(2005)利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存在不诚信的必然性,指出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如建立长期互利关系,加大不诚信的惩治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三)投资风险研究
在投资风险研究方面,Kenney(1967)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Daines等(1968)认为,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学者方面,刘娜(2005)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宽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可通过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投连险和巨灾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保险公司上市等途径加快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与融合,在提高保险市场效率与偿付能力的同时为资本市场创新与繁荣产生积极影响。叶永刚等(2005)提出运用在险值(VaR)方法对投资风险进行度量,用成份在险值(CVaR)来揭示保险资金市场风险的主要构成和投资组合中每类资产的边际风险。
(四)偿付风险研究
有关偿付风险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面,偿付能力即“保险人在各种合理的、可预见的环境下履行所有保险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能力”(solvency)。有关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监管模型(方法)。陈兵(2006)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方法及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孟生旺(2007)整合了VaR、TailVaR、破产概率和保单持有人预期亏空(EPD)等传统保险公司风险度量技术,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度量和控制的未偿率模型。
2.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粟芳(2002)提出了一种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模型,并实证比较了这种风险理论模型和比率法、破产理论法在计算偿付能力额度方面的适用性;赵宇龙(2006)指出了我国非寿险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设置的不足,并依据欧盟标准的理论基础与逻辑,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实证了其有效性。
3.基于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占梦雅(2005)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封进(2003)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认为1986年~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预测。吕长江(2006)利用MDA模型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预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进行预测研究。
(五)文献述评与保险运营风险分析框架
从保险风险的分类来看,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侧重与视角来展开,缺乏一套统一可行的标准,这一方面说明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风险的多维性。对承保风险的研究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在目前中国信用缺失和信用滥用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中介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保险公司特有的运营模式,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密切相关,更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为了兼顾保险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运作与风险管理都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保险的偿付是保险履行分散风险、均摊损失职能的保障,对理论与实务、特别是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来看,监管模式(模型)的选择、最低偿付额度的确定、偿付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偿付能力恶化的预警都应该适应保险业运营环境变化的需求。
本文基于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环节将保险风险简化为承保风险、投资风险和偿付风险,显而易见,这三个环节的风险因素都是保险经营的内生风险。本文有关保险风险的分类比较简明直观,但也疏漏了一些重要风险环节,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笔者认为这些重要的风险因素相对保险运营而言,都是外生风险因素。
对保险企业来说,其业务主要包括三个环节:承保、投资和偿付,各个环节的主要业务和经营目标各不相同:承保主要是通过合理渠道和价格提供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以追求规模有效扩张为目的;投资则是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和额度前提下,通过投资组合构建与运用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偿付环节则通过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来保证可预见甚至是巨灾风险事件的偿付来保证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承保是资金运用的基础,自己承保和资金运用的结果共同决定偿付的有效性,三者相互影响和制约。保险业务的风险包括这三个环节经营的内生风险,同时受到外在风险因素,如通胀、利率和汇率变动,资本市场波动等外生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承保风险分析
(一)保险产品分析
1.产品同质化明显。从保险市场现存的产品结构来看,各家保险公司并无实质性差异,产品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各保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往往根据同业的销售情况来判断市场需求,进而模仿跟进,这势必造成严重的产品同质化,并进而造成市场的过度竞争。
2.产品结构不合理。《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中有关保费收入的比例构成凸显了我国保险结构存在的问题:就财产险而言,2007年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997.74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人为1484.28亿元,同比增长33.98%,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74.3%;而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36.69亿元,占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36.2%,同比增长145.3%。就寿险而言,2007年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948.97亿元,其中万能险原保险保费收入845.69亿元,同比增长113.44%,占寿险保费收入的17.09%,占比上升7.31个百分点;投连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93.83亿元,同比增长558.37%,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的7.96%,占比上升6.4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对财产险和寿险而言,业务增长与构成对交强险和投资型险种过于倚重,产品结构单一。
3.投连险蕴含投资风险。源于2007年资本市场的强劲表现,投连险销售形式火爆。前面数据显示连投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将近8%,在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占比甚至达到80%以上。由于连投险的销售与收益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因而风险较大2002年爆发的“投连险风波”缘于资本市场急转直下,并引发了各地退保潮以及此后投连险市场数年的低迷。
