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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县是红河州的一个农业大县,农业资源丰富,发展农业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党的以来至20世纪末,弥勒县农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也总结了一套宝贵的经验与做法,彻底改变了“以粮为纲”的发展思路,加快了弥勒县农业迈上“粮食作物保稳定,经济作物促增收”产业化发展道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弥勒县农业进一步贯彻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带动的发展方针,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弥勒县农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产业化经营为重点,依托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大力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粮、烟、蔗、畜”传统产业进一步提升,“菜、果、花、药”新兴特色产业培育硕果累累,产业优势和特色进一步凸现,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以来,弥勒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扶持政策,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22.86亿元,比2005年的11.37亿元增长101.06%。农村经济总收入75.31亿元,比2005年的38.124L元增长97.56%。
1.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以粮食自给需求和商品化为带动,全县粮食产业化稳定发展。2010年全县粮食总产188008t,比2005~$曾加14825t,增长7.6%,实现了自2004年以来的连续7年增产。
2.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2010年全县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面积的比重为38.73%,粮经种植结构由2005年的61:34调整为2010年的65:43。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005年的33.48%提高到44.14%;优质水果、中药材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开发效果明显,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
3.优势产业发展迅速。2005年以来,弥勒县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龙头为带动,着力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进一步巩固提升“粮、烟、蔗、畜”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菜、果、花、药”新兴产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一是以云恢290为主的优质稻从无到有,面积逐年增加,2009年占全县稻谷面积的77.42%,201 1年占全县稻谷面积的82.70%;二是甘蔗面积得到稳定巩固,2010年甘蔗种植面积5.9178万亩,2011年甘蔗种植面积6.3319万亩,总产42t以上;三是201 1年全县葡萄面积发展到5.33万亩,其中鲜食葡.萄1 32万亩,产值达5716万元。鲜食、酿酒兼用型及酿酒葡萄4.01万亩,产值达14608万元;四是2010年蔬菜面积达13.6558万亩,其色芦笋面积0.5万亩。2011年蔬菜面积14.7万亩,其色芦笋面积0.6万亩;五是优质水果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县建成了除葡萄之外的多个优质水果种植基地。其中巡检司镇发展优质石榴0.65万亩,五山乡发展优质特早熟杏1000余亩,西一镇发展优质冬桃、雪桃500余亩,江边乡发展芒果1000亩,以及朋普镇的优质红枣和优质脐橙,新哨镇、东风农场的柑橘、枇杷等,成为弥勒县农业产业化的新生力量;六是以朋普镇为主的玉米制种规模不断壮大,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2010年制种面积0.855万亩,实现总产值2070万元。2011年完成制种面积1.231万亩,实现总产值2980万元以上;七是中药材面积初具规模,发展金银花、灯盏花面积600余亩,三七面积1.2万余亩,半夏、青叶胆面积500余亩;八是发展鲜切花、绿化苗木、观赏植物4000余亩。
4.农业设施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完成投资5.7亿元,建成各类水利工程37033件,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45万亩,新增灌面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kin。,解决和改善了17.9万人5.2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相继完成了一批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渠系配套建设工程,水利化程度明显提高;二是以大棚、滴灌、喷灌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为主,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县级财政扶持力度,全县设施农业发展达17 54万亩,其中以特色蔬菜、花卉等为主的设施农业面积达1.8万余亩,可实现总产值达2.7亿元以上。
5.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106元,比2005年的2112元增长94.41%,实现了自2006年以来五年年均递增14.64%的持续增长。
6.龙头企业发展较快。截止2011年,全县培育州级及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8家,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有3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州级农业龙头企业5家。2010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3446万元,龙头企业带动58640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种养新增收入1631.万元。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8个,其中专业合作社48个,成为带动农户增收的重要纽带,促进了全县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7.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全县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获得认证的企业13家。其中,绿色食品1家,认证产品1个;无公害食品11家,认证产品16个,认证总面积11.995万亩。与此同时,全县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整体推进项目完成农作物有效认证面积28.252万亩、水产养殖1万亩、畜禽养殖15万头;地理标志登记1家,登记产品为东风葡萄,登记面积1万亩。
二、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潜力尚未充分挖掘,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薄弱是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总结分析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为“四弱四低”:
1.龙头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实力弱。全县涉农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企业有1200余家,但规模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仅8家,且多以种植带动型为主,市场带动型、加工带动型的企业缺乏。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种植、养殖业的能力弱,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2.科技支撑能力弱。一是良种自给率低,主要依靠县外调入良种,繁种供种能力弱。二是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数量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三是农业科技推广投入不足,工作深入开展存在困难。四是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设备设施缺乏。五
是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中实践经验丰富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少,科技人员在职继续教育机会少,农业科技知识结构断层,知识老化,服务能力弱。
3.农业发展基础弱。一是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利化程度低,农业生产仍处于“雨养农业”发展阶段,抗灾减灾能力弱。二是以大棚、滴灌、喷灌等为主的节水高效农业发展慢,农业增产增效功能弱。三是以农业机械为主的农业装备仍然不足,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水平低。
4.疫病防控能力弱。动植物病虫害检测、预防、控制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机制不健全,防控技术不到位,应急物资不足,防控能力弱。病虫草鼠害种类多,危害严重。抵御外来生物入侵的应急能力较低。
5.农业标准化水平低。一是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主动积极的参与意识和观念不强。二是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不完善,生产环节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标准应用比例较低。三是农业生产标准的实施缺乏有力的典型示范带动,单一靠科技部门的示范带动能力弱。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低,“三品一标”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步伐缓慢,品牌农产品和品牌商标数量少。
6.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提供技术信息、市场信息的能力弱,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范围有限,服务能力弱。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名无实,无法正常运行。
7.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低。一是制度不完善,产品包装、产地准出、信息、责任追究等方面尚未建立规范的监管体系。二是监管手段落后,如水稻稻瘟病、稻飞虱,玉米灰斑病及猪温病、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监测、证据收集、样品采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装备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落后。
8.农产品加工水平低。除烟草、乳制品、蔗糖外,以加工为主的企业数量少,农产品加工技术含量偏低,深加工农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不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加快弥勒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几点建议
1.明确发展思路与目标
根据《弥勒县“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粮、烟、蔗、畜”传统产业,“菜、果、花、药”新兴产业,强龙头、抓基地、重特色、创品牌,突出抓好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科技农业和高效农业发展工作,促进弥勒县农业发展向外向型、集约型转变。计划全县粮食总产5年发展到22.5万t,农村经济总收入1186720万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2254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00元,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的收入超过全州平均水平,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
2.高度重视三个方面的工作
(1)重视农业龙头带动能力建设。一要着力缓解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企业要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积极争取银行信贷,缓解龙头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同时,政府应积极探索其他融资服务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二要在企业带动能力上做好文章。要加强龙头企业、基地和农户三方的协调联动发展,在生产、加工、销售中带动农户参与企业产业化经营,让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切实受益。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公司+农户”、“专合组织+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等模式,进一步完善了“订单收购”等利益联结机制。同时,根据产业发展和保障农民利益的需要,创新倡导“联户共建”、“返包分成”、“入股分红”等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丰富农业产业化经营内容,促进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三要进一步强化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扶持政策,扩大扶持范围,强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各种经济组织的力度。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突出发展重点、完善扶持环节,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村各种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自身发展。
(2)着力解决农民增收困难问题。一要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入农业发展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民创业技能培训,因地制宜的引导和激励农民进行创业致富。引导农民加快土地流转,形成发展种养业的规模效应。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二要注重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在农民增收上要突出“放活”方针,从土地经营方式上放活引导土地使用权合法合理流转,逐步引导实行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同时,要合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到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务工,提高工资性收入比例。三要在挖掘当地资源潜力上下功夫,引导农民发展特色种植业,发展休闲农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3)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在产业培育方面,要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等给予引导扶持。在发展资金方面,要协调加强企业信贷和农村小额信贷力度,积极探索其他促进企业和农民增加农业投入的融资渠道,引导二、三产业资金投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在市场监管上,加强调控力度,严打伪劣农资,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把各种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户,完善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3.狠抓落实八项保障措施
