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公共政策学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把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学生塑造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技能的社会需求人才是学校的根本任务,要完成合格人才的培养任务,就要做好管理、教学等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作为学校一员,笔者既承担教学任务,又承担办公室日常事务。如何协调好教学与行政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是笔者个人努力的方向和关注的重点。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现代教育强调:教育为人民服务,学校为学生着想。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在提示我们,应确立和形成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并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家长、学生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作为一名现代教师,要清楚自身定位,自觉摒弃传统的“教师至上”的观念,树立“学生至上”的观念,自觉把自己定位为“保姆”“服务者”的角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热心、诚心对待广大师生。教师在关注学生学业的同时,应更为热切地关注学生的精神成长,从细节入手,从小处抓起,真正去理解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切实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让每一位学生都在学习的过程中享受到成长的快乐。急家长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把我们的工作切实做到学生、家长的心坎上,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扎实做好服务工作。如何协调好教学与行政工作?笔者觉得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要以教学工作为重心,切实提高教学服务质量。作为一名青年教师,要认识到自身在教学经验、驾驭课堂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努力查找自身问题,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做好备课、上课、辅导等教学工作。同时,主动向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教学技能突出的中青年教师学习,善于总结经验,勤于查找不足,精于提升素质,严于教导学生,切实提高讲课水平,提高育人质量。二是要做好行政工作。对于承担的行政管理工作,除精心、务实、严谨地做好工作以外,还要经常向自己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施加压力,自我提高,尽善尽美地完成工作任务。比如,遇到教学任务和行政工作冲突时,笔者总是给自己鼓劲,要求自己不能懈怠,抽时间,找空当,加班加点地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协调好教学与行政事务。工作无大小,无轻重、贵贱之分,说到底,都是为了搞好服务,为了发展好学校事业。既要重视教学,又要重视行政事务。要在教学工作完成之余,保质保量地完成行政工作,做到工作中不怠工,不扯皮,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把有限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做到教学与行政事务“两不误”,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二、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根据理工科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 “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是理工科高校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项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
一、当前理工科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理工科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存在课时少、时间不固定、内容随意、形式单一等诸多问题。有些高校推行思想政治实践课暑期教学,这种安排取得了一些教学成果。但由于经费、管理、师资等环节的缺失,造成教学形式主义突出、管理机制不健全和教学效果不理想等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理工科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的实施。
1.教学内容任意,形式随心所欲,学校考核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实践教学作为高校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学的延伸环节,理应在时间、资金、制度、基地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形成长效机制。然而部分理工科高校对于人文学科不重视,对此类型实践课更存在应付心理,使得实践课成为“三无”课程:无真正具体领导机构、无充足经费的保障、无健全的基地实施。加之实践课无具体考核监督、评估检撕妥芙崽岣叩幕制,降低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了实践教学的效果。
2.任课教师重理论课、轻实践课,实践教学能力不强,经验缺乏。由于理工科高校人文学科发展水平有限,“双师型”教师数量比较少,大部分教师都是理论和实践课教学双肩挑,由于课时、经费等无保证,“全心全意去指导和监督学生完成实践内容”就成了一句口号。由于许多教师只重视理论课教学,对实践教学毫无积极性,也不愿意花过多精力提高实践水平,因此,所安排的实践教学主题严重脱离社会需求和学生专业背景,布置、指导、评定实践教学的随意性极大,影响了学生主动性,制约了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效果的改善。
3.学生重理轻文,对与理工科实际脱节的实践课存在应付心理。理工科高校普遍存在重视专业教学、轻人文素质培养的现象,思想政治实践课内容又不以社会热点问题为依托,教学内容与现实生活存在较大的反差。而且学校从安全角度考虑,实践课大多被安排在校内或假期,这样局限了学生与现实生活的接触以及对社会的深入了解,结果使学生对此类课更加敷衍。
二、采取切合理工科学生实际的措施,提高和改善教学虚化的问题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教学一体化的构建。根据认识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原理,按照实际教学情况对教、学、做一体化进行构建,加大人力、资金投入,建立奖惩机制,组建专职的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成立专门的教研室对“双肩挑”的教师加大业务指导。针对理工科高校学生思想、心理、专业等特点制订教学目标,实现课程教学在知识、能力、情感等层面上的融合,最终使学生学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从行动上深入社会生活。
2.完善教学考核体系,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运用一切教学方法教出理工科思想政治实践课的特色。完善科学的教学考核体系是实现实践教学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环节,它能调动起教师积极性,激发其运用一切教学方法与时俱进,使教学内容符合理工科特点,满足学生素质提升的要求,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新的感知、体验,树立起责任感和时代意识,更好地引导学生自我激励、 自我完善。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4-0101-03
1 问题的提出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是近十多年来在中国新闻媒体、书刊杂志、政府文件上出现频率较高的术语。公共政策作为公共行政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在社会处于变革和转型时期所进行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往往是名词概念出现在前,真正的研究、实践在后。虽然“公共政策”一词在人们口头上和书面中已经使用了一些年,但是在中国真正的公共政策研究才刚刚起步,就连有关公共政策的学科定位和自身概念在学界还存在着模糊认识;至于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这些具体的环节上,学者们的争议则更多。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公共政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关于“公共政策”,有哪些人在研究?都说了些什么?主要采用哪些方法进行研究?本文试图解答这些问题从而探寻中国公共政策研究的发展方向。