4.农业险、巨灾险和责任险比例过低。2007年的“猪肉危机”表明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下,据相关资料显示㈣,我国每年农险保费收入不到农业产值的2%。赔付不到农业灾害损失的5%;而在2008年春节期间的冰冻灾害中,尽管保险公司赔付近20亿元(多为车险赔付),但仍然不及1500亿元直接损失的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达到36%和5%);另据统计,2007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只有66.6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重3.3%,而国际平均水平则高达16%。
(二)保险费率分析
1.寿险保险费率的管制使传统寿险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寿险保单的平均久期是15年,1999年6月以前,寿险保单的定价利率普遍高达6%一8%,但随后央行逐步下调银行利率导致“利差损”产生。1999年6月以后,定价利率被保监会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2.5%,政策性管制使得“利差损”由此转变为“利差益”,整个中国寿险行业也扭亏为盈。但伴随着2007年以来银行利率的多次上调,传统保单和分红险等储蓄型寿险产品的实际收率甚至低于同期银行利率,这种产品自然会得不到市场认可,再加上资本市场2007年火爆,寿险公司主推连投险和万能险等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来迎合市场需求成为当然的选择。由前面的分析可知,这种寿险产品营销策略实为一种“两难”抉择,具有较大的风险。总体而言,寿险行业的定价风险源于银行利率和资本市场变动,受市场风险传导影响较大。
2.财产保险费率的相对放开与市场的过渡竞争。在贴产险市场的某些领域,由于保费费率相对开放,部分地区音分险种甚至出现了不计成本的过度竞争行为,如,某些竞每激烈地区的企财险和建安险费率降至万分之几,在国际市扬上已不能顺利分保,行业的财务风险逐年上升。经测算,我国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受收入如下: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
随着保费收入和保险金额的逐年上升,我国财产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逐年下降,蕴含着承保风险的逐年放大。
财产险某些险种的费率管制也蕴含着一定的监管风险,交强险作为财产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强制保险的特点,从一开始推出就颇受非议,就其费率而言,和德国等国家相比我国交强险费率相对较高。
(三)营销渠道分析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我国2007年的保险投诉为1767件,比2006年增长4.8%。其中,涉及保险产品误导销售即为保险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之一。有关保险营销渠道风险的主要表现:
1.营销中介滥用渠道权力。就目前保险公司展业的途径而言,主要通过保险中介来实现。由于保险中介把持了保险营销渠道,在和保险公司的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因而少数不良中介往往抬高营销成本报价,从而加大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
2.通过误导消费者来实现保险产品销售。由于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知识缺乏,再加上保险合同往往具有繁杂的条款,因而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一些保险人会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实施对消费者的误导,如将分红险称为理财产品,“疏漏”保险手续与证据导致保险理赔无法实现等。
3.银保合作存在一定的弊端。如由于银行具有渠道优势,因而抬高手续费报价,代销人员甚至还根据业绩收取额外手续费。
三、投资风险分析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宽度与深度的相关规定
1.股权投资。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中不超过20%的资金可以投资于权益类产品,其中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上限均为10%,如果将因投连险带来的权益类投资资金一并计算,完全有可能超出20%上限;另据规定,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由原有的5%调至10%,同时取消“禁止投资于上年涨幅超过100%股票”的限制。
2.海外投资。2007年7月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打开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的大门,截至目前为止,共有21家保险公司获得了QDII资格,其投资限额为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
3.基础建设投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保险企业集体出资约160亿元,占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13.93%,成为仅次于铁道部的第二大股东;根据2008年两会相关议题,2008年将继续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同时要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试点。
4.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开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理财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委托投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成为可能,目前已有民安保险等18家中小型保险公司可“借道”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
据《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6721.94亿元,较年初增长37.2%。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来看:银行存款6516.26亿元,较年初增长5.38%,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4.39%,占比较年初下滑7.35%;债券11752.79亿元,较年初增长23.78%,占比43.98%,占比下滑4.76%;证券投资基金2530.46亿元,较年初增长85.35%,占比9.47%,占比上升2.46%;股票(股权)4715.63亿元,较年初增长140.23%,占比17.65%,占比上升7.57%。
(三)投资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的新增收入中80%左右与资本市场有关,但资本市场波动很大,蕴含着极大的投资风险;与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比例相比,我国保险业投资债券比例偏小,股票、基金所占比例偏大;海外投资蕴含着投资风险和汇率风险。
四、偿付风险分析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占市场份额主体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均非常充足,长期困扰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不足和利差损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制于承保和投资环节,而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保险业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仍然存在且较为突出,因而偿付能力风险仍然存在。
偿付环节风险还源自保险诈骗的存在。有资料显示,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赔付总额中有15%一30%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诈骗形式获得,个别的险种的诈骗赔付率甚至高达30%一50%。另据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估计,该公司2005年赔付总额中15%以上与保险诈骗有关;华安保险武汉分公司认为,因保险诈骗产生的赔付目前已占到赔付总额的30%。据江苏保监局不完全统计,2006年江苏省发现涉嫌车险诈骗案件1900件,涉嫌诈骗金额1860万元,全省因机动车险诈骗损失高达2亿元。
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3月24日颁布了“1号令”,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做了规定。其中,有关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分别照搬欧盟1973年标准(财产险)和欧盟1979年的标准(人身险),即“偿付能力0”标准;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则以NAIC的IRIS为基础构建。由前述文献综述可知,粟芳(2002)和赵宇龙(2006)等学者的研究均表明,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最低额度与初始准备金的设置存在一定缺陷。