(1)增强龙头带动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一系列扶持农业龙头的政策措施,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扶持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植出了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农户与企业、中介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农业中介组织,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的带动作用。鼓励农业企业、中介组织等经济组织从事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增强行业自律、协调与推广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加强优势生产基地建设。要按照“规模开发、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促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向最适宜区域集中。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抓好优质石榴、特色杏、优质芒果、优质桔橙水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以芦笋为主的特色蔬菜,发展无公害反季蔬菜,巩固提升甘蔗、葡萄基地,抓好金银花、三七等中药材种植,抓好鲜切花、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3)夯实农业发展科技基础。要大力推广实用农业新技术,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应用率、转化率和贡献率。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广一批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全面提高我县农业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配足、配强县、乡(镇)两级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深化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民技术员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良种推广普及率,实现大宗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达100%。加强农机化建设,进一步推广各类新型实用农机具。健全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业信息在生产中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4)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以项目为带动,配合重点产业和重点基地建设,抓好四项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加大水源工
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五小”水利、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力度,提高农业水利化程度。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力度,扎实推进以中低产田地改造为主的良田工程建设。三是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抓好大中型沼气池建设,完善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四是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和新技术,增加农业作业面积,提高农机化水平。
(5)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要加快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道路。加强宣传和引导,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品牌意识,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按照标准来组织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品牌商标、名牌农产品。突出重点,优先扶持特色产业、优势品牌,促进名牌产品产业化。
(6)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要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流通企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个体营销大户等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产品营销队伍,扶持一批农产品购销大户和农村经纪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宣传活动,通过参加展销会,设立直销、代销点等多种形式,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准确地为农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农产品流通。
(7)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要搞好农产品生产与深加工之间的协调衔接,重点发展特色蔬菜、水果、畜禽等农产品包装加工和深加工,拓宽加工渠道,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加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8)完善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引导和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积极探索适合不同行业、不同产品内在发展要求的利益联结方式,着力解决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脆弱的问题。一是完善合同契约制。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确定农产品最低收购保护价,解决农民生产的后顾之忧,确保企业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形成订单农业。二是积极探索股份合作。龙头企业吸收周围农民自愿入股,共同实现产业化经营,企业保证农民每年得到一定的红利。三是建立风险补偿制度。在农民遭遇自然灾害受到损失时,有企业或农业保险部门给予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四是加强企业与农民的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培育法制、诚信企业和农民。
参考文献
[1]陈少强.中国农业产业化研究[H].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杨文钰.农业产业化概论[H].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摘要:本文从体制、机制、农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农村金融配套政策入手,全面分析了县域农村金融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支持农
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了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五点建议。
关键词:农信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问题与建议
党的十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
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 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
要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根本途径就是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进程,而要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在于:培育壮大农业龙头
企业、规划区域化产业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发展外向型农业经济、创新金融投入机制等。为此,笔者
对紫阳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金融支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
行了调查,以寻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切入点。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现状及金融支持情况
紫阳县位于陕西南部,汉江中上游,大巴山北麓,属亚热带
湿润季风气候区,境内万山综错,河溪密布,从而形成了“三山
两水一川”的地貌特点。紫阳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素有“茶乡、
歌乡、桔乡、板石之乡”和“笔石圣地”之称,被文化部和省文
化厅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陕西省民歌之乡”,
紫阳民歌还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自 1998 年
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加
大信贷投入,强化信贷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
等一系列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农业和农村经济
获得信贷服务的面有所拓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贷款难”
问题得到缓解。重点支持了我县茶叶、畜牧、药材等支柱产业的
发展,并带动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有力地推动
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链条”运行。
二、制约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程度与效能,离不开农村金融整
体所处的发展水平和阶段。当前,农村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困难和障碍,其根源既在于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内部因素制约,
也与农村金融市场环境、配套支持体系等外在影响密切关联。
(一)从体制方面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功能性障碍
一直以来,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目标与农业高风
险、低效益特点的不对称性及经营战略的不同,使其对农业发展
的支持没有太大的积极性;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刚刚拓展对农业信
贷支持, 但相对于其资金流出总量, 支持农业发展力度明显偏弱;
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农信社由于受县域资金总额被多家金融
机构“瓜分”的影响,其自身资金规模受到限制,无法提供更多
的金融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发展需求。
(二)从机制方面看,信贷资金管理与农村发展资金需求存
在矛盾
一是经营决策和管理权逐级上收;二是内控机制趋严,贷款
发放除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外均强调抵押担保;三是信贷责任与信
贷考核制约了农贷投入。为规避信贷风险,金融机构对信贷人员
实行贷款“三包”责任制,即包放、包收、包效益。基层信贷人
员往往采取宁可少放或不放的作法来避免风险,使有的农户正常
资金需求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同时信贷人员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
不对称,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四是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控制
与农户资金需求存在矛盾。金融机构按照等级条件给予农户的资
金额度不能满足规模种养殖农户的需求,导致农户发展受限;五
是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脱节。由于现代农业已打破传统农业
的春种秋收模式,向反季节、长周期发展,一些特色农业生产周
期延长,而目前金融机构仍采取传统的农业贷款发放办法,无论
贷款种类、用途均实行 1 年以内的贷款期限,已不适应现代农业
经济的发展模式。
(三)从环境方面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缺位制约金融
服务
一是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农业保险面临供给和有效需求
的双重制约:一方面,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认识不够,参保积极
性不高。另一方面,由于农业保险风险大、回报率低,各保险公
司不愿涉足农业领域,即使有开设的,险种设置也不尽合理,农
民选择保险品种的余地很小;二是农业信用担保机构缺位,致使
涉农小微企业受信贷瓶颈制约。紫阳县仅涉农企业就达 67 家,
这些企业很难办理符合要求的抵押担保,而能够有效解决其融资
难担保难的农业信用担保机构还仍处于缺位状态,造成大企业贷
不足、中企业难贷款、小企业贷不到,其信贷需求满足程度较低。
金融部门对涉农民营企业投入不足,减缓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四)从政策方面看,农村金融配套政策不齐,激励不够,
滞缓了创新步伐
由于政府部门在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金融市场建设中的巨
大能动性,其提供配套政策的种类、方向与力度对农村金融创新
有着很大影响。但目前农村金融相关配套政策存在以下几方面问
题: 一是外部环境不够宽松, 政策扶持和风险规避机制相对滞后。
地方政府总体仍停留在撮合贷款、“口头契约”等指令式阶段,
未能在市场风险补贴、信用建设、融资中介担保、农业保险等方
面为金融安全运行提供支持;二是政府配套措施明显滞后。如林
权抵押因采伐政策过严,商品林采伐指标偏少,加之一些地区林
业部门对采伐指标分配不透明,容易造成抵押贷款林因无采伐指
标而拖欠银行贷款现象。一些中介评估机构对抵押物的评估价值
尺度不一,难免出现评估失真或人情评估的现象,不利于银行合
理掌握贷款标准。 由于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 农村种养大户、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微小企业贷款办理抵押的评估等费用还比
较高。同时,林权抵押品变现涉及诸多手续及交易费用,处置到
位存在较大困难;三是对农村金融创新的鼓励不够,部分银行业
机构在创新活动中放不开手脚。
三、推动农村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一)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的有关政策。
全面落实农村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投放的考核机制,启动《县级
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对设在农村的
各类银行应确定一定的比例发放农业贷款,加大信贷的支持力
度,缓解农村资金严重外流的局面;其次,要改进信贷管理体制
和抵押担保方式,增加农户贷款品种。要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多
元性,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满足农户除存贷款业务以外的金融服务需求。要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金融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
平,让农民真正得到金融服务的实惠;再次,农村金融机构要扩
大和延伸支农服务领域的宽度和深度。 一是变 “等贷” 为 “引贷” ,
变小农业为大农业。金融机构应树立市场营销理念,改进支农服
务水平,变小农业为大农业,对符合农村产业政策、资金投放安
全、还款有保证的都要予以积极支持。二是积极引导,加快农村
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把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综合效益放在重
要位置,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为其想点子、找路子,让
市场农业、科技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避险农业成为当地