2 样本来源及指标设计
2.1 样本来源
本文对公共政策研究的评述选取的刊物是《中国行政管理》,选取的时间段为2004―2009年。剔除了非学术性的书评、会议综述等文章后,最后所获得的总样本量为70篇。需要说明的是,样本的选择标准是论文具有明显的公共政策学学科取向或问题取向,即主要从文章的具体内容来判断是否符合样本要求而非标题中有“公共政策”字样。
《中国行政管理》是目前我国行政(公共)管理学科唯一大型综合性权威学术月刊。其理论成果反映了目前我国公共政策研究的较高水平,从中我们可以对中国目前公共政策研究的现状有比较清楚的了解。
2.2 指标设计
基于评估的需要,本次评估设计了一些具体指标,包括:
(1)年份。分析在不同的年份,研究在数量上是否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2)作者单位为了统计的方便,对于合作文章,均以第一作者为主要作者,作者单位与学术地位均采用第一作者的资料;对于有诸多头衔的作者,我们只采用第一单位的资料。
所有未标明资金支持的都看做是无资金支持。与学术地位。分析哪些人在做公共政策的研究。我们将作者单位分为高等院校、行政学院、研究所/学会、党校/团委、其他或未标明五类;学术地位则划分为博士研究生、讲师、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无标明或无学术身份五个层次。
(3)资金支持。四个层次为:国家级社科或自然基金、省市级政府基金、高校或研究中心基金和无资金支持。
(4)研究主题。我们将研究主题划分为基础理论、具体政策分析(或政策选择)、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过程、价值取向和其他。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分类,具体的分类标准在分析样本时还会进一步阐明。
(5)研究方法。参照陈辉在《中国行政学研究评估:基于高校学报的分析》中的分类方法,把研究方法分为质化研究、量化研究和非经验研究三类。
(6)研究阶段。根据我国公共政策研究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将研究阶段分为概念界定、问题描述、变量识别和变量分析四个阶段。
3 样本的分析
3.1 论文的发表年份
《中国行政管理》每年刊登的论文有近四百篇。这些文章涉及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而核心为公共政策研究的文章从2006年的9篇到2009年的15篇,呈稳步上升的状态。可见近年来“公共政策”的确是一个高频词汇,也反映出学术界开始关注公共政策,越来越多的学者从公共政策的视角来进行学术研究。
3.2 作者单位与学术地位
从图1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研究者所处的机构部门比较集中。多达75.7%的研究人员来自高等院校,这表明高校是公共政策研究的主要阵地。
图1 作者单位
从表1中可以看出,多达32.8%的作者“未标明或无学术地位”,而研究者中教授最多,所占比例为28.6%,其次是副教授。这表明教授、副教授等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研究者是公共政策研究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同时,讲师和博士研究生也达到了一定的比例,这说明不少年轻的研究者正把目光投向公共政策领域。
3.3 资金支持
表2显示,多达71.4%的研究都没有资金支持。获国家级社科或自然基金资助的研究论文有12篇,占17.1%。获省、市级政府基金资助的研究占8.6%。样本中仅出现了2篇高校和研究中心资助的研究,且均见于2009年。这些都反映出资金来源单一且支持力度不够。
3.4 研究主题
有些研究主题不是很容易区分,在此详细地说明分类标准。基础理论研究是指研究人的社会活动特性和利益需求结构,研究现代政府治理与政策系统的关系等。具体的政策分析是指基于具体问题(如公共物品、产权、城镇化、NGO等)进行的研究。政策制定既包括宏观政策的制定,也包括具体政策的制定。政策执行是指对公共政策的实施过程的研究。这里归为政策过程这一类别的文章,其主题是宽泛地研究政策过程。研究主题涉及价值目标、公众认同等方面的,姑且以价值取向来概括。
从图2中,我们可以看到基于具体问题而进行的公共政策研究最多,占27.2%,可见现阶段对公共政策的研究是带有相当程度的问题导向性的。然后是政策过程,占17.1%。另一方面,样本中有3篇文章的标题直接提及“中国转型时期”,不少文章在行文中也提到,可见学者们对于公共政策的研究正在努力立足于我国国情,以期更好的发展。
3.5 研究方法
质化研究是通过观察、参与观察、深度访谈及焦点团体讨论等方法来发现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构建研究结果或理论的研究方法。量化研究是运用统计技术考察“量”的规律性,从而把握事物性质的研究方法。
如表3所示,既非质化研究又非量化研究的非经验研究达到了81.4%。这些论文通常都按照概念界定、提出问题、分析对策这样的三段式结构来撰写,研究方法滞后,缺乏创新。
3.6 研究阶段
表4反映出,在公共政策研究的论文中,82.9%处于问题描述阶段,这说明大部分公共政策研究仍处在研究的初始阶段,重复进行着低水平的研究,缺乏深度的挖掘。
4 结论与启示
以上的分析表明,近6年来我国公共政策研究在研究者覆盖范围、涉及的研究领域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表面的繁荣无法掩盖内在的危机:理论体系缺乏创新;研究内容有待丰富;研究方法亟待改进;研究水平有待提高。反映在上面针对性的统计分析中,表现为:概念化的研究停留在问题描述阶段;研究方法滞后单一导致知识的积累性不强;重复型研究众多,缺乏影响力;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等。
以上种种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公共政策研究缺乏问题意识。公共政策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生命力在于要回答中国政治改革和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目前,大量的研究尚停留在对西方国家的公共政策理论进行介绍的层面,还未将研究重心转向中国的现实问题。
第二,中国公共政策研究方法单一滞后。大多数研究者完全是埋头做研究,采用的绝大多数是非经验主义的方法。非经验主义方法也不失为一种方法,但当此研究方法比重过高且流于形式时,对公共政策的研究会局限在基础理论层面。由于缺乏质化研究和量化研究的有机结合,导致公共政策研究成果结构性失衡,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我国公共政策研究的理论和实践存在矛盾:从事公共政策研究的专家学者重理论、轻实践,大多进行“不出门”的研究;而公共政策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又重视实践经验、轻视理论的作用。这就造成我国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公共政策研究成果的应用率和采纳率低。
因此,首先我们要加强对公共政策的理论研究。公共政策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从研究者集中在高校而鲜少有社会组织研究足可以说明这一点。其次,研究者需要改进研究方法,努力提高公共政策的研究水平。我们需要的不是只停留在概念界定、问题描述阶段的重复研究。一门学科的发展和繁荣与其研究方法息息相关,我们需要通过摸索形成自己的研究方法体系。再次,还要重视公共政策学科建设,加大研究基金的扶持力度,为公共政策研究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们带着面对问题的勇气去反思已做的研究,虽然中国公共政策研究在目前的环境下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是政策研究多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发展进程是大势所趋,绝不会停止。
参考文献:
[1] 张金马.公共政策:学科定位和概念分析[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0(1):7.
[2] 丘昌泰.公共政策:当代政策科学理论之研究[M].台北: 巨流图书公司,1997:1-2,35-49.
对于政策工具研究最早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达尔和林德布洛姆撰写的文章《论现代国家采取的政治——经济技术》中提出来的。但政策工具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80年代初的时候,荷兰的吉尔霍德委员会便得出了以下结论:政策工具知识的缺乏和不足是导致政策失败的重要原因。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和发展一门政策工具理论并将之付诸实践。这时期最有影响力的著作要数1983年胡德的《政府的工具》。到了20世纪90年代及本世纪初,政策工具的研究得到了迅速地发展。目前,它已成为了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学和政策科学研究的一个焦点主题,同时也正在成长为一个新的学科分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无非要数以下两本了:一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盖伊·彼得斯和冯·尼斯潘主编的《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二是莱斯特·M·萨拉蒙主编的《政府工具——新治理指南》。其中笔者尤其要指出《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一书,该书是1992年春在荷兰鹿特丹大学举行的政策工具研讨会上的论文集,在众多教材中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当时政策工具研究的状况,是一本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公共政策工具并做进一步研究的很好的参考书。