五、结论
一、保险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保险风险的分类研究
保险运营风险的分类是保险业运营风险分析的基础,但由于保险以经营风险为业务,因而与保险相关的风险非常庞杂,有关保险风险特别是保险风险分类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如,Babbel等(1997)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将保险业风险分为精算风险、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6种;而Kuritzkes等(2002)认为,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承保风险。国内学者方面,赵瑾璐和张小霞(2003)认为我国保险业潜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种;赵宇龙(2005)认为保险业面临道德风险、偿付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三大潜在系统性风险,因而保险监管应该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二)承保风险研究
承保环节的风险分析多集中于信息不对称风险。Roth.schild和stiditz(1976)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由于保险人不了解投保人在投保之后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赔付率上升,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当保险人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而高风险个体积极投保的结果会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从而存在逆选择问题。2005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高峰论坛,国内学者随后也掀起了有关保险诚信研究的热潮,如赵尚梅(2005)认为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信息不对称为其根源之一;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面临国际同业竞争,倡导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正规制度来实行约束。陈秉正(2005)利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存在不诚信的必然性,指出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如建立长期互利关系,加大不诚信的惩治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三)投资风险研究
在投资风险研究方面,Kenney(1967)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Daines等(1968)认为,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学者方面,刘娜(2005)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宽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可通过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投连险和巨灾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保险公司上市等途径加快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与融合,在提高保险市场效率与偿付能力的同时为资本市场创新与繁荣产生积极影响。叶永刚等(2005)提出运用在险值(VaR)方法对投资风险进行度量,用成份在险值(CVaR)来揭示保险资金市场风险的主要构成和投资组合中每类资产的边际风险。
(四)偿付风险研究
有关偿付风险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面,偿付能力即“保险人在各种合理的、可预见的环境下履行所有保险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能力”(solvency)。有关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监管模型(方法)。陈兵(2006)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方法及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孟生旺(2007)整合了VaR、TailVaR、破产概率和保单持有人预期亏空(EPD)等传统保险公司风险度量技术,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度量和控制的未偿率模型。
2.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粟芳(2002)提出了一种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模型,并实证比较了这种风险理论模型和比率法、破产理论法在计算偿付能力额度方面的适用性;赵宇龙(2006)指出了我国非寿险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设置的不足,并依据欧盟标准的理论基础与逻辑,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实证了其有效性。
3.基于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占梦雅(2005)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封进(2003)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认为1986年~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预测。吕长江(2006)利用MDA模型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预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进行预测研究。
(五)文献述评与保险运营风险分析框架
从保险风险的分类来看,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侧重与视角来展开,缺乏一套统一可行的标准,这一方面说明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风险的多维性。对承保风险的研究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在目前中国信用缺失和信用滥用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中介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保险公司特有的运营模式,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密切相关,更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为了兼顾保险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运作与风险管理都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保险的偿付是保险履行分散风险、均摊损失职能的保障,对理论与实务、特别是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来看,监管模式(模型)的选择、最低偿付额度的确定、偿付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偿付能力恶化的预警都应该适应保险业运营环境变化的需求。
本文基于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环节将保险风险简化为承保风险、投资风险和偿付风险,显而易见,这三个环节的风险因素都是保险经营的内生风险。本文有关保险风险的分类比较简明直观,但也疏漏了一些重要风险环节,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笔者认为这些重要的风险因素相对保险运营而言,都是外生风险因素。
对保险企业来说,其业务主要包括三个环节:承保、投资和偿付,各个环节的主要业务和经营目标各不相同:承保主要是通过合理渠
道和价格提供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以追求规模有效扩张为目的;投资则是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和额度前提下,通过投资组合构建与运用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偿付环节则通过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来保证可预见甚至是巨灾风险事件的偿付来保证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承保是资金运用的基础,自己承保和资金运用的结果共同决定偿付的有效性,三者相互影响和制约。保险业务的风险包括这三个环节经营的内生风险,同时受到外在风险因素,如通胀、利率和汇率变动,资本市场波动等外生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承保风险分析