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农民致富的好法宝。三是培植农村产业
化龙头企业,培养优良的信贷载体。积极寻找和培植高效金融载
体和生息源,优先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发展,逐步
壮大龙头企业群体,建立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
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四是加快城镇
化建设。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
增加农民收入。
(二)构建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散支农贷款风险
一是借鉴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对农业贷款也实行
财政贴息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逐步引导银行信贷资
金向农业领域配置;二是通过制度和财力扶持,培育一批专业性
的农村信用担保组织。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农村担保基金,积极拓
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并完善农户联保制度,切实解决农
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如可以县、乡(镇)两级政府财政出资为
主,以龙头企业等经济主体筹资为辅,组成农业贷款担保基金,
主要面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服务,解决农户及农村个体私营经
济大额融资担保难的“瓶颈”问题。这同时也使金融机构信贷资
产得以有效保全,免除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后顾之忧;三是
建立农村支农贷款保险机制。农业保险同样大有潜力可挖。针对
农业投资风险较大的现实,由农户、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协
商,在农户贷款时向保险公司投保,试行农业保险贷款,既拓展
了保险业务领域,又消除了农民投资和银行贷款的后顾之忧。
(三)搭建信贷支农信用平台,降低农业融资成本
一是营造信用政府。政府应加速实施信用环境建设,将信用
建设的目标、步骤分解细化,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政
绩挂钩,形成强大的压力和促动力。司法部门要公正审理金融债
权纠纷案件,不偏不倚,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以自身的公信
力带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二是创建信用金融。各农村金融机构
要牢固树立“信用立行(社)”思想,严格规范经营行为,遵守
信贷合同;三是培育信用客户。客户树立“信用为本”的观念,
切实履行合同条款,按时还本付息;此外,为降低农业融资成本,
改善农业融资软环境,着重解决贷款中介收费门槛过高问题,建
议政府专门就此作出规定,根据各农村经济主体的承担力制定与
之相关的抵押、评估、公证、登记程序和收费标准,减轻融资双
方成本负担。
(四)营造良好的金融创新外部环境,完善配套政策,激发
创新动力
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的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配
套政策的支持和外部环境的完善。为此,一要大力发展各类中介
组织。政府部门应积极培育社会化、竞争化的中介机构,在贷款
抵押物价值评估、登记、过户、资信证明、信用评估等方面发挥
与银行业机构的衔接作用。同时,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和中介服
务,切实降低确权、登记、过户等中介服务成本,以有效降低金
融产品创新成本;二要建立有效合理的经营管理及监管机制。各
银行业机构上级行应制定更加灵活的信贷管理、责任考核措施,
在落实信贷风险控制责任制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基层银行业机构
信贷产品与服务创新权限;三要进一步发挥监管部门对金融创新
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步推进农村金
融产品创新业务的健康发展。
(五)切实发挥农信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全面启动实施“金
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
大工程,助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农信社与“三农”同根、同源、同成长的鱼水关系,无疑使
农信社支持“三农”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精耕“三农”
市场,实施“三大”工程,就是要构建与“三农”紧密互动,互
惠共荣的新型客户关系,全面支持“三农”科学发展。一要把富
民惠农作为实施“三大工程”的根本出发点;二要通过推动服务
网络多元化、手段多样化,使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
贴近到农户;三要通过全面实行信贷过程公开化管理,提高信贷
业务透明度,提升贷款公平性和可得性;四要通过建立全面的创
新体系,顺应市场变化和“三农”需求,开发“量体裁衣”式的
金融服务产品,提高客户需求满意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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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状况分析
实际上,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还有较大的不足之处。通过开展调研即可发现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是中国农业产业的总体竞争实力还不够强。农业产业在市场竞争之中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与营销企业间。尽管农产品加工行业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进程之中具有十分强劲的发展势头,但是和我国的总体农业产值比较起来还处在相当低的水平上,和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具有非常大的差异。这和我国的农产品加工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不够完善、农业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滞后、农业企业总体规模不大等具有非常大的关系。
二是尽管我国广大的基层农业种植户具备了参与到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之中的良好愿望以及热情,但从整体来看,我国广大农户的参与度还相当低下。农民群众渴望通过参与到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体系之中以提升个人经济收入,并且得到实际帮助,例如,法律、技术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然而,到现在为止,我国诸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所提供服务被限制在信息层面之中,组织运作的规范性不够强,难以较好地适应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农户的参与度不高。
2.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的几点建议
2.1 强化领导实施宏观调控
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是关系到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大事,这一系统化工程一定要在党和政府的全面指导之下来加以实施,尤其是当地领导一定要将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组织有关部门快速解决与农业经济产业化相关的各类问题,健全完善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的重点发展项目。要通过完善领导激励制度,让各单位、各环节均能参与到分工之中,而且还能进行合理地配合,产生出合力,一起推动农业经济实现产业化发展。依据当前农业经济发展之所需,还应发掘出农业经济之巨大潜力,依靠宏观调控的重点作用,不断改进现代农业经济的整体结构。要强化现代农业经济区域性重点产业开发以改进管理能力,注重发掘出推动现代农业经济不断发展的新资源,有效规范现代农业经济实现产业化发展的途径,进而促进农业产业经济实现更好地发展。
2.2 打造农业经济主导产业
我国农业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应要以名、优、新以及特等为特点来实施产品开发,从推动本地资源以及开发名优产品抓起,对于农业资源优势最为显著、发展优势最为突出的开发项目,着重进行培养。要运用良种扩繁等形式来推动发展,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农业支柱性产业,全面围绕主导性产业来建设销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一定要实施好农业规模化发展模式,创建农业经济生产性基地,利用基地所具有的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当地农民开展大规模的生产,进而产生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行的新格局。在深化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中一定要始终坚持市场化原则,持续完善农业经济生产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分布、农产品销售以及农业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要运用农业经济优势资源的转移以及农产品品种结构的改进,塑造一流品牌、打造鲜明特色、形成一流精品、提升经济效益,真正让自身农产品具备极强的市场化竞争实力。
2.3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随着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开办,积极探究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的多元道路显得愈加重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以农户主体加以组建,在这类合作社当中,农户的人数最少要占总人数的80%。如此一来,即可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较为详尽地掌握农业作物在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诸多环节的信息,对于政策的了解也会更加齐全,从而为农民群众争得合理利益。在管理手段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民主制管理,入社者完全自愿,退社也完全自由,使用民主决策的办法来开展生产经营,更有创新活力。和别的股份制、公司制企业所具有的差别是,合作社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推邮迪掷润最大化,而是要为全体社员也就是农户们提供农业交易需要的各类服务,而交易之后所形成的盈余只留下一点属于公共积累,而绝大多数均依据交易额以及股份制形式分配至入股者。各地政府应当在今后办好具备示范性特点的专业合作社,其后再引导别的合作社从下而上和循序渐进地发展。在合作社发展中一定要做到始终坚持以广大农户为主体,展现出专业性; 始终坚持自愿管理的原则,落实民主管理措施; 始终坚持明晰产权关系,确保成员们的切实利益。
2.4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为了推动科技成果实现新的转化,从而为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往深度与广度发展提供更多的动力,应当采取以下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措施:
一是要完善农业科技转化网络建设,建立起科技转化的成果推广工作,这也是科技进入到农业领域结合部,推动农业科技加快创新步伐的重点。要积极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机制改革,不断加快农业科技教育、产学研的一体化进程,落实基层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促进现有的成熟农业科研成果加以推广运用,强化农民群体接受与运用农业技术成果方面的能力。要积极鼓励以各家科研院所为基本依托,建立起科贸农相互结合的科技型企业,不断强化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彼此促进的关系,完成科技成果往现实生产力所进行的转化。
二是要不断提升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之投入。不管是农业科技创造,还是通过科技手段把潜在生产力切切实实地转化成现实之中的生产力; 不管是农民群众的知识创新,还是农业龙头企业中各类设施设备之改造和更新,均需极大的投入。所以,要强化科技和经营企业之间的联合,真正让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技术研发以及对外推广运用之主体。要健全完善各种形式、多个途径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并且明确农业技术活动是属于公益性事业的范畴,需要如同国家办国防事业与教育事业一样,明确国家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重要地位,并且明确农业技术投资以及推广投入的最低额度。
三是倡导农业科技采用各类方式切入到农业产业化研究之中。要从农业经济产业化趋势以及农业科技之特点抓起,要么由农科院所自身科研成果来办科技类企业,从而扎扎实实地带动农户。当然,农业科研院所还可利用自身特长为各家产业化组织提前、户中以及产后的全过程服务。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农业科研院所还可将自身科研成果视为资产加以入股,推动农业经济产业化组织建设。
2.5 培育农业产业化专业人才
我国的农业经济产业化发展进程十分注重于培养,形成鼓励农业类专业人才不断脱颖而出的局面,其所培养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开看,那些不仅具备市场意识,而且懂得经营管理、技术指导的农业经济产业化专门人才。要依据公开、公平、竞争之原则,积极改进高层次人才资源的配置工作,健全人才柔性流动体系,推动我国农业类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现市场化与职业化,让高素质的人才能够进入到农业企业之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诸多过程。农业经济产业化一般都伴着科技的极大进步,而实现农业科技进步的发展最后还是由农民们加以完成。所以说,唯有在农民群众进行了实践之后,各类农业科技成果才可以转换成生产力,从而推动农业经济新技术与新成果能够得到极大地推广。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间需要用好懂得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等部门所缺乏的精神愉悦,促进我国农业经济产业从比较低的效益往比较高的效益中转变,持续延伸农产品的附加值来满足当前市场之需求。所以,强化农民职业教育显得十分重要。政府要针对农民群体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投资之力度,力求举办各类农民技术培训,从而产生以政府化办学为主要方式,以社会办学进行辅助的现代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制,让农村从业者均可及时地得到农业科技新成果的应用步伐。农民群体的职业教育要将知识教育、素质提升等加以结合,建立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布局,落实农业经济产业化对于农村专业技术人才之所需。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鉴于中国特色社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经济的产业化运转就成为了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开发一定要以科技实力为基础,以宏观调控政策为主要支撑,运用主导产业的积极带动以及农民经济组织的作用,从而建立起集生产、管理、销售等各个环节为一体的综合化经营管理体系。我国现代农业经济产业化应当在党和政府的统一指导之下,积极运用科技手段与农业经济主导产业等管理措施,大力培养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创建起多层次、多元化、社会化服务机制,推动我国农业经济产业化实现更大的发展。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区域性支柱产业,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以农业增产、农民增益、财政增收为目的,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逐步形成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生产经营体系,或各具特色的“龙”型产业实体,以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襄樊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较大的发展,为襄樊经济增添了一个亮点。