根据上文知道西方政策工具的真正兴起与发展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那么其原因有哪些呢?笔者借鉴了陈振民等学者的著作,将原因概述为以下四点:一是政府的管理和政策的执行是很复杂的,这就导致人们对政策执行工具的反思;二是此时西方一些福利国家相继失败,政府的工作效率低下,政策时常失灵,人们产生了了解政策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案的强烈要求,而不少解决方案就存在于政策工具的理论之中;三是现代的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们开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导致他们对工具性知识的更多地追求;四是政策工具是政策科学研究领域的问题之一,政策科学自身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会将政策工具纳入研究重点之一。
1.2国内政策工具的发展历史及成果
在我国关于政策工具的研究是在本世纪初才慢慢被国内学者所重视的,所以说它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属于新兴研究领域,自然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有限的。据我国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文献进行检索发现,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策工具专著,只有一本中文版译著,是由顾建光翻译《公共政策工具:对公共管理工具的评价》一书所得,于2007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余的成果主要是教材和论文。对公共政策研究进行介绍的教材笔者所知道的主要有:张金马主编的《政策科学导论》(1992年版);张国庆主偏的《现代公共政策导论》(1997版);陈振民主编的《政策科学》(1998年版);陈振民编著的《公共政策分析》(包括2002、2003年两版);陈庆云主编的《公共政策分析》(2006);陶学荣主编的《公共政策学》(2006);郭红玲主编的《公共政策学导论》(2007);陈潭主编的《公共政策学原理》(2008);严强主编的《公共政策学》(2008)等等。其中还有一本是2006年出版的由庞诗所译的豪特利和拉米什的《公共政策研究——政策循环与政策子系统》一书,其内容也有关于政策工具的介绍。至于论文也有数篇:2003年的主要是张成福的《论政府治理工具及其选择》;2004年的主要有陈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与政府管理方式》;2005年的主要有卢霞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进展》,徐程的《政府工具视角:一种审视政府治理的新途径》,王伟昌的《新“治理”范式与政府工具研究》,储亚萍的《论作为政府管理工具的合同》;2006年的主要有陈振民的《政府工具研究的新进展》,吕志奎的《公共政策工具的选择——政策执行研究的新视角》,周奋进等的《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与行政行政制约》,余瑶的《当代中国政府工具选择刍议》,朱喜群的《论政府治理工具的选择》;2007年主要有杨卫玲的《公共信息;政府治理工具箱中最有效的“软工具”》;2008年姜国兵的《对公共政策工具五大主题的理论反思》,等等。
2政策工具的内涵
政策工具又称为治理工具,政府工具,国内外众多学者都对其从不同的角度做了不同的定义,表述各异。国外主要有以下一些定义:尼德汉认为工具是“公共机构可以合法获得的统治可能性”。霍格威尔夫认为“工具是行动者能够使用或潜在地加以使用,以便达成一个或更多目标的事物”。林格林将工具定义为:“致力于影响和治理社会过程的具有相似特征的一系列政策活动”。美国学者莱斯特和斯图尔特认为政策工具是政策执行的技术。澳大利亚学者欧文·E·休斯把政府工具定义为:“政府的行为方式,以及通过某种途径用以调节政府行为的机制”。另一个美国学者萨拉蒙则认为工具是“一个行动者能够使用或潜在地加以使用,以便达成一个或更多目的的任何事物”。而豪利特和拉米什则指出,政策工具是政府赖以推行政策的手段,是政府在部署和贯彻政策时拥有的实际方法和手段。
国内知名学者陈振民、张成福、陶学荣、严强等等都对政策工具的内涵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认为政策工具是实现政策目标或结果的手段;有的认为政策工具指的是政府将其实质目标转化为具体行动的路径和机制,是政府治理的核心,没有政策工具,便无法实现政府的目标{有的则认为政策工具是“公共部门或社会组织为解决某一社会问题或达成一定的政策目标而采用的具体手段和方式的总称”等等。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各个学者对政策工具的定义千差万别,但这些定义都体现了共同的基本属性一一公共政策主体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在达成政策目标中所采取的手段、方法和途径。结合这些定义,笔者认为政策工具是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尤其是执政党和政府部门选择的并具体加以运用以执行公共政策,达成政策目标,从而解决政策问题的途径和手段。
3政策工具的分类
3.1政策工具的分类简介
关于政策工具的分类,学者们也是由于角度不同众说纷芸,表述各异。综合起来有以下一些分类结果:荷兰经济学家科臣(另一表述为德国经济学家基尔申)最早试图对政策工具加以分类。他关注的是一系列执行经济政策从而获得最优化结果的工具。他整理出了64种工具,但是只是列举,并未作系统化的分类。美国政治学家罗威、达尔和林德布洛姆等人对这些工具进行了宽泛的分类,认为可以分为规制性工具和非规制性工具两大类。萨拉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又加上了开支性工具和非开支性工具两种类型。胡德相比较前几位学者来说提出了稍显系统化的分类框架,他认为所有的政策工具无一例外的都会使用到以下四种资源中的任一种或几种。这四种资源是信息、权威、财力和可利用的正式组织。麦克唐纳和艾莫尔则根据工具所要求达到的目标将之分为四类:命令型工具、激励型工具、能力建设型工具和系统变迁型工具。施耐德和英格拉姆等人的分类与之有些类似,他们认为政策工具可分为激励型工具、能力建设型工具、符号与规劝型工具和学习型工具四类。著名政策分析家狄龙将政策工具分为法律工具、经济工具和交流工具三类。这种分类方法在西方比较受推崇。另一种更新近的三分法是管制性工具、财政激励工具和信息转移工具。加拿大公共政策学者霍莱特和拉梅什根据政策工具的强制性程度将政策工具分为强制性工具、自愿性工具和混合性工具。此种分类方法在众多方法中更具解释力、更合理,在下文,笔者将对之进行详细介绍。加拿大政策科学布鲁斯.德林和理查德.菲德也是根据政策工具的强制性程度将政府工具分为自律型政策工具和全民所有型政策工具,前者强制程度最低,而后者强制程度最高。这种分类为政策工具分类体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做了基础性的贡献。欧文.E.休斯认为政府的干预都可以通过供应、补贴、生产和管制这四方面的经济手段得以实现。林德和彼得斯则认为政策工具是多元化的,它们可以包括命令条款、财政补助、管制规定、征税、劝戒、权威和契约。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将政策工具比作是“政府箭袋里的箭”,并将之分为以下三类:传统类工具、创新类工具和先锋类工具。E·S·萨瓦斯认为政策工具有政府服务、政府间协议、契约、特许经营、补助、市场、用户付费、志愿服务等等。
以上是西方对政策工具的大致分类情况,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国内主要的分类情况。国内学者的分类总结起来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张成福在《公共管理学》中的分类,他政府介入的程度将政策工具分为政府部门直接提供财货与服务、政府部门委托其他部门提供、签约外包、补助或补贴、抵用券、经营特许权、政府贩售特定服务、自我协助、志愿服务和市场运作。第二种是陈振民的分类,他认为政策工具可分为三大类:市场化工具、工商管理技术和社会化手段。最后一种是陶学荣的分类,他将政策工具则分为:经济性工具、行政性工具、管理性工具、政治性工具和社会性工具五类。
3.2政策工具分类的不足和困难
(1)不足。
虽然很多学者对在政策工具分类上做出了尝试,关于这方面的成果也不少,正如上文所述的那样。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政策工具的分类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分类太过于宽泛不够具体,从而不便操作。比如说林德布洛姆等人作出的分类。有的分类选用的是列举法,太过于具体。最大的弊端是难以穷尽,不科学严谨。有的分类没有相互区别、相互排斥。有的分类又太注重借鉴企业的分类了,从而有忽视“公共性”的嫌疑。有的分类对诸如谈判、说服等非正式工具没有加以重视。
(2)困难。