(一)保险产品分析
1.产品同质化明显。从保险市场现存的产品结构来看,各家保险公司并无实质性差异,产品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各保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往往根据同业的销售情况来判断市场需求,进而模仿跟进,这势必造成严重的产品同质化,并进而造成市场的过度竞争。
2.产品结构不合理。《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中有关保费收入的比例构成凸显了我国保险结构存在的问题:就财产险而言,2007年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 997.74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人为1 484.28亿元,同比增长33.98%,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74.3%;而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36.69亿元,占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36.2%,同比增长145.3%。就寿险而言,2007年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 948.97亿元,其中万能险原保险保费收入845.69亿元,同比增长113.44%,占寿险保费收入的17.09%,占比上升7.31个百分点;投连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93.83亿元,同比增长558.37%,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的7.96%,占比上升6.4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对财产险和寿险而言,业务增长与构成对交强险和投资型险种过于倚重,产品结构单一。
3.投连险蕴含投资风险。源于2007年资本市场的强劲表现,投连险销售形式火爆。前面数据显示连投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将近8%,在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占比甚至达到80%以上。由于连投险的销售与收益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因而风险较大2002年爆发的“投连险风波”缘于资本市场急转直下,并引发了各地退保潮以及此后投连险市场数年的低迷。
4.农业险、巨灾险和责任险比例过低。2007年的“猪肉危机”表明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下,据相关资料显示㈣,我国每年农险保费收入不到农业产值的2%。赔付不到农业灾害损失的5%;而在2008年春节期间的冰冻灾害中,尽管保险公司赔付近20亿元(多为车险赔付),但仍然不及1 500亿元直接损失的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达到36%和5%);另据统计,2007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只有66.6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重3.3%,而国际平均水平则高达16%。
(二)保险费率分析
1.寿险保险费率的管制使传统寿险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寿险保单的平均久期是15年,1999年6月以前,寿险保单的定价利率普遍高达6%一8%,但随后央行逐步下调银行利率导致“利差损”产生。1999年6月以后,定价利率被保监会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2.5%,政策性管制使得“利差损”由此转变为“利差益”,整个中国寿险行业也扭亏为盈。但伴随着2007年以来银行利率的多次上调,传统保单和分红险等储蓄型寿险产品的实际收率甚至低于同期银行利率,这种产品自然会得不到市场认可,再加上资本市场2007年火爆,寿险公司主推连投险和万能险等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来迎合市场需求成为当然的选择。由前面的分析可知,这种寿险产品营销策略实为一种“两难”抉择,具有较大的风险。总体而言,寿险行业的定价风险源于银行利率和资本市场变动,受市场风险传导影响较大。
2.财产保险费率的相对放开与市场的过渡竞争。在贴产险市场的某些领域,由于保费费率相对开放,部分地区音分险种甚至出现了不计成本的过度竞争行为,如,某些竞每激烈地区的企财险和建安险费率降至万分之几,在国际市扬上已不能顺利分保,行业的财务风险逐年上升。经测算,我国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受收入如下②: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
随着保费收入和保险金额的逐年上升,我国财产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逐年下降,蕴含着承保风险的逐年放大。
财产险某些险种的费率管制也蕴含着一定的监管风险,交强险作为财产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强制保险的特点,从一开始推出就颇受非议,就其费率而言,和德国等国家相比我国交强险费率相对较高。
(三)营销渠道分析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报告》中显示④,我国2007年的保险投诉为1 767件,比2006年增长4.8%。其中,涉及保险产品误导销售即为保险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之一。有关保险营销渠道风险的主要表现:
1.营销中介滥用渠道权力。就目前保险公司展业的途径而言,主要通过保险中介来实现。由于保险中介把持了保险营销渠道,在和保险公司的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因而少数不良中介往往抬高营销成本报价,从而加大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
2.通过误导消费者来实现保险产品销售。由于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知识缺乏,再加上保险合同往往具有繁杂的条款,因而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一些保险人会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实施对消费者的误导,如将分红险称为理财产品,“疏漏”保险手续与证据导致保险理赔无法实现等。
3.银保合作存在一定的弊端。如由于银行具有渠道优势,因而抬高手续费报价,代销人员甚至还根据业绩收取额外手续费。
三、投资风险分析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宽度与深度的相关规定①
1.股权投资。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中不超过20%的资金可以投资于权益类产品,其中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上限均为10%,如果将因投连险带来的权益类投资资金一并计算,完全有可能超出20%上限;另据规定,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由原有的5%调至10%,同时取消“禁止投资于上年涨幅超过100%股票”的限制。
2.海外投资。2007年7月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打开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的大门,截至目前为止,共有21家保险公司获得了QDII资格,其投资限额为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②。
3.基础建设投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保险企业集体出资约160亿元,占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13.93%,成为仅次于铁道部的第二大股东;根据2008年两会相关议题,2008年将继续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同时要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试点。
4.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开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理财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委托投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成为可能,目前已有民安保险等18家中小型保险公司可“借道”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