襄樊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水中游。全市总人口577万,其中农业人口364万,乡村劳动力185.6万。襄樊现有耕地面积600.93万亩,占全省的12.8%,居全省第二位。襄樊既是全国十大夏粮主产区和二十个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又是全国第二个地级吨粮市和国家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近年来,襄樊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优质专用弱筋小麦、优质“双低”油菜、中短纤维棉花、优质油桃、优质水稻、猪、牛、羊、禽、芝麻等都被列入全国或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全市已形成粮食、油料、棉花、水果、畜牧、蔬菜、林特七大主要产业。枣阳优质桃、老河口优质梨、宜城优质油料、南漳食用菌、襄阳优质畜禽、古城花椒、保康有机茶、襄城奶业、樊城蔬菜等特色产业初具雏形,已培育出章陵牌面粉面条、万宝粮油、玉莲牌芝麻产品、绿生牌茶叶、梅园牌大米、仙仙牌大白桃等一批知名品牌。2005年,全市龙头企业达到469个,实现销售收入83.9亿元,上缴税金5.4亿元。其中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以上的龙头企业31个,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1个,带动基地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龙头企业13个。针对襄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现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研究对策,努力促进襄樊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高效、快速、健康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
一、襄樊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依然偏低,农业产业化覆盖面小
襄樊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稍有成就的主要分布在交通便利和经济状况稍好的一些地区,如316、207国道沿线、汉江流域等。而在其他广阔的地区几乎是见不到产业化经营的影子。
2.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利益分配机制还不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够成熟,缺少为农民服务的中介组织
襄樊市农业产业化大多数产加销连接松散,仅仅有少数农户与龙头企业建立了较为紧密的关系,而且多数仍停留在与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上,且没有涉及加工增值利润返还问题。基于农民的弱小地位、缺乏组织性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农民从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所得到的利益相对来说太少。在现代农业大生产过程中,单个的农民很难进入产业化大市场,很难承受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而种种原因又是农民难以达到必要的组织化程度,即使有也缺少相应的凝聚力。这就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来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其应对各种情况的能力,并引导他们进入市场和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由于襄樊市缺乏建立这样的中介组织的相关经验、制度、运行方式等,致使襄樊市严重缺少真正为农民服务的中介组织。
3.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品牌效应差;农产品加工产值在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低,生产、加工产业链短
襄樊市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对科学技术的应用还太少,水平还太低。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产品的品牌影响度的提高,多数品牌只是区域性品牌。襄樊市缺乏对农产品深加工、精加工的能力,很多农产品只是经过一些粗加工,甚至不加工就上市了。从横向来看,襄樊市农产品研发能力低,新开发产品少。从纵向上来看,农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
4.龙头企业规模小,发展困难;龙头企业还太少,带动能力还不够
襄樊市缺乏大型的现代企业,尤其缺乏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在带动能力上,现有的龙头企业亦是突现出其不足之处,带动农户的数量有限,全市有农户近100万,而直接参与到产业化经营中的只有40多万,不到一半。
5.政府的运作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有利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优惠政策较少,支持力度不够
农业产业化的兴起和发展内在地要求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变原来的单纯“管理”职能为“服务”职能。在目前情况下,农业产业化迫切需要有一系列的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法规、政策加以引导和规范,才能真正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有机协调好,以促进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推进襄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和健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积极创造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必须从四个方面积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首先是市场条件。要加快建立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同时加强对通信、交通、金融等方面的配套建设。其次是行政管理体制条件。要打破区域界限、行业界限,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再次是资本条件。对产业化经营企业实行优惠的信贷政策或给予一定的补贴。在税收上,对加盟农业产业一体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以使其能较快地积聚资金。最后是法律法规条件。农业产业化要健康发展,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政府法规作保证。要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使之健康、协调地发展。
(2)积极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政府要正确地引导农业产业化,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搞好自身的职能定位,改变以往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和直接向企业和农户下达指令的做法,学会运用政策和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进行间接调控,大力加强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和服务。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
(1)科学设计布局,发展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生产基地。襄樊市在基地建设上要着重做到:一是布局区域化,逐步形成与资源优势相适应的区域经济格局,如在宜城建立香菇生产基地、在襄阳建立双饱菇生产基地、在保康建立有机茶生产基地;二是经营集约化,使基地的生产要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以提高经营集约化程度、扩大产品产量和提高商品率;三是服务系列化,围绕基地发展加强服务组织和服务设施建设,把龙头企业、经济技术部门,以及官方服务组织的服务结合起来,从技术、物资、信息、运输、销售等方面为基地提供有效的服务。
(2)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大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投入力度:一是重视农产品的品种、质量,培育名牌农产品。当前农产品滞销、价格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品种相同、产期集中、低质量品种多、优质品种少。二是要充分发挥襄樊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和襄樊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等科研机构的作用,加快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特别是大型龙头企业
(1)拓宽筹资渠道,政府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要改变过去把资金直接投放到企业、基地等具体实体组织上的做法,要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市场或其他途径来筹集资金,要让企业自己学会生存和发展。政府可鼓励一些信用担保公司的组建,如湖北省第一家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襄樊成立并运行良好。为有效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2006年12月由襄樊市农业办公室牵头筹建符合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获襄樊市政府批准。该公司由万宝粮油公司、金华麦面集团等5家企业发起,共有1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入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营,目前,该公司已正式运营,以后每年可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1亿元的贷款担保。
政府要引导金融系统对农业产业化大力支持。近期,襄樊市农发行主动出击,摸清情况新业务扩展后的情况,各县支行部也做了调研工作,通过初步调查摸底,全襄樊市符合范围的潜在客户有60家,发展后劲强劲。其中襄阳支行5家,拟贷款2120万元;枣阳支行3家,拟贷款1150万元;南漳支行15家,拟贷款3150万元;谷城支行9家,拟贷款11500万元;保康支行4家,拟贷款2000万元;老河口支行5家,拟贷款3150万元。
(2)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一体化经营。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组织与农户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使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起比较稳定的利益关系。需要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紧密型连接关系,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运作机制。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农户通过入股的形式与公司紧密联接在一起,使公司员工和农户成为企业的股民,农户与企业通过合作社真正实现了地位平等,并通过分红实现了利益均沾。
针对襄樊市还没有这样的运行机制,可在金华、万宝、梅园、雨润、襄大、大山、回天、新丰、丽波、贤德等一些实力大、创新意识强的大企业中,选出一些企业进行机制创新实验,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这需要由政府来鼓励和引导,并对做试点的企业给予一些优惠和补助。
4.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进一步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素质。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狠抓农民的教育培训。可以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农科教中心、专业协会、科技示范户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发挥农技推广站、农业院校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农、科、教的结合;要与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相结合,加快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经验、新方法、新产品。要有组织、有计划、持久地抓好综合素质的培养,为农村培养大批懂技术、能操作、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2)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多元服务组织。首先,要坚持抓“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归社员所有,其中应有一部分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财产,利润应按参与额进行分配。其次,要修订和完善章程。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章程都应以经济合同法、民法及其他经济法规为根本依据,对入社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约责任要平等设置、公正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最后,要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保护其经济利益,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农业产业化的中介组织是农户与是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农户与政府联系的中间环节,它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农业产业化的中介组织,包括合作组织、专业协会、科技服务机构等。无论发展哪一种形式,都应以市场的需求为切入点,适应市场的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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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年来世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城镇化现象,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2008年,城市居民人数首次在历史上超过农村居民,预计至2050年世界人口的70%是城市居民。在我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城镇化的进程大大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4.72%,城镇常住人口达91425万。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都市农业也有了长足发展。都市农业一般是指在城市及周边地区,充分利用城市提供的科技成果及现代化设备进行生产,并紧密服务于城市的高层次、多形态绿色产业。它是以现代科技为基础,以农业产业化为依托,以规模经营为条件,集生产、服务、消费于一体,经济和生态等多种功能并存的现代农业。都市农业是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紧密相连的一种农业产业,不仅可以提供新鲜的果蔬产品、有机健康的农产品、可观光休闲的基地,保障、丰富城市生活,还可以提高农民收入、完善农村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助力。因此,如何更好地发展都市农业、助力城乡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文献综述