在近20年,我国的社会经济状况无论在结构还是形式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历史转变,城市建设从传统的政府部门中央指令性模式向多级参与模式转变[1]。这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大大加快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社会发展的公平与效率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这也使得传统的以强调技术因素为主的城市规划决策模式面临巨大挑战,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益属性成为近几年的热点问题。我国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中,除一部分集中在历史城市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历史古镇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历史文化古镇中社会利益的分配,包括土地资源和城市空间的利益争夺也逐渐加剧,在保护与发展的语境以及我国镇一级行政体系下,保护规划和实践的最大难点尚不是在于工程技术问题,而在于政府和规划者如何合理利用公共政策维护公共利益,为所有相关利益人创造互惠的赢局。保护实践中“谁来保护、怎样保护”,以及影响保护实践的各种现实因素,特别是政府、开发商和民众在不同时期和阶段中三者之间博弈规则的变化显得格外重要,这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中公共政策的多样化和重要性。
1. 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实践中的公共政策过程
1.1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过程。
公共政策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政府为了解决社会公共问题,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公共利益,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整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制定的行为准则。它往往通过法令、条例、规划、计划、方案、措施、项目等形式表达出来。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的核心作用与功能在于解决公共问题,协调与引导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通常来说,一个完整的“政策过程”包括确定政策问题、制定政策方案、政策执行、政策评估、政策监控与政策调整、政策终结[2]。实际上,规划工作的本质就是特定社会条件下,应对当时当地社会需求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3],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或者说规划受政府公共政策影响将显得尤为明显。
1.2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实践中公共政策过程研究的必要性。
1.2.1从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进程来看,目前我国的城市空间增长主要还是一种外延性的扩展,相应的城市规划也是一种增量规划,以城市建设用地的外扩为主要特征,小城镇容易遭受到特定的危险。作为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的政府,在市场化背景下其价值观和利益决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历史文化古镇在当下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命运,一旦其决策出现任何偏差和失误,那么历史文化古镇历史环境将面临着结构破坏、风貌消退甚至彻底消亡的危险。
1.2.2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来看,镇一级政府处在管理体系的末梢,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因此除了遵守国家行政管理的“一般”原则以外,还决定了它具有其他层次的行政管理体系所不具备的一些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1)自由裁量权力大,这种灵活性使得古镇政府能够比较迅速的作出决策,同时,它也是导致决策失误的诱饵。(2)人力、财力资源有限,镇财政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政府能支配的财政收入非常有限,集资渠道的也较窄,财政实力并不如城市那样雄厚,在人力资源方面也普遍缺乏专家支持。由此可见,镇一级的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财政体制等方面与城市的行政管理体系仍有一定的差距,在激励有余而约束不足的情况下,自身利益的驱动可能会使地方政府在参与古镇保护活动的过程中,利用自身的特殊优势而忽视或是侵犯其它群体应有的利益,使古镇保护沦为地方政府的一种逐利工具,从而偏离了历史文化保护事业的基本方向。这就从客观上决定了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实践中公共政策过程的重要性。
1.2.3因此,虽然古镇保护规划作为一种技术性的法规存在,但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政府的公共政策过程才能使保护规划产生可操作性,特别是在具体项目操作层面,政策过程往往才是最终决定历史文化古镇保护与发展的好坏的背后作用力。
2. 同里古镇及其保护概况
2.1同里古镇概况。
2.1.1同里镇隶属江苏省吴江市,现辖镇域面积133.15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人。是江南著名水乡,位于太湖之畔、古运河之东,由网状河流将镇区分割成七个岛,是太湖流域典型的水乡古镇。东南接318国道,距离虹桥机场80公里,西连苏嘉205省道,距苏州市18公里,吴江6公里,水路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素有“苏淞要涂”之称。
2.1.2同里镇的空间布局有着典型的江南水乡城镇特征,水网密布等独特的地理条件使得同里镇以河网作为市镇建构的骨架而发展,其空间布局特征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4]:
(1)有机的空间形态。同里古镇的空间形态因借于自然因素,与水体有机结合,不规则但连续性极强。
(2)网络状的空间结构。同里的运河体系条连环通,网络状分布,使得古镇内部景观视线走廊具闭合性与可选择性,内部空间与空间的关系更加多样与紧密。
(3)差异化的空间功能。由于同里历史上一直是官绅雅士的聚居地,使得其空间格局受自上而下“规划意识”的影响,形成了商住分离的功能结构。
(4)匀质的空间界面。从建筑连续所构成的界面看,其比例、尺度、组合方式颇具特色且保留完好。
(5)多样的空间类型。桥头、埠头小型广场或等公共活动的主题空间,提供了多样的视觉体验与心理认知。总的来说,同里的历史价值更多地体现于城市空间之中,而非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之上。这个特征很大程度决定了同里保护规划的重点之一是城市空间关系。
2.2同里古镇及其保护规划相关研究成果。
(1)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以阮仪三先生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开始关注江南古镇,对古镇作了科学详细的实测、记录和规划,整理出版了以周庄、同里、甪直、南浔、乌镇、西塘为主要内容的《中国江南水乡》、《江南古镇》等著作[5]。伴随着卓有成效的工作和研究的深化,形成了较为丰富系统的江南水乡古镇的研究成果,其中对同里古镇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保护规划、保护与更新、体制和发展、古镇旅游四个方面[6]~[10]。
(2)在保护规划实践方面,同里于1999~2000年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了不同要素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目标以及相关的措施,价值要素主要涵盖了物质遗产、古镇格局和风貌景观以及非物质遗产三方面。保护区界包含了同里古镇清末民初的镇区建成范围及出入镇区的主要河道两侧的景观范围,保护区总面积57.6公顷。
3. 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实践的政策过程及经验
同里从1982年列入江苏省省级文保单位开始,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和发展(见表1),二十多年来的古镇保护制度变迁历程实际上是政府组织下、多方力量参与古镇保护与发展的行为与作用,特别是乡镇政府如何运用各种创新手法,在各方博弈中获得所需的各种政治、经济知识和社会资源,走出了一条别具特色的政策驱动、市场拉动、投资带动的古镇保护、开发和发展之路。回顾同里历史文化名镇管理体制的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7]:
3.1第一阶段:吴江市建委主导下的同里景区(1998年之前)。
(1)当时同里古镇是作为太湖景区的景点之一,采用江苏省景区建设办公室垂直领导下的景区管理模式,由吴江市建委直接领导。此阶段主要是对“一园”(退思园)、“两堂”(嘉荫堂、崇本堂)、“三桥”(太平桥、吉利桥和长庆桥)等景点的古镇保护基础修复工作,其中退思园是修复核心,此时期退思园的知名度远远大于作为一个古镇的同里。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改革开放初期体制和财力上的制约,同里镇并没有多少发展自。
(2)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地方政府获得了相当的自我发展权,其积极性被从分调动,地方基层政府开始成为古镇保护实践中最重要的推动力。1996~1997年间,同里镇政府先后投入约500万元进行旅游景区基础建设,自己开发出一些景点(明清街、世德堂、罗星洲等),修建景区入口处石牌坊,同时为重现水乡风貌,投资300万元重新开挖丁字河、重建三桥,增建泰安桥。1997年4月,同里第一届旅游文化节举行,同里镇的知名度提高,奠定了同里开发旅游的基础,同里旅游发展开始起步。