据《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6 721.94亿元,较年初增长37.2%。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来看:银行存款6 516.26亿元,较年初增长5.38%,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4.39%,占比较年初下滑7.35%;债券11 752.79亿元,较年初增长23.78%,占比43.98%,占比下滑4.76%;证券投资基金2 530.46亿元,较年初增长85.35%,占比9.47%,占比上升2.46%;股票(股权)4 715.63亿元,较年初增长140.23%,占比17.65%,占比上升7.57%。
(三)投资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的新增收入中80%左右与资本市场有关,但资本市场波动很大,蕴含着极大的投资风险;与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比例相比,我国保险业投资债券比例偏小,股票、基金所占比例偏大④;海外投资蕴含着投资风险和汇率风险。
四、偿付风险分析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占市场份额主体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均非常充足,长期困扰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不足和利差损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制于承保和投资环节,而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保险业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仍然存在且较为突出,因而偿付能力风险仍然存在。
偿付环节风险还源自保险诈骗的存在。有资料显示,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赔付总额中有15%一30%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诈骗形式获得,个别的险种的诈骗赔付率甚至高达30%一50%。另据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估计,该公司2005年赔付总额中15%以上与保险诈骗有关;华安保险武汉分公司认为,因保险诈骗产生的赔付目前已占到赔付总额的30%⑨。据江苏保监局不完全统计,2006年江苏省发现涉嫌车险诈骗案件1 900件,涉嫌诈骗金额1 860万元,全省因机动车险诈骗损失高达2亿元㈣。
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3月24日颁布了“1号令”,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做了规定。其中,有关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分别照搬欧盟1973年标准(财产险)和欧盟1979年的标准(人身险),即“偿付能力0”标准;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则以NAIC的IRIS为基础构建。由前述文献综述可知,粟芳(2002)和赵宇龙(2006)等学者的研究均表明,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最低额度与初始准备金的设置存在一定缺陷。
五、结论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我国房地产业面临着大量资金缺口,银行系统风险逐渐增大,拓宽房地产业融资渠道迫在眉睫。REITs将成为我国房地产业新的融资渠道,是今后房地产融资的热点研究方向。
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税收和会计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实际可操作的REITs。我国国内房地产业、信托业、投资基金发展相对滞后的同时,也导致了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理论和政策的滞后。目前,国内对REITs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其起源、概念、国外运作模式、运作规则、现状的介绍以及引入我国的可行性分析。至于REITs引入国内后的风险分析,则是鲜有涉及。REITs作为一种房地产证券化产品,其本身所蕴含的风险因素更具特殊性和复杂性,其风险研究也绝非一般的投资信托基金的风险分析体系所能代替,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系统的风险分析体系。
二、REITs概述
(一)REITs的概念。REITs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实际上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票(基金单位),集合公众投资者资金,由专门机构经营管理,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组合,在有效降低风险的同时,通过将出租不动产所产生的收入以派息的方式分配给股东,从而使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REITs的种类。按组织形式分类,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按投资组合分类,分为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型;按资金募集方式分类,分为私募型和公募型;按基金运作方式分类,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
(三)REITs的显著特征。REITs与一般的房地产投资活动相比,具有以下显著特征:REITs的实物形态是一种证券化了的基金;REITs是国家立法专门投资于房地产的特殊基金;REITs是一种集合投资方式和集合投资组织;REITs投资收入的绝大部分必须定期分配给投资者;REITs是一种为大众服务的社会投资制度;REITs是一系列创新制度的综合体。
三、REITs风险分析
通常来说,风险是指投资者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或遭受各种损失的可能性。REITs作为一种房地产封闭式基金,一方面投资者在投资REITs的过程中受到房地产本身和资本市场的双重风险所带来的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REITs的基金管理者面临着基金运作管理过程中的诸多隐患。据此,本文通过投资风险和运作风险两个方面展开剖析。
(一)REITs的投资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政策变化而引起市场的波动对REITs的影响。我国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都还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我国政府对它们的监管缺乏足够的经验,经常会出台一些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问题而制定的政策,如国家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金融相关政策等,都会引起股票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而REITs作为一种全新的房地产投融资工具,从试点到规范运作,政策的出台和调整在我国只是一个摸索的过程,使得REITs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2、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是指由于REITs价格在交易场所的变化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股票市场的景气度,REITs股票价格定价模型与房地产价格定价模型的差异,以及股票市场中一些信息的影响都会对在股市中进行交易的REITs投资者带来风险。
3、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REITs投资者损失的可能。如果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出台REITs相关的专业性法规,或者完善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就会使得REITs在我国运作过程中缺乏法律的规范和强有力的支持、保护,极易造成REITs投资者权利的侵害和发展的畸形化,从而不利于其健康发展。
(二)REITs的运营风险分析
1、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就是指REITs管理者使用财务杠杆不当而引起的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在大多数设立REITs的国家中,REITs与其他行业性公司一样,也被允许负债经营从而发挥财务杠杆作用扩大收益。于是,相应的在REITs运作过程中的财务风险也由此而生。
2、经营管理风险。经营管理风险主要是指REITs管理者在REITs运作过程中管理不善而造成收益损失或成本增加的风险。在实践中,由于REITs的管理人员获取的信息不完全或存在误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有误,决策失误等情况,往往会造成项目市场定位不准确、对投资对象的选择不当、投资时机把握不恰当等,造成REITs运营的成本增加或利润的减少,投资者的收益很难得到保障。