围绕都市农业的相关问题,学者们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其中多数学者关注了具体地区都市农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梁丽娜和李奇峰从农业种植、农业供应链、休闲农业、农村智能信息服务等方面,探讨了北京市数字化产业与都市农业的融合发展模式。钟佳利等对成都当前都市农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围绕土地资源、发展机制、供给模式与行业标准4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华贝贝等指出临沂市河东区都市农业存在竞争力弱和融合程度不高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转型升级、拓展功能以及完善运营3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张玉芬和吴红聚焦于都市农业发展中的土地利用问题,从用地方式、土地污染治理、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刘一鸣等则关注了天津市都市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数据分析发现两者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部分学者则聚焦于都市农业的某个具体功能。于姜莉等以潍坊市坊子区三个农业休闲旅游带为例,重点分析了都市农业中休闲和观光功能的设计与实现。赵婵璞等则以茂名市小东江田园风光带为例,重点从彩色农业景观和立体农业景观两个方面探讨了都市农业中的景观设计。骆希等聚焦于都市农业中的粮油功能区,并以崇州为例提出建设粮油产业集群、构建农业经营组织、践行绿色兴业兴村等多条发展路径。少部分学者关注了都市农业发展水平的评价问题。褚立岑构建了湖北省都市农业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系统,并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综合赋权法以及熵值法进行了评价。综上所述,目前都市农业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在具体地区的发展问题及对策,某一功能的设计与实现、发展水平评价等方面。在实践中,都市农业涉及的产业很多,而距离城市的远近又对产业的选择有着较大的影响。然而,这个方面的研究却较为缺乏。基于此,本文拟在空间层次视域下对都市农业发展的产业选择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产业选择
都市农业是个大的概念,其中包括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观光、生态旅游等许多产业,各个产业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其发展所需的农业资源和外部条件也不一致,所以在经济、社会和生态兼顾的发展模式下,还要根据各产业的特点合理规划,使得各个产业相辅相成,共同促进都市农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都市农业发展根据距市区的远近可划分为4个层次:市区、近郊、中郊、远郊。市区土地资源有限且成本很高,所以市区都市农业的发展主要偏重于生态功能,如为市区居民提供公共绿地资源,而经济功能主要是特色农产品和水产品、绿色产品的销售和相关餐饮。近郊都市农业的发展主要偏重于经济功能。近郊土地资源价格比市区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而且贴近消费市场,所以近郊较适合发展高附加值的都市农业项目,如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农产品贸易等。中郊都市农业要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3个功能。中郊土地价格资源较为丰富且价格适中,物流费用也适中,该区域是非常适合农副产品生产的区域,而且城镇居民日常到此区域休闲旅游也较为便利,所以较为适合发展农副产品生产、农业观光和体验、农家乐等项目。远郊都市农业主要偏重于生态功能。远郊土地成本较低,政府只需少量资金辅助即可实现维护本地区生态平衡的生态功能,该区域适合种植林木果树这种周期长、生态功能明显的作物和开发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等项目(具体如图)。
三、政策建议
(一)建立网络化与智能化的都市农业社会服务体系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目前小农户占农业经营户的比例高达98%,占耕地面积达70%。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如对接大市场的困难;不具备资金优势,农业投入能力不足;不具有规模经营优势;经营农业的积极性减退等。此外,农业劳动力当前的老弱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农产品成本的提高,增加动植物疫病防治、现代农业技术采用和食品安全治理的难度,影响农业经营效益和农业优质化、标准化、品牌化的实现。解决以上矛盾,建设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关键。目前,新技术在不断为传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赋能,市场中出现了许多基于网络化与智能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例如,慧种地、农医生、田田圈、嗡嗡农服等。然而,单纯依靠市场力量建立新型农业社会服务体系,较易出现地域之间发展不均衡、建设速度慢、与传统服务体系缺乏协调等问题。因此,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政策进行引导和扶持。例如,完善网络等基础设施、组织农户参观新型农服企业的现场和参加培训、搭建传统农服体系与新型农服体系的协调平台等等。
(二)推进都市农业产业化经营
都市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村家庭生产为基础,依靠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经营的农业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发展都市农业的必经之路。一方面,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服务。首先,通过财政和税收等方式对龙头企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减轻经营压力。通过贴息和补贴等政策引导龙头企业进行农业技术改革、技术研发、品牌宣传等,提高科技含量、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竞争力。其次,建立融资互动平台。健全银行、龙头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创新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对龙头企业的优势项目优先推荐,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龙头企业银企洽谈会,促进银行、龙头企业和政府信息对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最后,在企业用地方面可给予优先优惠政策,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对于已经形成规模的产业可建立相应的农产品产业园区。另一方面,建立农产品连锁专卖体系,发展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连锁专卖方式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树立品牌、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这种流通业态适合高附加值、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的销售。政府在此类连锁专卖店的建设上,可以给予税收的优惠和房租补贴。此外,要积极发展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在乐购、大润发、沃尔玛等大型连锁超市设置绿色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专柜,同时可积极开拓社区便利店,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再者,可建立都市农产品信息网,在淘宝、拼多多、京东、抖音等平台进行网络销售,进一步扩大农产品的销售空间。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的统一
一方面,开展土地整理,严格保护耕地。由于工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使一些农业用地变为了非农业用地,而今后随着城市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二、三产业的发展对土地仍有一定需求,要严格贯彻和执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业土地面积严格保护;将各乡镇建设的工业园区进行统筹规划,提高园区土地使用率,节约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在保护现有生态资源的同时,继续加强生态林建设,建立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护林、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共同组成的生态林体系。保护和开发是相辅相成的,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有更大的开发价值;合理的开发则能为保护提供资金支持。要在保护的基础上,鼓励以湿地公园、休闲农庄、森林公园等形式全面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实现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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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按照“稳定、优质、生态、安全”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全州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规划。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的要求,在规划期内建立和落实基本烟田规模,稳定烟叶种植面积,确保烟叶生产目标的实现,把我州建成全国优质烟叶产区。
第二条合理区划布局。全州重点发展47个万担以上的乡(镇)烟叶生产区,稳定发展19个5000担以上的乡(镇)烟叶生产区,力争在*期间实现烤烟和白肋烟专业化种植面积达到80%以上。
第三条建立基本烟田制度。全州基本烟田规模要达到153万亩。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在适宜种烟区域范围内,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对烟叶生产的影响,妥善处理好烟叶生产与其它作物用地关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定基本烟田,编制基本烟田规划。
第四条实现基本烟田规范管理。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流转的规定,在农民完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流转途径,实现规划区内基本烟田的相对集中,规范管理,高效利用,提高整体产出效益。
第五条严格实施基本烟田保护。基本烟田保护区由县(市)人民政府划区、定界、登记造册、编制图表,建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对破坏基本烟田保护区内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条签订基本烟田保护责任书。在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区的地方,由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或烟农协会组织分别签订责任书,并由县(市)人民政府向烟农颁发基本烟田证书。明确政府、烟草主管部门、村民委员会或烟农协会组织、烟农对基本烟田的保护责任、权利与义务等。
第七条建立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基本烟田保护区一经确定,由县(市)烟草部门与烟农签订满足烟叶生产两年一次或三年一次轮作的种植合同,确保基本烟田有效轮歇和养息。
第八条征用基本烟田应实行补偿。开发建设项目确需征用、占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依法给予补偿(其中应当包括对基本烟田基础设施的补偿)。
第九条依法保护烟农的合法权益。烟草行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投入必要的资金,扶持基本烟田建设和烟叶生产种植,并对烟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帮助。烟草公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国家标准收购烟叶。烟农按合同种植的烟叶,由当地烟草公司负责全部收购,并及时兑付收购资金,进一步提高烟农种烟积极性。
第十条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规划和完善烟田水利设施、烟区道路、烤(晾)房、防雹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中低产和瘠薄烟地改造的力度。采取国家立项、行业投资、政府补贴等办法筹集资金,同时,在烟叶生产区将扶贫资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资金、村级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与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不允许将资金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各尽职责协同配合。烟草、发改、农业、财政、林业、环保、气象、扶贫、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州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部门实施规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加强烟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基本烟田的有效排灌能力;加强烟区道路配套工程建设,确保物资供应、烟叶调运;加强防雹、人工降雨设施建设,完善烟区防雹网络体系;加强烤(晾)房、收购网点和仓储建设,以适应生产布局、生产规模的要求。
第十二条明确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权属。由烟草行业投入为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补贴建设的渠系、水坝、管网、提灌站、烟区道路、集中密集式烤房等生产基础设施,所有权归村组集体,水窖、水池、单个密集式烤房所有权归烟农。
第十三条推进标准化生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州烟草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制定并颁布适合恩施优质烟叶生产的地方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科技创新,通过科技示范,典型引路,加快烟叶生产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流;提高烤烟生产整体水平,创恩施烟叶品牌,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第十四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电力、烟草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按照规划要求,分别抓好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强化水土保持工作,为基本烟田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加大土壤肥力调查和监测,加强耕地质地建设,推广绿肥种植、秸杆还田、有机肥科学使用,调整前茬作物,不断改善土壤环境,保护和提高地力,确保基本烟田可持续利用;立足开发多种能源,大力推广煤炭烘烤,逐步试验推广电能烘烤,落实农业生产电价政策,保证电能供给,严禁乱砍滥伐森林烘烤烟叶。
第十五条落实措施防治污染。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新建排放“三废”的工厂、作坊。对已经建成的“三废”排放未达到控制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建立烟叶生产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并完善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减灾和救助机制。各级烟草部门要筹集和建立烟叶保险风险金,保险等部门要积极参与烟叶生产保险,对按计划种植而遭受冰雹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烟农适当补助。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气象、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烟办、民政、财政等单位为广大烟农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基本烟田保护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十七条规范烟叶经营流通秩序。各县(市)人民政府及烟草、*、监察、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协同配合,依法打击烟叶经营流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烟叶经营流通的良好秩序。