3.2第二阶段:镇政府主导后保护事业的快速发展(1998~2005年)。
(1)1998年,景区管理体制发生变革,吴江市将包括退思园、两堂(嘉荫堂、崇本堂)在内的几个景点的管理权下放给同里镇政府。同里镇政府从此有了对镇区内所有景点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宣传的权力,可以采用统一的门票,并能获得古镇保护所带来的各种直接和间接受益。此次权力下放明晰了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使镇政府拥有了对自己镇区范围内主要景点的管理权以及相应的收益权,将同里镇的保护投入与其产出直接挂起钩来,因此在谋求地方发展激励下的地方政府便大大加强了投入力度。
(2)但随着投资力度的加大,同里镇政府力不从心,也意识到引入新投资主体的必要性。2001年政府在景点的建设中引入了苏州凯达公司,采用政府与企业合作的形式,投资2700万元,建设了珍珠塔景点群,开始多元主体共同投资建设。2003年底组建同里古镇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中国首家古镇“保护公司”,开始探索古镇保护企业化运作模式,由政府(同里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技术专家(同济大学旗下同楷公司)、专业化公司(苏州新沧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联手,打破了古镇保护由政府“包揽”的局面。2005年,同里红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的成立,同里总公司注册成立8家子公司,依托同里的旅游大品牌及丰富的旅游资源,独立运作。虽然同里总公司没有实现政企分离,但子公司已经彻底市场化,这种同里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承包模式实质是将下属经营管理的各项资源分门别类进行公司化运作,也是根据发展旅游的需要,将旅游公司的职能不断细化、专业化的必然结果。
3.3第三阶段:吴江市“区镇合一”管理新体制(2005至今)。
由于同里镇西侧吴江开发区的迅速发展以及吴江市松陵城区向东发展,同里城镇的发展倍受影响。2006年,吴江市政府引进中国世贸集团共同策划和运作,成立由同里镇与港合资的“苏州同里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同里占合资公司股本的49%,港方按比例注入51%的资金,同里己开放的景点以租赁形式向合资公司转让经营权,该公司每年缴纳包括景区、景点维护以及品牌形象等各项经费,并逐年递增。借助世贸集团的实力、资源及影响,同里历史文化名镇提高了其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4. 从同里的经验看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实践中公共政策过程
4.1制衡——权力下放与上收。
(1)从公共政策制定主体的变化看同里古镇的保护历程,其存在一个管理权下放和上收的过程,同里古镇保护与开发的管理主体从吴江市建委下放到同里镇政府,而后实行“区镇合一”的管理体制,同里古镇保护开发的管理者由同里镇政府变更为吴江市同里古镇保护开发领导小组,在充分调动地方建设积极性的同时,也同里免于完全受市场法则所支配而产生与历史文化名镇价值目标不相符的开发建设。
(2)以放权为核心的转型期中国整体制度环境变迁,使得地方政府既有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强烈愿望,又有谋求自身利益(如地方财政收入、政治业绩)最大化和短期化的追求,同时他们拥有对行政资源、垄断性竞争资源(如土地)的特权,于是与城市中诸多经济发展主体(如开发商、投资商)结成了种种增长联盟[11],同时,我国非政府组织(NGO)的力量极其微弱。如此一来,多种行政与市场经济利益的趋向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价值判断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因此,在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与开发中,公共政策制定主体内部的权力制衡尤显重要,通过不同级别政府的权力分配和制约将有利于镇政府作出相对正确的历史文化古镇保护与开发对策。
4.2放眼——区域框架下进行保护。
(1)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孤立的考虑历史文化古镇是不再可能的,还要考虑到与之相关的总体发展计划,同时,城市的相关总体规划与政府的公共政策也应为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与发展作出适当考量。吴江经济开发区与同里古镇实行“区镇合一”的管理体制,其行政调整即明确了开发区与同里在产业发展上的不同定位,从根本上减轻了古镇的GDP考核压力,跳出了就古镇论古镇的框架,使得古镇的保护和发展在区域框架下有了更大发挥空间。
(2)因此,历史文化古镇的保护只能够在城镇框架和地区规划下进行,城镇和其周围环境的关系是,一方面城镇要服从于地区更大范围的社会和经济目标,另一方面,地区需要也应为保护这项紧急工作有所变动。地方政策必须考虑到历史文化古镇的特殊需要,其经济功能的选择必须既不瓦解也不遗弃其历史的本质和结构,所有影响历史古镇的政府部门在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必须协调一致,如工业选址、交通网络和其他地方场所。赋予历史古镇乃至地区发展合理的功能才能保持历史文化古镇的生命力。
4.3联合——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
(1)在历史文化古镇保护中,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占主导,这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也是资源需求的趋势,它打破了各类资源完全按行政原则由中央政府进行配置的局面,各种资源开始逐步按照市场法则在各社会群体中重新分布与流动。同里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实践中,政府引入市场机制,采取由企业管理、转让经营权等方式吸收社会、民间的资本和后续使用、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一方面更好的利用物质遗产,发挥其传递历史信息的作用,同时也为遗产的维护筹集了资金。
(2)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政府与开发者扮演不同的角色,政府与开发者之间既是调控与被调控的关系也是合作关系,政府需要依据完善、全面的公共政策和法规来引导市场,逐步分散古镇资源的配置,这不仅为社会资金进入古镇保护提供了条件,也能发挥社会各方群体的协作精神,创造更加多元的价值目标与空间环境。公共政策的制定一方面应限制与防止市场弊端,杜绝市场投机、抬高地价、过度开发、谋求暴利,平衡开发者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另一方面其应鼓励与激发开发者的保护积极性,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减少投资风险,让其有利可图,增强开发者的投资信心,在严格详尽的保护技术指标控制下,让更多的人投入到历史文化古镇保护工作中,并从中受益。
5. 结语
规划管理从过去相对单纯的技术管理为主向如何体现作为政府的重要公共政策转型,已为我国越来越多的规划学者和工作者所认同和关注。历史文化古镇是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践层面,从公共政策过程视角去认清历史文化古镇保护,有利于我们更深刻地探讨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背景下保护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方法,弄清楚历史文化古镇保护规划应该做什么,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应该管什么以及地方政府应为保障规划的实施采取什么相关的公共政策,进一步提高历史文化古镇保护规划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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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丽霞.公共政策分析[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3]张庭伟.城市发展决策及规划实施问题[J].城市规划汇刊,2000(3):10~17.
[4]廖晓玲.历史文化环境中的城市空间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0.
[5]阮仪三,邵甬,林林.江南水乡城镇的特色、价值及保护[J].城市规划汇刊,2002(1):1~3.
[6]李铁.同里古镇保护中公众利益保障策略的研究[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7]王卓娃.同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实践研究2000~2005年古镇保护区建设项目及实施工作评析[D].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8]万小梅.江南传统名镇建筑环境的评价和探讨——周庄、同里调查[D].东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97.