3、委托-风险。REITs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是投资信托制度在房地产领域的应用,REITs是建立在委托关系基础之上的。委托-风险,实际上就是由于委托关系的存在,委托人不得不对人的行为后果承担风险。由于委托关系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信息的非对称分布。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REITs经营管理状况,而作为受托人的管理者则很有可能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其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信息优势损害投资者的权益,从而产生委托风险。
4、投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市场自身的系统和周期性风险导致在REITs管理者投资选择过程中产生房地产质量下降和预期收益产生差异的风险。REITs是跨越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一种金融产品和工具。在非规范、信息不够透明的市场里,投资项目选择的风险相对较大。由于房地产周期性衰退会导致这些资产的价格下降以及租金收益减少,从而给REITs价值带来影响。
四、结束语
为了分散银行系统的风险和拓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我国引入并设立REITs势在必行。在引入REITs的同时也带来了REITs自身的风险。本文通过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REITs管理者的运营风险两个方面对REITs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以便于我国针对引入REITs后可能发生的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推进我国REITs健康持续地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一、我国证券市场结构分析
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按品种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按交易场所结构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就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 市场结构层次存在缺陷
成熟的证券市场通常是由发行市场、交易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结构体系。这种多层次结构为投资者提供了不同回报和承担不同风险以及利用股票期权与股票现货等进行组合投资的机会。但这种多层次结构却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无法发挥风险转移等功能。
2 证券市场过度投机气氛严重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以中小散户为主要市场投资者,散户与机构投资者并存的初创阶段。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对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倾向于短线投机操作,使价格波动过大、市场起伏剧烈,这样本来就不稳定的证券市场进入混沌状态。
3 我国上市公司质量普遍太差,没有投资价值
我国证券市场现有的上市公司中有70%左右为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灵活,社会负担又比较重,所以资产质量不够理想,因而上市公司的质量普遍欠佳。
4 我国上市公司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情况:一是部分经营状况欠佳甚至现金流为零的上市公司也派现;二是不少公司虽然有派现,但是每股派现金额很少;三是很多公司在派现的同时推出配股和增发方案,部分公司的大股东享受了派现带来的利益,却在再融资时选择放弃或以固定资产折价入股。以此作为背景,上市公司的高派现分红方案所隐含的信息复杂,并不被一致看好,有的甚至还引起了股价的下跌。
二、证券市场风险分析
证券市场风险本质上是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结果递进联系而呈现的可能性。风险因素是风险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风险事件则是它的充分条件。学者们一般将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分为系统性风险因素与非系统性风险因素。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政治、经济等因素造成的,对市场整体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非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变动而对证券市场上某一企业或某一行业的证券带来收益波动的可能性因素。这种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上市公司本身,具体包括公司财务风险因素、企业的经营风险因素、违约风险因素、流通风险因素和偶然事件风险因素。一种非正常非合理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在时间上的累积或多种变异了的风险因素聚集必将产生风险事件。
证券市场是一个涉及筹资者、证券商、证券专业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等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系统,而且系统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筹资者通过证券商向投资者筹集资金,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实施配股方案筹集资金。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从证券商手中买人股票、债券,也可以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买卖,以获取红利。证券商是连接筹资者和投资人的桥梁和纽带,证券商作为机构投资者又可直接进入市场进行操作。因此,筹资者、投资者、证券商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操纵者,任一主体行为的不规范,都会引发风险事故,同时,证券市场系统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会对系统产生很大影响。所以,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原因有来自系统内部的也有来自系统外部,它是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如何规避市场风险
(一)保险风险的分类研究
保险运营风险的分类是保险业运营风险分析的基础,但由于保险以经营风险为业务,因而与保险相关的风险非常庞杂,有关保险风险特别是保险风险分类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如,Babbel等(1997)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将保险业风险分为精算风险、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6种;而Kuritzkes等(2002)认为,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承保风险。国内学者方面,赵瑾璐和张小霞(2003)认为我国保险业潜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种;赵宇龙(2005)认为保险业面临道德风险、偿付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三大潜在系统性风险,因而保险监管应该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二)承保风险研究
承保环节的风险分析多集中于信息不对称风险。Roth.schild和stiditz(1976)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由于保险人不了解投保人在投保之后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赔付率上升,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当保险人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而高风险个体积极投保的结果会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从而存在逆选择问题。2005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高峰论坛,国内学者随后也掀起了有关保险诚信研究的热潮,如赵尚梅(2005)认为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信息不对称为其根源之一;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面临国际同业竞争,倡导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正规制度来实行约束。陈秉正(2005)利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存在不诚信的必然性,指出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如建立长期互利关系,加大不诚信的惩治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三)投资风险研究