(一)产业间贸易的成因
产业间贸易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比较优势,适用传统的国际贸易与分工理论。在产业间贸易中,相同产业的产品基本为单项流动,主要包括发达国家第二产业与发展中国家第一产业之间的贸易以及工业国之间不同工业部门之间的相互贸易。产业间贸易形成的基础是不同行业产业之间的生产分工,然因各国在各种产品的生产上会因各自的资源禀赋、技术专长、劳动力优势等生产要素差异而出现成本优势,进而形成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和竞争优势,从而构成了世界市场上各个国家不同产业部门之间的国际分工与贸易协作。显然,从根本上来说,产业间贸易的产生得益于各国在生产某种产品时形成的比较优势,而此种比较优势的产生得益于各自的自然禀赋或技术差异等生产要素差异。例如,我国拥有丰富的廉价劳动力,故而能在国际贸易中凭借廉价劳动力而产生的产品价格优势形成成本比较优势,进而在产业间贸易中赢得广阔的世界市场。
(二)产业间贸易的基本理论
产业间贸易属于新古典贸易理论的研究范畴,在发展中主要形成了绝对成本理论、相对成本理论和要素禀赋理论三种理论。绝对成本理论主要是指亚当·斯密的国际分工和贸易理论,认为国际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分工的原则在于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其基础在于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其观点拥有科学成分,然局限性也很明显。随后,李嘉图为修正亚当·斯密的观点,提出了比较成本理论,认为各国无需专门生产成本最低的产品,只需生产成本相对低的产品,便可通过参与国际贸易获得利益。该理论显然更全面、深刻,然其劳动价值论并不彻底,且难以经受动态分析的考验。此后,俄林对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做了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认为一国往往出口其在生产中大量使用自身比较丰富的生产要素产品,而进口其在生产中大量使用然比较稀缺的生产要素产品。
(三)产业内贸易——产业间贸易的发展趋势
国际贸易活动的基础主要源于生产效率差异或要素禀赋差异的比较优势和产品产别与规模经济两个方面,比较优势催生的是产业间贸易,而规模经济催生的则是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又称行业内贸易,是相对于产业间贸易或行业间贸易提出的现代贸易理论,权威经济学界对其解释为同一产业内具有较为严密的生产替代或消费替代关系的产品的双向贸易活动。产业内贸易主要发生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国家之间,故其反映了更高形式的生产力水平,其贸易结果也比产业间贸易更有利可图,其规模报酬也呈现出递增现象,是消费者异质偏好的结果,贸易利润来源于产品的差异性及其递增报酬。产业内贸易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是一种互利共赢和可持续的贸易模式。与产业内贸易相比,产业间贸易属于较低层次的贸易模式,不具有规模优势,但随着产业间贸易的深入发展,也会向产业内贸易转型。
二、中俄农产品产业间贸易的现状、优势与问题
俄罗斯与中国是世界上紧密相邻的两个大国,具有不同的农业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在农产品需求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俄罗斯地广人稀,土地广阔,农业资源非常丰富,但受严寒等自然条件所限,农业生产波动性很强。从国际贸易模式来看,中俄农产品贸易主要得益于双边在各自农业产业领域中所具有的要素禀赋及其比较优势,即俄罗斯农业资源优势突出,拥有广阔的耕地、众多的水体和庞大的森林储备等得天独厚的农业自然资源,而我国则具有丰富的劳动力优势以及相对俄罗斯来说维度较低的自然条件优势。因而,中俄农产品贸易双边比较优势突出,要素禀赋差异明显,在需求结构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是一种拥有相当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的产业间贸易。当前,中俄农产品产业间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中俄农产品贸易现状
从贸易结构上看,当前我国出口到俄罗斯的农产品主要为蔬菜和水果等产品,并从俄罗斯进口木材和水产品及其制品。我国还在俄罗斯境内发展果蔬产品加工产业,生产果汁、罐头和各种深加工产品,以提高对俄农产品出口的附加值。据统计,我国目前已在俄远东地区建立4个农贸市场及超过10个果蔬加工企业,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销售渠道。另外,我国还充分发挥丰富的劳动力优势,组织农村务工人员到俄从事乡镇企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及相关产品生产,还尝试在俄建立境外农业综合开发区,既充分利用了俄罗斯的农业技术和农业资源条件,也极大活跃了俄罗斯地方经济。从贸易规模上看,新世纪以来,中俄贸易连续8年持续增长,年均增长率接近30%,且于2014年底突破900亿美元大观。在此背景下,中俄农产品贸易额于2006年达到21.8亿美元,2014年底有望突破50亿美元大观,占中俄贸易总额的比重也将超过5%。
(二)中俄农产品进行产业间贸易的优势
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在具有相似要素禀赋和技术水平的工业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普遍存在,而在要素禀赋和技术能力不同的国家之间,往往出现产业间贸易。中俄两国虽同为世界大国,但俄国地广人稀,技术相对发达,农业资源非常丰富,中国虽地大物博,却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且处于向工业化中后期迅速转型的关键阶段。总体来看,中俄农产品贸易虽然存在产业内贸易形态,但产业间贸易才是主要形态。中俄两国都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要素禀赋优势,如俄罗斯的农业资源比较优势和中国的廉价劳动力比较优势,充分利用WTO提供的自由贸易平台,减少相关贸易壁垒,进行充分的产业间贸易。以中国为例,得益于地缘和自然条件优势,在对俄农产品出口中,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种类较多,所占贸易份额较大,且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果蔬和肉类等,而俄罗斯在对华出口中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则主要为土地或资源密集型产品,如木材和水产等。
(三)中俄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俄农产品贸易虽然在中俄贸易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快速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贸易水平层次不高,贸易方式单一,中国对俄出口主要以纺织等轻工产品为主,农产品所占比重不高。贸易结构也较单一。中国主要从俄罗斯进口海产品,向其出口蔬菜、水果及肉类等农产品。从中俄两国的农业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和生产潜力来看,许多农产品贸易的潜力未予充分挖掘。贸易秩序也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中俄农产品贸易受市场波动影响很大,且俄罗斯的经贸法规不健全,政策随意性很强,缺乏透明度,导致贸易风险提高,令诸多中方企业不敢在俄投资。同时,中俄两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水平也不高,如存在诸多检疫限制。此外,俄罗斯投资软环境不佳,民间贸易存在大量灰色清关,如俄执法部门近年来多次以灰色清关等位借口查抄中国商品。另外,中俄两国在农产品贸易中业缺乏足够的信息沟通,尚未建立畅通的交流平台。
三、推进中俄农产品产业间贸易的发展对策
中俄两国同为世界大国,地缘相接,文化迥异,在诸多国际事务中存在共同的利益诉求,且有长期战略伙伴协作关系。可以说,中俄贸易现状良好,前景广阔,双方不仅存在产业间贸易的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而且存在基于地缘政治的国家意愿。从产业间贸易理论来看,中俄农产品存在普遍的产业间贸易比较优势。农产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此项传统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例逐渐缩小。对中俄两国来说,农产品贸易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事项,两国应当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完善双边农产品贸易机制,寻求在WTO框架内减少相关贸易壁垒,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挖掘双边农产品产业间贸易的巨大潜力,将中俄农产品贸易培养为双边贸易的新增长点,打造稳定、有序、规范和可持续的农产品贸易模式。
(一)制定中俄农产品贸易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近年来,俄罗斯致力于推进国内经济体制转型,尤其在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背景下,其国内经济持续增长,农业生产能力也显著提升,扩大具有资源禀赋的农产品出口将是俄主要的农业外贸措施之一。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且与俄地缘相接,必然成为俄罗斯农产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场之一。两国农业经济的互补性和比较优势将在中俄农产品贸易中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为此,中俄两国应当致力于依据两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去制定双边农业及贸易合作的中长期合作规划,促进一些大型农业合作项目和长期合作项目的对接实现,将双边农业贸易合作构建在长期稳定的框架基础之上。在双边农业贸易合作中,要充分发挥两国的战略伙伴关系协作平台,在不断深化双边国际政治协同的基础上推进两国经贸合作深入发展,为中俄农产品贸易中长期战略的制定提供保证。
(二)积极推进中俄农产品自贸区建设
近年来,俄罗斯逐渐重视其远东地区开发,中国也着力实施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战略”。中俄农产品贸易合作的一大优势便是地缘相接,交通运输方便,而此种优势最明显的地区便是俄罗斯的远东地区与我国的东北地区,尤其是俄罗斯的滨海边疆省与我国的黑龙江省等省份。中俄两国都有意愿以农产品自贸区建设推进双边农产品贸易。为此,两国应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黑龙江流域内的自由贸易区建设,形成包括俄罗斯的滨海边疆区、犹太自治州、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赤塔州、阿穆尔州及我国的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在内的农产品自由贸易区。在农产品自贸区基础上,还可进行深层次的产业配合,推进中俄农产品贸易由产业间向产业内转型,如俄罗斯可充分发挥我国的廉价劳动力优势,放宽我国农民到俄远东地区租地经营的诸多限制。双边地方政府也要积极沟通,为我国在俄远东地区建设大型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条件。
(三)在WTO框架协议内减少农产品贸易壁垒
2011年,俄罗斯经过多年入世谈判也成为WTO成员国。中俄两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两国贸易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之前,在中俄农产品贸易中,俄罗斯经贸秩序不规范、政策摇摆性强的缺陷也将逐渐得以更正,其灰色清关等不规范操作也将逐步消除。尤其是中俄农产品贸易中的诸多壁垒,如过于苛刻的农产品检疫等也将因纳入世贸规则而减轻。在经济文化一体化背景下,还要大力推进中俄文化交流,增强WTO框架协议之内的文化认同。为此,中俄两国都应积极利用加入WTO的契机,推进本国外贸体制与国际接轨,严格执行世贸组织关于农产品海关检疫、物流包装、关税水平等的相关规定,将中俄农产品贸易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规范框架之内,灵活运用WTO相关条款,对俄方提出的技术壁垒,要积极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对不合理之处,也要予以积极应对。
我省农机装备产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发展,形成了长春拖拉机厂、四平联合收割机厂、延边插秧机厂等一批骨干企业,生产“CT”拖拉机、“东风”收割机、“春苗”插秧机等重点产品。吉林大学农机设计制造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农机装备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吉林农业机械研究院是国内知名的农机装备科研机构,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我省发展农机产业的优势体现在:一是老的品牌优势仍在,“CT”、“东风”等品牌在国内特别是东北地区还有一定影响;二是政策支持力度大,省市政府累加农机购置补贴对域外农机企业吸引力强;三是长春、四平等地基础较好,起步较早,具备做大的潜力;四是我省地处东北腹地,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并且正值我省建设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农机装备市场需求巨大。但由于多年的调整冲击,目前我省农机装备企业规模较小,品种单一,技术基础薄弱,人才流失严重,质量体系不健全,支撑体系不配套。到2008年底,全省共有规模以上农机生产企业160户,其中整机制造企业24户,配套企业136户,完成年产值10亿元,占全国的4‰。农机销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占全国销售收入比重的12%。总的来看,我省发展农机装备产业基本上是重新创业,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通过招商引资、产权结构调整、同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农机龙头企业,带动零部件配套滚动发展,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农机产业体系。着力建设长春、四平、延边三大农机装备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农机大市场和农机服务业。打造农机品牌,建立人才队伍,提升研发实力,把农机装备制造发展成一个优势产业,再创吉林省农机工业辉煌。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全省农机装备完成工业总产值75亿元。规模以上整机制造企业40户,配套企业200户。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企业集团3户,年产值超过2亿元的现代农机制造企业10户,年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农机销售企业8户。年产大中马力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3000台(套),玉米收获机3000台,水稻收割机和插秧机12500台,零部件地产化率达到40%。以中大马力拖拉机、半喂入玉米收割机、水稻收割机、高速机动插秧机等为代表的主要产品品种增加25%以上。长春农机装备制造等农机产业园区具备一定规模,园区内配套企业过百户,初步形成企业间关联紧密、配套能力较强的全省农机工业集中示范区。长春绿园农机大市场建成东北最大农机集散基地。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管理、销售、服务、培训体系。
三、农机装备产业的发展重点
(三)以长春*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为中心,建设农用动力机械生产基地。依托长拖农业机械装备集团、中机北方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重点发展50-120马力系列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逐步恢复并稳定20-50马力小型拖拉机在东北三省及蒙东地区的市场。
(四)以四平地区为中心,打造玉米、水稻收获机械生产基地。依托四平东风机械装备集团公司、中机北方机械有限公司、延吉锋陵公司,稳定发展传统切流式稻麦收割机和全喂入水稻收割机,大力发展半喂入水稻联合收割机、纵轴流稻麦联合收割机以及自走式、背负式玉米联合收割机等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收获机械产品。
(五)以延边地区为中心,着力建设移栽播种机械产业基地。依托延吉插秧机制造有限公司、榆树华裕机械有限公司发展高速机动插秧机和高性能钵育苗插秧机。鼓励企业发展精密播种机、精种式施肥播种器等移栽播种机械。提升高速机动插秧机、精密播种机研制开发能力。
(六)发挥区域优势,着力建设长春绿园农机大市场。充分发挥我省地处东北腹地,为东北三省一区交通枢纽的优势,将长春绿园农机大市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农机集散基地,搭建农机生产、销售、服务平台,带动农机生产企业及相关零部件配套企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