【关键词】公共政策政策评估标准生产力
公共政策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机构为确保社会朝着政治系统所确定、承诺的正确方向发展,通过广泛参与和连续的抉择以及具体实施而产生效果的途径,利用公共资源达到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平衡、协调社会公众利益目的的公共管理活动过程。这一概念表述了公共政策的主体、手段、目的,尤其突出其目的性。
公共政策的目的性表现在公共政策的成败上,这就使政策评估在公共政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缺少政策评估,一项政策就不能称之为政策。公共政策评估如何进行,即公共政策评估都有哪些标准,以此对公共政策成败做出判断,本文试就其作些探讨。
一、公共政策评估概念的界定
尽管目前对政策评估的研究很多,但对于政策评估的概念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被绝大多数学者接受和普遍认同的定义。
陈振明认为,所谓公共政策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的效益、效率及价值进行判断的一种政治行为,目的在于取得有关这些方面的信息。林水波、张世贤认为,政策评价是“有系统地应用各种社会研究程序,收集有关资讯,用以论断政策概念与设计是否周全完整,知悉政策实际执行情形、遭遇的困难,又无偏离既定的政策方向;指明社会干预政策的效用”。
以上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分别对政策评估进行界定,综合各方观点,本文倾向于这样的界定:公共政策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政策过程的效果、效益、效率和公众回应加以判断,评定并由此决定政策变迁的活动。
二、公共政策评估的标准
邓恩在《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将评估标准分为六类:效果、效率、充足性、公平性、回应性和适宜性。我国台湾学者林水波、张世贤在《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评价标准由八个方面:投入工作量、绩效、效率、充足性、公平性、适当性、执行力、社会发展总指标。张国庆在《现代公共政策学导论》中提出政策评估的首要标准和次要标准的概念。针对公共政策及其活动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结果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的标准应该包括下列标准。
1.政策的目标标准
评价一项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就是看政策执行后能否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其所确定的目标。那么,在评估政策时,把制定公共政策时所要达到的标准或目标同在一定时间限度内执行政策所达到的目标相比较来进行评价。如果公共政策在预期时间内取得的成就同制定政策所定的标准一致,那么,很明显这项公共政策是很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反之,没有达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说明这项政策是不成功的。
2.政策的投入标准
一项政策从提出、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各种资源。这个标准要衡量一项政策所投入的各种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其实质就是从资源投入的角度来衡量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所做的工作,也就是政策评估的成本问题。因此,投入成为政策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3.政策的公平、公正标准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公平性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特征和体现。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帕累托最优,就必须注意通过利益的再分配或补偿等方式给予那些受损的合法利益以合理的补偿,以体现和照顾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公共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看是否体现的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是否体现和维护了最大数的利益。
4.政策的效率标准
经济学上讲究经济效率即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经济效率要求产出必须大于投入。政策的效率标准是衡量政策取得效果所耗费的政策资源的数量,通常体现在政策投入与政策效果之间的比率和关系。政策效率的高低往往反映出政策本身的优劣和政策的执行状况。
5.公民参与、回应政策的程度
由于公共政策主要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公民的参与与回应必不可少,而公民的参与和回应程度高低是衡量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一项公共政策不论关系到全体或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政策对象认为满足了自己的利益,就会对这种政策有着积极的回应。反之,政策的回应程度就低。这也是评价政策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三、中国特色的评估标准
国内政策学者陈振明归纳出的政策评估的五个标准:生产力标准、效益标准、效率标准、公正标准和政策回应度。根据台湾学者吴尧峰先生对生产力评估标准的综合与整理,生产力标准的内涵体现了效率标准和绩效标准的统一,在某种程度上也涵盖了政策评估的妥当性和回应度标准,从中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公共政策的本质功能上看,生产力标准是当今中国公共政策评估最根本和首要的标准,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首先,生产力标准既是评价一个党、国家战略方针的根本标准,也是评估每一项政策的根本标准。一项政策的正确与错误、好与坏、进步与落后,归根结底取决于它有无或在多大程度上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本文从公共政策管理的视角,运用学科前沿理论,在综合分析、评判第三部门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目前第三部门的功能、困境及发展趋势,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提出了第三部门发展的路径选择,特别强调公共政策管理的作用及其体系设计。指出:第一,第三部门作为公共政策一方主体,仍需政府的监督、引导和管理;第二,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决策的主体,拥有资源优势,以及坚持公共性的政策目标和价值取向,它对暂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政策对象第三部门承担着管理的职责和义务;第三,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应符合现实需要,即有度、有序。
本文的研究成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都是相当有限的,存在着不足,今后将在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第三部门的属性、产权、运作机制和制度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开拓。
关键词:第三部门,政府,公共政策,管理
前言
1.1选题动机与研究价值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民主、法治与开放的社会,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即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和公民共同治理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走向深入、社会转型进一步地展开,以及公共管理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第三部门正在逐渐发展和壮大起来,第三部门问题研究也由此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问题和前沿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还是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以第三部门为基石的公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21世纪的中国来说,第三部门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
同时,处在社会转型阶段的政府,其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也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作为传统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积累了大量有形的和无形的资源,基于这样的资源优势以及它作为权力掌握者的优势地位,政府仍然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主导力量,这也意味着政府对社会转型负有更多的责任。“一个好的和负责任的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的定位,促进社会前进,同时有意识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计划地培育公民与第三部门的自治能力,并引导、规范社会的自治活动,从而选择性地逐步退出直接控制的社会领域,实现政府有效治理基础上的社会转型。”’
但是事实上,第三部门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总体呈现弱小态势,真正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等,这些问题都跟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是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缺失,包括信息的缺失,制度体制上的缺陷,以及管理能力的不足等,二是政府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因此,本论文以第三部门为研究对象,对于正确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功能,预防、缓解、消除各种社会矛盾,进而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对于推进公共管理实现社会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等,无疑都是一个极富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同时,政府仍然担负着管理社会,包括对第三部门进行合理有效监管的职责,本文选择了从政府公共政策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第三部门及其治理路径,这对于政府实现与第三部门的互动即以政府改革中进行的角色转换来促进第三部门的成长发育,并以第三部门的良好治理框架来推动政府加快职能的转换,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1.2基本思路与分析框架
“第三部门”的概念是美国学者列维特 (levitt)1973年首先提出来的,尽管从‘王名,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40硕士论文政府对第三部门的公共政策管理研究世界范围来看,第三部门的产生由来已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普遍认可的定义,各个国家在对第三部门的称呼、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国学者在这类概念上也是见仁见智,他们根据自己的见解和偏好,对此形成了以下一些称呼: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民间组织 (civilgroup)、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vo)、公民社会 (eivilsociety)、第三部门(thirdse。tor),也有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汪玉凯等)。
本文的研究成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都是相当有限的,存在着不足,今后将在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第三部门的属性、产权、运作机制和制度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开拓。
关键词:第三部门,政府,公共政策,管理
前言
1.1选题动机与研究价值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民主、法治与开放的社会,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即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和公民共同治理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地走向深入、社会转型进一步地展开,以及公共管理社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第三部门正在逐渐发展和壮大起来,第三部门问题研究也由此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问题和前沿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还是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以第三部门为基石的公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21世纪的中国来说,第三部门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中国社会文明进步和现代化的进程。
同时,处在社会转型阶段的政府,其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也成为一个新的关注点。作为传统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积累了大量有形的和无形的资源,基于这样的资源优势以及它作为权力掌握者的优势地位,政府仍然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主导力量,这也意味着政府对社会转型负有更多的责任。“一个好的和负责任的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调整自身的定位,促进社会前进,同时有意识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计划地培育公民与第三部门的自治能力,并引导、规范社会的自治活动,从而选择性地逐步退出直接控制的社会领域,实现政府有效治理基础上的社会转型。”’
但是事实上,第三部门在繁荣发展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总体呈现弱小态势,真正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等,这些问题都跟政府管理上的不到位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是政府对第三部门的管理缺失,包括信息的缺失,制度体制上的缺陷,以及管理能力的不足等,二是政府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因此,本论文以第三部门为研究对象,对于正确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功能,预防、缓解、消除各种社会矛盾,进而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对于推进公共管理实现社会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构建等,无疑都是一个极富理论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同时,政府仍然担负着管理社会,包括对第三部门进行合理有效监管的职责,本文选择了从政府公共政策管理的角度出发研究第三部门及其治理路径,这对于政府实现与第三部门的互动即以政府改革中进行的角色转换来促进第三部门的成长发育,并以第三部门的良好治理框架来推动政府加快职能的转换,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1.2基本思路与分析框架
“第三部门”的概念是美国学者列维特(Levitt)1973年首先提出来的,尽管从‘王名,贾西津.中国NGo的发展分析〔J].管理世界,2002(8):40硕士论文政府对第三部门的公共政策管理研究世界范围来看,第三部门的产生由来已久,但是至今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普遍认可的定义,各个国家在对第三部门的称呼、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我国学者在这类概念上也是见仁见智,他们根据自己的见解和偏好,对此形成了以下一些称呼: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民间组织(CivilGroup)、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Vo)、公民社会(eivilSociety)、第三部门(Thirdse。tor),也有称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汪玉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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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与公共政策——西方政策话语研究的回顾与评析
社会投资福利国家?——论当代社会救助政策逻辑的转变
一.前言