在投资风险研究方面,Kenney(1967)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Daines等(1968)认为,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学者方面,刘娜(2005)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宽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可通过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投连险和巨灾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保险公司上市等途径加快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与融合,在提高保险市场效率与偿付能力的同时为资本市场创新与繁荣产生积极影响。叶永刚等(2005)提出运用在险值(VaR)方法对投资风险进行度量,用成份在险值(CVaR)来揭示保险资金市场风险的主要构成和投资组合中每类资产的边际风险。
(四)偿付风险研究
有关偿付风险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面,偿付能力即“保险人在各种合理的、可预见的环境下履行所有保险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能力”(solvency)。有关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监管模型(方法)。陈兵(2006)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方法及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孟生旺(2007)整合了VaR、TailVaR、破产概率和保单持有人预期亏空(EPD)等传统保险公司风险度量技术,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度量和控制的未偿率模型。
2.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粟芳(2002)提出了一种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模型,并实证比较了这种风险理论模型和比率法、破产理论法在计算偿付能力额度方面的适用性;赵宇龙(2006)指出了我国非寿险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设置的不足,并依据欧盟标准的理论基础与逻辑,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实证了其有效性。
3.基于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占梦雅(2005)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封进(2003)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认为1986年~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预测。吕长江(2006)利用MDA模型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预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进行预测研究。
(五)文献述评与保险运营风险分析框架
从保险风险的分类来看,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侧重与视角来展开,缺乏一套统一可行的标准,这一方面说明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风险的多维性。对承保风险的研究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在目前中国信用缺失和信用滥用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中介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保险公司特有的运营模式,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密切相关,更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为了兼顾保险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运作与风险管理都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保险的偿付是保险履行分散风险、均摊损失职能的保障,对理论与实务、特别是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来看,监管模式(模型)的选择、最低偿付额度的确定、偿付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偿付能力恶化的预警都应该适应保险业运营环境变化的需求。
本文基于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环节将保险风险简化为承保风险、投资风险和偿付风险,显而易见,这三个环节的风险因素都是保险经营的内生风险。本文有关保险风险的分类比较简明直观,但也疏漏了一些重要风险环节,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笔者认为这些重要的风险因素相对保险运营而言,都是外生风险因素。
对保险企业来说,其业务主要包括三个环节:承保、投资和偿付,各个环节的主要业务和经营目标各不相同:承保主要是通过合理渠道和价格提供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以追求规模有效扩张为目的;投资则是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和额度前提下,通过投资组合构建与运用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偿付环节则通过保证充足的偿付能力来保证可预见甚至是巨灾风险事件的偿付来保证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承保是资金运用的基础,自己承保和资金运用的结果共同决定偿付的有效性,三者相互影响和制约。保险业务的风险包括这三个环节经营的内生风险,同时受到外在风险因素,如通胀、利率和汇率变动,资本市场波动等外生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承保风险分析
(一)保险产品分析
1.产品同质化明显。从保险市场现存的产品结构来看,各家保险公司并无实质性差异,产品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各保险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往往根据同业的销售情况来判断市场需求,进而模仿跟进,这势必造成严重的产品同质化,并进而造成市场的过度竞争。
2.产品结构不合理。《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中有关保费收入的比例构成凸显了我国保险结构存在的问题:就财产险而言,2007年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997.74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人为1484.28亿元,同比增长33.98%,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74.3%;而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536.69亿元,占机动车辆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36.2%,同比增长145.3%。就寿险而言,2007年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948.97亿元,其中万能险原保险保费收入845.69亿元,同比增长113.44%,占寿险保费收入的17.09%,占比上升7.31个百分点;投连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93.83亿元,同比增长558.37%,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的7.96%,占比上升6.4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对财产险和寿险而言,业务增长与构成对交强险和投资型险种过于倚重,产品结构单一。
3.投连险蕴含投资风险。源于2007年资本市场的强劲表现,投连险销售形式火爆。前面数据显示连投险保费收入占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将近8%,在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占比甚至达到80%以上。由于连投险的销售与收益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因而风险较大2002年爆发的“投连险风波”缘于资本市场急转直下,并引发了各地退保潮以及此后投连险市场数年的低迷。