四、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七)鼓励同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农机龙头企业。重点培育和发展长拖农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机北方机械有限公司、四平东风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延吉插秧机有限公司等一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集团。通过股权转让、合资合作等方式,采取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等措施,加快长拖集团、四平东风收割机、延吉插秧机等企业与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步伐,做强做大农机龙头企业,带动相关零部件配套产业集群式发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机产业体系。
(八)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机装备企业建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技术中心,支持企业上一批先进适用实验检测设备,提升研发试验检测能力。省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资金要加大对中大马力拖拉机、玉米和水稻收割机等农机项目的补贴力度,全力提升农机装备制造企业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水平。农机装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享受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吉政办发[2009]4号)。鼓励农机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技术联盟,围绕农机装备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支持农机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农机装备企业,各级政府要给予奖励补助。
(九)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机装备企业集群式发展。搞好长春*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四平收获机械产业园的功能定位,做好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机零部件配套、研发、服务及上下游关联产业,着力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群优势。支持农机主机厂与配套企业的产品技术、产权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机及零部件研发制造战略伙伴。省内农机主机企业要优先选用省内配套企业产品,稳定并不断扩大配套份额。省市设立的工业园区建设资金要加大对长春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园、四平收获机械产业园的支持力度。农机产业园所在开发区上划省市财政的共享收入,以2008年为基数,2009年至2010年内增长超过8%部分给予返还,用于园区发展建设。
(十)加快农机大市场建设步伐,建立完善的农机销售体系。全力推动长春绿园、榆树农机大市场建设,对农机销售企业建设用地、简易建筑以及农机销售企业推介省内生产的农机装备给予适当照顾,鼓励长春金源汽车农机公司、吉林省金桥农机公司等销售企业做强做大。建立规范的农机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农机销售企业有序竞争。制定农机销售企业市场准入规范,实施登记注册制度。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程序,规范操作,实行全程监督,减少流通环节,严禁搭车收费现象发生,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机推广使用搭建平台。各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在搞好产品开发、提升制造能力的同时,要加强与农机销售企业的沟通联系,确保产品三包,服务到位。各地农机局、农机推广站要加强对农机使用、维修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农机具的质量管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提供农机维修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政府定期组织省内农机服务机构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广大农民群众满意的服务机构给予适当奖励。
一、新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新农村产业基础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基本任务,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力为关键,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按照“有限目标、突出根本、抓住关键、凝聚合力”的要求,着力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运储保鲜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市场准入能力、产业化组织能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引领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
2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销售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培育30家超1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农产品自营出口额突破6亿美元;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订单收购量达到全省农产品商品量的60%以上;对农户的直接带动面达到60%以上。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工作重点
3集中力量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整合资源要素,通过外引内联、联强联大,促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优势农产品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要注重发展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加工,尽快形成若干个百万吨的大米加工集团企业和10万吨的肉类加工集团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也要尽快形成占本类加工产品30%以上的集团企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和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尽快形成一批加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
4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重点发展粮食、生猪、家禽、水产、水果、蔬菜、毛竹、中药材等农产品加工。粮食重点发展稻谷精深加工;畜禽重点发展冷鲜猪肉、低温肉制品、水禽加工产品;水产品重点发展特种水产和淡水鱼类加工产品;果蔬重点发展以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赣北早熟梨和以供港为主的蔬菜商品化处理与冷冻配送深加工,以及以茶叶、毛竹、道地中药材为主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
5加强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区域化、基地化建设。积极发展粮油、生猪、水产、水禽、水果五大农业产业化省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油茶、毛竹、商品蔬菜、茶叶、中药材、花卉苗木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优势农产品基地,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土地、合作办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加快基地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基地化、集约化水平高的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和产业带。建立以鄱阳湖区、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粮食主产区和赣西粮食高产片为主的“三区一片”优质稻生产基地,以赣中优势片和浙赣线、京九线为主的“一片两线”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以环鄱阳湖优势区、京九线、昌厦线为主的“一区两线”特色水产养殖基地;以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赣北早熟梨为主的果业基地,以赣东北绿茶为主的茶叶基地和赣北棉区为主的优质棉基地。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主产区集中,形成“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格局。
6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全面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村组干部、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基层农技人员发起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好省、市、县三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农产品批发市场带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建基地,专业合作社(基地)联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按利润返还的合作制、按股分红的股份制农业产业化形式,完善定单、合同、按劳按股分红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实行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引导农民以土地、山林和水面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7大力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创新营销理念,建立实物市场、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网络。加快国家级定点市场、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检验检测和信息网络、电子结算网络等系统。加快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的农产品网上展示购销平台,大力发展网上交易,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区的营销网络。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专卖、配送等现代流通形式,扩大产品销售。加大流通组织、经纪人队伍的培育力度,形成市场流通主体的多元化。积极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示展销,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服务。
8组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名牌农产品。把创立品牌与做强品牌、扩大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机结合起来,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运用市场化手段,打破区域、部门、所有制界限,推动同类品牌整合,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利益分享”的方法,增强著名品牌的竞争实力,形成一批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政府按照优势产业、优势品牌导向实施重点扶持。
9推动开放型农业突破性发展。充分利用我省的农业资源、区位、生态和劳动力低成本优势,扩大农业产业化领域的招商引资。精心策划招商项目,拓宽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一批国外、境外和省外大型龙头企业来我省从事开发型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扩大我省水产、畜禽、果蔬、茶桑等优势产品的出口。加快鳗鱼、生猪、茶叶、蔬菜、柑桔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在出口生产基地优先推行农业良好操作规范认证(GAP),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广泛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产品加工档次,增强企业出口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走出去投资办厂,带动农业技术、劳务输出和农产品出口。
10提高农产品市场准入能力。适应消费市场升级和准入门槛提高的形势,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的要求,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加强农业标准修订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化产地标识认定,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检验技术手段,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坚持源头治理,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监控和食用农产品污染物监控,加强禁用投入品监管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跟踪和源头可溯系统。
11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办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以农业产业化科技需求为目标确定科研课题,筛选一批农业产业化种养、加工、保鲜、储藏、运输等环节中的重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发挥政府科研资源分配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良种良法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大力开发优质高效农业技术、降耗减本等实用技术,促进一批高科技项目与龙头企业嫁接。建立和完善科研应用平台和市场化推广机制,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绿色证书”和“蓝色证书”工程,造就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科技农民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三、创新完善农业产业化配套扶持政策
1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08年开始,省里将视财力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逐年增加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引导、激励、放大作用。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双十”工程中的龙头企业和基地,以及“双百”工程中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财政性资金重点扶持的方向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水平、提高附加值的实绩,以及新增带动农户和农户直接由此增收的实绩。采取财政贴息和担保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采取鼓励措施,调动金融部门放贷积极性;采取奖励方式,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培植;采取补助方式支持订单农业和原料基地建设。具体的扶持奖励办法由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建立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协调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开发办、省外专局等部门可用于农业产业化的资金要与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配合使用,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形成政府集中投入为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投入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本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社。