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期间,该法令虽多次被修订,但仍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了新《财政法组织法》,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该法案被认为是法国公共财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给法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法国的公共行政从传统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领域从此也开始面临一连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许多国家的行政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韦伯的官僚理论为代表的、等级深严的传统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个世纪的漫长年代后,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责任的、服务的、企业化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论源于欧美国家,最早由英国前首相柴契尔夫人提倡推行。随后该理论在西方国家逐渐受到重视。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在其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论,并强调“再造政府就是用企业化体制来取代官僚体制”。[①]戴维·奥斯本认为,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力不从心,窘态百出工商管理论文,因此该模式应当被改革。戴维·奥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应当拥有一定的公共企业精神,并学习或运用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运用私人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用结果指标来评估绩效,让政府更具活力及竞争力。
在戴维·奥斯等学者的推动下,新公共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方经合组织(OECD)的会员国,相续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绩效政府”的理念。法国在这方面虽然改革起步较晚,但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内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管,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扩大地方民主,增强地方民选机构的权利等等。
2.改善法国政府财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从法国国内看,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站。2005年,法国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达到了66.8%。同时,西方各国政府都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机构、改善公共财政管理,而法国却相对滞后,这就迫使法国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从2000年以来,法国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失业率上升、国内投资与需求大幅度减少,这造成了法国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为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法国政府又大规模投入资金。这导致法国公共债务规模明显扩大。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与1959年以来形成的预算体制相比,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变革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预算的绩效的管理。在过去,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议会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拨付。在这样的机制下,预算项目很难体现各种计划的性质也很难明确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责任。新《财政法组织法》运用绩效机制来推动财政预算,重新建立了财政预算机制。新机制使得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国家政策连贯而紧密。该机制把财政预算分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工商管理论文,体现了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若干个“项目”组成了某个“任务”。“行动”又把项目的各项计划具体化。
新《财政法组织法》规定,各级、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与工作安排;同时,每项具体计划的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
2. 项目的行政负责人责任更为明确、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另一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不能触动人员工资之外,只要能保证项目目标圆满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资金预算。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的公正、廉洁,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强化行政部门内部审计职能,使每个公共政策项目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3.强化了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力度。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后,议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对财政预算的监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预算更为透明。根据新《财政法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当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未来四年的发展报告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的来源,以供议会调查、审议,从而提高财政预算的真实性。其次,扩大了议会对预算批准的范围。得益于财政预算的分任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机制,议会可以通过讨论国家公共政策与发展策略来决定对某项任务是否赋予相关财政预算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议会的决策者的角色。在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前,议会由于缺乏必要的时间与手段,只能针对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一揽子计划进行投票。只有约占6%的财政预算真正被议会深入讨论研究。新法案实施之后,“任务”、“项目”、“行动”与它们所需要的财政预算一目了然,议会成员可以从容不迫的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与财政预算捆绑进行表决,提高了议会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决算法草案的审议时间缩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审议的宗旨不再是对财务报告进行技术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的结果、成本和使用进行分析。
四.新《财政法组织法》对公共服务机构的影响
配合新《财政法组织法》,法国从希拉克政府到萨科齐政府,都对公共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萨科齐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管理论文,无法考察其最终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应当承认其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减少了财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显上升,威胁到了法国的财政与金融安全,萨科奇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称为“公共政策全面修订” 的全面改革计划,旨在对公共支出进行结构性削减站。这项计划确定了很多改革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现代化;改善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确保公务员能够因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广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体目标是用更少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该计划是法国政府全面转型的范例,它由370项经过开支审查筛选出的举措组成,同时,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节约开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减少了公务员数量与规模:法国公务员的数量从2003 年开始减少,减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介于7万到8万人之间,而该年就裁减了1万5千 个职缺。[②]如今,萨科奇政府实行每两名公务员退休后只补充一名新公务员的政策。行政人员的开支从而大大减少。
3.对公共部门进行分类改革。现有的公共服务部门被分成三大类:一是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教育、公共卫生等部门,将继续由国家管理;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战略意义的领域,具有一定商业色彩的军工、航天和核电等部门,国家将继续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其它的部门,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内国有企业垄断将被打破,私人资本获准进入。
4.行政部门的创新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算法采取“目标管理”原则,各行政部门将根据目标制订预算;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引入外部审计,同时对岗位任务和人员设置等深入调研并提出现代化管理建议。
5.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各项公共事务分为“任务”、“项目”、“目标”、和“指数”。“任务”是指各项社会事务,如交通、社会治安等。“项目”是指细化后的各项“任务”,如在就业“任务”中,就有增加就业的“项目”;“目标”是每个项目要达到的目的,如增加就业的“项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目标”。最后,“指数”是指量化后的结果,主要用于评估各项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的数量等等。
法国政府在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以法国内政部为例, 2005年法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低于5000人,与2002年相比受伤者减少了25%,而死亡率则减少了36%,创历史之新低。与2002年相比,违法活动减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违法活动则减少了20%。[③]
五.借鉴与启示
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工商管理论文,其公共部门颇具特色,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虽然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不能引入他们的所有做法,但他们绩效考核的理念、严格的责任机制,对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公共部门监管。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社会,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法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早就是一个现实。在我国,一方面,民众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开始寻求公民参与的过程来充实公民生活,来有目标地表现公民意识,并学习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扩张,经常造成公共部门逐渐远离其所服务的社会大众,忽视民众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新形势下,要解决事业单位中的绩效改革问题,其基本点还是应当立足于对公共部门,包括对事业单位权利的限制和对公平性的追根问底。只有在上层建筑中确立了公平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与充分竞争,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没有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作为社会子系统和公共部门的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不能既当游戏的裁判又做选手,它们应当把主要精力用到保护公正与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2. 重新认识公共部门的本质。高绩效政府组织是指政府组织以绩效评估体系为标准,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它强调了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产出的最终标准。法国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为公众更好的服务站。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方面,其“绩效”必须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潜在的自利性和营利性;另一方面,其“绩效”还必须同时依循各自具体行业的内在要求,凸显其独特的公益价值。在我国,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做得不尽如人意。事业“绩效”应有的内涵和标准均被严重异化、扭曲。所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改革工商管理论文,不能不首先从理清什么是事业绩效开始。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所以它们的绩效应当是“公共、公平和责任”。
3.绩效考核制度应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从法国经验看,财政绩效管理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法国2006年执行的新预算案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了新的结构。新结构分为“任务”、“项目”、“行动”三级。每一个级别都有相对固定的行政负责人。这就使得各部门公共政策项目负责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管理体制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它与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匹配。
4.应当强化公众与人大对事业单位绩效的监督与评估作用。法国议会是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为新《财政法组织法》而强化。议会有权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由此可以具体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在我国推进事业单位绩效改革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具备公信力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一个难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引用的办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变成了“官绩效”“一言堂”。因此,绩效考核需要考虑多维度考核,以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鉴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应当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让学校、医院所在的社区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中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任青霞:有限政府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研究,2004(1).