4.农业险、巨灾险和责任险比例过低。2007年的“猪肉危机”表明了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低下,据相关资料显示㈣,我国每年农险保费收入不到农业产值的2%。赔付不到农业灾害损失的5%;而在2008年春节期间的冰冻灾害中,尽管保险公司赔付近20亿元(多为车险赔付),但仍然不及1500亿元直接损失的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分别达到36%和5%);另据统计,2007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只有66.6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重3.3%,而国际平均水平则高达16%。
(二)保险费率分析
1.寿险保险费率的管制使传统寿险产品得不到市场认可。寿险保单的平均久期是15年,1999年6月以前,寿险保单的定价利率普遍高达6%一8%,但随后央行逐步下调银行利率导致“利差损”产生。1999年6月以后,定价利率被保监会限制为最高不得超过2.5%,政策性管制使得“利差损”由此转变为“利差益”,整个中国寿险行业也扭亏为盈。但伴随着2007年以来银行利率的多次上调,传统保单和分红险等储蓄型寿险产品的实际收率甚至低于同期银行利率,这种产品自然会得不到市场认可,再加上资本市场2007年火爆,寿险公司主推连投险和万能险等具有投资功能的产品来迎合市场需求成为当然的选择。由前面的分析可知,这种寿险产品营销策略实为一种“两难”抉择,具有较大的风险。总体而言,寿险行业的定价风险源于银行利率和资本市场变动,受市场风险传导影响较大。
2.财产保险费率的相对放开与市场的过渡竞争。在贴产险市场的某些领域,由于保费费率相对开放,部分地区音分险种甚至出现了不计成本的过度竞争行为,如,某些竞每激烈地区的企财险和建安险费率降至万分之几,在国际市扬上已不能顺利分保,行业的财务风险逐年上升。经测算,我国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受收入如下②:2001年~2005年财产保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
随着保费收入和保险金额的逐年上升,我国财产险每万元风险单位对应的保费收入逐年下降,蕴含着承保风险的逐年放大。
财产险某些险种的费率管制也蕴含着一定的监管风险,交强险作为财产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强制保险的特点,从一开始推出就颇受非议,就其费率而言,和德国等国家相比我国交强险费率相对较高。
(三)营销渠道分析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7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报告》中显示④,我国2007年的保险投诉为1767件,比2006年增长4.8%。其中,涉及保险产品误导销售即为保险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之一。有关保险营销渠道风险的主要表现:
1.营销中介滥用渠道权力。就目前保险公司展业的途径而言,主要通过保险中介来实现。由于保险中介把持了保险营销渠道,在和保险公司的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因而少数不良中介往往抬高营销成本报价,从而加大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
2.通过误导消费者来实现保险产品销售。由于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知识缺乏,再加上保险合同往往具有繁杂的条款,因而投保人在投保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一些保险人会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实施对消费者的误导,如将分红险称为理财产品,“疏漏”保险手续与证据导致保险理赔无法实现等。
3.银保合作存在一定的弊端。如由于银行具有渠道优势,因而抬高手续费报价,代销人员甚至还根据业绩收取额外手续费。
三、投资风险分析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宽度与深度的相关规定①
1.股权投资。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上一年资产中不超过20%的资金可以投资于权益类产品,其中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上限均为10%,如果将因投连险带来的权益类投资资金一并计算,完全有可能超出20%上限;另据规定,保险资金入市的比例由原有的5%调至10%,同时取消“禁止投资于上年涨幅超过100%股票”的限制。
2.海外投资。2007年7月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打开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的大门,截至目前为止,共有21家保险公司获得了QDII资格,其投资限额为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15%②。
3.基础建设投资。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保险企业集体出资约160亿元,占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的13.93%,成为仅次于铁道部的第二大股东;根据2008年两会相关议题,2008年将继续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同时要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和私人股权投资试点。
4.中小保险机构委托入市开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理财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出台,中小保险公司通过委托投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成为可能,目前已有民安保险等18家中小型保险公司可“借道”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股票。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
据《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6721.94亿元,较年初增长37.2%。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来看:银行存款6516.26亿元,较年初增长5.38%,占资金运用余额的比例为24.39%,占比较年初下滑7.35%;债券11752.79亿元,较年初增长23.78%,占比43.98%,占比下滑4.76%;证券投资基金2530.46亿元,较年初增长85.35%,占比9.47%,占比上升2.46%;股票(股权)4715.63亿元,较年初增长140.23%,占比17.65%,占比上升7.57%。
(三)投资风险分析
保险公司的新增收入中80%左右与资本市场有关,但资本市场波动很大,蕴含着极大的投资风险;与国外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比例相比,我国保险业投资债券比例偏小,股票、基金所占比例偏大④;海外投资蕴含着投资风险和汇率风险。
四、偿付风险分析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占市场份额主体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均非常充足,长期困扰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不足和利差损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由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制于承保和投资环节,而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保险业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仍然存在且较为突出,因而偿付能力风险仍然存在。
偿付环节风险还源自保险诈骗的存在。有资料显示,欧美发达国家的保险赔付总额中有15%一30%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以诈骗形式获得,个别的险种的诈骗赔付率甚至高达30%一50%。另据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估计,该公司2005年赔付总额中15%以上与保险诈骗有关;华安保险武汉分公司认为,因保险诈骗产生的赔付目前已占到赔付总额的30%⑨。据江苏保监局不完全统计,2006年江苏省发现涉嫌车险诈骗案件1900件,涉嫌诈骗金额1860万元,全省因机动车险诈骗损失高达2亿元㈣。
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3月24日颁布了“1号令”,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做了规定。其中,有关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分别照搬欧盟1973年标准(财产险)和欧盟1979年的标准(人身险),即“偿付能力0”标准;而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则以NAIC的IRIS为基础构建。由前述文献综述可知,粟芳(2002)和赵宇龙(2006)等学者的研究均表明,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最低额度与初始准备金的设置存在一定缺陷。
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