13创新金融扶持政策。涉农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理念,开发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拓展质押担保方式,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分支机构金融服务能力,落实金融配套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实行差别化的信贷准入,信用评级套用农业、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允许以流动资产、山林和水面承包经营权、经济作物和饲养物作为抵押,允许龙头企业间连担,允许法人代表、股东为龙头企业担保,允许合作社连保。
农业银行要提高对龙头企业的支持面,提高龙头企业扶持贷款在涉农贷款中的比例,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季节性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要逐步扩大对龙头企业贷款,增加贷款规模。农村信用社要将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列入重点信贷投向,争取有效需求满足率达到95%以上。龙头企业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信息系统。
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贷款担保机制,根据经济增长水平,逐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担保能力和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银行对龙头企业放贷。
14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在粮食、生猪、家禽、水产、水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领域进行政策性保险试点,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逐步形成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保险公司多方合作、全程保障的“合作+保险”农业保险机制。
15落实用地用水用电优惠政策。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可在省级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市级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在各设区市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龙头企业直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牧渔场和设施农业用地,涉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前提下,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用于生产的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在申请获得取水许可的前提下,由所在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种养业基地,在落实防治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暂免征收水资源费。
以电为原动力,受电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农产品加工用电实行大工业电价政策;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专业化种养业项目,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16其他有关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可按程序向中储粮*分公司提出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事有关政策性收储业务。外商投资兴办龙头企业和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达到省级龙头企业基本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后,可享受省级龙头企业优惠政策。省级龙头企业改制或组建企业集团的各种登记费、评估费减半收取。新获准农产品自营出口企业,可从第一个月起按规定退税率计算退税。
四、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水平
17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认真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农业产业化宣传,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产业化的重大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战场。加强农业法规建设和产业化政策普及,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18搭建农业产业化发展平台。在“十百千”工程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即省里重点抓好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个与之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设区市重点抓好1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市、区)重点抓好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和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为平台,集中多方力量,实行有限目标、集中投入、动态管理,坚持数年,务求实效。
近期,根据凌河街道小队安排部署,围绕《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期“社情民意直通车”专题征集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走村入户,开展专题调研,征集民情民意。现根据调研情况,对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引领融合发展方向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各村庄必须要发挥比较优势,找准适合本村的最佳发展方向。在融合模式上,要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业优势资源为依托,将种植业、养殖业的某些环节甚至整个环节联接在一起,加快形成农业内部紧密协作、循环利用、一体化发展的经营方式,拓展农业增值空间;要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元素融入农业,实现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及农业信息共享,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促进涉农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实现一产“接二连三”、三次产业联动发展,打造融合生产加工、科技研发、物流储藏、商务会展、信息咨询、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复合型农业综合体。在推进方式上,要突出抓好项目这一载体,靠项目带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与生态、文化、旅游等元素结合,拓展增效增收空间。要加强招商引资,围绕延伸产业链条,着力引进一批有品牌影响、有市场潜力的农业开发项目。在示范引领上,要注重典型培树,加快推进好项目延长拉宽产业链条,打造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样板。
二、培育多元发展主体,夯实融合发展基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生力军,也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开路先锋”。一是协调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要强化家庭农场基础作用,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延长经营链条。要强化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要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农业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注重协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群众的关系。通过促进农产品本地化利用,发展相关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旅游等产业,来提高农民收入,将本要流向外部的就业岗位和附加值内部化。要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更多的群众增强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维护普通群众的利益。三是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助推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发展产业联盟,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1.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泌阳县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0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26家,总资产18.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2.5亿元。拥有固定资产5000万以上的2家,1000万元以上的15家,30家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4.5亿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30家,种植基地55万亩,畜禽养殖基地86个。
全县小麦、玉米、芝麻、花生、肉牛、生猪和蔬菜等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有2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4家,其中省重点龙头企业3家,县重点龙头企业2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0亿元,工业增加值6.1亿元;营业收19.6亿元,利润总额6亿元,税金0.6亿元,从业人员0.1万人。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2个,“河南省名牌”产品2个,“河南省优质产品”2个。因此,农产品加工业已发展成为名副其实支柱产业。
1.1粮食加工业。现有小麦加工企业13家,年加工小麦20万吨,占小麦总产量的80.6%;主要分布在泌水办、泰山、羊册、郭集、马谷田、花园办、王店有代表性企业,雪源面粉、富顺面粉、喜凤面粉、龙兴面粉、绿州面粉、汇利面粉、福利面粉等。
1.2畜产品加工业。泌阳县畜产品加工产品主要为生鲜肉和低温肉制品。有畜产品加工企业5家,年屠宰加工能力达20万头,占存栏量的26.3%,主要分布在杨家集、、双庙、付庄、贾楼、铜山等地,有代表性的企业为省级的泌阳溢佳香、恒都食品有限公司、肉食品公司。
1.3油料加工业。泌阳县油料作物加工产品主要为花生制品及其花生油、芝麻制品及其香油。现有油加工企业3家。主要有懿丰油脂为代表的加工龙头企业,年加工花生油10万吨,加工花50万吨,花生主要分布在、贾楼、付庄、官庄、象河等地。
1.4蔬菜加工业。蔬菜加工制品有速冻蔬菜、酱菜类等产品。现有蔬菜加工企业6家(其中食用菌加工企业3家),龙头企业有2家,市级2家;食用菌加工1.2万吨,速冻蔬菜的产量0.1万吨,主要分布在县城区官庄等地。泌阳食用菌系列加工产品,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为省级的泌阳鑫发、三明食品等。
2.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个别门类过于集中,整体发展不均衡。农产品加工企业中,从事粮食加工的企业相对集中,工商注册的有75家,占70%,且这些企业大多发展规模不大,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存在着散而弱,重复投资、固定资产大量闲置。
2.2精深加工比率低,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一方面,绝大多数为粗加工型企业,技术装备落后,深加工体系尚未建立,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农产品二次深加工不足10%。另一方面,产品研发能力低,新开发的产品少,特别是缺少高、新、特的产品,多数产品的名气不大,档次不高,规模不大,难以批量生产形成规模效益。
2.3企业农户利益连结机制脆弱。一方面单个企业实力弱,遇到市场风险抵挡不了,无法与农户兑现承诺;另一方面农民合同意识淡薄,有好处找市场,有困难找企业,合同连结缺乏约束机制。
2.4带动力不强,组织化程度较低。我县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加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仅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0%,而且其中有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没有产权关系、松散型的自我技术服务性团体,组织内部运作不规范、组织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发展环境不优,其服务方式多以收购转销为主,全方位服务不够。
3.加快推进泌阳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3.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快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应成立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事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责任。
3.2紧密配合,搞好服务。一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作用,在产业化集群内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点,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二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职能作用,为产业化集群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三要支持金融、法律、物流、信息服务、技术辅导中心等配套服务体系向产业化集群拓展,为促进产业化集群发展提供必要的“粘合”和支撑作用。
3.3搭建服务平台。一是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平台。通过举办农业产业化协会年会等形式,建立政府部门与企业定期交流制度,拓展政府和企业的交流渠道,同时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依据。二是搭建银行与企业合作的平台。积极协调农发行、农信社、农行等金融部门,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为龙头企业争取贷款和奖补。三是搭建培训服务平台,利用农洽会在我市举办的有利时机,积极举办或创办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农产品交易会,利用外出考察、信息网站等,加强企业问的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3.4完善用地政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要优于产业化集群内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对产业化集群内的种植和养殖加工企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