[2]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Pierrick Le jeune:la function publique face a la culture de resultat[M].Bruylant,2006.
一.前言
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期间,该法令虽多次被修订,但仍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了新《财政法组织法》,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该法案被认为是法国公共财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给法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法国的公共行政从传统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领域从此也开始面临一连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许多国家的行政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韦伯的官僚理论为代表的、等级深严的传统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个世纪的漫长年代后,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责任的、服务的、企业化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论源于欧美国家,最早由英国前首相柴契尔夫人提倡推行。随后该理论在西方国家逐渐受到重视。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在其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论,并强调“再造政府就是用企业化体制来取代官僚体制”。[①]戴维·奥斯本认为,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力不从心,窘态百出工商管理论文,因此该模式应当被改革。戴维·奥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应当拥有一定的公共企业精神,并学习或运用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运用私人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用结果指标来评估绩效,让政府更具活力及竞争力。
在戴维·奥斯等学者的推动下,新公共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方经合组织(OECD)的会员国,相续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绩效政府”的理念。法国在这方面虽然改革起步较晚,但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内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管,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扩大地方民主,增强地方民选机构的权利等等。
2.改善法国政府财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从法国国内看,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站。2005年,法国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达到了66.8%。同时,西方各国政府都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机构、改善公共财政管理,而法国却相对滞后,这就迫使法国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从2000年以来,法国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失业率上升、国内投资与需求大幅度减少,这造成了法国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为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法国政府又大规模投入资金。这导致法国公共债务规模明显扩大。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与1959年以来形成的预算体制相比,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变革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预算的绩效的管理。在过去,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议会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拨付。在这样的机制下,预算项目很难体现各种计划的性质也很难明确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责任。新《财政法组织法》运用绩效机制来推动财政预算,重新建立了财政预算机制。新机制使得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国家政策连贯而紧密。该机制把财政预算分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工商管理论文,体现了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若干个“项目”组成了某个“任务”。“行动”又把项目的各项计划具体化。
新《财政法组织法》规定,各级、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与工作安排;同时,每项具体计划的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
2. 项目的行政负责人责任更为明确、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另一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不能触动人员工资之外,只要能保证项目目标圆满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资金预算。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的公正、廉洁,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强化行政部门内部审计职能,使每个公共政策项目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3.强化了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力度。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后,议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对财政预算的监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预算更为透明。根据新《财政法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当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未来四年的发展报告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的来源,以供议会调查、审议,从而提高财政预算的真实性。其次,扩大了议会对预算批准的范围。得益于财政预算的分任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机制,议会可以通过讨论国家公共政策与发展策略来决定对某项任务是否赋予相关财政预算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议会的决策者的角色。在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前,议会由于缺乏必要的时间与手段,只能针对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一揽子计划进行投票。只有约占6%的财政预算真正被议会深入讨论研究。新法案实施之后,“任务”、“项目”、“行动”与它们所需要的财政预算一目了然,议会成员可以从容不迫的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与财政预算捆绑进行表决,提高了议会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决算法草案的审议时间缩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审议的宗旨不再是对财务报告进行技术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的结果、成本和使用进行分析。
四.新《财政法组织法》对公共服务机构的影响
配合新《财政法组织法》,法国从希拉克政府到萨科齐政府,都对公共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萨科齐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管理论文,无法考察其最终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应当承认其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减少了财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显上升,威胁到了法国的财政与金融安全,萨科奇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称为“公共政策全面修订” 的全面改革计划,旨在对公共支出进行结构性削减站。这项计划确定了很多改革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现代化;改善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确保公务员能够因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广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体目标是用更少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该计划是法国政府全面转型的范例,它由370项经过开支审查筛选出的举措组成,同时,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节约开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减少了公务员数量与规模:法国公务员的数量从2003 年开始减少,减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介于7万到8万人之间,而该年就裁减了1万5千 个职缺。[②]如今,萨科奇政府实行每两名公务员退休后只补充一名新公务员的政策。行政人员的开支从而大大减少。
3.对公共部门进行分类改革。现有的公共服务部门被分成三大类:一是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教育、公共卫生等部门,将继续由国家管理;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战略意义的领域,具有一定商业色彩的军工、航天和核电等部门,国家将继续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其它的部门,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内国有企业垄断将被打破,私人资本获准进入。
4.行政部门的创新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算法采取“目标管理”原则,各行政部门将根据目标制订预算;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引入外部审计,同时对岗位任务和人员设置等深入调研并提出现代化管理建议。
5.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各项公共事务分为“任务”、“项目”、“目标”、和“指数”。“任务”是指各项社会事务,如交通、社会治安等。“项目”是指细化后的各项“任务”,如在就业“任务”中,就有增加就业的“项目”;“目标”是每个项目要达到的目的,如增加就业的“项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目标”。最后,“指数”是指量化后的结果,主要用于评估各项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的数量等等。
法国政府在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以法国内政部为例, 2005年法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低于5000人,与2002年相比受伤者减少了25%,而死亡率则减少了36%,创历史之新低。与2002年相比,违法活动减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违法活动则减少了20%。[③]
五.借鉴与启示
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工商管理论文,其公共部门颇具特色,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虽然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不能引入他们的所有做法,但他们绩效考核的理念、严格的责任机制,对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公共部门监管。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社会,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法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早就是一个现实。在我国,一方面,民众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开始寻求公民参与的过程来充实公民生活,来有目标地表现公民意识,并学习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扩张,经常造成公共部门逐渐远离其所服务的社会大众,忽视民众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新形势下,要解决事业单位中的绩效改革问题,其基本点还是应当立足于对公共部门,包括对事业单位权利的限制和对公平性的追根问底。只有在上层建筑中确立了公平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与充分竞争,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没有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作为社会子系统和公共部门的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不能既当游戏的裁判又做选手,它们应当把主要精力用到保护公正与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2. 重新认识公共部门的本质。高绩效政府组织是指政府组织以绩效评估体系为标准,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它强调了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产出的最终标准。法国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为公众更好的服务站。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方面,其“绩效”必须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潜在的自利性和营利性;另一方面,其“绩效”还必须同时依循各自具体行业的内在要求,凸显其独特的公益价值。在我国,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做得不尽如人意。事业“绩效”应有的内涵和标准均被严重异化、扭曲。所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改革工商管理论文,不能不首先从理清什么是事业绩效开始。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所以它们的绩效应当是“公共、公平和责任”。
3.绩效考核制度应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从法国经验看,财政绩效管理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法国2006年执行的新预算案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了新的结构。新结构分为“任务”、“项目”、“行动”三级。每一个级别都有相对固定的行政负责人。这就使得各部门公共政策项目负责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管理体制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它与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匹配。
4.应当强化公众与人大对事业单位绩效的监督与评估作用。法国议会是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为新《财政法组织法》而强化。议会有权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由此可以具体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在我国推进事业单位绩效改革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具备公信力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一个难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引用的办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变成了“官绩效”“一言堂”。因此,绩效考核需要考虑多维度考核,以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鉴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应当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让学校、医院所在的社区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中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任青霞:有限政府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研究,2004(1).
[2]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